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木中学教职工考核办法

2024-08-05

杨木中学教职工考核办法(共10篇)

1.杨木中学教职工考核办法 篇一

王店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修 订 稿)2013.9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据盱政办【2009】121号文和盱教发【2009】100号文精神,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之规定,为落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王店中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4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事假:一天以内不扣分;超过一天者,三天之内每天扣0.5分(每天按七节课计算,周五下午两节课按半天计算);三天以上者,每天口1分;病事假每学期超过45天者,按县局有关文件执行,扣除本学期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病事假要履行手续,请事假1天及以上者须向一把手校长请假,请假1天以内者向值周领导请假;平时请短时事假的,不到1节课按1节课计算,超过1节课的折算成整节课,达7节课算1天。旷职1天扣4分,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0.2分;上下班代签者扣双方当事人0.5分;查岗离岗每次扣0.5分;迟上堂、早退堂、中途离堂者每次扣0.5分;每周集体活动(周一升旗、政治学习、教研活动、义务劳动及其它临时活动)没迟到一次扣0.2分,缺席以此扣0.5分。其它:学习函授不扣分,须提前3天凭函授通知到校长室审批并自行安排好课务,超时按旷职处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上班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被相关部门督查通报者,按上级处理意见执行。病事假、函授假须将课程及班务安排好,否则视为旷课(以实际旷课节数计算)。

2、工作量(30分)。考核小组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所有岗位(不含后勤)的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前勤所有教学人员总数,得出学校教学人员周人均工作量。教学人员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学人员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值即为教学人员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学人员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学人员(前勤)总数

教学人员工作量得分=教学人员个人周实际工作量÷教学人员周人均工作量×30 学校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工作量核定标准:

【1】基本工作量:基本工作量依据学期初教务处分工分课表。

【2】兼职周工作量: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教科主任、办公室主任、后勤主任、总账会计、团总支书记及其他部门副职的兼职课时数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教研组长每周折合1节课,理、化、生实验室及器材室管理员每周折合2课时;音、体、美、微机教室及器材室管理每周折合1节课;大课间活动有两位体育教师共同组织,每人每周折合1课时,图书管理及报刊收发、阅览室管理纳入后勤管理。

【3】后勤及教辅人员工作量按校委会学期初分配及考核小组认可的任务计算为相应工作量,由后勤分管校长对其核算。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该项考核依据教导处和教科室制定的相关考核制度并实施考核,其中教导处考核占10分,教科室考核占10分。后勤及教辅人员的此项考核由分管校长考核确定。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此项考核根据校长室制定的《教学实绩考核办法》和《后勤及教辅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办法》,由教导处、后勤分别实施考核。

(二)后勤及教辅人员绩效工资考核 考核对象:教学人员以外的其他非教学人员

标准:以低于全校人均绩效工资津贴300元提出单独进行考核分配,由分管校长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实施考核,期末向考核小组提供考核结果。

(三)班主任津贴发放

由分管校长制定班主任考核细则并实施考核,期末将考核结果上报考核小组。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前后勤分别考核。具体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补贴总额-班主任津贴=全校绩效考核总额 全校绩效考核总额÷教职工总数=人均绩效工资津贴

(人均绩效工资津贴-300)×后勤人数=后勤人员绩效津贴总额 全校绩效考核总额-后勤人员绩效津贴总额=教学人员绩效总额

后勤人员绩效津贴总额÷后勤人员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后勤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后勤个人绩效工资额

教学人员绩效总额÷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学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学人员个人绩效工资额

(五)绩效工资发放补充条例

1、经县局批准的退养人员(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副校级干部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50周岁),绩效工资为学校人均绩效工资津贴的60%。

2、以下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待遇:

(1)本学期累计旷职达1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45个工作日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3)解除聘用合同的;(4)停发工资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3、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4、不能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公益性任务(报刊征订、募捐助残及其它),除了扣回应交款项外,每次从个人期末绩效工资考核分中扣0.5分。

六、其它未尽事宜有考核小组商讨决定。

七、本办法由考核小组负责解释。附: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波

副组长:于其峰 王国兵 谢友林 池业军 成 员:吴红星 陈家林 朱建为 高三林

徐开诚 高强贤 黄祖明 从众 张秀梅(待补充)

2.杨木中学教职工考核办法 篇二

考核分配办法

为了推进我校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指导各校切实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我校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36号)、《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内教发[2009]19号)、《兴安盟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突泉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杠杆作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校长、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郑甫永(校长)副组长:陈福合(副校长)组 员:姜桂杰(副校长)

柳洪松(副校长)

丁立宝(副校长)

张庆国(教导主任)王海龙(副教导主任)

刘焕煜(总务主任)

张 彬(团委书记)

陈亚君(教师代表)

张子良(教师代表)

暴占山(教师代表)

三、考核对象

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列入财政预算拨款、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根据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技能岗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1、校长(包括书记)的绩效考核工作由教育局按规定的程序,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校长自评与教育局考核组评议、教职工、家长、社会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与年度督导评估结合进行。

2、校长、书记以外的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采取定性与定量、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本人自评、考核组评议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家长及社会的意见,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每年6月、12月进行统计汇总。

(二)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由学校自行开展,随时将教师考核结果记录个人考核档案;年度考核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校长考核程序:

(1)学年度考核:校长在本校教职工大会上对本年度学校工作进行述职。教育局考核组要在大会上对每位校级领导进行民主测评。同时,要听取社会(乡镇、街道)相关领导和家长代表的意见。一般占40%。

(2)督导评估。根据督导评估方案及教育局相关要求,教育局考核组通过看、听、查、访等形式,按照考核内容,全面考核校长的工作。一般占60%。

(3)确定等次。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年度考核、督导评估结果和办学规模,确定考核等次。

(4)进行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教育局及本人所在学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兑现工资。对公示无异议者,由教育局按考核等次为校长、书记兑现绩效工资。

2、校长、书记以外人员的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格。一般占10%。(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一般占30%。学科组、年级组评价一般占10%。

