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2024-09-05

2011妇女儿童工作总结(共8篇)

1.2011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篇一

镇2011年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工作总结

2011年,我镇妇女儿童工作在县妇联的领导下,在我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指导下,上下齐心,密切配合,团结带领全镇妇女同志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维权站场所设施建设,筑牢维权站服务保障

在妇女儿童社区维权服务站建设工作中,场所建设是基础。为了确保维权站建设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们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的方法,确保建站工作收到实效。一是强调了加强维权站建设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各村的妇联组织要加强对本地妇女儿童社区维权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发实施办法,细化工作步骤,统一建站标准,要求每一个维权站必须做到硬件齐全,软件配套,活动丰富,工作扎实,确保建站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镇19个村已全部建立了妇女儿童社区维权服务站,建站率达100%。每个服务站都做到了“七有”,即有具体负责接待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来访有登记、处理有结果、统计有分类、学习有资料、工作有成效。

二、组建一支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提升维权站服务能力要做好妇女维权服务站工作,必须建立一支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较多的法律知识,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协调能

力和较多的工作方法,有敏捷的思维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的妇女维权工作队伍。为此,我们从两方面着手,加强社区维权干部队伍建设:

1、以全镇居民为主、妇联干部为辅,组建一支维权志愿者队伍。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广泛动员,组建一支由妇女干部、法庭干警、司法助理、管段民警、村委会主任、居民组成的维权志愿者队伍,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以以案讲法为主,专题讲座为辅,加强对维权志愿者队伍的培训。一是通过对身边案例进行归类整理、分析研究,定期开展“以案说法,素质维权”培训,提高志愿者分析案情、预防案情发生的能力。二是通过聘请法律服务中心资深律师开展专题讲座,列举较为普遍和典型的案例,逐一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维权志愿者与信访当事人面对面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突出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和化解矛盾、调解纠纷两大职能,彰显维权站服务优势

维权站志愿者都来自各个角落、各个层面,贴近居民,熟悉每一个家庭的基本情况及居民的性格特长,更能有针对性地为妇女提供帮助和服务。维权站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切切实实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一方面从解决妇女生存问题入手,帮助妇女创业就业,倡导自强不息精神,以家庭稳定推动社区文明创建。2011年维权站共接待来信来访20件次,调解纠纷案15件,为3名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

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扶贫帮困和文化娱乐三项活动,拓展维权站服务功能

1、开展“平安家庭”创建。一是维权服务站印制张贴创建倡议书,与家庭签订《家庭承诺书》,引导家庭参与到创“平安家庭”的行动中。二是积极开展反对家庭暴力、创建文明家庭等活动,引导家庭学会文明生活、科学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和谐与稳定。二是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妇女学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稳定。

2、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维权站心系困难家庭,想妇女群众所想,把温暖送到每家每户,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工作难题,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3、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妇女儿童文化生活。每个社区维权站都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他们充分发掘社区老文化艺人,鼓励他们发挥自身特长,组建腰鼓队,秧歌队、舞蹈队等大众娱乐活动。

我镇妇联

2011年

2.2011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篇二

实际上, 这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却是全市妇幼卫生事业惠民的一个缩影。全市广大妇女儿童逐渐享受到妇幼保健事业发展带来的实惠, 最终实现了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 防止疾病的进一步恶化, 得到及时救助。

健康是发展的前提。没有健康, 一切都无从谈起。妇幼保健工作看似平凡, 实则是“一手托着生命, 一手连着民心”。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履行公共卫生职责, 开展妇幼保健服务, 为基层妇女儿童“送医、送药、送健康”, 哪一项工作都含糊不得。

2015年, 防城港市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工作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 以维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为根本出发点, 坚持改革创新, 树立法治思维, 以贯彻落实“一法两纲”为根本, 以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为契机, 以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为抓手, 以全面推进和规范实施妇幼卫生计划生育项目为载体, 以“项目全覆盖”、“服务全方位”和“群众普受惠”为落脚点, 统筹谋划, 全面推进, 全面贯彻落实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 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妇幼健康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各项工作稳妥扎实有序实施, 取得了新进展, 为全市广大妇女儿童撑起了一面健康保护伞。为建设幸福和谐防城港、加快发展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东兴市是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试点县, 东兴市自被列入“两癌”试点县以来, 防城港市、东兴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建立起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 并扎实推进。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两癌”筛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二是加强人员培训, 提高服务能力。今年东兴市妇幼保健院派出两名妇产科骨干到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进修学习。三是加强宣传教育, 营造浓厚氛围。东兴市各医疗保健机构充分利用宣传栏、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开设讲座等各种方式, 入社区、进乡村开展的宣传活动, 东兴市妇幼保健院领导亲自带队到乡镇、到乡村开展健康讲座和宣传发动。据统计, 2015年举办健康讲座10次, 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 制作宣传栏4个, 悬挂横幅2条, 使“两癌”项目深入人心。四是坚持综合施策, 合力攻坚克难。2015年东兴市的乳腺癌免费筛查任务数为15000人。据东兴市农合办数据显示, 东兴市参加新农合的适龄妇女人数为17000人左右, 需要90%的参合妇女参加乳腺癌免费筛查才能完成任务, 任务相当艰巨, 为了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东兴市卫计局、妇幼保健院出资购买便携式乳腺血氧成像系统, 与村医、村保健员一起, 入村串户, 既方便农村妇女足不出村便可享受乳腺癌免费筛查, 又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从2012年启动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2013年启动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以来, 已完成19000人次宫颈癌筛查, 2600人次乳腺癌筛查, 累计争取到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资金19万元。为切实帮助贫困妇女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提升广大妇女群众的健康及生活水平, 东兴市开展“贫困母亲两癌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将2014年度争取到的专项救助资金10万元发放到10名贫困母亲手上, 为每个患病的贫困母亲发放每人1万元现金。

