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2024-09-04

江苏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5篇)

1.江苏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和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成果;出版、发行、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有培养和指导本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能力;具备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地级市以上或城市人口100万人以上城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2项以上,或主持并完成县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4项以上。

3、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省(部)级以上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二)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5项中型工程的设计。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4项中型工程的施工。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四)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工程负责人,组织或主持2项以上大型工程,或1项以上大型工程和2项以上中型工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以本人为主编制了主要技术管理资料。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2项中型以上重点工程并发挥重要作用。

4、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5、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二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省(部)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新技术示范工程的主要完成人。

(五)作为技术负责人,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3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六)在建设工程中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七)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且已实施,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八)获得市(厅)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九)在本条(一)(二)(三)款涉及的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建设工程科技管理人员,并有获奖单位和本单位证明。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3篇以上。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申报高级工程(建筑、城市规划)师资格者,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和主要业绩,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二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第十三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等见附录。江苏省建设工程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按有关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下同)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近期免冠大1寸)。

2、“江苏省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已实施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须同时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或登记证书。(以下是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应提交的材料)

4、对照第二条,将申报评审的专业准确地填在“申报表”封面相应栏目处。

5、对照第三条,将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填入“申报表”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栏内。

6、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的复印件。

7、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并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8、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9、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10、对照八条,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和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图纸、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

对科研课题,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

11、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和实例材料等原件。

12、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或提交《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重大: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广的。

2、疑难:暂不明晰,难以确定。

3、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

4、熟练掌握: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5、精通:有透彻的了解并熟练地掌握。

6、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7、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8、了解:知其大意。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主要对任现职期间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设计、科研、施工、科技管理等技术工作、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内容。

10、实例材料:指将本人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解决专业技术问题的心得体会,以论文的形式总结出来。文中必须有自己的观点,并附任现职期间的具体实例处理分析。

11、项目(或课题):包括国家、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学或技术开发任务。

12、重点科研课题:政府科技部门下达的,并在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中明确为“重点科研课题”。

13、有关设计等级标准,按建设部建设[2001]22号文执行;大型、中型、小型工程的分类,按国家颁布的现行行业资质标准规范执行。

14、重点工程:一般指列入国家计划的工程为国家重点工程;列入省级计划的工程为省级重点工程。

15、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一般指政府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的科技奖项,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

16、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一般指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如国家优秀设计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江苏省优秀设计奖、江苏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设计奖、省辖市优秀设计奖等。

17、优质工程奖(及相应奖项):一般指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如国家级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等),省级奖(扬子杯、长城杯、白玉兰杯等),市级奖(金陵杯、姑苏杯、琼花杯等)。

18、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指在该奖项等级额定获奖人数内取得个人奖励证书者。

19、设计、施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指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主要设计人、总监理工程师。

20、国家级新技术示范工程的主要完成人:验收意见认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上的工程,取主要完成人的前5名;验收意见认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工程,取主要完成人的前3名。

21、工程负责(技术负责)人: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人员。其确定程序为:项目负责人出具证明,然后由单位组织3名以上的专家评估并提出意见。

22、主要技术负责人: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有相应的原始证明材料。

23、重大疑难问题:常规方法不能解决的、影响很大的问题。

关键性技术问题:指在整个技术工作中最紧要的部分或转折点,对问题的解决起决定性作用。

24、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5、经济效益: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经济效益。“较大经济效益”是指超额完成本单位或部门规定(或本地区平均水平)的人均上缴利税的20%以上。

26、社会效益:指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军力等的效益。

27、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20万字以上。

28、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29、交流论文:指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或摘要)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30、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各级专业学会、各部主办并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以及各部所属院校主办的学报。期刊必须注有统一刊号。

31、省级期刊:指由省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并已取得ISSN和(或)CN刊号的期刊。

32、市级期刊:指由市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并已取得ISSN和(或)CN刊号的期刊。

33、省级学术会议:指由国家二级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会议。

34、市级学术会议:指由国家三级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会议。

35、主要作者、主编或副主编:指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的具体组织者,对该著作的学术、技术问题起把关作用。其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必须在5万字以上。

36、主要编著者:指专业著作的主编或副主编以外的编者或一般作者,其参与编著的字数一般应在2万字以上。

三、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2、本条件规定的著作、论文、交流论文等,其学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3、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和省辖市,不含县级市。

4、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由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但后续学历获得者,可从申报者人事档案记载开始的员级资格起计,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其员级资格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认可。

5、资历计算方法;从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准之日起计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

6、凡提交的获奖成果均须同时附上相应专题材料。

7、本条件所指水平,一般由评委会专家评定。

8、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资历、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与成果、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9、本条件所指专利,应有我国或外国的专利登记证书、专利转让合同和专利受让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等。

