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2024-09-26

中心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共8篇)

1.中心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xx〕489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位财务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申请开立银行账户,未经批准不得开立银行账户。

第五条: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岗位不相容原则进行分工,做到钱账分离、责任清晰。预留印鉴、支票等应分人保管,相互制约。

第六条: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开展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各处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经办具体事务,履行相关财务手续。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八条: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十二条: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六条: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学校票据管理工作,按规定进行票据领用、开具、缴销、归档等。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在年度部门预算批复的范围内,学校办公费、印刷费、固定资产购置费等及单个项目支出按照“先预算、后支出”的程序,由各处室事前编制具体预算,按预算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xx〕480号)文件规定,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安排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报销各项开支。凡预算单项支出数额达到元以上的,由项目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形成会议记录,报中心学校审批;预算单项支出数额达到5000元—8000元以上的,需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区直学校、初中、中心小学8000元,其他学校5000元)。印刷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及其他物品购置支出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未在政府采购范围内且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金额大小,确定通过招投标或者采用询价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和价格。采用询价方式,要实行货比三家,无特殊原因,应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每个项目,每次购物或每个支出事项询价不少于三家。20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报账发票后要附“颍东区学校项目询价记录表”。

以下情况的支出,可直接审签报销:属于多次发生、定期结算的日常运转支出,如邮电费、水电费等;有相关政策依据明确支出标准的按规定执行,如工资、国家、省市规定的津贴补贴发放及公积金、职工社保缴存等。

第二十四条:支出经办人应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履行正规手续的聘用人员、挂职人员。外单位人员或临时人员不得办理报销手续。此外,差旅费以实际出差人作为报销人。

第二十五条:经办人应出具与经济事项行为相符的相关原始凭证,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严禁使用虚假票据。票据必须具有财政、税务部门票据统一监制章,并按规定全联次、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票面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必须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因购买商品较多,详细情况无法在发票联上完整体现的,在取得发票的同时,须附加盖卖方印章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支出的复核终审。审核内容包括审核原始单据及附件是否齐全,审批程序是否完备,支出标准是否超标,以及是否有违反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况。未履行完整审批程序的支出,无依据、超标准、超范围的支出,财务部门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财政等部门有关支出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差旅费等一般性公务支出。

(一)办公费支出

1、办公费支出(包括办公用品购置、图书资料购置、奖牌证书制作等)需附明细清单并经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方可报销。

2、购入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总务处统一采购、验收、保管和领用管理。

(二)差旅费

1、差旅费按照《颍东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xx〕22号)《关于调整颍东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xx〕46号)执行,凡超标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超标准住宿的,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2、因工作需要出差,按照“先审批,后出差”的程序,出差人员应填写《xx学校公务出差审批单》,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一般人员公务出差,凭有关通知,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处室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

3、外出学习、培训等所需经费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按规定程序审批。因其他公务外出所需经费报销须附通知文件(如无文件须注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销。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按照阜东办明电〔20xx〕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规定及学校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厉行勤俭节约,从严从紧控制招待费支出。

(四)会议费

1、召开(参加)各种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务实的原则,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会议数量、会期、规模,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2、报销会议费应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会议人员签到单、会议预算审批表、会议费结算清单和会议费发票,并由经办人签字。

3、会议费必须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五)培训费

培训费按照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颍东区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xx〕133号)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原则上使用转账和公务卡支付结算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第二十八条:经办人应在财务支出事项终了后应尽快办理报销手续,公务卡消费最迟应在还款日前三个工作日报销。无特殊情况不得跨年度报销。

第二十九条: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支出均应实行政府采购。

第六章:往来款项管理

第三十条:学校往来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缴财政款等。

财务部门对学校往来款项实行统一管理,定期清查。年末结账前,对往来款项余额进行全面清理,及时结算,避免长期挂账。对应缴款项,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拖欠。

第三十一条:前次借款未还的,不再办理新的借款。借款在三个月内必须归还,出纳人员应加强对借款情况的清查,及时催还到期借款。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二条: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备及动植物。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由学校总务处统一管理,实物使用和保管具体落实到使用处室(或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将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编号,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赠送或转让。职工调离本单位或退休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归还,并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签字清账。

