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公司服务协议

2024-10-13

电子商务公司服务协议(精选8篇)

1.电子商务公司服务协议 篇一

《广发银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上直付服务电子协议》为明确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向其理财通卡、信用卡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提供网上直付服务事宜,广发银行和客户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所指的网上直付是指广发银行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为客户提供的通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户购买商品并支付货款的一项电子服务。凡是持广发银行理财通卡、信用卡且同时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用户的客户,均可申请该项服务。

第二条客户可以通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指定网站或广发银行网银系统在线申请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上直付服务,将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号和广发银行理财通卡、信用卡建立对应支付关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民事责任。

第三条广发银行凭客户的银行账号、取款密码、信用卡有效期及证件号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号建立支付对应关系。客户须妥善保管本人理财通卡、信用卡、取款密码、信用卡有效期和有效证件及证件号等敏感资料,因未妥善保管而引起的风险和损失由客户本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客户同意接受签订本协议并完成建立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号和广发银行理财通卡、信用卡的对应关系,即视为客户同意并授权广发银行按照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指令从签约理财通卡、信用卡账户中自动支付相应的商品款项。在客户需要缴纳商品货款时,广发银行将按照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支付扣款指令及支付扣款数据,直接从客户签约的广发银行理财通卡、信用卡账户中扣缴相关款项。

第五条客户可以设置和修改每笔及每日支付最大限额,客户所支付的商品购买款项合计不得超过其设置的每笔及每日支付最大限额。客户所设置的支付限额应在广发银行规定的每笔及每日最大支付限额(广发银行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随时修改此项最大支付限额,客户对此无异议)之内,如超过了广发银行规定的最大支付限额,则以广发银行规定的限额作为客户的支付限额。

第六条广发银行仅提供通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商品购买款项的支付结算服务。客户因通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购买商品而产生的一切关于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及费用扣收的争议均由客户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自行协商解决,广发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客户充分认知且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广发银行对各种不确定因素(如银行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系统出现问题等)、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银行的事由)导致本业务无法正常运作而产生的损失及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广发银行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本协议进行修订,修订的内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如开通了本服务的客户不接受修订后的条款的,可申请取消服务。取消服务前,客户仍应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九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广发银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选择“接受”的客户,视同该客户确认已全部阅读了本协议,并保证已全部通晓、理解和完全接受本协议。

2.电子商务公司服务协议 篇二

驿桥总部设于上海, 致力于整合全球领先品牌的动力传动产品, 并通过强大的工业经销商网络将这些优质产品推广到中国市场。驿桥的核心能力包括:

誗强大的技术实力: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支持团队, 协助经销商进行产品选型, 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誗便捷的电子商务平台:借助全面便捷的中文电子商务平台, 可进行在线库存查询, 以了解价格和订单情况。

誗快捷可靠的仓储和物流服务:经销商可最大程度地享受高端动力传动产品的一站式购买体验。

此外, 驿桥业已建立的经销网络作为工业市场供应链中的重要环节, 为全球供应商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通道。驿桥架起的是一座“桥梁”, 通过将全球知名品牌的动力传动产品与中国工业市场的众多公司相连接, 为双方带来更大的价值回报。

3.电子商务公司服务协议 篇三

在网络研讨会webinar上,首席产品官兼产品管理高级副总裁Jeff Howard称,何时尝试把VGM纳入现有订舱和单证文件程序是一个关键问题。订舱指令通常在装运程序中很早就发送给承运人,在此阶段,90%的托运人实际上并不知其货物将用哪一种集装箱装运,因此并不能提供VGM。与之相比,最后装船指令往往来得很迟,甚至接近船舶开航时间,这对VGM应用来说太晚了。

承运人并不想豁免和修改这些程序来实现VGM要求,而这些程序是大多数托运人与承运人进行电子通信的基础。INTTRA公司开发软件,让托运人、货运代理、服务提供商和码头方把VGM数据添加到现有的装船指令和订舱信息,然后由INTTRA将其分解出来并发送至承运人,作为使用新VERMAS格式的单独EDI消息。

VGM数据可通过EDI、XML(可扩展标示语言)或在其门户网站输入数据提交给INTTRA。INTTRA将该数据与承运人订舱关联,生成VERMAS的EDI消息,并将其提供给承运人。任何用户(托运人方或承运人方)可通过该门户网站看见、搜索和管理其VGM数据和消息。重要的是INTTRA门户网站允许不改变现有订舱指令程序来提交VGM数据,并使承运人在最后装船指令作出之前收到和安排VGM数据。

4.电子商务代运营服务合作协议 篇四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负责甲方旗下网络平台销售店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网络销售部分(包括限于天猫)的推广、营销、运营以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原则

双方秉承充分信任、在变化中共同发展的原则就____________________在网络销售部分(包括限于天猫)的整体电子商务市场运作进行充分合作。第二条、合作的基本条件

甲乙双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责任。

甲方须为本合同所指定授权销售产品的品牌持有人或拥有转代理权的代理人。

若次条件不成立,则合同自动终止,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守约方在合作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三条、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单独或委托其他第三方服务商在各网络平台上展开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第四条、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______的运营咨询顾问服务,并向甲方提供如下电子商务服务:

根据甲方的要求并在不违背各平台经营规则下负责运作________的操作流程(不包含客服、宝贝拍摄及仓储物流版块),确保专营店前期的正常运作。

服务项目如下:全方位的网络渠道建设、网络品牌推广、分销管理、店铺定位、店铺装修、商品管理、营销管理、活动管理、推广优化等。

乙方承诺上述所有的建设工作经甲方确认后方能对外公布。

(二)服务费用:

1、基础服务费:

2、绩效佣金:

3、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汇款,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及提供本合同约定授权销售产品在本合同约定的区域内销售运营有效授权文书;

(二)甲方应第一时间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信息;

