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体制改革中的狱政管理工作

2024-06-17

监狱体制改革中的狱政管理工作(精选7篇)

1.监狱体制改革中的狱政管理工作 篇一

现代化文明监狱狱政管理标准之初探

现代化文明监狱是以现代化的监管改造设施和健全的狱政制度为基础,依法对罪犯实施科学、文明管理和改造的社会主义监狱。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必须以良好的狱内监管秩序和改造环境及有效的狱政管理活动来保障。

一、监狱管理标准化的具体内涵

标准化是近代一门新兴学科。它的形成和发展是和现代化生产的迅速发展密切相关,并且日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美国人泰勒在1911

年提出了以标准化为基础的科学管理方法(亦称“泰勒制”),其主要内容是:工人利用标准条件,根据操作标准进行标准作业,完成按标准时间计算出来的生产定额,超额者奖励,完不成定额者受罚。“泰勒制”的推广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劳动效率和企业管理水平。当前国际经济领域流行一种说法:“三流的企业做产品,二流的企业做品牌,一流的企业做标准”。当前,标准化建设已经渗透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标准化建设从工业领域向农业、商业、服务业、金融业和行政管理系统等领域拓展。

把标准化管理理念引入到监狱管理领域是一次重大尝试。推行监狱管理标准化,就是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将监狱各项管理工作制订量化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监狱管理工作的指标体系和标准化体系,把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融于实际工作流程中,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从而实现监狱管理的转型升级。监狱管理标准化必须体现以下特征:

1、科学性。实现监狱管理标准化,既是监狱法治化进程的内在要求,又是衡量监狱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参数。因此,在监狱管理标准化体系中的各项标准,要采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方法,把能促进监狱管理、提高改造质量和强化监狱职能的最佳方案纳入标准中去,并随着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和提高,使监狱管理标准化活动始终保持科学性和先进性。

2、导向性。确立标准是监狱管理标准化的起点。标准一旦确立,就对监狱管理活动所指向的预期效果具有导向、激励和评价作用。监狱管理标准化活动,既是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总结和完善,又是今后一个时期新的目标和要求,它通过总结过去的实践,设计未来的目标,科学地确定总体标准,分层次、分等级地确定各科室、各专业、各职位的分项标准,并以纵横交错的网络方式连结和协调总标准与分标准之间的功能,构成一个彼此协调、相互支持的标准系统和标准网络矩阵,引导监狱每个职位角色将注意力集中于实现标准上,使监狱的工作秩序、改造质量、管理效能和社会效益始于标准、终于标准。

3、实践性。在监狱管理标准化的全过程中,贯彻标准、实践标准是关键。监狱管理标准化的实践性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制定、颁布的标准必须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二是标准化的效果只有标准实施以后才能获得,没有付诸实践的标准只能是一纸空文。三是标准的准确性必须由实践来检验,只有经过实践才能不断完善标准和迅速建构标准化体系。如果实践标准的环节中断了,标准的循环发展过程也就中止了。

4、协同性。监狱各执法岗位彼此间纵横交错,构成监狱的动态工作系统。其协同性主要体现为:

一是制定和实施标准既要考虑和兼顾到各部门、各岗位的特点,又要从整体出发,建立起相互依赖和支持、整体联动和制约的群体标准化体系;

二是监狱各部门和岗位的分项标准,都是监狱管理标准化体系的组织部分,必须服务于总标准;三是要做好监狱各部门和职业角色之间的协调工作,合理地分解和量化分项标准,使所有人的活动都在期望的规范之中,实现管理标准化活动的同步化、和谐化与整体化。

5、权变性。在实施标准的过程中,随着主客观环境条件的变化,监狱工作者要不断追踪标准,及时修正标准,使标准在反馈调控中日渐规范和科学。监狱各项标准只有通过不断的制定、颁布、实施、反复修订、再实施的循环往复过程,才能最终形成真正科学严谨的监狱管理标准化体系。

二、监狱管理标准化与管理正规化的关系

监狱管理正规化转型就是要通过强化监狱一切工作的法律、法规、工作制度或公认标准管理,在管理效果上实现监狱设施完善、装备先进、法制健全、执法公正、管理文明、改造手段科学、队伍素质过硬、物质保障有力。其基本要求是:监狱的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制定建立相应的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管理。从哲学层面分析和考量监狱管理标准化与监狱管理正规化转型,二者主要有以下几种关系;

1、管理标准化与管理正规化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管理正规化是通过监狱各项工作的标准化运作体现和反映出来。离开了管理标准化建设,监狱管理正规化将成为空中楼阁;管理标准化是监狱管理正规化转型的显现,是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的。管理标准化是监狱管理工作转型升级在每个具体执法环节和执法管理流程的具体显现。

2、管理标准化与管理正规化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一切事物都是由各个局部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管理标准化是从微观的角度,以监狱管理各个环节为着眼点,以推进监狱狱政管理、生产劳动、教育改造、生活卫生等各项工作标准化为着力点,通过制定岗位标准和工作标准,促进监狱各项具体管理环节的标准化进程。管理正规化从宏观的角度,着眼于监狱管理的整个领域,强调全盘考虑,从宏观的角度探索监狱管理的转型升级。

3、管理标准化与管理正规化是量变与质变的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基础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管理标准化是监狱管理工作转型的量变,而管理正规化是监狱管理工作转型的质变。管理标准化是管理正规化的前提基础和必要准备,是实现监狱正规化的有效途径。监狱管理正规化是旗帜,是方向,是管理标准化的必然结果。管理标准化达到一定程度实现质的飞跃就是实现管理工作正规化。监狱管理正规化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只能通过管理标准化的量变过程来逐步实现。

三、推进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具体途径

1、科学设置岗位是前提和基础。要实现监狱管理标准化,工作岗位设置标准化是前提和基础。换言之,要把警力资源配置从传统人事管理向现代人才资源开发管理转化,做到人尽其才。要对监狱内部人力资源的获取、整合、激励、使用与增减进行统一管理,从执法管理岗位设置、岗位人员资格、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检查与考核等方面制定严格标准,特别是要量化工作内容,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考核和奖罚,以实现人力资源最大化。同时,要对专业技术岗位的层级、比例、结构、程序等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设置,逐步建立与职务岗位相对应的岗位薪酬制度,完善警察津贴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2、加强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是关键。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是监狱管理标准建设的关键因素。加强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在监狱警察招录中,要结合警察队伍的现状,分析队伍结构的现实优势、潜在优势和存在不足,根据实际发展要求和未来发展需要,确定招录警察的学历、专业和技能。二是加大分类培训力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模式。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结合岗位需要和警察个体状况,建立警察个别培训教育档案,建立一套系统性、针对性、吸引力和强制性兼容的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制度,将“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培训工作体制贯彻到位;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广泛开展业务知识和实用技能培训,着重培养警察的履职能力,实现警察队伍整体专业素质的跨越。三是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成长机制。建立健全警察岗位考核制度,将岗位考核成绩与评优、津贴发放、职务晋升挂钩;建立专业技术人才的正常晋升机制,建立专业人才库,逐步形成鼓励成才、促进成才的长效工作机制。

3、建立健全监狱制度体系是重点。所谓现代监狱制度,是指具有中国特色,以现代科学理论为指导,与中国现代社会建设相适应、相协调、相一致的科学文明公正法治的制度体系。监狱制度是一项政治制度,但同时它又是一项技术制度,体现的是矫正技术。健全完善监狱制度体系,能规范监狱日常执法行为,提供业务指引,使监狱警察日常执法行为在制度的允许框架内进行,树立法律的权威。一是建立监狱各执法环节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明确监狱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标准,岗位职责、责任划分,使警察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二是加强执法流程衔接制度建设。建立部门间和部门内部工作流程对接制度,建立单个执法环节的标准化结算制度和零违规操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执法链条的每一环都不存在违规操作、随意变更和变通的问题。三是加强执法流程监督制度建设。没有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机制,监狱执法管理流程标准化将会是一纸空文。因此,加强业务监督、层级监督、纪律监督和警务监督等各种形式监督的制度建设,建立全方位、动态的监督体系,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从而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4、监狱工作流程标准化是手段。监狱每个执法环节标准化是整个执法管理流程标准化的组成元素。要实现监狱工作流程标准化,就是要通过对现有工作流程的梳理和工作流程网络信息化,实现工作条理的规范性及增加现有相关工作流程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管理体制。一是流程的汇总与补遗。采用较适合宏观层面的完备性检查法和较适合微观细节层面的逻辑性分析法,对每个流程进行检查、分析,发现流程不全、尚需要补充细化的,要及时与业务部门联系,回溯补遗。二是流程的对接与整合。梳理工作应从内而外进行,先在每个部门内部进行流程的对接,之后再处理各部门间流程对接的相关工作。从业务流程间的关系来看,可以分为串行流程和并行流程两类。串行流程的特点是一个工作节点连接的对象是唯一的。以减刑假释程序为例,从分监区集体评议、监区长办公会审核、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办公会决定、人民法院裁定的过程,就是一个串行流程。而并行流程的特点是所面对的节点对象是多个,例如,生产现场执法管理环节的参与人员不是一个人,任务分配面向的流程就是一个并行流程。当然,执法管理工作流程可能不是完全串行或完全并行,有时会产生某个阶段是串行而另一个阶段是并行的混合情况。因此,在流程对接工作中,较多地会涉及两类流程节点间的处理,即串行节点的对接整合和并行节点的对接整合,实现执法管理环节与另一执法管理环节“无缝对接”。三是流程的监控和查询。每个工作流程结束后将自动归档,经过授权的相关人员及操作人员可以检索和察看已经发生的工作流程。所有工作流程的发起者将在整个流程的流转过程中随时看到流程进程的位置,并且还可以看到所有已经完成操作的角色和他们的动作,也就是说流程发起者可以对整个流程的处理过程作以监控,实现工作流程的透明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鹄,江西省赣西监狱五监区,江西省高安市八景镇,19179556502

