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家庭纠纷日记400字

2024-08-20

论家庭纠纷日记400字(精选10篇)

1.论家庭纠纷日记400字 篇一

我(尼古拉)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姥姥的生日又到了,我们欢天喜地地到了饭店,不过每一次都要惹出来一大堆乱子。

我穿的是蓝色正装,不过我这一次没有对这种着装提出过多的抱怨。妈妈穿的是蓝色的上衣和一条牛仔裤,另外喜欢讲笑话的欧今叔叔,他今天系一条特别大的领带,样子特别好笑。

聚餐开始前,我和艾拉表哥一起玩弹球,我赢了他三个,真帅!

大家安排好座位后,就开始上菜了。一个穿黑色燕尾服的服务生就开始给我们上香肠,是我最喜欢的那种。我吃得特别多。可是艾拉表哥开始闹了,他说香肠不好吃,要生蚝。玛迪姨妈劝他别嚷嚷,他就把蛋黄酱全部抹到了玛迪姨妈脸上,玛迪姨妈把艾拉呲了一顿。

然后欧今叔叔开始讲一个特棒的笑话,可是他不小心把咖啡打翻了,叉子掉在了地上。他一边继续讲笑话,一边弯腰去捡,后来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然后他突然出现在桌子的另一边。爸爸大声训斥道:“欧今,这里不是游乐场!”欧今叔叔一边哈哈大笑,一边回敬他:“你这是嫉妒,是嫉妒不能像我一样悄无声息地走路。”

接下来吃的是披萨,可帅了!上面全是奶酪和火腿丁和大块大块的肉松,我吃了三块。饭后甜点是冰激凌,盖了!是香草巧克力口味的。

这次还是把服务生们折腾够呛,要是这种家庭聚餐一年多来几次那该有多爽,亚三(亚三是个爱吃东西的胖伙伴,嘴里总是吃东西。我们是最好的哥们儿。)听了一定羡慕死了。

2.关于家庭大扫除日记400字 篇二

今天是2月8号,农历腊月二十五日,星期一,我们全家准备进行一次大扫除,虽说这是第一次大扫除,但是这已经是第二次了,因为我们家东西摆放的非常乱,无论怎么收拾怎么打扫,怎感觉特别零乱,所以我们今天又要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 妈妈说:“这一次我们进行一次彻底的打扫,我们三人进行分工,各自的任务各自完成,完成后我们进行检查验收,如果谁的不合格,就要被罚打扫一周的家庭卫生。”然后妈妈开始分工:鸽子负责清理沙发和茶几上的物品,负责清理自己房间和书柜物品摆放。爸爸因为身体有病,所以只负责打扫客厅卫生,妈妈不但要当验收员,而且还要打扫二楼卫生。 分完工后,我们全家投入到紧张而又愉快的大扫除中,我很快的完成了我的任务,看着爸爸、妈妈都还没有完成任务,我独自一人闲着感觉不是很好,于是我就悄悄跑进厨房清洗碗筷,突然“呯”的一声,不小心把一个碗滑掉地上摔碎了,听见响声爸爸、妈妈急忙跑到厨房,发现我把一个碗摔碎了,妈妈很生气的对我说:“你爱劳动这很好,但是你擅自行动,没有经过父母同意,必须打扫卫生三天。” 这次大扫除,我虽然受到惩罚,但我知道了,劳动最光荣。

3.论家庭纠纷日记400字 篇三

2013年2月27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不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报告指出,中国将迎来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2025年之前,老年人口每年递增100万人。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涉及老年人的纠纷日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在这些涉老纠纷中,尤以家庭财产纠纷所占比例最高。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然而现实中,老年人的养老状态不容乐观,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家庭财产纠纷不断,相当多的老人享受不到安宁的养老生活,他们在精神上受到打击,物质上处于困境。然而就我国现行法律程序来说,在赡养纠纷案件中,老年人的权利却不能得到及时的保障,本文立足于涉老家庭财产纠纷的典型类型为切入点,力求能对实践中纠纷案件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

一、涉老类家庭财产纠纷典型类型分析

(一)要求支付医疗费

案例:王老太现年81岁,系江苏南京人,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膝下育有三子一女。2010年5月,王老太的老伴去世,之后,王老太将老伴留下的一万元钱交给了阿文(化名)和阿强(化名),而老大阿健(化名)却没拿到一分钱。为此,阿健与母亲王老太的关系恶化,阿健甚至称自己要与母亲断绝关系。

