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治

2024-11-03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治(精选8篇)

1.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治 篇一

2015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只是样板,请参照自己公司的实际修改)

XXX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特制定2015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职工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加护管理办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规范管理,立足公司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公司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

副组长: 党委书记 各分管副经理

成 员:各部门及项目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部主任兼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于实施方案;

2、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

3、提供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与职业健康 体检资源;

4、开展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验收与总结提升;

5、落实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逐步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素质。

3、加强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在2014年的个人档案管理基础上完善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3)对存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改造,并及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4、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公司要求制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5、完善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辨识与作业危害场所相应警示标志的制作与挂设。

四、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公司要求制定完善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XXX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其管理制度等;完善公司涉及职业危害的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完善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体系; 针对公司2015将要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并制定防治措施。

2、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

根据上级公司要求落实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为零、职业病发病率<1‰、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到100%、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8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3、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落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取证相关要求。

针对公司职业危害特点,立足“预防为主”的方针,利用2015年职业病防治周时间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纳入公司2015年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主要培训内容包括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上级公司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职业危害岗位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4、落实职业危害“三同时”规定 落实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相关合同协议与管理职责,积极配合业主方开展相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要求。

5、检测职业危害因素、挂设警示标识

落实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要求,各作业点每班执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检测确认制度,并保存完善检测记录;各作业点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风速风量温度检测工作并保存记录;配合属地开展公司作业场所内粉尘、噪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各项目部加强一 氧化碳检测仪器、风速风量温度检测仪器的使用培训与维护工作并保存记录。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工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6、提供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党群工作部负责日常职业病危害劳动防护用品采供与及时发放,保存发放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实行计划制度,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季度费用计划,确保劳动用品能够及时发放到职工手中,让职工在劳动生产中有效的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确定合格供应商,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部及各项目部具体负责对职工日常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的监管。对不佩戴、不正确佩戴、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采取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手段,确保每个职工都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职工健康监护 严把新员工入司体检关。对新入司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凡未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予办理上岗手续。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_188-2014及相关法律要求进行2015年在岗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对离岗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在30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的职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未按要求进行离岗检查的职工,不予办理离岗手续。

完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到档案符合要求、管理有序。

8、加强职业病诊疗工作

在努力保持公司职工零职业病的前提下,根据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对需要复查的职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有职业禁忌职工及时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工作岗位。

9、完善医疗卫生保护措施

医疗保证措施 :①强化协调、联系医院,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管理、落实防治措施,做好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卫生防疫工作环境; ②及时配备应急药箱、防寒防冻劳保;搞好春秋两季环境卫生,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

环境卫生保证措施:每天做到场地清洁,房屋四周排水畅通,无污水死水、无病毒滋生的腐质物堆,生活垃圾统一处理;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保证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食堂卫生保证措施 :组织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全体员工进行监督,确保食堂卫生; 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加强饮食管理,保证职工的营养素供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搞好职工食堂饮食工作,保证食品制作,饭菜做熟、营养合理。

个人卫生保证措施 :项目部积极为职工搞好个人卫生创造条件,如修建洗澡堂、发放劳保用品等。加强个人卫生的宣传,搞好形象教育,使每个职工能够从我做起,在为单位树立形象的同时,也做好自身的卫生保健工作,使自己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壮的体魄投入到工作之中。

五、考核与总结提升

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考核与验收,督促并监控各项目的工作开展。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季度系统安全状态评价或综合量化评估考核,对落实不力的部门或项目部进行问责,并责成按时整改。

2015年底总结本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总结成绩与不足,为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XXX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日

2.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治 篇二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调查油库的库区、码头及作业人员。

1.2 方法

采用现场调查、检测等方法收集资料和数据,识别其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结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最终确定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2 结果

2.1 生产工艺

该油库储存汽油和柴油,油品进库方式有卸船和管道下载两种,出库方式有装船、管道和装汽车3种。洗罐,大、中修,污油和浮渣处理均外包给专业公司进行。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油库运行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化学毒物、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等,由于汽油主要组成是C4~C12脂肪烃和环烃类,并含少量芳香烃和硫化物,柴油主要组成是烷烃、烯烃、环烷烃、芳香烃、多环芳烃与少量硫、氮,因此主要化学毒物除包括汽油、柴油及污水处理存在的硫化氢、氨外,还包括油品中含有的苯、甲苯、二甲苯等芳香烃类化合物。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见表1,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见表2。

