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

2024-10-08

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精选11篇)

1.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 篇一

关于如何提高工会干部素质的思考

一、当前做好工会干部能力素质的需要与本身能力素质的反差情况

一个是工会干部本身应该具备哪些能力与素质。比如说沟通能力,能站在职工立场说话,但因为他是企业认命或委派的,那就具有先天不足。不足的表现,可以写专业化程度不高,兼职太多。就可以写当前工会干部的职位与履职能力存在不协调的地方,本来工会干部应该全心全意站在工人的立场上说话,帮助工人做很多事情,但由于其他各方面的原因,往往工会干部没有真正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把应该具备的能力与存在的问题可以结合起来写。

二、怎样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的途径,要怎样进行改造。

三、要形成一个检验工会干部能力素质的检验机制。一个是工人群众认不认可要进行考评,一个是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要进行考评,等等。

2.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 篇二

关键词:村级干部,法律素质,提升

1提高村级基层干部法律素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提高村级干部的法律素质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我国已经历了近七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实践雄辩地证明,经过近30多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对法律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必须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农村基层干部作为广大农村的代表,是直接面对每个社会细胞即每个家庭的最前沿人员,对农村每个家庭和每个成员的引导作用、渗透作用十分明显。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就可以带动广大群众提高法律水平。

2)提高村级干部的法律素质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农民中自办中小企业的、搞承包经营和经商的、进城务工的、搞养殖种植的、土地流转的和农民经纪也不断增多。农民已由过去的单纯种粮食转向了多种经营,全面参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市场经济就是法律经济,不懂得法律就难以参与各项经济活动。在农村经济活动中,基层干部始终走在最前列。有许多基层干部本身也是致富带头人,是农村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分子。他们的法律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因此,只有更深入地开展“五五”普法教育,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掌握和懂得应有的法律知识,才能对广大村民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并引导村民在参与经济活动中,懂得在依法经营的情况下,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提高村级干部的法律素质有利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要村风正、民风好,村民要有良好的道德风尚,有助人为乐、团结友爱、共同富裕的精神风貌,就必须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知法、守法的新型农民,做到讲文明、讲道德、讲科学,爱国家、爱集体、爱家庭,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杜绝一切陈规陋习,全身心地投入农村经济建设,这就要求必须首先,在广大基层干部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从而引导教育广大农民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各种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办任何事、说任何话都要看看有没有违法,符合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只有通过干部的带动和现身说法,才能整体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其道德水准,才能推动和促进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2当前村级干部法律素质现状

1)少数村干部对农村普法教育的意义认识还比较片面,认为开展农村普法仅仅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主要是针对那些不遵纪守法的老百姓,而没有把自己列入普法对象之列,认认真真地接受法制教育。

2)少数村干部民主法制意识淡薄,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办事主观武断,个别地方村两委班子正在成为黑恶势力增多的目标。例如在一些经济相对活跃的城乡结合部个别村两委班子正在成为黑恶势力增多的目标。少数村干部目无法纪,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摇身一变成为百姓深恶痛觉的“黑老大”。2013年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七里庄原村支书刘会民涉黑案,刘会民被法院判处死刑。河北省公安厅在2013年召开的一次新闻发布会披露,河北省近几年打掉的涉黑组织头目中,身份是村支书或村主任的有9名,多存在于经济相对活跃地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他们靠拳头、靠恶名,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操纵选举,极力争当村支书、村主任,侵吞集体财物、侵害群众利益,将村两委班子变成了自己的天下。

3)部分村干部缺乏依法管理的能力,在工作方法上习惯于采用压服或经济制裁的手,个别村支书公开教训村民代表,如有哪一个村民代表“不听话”,就要取消他的代表资格。这种把个人意志置于法律之上的言论,严重挫伤了村民自治的积极性,群众意见很大。

3提高村级干部法律素质的几点建议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各级领导机关,尤其是乡镇党委政府,要从维护农村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认识农村普法、干部学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村级干部学法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教育广大基层干部转变观念,紧跟形势,高度重视农村普法和自身学法,跟上依法治理的步伐,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村务、财务。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农村普法和村级干部学法,各级各部门应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建立必要的协调机构,全方位抓好落实。由于在目前体制下,主管基层工作的部门很多,如有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组织人事部门,有抓基层精神文明的宣传部门,有抓法制教育和法律普及工作的司法行政部门,有抓村民自治工作的民政部门等等。这些部门所抓工作,虽然各有各的侧重点,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离不开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党的政策。

3)加强规划,周密部署。在“六五”普法期间,要把村级干部学法与国家公务员学法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列入“六五”普法规划,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要明确村级干部学法的任务和目标,规范村级干部学法制度,编写村级干部学法的基本教材,要求村级干部每年学法不得少于30个学时。在学法内容安排上,既要有总体规划,又要根据党在农村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选学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学用一致,以学促治。

参考文献

[1]李兰兰,任怀玉.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问题与对策[J].黑河学刊,2007,(6):17-19.

3.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 篇三

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就是指领导干部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法律精神要素,是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由于领导干部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处于“为首”的地位,其法律素质的状况直接影响着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本文中笔者试图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状况进行评价和分析,为干部的法制教育和法律素质的提高尽些微绵之力。

为进行本项研究,我们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分解为法律知识、法律评价、法律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四个方面,围绕这四个方面设计了包括29个封闭式问题的问卷,随后对某省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350份,收回251份,收回率71.7%.在收回的251份问卷中,地厅级干部34人,县处级干部59人,科局级干部158人,分别占被调查者的13.5%、23.5%和63%.一、当前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状况及特点