第三十六条:资产处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申报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第八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七条:建立学校经费收支公示制度,财务部门按月公开学校经费收支明细,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第三十八条:会计凭证、会计档案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制度和规范要求,按期整理装订成册,由装订人签章后,统一归档,并由专人保管。

第三十九条:学校要主动接受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中心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篇二

县级国库支付中心的前身是县级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后,更名为县级国库支付中心。在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政治经济体制的深入改革的背景下,我国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得到了不断地改革和提升,县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制度逐渐受到重视和关注。国库支付中心涉及面广、任务重,县级国库支付中心的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逐渐地暴露了出来,反映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中存在诸多薄弱的环节,阻碍了我国财政政策的推行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国库收付运行机制和办事程序,促进支付中心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只有对管理制度加以改革和调整,才能使得国库支付中心能够处于一个健康、稳定的状态。

(一)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不够规范

资金的统一支付是集中支付的体现,财政资金的基本要素是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由于当前的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不规范和不完善,预算依据的不充分、预算批复的迟缓、监督的不全面等等一些的预算现况层出不穷,使得县级国库集中支付中预算内资金的集中支付,无法满足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要求。

(二)县级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不够健全

信息系统是促进县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注入时代活力的催化剂, 支撑该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的技术基础。目前建立了以信息网络为支撑,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为核心,连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单位、代理银行的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但是县级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由于取消了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网络直接支付虽然快捷和方便,但增添了很大的风险因素;信息系统建设自动化程度不高,缺乏灵活性,难以满足当前实际工作的需要……等等的一些问题都亟需改善和解决。

(三)资金支付过程复杂,支出不够清晰

现阶段,大多数的财政资金支付以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申请单为支出依据,整个支付过程程序复杂,支付手续繁琐,存在工作进度与资金供应之间的矛盾,因此预算单位往往一次性地提取大额现金备用。在拨付资金的去向、用途方面,存在模糊、混杂的现象,没有清晰的规划和说明,这就使支付中心在审核时没有依据可区分和鉴别,不利于县级国库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审核和统计时的尺度也不好把握,使得集中支付制度难以进步,县级国库资金管理难度增加。

二、关于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制度的途径

为了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国库收付运行机制和办事程序,促进支付中心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我国政府采取了诸多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措施,比如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实行部门预算、推行政府采购等,这一制度的实行,可以防范财务风险、规范预算收支、遏制腐败。以下几点将说明如何完善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保证其能够处于一个健康、稳定的状态。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配套设施,深化管理制度

当前的法律法规政策中已经出现很多规范的管理条款,但是在许多细则上仍然有待补充和完善,具体来说,要明确每个部门在财政资金支付以及监督等方面的职责,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且要完善各项配套设施,改革各部门预算编制的布局,细化编制,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都比较明晰;全面的检查和整改现有的预算科目,配合我国现行的科目体系的同时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转变工作人员思想观念,建立与完善财政业务大平台等网络信息系统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制度要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注入新鲜的活力,才能与时俱进,其发展活力的来源是思想观念的转变以及网络信息系统的建立。在这个过程中,为提高相关人员对该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的认识,财政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来宣传该制度,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以及积极性;其次,为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及工作的顺利开展,要通过引导和培训员工,提升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再者,为满足资金预算、控制、异地实时查询、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即时需求,积极参与财政业务大平台的开发建设,要建立安全、快捷、高效的现代网络信息系统,保障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使得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制度的发展与时代并驾齐驱。

三、结束语

总之,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制度改革是推动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应进一步深化县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国库收付运行机制和办事程序,促进支付中心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得国库支付中心能够处于一个健康、稳定的状态,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摘要:县级国库支付中心的前身是县级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后,更名为县级国库支付中心。在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政治经济体制的深入改革的背景下,我国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得到了不断地改革和提升,县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制度逐渐受到重视和关注。因国库支付中心涉及面广、任务重,县级国库支付中心的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逐渐地暴露了出来,反映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中存在诸多薄弱的环节,阻碍了我国财政政策的推行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国库收付运行机制和办事程序,促进支付中心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只有对管理制度加以改革和调整,才能使得国库支付中心能够处于一个健康、稳定的状态。