2.3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3.1 化学毒物

工作场所共设14个化学毒物检测点,检测了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氨、非甲烷总烃、正庚烷等项目,检测范围覆盖了所有的巡检位或作业岗位。其中质检员在船甲板采样口采样时存在溶剂汽油和苯浓度超标情况,溶剂汽油15 min检测浓度最大值为2 129 mg/m3(超限倍数是7.1),苯15 min检测浓度最大值为30.8 mg/m3(超过职业接触限值2.1倍),其余检测点的各化学毒物浓度小于职业接触限值[1]。对化学毒物作业工种进行了个体TWA检测,结果见表3。由表3可见,维修工个体接触苯存在超标的情况(12.81 mg/m3,超限值1.1倍),个体接触溶剂汽油浓度较高(291.6 mg/m3,接近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工种的检测结果符合标准[1]。

注:表中数值为3 d连续检测结果。

2.3.2 噪声

工作场所检测了联合泵棚、汽车装车设施、消防泵房、质检室、码头等,只有联合泵棚输油泵开启时产生的噪声强度超过85 dB(A),最高值是89.3 dB(A)。对散装班计量员、警消员和维修班等噪声作业工种进行等效声级检测,结合工作时间和工作天数分析,以上噪声作业人员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限值要求。

2.3.3 高温

油库无高温热源,各工种作业时主要是受夏季高温影响。对工种作业地点进行综合温度指数检测,发现综合温度指数均>25℃,属于高温作业场所,结合劳动强度、劳动时间率综合分析,各工种的夏季高温作业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2]。由于当地极端最高气温为37.1℃,不排除出现极端气温时,各工种的高温作业可能超过限值要求。

2.3.4 工频电磁场

对变配电房工频电磁场强度进行检测,结果未超过相应限值[2]。

2.3.5 职业健康检查

试运行期间的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应检人数48人,实检人数48人,受检率100%。纯音测听检查发现高频听阈提高但未达到观察对象水平13人、达到观察对象水平3人、噪声作业职业禁忌证1人、1人谷丙转氨酶偏高,属肝毒性化学毒物作业禁忌证[3,4]。其余检查项目未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病例[4]。

2.4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2.4.1 主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采用库区监控管理及数据采集系统、可燃气体检测系统和智能电子巡检系统,有效地减少作业人员的工作强度和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间;选用内浮顶储罐,可减少因大、小呼吸造成烃类的损失;汽车装车设施配有油气回收设施,回收率可达95%;质检室设置通风柜;总变配电所、消防站、泡沫站设机械通风设施;库区、汽车装车设施、码头等处配置了80台可燃性气体检测器;安技部备有2台便携式可燃式气体检测仪和2台便携式氧含量分析仪;泵均设有钢筋混凝土减振基础。

2.4.2 个体防护用品

上岗工人配备了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防护眼镜、手套、过滤式防毒面罩(配有机蒸气滤毒盒)等防护用品。

3 讨论

3.1 分析

由现场调查和检测可以得知,船甲板采样口的汽油和苯浓度超标原因在于油船舱室内压力较大,打开采样口时油气逸散较多,导致空气中汽油浓度较高;此外,由于汽油内含有苯,空气中汽油浓度高时,苯的浓度也相应增高,导致工作场所苯的浓度也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在对各工种个体接触的化学毒物浓度进行检测时,维修工有1个样品苯的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通过调查发现该维修工当天进行1项洗罐前准备作业,属非常规作业,作业内容主要是拆人孔盖、量罐底水高、装鼓风机等工作,工作持续约2 h。由于在拆盖过程中及拆盖后均有大量汽油油气逸出,油气内含苯,导致该维修工当天个体接触苯超标,溶剂汽油的浓度也接近职业接触限值。

尽管汽油、苯存在超标情况,但质检员采样时和维修工进行洗罐前准备作业时均按规定佩戴防毒口罩,因此在职业健康检查中除发现1名肝毒性化学毒物作业禁忌证外,暂未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例。在纯音测听方面,发现听力异常16人及噪声作业职业禁忌证1人,笔者认为不能排除工人听力异常是由在本油库上岗前所从事的作业造成的,依据在于:①工作场所噪声强度较低,仅联合泵棚的输油泵噪声强度超过85 dB(A) ,作业人员每班在联合泵棚的停留时间一般为15~30 min,时间较短;②各工种个体接触的噪声强度符合限值要求;③听力异常人员在该油库工作前在其他工作单位曾从事过噪声作业,接触的噪声强度不明;④各工种上岗前均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无上岗前听力情况,无法进行对比分析。

