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考评

2024-08-27

领导干部考评(共8篇)

1.领导干部考评 篇一

炮委发[2009]23号

关于干部述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法治炮车建设,根据市委关于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部署,在组织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同时要进行述法考评,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述法对象

镇领导班子成员。

二、述法内容

(一)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意识到位情况;

(二)个人学习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情况;

(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依法进行情况;

(四)依法行政情况;

(五)公正司法情况;

(六)本地本系统有无执法司法人员在工作中渎职侵权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公民死亡事件及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

(七)履行其他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情况。

三、述法考评程序

(一)形成述法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要围绕规定的述法考评内容,总结一年来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具体,既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组织述法。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报告中要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报告。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口头、书面双重述法,其它领导干部采取书面方式述法,所有述法报告均要在本单位、系统进行公示。

(三)实施民主测评。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后,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四)量化评价考核。述法考评设“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主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五)反馈述法考评情况。述法考评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法办将测评情况汇总,与述职述廉情况一并反馈。

四、述法考评结果运用

述法考评结果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分别存入个人档案。对提拔使用的干部,述法考评综合评价要为“好”等次;对表彰的干部,述法考评结果要为“较好”以上等次;对法治综合评定中,群众测评结果较差,且实际工作中确有突出法治问题,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视情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党纪处分。对垂直管理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述法考评结果,由考评组反馈到其所属上级主管部门。

五、述法考评时间

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与考核、述职述廉同时进行,原则上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

六、组织领导

述法考评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日常工作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2.领导干部考评 篇二

一、我国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机制创新面临的挑战

(一) 社会转型的挑战。

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影响, 整个社会价值观产生了极大的变迁, 具有如下特点:整体价值观向实利化方向发展, 物质需求超越精神需求发展, 经济效益需求超越社会效益需求发展;个体价值取向重于集体价值取向;伦理价值中的克己、忍让、服从走向竞争、平等、法律取向;单一价值取向向多元化价值取向转变。这种变迁, 对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价值取向的影响是巨大的。它导致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意愿增强的同时, 还将强化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中的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取向。由于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公民个体之间利益或价值诉求存在一定的差异, 这必将会使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满足全部参与公民价值诉求的难度加大。

(二) 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的挑战。

地方政府管理创新最深刻的动力来源于经济发展所引发的政治要求:“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 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地方政府管理创新必然会涉及到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的职责和职能等转变, 以前的行为模式或方式方法等在政府职能转变的情况下必然会随之转变。而这正是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前提。在其位谋其政, 地方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决定了领导干部应该如何工作, 应该创造怎样的政绩。脱离其职位所赋予的权力或者说不按照其职位的要求去创造政绩是不能实现的, 或者说不能很好的创造满足公民需求的政绩。因此, 我国地方政府管理创新不仅会改变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量, 而且也会重新决定领导干部所创造政绩的质。而本来就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的政绩考评, 在这种境况下无疑会加大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难度, 对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各方面提出新的挑战。

(三) 民主化浪潮的挑战。

冷战结束以来,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全球政治领域也掀起了一股席卷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浪潮。在这股被美国政治学者塞缪尔·亨廷顿称为“第三波”的民主化浪潮, 对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提出的挑战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随着民主思潮的迅速传播, 公民的民主参与能力得到了各方面的提高。伴随着公民参与意识觉醒的是其在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中的考评范围与深度的拓展, 需要更广泛, 更深入的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 而这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复杂性、综合性、某些环节的保密性存在一定冲突, 势必会给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带来一定挑战。二是我国移植西方民主之后, “西方民主的优点与长处显现不充分, 而其弱点与弊端却很鲜明地凸显出来, 如腐败现象、富人民主、权钱交易、行政效率不高等”, 这一定程度上会引起政府与公民之间关系的紧张, 人民内部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会激烈化, 这也不利于公民参与到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中来。

(四) 信息技术发展的挑战。

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过程, 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处理的过程。公民如何获取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真实信息, 及如何加工处理这种信息并做出判断, 是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生命线。如果公民获得的领导干部政绩信息错误或者说获取信息无法用科学的、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处理, 就不能很好的对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评。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 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的融合, 为公民参与到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提供了很好的技术平台。但是这也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提出了新的挑战:公民拥有使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及经济基础和我国公民的整体素质与经济收入之间存在矛盾。具体说来就是信息技术的发展需要高文化水平和高素质的人才, 并且必须的拥有一定经济基础和参与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公民才能积极利用发展的信息技术参与到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中来, 而我国的公民整体素质水平距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参与到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中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二、创新我国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中公民参与机制的有利条件

机遇和挑战并存, 机遇寓于挑战之中。在一定条件下, 机遇与挑战可以相互转化。如果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管理创新、民主化浪潮、信息技术发展使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机制面临严峻挑战的话, 那么这些新环境也将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机制的创新带来诸多机遇。这些机遇也就是进一步创新我国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机制的有利条件。

