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移民找工作

2024-09-07

美国新移民找工作(精选8篇)

1.美国新移民找工作 篇一

墨西哥移民,获取美国十年工作签证;墨西哥护照的优势及办理流程

墨西哥东濒墨西哥湾和加勒比海,西临太平洋和加利福尼亚湾,经济实力排名美洲第四,世界第十三。墨西哥拥有现代化的工业与农业,首都及最大城市是墨西哥城。近年墨西哥金融市场持续好传,货币市场稳定,国际收支根本改善。多彩的气候、地貌,深邃的古印第安文明,神秘的玛雅预言,繁华的现代都市。墨西哥,太阳城下的仙人掌国度。

墨西哥的气候因纬度差异而有很大的不同。海岸低地属热带雨林,中部高原气候较凉爽,四季分别不大,但日夜温差大。此外,墨西哥还是大量毒枭的聚集地,这里的毒枭资产甚至超越比尔盖茨。

一、墨西哥移民项目:

(1)项目可靠,申办的所有证件,都是直接由墨西哥政府发出;

(2)手续简便,申请时间快,一步到位拿到护照,无移民监;(3)成功率高,护照申请的成功率为100%;

(4)门槛低,无需投资,无需学历,专业申办;

(5)取得墨西哥公民身份后,再经我们申办10年期美国签工作签证,亦是手续简便;

(6)护照免签国家及地区多达165个。

二、墨西哥护照的优势:

1、生活消费比较低的国家,税收极少;

移民可以入读当地政府学校,享受当地医疗期间,可以做生意及工作; 自由进出墨西哥,方便其他美洲国家旅行。

2、一人申请,全家移民

主申请人成功成为墨西哥公民6个月后,按墨西哥亲属申请流程(可自行办理)可为配偶,以及18周岁以下直属子女申请墨西哥护照,成为墨西哥公民。

3、国会通过经济公民法案,直接申请公民权是合法的墨西哥国会早就通过了新移民法规,新移民法规定所有移民都有权利享受医疗、教育和司法服务。

4、美、加、澳最佳跳板

作为美国的后花园,有小美国之称,人间天堂,加勒比海的珍珠,观光度假圣地;是通向美国的绝佳跳板,拥有无限商机,加勒比海免税优惠国,可规避美国的配额及关税。

5、资产转移便利

墨西哥是国际上著名的离岸金融国,国家立法保护其私产,禁止任何机构查询其资产信息,而且税率很低,是您财产安全首选。

三、墨西哥护照办理流程:

(1)签订委托协议并提交所需文件;

(2)递交申请到墨西哥有关部门审批;

(3)约20天左右后,墨西哥官方完成审批后发出邀请函,申请人凭

本人中国护照亲自去墨西哥驻中国上海领事馆领取墨西哥签证;

(4)申请人领取到墨西哥签证后必须于7天内飞往墨西哥,采集信息,办理FM2/FM4护照签证(3年期的);在墨至少停留7天;

(5)约20天后办好FM2/FM4护照签证,然后马上办理入籍手续;

(6)30天后,本人亲自到墨西哥领取墨西哥护照以及公民身份证,驾照,银行账户等;

(7)取得墨西哥公民身份证等文件后,可开始申请10年期美国工作签证;

2.美国新移民找工作 篇二

一、美国移民子女教育政策的顶层设计

1965 年,美国颁布了《初等和中等教育法》,国会平均每5 年一次对该法进行修订及重新认定,第一章与移民子女教育关系密切。该法规定,为满足低收入家庭儿童的教育需求,政府要向其所在的地方教育机构提供资金援助,拨款类型分为基本和特别鼓励的补助金。1968 年,美国对该法进行修订,针对移民子女增加第七款《双语教育法》,为英语水平有限的移民子女提供双语教育(英语、学生母语),规定在各门学科教学中均要使用两种语言。该法授权联邦政府开展双语教育项目,向实施双语教育项目的地方教育机构提供经费资助和奖励性拨款,并设立了专门机构来评估相关教学计划的有效性,以确保让儿童达到升级和毕业的标准。[2]

美国1978 年通过对《初等与中等教育法》的重新授权,明确将移民子女作为政府资助的对象。

美国国会1982 年通过《移民教育紧急法》,规定联邦政府为州和地方教育机构提供教育资助,用于补充移民子女给公立或非公立学校造成的额外费用,以帮助拥有大量移民学生的学区应对财政挑战和困难。这实质上是美国针对移民子女的专项教育资助法,大大促进了美国移民子女的教育公平。这一法案的资助对象为在美国入学但不在美国出生的移民子女,并且在美国上学不超过3 个完整学年。资助力度为每一学区每年至少提供500 名或者占本学区学生总数3%符合要求的移民子女,资助额度为每个学生为500 美元。双语教育与少数民族语言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资助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核定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与资金,确定人均分配金额,负责教育补助金的发放。地方教育机构获得资助后,对移民子女进行补充教育,如英语语言指导、特别学习材料与设施提供等;对有关教育人员进行培训;支付移民子女教育需要的额外支出,包括教室配备、空间租赁、组织管理、交通住宿等,以保证移民子女的学业学习。[3]专项性的教育资助体现出美国政府对弱势群体的补偿教育,极大地改善了处境不利学生的教育条件,保证了移民子女更好地接受教育机会。