2015年, 其他妇幼健康工作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提高妇女儿童生殖保健能力。2015年防城港市全面落实《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规范》, 为妇女儿童免费提供5次的孕期保健和10次儿童保健服务。全年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8.42%, 高危管理率达到100%, 产后访视率99.30%, 新生儿访视率99.77%。

二、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2015年1-5月, 防城港市农村住院分娩产妇补助4623人, 农村住院分娩补助率99.35%, 完成年度补助任务34.84%, 共补助资金192.3万元。孕产妇死亡2例 (东兴1例, 上思1例) , 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三、加强“三病”预防工作, 阻止“三病”母婴传播。全市婚检人群均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 并对初次建卡的孕妇进行检测, 检测率98.8%。孕期检测出HIV感染11人, 均进行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治疗;感染HIV已分娩产妇2人, 分娩活产婴儿2人, 抗病毒药物应用率100%, 有效阻止了母婴传播。

四、深入实施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开展免费婚检工作, 提高免费婚检率,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15年1-5月份, 全市进行医学婚前检查5570人, 婚检率97.56%, 把好预防出生缺陷第一道预防关口, 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出生缺陷发生率9.45‰。今年防城港市新增应服叶酸6548人, 服用率97.54%, 完成全年任务的39.69%。扎实推进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补助项目, 提高产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降低出生缺陷发生和减少儿童致残率。今年全市对4457例孕妇进行产前筛查, 筛查率78.85%, 其中获得补助3727人, 共补助资金42.8145万元。对5448例新生儿进行疾病筛查, 筛查率95.88%, 其中获得补助4970人, 补助资金25.844万元。对4852例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 筛查率85.39%。扎实推进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今年1-5月份, 全市对7361例孕妇进行了地中海贫血筛查, 筛查率94.86%, 发现地贫双阳201对, 其中进行基因诊断133对, 诊断率66.17%, 补助了101对夫妇;进行产前诊断33例, 诊断率67.35%, 补助了31例孕妇, 全部共补助资金12.07万元。加强地中海贫血分中心建设, 今年10月前可望申报预试验。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6项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五、加大经费投入, 促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是一项顺民意、保民生的项目, 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举措。防城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为了让更多的计划怀孕夫妇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2015年在国家对每对夫妇每孩次240元检查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60元, 达到每对夫妇每孩次投入500元经费, 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在妇幼保健保护伞的精心呵护下, 随着防城港市妇幼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防城港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逐年提高。2015年上半年全市孕产妇产前检查率100%, 住院分娩率10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42%, 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0, 婚前医学检查率97.56%, 农村住院分娩产妇4653人, 住院分娩补助人数4623人, 农村住院分娩补助率达99.35%, 补助总金额192.3万元。应服用叶酸6750人, 实服用6584人, 服用率97.54%。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检测检测率99.93%、产前筛查率78.85%、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5.8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85.39%。影响出生人口素质的潜在疾病得到及时干预和治疗。

3.2011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篇三

【关键词】妇女;儿童;健康体检;人性化管理

妇女儿童属于特殊人群,在其健康体检中融入人性化管理措施,是保障体检顺利完成及其满意度的关键因素。本文将对我院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前来进行健康体检的200例妇女儿童给予临床研究,从而探讨妇女儿童健康体检工作的人性化管理措施,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共选取100例妇女及100例儿童进行本次研究,100例妇女年龄23~57岁,平均年龄(38.92±4.31)岁;100例儿童中男性54例、女性46例,年龄2~12岁,平均年龄(7.89±2.10)岁。按照抽签方式将200例入选人群随机分为研究组(100例)与对照组(100例),两组一般资料(性别、年龄、例数等)具有临床可比性(P>0.05)。

1.2 方法

1.2.1 研究方法 对照组人群在体检过程中给予常规护理配合,内容包括接受咨询、登记资料、约定时间、告知注意事项、发放及回收表格、告知结果等;研究组在常规护理配合基础上加入人性化管理措施。记录两组对护理工作满意度(自拟满意度调查表,掌握其对护理工作满意情况,内容包括护理措施、环境、服务态度等,满分100分,分数越高则满意度越高,年龄较小儿童可由家属代为调查)及体检完成所需时间,给予统计学分析后得出结论。

1.2.2 人性化管理 ①制定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服务规范及工作制度,如体检中心管理制度、医师工作职责、护士工作职责等,指派专人监督医护人员服务情况,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及时纠正错误行为,提高其工作积极性;②根据医护人员特点及岗位服务内容定期组织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安排到适合的工作岗位,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高质完成体检工作;③提供温馨舒适的体检环境,病房以暖色调为主,保持适宜温度及湿度,待检室提供书籍、电视等物品,缓解体检人群紧张情绪;④根据不同年龄儿童及妇女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提供相应的保健知识宣教,内容包括均衡营养、生长发育状态、心理行为评估、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等,宣教形式包括展板、宣传页、手册、视频等;⑤由于对院内环境不熟悉,应指派专职人员全程引导体检,使其感受到贴心服务的同时节约体检时间;⑥提供热水、毛巾、凉茶等物品,尽量满足体检人员合理需求;⑦体检过程应对患者资料严格保密,维护患者隐私,使其提高对医护人员信任感;⑧若体检指标异常需进一步复查及治疗,应主动及时为其预约复查时间,真正让患者受益;⑨体检完成后进行满意度抽查,掌握不同人群的体检需求,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完善体检服务。

1.3 统计学方法 使用SPSS 13.0软件包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由χ-±s表示),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研究组与对照组妇女儿童健康体检人群经不同护理服务后,两组体检过程所需时间及满意度对比分析,具体情况见表1。