(一) 提供观念引导。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 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不断地进行分野与汇流, 形成了以儒家政治思想为主线的政治文化传统”。这种文化传统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的政治认知, 在中国民众心理不断的积淀, 形成了“权威崇拜”、“清官思想”、“与世无争”、“在其位谋其政”、“枪打出头鸟”等观念。这些观念“强调宗法等级意识、权威主义、人治主义与人情关系, 主张无为、中庸之道与明哲保身”, 造成了人们长期对政治参与的冷漠和盲从。有资料显示, 我国公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低, 有着不咨询、不参与的思维惯性和行为惯性, 即使有什么需求和不满, 也只习惯于在下面发发牢骚而已, 真正出于自主意识自愿参加的公民参与行为具有随大流的从众性。我国历史上的君主专制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的教育体制培养了公民典型的“顺民”思想, 愚民政策的长期实行及现实存在的对公民身份的否认, 导致了我国普通公民对国家事务的超常稳定的冷漠状态。这是我国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现状不尽如人意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公民的社会利益意识觉醒和社会利益个体化取向更加明朗, 个人价值观从“重集体利益”转向“重个人利益”的趋势更加清晰, 通过参与领导干部政绩考评, 影响政府行为, 从而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或谋求更多利益等诸多个人主体意识变得更加强烈。并且, 由于全球民主化浪潮的袭击, 公民的民主意识增强。加之在通过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实现自我更高层次的需求的推动下, 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意识进一步加强, 使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机制良好运行有了主体保障。

(二) 提供政策保障。

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机制创新需要政府的强力推进, 而政府制定和出台一系列支持和推进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机制创新的政策, 是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机制创新的重要保证。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 政府一方面必须简政, 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进行职能重新界定和改革, 真正将政府职能转移到培养市场体系、搞好基础建设、从事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来, 为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另一方面, 政府必须让市场和社会更多的参与到公共领域, 将自己的权力有条件的更多的转移给社会和市场, 以期更好的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这就必须要求政府不断地培养公民参与意识, 改进公民参与条件, 畅通公民参与渠道。而这些措施正好是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所需的政策保障。

(三) 提供法律保障。

根据前文对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内涵的界定, 我们知道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的法律保障是机制创新的重要环节。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在很多方面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参照, 表现为法律缺位, 因此给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带来了诸多的问题。公民参与到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主体权益的保护、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具体内容、公民获取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信息的途径、公民参与的渠道等都没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这导致公民在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中的权益无法保障, 经济、政治愿望无法落实, 从而要么对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产生冷漠情绪, 要么采取非制度化参与。这都不是实施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之鹄的。而市场经济及民主政治最基本的精神是机会均等, 公平竞争, 反对歧视和特权。这不仅需要政府制定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政绩考评相关的法律, 保障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政府之间权利, 而且也需要地方政府以统一、公正合理的方式执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政策措施。这就意味着, 政府在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中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趋势将会受到法律限制, 公民与政府不对等的弱势地位将有法律加以改善;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冲突也有法律加以协调, 真正为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地位与途径提供法律保障”, 推进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机制创新。

(四) 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离不开对领导干部政绩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处理。虽然信息技术的发展对公民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挑战。但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 一是可以降低政府发布领导干部政绩信息及政绩考评信息的成本, 让政府花费较少的资源将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信息客观、全面、公正、便捷、迅速的传递给公民。并且, 借助信息技术有利于政府制定领导干部政绩考评规划、高效处理公民参与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信息和及时的发布公民参与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结果信息等。二是有利于公民准确、有效的收集信息及凭借自己拥有的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信息进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因为信息技术的使用不仅让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信息丰富起来, 而且使公民获得领导干部政绩信息的渠道、途径、方式方法也多样化起来。并且利用信息技术不仅可以节约公民参与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时间, 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公民为获取和处理领导干部政绩的经济成本。信息技术的大力发展能让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知识“得到极大普及……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知识的传递和使用变得十分便捷, 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参与主体范围得以进一步扩大”。所以信息技术发展的积极作用使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机制创新在信息时代成为可能。

摘要:社会转型、政府管理创新、民主浪潮的澎湃卷起和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给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机制创新带来了挑战。但机遇和挑战并存, 机遇寓于挑战之中, 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面临的新环境, 也必将为其创新带来良好的机遇。

关键词: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公民参与,参与机制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第2卷) :83

[2].管仕廷.“第三波”民主浪潮的当代启示[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02, 6

3.干部政绩考评的可能方向 篇三

干部政绩的绿色考评,即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政绩考评,是指依据绿色原则(生态化原则,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与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程序,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安全生产、绿色科技创新等指标纳入到干部政绩考评范围中,同时考察干部在促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方面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中的作用,并将之作为奖惩依据的一种考评内容与方式。可将之形象地称为绿色政绩考评。