2001 年,美国颁布《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规定所有儿童不分地区、不论家庭背景、没有肤色之别地享有获得高质量教育的平等机会,要确保不让一个孩子掉队。[4]根据法律要求,美国专门设立了学校改进基金,[5]建立中小学绩效责任制、给地方和学校更大办学自主权、检查各州学生学习成绩、提高移民儿童英语水平等,明确必须弥补处境不利学生,尤其是移民子女学生的学业成绩差距;允许学生自由就读于教学水平正常的学校,移民子女同样可以拒绝持续落后的学校;所有中小学必须参加国家每年对学生进行的年度测验,以保证每个孩子达到设置的预期目标,等等。2010 年,美国提出《改革蓝图———对< 对初等与中等教育法> 的重新授权》,对《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进行最新的修订,保障教育公平再次成为政策的核心,政府对残疾学生、无家可归学生、移民学生、农村地区学生和被忽视的或表现不良的学生予以了更多关注。该改革蓝图指出,到2020 年,不论收入、性别、种族、语言背景和残疾状况,每个学生均应该高中毕业,并做好升学或就业准备。[6]以改善薄弱学校为突破口,美国政府还设立了“小型乡村成功学校”和“乡村低收入学校”[7]项目,对需要的学校提供资助,提高弱势群体的教育质量。针对移民学生的特殊需要,联邦政府要求各州之间加强合作,保证移民学生在流动过程中的教育衔接和过渡。美国联邦或州政府对学区采用普通拨款和项目拨款方式,普通拨款用来提高学区总体教育经费,学区自由使用;项目拨款用来保证学区提供州或者联邦政府认为重要的教育服务,[8]目的在于改变教育资源分配办法,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二、政策项目分析:以双语教育项目为例

美国政府根据法律要求,从实践出发,设计并推行双语教育项目,即把不同语言文化背景的学生编排在同一班级学习、参与各种教育活动、学习学科知识,有效帮助移民子女获得英语能力、提高母语水平,促使其适应并融入美国。双语教育项目推广主要集中在加利福尼亚、德克萨斯、佛罗里达、亚利桑那、纽约州等移民较多的中南部学区,其中加利福尼亚州位居首位。越来越多的移民家长将孩子送入实施双语教育项目的学校,以提高孩子的双语能力、认知能力、交流能力和教育水平等。[9]双语教育项目实施初期,来自中南美洲的移民占据多数,其母语为西班牙语,采用的教学语言为英语和西班牙语。随着移民子女来源的日趋多样,教学语言也发生了变化,诸如法语、汉语、纳瓦霍语等,但西班牙语仍居首位。[10]

(一)双语教育项目的参与学校

美国应用语言中心2006 年发布的数据显示:全美共有338 所学校参与双语教育项目,加利福尼亚州参与学校为110 所,位居首位;得克萨斯州55 所;纽约、新墨西哥、伊利诺伊、亚利桑那、俄勒冈和马萨诸塞州,数量为13~25 所之间;其余22个参与州,大约为1~8 所学校。公立和私立学校均有参与双语教育项目。例如,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美德加艾维斯学校是实施双语教育项目的公立小学,拥有350 名左右的学生,其中15%是拉美裔美国人,33%是非裔美国人,29%是非西班牙裔白人,其余23%是其他国家的移民子女。位于美国西部的胡安·迭戈学校是实施双语教育项目的私立学校,大约有100 名学生,其中85%属于拉美裔,14%属于盎格鲁人,1%属于非裔美国人,其中65%的学生获得免费或减价午餐等。[11]

(二)双语教育项目的政策实施

1.双语教育项目的实施程序

双语教育项目的实施由学校自主决定,学校作为重要利益相关者,负责选取实施模式,结合实际做出满足学生需求的教育安排。[12]实施模式分为50∶50 和90∶10 两种,区别在于英语和本民族语言在教学时间上的分配,一般90∶10 模式随着年级的升高逐步转变为50∶50 模式。为保证双语教育项目顺利实施,学校必须充分考虑学生家长、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的意愿,争取最大的支持。首先,学校根据教职员工、家长和学生的投票结果做出是否实行双语教育项目的决定。一旦确定实施,学校将成立由行政人员、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组成的计划委员会,由计划委员会向当地学区提出申请。其次,由计划委员会制定切实可行的双语教育计划,时间一般为1 年。计划委员会不仅要对本地区的种族和人种的构成情况和需要进行研究,而且还要设定教学策略、教学目标、评价办法、招生标准、教员招聘办法等。最后,学校按照计划开展双语教育,并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进行变通。同时,学校须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必须提交家长的书面意见,证明学生自愿而非强迫地参加双语教育项目,否则将被取消参与资格;二是对于插班生,必须对其进行语言能力测试,结合面试成绩和选拔因素开展综合评价,做出是否录取的决定。

