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治超人员交接班程序

2024-08-14

路政治超人员交接班程序(共4篇)

1.路政治超人员交接班程序 篇一

财务人员交接程序

1、交接的准备工作

1.1帐帐核对,帐实核对

1.1.1 将出纳帐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公章;

1.1.2 将出纳帐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核 对相符,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无误;

1.1.3 在出纳帐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1.1.4 整理应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

1.1.5 编制“移交清册”,填 明移交的帐簿、凭证、现金、有价证卷、支票簿、文件、资料、印鉴和其他物品的具体名称和数量;

1.1.6 总结本人前一段工作情况、经验教训,提出今后应注意的问题,并写出书面资料。

2、交接的方法

1.1移交人应办理的手续:

1.1.1 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出纳帐和备查簿余额进行点收,接收人发现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1.1.2 出纳帐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由移交人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称交人负责。

1.2接收人应办理的手续:

1.2.1 接收人应核对出纳帐与总帐、出纳帐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对帐单的余额核对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由移交人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注明,并负责处理;

1.2.2 接收人按移交清册点收公章(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和领导人名章)和其他实物;

1.2.3 接收人办理接收后,应在出纳帐启用表上填写接收时间,并签名盖章。

2.路政治超人员交接班程序 篇二

防爆炸应急预案

为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及路政大队运营管理的有序进行,以创建高效、畅通、快捷的文明示范窗口形象,加强对岗区发生异常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此应急预案.针对实际情况,特成立了防爆炸应急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在大队所辖范围内,不管何种原因的爆炸行为,如果出现,不管何人要立即通知大队领导同时进入抢险状态。

二、治超主任或大队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抢救工作。

三、领导组成员带领全体人员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并按具体分工及职责进行救援。

四、综合办公室为通讯联络记录组,负责整个抢救过程中的对内、对外联络,同时做好各种记录。

五、治超队员为现场抢救组,负责对现场人员的抢救、搜寻。

六、大队值班室要在请示有关领导后,做好对外的紧急

联络,同有关政府和专业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取得最快的联络,以保障抢救工作的全面进行。

七、在消防部门到来之前,要进行必要的抢救工作。首先以救人为主物资抢救在后,消除可能出现的隐患,防止再次爆炸。

3.2018年路政部门治超工作要点 篇三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8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会议精神和全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路政部门治超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全省路政部门治超工作要以推进路警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为主线,以规范公路路面治超执法行为为抓手,以加强科技治超提升治超执法水平为保障,持续加大二级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整治力度,强化省际、省内区域治超联合执法,坚决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势头,力争将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内,切实保护好全省公路建设养护成果。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治超执法,强化执法监督

1.持续推进规范公路治超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路治超执法检查和处罚行为,加强组织领导,制订方案计划,严明 “十不准”纪律,恪守“五坚持”原则,执行 “八项制度”,持续推进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专项整治。

2.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制定治超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治超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质量。

3.整顿执法队伍作风加强风纪管理。实行“局领导包片、处领导包线”责任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查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

(二)推进联合执法,增强治超合力

1.严格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甘交发〔2018〕27号),积极汇报地方政府,建立完善政府层面的治超领导机构,制定地区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2.落实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机制。积极为公安交警、公路养护人员进驻做好保障,确保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24小时不间断运行。严格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工作流程,坚决做到违法状态不消除不放行,公安交警未实施处罚、记分不放行。

3.扎实开展普通干线公路流动联合执法。全面启动省政府批准设置的34个流动超限检测点,会同当地公路养护、高速收费、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商定设置流动超限检测点和增派治超执法人员事宜,建立健全流动治超路警联合执法会商机制,加大流动治超执法力度。

4.协调组织召开“一路四方”治超联席会议,分析地区治超形势,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作,建立高速公路入口报案查处机制,强化货运源头周边路网协查监管,形成共同打击恶意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威慑力。

5.深入开展省际、省内区域治超联动。加强与相邻省份的沟通协调,制定治超协同联动工作方案,签订省际联合治超协议,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省内短途跨区域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重点路段,各市(州)、各单位之间要建立协查机制,实施联合打击。

6.严格落实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信息抄告制度,与货运车辆源头监管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及时将路面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抄告源头监管部门,落实“一超四罚”。

7.针对新建公路及路情、社情复杂,超限超载车辆绕行严重的路段,汇报当地政府,开展“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集中专项整治。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

8.保护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成果,联合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国省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连接线等重要节点开展联合治超执法,形成治超合力,防止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损坏农村公路。

9.重点整治区域与线路

(1)兰州重点整治G212线韩水路、G109线王家口段、G312线全线、S201线、S301线拉运砂石建材超限超载运输车辆,X123线拉运砂石材料及煤炭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2)庆阳重点整治G211线环县、庆城县、宁县、合水县、正宁县辖区,S303线镇原县辖区拉运砂石、煤炭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会同平凉联合治理S202线长庆桥至庆城段拉运砂石材料车辆。