由表1可知,研究组体检人群对护理工作满意度显著高于对照组,而其体检过程所需时间则显著低于对照组,两组对比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医学不断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护理服务要求也随之上升,现代医学服务理念已由“生物—心理”过度为“生物—心理—社会”,从单纯“以疾病为中心”的诊治疾病目的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的现代医学服务模式。

研究表明[1],人性化服务是近年来在医疗机构广泛使用的新型服务模式,其内容为:医护人员进行诊治时应尽量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患者创造有安全感的融洽就诊氛围,使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感受到轻松和温暖,目的在于尽量减少就医过程中的生理及心理不适感。因此要求每一位医护人员都应树立“以人為本”的服务意识,牢记“和谐奉献、优质安全”的服务宗旨,把体检客户满意度作为服务终极目标,用亲情和爱心全程全方位为体检客户提供满意的高质量的服务。本文研究可知,对照组采用常规体检服务后,其护理满意度较低,且体检所需时间较长,服务效果并不理想;经常规护理基础上加入人性化服务内容,研究组体检所需时间显著减少,而其满意度则显著提高,服务效果较为满意,与方惠霞[2]等人研究结果相符。

健康体检主要应对的人群是健康人群,即使是在体检项目中某些指标异常,都是一次性的发现,不能根据一次检查结果即做出确定性临床诊断,提示健康体检后服务的重点在于异常指标的进一步确认及科学指导健康生活方式。因此,若健康体检指标异常时,应提出针对性的科学建议,告知其复查的必要性及重要性,树立“体检一次,服务一生”的观念,提高体检人群满意度[3]。

综上所述,对妇女儿童体检人群提供人性化服务措施,可显著减少其体检所需时间,提高体检工作满意度,维持良好的医患关系,值得今后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甘小玲,陈庆瑜,刘小珍等.人性化服务模式在健康体检中的实施[J].中国医药导报, 2012,5(20):164-165.

[2]方惠霞,黎瑞莲.开展人性化体检服务的做法与效果[J].护理管理杂志,2012, 6(5):59-60.

4.2011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篇四

2011年妇女儿童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

思路

县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根据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妇女儿童工作,推动我局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1年妇女儿童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精神,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宏扬当代女性拼搏进取、敬业奉献的时代精神,团结动员全系统妇女在安监事业中做出新的贡献。

二、2011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重视妇女儿童工作

我局党组非常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

摆上重要位置。从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入手,妇女工作做到“四有”,即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又经费,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妇女队伍整体素质经济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

(二)加强婚姻登记管理,维护妇女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云南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等婚姻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权益意识。通过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效率,制止违法婚姻和非法同居现象,禁止干涉婚姻自由,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二是抓好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收养法》的要求,认真办理收养登记。

(三)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减少贫困妇女数量。县民政局在抓好民政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的发展,认真宣传执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九年来,妇女数量平稳增长,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减少妇女贫困数量。在社会救助工作方面,首先考虑孤老妇女、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列入社会救助对象。

(四)提高防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决策水平。

妇女平等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与决策,是衡量妇女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十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女干部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使用,制定和完善了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妇女的政治权利得到基本保障。

(五)加强开展妇女儿童文化娱乐活动和法制宣传活动。

为了增强妇女的法制观念,认真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人们的认识不断提高,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的意识增强。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文明程度日趋提高,妇女生存空间更趋完好,有效地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学习、工作和身心健康。

(六)开展流浪妇女儿童的有效救助。

加大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的同时,有效救助流浪妇女儿童,及时提供吃、穿及一定的资金,让他们振作精神,有信心尽早回到家园。

三、2012年工作计划

(一)统筹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弱势妇女群体的基本生活

继续完成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为辅助,政府主导、制度统一、城乡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乡妇女,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妇女对象,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对其他特殊困难妇女对象需要救助的按相应规定给予救助帮扶。

(二)加强领导,促进妇女儿童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要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执行项目时,优先考虑妇女儿童事业项目的发展,保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民政管理工作共同规划,共同实施。健全妇女儿童工作组织,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主抓,专人负责,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反映本单位妇女儿童工作的情况。

(三)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了婚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做好对服务辖区范围内实现网上登记办证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边缘乡镇的婚姻登记工作,加强了调研指导,建立了婚姻登记从业人员报批备案的工作机制,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积极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强化婚姻登记执法,制止了借办婚姻登记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现象,对婚姻登记收费标准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保护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孤儿、弃婴回归家庭,享受正常儿童应有教育权利和家庭温暖,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五)加强对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权利保障

加强流动人口儿童管理,使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权利得到保障;加强对处于困境中儿童的救助,做好流浪乞讨儿童的

管理、救助、接返等工作,提高流浪乞讨儿童的接受教育率和回归安置率。

(六)认真做好孤儿救助安置工作

继续做好对具有手术适应症孤残儿童治疗、康复任务,为全县孤儿提供助学、助医、基本住房等救助,积极探索孤儿救助安置新办法。

(七)全面开展残疾妇女儿童状况调查工作。对残疾妇女儿童就业、康复、贫困、保障、权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呼吁全社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关心、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特别是重视残疾人妇女、儿童的就业、就学、康复、扶贫、保障等工作。

(八)开展贫困残疾学生救助工作。

协调教育部门对全市中小学残疾女生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救助和“献爱心”活动,确保每一个有就学条件的残疾女学生,不因贫困失学,都能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施甸县民政局

5.2011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篇五

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1、概述

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件的宗旨,按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国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纲要。

2、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基本原则

全面发展原则

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平等发展原则

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协调发展原则

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妇女参与原则

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3、总目标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4、组织实施

加强对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负责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落实纲要中相应目标任务。

制定地方妇女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本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全国妇女发展规划体系。