关键词: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国库支付中心,问题浅析,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1]徐曙娜.我国国库集中收支制度研究[N].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3(2)

[2]陈士星.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存在问题的思考[J].财会经纬.2006(8)

3.中心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篇三

【关键词】迪庆藏区;内控制度;疾控中心;财务管理;应用

我国防控疾病的重要机构就是疾控中心,疾控中心所发挥出的作用同人民生命健康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联系。作为重要的职能部门,疾控中心首先视社会利益高于一切。在此期间其财务管理具有同其他形式的企业具有较大的差异性,表现为拥有较多的约束性条件。疾控中心作为事业单位,其收入主要来自各级政府的财政专项资金。因此,经济业务具有专款专用的特点,容易致使财务管理性不强,影响到工作效率,同时也容易致使会计信息数据失真。

一、内控制度在迪庆藏区疾控中心财务管理中应用的现状

当下,在迪庆藏区疾控中心财务管理中应用的内控制度具有一系列的问题,已经不能够满足于现行医疗体系改革的现状甚至限制其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的几个方面:

1.内部控制工作人员意识不高,并且信息化水平较低

目前疾控中心内较多的工作人员对于单位所处于的社会地位认识不够深刻,普遍的认为疾控中心业务都是被纳入进国家计划之中,所以对于资金的来源以及成本问题不用过多的担忧,更不必担心其生存发展的问题,所以通常会保持安逸的状态,致使在内部控制工作人员中没有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引起重视度。同时,疾控中心的信息化水平也具有滞后的特点,严重的影响到内控系统作用的发挥,降低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并且一些工作人员对财经法规意识淡薄,工作态度不端正,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层出不穷,制约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

2.疾控中心内控制度机构不健全,致使内控制度实施不到位,控制重点不具有明确性

目前疾控中心内部控制制度虽然已形成制度,但没有设置独立的内控机构,至使内控制度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实施不到位,使财务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机构监督。因此在进行实际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对于财务实施事前以及事中和事后的工作没有可以依据的监督机构。在出现问题的状况下,对于内部监督制度而言,也不能够执行较高力度,就会造成内部控制制度缺乏一定的约束性。此外,疾控中心对于控制的内容以及要点和目标都具有认识不正确、理解不透彻等现象。在财务管理方面,对存款以及现金的管理具有较高的重视度,但对于单位资产的管理意识不强。同时对于成本的管理以及单位的收费情况等,都缺少有关的考核评价。

3.对于成本的支出管理不够完善

在进行成本的核算时,由于疾控中心属于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对所开展工作具有政策性,所使用资金全部是中央、省级和本级政府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加之开展各项监测检测体检收费项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以对成本支出核算管理工作领导不重视,专项资金使用未进行绩效考核,致使成本支出核算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使结果通常不具有准确性,达不到成本效益原则,从而降低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由于缺少一定的资金使用制度进行行为的约束,就会导致卫生材料及检验试剂使用管理无成本核算有效机制,在购买卫生材料及试剂耗材应用实报实销制的经费支出标准,例如经过领导的准许,有关检验人员对采购卫生材料及试剂耗材可以进行自行申报采购领用,无绩效考核机制,致使大量专项资金被浪费。长此以往,会对专项资金的流动和管理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二、在迪庆藏区疾控中心财务管理中加强应用内控制度的有效举措

1将内部控制环境进行有效完善

疾控中心应设置独立的内控机构,建立起良好的内控氛围,使内控制度能够在有力的条件下展开工作。完善内部控制环境,有赖于各级人员的共同协作,是一项可以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活动。通过建立起相关的奖惩机制,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以奖惩的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激励,使其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在执行内控制度时,有内控机构监督,确保内控制度有效实施,保持较高的积极性。

