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老人权益,保障是关键

2024-08-27

维护老人权益,保障是关键(精选8篇)

1.维护老人权益,保障是关键 篇一

胃口好老人才能长寿

老年人想要长寿就得胃口好,然而食欲不振降低了老年人对美食的欲望,这样一来就难以补充营养,长期下去体质会越来越差。

有些老人常感到食欲不振,吃啥都没胃口,有时候甚至懒得吃饭。以色列本古里安大学的一项研究发现,老人的胃口与死亡率存在联系:胃口不好的老人死亡来得更早。研究人员对1258名70~82岁的老年病人进行了长达9年的跟踪调查。从事该项研究的丹尼特?沙哈博士表示,在排除了老人身体活动量、人口学特征、营养等影响因素后得出,胃口好的老人,死亡风险低。

中国传统医学也有“人以胃气为本,以及内伤脾胃,百病由生”的说法。胃不仅是消化系统的重要器官,也是重要的内分泌器官和免疫器官。在保证胃肠本身消化与吸收功能的同时,还参与调节全身几乎所有系统或器官功能的活动。因此,胃出问题,会引发老人多器官紊乱,出现多种临床症状。临床上,老年患病者的饮食习惯也常常成为医生评估其病情恶化或死亡风险的重要参数,为家人提供“预警”作用。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多数老人都出现了胃口不好的毛病。一是因为老人消化系统功能减弱,影响食物的吸收,使老人食欲变差;二是有些老人上了年纪以后主动选择吃软烂、清淡的食物,而这样的食物一般不容易刺激人的食欲。因此,要想改善老人的胃口,进而使老人延年益寿,就要从日常生活上多改善。

一是定时定量,少吃多餐,早上要吃好,中午要吃饱,晚上要吃少。二是细嚼慢咽,充分利用唾液咀嚼食物,每口咀嚼不低于20次,并慢慢吞咽,减轻胃的负 担。三是餐前“预热”,比如在饭前半小时左右喝一杯山楂汁或陈皮茶,效果会更好。不爱吃肉的老人,可选择生姜和草豆蔻作为菜品的调料,能起到温胃散寒、刺激味觉、增强食欲、减少油腻的作用。

脾胃不和也影响老人胃口,可以煎服肉桂、干姜、山药、甘草、青皮、白术,每味约9克,一天服用两次,连续服用半个月至一个月,就能一定程度上刺激味蕾 反应,从而提高他们的食欲。此外,平时多按摩足三里穴也是提高脾胃功能的方法之一。足三里穴位于外膝盖下面3寸、胫骨外侧约一横指处。按摩时,可将拇指指 端按放在足三里穴处,尽力按压,然后推拨筋肉,连做7次,两侧交替进行。

2.维护老人权益,保障是关键 篇二

□本期嘉宾:何奇伟广州市卡力思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采编:闫燕本刊记者

徐娟

华中农业大学分析化学硕士, 现任Intertek天祥集团食品服务客户经理。

何奇伟

现任广州市卡力思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拥有多年食品安全管理经验, 了解质量系统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熟知各类国际性食品法规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是食品, 又是艺术品”。多年来, 以生产糖果为主营业务的广州市卡力思食品有限公司秉承将糖果制成艺术品这一理念, 生产出了成千上万种形态各异、五彩缤纷、令消费者爱不释手、不忍品尝的个性糖果。由于建立之初定位于为国外品牌代加工, 因此, 卡力思生产的糖果基本上都远销国外。在那里, 每逢圣诞节、情人节、万圣节、复活节等重要节日, 由卡力思生产的各种主题糖果都会成为消费者热捧的节日佳品。

由于多年来在产品研发方面的不断创新和产品生产加工过程的严格管控, 卡力思赢得了沃尔玛、吉百利、箭牌等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的信任, 并与之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随着近几年国内糖果市场的迅速发展, 卡力思逐渐将业务转向了中国市场, 除了继续为知名品牌代工、做出口贸易之外, 从2008年底开始面向国内市场打造自己的品牌。如今, 在国内的华联、沃尔玛、卜蜂莲花等大型超市中都能看到卡力思糖果的身影。

卡力思之所以能够成为国际知名品牌的代加工企业, 之所以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并创建了自己的品牌, 用何总经理的话说就是企业摆正了心态, 自然能够获得很好的发展。本期天祥·食尚访谈录将与何总经理一起, 针对企业心态这一话题, 共同探讨如何真正做好产品的质量管理工作。

徐娟:生产糖果类产品与生产其他食品有哪些不同之处?