2.双语教育项目的实施对象

双语教育项目主要在小学实施,小部分在幼儿园开始,为小学招生做好准备,保障学校生源质量。学校招生时,必须均衡英语为母语的学生和英语水平有限学生的数量。[13]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美国双语教育项目的实施机构不再限于小学、幼儿园,也扩展至私立和公立中学,但基本以公立学校为主。开展双语教育项目的学校中,95%为公立学校,其中80%为公立小学。[14]移民子女本着自愿原则参加双语教育项目,低收入西班牙裔人和中产阶级白人移民构成了双语教育项目的主体。随着大量移民的涌入和双语教育项目的成功,双语教育项目实施学校的学生构成更加多样,非裔、亚裔和来自较高经济地位家庭的子女逐步增多。双语教育项目实施初始所有申请的孩子均被录取,但随着申请人数增加,移民子女须通过考试并达到规定标准才能入学。某些双语教育项目则更加严格地选择学生,不仅要通过考试,而且还要通过面试等,学生才能被录取。[15]

3.双语教育项目的资金来源

美国双语教育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依靠联邦政府拨款。美国《双语教育法》703 款明确规定了拨款的数目、资金分配等事项,双语教育项目实施学校按照学生数量申请政府拨款。《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规定,根据英语水平有限学生人数分配联邦教育经费的80%、根据移民学生人数分配联邦教育经费的20%,同时根据这些学生的学业成绩决定各个学区奖惩和拨款的数额。联邦政府于2004 年新设“职业发展补助金”项目,专门用于改善移民学生的教育。二是民间机构的资助。美国一些基金会设置专门基金用于双语教育项目,以解决移民子女的教育问题。但随着双语教育项目的拓展和普及,仅仅依靠上述两种资金来源很难满足需求,部分学校也开始筹款活动来筹集资金,开展双语教育项目,经费来源更加多元。例如,胡安·迭戈学校作为私立学校,就提供大量的奖学金帮助所有申请该学校的贫困移民家庭,其双语教育经费的14%来自于学费和政府补贴,86%来自筹款活动。[16]美德加艾维斯学校作为公立小学,其双语教育经费则基本来自于政府拨款。

(三)双语教育项目的效果评估

1.双语教育项目在美国推广迅速、遍布各州

双语教育项目兼顾不同学生的语言差异,保障每个孩子平等的受教育权,探索出了适合美国国情的教育项目,因而从设立之初到现在成倍增长,推广效果突出。2000~2010 年之间,拉丁移民在美国的每个州都有所增加,但南部和中西部人口增加最快。南部拉丁移民增加了57%,其增长速度是整个南部人口增长的4 倍。北卡罗来纳州等部分地区,拉丁移民规模是过去10 年的两倍,于是双语教育项目实施学校也迅速增加。[17]2000 年,双语教育项目分布在美国23 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共有248 个;到2012 年,扩展到31 个州,总数增加至415 个,每年基本以14%的速度增加。[18]尽管如此,但由于美国移民众多,语言种类多样,目前双语教育项目尚未覆盖所有学校,依然不能满足部分移民学生的需求。目前,美国的双语教育项目也主要在移民聚居的州实施,并非在全美各州均得到了有效推广。[19]

2.双语教育项目对学业成绩的影响效果不一

尽管不同学区和学校的双语教育项目实施模式有很大不同,但很多研究表明,双语教育项目是提高以非英语为母语的学生和以英语为母语的学生学业成绩的有效方式。双语教育项目的实施提高了高中毕业率和大学入学率,使学生能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对待民族文化的多元性。[20]但美国国家教育中心的数据也指出,双语教育项目的实施并没有缩小白人和拉丁裔学生之间的学业成绩差距,小学和中学阶段拉丁裔学生的成绩依旧比同级白人学生至少低20 分,双语教育项目对不同民族、种族的移民学生有不同的作用。虽然双语教育项目兼顾不同移民学生的语言差异,但是影响学生学业成绩的原因并不只有双语教育项目,如果各学区、各学校不能从实际出发,探索出适合的双语教育模式,双语教育项目的实施效果就会大大降低。

3.双语教育项目促进了不同群体间的文化融合

双语教育项目显著增加了不同民族、种族之间的文化融合,极大地减少了大语种学生对小语种学生的偏见,以及小语种学生对自身语言和文化的偏见。双语教育项目不仅促进了跨文化间的融合,而且还提高了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的地位。双语教育项目在选择教学语言时,其中一种必须是学生的母语,这不仅意味着对非英语语言的尊重,而且还提高了移民子女的民族自豪感,使得移民子女更加容易融入美国主流社会。总之,双语教育项目能够加强移民文化之间的交流,减少不同文化间的相互偏见等。

三、美国移民子女教育的政策特点分析

(一)双语教育是美国促进移民子女教育公平的关键政策

美国是移民大国,自建国以来,每年均有世界各地的大批移民涌入美国,这些移民拥有自己的母语与群体文化,语言问题成为移民成功融入美国社会的最大障碍,出生在移民家庭的子女接受教育面临的关键问题是语言问题。教育过程是师生、学生之间相互交流的过程,通过交流促进学生的成长,而交流必然离不开语言沟通。因此,语言问题成为美国治理移民子女教育、促进移民子女教育公平政策的关键内容。基于这一认识,美国颁布并实施的系列关于移民子女教育的政策无不涉及到移民子女的语言教育,其中尤为突出的表现为《双语教育法》的颁布与实施,通过立法保障了对移民子女实施双语教育。《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中也明确把“提高移民子女的教育水平”纳入法律内容,同时“把英语水平有限移民学生培养成英语水平熟练学生”当作移民子女教育的目标。基于顶层设计的法律和专门的制度安排,使美国双语教育的开展取得积极成就。因此,可见美国在制定促进移民子女教育公平的政策时,是把双语教育作为关键内容,兼顾文化的多元特性,提高移民子女的受教育水平。