10、本条件所涉及各类奖项的获奖者,均应提交个人的获奖证书。若获优秀设计奖,在无法提交个人获奖证书的情况下,应同时提供项目获奖证书、获奖项目申报表,单位对获奖者排名的证明和颁奖主管部门认可获奖排名的证明等;若获优质工程奖,应提交原始任命书、合同协议、竣工验收证明等。

11、本条件所指技术操作考核一般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

12、本条件所指推广使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须经主管部门考核认可,其程序参照科技进步鉴定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推广、使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水平考核鉴定表”(下称鉴定表)。

(2)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3)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3名以上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并将专家评议具体意见填入“鉴定表”。

(4)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议意见,作出综合评价。

2.江苏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篇二

苏财会[2008]41号

为加快我省高层次会计专业队伍建设,更好地营造优秀会计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以适应又好又快发展经济对高级会计人才的需求,经省职称办批准,决定自2008年开始,我省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试点工作。

1、评审试点范围。2008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范围只限于我省范围内已实行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等现代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方法的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凡2007年12月31日前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的上述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均可申报。

2、申报程序和要求。参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苏财会[2007]8号)的规定和要求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则》要求对委托评审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公示和推荐工作,做到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3、申报时间。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11月10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属申报材料送达我厅会计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05室),过时不再受理。联系人:祁梅华、石方,电话:025-83633205。

4、评审方式。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方式采用评审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由执行评委会根据申报人综合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份材料收取评审及面试和论文鉴定费500元。

《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8]7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苏财会

[2007]8号)可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会计管理”栏目中查询,需要填报的相关附表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8]7号)

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精通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及时掌握国内外财会理论研究和发展最新动态;精通会计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有主持一个地区(部门、系统)、大中型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经历;能够承担和完成省(部)级重大研究课题,在制定研究方案、解决关键问题、撰写专题报告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有较高的专业分析水平、职业判断能力和解决会计实务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参与本行业或单位管理决策,取得显著的成绩;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著作;有指导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从事会计专业并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年度或任期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或禁止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等情节特别严重者,或因有《会计法》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条所列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禁止申报。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以上,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结合会计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精通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及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最新动态,对会计专业理论有深入的研究,能利用研究成果解决本专业工作中重要或关键的疑难问题。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指导一个以上大中型企业或市(厅)级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解决实务工作中关键性业务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作为本专业学科带头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以上;

(三)担任较大规模会计中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和指导会计中介机构承担企业集团、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业务,解决所从事业务中重大疑难问题。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参与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大中型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决策、加强财务会计管理,有效提高单位经济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业绩突出,得到省主管部门或市以上财政部门认可或推广(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二)国家级或省(部)级研究成果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位者)(需提供个人奖励证书)。

(三)主持过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或大中型企业上市、改制、重组、清算等方案拟定,提出的建议、措施或方案得到有效实施且效果显著(由市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实施效果证明);

(四)主持或为主参与本地区经济改革,建立现代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实施后效果明显;或为主参与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强化经济核算和管理,使本单位资金、成本、利润、消耗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全国或省同行业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可。

(五)取得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后,从事会计中介业务10年以上,在本专业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和突破,为本地区(省)行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由省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六)直接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重大经济问题或偷税、走私案件的检查,或接受司法部门的委托,对疑难复杂经济案件进行司法鉴定,在对案件的定性、处理中起到关键作用,获得市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嘉奖(或立功)以上的奖励(需要提供奖励证书)。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1部(20万字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 发表专业论文4篇(其中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一条 与本条件中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见附录。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附录

一、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取得学历(或学位)相关专业:指统计、审计、经济等专业。

2.重大: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深的。

3.疑难:暂不分明,难以确定。

4.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

5.精通:理解透彻,应用娴熟。

6.系统掌握: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7.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8.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9.了解:知其大意。

10.重大研究成果:指对国家或本地区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11.研究成果奖:指国家级、省部级会计或相近专业的研究成果奖。

12.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是对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本人专业工作情况的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带教、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项目。

13.著作:指取得 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 20万字以上。

14.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一般不少于3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手册、论文集、增刊等不在此列。

二、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1.本条件中凡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

以上含5年,l项以上含1项,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省级以上含省级,市级以上含市级等。

2.本条件中“市级”均指地级市,不含县级市。

3.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后参加本专业工作起计算至申报评审前一年年底止(以周年计算)。对于后续学历获得者,若为全脱产学习的,应将全脱产学习时间扣除。

3.高级土建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篇三

职称评定每个省、单位不同。职称评定也有所有不同。其次,职称评审过程,要注意资料的齐全,规范。最后面公示评审结果。职称评定根据学历的不同,需要的年限也有所不同,职称评定一般本科毕业4-5年,可以凭中级职称论文,8年左右,可以凭高级职称。如果在本专业能做出贡献,可以申请破格评定。职称评定大专学历,毕业6年,可以评中级,10-12年可以评审高级职称。下面给大家讲下:

职称评定的最基本流程,一般包括:通过职称计算机考试,职称英语考试(当然有免试的条件,具体查看文件),职称评定发表职称论文1-3篇,中级职称一般1-2篇,高级职称2-3篇。发表论文注意事项。

首先你先要有个公司,并从事相关岗位。针对不同等级的职称评定,需要不同的条件和流程,大体如下:

1、申报对象:在我公司实行人事代理,并符合国家或本省市相关专业的申报条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条件:

1)转正定级: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工作满一年时可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相当于以前的干部身份的确认。

2)初定职称:大专或中专毕业一年可初定为员级;大学本科毕业一年或大专毕业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获硕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

3)工程师职称:获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并通过国家或省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经济师、会计师需经考试才能取得。

4)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工程类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并通过国家或省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经济类同上。

3、初定职称申报材料:

1)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并签署单位意见;

2)交两寸彩照两张。

4、申报程序:

1)申报人可至我公司领取申报材料。

2)申报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准备完毕,报送我司人事服务人员审核。

3)由经办人员依据申报人证书原件核实申报内容,盖章同意后,统一报送评审机构评审。

4.江苏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篇四

对 象:随着我国市场的不断发展,工程师制度的不断完善,工程师在各领域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私营企业、港澳台侨独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其他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业分类(具体以人事局当年文件为准):

土木建筑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土建监理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岩石工程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土岩方工程师、风景园林工程师、园艺工程师、园林工程师、园林建筑工程师、园林工程工程师、园林绿化工程师、古建筑园林工程师、工民建工程师、工民建安装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建筑工程工程师、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装修装饰工程师、装饰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工程测量工程师、电力工程师、电子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电子系统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工程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电气自动化工程师、工业自动化工程师、制冷与空调维护工程师、暖通工程师、暖通空调安装工程师、腐蚀与防护工程师、热能动力工程师、机电工程师、机电工程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化工工程师、化工机械工程师、机械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机械设计制造工程师、机械机电工程师、汽车维修工程师、设备安装工程师、水利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水电工程师、水暖工程师、水电安装工程师、水电工程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锅炉工程师、窑炉工程师、路桥工程师、路桥施工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隧道工程工程师、计算机技术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市政工程工程师、市政道路工程工程师、建筑预决算工程师、概预算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结构设计工程师、通信工程师、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

【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凡年龄在24岁以上者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助理工程师】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1寸彩色照片4张;同时交纳同底版的电子版照片;

3、并提供经所在工作单位核实盖章的如下材料: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工作能力、主要业绩及奖惩情况的相关资料

【中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凡年龄在28岁以上者

(1)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2)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3)中专或高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中级工程师】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助理工程师原件及复印件;

4、2寸蓝底照片和1寸蓝底照片各4张;同时交纳同底版的电子版照片

【中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1)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2)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中专或高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级工程师原件及复印件;

5.江苏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篇五

中级、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评审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工程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作为公司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 工程系列各类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 按照本评定条件、评审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可以被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评审条件、标准中的“工程系列”是指电力工程、工业工程两大类专业。

(一)电力工程专业分七个分支专业,分别是: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核能、太阳能、地热及其它热能形式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建筑工程专业,焊接工程专业(可含无损检测、理化试验),机械工程专业及相关的运行与维护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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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物料输送、电厂化学、保温、油漆、防腐、电厂环保、电厂劳动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2.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包括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电磁环境、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控制、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及其它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

3.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包括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运行与分析、电力系统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系统通信及其它与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有关的专业。

4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5.建筑工程专业

包括电厂(燃煤、燃气、风电等)建筑、送变电建筑、民用建筑等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含给排水、暖通、结构、通风、设计、测量、钢结构的制作与安装等。

6.焊接工程专业

包括从事压力金属容器的制造与安装、承压金属管道的制作与安装、天燃气长输管道的安装、起重机械的制作、非金属管道-2-

的安装及其它金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等有关的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等专业。

7.机械工程专业

包括起重与运输技术,起重机械、运输机械、施工机械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及其他机械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工业工程专业划分为:系统规划与管理、设施规划与设计、方法与效率工程、生产计划与控制、质量与可靠性管理、营销工程、工业安全与环境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八个分支专业。

1.系统规划与管理:适用于主要从事行业、企业单位的规划与计划管理和系统分析与评价等工作的工业工程专业人员。工作范围包括: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科研规划、业务规划、经营计划的研究、论证与评估;企业诊断与经济分析;工程、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咨询与评估;生产、施工工艺过程的系统分析、规划、设计与实施;新工艺、新技术的设计、论证、评估与实施;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评估与实施等工作。

