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费审计验收要点

2024-11-16

财政经费审计验收要点(共1篇)

1.财政经费审计验收要点 篇一

财政资助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内容要点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由审计报告和附表构成,披露的内容按工业性投入项目(形成企业固定资产的项目)和研发项目分别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工业性投入项目

审计报告中应明确披露的内容有:

一、委托项目审计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概况:包括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国地税登记注册区域;企业股本的构成情况;

2、企业申请资助上一年和当年的基本经营情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如销售情况、盈亏情况、重大投资情况等,以及经营中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3、对申请资助企业近两年获得的国家、省、市各类财政资助情况以及当前正在申报其他各类财政资助的情况进行披露。

4、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审计项目的情况:

1、项目备案、核准、调整、变化情况;

2、项目计划总投资、资金构成、建设周期、批准日情况;

3、项目基本内容、实施周期及情况、项目完工效果;

三、审计结果:

实际投入额确认的一般原则:以企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核算科目的增加额为基础进行确认。

1、项目实际投入额构成情况,是否在项目备案、核准的实施期内实施;

2、项目实际投入额的付款情况,包括已付款金额,未付款金额说明原因;

3、项目实际投入额的发票取得情况,包括已取得金额,未取得金额说明原因;

4、项目实际投入额转入企业固定资产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暂估入账的情况;

5、项目设备采购、标准厂房建造是否存在关联企业交易情况,有或没有均需进行披露;

6、原始发票中购买(设备)或建造(标准厂房)单位与申请资助的单位名称是否完全一致,是或否均需进行披露。

7、申请资助企业为杭州市搬迁企业的,其搬迁后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还应披露企业搬迁补偿资金情况,包括:搬迁补偿资金总额、房屋建筑物补偿额、设备补偿额等,同时需披露企业申报项目资助当期的固定资产总额、房屋建筑物总额、设备总额情况。

8、本项目的实际投入额是否和企业已申请的其他财政资助项目的实际投入额存在重复,是或否均需进行披露。

9、其他对使用本专项审计报告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四、审计报告附表:

审计报告附表内容可通过《工业性投入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以下简称“财务清单”)来反映,主要是对审计结果的过程反映。财务清单可根据项目投资的大小,多页提供,每页需小计反映,终了有合计金额;也可根据需要增加栏次。财务清单需反映的信息主要有:

1、发票所附记账凭证的号码、账户处理、设备名称、发票号码、供应或服务商、入账金额等;

2、付款所附记账凭证的号码、付款金额等;

3、转入固定资产的记账凭证号、转账金额等; 研发项目

审计报告中应明确披露的内容有:

一、委托项目审计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概况:包括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国地税登记注册区域;企业股本的构成情况;

2、企业申请资助上一年和当年的基本经营情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如销售情况、盈亏情况、重大投资情况等,以及经营中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3、对申请资助企业近两年获得的国家、省、市各类财政资助情况以及当前正在申报其他各类财政资助的情况进行披露。

4、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审计项目的情况:

1、项目备案、立项、调整、变化情况;

2、项目计划总投资、资金构成、研发周期、用款计划;

3、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完成效果;

三、审计结果:

在明确审计结果披露的内容前,先阐述一下研发费用的具体构成。

项目研发费用,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1)在研发活动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费用;

(2)企业专职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等直接人工费用;

(3)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或租赁费用;(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5)新产品试制费和中间试验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试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的购置费等;

(6)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合同费用;

(7)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经费,申请知识产权的手续费、注册费、律师费;(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9)上述8项费用外专项用于研发项目的必要支出,需要进行特别说明和披露。审计结果披露的内容有:

1、项目实际投入额构成情况,包括对研发费用9个方面的投入明细情况;

2、项目实际投入额的入账或付款情况,包括已分摊和付款金额;

3、项目实际投入额的发票取得情况;

4、项目研发过程中支付的相关合同费用是否存在关联企业交易情况,有或没有均需进行披露;

5、原始发票中技术受让单位与申请资助的单位名称是否完全一致,是或否均需进行披露。

6、本项目的实际投入额是否和企业已申请的其他财政资助项目的实际投入额存在重复,是或否均需进行披露;

7、其他对使用本专项审计报告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四、审计报告附表:

审计报告附表内容可通过《研发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以下简称“财务清单”)来反映,主要是对审计结果的过程反映。财务清单可根据项目投资的大小,多页提供,每页需小计反映,并有合计金额;也可根据需要增加栏次。财务清单需反映的信息主要有:

1、费用发生或分摊的记账凭证号码、账户处理、发生金额等;

2、技术受让等发票所附记账凭证的号码、账户处理、发票号码、入账金额等;

3、付款所附记账凭证的号码、付款金额等;

4、转入无形资产或技术开发费的记账凭证号、转账金额等; 二OO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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