何奇伟:其实普通糖果的加工非常简单, 原料主要以糖浆为主, 依靠生产线加工, 成本相对较低, 这也是糖果生产企业数量庞大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 生产出有个性化的糖果产品并且保证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就并非易事。我们在生产糖果时, 追求个性、追求与众不同, 所以在生产这些特色的主题糖果时, 就与普通糖果和饮料、啤酒等利用高速生产线加工的产品有所不同。最突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 我们在生产过程中非常注重加工工艺, 我们从产品口味、外形到产品包装都开展了大量的研发工作, 外形设计和模具的制作成为产品加工的关键, 这类产品的加工, 仅依靠生产线是无法完成的。正是这种个性的制作, 使我们的产品在琳琅满目的货架上分外抢眼。

徐娟:保障糖果类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企业应该如何去做?

何奇伟:不论生产哪种产品, 都需要应用科学的管理体系去进行生产管理。首先, 卡力思作为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的代加工企业, 产品的生产必须达到合作伙伴的要求。此外, 一些常规的管理体系认证必须通过, 除了ISO9000、HACCP、GMP等认证之外, 针对不同国家出口的产品还要通过当地要求的一些认证。比如出口到英国的产品, 需要通过BRC认证, 出口到德国的产品需要通过IFS认证。这些工作我们都完成得很好。当然, 通过了这些认证并不意味着企业生产的产品就安全可靠, 要真正做到保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关键在于是否认真执行了这些体系的标准。有很多企业为了通过认证而去完成认证审核, 通过认证后却不按照体系的要求去做, 这实属自欺欺人的行为。

是否能够保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完全看企业的心态。如果企业对自己没有准确定位, 对自己生产加工的产品没有准确定位, 没有将产品的质量与安全视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 没有将产品的质量与安全与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联系在一起, 不论它购置多么先进的设备, 采用多么先进的技术, 都不可能真正做好保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工作。三聚氰胺事件反映出的问题已经很明显, 当生产管理不存在问题的时候, 恶意的添加便是罪魁祸首。

我想, 如果企业心态摆正了, 就不会出现类似三聚氰胺这类事件。作为食品生产企业, 如果自己生产的产品自己都不敢食用, 这就非常能够说明问题。我们生产的糖果产品, 自己的家人都非常喜欢, 我们从不避讳给家人品尝我们的产品。

徐娟:在日常生产中, 卡力思是如何进行产品质量管理的?

何奇伟:众所周知, 在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 原料是至关重要的。对于原料的管理, 卡力思始终坚持严格把关制度, 对所有原、辅料的供应商都建立了供应商档案。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原、辅料都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证明, 一些纳入了QS准入名录的, 必须提供QS准入证明。除了这些必要的证明之外, 卡力思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原、辅料进行检验测试, 批批抽检, 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抽检。

生产过程中, 我们在所有的生产线上都安装了异物检测和金属探测设备, 所有产品都会逐一经过检测, 这样做有效避免了含有异物的产品流入市场。

包装作为食品加工的最后一道工序, 极为重要, 所以我们非常重视包装材料的选择和包装过程的监控。我们对包装材料的选择非常严格, 与产品直接接触的、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都严格按照标准选用, 包括包装上的印刷油墨也全部选用无苯环保油墨, 从而避免因包装问题带来的产品污染。同时糖果的包装过程对温度要求非常严格, 为了保证糖果不变形, 为了包装牢固, 我们对包装过程的温度也有严格的控制。

此外, 糖果对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要求也非常严格, 超过30℃, 糖果极易溶化, 储存环境湿度过大, 也会影响到糖果的质量, 一般要保证储存环境湿度不得超过70%。因此, 我们不但对自己仓库的温、湿度有严格的监控措施, 也会提示零售商严格管控糖果储存环境的温、湿度, 以免影响产品的质量, 伤害到消费者的利益。

最后, 我们对每批产品, 从原料、辅料、添加剂到包装材料等, 所有与产品相关的信息都有详细的记录, 每批产品都进行严格的追溯管理, 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能够保证及时召回, 并查明问题来源。

徐娟:听何总经理的介绍, 卡力思的确是将产品生产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认真研究并进行了严格的把控, 之所以会这样做, 是否也缘于您之前所说的企业心态?