2.设施规划与设计:适用于主要从事设施的规划、设计、改造与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含工程项目管理总体设计);工程项目的选址、平面设计;工艺、设备、场地、厂房及公用设施、物流系统的规划、设计与改造;组织机构、岗位和职务的设计等工作。

3.方法与效率工程: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的规划、计划、改进与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生产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的研究、设计与控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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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的研究;合同管理、工程索赔、成本管控、工程结算以及企业定额标准的编制、分析、改进与评价。

4.生产计划与控制: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生产与服务系统的规划、设计、改进与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项目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仓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计算机辅助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改善与评价等工作。

5.质量与可靠性管理:适用于行业或企业从事质量与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质量与可靠性的规划与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策划、建立与实施、改进;行业或企业标准的研究、制定与实施;质量控制、质量审该、质量教育;质量与可靠性检验;质量与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改进与评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研究、制定与实施等工作。

6.营销工程:适用于主要从事市场开发、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专业为用户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经营战略与策略的研究、论证与实施:市场分析、预测、决策的研究与论证;新产品开发研究与论证;市场开发研究、论证与实施;用户服务系统的设计和产品销售的售前或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

7.工业安全与环境: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劳动保护计划的研究、制定与实施;环境保护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安全法规、标准、规程及其相应措施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安全、-4-

卫生与环境的管理;分析、评价并控制危险和有害的因素;事故的分析与处理等工作。

8.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适用于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研究、开发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结构的设计、工作职能分析和岗位职务的设计与评价;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的设计与评价;工作激励与劳酬制度及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评价、绩效评估与考核;人员培养计划和人员选拔计划的编制与实施;职工教育,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三章 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评审标准

第五条 政治表现要求

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六条 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具有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第七条 外语要求

应取得符合申报级别对应的外语证书或者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规定》。

第八条 计算机要求

应取得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所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证书或者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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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一)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与电力、工业工程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根据所从事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的不同和工作实际,对所列的基础理论知识可以有所侧重。

(二)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的不同和工作实际,对所列的专业知识可以有所侧重。

(三)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安全规程等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四)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市场信息和发展趋势。(五)了解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专业知识。(六)一般地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第十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一)应同时具备如下必备条件:

1.具有独立工作能力,曾独立完成比较复杂的技术项目,或直接参加一般技术难度项目的全过程。

2.熟悉并能正确运用和执行本专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导则和规程。

3.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在工作中能够创新或改进。4.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及总结的能力。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6.能组织、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

(二)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各专业的四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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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1)掌握热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常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发电厂建筑安装工程中某一项或系统的全过程工作;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无技术责任事故,进度满足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2.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掌握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一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或二项配电线路、用户供电系统工程的施工调试或技术工作的全过程;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3.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掌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一项继电保护、自动化装置、通信工程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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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或技术工作的全过程;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4.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1)掌握水(风)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常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水电站(风电)建筑安装工程中某一项或系统的全过程工作;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5.建筑工程专业

(1)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常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中某一项或系统的全过程工作;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无技术责任事故,进度满足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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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焊接工程专业

(1)掌握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专业等各自的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等。

(2)能熟练编制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的工艺规程(卡)和相关的作业指导书;能正确的指导施工、解决各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难题;能主持一般科技项目攻关。

(3)能完全掌握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的技术管理和工作管理流程。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能熟悉了解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外的基础知识,如焊接专业应了解机务、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等专业的相关知识。具备担任本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7.机械工程专业

(1)掌握起重与运输、起重机械、运输机械、施工机械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2)参加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中施工机械布置与配置工作;或参加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起重技术方案,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较大起重与运输、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技术方案,或编写大型施工机械的大修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施工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通过法定检验,无技术责任事故。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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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业工程类人员应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能正确运用相关的工程技术、工业工程和现代科学管理的原理、技术和方法,独立完成或作为人中型项目的人员直接参加过一般技术难度、比较复杂的工业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并连续从事本专业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四年以上。根据市场需求,在合理配置和利用企业的生产要素,消除生产过程中一切不产生附加价值的劳动和消耗,确保质量降低成本,保证安全等方面作出一定成绩。

1.从事系统规划与管理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一项公司发展规划(含三年滚动规划)或企业系统分析与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②完成过二项公司单项业务与管理规划(包括经营计划)、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工程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或二级及以上子公司的发展规划、企业系统分析与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③完成过二项公司生产、施工工艺过程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实施等工作,并取得成效。

④完成过三项分公司、专业公司、二级及以上子公司的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生产、施工工艺过程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实施等工作,并取得成效。

2.从事设施规划与设计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运用区域经济、工程经济以及相关的技术和方法,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建厂厂址选择与规划设计;或二项建厂(或技改)项目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上述工作须通过专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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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运用系统分析和设计的方法,优化投入的生产要素与物资资源,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主要生产车间的工艺分析、改进与设计,使之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井通过审批。