2.在疾控中心财务管理工作中,预算控制的内容可以涉及其整个期间。通过建

立科学的预算控制制度,能够在实际中对未完成预算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应用有效举措进行改进,有效的保障了每一项预算可以得到严格的执行。例如,通过加强对预算项目的确立、程序以及标准的确定、执行预算的授权以及预算过程中的监控等内容,做好预算控制。

3.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疾控中心对于资金的使用效益,应该做好科学的评价,确保疾控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同社会及经济发展具有相适应性,进而使资金的投放发挥出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将资金的使用和投放提高利用价值。例如,在进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中,疾控中心需要依据严格的规定以及制度对资金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资金的使用透明化以及标准化。同时,通过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对展开有关管理工作进行实施监督。

4.建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

在疾控中心致使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内部审计部门缺失了独立性。只有建立起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才能在工作中充分的应用起监督的权利。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以后,要重视自身的监督职能,发挥出特有的权威性以及独立性,将监督职能运行到最大化。同时,应该相应的提高内审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对于审计部门工作的高效展开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5.对内部控制建立起有效的评价体系

疾控中心要在内控制度实施期间,根据实际的情况做好评价。首先,应该保障对内控制度的评价与单位的目标具有一致性,以及控制的各个环节之间是否存在紧密的联系。其次,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应该同单位的实际发展需要相适应,应以事实为依据,如果不适应内部发展的现实所需,就会对内控制度的实行产生阻碍性;再次,评价内控制度的内容应该具有全面性,对于每一个控制的环节都应该具有相应的举措;最后,评价制度的实行是否同成本效益相符,应该兼顾起经济效益以及实施成本,确保两者之间的平衡。

三、结语

综上所述,内控制度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特点。于疾控中心财务管理内实行内控制度,能够确保整体经营目标的运营以及实现。在建立起科学的内控制度过程中,疾控中心能够获得经营管理的规范化,保障资产的安全,同时更能够获得准确有效的财务报告信息。一方面对于提升单位的经济以及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影响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因此,迪庆藏区疾控中心财务管理工作中应加强对内控制度的科学应用。

参考文献:

[1]张丹.内控制度在疾控中心财务管理中的具体应用[J].商业经济,2013(13).

[2]王念南.云南省迪庆州民间组织的形成、发展及其治理对策[D].云南财经大学,2012.

[3]赵淑华.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研究[D].云南大学,2013.

[4]和梦.碗里乾坤—迪庆藏族木碗文化研究[D].云南大学,2015.

[5]姜丽艳.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劳动就业服务可及性研究[D].云南大学,2014.

[6]吉鹏宇.中国藏区长治久安面临主要问题及对策[D].西南财经大学,2014.

4.北岭中心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篇四

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为适应我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上质量、上水平的发展形势,使我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更好地为学校和社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山东省中小学档案管理办法》并结合我校档案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基本制度

第一条

档案工作责任制。学校档案工作在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确定一名校领导分管;各科室等立卷归档部门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分工主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确定适当的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部门档案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综合档案室负责全校档案的组卷、立档、管理和归档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第二条

“三纳入”、“四同步”管理制。各科室等立卷归档部门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计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二章 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第三条 归档范围

(一)人事类:主要包括全校教职员工学习和工作中产生的文字资料。

(二)业务类:主要反映教师业务情况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行政类:主要包括行政职能部门(含党群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和学籍及学生各项活动形成的文字材料。

(五)基本建设类:主要包括基本建设管理和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六)财会类:主要包括财务工作管理和会计核算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

(一)永久:凡反映我校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学校和社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长期:凡反映学校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学校和社会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长期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六年至五十年。

(三)短期: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学校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短期保管。保管期限为十五年以下。

第三章 案卷的质量要求及归档时间

第五条 案卷的质量要求

(一)各门类归档的总原则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文件的不同价值进行归档,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二)卷内文件必须准确反映本部门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手续完备,书写的材料要利于长期保管。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书绘工整,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

(四)卷内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按有关规定排列。

(五)卷内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00页,应按序排列。并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是文字材料,均应在非装订线一侧下角编页号。

(六)每个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一式二份)对文件材料原有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或简化;没有题名的应拟写题名,但均应在拟写的标题外加[];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及时补上;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首。