(三)甲方处客服、新产品的发布、推广、发货问题,乙方在运营上具有自主权,甲方不得干涉。但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广告投放计划,且乙方完成与各平台等的接洽后,由甲方负责确认最终广告排期(乙方协助沟通前期接洽)。乙方在各平台硬广,钻石展位、直通车等的投放结构、投放方式与投放金额上制定明确执行方案,需经过与甲方充分沟通后实施;

(四)甲方允许乙方使用各个平台的促销工具如:淘宝促销工具,如满就送等,为配合销售团队,甲方允许乙方做大型活动,活动期间商品,由乙方经过甲方邮件同意确认后可以低价销售,销售价格由双方确认后执行。

(五)甲方负责乙方托管店铺的仓库管理、发送货物工作(用户付款后的72小时内完成所售货物的发货工作),客服(含售前售后)、提供产品更新替换、促销活动支持,并应按照各平台制定的退换货条约,在发生退换货事宜时履行退换货义务,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犹豫服务导致的店铺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承担各平台商城等平台条约规定扣点及积分返还费用以及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七)甲方需要积极配合本合同第三条所述产品的销售事物。如有产品推广活动,需提前___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相应网页改进设计。

(八)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可拥有各平台商城专营店或者专卖店、独立B2C网站上销售_________品牌分销商的优先授权。

(九)甲方对所销售的产品需提供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乙方托管店铺销售的产品必须是甲方合法获得,甲方须提供真实有效、详细的进价单、进货凭证及进货渠道。

(十)合作期间,甲方不得私自修改店铺登陆密码,如遇店铺被冻结或被盗用,乙方电话通知甲方修改密码,甲方应及时响应,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不负责任。

(十一)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店铺违反所在平台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等一切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服务期间,甲方不能对乙方进行辱骂、人身攻击,如遇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二)除非为达成本合同服务所需目的,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进行复制、拷贝;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物;

(四)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账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

(五)乙方根据乙方自定的运营计划完成销售.(六)每个月3日前乙方须提供一份本月运营计划书,双方协商运营计划指标,如:主推款商品,爆款,活动策划等内容。

(七)从合同生效即日起,若乙方连续三个月均未完成目标销售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作。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没有合法来源的;

2、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导致购买者收到损害的;

3、甲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乙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其他行为;

6、甲方未能按规定支付销售佣金的;

7、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擅自与第三方服务商在网上开展相同电子商务活动的;

8、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修改店铺登录密码的;

9、合作期内,甲方干扰乙方正常操作的;

10、甲方资质不合格的。

(二)乙方存在下列行为,则乙方按一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服务方式被认定非法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并非为达成合作条款的目的,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料、账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无故中断托管服务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因乙方的托管服务操作失误,导致甲方店铺被处罚,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一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同事,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协议。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其他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另一方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

(三)免责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八条、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双方协议一致终止本协议的; 2.根据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终止的;

3.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第九条、保密责任

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与物品”),甲方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

(一)除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外,不得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泄露保密信息与物品,不得运用保密信息与物品为其他商品做促销或广告;

(二)本协议终止时,将保密信息与物品归还双方,或者按照双方的指示予以销毁: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在乙方所在人民法院诉讼管辖。第十一条、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附件与本协议具体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5.电子商务公司服务协议 篇五

服务类型:代运营

协议编号:

甲方:中山市大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文化路71号附楼4楼

法定代表人:齐宪威

授权代表:肖琳琳

联系方式:020-87308128、0760-8982788

3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为有效整合电子商务服务资源,共同开拓电子商务服务市场,双方本着“合作创新、服务企业、互利互惠、共谋发展”的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电子商务服务商体系,入驻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共同开展电子商务服务市场合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模式

1.1甲方授予乙方“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合作服务商”身份,将乙方纳入甲方电子商务服务商体系,以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依托,对外合作开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务。

1.2 乙方以非独家合作服务商身份加入甲方服务商体系,遵循甲方服务体系规则,利用甲方服务中心平台和资源拓展业务,并与甲方分享合作收益。

第二条 合作领域

2.1 双方合作开展的业务领域为“电子商务运营托管服务(代运营服务)”。

2.2 如双方需在其他方面进行合作,需另行签署合作协议。

第三条 合作区域

3.1 甲方同意,指定开展本协议约定业务的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中山市小榄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3.2 如甲方增加新的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将以函件形式告知乙方。

第四条 合作授权

4.1本协议生效后及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以大卓(或具体省、市、县、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指定“代运营类服务商”名义进行对外宣传;甲方有权将乙方作为自身服务体系成员,对外进行宣传和推介。

4.2 双方同意,在不影响对方形象、声誉、利益及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授权对方在宣传资料、公共活动、媒体宣传、网站展示中使用对方公司名称、企业标识、图形及文字信息。

4.3 双方确认,双方互为本协议约定业务的独立合作方,非对方代理人或合伙人,除本协议约定业务外,不得以对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或作出任何承诺。

第五条 合作内容

5.1 乙方作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入驻服务商,应服从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参加甲方或服务中心举办的各类营销推广活动,参加甲方组织的孵化培训会,并提供各类资源支持。甲方及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将充分利用整合资源,为乙方提供各类便利,积极支持乙方业务拓展。

5.2 双方利用自身在电子商务服务领域的资源和服务优势,积极宣传对方产品及服务;双方另可通过联合举办客户对接会、论坛、研讨会等方式,合作开展客户开拓活动。

5.3 如乙方需安排工作人员入驻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甲方可提供场所便利,所入驻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负责劳动人事管理,但应遵守服务中心管理规则,产生的办公费用原则上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尽可能提供场所使用便利。

5.4 客户与乙方洽谈成功后,由乙方与客户签署运营托管服务协议,甲乙双方均持有该协议原件,同时,由甲乙双方签署《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服务确认函》对该笔业务进行确认。