1.普遍认识到学法懂法的重要性,但知识准备不足。知识是素质的基础。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多寡,决定着其有无成熟的法律心理和观念,对法和法律现象有无正确的看法和评价,同时也是能否依法办事的重要条件。从调查情况看,当前领导干部已经充分认识到法律知识对于作好领导工作的重要性,有94.8%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有必要把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作为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而且几乎所有的被调查对象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学习过法律知识。多数被调查对象对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掌握还是比较准确的。这说明经过十几年的普法,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但是,调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第一,对“三五”普法规划中要求的领导干部必须学习和掌握的法律法规重视不够。被调查对象中,除宪法外,系统学习过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的不足一半,学习过行政复议条例(法)和国家赔偿法的甚至不及30%(分别为26%和20%),系统学习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仅有37%.调查中发现,有27%的领导干部竟没有学过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令人堪忧的现象。

第二,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深入,对有些重要问题的理解存在严重的偏差。例如,对于地方人大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这样一个宪法常识问题,回答的正确率仅有56%,除了1.6%的人回答不知道外,有17.5%的人认为地方各级政府是地方各级党委的执行机关,25%的人认为地方各级政府就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当问及是否学习过行政诉讼法时,有49%的人作了肯定的回答,但能正确回答出在行政诉讼中主要应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这样一个重要的证据规则的人,却仅有15%.另外,不少领导干部对“行政执法”的内涵缺乏正确的认识,对检查、处罚这类限权或剥夺权利的行政行为认为是执法,而对为公民法人登记、发放抚恤金这类赋权的行为则有相当多的人不认为是行政执法。

以上情况表明,领导干部虽然充分认识到法律知识、法律素养在市场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性,但自身的知识准备不足,尤其是宪法、组织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有关国家体制、法治原则、领导干部职权的产生、运作、界限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知识和素养严重缺乏,对宪法和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了解不够,把握不准。

2.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观念尚显落后。法律意识是人们有关法和法律现象的心理、评价、观念的总和。法律观念是高层次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现存的法律规范、法律活动和法律关系等法律现象的概括、抽象和总结。正确的法律观念的形成会指导人们对法和法律现象作出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评价和采取正确的态度,同时也会改变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封建传统法律心理。

调查显示,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建设的实践,领导干部的法律心理渐趋成熟,在立法目的、守法的内涵等一些重要问题上,有了较为理性的认识。尤其在“民告官”这个较为敏感的问题上,有了一种平等、平和的诉讼心理。但就高层次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来讲,调查所显示的情况还不是令人满意的。例如在权威观念上,仅有67.3%的人认为,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应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最高权威,甚至还有8%的被调查者选择“法律的权威不能大于人的权威,尤其不能大于最高领导人的权威”这样一种人治论的观点。在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上,只有41.8%的人回答是公民权利产生国家权力,而42.6%的人回答是国家权力产生公民权利,另有15.6%的人回答“不知道”。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以及“国家公务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授予的”这样的法治观念在一些领导干部心目中还相当淡漠。有71.6%的被调查对象对“依法治国”的理解还仅仅停留在管理主义的水平,而对依法治国的核心问题是“依法治吏”采取认同态度的仅仅有25.9%.3.对实现法治国家寄予厚望,但对法制建设的现状评价不高。一个领导干部如何评价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和前景,这关系到他能否建立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念,这种信念又反过来影响他的法律观念和法律行为。因此,领导干部对法律现象的评价,应是其法律素质的重要内容。

调查资料显示,对我国依法治国的前景和现存法律制度的作用,被调查对象均作了较为肯定的评价,如在回答“您

注重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的培育,并且持之以恒,那么在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提高上就会事半功倍。

思考之二:对干部的法制教育是重“管理主义”还是重“控权主义”。现代法治是以法律对权力的限制、约束与规制为其逻辑起点的,没有对权力的一种制度化的理性约束与驾驭就很难有法治化。因此,法治的核心问题是控权,对干部的法制教育也不应该离开这个核心。在我国,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以控权主义为核心的法制教育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几千年来,我国一直是一个权力支配一切的社会,权大于法是中国典型的传统政治文化。由此产生法乃治民工具的认识和消极守法观念,也造就了一大批被动的法律承受者及一小撮滥用法律的特权阶层。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虽然我们通过修宪,确立了权力须在宪法和法律控制之下运作的法治原则,但作为一种文化,尚未在人民心中扎根。本这次调查显示,相当多的领导干部还是在工具意义上看待法的价值和功能。对这样一种法律观,有学者称之为“管理主义法律观”。③这种观念的形成当然有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但是当前干部法制教育中没有突出“控权”这一建设法治国家的核心问题,也是造成“管理主义法律观”历经三五普法而“岿然不动”的重要原因。

思考之三:关于领导干部的法律信仰。这次调查给人留下较深印象的,是领导干部对法治的理性认识与在实践中坚持法治原则的坚定性之间的落差。我们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与领导干部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有关。什么叫法律信仰?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现行法所持的一种尊重、信赖并积极认同的态度。法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但仅靠国家强制力是不能实现法所蕴含的全部价值的。况且仅建立在强制力基础上的法其合理性和公正性也值得怀疑。国家强制力可以惩治不法,但无力塑造一种法治文化。真正能确立法律权威地位并保证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的,不在于国家强制力,而在于人们能理解并接受现行法律制度,在于人们对现行法的态度,“法若不被信仰,则形同虚设”④。有些干部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由于对法律缺乏应有的信仰,缺乏那种为法律而献身的精神,就很难顶住来自各方面尤其是上司的压力和干扰。可见,法律的至上权威,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还没有在领导干部心目中真正地树立起来。当前我国领导干部法律信仰失却的原因,据笔者调查中的体会有两个方面:其一,我国缺乏信仰法律的文化传统。在我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中,以仁政为核心的德治等思想是占主导地位的,除一段短暂的秦代以外,法律只占辅助的地位。秦灭亡后,法律的繁苛被归结为其迅速灭亡的原因。所以在秦以后我国很少出现对法律依赖的思想。建国以后,由于对“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政权”⑤等导师名言的极端崇拜和对旧法统的义愤,造成了长期的法律虚无主义。毛泽东同志甚至说:“法律那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法律只能作为办事的参考”⑥。在当时领袖对法律的蔑视所带来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其二,是现行法律运行中的缺陷。一方面,处在由传统体制向现代化过渡中的宪法和法律缺乏应有的稳定性,法律体系的内在矛盾消融其内在的公正与效率,立法技术的粗糙使法律形同政策,缺乏应有的操作程序使执法者无所适从⑦。信仰本来是对一种稳定的、内在合理性价值的尊重与信服,而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现状,使人们不由不对其神圣性产生怀疑。另一方面,现行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的不理想状态,也对人们的法律信仰产生了消极影响。可见,法治文化需要长期的实践来塑造,这就包括立法的规范化和执法严肃化,人们企盼着立法法和监督法的出台。