2.清末袁世凯狱政改良述评 篇二

关键词:清末;袁世凯;狱政改良

中图分类号:K2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1-0033-03

清末,在历经义和团与八国联军入侵的庚子事变后,满清王朝迈入了20世纪。新的世纪却并没有给清王朝带来新气象,这个王朝反而面临着险恶的国内外政治形式而举步维艰。八国联军攻陷京城时,慈禧太后仓皇携光绪皇帝“西狩”,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西逃途中的慈禧在无奈之中有了新政的念头,连下“罪己诏”并表示要振作图强、改弦更张。

清末新政实施过程中,直隶总督、北洋大臣袁世凯是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在直隶实践了一系列的新政举措。袁世凯(1859—1916),字慰庭,号容庵,河南项城人,出生于传统的封建官僚地主家庭。其叔祖父袁甲三进士出身,官至漕运总督。而袁氏家族中的袁保中、袁保庆、袁保龄等都有科举功名。袁世凯两次参加科举而不中,遂决意科场,羞愤之中声言:“大丈夫当效命疆场,安内攘外,乌能龌龊久困笔砚间自娱光阴耶?”①于是袁世凯转投军路,1881年投淮军统领吴长庆,受到重用;历经“甲申政变”而受到直隶总督李鸿章的赏识。天津小站练兵奠定了其后来在晚晴和民国初年纵横的政治基石。李鸿章去世后,袁世凯继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成为清末朝野中的重臣。清末新政中,袁世凯在直录实施新政,狱政改革既是袁世凯直录新政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袁世凯狱政改良的背景

(一)它是清末新政举措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晚晴政府在绝境之中开始实施新政,“清末新政”是指“20世纪初年清政府在其统治的最后十年所进行的各项改革的总称,具体改革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其目的旨在维护清王朝的统治,但客观上也有利于中国社会从传统向近代的转型,因而具有某种近代的意义。”②清末新政中的法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既有监狱制度改革与监狱本身的改造,在修订法律和司法改革的过程中,狱政改良也被提上了议程。1901年,刘坤一与张之洞上奏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中就提出了进行监狱改良的意见,以改造监狱,改善罪犯的生活条件等。清政府为塑造“仁政”的形象,采纳了改良监狱的意见,开始了司法改革和狱政改革,兴建了一批模范监狱。而在新政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袁世凯是颇具影响力的人物,他是地方督抚中地位独尊的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在朝中又兼督办政务处参预政务大臣,练兵处会办大臣,会议商约大臣,督办电政大臣,督办关内外铁路、津镇铁路、京汉铁路大臣等数职。这使得他在朝中可以直接参预新政决策,在地方上又有实力办新政。在直隶总督任上,他在直隶大力推行新政,而狱政改良就是其中之一,改造旧监狱,建习艺所等。袁世凯是地方督抚中推动清末狱政改良的代表人物之一,而他在直隶的监狱改革自然是清末新政之一部分,是在清末实施新政的大背景下实施的。

(二)它深受国内外思想的推动

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监狱始终被看做是野蛮和黑暗的象征,犯人生活条件极度残酷,遭受着非人的待遇。随着近代司法观念的传播,冲击了我国传统的监狱制度。一些早期的改良思想家开始介绍西方监狱制度。王滔在《法国志略》中说西方“牢狱之制法极周详,刑无苛酷,待狱囚极宽厚”③一些记者在参观了租借里的西式监狱后也深受感染,1906年《申报》记者在参观了上海租界内的提篮桥监狱后,称之为“管理有规则,教导有工业,卫生有章法”。④中西方监狱之间的差距引起了国内一些有识之士的反响,开始思考中国监狱制度的改良。1901年刘、张联名上奏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中的第二折中既有“恤刑狱”的主张。晚清权威法学家沈家本说:“泰西立宪诸国,监狱与司法、立法鼎峙而三,纵有完备之法典与明允之法官,无适当之监狱以执行刑罚,则迁善感化,犹托空言,以故各国莫不从事于改良监狱。”甚至认为监狱的好坏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准,“西儒有言曰:觇其国监狱之实况,可测其国程度之文野。”⑤将监狱改良作为制度和功能的变化和衡量文明程度的标准。而清政府在实施新政的过程中也表示要行“仁政”,重塑自身的形象。这样,中外监狱实际情形的差距带来的冲击,改良思想家的介绍,立法家的变革主张,清政府“恤刑狱”、行“仁政”的要求,袁世凯作为地方督抚中实施新政的代表人物,也是十分支持监狱改革的,并积极在直隶推行。“为了改良狱政,袁世凯派天津知府凌福彭到日本考察。凌福彭具体考察了日本的东京、土谷、巢鸭、崛川、大阪无处监狱,并就日本监狱的建制沿革、法度、建筑、经费情况向袁世凯作了详细汇报。”⑥之后,袁世凯开始在直隶推行狱政改革。

二、袁世凯狱政改良的主要内容

袁世凯在听完天津知府凌福彭日本考察狱政的汇报后认为:“中国监狱亟宜改良,其罪犯习艺一节,现在正需兴办,犹可借资则效。”⑦袁世凯的狱政改良包括监狱改造与监狱制度改良,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改造旧监狱,改善犯人的生活环境

自古代我国监狱产生以来,我国旧式监狱条件极其恶劣,脏乱不堪,罪犯受着非人的待遇,别说人身权利无法保证,就连生命和生活都无法保障,犯人常因传染病流行而瘐毙狱中。“洋务思想家的代表人物郑观应在其《盛世危言》中,就曾对传统的狱制予以鞭挞:‘士室棘垣,暗无天日;赭衣黑索,惨受挛拘……而久系瘐毙者往往有之,其冤惨可胜言哉?”……“中国牢狱之刻,惨不忍言。……因病而致死者,无月无之;因虐而毙命者,亦无地无之。”⑧为改造旧监狱,改善罪犯生活条件,袁世凯首先对直隶省城保定的按察司、保定府、清苑县三处监狱进行改良。“保定知府禀报三监改造应办之事有十:整围墙,开天窗,改木笼,给医药,设中厕,墁甬路,疏地沟,制下衣,勤梳洗,置木盆;按察使禀请在三监添建病室,改造笼房,改善犯人的医疗与居住条件。”⑨这些涉及监狱环境条件改善,罪犯个人生活卫生条件提升和医疗卫生条件改良的建议都得到袁世凯的批准,并拨款施行,对直隶省城监狱的条件改善有着较大的影响。

(二)设立罪犯习艺所,教育改造罪犯

在古代封建社会,一旦被捕入狱,出狱后则被视为另类,罪犯的帽子长期被扣在头上,难以得到周围人群的认同,加之如没有一技之长则更难生存。传统监狱对犯人的教育改造是存在诸多弊病的,难以在使犯人改过自新方面取得好的成效。在统治者看来,监狱是“苦人辱人”的场所,通过对人肉体的惩罚和监禁来惩治和警告罪犯,对犯罪者“束其身体,节其饮食,隘其居所,无非多方折磨,启其悔罪迁善之心”。但是,这样的监狱虽然可以通过损害人的肉体,摧残人的精神来使人畏惧犯罪和诉讼,但它并不能改变和矫正人的灵魂,重塑囚犯的道德品质。清末司法改革开始后,沈家本、伍廷芳等既提出将感化主义作为监狱改良的宗旨,认为“监狱者,感化人而非苦人,辱人者也”,其目的在于“杜其残忍之端,而导之仁爱之路”。⑩袁世凯在省城保定和天津两处设立罪犯习艺所,以为全省模范。犯人在习艺所里可以学习谋杀的手艺,同时,习艺所里还专门教育改造罪犯的教诲师,帮助罪犯改过自新,从新做人和生存下去。“《天津罪犯习艺所章程》规定,罪犯在习艺所中由专门的工师教授工艺……而且还可以得到一部分做工的工钱。另外还有专门的教诲师教育罪犯改过自新。”11 之后,在直隶各属如多伦厅、定州、沧州、大名县等处也相继设立习艺所。习艺所的设立主要就是为了实现对罪犯的感化教育。