(七)案卷题名应简明确切,体例一致。一般包括主要责任者、内容、名称(文种)等,一般写在卷面、不超过50字。

(八)卷内文件材料应去掉金属物,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字迹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未留装订线的文件材料应贴边,案卷应采取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不准订的案卷,应逐件用细线装订。

(九)凡归档的本校形成的文件及与外单位签定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均须盖公章。

(十)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整理、鉴定,并按有关规定确定保管期限后归档

第六条 归档时间

(一)人事、业务、党政(文书)、教学管理等归档的部门,于次年三月底前归档。

(二)学籍于每年十月底以前归档。

(三)基建类于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后二个月内归档。

(四)财会类一年以后归档。

第七条 归档手续

(一)财会档案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二份,注明案卷标题、数量、移交时间、交接双方签名。

(二)基建档案在备考表上须有移交人签名。

(三)人事档案一人一卷,年底按归档案材料补齐、装订。(查阅人只限有关人员)。

(四)业务档案不限时间,一般在办理职称之后补齐。

第四章 各立卷部门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及专(兼)职档案员职责

第八条 分管领导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行学校档案工作

规章制度,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每学期定期研究档案工作。

(二)制定科室档案工作的管理制度,对单位兼职档案员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三)加强与综合档案室的联系,共同做好业务监督、指导、检查工作,保证本单位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案卷质量符合要求、归档及时。

第九条 各立卷部门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一)做好平时立卷工作,根据本单位文件材料形成的特点和归档范围,设置立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二)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三)主动接受学校综合档案室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学校档案室处归档。

(四)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第五章 档案管理的制度

第十条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按时接收各处室交来的各种文件材料,实行统一管理。

(二)针对人事、文书、财会及其他专门档案的特点以及载体差异,采用不同的保管形式和方法。

(三)档案室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防火、防光、防霉、防虫、防鼠、防高温高湿、防有害空气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四)保持档案室整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要立即向领导报告,对破坏或褪变的档案及时抢救。

(五)档案及有关资料的接收、移交、销毁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及审批制度。第十一条 档案查阅制度

(一)档案提供利用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查阅时不得随便离开拿走;外来单位来查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

(二)查阅档案时不准吸烟;不得私自扩大利用范围;未经批准不得抄录、复制档案;不准涂改、划图、折叠、撕毁和拆散档案材料。

(三)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能进档案室查找档案材料。

(四)档案人员根据开发利用档案的需要,编制适当的检索工具,简化手续,主动服务。

(五)做好档案利用登记和效果记录,搞好信息反馈,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5.同庆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篇五

一、预算管理制度

1、每年初由学校按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收支预算,交上级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2、学校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

二、收费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按文件要求收费,严禁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严禁任何部门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2、严禁通过举办各类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优质班等方式变相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形式的“补课费”以及强制学生征订资料。

三、收入管理制度

1、学校各项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拨入专款和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管理规定,收费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3、学校各项收费要严格执行边收边缴,先缴后支,审批使用的原则。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严禁将学校收入户的钱直接转学校支出户。

四、支出管理制度

1、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2、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3、按照规定,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报账制。报账员具体负责学校原始凭证 1的报销、收集、分类、汇总、传递以及资金的收支等工作。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审批程序。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学校维修等要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面上小学500元以上,中心小学、初中1000元以上)履行审批手续和审批程序。所有支出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等签字,发票要素齐全后交理财小组审核(面上小学500元以上,中心小学、同庆小学、同庆初中1000元以上的支出,票据背面需注“理财小组核支”字样,并有理财小组成员签名),最后由校长审核同意签字后方能报销;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报销,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办理支付。

5、严格控制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的费用,包括免杂费补助和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降温、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和住宿费等开支。

6、学校要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严禁超财力支出。各类支出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会议费、租车费,禁止从学校经费中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等。

7、除设备采购、基建维修支出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外,其余大额的支出或重大经济业务须经班子会研究、理财小组审核决定。

8、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五、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合理使用现金。