根据生产工艺,结合现场调查、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认为该油库日常运行过程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汽油、苯和噪声,也是该油库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关注重点,由此提出相应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①噪声关键控制点:联合泵棚;控制措施:加强降噪设计和个体防护,进入噪声作业场所应佩戴护耳器;②汽油、苯、硫化氢关键控制点:化学采样、油品装卸和非常规作业如清洗储罐、检维修、污水处理场污油和浮渣处理等;控制措施:遵守操作规程,加强个体防护,进行工作场所定期检测和非常规作业检测。

3.2 建议

针对该油库职业卫生管理存在的不足,笔者提出以下建议:①联合泵棚、汽车装车设施区、码头泊位、质检室设置警示标识;②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42号),苯是高毒物品,作业时应加强防护,并做好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在岗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因进行船甲板采样或非常规作业如清罐作业而接触高浓度苯和汽油的职工,作业后若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烦躁等酒醉样症状时应立即到专科医院诊治;③加强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尤其是上岗前体检,对听力异常者应加强跟踪监护;④加强工作场所的日常监测工作,制定细致、完善的检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和整改;⑤加强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工人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⑥加强外包作业管理,应委托有资质并具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的单位,在进入现场工作时仍需对外包作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知识培训和系统的安全及自救互救方面的教育,外包作业人员作业前应佩戴合格、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摘要:目的分析、评价某成品油储备库运行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确定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方法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采用职业卫生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方法对其进行识别、分析。结果该油库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汽油、柴油、油品中含有的苯、甲苯、二甲苯等烃类化合物,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工作场所中联合泵棚输油泵噪声强度超标,最高为89.3 dB(A);船甲板采样口存在溶剂汽油和苯,短时间检测浓度超标,最大值为2 129 mg/m3(超过限值7.1倍);苯15 m in检测浓度最大值为30.8 mg/m3(超过限值2.1倍);维修工个体接触苯的浓度超过限值1.1倍;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结论该油库主要职业病危害是汽油、苯、噪声,应从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加强防治工作。

关键词:油库,汽油,苯,职业病危害

参考文献

[1]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S〕.

[2]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S〕.

[3]GBZ 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S〕.

3.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治 篇三

关键词安全;危害防治;问题

中图分类号TD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1)012-0226-01

1危害防治工作存在问题

根据国家煤监局关于做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求,各矿能够正确对待,按照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总体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还存在以下问题:

1)领导重视仍有差距。有些矿主要领导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抓好了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就可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分量不重,过问的少;认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软任务、软指标,是看不到的工作,搞好搞坏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影响不大,存在重安全生产、轻职业健康意识。

2)现场管理还不到位。各矿虽然成立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也设立了职业危害监测站,配备了人员,但是思想上不够重视,现场管理松弛,说的人多,管的人少,工作不踏实,管理措施不能落实到位,责任不到人,制定的管理制度多数有流于形式现象。

3)粉尘防治设施未健全。各矿没有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职工健康关系,忽视职业危害的重要性,对矿井的防尘投入不大,矿上用的防尘洒水管路老化、年久失修,特别是采区巷道喷雾洒水设施不及时去维修,防尘降尘效果差,达不到规定要求;有部分职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自己认为身体好不会染上职业病,无所谓,入井就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这些都严重的影响了煤矿职工的职业健康和安

全。

4)粉尘监测工作确有缺陷。粉尘检测是矿井防尘降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数矿井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检测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测点测定频率达不到规定要求,即使检测也是走过场,数据反映不太真实,起不到检测监控效果;粉尘检测工作不及时、不规范,对井下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程度心中无数,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滞后,没有针对性。到目前为此,各矿都没有配置二氧化硅检测仪。

5)基础工作存在漏洞。目前各矿虽按规定配备了专职人员从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但是由于长期以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没有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基本上都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业务不很熟悉,不能完全适应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需要,加上煤矿企业改制和管理人员流动频繁,相关的资料随之流失,基础性工作一时难以完善,存在空白现象。