何奇伟:你说的很对, 一家企业是否能够做大做强, 是否能够真正生产出安全、高质量的产品, 关键在于这家企业是否有生产安全、高质产品的愿望。只有企业想这样做, 才能真正做到并且做好。

2009年6月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将食品企业规定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此, 我的理解是, 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有很多, 企业则是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法律只能用来规范企业的行为, 却约束不了企业的心态。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出现问题时, 一些企业往往会表示:他们不清楚, 不知道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但是作为生产企业, 如果想对自己的产品负责, 对消费者负责, 势必要对法律、标准烂熟于心, 还应随时跟踪法规、标准的修订和变更, 包括国内、国外的法规、标准都应熟悉掌握, 并严格按照执行, 否则就谈不上保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多年来, 卡力思始终将产品的质量与安全视为企业发展的根本, 将消费者的利益视为自己的利益。所以, 我们不但对生产过程严格把控, 还及时跟进各国法规、标准, 以确保生产的产品既符合法规、标准要求, 又真正的安全、高质量。我认为企业主动开展相关工作比被动接受要好很多。

徐娟:之前您提到了卡力思在检测方面开展的一些工作, 也提到了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帮助卡力思开展相关的检测工作, 为什么会选择第三方?

何奇伟:之所以会选择第三方检测机构帮助我们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测, 是因为第三方公正、公平、权威, 他们的检测结果可信度更高, 认可度也更高。作为生产企业, 仅凭自己的检测结果来说明自己的产品安全、质量高, 难免会遭到非议, 以第三方检测结果与我们自己的检测结果作对比, 更能体现我们的产品质量。此外, 因为我们为很多国际知名品牌做产品的代加工, 他们会要求一些检测项目必须有相关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测试结果。再有, 第三方检测机构均为专业的检测机构, 他们拥有最专业的检测人员和最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 可以帮助我们解决一些疑难问题。

徐娟:我知道, 卡力思和天祥之间有合作, 除了检测方面的合作, 在审核方面也有合作, 您对天祥的服务有何评价?

何奇伟:从20 04年开始, 我们与天祥的合作一直没有中断过, 这足以证明天祥的服务质量。天祥最值得称道的是, 不仅可以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 还会及时提出企业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改进建议。天祥会对各国的法规、标准进行及时的跟踪, 并把跟踪信息传给我们, 我们每周都会收到天祥发来的电子周报。多年的合作, 令我们受益匪浅。

徐娟:非常感谢何总经理对天祥的肯定。那么, 卡力思又是如何与那些国际知名品牌保持了长久的合作?

何奇伟:我想, 关键还是企业的诚信吧。我们每一步都按照合作伙伴的要求去做。他们会定期派质控人员来我们的工厂对各个环节进行查验, 而我们的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考验。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 我们建立了长期的合作。

徐娟:相信凭借生产安全、质高产品的心态, 卡力思未来的路会越走越宽。非常感谢何总经理做客本期天祥·食尚访谈录, 与业内同行分享生产管理心得。

3.维护老人权益,保障是关键 篇三

只求回家看看

家住北京房山区的刘大爷已年过八旬,从单位退休后一直与老伴共度晚年。2009年,老伴因病去世,只剩下刘大爷一个人独自居住和生活,子女及晚辈很少来探望他。由于难以忍受情感上的孤寂,刘大爷将自己的3个儿子、3个女儿起诉至房山法院,要求每个子女每月向自己支付生活费400元,并且每周至少对自己探望1次。刘大爷表示,自己每月有2000多元的退休金收入,起诉子女不是为了讨要生活费,而是希望他们能常回家看看自己。

编辑分析:很多“空巢”老人往往有一定的积蓄,有稳定的退休金或养老保险收入,在物质方面基本能够得到满足,但子女由于忙于工作等原因疏于对其探望、照顾,导致其精神上很孤独。

法官提醒:精神赡养与物质赡养对老人来说同样重要。因此,无论工作多忙,子女及晚辈们也一定要定期抽时间探望、陪伴老人,陪老人谈心、交流、散心、体检等。在拟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已经有“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空巢老人”的规定,但即便该条规定最终获得通过实施,在实践中对于此类纠纷,法院往往也会选择努力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2.保姆不守本分,

盗窃老人财物

张大爷今年68岁,跟66岁的老伴一起居住在四川省达州市石桥镇某村。老伴身体不好,长年卧病在床,一子一女都在城里上班,平时很少有时间回来看望两位老人。

儿子小张跟姐姐一合计,就花钱为父母请了一位保姆,专门负责看护两位老人的饮食起居。据小张回忆:“由于我工作比较忙,也就没专门到家政公司去,直接从网上找到了一条提供保姆的信息,跟她联系了一下,她表示愿意到农村做保姆。我看了一下她的身份证,谈好给对方一个月1200元的工资,然后就带她回家了。她干活很麻利,我父母都挺满意,在我们家做了有半年的保姆,走的时候我们还挺感激她她走后一个多月,才发现戒指、手镯等都被盗了,包括其他财物,价值共计2万多块。”