(3)综合评定。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评价,一般占50%。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结合个人自评、学科组、年级组评价及学生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意见。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4)校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兑现工资。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对各类人员的考核意见,要分别存入个人档案。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或县教育局申诉。

五、考核要求

1、考核领导小组要抽调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懂得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的人员参加考核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

2、本考核办法要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同时报盟教育局备案。

3、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实施考核,保证绩效考核分配机制稳步运行。考核人员要正确掌握考核标准,严肃考核纪律,公平公正地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实行责任追究,无条件调离工作岗位,并进行通报批评。

4、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和解决绩效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考核方法,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有效运行。

5、本考核办法从2010年3月实施。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一般占15%,合格占80%,基本合格占5%。按教职工绩效考核分数从高到低划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划定比例:(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旷课,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的。

(2)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3)触犯国家法律,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表达诉求、擅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延误教育教学工作、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4)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学校的工作任务包括学期初学校总体工作的核定和具体分配;学期工作中因人员调动或工作实际需要而进行部分工作的调整;学期中学校因工作需要开展的临时性工作;寒暑假中学校因工作需要开展的临时性工作;以上工作都是学校的正常工作,每位教职工都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安排);或者敷衍拖拉,影响学校整体工作,造成极坏影响的。(5)以盈利为目的,强迫、动员、暗示本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变相要求或暗示学生购买各种复习资料、文具用品;责令学生家长办私事等。

(二)、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一是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坚持向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二是作为校长、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和合格的可续聘、续任、晋升、评优评先;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可续聘、续任,但不得晋升、评优评先;被评为不合格的应待岗或转岗。三是作为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

七、绩效工资的分配

1、校长、书记的绩效工资分配 由教育局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2、班主任津贴的分配

班主任津贴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提取,班主任津贴总量为班主任津贴标准(200元)乘以班级数。分配方法为:班主任津贴总量除以班主任考核得分总和,再乘以班主任考核个人得分,即为班主任津贴额度。

计算公式为:

全校班主任津贴总额÷全校班主任考核得分总和×班主任个人考核得分=班主任津贴额

3、教职工(不含校长、书记,下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按工作岗位系列进行。

首先确定人均绩效工资额。计算方法为:全校绩效工资总量(不含班主任津贴)除以教职工总数等于人均绩效工资。

各工作岗位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方法:本岗位绩效工资总量(人均绩效工资数乘以本岗位人员数)除以本岗位人员考核得分总和,乘以本岗位个人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

本岗位绩效工资总量÷本岗位人员考核得分总和×本岗位个人考核得分=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

4、借调人员、督学、因特殊原因不参与考核的人员(需讨论):

(1)借调与督学人员,分配其本人30%奖励绩效部分中提取班主任津贴后的余额。

(2)因特殊原因(包含长期病假、长期事假等)不参与考核的人员,①因年纪大经教育局批准离开领导岗位的人员,分配平均绩效工资额。②长期病假人员分配平均绩效工资额。③因其他原因不能参与考核者,每月扣取600元代 课金(共12个月),分配其本人30%奖励绩效部分中提取班主任津贴后的余额。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6月底前、下半年12月底前,两次考核造册,两次分配;校长、书记按年度考核造册,按年度分配。分配结果报教育局备案。

八、各岗位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标准 各岗位考核每项基本分值100分。

(一)校长、书记

1、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60分):按年末教育系列督导评估结果赋分(其中办学规模10分)。

2、对学校班子成员学年度考核(40分):按学年度教育局对学校班子及班子成员考核结果赋分。

(二)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团支部书记、大队辅导员

1、工作量及考勤(20分):任课达到要求(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周课时4节,教导主任周课时6节,副教导主任、团支部书记、大队辅导员周课时8节);完成规定的管理工作量;按要求组织或参加各类教育活动;按要求出勤(出勤由校长考核)。上述各项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的酌情减分。

2、职业道德(20分):工作认真负责,乐于承担工作;尊重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认真执行上级决定,服从大局,政令畅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高尚,堪为师德表率。依据其工作态度、表现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酌情减分。

3、教育教学(20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结合学科特点,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渗透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依据教学常规,考核备、讲、批、辅、查及教后反思、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参与教学活动情况;考核学生综合能力测评合格率达到95%;各年级各学科成绩合格率达到90%;毕业成绩全科合格率达到100%。上述各项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的酌情减分。

4、管理水平(20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科学管理、民主决策及组织协调能力;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上述各项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的酌情减分。

5、工作业绩(20分):按学校在同类学校年度考核中所取得的等次、学校在办学水平评估中取得的进步及个人在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取得的成绩进行考核。在考核中若取得较低等次的酌情扣分。

6、获各种表彰、荣誉称号等加分项(1)当年受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获得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县级加1分,盟级加2分,区级加3分。

(2)当年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获得教学能手、优质课、学科带头人及基本功大赛荣誉称号的,县级加1分,盟级加2分,区级加3分。

(3)当年所著教育科研论文获得盟级以上奖励并发表在盟级以上正规学术刊物上的,盟级加1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7、受处分、处理等减分。依据处分、处理的结果进行减分。

(三)班主任

1、对学生的教育引导(15分):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环保教育、道德教育、养成教育,并做好记录。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0.2分。

2、班级管理(50分):分为班级常规管理考核和班级日常规管理考核两部分。(1)班级常规管理考核(25分):①认真制定各种计划,认真填写各种簿记表册,管理良好;认真做好班级管理的总结工作。(4分)。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0.2分。②教室环境布臵力求整洁、美观,学习园地按时更新(3分)。未按时更新者每次扣0.2分。③公物保管良好,无损失(4分)。学校、班级物品损坏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损坏程度酌情扣分。④认真搞好班团队、学生会建设,认真完成学校下达的班级各项工作任务(2分)。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0.2分。⑤重视班团队、学生会干部的培养,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对学生进行家访(2分)。⑥班级巩固率达学校要求(5分)。按照国家义教控辍标准,流失学生不超过3%不扣分;超过3%后每少一人递减0.5分。毕业年级在毕业学期巩固率的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⑦宿舍管理、用餐管理(5分);按舍务管理细则、用餐管理细则进行考核。

