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观念法制意识

2024-08-28

法制观念法制意识(共11篇)

1.法制观念法制意识 篇一

专题八 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法治意识

导入新课:

案例:谁有权制定法律。有一个典型案例,说的是某村有一公共果园,常有村民饲养的牲畜进入果园吃树叶和果实。村委会为此召开村民大会,提出今后若再有此类事件发生,村委会有权任意处置这些牲畜。村民大会当场举手表决,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了这一规定。有一天,村民孙某的两只山羊再次进入果园吃树叶和果实时被守护人打死。孙某遂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并声明表决时自己并未举手同意这一规定。本案中村委会的行为不是立法活动,村民大会通过的规定不是法律,不是法的表现形式,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而,孙某有权依法获得赔偿。这需要我们了解什么是法律的特征和创制? 讲授新课: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一)法律的一般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一是制定,二是认可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1、从法律体现的意志来看

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2、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

—— 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

——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对外方面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

(一)法律制定

(二)法律遵守

(三)法律执行

(四)法律适用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六)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七)培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案例讨论:香港城市大学的“考试门”

2006年9月,陈静作为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的硕士毕业生,从家乡武汉前往香港,在香港城市大学数学系修读博士因担心自己考试不能通过,将1万元港币放进老师戴晖辉的信箱内,继而用电邮向戴晖辉索取试题及答案。戴老师在数学系系主任陪同下向廉政公署报案,并配合廉政公署将陈静拘捕。12月14日,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其入狱6个月,1万元贿款同时被充公。据了解,此案是香港学界首起有人因“买试题”被判入狱的案件。

此案一出,在我国内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有人赞同戴晖辉老师的做法,有人质疑。而戴晖辉老师表达了他的观点:“作为教授,我把正义性看得很重,一定要维护香港法律和城市大学学术氛围的正义性”。

思考: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如何看待这一事件?

西方社会的“法、理、情”的社会,中国传统的“情、理、法”的社会

思考: 如何养成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

“旁敲侧击”:“考试门”事件也充分说明了,社会主义中国法治化进程中,不仅仅需要党和政府的努力,我们每一个公民也都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关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怎样的法治观念呢?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二)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根本保证

(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思考:怎样看待“法外开恩、刀下留人”?

2002年5月26日晚9时许,绍兴轻纺科技中心原总经理徐建平与其妻丁遐(公司董事长)因琐事发生争吵,徐建平将妻子杀害并将尸体肢解,抛入消防蓄水池内。2003年4月4日,绍兴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徐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徐建平赔偿丁遐父母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等经济损失3万元。

“节外生枝”

一审判决前后,近200人其中多是知识阶层人士,他们以徐是一位对轻纺科技事业作出过突出贡献的科学家为由,上书法院请求从轻判决。

说明:徐建平,拥有10多项国家专利以及其他方面的大量科研成果(在关押期间完成3项与纺织行业有关的实用新型技术。)

此举曾引起社会各界对“能人犯罪”可不可以从轻发落、准其“戴罪立功”的问题的争论。

浙江省高级法院2003年12月15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对徐建平的死刑判决。12月26日,绍兴市中院依照省高院院长签发的命令,对徐建平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在我国,无论是法律的遵守,还是法律的适用,都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1、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

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

2、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1)、讲法律(2)、讲证据(3)、讲程序(4)、讲法理

(四)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1、学习法律知识

2、掌握法律方法

3、参与法律实践

(二)、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1、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1)、法律权威

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

(2)、法律权威的来源

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法律的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外在条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权威的内在基础。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既来源于法律本身的内在合理性,也来源于法律实施过程的合理性。

2、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1)努力树立法律信仰(2)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3)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课堂小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同学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工作过程中,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遵纪守法,为法治中国的早日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布置作业:

1、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2、大学生应该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

2.法制观念法制意识 篇二

近日, 于洪区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省局关于学习贯彻《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视频培训。《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专门规章, 对于进一步完善税收违法违纪处分制度, 维护税收工作秩序意义重大。该局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具体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 深刻领会内涵。各支部根据自身特点和人员素质, 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 认真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使干部职工更加深刻地领会《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内容和主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氛围。该局自行印制《党风廉政手册》, 详细收录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全部内容, 并且做到每名干部人手一本, 在全局形成了积极学习贯彻规定的良好氛围。三是狠抓贯彻落实, 树立廉洁意识。加大贯彻执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力度, 组织干部职工对照《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15类37种违法违纪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做到全体干部能够准确理解、正确执行, 防患于未然。

3.法制观念法制意识 篇三

一、指导学生阅读读本,形成公德意识、法制观念

在许多人的心目中,特别是小学生,认为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尽是些个人小事、私事,不值得一提。殊不知这些看起来是个人行为的小事,却关系到许多人应该遵守的社会公德。公民公德水准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社会风貌和文明进步程度。怎样从事这方面的教育呢?我首先组织学生认真阅读《讲公德、守法纪》读本,提出自学提纲:1、什么是社会公德?人们在生活中为什么要讲公德?2、我们身边的哪些事与公德有关?3、什么是法律意识?人们为什么要遵纪守法?4、讲公德、守法纪是不是小事?5、讲一个不讲公德、不守法纪造成危害的事例。6、你打算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学生带着问题自学读本内容,在书中画、批、注,分小组讨论,利用班队会汇报讨论结果,课后写心得体会。这样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不但激发了学生的读书兴趣,而且动脑、动口、动手的能力得到了锻炼,更重要的是明白了:社会公德是大家都要遵循的公共生活准则,涉及所有人的利益。法律不仅是约束那些坏人的,同时也是保护好人的。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候,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样,学生在思想上形成了公德意识、法制观念。