(二)美国移民子女教育政策的形成具有反复性、曲折性

美国1964 年《民权法》的实施开启了教育平等化的进程。20 世纪70 年代以来,美国各种法律的相继出台适应了促进不同群体教育公平发展的现实需求。相关政策的颁布和实施,使得美国的种族歧视程度逐渐减低,移民子女学生的生活、学习有了明显好转,教育公平程度有所提高。但是,美国移民子女的教育政策从来都不是一致的,往往随着执政党派、各州具体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各州之间的政策也会互相冲突,相关政策并非一直朝着开放化和民主化的方向发展。美国联邦高等法院通过1982 年的普莱勒案,确定了非法移民子女有接受公共教育的权利,为所有儿童在学校内接受一视同仁的教育开启了平等之门。《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主张帮助弱势群体和缩小来自不同社会背景学生的学习成绩差距,有力地推动了美国移民子女的教育公平。然而,随着移民学生人数的日益增多,部分高等教育机构和州政府也开始加强区域限制,禁止移民学生享受学费补助或者对其收取更高的学费。例如,纽约城市大学撤销了对在纽约生活超过1 年的移民子女按照州内标准收取学费的政策;威斯康星州推翻了居住在州内3 年以上并获得高中学历的移民子女按照州内标准收取学费的政策,移民子女的求学受到极大打击。

(三)移民子女教育政策的实施具有多样化的经费强力保障

3.美国新移民税务实例(一) 篇三

关女士的女儿在美国组织了家庭,她和丈夫岁数慢慢大了,想移民过去陪伴在女儿身边。现在美国进行全球性征税,在这情况下,她想要了解移民过去需要缴纳的税收是不是很高?EB-5投资移民50万美元投资款的税收情况如何?最重要的是,诚实合理报税,对她和丈夫晚年的福利是不是更有保障?

澳德华移民专家谢炎武:

基本上美国的税务制度有三种人是需要报税的:第一种是公民,第二种是绿卡持有者,第三种是税务居民。但是如果一年内到美国的时间没有超过120天,这样就可以避免税务居民的问题。如果没有成为税务居民,基本上不需要报税。如果成为了绿卡持有者,但是在美国本土没有收入,那么在全球的所得不需要申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资产发生了增值,增值的这部分财富是需要缴税的,这是保持绿卡身份的必要条件,但并不代表一定要缴付高额税收。美国税收是相对人性化,很多开支可以从收入中减免,很多收入也可以豁免税收。更有一些开支可以直接抵扣需要缴纳的收入税,达到避税的目的。对美国新移民来说怎样规划自己的财产,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很重要。虽然美国是对绿卡持有人全球收入征税,但在拿到绿卡之前的收入不予以征税。绿卡申请人应该对自己拿到绿卡之前的财产进行申报,这样可以证明这部分财产是自己在拿到绿卡之前获得,与美国无关。

关于EB-5投资款的税收情况,投资人是不需要担心的。每一个EB-5的区域中心本身都会报税。年底报完税以后,区域中心会给每一位投资人发一张叫做K1的税表,这个K1上面会说明项目是赚钱还是赔钱,赚钱的部分需要根据美国国税局的规定申报。诚实合理的报税在美国非常重要,这能给老人晚年福利提供极大的保障。美国的退休养老、医疗等福利都非常高,美国的这些福利叫social security,美国的老人每年都会获得退休金。最重要的是会发一张叫做红蓝白的卡,这张卡给老人去医院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生病、住院、拿药这些都有一些非常优惠的政策。但是有资格申请这张卡的老人,需要在过去10年诚实报税,积满40点的积分。这一点决定在美国长期定居的申请人一定要了解。

4.【美国移民】美国名校的实力排行 篇四

为了让子女享受好的教育,进入美国名校就读是很多家长梦寐以求的梦想,当看着眼花缭乱的美国名校,身为家长的您是不是也很犯难,据金征远移民顾问了解,一家美国针对世界富豪的调研公司Weath-X最近发布了一份全球大学富豪校友排行榜,其富豪的定义为身价超过10亿美金(包括了流动资产、股票、房产、私人飞机游艇、收藏品等价值),其中前20的大学有17所都是美国大学,仅有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和印度孟买大学这三所美国之外的大学跻身前20。

大学教育的质量肯定不是由百万富豪的校友数量决定的,毕竟很多顶尖学校的毕业生可能并不会成为有钱人。但众多美国私立大学办学经费的来源大都是校友的捐款,所以如果拥有众多富豪级校友,学校的资金一定相对充裕,对于学校招聘顶级教授,筹办大型实验室,以及为在校学生提供足够的奖学金,提供舒适的教学设施都带来极大的优势。而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学校的各方面实力。

