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聘用合同

2024-10-03

建筑师聘用合同(精选9篇)

1.建筑师聘用合同 篇一

建筑项目经理聘用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为建筑施工地现场项目经理,为确保建筑工程目标的顺利实施,明确责任,双方签约如下;

一、工作范围:

乙方在甲方授权负责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并有义务配合甲方竞争相应的工程项目,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调配乙方的施工项目,

二、工程期限:

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期限为准,聘用工作期限为________年,当工期超过________年时,本合同自动顺延至工程完工,超过聘用期限的薪酬按、月平均工资乘以超过聘用期限的________月数予以计算,或者双方对超过聘用期限的工资另签协议。

三、工作要求:

建筑工程的工程合格率、工程优秀率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为准。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四、工作形式:

1.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为依据,由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的`全部施工生产管理事宜。乙方无权向建筑单位提款及改变资金去向。乙方无权代表甲方购材料。

2.乙方的工资计算、发放:____________

乙方实行、年薪制、年薪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工资的发放时间是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合同履行结束后。

五、风险抵押金:

介于甲、乙双方系有亲属关系的中间人介绍,甲方对乙方比较信赖,甲方不要求乙方直接缴纳风险抵押金,而是从工资中扣除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合同终止时,如不发生违约事项,本金一次性发放给本人。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要向乙方传达贯彻工程施工地的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和规范施工队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保证经营者合法权益,支持乙方依法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经营自主权。

2)按规定交齐平帐票据后由甲方为乙方开据发货票。

3)设工程监督员参加乙方项目工程和施工生产的决策,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项目经理聘用合同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分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住址:

甲方聘用乙方为建筑施工地现场项目经理,为确保建筑工程目标的顺利实施,明确责任,双方签约如下:

一、工作范围:

乙方在甲方授权负责的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并有义务配合甲方竞争相应的工程项目,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调配乙方的施工项目,

二、工程期限:

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期限为准,聘用工作期限为一年,当工期超过一年时,本合同自动顺延至工程完工,超过聘用期限的薪酬按月平均工资乘以超过聘用期限的月数予以计算,或者双方对超过聘用期限的工资另签协议。

三、工作要求:

建筑工程的工程合格率、工程优秀率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为准。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四、工作形式:

1.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为依据,由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的全部施工生产管理事宜。乙方无权向建筑单位提款及改变资金去向。乙方无权代表甲方购材料。

2.乙方的工资计算、发放:

乙方实行年薪制,年薪为 万元人民币,工资的发放时间是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合同履行结束后。

五、风险抵押金:

介于甲、乙双方系有亲属关系的中间人介绍,甲方对乙方比较信赖,甲方不要求乙方直接缴纳风险抵押金,而是从工资中扣除 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合同终止时,如不发生违约事项,本金一次性发放给本人。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要向乙方传达贯彻工程施工地的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和规范施工队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保证经营者合法权益,支持乙方依法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经营自主权。

2)按规定交齐平帐票据后由甲方为乙方开据发货票。

3)设工程监督员参加乙方项目工程和施工生产的决策,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4)督促检查乙方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5)甲方各部门要积极为乙方施工生产服务。乙方对甲方人员的推、拖、卡、要行为乙方有权予以抵制并向总经理报告。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为确保工程项目工期从 到 如期竣工各计划明细(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用料计划、质量计划、安全目标)报公司及在办公室上墙;

2) 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达到无隐患(随检随查,人身安全,电源设备,防火安全,高空作业)确保生产安全,人身安全事故控制值为零;

3) 确保对内与公司领导、对外与各有关单位沟通及时到位(“及时”是第一时间,“沟通到位”是重在解决问题);

4) 确保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不随地乱扔杂物、乱堆乱放,做到工完场清)树立公司形象;

5) 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增项增量及技术变更、签证,要及时收集、整理并向公司汇报。施工前,签证最迟时间不允许超过3天,超过3天视为工作不到位,在工程结束后要按其程度扣工资的10%;

6) 现场施工合理用料,减少用料损失率,根据使用材料不同,材料损耗率控制在2%——5%,超出部分由项目经理负责;

7)因项目经理个人失误和人为虚假论证造成的损失,项目经理负连带责任。

七、奖惩规定

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施工,有创新或具有示范效应,视具体情况或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项目经理奖励 元;