(三)设立看守学堂,提高狱吏素质

在改造旧监狱和改善监狱生存环境及设立习艺所感化罪犯后,虽然对罪犯的感化教育有所帮助,但监狱的日常管理和工作的开展却是由狱吏具体实施的,倘若狱吏素质低下,无法胜任新式监狱的管理要求,则会使新式监狱改造感化罪犯的功效大打折扣,影响监狱改良的实际成效。因此,如何提升狱吏的素质和培养具有新思想和观念的狱吏就成为一项急需办理的事宜。而袁世凯在直隶设立看守学堂则顺应了这一要求。袁世凯设立的看守学堂以“造就看守资格,预备遞升上级官吏”为宗旨,学额40人,学制半年,招收小学毕业及同等学历者入堂学习,课程有监狱学、看守服务章程、日本刑法、监狱法、大清刑律、修身学、算法、兵式体操及礼仪,通过毕业考试即发给文凭,再实习半年,合格者即可升看守。12 这样经过从看守的招收条件、培训科目、毕业考试到实习期限的相关规则的实行,设立看守学堂为狱政改良培养了新式狱政人才。

三、袁世凯狱政改良的评价

清史稿记载:“终日言变法,逮至国本已伤,而成效卒鲜,岂法制之咎欤?然其中有变之稍善而未竟其功者,日监狱。”13 同清末监狱改革一样,袁世凯的狱政改良也未能全然成功,虽去得一定的效果,最终却由于制度本身和财力所限等多方面的原因而最终流于失败,但不能否定袁世凯狱政改良的积极意义。首先,袁世凯的狱政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是取得了成效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狱政改良的过程中,修建了一定数量的新式监狱,改善了监狱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减轻了犯人瘐毙狱中的情形,有利于保障罪犯的生命,改变了中国传统监狱脏乱不堪、残忍暴虐的形象;罪犯习艺所的设立,既可以让罪犯能够学得谋生的一技之长,也可以更好的教诲感化罪犯,重然犯人生活的信心,重塑犯人的灵魂;看守学堂的设立,确实培养了一定数量的新式狱政人才,这些人较之于传统的狱吏更专业,素质更高,同时也更具人性。第二,监狱通过由“苦人辱人”而使罪犯畏惧刑法的方法向主要靠对罪犯的感化教育的方式的转变有着积极作用。传统的监狱以其脏乱不堪的生活环境,非人道的管理来折磨犯人的肉体,摧残犯人的精神,以达到监狱惩罚犯人,使犯人畏惧刑法,成为顺民,便于控制和统治。而袁世凯的狱政改良,修建了新式监狱,设立习艺所,并备有教诲师,监狱主要通过感化教育来使得犯人改过自新,重塑罪犯的灵魂,使他们重新做人和生存。这样的方式不仅更人道,更符合人性,而且更加具有成效。因此袁世凯的狱政改良为监狱如何更好的实现其功能和作用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和实践,其积极意义是无法抹杀的。最后,袁世凯的狱政改良是对国外先进监狱的构造和管理理论的实践。正如前文提到的,在考察了日本监狱制度后,狱政改良中的新式监狱的构建是以日本的监狱为模版进行修建,新修建的监狱更合理和科学;在监狱的管理和狱政人才的培养上也更多的借鉴了外国的经验。这是中国监狱近代化进程中的有益探索,积累了监狱制度建设的经验。

总之,在袁世凯的狱政改良的过程中,修建新式监狱、建立罪犯习艺所、设立看守学堂等举措改善了犯人的生存条件,有助于感化罪犯,培养了新式狱政人才,是我国监狱近代化进程中的有益探索,具有其历史进步意义。

现如今,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法制国家的建设,建设文明的监狱是社会主义文明和法治的一部分,对于袁世凯狱政改革的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和教训的研究与总结,能够为新时期的法制而文明的监狱的创建提供有益的借鉴,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和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要求。

注 释:

①沈祖宪,吴闿生.容庵弟子记(卷一)[M].1913.4.

②张海朋,李细珠.中国近代通史(卷五)[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1.

③王滔.漫游随录[M].长沙:岳麓书社,1985.149.

④观西牢记[N].申报,1906-6-18.

⑤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实行改良监狱宜注意四事折[M].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70.831-832.

⑥张海朋,李细珠.中国近代通史(卷五)[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32.

⑦天津府凌守福彭考查日本监狱情形节略(督宪袁扎附).北洋公牍类纂(卷五)[M].8.

⑧蔡永明.论清末新政时期的监狱制度改革[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28.

⑨《保定府等酌议改良省垣三监办法禀》《按察使详省城司府县三监添建病室改作笼房请拨费文并批》,见《北洋公牍类纂》卷五,第1-2页.

⑩范仲琪.清末监狱改良的理论与实践[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5(4):85.

11 张海朋,李细珠.中国近代通史(卷五)[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54.

12 《天津习艺所设立看守学堂及任用章程》.见《北洋公牍类纂》卷五,第21-22页.

13 赵尔巽.清史稿(卷119)[M].北京:中华书局,1976.

3.狱政管理工作报告 篇三

作为一名狱政科员,在狱政科几年的工作过程中,我有了一点关于狱政管理方面的想法,并将之整理如下,希望能对自己今后的工作有所帮助,不当之处,还需各位指点:

一、狱政管理的内涵

狱政管理是指我国监狱依法对在押罪犯直接实施的有关监管改造和罪犯处遇等方面的刑事司法管理工作。它是监狱工作的基本内容,是监狱工作最集中概括和全过程表现。我认为,监管工作的实践和理论发展至今,已达到了一个相当高度发达的现状,我们狱政管理工作也应该适应时代大潮的需要,在科学理念指导下,从狱政管理的内在规律出发,顺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要求,综合运用现代科学理论知识、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与手段,尤其是加强监狱的管理者—监狱人民警察自身的综合素质,来不断作用于对罪犯的惩罚与改造,促进行刑活动经济和行刑效应的最大化。它是狱政管理的工作目标,更是一个过程,它的内容、要求及其实现所标定的内涵与我们的工作传统、现在以及未来发展状态下的诸多因素密切相关,所以提高狱政管理的科学化具有相对性。

由此而来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的就是:

1、狱政管理的机制要根据这一工作的发展要求,合理设置各个层级的管理机构;优化人员配置组合;专职化人员工作职责;科学地划分职能权限,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各司其职、职能互补。

2、狱政管理要紧跟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步伐,理性借鉴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中具有普适性的手段与方法,加大加强管理工作中人的作用,以更好的强化管理效能,提高管理水平。

二、监狱人民警察在对监狱的管理中应当处于的位置

狱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管理关系是监狱依法对在押服刑罪犯的管理。监狱是狱政管理活动的实际管理者,而这一管理活动的具体操作者则是全体监狱人民()警察,绝不是单单狱政管理科的几名人员所能单独完成的巨大工程。

当前我省监狱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监狱的管理同样也应当如此。先进的设施得到物尽其用,完善的制度得到良好的遵守,归根到底都要求要提高全体监狱警察的素质。我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根据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总结了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吸取人类文明进步的新成果,同时又站在历史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我国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思考监狱的发展问题,是能否实践“排头兵”的指导思想问题,是能否全面推进监狱工作发展的关键问题。

我认为,我狱在近几年来的发展方向是符合主流的,在狱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确保监狱安全等方面是走在全省前列的。但这些成绩不能成为我们固步自封的包袱,我们要使我狱继续走在全省监狱系统的前面,就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指导。

目前,我狱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从整体上讲是好的,但是形势在发展,社会文明进程在加快,监狱作为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必须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相同步。监狱人民警察也必须贯彻与时俱进的要求,具备较高的素质,但是仍有相当数量的监狱人民警察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执法工作受到新的挑战

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其性质、种类、规模、程度和犯罪的构成随之发生了巨变,与行刑有紧密联系的《刑法》《刑事诉讼法》都已作了修改完善,而《监狱法》依然故我。狱务公开,少数罪犯片面理解公开的目的,与干警对着干,只重权利保护不接受改造义务的事屡屡发生。以至在监狱改造罪犯的过程中,少数干警执法不按程序,管理不按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以罚代教以劳代教的落后管理模式仍然沿用,缺乏把先进科学知识与罪犯改造相结合的观点和能力。这些都很大程度上损害了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形象,成为我们队伍建设的严重障碍。