6)监察监管力度亟待加强。多数矿井的安全监管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管工作采取眉毛遮住眼睛过的态度,太“人性化”了,很少组织对这块工作藩实情况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监察,即使下井检查发现了问题,也是争一只眼,闭一只眼,采取大事化小的做法,奖罚不严,有做老好人的想法,不能严格执法。

2如何抓好安全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局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并朝着安全、健康、稳定的态势发展:职业危害防治不容忽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围绕存在的问题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职业危害直接影响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安全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煤矿安全发展的主要举措,为此各矿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根本好转的必然要求;是有效遏制职业病高发、促进煤矿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2)以人为本,扎实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近些年来,国家煤监局每年都对职业危害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出要求,国家也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由于企业存在重安全生产,轻职业健康的想法,虽然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总体推进不大,效果不明显,因此要求各矿在五个方面做文章、下功夫。一是加强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全员职业危害防治整体素质。利用现有的媒体、报纸、宣传栏有重点的宣传国家关于职业危害与健康的法律法规,有计划的宣传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精心安排,认真组识从业人员学习讨论,制定年度的学习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二是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制度,保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有序展开。认真梳理近年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各项制度,对没有或不健全的制度要及时建立、补充,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努力推进职业危害工作常态化。三是认真做好煤矿职业卫生情况的调查模底工作,做到科学防治。赣中分局就此项工作下发了专门的文件,各矿都能组识人员填报,但是填报的内容还不够准备,要求认真对待,深入细致的做好此项工作,为今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四是认真做好职业健康保障工作,强化以人为本理念。按国家有关规定组识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离岗时健康检查,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实际体检人数和应体检人数要基本相符,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积极做好职业病人的救治和健康工作,严格把住新工人入矿体检关口,确保入矿人员身体状况良好。五是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费,确保职业危害防治有力推进。

3)真抓实干,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措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各矿要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防治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成立职业危害防治组识机构,全面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行政主要领导担任机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领导分工,落实责任部门,配备专门人员,制定年度的职业危害防治规划。二是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含高温、噪声)进行检测,及时掌握职业危害程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达到以监测促防治的目的。三是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系统,完善井下防治设施,不断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四是切实加大职业危害的投入,定期对职业危害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正确引导职工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督促职工佩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增强职小个人门我保护意识。五是建立职业危害报告制度,切实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危害的相关信息,以便职工了解和掌握。六是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完善井下通风系统,定期对通风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作业场所风量充足。七是依靠科技,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合理布局,及时分开有害作业场所和无害作业场所,最大限度的避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人数,对职业危害进行科学防治。八是加大对职业危害的监管力度。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责,严格执法,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对职业危害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姑息遷就。

3结束语

4.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篇四

(2017—2022)

桂兴煤矿 二零一七年六月

桂兴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2017---2022)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我矿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旨在阐明2017年—2022年期间,桂兴煤矿在职业病防治领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明确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动员全员共同参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集团公司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我矿严格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我矿职业健康水平。

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4、宣传动员,全员参与。

党群部、工会利用职工开会时间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职工工会等监督作用。

三、规划目标

建立煤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

到2022年,确保我矿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100%,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100%。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到2022年,职业病防治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管理能力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100%。到2022年,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100%;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一是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

二是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设备,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是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我矿进行资质评定。

(二)着力抓好职业危害源头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减少和降低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矿上要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和专兼职人员,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及时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以监测促防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与评价。

(三)加强对作业环境中职业危害管理和控制

一是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确保从事无害作业的职工避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数量。

二是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三是要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四是使用有毒物品作业要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五是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六是要依法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确保申报率达到100%。

(四)进一步规范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一是人力资源科要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二是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

三是按要求为职工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引导和督促其坚持正确规范使用。

四是人力资源科要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五是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

(五)重点强化对煤矿企业和重点职业病的防治

1、尘肺病防治。煤矿企业以防治煤工尘肺、矽肺病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提高煤炭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的引进和推广。逐步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2、重大职业中毒防治。加强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实施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气、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开展中毒隐患排查,对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治理。

3、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治。实施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治理工程,开展危害控制试点,落实关键防治技术和措施,降低因放射线造成的矿工肺癌等疾病发病率。根据煤矿的发展,加强对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降低作业场所的放射性危害;落实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4、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重点开展对煤矿职工尘肺、矽肺、石棉肺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等的监测,及时掌握职业病在高危人群、高危行业和高危企业的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职业病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

