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024-08-25

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共10篇)

1.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篇一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单 位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书

工程名称: 验收日期 :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建设面积 M2 工程造价 199万元 结构层次 3层 开工日期 2009年2月 竣工日期 2009年6月

验收意见

本幕墙工程的工程资料基本齐全,符合相关的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满足相关的使用功能,施工单位已出具保修书,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有关单位

技术负责人:

法人代表:

(签字)

(公章)总监理工程师:

法人代表:

(签字)

(公章)工地代表:

单位负责人:

(签字)

(公章)参加人员:

(签字)

(盖章)参加人员:

(签字)。

2011年9月18日至19日,我厅在佛山市主持召开了广佛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3号)、《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规定,经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同意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鉴定书《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现将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运营和管养单位应及时落实竣工验收委员会的决定和有关建议,完善相关活动中间护栏安全设施,确保交通安全。

二、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等要求,加强对地方公路下穿高速公路的桥涵管养和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桥涵结构安全。

三、运营和管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养护的规范化管理,做好路面预防性养护工作,确保路况和路域环境良好,不断提高公路服务水平。

四、有关单位要继续全面深入总结广佛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的建设经验,收集有关资料,及时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

五、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应根据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的意见,签发各标段《工程质量鉴定书》。

附件:1.广佛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广佛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

3.广佛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代表名单

4.广佛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交接单位代表签名表。

2.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篇二

1 案例工程介绍

该案例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的一个成品油管道工程, 线路水平长度约为49.4 km、管道全长约46.2 km, 管道设计压力9.5 MPa, 采用一根L415型355.6×7.1的直缝电阻焊钢管, 管径355.6 mm, 设计输油量315×104t/a, 沿线设置2座截阀室, 沿线穿越的主要公路为S312省道、S205省道等, 穿越的主要河流为白塔河及其支流等。本次验收工程为管线工程, 首站和尾站不在本次工程范围内。

2 验收调查内容

2.1 施工期验收调查

由于业主单位申请验收阶段时, 施工期已成为过去, 因此针对项目施工期间可能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废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本次验收在勘察项目现场的同时, 走访了管道线路沿线的部分居民, 以及查阅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文、环境监理报告。调查结果表明, 施工期间, 各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能够做到文明施工, 项目施工未对区域内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2 生态影响调查

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管道施工临时性和永久性占地对土地现有利用格局的影响、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对当地植被的影响、对农业生态系统和对水土保持的影响。

2.2.1 调查方法

验收调查方法一般是采用资料收集法和现场查勘法, 必要时辅以样方调查和卫星遥感解译[2]等技术方法。

2.2.2 输油管道沿线植被覆盖情况调查

根据调查, 项目管线沿线评价范围内没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分布。管道所经地区处于正常状况, 地表植被、农作物生长正常, 施工期被切断的动物通道也恢复正常。自然生态环境、农业生态环境均未发现不良现象, 地表植被、农作物生长未敷设管道区域无明显区别。因此可以认为, 正常输油过程中, 管道对地表植被影响较小。

2.2.3 输油管道沿线生态防护及水土流失调查

本项目在保证建设项目正常施工和运行的基础上, 因地制宜地采取了各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全面控制了工程水土流失, 有效地防治了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 达到地面侵蚀量显著减少。根据现场勘探, 结合本管道工程实际施工特点及现场调查结果看, 实际情况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

2.3 社会环境影响调查

管道建设施工不可避免地占用土地, 现场调查中发现, 建设单位按协议要求除了对所有物权人进行补偿, 且对其临时占用的土地恢复至使用状况, 包括河堤、农田等, 使得临时占用的土地归还农民后, 即能恢复农业生产, 对沿线居民农业生产和生活影响较小。

2.4 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

2.4.1 生产过程潜在危险性识别

本项目环境风险表现为:油管道破裂导致输送的油品泄露, 造成管道沿线的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输油管道发生火灾和爆炸引发油品等流出造成水环境污染, 同时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大气环境。