编辑分析:很多子女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未能陪伴在父母的身边,但是又想让父母得到较好的照顾,就想到了为父母雇佣保姆,但是有些人所找的保姆并非经过正规的家政公司。

有的老人由于年龄较大,记忆力并不是特别好,这也给个别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怀有不法心理的保姆提供了作案的可乘之机。

法官提醒:雇佣保姆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家政公司,与家政公司签订雇佣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一旦发生保姆盗窃财物等意外情况,可向家政公司提出赔偿要求。除非对保姆的人品有充分的了解,决不要避开家政公司直接与保姆个人签订合同。

4.维护老人权益,保障是关键 篇四

南溪县黄沙中心小学殷贤华

村级小学占了义务教育的半壁河山,而村小的教学质量低下令人堪忧。村小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除了教育投入不足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心校对村小管理的问题。村小管理从中心校盯校长、校长盯教师,到制度管教师,最终实现精神引领。中心校如何对村小进行制度管理呢?

一、校本培训制度。

村小教师大多一人一班,一包到底,没有任何调剂的余地,身心俱疲。为此,各校每周至少安排一个下午第二节课上完课学生放学以后,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确定主题,教师轮流主讲,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中心校充分利用节假日对全镇教师进行思想、业务等全方位培训,请有关专家、有关上级领导、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和中心校中层干部以上作专题讲座每年不少于五次,实现理念引领;中心校每年搞一次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讲赛,各年级语文、数学和综合课至少一次教研会,给老师们一个展示自我、锻炼自我、超越自我的机会和平台;支持教师外出学习和学历提高培训。

中心校每年组织全体教师一次学识水平分科考试,以考促学,真正使教师们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而挤时间认真学习。制定教师、学生和家长问卷。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使教师多一点冷静,少一点浮躁,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之中,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班子组建制度。

“一位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加强对村小校长的培训,提高其政治、业务和管理水平;实行换届制度,让真正懂教育、有管理水平的中青年教师提拔到校长岗位上来;针对性地调有管理水平的中心校中干或骨干教师到村下任职,把中心校本部管理经验带到村小去,以快速改变其面貌。校长必须上主科,校长每期都要对每个教师的课听一节以上并交换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交中心校。

村小虽小,但事情不少,学校什么事情都要校长去干,当校长外出后学校一盘散沙。为此,村小还应配一名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较强、有领导魄力的教导主任,减轻校长的工作负担,使校长有更多时间思考学校的发展,从而增强学校内部管理的力量和力度。对教导主任而言体现了发展留人,提高了他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教师中起到榜样引领作用,从而实现人生价值。

三、常规管理制度。

中心校领导实行分校联系制度,每人每月不定期到联系学校检查教师的教学“六认真”至少一次。特别是在一期内要先后随堂听完每个教师的课,并及时交换意见,克服教师的无人监督随意上课的侥幸心态,从而提高教师上课的准备度。

四、奖惩制度。

中心校统一制定教师目标考核细则,根据各项数据,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考核、评优、评先、晋级等挂钩,并名额应向村小倾斜,对优秀者颁发荣誉证书,作为教师工作的历史证明。达不到一定目标的教师实行黄牌警告!校长和教师向中心校交整改报告。

五、教师流动制度。

新分配来的大学生应充实到村小去,到村小至少一年以上的任教后,才能再流动。以他们的新观念、新思维、新方法对传统的、陈旧的教育观念产生一定的冲击,从而增强学校的活力,带动周围的教师更新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中心校教师应轮岗到村小,到村小去评小教高级,形成良性循环。由于村小教师素质问题,有些科目不能开设,可以以乡(镇)为单位确立短缺学科教师进行巡回授课。

六、招生制度。

生源少的村小应实行隔年招生,严格控制入学年龄,避免为了凑数,而放宽入学年龄,导致入学后孩子学习吃力而厌学或者要求降级,形成恶性循环而导致重复教育甚至毁了孩子一生。

5.维护老人权益,保障是关键 篇五

经过几天的培训,对《社会规划研究》这门课印象非常深刻。逐步认识到社会规划研究的重要性及与每个人生活之间的密切性,生活中的许多方面如老龄化问题、城市贫困、保障性住房、城市农民工问题等都与城市规划工作有密切的联系,我们通过相对合理的规划或许能对这些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帮助。

下面我从农民工相关问题入手探讨一下农民工权益的维护。

2006年10月年全国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主题,总结交流经验,并就工会深入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进行周密部署。这是中国工会在全党全国人民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旋律的形势下,找准自身历史定位和时代职责后作出的主动选择,对于各级工会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地发挥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进程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推进作用。