③运用物流和物料搬运的分析理论和方法,采用流程图、从至图、相关图等图表,对相当干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全厂或主要生产车间的流程进行分析,完成过二项总体或车间的设施布置设计(或改善设计〕。

④根据物料搬运的基本原则,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全厂或主要生产车间物料搬运系统的设计(或改善设计),能正确选用搬运方式、设备及其他装置。

⑤完成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工程二项总体设计管理或施工总平面管理和优化及临建工程设计。

3.从事方法与效率工程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两项企业管理工作中不合理环节的改进工作,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并在合同履行、工程索赔、成本管控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或完成一项对企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并经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②完成过两个不同机组类型的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定工作;或完成过两项行业或企业劳动定额的编制、修订工作;或完成过两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服务人员的工作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上述工作须经实施,并取得成效。

③运用数理统计技术,完成过两个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中主要部门和主要项目单位各类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的工作效率统计分析工作,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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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④完成两个不同机组类型的施工项目管理改善工作,对施工项目在合同履行、工程索赔、成本管控、分包管理、工程结算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并取得成效。

4.从事生产计划与控制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二个项目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或完成过二个项目工程计划现场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②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完成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完善,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③完成过二项施工(生产)现场管理改善项目,取得降本增效成效。

④完成一项施工(生产)现场管理的先进方法推广应用工作,对改进施工管理组织和作业条件取得成效。

⑤完成过二项产品开发、研究、技术改造或设备的改造、更新和投资等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5.从事质量与可靠性管理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二条:

①参与分/子公司级或2个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如参与编制质保大纲、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手册等)或标准体系的策划、建立、实施,并新编不少于2份或修订不少于3份本专业管理程序,且取得显著成效。

②作为主要编制人完成本专业不少于2项企业标准或1项集团公司及以上标准、规范、制度等的编制,且取得显著成效。

③取得本专业国家注册资格(如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审-12-

核员等),且从事专业工作不少于1年。

④参与公司组织的本专业培训教材编制,内容不少于3000字。

⑤从事过不少于2个项目的专业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且项目获得省优及以上质量荣誉。

⑥作为QC小组活动的主要参加人,参与解决过不少于2项重要的质量与技术问题,并获得行业及以上优秀QC小组成果奖励。

6.从事营销工程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二项新市场(区域)分析、预测和经营决策的研究,提出开拓产品市场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②完成过二项新产品的技术水平、产品寿命周期、市场占有率、技术经济及设计方法等调查、论证工作,提出新产品开发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③完成过中等复杂程度产品用户服务系统的设计与实施,直接参加售前、售中、售后技术服务,解决其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提出过一项开拓新市场,改进产品或发展新产品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④完成三项不同类型中等复杂程度的工程、产品项目的市场投标工作,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7.从事工业安全与环境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与完成过一项国家或行业的工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②参与完成过二项公司、分/子公司、项目的工业安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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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的策划(或计划、制度、程序)、检查、分析和治理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并取得成效。

③提出过一项控制环境(工作地环境、厂区环境或社会环境)中引起疾病、伤害、极度不适或降低工作效率的各种环境因素和危险的治理方案;或及时发现、鉴别可能引起职工疾病、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因素,提出过一项改进或防范措施,并直接参加完成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④参与完成过二项公司、分/子公司、项目工业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查出潜在的危险,提出修改和完善安全规程(或安全措施)、防治污染与改善环境的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或参与完成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过合理的改进或防范措施,并被采纳。

⑤完成设备或设施的安全性调查、分析与评价,提出过一项改进设计的技术方案,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⑥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过中、小型项目安全管理,解决过科研或生产中安全工程的较复杂的技术和管理问题。

⑦取得本专业国家注册资格,且从事专业工作不少于1年。具有独立完成和解决安全工程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潜在危害的能力,具有处理一般事故的能力。

8.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 运用组织设计原理,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单位的组织机构总体方案设计,或完成过二项公司部门或项目的机构、职能、岗位、职责和定员标准方面的设计等工作。

②正确运用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组织行为学等方面的-14-

原理和方法,完成过二项职工业绩考核、培训、评价、奖惩及工资等级标准、运行办法等管理措施的制定工作。

③完成过一项国家或行业与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有关的标准、规划,制度的制定工作;或完成过一项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和办法的制定工作;或完成过二项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设计工作,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④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单位在职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服务人员等)中的二类人员的业务、技术或岗位技能的系统培训工作,包括:编制培训计划、组织编写教材、组织实施和考核;或完成过二种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的岗位规范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

第十一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

(一)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在直接参加完成的工作中,做出以下贡献之一者:

1.完成国家或地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通过审查或验收。

2.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或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有一定的创新性。