2011年,王老太怕影响其他子女的正常生活,住进当地养老院,期间的生活费用由阿文和阿强轮流支付。由于老太身体不是很好,期间曾患病花去4千余元医疗费,由于阿健不愿分担医药费用,故王老太将阿健告上法院要求支付医疗费用的四分之一。

根据《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无劳动能力或没有将经济来源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赡养费包括父母的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且赡养费的数额应根据被赡养人的生活需要、赡养人的经济状况及当地的经济水平确定。法院最终判决阿健支付王老太医药费的四分之一近1千元。

在此类纠纷中,由于被赡养人年老体弱,容易患病,较为常见的就是老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医疗费,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多子女家庭中,因部分子女经济情况较差,一旦遇老人生病,农村医保不足则难以支付日益增长的医药费、护理费等开支。而往往农村多子女家庭,多有家庭矛盾或老人在财产处分等问题上如有偏心现象,则更易激发子女矛盾,引发纠纷。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当老人年老病重时,子女都应当平等承担照顾老人,支付医疗费的赡养义务。

(二)追讨赡养费

先哲孟子的名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把敬老爱幼提高到了治国安邦的高度,成为我国传统孝文化的精华。天下父母们在“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上大都做得无私而近乎完美,把子女养大成人后仍无怨无悔地奉献“余热”:带孙子孙女,作“免费饭堂、旅馆、保姆”,被子女心安理地“傍老”甚至无情地“啃老”、“刮老”,不求什么回报,只要看到子孙幸福有出息就很满足。相比之下,子女们做得如何呢?

案例:老人胡某某起诉子女支付赡养费,法院判决后,一年需支付老人870元。之后,胡某某每年前来法庭领取,法庭工作人员每年都代老人去向儿子讨要赡养费,有时,未能及时讨要到赡养费,考虑到老人年龄大,行动不便,便由法庭工作人员便先行垫付,将钱交给老人。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说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父母抚养了子女,对社会和家庭尽到了责任,当父母年老体衰时,子女也应尽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则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

很多赡养纠纷尽管判决结案,但亲子关系也被破坏,物质赡养尚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也可以通过法院予以执行,然而精神赡养,包括看望老人和日常的关心,却很难执行。同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审理追索赡养费案件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先予执行。而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基本不知道这条规定,诉讼能力差,法律知识薄弱,也不存在申请先予执行等情况,先予执行难以落实。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说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父母抚养了子女,对社会和家庭尽到了责任,当父母年老体衰时,子女也应尽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则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

很多赡养纠纷尽管判决结案,但亲子关系也被破坏,物质赡养尚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也可以通过法院予以执行,然而精神赡养,包括看望老人和日常的关心,却很难执行。同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审理追索赡养费案件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先予执行。而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基本不知道这条规定,诉讼能力差,法律知识薄弱,也不存在申请先予执行等情况,先予执行难以落实。

(三)侵吞老人房屋的产权

“房子是要留给子女的”,这是很多人惯有的思维。相比于老人的其他行为,子女们更加关注父母百年后财产的分配。而房屋往往是老年人最重要的资产,无论是老人再婚,或者是不能在子女中平均处分自己的财产,都会引起子女对父母房产的过度关注,一旦处置不当,极易产生纠纷。因此,房产权已成为老年人家庭财产纠纷中维权的第一焦点。随着房产私有化程度的加深,我国无论城乡老年人住房被子女或他人侵占而引发的维权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有的子女把占用老年人住房作为赡养父母的条件;有的甚至强占、强行调换老年人的住房;有的利用房改将老年人的住房登记在自己名下。

案例:老朱有一子一女,盘算着把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送给儿子,以后老了就由儿子养老送终。于是,把房子过户到了儿子的名下。可天不遂愿,几年后,儿子儿媳把他们赶出了房子。

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中的一个,并约定由这个子女承担主要的赡养责任,是目前不少家庭采取的养老方式,但这种方式给养老带来不少后患。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骗取、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传统观念总认为,父母的房产天经地义要交给儿子的,子女早些处分也是得到世俗观念认可的,而父母打官司要拿回房产则会被世俗议论,也难以被子女所理解。因此,这类纠纷背后家庭关系复杂、矛盾尖锐,在与子女打官司的过程中,老人的身心均受到巨大伤害,即使赢了官司,赡养义务最终也很难真正落实。即使老人得到了赡养费,但破裂的亲情也难以修复,不少老人还因此遭到了子女的打骂。广大老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慎处理自己的房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尽对子女购房的资助也要量力而行。另外,在与子女相处时也应注意,不要过于偏颇,以免造成子女们心理不舒服引发纠纷。上了法庭,不管结果如何,大家都输了亲情。能够协商解决的,最好不要以付出亲情为代价。