(二)爱岗敬业精神有所退化

建狱几十年来,我狱涌现无数献身监狱事业的先进典型,形成了我狱以艰苦奋斗为核心内容的创业精神。但近几年来,受社会大潮的影响,部分干警甘于艰苦、乐于清贫的优良传统逐渐丢失,表现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监狱警察接受的外界信息多,思想开始活跃,不仅横向比较还纵向分析,与公检法相比监狱地位低,工作压力大,环境条件差,与沿海省市监狱相比付出多得到少,贡献大报酬小,越比越提不起精神,越比牢骚话越多。这部分警察的精力不能集中在如何做好本职工作上,工作消极应付,缺乏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勤奋敬业的精神。

(三)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司法部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宏伟目标的确立,要求有较高的改造质量,同时从目前监狱建设的角度考虑又要求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而要实现这两项目标关键是干警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从目前情况来看,干警业务水平存在多方面的局限,形势不容乐观。表现在监狱改造上为不敢大胆管理;或者简单地把严格管理与粗暴教育等同起来;还有的对市场经济知识了解掌握少,必要的经济法律知识缺乏,生产管理无序进行,给监狱经济造成损失。

(四)文化知识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监狱通过公开招考录用警察,使监狱人民警察的文化结构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仍有相当部分的监狱人民警察达不到工作需求,当然,有很多干警正在通过多种途径提高自己的文化层次,但有的并非是为了提高执业能力,而是为文凭所学,虽然获得了较高的文凭,但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并没有提高,质的提高并不明显。总之,干警文化知识结构的优化,特别是文凭与水平的结合仍是我们监狱人民警察应具备素质提高的当务之急。

三、当前在狱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狱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虽然取得了不少制度成就,但中国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使得狱政管理活动中的人治权威影响仍难根除。依法治监必须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强调法治、履规,排斥着人治、任意。但少数民警不认真思考如何依制度办事,依规范管理,却总是想努力营造个人权威,习惯于自己说了算,以人治代替法治。法治被曲解为是用法的威严去治、去吓犯人、去树、去立自己的威信。

2、监狱的器物建设经过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活动的洗礼,虽然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监狱物态包括建筑与设施离现代科学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科学含量偏低。如我狱条件仍很简陋,硬件设施不足、监控条件简单,现代科技手段如闭路电视监控、红外线报警系统、触摸式报警器等刚完成不久,在使用中尚未真正形成对罪犯的威慑力,而计算机网络管理更是尚在只闻其名、不见其影的状态。

3、监管安全工作抓得非常扎实,但仍存在的着这样几个需要突破的方面:一是安全理念问题。为了保证监狱的改造安全,在狱政管理过程中,偏重于监狱安全的静态性,只许罪犯“规规距距”,人为地阻却民警与罪犯的在许多情况下的良性互动,忽视了监狱安全的本质在于动态性,以及对于绝大多数可改造和求改造的罪犯而言,秩序与安全,其实也是他们的需要,他们可以也应当是自觉维护秩序与安全的一种力量。二是安全资源配置问题。为了实现静态的安全,监狱固然不惜成本、不计代价,让民警严防死守,天天警钟长鸣。在适量资源发挥作用足以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过量地投入资源、混杂资源的效用,不仅会带来资源的浪费,而且会造成内耗。三是防范重点的问题。监狱内存在的“管人头”防逃跑的现象长期存在,在监管措施设施相当得力和完好的情况下,罪犯的逃跑已实现多年的零指标,安全防范工作尚未能及时由防逃跑转向防罪犯安全生产事故、罪犯人际矛盾突发重大事件、以及罪犯心理异常突发重大事件。

4、罪犯在劳动改造过程中的生产管理是促进劳动改造效果的重要手段,但只抓生产的管理就是变相地蚕食在生产过程中的狱政管理。监狱生产是为服务罪犯劳动改造需要而实施的改造形式,监狱生产在客观上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但这不应是监狱生产的指标追求,充其量只应在生产成本上尽可能地进行成本节约,避免浪费。但出于对经济效益的追求,生产的任务仍相对繁重。狱政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始向着帮助监狱生产、尤其是生产管理异化。狱政管理所肩负的对罪犯的惩罚与矫正、养成的任务,变相地体现为强制罪犯适应繁重的劳动、提高罪犯的劳动技能,而对转变罪犯的罪错意识、矫正他们的非常态行为、养成罪犯的社会化思想与行为却逐渐被忽视。

5、罪犯权益的尊重与保障是狱政管理的热点、难点,也是警囚矛盾在狱政管理中的焦点。狱政管理应当切实维护罪犯应有的合法权益,但什么是罪犯的应有合法权益,仅靠法律列举是不足以详尽概述清楚的。现实中,不同的监狱对罪犯的权利有不同的态度,社会与监狱之间也会在一些权利有无的问题上存在理解差距。维护罪犯权益,还存在观念上的障碍。在观念上,一些民警把狱政管理的“人道”理解为“仁道”,对罪犯的权益不是给予应有的尊重与保障,而是出于一种怜悯心理,凭着自已的主观意愿“大方的施舍”,这是不科学的,是需要通过法制建设去纠正的。

四、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应具备素质的途径

在新的历史时期,监狱人民警察面对监狱押犯数量的明显剧变,涉黑,涉毒,严重犯罪比例的显著提高;罪犯的反社会性,犯罪思想的顽固性,难以改造性日益增大,特别是罪犯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严格执法,行刑文明的要求空前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如何才能更好的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依法对在押罪犯直接实施有关监管改造和罪犯处遇等方面的刑事司法管理工作,以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树立完善的社会形象是一个值得普遍关注的课题,提高干警素质已成为我们目前刻不容缓的任务。

在当前这样一个全新的、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时期,要实现监狱人民警察素质的提高大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强政治建设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作为担负刑罚执行任务的监狱人民警察首先必须是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具有较强的战斗力。现阶段从政治工作上培育干警就是提高监狱干警应具备的素质,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坚定他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念,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过好权利观,利益观;从根本上保证监狱人民警察在政治上永远合格。

(二)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增强爱岗敬业精神。

要发挥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思想道德方面的优势,结合监狱工作和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要求,制定监狱人民警察基本道德规范,以约束和激励干警努力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监狱人民警察普及职业道德知识,施加系统的社会主义道德影响,以促进监狱人民警察提高道德的认识,培养职业情感,善于发现和敢于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及时表彰,激励履职意识强,道德素质高的先进者,批评鞭策落后者,促进警察奋发努力,爱岗敬业。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事管理。

大力推行轮岗交流,竞争上岗等较为先进的人事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竞争意识,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整体素质。以此同时加大人事管理力度,推行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要根据监狱工作的特殊性,设置相应的警察素质,对缺乏监狱管理必须的知识和能力的,加强对监管所需的管理能力的培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心理素质体能条件等。

4.狱政管理教案9 篇四

授课日期:2011-03-21 授课班级:08级9中队 授课的目的与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正确理解收监的概念,掌握收监的条件及收监应履行的手续:了解人监管理的要求,掌握服刑人员服刑期间死亡等有关事务的处理规定和要求。

教学方法与手段:

1.讲授法

2.提问法

3.案例法 授课的重点、难点与解决的措施:

授课的导入: 授课内容:

第六章:收监与释放

第一节 收监

一、收监的含义:(收监标志着监狱对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的开始)

(一)、含义

(二)、送达的对象有两个:103页

1.交付执行的文件送至公安机关 2.交付执行的文件送至监狱。

二、收监的对象及条件

(一)收监的对象

(二)收监的条件

1.刑事判决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交付执行的法律文件应当齐全,记载无误。3.服刑人员的身体情况一般应适应在监狱内服刑。

三、收监的程序

(一)法律文件检验。

(二)身体健康检查

可覱不收监的条件:106页中上3点

(三)人身和物品检查

1.发现违禁物品予以没收:6项 2.检查程序和注意事项:

(四)收监登记:

(程序和注意事项)

(五)谈话教育 1.教育的重点:

2.谈话的内容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其一

其二

其三

(六)通知服刑人员家属 1.通知的时间:。

第二节 服刑人员死亡的处理

一、服刑人员死亡的情形

(一)服刑人员死亡的含义:

(二)服刑人员死亡的分类:包括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

(三)非正常死亡的情形:108页2段

二、服刑人员的死亡处理工作:

1、立即报告。

2、及时发出死亡的通知。

3、及时作出死亡鉴定。

4、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进行尸体检验、尸体处理、遗物处理等。

三、服刑人员死亡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监管法律关系消灭。

(二)刑罚的取消。

授课小结:

5.狱政管理重点复习资料 篇五

狱政管理考试题型:1选择题空题2填空分析题3案例分析题4情景分析题

第一章与第二章狱政管理的性质、任务、功能。

1.狱政管理:是指我国监狱依法对在押罪犯直接进行的刑罚执行过程中所实施的刑务和狱内行政事务的管理活动。

2.狱政管理的特点:1惩罚性;2强制性;3防范性;4时间性;5过程性;6系统性;7复杂性;8封闭性。

3.狱政管理的内容:1狱政管理是依法实施的活动;2狱政管理是对在押罪犯的行刑管理;3狱政管理是监狱民警对罪犯的直接管理活动。即24小时不间断监控;4狱政管理是监狱一切行政事务的管理活动场所;5狱政管理是监狱管理的桥梁和纽带。

4.狱政管理的性质:《监狱法》第二天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狱政管理的可具体表述为:

一、狱政管理对罪犯执行刑罚中所实施的一种特殊的刑事、行政管理活动:1狱政管理是监狱实现对罪犯刑罚的具体管理活动;2狱政管理是监狱行刑事务的管理活动;3狱政管理是监狱行刑权益保障的管理活动;

二、狱政管理是特殊的狱内行政管理活动,狱政管理具有特殊的管理内容、管理者、管理对象以及管理方式;

三、狱政管理是体现监狱基本性质的主要手段:狱政管理在保障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性质方面,主要体现出一下几点作用:1狱政管理是刑罚的执行程序化、规范化;2狱政管理是刑罚的执行科学化、文明化;

四、狱政管理是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

五、狱政管理是惩罚改造罪犯各个环节的基础链。作为基础工作,狱政管理主要发挥了一下作用:1监狱必要服刑改造坏境,为其他改造手段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2保障服刑改造场所的安全,保障惩罚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3实现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提供罪犯服刑改造生活上的物质保证;4以合法的强制作为劳动、教育等改造手段的坚强后盾,保证这些手段的运作。

5.狱政管理的任务:1建立良好的监管秩序,保证准确执行刑罚;2加强物防、人防、技防,确保监所安全;3建立良好的法制坏境,保障罪犯合法权益;4搞好罪犯的生活和医疗卫生管理,建立良好的改造环境。

6.狱政管理的功能:

一、惩戒威慑功能。1对正在服刑的罪犯可能具有惩戒威慑的作用;2对社会上的危险分子可能具有威慑作用;

二、行为矫治和养成功能;

三、保障感化功能;

四、激励鞭策功能;

五、管理转变功能。

第三章 狱政管理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1狱政管理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民民主专政的科学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科学行刑观和坚持可持续发展、与时俱进为指导思想。2狱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直接五个方面。

第四章刑务管理

1收监的条件:1刑事判决已经生效;2交付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齐全、记载准确无误,送押机关应当同时提交齐备的各种法律文书。(即将“三书一表”即人民检察院的起诉

书副本、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和人民法院结案登记表送达监狱。)

2收监程序:1验证法律文书;2健康检查;3人身和物品检查;4入监登记;5谈话教育;6通知服刑人员家属。

3释放:是指监狱对服刑的服刑人员,在具备法律规定的释放条件时,依法解除监禁,恢复其人身自由及其其他相关权利,使之回归社会所进行的活动。程序;1出监教育;2制作出监鉴定;3办理释放手续;4发放释放证明。

4罪犯死亡处理程序:1立即报告死亡;2鉴定死亡原因;3发出死亡通知;4善后事宜处理。

第五章 分类管理

1分类管理的内容:分类关押、分类管理、分类处遇。作用:1分类管理有利于增强改造工作的针对性;2有利于防止服刑人员的交叉感染和深度感染;3有利于调动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

2分级处遇是分类管理的核心内容。

3我国把服刑人员划分为三等五级,三等是从宽管理;从严管理;普通管理;五级是指对从宽管理和从严管理中分别划出两个级别,即是特别宽管、一般宽管、特别严管、一般严管。

第六章 现场管理

1现场管理:是指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劳动、学习、生活的场所。现场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现场管理的主体:基层一线警察,由全体监区警察组成;2现场管理的内容:罪犯在劳动、学习、生活现场的行为、语言、表现、态度等;3现场管理的方法:监狱警察对罪犯的组织、指挥、监督、控制、约束和激励等方法;4现场管理的对象:参加劳动、学习、生活的全体罪犯和与罪犯劳动、学习、生活相关的设施设备。2现场管理的特点:1具有法制性;2具有强制性;3具有操作性;4具有养成性。

第九章:安全管理

1三大防线:狱内防线、武装警戒、群众联防。

2全面认识监狱安全管理,应从监狱安全的客观性、可控性、科学性三个方面入手,方能建立扎实的监狱安全管理的思想基础。

3安全管理的内容:1物质资源管理;2人力资源管理;3制度资源管理;4安全教育管理;5安全信息管理;6安全威胁管理;

4武装警戒由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根据监狱外围警卫需要配备警力,承担着监狱行刑执法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包括区域安全警戒、活动安全性警戒、突发事件警戒。

5监狱检查的重点:四个时段,分别是1重点人物;2重点时段;3重点部位;4重点物品。

6应急处置:从狭义角度解释,应急处置是指应对突发事件,以避免事件的继续或减轻事件后果需要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措施和活动。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7应急处置的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快速反应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各个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的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3损益合理原则。即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小的措施,对罪犯的权利和自由限制,不应超出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所必要的限度;4联动处置原则。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周边单位的联系以及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5依法规范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善妥处理应急措施和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措施运作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8监狱应急处置的基本方法:1发现征兆,快速报警;2积极行动,封锁监狱;3政治攻心,促其投降;4采取措施,武力制服;5救治伤员,善后处理。

8狱政设施:是指监狱为了保证刑罚依法、准确、有效执行,惩罚和改造罪犯,顺利开展狱政管理工作而依法设置、建设、配备的物质设施和装备。狱政设施包括监管设施、警戒设施和狱政技术装备。

9警戒设施:是指用于警示、告诫、限制罪犯在狱内活动范围和禁止行为的设施设备。如警戒区域、标识、隔离带、监控装置、报警装置。

10狱政设施管理是指监狱和狱政管理部门、监区对狱政设施的合理设置、建设、配备、有效控制、及时维护和依法使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做好狱政设施管理的意义:1做好狱政设施管理,有利于体现国家惩罚罪犯,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的行刑目的;2有利于构建良好的监管改造环境;3为惩罚和改造罪犯提供物质保障。

11狱政设施建设的原则:1体现特色、标准化建设;2统一规划,合理布局;3狱政设施功能完善,设备齐全,符合执行刑罚和惩罚改造罪犯的需要。

12监管设施管理的基础知识:1监墙,全称监狱围墙,是监狱的外表现形式之一,其中,中度戒备监狱围墙一般应高出地面5.5米,墙体应达到0.49米厚实心砖墙的安全防护要求,围墙上部应设置武警巡逻道。围墙地面必须坚固,围墙下部必须设档板,且深度不应小于2米,当围墙基础埋深超过2米时,可用围墙基础代替挡板,围墙转角应呈圆弧性,表面应光滑,无任何可攀登处。高度戒备围墙应高出地面7米,墙体达到0.3米厚钢筋混泥土的安全防护要求,围墙上部应设置武警巡逻道,围墙基础埋深超过2米时,可用围墙基础代替挡板,如遇软土时,围墙基础埋深适当加深;2电网,电网是设置在监狱围墙上部的,用于保障监狱安全,防止罪犯脱逃。高度不低于1米,电压5000V到10000V之间;3监狱大门:监狱大门应分设车辆通道、警察专用通道和家属会见专用通道,均应设两道门,且电动AB开闭,应当设带封顶护栏。其中,警察专用通道和家属会见专用通道应设门禁,安检系统,车辆通道门宽6米,高5米,车辆通道进深AB门之间不小于15米,监狱大门处应设门卫值班时,武警哨岗并设置防护装置,外门应为金属门。

13武器使用条件:监狱法46条规定,监狱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可以使用武器:1罪犯聚众骚乱、**的;2罪犯脱逃或者拒捕的;3罪犯持有凶器或者其他危险物,正在行凶或者破坏,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4劫夺罪犯的;5罪犯抢夺武器的。(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指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6.监狱体制改革中的狱政管理工作 篇六

摘要:监狱实行二级管理后,增设了警长职位。由于这是一项新生事物,如何认识警长工作在监区乃至整个监狱工作中的重要性,发挥警长岗位不可替代的职能,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地摸索和总结,最根本的是要给予警长角色一个准确的定位,确保责、权、利相对应,这样才能使警长的职能作用发挥到最佳,符合改革的初衷。