3.完成有一般技术难度的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经验收认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完成的项目获得一项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二项集团公司(公司)科技进步(成果)奖,或优秀设计、优质工程等专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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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出科技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促进作用。

6.在生产中,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在设计、施工、设备检修或修造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技术经济效果。

(二)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撰写下列技术报告或论著之一者:

1.撰写过本人直接参加工作的正式技术报告。要求主要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

2.独立或作为主要撰写人在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有关的论文;或在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二篇及以上本专业有关的论文。

3.作为参加者,出版过一本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4.作为执笔者,参加过不少于10000字的教材或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

5.参加制定或修改有关规程、技术规范、导则、规章等的编写工作。

第四章 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 政治表现要求

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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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基本资历要求

(一)本人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二)本人所取得的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各类获奖证书。

(四)符合申报高级工程师要求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成绩)或者证明

第十四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必备条件:

(一)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或大中型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组织过重要的生产运行工作,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过较复杂的技术难题。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的能力,或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

(三)能承担或主持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编写本专业的理论与技术报告、专题报告。

(四)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技术工作有创新,或在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

(五)能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本专业的技术文件审查、技术成果鉴定和验收等工作。

(六)能组织、指导中级技术人员的工作。第十五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一、电力工程各专业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专业的两项条件: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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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练掌握热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大、中型发电厂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某一项系统的全过程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进度满足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水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大、中型发电厂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某一项系统的全过程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一项220kV及以上输变-18-

电工程或四项配电线路、用户供电工程的系统调试或施工技术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熟练掌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二项较复杂的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通信工程的安装调试或技术工作,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五)建筑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建筑工程全过程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进度满足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六)焊接工程专业

1.能熟练掌握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专业等各自的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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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练编制项目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解决各专业复杂的技术难题,能主持重要的科技项目攻关。

2.能完全掌握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的技术管理和工作管理流程。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能熟练了解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外的基础知识。

(七)机械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起重与运输、起重机械、运输机械、施工机械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2)主持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中施工机械布置与配置工作;或负责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起重技术方案;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重大起重与运输、超大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技术方案;或主持大型机械的大修技术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二、工业工程各分支专业

(一)从事系统规划与管理专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二项公司发展规划(含三年滚动规划)的研究与编制,或企业系统分析与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②完成过一项公司发展规划(含三年滚动规划)的研究与编制,或企业系统分析与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及一项公司单项规划(含经营计划)、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工程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③完成过三项公司单项业务与管理规划(含经营计划)-20-

的研究与编制、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工程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咨询,或二级及以上子公司的发展规划、企业系统分析与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④完成过三项公司公司生产、施工工艺过程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实施等工作,并取得成效。

⑤完成过四项分公司、专业公司、二级及以上子公司的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生产、施工工艺过程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实施等工作,并取得成效。

(二)从事设施规划与设计专业的人员,曾担任过主任设计师或项目负责人,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建厂厂址选择与规划设计;或三项建厂(或技改)项目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上述工作须通过专家评估。

②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工厂总体或主要生产车间的工艺分析、改进与设计,使之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并通过审批。

③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物流分析和总体或主要生产车间的设施布置设计(或改善设计),可行性强。

④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全厂或主要生产车间物料搬运系统设计,或主要生产车间的机械化、自动化搬运系统分析与设计,可行性强。

⑤完成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项目工程总体设计管理或施工总平面及临建工程设计。

(三)从事方法与效率工程专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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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编制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企业经营管理或企业管理工作总体设计方案,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或完成两项对企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②根据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完成过四个不同机组类型的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定工作;或完成过三项行业或企业劳动定额的编制、修订工作;或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服务人员的工作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上述工作须经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③完成过三个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中主要部门和主要项目单位各类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的工作效率统计分析的总体设计方案,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④完成三个不同机组类型的施工项目管理改善工作,对施工项目在合同履行、索赔管理、成本控制、分包管理、工程结算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从事生产计划与控制专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加完成过一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生产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或完成过三项公司性或主要项目的生产计划的编制与控制工作;或全面负责完成过三个及以上项目管理工作,在降本增效、管理先进性方面表现突出,并能比较系统地运用物料需求计划(MRP)、精细化管理方法、成本控制定量分析等先进的工业工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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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主要组织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完善,推进公司信息化。

③完成过三项主要工程的生产现场管理或物资管理综合改善项目,取得显著成效。

④完成过三项产品开发、研究、技术改造或设备的改造、更新和投资等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⑤参加完成三项中等规模以上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工作和控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五)从事质量与可靠性管理的专业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二条:

①参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如参与编制质保大纲、质量手册等)策划、建立、实施的全过程,或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分/子公司或2个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策划、建立、实施的全过程,新编不少于3份或修订不少于4份的本专业管理程序,审核不少于3份本专业和/或关联专业管理程序。