(2)班级日常规管理(25分):

①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并做好记录。②每天确保教室窗明几净,教室内物品摆放有序;“责任区”保持卫生、整洁,无垃圾。③认真上好“两课”,带好“两操”。④每天对学生出勤情况要及时了解,对没来上学的学生要弄清原因,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⑤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应处处留心,尽量避免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以上内容依据日常规考核细则办法进行考核,实施周统计、学期末汇总,按各项权重分数折合计算,计入考核总分。

3、组织班集体活动(20分):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升旗仪式,秩序井然;以班集体为单位认真组织学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含学校临时性活动),视其活动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是否加分,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认真组织开展好班级活动、每期组织好至少1次的主 题班会活动。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0.5分。上述各项中若有不参加者不得该项考核分。

4、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15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问题学生要及时弄清情况,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身心健康的发展;关注每一个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排斥学困生。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0.2分。若有违反学校规定,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排斥学困生,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该项分,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四)教师(含班主任)

1、工作量(20分):初中教师标准周课时数:12—16节。

在核定各学科周课时数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因岗位分工不同而出现工作量不一致的实际情况,将正常授课以外的其它相关常态工作折合成相应的工作量,加入到教学工作量中(其中教研组长工作量折合为1课时,早间操工作量折合为2课时,实验加试<包含实验课任务>与体育加试折合为2课时,实验课教学任务折合为0.5课时,课外活动小组折合为2课时,晚自习折合为2课时)。折合后,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满工作量上限为12课时,其它学科满工作量上限为16课时。

因为实际工作状况较为复杂,具体安排此项工作时,考核对象工作量无法达到绝对平衡,针对在特殊情况下部分教师超出额定工作量上限1课时的情况,学校了解,在工作量的考核中不予再加分。

以上工作量按每个人不同岗位分工情况具体核定每个人的工作量。具体量化核定见工作量附表。

2、出勤(15分):病假每天扣0.6分(因病住院者需提供诊断书、病例原件和医保报销手续,住院期间不扣分。出院后因特殊情况仍无法正常上班,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扣分或酌情减分);事假每天扣0.8分(①国家规定的事假不扣分;②家庭遇到突发事件,一般不超过3天,不做扣分处理,(不含累计两天假),极特殊情况的由学校另行决定。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界定,由学校考核组视具体情况而定);上班、上课迟到每次扣0.5分;零事假每一小时扣0.1分;早退或离开课堂每次扣1分;无故旷课、旷工一次扣除该项全部得分。半学期中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现象,且零事假累计不超过4小时者给予加分奖励(加1分)。[补充规定:①.教师签到,由教师本人到教导处签到。②.关于迟到时间的界定,以教师到教导处签到时间为准。③.迟到,因特殊原因或极客观原因造成教师迟到的,一学期在一次以内不扣分,超过一次,按考核标准扣分。④.病、事假,因极特殊情况出现的病、事假,每学期在两天以内的不扣分,超过两天的(病、事假累计),将按考核标准予以扣分]

3、师德(15分):忠于职守,教书育人;工作认真负责,乐于承担工作;尊重 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有偿办班补课、违规乱收费、巧立名目要求学生购买各种复习资料。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违反师德现象的视其情节酌情减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不得该项分,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4、教育教学(50分):

(1)教育(10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结合学科特点,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渗透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0.2分。

(2)教学(25分):①(15分)依据教学常规,考核备、讲、批、辅、查及教后反思、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参与教学活动情况。以上各项参照教导处业务常规考核细则进行评估。

②(2分)初中毕业生有初步的职业预备知识和技能,学生全面发展,生存实践能力强,注重个性发展和特长培养。七年级、八年级学生综合能力测试达到学校规定标准。以上考核测试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扣0.2分。

③(8分)教学效果考核各年级各学科成绩以全县农村中学(除二、三、五中)期末各学年各学科平均成绩为标准,同学年同学科教师总的平均成绩达到或超过该科平均成绩的得满分;低于平均成绩5分以内的减0.5分;低于平均成绩5-10分的减1分(即每低于5分依此递减0.5分)。任音体美等没有测试成绩学科的教师参考全校其他所有学科教师考核后的平均分数确定。

(3)教科研(10分):①、参加学科集体备课活动(有过程性材料及讨论记录)(2分)。②、承担了1助1结对子活动(有过程性材料及讨论记录),或有反思自己教学实际,提高教学效果的方式与做法(1分)。③、学期末上交教师教学论文一篇(手写稿)(1分)。④、参与各类型课的听、评课活动(1分)。⑤、认真撰写教学反思或教学故事(2分)。⑥、配合学校开展好科研课题与教研课题研究工作,撰写课题学期计划,积累过程性资料。学校对该项考核时,实行课题存一制考核,即一位教师只参与一个级别的课题研究。参与县级以上课题研究的,学校要参与研究,结题时每人获结题成果奖;参与校级课题研究的,学校负责管理。无论哪一级别课题,教师都要广泛参与(2分)。⑦、积极参加各种研讨活动,外出参加听讲座、教学观摩等活动(1分)。⑧、承担了教研组公开课、学校公开课、观摩课、汇报课等活动,有教案、说课材料、教学反思等材料酌情加分,组内公开课加0.3分,校级课加0.5分,县级类型课(由县级教研部门推荐或邀请)加1分。

(4)专业成长(5分):①教师认真参与学校及教研组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0.5分)。②教师认真参与学校及教研组组织的业务学习活动(0.5分)。③教师能根据 学校要求,认真开展读书活动,并做好读书摘抄和撰写读书心得体会(2分)。④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及继续教育活动(1分)。⑤按学校要求教师要定时开展推荐美文活动(1分),一个月至少向学校推荐一篇,如不推荐每次扣0.2分。推荐文章要以文学类文章为主,要求内容鲜明、可读性强、有教育意义、有欣赏价值。学校将对教师推荐文章进行汇编整理,选择录用,如果学年度某教师推荐文章无一被录用者,将在该项考核中减去0.5分。