绿色政绩考评的战略意义与政策体系

在我国,推行绿色政绩考评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目前,我国已将政府的职能定位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这四者对生态文明建设都有重大影响。在经济调节中,如果忽视生态经济价值规律和生产安全,那么,必然导致盲目的发展,最终会酿成生态环境问题。在市场监管中,如果忽视生态安全标准,那么,不合格的食品和药品不仅会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会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社会管理中,如果忽视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对造成环境污染或可能诱发环境污染的责任者听之任之,那么,只能加剧社会不稳定。在公共服务中,如果没有将生态建设作为公共服务,那么,只能进一步加剧市场经济的外部不经济性。可见,只有将绿色政绩考评纳入考评体系中,使干部真正承担起应有的生态责任,才能进一步转变政府的职能。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指标的强化和生态指标的弱化所形成的强烈反差,导致了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发展的不可持续行为,甚至出现了为追求政绩而牺牲自然生态环境所导致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将绿色政绩考评纳入到干部考评体系中,才能形成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而才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围绕着干部绿色政绩考评,我国进行了一系列尝试,已初步形成了一套政策体系。早在1999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提出要建立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责任制,要求将之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中。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会同中组部,在浙江、四川、内蒙古等地开始进行将环保指标纳入政府政绩考评体系的试点工作。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看待绿色政绩考评,将之作为了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2009年7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意见》提出,在干部考评中必须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2011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进一步提出,要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将之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绩考评中,在干部考评中必须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进而,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在已经明确提出绿色政绩考评的原则和要求的情况下,当务之急是如何贯彻和落实之。

推行绿色政绩考评的标准与体制

推行绿色政绩考评是一个涉及到多领域的复杂问题,必须整体协同推进。

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在当代中国,正确政绩观的基本要求是:第一,用全面的观点看政绩。这就是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看当前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经济总量增长,又要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第二,用实践的观点看政绩。实践的观点事实上就是实事求是的观点。第三,用群众的观点看政绩。坚持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为人民谋求政绩、靠人民创造政绩、政绩由人民共享、由人民评价政绩。因此,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必须把绿色指标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标准。

完善绿色政绩考评的标准。为了强化绿色政绩考评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必须完善绿色政绩考评的标准体系。在这方面,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在《2004年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中提出了干部政绩考核的五大标准:原材料消耗强度(万元产值的主要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强度(万元产值的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强度(万元产值水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强度(万元产值的三废排放总量),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尽管这一标准体系略显简单,但是,便于操作和比较,具有其可行性。其实,更为简单易行的方法是,采用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当然,目前急需创新这种否决的机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不能简单地对超生地区或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简单的否决,重点是要否决那些管理超生现象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责任者,或者是侵害人民群众其他正常权益的责任者。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重点否决的是由于决策不当或庇护环境事故肇事者而引发环境群体性事件的责任者,或者是掩盖环境事故真相的责任者。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干部开展创造性的工作。最后,从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来看,建立人口均衡型社会、资源和能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安全型社会、灾害防减型社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五大刚性约束指标,因此,必须将之作为绿色政绩考评的基本标准。至于其具体的指标,可以根据国家提出的“十二五”时期人口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发展、综合防灾减灾等主要指标体系进行地区水平上的分解。

4.01干部考评细则 篇四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体学生会干部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提高学生会成员工作效率,本着贤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为学生会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学生会职务制度加分基础分:

长 2.5分

副部长 2.0分

2、(1)院学生会成员积极参加校级及院级活动者,或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者每次加0.2分。

(2)对部门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者每次加0.1分(副部)。

3、每月评出最佳部门2个,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由主席团按照各部门的实

际工作表现、活动情况以及办公室记录在案的部门上交的计划、总结,考勤记录进行评定,上报团总支老师后公布。

4、每月在学生会部级干部中进行打分,由团总支老师和主席团共同参与评选过程,考核结果作为学年末“五四团推”参考。

5、干部考评成绩用于年终物质奖励参考。

二、惩罚

1、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例会。有一次无故旷会者,作会议违纪处理,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0.1。累计3次无故不参加学生会例会,将予以劝退处理;例会在规定时间正式开始后,仍有进入教室者按迟到处理,无故迟到两次者按无故旷会处理,如迟到达10分钟,不得进入会场。

2、学生会成员必须按相关规定履行请假制度。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学生会要求的各项会议,按时按要求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如1次无故不参加者,作违纪处理,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0.1分,学期内累计3次无故不参加各种例会及学生会各项集体活动,将予以劝退处理;若以编造理由达到请假目的,则请假无效,且经主席团核查,编造理由请假不属实,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0.5分。

3、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0.1分,拒不完成者扣0.2分。(以每月提交的计划表和完成情况表为准)

4、学生会成员需按时值班,如无故不值班者,每次扣0.2分。累计3次无故不值班者将予以劝退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需请假,并给予一定的扣分。如果加班,则给予加分奖励,每次0.1分。

5、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学生会内部评优资格,(1)有一次违反校纪校规者,(2)学年内曾2次扣完学生会制度加分者,(3)学年内考试成绩有两门不及格者。

6、有下列情况者在学生会中除名,(1)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2)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3)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本会声誉者。(4)3次扣完学生会制度加分者。(5)学期内考试成绩有三门不及格者。