5.5 乙方须以其自身名义向客户提供电子商务运营托管服务,并自行承担与之相关的全部责任。

5.6 双方确认,通过以下方式所产生的客户,为双方共同客户,由双方按第六条约定分享业

务收益:

(1)双方共同举办推广活动所产生的客户;

(2)甲方直接推荐给乙方的客户。

(3)甲方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已服务客户;

(4)其他基于甲方资源和宣传所产生的客户。

第六条 收益分成6.1双方确认,以乙方所服务的双方共同客户在线交易额(所有平台、所有线上销售活动交易额,以全部运营平台后台数据为统计依据)的2%作为甲方服务费。当乙方与所服务的双方共同客户为仅收取固定服务费的非代运营合作,则以乙方固定服务费(以合同约定金额为准)的2%作为甲方基础服务费。

6.2甲方服务费按月结算,月交易额核算周期为每月1日00:00至当月最后一日24:00。甲乙双方应在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共同核对确认上月客户清单、在线交易额及相应服务费金额。

6.3 双方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服务费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于收到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6.4 乙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的,每迟延一日,按迟延支付服务费金额的1%按日加收滞纳金。

6.5 双方确认,甲方有权随时核查双方共同客户的在线交易情况,乙方应为甲方的核查提供一切便利,包括开放系统及提供数据,并如实提供甲方所需要了解的资料和信息。

第七条 合作期限及考核

7.1 本协议合作期限三年,自2012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应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7.2 双方确认,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至少已服务1家以上客户。甲方指定乙方作为甲方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指定代运营类服务商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年应至少服务2家共同客户,且每家客户的年在线交易额不低于300万元。

7.3 甲方根据上述标准,按年度对乙方服务品质进行考核,考核达标则继续享有服务中心指定服务商权益。如乙方未达到上述标准,则甲方有权单独或一并行使以下权利:

(1)单方面调整第3.1条指定的合作区域;

(2)调整年度服务费比例;

(3)取消乙方服务中心指定服务商身份,提前解除本协议。

7.4 乙方作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入驻服务商,应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行为和服务品质进行考核,如乙方出现任何非法经营、不诚信及其他严重影响声誉的行为,在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服务中心指定服务商身份,提前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联系机制

8.1 双方一致同意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大力推进双方的合作进程,积极处理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8.2 双方指定联系方式如下,如有更改,应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甲方: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乙方: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8.3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传递的通知均为有效通知。

第九条 保密

9.1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磋商、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和信息资料,及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对外披露或在本协议之外使用。

9.2 此条款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对双方有约束力。

第十条 转让

10.1 在一方发生公司资本运作等因素进行整体合并,或分立情形下,则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及义务转由合并或分立后继受该业务的新公司承担。

10.2 除上述情形外,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权利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其承担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1.2 如发现任何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立即通知对方更正,违约行为累计达二次或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违约方五日内未更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

11.3 乙方如未如实向甲方通报共同客户名单,或未提供真实的线上交易额的,则就线上交易额差额部分,由乙方按如下规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交易额差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应补足对应的服务费;

(2)交易额差额在5万元以上的,除补足对应的服务费外,另按该差额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内通报乙方的违约行为。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本协议签署后,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电信中断、黑客攻击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延误、限制或阻碍任一方履行本协议之全部或部分的,则该方可在不可抗力范围内免于承担责任。

12.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告知另一方不能履行协议的情况、理由和有效证明,并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或替代方案,促进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第十三条 协议解除或终止

13.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13.2 在一方出现第11.2条情形或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13.3 任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的,本协议终止。

13.4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的,双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方公司名称、企业标识、图形及文字信息,并不得以合作方等名义从事任何活动,或做出任何可能引人误解的表述、行为或暗示。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机制

14.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本协议各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4.3在诉讼期间,除涉讼条款外,本协议应在所有方面保持全部效力,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5.2 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时,另一方未执行或履行相关权利不应视为放弃该等权利,对任何款项或表现的接受,亦不应视为放弃追究该方在先违约或其它违约的权利。

15.3 如本协议任何部分被认定为无效或无法执行,其他条款仍应保持完全效力,双方应另行协商替换为与原条款尽可能接近的可执行条款。

15.4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中山市大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6.凯德商务前期服务协议(定) 篇六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致辞

尊敬的业主:

首先,恭喜您乔迁新禧!

我们对您安居凯得国际深以为荣,将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您提供“安全、舒适、干净、优美、方便”的居住坏境。

为了增进相互间的沟通与协作,创造一个宁静、和谐的生活坏境,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要求提请业主(住户和使用人)入住时注意以下事项:

1、请您仔细阅读为您准备的按政府示范文本制定的服务协议及临时管理规约;

2、请您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自签订之日起双方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我们期待您的真诚合作与支持,携手共建一个充满和谐、温馨、舒适、文明的现代化居住坏境。

金华亿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凯得国际物业服务中心 二0一五年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受托方(下称“甲方”):金华亿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中心 委托方(下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

房号:产权面积: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以凯德商务业主的身份委托甲方对御琴湾小区(下称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双方特订立本管理服务协议。第一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乙方足额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实施: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等)等。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安防和智能化系统线路及设施、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自行车停放取等。3.环境卫生

3.1 公共场所的清扫、擦抹。

3.2 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洗、清掏、清运。

3.3 垃圾的收集、清运及药物喷杀蚊蝇虫产生地。

3.4 实施标准化清扫保洁,专人检查监督,公共通道等保持清洁,及时处理乱堆乱放现象。4.秩序维护 4.1内容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本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员进行24小时值勤; 协助公安部门进行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4.2甲方责任

协助维护小区公共区域正常生活、经营秩序;

协助防止、及时报告、协助处理各类治安、消防等突发事件。

5.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5.1内容

停车场内导识系统清晰、明确;

乙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机动车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应当购买足额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盗抢险),实行有偿服务;