二、开展各种活动,增强学生公德意识、法制观念

在学习《讲公德、守法纪》教育读本的过程中,我不但指导学生读懂读本内容,组织讨论、交流学习体会,召开主题班会,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

1、学习《做讲公德、守法纪的好少年》第一讲之后,我布置学生开展社会活动,做一件与社会公德有关的小事。并说出自己的感想,这样通过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亲身体会,增强了学生的公德意识,懂得了讲公德、守法纪的良好社会环境要靠每一个公民来创造,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2、学习《举止文明、礼貌待人》第二讲之后,在班上听不到粗鄙话了,取而代之的是“请、你好、谢谢、对不起、再见”这几句最常用的礼貌用语。我还指导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自编小品节目,批评不文明的行为,通过表演节目,同学们认识到:只有大家都行动起来,讲公德光荣,不文明可耻的社会风尚才能形成,那些不讲公德的行为才会被唾弃。

3、“六一”前在班级、学校举行了书法、绘画、歌舞、小报和小制作比赛,既满足了学生的兴趣,提高了学生的书法、绘画、审美、编辑、表演的能力,又激发了他们的创造热情,品尝到成功的喜悦,还培养了学生从小学科学、爱科学的好品德。

4、组织学生走出校门,参观工厂、农村,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召开“夸家乡”主题队会,对学生进行热爱祖国、热爱家乡,为建设好家乡贡献一份力量的公德教育。

5、请公安局、交警队的叔叔阿姨上“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法制大课,增强了学生的公德意识、法制观念,懂得了不遵纪守法、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认识到每一位公民在公共场所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关系到国家的形象。“涓涓细流汇成江河”,只有人人都遵纪守法,才能形成一个美好的社会大环境。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细微之处见端倪

教师是学生的直接榜样,自身的道德修养和法制观念时时影响着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在教学中,教师的解说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和评价等,无不具体地显示着自身的意识倾向和道德修养。如:我们教师在教育学生要讲礼貌的同时往往忽略了自己应注意的礼貌。学生打断老师的讲话时,老师的反应往往是气愤、讨厌地说:“乱插嘴!打断老师的讲话是不礼貌的。”试想,老师把学生的插话打断不也是没有礼貌吗?所以老师不应简单粗暴地强制学生讲礼貌,而应温和地说:“让我先把话说完再听你讲。”如果当学生把收集好的作业本整齐地放在你的办公桌上时,你能对学生真诚地道声“谢谢”。也许这样比在礼貌教育中讲大道理取得的效果更好。因此教师在教学中给学生以指导、帮助时。不仅要做好言传,更要做好身教,用自身的示范来感染学生。

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教师要注意在学生当中树立公德意识、法制观念的先进典型,每年学校、班级涌现出许多好人好事,我都及时地给予表扬,并号召学生向他们学习。如:我班张利同学,家住偏远山区并不富裕,寄居在姑妈家读书,当听说学校号召要为洪涝灾区人民捐资捐物重建家园时,她毅然拿出积攒了多年的65元零花钱捐给了灾区。“豆腐王”的女儿王玲学习了《讲公德、守法纪》后,提高了公德意识和法制观念,在班上“不讲公德、法纪危害大”主题班会上她勇敢地走上讲台,揭发检举了妈妈经常贪图便宜,买发霉的便宜黄豆来做豆腐卖的不道德行为。李明同学叙说了爸爸跟三朋四友利用双休日到野外打鸟、捕杀野生动物,破坏生态平衡的不法行为。张利、王玲、李明等同学的行为感染了周围的同学,同学们提高了认识,规范了道德行为,增强了法制观念。

4.提高法制意识 篇四

------赵屯小学举行法制报告会

为了进一步让法制安全走进校园,进一步加强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接受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3月15日下午,振兴联合校赵屯小学邀请茌平县检察院刘延海主任,林静科长,到学校为全体师生做法制教育报告。报告会中,林科长结合少年儿童的特点,结合学校的实际,通过引用大量的典型的有针对性的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师生们做了一场非常生动的法制报告。报告警醒同学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的学生。整个报告使在场的每一位师生受益匪浅。结合这次报告会,学校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全体师生要共同努力,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进一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二是要求学生结合报告会的内容,认真比照自己,提高认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知法、守法的文明学生。(李光华)

赵屯小学校长刘奎阅

5.增强法制意识 建设廉政消防 篇五

【教学目的】通过从制度、案例、行为的教育,进一步巩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成果,共同营造和促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的良好风气。

【实施方法】课堂理论授课为主,课后讨论为辅。【授课时间】约45分钟

【教学要求】

1、认真听讲,结合实际积极思考

2、做好笔记,有疑问及时主动提出

3、积极讨论,撰写心得体会 【授课提纲】

一、制度篇:洞明利弊,筑牢思想认识的防线

二、案例篇:以案为戒,永葆忠诚可靠的本色

三、行动篇:警钟长鸣,提高自身“三个能力” 【授课内容】

今天,我要讲的课题是增强法治意识,建设廉政消防。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消防部队从事公安消防执法工作,时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敏锐性。具体从它的工作性质、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职责来看都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凡是法律法规执行得好的单位政绩就突出工作就上去,人民群众就满意就会支持;反之,不自觉遵纪守法、不按章办事、不讲政治的 1