10.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 Princeton, N.J。

身价超过十亿美金校友数量:508

净资产:700亿美金

9.康奈尔大学 Cornell University, Ithaca, N.Y。

身价超过十亿美金校友数量:528

净资产:600亿美金

8.耶鲁大学 Yale University, New Haven, Conn。

身价超过十亿美金校友数量:568

净资产:1250亿美金

7.麻省理工学院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ambridge, Mass。

身价超过十亿美金校友数量:581

净资产:1720亿美金

6.芝加哥大学 University of Chicago

身价超过十亿美金校友数量:658

净资产:1440亿美金

5.纽约大学 New York University, New York

身价超过十亿美金校友数量:828

净资产:1100亿美金

4.哥伦比亚大学 Columbia University, New York

身价超过十亿美金校友数量:889

净资产:1160亿美金

3.斯坦福大学 Stanford University, Stanford, Calif。

身价超过十亿美金校友数量:1174

净资产:1710亿美金

2.宾夕法尼亚大学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hiladelphia

身价超过十亿美金校友数量:1502

净资产:2420亿美金

1.哈佛大学 Harvard University, Cambridge, Mass。

身价超过十亿美金校友数量:2964

5.美国移民税务问题 篇五

美国的所得税、赠与税和遗产税对客户全球范围内的资产都适用吗?

The answer is “yes” for persons who are U.S.citizens(regardless of where they live in or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 and “yes” for persons who are domiciled here(meaning they have their main home and live here and have no current intention of leaving here).对于美国公民来说,不论是否其在美国居住,答案是肯定的。对于定居美国的人来说,即家庭和主要生活都在美国并且目前没有离开的打算,答案也是肯定的。

Or only US income taxes are for worldwide income?

还是说仅仅是美国的所得税对来自世界范围内的所得都适用?

A person who spends a lot of time here(i.e., meets out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but who is not a U.S.citizen or domiciliary might would be only subject to US worldwide income tax but not worldwide gift and estate taxes – for this person, only his or her U.S.assets would be subject to gift and estate tax.A person who holds a “green card” is always subject to US income tax but there is a possibility that if a “green card” holder establishes a domicile in another country, that person may be subject to U.S.gift and estate tax only on U.S.assets – but they have a much greater risk of losing the “green card’ before they die.对于不是美国公民或不在美国定居的人,其大部分时间都在美国度过(符合美国纳税人的要求),其全球范围内的所得只适用所得税,赠与税和遗产税则不适用。只有其在美国境内的资产才适用美国的赠与税和遗产税。绿卡持有者适用于美国所得税的规定,但是如果绿卡持有人在其他国家定居,其有可能仅对在美国境内的资产适用美国的赠与税和遗产税,但在其去世前极有可能不再拥有美国绿卡。

(2)What is the rough range rate of US income taxes, gift taxes and estate tax?

美国的所得税、赠与税和遗产税大概的税率是多少?

(Income Tax: the highest Federal rate for individuals is 35% in 2012.This is now scheduled to increase to 39.6% next year unless new legislation is passed.Please note that many states like New York and California have state income taxes, which have rates generally as high as 7% of additional tax.New York City also has an income tax with the highest rate of just under 4%.Gift and Estate Tax: the highest Federal rate is 35% but will go up to 55% in 2013 unless there is new legislation.States like New York also have a state estate tax that can effectively add as much as 10.4% for estates of over $21,000,000.Only Connecticut has a state gift tax.I know it is very complicated issue.But I only need to know some rough number.所得税:2012年,联邦最高的个人所得税率为35%,除非有新的立法通过,2013年将增长为39.6%。需要注意的是,许多州有所得税的规定,如纽约州和加利福尼亚州有约为7%的附加税。纽约市也有所得税的规定,最高税率低于4%。

赠与税和遗产税:联邦最高税率为35%,如果没有新的立法,2013年将达到55%。纽约州也有遗产税的规定,对于财产超过2100万的能够有效的附加10.4%的税。只有康涅狄格州有关于赠与税的规定。

(3)I understand that if a non-US person set up a trust 5 years before he immigrate to US, it

will be regarded as a Non-US Grantor trust, thus not subject to all US taxes mentioned above.Can this settler be one of the beneficiary under this trust?

据我了解,非美国人在其移民美国的5年前建立了信托,该信托将被视为非美国委托人信托,因此不适用上述提及的美国税收。这个委托人可以是这个信托的受益人吗? If the settlor has any beneficial interest whatsoever, the trust will be a grantor trust even if it was established five years before the non-U.S.person comes here and regardless of whether the trust is a U.S, trust or a non-U.S.trust.If the settlor is a beneficiary, that also greatly increases the likelihood that the trust will be subject to US estate tax when the settlor dies.如果委托人有任何的受益人权益,该信托则将被视为委托人信托,即便该信托是在其移民美国的五年前建立的,并且不论该信托是否为美国信托。如果委托人也是受益人,这极大的增加了委托人去世时信托将适用美国遗产税的可能性。

Or the beneficiaries need to Non US person only in order to avoid paying the US income tax, transfer tax and estate tax.为了避免美国的所得税、转让税和遗产税受益人需为非美国人?

