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领取流程

2024-07-17

增值税发票领取流程(共10篇)

1.增值税发票领取流程 篇一

1、增值税发票如何开具(整个流程,购买发票、发票增量、销发票及认证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有3联: 第1联记账联(销货方记账)第2联抵扣联(购货方抵扣)第3联记账联(购货方记账)

开发票时,首先将IC卡插入读卡器,然后进入开票系统中进行开具发票的操作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版的发票与打印的发票用纸必须是同一张发票。,一张发票票面商品行数最多为8行。一张发票票面不含税价不能超过开票限额。

一张发票只能开具一种税率的商品,由第一行商品决定。发票的税额根据税率自动计算,无法修改。注意:清单必须在发票查询中打印

抄税处理:每月1日之后,在报税期之内执行,报税处理----抄税处理”菜单项或导航图中的“抄税处理”,之后点击“确

定”按钮,系统自动将本期税额抄写到IC卡上,并提示“发票抄税处理成功”。

一般每月15日之前必须去国税局刷卡报税,否则金税卡锁死。刷卡成功后,进入开票系统,把报税成功标志读入系统。

选择抄税期对话框(征期抄税)

 注意

抄本期税前,必须确保上期报税成功,并且IC卡上无购票或退票信息。

IC卡是购发票、开发票和抄税用的。

购发票时,持IC卡和发票领购本去税务局办理,购买回来后,将IC卡插入读卡器中,读入到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用以开具发票时所用。

2、购发票需要材料

发票领购本、IC卡、发票验旧清单(以前月份的可用自主卡验旧,本月的填写验旧清单表)。(任城区需打

印月度统计表加盖公章。)

3、发票增量 月发票份数不够用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增量,在发票原有数量的基础上增加到多少份。发票增量有两种方式,长期增加、当月增加。需要材料:到税务局要发票增量申请表填写完以后到税管员那里审批。(商品购销合同、付款方式)。

4、认证发票

月底之前。

认证时携带当月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到国税局发票认证窗口办理(或自助机认证)即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180天内认证有效。正式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的必须在当月抵扣,辅导期当月认证下月抵扣。

例如某公司发票最大开票限额为10万元版的,单月需开具发票价税合计455681.25。问需开具几张发票?

例如我公司已开票价税合计11700,问我公司要认证多少发票合适?

1、已开票税额:11700/1.17=10000*0.17=1700

价税合计/1.17=不含税价*0.17=销项税额

2、税负10000*0.003=30

不含税收入*0.003=最低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

3、应认证价税合计:1700-30=1670/0.17=9823.53*1.17=11493.53 已开票税额-最低应交纳的增值税=应认证的税额/0.17=不含税金额*1.17=价税合计

4、进项税额:11493.53/1.17=9823.53*0.17=1670.5、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700-1670=30

6、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收入=税负率

30/10000=0.003

2.增值税发票领取流程 篇二

1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机理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各个环节增值因素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所谓“增值”, 是指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在其从事工业制造、商品经营或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 简单地讲就是在一定时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与购进货物或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对增值额进行征税是通过本环节的销售税金扣除上一道环节的进项税金间接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征多少扣多少”的税款抵扣制度, 企业销售自己的产品或者商品, 给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发票上注明已缴纳的税额, 购货方作为生产者或经营者, 在本道环节把加工过的产品或商品再销售出去时, 就可以把购进上一环节已纳税款抵扣掉, 只就本环节增值部分依率缴纳税额。

考察增值税征收的过程, 我们会发现在增值税征收过程中有一种层层抵扣、环环相接的特性:增值税专用发票像一根链条将纳税人与国家利益紧密相关在一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计, 兼记货物或劳务所担负增值税税额的特殊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记载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 而且还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货税额的主要凭据, 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证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征收增值税的核心环节。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一种抵扣功能, 即销项税抵进项税时, 就是用销项税票与进项税票相对照。征税靠这张票来征, 扣税也凭这张票来扣。显然, 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有一般发票的销售凭证作用外, 还具有完税凭证作用。所以, 在某种意义上讲,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现钞价值。