2对超额完成计划,增加公司经济收益的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元人民币;

3、由于自身管理等原因,被建设单位投诉一次,给予项目经理 元的处罚;

4、出现的突发事件,项目经理未能及时果断处理,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或因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严重损害企业信誉度或造成企业巨大经济损失的,将给予项目经理 元人民币的处罚;

八、违约责任。

违约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一方赔偿另一方。双方都有责任的,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约甲方可以扣取风险抵押金、责令乙方整顿、停工直至解除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2)可直接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十二、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与建筑单位的合同由甲方保存。乙方可留复印件以备查阅。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建筑师聘用合同 篇二

一、我国事业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状况及特点

我国事业单位由于历史原因和各地不同状况, 具有复杂的现实形态。尤其是各类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不同, 有的仍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 有的已经基本实现了市场化的自主经营, 导致事业单位内部的劳动人事关系趋于多元化、复杂化。以笔者所在事业单位为例, 单位与员工间存在三种不同类型的人事劳动关系:

一是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员工, 即通常所称的在编人员, 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纳入国家编制管理;二是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属于事业单位为自身发展进行的自主用工;三是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形式进行的用工, 主要为从事辅助性工作的工勤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在事业单位工作, 均明确属于受《劳动合同法》保护规范调整的范围, 一旦发生纠纷, 当然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然而, 占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关系主体地位的聘用制用工, 则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在聘用合同纠纷处理上存在模糊地带。

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特点

我国2002年开始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将聘用制作为一项基本的和主要的用人制度进行改革, 国家以聘用合同的形式规范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劳动人事关系。通过对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对比, 我们可以基本厘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特点:

(一) 聘用合同主体地位的平等性

《劳动合同法》在立法层面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被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所吸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聘用合同作为确立或者终止事业单位与个人之间人事关系的依据, 打破了长久以来的户籍身份、地域等限制, 将身份管理转化为岗位管理, 体现了合同双方具有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聘用合同的这一特点, 使得聘用合同纠纷纳入《劳动合同法》进行调整成为可能。

(二) 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权利的不完整性

事业单位与一般工作单位相比, 具有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特点, 事业单位的主要工作是提供不同方面的社会公共服务, 这就依托于政府的管理与支持, 市场化程度与一般公司、组织相比较弱。因此, 国家对于事业单位也具有相对较多的规范与限制。例如, 事业单位的招聘是在政府编制确定的基础上发生的, 办理进人手续要受到政府规定的程序控制, 否则便不能发生正式的人事法律关系;事业单位在确定工作人员的薪酬时, 权利也是不完整的, 要受到来自政府的财政控制。因此, 事业单位用人的主体权利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基于这一特点, 在处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纠纷时, 要充分考虑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相比体现出来的差异性和特殊性, 确保个案的公平正义。

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模式选择

(一)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模式

长期以来, 由于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间人事争议的特殊性, 在处理程序和适用法律上与劳动争议完全不同。2002年推行聘任制以来, 则出现了聘用合同纠纷与劳动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趋同的倾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2008年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将聘用合同争议列入调节范围。《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 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由此可见, 《劳动合同法》属于处理聘用合同纠纷的“一般法”, 在国家没有针对聘用合同纠纷的“特殊法”或“特殊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 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由于长期以来国家没有制定颁布“特殊法”, 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 聘用合同纠纷多参照《劳动合同法》裁判。2014年7月1日,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生效, 根据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关于聘用合同的纠纷应优先适用《条例》的有关规定, 《条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全的, 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 对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并轨的思考

《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 理论界对聘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进行了论证,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并轨也成为占重要地位的学说之一。该学说主要从打破现行分割用人管理体制、推进事业单位转制、实现平等用工等角度论述了并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然而, 无论是从历史还是现实的角度出发,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长期并存都是必然的, 事业单位采用聘任制是由其承担的社会公益服务职能决定的, 事业单位作为政府举办的从事专业性公共服务的机构, 其工作岗位实际是公共职位, 其作为聘用主体, 实际是由国家授权并运用公权力行使聘用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际是利用专业知识为公众服务的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之间的聘用关系, 不仅涉及聘用双方的利益, 而且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密切相关, 属于公共服务关系的一部分。在聘用关系中, 相对于单位利益、个人利益, 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保障处于优先地位, 具有优先性质。即与一般劳动关系仅直接涉及平等双方利益不同,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还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 并遵循公益优先原则。