备注:

1、对部级干部考核评定必须严谨仔细。主要部级干部、副部长的日常行为,仪表仪态等行为准则;在处理学生工作方面,以热情、负责为前提。

2、各考核奖惩细节由主席团严格把关,最后上报团总支老师商讨作最后统计,月末投入综合考评中使用。

评优分类 根据各个部门及各位干事在日常工作及活动中的表现,我院将定期从中评选出优秀部门和优秀干部,以此来表扬为学生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干部,并激励所有成员日后更加积极、努力的工作。

评优原则

优秀部门能在学生工作及各项活动中认真负责,努力工作,一切从实际出发,切身为广大同学服务,勇于创新。这样的部门能够为其他部门树立先锋带头的作用,能促进学生会整体的完善、进步和发展。

优秀干部能在每一项工作中都严谨刻苦、兢兢业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各项活动准备工作中无私奉献,甘于付出。这样的干部能在学生会内外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其他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评优制度

一、优秀部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出勤表现

1、部长及部员参加例会、值班出勤情况良好。2.部长及部员各项活动出勤率较高。

(二)工作方面

1、按时并出色完成部门的日常工作。

2、定期召开部门例会。

3、能够及时总结本部工作,找出不足之处并全力弥补。

4、在学生会团队建设中提出过建设性建议并加速了学院学生会的良好发展。

(三)举办活动

1、能提出并顺利开展自主性活动或在活动中协助有突出贡献的部门。

2、能根据学院和学生实际情况组织、举办一系列有特色的、有影响的活动并能得到广大同学的肯定。

3、能精心筹划并大公无私地为活动做出特别贡献。

(四)精神风貌

1、在本部内形成了良好的部门文化。

2、能够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3、内部团结、向上、凝聚力强。

4、成员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

5、部长及部员没有重大工作过失及违规、违纪行为。

6、部长对本部的管理科学、规范。

二、优秀干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出勤表现

1、例会、值班没有无故缺席并迟到的情况。

2、各种活动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二)工作方面

1、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材料能按时上交,不拖延时间。

2、安排的工作能按时完成且无拒不完成的情况。

3、能对所开展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

4、至少组织过一次部门的主要活动。

(三)参加活动

1、积极参加院级或校级活动者,如演讲,歌曲,舞蹈,小品,运动比赛项目,啦啦操等。

2、在所要举办活动的准备工作中能吃苦耐劳,无私奉献。

3、积极帮助其他部门筹办活动。

4、对一些活动提出过建设性建议。

(四)作风方面

1、无通报批评者,如寝室卫生良好没有通报记录,无晚自习迟到、早退等现象。

2、身为学生干部工作作风正派,谦虚谨慎,知错就改,实事求是。

3、做好学生会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周围同学提高精神文明素养。

4、生活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

5、生活作风优良,受到广大同学的认可和好评。

6、在日常工作中能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注:

5.学生干部综合考评 篇五

一、考核时间

每学期期末

二、考核对象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科技协会各部门学生干部以及经济学院下属各个行政班级班委成员。

三、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民主、合理、全面、可持续的原则。

三、考核宗旨

规范经济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调动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学生干部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与责任意识。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将会针对学生干部工作与学习中在政治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与成绩和学习态度与成绩四个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将实行积分制度,每位学生干部基本分为100分,在每条例总分范围内酌情加减分。学生干部综合考评优劣将会通过积分高低来显示,最终组织部将会依据综合考评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对学生干部按A、B、C、D、E五个等级进行级别划分。

1. 政治思想素质(共18分)

1)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或受到校级院级处分者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当事人将不能继续担任学生干部。(共5分)

2)准时参加校级、院级、班级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认真做好理论学习笔记。(共3分)

3)能团结同学,正确处理好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对于同学反映的群众关系较差的干部,经查属实,给予一定的减分。(共5分)

4)注重文明礼貌,讲卫生,穿着得体大方,待人诚恳。对在校区中有不文明行为者,经查属实,酌情扣分。(共5分)

2. 工作作风:(共40分)

1)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奉献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若由主观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将酌情扣分,情况严重者免除职务。(共5分)

2)上级交予的工作及时布置,各项重大活动和工作的开展都有完备的工作计划和活动策划,并及时交予辅导老师参阅和指导。(共3分)

3)工作进行过程中,思路清晰,敢想敢做,决策周全,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同学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共3分)

4)工作失误少,善于解决困难,能冷静地面对和应付突发事件。(共3分)

5)严格遵守例会制度(包括综合会议和部门会议),若迟到或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请假者扣2分(因公事请假除外);迟到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记0分,并通报批评。(共10分)

6)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若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扣2分,若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扣5分。每月所有值班出满勤者加10分(班级干部除外)。(共10分)

7)准时参加校、院级组织的有严格要求的活动,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2分(因公事请假除外)(共6分)

3. 工作能力与成绩:(共15分)

1)按时按量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共5分)

2)在顺利完成工作的同时能进行自我创新,并予以肯定(共5分)

