市就业局办年度工作总结

2024-10-11

市就业局办年度工作总结

1.民政局办假证不能一补了之 篇一

有人办假证这不新鲜,街头墙上地上的小广告就是证明,可那都是隐姓埋名者完成的,因为他们知道这是非法的,如果被抓住,不但要遭受经济惩罚,而且要名誉扫地,无脸见人!可是在新疆库尔勒还有另一种办假证的,他们“坐不改姓行不改名”,大门口挂着政府民政局的大牌子,里面坐着纳税人血汗钱供养的国家公务员,他们收取着不低于成本的9元办证费,堂而皇之地给登记结婚的夫妻发放假结婚证!

为什么要这样做?库尔勒民政局回应说,是因为“当时经费紧张,局里自己印了一部分,成本低一点”。这种不想主动诚恳承认错误,还想树立“政府部门辛辛苦苦节约办事”美好形象的辩解,不但匪夷所思,而且太欺负公众的智商了。请问,每本9元的工本费哪里去了?

国家行政机关,不但要比公民更自觉地守法,而且要在道德等方面做公民的楷模,如果这件事最后一“补”了之,那么政府部门和法律就会在公众面前失去威信;其他颁证部门不但不会引以为戒,而且还会比平时更不认真。

所以,有关部门必须以“行政机关和主要官员故意违法”为由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办假证要负刑事责任,库尔勒民政局责任人也不应例外,由于他们办证数量很大,必须严惩才对。

(摘自《大河报》 本文作者:岳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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