(3)平凉重点整治G312线、S203线、X049线、X521线拉运砂石材料、煤炭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4)天水重点整治S305线庄天路、麦甘路拉运砂石材料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5)陇南重点整治G212线、G316线、S205线、S219线、S307线、S306线拉运砂石建材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6)定西重点整治G312线鸡儿嘴至西巩驿、G310线摩云关至临洮县城、S207线通渭县城至秦安交界、S209线拉运砂石材料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7)临夏会同兰州重点整治G213线兰刘、折达公路拉运砂石、煤炭等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8)白银重点整治G109线刘寨柯至王家山拉运煤炭超限超载运输车辆;S308线、S201线拉运砂石建材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9)武威重点整治S308线拉运砂石建材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0)金昌处重点整治S212线下四分段拉运盐、煤炭、矿石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11)张掖重点整治G227线扁都口至张掖市区,G312线山丹至元山子,X224线清泉至双窝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12)酒泉、嘉峪关重点整治途经企业自建路绕行G312线、G215线拉运矿石、煤炭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13)敦煌重点整治G312线柳园至星星峡,G215线阿克塞拉运煤炭、矿石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三)规范大件许可,加强监督管理

1.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甘肃省路政许可规范》,健全完善省级行政许可和跨省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大件运输车辆的审核许可,及时公示许可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许可服务水平。

2.与公路养护、高速收费、公安交警部门密切协作,规范大件运输车辆许可与监管,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服务区、停车区、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巡查,严查未经许可擅自上路行驶大件运输车辆。发现未经许可擅自上路行驶大件运输车辆,实行责任倒查,对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

3.加强与公路养护、建设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公路养护、施工情况和桥梁、隧道、涵洞等构造物的技术状况,为大件运输车辆许可提供技术依据。4.规范组织大件运输护送,加强大件运输车辆监护,周密制定监护计划方案,确保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

(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备执法装备

1.争取省厅支持,分批升级改造白银S201线白墩子等12个超限检测站的动态地磅。

2.根据流动治超执法实际需要,增配便携式称重设备,调配超限运输检测车。

3.加大治超执法装备投入,为超限检测站配备执法记录仪,补充反光背心、警示牌、指挥棒、对讲机等执法装备。

4.加强超限检测站标准化建设,利用超限站工作经费统一超限检测站名称、外观标识,行政执法公示(六公示)等内容。

(五)加强站点建设,推进科技治超

1.根据甘肃省公路建设“十三五”规划,调整优化超限检测站点布局。

2.完善超限检测站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各超限检测站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3.试点建设全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实现货运车辆自动检测、车辆轴型和装载标准自动识别、违法超限超载信息自动记录、处罚信息自动传递。

4.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利用人工和智能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治超数据信息部、省、站联网,建立违法超限超载信息数据库,推进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执法信息交换和共享,促进“一超四罚”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落地。加快推进全省治超联网和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力争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六)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1.加强执法督导检查。省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全省路政部门治超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处理问责,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各单位要组成治超工作督导考核组,完善考核方案,实行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应用。

2.严肃治超执法纪律。强化执纪监督,对消极怠工、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治超岗位。辖区发生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损害公路、桥梁以及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要倒查责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七)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

1.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老媒体,多形式、多渠道、滚动式宣传治超新政策、新规定、新要求。通过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宣传牌、政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舆论纳入立法。要求各单位治超执法新闻宣传报道省级报刊每季度不少于1篇,市级报刊每月不少于2篇,广播电台每周保证播报2至3次,地方电视台每月不少于1次,互联网、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要保持实时更新。

2.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播放警示教育片、在网络媒体开辟专栏、媒体公开曝光典型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等形式,强化宣传引导,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4.路政治超应知应会知识题库 篇四

一、填空题。(每空1分,计30分)

1、巡查记录是记载当班过程中所有事件的基础性内容;是提供必要法律证明的原始依据;是考证巡查工作的具体体现。

2、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

3.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 8月31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4、路政巡查的范围路政管理部门的巡查范围为本辖区内的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

5、巡查记录应当记载巡查时段、巡查路段、巡查人员、巡查车牌号、巡查情况及处理时间和结果等信息。

6、询问的重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路产受损案件肇事车辆的基本情况、造成路产受损的经过及结果。

7、《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8、大件运输车辆车货总长超过22米,总宽超过3.5米,高度超4.5米,车货总重超过55吨,达到以上任何一项均可办理《超限运输证》,但必须轴载符合规定(单轴轴载不超10吨,一线两轴8轮胎应当不超20吨)。9.依据《安全生产法》,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10、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机构)依据法律,对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的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11.路政巡查人员负责所辖公路界桩内路产、标志、标线 及

公路建筑控制区 内状况巡查,维护路产路权完整。12.路政处理程序分为 一般程序 和 简易程序。

13.特大路产案件:损失金额在 40000 元以上的路产案件,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结案。

14.公路路产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

15.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土地为公路用地。公路用地按公路的技术等级确定,具体标准为:

(一)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少于三米;

(二)二级公路不少于二米;

(三)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不少于一米。

16.巡查人员值班时应衣帽整齐、随身携带

执法证件,佩戴

执法胸牌,着反光背心、戴白手套。

17.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18.《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

损坏公路

、公路附属设施 的,当事人应当恢复原状获赔偿经济损失。19.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20.路政人员巡查时应观察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情况,遇有违法建筑、挖土取土、架设管线、桥涵、设置广告牌、人为破坏公路设施等,应立即制止,并调查取证,及时查处。

21、为加强不可解体大件物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保障公路和桥梁的完好、安全、畅通,维护大件运输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2、大件运输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而制定的。