2、大额支出1000元以上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付现金。

3、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

六、票据管理制度

1、学校设票据管理员,由学校会计兼任。

2、票据管理员要建好领购台帐,及时向教育分中心申请领取票据,用后及时将票据分类汇总后上交。

3、严格票据使用、保管、核销,做到准确无误。

七、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管理和使用。

(1)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2)学校要设管理员负责财产台帐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分发、使用、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随时记录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校财产由学校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

(3)各装备人员、班主任、学校领导、全体教师要管理好各自保管及使用的校产。班主任负责教室内学生桌椅、电教设备、讲桌等物品的保管;各科室领导负责各科室的电脑、办公桌椅等物品的使用,在每学期初对各自负责的校产进行登记和检查,保管人员签字确认,期末统计校产的损坏情况,对人为损坏的物品要进行赔偿。

(5)、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在5日内办理公物和房屋归还移交手续,经财产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6)凡造成校产损失、被盗等照价赔赏,特殊校产加倍赔赏。

2、资产帐、册

(1)保管员应对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

(2)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

(1)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应经学校校长批准。建筑物、贵重设备的报废、报损和转让,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

(2)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经学校校长批准方能报损,并到结算中心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3)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4)保管员要经常清点各室、各位教师保管的校产,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八、财务公开制度

1、建立民主理财、公开理财、科学理财的财务管理机制,健全学校理财小组,定期审查学校财务。

2、实行校长监管、副校长分管、限额以上支出理财小组决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6.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篇六

为保证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确保监控机房安全,根据岗位职责设立监控中心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

二、中心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监控机房管理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中心管理员应及时完成监控数据的刻录归档,确保监控数据完整无误,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漏刻监控资料,未经刻录不得无故删除监控资料。监控工作结束后,相关设备应及时关闭。

四、中心管理员须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中心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禁止在中心内使用其他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保管,确保中心安全。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必须由中心管理员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六、中心内应保持清洁,保证中心的安全和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七、实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实时监管工作,并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八、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并与中心管理员做好交接。如需中心管理员进行配合的,中心管理员应予以协助或陪同。

九、除中心管理员和工作人员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

7.中心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篇七

1 资料与方法

1.1—般资料

实验的数据是保山市人民医院在2014年1月一2015年3月所治疗的280名的患者。其中有男患者160人,女患者是120名,他们的年龄是在16到78这中间。这些病人都采用了血液透析进行了治疗,每周进行了两三次透析,在对他们未输入其他血液制品进行治疗。并随机的将他们平均分为对照组以及控制组。

1.2 控制方式

在实验中,对于对照组采用医院一般的感染防控措施;制度化的管理则用于控制组。所采取的制度化的管理具体措施是,全面的对于血液透析室的整体布局以及管理每个分区的措施,各种消毒措施和医护人员的卫生消毒措施等等进行科学的规范,然后建立针对感染的控制制度。

1.3 观察指标和评价标准

第一:规范病人透析前后所出现的感染情况;仔细观察两组患者对于感染的热源的反应还有在透析中其导管的机率。第二:就是要认真的监控和观察所设置的医院的感染监控指标,然后将其分为5分的达标以及优良的10分来对其监控的结果进行分级。

1.4 统计学方法

实验采用的方法是SPSS统计软件进行处理,然后利用X2来进行检验所统计的数据。计量数据则通过t检验进行处理。当p<0.05时可以证明数据具有意义。

2 结果

2.1 对比控制组与对照组感染的发生率

按照实验的结果显示:在实验的控制组内,出现4例病人被实验中的热源而感染,其有2.86%的热源感染率,对于第二种情况的导管感染是出现了3个病人,感染的概率是2.14%。在所实验的对照组内出现了10人被热源反应感染,其概率是7.14%。而对于临时的导管被感染的人数是11人,其概率是7.86%。实验的结果是对照组的指标高于控制组的即P<0.05。

2.2 对比感染监控指标

有关于实验的感染监控指标显示,对照组的有关的反渗水以及透析液的质量是96以及91.他们是明显的低于控制组的212以及227的。两组的数据差别是非常的显著的,即p<0.05。