(六)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

构建职业病危害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加强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建立和完善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网络,建设职业病监测点,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提供基础数据。按照动态监控、及时预警、准确计量的要求,根据职业病危害的性质和程度建设职业病预警体系。加强职业病危害动态监测工作,开展信息定期报告、分析和管理工作。

(七)完善企业工伤保险等各项制度 一是加强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二是落实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

三是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提高工伤保险覆盖率。

四是完善特殊工时审批制度和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五是完善工伤预防与保障相结合的机制,将工伤保险基金部分用于职业病防治的预防和宣传工作,逐步建立职业病治疗、康复制度。

六是推行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八)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

一是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计划,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和网络。

二是加强对各级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部门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积极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

三是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企业普法教育范围,列为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是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企业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发挥工会监督作用,鼓励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基层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职业健康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切实抓紧、抓好。煤矿主要负责人是职业危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严格管理,保障投入,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规程,确保作业环境和防护达标。要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规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要逐步建立先进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体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和持续改进机制。

(二)全面落实责任

一是煤矿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安全生产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不安全事件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参与、配合政府查处有关职业危害事故。工会负责群众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二是基层单位要针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要设置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

三是对职业危害事故,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规章制度

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配套法规、规章。要制订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危害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性能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治等方面管理制度,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必须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四)保证经费投入

煤矿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投入,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和财务规定提取防治费用。

5.职业病危害防治防护措施 篇五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3、在锅炉房工作现场,有大量烟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在硫磺炉生产工序加入硫磺时,有硫磺粉末飞扬,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防尘面具。

4、在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二、个人防护措施:

1、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选择正确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2、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工作中采取相对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工作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戴防毒口罩,携带对应的报警器材。

4、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作业环境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

6.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篇六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人力资源部、环保安全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公司环保安全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条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 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施工项目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这也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草食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四条 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4.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行业施工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4.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组哟也环境内使用内燃机和燃烧器,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4.3、有机溶剂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列物外还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中的浓度可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机型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味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4.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振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收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4.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第五条 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5.1.1、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5.1.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5.1.3、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5.1.4、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1.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二)个人防护措施:

5.2.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找我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5.2.2、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5.2.3、从事防水作业,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戴防毒口罩。5.2.4、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5.2.5、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戴防护耳罩,并减少噪声作业的时间。

5.2.6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5.2.7、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单位应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第六条 安全检查措施

1、公司施工部除进行的经常检查外,每年还定期组织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3、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遍检查,遍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定出计划。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三条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五条 用人单位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第六条 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第七条 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逐级汇总上报。

第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或者申报不实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有计划地到法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新进公司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新录用员工名单有人力资源部门提供。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公司各单位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每年8~9月向公司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公司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核实后,结合各单位实际制订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向职业卫生主管部门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90日内,可视为离岗体检。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选择放弃进行离岗前体检,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及时告知员工本人,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六、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七、在生产、检修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严重超标,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所在单位应立即报告,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员工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九、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个人。除职业禁忌证外,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护员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袋内保存。

十、对各单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员工每3~5年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人力资源部门、职业卫生主管部门要汇同相关部门开展作业场所健康促进工作,改善作业条件、改变员工不健康作业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病伤及缺勤率。

十一、各单位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十二、各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十三、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将职业健康检查的资料整理归档,安装规定期限妥善保管,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

十四、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医学观察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等费用由公司职业卫生主管部门、财务部门按法规规定执行。

十五、各单位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建立台账,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对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情况每两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查出的不符合项将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根据公司《职业病防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十六、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7.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治 篇七

我国是一个工业发展中国家, 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 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我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 都居世界首位。农民因患职业病而致贫、返贫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突出的社会问题。截止到2008年12月底, 已知福永街道共有53个工业区, 1396个工厂, 职工总数344 666人, 存在有毒有害因素的工厂583个, 接触毒害因素的工人21 181人, 分别为接触粉尘986人, 噪声8611人, 化学毒物11 584人。在所有1396家企业中, 中小型企业所占比例超过80%, 从业人员所占比例达70%以上。由于长期以来对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均未设置独立的部门来管理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 也未配备专业、专职的职业卫生工作人员来筹划、指导、实施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致使中小型企业存在的问题较多, 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发生。受到人员编制和经费的限制,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无法对全部企业进行系统的监督管理。为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能够对企业开展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 降低职业病发生的风险, 我们试图构建一套简便易行的应急预警指标体系, 来对企业进行风险管理, 提高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效率。虽然2003年暴发的席卷全球的SARS疫情在我国已基本消失, 但SARS留给我们更多深层次的思考。如何建立一套相对完整、科学、有效的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 特别是公共卫生危机管理的预警系统, 是现阶段摆在各级卫生部门面前的首要任务。理想的预警系统可预测未来某一公共卫生事件流行趋势, 评价当前某一公共卫生事件流行态势、及时反映某一公共卫生事件调控的效果, 以达到早期发现导致某一公共卫生事件危机发生的隐患, 防患于未然[1]。