3)工作及各方面表现出色,受表扬者,加5分;受批评者扣5分。同学反映好者,经查属实酌情加分;同学反映差者,经查属实酌情扣分。(共5分)734、学习态度与成绩(共27分)

1)学生干部在学习方面更应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学习态度,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对于旷课、迟到、早退者,经

纪检检查核实后相应的扣分,每节2分。(共12分)

2)基于上一学年的专业学业成绩,在各科考试均及格的前提

下,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10名者,加15分;前10—20

名者,加9分; 前20—30名者,加5分。30名后者不

加分,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有补考的每科扣5分。通过英

语六级的同学加10分,通过英语四级的同学加5分。补

考两门或两门以上或重修者,予以停职。(共15分)

5、其他方面(共9分)

1)对于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为院、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干部,可在总分上酌情加分(共3分)

2)在全局性活动中,主动帮忙,乐于奉献者,可在总分上酌

情加分(共3分)

3)在特殊阶段,表现突出,贡献大者,可在总分上酌情加分

(共3分)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考核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每等比例不超过20%。

1、各类干部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表》,进行自评。(供总评参考)

2、首先,在听取同事与老师意见和结合自评的基础上对学生干部进行初步考核并给出初步考核分数与等级;其次,各学生干部

所在班级召开学生干部评议班会,考核机构将会派遣人员参与班会在听取同学们对于学生干部的看法与意见之后给出第二次考核分数与等级;再次,对于部分有争议的学生干部进行第三次考核,主要是综合听取老师、同学及当事本人的意见与想法。

3、团总支、学生会、科协学生干部在以上两次评议的基础上,由指导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和考核成绩进行总评。班干部工作考核成绩由相关干部审核,最终得出考核成绩。

4、学生干部的考核成绩进行公示确认以后,为最终考核成绩

六、考核结果

最终考核成绩总分低于50分者,将撤消其职务;低分者给予公开批评,高分者给予表扬,并颁给荣誉证书。同时考核结果对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

七、考核机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团总支组织部

八、考核机构要求

团总支组织部必须以身作则,认真考察学生干部,并负责统计、造表、存档、解释,若有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经济学院各位学生都有权对考核机构进行询问与监督。

十、本综合考评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望经济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科技协会及各行政班级全体学生干部严格遵守,认真

执行,实施过程中,视需要可对本制度适当修改。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组织部

6.公司中层干部考评制度 篇六

一、目的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健设,强化对中层干部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中层干部队伍素质。

二、考评对象

本公司全体中层管理人员

三、考评的周期及组织

实行考评制度。每年末或次年初由党群人事部按照考评程序组织开展公司中层干部考评。

四、考评办法

中层干部考评实行百分制,通过绩效考核、个人素质能力测评、员工民主测评等3个维度进行综合考评。具体考评操作如下

(一)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成绩占50%。公司本部中层正职该项成绩取其所在部门当年绩效考核得分再乘以50%;公司本部中层副职该项成绩直接取其个人当绩效考核得分再乘以50%;分公司正副职领导该项成绩取其所在分公司当年绩效考核分再乘以50%。

(二)个人素质能力测评

个人素质能力测评占40%。其中公司正职领导评分占25%;公司副职领导评分占15%。测评指标详见下表:

公司中层干部能力测评指标与评分标准

(三)员工民主测评

员工民主测评占10%。民主测评由党群人事部组织开展。公司本部中层干部民主测评在公司本部进行,参与测评人数

不低于公司本部员工的70%;分公司正副职领导民主测评由党群人事部分别到各分公司组织开展,参与测评人数为:管理工勤岗位人数不低于70%,收线一线人数不低于15%。民主测评按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各等级分值分别为:优秀10分,良好8分,称职6分,不称职0分。测评结束后,取各等级得票比例与对应等级分值的乘积之和为民主测评得分。

(四)否决条件

发生下述情况的,当年考评直接定为不称职,考评分评0分。

1.超计划生育的;2.触犯刑律的;

3.直接责任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个人失职造成极其恶劣影响或重大责任事故; 5.因管理不当、失职,造成员工集体罢工、越级上访,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6.发生部门群体性廉政腐败事件的。

五、考评实施程序

(一)每年年末或次年初,党群人事部制定中层干部考评计划。

(二)中层干部根据公司干部考评计划安排撰写并递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三)党群人事部根据中层干部考评计划组织开展中层干部个人素质能力测评及职工民主测评。

(四)党群人事部根据当公司本部及分公司绩效考核结果及测评情况统计汇总中层干部考评成绩,输出公司中层干部考评成绩汇总表。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一)中层干部考评成绩与个人年终绩效工资挂钩,具体计算公式按《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及计算公式执行。

(二)中层干部考评成绩和与年终个人评先评优挂钩。

七、相关表格

公司中层干部能力测评表(待定)

7.领导干部考评 篇七

一、当前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 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面对新情况、新要求, 当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 还存在着一些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不够”。