关键词:监狱二级管理 警长 职能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监狱押犯构成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暴力型罪犯、高智商罪犯和“三涉”犯的增加,使监内狱情愈加复杂。监狱原管理层级组织结构明显已无法高效运转,效能的低下,将有可能造成监狱工作局部和全面的被动。因此,监狱实行二级管理,增设警长一职,对于构建一个加快决策速度、实施快速反应的新的管理机构成为必需。但监狱工作实施扁平化二级管理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作为新生事物,二级管理在运行中,特别是运行初期,必然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尤其是设置警长职位的初衷是否能够得到实现,其职能作用发挥得怎样,又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来突破

一、警长工作的现状

(一)“问题终结者”现象

这种现象大多存在于刚调整后的监区。所谓“问题终结者”现象就是指监区领导比较热心队伍建设、民警管理和监区事务的宏观管理、决策,把监区内有关罪犯的问题,特别是一些 “疑难杂症”交给警长处理,警长冲锋在监区工作一线攻坚克难。二级管理后,个别监区领导十分欣赏警长解决问题的能力,给予警长足够的信任。监区发生的罪犯问题特别是重大的改造问题、生产问题,如对有自杀、暴力危险的罪犯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屡犯监规类罪犯的管控,如何解决罪犯中一些群发性问题,如何调动罪犯的劳动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等问题直接交给警长处理,而警长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也往往是药到病除,但警长的工作负荷增大了,久而久之,解决问题的积极性逐渐降低。“问题终结者”现象其实质是过分夸大了警长的职能,削弱了监区领导的职能。

(二)“鸡肋”现象

二级管理中,监区领导取代了三级管理中分监区长的角色,警长不再是一个独立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对监区民警也不再如分监区长管理分监区民警那样有考核处罚权,监区民警直接听命于监区领导,对警长的敬畏度降低。警长虽有“协助”之职,但实际工作中有职无权、有心无力,无处发挥,有时顶替普通民警的岗位做些带值班事务,有时又安排在监区领导的位置,发号施令、进行决策,充当“赶场人”的角色。警长角色

(三)“万金油”现象

有些监区虽然实行了二级管理,但由于“惯性”使然,监区民警和罪犯依然把警长看成以前的分监区长,大大小小的事务乐于向警长汇报,期待警长的解决。监区领导专注于一些重大问题上面,对日常事务事前拍板、事后审核,至于过程和细节则放心交给警长去办。监区哪里有事情,哪里就出现警长的身影,改造方面、生产方面、日常生活方面„„“有问题找警长”成了监区里的一道独特风景。普通民警则习惯于按指令行事,不愿意参与管理。这种现象实际上是把警长当作监区的“管家”或“保姆”。

二、原因分析

(一)监狱管理体制改革引起起认识上的偏差

不可否认,监狱三级管理体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曾取得了巨大的改造成绩,推动了监狱整体工作的开展。但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生产力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使二级

管理体制成为必然。改革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机构的减少,更重要的是要消除三级管理体制下机构庸肿、人浮于事、权责不明、作风拖沓、行政管理成本大、工作效率低下的弊病,实现机构合理、人员精干、权责清晰、管理高效的追求,警长的设立亦是同理。改革是必然的,但又是全新的,没有现成经验可循,要 “摸着石头过河”,应允许改革做实验、犯错误,允许它有一个循环往复再提高的过程,二级管理如此,警长管理模式所取得的工作成绩,习惯于用以前的经验、心得指导自己的工作,用以前的管理模式管理当前的事务,这必然使警长工作走上歧路。

(二)对警长角色定位不准

纵观各个监狱设置警长,其本意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培养监狱后备人才的需要。二是作为实施二级管理后安置监狱中下层领导干部的渠道。三是政治上体现从优待警,组织上缓解基层警力紧张的考量。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各个监狱对警长的定性上无一例外为:既不是监区领导,又不同于普通民警,低于“官”高于“民”,处于两者的中间状态。这种定性可以用清晰的文字来描叙,但却不具有实践操作性。监区实际工作中,警长的使用上往往是左右摇摆,警长向“官”上发展,即警长监区领导化,亦即警长职能的强化;向“民”上靠拢,即警长普通民警化,亦即警长职能的弱化。警长职能的强者、实干者的身份出现在监区,然无论怎样,都与监狱设立警长的本意相悖,所谓“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警长一人扮演多种角色,当然进退失据,事倍功半。

(三)权力分配体系不科学

责、权、利相结合,是行政运行的基础,也是考核一个单位、领导工作优劣的标尺。相对于三级管理中的分监区长,警长不再是一级独立单位的负责人,当然也失去了决策、指挥、考核等领导职能。随着领导权力的失去,其责任和利益也必然要求削减,但实践是利益调整了,责任却还在。从目前各个监狱对警长的设置上看,都是定义为“协助”监区领导抓好监区各项工作。但协助标准太过宽泛,就像一个大麻袋,林林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可以预见的是警长做每一件事情,都蕴含着风险,改造工作无小事,“谁主管谁负责”、“首问制”的责任问责机制都是悬在警长头上的一把利剑,万一出了事,轻则通报、经济处罚,重则丢饭碗。有职无权,责任重大,成为制约当前警长工作良性发展一道难过的坎。

三、对策和思考

(一)深化监狱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育和培训

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心须以改革解决之。要不断推进监狱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二级管理体制的用人体系、权责体系、考核体系,加快磨合二级管理体制下的岗位分工、权力分工,以早日凸显新管理体制下警长工作的推动性;要加大基层调研力度,深入到基层一线,观察基层工作运行规律,分析警长工作出现瓶颈到底是结构上、观念上的原因,还是操作上的原因,倾听监区不同层面的民警对警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警长工作良性发展提供实践上的依据;要适时采取纠编与矫正措施。用对立统一的矛盾论来看待监狱的体制改革和警长工作现状,动态理性地看待警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适时出台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框定警长职务的内涵和外延、理顺警长与监区领导、基层民警间的分工与协作;要完善考核机制,遵循“责、权、利”相一致的考核理念,加强结果考核,突出过程考核,确保各司其职、人尽其才。

另外,还要加强民警的思想教育,不仅是普通民警,还包括监区领心态和角色,该放权的要放权,该“沉”下去的要“沉”下去,让他们认识到警长的设置是监狱工作大局的需要、是改革的需要,认识到警长一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支持、辅助警长的工作,减少工作中的碰撞;对普通民警,应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增强独立工作能力,使监狱工作效率在“团队环境”中提高。

(二)塑造清晰准确的警长角色定位

警长工作要想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必须给自身一个十分清晰的定位。结合各个监狱的实践看,警长总是处于“协助者”的角色,然而也正是“协助者”其内涵和外延太过宽泛才导致警长工作无法实现质的飞跃,窃以为应该对此如下理解:

1、警长是监区必要的协调者

一则广告说得好:再好的戏,没有声音也出不来。二级管理下的监区,罪犯大都在200人左右,监区民警数十人不等,监区事务纷坛复杂,互相干扰,监区领导不可能事必躬亲,针对每个人每件事都发出指示,即便发出指示,说不定也会产生曲解,这就凸显出协调的重要。作为警长,其首要工作就是协调,让决策者的声音响彻监区的每一个角落。

(1)搞好上行协调。及时向监区主分管领导汇报当日或近期的工作事项性质及进展程度,分析各项事务的轻重缓急,建议领导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请示下一阶段的任务,坚决落实领导的指示。

(2)搞好下行协调。主动向监区民警传达监区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发挥自己的亲和力、沟通力,凝聚所有的积极力量,开拓创新,推动监区工作上台阶。针对民警的疑问与思想问题进行“一对一”沟通,将民警的的整合效果。

2、警长要扮演好“守夜人”角色

英国古典经济学大师亚当•斯密提出了“守夜人” 一专有名词监区层面被取消,监区领导要直面监区事务最底层,实际上顶替起了三级管理中分监区长的角色。随着角色的转换,监区领导也将从重视宏观调控向重视微观管理转变。决策、管理、指挥、控制、考核权达到了合谐的统一。普通民警也只是面临罪犯的增多和业务分工的不同。其中受到冲击最大的则是警长,环境的变化使得警长剥离其它职能,凸显出服务职能。它主要体现在管理层次上警长必须脱离带有考核权的“硬管理”,执行监狱制度和监区领导的指示,坚守监区领导的方向,秉承监区领导的意图,以人格魅力、领导权威及灵活的协调沟通能力来管理监区,以此达到“硬管理”的效果。其次,警长还必须在监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尽量弥补监区领导实施““硬管理”中造成的人际裂痕,实现监区机器运转通畅,这是警长开展工作必备的要求。再次,还体现在警长要有出色的信息整合能力,能从每天大量的监管改造信息、生产信息、安全信息等信息中分得出轻重缓急,去伪存真、去粗取精,进行优化整合,帮助监区领导制定科学合理的组织计划,使其免受错误信息、无用信息的困扰。