人就会迷失方向失去原则,小者影响个人进步,大者吞并国家财产,走向堕落,最终成为腐败分子。

一、制度篇:洞明利弊,筑牢思想认识的防线

“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晏子春秋》是记述春秋末期齐国著名政治家晏婴言行的一部著作):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其反义词为“腐败”。现在所说的“廉政”主要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

而腐败属于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和私有社会的产物,从社会制度看,资本主义国家有,社会主义亦有;从经济发展程度看,发展中国家有,欠发达国家有,西方发达国家亦有;从政党角度看,共产党有,其它政党亦有。因此,古今中外都存在腐败问题。一直以来,世界各国政府都至力于如何解决腐败问题,联合国研究过,欧洲八国峰会研究过,亚洲及我国每年还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可以说解决腐败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

我国古代廉政文化产生很早,早在尧舜禹时期,司法官皋(读gāo)陶就制定了昏、墨、贼的罪名,其中墨就是指贪婪败坏官纪,夏朝对此加以确认,规定犯三罪者均处死刑。在西周时期规定了五过之疵,即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亲,以惩罚审判官徇私舞弊。

战国时期李悝(读huī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法家代表人 2

物)制定的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法经》中《杂法》规定的六禁之一金禁就是惩罚受贿行为的规定。

而在当代,中国共产党更是注重党员干部的廉政从政问题,不仅仅在《刑法》中规定了

一、贪污罪、受贿罪、二、行贿罪、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四、为亲友、朋友牟利罪等相关的罪行,而且制定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六个严禁”》等相关的法规。

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廉洁、消除腐败是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经受重大考验的政治课题。这个课题,对每一个领导干部来说,既是现实的,也是直接的。廉洁自律,甘为人民公仆,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根本保证。所以我们首先从思想上筑牢自身的防线,洞明其中的利弊。

二、案例篇:以案为戒,永葆忠诚可靠的本色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展开中华民族的历史画卷,纵观我国历史中十几个王朝的兴衰与沉浮,不难发现其从兴盛走向没落直至灭亡的原因都与腐败有很大的关系。它不仅直接影响国家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还直接危及国家的长治久 3

安。古今中外许许多多血淋淋的事实也都说明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腐败问题是危害国家和社会的毒瘤!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几个古今中外著名的大贪官和清官:

(一)世界第一贪——和珅

和珅曾兼任多职,封一等忠襄(读xiāng)公,任首席大学士、领班军机大臣,兼管吏部、户部、刑部、理藩院、户部三库,还兼任翰林院掌院学士、步军统领等等要职,为乾隆皇帝宠信之极,官阶之高,兼职之多,权势之大,清朝罕有。他还是皇上的亲家翁,其子丰绅殷德被指定为乾隆最宠爱的十公主之额驸。后被嘉庆皇帝赐死。依照薛福成(1838.4.12-1894.7.21近代散文家﹑外交家)《庸庵笔记》中的两份记载当年查抄和珅家产的价值约值11亿6百万两白银。相当于清朝政府15-20年左右的年收入。故后来就有“和珅栽倒,嘉庆吃饱”的说法。

(二)台湾首位被收押的前领导人——陈水扁

陈水扁(1950.10.12-),律师、政治人物。曾任民主进步党第10-11届党主席(2000年1998年)等职位。2010年12月,台湾高等法院裁定陈水扁因为涉及龙潭买官案被依贪污罪判刑,得服刑17年6个月。2011年1月19日,针对“机密外交款案”,陈水扁二审再次判无罪。

大学三年级时,陈以全台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律师资格考试,4

成为当时最年轻的律师。1974年6月,陈水扁以第一名成绩自台大法律系毕业。在2008年11月12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以涉嫌贪污、洗钱等重罪为由收押禁见,成为台湾地区历史上首位遭收押的前最高领导人。

(三)堕落的将军——王守业

王守业:1943年出生于河南省叶县贫寒的农民家庭,由于天资聪颖,加上学习努力,成绩非常出色。1964年,21岁的王守业以河南省高考总分第六名的成绩被天津大学录取。1968年,解放军总政治部从一些高等院校选拔优秀毕业生入伍,王守业由此进入名声显赫的陆军第38军。王守业从工兵做起,1994年7月晋升少将军衔;1995年12月至2001年7月任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部长;2001年7月任解放军海军副司令员;2002年7月晋升海军中将军衔。

“事迹”:情妇+贪婪

王守业先后花了一千二百多万元,包养了五个情妇。分别来自南京军区文工团、总政文工团、北京军区文工团、陆军军事学院党委机要员、总后勤部一办机要员。

王守业被逮捕后,在其北京、南京两处寓所,查抄到人民币现金五千二百万,藏在双门雪柜及微波炉中;美元现钞二百五十万,藏在西门子洗衣机内。在其办公室私设小金库账号内,有存款五千余万元。王守业交代,是以福利为名,给同僚分发近二千 5

余万。共贪污人民币一千六百万元。

2006年6月29日,新华社发布消息:原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免去海军副司令员职务。全国人大常委会终止王守业的代表资格。同年12月14日,王守业贪污挪用公款案在北京作出判决,王守业被判处无期徒刑。

(四)包青天——包拯

包拯(999—1062),汉族,宋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字希仁。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