23、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大件运输,应按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办理《陕西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批准的运输方案和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 的监督管理。

24、大件运输车辆轴载质量应当符《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的要求。

25、大件运输过程中,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的,车辆单轴轴载应当不超过10吨;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的,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轴载应当不超过20吨。

26、大件运输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许可,分级监管,确保安全,方便运输”的原则。

27、大件运输承运人必须持有《通行证》,并在运输车辆上悬挂明显标志,按指定时间、线路和时速行驶。

28、承运人不得涂改、伪造、租借和转让《通行证》。

29、大件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且应匀速居中行驶,车货总重超过120吨的要确保单车通过。严禁大件运输车辆在桥上制动或

变速。

30、各公路管理机构查处的违法大件运输车辆应上报省公路局建立信息数据库,省公路局自查处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受理该超限运输承运人的申请。

31、在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承运人应自觉接受公路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2、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按管理职责实行全程监护。

33、因大件运输需求,管路管理机构进行的路线勘测、方案论证、桥梁加固、便道修建、通行监护等措施及修复损坏部分所需费用,由承运人承担支付。

34、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对桥梁实行“户籍式”管理,做好交通服务保障,支持装备制造发展。积极筹建大件运输通道,提高公路的通行和服务能力。

35、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可能影响公路桥梁及交通安全时,需监护通行,必要时,协调交警部门共同监护。

36.路政巡查人员负责所辖公路界桩内路产、标志、标线 及

公路建筑控制区 内状况巡查,维护路产路权完整。37.路政处理程序分为 一般程序 和 简易程序。

38.特大路产案件:损失金额在 40000 元以上的路产案件,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结案。

39.公路路产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

40.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土地为公路用地。公路用地按公路的技术等级确定,具体标准为:

(一)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少于三米;

(二)二级公路不少于二米;

(三)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不少于一米。

41.巡查人员值班时应衣帽整齐、随身携带

执法证件,佩戴

执法胸牌,着反光背心、戴白手套。

4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43.《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

损坏公路

、公路附属设施 的,当事人应当恢复原状获赔偿经济损失。44.路政人员巡查时应观察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情况,遇有违法建筑、挖土取土、架设管线、桥涵、设置广告牌、人为破坏公路设施等,应立即制止,并调查取证,及时查处。

45、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47、《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48、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务。

49、法律可以设定所有行政强制措施。

50、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51、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52、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53、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54、《陕西省公路条例》的实施时间是

2014年7月1日

55、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公路养护管理,建立

公路养护检查、巡查制度和养护档案。

56、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平面交叉道口与公路搭接不

少于100 米长路段的路面应当采取硬化措施,并在距离平面交叉道口30 米至 50 米处的公路两侧设置警告标志。

57、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

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行使。

58、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满足应急服务和处置需要。

59、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自2011年6月1日起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几何尺寸超限车辆的监护标准由长×宽×高35×3.75×4.7(米)调整为35×4.0×4.7(米)

60、“三证”是指:军人驾驶证、军车行驶证、士兵证、或者军官证,一单指:公务派车单。

61、收费方式从司乘人员的角度讲,可分为停车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的收费方式。

62、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对防汛车辆免费规定:每年对于持有“陕西省防汛指挥车辆通行证”的有效免费期间是5月1日至10月31日。

63、超限车辆是指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 4 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 4.2 米)。车货总宽度 2.5米以上,车货总长 18 米以上,车货总重每轴轴载质量超过 10 吨的。

64、治超倒查机制的主要方法为下游查上游、路面查源头、出口查入口的原则。

65、凡在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的车货总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二轴车20吨、三轴货车30吨、四轴货车40吨、五轴货车50吨、六轴及以上55吨的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

66、执法人员在治超执法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十条禁令”和“五不准”。67、《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收费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缴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68、几何尺寸超限办证认定标准为:长22米、宽 3.5米、高4.5米。69、《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经省政府2009年第 3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70、未列入国家规定车辆生产目录的悬浮轴车辆,或者经检测悬浮轴不具备落地承载行驶能力的车辆,在超限检测时,其悬浮轴不计入总轴数。71、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72、公路“三乱”是指乱收费、乱罚款、乱设站(卡)。

73、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按照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调配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进行。

二、单选题。(每空1分)

1、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

2.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 8月31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制度上)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4.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5.依据《安全生产法》,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6.《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众多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中唯一设定(民事责任)的法律。

7.依据法的效力解释,《安全生产法》的效力是依据哪种原则设置的(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相结合)。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于199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9、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因防汛抢险需要修筑堤坝、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部门批准。

10、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除需要交通部门批准外,不需要公安部门批准

11、某企业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电缆,管段路政管理机构依法责令其限期拆除,该企业置之不理,路政管理机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有关费用由该企业承担。

12、下列不属于公路附属设施的是经批准设置的公益广告

13、我省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是指,从边沟外沿起向外延伸的50 米范围内。

13.特大路产案件:损失金额在 40000 元以上的路产案件,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结案。

14.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15.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16.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17.在证据可能消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30)日内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18.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有(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2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沙、采石、取土、倾倒废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机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2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2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决定,未经同意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30000一下的罚款。