(5)获各种表彰、荣誉称号等加分项

当年受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获得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县级加1分,盟级加2分,区级加3分。

当年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获得教学能手、优质课、学科带头人及基本功大赛荣誉称号的,县级加1分,盟级加2分,区级加3分。

当年所著教育科研论文获得盟级以上奖励并发表在盟级以上正规学术刊物上的,盟级加1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当年参与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并且成果显著的,国家级加5分,区级加3分,盟级加2分,县级加1分。

(6)、受处分、处理等减分。依据处分、处理的结果进行减分。

(五)教辅人员

1、基本工作及考勤(30分):基本工作量;按规定兼课;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1分。按要求出勤(与任课教师要求相同)。

2、职业道德(20分):忠于职守,勇于承担重担;为人师表,言行规范,仪表端庄;工作尽职尽责;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违反师德现象的视其情节酌情减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不得该项分,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3、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效果(50分)岗位职责及履行情况;为教学服务情况;为师生服务情况;岗位工作达到要求;无失职行为发生;无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1分。对于因失职行为发生,导致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的该项不得分,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4、获各种表彰、荣誉称号等加分项

当年受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获得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县级加1分,盟级加2分,区级加3分。

当年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获得教学能手、优质课、学科带头人及基本功大赛荣誉称号的,县级加1分,盟级加2分,区级加3分。

当年所著教育科研论文获得盟级以上奖励并发表在盟级以上正规学术刊物上 的,盟级加1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5、受处分、处理等减分。依据处分、处理的结果进行减分。

(六)后勤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1、履行岗位职责及考勤(30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岗位工作、管理达学校要求。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1分。按学校规定出勤(与任课教师相同)。

2、完成工作任务(30分):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完成组织临时安排的工作。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1分。

3、服务态度(20分):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积极为教学服务,积极为师生服务,勇于承担重担;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是非分明,不搞无原则纠纷。以上各项每次考核中有未达到学校要求者该项每次扣1分。

4、服务质量(20分)无失职行为发生,无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服务对象的满意度高。对于因失职行为发生,使学校正常工作受到影响的,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酌情减分(减1-5分)。对于因失职行为发生,导致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的该项不得分,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5、获各种表彰、荣誉称号等加分项

当年受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获得先进工作者等称号的,县级加1分,盟级加2分,区级加3分。

当年所著教育科研论文获得盟级以上奖励并发表在盟级以上正规学术刊物上的,盟级加1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6、受处分、处理等减分。依据处分、处理的结果进行减分。

3.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篇三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水平,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保障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性,造就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特制订《台子镇中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激励为主。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做到考核标准、过程和结果三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3.奖优罚劣,促进发展。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考核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内容为依据,本考核办法确定依法从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终身学习、奖励表彰八个方面作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考核标准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师德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师德考核结果写入《滨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鉴定表》,并存入个人档案。

四、考核方法

师德考核采取学区教师互评、服务对象评议和校委会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尊重事实,力求客观真实地评价我校教职工的师德水平。

1.学区教师互评。由学区主任组织本学区教师,根据每位教师的日常师德表现,学区教师之间相互评议。(30分)

2.服务对象评议。三至六年级任课教师,由任教班级学生进行评议。任教班数较多的教师,由学区选出两个班的学生进行评议。一至二年级,由学生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家长不少于任教学生数的70%,担任两个以上班教学的老师,选其中两个班的学生家长进行评议。学生和家长对教师的评议,由各学区政教主任组织实施。教辅人员由全体班主任进行评议(30分)

3.校委会评议评议。由校委会全体成员根据每位教师的日常师德表现,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师德水平评议。(40分)

学区教师互评、服务对象评议、校委会评议三项得分相加后

得出被考核人师德考核评议成绩。评议成绩减去师德常规检查扣分,再加上当表彰奖励所得分,汇总后即为被考核人师德考核成绩。师德考核成绩,计入个人综合考核。

五、减分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扣2~5分。

1.散布、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2.参与有偿家教或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给学生有偿补课、在校外机构兼职兼课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3.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擅自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指定购买,或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

5.在办公室、教室内或其他公共场所吸烟的;

6.工作日中午饮酒、酒后上课的;

7.在工作时间玩网游、炒股、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或脱岗的;

8.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9.班主任、跟车教师、任课教师在日常管理、跟车、上课、值班过程中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10.不按要求参加大典、运动会、各种公益活动以及教委、学校组织的要求教师参加的大型活动的;

11.造谣生事,对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同事之间闹不团结,给其他教师身心造成伤害的;

12.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六、加分项

1.获得省、市、县、镇和学校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的,分别加5、4、3、2、1分;

2.在国家、省、市、县级刊物上发表师德论文的,分别加3、2、1.5、1分;

3.参加上级安排的师德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先进道德模范事迹被报道、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由校委会研究后酌情加分。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个人综合考核拟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师德考核须为优秀等次。

2.推荐申报特级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名校长、师德标兵等荣誉的近三年师德考核须为优秀(参加师德考核不满三年的,参加考核以来的师德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

3.推荐申报县级以上教学能手、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同等条件下,当年师德考核优秀的优先。

4.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中,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近三年的师德考核鉴定情况,参加师德考核不满三年的,提交参加考核以来的师德考核结果。

5.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个人综合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一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资格,不得参与评优评模。

6.对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八、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实施师德考核工作。

九、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校务委员会。

4.教职工学习奖励考核办法 篇四

为全面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全面提高全体教职工整体素 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教师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教育观,做到与时俱进,特制定本学区教师学习制度如 下:

一、学习方式

1、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教育理论学习相 结合。校本培训与外出培训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

2、每周六上午参加全镇组织的优秀教师事迹报告、优质 课、名家讲座等,下午在本校学习讨论研究。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上级纲领性文件、有关领导人的讲话,有关政策法规、教育名人名著、两报三刊、先进单位经验做法、教育名 家讲座、优质课等。