涉税犯罪关注的恰恰是这种“现钞”价值。如果开具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根本不曾依率缴纳过税款, 完全是虚填销售和销项税额, 让购货方凭这张发票到税务机关抵扣税款, 就等于从国库中侵吞税金, 涉及增值税犯罪的机理全在于一张小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特点

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最高刑罚可处死刑, 十余年的对该类案件的严打, 一定程度地削弱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但是, 此类犯罪势头从未间歇, 几度大规模爆发, 引起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从报刊和司法机关处理的情况上分析, 近几年, 此类犯罪表现以下突出特点:

(1) 犯罪手段的智能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智能化程度较高, 犯罪分子利用自己的智能、专长, 处心积虑精心策划。采用各种手段虚开进项发票非法抵扣税款, 或利用虚开专用发票假设、虚报出口货物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分子虚开增值税用发票的手段主要以下几种:

①从进项税入手, 通过各种渠道非法购得进项发票后, 按照相应进项额虚开销项发票, 无中生有, 利用虚假发票抵扣税款, 造成税款的大量流失, 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 ②从进项、销项两方面入手, 采用“大头小尾”的办法, 也称阴阳票, 即抵扣联金额多填 (大头) , 夸大交易额, 在下一环节中用多开的发票进行抵扣, 骗取抵扣税款, 达到偷税的目的。存根联金额少填 (小尾) , 销项税上做手脚, 以少填交易额的方法, 偷漏销项税。这种手段往往使国家蒙受双重损失, 既未如实足额收取销项税, 又有大量抵扣税被骗走。③在销售业务中不按规定开据发票, 采用“只卖不开”或“多卖多开”, 造成进项盈余, 将盈余部分虚开发票给一些企业, 从中收取手续费, 个人获得好处, 给国家造成损失。购销双方互相勾结, 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假名称, 以骗取出口退税。④一些“皮包公司”以虚开专用发票为生财之道, 通过空头注册、虚假出资方式骗取一般纳税人领购发票, 不进行任何的销售服务, 专做“发票生意”, 肆意虚开增值税发票。 ⑤少数税务人员利用工作方便, 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涉票金额巨大, 犯罪集团化。

比如2001年11月初, 代号为深圳06号案的主犯洪钟标, 仅高中文化, 做文化用品生意亏本, 了解到朋友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财, 遂虚假注册6家公司, 以这些公司名义向税务机关领购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随后, 其一伙人细致分工, 从采购、生产、销售“一条龙”服务, 制作假合同, 虚假购货清单等形成系统的“虚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通过在外面网罗客户, 以开票总额1%至2%价格对外虚开。两年间, 谋取犯罪所得2亿多元。

(3) 犯罪活动的地域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分子多来自于沿海及一些经济发达地区, 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渠道, 骗取、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夸大金额虚开至其他地区, 特别是内地经济欠发达地区。此外, 由于各专业市场为吸引客户, 自定较低税率和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 在一些专业市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发案频繁。

(4) 犯罪目的多样性。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有四个目的:一是虚开的行为充作进项发票非法抵扣税款, 造成税款的大量流失;二是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报、虚报出口货物来源骗取出口退税;三是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编造虚构销售环节, 给走私物品披上合法外衣, 在市面上公开销售;四是少数企业通过虚构并不存在的购销关系, 为贪污、回扣等非法费用支出作本帐依据。由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多种的目的, 使得社会上存在较为广泛的虚假专用发票市场。