国家最新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也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对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纠纷处理方式作出了与《劳动合同法》不同的特殊规定。如:《条例》第17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权利进行了限制, 这是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担公益或保密工作等角度出发做出的限制, 体现了公益优先的原则;《条例》第37条对人事争议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的规定, 则再次明确了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一致。

因此, 在现阶段,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相比具有很多特殊性, 要求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实现全面并轨时机尚未成熟, 对聘用合同纠纷的处理仍需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再统一适用《劳动合同法》进行裁判。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纠纷在我国涉及到一个庞大的群体, 如何妥善处理, 涉及到法治社会的方方面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出台, 为现阶段处理聘用合同纠纷提供了一个重要依据。通过加强法律适用, 一方面, 使得工作人员得以在事业单位中安心工作又能有竞争机制;另一方面, 如何将事业单位聘用纠纷与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衔接起来, 更好地促进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实现, 都是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摘要: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 开始探索聘用制度。2014年, 国务院正式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以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制度逐步形成。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相类似, 具有一定的制度共同点, 但也具有一些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特点, 是特殊的劳动合同。在人事管理制度和相关劳动保障制度上,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具有许多不同, 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值得分析研究。

关键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纠纷,法律适用

参考文献

[1]周俊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若干问题浅析——对<劳动合同法>第96条之理解[J].商业文化 (下半月) .2011 (07) .

[2]义海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特殊性探讨[J].陕西教育 (高教版) .2011 (04) .

3.建筑师聘用合同 篇三

答:能,不但能而且商场必须继续聘用你。虽然商场与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但你是10月初怀的孕,也就是说你怀孕在先,合同到期在后,你是在合同期内怀孕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你既然已被查出是在该商场工作期间怀孕的,那么该商场就必须撤销与你终止合同的决定,继续聘用你至法律规定期限届满为止。

免费啤酒造成损害,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前几天,我和单位的同事小陈在一家提供免费啤酒的饭店吃饭时,小陈不慎将啤酒中一铁丝喝下,为此花掉医疗费300多元。事后,我俩找到饭店要求赔偿,饭店负责人以其提供的啤酒免费为由拒绝赔偿。请问饭店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答: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在饭店就餐时,事实上与饭店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饭店作为服务一方就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各种服务(不管是有偿服务还是无偿服务)都必须有利于消费者,而不能危害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否则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该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还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此案中,小陈在接受饭店提供的服务时因饭店提供的酒水中藏有铁丝而遭受人身损害,尽管该饭店对啤酒存在瑕疵没有过错,而且是免费使用,但这免费的啤酒属于饭店所提供服务的一部分。因此,饭店作为服务的经营者就应当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以免费提供服务为由拒绝赔偿。

另外,饭店在作出赔偿后,可依照过错责任原则向啤酒的生产厂家进行追偿。

在公交车上被刺伤,公交公司应当赔偿

问:李勇是石家庄市一工厂的工人,由于工厂离家远,李勇每天上下班都坐公共汽车。前段时间,李勇乘坐公共汽车时,看到一小偷拉开一位女孩子的背包,李勇遂上前制止小偷,不料小偷却说他多管闲事,与李勇扭打在一起,在互相打斗中小偷用刀子刺伤了李勇的手臂。当时,车上的人都看见了,公交车司机见状不仅未出面救助,紧接着车到了站台,司机却打开了车门致使小偷逃跑。李勇气愤不已,车上有人拨打110报了警。李勇受伤后到医院治疗,共花去费用800元。请问他能向公交公司要求赔偿吗?