思考之四:关于干部法律素质与体制。具备了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信仰,就一定能在实践中坚持法治原则吗?从调查的情况看,尚不尽然。调查结果还显示,领导干部们面对的问题越具体,其法治原则流失的越多。这种情况在基层,尤其是科局乡镇一级更为严重。这一级干部年青,其文化素质是比较高的。按一般规律而言,他们的思想中更少人治传统,而更多法治理念,对实现法治应有更强烈的渴望。但是,在权和法的较量中,他们表现的更易于放弃法治的原则而屈服于权势的压力。这是为什么呢?

如前所述,干部的法律素质是一种精神要素,其成长和发育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对于处在权力网络中的各级领导干部,其法律素质尤其是坚持法治原则的坚定性,往往被制度的不合理性所扭曲。王人博、程燎原两位先生指出:“任何法治观念在一定国家的传播及其对传统法观念的变革,都需要一种适当的制度模式和组织结构的支持”,“法治观的转变,必须以法律制度和组织结构的转换为依托;法律制度和组织结构的支持,是法观念变革与启蒙成功的条件。否则,那些具有合理性的新观念,只能被碰得头破血流”。⑧当我们透过上面的统计数字,把目光注视在体制层面时就会发现,官员们在权力和法律面前的选择既是一种诱惑,也是一种无奈。何增科先生曾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基层政权体制存在的弊端:第一,上下级政权组织之间“一手乌纱帽,一手高指标”的压力型体制;第二,人事制度上各级领导干部事实上的任命制;第三,财政体制上的权能脱节;第四,领导机关(党委)、执行机关(政府)和监督机关(人大、政协、监察、检察)之间权力和责任配置不平衡,等等。⑨在这样一种体制中,有些领导干部唯上是从,唯权是崇,地方保护,藐视法律,滥用职权就不足为怪了。尤其当屈从于权力可以获得更大利益,起码是避免更大损失的时候,法治信仰、法治原则都会在这种选择面前低下高贵的头。看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不仅仅是个教育问题,以权力配置为主要内容的政治体制对干部的法律素质发生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以崇尚权力为导向的政治体制是抑制法治精神张扬,影响干部法律素质提高的主要原因。

4.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 篇四

一、强化领导,充分认识干警学法的重要性。首先是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早在1996年,成立了司法局干警学法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亲自任组长,建立学法责任制和经费保障制。其次,每年年初局领导在局长办公会上,都要把当年的司法干警学法学习内容、要求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XX区司法局干警“三五”普法规划》,做到五年普法有规划,逐年学法有计划。三是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局领导积极参加区处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自觉落实学习计划,还亲自参加有关法律咨询、担任公职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等。

二、强化措施,努力提~警学法的有效性。一是加强全局干警理论培训。近几年来举办各类法律培训班40余期,全局干警参训200余人次,同时,还分期分批地参加有关省市举办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积极参加法律本科、大专班学习,五年来共有11名干警获得法律本科和大专文凭,4名具备双学历。二是利用宣传阵地开展法制教育。定期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各个时期颁布的法律法规,开辟学习专栏组织干警谈学法体会。加强社会实践,开展“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军营” 活动,使全体干警增长了知识,锻炼了才干,进一步提升了干警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三是建立健全学法台帐,实行学法用法跟踪考核。建立了干警学法档案,将每个人的出勤情况、学法考试卷、成绩单等分类存档,并与个人的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中。

5.开展法律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篇五

开展法律培训 提高业务素质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宝坻区执法局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为确保培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四落实,形式上针对日常工作任务繁忙,加班加点夜班值勤人员多的实际,为保证全员参与,工作培训两不误,采取大分散小集中,在局法制科分6期对全体162名执法人员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基础上,各队根据工作实践自行组织进一步深化学习;内容上主要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道路管理、城市交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7个方面相关职能中的违法建设、占道经营、扬尘撒漏、户外广告、施工、绿化、生活废弃物等19项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从案由、行为规范及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方式、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解读,突出执法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解读剖析,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对案卷制作进行细化规范。

通过培训学习大家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明显增强,依法执法,严格执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综合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

宝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6.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几点思考 篇六

古人云:“欲治其国者,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必先修其身。”这充分说明了良好的素养,对年轻干部成长的重要。随着干部年轻化进程加快,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不少被选拔到领导岗位,但也有一些被历史的浪潮所吞没,究其原因,主要是存在缺乏素养:有的是非不分、人云亦云,缺乏应有的党性原则;有的骄傲自满、目空一切,缺乏对自己清醒的认识;有的悲观消沉、自暴自弃,缺乏干成事的信心;有的心胸狭窄、妒贤嫉能,缺乏对事物客观的认识;有的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缺乏艰苦奋斗的耐性;有的躲避困难、回避矛盾,缺乏承担责任的勇气。凡此种种,都直接影响到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因此,年轻干部要想在实践中加快成长步伐,就应在“六用”上狠下功夫:

用科学理论来武装头脑。科学理论水平是我们参与社会竞争最基本的本领。一个没有正确理论武装的人,就会失去政治方向,行动必然盲目,言行必然脱离社会大趋势的轨道。因此,年轻干部必须加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要有重点的精读一些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把握其基本观点,领会其精神实质。一个对学习冷漠的人,是很难有所成就的,在学习中,要注重激发学习科学理论的热情,学习的热情来源于对知识的渴望,有了热情就能战胜各种艰难险阻,搭起通往科学理论的虹桥。要静下心来学习知识、思考问题,真正做到学有所悟、研有所得,切实解决好真学、真懂、真用的问题。理论学习重在“联系实际、转变观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要把理论与本地的具体实际联系起来,与当前的各项工作联系起来,与当前的社会矛盾联系起来,找出它们的共性,获得对事物发展规律的统一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和最佳途径,从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加快“精神变物质”的进程,使学习转化成生产力和创造力,转化成改造客观世界的巨大推动力。

用为民意识来指导工作。党的十六大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强化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根本目的,多次强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领导宗旨。这充分说明,“为民”不仅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因此,年轻干部要善怀爱民之心,善谋利民之策,善做利民之事,善行利民之举。把群众的安危冷暖真正挂在心上,切实做到“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把爱人民真正作为爱的最高境界,时刻牢记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对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眼睛向下,步子向下,到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真正体验群众的生活,体察群众的情绪,体味群众的甘苦,体会群众的忧乐,只有真正知民之想,就不会出现与群众之间“一边发展热情似火焰,一边冷眼相待似海水”的尴尬场面。同时,要避免把为民办实事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干一些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从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问题入手,大兴求真实务之风,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做好,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只有这样,才能与人民群众水乳交融、浑然一体。

用艰苦奋斗来磨练意志。艰苦奋斗是我党的光荣传统和宝贵精神财富。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支撑的年轻干部,是难以做出符合人民利益的大业来的。艰苦奋斗能培养顽强的意志,增强耐性和磨练韧性。顽强的意志是一个人战胜挫折、增强心理承受能力的力量源泉,年轻干部只有自觉加强意志品质锻炼,提高自身对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承受能力,才能做到勇于承受各种挫折,百折不挠,积极向上。具备艰苦奋斗的耐性,就是指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沉下心来,克服急躁心理,经受住时间和环境的考验。无论在什么行业、什么岗位上,笃(du)行最可靠,踏实最可贵。运动员的龙腾虎跃,书画家的一挥而就,文学家的洋洋洒洒,都是踏实苦练,埋头苦干的结果。在人生境遇中,既有风和日丽,也有云遮雾锁。这两种境遇都是对人生的挑战,都能够磨炼年轻干部的韧性。越是在顺利的环境下,越要懂得“安危相易,祸福相生”的道理,居安思危、勤勉工作、老实为人,防止产生骄纵、滋生懒惰,防止得意忘形、盛极而衰。在逆境中,要十分注意坚定信心。世上不如意事常八九。越是在艰苦的条件下,越要懂得“多灾多难,百炼成钢”的道理,坚忍不拔、愈挫愈勇,不畏艰难、勇往直前,只有这样,才能在克难奋进中丰富阅历、增长才干。

用公道正派来树立形象。是否具备公道正派的道德品质,是老百姓对干部特别关注的一点。他们觉得干部只有公道正派才会真正为他们服务,才会得到应有的信任。古人所说“公生明,廉生威”的道理正在于此。年轻干部要做到公道正派就必须具备正确的是非观,对正确的东西要理直气壮地坚持,对错误的东西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不能在原则问题上察言观色。同时,要用科学的方法处理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按各项政策规定办事,做到“三个坚决不办”。即:违背政策规定和原则的事情坚决不办,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有冲突的事情坚决不办,与民意、民情相抵触的事情坚决不办。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我们的公道正派不是对一时一事的态度,而是个人一生一世坚持和追求的处世原则,让他人在长期的工作中,真实地看到我们坚持公道正派是为公而不是为私,是一视同仁而不是厚此薄彼,从而形成崇高的个人威望和高尚的人格魅力,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同时,在功名利禄面前,要用一种超然的心态去对待,不以物喜,不以已悲,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诱,始终坚守自己的精神家园,从而避免陷入欲望的泥潭。

用谦虚谨慎来听取意见。年轻干部一定要时刻牢记“满招损,谦受益”的古训,孜孜不倦,虚心以求,不能让“成绩”成为“包袱”,让“喜悦”成为“狂妄”。年轻人有朝气、有活力、有知识等方面的优势,但往往容易产生傲气,成为影响自己成长的包袱,要正确认识自己的水平,重新审视自己,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必须找准自己的位置,当集体决定与个人想法不一致时,必须无条件服从,绝不能固执己见。永不自满,是最好的学习态度。要想克服自满情绪,就应努力做到奋发向上,勇于进取,对成绩永不满足,把一次取得的成绩都当作新的起点,向更高的目标迈进。要对事业永不懈怠,满腔热忱地对待党的事业,勇于自我加压,奋发进取,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谨慎作为一种修养,要学会追求,学会观察、学会倾听、学会比较,真正做到思之而后行、行之而得体。俗话说:“水深流去慢,智人话语迟。”作为年轻人说话不要过于随便,要考虑自己的话对别人的影响,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必须学会做一个智者,学会三思而行、三思而言,这样就会少一些误会,多一些沟通。为人沉稳,处事得体,是一个人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要抱着对国家、对事业、对个人负责的态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着力培养观察力、判断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 篇七

秦晓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根本、最重要的是培养和造就政治思想强,作风纪律良,文化素质高,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研究问题、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干部队伍。“出路千万条,素质最重要”。对于一个人来说,素质不仅是立身做人之本,也是成就事业的基石。在新技术不断涌现,新问题层出不穷,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速,人们对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认识逐步深入的今天,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不加强学习,不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就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

基层领导干部是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组织实施者,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加强基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素质。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就我自身多年来的工作经验,结合“十七大”精神和我乡基层领导干部的实际,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素质: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