3 制度化管理在血液净化中心感染控制中的应用讨论

3.1 对于潜在的医院感染通过制度化的管理可以及时的控制

由于很多的医院的血液净化中心在进行对感染控制工作进行管理时,以往的措施是对感染的结果进行控制管理,但是这种管理措施有一个缺点就是他不能对感染进行预防只能对于那些出现很严重的感染进行控制。目前随着更多的一些潜在的感染的不确定的出现,所以以往的控制管理措施就不能发挥作用了,所以就必须运用制度化的管理来对于那些潜在的医院的感染现象进行控制和防治。由于制度化的管理是不单单针对感染的结果还对于感染的整个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及时反馈以及评估使其主要的特性,它可以及时的更正控制措施在实施过程的不足以及缺点,确保可以有效的控制感染问题。

3.2 建立完善的感控制度

由于很对医院的血液净化中心发展的不足,并没有相应的科学的制定出针对血液感染的的系统后的规范控制制度,他们在平时的对于感控的工作重心是感染控制结果和以及一些特殊的感染源的过程,他们是缺乏一个统一以及有效的针对感染控制的制度规范。所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感控制度规范是非常的有必要的,它是管理感染源以及控制感染的一个基础要求,所以对于感染控制的制度规范应该包括以下的内容,一是建立一个感控的专门的小组,小组的成员可以包括监测的医生以及感染控制的护士和科主任,还有护士长等人。然后针对对于可以发生感染的各个部门制定专业化的质量监控以及制度化的管理措施。再者就是针对工作的所有的环节都制定出科学规范的工作手册,让所有的相关的工作人员都有工作的依据进行参考。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所有的感控指标,可以更好的确保透析工作的安全。

3.3 建立完善的感染监测测体系

要想使医院的血液净化中心的感染控制管理更加的科学有效就必须建立非常完善的系统的感染监测的体系标准,只有对于透析所涉及的所有的环节以及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监测,只有只能通过完善的监测系统,才能对于感染现象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发现并进行快速科学的处理,这样就能把制度化的管理的及时性得以充分的发挥。也使得医院的感染的情况以及危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也可以使得医院的透析病人被感染的几率明显的得到了减少。所以要对其实施制度化的管理是提高病人的生存率以及生活质量,还有保障医院的医疗的卫生安全,降低相应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以及保证对于患者的透析安全是非常重要的管理措施。

摘要:医院的血液净化中心其工作的对象是为那些住院部里的尿毒症的人员,工作的内容是为其进行血液的透析。因为其工作的对象是非常的多的,而且其工作资料的量也是很大的。所以是医院重点进行感染防控的部门。本文采用实验的方法对制度化管理在感染控制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其的研究结果进行了讨论分析,结果证明制度化管理的应用可以有效的减少感染的发生率。其对于降低相应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以及保证对于患者的透析安全是有很重要的实践意义的。

关键词:制度化管理,血液净化中心,感染控制,应用讨论

参考文献

[1]程涛,刘宝琴.医院制度化管理的做法与体会[J].医院管理论坛.2014(02)

[2]何念海.制度化管理对基层组织发展的影响[J].现代医药卫生.2013(22)

[3]李华,田巍.医院制度化管理之浅见[J].现代医学.2012(02)

[4]张春桂.制度化管理在重症监护病房感染控制中的应用调查[J].中国误诊学杂志.2013(29)

8.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篇八

关键词:审判独立;审判为中心;司法改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为完善诉讼制度、保证司法公正指明了方向。以审判为中心必然意味着以庭审为中心和以一审为中心。以审判为中心需要遵循直接言词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保障审判的中心地位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除了主要围绕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和实现以庭审为中心来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之外,还需要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

一、以审判为中心的内涵解读

审判中心论在我国诉讼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早已有人提出。在20世纪围绕刑事司法改革及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研究中,该理论备受关注。不少人主张我国应当建立审判中心主义的司法理念,以此指导刑事司法改革和《刑事诉讼法》修改。当前,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被认为是“重张审判中心主义”“重新检讨诉讼阶段论甚至将其舍弃”。