答:公交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因为李勇是在公交车上被刺伤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李勇乘坐公共汽车时,等于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在旅客运送合同中,只要承运人不能证明他的受伤是不可抗力或者是他自己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就应当负责赔偿,而不问其是否有过错。因此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公交公司在赔偿他后可以向歹徒追偿。

婚前聘礼给付10万,离婚后无权再要回

问:我和丈夫沈明于2002年年底结婚,由于是父母包办的婚姻,我和丈夫沈明并没有多少感情,结婚后更感觉俩人的差距太大了,一点儿共同语言也没有。2003年9月,我生下一女儿,丈夫看我生了女儿而不是儿子,说我没给他挣到面子。从此,丈夫沈明对我们母女俩更是不闻不问,家中的一切费用他从不负担,也不愿工作,经常为家庭琐事对我打骂,我感觉再这样下去对孩子不好,因此提出离婚。因为丈夫沈明没有住房,婚前沈明的父母给我10万元作为聘礼和结婚的费用,婚后我们一家一直住在娘家。我在婚前承包了一饭店,现在沈明把这10万元聘礼向法院说成是投资饭店的,要求要回。请问投资和聘礼是一回事吗?沈明的这一要求能成立吗?

答:这10万元可以看作是男方父母婚前对你的赠与,归你个人所有,沈明无权要求返还。即使你个人将10万元投入饭店,那么也是你个人的投资行为,并非沈明的投资行为。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因此,沈明这一要求不能成立。

4.建筑工地施工员聘用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从施工进场起至工程完工时止。(具体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的岗位职务为施工员。

2、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见“附件一”。

3、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每天工作上下班时间与建筑工人工作时间同步,不得无故迟到旷工。2.凡是建筑工人上工的日子,乙方都要到现场进行施工管理。

3.乙方回办公室做资料的时间要尽量避开重要施工时段,做到现场管理和做资料两不误。

4、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不得拒绝,不得提出额外补偿。

5、乙方不享受任何法定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停工时间视作乙方假休日,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基础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月,绩效薪酬________元/月,全勤奖________元/月。

2、甲方每月 日发放当月工资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双休日、法定休假日上班的,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安排补休。

五、奖罚

1.甲方承诺,乙方完成“附件一”工作任务和职责。甲方全额发放绩效薪酬。如乙方违反“附件一”工作任务和职责,甲方有权扣减绩效薪酬。

2、甲方承诺,乙方如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现象,甲方全额发放全勤奖________元/月。乙方旷工1日,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勤奖20%,并处200元罚款。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临时合同期内,甲方不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 元)。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不给予医疗待遇,医疗期内不支付病假工资。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3、乙方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照政策予以补偿。

八、权利和义务:因乙方责任造成施工错误,带来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由乙方

2/ 3 承担赔偿责任。因赔偿引起的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九、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3)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十、本合同“附件一、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3

附件一:

施工员的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建筑业的政策、法规、条例及工程承包人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企业技术标准。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工作负责。

二、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概况,熟悉现场平面布置图。对设计要求、质量要求、劳务合同、具体作法要有清楚的了解和熟记,组织班组认真按图施工。

三、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现场勘察、测量、施工组织和现场交通、安全防护设置等具体工作,安排临时设施修筑等工程任务,对施工中的有关问题及时解决,向上报告并保证施工进度。每周五、每月25 日前编制进度计划,材料需求量,并及时向工程承包人上报;

四、参加图纸会审,审理和解决图纸中的疑难问题,碰到大的技术问题负责与工程承包人联系,妥善解决。坚持按图施工,分项工程施工前,协同工程承包人搞好技术交底。

五、参与班组技术交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交底、操作方法交底。严守施工操作规程,严抓质量,确保安全,负责对新工人上岗前培训,教育督促工人不违章作业。

六、协助工程承包人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签证工作,收集整理、保存技术原始资料,办理工程变更手序。负责工程竣工后的决算上报。

七、负责施工计划安排实施,根据总工期和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月或旬施工计划进度表,并组织安排相应施工班组根据计划施工,保证工程如期完成。

八、根据施工计划做好各施工班组的日常工作安排,提前做好劳动力动态表,合理安排劳动力资源,合理组织实施施工。

九、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组织班组开展质量及安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度,努力提高工人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对施工现场设置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经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每天开工前、收工后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十、加强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检查工作。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5.建筑师聘用合同 篇五

施工员聘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主要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从基础放线起至工程施工完毕。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因甲方工作需要,现聘用乙方在 项目从事 工作。

三、岗位职责及标准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建筑业的政策、法规、条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企业技术标准。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工作负责。

2.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概况,绘制现场平面布置图,搞好现场布局。1

2/ 7 对设计要求、质量要求、具体作法要有清楚的了解和熟记,组织班组认真按图施工。

3.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现场勘察、测量、施工组织和现场交通、安全防护设置等具体工作,安排临时设施修筑等工程任务,对施工中的有关问题及时解决,向上报告并保证施工进度。