2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增设

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责令恢复原状,处于50000元一下罚款。24.《公路安全保护条列》规定,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或进行其他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时,建设单位必须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25.新建、改建公路或高等级公路,5年内原则上不得挖掘路面。26.所谓公路路产,就是(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总称。

27.路政执法的首要任务是依法(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保护路产),其次是依法(维护路权)。

28.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严禁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 29.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收取的依据是(公路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31.当货车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m以上的运输车辆为超限运输车辆。32.路政行为的(约束力)是指有效的路政行为,对路政管理相对人、路政管理机构都具有约束的能力。(33.《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行为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34、《行政强制法》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35、《行政强制法》中(10)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36、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37、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以自当事人法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

38、以下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是(行政规章)。

39、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40、以下哪项不是行政强制设定时,起草单位向制定机关说明的内容(该行政强制的具体实施机关)。

41、某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行政处罚)

4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法院的行政强制中的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享有赔偿权)43.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 违法行为人

承担。44.禁止在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 100 米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45.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 100米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

46.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 3万元

以下的罚款。47.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48.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49.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

,并采取措施修复。50.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扣留 车辆、工具。

51.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国省道不少于50米的标准,并尽可能在 公路一侧建设。

52.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避免通过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

53、公路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54、公开、公证原则是行政处罚的核心原则,是对行政处罚的基本要求。

55、路政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路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的制裁,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56、《公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57、《公路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58.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59、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并经被询问人阅核后签名或盖章。

60、《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涉路施工活动包括(7)大项。61、交通运输厅主管陕西省大件运输管理工作的部门

62、各公路管理机构查处的违法大件运输车辆应上报省公路局建立信息数据库,省公路局自查处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受理该超限运输承运人的申请。

63、大件运输车辆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的,车辆单轴轴载应当不超过(10)吨;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的,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轴载应当不超过(20)

吨。

64、车货总重不超过120吨且轴载质量不超过公路桥梁承载能力的大件运输车辆,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审批权限,签发《通行证》并组织通行: 6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66、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的运输车辆是超限运输车辆。

67、以车货总重衡量,按轴计算:单轴最大10吨。2轴20吨,3轴30吨,4轴40吨,5轴50吨,6轴(55吨)。

A、54吨

B、C、60吨

D、65吨 68、6轴货车最大可以办理

60吨

吨重量超限运输证。

82、超限运输管理应当坚持“以卸载为主”的原则,所卸货物最长保存期为(7)天

69、我省治超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采取的倒查办法。(“下游查上游,路面查源头,出口查入口”)

70、关于超限与超载的区别是(法源或法律依据相同)

71、下列哪些车属于超限运输车辆?(车宽5米的未载货的特种挂车)72、违反《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73、关于超限与超载的区别是(法源或法律依据相同)

三、多项选择题

1、《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

C、实施)

2、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的条件包括:(A、当事人在公告规定的不拆除;B、当事人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 C、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行政诉讼)。

3、下列不得查封、扣押的有(公民个人的生活必需品,、公民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公民近亲属的生活必需品)

4、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据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

A、5、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

6、以下哪项不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划拨存款、汇

7、行政强制有哪些情形的,中止执行:(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8、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当事人)

9、公民、B、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10、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11、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法定节日、法定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12、公路发展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ABCD)

A、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B、确保质量、安全畅通

C、保护环境、规范经营

D、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

13、公路建设资金可以采取下列方式筹集(ABCD)

A、财政拨款,包括依法征集的公路建设专项资金转为的财政拨款

B、国内外金融机构或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国内外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个人的投资、捐款

C、依法出让公路收费权的收入和开发、经营公路的公司依法发行股票、公司债券

D、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方式

14、车辆通行收费公路应当交纳车辆通行费,车辆驾驶人不能提供有效通行交费凭证的,收取车辆通行费应按照以下标准(ABC)

A、经收费公路经营企业核查后,能够确定实际通行里程的,按照实际通行里程交纳车辆通行费

B、经核查无法确定通行里程的,按照出口收费站到联网收费区域内最远端收费站的通行里程交纳车辆通行费

C、因收费公路经营企业的原因无法核查的,应当按照驾驶人提供的驶入站信息收取车辆通行费

15、公路养护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作业,保证公路(ABC)

A、路基稳定

B、路面平整

C、桥隧构造物和附属设施完好

16、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并提供以下材料(ABCD)

A、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申请表

B、证明运输货物名称、质量、外廓尺寸的说明书或者铭牌以及总体轮廓图、运输装载示意图

C、必要的桥梁检测安全通行可行性报告、车辆装载后的预检数据和照片

D、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7、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统筹安排公路养护作业计划,除涉及通行安全的紧

急养护作业外,避免在 或者

进行养护作业,防止造成交通堵塞。(AC)

A、法定节假日期间

B、上下班高峰期

C、集中在同一区域

D、重要道路沿线

1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公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需要对原有公路限速标志进行增设

或者变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19、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信息申请或取得超限运输许可车辆通行证的,公路管理机构可采取以下处罚方式(BCD)

B、警告 C、不予受理其规定年限内的超限运输车申请 D、罚款

20.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BD)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

A、逐步规划

B、保障公路运行安全

C、保障公路畅通

D、节约用地 21.公路路政管理行为,简称路政行为,是指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作出,受路政管理法规调整,并能引起路政管理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路政行为的特征,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22.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情况不予行政处罚的是(ABD)。A、不满14周岁的人的违法行为;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的违法行为;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3.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ACE),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A、事实C、理由