If the non-U.S.person sets up a non-US trust more than five years before becoming a U.S.taxpayer and the trust agreement is very clear that no U.S.person may be a beneficiary of the trust, the trust has independent trustees who cannot add beneficiaries, and the settlor does not retain any interest in or control over the trust or incidents of ownership, the trust should not be subject to U.S.income tax and should not be subject to U.S.gift tax or estate tax when the settlor dies.(I am assuming that the trust is not being funded with U.S.real or tangible property – gifting US real or tangible property to the trust would cause U.S.gift tax.Also, when a non-U.S.trust that is not a grantor trust has U.S.investments, dividends from US companies will be subject to withholding tax and, if it is part of a partnership or company engaged in a U.S.trade or business, the trust will pay U.S.income tax on that U.S.business income.)Hao,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remember that if the trust is a U.S.trust(subject to U.S.income tax)and the settlor does not retain certain interests or rights over the trust and the trustee is independent, then the settlor can establish the trust in less than five years before coming here and the settlor will not be subject to U.S.income tax on the income of the trust – only the trust and its beneficiaries – and the trust should not be subject to U.S.estate tax when the settlor dies.如果非美国人在其成为美国纳税人的5年前建立了非美国信托,并且信托协议中明确写明,信托受益人不包括美国人,信托拥有独立受托人,无权增加受益人,并且委托人对信托未保留信托的控制权或所有权益,则该信托不适用美国的所得税,在委托人去世时也不适用赠与税和遗产税。(我在此假设,该信托没有用美国的有形资产设立,因为以美国有形资产赠与给信托会产生赠与税。同时,一个非美国非委托人信托拥有来自美国的投资或美国公司的股息时,将会被征收代扣所得税。如果该信托涉及美国贸易或经营的合伙或公司,其在美国的营业收入将适用美国的所得税。)务必注意,如果该信托是美国信托(适用美国所得税),并且委托人对信托没有保留某些利益或权利,受托人是独立的,那么委托人可以在到美国前5年内建立信托,委托人基于信托所得不适用于美国所得税,只有信托和受益人适用。当委托人去世时,信托不适用美国的遗产税。

(4)I understand that if a Non US person cannot set up a trust 5 years before he immigrate to

US, only US gift taxes and estate taxes can be avoided but not income tax.Under this structure can beneficiary include any US person at all?

据我所知,如果非美国人不能在移民美国的5年前建立信托,只能避免赠与税和遗产税,但所得税不能避免,在此框架下受益人是否能够包含美国人?

6.美国移民新政策 篇六

2、外来人可以在美国本土创立公司,可以为自己申请***工作签证。以往,很多外国人毕业后,只有找到美国雇主,才可以让其 支持自己申请工作签证,如果自己开公司,很难拿到工作签证申请的批准。新政策表明,如今外国创业者也可以通过自行开办公司,只要提交的美国移民签证申请文 件能够证明以及符合移民局的要求,这样的申请也有可能被批准。

3、开放跨国公司主管和经理的***移民申请的加急处理程序。这意味着这些跨国公司的主管和经理提交移民申请后,多交给移民局1225美元的加急费,跨国公司的老板可以在十几 天内就拿到I-140移民批准书批准。而之前这类申请是不可以要求加急处理的。

4、外国人在美国创业开公司,可以通过自己的公司为自己申请第二优先的绿卡申请。这包括通过劳工卡和上面提到的“国家利益豁免”两种途径。根据新政策,只要外国创 业者自身以及其开设的公司符合移民局的要求,都可以通过以上两种途径获得绿卡。不过,还有很多细节问题有待解决,例如:外籍老板的公司为自己的老板申请劳 工证如何证明找不到合适的美国工人等。

5、移民局对某些EB-5投资移民申请开展加急服务,实施申请人和移民局间的直接直接沟通,审批专家小组决定申请中某些悬而未决的事项前,可以直接提供 申请人面试的机会。相信移民局在审查stakeholder反馈 后,正在制定分阶段计划推出这些政策拓展改进,准备在**天内开始实施,估计EB-5投资移民很快可以办加急审理。不过,投资移民申请的加急费会在****美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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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美国新移民找工作 篇七

美国移民服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 今年在全球申请投资移民美国的人群中, 中国人占了四分之三, 共有2969名中国公民申请了投资移民的EB-5签证, 其中有934人获批准, 占比约为31.4%。今年在EB-5签证总申请人数中, 中国人占到了75%。相比之下, 2007年只有270位中国公民申请, 今年与2007年申请人数相比, 增长10倍以上。

美国移民局的上述数据与招商银行、贝恩资讯公司前期发布的一份联合调查相吻合。该调查称, 中国约60%的“高净值人士”, 即拥有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投资资产的人士在考虑投资移民, 或是已经快完成移民手续了。财产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中国富豪中, 想要移民到美国的最多, 达到40%。

8.美国新移民找工作 篇八

爆炸的导火索苛刻的规定引起强烈不安

今年3月下旬,一场“抗议海啸”的大游行席卷全美,44个城市的150万人参与其中,创下美国近年来游行示威规模的新纪录。随后的4月7日,当美国参议院否决了两党领袖6日就移民法案达成的共识后,游行继续波澜壮阔,有人预言此后会有更大规模的示威活动。