②作为主要编制人完成本专业不少于3项企业标准或2项行业及以上标准的编制,且取得显著成效。

③取得本专业国家注册资格(如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审核员、注册高级审核员等),且从事专业工作不少于3年。

④参与公司组织的本专业培训教材编制,内容不少于8000字。

⑤组织策划并实施不少于2个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⑥综合分析质量与可靠性信息和提供决策依据等工作,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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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过2项重要的质量与可靠性问题,并获得公司科技管理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六)从事营销工程专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三项新市场(区域)分析,预测和经营决策的研究。提出过三项开拓市场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②完成过三项产品的技术水平、产品寿命周期、市场占有率、技术经济及设计方法等调查、论证工作,直接参加编制过三项新产品开发规划(或计划),或提出过三项新产品开发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③完成过比较复杂、技术密集产品的用户服务系统的设计与实施,直接参与解决其复杂的技术问题,提出过二项开拓市场、改进产品、或发展新产品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④完成五项不同类型比较复杂程度的工程、产品项目的市场投标工作,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七)从事工业安全与环境专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与完成过二项国家或行业的工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的全过程。

②参与完成过三项公司工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的策划(或计划、制度、程序)、检查、分析和治理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的全过程,并取得显著成效。

③提出过三项控制环境(工作地环境、厂区环境或社会环境)中引起疾病、伤害、极度不适或降低工作效率的各种因素和危险的治理方案;或及时发现、鉴别可能引起职工疾病、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因素,提出过三项改进或防范措施直接参加完成治理工-24-

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④参与完成过三项公司工业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项目,查出了潜在的危险,提出修改和完善安全规程(或安全措施)、防治污染与改善环境的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或参与完成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过两项合理的改进或防范措施,并被采纳。

⑤完成公司设备或设施的安全性调查、分析与评价,提出过三项改进设计的技术方案,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⑥取得本专业国家注册资格,且从事专业工作不少于3年。⑦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工程项目、两项公司大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责全面组织、策划该项目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工作,并主持编写安全技术工作报告,工作成效显著。

⑧主持过公司安全工程领域的检测检验工作,审定检验细则和检验报告;或主持过安全工程领域的专项检测检验方法或技术手段的设计、试验、审核或实施工作。

(八)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单位的组织结构总体方案设计,包括机构、职能、岗位、职责和定员等内容,并在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起主导作用。

②完成过三项职工业绩考核、培训、评价、奖惩及工资等级标准、运行办法等管理措施的制定工作的全过程。

③完成过一项国家或行业与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有关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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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规划、制度的制定工作;或完成过二项行业、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措施和办法的制定工作;或完成过三项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设计工作,并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④完成过三项相当于中等规模单位在职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服务人员等)的业务、技术或岗位技能的系统培训工作,包括:编制培训计划、组织编写教材、组织实施和考核;或完成过四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岗位规范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的全过程,取得显著成效。

第十六条

主要贡献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出以下贡献之一:

1.完成国家或地方一项大型或二项及以上中型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通过审查或验收。

2.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或重点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有较大的创新性。

3.完成二项及以上技术难度较大的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经验收认定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完成的项目获得一项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二项及以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级科技进步(成果)奖(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等专项奖等同科技三等奖)。

5.提出科技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6.在生产中,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在设计、施工、设备检修或修造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经实践检验-26-

取得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十七条 作品成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下列技术报告或论著之一: 1.独立撰写过二篇及以上本人直接参加的重要工作的正式技术报告。要求立论正确,数据齐全、准确,观点清晰,结构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2.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学术会议、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上发表过二篇及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或技术论文。

3.作为主要作者,正式出版过一本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4.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其中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30000字。

5.主持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级单位委托的制定或修改有关规程、技术规范、导则、规章等的编写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大、中、小型等级,参照如下标准执行:

(一)火力发电厂

1.大型:300MW及以上机组(大型≥300MW)

2.中型:100~300MW机组(300MW>中型>100MW)3.小型:100MW及以下机组(小型≤100MW)

(二)风能发电厂

1.大型:200MW及以上机组(大型≥200MW)2.中型:50~200MW机组(200MW>中型>5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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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型:50MW及以下机组(小型≤50MW)

(三)变压等级

1.大型:220kV以上(大型>220kV)2.中型:220kV(中型=220kV)3.小型:110kV及以下(小型≤110kV)

(四)企业规模

1.大型: 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等同级以上单位。2.中型:公司等同级以上单位。

3.小型:分(子)公司、公司所属项目部、专业公司等同级单位。

(五)光伏发电站

一)根据装机容量确定的等级

根据国际能源机构(iea)的分类如下: 1.小规模(100KW以下)2.中规模(100KW-1MW)3.大规模(1MW-10MW)4.超大规模(10MW以上)