以审判为中心要求在侦查、起诉、辩护等刑事诉讼各个环节都要以审判为中心,真正做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控辩双方辩论说理在法庭,定罪量刑在法庭,判决结果在法庭。以审判为中心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是审判是整个刑事诉讼环节的中心;第二是法庭审理是整个审判程序的中心。因为在整个刑事诉讼环节中,相较于侦查、起诉、庭前准备、判决送达等程序,法庭审判才是确定被告人有罪与否及其刑事责任轻重的最重要环节。尽管如此,侦查、起诉毕竟都是为审判做准备的诉讼活动。而执行则是对法院审判结果——判决的兑现。可见侦查、起诉和执行都是围绕着审判中心而展开的。正如《决定》指出的,要“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证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基上可见,审判中心体现了刑事司法规律,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是严格司法的题中之义,是对宪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完善和发展。这里,需要强调指出,严格司法是此次《决定》提出的富有本土特色的新概念,意指对司法各个环节都应当严格规范严格要求,保证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健全制度实现三符合,即“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从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我国法庭审判存在的问题

1.以侦查为中心

我国宪法和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公、检、法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分工不明、配合不当、制约不足的现象,导致刑事诉讼重心前置到侦查环节,审判活动流于形式。有人也这样形容我国刑诉过程中的公、检、法,

“公安机关是做饭的,检察院是端饭的,法院是吃饭的”,这明显的说明了我国侦查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有时候甚至是决定性作用。

2.全案卷移送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在这种全案卷移送制度下,法官在庭前阅卷已经预先了解了案情及其证据,容易形成预断,使得庭审流于形式,从而影响公正裁判。

3.刑事辩护问题

我国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律师辩护制度作了较大范围修改,充实了辩护权的内容,扩大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范围,但仍存在许多的不足,例如:我国刑辩律师缺位量大,并且到位的辩护律师辩护质量也不甚高;律师不享有在场权;调查取证权界定不明;法律援助辩护范围过于狭窄等。

4.审判机制行政化

审判委员会总是从“幕后”参与案件,扮演“批案”的角色,容易出现审委会委员敷衍表态、履职虚化等情况,使得审判的权力主体与承担责任的主体不一致;或是庭长、院长以监督审批为名干涉法官、合议庭独立审理案件;或是上级法院通过案件请示的方式干涉下级法院的审判业务,影响公正审判。

三、相关配套措施的构建

以审判为中心进行诉讼制度改革,必须树立“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理念。在现代诉讼中,法官对事实的认定应当依据有关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此乃证据裁判原则之要义。

1.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审查中法官应当保持与非法排除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等距离。裁判者对控、辩双方要一视同仁,不得对任何一方存有偏见。审判平衡在非法证据排除法律关系中,给予侦控方的也要给予被辩方,苛责于被辩方的也要苛责于侦控方。维持权力与权利的平衡是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法官的一项基本义务。

通过任何手段渠道所获得的证据都是不能采证的,比如身体上的威逼与精神上的引诱或者是一些欺骗的方式所提供出的证据,在审判阶段都应排除。应确立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出现的“理论虚置”问题,要求我国的刑事司法进一步加大司法改革的力度,加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应性,进一步改善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使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能够得到切实的实施保障,并且强化审前程序中被迫诉者的诉讼地位以及得到相应的保障。

2.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实现了对“疑案”的推定与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统一。从我国《刑事诉讼法》上看,刑事诉讼上的举证责任,主要由控诉机关承担,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责任(当然像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少数罪行例外)。由此,当控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应由控诉机关承担败诉的责任。被告人可在案件事实真相真伪不明时胜诉,获得无罪的宣判。此即疑罪从无的应有之义。

具体而言,“疑罪从无”又称“无罪推定”,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其最本质的要求是:在审判中如果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就应认定其无罪。《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明文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刑。”因此,当那些存在既有有罪证据,又有无罪证据,既不能排除其有罪,又不能排除其无罪的疑案,才依法适用疑罪从无原则,即由于没有确凿证据证实被告人有罪,而依法应宣告其无罪。

3.落实直接言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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