三、学习重点:两报三刊

四、目的要求:

1、全体教师要从长远认识加强学习的重要性,要从讲政 治的高度重视。要做到真学、真记、真有认识、真有提高、真有收获、不走形式。

2、不能以旧充新,不能抄袭他人笔记和体会、观后感。

3、严格遵守学习组织纪律。

5.教职工晋职晋级聘任考核办法 篇五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晋职晋级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考核工作,推进学校岗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吉林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组 组长:曲祖峰 副组长:朱蓬勃

成员:李景明 杨兆发 刘建华

2、工作组 组长:朱蓬勃 副组长:综合办主任

成员:教务处主任、学生处主任、招生办主任、科研处主任、部分教师代表、人事干事

3、评审组 组长:曲祖峰

副组长:朱蓬勃 李景明 杨兆发 刘建华

成员:综合办主任、教务处主任、学生处主任、总务处主任、部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

二、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职晋级的基本条件;

2、专任教师(教务处各个教研室工作的教师)在本级岗位上三年以内(含三年)不能有超过两学期(含两学期)达不到标准工作量的经历(学校工作需要者除外),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为学期平均教学学时数;非专任教师在本级岗位上三年以内(含三年)必须有兼课的经历;

教师的教学工作核定项目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一体化教学、技能大赛培训、短期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培训、顶岗实习指导、第二课堂教学、入学教育、就业教育、成人教育、法制安全教育、教师培训、卫生健康教育、人事政策培训、督导听课(只针对专职督导员、中层以上干部)等项目。专任教师的平均工作量由教务处在每学期期末根据专任教师完成教学工作的总数以学期为单位核定,兼职教师在近三年内只要有兼课经历即视为该项基本条件合格。

考虑到学校各岗位工作的特殊性,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每学期完成《教学管理规程》中规定数量的督导听课及反馈工作就可视为有合格的兼课经历。专职招生岗位上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晋职晋级人员,完成招生任务的比例可以等同于完成相同比例的教学工作;创业人员及校企合作办公室人员如果经过学校考核合格也可视为有合格的兼课经历。

教学工作完成情况计算时间段为晋职晋级前一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的六个学期。

3、在本级岗位聘期内努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招生效果较好,在本职务或职级晋升前三年(不含当年)至少有完成一半及以上招生工作任务的经历;(招生任务一半及以上数量核定按照四舍五入来计算)

招生任务完成情况计算时间段为晋职晋级前一年招生注册截止日之前的三年。

4、在本级岗位聘期内至少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学生管理或中层以上(含中层)学校管理合格工作经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直接认定为具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1)经本人申请学校聘任并经学生处考核合格的班主任; 2)学校产业处、招生办、培训处以及其它处室因公需要的外勤人员,由所在处室进行考核并报学生处备案; 3)在学生处工作、年终考核合格的的各类干事;(2)其他可认定为具有合格学生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 学校其它部门人员,可以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学生管理,由本人或者部门提出申请,学生处具体安排并检查该同志工作情况,并经学生处考核合格的,年终由学生处出具学生管理经历认定书。1)学生管理白天值班人员

建立楼层包保制度,按照报名情况进行具体安排,具体工作范围是:学生课间秩序的管理及楼内学生吸烟现象的管理。在学生管理白天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内所在楼层课间无打闹、无吸烟现象发生。每两周至少一天值班,且效果良好。

2)日常食堂就餐秩序的管理人员

组织学生按照顺序打饭,制止学生吸烟行为,制止食堂打闹现象,由学校饮食服务中心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并报学生处备案; 3)学生文艺、体育活动组织人员

每年年初学生处制定详细的文艺、体育活动计划,根据计划情况,报名人员可以参与活动的训练、指导、裁判等工作,要求系统的进行参与,每学期不得少于3次。4)后进生转化工作

申请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每年帮扶5名后进生,使其解除处分,效果良好。

对于各种学生管理工作经历以及中层干部学校管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晋职晋级前一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同时学生管理工作中只有担任班主任才给予相应的赋分,其它学生管理工作只认定为具有学生管理相应工作经历,不给予相应的管理工作赋分。

5、在本级聘期内至少有一次被评为各级各类先进个人的经历; 对于中级向高级晋升或在高级职务中的职级晋升时(即七级晋升六级或六级晋升五级),在原职级期间必须具备至少一次被评为市级或市级以上考核先进个人、优秀任课教师、教学改革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或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的经历;或者参加或指导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得参赛奖励证书或指导教师证书;除此之外其它市级及以上专项奖励由学校晋职晋级领导组认定。

初级职务向中级职务晋升以及中级职务中的职级晋升(即十级晋

升九级或九级晋升八级),可认定的各级各类先进除了包含校级及校级以上的考核先进个人、优秀任课教师、教学改革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或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的经历外,也包含校内的各种教学竞赛奖励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各级教育学院、各级职业技术学会)组织的教师业务竞赛奖励,其他半官方和非官方组织和协会开展的各项评审奖励则不予计算。

三、岗位聘用的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

2、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3、量化考核的原则;

4、教育教学岗位优先原则;

四、岗位量化考核细则

如申报竞聘教师专业技术5-13级岗位的人员,符合职务晋升或职级晋升条件,在聘任内,竟聘相同级别人员按照以下细则评价赋分,根据学校各个级别职称数量缺额按照名次依次聘任。

(一)基本素质(35 分封顶)

1、教、工龄(20分):教龄0.75分/年,工龄0.5分/年,教龄、工龄不重复计算(教、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晋职晋级工作实施前一年的12月31日)。(20分封顶)

2、资格(10分):

当职务晋升时,取得高一级职务资格满一年0.5分,聘任本级职

务满1年1分;当职级晋升时,聘任本职级满1年1分(职务或职级计算时间截止到晋职晋级工作实施前一年的12月31日)。(10分封顶)

3、组织管理(5分):