1 基本概念

1.1 预警

根据辖区企业类型多为中小型企业, 且多数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程度较为轻微的特点, 作为基层职业病监督和防治机构, 我们所构建的职业危害事件应急预警指标体系与目前大多数文献所提出的应急预警系统有着比较大的区别[2], 构建的应急预警指标体系更强调的是简便性和实用性。我们拟从如下2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指标来构建应急预警指标体系:①固有风险因素:原辅材料管理, ②风险抵消因素:作业场所管理与个人防护用品管理。我们通过风险分析的方法, 对反映某一企业职业卫生状况的重要影响指标进行研究和分析, 对其职业病危害态势进行现状和趋势判断, 预先对其职业卫生状态发出警告信号, 是预测和报警两者的集合。①预测:是在分析企业已有资料的基础上, 考虑内外环境各种因素的影响, 对其发生职业危害事件的动态流行趋势做出合乎逻辑的推理过程。②报警:如不采取措施控制影响因素, 则会出现危险征兆, 应对危险征兆进行报警。

1.2 预警系统

通过建立一套指标体系, 表明某企业职业危害事件发生的动态趋势, 并通过综合运用指标体系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析和评价, 通过分析指标确认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 以决定是否发出危机报警, 并提出必要的补救措施, 以寻求最低损失。其流程:监测—确认—分析—评价—警报。

1.3 监测指标体系

预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以反映某企业职业病危害事件基本情况的一系列有着内在联系的监测指标组成的集合, 是一个信息系统, 它从不同的角度, 多层次、全方位地反映企业职业卫生现象, 并利用风险管理理论对指标体系反映的对象进行分析、评价, 以此进行早期预警。

2 资料来源和方法

2.1 资料来源

①被动监测:由企业自行向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原辅材料管理、作业场所管理及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等各种资料;②主动监测:根据工作需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入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收集相关资料。

2.2 方法

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l hazard) 是指对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的评估。按照风险管理理论, 风险评估包括对固有风险因素与风险抵消因素的分析以及综合评估[3]。

结合全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本着一切从实际工作出发的原则, 我们拟构建的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预警指标体系包括2个方面的内容, 即固有风险因素 (原辅材料管理) 和风险抵消因素 (作业场所管理与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 每个方面又包含若干个指标。见表1。

注:*:原辅材料管理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 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的物料成分说明书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MSDS) 由企业向提供该物质的供应商索取, 或者做挥发性组分分析。

3 分析

只要企业存在表1中第1项中的任何一种化学品, 且不符合第2项第①条的要求, 不管是否满足第2项第②条的要求, 我们都认为该企业存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可能, 我们可以据此向企业发出预警报告, 督促其做好相应整改工作, 防范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

若企业存在表1中第1项中的第①、②条, 但符合第2项第①条的要求, 无论其是否满足第2项第②条的要求, 我们可以认为此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可能性较小, 不必发出预警报告。

若企业存在表1中第1项中的第③条, 即使其满足第2项第①条的要求, 我们也要向相关企业发出预警报告, 督促企业尽量采取密闭作业, 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防止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

若企业存在表1中第1项之外的其他化学品, 无论其是否符合第2项第①条的要求, 只要满足第2项第②条的要求, 我们也无须发出预警报告, 但当其同时不能满足第2项第①、②条的要求时, 则需向企业发出预警报告。