包拯升任端州(今广东省肇庆市)知州。端州出产一种名砚,是朝廷钦定的贡品,和湖笔、徽墨、宣纸一道,并称「文房四宝」中的绝品。以往在端州任职的知州,总要在上贡朝廷的端砚数目之外,再多加几倍,作为贿赂京官的本钱。包拯上任之后,一改陋习,决不多收一块。离任时,就连他平时在公堂上用过的端砚,也造册上交了。

(五)一代清官──海瑞

海瑞(1515-1587),回族,明代著名政治家、著名清官。海瑞字汝贤、国开,自号刚峰,,从教时被称为海笔架,后人称其为“海青天”,与宋代包拯齐名。

海瑞是中国历史上的著名清官。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在当淳安知县,穿布袍、吃粗粮糙米,让老仆人种菜自给。一日海瑞母亲大寿,海瑞上街买了两斤肉,屠夫感慨到“没想到我这辈子还能做上海大人的生意啊”。

(六)廉洁自律——周恩来

周恩来(1898~1976),字翔宇,曾用名伍豪等,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淮安。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主要创建人和领导人。他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

衣着:在人们的印象中,周恩来总是那样衣冠楚楚,风度翩翩。殊不知,他仅有的几套料子服装,大都穿了几十年,有的破损了,精心织补后继续穿。

用车:周恩来对自己乘坐的轿车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后来他经常乘坐的专车是红旗轿车。他说:“别人不坐我坐,我喜欢国产车。”

饮食:周恩来的家常饭菜很简单,主食经常吃些粗粮,副食一般是一荤一素一汤。他规定的工作餐标准是四菜一汤的家常饭菜。7

他说:

“四菜一汤既经济又实惠。”

住房:建国初期,周恩来搬进了中南海西花厅,一住就是26年,直到他去世。西花厅是清朝乾隆年间修建的老式平房,潮湿阴冷。身边工作人员于心不安,多次提出修缮,但他坚决不同意。

三、行动篇:警钟长鸣,提高自身“三个能力”

近年来,我们消防部队不断加大党风廉政教育的治理力度。但由于消防工作有其行业的特殊性,有一定的执法权、审批权、采购权和人事权,消防干部经常与企业、个体老板打交道,工作诱惑力大,稍有贪念,就容易出现问题,我们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抵挡不住诱惑,已经吃了亏,栽了跟头。这样的例子很多,向我们警示如果不慎用权力,不依法行政,不廉洁自律,我们的党员干部就有可能沦为腐败分子,成为阶下囚。

第一,提高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

随着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给我们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能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是检验一名消防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是衡量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必须更好地学习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自觉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增强免疫力和辨别力,始终保持共产党人 8 的高风亮节。

第二,提高在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

现在,来自各个方面的“糖衣炮弹”确实很多,手段之隐蔽、形式之多样、用心之狠毒是很难想像的。如果我们思想上放松了警惕,把握不住自己,就很可能落入圈套,走上犯错误的道路。在诱惑面前,为什么有的人就能顶得住,有的人却经不住引诱。归根到底还是自身的问题,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不注意提高自己的基本觉悟,对自已的权力、地位和利益总不满足,私心太重,私欲太强,就是犯错误的开始,发展下去,肯定要走向腐败。作为一个消防领导干部,职务越高,官大一级,标准就要高一块,要求就要严一分。只有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才能以不变应万变,抵御住各种诱惑。

第三,提高在警示面前的悔过能力

这几年,消防部队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坚持从源头抓起,在治本上下功夫,使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提高,效果是很好的。但目前仍有少数人不听招呼,不接受提醒,对组织的告诫不愿听、听不进,一直执迷不悟,在违法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而走上犯罪的不归路,到时再想起悔过就为时晚矣!“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在警示面前要有承认错误的勇气,有悔过自新的能力,这样才能悬崖勒马,走上正途。

刚才,我从三个大的方面,交流了“增强法治意识,建设廉政消防”的看法和认识。公安消防部队要不断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新时期新情况下的法治意识,人人争当廉政模范,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我坚信,在下一阶段,通过我们群策群力、奋发进取,就一定能够在廉政的土壤上培育壮大美丽的文明之花!推动部队党风廉政建设走在全社会的前列,确保部队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以防火、灭火、抢险救援等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的顺利完成,为“人民更安心,社会更安全”再立新功!

6.法制观念法制意识 篇六

计,拿着水果刀偷偷地在一块长城的砖上刻下了“李岩到此一游”××市××小学四年级二班。接着,他游览了颐和园、天坛公园、北海公园等名胜古迹,同样,又刻下了“到此一游”的字样。李岩觉得这一趟没有白来,在北京各旅游景点刻下了自己的名字,心里觉得了不起,因此,心里想,以下到其他地方游玩也要刻上自己的名字,可是,李岩回家不久,却受到了长城管理委员会寄给他的信,拆开一看,原来是罚款通知单。李岩收到罚款通知单后,还有些不服气,觉得去一次长城,刻上几个字有有什么了不起,再说,我看见别人还刻了字呢,李岩这种行为是损坏、毁坏文物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李岩不懂法,触犯了法律,因此,我们同学们要以李岩的案例中吸取教训,要学法用法,外出游玩要爱护文物古迹,切不可做出损坏文物古迹的事情来。通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广大青少年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有必要学点法律知识,这是我今天要讲的第一层意思——要学法、懂法。那这样一讲有的同学可能要问是不是学的法律越多越好越不会犯法,不一定,学法懂法仅仅是前提,更重要的还在于守法,如