加强纲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妇女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保障妇女发展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将实施纲要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并随着经济增长逐步增加。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妇女发展。

建立健全实施纲要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纲要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本级政府妇儿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纲要实施的情况,各级妇儿工委每年向上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纲要实施的总体情况。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级妇儿工委全体会议,汇报、交流实施纲要的进展情况。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明确监测评估责任,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坚持和创新实施纲要的有效做法。及时开展对妇女发展和权益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为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妇女发展领域理论研究,总结探索妇女发展规律和妇女工作规律。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促进妇女发展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实施项目、为妇女办实事等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经验,推进纲要实施。

加大实施纲要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宣传纲要内容及纲要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和国际公约,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

加强实施纲要能力建设。将实施纲要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机构相关人员、相关专业工作者实施纲要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鼓励妇女参与纲要实施。妇女既是纲要实施的受益者,也是纲要实施的参与者。实施纲要应听取妇女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妇女参与纲要实施,提高参与意识和能力,实现自身发展。

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基本原则:

依法保护原则。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儿童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儿童参与原则。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重视、吸收儿童意见。

2、总目标

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体系和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3、组织实施

加强对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妇儿工委负责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落实纲要中相应目标任务。

制定地方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本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全国儿童发展规划体系。

加强纲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将儿童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保障儿童发展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将实施纲要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并随着经济增长逐步增加。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儿童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儿童发展。

建立健全实施纲要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纲要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本级政府妇儿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纲要实施的情况,各级妇儿工委每年向上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纲要实施的总体情况。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级妇儿工委全体会议,汇报、交流实施纲要的进展情况。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明确监测评估责任,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坚持和创新实施纲要的有效做法。及时开展对儿童发展和权益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为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儿童发展领域理论研究,总结探索儿童发展规律和儿童工作规律。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学习借鉴促进儿童发展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实施项目、为儿童办实事等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经验,推进纲要实施。

加大实施纲要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儿童工作者、广大儿童和全社会宣传纲要内容及纲要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儿童保护和发展的法规政策和国际公约,营造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强实施纲要能力建设。将儿童优先原则的相关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各级行政学院培训课程。将实施纲要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机构相关人员、相关专业工作者实施纲要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6.2011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篇六

(2011—2015年)

(讨论稿)

江阴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讨论稿)

一、江阴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1 1.“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的主要成就··············································1 2.“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3 3.“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和目标策略·····················4(1)妇女与经济 ·····················································································4(2)妇女与决策和管理 ······································································8(3)妇女与教育科技 ···········································································11(4)妇女与文化 ·····················································································13(5)妇女与健康 ·····················································································16(6)妇女与社会保障 ···········································································20(7)妇女与法律保护 ···········································································22(8)妇女与发展环境 ···········································································24 4.江阴市“十二五”妇女发展重点项目··············································26 5.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27

二、江阴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31 1.“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的主要成就··············································31 2.“十二五”时期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33 3.“十二五”时期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和目标策略 ···················· 34(1)儿童与健康····················································································· 34(2)儿童与教育科技··········································································· 37(3)妇女与法律保护··········································································· 39(4)儿童与福利····················································································· 42(5)儿童与发展环境··········································································· 45 4.江阴市“十二五”儿童发展重点项目 ············································· 48 5.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9江阴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

(讨论稿)

“十二五”时期是江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期,也是实现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进一步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认真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切实履行政府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基本职责,根据《江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江阴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强化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妇女发展的制度建设,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趋完善,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普惠妇女,促进了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同步发展,江阴妇女发展的总体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妇女参与经济建设能力及享有社会保障程度普遍提高。到2010年底,我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19.73万人,其中女性比例占46.53%,比2005年提高4.29个百分点。女职工劳动权益得到依法保护,全市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6.5%。

率达91.91%,比2005年提高17.85个百分点;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4.96/10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2010年全面启动了妇女“两癌”筛查,不断提高了妇女保健意识。

5.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的机制逐步健全。《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出台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政策、建立完善了妇女维权网络、阵地和队伍;受害妇女庇护所建立,反对家庭暴力工作又有新的进展;妇女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合法权益受到保护。江阴妇女发展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和宣传舆论环境不断优化,保障妇女发展和权益维护迈上了新的台阶。

但是,我市“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还存在以下问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还不够有力;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女就业层次偏低和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仍然存在,妇女平等占有经济、社会资源仍处于相对弱势。上述问题,需要在“十二五”期间着力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江阴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造滨江花园城市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江阴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新的机遇期,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

性就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达到47%以上,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8%以上;提高妇女在高新技术产业中的作用;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控制在适当范围内。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新增妇女劳动力就业率达到90%以上;努力提高女大学生就业率;降低女性失业率。

3.提升妇女创业成功率,使法人代表和企业家中的女性比例提高3—5个百分点。

4.提高妇女创新贡献率,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达到35%以上。

5.提高女性的非农就业率。妇女在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中的就业比例不断增加,男女两性非农就业率及收入差距缩小。

6.确保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7.保障女职工和进城务工妇女的劳动安全,降低女性职业病及职业伤害的发生率。

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经济权利的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利用创业贷款、创业补贴、创业基地等鼓励妇女创业的政策,完善针对妇女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严格执行保障女性享有平等的劳动就业与收益分配权的法律法规。每年市、镇(街道)至少开展一次保障妇女劳动权益方面的执法监督检查。

障碍。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高效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及二三产业,组织农村妇女参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提高经营收益。支持金融机构、企业等与妇女组织合作,面向农村妇女开展金融服务和相关培训,帮助农村妇女转移就业、增收致富。