乙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自行车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实行有偿服务;

有权随时巡查地面有无乱停乱放车辆,并按规定对乱停乱放的车辆实施处理; 有权对不遵守本物业内规章制度和认为有危险的车辆谢绝停放。5.2甲方责任

保证车辆停放有序,维护正常的停车秩序。保证车辆进出畅通。6.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详见《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本物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另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时自行终止。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1 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秩序维护、车辆管理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1.2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室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并书面告知乙方; 1.3 建立健全小区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4 对违反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进行规劝制止;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1.5 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小区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小区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6 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按年预收物业管理费用; 1.7 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设备保养年度计划;

1.8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本物业的物业服务管理费收费标准;

1.9 甲方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在《室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中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室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协议中有关装修规定进行装修;

1.10 向乙方提供乙方产权房屋内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但不承担相应的合同约定责任;

1.11因维修、养护而需暂停设备、设施的运行,甲方应预先告知乙方; 1.12甲方应维护物业外立面整体协调与美观。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 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2 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3 遵守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

2.4 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甲乙双方约定或政府部门允许收缴的相关费用,乙方不得以放弃权利为条件而不履行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义务;

2.5 装饰装修房屋时,与甲方签订《室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并严格遵守协议规定;

2.6 不得占用、损坏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2.7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堵塞消防通道及封闭门窗,不得挪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备和控制设施;

2.8 乙方对物业区域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条件而不履行义务。乙方转让物业区域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2.9 对乙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乙方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2.10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11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甲方对小区的正常管理和对物业提供的维修服务;

2.12 为了保障小区的公共安全,乙方不得在房屋自用部分及公用部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2.13 乙方应配合、支持甲方维护外立面的整体协调与美观工作,不在窗户上粘贴、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标识。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

1.1无明显脱落、异变、斑垢、污迹及有碍观瞻的情况存在。每天例行检查,如发现以上问题存在,在保修期的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处理,超过保修期而面积较大,危险且质量要求较高的,聘请专业单位进行修复处理。

1.2 房屋外观整洁、完好,无乱张贴等有损房屋外立面形象的现象。1.3 店招规格及材质统一、有序。2.设备运行:

对各种机电设备、安防系统、智能系统及公共照明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使其功能有效、运行正常。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按照各自的使用功能和方法及养护要求,编制维修、保养计划,按台建帐,由专人负责按时对其进行养护、监控,发现险情及时进行或聘请专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排除和维修,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使其随时保持正常良好状态,要求养护到位。4.环境卫生

4.1 努力创造出一个优雅、舒适、整洁、文明的环境,对公共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及装饰小品、花盆、垃圾桶每天进行清扫、擦抹;

4.2 每天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并保持其无污迹、纸屑、烟头、瓜壳等杂务物;

4.3 对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沟渠、池、井等管线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清掏、清运,随时保持其畅通、清洁。5.绿化

5.1 努力提高绿化率、合理布局绿化;

5.2 对本物业的花草树木进行日常养护,定期洒、浇水,保证其生长茂盛;

5.3 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栽培方法,按时培土、施肥,对枯死的花草树木及时进行修剪、更换。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车辆行驶和停放有序,道路无阻碍 7.公共秩序,设专职秩序维护人员并24小时巡视检查。8.消防

8.1为保护公共财产和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8.2 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情隐患;

8.3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随时保持安全通道、公共走廊的畅通,制订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方案,制止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

8.4 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个人,制订消防措施,随时监控消防工作,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消防知识。

9.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9.1 小修

外墙面、门厅、通道、走廊、通风井、落水管、道路、沟渠、垃圾房、停车场和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小修及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楼板的小修,发现后及时修理。9.2 急修

屋顶、上下水管、一般照明路线、路灯、水箱、供电线路、配电柜、消防设备、智能收费机的急修,发现后及时修理。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不包括建筑装修清运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消防等特种设施设备、附属建筑物、公共绿地等的中修、大修、更新、改造费用,该项费用的发生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1.1 物业公共服务费的计收及交纳时间:12个月

1.2 业主应于交房之日起一次性交纳首年物业公共服务费(对未交房的,从甲方公告通知交房截止日的第二日开始计收)

1.3 物业公共服务费按年付,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年 5

月 20

日前向甲方缴纳下年的物业公共服务费。

1.4 物业公共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未含地下室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高层住宅: 元/平米/月; 别墅:元/平米/月;

商铺:

元/平米/月;

业主交房时一次性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

元/平方米、别墅元/平方米。

业主于办理接房时一次性按如下标准向甲方缴纳装修文明保证金

2000

元/户。业主于办理接房时一次性按如下标准向甲方缴纳水电周转金

500

元/户。乙方空置房物业费按当地物业法律法规规定缴纳。自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或动用水电起,物业费甲方向乙方全额收取。

电梯维保费、年检费,二次增压水费由用户按实分摊。

1.5甲方按照上述标准等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和亏损由甲方享有或承担。1.6物业公共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日常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日常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办公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法定税费;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7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有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1.8若遇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政策性上调的,则按上调后的标准执行。

1.9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须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拖欠总金额的千分之五的比例交纳违约金,并不享有参与业主大会投票选举的权利。1.10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由乙方或乙方协议约定的使用人交纳,无约定的,由乙方承担。双方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乙方仍对物业公共服务费的缴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11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并负有向受让方告知及要求遵守本协议及《临时管理规约》,否则乙方对受让方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交纳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使用服务费: 1.1 机动车

车位使用权属乙方的,每月按

元/车位的标准向甲方交纳场地管理费; 乙方长期租用露天车位的,每月按政府指导价向甲方交纳场地管理费; 乙方临时使用停车位的按武义市政府相关收费标准向甲方交纳场地使用费。1.2 非机动车(包括但不限于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场地使用费;