要深入扎实地学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就要求基层党委要把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党委工作日程,做到正规化、制度化、系统化,并把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同干部的考核、使用挂钩。在学习中,要增强时效性和针对性。另外,要以改善干部知识结构为重点,有计划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地开展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提高他们理解能力并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的能力 1

和增强带领群众科学致富的本领。

二、加强宗旨教育,树立为民意识。

一是要牢固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加强党性锻炼为切入点,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要把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始终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群众利益相统一,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结合起来,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谋实利。二是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勇于在实践中接受锻炼,经受考验,增长才干。三是要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内的错误思想和行为敢批评,敢斗争。四是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作风,在当前发展市场经济和社会转型期,要克服和防止贪图安逸,追求享受,讲究排场,挥霍浪费的资产阶级思想,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来影响带动广大群众。

三、加强实践锻炼,提高领导水平。

“书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提高素质离不开实践,离开实践则一事无成。要注意在抓好每一项工作的落实中提高能力素质。一是越是不起眼的工作越要抓明白。不起眼的工作并非都是小事,把不起眼的工作抓明白,得出真知灼见,给人以新的启迪,需要有敏锐的眼光,对事物有深刻的认识。二是越是不懂不会的工作越要反复抓。人总是在实践中由“不知”到“知之”。平常我们在抓落实的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不懂不会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去学习和探求,只有通过反复实践和摸索总结,把不懂不会的工作干懂干会,才能增长新的知识和才干。三是越是任务重、时间紧的工作越要抓紧。俗话说急中生智。任务越重,时间越紧往往最能检验和锤炼一个人方方面面的素质,激发人的潜能。

四、加强道德修养,增强人格力量。

8.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 篇八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快、公民法律意识的快速提高、新的法律法规层出不穷、经济改革与发展日新月异……社会对法官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现司法公正,是法官的使命;提高法官素质,是司法改革的基石。从道德品行、崇法理念、护法胆识和职业适应能力、业务水平等各个层面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刻不容缓。

法官素质并非天生,而是通过统一的严格的教育培训并在长期司法实践的锻炼中逐步养成的。对于如何提高法官素质,作者从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改革教育培训制度、搞好法官素质教育,建立法官职业保障机制,改进法官遴选机制、提高法官人品道德素质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9.关于大学生法律素质的调查报告 篇九

为了在将来能够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了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抓住机遇、取得有利的地位,当代大学生作为一个接受新事物最迅速的、思维最活跃的知识群体,除了要掌握扎实、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技能外,还应该努力地培养自己高尚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做一个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近来,有关大学生缺乏道德和违反法律规则的现象频频出现在社会公众的视野之内,这令部分的公众对当代大学生的道德修养以及法律素质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怀疑。针对这种状况,近日,我在大学生这群体里展开了一次关于当代大学生道德修养与法律素质的现状的调查。本次调查总共发放了50份纸张调查问卷,收回有效调查问卷50份,并且通过网络发送并收回了30份有效的调查问卷,总共有80份反馈问卷,而具体的调查情况以及我对此的思考观点如下:

先从大学生道德修养的现状方面谈起,根据对调查问卷的研究分析,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的现状的主流是好的,其中绝大多数人是思维活跃、目光远大、乐于助人,廉洁自爱的,他们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新道德伦理建构中的作用有清楚的认识,努力地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做一个知荣辱、讲道理的大学生。

当代大学生的道德修养现状的主流是好的,例如在接受问卷调查的大学生当中,就有72.5%的大学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经常”让座位给老,弱,病,残人士;在大学里,“课桌文化”,“墙壁文化”一直都十分盛行,而有73.8%的大学生对乱图乱画的现象表示否定,等等。从一定程度上看,当代大学生道德意识还是比较高的。

然而,在今天这个纷繁复杂,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有部分当代大学生的日常行为却偏离了主流的发展方向,与主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学习上,缺乏学习热情,上课经常迟到早退,课堂上不专心听课,睡觉,敷衍完成学习任务,甚至出现随便逃课现象,这对任课老师极不尊重,不识尊师重道之礼。第二,社会公德意识较差。有部分大学生在公共场所中,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爱护公共财产,在互联网上发布一些不雅信息,在公众场合行为举止不得体,特别是一些大学生情侣,他们毫无顾忌地在大街小巷里亲热,一幅幅异常令人肉麻的画面真是不堪入目,以上种种行为,都直接破坏了大学生的形象。因为在公众的眼里,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是与其所受的文化教育层次成正比的。那些在公众面前表现得道德如此低下的大学生,真的让所有的大学生蒙羞啊!第三,勤俭节约意识淡化。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在社会生活水平快速提升的今天,有些大学生的生活便开始奢侈了,他们生活不节俭,铺张浪费,穿名牌衣服,买高档手机,根本就把他们的父母当作自己的私人取款机。第四,缺乏应有的诚信。有的大学生在考试时作弊,例如,传纸条、发短信等,这些已经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了,就算是拖欠助学贷款等违反国家法规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了。由此可见,当代大学生的道德修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大学普遍实行扩招,这导致大学生人数与日俱增的同时,大学教育的问题也开始凸现,根据调查问卷显示,有81.3%的受访大学生认为大学生数量上升的同时,大学生的总体道德素质并没有随之上升,那为什么绝大多数受调查的学生都持这种观点呢?我想这无非是与他们所处的生活环境有关。可能因为在受访者的身边或周围经常出现一些能够直接体现大

学生道德素质低下的现象,他们已经看烦了,所以他们会认为大学生数量上升的同时,大学生的总体道德素质并没有随之上升,这样讲起来的确有一定道理。但是造成大学生道德素质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又是什么呢?有45%的大学生认为“社会上人们的思想观念不同了,环境导致大学生更加注重实际利益”,有13.8%的大学生认为“大学盲目扩招,林子大了就什么鸟都有了”,关于这个主要原因,我是比较认同第一种观点的,也就是环境导致大学生更加注重实际利益,而大学虽盲目扩招,但飞进林子里的不一定以劣鸟居多啊!