7.创新农业技术模式,成立妇女能手培训协会。加大“三资”投农力度,将相关的政策向妇女倾斜,优化女法人农业园区(基地)的投资环境。

8.帮助困难妇女实现就业创业。采取设臵生育返岗培训基金等措施,帮助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政府公益岗位安臵向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倾斜。制定和实施针对困难群体妇女的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加强城镇失业妇女、农村失地妇女和进城务工妇女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引导。

9.落实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益。完善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资产承包租赁出让、承包租赁合同管理等制度。保障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费分配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10.保障女职工及进城务工妇女的特殊劳动权益。加强对女职工和进城务工妇女的劳动保护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严格签订女职工权益特殊保护专项合同。企业和用人单位健全和

9.村(居)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中至少各有1名女性委员,正副书记和正副主任中女性比例比上届有明显提高;女村委会主任比例达10%以上;居委会(社区)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

10.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不断提升。推动村(居)妇代会主任进村(居)党组织,提倡把村(居)妇代会主任提名为村(居)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策略措施:

1.依法落实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2.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面向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广泛宣传妇女在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和政治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宣传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对促进两性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政议政贡献率的认知度。

3.完善立法听证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在组织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活动时,重视并鼓励妇女代表的全程参与,认真听取各界妇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4.全面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女性平等接受培训的机会。加大对基层女干部的培训力度,注重在使用中加强培养、在实践中强化锻炼。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和决策管理能力。

拔优秀妇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和渠道。

10.重视建设并充分运用好妇女人才库。建立健全妇女人才库,使之成为党委政府培养使用优秀女性人才的重要来源。重视提高女性人才的综合素质,培育女性人才的创新精神、人文素质和实践能力。

(三)妇女与教育科技 主要目标:

1.在教育法规政策及规划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2.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过程中体现性别观念;提高性别平等教育课程在各级各类学校的普及度。

3.提高妇女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以上。

4.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

5.女性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的比例提高,女性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妇女获得各类技术等级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人数和比例逐年提高。

6.在女性群体中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完善妇女终身教育体系,女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以上;新增女性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基本达到15年。

7.完善针对残疾妇女身心特点的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

1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6.积极开展资助贫困女生的助学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为困难妇女平等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提供条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深化各类社会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女学生完成学业。

7.创造条件提升农村妇女文化素质,为农村妇女接受较高层次文化教育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总体受教育水平。

8.完善政策激励机制,促进妇女参与科技创新,提升女性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女性科学素质和全民科学素质同步提高。加快建设有利于妇女参与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充分依托教育资源优势,造就妇女科技领军人才,促进科学研究与技术应用领域中的妇女人才成长。

(四)妇女与文化 主要目标

1.制定和落实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党校开设男女平等教育课程。

2.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城镇社区文化活动中、村(社区)综合文化室100%开设妇女活动场所。

3.开展基于社区的婚姻家庭教育和咨询,鼓励和引导妇女做和谐家庭建设的推动者。

3.推进家庭文化建设评比活动。“和谐文明家庭”、“平安家

34.保障妇女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权益。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健全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为广大妇女提供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城镇社区及农村文化室、图书室设立妇女读书专栏(专柜),农村妇女文化中心户数逐年增加。

5.保障妇女共享文化发展成果。采取政府购买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方式,直接提供给妇女群众,支持文化单位开展面向妇女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充分利用节庆活动以及民间文化资源,组织妇女开展歌咏、读书、文艺演出、陈列展览、书画摄影比赛等活动。

6.加强对妇女志愿者队伍及各种群众文体组织的指导、引领。组织妇女广泛参与各种文体活动,引导妇女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7.组织评比、表彰、宣传各级各类先进女性典型。巩固、深化评比表彰“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在党政各部门评比先进典型时规定并注重提高妇女的比例;扩大对各类优秀妇女典型的宣传,引导妇女争先创优、树文明新风、促和谐发展。

8.营造平等、和谐的家庭文化环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弘扬尊老

5健康检查率达到80%以上。

8.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对已生育子女的妇女,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降低人工流产发生率。

9.保障农村妇女、进城务工妇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0.城乡体育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各镇(街道)国民体质测试站覆盖率达到100%,居委会、社区和行政村普遍建有晨(晚)练健身点,每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点8个以上。

策略措施:

1.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与发展水平。健全市、镇(街道)、村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发展。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管,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均达100%。规范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诊断)、助产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加强农村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卫生服务。

2.加大政府对妇幼卫生的财政投入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各级政府足额安排妇幼保健事业经费及妇幼保健机构所需经费,重视改善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短缺状况。加大妇幼保健科研投入力度,重视对妇女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和妇幼保健适宜技术的研究和引进,加快妇幼保健适宜技术面向城乡基层的推广应用。

7孕妇、乳母贫血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干预。

9.加强妇女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妇女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妇女心理咨询、情感调适、心理疏导的网络、场所或组织机构,加强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心理知识宣传普及,积极开展妇女心理咨询、辅导和危机干预,提高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妇女生理、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10.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提高妇女健身意识。积极发展城乡社区妇女体育健身团队,鼓励引导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11.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的传播及妇女涉毒。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加强针对妇女重点人群的防艾和禁毒知识宣传,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控制传染途径。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12.加强流动妇女的卫生保健工作。将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和基层卫生保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保障流动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力度,提高流动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流动孕产妇保健管理,对流动人口中的贫困孕产妇予

9妇女在各类社会保障中的受益状况。按照“应保确保”的原则,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促进妇女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比例与无锡社会保险覆盖的比例同步增长。在城市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村妇女的权益。

2.扩大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探索制定保障女性生育成本补偿的制度和政策,推动生育成本纳入社会保障和实施社会专项补偿。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的生育保障水平,为城镇灵活就业和未从业妇女及进城务工妇女提供生育保障。

3.建立覆盖城乡妇女的医疗保障制度。针对妇女医疗保健需求,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为提高城镇灵活就业和未从业妇女、农村妇女医疗保险参保率提供制度保障。