4.参加图纸会审,审理和解决图纸中的疑难问题,碰到大的技术问题负责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联系,妥善解决。坚持按图施工,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写出书面技术交底。

5.参与班组技术交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交底、操作方法交底。严守施工操作规程,严抓质量,确保安全,负责对新工人上岗前培训,教育督促工人不违章作业。

6.编制单位工程生产计划。填写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配合质检员整理技术资料和施工质量管理,按时下达各部件砼及砂浆的配合比。负责安排各分部分项的检测。

7.负责施工计划安排实施,根据总工期和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月或旬施工计划进度表,并组织安排相应施工班组根据计划施工,保证工程如期完成。

8.根据施工计划做好各施工班组的日常工作安排,提前做好劳动力动态表,合理安排劳动力资源,合理组织实施施工。

9.对原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安全防护用品等做好检测复试工作。质量低或不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有权禁止其在工程中使用。

10.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组织班组开展质量及安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度,努力提高工人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能 2

3/ 7 力。对施工现场设置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经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每天开工前、收工后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11.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签证工作,收集整理、保存技术原始资料,办理工程变更手序。负责工程骏工后的决算上报。工作标准

1.保证直线系统内的质量技术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送审、交底工作及时,可操作性强; 3.工程质量控制计划、预控措施的制定、和底工作满足施工需要; 4.材料设备加工订货的数量、性能、进场时间提供与材料的选型满足施工需要;

5.技术变更满足施工需要,函件管理齐全有效; 6.竣工资料的收集及时,与施工同步,符合有关规定; 7.对计量工具的检定,确保及时有效;

8.每周五、每月25 日前编制质量、进度计划,并及时向生产经理上报; 9.分承包单位的有关施工交底资料的收集并及时转交资料管理员备案;

10.严格认真执行贯标程序,过程资料满足各级评审需要; 11.能及时解决其它系统提出的技术问题,无其他部门的投诉; 12.工程资料达到竣工验收的要求;材料进场的把关、技术要求把关的验收,有关资料的收集完整。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 7 1.乙方每天工作上下班时间与建筑工人工作时间同步,不得无故迟到旷工。

2.凡是建筑工人上工的日子,乙方都要到现场进行施工管理。3.乙方回办公室做资料的时间要尽量避开重要施工时段,做到现场管理和做资料两不误。

4、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不得拒绝,不得提出额外补偿。

5、乙方不享受任何法定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停工时间视作乙方假休日。

五、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每月工资(人民币)元/月,试用期 个月,工资为(人民币)元/月。

2、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甲方在次月的人 5-10 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或顺延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乙方需每月缴纳押金 元(试用期每月押金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所有押金,若中途离职者,需办理完交接手续并协助接任人员完全胜任此项工作后,根据实际情况退回押金。

5、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双休日、法定休假日上班的,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安排补休。

5/ 7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临时合同期内,甲方不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 元)。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不给予医疗待遇,医疗期内不支付病假工资。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3、乙方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照政策予以补偿。

八、权利和义务:因乙方责任造成施工错误,带来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赔偿引起的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九、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6/ 7(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或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

(5)乙方不能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6)乙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3)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一、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于当事人一方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付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看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说明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部分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6

7/ 7 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十二、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表代签无效。甲方(盖章)

6.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 篇六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如果一个用人单位同时存在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往往两者是主附关系,即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它约定了双方详细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签定表明一个单位已经正式录用了某个劳动者,双方的关系受到了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而聘用合同是以所建立的劳动合同为前提的,是劳动合同的补充,聘用合同一般主要约定劳动者聘用在什么岗位、该岗位的职责、该岗位应遵守什么特殊的规定、该岗位存在何种师徒关系、何时到岗上班、何时终止师徒关系等等。如发生劳动仲裁或诉讼,则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基础,聘用合同的约定为解释处理。第二种情况:如果一个用人单位只存在劳动合同而没有聘用合同,往往把聘用合同的内容在劳动合同中作了约定,如发生劳动仲裁或诉讼,以劳动合同约定为依据进行处理。第三种情况:如果一个用人单位只存在聘用合同而没有劳动合同,往往在聘用合同描述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如发生劳动仲裁或诉讼,以聘用合同约定为依据进行处理。第四种情况:在机关、部分事业单位,由于职工与单位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律、法规调整,所以这些单位与职工之间并不签署劳动合同,而只签署聘用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按聘用合同约定进行人事仲裁处理。事实上合同的名称并不能决定合同的内容,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聘用合同,只要其内容是约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的,都可以作为劳动仲裁或诉讼的依据,并不会名称不同而有严格的偏废。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了解和认识聘用合同的特征,作为管理人员可以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聘用合同这一形式,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改革;作为事业单位和其受聘人员,可以更好地运用这一形式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聘用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