乙方长期停放的,摩托车的每月按元/辆、电瓶车每月按元/辆(未包含充电费)、三轮车每月按元/辆、自行车的每月按元/辆的标准向甲方交纳场地使用费;

乙方临时停放的按金华市政府相关收费标准向甲方交纳场地使用费。

2.代租、代售房屋服务费用:为乙方代租、代售房屋的,按甲乙双方事先约定标准交纳服务费。

3.特约服务费 甲方提供自有、专有部分有偿服务的,有收费标准规定,按规定交纳服务费;修理、维修的,按材料费加人工费标准交纳费用;没有收费标准规定的,按甲乙双方事先约定标准交纳服务费。

4.临时占用共用部位、公共场所、共用设施设备费用

乙方临时占用共用部位、公共场所,按甲乙双方事先协商定价标准交纳服务费。乙方临时占用、租用共用设施设备,按甲乙双方事先协商定价标准交纳服务费。5.有线电视: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代收代缴有关费用。

6.乙方交纳的本协议所有费用均不包括保管费或保险费用,乙方需甲方代为保管的,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第七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水、电、气费需由甲方按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燃气公司收费标准代缴代付的,总表与分表之和的差异部分由使用人按实际用量比例合理分摊,在每次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一并按时缴纳给甲方。

第八条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区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购房者必须按相关规定缴存至永康市房产管理局指定的专户管理银行(或由开发商代收代缴)。

2、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及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理,按《武义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执行。

3、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由甲方组织实施,其费用从房屋基金中支出。

4、整个小区基金不够支出时,经业主委员会决定,由全体业主分摊;单栋房屋资金不够时,经业主委员会或该栋5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由该栋业主按规定分摊。

5、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第九条保险

1、经业主委员会决定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予以保险的,该项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私人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不承担保险和保管责任。

3、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保险费。第十条广告牌设置

1.根据物业实际情况,由甲方在物业内设置广告牌,并由甲方统一管理。2.物业公共性收益由甲方收取,其收益用于补贴物业公共服务费。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物业公共服务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否则甲方在催缴未果的情况下,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等方式催缴的权利。

因乙方拒缴和不缴相关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甲方及其雇员在下列情况下无需对业主、商家及使用人负责 1.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 因任何设施装置必要的保养;

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的损害、毁灭;

无法避免的燃料、材料、供水、电力的短缺。2.物业管理所无法控制的其他一切原因。第十三条紧急情况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约定,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将按拖欠总金额千分之三的标准计收违约金,凡逾期三十日以上者,除按应缴纳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增收违约金外,甲方可以公布欠费者名单,并可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追缴。

5、乙方装修时违反《装修管理协议书》以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功能,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方有权责令整改,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7、乙方无理拒绝对房屋毗连部位的维修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配合。第十五条其它

1.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2.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物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业主签字: 日期:日期: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9号令《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为维护全体物业买受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环境及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及合理使用。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建设开发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代为拟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经物业买受人签字确认后,作为前期物业管理期内全体物业买受人、使用人共同遵守的自律性法律文件。

建设开发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聘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机构(本协议中所指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即接管小区物业前期管理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业主也了解和清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情况,并同意接受该公司在此期间接受建设开发单位委托进行物业管理和服务并向其交付约定的费用。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理解和认可。

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凯得国际物业服务中心; 座落位置婺城新区宾虹西路2777号;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第二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基础、梁、柱、楼板、公共通道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区内道路(市政道路除外)、路灯、沟渠、园林绿化地、智能化安防设施设备、公共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自行车房(棚)、地下排水管等。第三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不计入公摊范围的地下室和地下汽车库(位);

2、不计入公摊范围的配套经营性设施(如:无);

3、不计入公摊范围的配套功能性设施(如:无);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四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五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第六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政府有相关规定需要公示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八条业主应妥善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在指定位置堆放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工作日为:上午8:00—上午11:30,下午14:00—17:30,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及其他时间不得施工。第九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第十一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第十二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擅自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9、封闭阳台、露台或者在阳台露台上安装防盗网窗;

10、改变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模;

11、擅自改变房屋的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12、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13、改变卫生间正常结构和使用功能;

1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楼宇对讲、智能化设备、通讯、网络、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15、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16、乱搭、乱贴、乱挂及设立广告牌、在其单元内玻璃窗或其自己住宅玻璃窗设置、张贴海报、广告灯装置等至使本物业能从外透视、影响物业外貌景观;

1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18、在社区内搞封建迷信和赌博行为;聚众喧闹等有碍公共秩序的行为;

19、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和高空抛物; 20、饲养家禽、飞鸽、家畜等无证宠物

21、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造超过标准的噪音

22、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关于限制养犬规定;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六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十七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八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九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二十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未按照质量保证书的承诺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

1、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3、按照合同要求对未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业主进行催缴、催收工作直至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缴、催收;

4、法律、法规、政策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第二十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业主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业主应在接到房屋交付通知后,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交房手续,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从通知交房最后日期之次月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业主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业主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临时管理规约约定义务的,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本临时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第三十一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临时管理规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并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二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由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和每位业主各执一份。第三十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管理规约》生效之日终止。承诺书

本人为凯德国际幢单元室/

号商铺(物业名称及具体位置,以下称该物业)的买受人,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本人声明如下:

一、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所有条款,(以下称“本临时管理规约”);

二、同意遵守并倡导其他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

三、本人同意承担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相应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的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电子商务公司服务协议 篇七