4.不断健全和完善城乡妇女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妇女得到必要的关怀和照料。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妇女养老保险,提高城镇妇女养老保险覆盖率。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重点解决老年妇女养老保障问题。发展公益性社区养老机构,提高社区养老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

5.完善城乡妇女社会救助制度。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妇女及时给予救助。支持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开展面向妇女的社会救助,鼓励慈善基金组织设立专项救助基金,为困难妇女

1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土地征收和征用补偿费分配等。

6.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严厉打击虐待、伤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7.基层维权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100%的村、社区建立妇女维权工作站

8.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救济,对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比例达到100%。

策略措施:

1.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加大普法力度,将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六五”普法计划,推动社区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面向妇女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2.运用新闻发布制度和发挥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的重要信息。

3.进一步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大对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和“12338”法律援助热线的扶持和资助。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实和完善法律援助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为妇女提供公益性的法律帮助。保障残疾妇女平等参与生活的权益。

4.加大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应急联动中心

33.农村生活用水的安全性继续提高,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98%,安全饮水普及率提高到 85%。

4.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

5.加强妇女活动设施建设。100%镇(街道)建成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00%的村(社区)建成“妇女儿童之家”。

6.妇女应对气候变化和预防灾害的能力提高。7.妇女用化妆品、卫生用品的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策略措施:

1.促进妇女参与环境保护的决策与管理,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中注重听取妇女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在环境和发展中充分体现性别意识。

2.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完善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数据库。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妇女就业比例高的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对妇女健康的危害。

3.提高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积极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在推进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5费纳入城市医保和“新农合”,确保妇科病查治率不断提高。实施“特困家庭妇女生殖健康保障行动”,为特困家庭妇女进行免费妇科病查治。建立妇女健康电子档案,加强对妇女健康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对全市计划怀孕对象免费提供便捷、优质、齐全的预防出生缺陷的各项检查、评估与指导,不断提高群众自愿婚检和孕前风险评估、孕前TORC H检测等项目的参与度,对检测出的高危人群和高危对象进行积极有效的干预,切实有效的降低我市的出生缺陷儿发生率,不断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

3.单亲特困母亲帮扶工程。实施“单亲特困母亲救助行动”,对单亲特困母亲的重大疾病、子女就学、住房、生活困难、失业再就业等给予扶持帮助。建立“单亲特困母亲’’信息库,针对单亲贫困母亲需求提供政策、资金、信息、岗位及健康保健、子女教育等多种服务,每年开展帮扶救助活动,指导和促进单亲贫困母亲共享发展成果、共创美好生活。

4.建立分性别统计数据库项目。建设分性别统计数据库,准确监测妇女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综合指标体系,为妇女政治参与、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等提供基础信息服务,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7女规划》,并将开展妇女工作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设立相应实事项目,安排专项经费,保证目标如期实现。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发展妇女事业。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作为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工作机构,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能力建设,确保机构、编制单设,职级高配,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5.宣传培训,广泛动员。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规划》的目标、任务,宣传实施规划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将《妇女规划》内容及相关法规政策纳入党校、行政学院课程。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班、研讨会等,增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广泛动员组织妇女参与规划的实施,注重发挥妇女的积极作用,提高参与意识和能力,共同推进实现妇女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监测评估

1.市政府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和监测评估报告,监督规划执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研究提出相应对策。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承担建立统计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监测报告等任务。评估组由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

9江阴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

(讨论稿)

“十二五”时期是江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期,也是全面做好儿童工作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保证江阴市儿童事业和江阴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按照《江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指儿童年龄为出生至未满18周岁。)

一、“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的主要成就

《江阴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颁布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促进儿童发展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儿童规划实施逐步纳入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议程和决策范畴,江阴儿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儿童发展的各项指标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表现在:

1.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近年来,江阴进一步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做好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和早期干预工作,从而保障了妇女生育安全和婴儿出生健康,减少了残疾儿的发生,有效地提高了全市出生人口素质。2010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比2005年上升0.11个百分点。住院分娩的长期有效管理,确保了新生儿的安全出生;2010年江阴婴儿死亡率、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均控制在较低水平,分别为2.63‰、2.92‰,分别比2005年降低0.74和2.62千分点,都达到《规划》“控制在6‰和8‰以内 ”的目标。

1面存在着区域、城乡、群体之间的不平衡现象。学前教育公共资源紧张状况需进一步缓解,儿童文化娱乐市场的不健康隐患需要进一步排除;儿童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需要进一步整治;贫困、流动儿童的就医、就学和居住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村(社区)面向儿童的活动设施需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儿童犯罪的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全面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实现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事业同步协调发展,是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

二、“十二五”时期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江阴儿童发展力求在传承的基础上创新,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儿童发展的本质特点与发展需求,体现先进性和前瞻性的特色,推动江阴儿童事业取得新的成就。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为主线,提高儿童整体素质,努力达到江阴儿童事业发展“省内领先、国内先进’’的水平。

总体目标:促进江阴儿童事业发展与江阴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创设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使儿童获得医疗保健、文化教育、权益保障、生活娱乐等全方位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提供儿童参与的渠道,保证儿童获得个人潜质最全面的发展;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到2015年,把江阴建成儿童友好城市,推动江阴儿童发展继续领先全国。

3健管理率达99%以上。

15.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100%。16.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100%。策略措施:

1.逐步增加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健全妇幼保健机构网络建设。加强医疗设施标准化建设,配强医务工作人员,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推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新生儿科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2.依法实施妇幼保健行业管理。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监管和服务机构、人员和项目的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执业和超范围执业现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为0—6岁儿童提供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基本保健服务。为6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