(三)划分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和责权体系

7.监狱体制改革中的狱政管理工作 篇七

一、改革历程

里能分局、里能集团是在鲁西监狱和里彦电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建设鲁西监狱和里彦电厂开始,我们就在司法部、省司法厅和省监狱局的领导下,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改革,以发展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监狱管理模式。在监狱和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先后进行了四次较大的改革。

第一次是通过实施“四个相对分离”,实现了“监企适度分开”。从1995年鲁西监狱、里彦电厂筹建开始,为了规范鲁西监狱和里彦电厂的关系,我们就根据当时司法部提出的“监企适度分开”的要求,对鲁西监狱和里彦电厂实行了监狱党委领导下的四个相对分离。主要是将监狱和企业从地界上、人员上、财务上、资产上相对分开,从而保证和促进了监狱和企业能够按照各自的规律建设、管理和发展。

第二次是通过组建企业集团,建立了“五会分工”的管理体制。1999年7月,我们紧紧抓住组建山东里彦能源集团的机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对企业产权结构进行了调整,健全了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的党委会、狱务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会“五会分工”体制,初步建立起监企分开决策、分开运行的运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监狱和企业的关系。

第三次是通过组建山东里能集团,初步建立了“两分离三保证一强化”的管理模式,形成了“多监一企”的管理体制。2000年8月和2001年4月,山东省监狱局本着地域相近、产业相连、资产属性相同、优势互补的原则,实施资产重组,先后将邹城监狱企业里彦煤矿、鲁宁监狱企业**农场并入里彦能源集团。2001年4月4日,经山东省经贸委批准,将山东里彦能源集团改制为山东里能集团。由于统领三个监狱刑罚执行职能的管理机构没有到位,里能集团党委代行了对三个监狱的管理职能。为了强化监管改造工作,我们实施了“两分离三保证一强化”改革,即分离三个监狱的经营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保证干警职工的收入和罪犯的生活费用,保证警戒设施费用,保证三个监狱所对应的三个煤矿的生产成本费用,从而保证各监狱能够集中精力,抓好监管改造工作,履行好刑罚执行职能。此次改革初步解决了监狱经费保障问题,进一步理顺了监狱和企业的关系,强化了监狱改造罪犯的功能。第四次也就是当前正在进行的这次改革,主要是里能分局到位后,按照中央关于监狱管理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监狱和企业的运行机制。第三次改革有两个大的问题没有解决:一是管理三个监狱的行政机构没有到位,出现了企业管监狱的局面;二是为了保持稳定,三个监狱党委成员全部进入集团党委,造成了监狱和企业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兼职过多,管理中存在不顺畅的地方。2003年1月31日《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下发,山东虽没有列入试点,但是文件指出山东属于自费改革的省份,可以按照文件精神积极探索,省厅、省局党委要求里能集团作为全省的试点单位,先行一步,继续推进监狱管理体制改革。2003年6月,司法部批准以原山东省鲁西监狱的鲁西煤矿关押点为基础设置山东省任城监狱,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集团对应四所监狱的局面。为解决里能集团不能统领四所监狱监管改造工作和警务管理工作的问题,2003年8月,山东省编委批准成立山东省监狱管理局里能分局(对外称山东里能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9月8日里能分局正式启动。分局的成立为我们进一步深化监狱体制改革提供了前提条件。里能分局到位后,为了进一步理顺分局和集团的关系,理顺监狱和企业的管理体制,我们以分局到位为契机,按照“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改革要求,积极推进监狱体制改

革。这次改革的任务,主要是在“两分离三保证一强化”的基础上,按照司法部改革精神要求,理顺里能集团和里能分局的关系,理顺监狱和企业的关系,规范监狱和企业的运行机制,推进监狱企业市场化。我们制订了《山东省监狱管理局里能分局、山东里能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运作实施意见》,把理顺“四个关系”,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了监狱体制改革。

理顺“四个关系”,即理顺里能分局和里能集团、里能分局和所属监狱、里能集团和所属企业、所属监狱和监狱企业之间的关系。

1、明确了里能分局和里能集团的职能,理顺分局和集团的关系。里能分局和里能集团分别作为监狱和企业的管理机构,他们之间的职能和相互关系应该首先明确。为此,我们根据省编委《关于设立省监狱管理局里能分局的批复》和省局《关于山东省监狱管理局里能分局管理体制和职能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明确了里能分局和集团公司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分别独立决策、独立运行的原则。里能分局作为省监狱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根据授权依法行使对鲁西、邹城、鲁宁和任城等独立运作监狱的管理职能。集团公司根据省局和省国资委的规定,负责集团公司和所属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和经济运行工作,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按照监企分离的原则,分别设立了分局和集团的组织机构,分局设劳动矫正处,负责监狱劳动改造管理和监狱与企业之间关系的协调。根据分局与集团的不同性质,合理划分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财务,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建立起了里能分局、里能集团两套管理体系。两套体系分开运行,独立运作,形成了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密切配合的新的管理体制。

2、明确了里能分局和所属监狱的职能,理顺了里能分局和所属监狱之间的关系。里能分局党委领导四个监狱党委。里能分局对四所监狱的管理职能主要是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四个监狱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具有和其他监狱一样的职能。按照这个原则,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分局和监狱人事、财务、执法等各个方面的关系,使里能分局管理、协调四个监狱的关系初步理顺。

3、调整了经营管理机制,理顺了集团和所属企业的关系。为了在监企分开之后,监狱企业能够尽快适应市场竞争机制,推进监狱企业市场化,我们结合实际对集团和所属企业的关系进行了调整。因为分局所属的监狱主要以煤炭生产为主,所以我们成立了山东里能煤业有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利润中心,负责所属监狱煤矿的经营管理,监狱煤矿成为煤业公司的生产车间。对和监狱没有劳务关系的纯社会企业,我们作为利润中心管理,这样集团公司作为投资中心、决策中心和资本运营中心,负责经营管理所属的企业资产,集团公司所属社会企业和专业化公司作为利润中心,负责经营管理,而监狱企业则成为成本中心,更好地实现了监狱经营职能的分离,为监企分离和规范运行创造了条件。

4、明确了监狱和企业的职能,理顺了监狱和企业的关系。能否处理好监狱和企业的关系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这次我们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把监狱的经营职能分离出来,使监狱更好地行使改造罪犯的职能,监狱经营职能交给企业。在具体做法上,我们从实际出发,没有简单地把监狱和企业分成两套班子,而是遵循企业生产过程和罪犯劳动改造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把企业的经营职能划给集团公司,但是监狱企业的生产管理仍由监狱承担。在体制设计上,集团公司下设专业化公司,作为利润中心承担监狱企业的经营职能,监狱对应的企业作为成本中心管理。监狱和企业是一个党委,实行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监狱长负责全面工作,分管生产的政委是经理,重点抓生产和劳动改造,监狱所需生产材料从专业化公司领用,监狱负责生产产量、质量、安全、材料消耗管理,不再承担企业经营利润指标责任和还贷责任,企业负责经营和还贷,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

解决好“五个方面”问题:即解决怎样建立监狱经费的保障机制,怎样实现监狱企业的市场化,怎样妥善实现监企人员分开,怎样调动监狱生产的积极性,怎样建立规范运行的长效运

行机制等问题。

1、建立监狱经费内部保障机制。在国家没有按照“全额保障”的要求保障监狱经费的情况下,我们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了内部对监狱经费的保障方式,这种内部保障机制的资金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是靠财政拨款,另一部分是企业转移支付。我们从企业转移支付给监狱的途径有两个,一是监狱企业返还增值税按照规定比例应用于监狱的部分,上缴里能分局统筹使用;二是监狱劳务费收入,监狱干警组织罪犯为企业生产劳动,企业按照市场价值支付给监狱劳务费,劳务费由里能分局统筹分配。劳务费直接摊入企业成本。里能分局集中上述经费后,对所属监狱的经费实行内部保障,其中监狱干警工资按照人均5万元标准保障,由各监狱根据考核结果二次分配。

2、推进监狱企业的市场化。监企分开之后,必须推进监狱企业市场化,只有把监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久,才能保证提供更多的适合罪犯劳动改造的岗位,保证对监狱的经费补充。我们抓住监狱体制改革的机遇,逐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母子公司体制,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一企多监”的格局和以“三个中心”为特征的新的监狱生产管理体制,即“集团公司为企业资产经营和投融资中心,各子公司为市场开发和产品营销中心,监狱劳动场所作为企业的生产车间,为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中心。同时还建立了监狱企业面向市场的运行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为监狱企业创造面向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推进监狱企业的市场化,我们通过转移支付将监狱企业靠优惠政策取得的收益回报给监狱,使监狱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成为平等的市场竞争主体。所以监企分开之后,必须转变企业机制,才能把集团做大做强,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监狱。