(四)为子女抵押担保

案例:2010年,胡某因投资生意,缺少资金,欲向银行贷款。然而,胡某前些年曾向多家银行申请了贷款,自有的信用额度和房产都已做抵押,且由于其在银行有不良贷款,已被列入银行黑名单。

但胡某又不想错过这个机会,便动员自己的小舅子陈某,让陈某出面向银行贷款,并说服自己的老父母将他们坐落在宁海跃龙街道的房屋进行抵押担保。

2010年12月,陈某与该银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该银行向陈某发放贷款72万元,期限一年,并以胡某父母的房屋进行抵押担保。

贷款到期后,陈某未能归还贷款本息。为此,银行将陈某及胡某父母告上法院,要求陈某立即归还贷款,并要求在陈某未能按期还款的情况下,将胡某父母所有的房屋进行拍卖,以归还贷款。

法庭上,陈某表示,借款合同虽然是由他来签名的,但实际借款人是胡某。而胡某投资失败后,便外出未归,下落不明。

胡某的父母年近七旬,膝下有三子,原本这套房屋是想留给有残疾的老大,但是一直未过户,仍然登记在老人名下。老三常年在外打工,经济上也有纠纷。如今因为老二导致他们身陷官司,老两口非常无奈。

考虑到房屋拍卖未必能拍出好价钱,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还款的调解协议。两位七旬老人无力还款,最终,无奈将房屋卖掉,用来抵债。老人无处安身,只得在原来房子的对面临时搭建一间棚屋住下。

往往父母子女之间出于亲情,对子女的要求不会拒绝,结果导致房屋被抵押担保,诉至法院后,老人还一无所知,临老无所依。如今,涉老年人民间借贷案件日益增多,一方面老人手中有了余钱,便想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又缺乏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最后不得不将自己的房屋出卖或被法院拍卖处理,导致晚景凄凉。

(五)再婚老人问题多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文明意识的提高,老年人再婚已不是社会道德不可逾越的鸿沟,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通过再婚重又找到了相依为命的伴侣,重又体味到了家庭的温暖,重又过上了幸福美好的老年时光。但是老年人再婚所引起的财产争议确是呈逐年上升趋势,甚至有些引发成了极为恶劣的案件,既给一些家庭造成了不幸,又造成了很多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此应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

案例:75岁的蒋某(男)与74岁的张某(女)均为再婚。2010年,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登记后两人并未共同生活。为此,蒋某多次请求张某到他处生活,可张某却一直拒绝。于是,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蒋某表示,自己只是想有个人给他烧烧饭,陪他聊聊天,可是,现在钱被分走了,目的没达到,连儿女们也不理他了。

再婚老人家庭成员关系复杂,尤其是各自子女关系难处理,矛盾容易激化;同时,老年人再婚后的生活涉及到具体的日常开支、住房、医疗费用、财产所有权、子女继承权等一系列经济问题较为复杂,若不能妥善处理容易引发纠纷,再加上老年人法律意识不高,更为纠纷的解决和处理带来麻烦。

随着社会进步与发展,老年人丧偶或离异后再婚已被大多数人接受。但婚前财产继承问题成为老人再婚的障碍,儿女们担心财产旁落他人。要想从根本上解除再婚双方的后顾之忧,可以通过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律师见证,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利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利于保护再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利于双方老人安度幸福的晚年。因此,为了避免日后产生歧议和纷争,黄昏恋的双方最好作一个财产公证。老年人再婚之前,最好先就各自财产的归属和分配签订一份明确的遗嘱或协议,避免将来发生争议。

确定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所有权通常的做法是:(1)子女们提出的对已亡生父或生母的遗产继承要求,应予以支持。死者的遗产,应由包括诸子女在内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2)老人原来与子女在一起生活的,应当做好再婚前的家庭析产。(3)再婚双方各自确定本人的婚前财产,婚后不再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财产权明确,既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又可一旦发生纠纷能够依法处理。比如,属于老人的财产就可不因再婚而受到子女的牵制,再婚以后可以自行支配自己的财产,不受配偶的干涉。退一步说,即使再婚后又离异,也只分割共有的那一部分财产,而属于自己的财产不会被对方侵占。当然,确定财产权是一件严肃的事,在与有关的当事人协议后应形成书面材料,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最好到公证部门予以公证,以免过后发生争议。