1.考核评价内容制定不够细致。

目前干部考核评价内容尽管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 但都比较原则和笼统, 内容不够具体, 操作性不强。同时, 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和差别不好区分, 也难以反映考核评价对象的本质个性和潜在能力。

2.考核评价指标设置不够量化。

一方面, 实绩分析虽然列为了考核评价的内容, 但只有定性评价, 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 考核评价者仅凭感性认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作出评判, 而且实绩考核的内容主要侧重于整个领导班子完成任务的情况, 对领导干部个人基本不涉及;另一方面, 考核评价指标的设置比较笼统, 缺乏明确的量化标准, 考核评价过于简单。

3.考核评价方式和方法使用不够完善。

从近年各级领导班子的届中、届末考核工作来看, 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普遍采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和综合评价等方法。实际工作中, 这些方法均实行定性评价的方式, 基本上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 即由考核评价者根据自己的主观认识对被考核评价者作出评价, 多数考核评价者只能凭自己的主观认识和价值取向, 凭感觉、凭经验、凭印象来分析评价被考核对象, 致使综合评价缺乏应有的深度,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考核评价的客观公正性。

4.考核评价结论认定不够精准。

尽管2006年中组部出台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 对考核评价的方法、内容及评价指标等进行了修改完善, 但在具体工作中, 对显绩与潜绩、真绩与假绩、短期的实绩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的实绩的认定仍然比较困难, 班子实绩和个人实绩难以区分, 对取得实绩的过程和环境进行客观分析方面还有差距。考核评价结论比较笼统, 除个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被评为不称职外, 其他人员千篇一律的为称职;一些能力、实绩都不突出、不胜任现职或不称职的干部, 难以通过现有的考核评价界定出来。

5.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充分。

多年来,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奖惩和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 但也还存在结果运用不够充分的情况。例如, 一些优秀年轻干部尽管连续多年考核为优秀, 但因处于弱势部门或其他客观原因, 有时很难被组织发现和重用, 错过了组织使用的最佳时期。

6.考核评价人员素质不够整齐。

改革开放以来, 尽管中央和省、市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干部考核评价的办法和意见, 不断规范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但是, 由于缺乏专门从事干部考核评价的机构和一支专业的干部考核评价队伍, 往往是考核前才临时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核评价组, 经过短期培训便投入工作。许多干部由于缺乏工作经验、不熟悉相关政策及规定等, 难以对考核评价对象作出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给考核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对策建议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是准确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关键。以中央2009年新出台的《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试行)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试行)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试行) 》为指导,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 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逐步形成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1.要树立科学的考核评价理念。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干部考核评价应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 并把它贯穿到整个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全过程, 作为根本的价值取向。同时还要充分尊重群众在干部考核评价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尊重他们的意愿和意见, 真正体现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二是树立全面发展的理念。要全面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的表现, 同时要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 既要考核“显绩”, 也要考核“潜绩”, 既要看干部当前做了什么, 又要看给后任留下了什么, 对长远发展打下了哪些基础。善于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思考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把干部看清、认准、识透。三是树立协调发展的理念。要按照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的要求, 从注重经济增长转到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发展上来, 从注重经济建设转到“五个建设” (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 并重上来。四是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既立足当前, 又着眼长远;既注重当前经济发展指标的评价, 又注重保护环境、节能降耗等措施的评价, 从注重眼前发展转到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上来。五是树立统筹兼顾的理念。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五个统筹”的要求, 合理设置考核评价的内容, 力求全面、准确地考核评价干部。

2.要坚持正确的考核评价原则。

建立一个科学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应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 在现行考核评价机制的基础上, 根据工作实践不断创新。具体工作中, 应遵循和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在整个考核评价体系的设置上, 要全面体现党和人民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要求, 以便于全面把握干部的综合情况。同时, 也要注重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价, 要全面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履行岗位职责, 实现责任目标的实践中所取得的绩效。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在考核评价指标的设置中, 既要充分考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共性目标上需要完成的工作, 也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班子和干部的差异性, 分门别类地设置考核评价内容和标准, 合理分配各项考核评价指标的权重, 区别对待不同地区、不同岗位、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条件下干部的实绩。三是坚持发扬民主、群众公认的原则。在考核评价工作中, 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一方面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另一方面要把工作实绩拿到群众中去, 进行满意度测评。真正把人民群众赞不赞成, 拥护不拥护, 高兴不高兴, 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评价工作实绩的尺度, 通过干部群众的监督和相应的制度安排来保证考核评价的公正进行, 让群众成为领导干部实绩的最好检验者和最高裁决者。四是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为增强考核评价指标的可操作性, 考核评价标准的设置, 必须清晰具体, 凡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量化, 做到客观、精确, 减少模糊度, 避免考核评价内容的空洞;难于量化的也要提出明确具体的定性要求, 强化考核评价项目的可比度和可度量性, 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随意性, 使指标的设置与对干部的客观要求相符合, 与其岗位职责的内容相一致, 做到责权统一、客观公正。