二)根据电网接入电压确定光伏发电站的等级 根据国家电网标准的分类如下:

1.小规模(接入0.4kv~10kv电网的pv电站)2.中规模(接入10-35kv电网)1~30m 3.大规模(接入66kv及以上电网)

第十九条 本评定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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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

水平要求的规定

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对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和计算机水平要求的相关条款,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人部发〔2007〕37号”文件《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特对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所需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明确如下:

一、《合格证书》及考试成绩核发权限

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核发认证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考试成绩与全国通用标准有效的公布单位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各省(市、区)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厅(局)。

二、《合格证书》及考试成绩的作用

(一)外语

1.证书类别。有三种:

(1)1999年至2005年期间,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共有A、B、C三个等级,分为两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由各省(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厅、局)、部门(含国家电力公司)主办单位签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可简称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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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书”;由省(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厅、局)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考试成绩全国通用标准下调分数线并核发的、其内容标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符合本省(市、区)……”等字样的《合格证书》,可简称为“地方合格证书”。

(2)自2006年(含部分2005年先行试点单位)起,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所取得的证明材料为《成绩通知书》,也分为A、B、C三个等级。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各省(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厅、局)签发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3)自2009年起,参加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电力英语水平考试”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同样有A、B、C三个等级,由国家电网公司印发。

2.考试成绩使用标准。2006年及以后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凡其成绩达到或超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级别全国通用标准,与“国家合格证书”作用相同,例:考试成绩达到A(B、C)级全国通用标准即为A(B、C)级合格,为便于掌握,本规定将其与“国家合格证书”,统称为“A(B、C)级通用标准”;凡其成绩小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级别全国通用标准10分(含10分)以内,与“地方合格证书”作用相同,为便于掌握,本规定将小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级别全国通用标准10分(含10分)以内的成绩与“地方合格证书”,统称为“A-30-

(B、C)级时效标准”。

3.有效期。依据考试级别和成绩确定:

(1)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取得标明有效期为四年的A级通用标准,可长期有效;取得标明有效期为三年的B级、C级通用标准,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等级标准”规定的专业系列相应资格级别内可长期有效。

(2)参加2009年及以后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电力英语水平考试”,取得的A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截止日为取证的第四年年底);取得的B级、C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截止日为取证的第三年年底)。

(3)参加2006年及以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考试,如考试成绩达到本规定明确的“A(B、C)级时效标准”,其有效期截止日均为考试年第二年12月31日。

4.特殊规定。对于考试年年底前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申报会计、经济、统计、新闻、出版、技校实习指导教师、图书资料、档案、政工专业资格的人员,如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未达到“A(B、C)级时效标准”的考试成绩,可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时的参考依据, 其有效期截止日为考试年第二年12月31日。

(二)计算机

1.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为终身有效。其4个模块为:

(1)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Internet应用(此项可任选一种)。(2)Word中文处理、Wps office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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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可任选其中一种)。

(3)Powerpoint中文演示文稿。

(4)Visual Foxpro数据库管理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Access数据库管理系统、CAD制图软件(此项可任选一种)。

2.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本附件第二条第二项第一款所列4个模块中的2个或3个模块《合格证书》的,其有效期为:3个模块,4年(截止日为取得第三个模块合格证书之第四年年底);2个模块,3年(截止日为取得第二个模块合格证书之第三年年底)。

3.取得国家电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其有效期为:A级证,4年(截止日为取证的第四年年底);B级证,3年(截止日为取证的第三年年底)。

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等级标准

(一)外语

1.A、B级,适用于申报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C级,适用于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计算机

取得2个及以上模块或A级、B级合格证书,可申报各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

(一)外语免试条件及范围

1.外语考试年年底前男同志年满50周岁,女同志年满45周岁。

2.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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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4.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资格。

5.通过“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6.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7.连续在国外学习、工作满2年,或经组织批准连续在国外进修满1年(需提供证明材料)。

8.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

9.同级转评专业技术资格。10.申报卫生系列中医药专业资格。

11.申报各系列初级资格和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12.军队转业干部和公务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属于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

13.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

(1)国家或省(部)级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政府特殊津贴、或省(部)级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的获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的“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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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本专业项目奖)三等奖及以上获奖的主要贡献者。

(3)网(省)公司级及以上单位确定(或批准)的“优秀专家人才”(须提供相应的批复文件和主管单位及本单位开展相应人选选拔工作的制度性文件)。

14.在少数民族和长期艰苦偏远地区工作的申报者,如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可以参照执行当地省级政府对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的免试规定(须提供当地省级政府有关文件的复印件)。

(二)计算机免试条件及范围

1.计算机考试年年底前男同志年满50周岁、女同志年满45周岁。

2.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取得非计算机专业博士学位。

4.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资格证书。

5.申报卫生系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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