一、衢州连锁便利店配送体系的现状

由于衢州市处于浙江西部地区, 经济相对落后, 乡镇发展不平衡, 目前衢州连锁便利店配送体系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物流配送现代化程度低。目前连锁便利店配送中心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仓储和运输, 同国外相比, 其物流基础设施落后, 现代化程度较低。二是盲目建设物流中心造成企业资源的浪费。目前, 全国共有七百多家连锁公司, 除较大型的连锁公司外, 一些规模不大的连锁企业也在筹建配送中心, 以期实现100%的商品由自己配送。但一个功能完善的社会化配送中心的投资相当大, 配送量过小必然造成负债过多、回收期长, 反而影响连锁企业的自身发展。同时, 社会上闲置着的仓库、车辆等设施, 形成了投资上的浪费。三是配送功能不完善, 统一配送率低。配送中心是集诸多功能与一体的物流中心, 特别强调功能的协调和一体化, 否则就不能体现物流配送的优势。而目前连锁零售业的物流配送中心, 主要仓库与运输中转站的角色, 限制了配送商品的品种。配送中心数量庞大, 但配送业务量很低, 无法达到经济配送规模。

物流配送是连锁经营的重要保证, 也是实现最佳规模效益的关键因素。物流配送系统的发展与连锁企业发展的不同步导致缺货现象严重, 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衢州连锁企业物流配送滞后的突出表现是企业经营管理落后, 统一配送率不高, 配送不合理, 物流配送尚未形成规模, 物流信息系统建设相对滞后等方面。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衢州连锁业的发展, 而且也阻碍了社会化大生产和大流通的真正形成, 是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加强连锁业发展中必须重视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 连锁企业选择合适的物流配送模式以提高配送率、解决物流配送问题已是当务之急。

二、衢州左邻右舍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体系分析

衢州市江山的左邻右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快速消费品零售、提供便利性服务的连锁企业。在创业之初, 衢商祝军对这个行业进行了分析细分后, 就准确定位避免与市区诸如沃尔玛、大润发、世纪联华等大型超市竞争, 将触角转向城区和农村地区, 把便利店开到乡村社区, 销售的产品也是时效性很强的商品, 可以满足消费者的即时购物需要。自1995年创业以来, 公司立足于“方便、放心、实惠、满意”的经营定位, 坚持走“符合本地市场、贴近百姓生活”的连锁发展之路, 取得了超常规跨跃式的发展。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创业, 至2012年已发展成为一家拥有连锁门店1250家连锁分店的规模企业, 遍及衢州、龙游、江山、常山、开化及福建浦城、江西广丰和玉山等地, 是浙西地区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连锁商业企业。左邻右舍便利商店有限公司现拥有一个符合国际标准的大型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 占地面积49080平方米, 配送中心15000平方米, 第三方物流仓储中心15000平方米, 停车场4000平方米, 在浙西地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现在, 正逐步推出乙类非处方药、音像书刊、服装洗涤、代交公共事业费、水电费、提供小额取现等服务项目, 将所有的连锁分店从单纯的零售店, 发展成既有商品零售业务又有生活服务功能的便民服务站, 就像其名“左邻右舍”, 成为老百姓身边可信任的邻居, 树造好企业形象和公信力。

近些年, 公司顺应市场形势, 抓住机遇, 深入研究农村市场, 兴办乡镇连锁超市, 着力推进村级放心店、校园放心店, 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实现了群众、员工、社会、企业多方共赢。公司被政府有关部门评定为浙江省“千镇连锁超市, 万村放心店龙头企业”、国家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 成为浙江省开拓农村市场, 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的典型企业。

为建立强大的商品配送体系, 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于2006年成立了浙江驰骋物流有限公司, 与浙江左邻右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同属于浙江驰骋集团, 左邻右舍连锁便利店依托驰骋物流配送中心。驰骋物流充分利用为连锁加盟店提供物流服务而建设的仓储及闲置的运输资源, 从而奠定了以衢州为中心, 向周边省市快速发展的坚实基础。作为衢州最大的连锁便利店, 左邻右舍有自己明显的特点:门店分布广、营业面积小、摆放品种多等。左邻右舍连锁便利店在物流配送过程中较有效地实现了小批量、多批次、高频度、高效率的物流配送目标。具体来看, 左邻右舍的物流配送体系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 高密度开店模式为左邻右舍集中化物流配送提供了条件

左邻右舍连锁便利店在开设门店的时候, 一般不会采取零散设店的方式, 而是采取地毯式轰炸的集中开店策略, 在地区内以密集开店的方式, 形成压倒性优势, 以达到规模效益。当总部决定在某地开店之后, 征募顾问就开始选点, 并寻找合适的零售店。为了加快发展步伐, 2009年开始, 左邻右舍取消了加盟费, 实行“零门槛”加盟。为了行业规范, 只收保险金, 但必须遵循三条加盟原则:门店形象统一制作, 总店统一管理, 商品统一采购, 保证“树正牌、走正道、售正货”, 以提高左邻右舍品牌影响力。左邻右舍这种地毯式轰炸和规范化的开店要求, 使得左邻右舍便民连锁分店迅速扩展到一千二百多家, 这为其集中化的物流配送体系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二) 建立高效的物流信息系统平台

根据业务经营发展需要, 左邻右舍有限公司请专业公司量身定制了物流信息系统平台, 以实现连锁经营的系统化。综合信息网络业务在经营中具有以下作用:一是搜集商品销售信息, 预测订货, 定期发布数据。二是总部通过POS系统分析连锁店的订货信息, 自动发报给厂商和批发商;分析不同商店的销售数据信息, 自动提供给门店;同时分析企业总的经营管理信息。三是生产厂家根据商品上市指示单, 制造订货, 批发商筹集订货商品。四是配送中心接受总部的POS系统和生产厂家、批发商传来的商品明细表。根据这些指示单, 对各连锁便利店进行配送。信息网络在销售、订货、进货、会计核算等得到有效利用, 在订单接受, 数据处理、商品配送等实现自动化的业务处理, 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 实行配送中心汇总, 统一配送