在如今这个充满激烈竞争、弱肉强食的社会里,部分大学生已经看透了社会竞争的残酷性,一旦出现了有利于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他们都会想方设法去办妥事情,从而获取相关利益。他们只顾着自己的感受与享乐,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自然也就变了。

大学生是促使国家未来能够繁荣发展的生力军,面对着当代大学生道德素质有所下降的现状,我们应该采取什么办法去改善它呢?我们大学生应该怎么做才能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从而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呢?

第一,以人为本,推崇“仁爱”原则。

要使大学生明确道德风尚的内涵,就要他们深刻理解以人为本,学会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中国的传统伦理思想一直尊重人的价值与尊严。孔子曾强调“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以人为本是公民道德建设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每个人处理人我关系的基本原则。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是不应该以自我为中心的,这样必然导致对他人利益的损害。理解人、尊重人才是可贵的。

第二,怀有感恩的心。

作为一个学子,首先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每一个曾经施恩于自己的人,学会知恩图报。父母饱尝艰辛把我们拉扯长大,我们应该记住父母的恩情,发奋学习,好好孝顺父母,但是感恩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我们的父母,我们可以感谢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帮助过我们的人。有了这颗善心的支撑,才能在走向社会后处处散播爱的种子,才能回报社会和他人,从而形成高尚的人格,完善我们的道德品质。当代大学生是不能缺少“感恩意识”的,否则,往往会使他们存在着人格缺陷,而马加爵残害杀死四名同学就是例证。

第三,加强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

当代大学生应加强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解,从而形成正确的荣辱观,引导自己能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行为导向,推进自身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加强对荣辱观的理解和认识,能够让大学生知道做什么事是光荣的和做什么事是耻辱的,通过自身不断地反省、批判与激励,使荣辱观逐渐转化为自己内在的道德品质,从而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

当代大学生道德修养的培养固然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也是不容忽视的。法律素质是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当前大学生法制现状的需要。

在这次调查中,有很多的被调查者例如被问到“你买了某种商品但你后来发现被骗了,你会怎么做?”“假设不幸遭劫或被盗,你会报案吗?”等关乎自身切实利益的问题时,他们都

会积极地运用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但是当被问到“当你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正往路人口袋里偷东西,你会怎么做”等不与自己利益形成直接冲突的问题时,虽然有42.5%的被调查者会立刻告诉被偷者,但是却有22..5%的人会选择“明哲保身,视而不见”,选择后者的比例虽然不高,但这就表明了当某些大学生遇到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事情时,他们那种维护别人权益的主动性不会太高,因此,这种现象不得不引起大家的注意。

由于当前学校里有存在着法制教育的不足以及当今社会上某些法律制度的不明朗化,致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存在着缺失,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对法律一知半解、没有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

2、法律意识淡薄,崇尚权力,忽视义务和责任,形成“只要有权就有势,有势就有钱”的错误价值观念,对法治没有充分的信心。

面对着这些问题,我们大学生应该怎么做才能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呢?对于大学生来说,我认为至少应该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保持愉快的心境。要做到心理健康就要培养良好的人格品质,有了良好的人格品质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的行为方式,而不去超越道德的底线。我们可以通过参加各类实践活动,阅读优秀文学作品,观看优秀影视剧等,去培养良好的人品。我们要学会用科学的方法和正确的态度去看待四周发生的一切现象,提高自身的抗挫折能力,促进自身心理的健康发展。

2、加强法制教育,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大学生应自觉加强自身的法律素质,努力掌握法律知识,适当地参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模拟法庭、辩论会等活动,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善于、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就好像在本次调查中,有77.5%的大学生都肯定了以上这个观点,这在一定的程度上都可以认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大学生在自己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还应该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促使人们多一点了解、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遵纪守法风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发展。

3、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当自己或别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但是这必须以保护自身安全为前提。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方式有多种多样的,既可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可以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总之,一切都要按合法的途径去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身和别人的权益都要同时维护,把已学的法律知识用于实践中。

10.浅谈如何提高领导干部素质 篇十

领导干部是群众生产生活的决策者、领导者、推动者,其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领导活动的效果和工作成败。今天,面对一个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和不断创新的时代,决定了领导干部应具备坚实的综合素质,如何更好地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我个人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面对当前快速发展的形势,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学习力

在现实工作中,有些干部之所以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畏难发愁,甚至束手无策,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知识恐慌、本领恐慌”,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平时不重视学习、不勤于学习、不善于学习,欠缺良好的学习力。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学习力,提高学习力应该着重把握三个环节:

第一,要自觉学习,有动力。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要做好本职工作,就必须培养学习兴趣,把学习作为一种自觉、一种快乐、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不断增强学习的内在动力,始终保持学习的钻劲、挤劲和韧劲,在学习中拓宽视野、提升能力、增强本领、提高修养、增强党性。

第二,要坚持学习,有毅力。在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领导干部只有以顽强的毅力,不断坚持学习,才能紧跟时代发展的潮流,才能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这既是履行职

责的需要,也是事业发展的需要。可以说,不坚持学习,就会失职;不坚持学习,就会有辱使命。

第三,耍善于学习,有方法。作为领导干部,不论工作多忙,任务多重,都要挤时间学习。要深入实际向实践学习,深入到基层一线,向周围的人学习请教自己所不懂的问题,善于总结他人的经验,善于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这样,我们才能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面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执行力

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就是贯彻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简单说,就是落实能力。处于干事创业重要阶段的领导干部,执行力是领导干部最核心、最重要的能力。提高执行力,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要讲效率,追求一个“快”字。在现实工作中,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强烈的效率意识,对研究决定的工作,要立即干、马上办,对可预见的工作要早安排、早动手,做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高效服务。