E、依据

24.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接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CD)。

A、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C、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D、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25.《路政管理规定》中规定(AC)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当事人拒不履行公路行政处罚决定;C、依法强行拆除受到阻挠。

26、大件运输管理工作实行(ABCD)

A分级许可

B分级监管

C确保安全

D方便运输

27、下列哪些属于大件运输(AC)

A运输车货总长25米的货物

B四轴车辆运输39吨货物 C六轴车辆运输53吨的货物

D运输冰箱彩电宽度为4米

27、承运人必须持有效《通行证》,并在运输车辆上悬挂明显标志,按指定(ABC)行驶。

A时间

B线路

C时速

D方向

28、承运人不得(ABCD)《通行证》。

A涂改

B伪造

C租借

D转让

29、下列哪些公路不得进行大件运输(ACD)

A、四级公路

C、等外公路

D技术等级低于三类的桥梁

30、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D)C、市公路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尺寸超限且车货总重不过55吨的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通行许可。

D、市公路管理局负责受理、初审本辖区内行驶的车货总重55吨以上大件运输车辆,或从本市出发通行高速公路大件运输车辆的申请,并根据省公路局批复办理《通行证》。

31、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承运人应向具备受理权限的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以下有关材料和证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ABCD)

A、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B、由货物生产厂家提供的可准确反映货物质量、外廓尺寸的图纸(需加盖有效印章)或其它证明文件、资料。

C、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材料。

D、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通行线路和运输时间。

32、需办理监护手续的大件运输车辆要求(ABCD)A、车货总重超过100吨

B、载后总长度超过35米

C、总高度超过4.7米

D、总宽度超过3.75米

5、路政、治超人员有下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隐瞒、伪造证据)严重违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应报请上级业务部门依法取消执法资格,并建议高速集团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

A、执法过程中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B、因工作不负责任,任意扩大路产损失数量造成严重后果的3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在行驶中应遵循下列规定(、应当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禁止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34、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

35、高速公路的管理,应当坚持(集中、统一、安全、高效的原则。

36、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公路隧道的排水、通风、照明、监控、报警、消防、救助等设施,保持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37、清障施救的特点是(及时性、强制性、服务性、有偿性和非营利性。

38、路政执法车辆巡查方式包括(定时巡查,加时巡查。紧急巡查

39、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40、下列哪些属于路政许可的范畴,超限运输车辆确需行使高速公路的许可。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许可。在高速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41、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在公告规定的不拆除、当事人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行政诉讼)。

42、公路路政管理行为,简称路政行为,是指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作出,受路政管理法规调整,并能引起路政管理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路政行为的特征,是一种A、外部行政行为、具体的行政行为、要式行为

43、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在公告规定的不拆除、当事人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行政诉讼)。

44、路政、治超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有违反职业道德,不文明执法违反规定擅自留置车辆和证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情形的,由所在运营公司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其执法工作一定期限。

45、路政、治超人员有下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隐瞒、伪造证据 严重违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应报请上级业务部门依法取消执法

资格,并建议高速集团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

46、公路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区域包括公路、建筑控制区

47、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

48、《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49、《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50、《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在行驶中应遵循下列规定应当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禁止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5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有一定数量的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有与公路养护作业相适应的技术设备,有与公路养护作业相适应的作业经历,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判断题

1.公路养护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公路养护车辆、机械设备作业时,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

2、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3、规划铁路、水利、电力、通讯、油气管线等各类设施时,需要上跨、下穿、并行于既有或者规划公路的,应当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意见。(√)

4、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应当加强公路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严格实施财会监督和外部审计监督。(×)

5、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推行公路养护管理和养护作业分离,选择具有养护资质的单位承担公路养护作业,实行合同管理。(√)

6、公路养护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公路安全作业规程,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公路养护车辆、机械设备作业时,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但不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7、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应当使用多轴多轮胎特种运输车辆,单轴轴载质量不超过10000千克,双联轴轴载质量不超过18000千克。(√)

8、在收费公路服务区内,除停车、公共厕所等免费使用的公益性服务设施以及加油、餐饮等经营性服务设施外,单位和个人可以在收费公路服务区销售商品、揽客经营。(×)

9、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不可以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不能对桥梁、涵洞、公路附属设施等路产投保。(×)

10、在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中,鼓励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或者从业经验的养护单位,逐步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11、车辆通过收费公路时,车辆驾驶人调换通行交费凭证的,应当按照从出口收费站到联网收费区域内最远端收费站的通行里程交纳车辆通行费。(×)

12、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运输是违法行为。(ⅹ)

(经审批的超限运输不是违法行为)

13、路政管理机构暂扣当事人的证件属于行政处罚。(ⅹ)

(不属于,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14、当事人要求听政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15、车辆超限运输时必定超载。(ⅹ)

(超限不一定超载)

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相抵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执行。(√)

17、路政员在公路上的行为就是路政行为。(ⅹ)

(公路路政管理行为,简称路政行为,是指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作出,受路政管理法规调整,并能引起路政管理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

18、路政复议以路政处罚为前提,路政处罚受路政复议程序的检验。(√)

19、同一路政违法行为以同一事实、同一依据,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处罚。(ⅹ)