3.要设置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

实践证明, 只有科学合理设置考核评价内容和考核评价指标, 才能考准考实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因此, 必须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不同职责和任务, 科学设置考核评价内容和考核评价指标。如:同样是县 (市、区) 领导干部, 不同的区域, 工作的思路、内容、任务、重点和难点都不一样, 因此考核评价内容和考核评价指标设置也就不一样。又如:同样是对领导干部“能”的考核评价, 那么对正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主要内容是总揽全局、科学决策、依法行政、识人用人或应对复杂局面等能力。而对副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主要内容是组织协调、处理复杂问题、开拓创新、团结凝聚群众等能力。通过科学设置考核评价内容, 进一步体现干部考核评价的合理性。再比如, 同样是对领导班子“绩”的考核评价, 那么对乡镇 (街道办事处) 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价指标, 可以细化为贯彻落实县 (市、区) 委政府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服务地方科学发展、城市管理、城市建设、城市经营、招商引资、地方财政收入及增长、地方生产总值及增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 (社区) 基层组织建设、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教育工作、新农村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对县 (市、区) 直部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价指标, 可以细化为贯彻落实县 (市、区) 委政府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服务地方科学发展、发挥单位 (部门) 职能作用、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服务的意识、招商引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单位自身业务水平以及所取得的成绩等。

4.要采取有效的考核评价方式和方法。

科学的方式和方法是考核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的保证。具体工作中, 一是应进一步改善考核评价的具体方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延伸考察、个别谈话、综合评价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方法,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在今后的考核评价工作中, 应结合实际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如, 对各类定性评价, 根据不同的评价主体、内容和具体指标, 确定相应权重, 赋予相应分值, 使政绩考核形成从定性转化为定量, 又从定量到定性结论的过程, 得出比较确切、科学的考核结论。二是应进一步改善考核评价的具体方式。一方面, 着眼突出考评主体的广泛性进行改善。坚持把上级评价、相关职能部门评价、本单位评价、基层群众以及社会评价结合起来, 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考核评价干部。要坚持组织评定。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内部议事规则,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科学合理的评定。要坚持社会评估。注意吸收媒体、纪检监察、政法、审计、信访、统计、计生等部门、“两代表一委员”以及考评对象的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参加评估, 建立社会性评估体系。要坚持群众评议。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力度, 全面推行机关作风建设评议, 将评议纳入日常化、公开化、民主化轨道, 把群众评议、投诉举报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 开辟专门的群众意见收集渠道, 同时开展明察暗访, 严厉查处损害经济增长的各种行为和人员, 着重从制度和考评机制上促进机关干部忠诚履职、高效办事、优质服务。另一方面, 着眼突出考评程序的公开性进行改善。“知屋漏者在宇下, 知政失者在草野。”对干部的考评, 不是要看领导满意不满意, 而是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在对干部的考评中, 要增加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政绩公示等环节, 增加考评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让群众了解考评的内容、标准、方式和结果, 提高群众参与考评的积极性, 加大群众评价的权重, 改变注重领导评价而忽视群众评价的考核倾向, 使各级干部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更好地结合起来,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和监督。对个别考评者缺乏对考评对象负责和对组织负责的精神, 只对个别领导的意图负责, 在考评过程中象征性征求群众意见走过场的现象, 要严肃查处。

5.要加强考核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

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核心, 是对考核评价结果的正确运用, 应进一步确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 以此来引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一是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相结合。根据实绩考核评价情况,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 对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委以重任, 真正实现“能者上”;对群众公信度差, 工作实绩居后的领导干部, 视不同情况, 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组织调整, 真正实现“庸者下”。二是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管理相结合。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结果反馈制度, 采取发放“成绩单”、向被考核单位通报情况等适当形式, 将考核综合评价意见向被考核单位和对象进行反馈, 改变以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级考核评价自身工作表现知之甚少的情况, 增强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透明度, 激励各级干部爱岗敬业, 营造学赶先进、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同时, 对实绩突出的班子主要领导和考核评价为优秀的班子成员, 应大力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评价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领导班子, 应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考核评价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领导干部, 应采取调整交流、免去现任职务或降职、引咎辞职等措施, 促使广大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教育培训相结合。针对考核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应认真帮助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原因, 总结经验, 汲取教训, 制定措施, 限期整改。对能力和素质不适应的干部,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适时安排其参加相关的教育培训或选派进行挂职锻炼, 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6.要加强考核评价队伍的自身建设。

各级党委应切实加强干部考核评价工作队伍的建设, 重点是推进考核评价主体的专业化, 不断提高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要强化教育培训, 提升综合素质。要根据干部工作的发展变化, 按照考核评价主体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强化政策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 使其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判断和处理问题, 能认真研究考核评价艺术, 掌握基本技巧, 去粗存精, 去伪存真, 全面正确评价干部, 防止思想方法上的主观随意性、片面化和绝对化, 提高考核质量和水平。二是要实行资格认证, 优化人员配置。要建立考核评价主体资格认证制度, 对考核评价主体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工作能力、职务身份, 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 对从事考核评价工作的干部, 要通过考试、考核, 认证其资格, 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持证上岗, 以此确保考核评价干部队伍的高素质。在组成考核评价组时, 要注重考核评价组成员知识结构的合理性, 考核评价组成员知识结构要涉及党务、经济、法律、统计、管理、社会学、心理学等多种领域, 提高考核评价人员把握经济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党的执政规律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建设专业考核评价队伍, 实行专业化考核评价。