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别。

二、聘用合同是广义劳动合同的特殊形式

劳动合同是一种确立身份关系的协议,西方国家称之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确立雇佣关系的契约。在我国对劳动合同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劳动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狭义的劳动合同仅指目前适用于企业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广义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广义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是受聘人员。这一特征是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用人单位占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通过聘用劳动者,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劳动者通过订立合同,提供一定的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因此,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既不能都是劳动者,亦不能都是用人单位。

2.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关系。聘用合同订立后,作为劳动者一方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协议,成为该用人单位的一名职工,承担用人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

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一般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区分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属于要式合同的,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不具备这一形式要件,合同就不能成立和生效。劳动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聘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聘用关系的重要协议,国家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因此,聘用关系未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聘用合同关系不能成立。

4、聘用合同是诺成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必要条件,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的合同,其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均属于诺成合同,合同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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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装店聘用合同合同书 篇七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乙 方(签名)

8.外籍教师聘用合同 篇八

一、聘请(外文姓名)(译名)女士(先生)为英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按月度结算支付。

四、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外国教师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4.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五、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罗马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活动。

5.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1)聘方未按照合同要求向受聘方提供工作条件的(2)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七、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一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九、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家事务仲裁机构或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以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聘方签字: 受聘方签字:

合 同 附 件

(以下简称甲方)聘请(以下简称乙方)为外籍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签订本合同附件,并保证认真履行附件中的各项义务。

乙方姓名:

乙方国籍: 证件号码:

1、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总学时数为 课时/周。主要担任课程有

英语外教课教学,乙方应能承担培杰幼儿园安排的全部课程,同时保证不断提高授课质量。

2、甲方应根据不同班级的教学要求制定相应的教学内容。乙方应将教学计划和教材内容事先交甲方审定,并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上课。在教学过程中,经甲方同意,乙方可适当调整教学计划或内容。乙方根据教学需要补充的教材、资料等,应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当甲方对乙方进行教学评估或公开教学活动时,乙方应予以合作。

3、教师需遵从甲方每周课程安排,务必保证按时授课。在生源和已开设班级数目允许的条件下,课时会酌情增加。

4、教师应能承担一学期的全部课程,应参加教学讨论会议,应服从临时的换 课安排。

5、乙方若因个人原因停课,应提前安排好替补教师的工作,不得中断合同期 内的教学工作。

6、甲方按月(每月10日)支付乙方工资,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7.合同期限内,乙方享受中国法定的节假日。

本合同附件于

日,(地点)签定,中文和英文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9.小学门卫聘用合同 篇九

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聘请门卫1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工作责任,增强各自工作的针对性和责任心,本着双方自愿,签字有效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本聘用书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甲方负责自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起保证每月支付聘用费 元(),每年计发十二个月,此工资报酬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与乙方相关的任何保险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学校作息时间和要求,按时开关学校大、小门。

2、学校大门正常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除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和学校工程建设的机动车辆确需进入学校适时敞开外,其他任何情况下不得开放大门,认真做好工作时段校内的保卫工作,特别是午间和晚学后的安保。

3、负责检查学生的凭证出入情况,严禁无证人员随便进出校园。

4、做好传达工作,外来人员经确认后方可入校。进出校门要填写登记薄。严禁社会上闲杂人员进出校园。

5、上下午放学时,不允许任何家长骑车进入学校,并协助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维护好学校秩序。同时对校门口停放的各种车辆严加管理,确保校门畅通。