3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防治对策

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犯罪上, 我们的刑事打击力度不可谓不严厉。笔者认为, 对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刑事铁腕, 我们不能过高估计其作用而一味依赖, 还需不断改革完善现行的增值税制度, 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和自身队伍建设。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切实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 强化专用发票的管理意识, 从根本减少此类犯罪案件的发生。首先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严把增值税发票领销关。其次要进一步严肃内部纪律, 加强对税务人员进行法制、廉政教育。再次, 要加强对专用发票遗失、失窃后的登记申报制度。专用发票遗失或失窃后要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申报工作, 及时做出作废处理, 以免犯罪分子使用该发票进行虚开骗税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2) 做好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辨认工作。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全国集中统一印制, 采用专用水印纸, 有色、无色荧光专用油墨等多种防伪措施, 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伪造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与此同时,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问题更加突出, 因此应大力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辨认工作, 尤其要加强对“真票假开”现象的揭露。

(3) 加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打击力度, 积极开展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侦查。以往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多, 一旦发现有虚开行为, 偷骗税额, 多数是对偷骗税者处以罚款, 补交欠税, 不论情节之轻重一概是交税罚款, 以罚代刑, 导致至今不能杜绝虚开骗税现象。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 广开渠道, 发现线索, 把抓大案、要案的侦破和深挖团伙犯罪作为专项斗争的重点, 组织集中打击。

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侦查途径主要有:

①从调查购销双方是否存在专用发票所示的购销关系入手。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据单位的经营业务范围、经营内容等进行初步分析, 是否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具业务相符, 如系超出该企业地经营项目、生产经营规模、经济实力、业务能力等所做的“大买卖”, 一般都可初步认定有虚开行为。此时可通过查验有关计税凭证, 如购买原材料的纪录, 产品出厂的登记、进货及销货记载时, 注意发现记载与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不符的情况, 揭露虚开行为。也可发函到进项公司所在税务部门, 通过确认进项公司情况发现虚开行为, 进而查明骗取、偷税数额, 参与犯罪人数及作案手段。

②从清查账目入手。聘请有经验的会计, 彻底检查进出账目。清查账目既可以发现侦查线索, 也可以获取犯罪证据。通过查验购进和销售货物在银行经营账户的取动和支付资金情况, 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销项发票资金往来不符的情况。这种方法在侦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实践中较广泛的运用。按有关规定, 企业资金往来、结算必须通过银行, 而银行对资金往来情况是有记录的, 通过会计对企业账目地清查, 结合银行资金往来情况的纪录, 能发现有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③从查验是否具有出口退税有关凭证入手。按照规定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款抵扣联) 或普通发票、出口货物的销售明细账, 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联) 》, 出口收汇单证, 和出口产品专用税票。公安机关加强对有关凭证的查验, 从出口商品的真实性及手续的合法性两方面进行全面调查, 注意发现假出口、虚报出口和伪造退税申报资料的行为, 从中发现虚开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 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

④从询查询问入手。由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大多无可供勘查的犯罪现场, 受理时又多以检举、控告、自首和税务机关转来的材料为依据, 再加上犯罪分子采用各种狡猾手段进行犯罪, 又是难以从清查账目等途径发现线索, 应选择从调查询问入手开展侦查。通过询问发现犯罪线索, 查清嫌疑事实, 收集犯罪证据。调查询问的对象包括控告人、检举人、被告人同事、亲属, 与被告人有经济来往的人以及其他了解犯罪活动的知情人、调查询问时, 应根据具体的不同情况, 有针对性地运用调查询问的方法, 对某些对象, 可供助于一定的行政力量或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询问。通过询问, 查明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人的情况, 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方法、虚开金额, 有何物证、书证等情况, 为揭露虚开行为做准备。

此外, 公安机关要做税务机关的坚强后盾, 要加强同税务部门的联系, 沟通信息, 达到信息共享, 组织联合行动, 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 共同研究打击和防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的对策, 维护税收秩序, 改善税收环境。

摘要:增值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之一, 围绕该税种进行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国家税款流失严重。探讨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机理、特点以及提出了相关部门应该治理的对策。

3.增值税发票管理流程 篇三

1.1 发票领购 a)发票验旧

每次领购发票前,需将上次领购的发票中已开具的发票在江苏省国税电子税务局中点击防伪税控系统发票验旧应用进行系统验旧。

b)发票领购 1)柜台申请领购 领购发票需携带的资料:

①金税盘 ②《发票领购簿》

③国税发票购领单(加盖公章)④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网上申请领购

①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发票领用申请-网上领用发票-填写领用信息。

② 接收发票专递后,核对发票信息无误后在发票签收单上确认签收。快递员核对申领人身份证并收回《江苏国税邮递配送发票收票单》(收票单上需收件人签名、签身份证号并加盖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c)临时调增增值税发票

临时调增增值税发票需携带的资料: 1)金税盘 2)《发票领购簿》

3)国税发票购领单(加盖公章)4)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5)《发票供票资格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公章、发票专用章)

6)申请理由(盖公章,列明合同清单)

7)合同原件(合同金额要大于申请金额)、复印件(盖公章)d)注意事项

1)每月纳税申报后才可申领发票,月底前需关注发票存量,存量较小时,月底提前购买发票。

2)领购发票后,需在税控机开票系统内操作“读入发票”。1.2 发票开具

a)提交开票申请

经办部门申请开具设计合同发票须在设计合同开票系统中提交开票申请;经办部门申请开具总承包项目发票暂时提交纸质开票申请。

b)开票申请审核

审核开票申请中开票内容、业主方信息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已上传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扫描件;

c)开具发票

1)认真核对购买方信息,开票内容,单位,数量,税率,开票金额,机打发票号码等发票信息;

2)正确选择发票开票内容对应的商品代码; 3)发票票面信息应填写齐全; 4)发票发票联与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d)发票登记

1)发票开好后,在设计合同开票信息系统中登记已开具发票信息;

2)在发票登记簿中登记发票信息并在移交经办人时要求其确认签收。

3)总包项目发票或大额设计发票应制作发票签收单,在发票移交业主时,由业主签收。1.3 发票认证

a)进项发票管理 财务收到增值税进项发票后,应统一交由税务专责保管,并于纳税申报完成后及时认证抵扣。

b)发票勾选认证 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江苏),根据增值税进项发票信息查找到对应发票进行勾选认证,并加盖已认证印章。

c)已认证的发票按照税率分开整理保管,以便于发票账实核对。

d)关注系统中未认证抵扣的发票,对于即将过期或金额较大的发票,查明原因并催促经办人员及时报销,并及时认证抵扣。

e)发票数据需开具次日才能传递到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系统中无法查找待认证发票信息时,可以通过扫描认证。

f)纳税人在勾选平台操作时,应严格核实所勾选专用发票的用途,在确认所勾选的专用发票前均可调整专用发票的用途。确认后则不可修改专用发票的用途。

g)关于纳税人在勾选平台误操作,按下列要求处理:

(一)若纳税人将用于进项抵扣的专用发票误勾选为用于出口退税的,则由纳税人在发生内销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纳税人凭《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中“可抵扣税额”列入当期进项。

h)关于纳税人在勾选平台误操作,按下列要求处理: 若纳税人将用于出口退税的专用发票误勾选为用于进项抵扣的,则纳税人需在2018年1月份将误勾选专用发票清单汇总报各主管税务机关,由各主管税务机关逐级汇总上报总局运维中心进行一次性运维调整。具体清单格式及流程要求将另行通知。

1.4 发票作废与重开

a)当月开具且购买方未抵扣的发票作废

在税控系统发票作废应用中找到相应发票,直接作废即可。b)以前月份开具且购买方未抵扣的发票作废

1)由我公司在税控系统中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我公司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根据《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进行红冲作废。

c)购买方已抵扣发票作废)由购买方向我公司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我公司根据《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进行红冲作废。

3)购买方根据《信息表》及红字发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d)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

普通发票作废无需填写红字申请单,直接在开具普通发票处选择负数,填写需要开负票的发票代码及号码,直接开具负票。

e)发票作废重开

1)发票作废重开由经办部门提交重开票申请单。

2)购买方未抵扣的发票作废,我公司须收回发票发票联与抵扣联;购买方已抵扣的发票作废,我公司须取得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3)开票人员须先进行发票作废处理后重新开具发票。4)增值税红字发票可以差额填开,即可以仅就蓝字发票中的部分需要红冲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1.5 发票审核