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清华大学电机系大四学生刘海洋,为了验证“笨狗熊”是不是像书上说的“嗅觉敏感,分辨东西能力特别强”,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5只狗熊的身上或嘴里。当其第二次实施残害野生保护动物的罪恶行径时,被当场抓获送交公安机关。法院认定刘海洋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一审判决:刘海洋被法院定罪免刑,刘海洋将在6月份取得清华大学的毕业证书,并准备继续攻读清华大学研究生。

案例之二:2004年22岁的马加爵,系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2004年2月上旬,马加爵在云南大学鼎鑫学生公寓与其同学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等人为琐事争执,认为邵瑞杰、杨开红等人说自己为人差、性格古怪等,并认为自己在学校的名声受到诋毁,原因都是邵瑞杰、杨开红、龚博等人所致,感到很绝望,于是决意杀害邵瑞杰、杨开红、龚博,因担心同宿舍的唐学李妨碍其作案,决定将4人一起杀害。2月13日至15日,马加爵采取用铁锤打击头部的同一犯罪手段,将唐学李等4名被害人逐一杀害,并把被害人尸体藏匿于宿舍衣柜内。2月15日晚,马加爵乘坐昆明至广州的火车逃离昆明。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20万元通缉马加爵。3月15日,马加爵在海南三亚市被警方抓获。4月22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马加爵故意杀人一案。4月2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月28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马加爵送达一审判决书,并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宣判,判处马加爵赔偿被害人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的父母每家人民币两万元。6月17日,马加爵被执行死刑。

刘海洋、马加爵不能说一点法都不懂,什么原因导致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答案不言而喻,这就是藐视法律不守法的结果,等待他们是什么呢,法律的严厉制裁。那在我们学生当中有没有违法的现象呢,有!居然也有敢在校园内敲诈勒索其他同学的、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严重违法现象,对这部分同学今天我要向你说一句:如果你不懂法我告诉你已经违法了,如果你懂法我奉劝你,要守法!

7.法制观念法制意识 篇七

在思品教学中, 许多学生总是认为法律离自己很远, 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 许多学生甚至接近于法盲, 这对学生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在思品教学中, 笔者针对这种现状, 从三个方面入手, 加大了法律知识教育力度, 提高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一是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律常识教育;二是利用教学拓展活动强化法律知识教育;三是运用宣传载体强化法律知识教育。

二、紧密结合学生实际, 让学生深刻感受法律尊严

思品教学中渗透法律教育, 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紧密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 以学生生活中发生的涉法案例作为教学素材, 可以增强学生的生活感知, 对学生的思想发展与行为规范产生警示作用, 使其感受到法律的尊严, 增强教学成效。如教学《法不可违》这一内容时, 除了运用教材中的事例之外, 笔者还补充了发生在本地的较大影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 对学生加强法律教育, 引导学生了解这些案例中人物因违法而付出的重大代价, 进而深入分析这些涉案青少年身陷囵囫的思想深层次原因, 让学生明白:法制意识淡漠、法律知识缺乏, 是造成这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

三、有效拓展教学空间, 让学生产生强烈的思想震撼

除了课堂教学之外, 教师还应当充分运用各种教育资源, 强化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构建立体生动的教学模式, 促使学生内心产生强烈的思想震撼, 增强教育成效。笔者曾经组织学生参观了市关工委组织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展览活动, 展览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向学生介绍了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 其中绝大多数都是由于学生法制观念淡薄而造成的悲剧, 学生在参观展览后还听取了政法系统老干部的法制讲座, 深化了法制教育成效。这种警示教育的效果会令学生终身难忘。

四、制订思想行为准则, 让学生的学习生活有章可循

8.化学教学中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 篇八

一、熟悉药品的性能,妥善保管与正确使用各种化学危险品、毒品

在教学中,我们应让学生知道,化学药品有的是有毒的,如砒霜、白磷、偏磷酸、氰化钾等;有的是有腐蚀性的,如浓硫酸、浓硝酸、液溴,双氧水等;有的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汽油、硫磺、三硝基甲苯、硝酸铵等。因此,《学生实验守则》规定不能用手接触化学药品,不要把鼻孔凑到容器口中去闻气体的气味,更不得尝药品的味道。这样,既教给了学生化学知识,又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及正确使用化学危险品、毒品,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稳定,对教育学生学法懂法、按法行事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联系生产实际,了解环境污染的严重性

面对日益恶化的环境,我们应向学生宣传法治的重要性。教育学生,如果没有《环境保护法》,那些土法炼焦厂、化肥厂、造纸厂、农药厂、发电厂的废水废渣未经处理直接倾入江河,还有电镀行业耗用的剧毒化学品铬酐、氰化物等必将导致江河湖水酸化、变质、发臭,成为残害人类自身的公害。同时还要让学生明白,如果不执行《水法》、《森林法》等,水土流失将日趋恶化,地球将逐渐走向毁灭……

三、正确识别各种事件,掌握各类中毒的应急措施

在教学中,应利用各种机会向学生介绍各类中毒事件的应急措施,如有氯气的场所,应保持安静、注意保温,然后让患者吸入少量酒精和乙醚的混合蒸气或吸入适量氨气以解毒。对于社会上的一些事情,如神汉巫婆的骗人本领,要教育学生用正确的方法识别。我们在重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基础上应使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并用各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全民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四、注意教育教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上升趋势不减,学校教育不当引起犯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应始终如一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注意教育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及时向学生介绍、学习有关法律条文,让学生懂得法律不仅仅是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预防犯罪。