3、妥善解决了监企人员分开问题。监企分开中人员分开直接涉及干警切身利益,能否解决好十分关键。在分局和集团这一层,我们坚持按照两个党委,两套班子,分开运作,以保证监狱和企业按照各自的规律运行。在监狱企业这一层,监狱企业是劳动改造罪犯的场所,监狱组织罪犯劳动改造的过程和车间的生产过程是同一过程,二者密不可分,所以我们坚持上分下不分的原则,没有设企业党委,只是明确了分管生产的政委作为企业生产负责人(矿长、经理),全面负责监狱生产的管理。为了保证监狱权益和确保监狱企业为监狱劳动改造罪犯服务的职能,监狱长进入监狱企业董事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但是在经理班子中,尽量使用企业人员,为监企分离后的社会化运行创造条件。对一般人员,我们在分开时,坚持了一个原则,就是监狱干警尽可能不在企业岗位工作,确实需要到企业岗位工作的,采取老人老政策、新人新办法,保留警察身份,按照企业人员管理。

4、建立了监狱生产的激励机制。监狱和企业分开之后,监狱的收入有了统一保障,干警的收入不再和企业的效益挂钩,容易出现强调监狱安全和教育改造,放松生产劳动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经过认真思考,我们对监狱生产进行了重新认识、重新定位。生产劳动是监狱劳动改造罪犯的必要手段,《监狱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监狱必须依法组织罪犯劳动,这是监狱本身的职责,不组织罪犯劳动就是违反《监狱法》。在监狱追求的目标和企业追求的目标出现矛盾时,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寻求二者之间的平衡,最大限度地调动监狱组织生产劳动的积极性,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我们认为,现在企业支付给监狱的劳动补偿费标准与社会企业的劳务费相比,明显偏低,监狱干警组织罪犯生产付出劳动也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企业应按照社会企业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包括罪犯的劳动报酬,这些费用不是直接发给干警和罪犯,而是通过劳动改造成果的考核结果分配,这样可以有机处理两个矛盾。为此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整,把经营职能全部交给集团,生产职能全部交给监狱,监狱按照企业要求组织罪犯劳动,生产所需材料实行领用制,其完成的产品产量、质量、成本消耗、安全等指标作为考核劳动改造罪犯质量的指标,除了国家规定的工资外,提高了劳动补偿费标准。由劳动矫正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励。

5、逐步建立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监狱体制改革的前提是全额保障,重点是监企分开、收

支分开,难点是规范运行。里能集团的历次改革,都是坚持体制和机制并进的原则,在改革管理体制的同时,注重对运行机制的配套改革,先后根据监狱管理体制的要求,按照两个规律(监管改造规律和经济规律),相应改革了人事、用工、分配制度,完善了监督约束机制,形成了大政工、大财务、大监督体系,建立了政务透明、程序公开、依法运作、制约有力的一套管理机制。这次改革,我们又先后制定了《山东省监狱管理局里能分局、山东里能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运作实施意见》、《山东省监狱管理局里能分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暂行)》、《山东省监狱管理局里能分局局长、政委办公会议事规则(暂行)》、《山东省监狱管理局里能分局局务会会议制度(暂行)》和《山东里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暂行)》,《山东里能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会制度(暂行)》等制度。分局各处室、集团各部室,根据所在部门的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和职能作用,制定了本部门的运作方案、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同时本着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我们正在组织建立和完善“决策目标体系、执行责任体系、考核监督体系”三个体系和安全长效机制,以形成监企分开后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

二、改革成效

经过四次改革,虽然还没有完全达到司法部确定的改革目标,但是已经按照司法部四句话的改革要求,在国家对监狱全额保障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在内部建立了监狱经费保障机制,里能分局、里能集团的关系基本理顺,分局和集团的职能相对明确,监狱和企业已经分开,收支分开运转正常,适应新型管理体制的制度和运作机制框架初步建立,较好地解决了“一个单位两块牌子,一个人两个职务,两个效益一块拿”的问题,使监狱和企业能够按照各自的规律规范运行,初步建立了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保证和促进了监狱和企业发展。我们的改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新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保证和促进了分局和集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监管改造方面,我们已建成山东最大的罪犯改造基地。监狱工作“三化”建设和管改造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建立了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监控预防机制,建立了严格依法办事、不法外施刑,又文明管理、不法外施恩的文明执法机制。在全国率先为罪犯办理了刑释短期生活保险,并在此基础上,办理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费用保险,形成了完善的保险体系,成立了罪犯服刑指导中心和刑释就业指导中心,启动了“罪犯心理工程”,罪犯改造质量不断提高,实现了监管改造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杜绝了罪犯脱逃案件和其它重大事故的发生。今年4月,分局接待了出席“监狱与社会”国际研讨会的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80多位代表,代表们对我们的监狱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英国剑桥大学犯罪研究院高级院士莱京教授表示:“此次访问非常有意义,中国监狱的工作成就非常出色,留学生论文在监狱文化建设和社会化方面的工作对世界其他监狱有很大的启发并值得借鉴”。此外,监狱经济方面,建设起了具有优势产业链的现代化企业集团,形成了里彦、新河、郓城“三大版块”。监狱经济实现了跳跃式发展,2003年集团进入全国工业企业500强、山东省百强。里能集团现在每年可以为罪犯提供7000余个劳动岗位。分局及企业班子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呈现出良好的精神面貌。分局及企业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三共’建设先进单位”、集体一等功、国家一流电力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先后有2人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1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被授予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荣誉称号,1人光荣当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对于我们的各项工作,中央领导和上级机关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罗干同志在江西省调研“严打”整治斗争时的讲话中,称赞里能分局既做好了监管改造工作,又办好了企业,是全国的模范监狱。真实再现鲁西监狱创业发展历程的长篇报告文学《中国有座鲁西监狱》在全国产生了巨大反响,并荣获全国第三届鲁迅文学奖。

三、改革体会

(一)必须进一步加快监狱管理体制改革。现行监狱管理体制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已经难

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监狱企业发展问题更是受到严重制约,体制问题已经影响了监狱执法和监狱企业的发展,必须进行改革。监狱体制改革代表了监狱工作的发展方向,是大势所趋,早改早主动,晚改就被动。罗干同志提出希望到2008年全国监狱体制改革大体搞完。我们将进一步加快监狱体制改革步伐。

(二)改革既要符合上级精神,又要紧密联系自身实际。监狱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很多,各监狱的情况千差万别。在具体实施改革的过程当中,总的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目标和思路,同时也要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

(三)实行监企分开应坚持行政推动与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监狱体制改革,对各监狱来说,实质上是一次权力和利益的再分配。一方面,监企分开之后,监狱将失去原有的市场经营权、企业资金支配和部分人事管理权。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多数监狱企业的债务、人员负担沉重,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企业资金紧张,独立面向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弱。因而造成多数监狱对监企分开改革的内在动力严重不足,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自上而下强有力的行政推动,改革将很难付诸实施。但是必须明确,在实施监企分开过程中,不能把监狱企业搞弱、搞垮。

(四)应该对监狱生产进行正确定位。对监狱生产的定位,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认识,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作出的“三个为了”的决策,为监狱生产确定了两项职能,一是改造罪犯,二是创造物质财富以提供监狱经费保证监狱的正常运行,这个决策现在仍然具有重要意义。监狱生产是劳动改造罪犯的手段,监狱必须依法组织罪犯参加生产劳动,劳动的过程也是矫正的过程,任何时候不能忽视监狱生产的这一职能。但是监狱作为执法主体,不能把监狱生产作为监狱生存的手段,必须把监企合一时期监狱承担的经营职能分离出来,交给监狱企业,由监狱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并为监狱劳动改造罪犯提供必要的场所和保障,对监狱生产的正确定位,是监企分开、规范运行的前提。

(五)要妥善处理好监狱企业管理人员的身份待遇问题。监狱管理体制改革是在原有体制框架内进行的改革和调整,是根据监狱工作改革发展的需要,对内部管理资源的重新整合。实行监企分开之后,监狱企业并未立即成为完全市场化的竞争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对到企业工作干警的身份待遇问题应采取稳妥慎重的态度。我们认为,司法部在未出台相应的政策之前,应采取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特殊人才特殊政策。

(六)改革监狱生产组织管理制度,增强监狱生产改造罪犯的功能。一是要确立面向社会改造罪犯的指导思想,在监狱生产管理措施和手段上进行相应调整,使罪犯能够通过参加生产劳动,接受与社会企业相类似的现代管理信息,以增强罪犯适应社会的能力。二是要制定监狱生产立法,建立规范的罪犯劳动管理制度,以法律和制度的形式规范和保障监狱生产的地位。三是要改进对罪犯劳动改造成果的评估方法。四是加强劳动改造职能部门的建设。结合监狱管理体制改革,自上而下在各级管理机关建立专司劳动改造的内设机构。

四、改革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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