浙江左邻右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属于浙江驰骋集团旗下, 另一子公司驰骋物流有限公司也是在为左邻右舍便利店进行物流配送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此, 有了驰骋物流的强大支持, 左邻右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始终坚持实行配送中心汇总, 统一配送, 保证“树正牌、走正道、售正货”。配送中心的电脑系统每天定期收到各个店铺发来的库存报告和订单, 配送中心将商品指示单传给供应商, 供应商在预定时间之内向中心派送货物。配送中心对各个店铺所需要的货物分别打包, 由驰骋物流统一配送。

作为在衢州运营比较成功的连锁便利店, 左邻右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虽然已经拥有了比较先进的物流配送体系, 但随着市场竞争的白热化, 衢州左邻右舍便利店的配送体系还需不断的改进。另外左邻右舍的发展过快, 造成了一些配送的冲突和资源成本的浪费。具体表现为:一是左邻右舍连锁便利店还是采用较为传统的订货模式, 容易造成配送中心的混乱。二是由于左邻右舍便利店发展过快, 导致左邻右舍的配送体系还不够完善, 整体反应比较慢, 对便利店的需求不能在第一时间满足。因此, 在以后的发展中应注重资源的整合, 减少物流环节中的资源浪费, 优化配送中心的管理, 提高信息化的建设。

三、左邻右舍便利店物流配送体系构建的启示

(一) 优化连锁便利店采购订货系统

基于物流能力的提升与物流成本的降低, 基于配送中心与便利店的物流一体整合的目标, 左邻右舍的采购订货模式也要进行改进。

1. 改变左邻右舍传统订货模式。

目前连锁便利店的订货模式, 通常是允许门店每天、全部品类可以订货, 主要是为了避免缺货现象、避免销售损失。但是, 频繁订货会造成便利店依赖与责任不明, 不愿意下功夫去改善库存管理, 可能使得一方面库存居高不下, 另一方面又频繁缺货。而配送中心又疲于奔命。高频率、小批量的订货大大降低了配送中心的运作效率。其实如果便利店进行合理规范的订货, 不仅能合理有效的库存管理, 也能降低配送中心的劳动强度与难度。同时可以辅加紧急订货方式, 以应对便利店的偶发事件订货。

2. 规范连锁便利店的订货单位。

不规范的订货单位会使配送中心不得不拆零发货, 增加配送中心的配送难度, 降低了配送效率。因此规范商品的订货单位, 对店铺和配送中心, 均可作业合理化, 配送成本下降的同时效率得到提升。

3. 适当延长订货响应时间。

目前, 便利店越来越注重配送响应时间, 要求配送中心的响应速度越来越快, 期望从订货到配送完成在2个小时以内。其实配送中心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配送, 但带来的是配送成本高, 企业利润有限。因此, 适当延长订单响应时间有助于配送中心的运输整合, 从而达到低成本高效配送理想状态。

(二) 构建多层次的高效配送网络结构

当前左邻右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体系整体反应比较慢, 因此, 必须以客户需求变化为起点打造便利店企业高效的多层次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多层次配送网络是在配送体系中分别设有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 物流中心应靠近厂商, 配送中心则靠近便利店。在多层次配送的网络系统中, 物流中心存放贵重的商品或需求频率低的商品, 当便利店对这些商品有需要时, 才从物流中心送至便利店中, 而配送中心只是充当物品中转的协调点非储存点, 这是为了缩短商品储存的时间或零售店的提前期。因此, 这种多层次的系统并不一定会增加商品库存量, 运输成本也会有所降低。

现代化的连锁便利店的物流配送管理希望将零售便利店与配送中心进行物流一体化的整合, 在谋求连锁便利店利益最大化和物流成本的最小化之间寻找平衡点。这就要求零售连锁企业信息化水平和连锁企业物流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连锁便利店的物流一体化和配送效率的提升。

摘要:随着连锁便利店在中国快速的发展, 物流配送在连锁便利店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对于连锁便利店来说, 物流配送体系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代表了现代商品流通的发展趋势。特别是一些小型的连锁便利店, 想要盈利, 物流配送体系的构建显得越来越重要。优化衢州左邻右舍采购订货系统和构建高效配送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议:优化连锁便利店采购订货系统;构建多层次高效配送网络结构。

关键词:衢州,便利店,配送体系,左邻右舍

参考文献

[1]祝建军, 蒲云.主枢纽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的构建[J].物流技术, 2003 (7) .

[2]胡翠红.基于农村信息化的农村物流体系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 2010 (11) .

[3]傅丞操.连锁超市物流配送模式探讨[J].科技经济市场, 2007 (1) .

[4]柯颖, 王述英.中国现代化物流配送体系构建对策研究[J].物流技术, 2005 (8) .

8.安全电子事务协议的基本流程 篇八

关键词:安全电子事务;电子支付;电子商务

中图分类号:TP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07)17-31293-01

Basic Flow of 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 Protocol

FENG Fang-fang,SONG Li

(1.Faculty of Information Engineering,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Beijing 100032,China)

Abstract:With the rapid growth of the computer network,the Electronic Commerce has become a part of every day life. However the security is the largest trouble that block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lectronics commerc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basic flow of SET protocol, which is the most famous standard among of a dozen security electronic payment protocols.