9.大学生法制意识调查报告 篇九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贯彻,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将会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成为了全社会的一项重要课题。为了了解现在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情况,探索法制宣传的新渠道,本小组特对此制定了一份调查问卷,在本校大学生中展开了调查,对当代大学生对法律的了解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对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提出建议,以此为促进社会法制作出自己的努力。调查以随机问卷方式,面向全体杏坛学院的学生。共制问卷100份,收回92份。问卷的内容围绕“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展开,总共10道题。在调查的学生中,各年级段的学生都有,大四的占了大多数,他们的答案基本代表了客观意义上的非法律专业学生在完成了大学阶段积累后所知晓法律的程度。

为进一步了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现状,促进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学校的法律教育工作提供依据,促进和谐社会的建成,因而进行了本次大学生法制意识调查。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严谨的治学态度,通过问卷形式了解真实数据,进而通过数据得出问题,通过问题了解到大学生法制意识现状,从而分析如何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

所谓法制意识,其实更多的讲究的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态,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它包括法律认知、法律情感与意志、法律价值观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对法律的了解和情感。这一部分是针对概念中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和了解法律的途径”而提出的,通过大学生的回答,了解大学生对法律的态度和情感。

第二部分:相关基础法律知识和权利义务的认知。这一部分是针对概念中“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而设计的,基于此理由,我们选择了一些基础的法律问题,同时这些问题有正确答案,通过答案的正确率来了解此方面。

第三部分:实践中对法律的运用和理解。这一部分是针对概念中“对法律意识观念以及对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而设计的。因为是要了解大学生对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程度,我们通过商量,希望可以通过现实中大学生热点关注的或者生活中会遭遇的一个场景来展开问题,这

样不仅可以拉近问卷调查者与被调查的距离,也可以得出大学生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最真实的反应。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的大学生认为大学阶段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有必要的,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渠道多样化保证了学生与法律知识具有较广的接触面,这一点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可是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在调查的学生中,只有48%的学生知道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这表示,还有相当多的同学对生活中的法律没有予以足够的关心。对于“法律是否能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这个问题,38%的学生选择了“能,我对法律有信心”;18%的学生选择了“不能,法律愈来愈成为有钱人和有权的人的代表”;34%的学生选择了“现在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这组数据充分说明了在大学生看来,现在的法律还远远没有达到“完善”的程度,甚至法律存在的基本意义都在面临着被部分学生否定的局面。虽然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不能单纯地归结于法律本身的不完备,但是我们需要认识到对大多数人来说,现在的法律体系还是不能够满足他们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由此可见法制理论与实践存在着十分严重的脱节。同时,只有14%的学生表示曾经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被侵犯的合法权益。大学生权利意识淡薄不禁引人深思,大学生作为社会发展的风向标,尚如此不愿以法律作为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实现全民懂法用法还任重而道远。另外,对于诸如一块钱之类的细小的利益,69%的学生选择了不会去争取这样的利益——即使这样的行为在法制意识的普及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有可能使别人因此而受益。在“假如你参加勤工助学或利用课外时间在社会打工,当您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您会”一题中,有51%的学生选择用法律手段解决争议,也有18%的学生希望通过别的合法手段来争取解决问题。但仍有将20%的同学选择忍气吞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于社会中思想最为激进的大学生仍有这种思想的存在,并占据如此之大的比例,不禁让人汗颜,引人思考。不过,在面临着严峻现实的同时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希望,学生也希望通过各种形式来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识,增强自身的法制意识。问卷中所提出的诸如“增加有关法律的课程”、“ 组织普法讲座”、“ 组织学生参与法庭旁听”、“ 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审判”等形式均受到了学生相当的赞同。

要提升大学生的法制意识,需要不同渠道的共同合作与努力。由此,提出以下看法,首先要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知识的丰富和法律兴趣的培养,学校是教育机构,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后备干部和各级管理人才的重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大学生学法、知法,使他们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而做到守法、用法、护法,对于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要积极组织和开

展法律教育课程和法律意识培养的措施,活跃于校园内的有关法律的社团也应该积极开展活动,培养同学们的法律兴趣,活动开展要注意避免形式化、古板化,要让学生们去参与和配合中真正有所收获。其次,全面普法教育任重道远作为社会中知识分子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如此欠缺的情况,推及全民的法制意识,结果自然不容乐观。因此,全民的普法教育及其法制进程可想而知,面临巨大挑战。因而,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各级教育机构,组织机构都应该注意把法制教育提上日程,完善法律咨询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同时,司法机关应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度不断暴露的司法处理问题,司法腐败现象,让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度急剧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因而加强对公、检、法机关的规范化整治,以及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行为作风的整治也越显重要。普法的基础是信仰法,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制进程的关键一环。另外,根据大学生的现状和我国的国情,在义务教育阶段,加强对学生法律意识、权利观念,即改善现阶段教育对于法治观念培养的缺乏;国家应继续加强对法治的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这有利于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对落后经济地区的法治建设要与发达地区同步推进,防止法治建设的不平衡阻碍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发展;要限制公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形成社会良好的风气促进大学生法治观念;加深对我国法制实践了解,让大学生自觉培养法治观念。