1.农民工对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对社会和谐发挥重要作用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目前,我国农民工达3亿多人,其数量还将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而继续增加。但受各种因素制约,农民工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在一些地区和行业,农民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现象普遍存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已成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迫切任务,是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境界必须作答的时代课题。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关注农民工问题,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六中全会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纳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有这些,都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创造了有利的良好政治环境、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同时,也对新形势下工会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是工会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协调好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切实保障广大职工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如果不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势必加大社会贫富差距,增加不和谐因素,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工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抓紧抓好。 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是工会动员包括广大农民工在内的全国亿万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功立业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在推动我国经济建设、促进城乡繁荣和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在今天的中国,离开农民工,就谈不上我国城乡经济的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就谈不上农村小康的实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工会组织只有做好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才能更好地组织、动员广大农民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功立业,从而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 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是工会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统一和社会政治稳定,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能否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农民工组织到党领导的工会中来,直接关系到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关系到工农联盟的巩固,关系到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和社会政治的稳定。因此,工会组织必须充分看待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现实紧迫性,努力提高农民工的工人阶级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为把广大农民工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发挥应有的作用。 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是工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的内在要求。中国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只有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才能更好地承担起自己的政治责任,真正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和职工利益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把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这是党对工会的要求,也是广大农民工的愿望,更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职责。

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工会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各自特点和优势出发,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把农民工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最切实地维护农民工的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需求,肩负起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2.农民工正在发生的三大转变 国务院研究室最新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表明,我国农民工正在发生三大转变: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由城乡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由谋求生存向追求平等转变。

2.1农民工规模仍会继续扩大,但增速将趋向平稳

报告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劳动力总体上仍然供大于求。一方面,目前农村有1.5亿富余劳动力,随着20世纪80年代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进入劳动年龄,劳动力供给总量还会进一步增加。另一方面,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对劳动力将持续产生较大需求,对农民外出务工产生巨大拉力;我国耕地资源少,承载农业劳动力有限,随着农业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对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形成巨大推力;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城市现代文明的呼唤,也对农民进城就业具有巨大引力。预示着农民工的规模将会继续扩大。

2.2农民工流向仍以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为主,但将逐渐向中西部地区和中小城市扩散 大中城市特别是东部发达地区吸引了大量的外资,仍然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随着经济发展,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是一种客观要求,技术含量低、土地占用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将逐渐向中小城市和中西部地区转移。目前这种迹象已经出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一些产业开始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促使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有所增加。

2.3农民工转移仍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为主,但在城镇定居的将逐渐增多 目前,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候鸟式”的生活和就业方式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收入偏低,不足以支撑其家庭在城市定居生活;现行的城乡分割二元户籍制度,使农民工难以在城市长久居留;农民工在农村都有承包地,使他们流则有根、出而能退、进退有路。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可以避免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流民”现象和类似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城市病”。亦工亦农、亦城亦乡,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将继续存在,大量农民工仍会以流动就业为主。报告表明,我国农民工在城镇定居的将逐渐增多。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由城乡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据统计,近年来举家外出的农民工持续增加;由谋求生存向追求平等转变。新一代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不仅是为了挣钱,他们更向往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对尊重、平等和社会承认有更多的企盼。

3.如何维护农民工权益

3.1、提高和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保证农民工的劳动所得。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重点在劳动收入、安全卫生、社会保险三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保证农民工的劳动收入,让农民工在城市能生活下去,使收入最低的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两年一调的制度,前几年无限期拖延的情况必须改变。二是保证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向农民工发放工资。为防止拖欠,克扣和压低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必须制定和实行拖欠、克扣、压低工资的补偿和处罚制度,绝不让想占农民工便宜的人占便宜。同时要按国际惯例,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即委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时代收欠薪保障费,划入财政部门设立的欠薪保障基金专户。对恶意拖欠工资,恶意使用试用期的企业要采取行政和法律等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和制止,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把农民工纳入养老、工伤、医疗保险范围内。

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险没有把农民工纳入其中。这无论对不能参加保险的劳动者个人还是对实行保险制度的企业都是不公平的,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目前,国家把农民工工伤保险作为重点,但同时要考虑使农民工尽快加入养老和医疗保险。对非正规部门就业的农民工,主要以储蓄和商业保险的方式取得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对于正规部门就业的农民工,应与本单位其他职工一同办理养老、工伤、医疗保险。要依法强行推行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险。对不为农民工办理三类保险的,不管企业性质如何,都应采取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强制实行。同时制定灵活的交费办法,农民工工作流动后,保险费随之转移。