对于我公司接收的发票,应认真审核以下信息:

a)发票是否为增值税专用发票,XX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省份是否与销售方所在的省份一致;

b)开票日期必须在发票有效期范围内; c)购买方中我公司开票信息是否正确; d)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是否与合同一致,内容为“详见销货清单”的是否附带税务系统打印的一式两联的销货清单(加盖发票专用章);

e)发票单位、数量、税率、金额是否正确;

f)销售方信息中单位名称是否与合同以及我公司拟付款账户名称一致;

g)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是否填写齐全;

h)建筑服务费发票备注栏是否填写项目名称和项目地址; i)发票是否加盖发票专用章。1.6 发票丢失处理 a)丢失“空白发票”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b)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2)丢失发票发票联及抵扣联

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3)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c)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

4.分享申请增值税发票份数的流程 篇四

一、先到国税柜台——“文书受理”柜台领取申请表,领取时一定要说清楚,是增加发票份数还是增加额度;领取的申请表上会有一页说明,说明中有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二、准备以下资料:

1、填写《申请表》,填完要盖公章(每页都要盖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各持股比例;

3、申请当月的金额较大的购货合同复印件、对应的进仓单复印件、对应的进项发票复印件、还有付款单据复印件。注意这些单据的对应关系,当然完全一致是最好,如果数字不能完全一致,注意:到货数量可以小于合同数量(就是没到全),付款金额一定要大于等于进项发票金额;

4、当月的金额较大的销售合同复印件,销售合同的金额一定要大,否则你为什么要增加发票呢?

5、进出仓单据复印件,进仓单最好对应那份进项发票;出仓单最好对应那份销售合同;

6、运费发票复印件。购进的和销售出去的运输发票都可以。

7、会计报表(申请月份在下半年的提供上月会计报表,申请月份在上半年的,提供上一和上个月的会计报表)。注意:专管员主要看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如果存货留存很大,申请当月又购进很多货,那么就意味着你有这么多存货没有出,所以需要申请增加发票。

8、存货存放地的租金合同及付款凭据,有时候还要租金发票。如果没有这些,要写说明。

9、其他要求的资料。专管员会查你的税负(=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金额),如果你的税负低于1%,那就很危险,但关系好的话专管员会让你再补充一些资料她就批:

(1)申请书。分三段写:企业基本概况、成立以来的销售额、增值税额及税负率和今年的销售额、增值税额和负税率;增加发票的原因。(2)今年的税单银行扣缴复印件。(3)库存比较多的话,需要库存明细账。(4)专管员需填的其他表格。

5.从开具增值税发票到报税的流程 篇五

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进项发票管理→专用发票(选择相应发票)→新增→录入带红框的数据→保存→审核→待认证发票导出(认证发票资料读入)→选择录入日期→点写XML(放U盘)→带U盘和填写申报扣税凭证封面、纳税卡→带去税所→回来放盘点进项发票认证结果读入→点保存。

2、抄税与申报(每月1-10日)

1)一机多票开票(放IC卡)→报税处理→抄税处理(已开发票)→填写增值税发票开具情况表。

2)登陆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点“发票查询”(选当前月份:如是要导入11月份的发票数据就选择“本年11月份”)→确定→出现对应发票记录查询窗口→登陆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销项发票管理→从界面读入发票数据(一机多票)→点读发票查询界面→数据自动读取(注意:读取时发票查询界面要最大化,读取过程中不要操作键盘和鼠标)→保存。

3)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纳税申报→表五→表一(打印两份)→表二(打印两份)→表三→表四→表六(每份表操作点新增→保存→审核,数据全部自动生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新增→修改30行,即上月报表34行数→保存→审核)(打印三份)→申报情况说明(新增→保存→审核)→损益表(新增→按帐面录入数据→保存→审核)→资产负债表(新增→按帐面录入数据→保存→审核)→申报主界面→生成申报盘(放U盘)→确认→报税回来点完税。