10.关于道德素质与法制意识调查报告 篇十

关于道德素质与法制意识调查报告

刘璐 2011年11月16日 随着生活条件的逐步完善,时代的不断变迁,思想的不断发展,人民的道德素质正接受着严峻的考验。继“彭宇案”、“万鑫案”后时代信任危机再次重现;而“小悦悦”事件、“郑老太”事件令人悲恸也发人深省。不知不觉中文明的足迹、爱心的影子,不再随处可见。为广泛、全面、准确地了解大众法制知识、道德意识、对他人以及社会的信任感程度,特设本问卷调查表。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加强大众维权的法制意识、提高大众的道德意识,为构建文明美好的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经研究决定,由内江师范学院社会调查团携手法律协会主办,针对全校学生展开了此次调查活动。

一、调查目的增进与兄弟协会间沟通交流的同时共同进步,形成优势互补,多元化发展;为会员创造一个自我拓展、展示自己能力的空间;丰富会员的课余生活以及提高社团的活动内涵;让广大会员进一步了解如何真实地进行一次调查活动,学会调查报告的写作;广泛、全面、准确地了解我校学生对道德素质、法制意识的认识及自身态度;让我校在校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得到提高。

二、调查对象及一般情况

调查对象:文新学院2011级2班部分学生

一般情况:本次调查以文新学院2011级2班随机抽查的20名学生为主。作为师院的学生,他们是师院的主体,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

子,对各类事情有着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对于师院的调查,他们也最具发言权。同时,以抽样调查方式对内江市中心行人、商家进行随机调查。

二、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的是随机问卷调查。

发放问卷是在文新学院2011级2班全体学生中随机抽取男女生共20名当场发卷填写进行随机调查,并当场收回的形式。本次活动发出调查问卷总计20份,收回20份,回收率100%。

三、调查时间2012年5月20日

四、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设计了一份总计11个问题的调查问卷,主要内容是调查大学生对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的认识态度,以及对法律的认识深度。(调查问卷见附表)

五、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

本次接受调查的人大部分年龄在17—20岁岁之间,占总人数77%且绝大多数为在校大学生。对于“所处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是否都有加大对提高人民道德素质、法制知识的相关宣传和教育”这一问题,61.1%的调查者都表示认同,32.2%的人表示虽然生活中、学习中学校或政府在此方面进行了宣传和教育,但进行得次数太少。不可否认,宣传次数少、宣传力度小、宣传形式少,或多或少是造成人民大众特别是学生群体的法制意识较薄弱的原因之一。

对于如果有一个很可怜的无腿中年向您乞讨,您是否会施舍他这

一问题上,可观的是,绝大部分的人会对其进行施舍。其中49.8%的人出于本能的关爱、善意以及同情心,选择了会对其进行施舍另外;另外,有20.3%人认反正也不会损失很多,而会对其进行施舍。另外,我校在校大学生对他人的信任度还是较高的。只有25.1%的人因为其很有可能是进行诈骗的,选择了不会对其进行施舍。当然,也有4.9%的人因为自已日常生活也无能为力了、没过多的余额的原因而选择了拒接施舍。

虽然社会生活中大众间的信任度亮出了红灯,但可喜的是我校在校大学生的爱心不减、对他人信任度较高。在看到一个陌生的老人跌到了,是否会过去扶他(她)这一问题上,61.6%的被调查者都表示会毫不犹豫地会过去扶他(她),而30.6%的被调查者则会等到有人上前扶,再上前扶,7.8%的人表示绝对不会上前扶。

面对令人悲恸也法人深省的“小悦悦”事件,71.4%的被调查者都表示对路人冷漠无情的不道德行为表示完全不赞成。但也有不少人表达了相反的看法,因为社会生活中“好心恶报”的事情屡见不鲜,其中23.8%的被调查者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另外还有4.8%的调查者认为事不关己,对路人的行为表示赞同。

目前大学生认为在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41.8%的调查者认为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认为缺乏法律知识和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分别占38.1%和20.3%。在对法律问题的认识上,84.9%的被调查者都认为在校大学生可以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有15.1%选择了正确的答案:在校大学生不可以跟企业签订劳

动合同;55.3%的被调查者对现今社会极为注重的“五险一金”的了解部分,完全了解和不知道的分别占5.8%和38.9%;在哪一天是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问题上55.5%的被调查者都答出了正确的答案。对于小华今年刚毕业,请问他在与公司签约的时候要涉及到哪几项法律在这一问题的认识上,得出以下结果:认为要涉及劳动法占34.6%,合同法占34.9%,婚姻法2.3%,知识产权法占10.1%,保险法占1.8%。

在与我们关系最密切的英语四六级过级问题上,针对因为没有过四级而不发放学位证,这种做法是否合法,50%的同学都认为合法,认为不合法和不清楚的分别占46%和4%。其观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认为合法的主要觉得英语四级是对一个大学生最基本的要求,这是每个大学生都必须达到的;而认为不合法的同学主要认为大学生不能以同一个模式来要求,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能力和特长,以英语来要求是不公平的。

七、调查体会

11.高校大学生法制意识状况调查 篇十一

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意识;状况;调查

一、调查问卷基本情况

大学生法制意识状况调查问卷共发放400份,回收400份,其中有效问卷392份。调查人群为第一临床学院2010级至2013级中医学、中医学(骨伤方向)、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英语班)以及医学检验5个专业共400名学生,其中男生200名,女生200名。

二、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调查问卷共设16题,从法律基本理论知识、法律实践知识和法律价值理念三个层面,对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和护法情况进行调查。

1.你对国家制定法律是否关心?