6、值班时,英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或报警。

7、负责校内的门卫值班工作,做好门口周围的保洁工作,保持学校大门口随时都是干净的。

8、按照合同服从甲方的指导安排,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意见。乙方如不能履行职责或不按职责要求工作,或因疏忽大意造成学校损失,学校有权随时终止本聘书并要求赔偿损失。

四、合同到期,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双方自愿的原则,可以续签合同。合同不再续签时,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五、本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聘书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代表签字: 2014年 月日

2013年日月篇二:小学门卫聘任合同书 厦坪小学门卫聘用合同书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厦坪小学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家庭通讯地址: 电话:

第一条 岗位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第二条 工作任务与目标

1、乙方必须根据《厦坪小学门卫制度》和《厦坪小学门卫岗位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厦坪小学门卫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2、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3、每天上班时间:

第三条 工作条件

甲方支持乙方履行岗位职责,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岗位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岗位待遇

1、门卫实行合同制,在合同期间学校按月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2、在合同期内,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甲方门卫室边的店面。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将店面转租他人。确须转租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如果本合同解除,甲方将自动收回店面),店内日常照明和家用电器产生的电费由甲方支付,社保由乙方自己交付。

3、门卫生病药费自理,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必须向分管副校长请假。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应由其本人负责。

4、门卫对学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况需解除本合同,可在前两周内提出辞呈申请。如门卫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合同。

5、合同期满后,学校根据门卫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聘任期间综合考核,成绩突出将继续聘用。否则解除合同。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门卫必须服从学校的安排。遵纪守法,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坚持原则, 恪尽职守, 细心工作,不得擅自离岗,不得随意请人代班,不迟到,不早退。

2、校园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凡因门卫工作失职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3、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门卫必须坚守岗位。特殊情况可请假。校门必须定时关闭,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开门。双休日、节假日也必须在岗。

4、门卫必须做好工作记录,来人来客必须登记。接待来客要热情、大方、礼貌,并问清来意,向学校领导报告。家长来访要问清情况,报经学校领导或教师同意方可入内。

5、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外出,特殊情况必须持班主任亲自签字的请假条,经门卫验明身份登记后方可出校。学生严格凭证出入,若有证件遗失,门卫有权要求学生补办,并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安全领导小组。严禁社会人员无故把学生带出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大门,必须有班主任的亲笔签名,方可放行。

6、无特殊情况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商小贩等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7、负责门卫室和校门口公共卫生,负责校门开关等日常事务。

8、遇到学校重大活动或临时性活动,必须听从学校统一安排和调遣。协助安全领导小组做好突击检查,做好服务教师的工作。

9、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行为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 发现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

10、物品出入须有学校证明并做好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可扣其物品和运输工具,及时报学校处理。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甲方根据《厦坪小学门卫制度》、《厦坪小学门卫岗位职责》和《厦坪小学2010--2011学年门卫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规定考核乙方。乙方因工作能力欠缺、工作失误、工作方式不当造成后果,要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店面。

3、乙方严重违纪受到刑事追究者,本合同自行解除并收回店面。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备案存档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乙方(签字)日期:日期:篇三:学校聘用门卫协议书 大丁庄幼儿园聘用门卫协议书

甲方:大丁庄幼儿园 乙方:

为更好地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保障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经甲方考察,决定招聘 为幼儿园门卫,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分配乙方在幼儿园后勤工作岗位担任校警门卫工作。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具体任务为: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门卫室值班、园内的清卫工作、夜间巡视、前后大门管理及校舍、路灯管理。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240元整,每月底发给。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工作场地,每月免费使用水电。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乙方一经被聘用,聘期为壹年,从年月日零点至 年月 日零点止。

3、甲方不得无故解聘乙方,但对工作不负责,不听从安排,经查实未履行值班职责二次以上者,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约,当月工资不发。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遵守道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乙方不论任何原因离岗,必须自己请人代岗,对代岗人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发生的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当。乙方因未履行职责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中途自行毁约,否则甲方保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扣下当月工资。若确有特殊情况者,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常解约;合约期满,双方可不再续签。

6、乙方工作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扎实工作。乙方如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乙方与甲方以外的政治、经济等责任纠纷,概与甲方无关。乙方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由乙方自办,乙方因工伤病、致残、死亡等待遇,甲方概不负责此类方面的费用。

7、其他未涉及的问题,按甲方有关规定管理办。此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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