二、为何涉老类家庭财产纠纷维权难

通过以上几种老人家庭财产纠纷类型的叙述,不难发现,在民事诉讼中,涉及赡养权、扶助权、婚姻自主权、继承权等权利的案件是常发、高发案件。老年人维权为何难呢?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老年人法律观念薄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够。法律上规定“年满60周岁的公民为老年人”,对于这部分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年龄大,读书少,法制观念薄弱,法律知识就更加少。有时明明自己是受害者,就因为他们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了都不知道,就更加无从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2.老年人不知道怎样维权。当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大部分的老年人不知道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知道找什么机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出现了维权难维权无门的局面。

3.老年人打不起官司。许多老年人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权益被侵害。

4.老年人不能正确对待侵权问题。现如今,引发老年人权益纠纷以家庭财产纠纷居多。因老年人家庭内部原因而产生的权益纠纷,由于老年人存在与“被告”子女有亲情的心理障碍,使得老人权益即使受到严重侵害,也一般不愿声张。因此在维权上的力度就小得多,客观上也助长了侵权事件的发生。

在许多涉老家庭财产案件中,老人们都是由于法律意识不强、自我保护意识较弱或受传统观念影响,面对子女缺乏防范意识。老年人把自己的权益保障全部押在被告子女的自觉履行上,是不明智的。例如,有很多老人借款给子女时,很少会要求其出具借款条或其他书面证据,看起来是对家庭成员的信任,事实上却是在自身的权益保障上打开了豁口。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和民事证据规则的“举证时限”等规则要求,在诸多子女直接侵害老年人财产的案件中,绝大多数的老年人因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而在法律面前得不到支持,引发老年当事人与法院的矛盾,将家庭内部矛盾引向社会,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涉老类家庭财产纠纷维权建议

针对以上所提出的涉老类家庭财产纠纷的典型类型和维权难点,有如下的一些基本建议:

第一,加强道德和法制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一旦发生纠纷,引导老年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同时提高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第二,建立农村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生活困难的老人,提供司法救助,并帮助联系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寻求法律援助。

第三,建立代履行制度。法院在确定每个赡养义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可以判决有履行能力或在家的子女代为履行全部的赡养义务,代履行的子女有权向代为履行义务的义务人追偿。

第四,采取支付令方式。如果原告只是要求金钱给付赡养费且能够送达赡养人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发出支付令,要求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五,建立完善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委员会、村(居)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纠纷预警、个案共调制度。

第六,政府要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切实将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纳入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日程,逐步建立起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为主体,以委托或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为骨干的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

4.日记300字家庭趣事作文 篇四

我们一家人放下书,拿起各种的武器——扫把、拖把······各种东西。

我拿起扫把向老鼠劈去,可被老鼠轻轻地一跑就闪过了,我反而摔了一个“狗啃泥”。全家人看见了都哭笑不得,开怀大笑。

轮到爸爸的攻击了,爸爸拿起拖把向老鼠使用了“连环斩”老鼠似乎知道它要被“追杀”了,马上逃进洞里不出来,当然爸爸功亏一篑呀!战败而归。

弟弟拿起一个香喷喷的饼干,放进洞里,还是弟弟有办法,老鼠禁不起诱惑,理所当然——出来了。刚好被弟弟逮个正着。

5.家庭趣事 寒假日记200字作文 篇五

家庭趣事

1月24日

由于我家的‘白人’多,所以我整天被妈妈吵:“少往外头跑,你看看你本来就不怎么白还整天瞎跑再跑就成非洲人了!”我很疑惑,我真的`很黑么?算了,黑就黑了,黑皮肤还健康呢!

正在我玩的高兴时,妈妈来了,叫我回家吃饭。在回家的路上,妈妈又开始了:“你看看你自己,还没有你弟弟白,同样是我生的,差别咋就那么大呢?”“他白?!我比他多晒了九年呢!那我和他还有妹妹站一起,不就成奥利奥公司推出的新产品――奶油加巧克力饼干了么?”“算了算了说不过你,唉,你呀~”

6.家庭趣事400字 篇六

每人的家里都会有趣的事的。今天,我的家也有一个有趣的事——哪就是我和妈妈一起种花。

一大早,妈妈就去买了玫瑰花苗、花盆和花肥,并从外边挑些泥土回来。玫瑰花苗上已经生长了一些小小的、粉红的、非常美丽的花蕾,它的茎上也长满了刺,稍微不小心就刺到手。

种花了,我和妈妈一人种一盆。我先把泥土放到花盆里,大概是花盆的一半多一点,其次,把玫瑰花一枝枝的放到花盆的泥土上面,然后继续铺上泥土,让它盖过玫瑰花的根部,同时铺上一层薄薄的花肥,最后轻轻的浇上水。好了,花种好了!虽然我小心翼翼了,但在种的过程中,还是不时被它茎上的刺刺了几下,让我在痛苦过程中的快乐地渡过种花——有趣极了!