(不可以,路政违法行为同样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

20、对当事人既罚款又收取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的应同时适用处罚处理两套程序。(×)

(只适用处罚程序)

2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22.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工具的,不用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处理。(×)

23.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证据认真进行复核,提出最终处罚决定的建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而加重行政处罚。(√)

24.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罚款。(×)

25.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6.违法行为在3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7.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存在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交还有关证件后放行。(×)

28、公路管理机构受理承运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通行证》;(√)

29、“陕西省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于2010年8月1日起实施。(√)

30、车货总重不超过200吨且轴载质量不超过公路桥梁承载能力的大件运输车辆,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审批权限,签发《通行证》并组织通行。(√)

31、大件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行全程统一监护。车货总重超过100吨或载后总长度超过35米或总高度超过4.7米或总宽度超过3.75米的大件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需办理监护手续。(√)

32、运输彩电,冰箱,电视机等货物几何尺寸为高4.8米,宽3.8米属于大件运输车辆。(×)33、200吨以上的大件运输可以在本地市办理超限运输证(×)

34、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进行大件运输时需监护通行。(×)

35、公路管理机构对大件运输车辆监护时,须与承运人签订监护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36、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对桥梁实行“户籍式”管理,做好交通服务保障,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

37、公路管理机构做出大件运输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对拟通行路线进行勘测、计算公路桥梁承载能力、制定通行加固改建方案、专家评审以及对公路桥梁加固、改建所需时间计算在许可期限内。(×)

38、承运人可以涂改、伪造、租借和转让《通行证》。(×)

39、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可能影响公路桥梁及交通安全时,不予监护通行。(×)40、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按管理职责实行全程监护。(√)

41、车货总重超过55吨或载后总长度超过22米或总高度超过4.5米或总宽度超过3.5米的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需办理监护手续。(√)

42、在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承运人应自觉接受公路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43、承运人持《超限运输证》通行时,必须悬挂明显标志,并且车辆及运载的物品必须和《超限运输证》所填写的一致,方可通行。(√)

44、持有“绿色通行证”的车辆可以超限超载。(×)

45、超限超载车辆,办理《超限运输许可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

46、凡享受国家“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货运车辆,一律放行。

(×)

47、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车辆,行驶公路前,应主动到公路管理机构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运输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严禁在公路上行驶。(√)

48、禁止超限运输车辆在三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上行驶。(√)

49、运载超限物品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通过桥梁的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50、根据我省治超精神,对运装蔬菜、瓜果的超限车辆可以不收取补偿费放行。(×)

51、超限和超载是一回事。(×)

52、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法律依据是《公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53、超限与超载的法律依据相同,都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54、治理超限主要是为了确保人身安全。(×)

55、对于运输树木的货运车辆在超过长度22米、宽度3.5米、高度4.5米以上的,不需要办理超限运输证。(×)

56、目前,我省规定对于商品车辆运输的,只要吨位不超限,可暂不办理超限运输证,但必须严格执行夜间零点至早上七时之间通行要求,确保大通道不拥堵。(√)

57、查处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的执法主体是交通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58、超限车辆对公路造成的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59、超限吨位/核定吨位=吨位超限率。(√)

60、公路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61、改建、扩建可在原地重建。(×)62、行政机关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63、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

64、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车载重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65、公路按照技术等级分为五级,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66、公路是指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

6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分为七章四十条。(×)

68、《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分为七章四十条。(√)

五、简答题

1.什么是公路路政巡查?

是指公路管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路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路政案件的行为。

2、什么是公路附属设施?

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3、什么是公路建筑控制区?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公路两侧一定的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扩建,需埋设管线、电缆及修建临时性工程设施的,应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上述一定区域被称作公路建筑控制区。

4、什么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机构)依据法律,对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的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

5、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6、治超模式调整后对于不超限和超限车辆有哪些管理措施? 答:经高速公路入口检测不超限的车辆,就地发放通行卡,使其 快速进入高速公路。经检测超限的车辆将分两种处理:一是超限3 吨以内的车辆,告知其计重收费政策,发放通行卡的同时发放《超 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劝返告知单》要求其从下一出口或提醒司机 根据装载情况自行选择出口驶出,并按实测计重收费;超限车辆 司机不愿意通行高速公路的,按照原治超模式劝返。二是超限3 吨以上的,不发通行卡,按照原治超模式劝返。

7、现行治超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也就是交通部2号令中,对几何尺寸超限运输车辆认定如下: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

2、车货总长18米以上;

3、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委2004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对车货总重超限标准做出如下认定: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8、治理超限运输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治超工作有效保护了公路建设成果;有效改善了道路交通安全;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

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9、《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共有几种?分别是什么? 答:《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共七种:(一)书证;(二)物证;(三)

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10、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原则是什么?

答: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

11、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哪些材料。答: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2、行政强制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答:行政强制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时间。

1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外部程序有哪些? 答:外部程序有:

一、行政执法人员表明身份的程序;

二、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告知的程序;

三、听取陈述和申辩程序;

四、制作现场笔录程序;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14、行政强制在哪些情况下终结执行? 答:行政强制在以下情况下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15、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

三、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四、被申请人是应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得以无人;

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六、申请人在法律期限内提出申请;

七、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1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17、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外部程序有哪些?