3.3、创新建会和发展会员的新机制,探索灵活多样的建会方式。

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只要职工自愿就可以建立工会。但实际上企业主不同意,工会就建立不起来,我们以往的工作思路,是立足于企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使工会的路子越走越窄。其实组建工会是法律赋予工会的权利,企业主理解支持要建,不理解不支持也要建。今后建立工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企业工会、街道、社区、村镇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行业工会联合会,商业街、大楼、行政村工会联合会等。重点抓好社区、乡镇建会,通过社区、乡镇工会建立各种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在当前的企业体制条件下,让基层工会独立承担维权职责确实勉为其难。以往的这个工作思路要改变。为此提出“维权工作上提一级”。其含意包括以下三个要点。一是上级工会要承担基层工会难以履行的维权任务,包括组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协调所属单位劳动争议等。二是上级工会要大胆维护基层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在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或遭到打击报复时,上级工会要站出来为他们说话,保障他们不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降低职位、调换工作、减少薪酬。三是要坚持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试行和逐步推行工会主席公开选任制度;上级工会也可以选派干部到基层任职、工资由上级工会发放。通过这些制度的落实,解除基层工会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后顾之忧,保障他们能大胆履行维权职责。

3.4、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一是制定政策法规,二是监督政策法规的执行。监督劳动法规的执行,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政府应该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质量上予以保障,建议省、市、县(区)尽快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大队,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会专职劳动监察员编制,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所有企业都要设工人劳动监督员,反映企业执行劳动法中的问题。有关法规要明确违反劳动法规的法律责任,对严重违法行为要坚决追究责任,加大违法成本。

3.5、整合社会力量,切实把农民工的事情办好。

6.社会保障是打击童工问题的关键 篇六

“This report contributes to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 underlying economic and social vulnerabilities that generate child labour,” said Constance Thomas, the Director of the ILO’s International Programme on the Elimination of Child Labour (IPEC).

The report notes that more than 5 billion people in the world do not have effective access to comprehensive social protection, which largely contributes to the vast numbers of child labourers around the world.

7.维护老人权益,保障是关键 篇七

现今,无论是网吧、企业、学校或者其他行业,对网络的安全已成为关注的焦点,各科基于防火墙、安全网关等设备的防毒、防攻击技术层出不穷。然而,在各方面利益的驱使下,病毒和黑客的进步更加迅猛。逐渐呈现出病毒智能化、变种、繁殖化及黑客工具“傻瓜”化等发展趋势。使得传统的网络安全体系防不胜防,网络随时面临瘫痪的危险。

面临的问题

在传统的网络架构中,由防火墙、安全网关等各自为政的安全产品所打造的防线,面对不断更新的病毒和网络攻击,已变得不堪一击。

建设绿色健康、安全稳定的网络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1网关常常被欺骗信息“迷惑”;

2各类应用抢占带宽资源;

3恶意信息和网络攻击肆虐;

4关键业务无法得到保障;

5内网充斥着海量的垃圾信息;

6设备性能和网络资源被恶意访问消耗殆尽。

切断传染途径

内网不安全,大多数来自对带有病毒或木马网站的访问和文件下载,导致电脑中毒,从而出现上网缓慢、掉线等异常现象。为防止电脑中毒,在飞鱼星VE上网行为管理路由器中提供了网址分类管理、WEB安全、防火墙设置等功能,可防止用户访问高危的网站和带有病毒或者木马的各种文件,切断病毒和木马入侵电脑的途径,有效保护电脑的安全。

保护易感染电脑

而在飞鱼星VS安全联动交换机系列中,内嵌的飞鱼星安全系统和硬件防火墙,能彻底防御ARP病毒、蠕虫病毒和DDOS攻击;过滤非法网络流量,避免路由器遭受各种异常流量攻击,减轻路由器负担。同时,交换机的每一个端口可自动诊断出中毒电脑的异常情况(如:流量过大),并主动识别其电脑异常情况,自动隔离中毒电脑,抑制病毒的蔓延,从而保护未中毒电脑的安全性和可使用性。

整体安全解决方案

VE(上网行为管理路由器)+VS(安全联动交换机)所组成的飞鱼星安全联动系统(ASN)是一套即时、互动和统一的网络安全新架构,能有效解决内网的安全问题,重建和优化内网秩序。它通过路由器和安全交换机的联动协作,共同构成一套完整的网络安全体系。安全策略和QoS策略都被部署到交换机的每个接入端口,极大增强网络的主动防御能力,为用户创建一个内外兼“固”的安全环境。整个网络类似井然有序的机场,安检严格,层层把关;调度有序,进出港快速稳定;内网关键业务和重要应用优先级得到保障,犹如机场的VIP通道。