7.家庭趣事400字 篇七

正当我埋头想爸爸的魔术是怎么变时,妈妈便开始表演了。只见妈妈拿了一支铅笔和一块红色的布子,开始表演了。只见妈妈把铅笔放在了红色布的下面,放好后,也是念念有词。不一会儿后,只见一只铅笔从红布中穿了出来。原来,这魔术叫“穿铅笔”。

最后,我给爸爸妈妈评分,爸爸9。5分,妈妈9分,爸爸获胜了。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在这热闹而又惊奇的时光中度过了一下午。把外面闷热的天气全部抛到九霄云外了。此刻,我们一家人都沉浸在这喜悦的气氛中!

8.家庭作文400字 篇八

就在上个星期四下午,爸爸在郑州买了一部努比亚手机,价值两千五百元。说是要送给爷爷。妈妈一听说这个消息,勃然大怒,觉得这样太浪费钱。可令我感到不解的是,妈妈给爷爷打去一个电话,责怪爷爷不应该让爸爸买手机。电话那头的爷爷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也憋着一肚子气。

原来爸爸是要孝敬爷爷,三爷家买了一部手机,我的爷爷叹气道:“只能明年再买了。”于是爸爸为了实现爷爷的愿望而买手机,也就出现了上面的一幕。

第二天,妈妈连早饭也没有吃,就上班去了。我对现在的情况感到很无奈,心里多多少少也有点埋怨爸爸的先斩后奏。为什么不跟妈妈商量就要买呢?买过之后再通知妈妈,她会很生气的,觉得爸爸乱买、乱花钱。

这个星期六,妈妈的气消了许多,爷爷和我也不再烦闷了。爸爸把手机正式送给了爷爷。这部手机十分复杂,但功能非常多,拍照也非常清晰。爷爷说,不能让妈妈看到这部手机,以免“触机生情”。而我则认为不应该藏着掖着,况且这部手机功能多,可以让妈妈看一看。

9.家庭作文400字 篇九

晚上,我爸爸、妈妈商量试着让我当一天家庭主管,看我当得怎么样,我当家庭主管作文。我听到这个消息后高兴地说:“那还不容易啊”。于是我妈妈说:“好,现在我们给你50元钱,看你明天怎样安排,看你这个家庭主管当得怎么样。”我接过钱后,想了一下,我编了一个明天要买菜的菜单:土豆、西红柿、基围虾、牛肉、排骨、白菜、四季豆。我想明天肯定有一顿丰盛的午餐。第二天,我很兴奋,一早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整理好了自己的房间,走出房间,家里静悄悄的,原来那天是星期六,我爸爸妈妈还在睡懒觉呢?

我爸爸、妈妈起床后,我安排我们一家人到下面餐馆吃了米粉,然后叫我妈妈和我一起到菜市场去买菜,按照我写的菜单我们买了土豆、西红柿、基围虾、牛肉、排骨等等。买完菜后,我妈妈给我的50元钱仅剩下2元多钱了,我对我妈妈说:“钱怎么用得这么快”。我妈妈说:“这下你知道了吧,钱花起来是很快的”。上午我们买菜回来时,我想干脆把钱用完算了,于是我用剩下的2元多钱买了一瓶小可乐。回到家后,我安排妈妈炒油炸基围虾、爸爸炒牛肉,我在旁边帮忙,不到一小时我们的饭菜全部搞好了,我们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吃了起来,那天由于我比较累了,我吃了很多、也吃得很香。

事后我想如果我们每天的生活费要50元钱的话,那么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就要1500元钱,比我妈妈一个月的工资还要多得多。当家可真不容易啊!

10.家庭亲子教育日记300字 篇十

今天我在辅导班写完一张英语练字,看着写得非常好。但是老师说我写得不太好。正好妈妈在那里说加油,再写一遍吧你会写的更好。我写了一遍,果然老师称赞我写的有进步。在放学的路上,我对妈妈说妈妈,你果然改变了,如果是以前的话,你一定会使出连环巴掌。把我揍得鼻青脸肿。但是现在你并没有揍我。所以你进不了。老师每天都会夸奖我,所以我要进步啦。我们以后一定要努力的进步。

教师点评:妈妈改变了,你也应该更加努力,加油宝贝!

作者|陈富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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