A.比较关心     B.只关心与己相关的

C.不太关心     D.漠不关心

调查问卷结果:A.191人 B.183人 C.18人 D.0人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当代大学生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进程普遍关心,大学生法制意识较强。

2.你认为,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依靠什么?

A.道德      B.法律法规

C.物质实力增长  D.国家政策  E.其他

调查问卷结果:A.65人 B.213人 C.25人 D.76人 E.13人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大学生对法律的社会功能持肯定态度,但也存在一些偏差,容易产生人情社会、权大于法的错误认知。

3.你对以下法律知晓情况是:

①宪法:A.对该法律了解较多

B.读过法律条文,比较知晓其内容

C.知道一些,但不太详尽

D.听说过,但对其内容不甚了解

②刑法:A.对该法律了解较多

B.读过法律条文,比较知晓其内容

C.知道一些,但不太详尽

D.听说过,但对其内容不甚了解

③民法和婚姻法:A.对该法律了解较多

B.读过法律条文,比较知晓其内容

C.知道一些,但不太详尽

D.听说过,但对其内容不甚了解

调查问卷结果:

①A.89人  B.193人  C.78人  D.32人

②A.132人  B.89人   C.160人  D.11人

③A.226人  B.113人  C.47人  D.6人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当代大学生对宪法的法律条文相对掌握较好,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宪法不甚了解;对刑法具体条文了解程度不如宪法高,但是整体的认知水平好于其他部门法;民法和婚姻法知晓普及程度三者之中最高。

4.你对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态度是:

A.拥护,自觉遵守    B.基本拥护

C.视情况而定,好就遵守 D.法规不健全,不是很拥护

调查问卷结果:A.293人  B.54人  C.38人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多数当代大学生都普遍拥护现行法律法规,能够自觉遵守,守法程度比较高。

5.如果当你陷入纠纷或者权利争端时,你是否会诉诸法律?

A.一定会       B.看情况,通常会

C.别无他法,也许会   D.根本不会

调查问卷结果:A.78人 B.187人 C.109人 D.19人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当代大学生有一定的法律维权意识,但并不以法律作为维护权益的首选手段。

6.如果你牵涉法律诉讼,你是否对法院能做出公正判决有信心?

A.肯定有信心        B.有信心

C.原来有信心,现在有顾虑  D.比原来有信心 E.其他

调查问卷结果:A.93人 B.198人 C.27人 D.113人 E.5人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当代大学生对法律的信心逐渐增强,但对法律的权威和信心仍需坚定。

7.你认为,当代大学生在“遵纪守法”方面做得如何?

A.很好  B.还可以  C.不好  D.说不清

调查问卷结果:A.211人 B.139人 C.39人 D.3人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当代大学生对自身守法情况比较认同,但也有一些不良现象,社会及学校需要进一步加强培养。

8.你认为,大学生应该强化哪方面的法律意识?(可多选)

A.善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B.敢于同违法行为做斗争

C.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D.主动学习法律知识

E.以法律作为判断一切事情的标准

F.不计牺牲个人利益,捍卫法律尊严

调查问卷结果:A.594人 B.138人 C.385人 D.513  人 E.307人 F.46人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善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主动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这说明大学生法律维权意识在增强,主动要求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不断提升,遵守法律效果好,但护法意识有待加强。

9~11题:针对大学生法制意识特征方面的问题。

9.你认为,我国目前的法制现状如何?

A.法律高于一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B.权大于法  C.说不清

10.你是否同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A.完全同意 B.分情况,违法法律就不能平等对待 C.不同意

11.你会因为自身的权益受到法律约束而影响你对待法律的态度吗?

A.应该不会

B.一般不会,但遭受损失时可能会

C.自身不会,但会影响身边人

D.对今后以及周围人都会有影响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多数当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具有较强的主观色彩,由于缺乏一定的法律实践知识,具有一定主观性。同时,大学生处于自我意识发展的顶峰时期,更多地从自我角度审视和处理问题,对待权利与义务、自由与秩序等法律价值容易从一己从发,难免片面。

12~16题:针对大学生法律实践知识的问题。

12.小偷被抓住后被绑在小区门口,你认为这样是否合法?

A.合法         B.不合法

13.考试中,监考老师离开考场的情况下,你是否会作弊?

A.坚决不会       B.不会带头作弊

C.视具体情况而定    D.大家会才会

14.在日常生活中,当你遇到消费纠纷的时候,通常你会怎么办?

A.与商家理论,未果就算了 B.维权到底,诉至法院

C.到消协投诉       D.自认倒霉

15.你在进行社会实践或做兼职的时候,注意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吗?

A.注意,通常签订好协议

B.不太注意,不出事就行

C.不敢提出要求,怕找不到兼职

D.没有注意,出现问题维权困难

16.通常情况下,当你遇到违法行为的时候,你会怎么办?

A.马上制止不法行为  B.观望态度,有人管再管

C.与己相关的会报警  D.于己无关,置之不理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一是学生对自身权益认识不够,在社会实践中,很多时候忽视了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二是学生对待消费等领域的侵权纠纷,认为用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的比例很高,但是现实生活中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很少。

三、总结分析

上一篇:银行中秋标语下一篇:国培置换脱产培训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