这场大游行的导火索是去年年底众议院通过的新移民提案。其极为苛刻的规定在美国1200万非法移民中引起强烈不安,同时也使关注移民以及美国政治气候的其他人士无法旁观。随着这一提案被移交参议院表决,各地都爆发了以反对新提案为主的游行抗议活动。强大的压力迫使首先进行提案审查的参议院司法委员会降低了调门,但参议院中的保守派在与民主党同僚取得妥协后,又将准备提交全院表决提案的严厉程度重新定位于众议院版本和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版本之间。富有戏剧性的是,参议员中的多数仍然认为提案过于温和而拒绝投票赞成,由此又引发了美国国内新一轮的抗议浪潮。 在这一波三折的移民立法中,不同机构出台的4个版本内容各有不同。

1.众议院提案的主要规定是:将逾期在美非法居留者视为罪犯,提高惩罚雇佣非法移民雇主的力度,允许警方立即监禁并遣返酒醉驾驶的非法移民,在美国南部边界的三分之一地段修建栅栏和隔离带,反对允许非法移民在美取得永久居住权。

2.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草案中,在强调法律尊严,对非法移民进行控制和打击的基础上,允许其在交纳税款和罚金以及学习英语的条件下,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在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3.而参议院两党妥协的提案认为,美国政府应制订一项“临时工人计划”,允许在美国境内居留5年以上的非法移民就地取得合法身份,并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有可能成为美国公民;在美境内居留2年至5年的非法移民需短期回国,然后可申请工作签证重新进入美国;在美国居留2年以下的非法移民必须离开美国。

4.此外布什总统还从行政部门的角度提出了移民“客工计划”:即提供一条合法途径,使两厢情愿的美国雇主与外国劳工结成雇佣关系,以填补美国人不感兴趣的就业岗位;通过减少试图偷越国境者的人数,腾出执法人员集中对付刑事罪犯、毒品贩子、恐怖分子。

参议院在否决原提案后就进入了为期两周的休假期,这意味着随着五月的到来,围绕着移民法案的新一轮战斗将会打响。参议院多数党领袖已放出豪言,可能提出更为严厉的提案,但这也预示着抗议浪潮的继续升级和国会内部更加激烈的较量。即使参议院内部达成一致,还需要与众议院版本进行协调;在两院都获得通过以后,最终还有待总统签署才能生效。各种观念的角力还远未结束,难怪有人会说,或许今年以内新的移民法案都难以出台。

关于非法移民的辩论相悖的概念都有容身之地

美国是一个充满悖论的国家,民主与霸权、安全与民权、自由与保守、慷慨与吝啬、包容与排斥,这些相悖的概念在美国都有容身之地,或许在折中和平衡中求得发展,本身就是美国社会的根本特色。移民问题也不例外。美国就是移民建立起来的国家,而且是世界上最大的移民接受国,按理应对移民文化饱含感情。但生存空间毕竟有限,当因资源不足造成利益冲突时,已经归化的美国公民自然会对可能威胁其生存质量的外来人员保持警惕。不过抛开这种狭隘的利益观,非法移民的到来究竟对美国社会带来什么影响,对此也是众说纷纭。总的来看,支持与反对者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问题:

是否抢夺国内就业机会。赞成者认为,非法移民为在美国生存,必然会从原本可能雇佣美国公民的雇主那里抢占一些工作岗位;他们廉价的劳动力还进一步降低了劳动力价格,让美国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无法提高。反对者认为,非法移民主要从事国民拒绝承担的低收入工作,还帮助国人将精力放在更有竞争力的行业上,等于提供了价格低廉的后勤保障,并将可能外包的工作尽可能留在了国内。

是否影响美国社会福利。赞成者认为,非法移民需要接受政府救济、政府还必须为其提供养老金,加强对此类人群的管理也需要占用大量拨款和社会资源,这些都可能降低国人原本应该享有的社会福利。反对者认为,非法移民比国人要求更低,更加吃苦耐劳,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很少占用政府资源,他们从事的工作对提高美国人的生活质量有正面作用。 是否增加国内恐怖压力。赞成者表示,蜂拥而至的非法移民中可能夹杂着恐怖分子,对美国安全构成威胁;即使都是希望改善生活的普通移民,他们也可能在愿望无法满足时危害社会。反对者认为,恐怖分子进入美国的渠道多种多样,不一定非要通过移民方式;相对而言移民比当地居民更遵守法律,有酗酒和吸毒习性的人也少得多,移民子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已自认为就是美国公民,并热爱美国。