Key words: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Electronic Payment;Electronic Commerce

1 绪言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呈现蓬勃发展势头。2007年7月26日“第三界中国电子支付高层论坛”在京召开,由中科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和《电子商务世界》杂志在论坛上联合发布的《2007中国消费者网上支付应用调查报告》显示61.7%的网上购物者首选网上支付。该调查还发现49.2%的人群认为安全是影响网上支付的因素,有30.3%认为便捷是影响网上支付的因素,可见安全问题确实是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关于电子支付安全性的研究,从电子支付产生起就一直未停止过。目前世界上广泛使用的安全电子支付协议包括安全电子事务(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协议、iKP协议、NetBill协议等等。本文在介绍安全电子事务协议的目的、参与者、事务流程和支付流程的基础上,分析该协议的优缺点以及对我们的指导意义。

2 协议的目的

SET的前身是SEPP(Secure Electronic Payment Protocol)和STT(Secure Transaction Technology)两种协议。其中,SEPP 由 MasterCard, IBM和Netscape支持,STT由Visa和Microsoft支持。1996年初它们被统一为一个系统,即SET。SET通过公开/私有密钥、数字签名和认证证书可提供在线Internet信用卡业务处理的加密和认证,从而实现商务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持卡人帐号、商家和银行的多方认证,各方之间的交互作用等。

SET协议开发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在互联网交易中的如下几个问题:

(1)通过加密实现信息保密;

(2)通过数字摘要保证数据的完整性;

(3)通过使用数字鉴名和持卡人证书,保证持卡人与支付卡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4)通过使用数字鉴名和商户证书,保证商户与接收金融机构的关系;

(5)通过最好的安全机制保证参与者各方的合法利益。

3 参与者

SET协议的参与者包括持卡人和商户,以及颁发信用卡给持卡人的发卡机构和代表商户接收支付认求的接收银行,以及与交易密切相关的第三方——支付网关和认证中心。

(1)持卡人(Cardholder):电子交易中的持卡消费者,持卡人通过由发卡机构颁发的付款卡(如信用卡、借记卡)进行结算。

(2)发卡机构(Issuer):信用卡的发卡金融机构,它为客户建立帐号,发出信用 卡,它必须保证该信用卡组织的有关规定(包括安全、支付授权等)。

(3)商家(Merchant):提供商品者或服务者,接收卡支付的商家必须和接收银行有关系。

(4)接收银行(Acquirer):商家的开户银行,处理信用卡的授权和支付。

(5)支付网关(Payment Gateway);是一个由银行(或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操作的 设备,是金融网与Internet的接口,用来处理商家的支付信息。

(6)认证中心CA(Certification Authority):认证中心是一个或多个信用卡、商家和支付网关提供电子证书的生成和发放。认证中心一般由各方都信任的第三方担任。

4 事务流程

SET协议的基本事务流程,包括持卡人注册、商户注册、购买请求、支付确认和支付获取五个阶段。

4.1持卡人注册

这是持卡人的初始化操作,通过此操作持卡人将获得认证证书。持卡人首先将自己信用卡的详细信息发送给认证中心,并填写认证中心返回的注册表格。持卡人填写完表格后,还需要选择一对公钥私钥对,将其中的公钥连同表格一起发送给认证中心。认证中心验证提交的数据,并颁发包含持卡人公钥的认证证书。

4.2商户注册

商户同样也需要向认证中心申请认证证书。与持卡人不同的是,商户需要两个认证证书,其中一个用来加密数据,一个用来电子签名。

4.3购买请求

持卡人向商户发送订单信息和支付指令,商户可能在接收订单之前进行支付认证,也可能定时去进行批量支付认证。当然,在持卡人发送购买请求之前,已经与商户就物品或服务交易细节达成一致,但SET协议只关心支付,而不是那些交易细节。

4.4支付确认

商户收到持卡人的支付指令后,并不能直接向金融机构获取相应的金额。商户需要将支付指令转发给支付网关。支付网关与发卡机构有合作关系,在确认一些无误后,进行支付确认。

4.5支付获取

支付确认后,在协议之外,进行交易的资金从持卡人的账户转到商户的账户,整个事务流程完成。

5 支付流程

采用SET协议可以采用基本支付流程(如图1所示),也可以在基本支付流程的基础上根据自己业务的需要定制流程。

图1 基本支付流程

5.1初始请求与返回

在进行支付之前,首先持卡人要与商户就商品的价格、数量、型号等交易的详细细节达成一致,这个阶段就是支付初始请求和返回的目的所在。

5.2购买请求

当持卡人与商户就交易的详细细节达成一致以后,持卡人便发出购买请求到商户。在向商户发送的支付数据(包括信用卡号和PIN等)时,将以支付网关的公钥进行加密,因此商户是无法获取持卡人的支付数据的。

5.3认证请求与返回

商户进行处理后转发给支付网关,提交认证与支付。支付网关使用自己的密钥解密通过商户转发的支付数据,进行身份认证和支付操作,操作完成后将加密数据返回给商户。

5.4 购买返回

商户收到支付网关发来的数据,进行解密判断支付是否成功。如果成功则进行发货等相关操作,并将结果通知持卡人;如果不成功则进行交易的回退处理,同样也会将结果通知持卡人。

6 SET协议的优缺点

在持卡人、商户和支付网关的每次数据通讯,都要进行数据加密和数字签名,因此SET协议提供对交易参与者的认证,确保交易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交易的不可抵赖性,特别是保证了不会将持卡人的账户信息泄露给商家,这些都保证了SET协议的安全性。

SET为了提供最高的安全性,要求支付网关、商户和持卡人在进行支付提供自己的证书,但这同时造成了操作和实现上的不方便。每个持卡人都需要到认证中心获取自己的认证证书,对持卡人操作人会造成不便;同时,由于认证中心的层次性和分布性,也造成了系统实现上的不方便。

7 小结

虽然SET协议在操作和实现上都具有不方便性,但由于其充分考虑了电子支付的各个环节,采用最严密的规则保证交易的安全,目前国际上许多支付平台都全部或部分采用了SET协议,国内的一些支付平台也是在充分研究SET协议的基础之上,结合中国普及借记卡的特点开发出来的,因此深入研究SET协议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VISA and MasterCard Inc., 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 (SET) Specification: BOOK I: Business Description, Draft for testing, May 31,1997.

[2]VISA and MasterCard Inc., 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 (SET) Specification: BOOK II: Programmer's Guide, Draft for testing, May 31, 1997.

[3]VISA and MasterCard Inc., 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 (SET) Specification: BOOK III: Protocol Description, Draft for testing,May 3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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