摘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必然要求。当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 还存在着一些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要从树立科学的考核评价理念、坚持正确的考核评价原则、设置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采取有效的考核评价方式和方法、加强考核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加强考核评价队伍的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完善, 逐步形成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关键词: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

参考文献

8.领导干部考评 篇八

【关键词】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考评制度

一、完善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考评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是党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主力军。高校团学学生干部,是高校学生中具有先进思想,积极要求上进的学生群体,具有一定的学生领导能力和执行力,在党组织所需要的关键时刻,这部分学生群体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其能力素质培养的成败将对我国基层党组织建设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其次是团学组织中学生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依据。虽然构建了相应的团学组织管理制度,明确了各个岗位的管理职责和管理职能,但是对学生干部的考评过程中的行为考评和态度考评相应制度缺乏,因此需要有相应的综合的团学干部考评制度来弥补这一管理的缺陷。同时在考评过程中,综合素质考评模式和能力维度,也能为团学干部提供相应的行为目标和行为标准。将素质综合考评模式引入考评制度中,也很好的结合素质教育的相关要求。最后是素质教育的有效推进,同时也为高校团学学生干部的评价评优提供了参考。对高校团学学生干部的考评将素质教育的相关理念和要求融入到考核过程中,为学生提供行为准绳的同时也强化了素质教育的内涵,能有效的推进我国素质教育,提高素质教育的成效。考评作为管理模式中的控制部分,在对之前行为进行考核的同时,也为高校团学学生干部之后的培养进行调整和完善提供了参考标准。

二、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考评制度存在的问题

(1)缺乏可操作性的考评制度设计。考评制度是对高校团学学生干部行为的有效测评,其涉及到团学学生干部行为的方方面面,因此需要有具体的制度设计,以便提高考评过程中的信度和效度。但是在制度设计过程中,往往基于个体或者管理者对考评的主观设想,缺乏实践经验,其构建缺乏实践基础。在操作过程中,由于制度设计问题,缺乏操作的有效途径依赖,因此严重影响了团学学生干部综合考评的有效性,也影响了之后的评价评优过程。(2)操作过程缺乏有效控制,存在着随意性的操作行为。高校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考评制度的设计和出台,是针对测评而构建的,在制度设计过程中,忽视了制度本身的控制和规范,缺乏对制度执行者的有效行为规范和价值约束。尤其是在学生操作过程中,由于存在着朋辈之间的互助关系,严重影响了测评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这主要在于未形成有效的整体考评体系,缺乏考评过程中的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环节,缺乏多方的考评评价标准和舆论约束,同时也缺乏考评的过程管理。(3)考评缺乏有效的反馈,未形成考核管理体系。考评作为高校团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而非单一的管理行为,因此需要进行管理过程中管理行为的联系和管理过程的控制,尤其是需要给管理的下个循环提供有效的控制结果和控制依据。控制结果是对团学学生干部测评结果的反馈,其主要是针对高校的学生干部,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缺乏这一过程反馈,使得学生干部缺乏对自我的认识。其次是制度本身的自我思考,由于缺乏管理过程中的反馈,其主要是制度管理者和素质教育执行者对自我教育模式的调整。

三、完善我国高校团学学生干部考评制度的对策

首先是通过制度的具体化,来实现考评过程中的客观性和公平性。由于考评制度缺乏有效的实践意义,影响了考评过程中的管理实践,因此需要对现有的高校团学组织管理中的学生考评制度进行重新的梳理和思考,根据素质教育对学生的具体要求,融合素质教育的相关理念,重新设计考评制度,增加考评模式的多元化,实现全方位考核。其次是强化过程控制和过程管理。过程控制主要集中体现在考评实践过程中对考评指标的测评和学生的客观评价,这容易导致测评的执行者参杂个人的意愿和主观的测評倾向,影响测评的结果。因此需要增加多元化的监督力度和多元化的测评体系,来实践监督过程的有效性。在增加测评结果稳定性的同时,提稿综合测评的可靠性和公平性。最后是增加反馈过程,形成完整的管理控制。高校团学干部的考评是学生干部对自身行为的综合考核,也是对团学组织自身管理机制有效性的检验。因此在反馈就要求进行学生干部自我考评结果的反馈和团学组织自身考评结果的反馈。需要构建双层的结果反馈控制模式,来提高考评的有效性。

参 考 文 献

[1]滕祥.论高校学生工作绩效的提高[J].教育评论.2010(4)

[2]徐洁.民主、平等、对话:21世纪师生关系的理性构想[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0(12)

[3]王超然.浅谈高校学生干部培养[J].科技通讯.20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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