到国税认证时要带资料如下:

1、纳税卡、U盘(已读入认证发票)

2、《申报扣税凭证封面》和相应抵扣联发票。

到国税申报需要带资料如下:

1、纳税卡、IC卡、U盘(生成申报盘);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各一式两份);

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增值税开具情况记录表》

5、《认证结果通知书》(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报送《稽核结果通知书》),同期已认证的抵扣联册。

6、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地税申报所需资料如下:

1、《广东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简易)》

2、《个人所得税申报》及申报U盘;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6.增值税发票领取流程 篇六

(一般纳税人-税控盘版)

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为按月申报,所以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操作流程相比,在报税和清卡(反写)中间增加了纳税申报和扣款两个环节,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操作流程为“报税→纳税申报→扣款→清卡(反写)”,如果当月无需缴纳税款则在申报成功后清卡(反写)。

注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远程抄报功能需经税务机关在税务端进行维护授权(税务机关需要在Itax中授权“网络抄报税”资格)后才能实现。

一、税控盘版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报税处理模块中设置网上抄报密码,建议设置为123456。

【第二步】:点击【抄报】按钮,并按提示顺序操作。点击前请先检查“数据报送起始日期”及“数据报送终止日 期”等相关日期,如:3月征期报送2月发票数据时,起始日期为20150201,数据报送终止日期为20150228。

【第三步】:纳税申报及扣款。

(1)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用户 名:纳税人识别号,密码:税务机关提供。登录成功后出现以下图标,点击进入申报列表。

(2)点击红框标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

(3)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在填写过程中如出现红色警示(如图所示),代表填写的申报数据与报税数据不一致,这时请仔细检查并重新填写,直至比对相符。

(4)填写完成并比对通过后,点击右上角【保存】及【申报】按钮。

(5)出现下图提示点击【申报】按钮

(6)申报成功后,如有税款点击【扣款】按钮;如无需缴税或账户余额不足可选择返回,择日再行扣款。

注意:必须在每月征期最后一天中午12点以前完成申报、扣款,否则需要返回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扣款和清卡。

(7)扣款成功可进行申报表打印,建议将申报表以电子表格(Excel)格式保存到本地电脑中,便于以后需要时再次打印或查询。

【第三步】:在报税处理模块点击【反写】按钮后按提示顺序完成反写操作。

二、常见问题

1、如果忘记税控盘版的反写或金税盘版的清卡,会有什么影响?

答:如果在税控盘版的开票截止日期或金税盘版的锁死期日数内忘记反写或清卡,则系统将不允许开具发票,需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完成反写或清卡后方能恢复。

2、验证税控盘版的反写或金税盘版的清卡是否成功完成的方法有:

(1)税控盘版 方法一:查看报税处理模块中“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显示为次月征期最后一天,如2月征期报1月税,反写成功后开票截止时间变为3月征期最后一天(20150316)。

方法二:在“税控设备状态查询—监控管理信息”模块查看红框标注的“开票截止时间”、“数据报送起始日期”、“数据报送终止日期”3项数据。反写成功后,开票截止时间转为次月征期最后一天,数据报送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变为次月1日至次月最后一天。以2月征期报1月税为例,反写成功后,开票截止时间显示为3月征期最后一天,数据报送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变为2月1日至2月28日。

(2)金税盘版 方法:可通过“金税设备状态查询”模块,按发票种类查看“锁死日期”、“上次报税日期”和“抄税起始日期”是否发生变化。清卡成功后,锁死日期为次月征期最后一天,上次报税日期为当月报税时间,抄税起始日期为次月1日。以2月征期报1月税为例,清卡成功后,锁死日期跳转到3月征期最后一天,抄税起始日期显示为3月1日。

3、清卡时提示一窗式比对失败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有:(1)纳税申报成功但还未扣款。解决办法:请先完成扣款,再进行清卡或反写。