4.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增加并扩大免费为孕产妇提供添加营养素的种类和范围。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规范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技术服务,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5主要目标:

1.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与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98%。

2.高标准、高质量普及3—6岁幼儿教育,3—6岁幼儿入园率保持99.8%以上。

3.全市公办中心幼儿园基本创建成省优质幼儿园,100%的农村公办成型园建成“无锡市一类优质幼儿园”,85%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成“无锡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

4.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5%以上。适龄女童、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全市所有公办高中达到省优质高中标准。

5.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率先实施残疾儿童1 5年免费教育。

6.全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实现全覆盖,在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就读学生比例达100%,建成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

7.稳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提升办学质量,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基本达到省级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8.15年基础教育高水平普及。

9.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

10.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11.所有符合免费开放条件的科技场馆设施全部向儿童免费

7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儿童和违法犯罪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8.保障女童平等接受教育。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实施“春蕾计划’’、“春蕾圆梦工程’’,为女童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提供条件。

9.优化发展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臵与江阴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10.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网络,形成一支面向社区指导家庭教育的专业人员队伍。

11.推进儿童科技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儿童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培养儿童科学探究能力和综合运用科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建成覆盖城乡的学校数字化教育体系,加强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网络建设,普及计算机信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和科技活动。

1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92.加强儿童权利保护的普法宣传。面向社会、面向家庭、面向儿童,开展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儿童本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对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制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依法保障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3.加大保护儿童的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拐卖、强奸、绑架、虐待、遗弃、溺婴等侵害儿童权益和胁迫、诱骗、利用儿童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儿童进行乞讨、卖艺、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儿童受暴力伤害尤其是流动儿童受性侵害问题的预防、报告、反应、紧急救助和治疗辅导工作机制。消除对残疾儿童的歧视,对遗弃残疾儿童的行为给予相应得惩罚。

4.依法查处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加大对用工单位的监督力度,坚决禁止使用童工。

5.落实儿童登记管理制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出生登记的认识,完善出生登记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部门协调,简化、规范登记程序。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有效保障流动儿童的各项权益。

6.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奖励生育女孩家庭的优惠政策,提高农村生育女孩家庭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加大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溺弃、遗弃和迫害女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7.加强对儿童财产权益的保护。依法保障儿童的财产收益权

12.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3.建立5岁以下贫困家庭儿童和1 6岁以下重残儿童生活津贴制度。

4.重视发展面向流动儿童的公益服务设施,建设和完善为流动儿童服务的儿童快乐家园,扩大流动图书车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5.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住房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提高孤儿的家庭寄养率。

6.建立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提高残疾儿童康复率。

7.加强对残疾儿童的生活和就业技能的培训。

8.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在市救助管理站建立集养育、康复、教育于一体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9.加强儿童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的儿童社会工作者。

10.保障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保障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儿童在复学、升迁、就业中不受歧视。

策略措施:

1.提高面向儿童的福利保障供给能力和水平。增加财政对儿童福利投资的预算,逐步建立儿童福利适度普惠制,扩大儿童福利的内容与实施范围,完善儿童福利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实现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

3婚、遗弃、身心残疾、长期重病、服刑等原因而不能提供给儿童以适当照顾的家庭,给予生活津贴、医疗、康复、照料及相关服务;通过经济补助的方式,鼓励作为非监护人的家属、亲属协助抚育困境儿童。

8.健全儿童保护服务。推动建立以学校、医院等儿童工作机构为责任主体的儿童忽视与虐待的强制报告制度;对遭受不当对待、忽视与虐待的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介入服务,为生命健康遭受严重威胁的儿童提供紧急安全庇护服务。

9.培养儿童社会工作者。通过儿童社工队伍的建设,配合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专业工作者,强化并提高儿童福利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为儿童发展提供综合性服务,不断提升儿童福利服务的质量。

(五)儿童与发展环境 主要目标:

1.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儿童、儿童优先的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推进儿童环保知识教育和参与环保活动。开设校本课程,在校学生环保知识知晓率达到100%。组织学生参与保护环境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绿色学校创建率。

3.重视环境保护,使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不断改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

7.2011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篇七

1新建妇女儿童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原则

1.1坚持先进性原则

科技带给社会巨大的进步, 而新建妇女儿童医院的信息化建设也应当遵循先进性原则, 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以及设备。先进的技术及设备不仅能够满足医院的日常工作需要, 更能提升医院的整体运营水平。在医院经费允许的情况下, 尽可能的引进先进技术与设备, 促进医院的信息化建设, 使医院的工作流程得到优化, 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与质量, 促进医院发展。

1.2坚持安全性和稳定性原则

信息时代的到来, 虽然为人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但是也带来了许多不安定因素。面对这样的状况, 新建妇女儿童医院应当在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 坚持安全性和稳定性原则。对于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与保护, 防止信息泄露, 对医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除此之外, 医院还应当对信息化设备进行检修与维护, 减少设备出现故障的几率, 以此来保障医院运行管理的稳定性。

1.3坚持标准性和开放性原则

对新建妇女儿童医院的信息化建设需要坚持标准性和开放性原则。对于医院的信息化系统所采用的设备及软件, 都必须符合国际规范标准。不达标的信息化建设只会对医院的发展带来弊端, 甚至造成重大的损失。而, 在坚持标准性原则的基础之上, 信息化建设还应坚持开放性原则, 确定信息化系统的设计能够具有兼容性和灵活性, 为新建妇女儿童医院的信息化稳定建设打好基础, 减少出现故障的可能性。

1.4坚持完整性原则

对新建妇女儿童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非常强的建设工作, 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完成是由许多子工作整合而成的。而对于建设中各子工作的运作有相应的运作顺序。对于不同信息子系统的发开, 需要有一定的先后顺序, 才能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因此, 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 需要对信息进行资源整合, 坚持建设完整性原则, 从而促使医院的信息化建设能更好的运行。