答:外部程序有:一是行政执法人员表明身份的程序;二是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告知的程序;三是听取陈述和申辩程序;四是制作现场笔录程序;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18、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不同? 答:

一、前提不同;

二、实施主体不同

三、目的不同;

四、手段(方法)不同;五后果不同。

19、公路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20、什么是公路?

答:公路是指经交通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公路包括 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21、公路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要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协调;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22、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

答:禁止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边沟排放污物、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23、超过公路或者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24、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应履行什么手续?

答:(1)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

(2)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25、违反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如何处理?

答:根据公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26、治超模式调整后对于不超限和超限车辆有哪些管理措施?

答:经高速公路入口检测不超限的车辆,就地发放通行卡,使其快速进入高速公路。

经检测超限的车辆将分两种处理:一是超限3吨以内的车辆,告知其计重收费政策,发放通行卡的同时发放《超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劝返告知单》要求其从下一出口或提醒司机根据装载情况自行选择出口驶出,并按实测计重收费;超限车辆司机不愿意通行高速公路的,按照原治超模式劝返。二是超限3吨以上的,不发通行卡,按照原治超模式劝返。

27、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职责是什么?

答:(1)宣传、贯彻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2)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检查、督促公路养护单位及时修复受损公路,维护公路及其标志、标线的完好;(3)进行公路巡查,依法制止和查处侵占、损坏公路路产的行为;(4)依法管理公路建筑控制区;(5)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6)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28、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

(一)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二)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

(三)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29、路政许可事项有哪些内容?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30、路政赔补偿案件如何分类,分类标准是什么?

答:路政赔(补)偿案件按照路产金额划分,共分为四类。分类标准是一类案件1000(含)元以下,二类案件1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三类案件10000元---40000元(含40000元),四类40000元以上。

31、一、二、三、四类案件的审批权限是什么?

答:一类案件由中队直接处理,二类案件中队长审批报主管路政副所长签字,三类案件中队立案报主管副所长签字后,由中队报路政大队,大队备案分公司主管路政副总签字。四类及四类以上案件中队立案报主管副所长签字后由中队报路政大队,大队备案分公司主管路政副总签字后由路政大队报支队,支队长签字并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报公路局备案。

32、路政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路政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恪尽职守、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不得有以下行为发生:(1)违反规定收费、罚款;(2)擅自提高路产的赔偿、补偿标准;(3)要求过往车辆带货带人;(4)刁难或者勒索行政管理相对人;(5)其他违法行为。

33、路产案件管理的“五统一”是指什么?

答:路产案卷中的损失事项(内容、地点、时间)应该与路政报表、路政巡查记录、路产修复通知单、路产台账中所填报内容对应统一。

34、询问笔录包括哪些内容?

答:询问笔录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即首部,应写明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及询问主要内容;第二部分即询问人与被询问人问答记录,应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询问完毕后,交被询问人阅读或念给被询问人听,如错记、漏记应当面纠正,由被询问人在补正处签名或盖章,并在笔录末页注明“以上记录我已看过(或向我阅读过),与我所讲一致”或其他意思相同字样;第三部分即尾部,由询问人、被询问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

35、治理超限运输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治超工作有效保护了公路建设成果;有效改善了道路交通安全;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

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36、现行治超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也就是交通部2号令中,对几何尺寸超限运输车辆认定如下: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

2、车货总长18米以上;

3、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委2004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对车货总重超限标准做出如下认定: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37、治超人员应遵守的工作纪律有哪些?

答:

1、十条禁令:严谨刁难、辱骂、殴打驾驶员;严禁在治超工作时间饮酒;严禁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严禁接受与治超执法有关的吃请或馈赠;严禁对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违章行为进行重复罚款;严禁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其亲属、朋友参与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严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卸载而只实施罚款和收取赔(补)偿费得行政处罚;严禁将超限超载车辆长时间扣留而不处理;严禁将罚款和收取的公路赔(补)偿费纳入小金库或者中饱私囊;严禁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2、五不准: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3、六要:接待热情、用语文明、解释耐心、工作礼貌、举止得体、遵守纪律。

38、维护路权主要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答:维护路权主要包括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审批穿越公路的各种管线和渠道,审批各种与公路的道口交叉及其他涉及公路路权的事项。

39、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标牌,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该如何处理?

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着承担。

40、路政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路政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恪尽职守、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不得有以下行为发生:(1)违反规定收费、罚款;(2)擅自提高路产的赔偿、补偿标准;(3)要求过往车辆带货带人;(4)刁难或者勒索行政管理相对人;(5)其他违法行为。

41、路产案件管理的“五统一”是指什么?

答:路产案卷中的损失事项(内容、地点、时间)应该与路政报表、路政巡查记录、路产修复通知单、路产台账中所填报内容对应统一。

42、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不同? 答:

一、前提不同;

二、实施主体不同

三、目的不同;

四、手段(方法)不同;五后果不同。

43、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答: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44、公路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六、案例分析 案例1 朱某驾驶货车行驶时,被交通执法人员王某以涉嫌车辆改装为由拦截,王某及该运输管理所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货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暂扣朱某的车辆及其营运证,直接把车开到停车场,拔掉车钥匙就走;后在有关部门督促下,该运输管理所向朱某送达了扣押决定书。问:

1、执法人员王某及该运输管理所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行政程序?如果是,违反了哪些程序?