(2)纳税申报未成功。解决办法:请先完成纳税申报。

4、清卡或反写失败,提示810041001报税失败或存在未成功报税开票机,不允许清卡。

答:该情况是企业有多台开票机,其中有部分开票机还没有做远程抄报这个操作或税控盘版还有其它票种未做远程抄报,请先完成其它开票机或票种的远程抄报。

5、网上办税服务厅打开纳税申报表提示:系统数据异常!你有开票机尚未报税成功,不能进行申报,请报税后再进行纳税申报表的填写,请与系统管理员联系。

答:该情况是企业有多台开票机,其中有部分开票机还没有做远程抄报这个操作或税控盘版还有其它票种未做远程抄报,请先完成其它开票机或票种的远程抄报。

6、在做远程抄报时提示:[-960011090]抄报数据上传失败,SSL通道建立时出现未知错误。

(1)请检查开票机现在是否能正常上网,可通过是否能打开其他网站进行测试。

(2)请检查本地杀毒软件是否对上传的数据进行了阻止,可通过关闭杀毒软件或防火墙进行排查。

(3)请检查是否能打开省局安全接入地址,网址:https://:7001。

7.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区别 篇七

专用发票一般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从事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而普通发票 则可以用于所有纳税人的所有经营活动,当然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

(二)作用不同

普通发票只是一种商事凭证,而专用发票不仅是一种商事凭证,还是一种扣税凭证。

(三)票面反映内容不同

专用发票不但要包括普通发票所记载的内容,而且还要记录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银行账户和税额等。

(四)联次不同

专用发票不仅要有普通发票的联次,而且还要有扣税联。

(五)反映的价格不同

普通发票反映的价格是含税价,税款与价格不分离;专用发票反映的是不含税价,税款与价格分开填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8.增值税发票领取流程 篇八

为做好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工作,制定如下对接技术方案。

一、设计原则

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一)统一纳税人端税控开票功能,确保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在纳税人端的一致性。

(二)不改变现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纳税人(主要是电商企业)端ERP系统的格局和使用,仅对发票开具部分做接口对接。

(三)充分考虑电商企业的特殊性,保证其短期大量开票的性能要求,也要解决大量电子发票进入税务端后台的性能压力问题。

(四)公布相关技术接口规范,要求税控单位不得以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接口调试名义向企业收费。

二、技术实现方案

(一)对接示意图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逻辑示意图如下:

(二)主要功能点

1.纳税人登记注册。保持现有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登记、票种核定等业务流程不变,在现有征管系统、电子发票管理系统中完成。

2.发票赋码。电子发票的号段,始于征管系统、电子发票管理系统,通过接口方式,由升级版税控系统、统一受理平台最终赋予给纳税人。

3.电子发票元数据生成。鉴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如:京东商城广东平台每日开票量达30-40万份),单个税控盘/金税盘(每分钟开具20-30份)难以满足此类开票要求,经与两家税控装置生产单位共同研究,拟使用两家单位研制的税控开票服务器(即:大容量、高性能的税控盘/金税盘,每分钟开具3000-10000份)来满足企业需要。票量小的电商平台直接使用税控盘/金税盘和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完成电子发票开具功能。

4.电子发票生成。仍由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完成。电子发票元数据传递给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该平台按照电子发票试点现有机制和要求生成带纳税人签章的电子发票及其图像文件,并返给纳税人。

5.电子发票明细数据进入电子底账库。电子发票明细数据通过升级版统一受理平台进入电子底账系统。

三、数据接口规范

9.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 篇九

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补认证,应提供:

销方“已抄税证明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存根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两份

关于补认证的申请,说明丢失原因并保证如果找到原件也不再认证,加盖公章,注说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要开具“已抄税证明单”,应提供:

加盖“已抄税”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帐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一份

携带企业公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92号)规定:纳税人必须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1.需抛开税务机关繁琐的程序或想要避免罚款的单位。