此套方案中,路由器和交换机不再各自为政,双剑出击,保证网络安全。且交换机不仅是数据交换的核心。还具备专业安全产品的性能。通过安全交换机串联服務器、安全网关、终端电脑,组成贯穿整个网络的安全防护体系。

同时,在绿色节能方面,交换机将自动侦测端口状态,在某端口空闲、没有连接其它网络设备或没有数据交换时。该端口将自动转为“睡眠模式”,降低端口的电量从而节省能源;同时,能够对线缆长度进行侦测,精确划分该条网络线路正常工作所需的电量,再予以供给。可以使能源耗费量大幅度地降低。

实施效果

8.维护老人权益,保障是关键 篇八

下一步中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走向何方,我认为上市公司与大股东的沟通相对较为充分,关键还是应该回到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上来

投资者关系是指上市公司与公司的股权、债权投资人或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关系。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运用财经传播和营销的原理,通过管理公司同财经界和其他各界进行信息沟通的内容和渠道,以实现相关利益价值最大化并如期获得投资者的广泛认同,规范资本市场运作,实现外部对公司经营约束的激励机制,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缓解监管机构压力等。

现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在欧美国家已经得到了普遍认同。据Kwok和Dobbin2001年对美国公司在1965——1994年的投资者管理的研究分析,80年代末,专业的投资者关系作为一种职业开始成形,90年代中期430个大公司中将近一半的公司引入投资者关系部门。从欧洲的状况来看,很多公司成立了投资者关系部门,公司执行官、基金经理人和分析师对投资者关系的管理表示重视。

中国市场由于起步晚,在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上也相对较为迟滞,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我认为起源于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唤醒了投资者的股东意识,投资者关系开始引起重视。

而在此之前,上市公司或者是回避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以显示自身不参与市场投机的清白,或者是漠视流通股的应有权益,因为在大部分股份不可流通的股份结构下,即使所有的流通股股东加起来,在股东大会上依然是小股东,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利益导向也不一致。

针对中国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情况,“2004年度中国A股公司投资者关系报告”得出的基本结论是,调查的样本上市公司IRM总体状况较差,大多数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实践水平处于起步阶段,尚没有一家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可以称之为“卓越”。针对投资者关系管理,2005年初,《中国经营报》与证券之星网站也进行了专业网上调查。在所有被调查者中,中小投资者占93.80% ,专业人士和财经爱好者占6.20%。调查结果显示,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表示十分满意的占2.68%;基本满意的占3.72%;不满意的占32.47%;很不满意的占61.13%。其中,不满意的事项主要集中在违规担保黑洞、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及时、高管人员职务犯罪、再融资时缺乏与投资者沟通、咨询电话无人接听或态度不好等方面。

股权分置投票时,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上第一次切切实实感受到股东的重要性,中小投资者也开始真正体会到一个积极的投资者参与的权利。下一步中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走向何方,我认为上市公司与大股东的沟通相对较为充分,关键还是应该回到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上来。

实际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与整个市场的信心和发展息息相关,因为正如美国资本市场上所说:保护最弱小的那个投资者,就是保护整个华尔街。

我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已经逐渐引起了政府和上市公司的重视,但是现阶段投资者的权益还得不到彻底的保障的事例还比比皆是,而中小投资由于其本身的弱点以及不健全的法律法规无法对其进行保障,长期以来受到严重的侵害。同时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大股东通过操纵公司,恶意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且愈演愈烈,手段和方式也是多种多样,严重地干扰了证券市场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挫伤中小投资者的积极胜,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而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路径缺乏。

中小股东权益受损的原因

世界各国的学者对于什么是法律上的小股东以及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区别有着不同的看法,这些看法大致可以分为:事件说和比例说。事件说认为是否成为大股东的标准并非完全以其所持股份是否达到某一比例为绝对标准,而是以在涉及到公司运作的每一具体事件中,视股东对该事件的影响力和决定力而定。而比例说认为,区别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关键在于持股比例,占有公司股份绝对多数比例的股东就是大股东,反之,则是小股东。一般而言,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为大股东,持有表决权不足半数的股东为小股东。但是,由于上市公司往往规模很大,股份非常分散,所以股东只要单独持有一个上市公司20%-30%甚至更少的股份就能控制公司的表决权并进而成为事实上的大股东。因此,至于究竟拥有多少表决权构成大小股东,则应视股权的分散程度、股东对出席股东大会的兴趣、做出决定所要求的表决权数量是简单多数还是绝对多数等具体情况而定。在划分大小股东时,只能以事实来判断和描述,而不能单纯地用简单的数字比例进行区分。