答:是;执法人员王某及该运输管理所并未告知朱某任何实施暂扣的理由、依据、未给予其陈述申辩机会,也未送达扣押决定书。

2、执法人员王某及该运输管理所暂扣证件的依据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不正确,规章不能设定行政强制;

3、朱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朱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赔偿;

4、扣押决定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案例2 王某未经批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相继建起猪圈、厢房、门楼、院墙等违章建筑。县路政管理大队根据该县交通局的(2012)45 号文件对王某的违章建筑做出“限期拆除;到期不拆,路政大队强制执行”的处理决定。路政大 队组织人员去该村落实、督促有关工作时,见只有王某一人执行处罚决定,认为 是消极抵抗决定的执行,便委托乡政府用铲车将违章建筑推倒。

问:

1、路政大队的对王某的违章建筑做出“限期拆除;到期不拆,路政大队强 制执行”的处理决定属于哪一种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

答: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2、路政大队的对王某的违章建筑做出“限期拆除;到期不拆,路政大队强 制执行”的处理决定依据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合法;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3、路政大队能否拆除王某的违章建筑?为什么?

答:可以,《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授权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

4、路政大队委托乡政府拆除王某的违章建筑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合法;行政强制执行不能委托。

案例3:

扣押物品决定书

王海:你因涉嫌非法营运,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令 2012 年第 2 号)的有关规定,对你从事非法营运所使用的车辆予以暂扣。如不服本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A 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章)×年×月×日。请找出以上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中存在的问题。

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未记载当事人王海的地址;2)未记载扣押的期限;3)执行扣押的法律依据错误。《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2 年第 2 号)属 于部门规章,不能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因此不能作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4)未记载扣押的车辆数量及号牌;5)未记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前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6)决定书上未注明文书号。

案例4:

司机张甲11 年 5 月 3 日运货经过某国道检查站时,执勤人员宋丙(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带执勤袖章)走来递给了张甲一张扣押决定书,说:“超载,车被扣了”。张甲接过决定书,见上面印的全部内容是:因超载,根据有关规定,扣车四十天。决定书印着某省市交警大队的印章。张甲辩称:“我只拉半车货,怎么就超载?”宋丙不耐烦地说:“肯定超,讲这 么多干什么。”然后叫来两个没有穿制服的人,叫张甲把车开到路边的空 地后在车辆加一把锁。宋丙对张说“等下了处罚决定,我就开锁放车走”。张某决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问:

1、宋丙在不听取张甲申辩的情况下做出处罚是否合法?依据是什么? 答:该处罚不合法。《强制法》第 8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本案中宋丙没有听取张甲的申辩。因此该处罚是不合法。

2、宋丙的扣押程序是够合法?依据是什么?

答:《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 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 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 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本案中,宋丙在未报告并取得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情况下就实施了强制措施,且独立执法,不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未制作现场笔录,这些都是明显违反程 序,因此不合法。

3、如何看待本案中的扣押决定书?

答:扣押决定书的内容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第2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 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本案中,扣押决定书没有明确载明上述事项。案例5:

2012 年 5 月 9 日上午 9 点 5 分,A 市运输管理处的执法人员在天长西路路面稽查时发现,王军驾驶的道路运输证号码为xxxx 小型货车,前往B地运货,车上载有 60 箱雪碧。执法人员俞某、王某将其拦下,并告知其身份、出示执法证件。经现场检查,王军当场无法出示道路运输驾驶员货物从业资格证件。当场作出了扣押其运输车辆的强制措施,当事人王军强烈反抗,阻止执法人员扣留其车辆的行为,致使一名执法人员轻微伤。5 月 10 日该运管处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 48 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了给予王军罚 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问:

1、该运输管理处作出扣押该车辆的强制措施时,应遵守哪些法定程序? 答:①查封、扣押的财物必须是涉案的财物。依据《强制法》第 23 条 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 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 需品。②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的决定书和清单。

2、在未办理法定手续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可否对王军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答:《强制法》第20条第2款第2项之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因此,本案中执法人员在当时的紧急情况下可以王军实施限制人

身的强制措施。但返回行政机关后,必须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 并补办批准手续。

3、王军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应该怎么办?

答:依据《强制法》第 46 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 款。本案中,A 市运输管理处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案例6:

某市公路管理站的路政人员上路巡查过程中,发现张某家正在搭建的房屋已超出了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遂立即与当事人张某谈话,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并张贴公告,限期将超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房屋拆除。但张某不予理睬继续施工,并殴打来现场查看的执法人员,将执法人员孙某打成重伤。不日,该公路管理站作出罚款决定和限期拆除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

问:

1、对于当事人张某组织人殴打执法人员的行政,要如何处理?

答:张某殴打执法人员涉嫌犯罪,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应当将张某移送司法机关。

2、若当事人张某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依旧不履行,行政机关应怎么办?

答:①代履行。依据《行政强制法》第 50 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 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 告仍不履行的,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 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据《行政强制法》第 53 条之规定,当事人在法定 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3、若公路管理站的执法人员通过对张某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燃气的方式,最终让张某自行拆除了违法的房屋。这样的做法有无不当,请说明理由?

上一篇:小升初简历制作参考下一篇:寒假会计事务所社会实践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