是否侵蚀美国主流文化。赞成者认为,非法移民难以融入当地,其特立独行的性质成了“延时炸弹”,长此以往将摧毁西方文明。更极端的观点表示欧洲人消灭了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后,现在来自拉美的印第安人后裔打算复仇,逐渐征服美国。反对者认为,拉美移民的文化宗教与美国社会相似,归化者进一步丰富了马赛克式的美国文化;而减少开放和交流必将导致没落,古罗马在3、4世纪、中国在15世纪走下坡路就是前车之鉴。 移民权利维护者还表示,在美国历次战争中,美国移民对军队一直贡献重大,美军每五个荣誉勋章的获得者中至少有一个是外国移民,甚至其中有些没有美国公民地位,但他们的英雄主义和牺牲精神在国内少为人知;同时,高学历的外国移民是美国一笔极大的人力资源投资;移民还帮助美国解决了“人口老龄化”问题。调查显示,外来移民比率最高的那些城市显示出最低的失业率以及经济的高速发展,移民潮事实上帮助美国当地居民降低了失业率。外来移民通常愿意干当地人不愿做的工作,并情愿得到较少的工资。这一切使当地的生产者降低了生产和服务成本,对于全球化条件下的激烈竞争益处颇多。

国会和行政部门角色不同争议背后的政治动因

人们迁居国外有三大原因:爱、工作和战争。而对于迁入国的民众和政府来说,事情就没有这么简单了。支持与反对者的背后都有政治因素在起作用。要了解移民问题为何存在如此严重争议,关键要看谁受益,谁遭损。正是对此不同的认识导致当前围绕着移民法案的激烈冲突,它不仅使美国社会在此问题上的矛盾激化,也造成了美国政府内部的分裂。

一般来说,廉价的非法移民让美国业主感觉受益,普通美国工人则认为自己吃亏。由于众议院更多代表平民利益,所以会支持对非法移民采取强硬措施;而参议院更多代表有影响的利益集团,非法移民的增加可以有效降低他们的雇用开支,所以参议院提案会显得比较宽容。

由于共和党主要代表白人精英阶层利益,对于非法移民,此类人群更多关心的是文化传统受到的侵蚀,担心白人主导的美国政治会由于少数族裔的大量涌入而变色,于是具有保守倾向的白人阶层会拿出国家安全的说辞,实际只是为给自己的言论贴金。而民主党人更加开放自由,更多代表中下层利益,少数族裔一直是其坚强后盾,所以会希望给非法移民更多出路。

国会和行政部门的角色不同。国会议员都是由本选区选民选举产生,实质上只需对本选区选民负责,由于切身利益受到移民影响的选民肯定会用手中的选票作为武器,惩罚那些温和的议员,所以对非法移民问题,议员态度一般更为激进强硬。而行政部门需要统管整个美国的内政外交,每个棘手问题都要放在全国的大背景下进行考虑,尤其是利弊各半的非法移民问题,更需要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以维护国家稳定,促进长期全面发展,所以一般会更为慎重。

最重要的一点,这涉及到美国的选举政治。国会中期选举在即,现在的多数党共和党被诸多丑闻缠绕难以脱身,作为党派领军人物,布什总统必须从维护党派利益着手,尽可能多地争取选民。由于拉丁裔移民已经超过黑人成为美国第二大种群,而他们又是非法移民的主力,布什担心他们在游行日的热情会转化成选举日的行动,所以不敢冒险轻易拿他们开刀。由此也导致他和国会内的共和党保守派之间出现裂痕。

中国移民的福与祸近期合法移民办理可能松动

相对于拉美移民对于自身权益的激烈抗争,亚洲移民历来更多选择沉默。总的来说,美国华裔把主要精力放在争取学位和勤奋工作上,相对远离政治,平时遵纪守法,按章纳税,不愿惹麻烦,即使受到不公正待遇,也往往不太计较。但由于亚裔美国选民的增长幅度远远超过白人和拉美族裔,他们的政治地位正在逐步上升;加上目前亚裔并非遭人病诟的焦点,而目前美国苛刻的移民法案如果通过,可能有80%的华人家庭会在各个方面受到影响,于是他们也开始走出自己的方寸之地。3月27日,美国纽约闽籍侨团在纽约曼哈顿华埠街头征集反对严苛移民法的连署签名,几个小时内就收集了近5000个签名。华裔民选官员、纽约州众议员孟广瑞和市议员刘醇逸等也参加了反对新法的大游行。

对于眼下希望移民美国的中国公民来说,新移民法带来的影响利弊兼有。总的来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此次修法,国会主要的关注对象是非法移民,对于通过合法途径进入美国的移民没有很大影响。

2.在短期内,移民问题可能会有所改善。911之后美国迅速收紧了包括移民在内的一系列交流渠道,现在其负面效应已经开始显现,进出口、旅游、学术交流、人才流通都受到严重影响。美国政治历来是在两个极限之间摇摆,紧一阵就会松一阵,交替循环。所以近期在合法移民的办理难度上可能有所松动。

3.对于科技移民,美国历来欢迎,这是美国保持世界领先地位的战略资源,不会因为贪图满足少数蓝领的呼声就放弃天上掉下的馅饼。实际上在美国企业三年多来苦口婆心地游说之后,参议院的新法案中,已经将短期工作签证H1-B名额上限提高近一倍,达到11万5千名,并允许每年增加20%额外名额,还将特别针对科学、技术、数学和工程留学生另辟一门F-4签证,持此签证者毕业后若能找到工作,仅需缴一千美元作为培养美国本土职工的训练和教育基金,就能取得美国永久居民资格。一般认为,这个规定对中国和印度移民比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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