中小投资者的基本特点决定其自我保护能力弱,风险承受能力差的现状,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容易受到侵犯。

我国中小投资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现状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侵害来自上市公司内部。

上市公司内部对中小投资者的侵害主要体现在:一是,上市公司非正常分红。分红本来是上市公司让投资者享受公司成长受益而给予投资者回报的方式,但是我国当前的中小投资者却是分红中的弱势群体。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分红出现了两种局面:“钓鱼式分红”和“掏空式分红”。这两种分红局面的出现都是为应付证监会在2004年12月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说明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活动要与现金分红结合起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分红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或向原股东配售股票。“钓鱼式分红”即微利分红,分配少量的现金,保留住了再融资的资格,这种分红方式使得投资者只能得到微薄的回报,远远不够补偿购买股票的成本;“掏空式分红”大多应用在垃圾公司,大股东对再融资不抱希望,通过上市公司实施高派现的方式将可分配利润吃光,由于非流通股的成本远远低于流通股,因此,这样的分红下,非流通股股东才是最大的受益者,而由许多中小投资者组成的流通股股东,往往受到巨大的损害。两种分红方式都是钻法律的空子下的产物,合法却不合理,因此加强法制建设,设计出合理的政策才是当务之急。

另外,关联交易也是上市公司内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重要方式。关联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款项。关联交易按利益转移的方向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输入利益型关联交易,即“付出型”关联交易,这一般是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不佳时,为保住上市公司的配股资格或实现扭亏,避免摘牌,通过与母公司的关联购销、资产重组、资产租赁、资产托管、承包经营等多种关联交易手段,由母公司向上市公司转移经营利润,在短期内人为地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另外一种是“索取型”关联交易,就是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关联交易占有上市公司的资源或直接将上市公司的利润转移至母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关联交易在实际交易中容易被滥用,这样就导致了最终交易的非公允性,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并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其次,侵害来自部分机构投资者。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机构投资者在市场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目前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社保资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QFII等。机构投资者随着市场的发展迅速发展,为股市注入新鲜的活力,但也对中小投资者造成了侵害。

机构投资者的市场投机操作侵害了中小投资者利益。机构投资者作为追求盈利的实体,具有内在的投机性,由于受从众本能、信息不完全和激励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很容易表现出羊群行为的倾向。机构投资者在盈利过程中倾向于采取“追涨杀跌”的策略,而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追逐市场热点的行为,在股市高涨的时候加速泡沫的膨胀,而在股市下跌的时候则加速泡沫的覆灭,而在其中受损的无疑是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由于在信息、专业知识和资本上的先天劣势在进行市场交易时行动往往滞后于机构投资者。

第三,侵害来自不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利益保护机制。

法律制度是否健全,对投资者的保护是否落实,是一个国家资本市场能够成熟、稳定的标志。但我国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完善的法律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第四,侵害来自不完善的体制。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国家强制性制度变迁下成立的,至今为止仍然受到严格的行政干预控制,这种控制以国家信用代替市场信用,虽然短期有效,但是长期看来,在不少地方可能违背了市场的内在发展轨道;同时,我国的证券市场退市机制残缺。由于最初上市公司多是国有公司,政府作为其最终担保人为它们的亏损“埋单”,协助地方上市公司出具各类虚假文件与证明等。行政机构作为国有产权的代理承担了“隐性担保人”的角色,一旦上市公司出现问题,行政机构就不得不出面组织“资产重组”。这些“资产重组”或是集团资产向上市公司的转移,或是全社会国有资产向上市公司的转移,导致国有企业的内在缺陷转移给上市公司。

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建立中小投资者赔偿基金。从各国的实践情况来看,各国投资者赔偿基金能够在投资者保护体系中发挥着一种补充但必不可少的作用。在投资者蒙受损失并符合赔偿条件时,由赔偿基金对投资者进行一定额度的赔偿,以此增强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维护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发展。

二是规范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一些高管人员不勤勉尽责,甚至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越权、渎职等违法违规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了很大损害。只有高管人员的诚信和责任意识得到加强,加上外部的监督和制约,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才得以强化,从而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相关性和及时性,有效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因此从根本上建立整个社会诚信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尤为必要。建立高管人员诚信档案、并制定相应的惩罚制约措施是一个可行的办法,可提高高管人员诚信意识,加大其诚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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