任本职务或职级以来,担任校级领导正职5分,副职4分;担任校级中层干部每学期得0.5分(3分封顶),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得0.5分(2分封顶);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期得0.5分,若当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班主任所在再加0.5分(5分封顶)。

以上各项管理工作累计赋分(组织管理工作计算时间截止到晋职晋级工作实施前一年的12月31日)。(5分封顶)

(二)民主评议(30分)

1、考核(10分):任本职务或职级以来考核(截止到晋职晋级工作实施之前的五年)优秀一次计2分,称职一次计1分,基本称职计0.5分;校级领导的考核依据教育局党委班子考核结果赋分。(10分封顶)

2、群众测评(20分):全体教职工对于所有相同职务或职级竟聘人员从德、能、勤、绩等四方面进行集体综合评议,按照A、B、C、D四个等次进行,A、B、C、D等各等次分别按照20分、16分、12分、8分等分值赋分后计算得到平均分。(20分封顶)

群众测评考核评价参考标准:

A档:优质高效超额完成了岗位工作,质量高、效果显著; B档:较好的完成了岗位工作,质量比较高,效果较好;

C档:完成了岗位工作,质量和效果一般; D档:基本完成了岗位工作,质量和效果较差。

(三)工作评价(35分)

1、评审组评价(20分)

评审组由学校领导、部分处室中层干部(包括综合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四个学校综合处室的主任)及部分由群众推荐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代表组成,评审组成员对所有相同职务或职级人员进行工作量(含管理与服务岗位承担教学任务)、工作质量及工作效果等进行工作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得分按照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确定。(20分封顶)评审组工作质量和效果评价的赋分参考标准: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果好;18分~20分 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果较好;16分~18分 完成了工作任务,工作效果一般;14分~16分 基本上完成了工作任务,工作效果较差;10分~14分

2、招生工作评价(10分)

根据晋职晋级人员在职务或职级晋升前三年招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在教职工基本招生任务内的每招1个学生加1分,每超过基本任务数1个加0.7分;(10分封顶)

所有教职工的基本招生任务以普通教职工的招生任务数量核定。

3、业绩评价(5分)

任本职务或职级以来教师本人受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含优秀奖)分别给予加5分、4分、3分;受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表彰,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含优秀奖)分别给予加4分、3分、2分;受教育局表彰,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含优秀奖)分别给予加3分、2分、1分;受校级表彰加2分;对于获得各级各类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等综合综合性荣誉按照同一级别奖励中一等奖给予赋分。

所有各级各类奖项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不累计。(5分封顶)

(四)特殊贡献

在本职务或职级内,独立完成招商引资等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每完成1次加3分;

五、晋职晋级工作实施的程序

1.个人申报

晋职晋级的教职工应在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段内向学校提出本人晋职或晋级申请及任原职原级期间的述职报告,详细阐述该区间段从事教学、管理、招生等各项工作的情况,以及获得荣誉称号、特殊贡献等相关内容,同时提供职称证以及符合条件的荣誉证书原件;同时教职工本人还需要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如果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本人三年内的晋职晋级资格。个人申报材料装袋后交综合办公室。

2.基本条件审核

(1)综合办公室组织学校晋职晋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负责

基本条件审核的总体协调工作。在晋职晋级工作申报截止日期后,汇总申请晋职晋级职工名单,并将名单提供给相关处室,由相关处室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在晋职晋级工作中关于教学工作任务的佐证材料由教务处提供相应的认定材料,教务处主任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由学校晋职晋级工作组相关人员审核,并提供书面的审核意见。

(3)晋职晋级工作中关于学生管理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由学生处负责制订实施细则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学生处主任签字并加盖学生处公章,由学校晋职晋级工作组相关成员对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交书面审核意见;关于中层干部等其它管理工作经历由综合办负责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学校晋职晋级工作组成员审核并提交书面审核意见。

(4)晋职晋级工作中关于招生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由招生办负责提供,具体提供相应规定年限内分年招生人数统计和招生结算凭据的复印件,上述材料需要招生办主任签字后,由学校晋职晋级工作组相关成员审核并提交书面审核意见。

(5)综合办公室汇总上述材料后组织学校晋职晋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3.同级竞争

当完成资格审核后,出现符合晋职晋级基本条件的教职工人数多于相应的岗位数时,由学校晋职晋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按《办法》组织进行申报人员的基本素质、民主评议、工作评价、特殊贡献

四个方面的量化评分工作。

评分结果由学校晋职晋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审核汇总排序,按名额提出拟晋职晋级人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4.公开公示

经过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的拟晋职晋级人选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向全校教职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上报审批

对于经过公示无疑义的拟晋职晋级人选,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向上级人事部门申报,落实相关待遇。

六、说明

1、申请由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职的人员,应首先取得国家规定的同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然后可按政策转为同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一级。

2、关于特殊贡献的类型由学校晋职晋级领导组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确定。

3.本细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晋职晋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备注:

本办法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2011.12.25日通过的《吉林机电工程学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晋职晋级聘用管理办法》及2012.03.22通过的《吉林机电工程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晋职晋级聘用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6.吉林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篇六

(教师以外系列)

为了准确客观评价学校各类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聘任、晋升、奖惩和确定待遇等提供依据,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我校专职教师以外的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在职职工;

(二)以A类、B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的职工(不含项目聘用人员)。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分层与分类考核的原则。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内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管理、服务的创新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

和贡献;

廉,主要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表现。

根据人员分类,具体按党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三类进行考核。依据岗位不同,考核侧重点不同。

(一)党政管理类

党政管理岗位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等的情况。

(二)专业技术类

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

(三)工勤类

工勤岗位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和服务质量等。

对于有兼职情况的职工,考核其主要岗位履职情况,并兼顾其承担的其他工作。

四、考核时间

考核的考核期为每年的1月至12月,考核工作于当年的12月份进行。

五、组织实施

(一)考核组织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校领导构成,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结果的确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

2.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人社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构

成,负责学校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处。

3.各中层单位成立本单位考核实施小组,其中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考核实施小组由本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代表构成,教学科研单位实施小组由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教师(专业技术)代表构成,负责中层单位考核的具体实施。