4 讨论

自2003年暴发SARS病情以来, 在全国范围内各行各业都在探讨、研究与预警有关的问题, 如传染病疫情的预警[2]、食物中毒的预警[4]、自然灾害的预警[5]。职业病危害事件的预警与上述预警有着较明显的区别。第一, 职业病危害事件的预警其影响范围要小很多, 它针对的是一个企业, 有时是一个车间, 甚至是某个操作岗位, 这就决定了预警发出后采取干预措施的灵活性;第二, 导致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的因素较为明确, 这就决定了干预措施的明确性和有效性。正是基于上述2个原因, 我们才筛选了表1中的2项5条预警指标组成一个简便、实用的预警指标体系, 来对职业病危害事件进行预警。

我们在2008年10月份选取了30家中小型企业进行评估试点。从评估试点的情况看来, 目前30家试点企业无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的风险。2009年我们计划在更大的范围内推行这一预警指标体系。

全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低成本、广覆盖、可企及性和可持续性。我们所构建的这一套职业病危害事件预警指标体系无疑满足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根本要求, 它的运用推广对推进我街道职业卫生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促进全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在我区的试点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吉慧, 符文华, 白杉, 等.沈阳市公共卫生危机管理预警系统框架构想.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4, 20 (4) :312-314.

[2]胡培, 赵世文, 郑克勤, 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理论概念及应用.职业与健康, 2004, 20 (8) :5-7.

[3]麦海明, 罗海铭.基于风险管理的职业卫生监督模式研究.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07, 14 (3) :201-204.

[4]徐国景, 易国勤.食品卫生管理动态与进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005, 16 (3) :36-38.

8.ICU护士职业危害与防护 篇八

关键词 ICU 护士 职业防护

危害因素

生物因素:机械性损伤,如针刺伤,ICU护士经常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和各种分泌物,使得ICU护士感染几率增加。

化学因素:①环氧乙烷:研究表明,环氧乙烷不仅具有急性毒性,还具有致突变和致癌变作用。②水银、戴奥辛:水银具有一定的神经和肾毒性,研究认为戴奥辛与子宫内膜异位、内分泌失调及癌症相关。③其他化学因素:各种消毒剂、固定剂和紫外线照射产生的臭氧。

物理因素:①X 线:长期过量照射,严重时可引起内分泌紊乱和造血功能损害,甚至致癌。长期接触放射线,易产生放射性白内障;长期小剂量的慢性辐射对心血管的影响在心电图上主要表现为窦性心动过缓和窦性心律不齐。②职业性腰背痛:有研究表明:护士的职业性腰背痛大约2/3发生在搬台患者时。③噪音:主要来自生命监护仪、呼吸机等抢救设备。

社会心理因素:①身心危害:女性特殊的生理心理状况、家庭的重担、工作压力等,是护士职业危险因素中的社会心理因素。ICU护士是在应急得情况下完成各项抢救工作的,工作持续紧张刺激,导致一定的精神压力,甚至出现抑郁。还有報道,ICU护士患甲亢及流产发病率明显高于普通人群。②领导的重视程度、管理力度不够。

防护措施

生物因素的防护:入室前认真查阅患者资料,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及其他传染病者要做好防护工作,严格终末消毒处理。完善相关的检查项目,减少医护人员院内感染的发生。操作中若不慎受伤,则必须立即用消毒水冲洗伤口,由伤口挤出少许血液后再用碘酒、酒精消毒、包扎。事后进行血生化检查确定是否感染。

化学因素的防护:①环氧乙烷的危害是可以避免的。试验证明,环氧乙烷岁温度升高,解析作用加快。产品上残留环氧乙烷量随放置时间延长而下降,14天下降99%,30天下降99.9%。根据以上报告,护士在使用经环氧乙烷消毒灭菌的物品时,要注意生产批号、消毒日期。如果日期很近,可将物品在高温、通风、干燥的环境中放置半个月后使用,使环氧乙烷对人体的毒性损害降到最低程度。②配置各种消毒液前先戴好口罩、帽子、手套,配置时选择宽敞通风的地方,剂量要准确,配置动作要熟练,取用戊二醛浸泡的物品时动作要迅速。

物理因素的防护:①做好X射线的防护,减少辐射损伤。利用现有防护用品减少不必要的过量照射。照射前尽量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可充分利用活动屏蔽装置。②掌握正确的搬抬患者方法,协调用力,防止腰扭伤。对已发生的腰背损伤者要防止再度受伤,并积极治疗。③规范医护人员的言行,严格ICU管理制度。接听电话注意规范,同时要求做到“四轻”(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关门轻)。将各种仪器的报警音量调到适宜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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