2对妇女儿童医院信息化建设发展策略

2.1整合资源, 使用数字化智能管理

新建妇女儿童医院应当跟上科技的脚步,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对医院进行管理规划, 来提升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随着楼宇智能化的出现与普及, 使建筑的使用更加便捷与安全。而新建妇女儿童医院的信息化建设也应当充分应用楼宇智能化系统进行管理, 使得医院能够跟上时代的脚步, 加速医院的数字化管理建设, 从而促进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 对医院的管理以及经营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2.2信息化建设中采用两层扁平化网络架构设计

两层扁平化结构能够优化新建妇女儿童医院的管理流程, 提升医院的管理效率。两层扁平化结构主要有四方面的优势。第一方面, 接收量大。此网络设计结构, 使得医院在信息化管理中可以大量的对用户进行接收, 同时还能对用户提供多项服务措施。第二方面, 运作速度快。先进的设计结构, 减少了汇集信息的时间, 提高了工作效率, 能够使医院的信息化管理更加快捷便利。第三方面, 运作简单, 层次清晰。信息化网络建设的层次简单清晰, 便于工作人员接受与操作, 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 提升管理的工作质量与效率, 为信息化建设的稳定性提供了优良的途径。第四方面, 减少医院信息化建设成本费用。由于该结构将汇集工作大幅度减少, 间接的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从而使得医院对于信息化建设的投资成本减少, 控制了费用支出, 在满足医院的使用功能足够的前提下, 保障了医院的利益。

2.3信息化建设中需注意信息安全性

新建妇女儿童医院的信息化建设, 促使医院的管理运营更加简便高校, 但是, 在享受信息化系统所带来的便利时, 医院必须要注意在信息化系统运行过程中, 信息的安全性。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在网络信息管理中, 采用高强度的防火墙设备, 以防止信息不慎泄露, 倘若信息泄露, 不仅对医院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更有可能会将医院的内部重要信息泄露, 影响医院的管理经营, 对医院造成巨大的损害。与此同时, 对于内部性重要资料, 应该在内部网络出口处设立一台千兆级的防火墙设备, 只有这样, 才能真正保障重要数据不会发生丢失或被攻击现象, 以确保医院的信息安全。新建妇女儿童医院的信息化安全建设, 是医院管理运营的基础, 只有信息安全, 才能真正对医院的利益进行保障, 从而促进医院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

3结束语

新建妇女儿童医院的信息化建设, 需要坚持先进、安全、稳定、标准、开放性及完整性原则建设, 在坚持这六项原则的基础之上, 对医院进行进一步的信息建设及发展。医院信息化成功建设, 不仅能够帮助医院的工作人员减少工作量, 提高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 还能减少医院对于信息建设的投入资本, 促进了医院的长远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姚建根, 吴雪娇.关于新建大型综合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思考[J].现代医院管理, 2011, 04 (10) :54-57-60.

[2]姚建根, 吴雪娇.新建大型综合医院信息化建设思考[J].今日科技, 2010, 10 (37) :44-46.

[3]王晓丽, 陈洁, 张寅, 石岩.医院新建信息系统投资模型的研究[J].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 2014, 06 (11) :593-595-607.

8.艾滋病对妇女儿童的危害 篇八

妇女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途径基本与男子一样,有静脉注射感染,包括注射毒品和不洁医疗器注射,占50%;性接触感染占34%,尤其是娼妓和性滥交者的感染率可高达40%~80%。新生儿和儿童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途径绝大部分是来自于母亲的垂直感染,约占90%。专家指出,每一位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初生婴儿,其母亲必定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妇女无论在怀孕期、分娩过程、哺乳期都可以发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垂直传播,尤以前二者的可能性为最大。儿童通过输血或血制品而感染艾滋病病毒约占9%。对少年儿童来说,一种罕见的、不可忽视的传播途径是性接触感染,比较确切的说是性虐待。主要发生于女孩和少数男孩的肛交。这种现象在国外略多些。

艾滋病给妇女和儿童带来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妇女感染艾滋病病毒后,不仅可出现与男性一样不可治愈的可怕结果,更严重的是怀孕后会殃及下一代,所生的婴儿刚降临人世,即要遭受巨大的不幸和痛苦,前途一片黑暗。儿童和婴儿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临床表现是复杂而多样化的,基本特,最是出生时体格检查均正常,临床症状不明显,但其后可出现肝、脾和淋巴结肿大,出现持续性慢性感染。如慢性周期性腹泻、间质性肺炎、持久不愈的鹅口疮。专家认为:产期获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婴儿,57%会在1岁以内出现临床表现。平均发病年龄是8个月。到24个月龄时发病幼儿占78%。在婴幼儿期出现艾滋病病毒感染症状者,前景很不乐观,约60%以上的孩子会很快死亡,部分症状轻微的婴幼儿需反复住院治疗,这些儿童因受感染的影响会出现发育迟滞。身高和体重增长减缓。智力发育迟缓和出现痴呆。

目前。保护母婴免受艾滋病的侵袭是世界各国政府迫在眉睫的任务,而最为关键的是预防妇女的感染。

首先,防止妇女接触到史滋病病毒。要采用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让更多的妇女了解到什么是“高危人群”“高危行为”,其目的是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洁身自爱,慎选性伴,减少性伴,提倡使用避孕套,改变妇女的危险性行为,使暴露于艾滋病病毒的危险性减少到最低限度。

其次,早期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妇女,采用普查方法,特别要对有高危行为的妇女进行血清检测,对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妇女要尽力规劝其改变性行为,对曾暴露接触过艾滋病病毒,但血清艾滋病病毒检测又是阴性者,需定期做血清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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