(二)考核细则

各中层单位实施小组应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并报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考核程序

1.各中层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考核实施细则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初步拟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并将初步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公示有异议的,各单位考核实施小组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上报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如存在特殊问题,应形成详细书面材料上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

2.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各单位考核情况汇总后,报工作小组审议,由工作小组确定各单位考核结果;如有极特殊情况,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各中层单位反馈本单位考核结果,同时公布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各单位考核实施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将考核结果告知个人。

六、考核档次及标准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

(一)党政管理岗位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

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组织纪律一般,工作责任心一般,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不足,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工作中发生较小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组织纪律一般,专业技术水平一般,责任心一般,主动性较差;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发生较小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三)工勤岗位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业务能力一般;工作责任心一般,主动性较差;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存在不足。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七、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

(一)考核内考勤情况差,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含)、不足30个工作日的,旷工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含)、不足15个工作日的,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含)的,其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二)考核内考勤情况极差,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的,旷工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含)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三)考核内病假累计6个月(含6个月,并按足月计算)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档次。

(四)考核内新聘的非初次就业的人员,可根据需要在征求其原单位工作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档次。

(五)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培训、执行其他任务或借调至其他单位工作的,可依据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档次。

(六)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档次。不足一年的,由挂职单位做出评语,派出单位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档次。

(七)考核内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退伍军人,可根据原部队的鉴定,结合单位工作表现确定考核档次。

(八)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档次,待结案后,根据案件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补定考核档次。

(九)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十)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八、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用、解聘、奖惩、晋职、晋级和调整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正常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薪酬及相关福利待遇,可正常晋升职务、职级。

(二)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不予发放本业绩津贴(包括与考核相关的单位业绩津贴部分)、奖励绩效;该基本合格不计入职务、职级晋升的任职年限。

(三)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不予发放

本业绩津贴(包括与考核相关的单位业绩津贴部分)、奖励绩效,扣发本岗位津贴;考核不合格的下一不予晋升职务、职级,该不合格不计入职务、职级晋升的任职年限。

(四)考核为不确定档次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不予发放本业绩津贴(包括与考核相关的单位业绩津贴部分)、奖励绩效;该不计入职务、职级晋升的任职年限。

(五)连续2考核不合格的,低聘一级职务并降低相应的岗位等级;连续3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予以解聘。

(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职务、职级,优先推荐出国进修学习等。

(七)连续3考核为优秀的,适当增加业绩津贴奖励。

九、申诉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提出申诉,具体办法和程序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执行。

十、其它

(一)副处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二)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被确定为优秀的人数,掌握在本单位人员总数的15%以内。

(三)附属医院及其他独立法人单位的考核,由各单位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并自行组织实施。

(四)集体人员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考核工作 7

7.职工食堂管理考核办法 篇七

矿职工食堂关系职工切身利益,一直是职工关注的焦点、企业管理的难点,在物价高、就餐人员少、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就提高职工食堂饭菜质量、降低饭菜价格,提高职工满意度等问题,2010年12月21日,矿党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职工食堂经营分三部分,即职工餐厅、外招和超市。外招和超市按照服务职工,服务公司接待,保证物价不高于市场的原则,经营、结算、考核办法不变。

二、职工餐厅按营业额、职工满意度提取补贴的办法:

1.职工餐厅饭菜不得盈利经营,食堂通过加强职工餐厅管理,提高饭菜质量、服务质量,搞好环境卫生和降低饭菜价格,提高职工满意度,矿根据考核办法给予一定奖励。

2.月度补贴=职工餐厅月度营业额×30%×职工满意度。

3.职工满意度由职工代表等问卷打分决定,问卷内容包括饭菜质量35分、环境卫生15分、服务质量15分、饭菜价格35分。具体办法由考核、测评小组制定。

4.后勤服务队为食堂日常管理部门,代表矿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对食堂人员有进行奖罚的权力,有对不适合人员建议除名的权力。

5.职工满意度测评采用问卷打分形式,每月测评不少于1次,参与测评人数不少于60人。

三、组织领导

矿成立职工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食堂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职工满意度测评组和考核组,负责日常职工满意度测评和每月食堂考核工作。

1.职工满意度测评组

组长:

成员:各支部书记,各单位职工代表30人,现场就餐职工若干人。

2.职工食堂考核组

组长:

成员:

四、考核

1.食堂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在每月5日前,将与食堂考核有关的考核资料报考核小组,以便考核小组全面、及时的对食堂进行月度考核。

2.每月5日前,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将上月的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等)、月度经营情况总结等资料报食堂考核小组,提供的各项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3.食堂出售的食品不得高于市场价,否则,按高出部分的5倍罚款。

4.职工餐厅饭菜价格盈利不得超过10%,超过部分按同比例从补贴中扣除。

5.食堂严禁采购、出售不合格、过期、变质食品,一旦发现,罚款2000元,出现食物中毒或造成不良影响,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食堂考核小组对食堂销售物品价格每月至少抽查一次,抽查结果与同期市场价格进行核实,若发现食堂销售价格有明显不合理现象,食堂需向考核小组做出合理的书面解释,否则,按超出部分的 300%对食堂进行处罚,并按考核小组的要求进行整改。

7.食堂考核小组对食堂制作的成品每月至少抽查一次,分析计算成品的制作成本,并作为食堂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

8.考核组及时将职工意见、建议反馈职工食堂和后勤服务队,督促整改。

9.考核组根据食堂经营情况、职工满意度、日常检查情况等,按考核办法提出奖罚兑现意见,经矿领导签字后兑现。

10.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8.杨木中学教职工考核办法 篇八

为正确评价职工年度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职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任免、奖惩、技术等级晋升、培训、聘任以及调整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的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的一般干部和工人(不含处级及以上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的原则

根据职责范围要求,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定。

三、考核的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德:指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主要包括政治立场、观点,政治纪律、政治理论素养,思想作风,原则性,奉献精神,表率作用,个人修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情况等;