2.空白增值税发票丢失被盗需避免登报处罚的单位。

3.增值税发票遗失且超过90天未认证的单位。

4.因保管不当等其他原因将增值税发票遗失的单位。

5.销货单位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给购货单位。

6.销货单位已经出具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但由于各种原因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不给予审核批准。

企业由于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丢失或被盗空白发票的,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并附有关部门证明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具体办法是:

一、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征管服务大厅发票管理窗口提交书面报告以及公安等部门的证明材料,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还要须在《办税园地》等税务报刊杂志上登报声明作废。

二、主管税务机关检查核实处理。对丢失、损(撕)毁发票及虚报丢失发票,隐瞒案情,不主动报告等违章行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其他后果的,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涉税问题,现将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税务处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样式附后),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0.增值税发票领取流程 篇十

开局增值税发票

(一):系统设置

#1.初始化禁做,第一次安装时使用。

#2.税务信息,名字和税号不能修改,银行账号,输入一个号码后输第二个时需回车。

#3.商品只能先录入商品编号后选入,客户编码可直接输入也可选入;商品税目(需有),简码(可有可无);单价应在开具发票时直接输入;地址电话银行账户,输入时需从编辑器中输入;保存时点左上角退出,不点右上角的差号。

(二):发票管理

#1.发票领用:购买(带IC卡)――读入开票系统(买错发票需退回IC卡发票号)。注意:购买时需持报表和IC卡等(国税局决定);读入时若失败,原因:未插IC卡;IC卡中无领购的发票;发票流水号已经读走(点发票填开,看有没有发票);金税卡已到锁死期。

#2.发票退回:只有因国税局错买了发票才能使用此项。

#3.开具发票:确认发票代码和号码;金税卡日期如错误,应携带IC卡到国税局授权修改;商品信息中注意含不含税;一张发票只能一种税率,只能开八行商品;开完发票,打印即保存了;销方信息:银行账号可多个。

#4.发票修复:发票修复后,所有发票无法打印(从金税卡到硬盘)。发票查询:发票开具管理 a.查询打印时,点第一窗口的打印。

b.山东省清单打印选套打。

c.发票复制:选中行——选项。注意:复制过来的商品可修改。

#5.a.开局带销货清单的发票:如果商品行多于八行,需开清单;先确认含不含税;只能在清单上写商品,发票上不写商品;清单一张可打十二行。

b.开局带折扣的专用发票 :01.带清单:清单中的每行都可加折扣或多行统一折扣;但发票上只显示一行折扣栏(不管是不是同种折扣)。02.不带清单:选中商品行、点折扣,其折扣行数是指选中行及上面几行;折扣行只能删除不能修改;商品行与折扣行之间不许加入信息,折扣行算一行;每行或多行商品可加折扣,但总金额不可加折扣。

c.开局负数发票:商品与客户都不用填写,且有退回之正数发票;隔月发票需冲红。冲一部分的,需对方国税局退货证明,用减号重新输入(单位为正),找不到明细,需手工输入,需保存点打印按钮。

d.作废专用发票: 01.当月发票可以作废,隔月的需冲红。02.谁开谁作废。03.点击作废按钮。04.已报税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冲红。

(三).抄税报税:

每月1号至10号,超期罚款。(需持IC卡和报表)。

#1.抄税流程: 01.抄税写IC卡(大约一分钟,每月一号不能开票需抄税。)02.销项报表打印。03.持IC卡和报表到大厅报税。注意:IC卡内必须无报税信息,若有先报税,后抄税;若抄税时IC卡上有新购发票,可同时读入发票。

#2.打报表(每月一次).即第三模块/标题栏(第三条)-发票资料查询打印-或-发票资料。

#3.报表类:发票资料统计;月度统计即月汇总表(增值税销售情况);工具栏发票资料统计统计即年汇总表。发票资料统计----领用存表。

#4.金税卡管理---状态查询:最大限额十万;抄税起始日变下一个月的…..。

(四).注意事项:

#1.若改单位名称或税号时需持IC卡和金卡;修改其余的时钟、开分机等,只带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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