第二,要求实效,讲究一个“细”字。在工作方法上,就是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具体问题抓起,使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的方向和标准。所以,只有在大政方针确定后抓好细节,才能真正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要抓作风,突出一个“实”字。领导干部作风建

设要做到“实”,必须做到讲实话、察实情、干实事,切实解决职责范围内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价格改革和民生问题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三、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协调力

协调力是协调各个方面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是一种自我修正能力和推动部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掌控能力。因此,领导干部所处的重要位置,决定了协调力是必备的主要能力之一。

首先,要做好对上协调。在工作中要坚决支持上级领导的工作,坚决服从上级领导和指挥,注意多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坦诚地向上级领导亮明观点、表明态度,真诚地汇报思想、交流看法、疏通感情,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其次,要做好对下协调。要善于把自己身边的干部团结在自己周围,集中大家的智慧,形成思想统一、精神振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为下级部门发展和普通干部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领导干部要通过自己的带头表率作用,从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带出一支战斗力较强的队伍,保证工作意图的实现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再次,要做好同级协调。处理同级之间的横向关系,有

助于领导干部获得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环境。在心理上要以诚相待,与人为善。在工作上要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强化“补台”意识,杜绝“拆台”思想。在方法上要讲究艺术,巧妙应对。只有这样做,遇到问题才能得以妥善解决,同级之间不但不会伤和气,反而会在新的基础上,建立起更加牢固的团结关系。

四、面对又好又快的发展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创新力

创新力是现代领导的必备能力,是领导干部基本素质的综合反映。要具备足够、恰当的创新力我觉得主要应从以下几点改进:

第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领导干部提高创新力,要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人手,实现思想观念的更新,思维方式的变革,精神状态的振作。比如,当前,我们价格部门面临机构改革,在工作、生活和发展中会出现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作为单位一把手是否能够研究新情况,是否有应对各种挑战的能力,思想是否解放,这都对价格工作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领导干部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方面应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认清差距,克服小成即安、小进则满、盲目乐观的思想,增强又好又快发展的紧迫感。二是与时俱进,克服怕担风险、因循守旧的思想,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效。三是攻坚克难,克服害怕困难、缺乏胆

识、没有魄力的思想,树立开拓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只有解决好上述问题,才能形成聚精会神谋大局、全力以赴办大事、持之以恒求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二,要博采众长,开阔视野。这是提高领导干部创新力的重要条件。要做到博采众长,开阔视野,一是要向历史学习,学习前人所创造的知识,学习他人积累的经验,获取各种有价值的信息;二是要向先进发达地区学习,学习考察掌握发达地区的先进思想理念、科学管理方法,拓宽我们的思维,创新我们的思路。三是要向同行学习,建立同行之间的横向联系,注意学习同行的好做法好经验。

第三,要勇于探索,善于总结。只有不拘泥于传统思维和做法,在尊重事实和科学的基础上,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才能称之为有较强的创新力。领导干部既要勇于探索,又要善于总结。只有这样才能发现问题和差距,才能发现和掌握规律,把工作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11.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 篇十一

---土溪镇龙台村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发言材料 龙台村位于土溪镇以南12公里,距离凤冈县县城约29公里,是一个交通便利、民风淳朴、生态环境良好、人文底蕴丰厚的山村。全村总面积35.2平方公里,辖10个大组,41个村民小组,全村总人口7031人,其中党员130人。村内有企业厂矿4家,有村小普法学校一所,普法对象5322人,普法宣传员59人。

五年来,我村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在普法过程中,我村支两委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业务部门的支持下,在全体普法人的共同努力下,克服重重困难,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线,始终坚持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以党员干部为龙头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始终坚持统一部署、齐抓共管、学用结合、普治并举,规模空前,声势浩大,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全村有数千人次先后接受了普法教育,开展了依法治理。在全村初步形成了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在村民中逐步形成了依法维权、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良好风尚,为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推动龙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普法工作实现跨越发展 从2006年至2010年普法工作开展中,经历了由弱至强,由浅入深,从增进法律意识到法律素质的提高,从单纯普法到普治结合,从政策化到法治化的提升历程。

(一)从增进法律意识到提高全民法律素质。2006年间,在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村民中,进行普及法律常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及时填补了村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空白。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由提高村民法律意识转变为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了村民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全社会的法治精神得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得以牢固树立。

(二)从单纯普法到普治结合。早期的普法强调学习法律法规,在普及法律常识中,为推进依法治理打好基础。从2007年开始,普法工作开始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逐渐突出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注重把自身融入依法治理的各个环节,努力渗透其中。

(三)从政策引导到法治推进。从2008年开始,我们不断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普法工作的重要机制,把多年来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以制度的形式规范起来。

使普法工作有法可依,法制宣传教育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实施转化为依靠法治手段推进,实现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四)从单一的普法主体到日益健全的运行机制。早期的普法工作由司法所和相关部门负责,随着时代的发展,普法单靠一个部门唱“独角戏”,已远远达不到“质”和“量”的要求。2009年以来,伴随我村普法领导小组的成立、工作机制相继建立,逐步建立起覆盖全村、自然组、村民小组的三级普治工作网络,形成了全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突出重点,服务大局,普法工作呈现自身亮点 5年来,我村的普法工作在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序开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难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拘一格、百花齐放,努力呈现出亮点和特色。

(一)着眼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工作只有抓住重点,不断增强针对性,促进村民法律素质的全面提高,才能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出发点,以党员干部、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等为重点对象,针对各类人群的不同特点,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普法活动,切实推进了村民依法维权、依法律己。

特别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我村的亮点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立健全了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引导、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着眼于。、护基层和谐稳定,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普法工作只有深入基层,切实维护稳定,才能真正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和谐社会构建。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为出发点,以关注民生,普及热点、难点、重点法律知识为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在大力推广“送法下乡”经验的基础上,“五五”普法以来,围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以法律“进乡村”、“进社区”为重点,“法律六进”工作在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单位全面铺开。全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全面推行依法建制,切实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大力开展各种法治建设创建活动,共有24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463个村和177个社区分别荣获市级“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称号。“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工地”工作取得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介绍。