(二)能:指业务能力和业务知识。主要包括管理能力,开拓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从事本岗位工作所需的政策、业务、技术水平和学识水平以及知识更新情况等;

(三)勤:指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劳动纪律。主要包括:工作责任心,事业心,钻研精神,工作作风,工作主动性,工作效率等;

(四)绩: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及效益。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上的革新、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履行党员义务等情况。

四、考核等级及标准

(一)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干部考核标准

1、优秀: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2、合格: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

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三)工人考核标准

1、优秀:

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2、合格:

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

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四)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突破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

五、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负责核查。年度考核每年12月底前进行,按以下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做好思想工作总结和述职准备;

2、基层组织考核:基层组织指所、系(教研室),由负责人牵头,召集本部门人员评议会,被考核人述职,在民主评议或投票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和等次,填写“基层组织领导评鉴意见”和等次;

3、学院、机关处室及直属机构审查:学院、机关处室及直属机构主管领导对考核意见进行审查,填写“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意见”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签写意见,汇总上报人事处;

4、学校复核:学校复核,填写复核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六、年度考核中具体问题的处理

1、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期间进行年度考核时只填写评语,不定等次。其考核结果作为定级和正式聘用上岗的依据。

2、当年调入的人员,由调入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级;其调入以前的有关情况由调出单位提供。

3、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由接收单位考核,转业、退伍前的有关情况,可参阅其转业、退伍时的鉴定,一般当年应定为合格等次。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由原单位依据培训单位提供的学习、培训期间表现和在本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一般定为合格等次。

5、因公致伤、致残的工作人员治疗恢复期间,依据伤前的工作表现情况确定等次,一般定为合格档次。

6、病事假(不含法定产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半年以上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7、被考核人对本人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单位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复核意见为最终结论。

8、在管理岗位上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按管理干部进行考核。

9、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不参加考核,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

10、受警告以上处分人员,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

11、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10天,但未达到辞退期限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被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

2、参加本单位的津贴分配;

3、工人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优先聘任技师资格。

(二)考核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不能正常晋升工资;

2、不发校内岗位津贴;

3、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以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4、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八、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各单位成立年度考核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全面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

(二)建立完善的年度考核备案制度。年度考核结束后,学校人事处将各单位的上报材料汇总备案,作为兑现有关待遇的依据。“年度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并在适当时机在网上公示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九、考核纪律

(一)被考核人要按照考核的内容,实事求是的进行总结,认真参加考核工作的所有环节。

9.杨木中学教职工考核办法 篇九

补充意见

(2010年7月12日扎佐镇中心小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镇各校现状及《扎佐镇中心小学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办法》的基础上,特制订本补充意见。

一、所任统考科目平均分名列全县该科第一、二、三……

十四、十五名者,分别加绩效考核分15、14、13……

2、1分。

二、扎佐一小、扎佐二小以县直小学(修文县实验一小、修文县实验二小)平均分为标准,所任统考科目平均分每高于1分加3分。三类小学以扎佐一小、扎佐二小平均分为标准,所任统考科目平均分每高一份加1.5分.三、缩小与县直小学平均分差距加分:

以六年级上学期为基础,在小学毕业考试时,差距每缩小1分加1分。

四、在小学毕业考试中,以学生个人成绩为标准,按分数段、学生人数加分:

大于或等于90分,每生加0.5分;

大于或等于80、小于90分每生加0.4分;

大于或等于70、小于80分每生加0.3分;

大于或等于60、小于70分每生加0.2分;

所任统考科目平均分未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平均成绩,本项不加分。

五、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干部选派等工作中对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予以优先考虑,所任统考科目平均分未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平均分的,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并对其作工作岗位调整。

10.教职工读书学习活动考核办法 篇十

周口市康湾小学 2017年5月

康湾小学教职工读书学习活动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校教师读书活动规范、有序、高效实施,根据《川汇区教育系统教师读书考核办法》。特制定《康湾小学教职工读书学习活动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书香校园”为导向,以提高教师专业素养为契机,以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为载体,塑造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努力营造书香校园。

二、活动目的

1、通过读书全面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与现代教育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2、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促进“书香校园”的建设。

三、读书的形式

1、自己读

每位教师结合个人实际,自选时间、自选书籍、自由阅读,以体验读书的乐趣。

2、集体读 以年级组为单位,每星期组织教师共读一本好书或一篇好文章,以激发大家读书的兴趣。

3、不定期开展和读书有关的竞赛活动或交流活动,以提高读书的质量。

四、读书要求

1、根据教育局推荐的教师研修图书清单,教师在今年内要将规定的100种书目按计划读2至4本,并写出读书笔记。

2、每位教师根据教育局推荐的教师研修图书清单,每学期制定出个人的读书计划,计划要具体,目标要明确,操作性强。开校初将自己本学期所读书目积极上交教导处。

3、教师根据制定的个人读书计划积极开展读书活动,及时做好摘录或随记,每月撰写一篇读书心得。同时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体验,阐发自己的观点、收获,将自己的读书心得及时上传自己的博客、校园网站上。每发表一篇在目标考核中加一分。

4、积极开展读书沙龙活动。各教研组要将教师读书活动纳入教研活动内容,一学期举行两次读书心得交流活动,让教师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学校每学期举办两次读书沙龙活动。每个年级组每次推选2-3人在全校读书交流会上交流,对积极在读书沙龙上交流的教师在目标责任书中适当进行加分。

五、考核办法

考核每学年一次,一般于期末实施。考核内容为:

1、教师平时参与读书的表现、读书成果(读书笔记、读书心得等)。读书笔记摘抄的质量和数量。

2、写读书心得或论文的多少。

3、读书心得、论文的发表和教育网站传递的多少。

4、读书博客的质量和数量。

5、读书交流会成绩。

根据活动计划提出的目标要求、有关考核原则,按照教师自评、考核组审核考试程序,确定每位教师读书活动学期考核等级(分A/B/C/D四等)。考核结果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后,统一归入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并作为教师考核的一项参考依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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