(三)着眼于服务阶段性中心工作,大力加强专项主题宣传。普法工作只有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才能切实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24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出发点,围绕党和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和重点工作,结合我市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防治“非典”、应对突发事件等一系列有广度、有深度的专项主题法制宣传,积极组织了“12·4”法制宣传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等主题宣传日活动,集中性专题宣传不断取得新的突破。特别是近期围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目标,及时开展“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村级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及“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等法制宣传专项活动,将宣传与治理相结合,以法治实践促进和检验普法,增强了普法的实际效果,受到群众广泛欢迎。其中“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覆盖率达到96.5%,群众满意率达98.9%,“村级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法制宣传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为基层组织换届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着眼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积极夯实阵地建设基础。普法工作只有努力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才能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24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提升法制宣传的舆论引导力、社会影响力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传统媒

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优势,市级和区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纷纷开辟专栏和专题,涌现出《天津日报》“法治在线”专版、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法制纵横”专题节目等一大批深受社会欢迎的普法品牌栏目,全市开办法制栏目74个。同时不断适应现代社会的特点和需要,及时采用新的宣传手段,开辟新的宣传阵地,努力实现法制宣传与新型传播渠道的有机结合。市司法局建立了司法行政网,部分区县开办了专门普法网站,市级重点门户网站和各地区、委办局有关网站纷纷开设了法制栏目;手机短信、广场和社区电子屏、地铁和公交车显示屏广泛发布法制动漫、公益广告;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法治时空》板块面向全市3800多个行政村播放法制节目,已成为对广大村民开展普法的有效载体和阵地,对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全力培育优良法治文化。普法工作只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喜爱和参与,真正深入人心。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新的普法“大餐”为出发点,尝试法律传播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将法制宣传渗透到了文艺、雕塑等艺术作品及基层文化建设中,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引领,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建设。精心编排形式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大型

法制题材评剧《泃河湾》在我市和河北省巡演,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法制歌曲大家唱、法制书籍大家读、法制影视大家看、法制故事大家讲”的“四个大家”活动,吸引了城镇居民的热情参与。“福娃说法”法制动漫经多种途径在全市播放,受到了市民的热切关注。近年又建立了以宣传法律为特色的社区广场和公园,设置了法制橱窗和普法长廊等一批新型法治文化设施,并把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活动融入到春节庙会、假日游园、消暑纳凉晚会中。基本做到了农村、社区有橱窗,城市有广场,公园有雕塑,青年宫有讲座,法制宣传深入到各个领域,渗透到各个角落,形成了我市独特的法治文化景观。

(六)着眼于顺应时代发展变化,全面深化调查研究。普法工作只有根据时代的新变化、新要求,不断创新发展,才能获得旺盛的社会生命力。24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适应时代发展为出发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与时俱进中创新工作方式,在思想解放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及时开展“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和“依法治市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具体办法”调查研究,为完善依法治市工作制度提供了理论支撑。深入开展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立法调研,为提高立法质量,使法规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供了有力保障。广泛开展市民法律素质和有关专项活动问卷调查,为进一步明确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提供了现实依据。

2008年,以纪念改革开放30年为契机,从不同侧面对30年来民主法治建设历程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形成了多篇调研成果,为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提供了理论参考。深入人心,影响广泛,普法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普法作为一项政府主导,适应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系统工程,已走过二十余年。法律,从未像今天这样神圣而庄严,并逐步拉近和每一个村民的距离;法治,从未像今天这样深入人心,成为党和国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村民法律素质显著提升。上世纪80年代,“法律”这个词在人们头脑中还比较陌生,“村民权利”更是谈的不多。24年间,润物细无声的法制宣传教育从无到有,由浅入深,实现了从普及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素质的跨越式转变。村民从持续的普法和不断推进的法治实践中懂得了崇尚宪法与法律,懂得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更懂得了现代村民的社会责任。从以前的“要我学”到现在的“我要学”,从过去的有矛盾纠纷找领导、找组织,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村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监督国家机关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依法参与管理经济社会发展事务的意识及能力显著增强。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至2008年,天津市各级法院共

受理各类案件71047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便达到417752件,比上一个五年上升了12.89%。束缚国人多年的“无讼以求”的传统思想正逐渐被“公平正义”、“依法维权”的现代法治精神所替代。与此同时,村民积极参与民主法治实践的热情空前高涨。近年来,每一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出台,总是伴随着全社会的关注和热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自2003年以来向社会公示的16件法规草案均收到了广泛的意见和建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两个法规草案更应群众要求召开了听证会,以更好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通过这一过程,法治精神得到了更大程度的弘扬,相关法律法规得以顺利出台并贯彻落实,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多年来,我们通过不断深化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使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深切体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村民合法权益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能力,才能担负起领导重任,更好地履行职责。在这种理念的引导下,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解决涉法问题的能力有了新的提升。四大领导班子会

前学法、政府重大决策聘请法律顾问已成为常态,确保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逐渐深化,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健全,推动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环境的形成,服务和保障了工作的深入开展。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以依法、透明、高效、廉洁为原则的服务型政府逐步建立。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政务网的开设,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使办事程序更加便捷;天津市行政复议中心的成立,为群众咨询和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了便利条件,畅通了依法预防和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过程中,政府不断调整管理手段、不断加强自我约束,法律与权力也由此逐渐达到最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点。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展经济,始终是改革开放以来最重要、也是最初始的一条主线。多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在服务和保障市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方面功不可没。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大批与改革、发展、稳定相适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使市场经济发展从单纯的依靠行政手段干预驶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行业专项治理的广泛开展,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国家经济安全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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