2.4.2 风险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组织、协调与指挥。该成品油管道主要有扬子首站、淮安分输泵站负责, 各站场负责巡视、检查各自区域内的管线并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实际情况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项目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并报某市环保局备案。

2.5 节能降耗措施调查

使用节能型变压器;合理确定供配电电缆形式和电缆的截面, 对长期不间断运行的输油泵电机电缆采用经济电流选择电缆截面, 优化线路敷设路径, 尽量降低线路损耗。

采用密闭输送技术, 充分利用上游管线的进站余压, 节约能量, 提高管输效率;设备选型时与输油实际工况工作点匹配, 减少能源消耗;设置线路紧急截断阀、设置自动检漏报警系统等以减少油品混合、漏失和损耗;选用先进可靠、高效、密封性能好的输油工艺设备;采用先进可靠的调度管理系统、捡漏系统, 保证管道安全、可靠、高效、经济地运行;建筑设计尽量考虑利用自然采光, 以减少电力照明, 节约用电等。

3 验收调查重点

(1) 核查实际工程内容及管线走向设计变更情况, 调查工程可能因工程技术指标等变化所产生的新的环境影响, 以及是否已针对性地做好了环保工作; (2) 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的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回顾和复查项目区域环境敏感点的变化或现状, 调查已产生的环境影响, 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污染控制等措施, 分析其有效性运行效果等。 (3) 调查工程建设和试生产期间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的实施情况, 提出运营期环保管理体制的建议; (4) 调查项目占用土地情况, 土地恢复状况, 水土流失治理情况, 并提出进一步改善措施; (5) 调查防止成品油泄露, 管线火灾爆炸等风险防范措施情况, 以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6) 如有环保工作不尽完善, 针对实际环境问题及潜在的环境影响, 提出补救建议, 并及早实施, 为工程环境保护顺利验收创造条件。

摘要:本文以某石油管道工程竣工验收为例说明了输油管道竣工验收的调查范围和重点、资料收集与调查方法。

关键词:石油管道,生态影响型,验收调查

参考文献

[1]杨冬雪.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的监测方法[J].中国环境管理, 1999, 3:40-41.

3.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篇三

1、建设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包含工程完成情况,验收条件检查结果,验收组织准备情况,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2)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3)工程建设大事记;

(4)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工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5)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6)竣工验收鉴定书(草稿);

(7)工程运用和度汛方案;

(8)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9)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10)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11)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12)重大技术问题专题报告;

(13)工程运行管理准备工作报告;

(14)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工作报告;

(15)工程档案资料自检报告;

(16)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

4.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大纲 篇四

(讨论稿)

湖北省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 目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1.4 验收依据

1.5 工程质量鉴定

1.6 竣工质量抽检

1.7 工程财务决算与审计

1.8 验收工作组织

1.9 验收工作中有争议问题的处理原则验收主要工作及步骤

2.1 验收资料

2.2 验收申请

2.3 验收活动安排

2.4 验收鉴定书验收工作安排

3.1 验收时间

3.2 验收范围

3.3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3.4 遗留工程处理及财务处理 4 验收应提供和备查的资料

4.1 资料分类

4.2 提供资料

4.3 备查资料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1.1.1 为使湖北省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编制本验收工作大纲。

1.1.2 编制本工作大纲的主要依据为: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以下简称规程SL223-1999)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以下简称规程SL239-1999)

《关于做好长江干堤加固工程验收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02]584号)

《关于对长江干堤加固工程验收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意见》(水建管[2003]265号)

《关于做好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办[2003]3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长江堤防工程档案工作的通知》(办档[2003]21号)

《关于做好长江干堤加固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的函》(水保监便字[2003]第7号)

《关于切实做好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征地移民专项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办移民[2003]68号)

1.2 适用范围

1.2.1 本工作大纲是湖北省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竣工验收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由省水利厅主持竣工验收的长江干堤加固工程项目专项验收、竣工初步验收与竣工验收工作。由水利部和长江委主持竣工验收的项目,其专项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竣工验收按照水利部《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大纲》(水建管〔2005〕2号)执行。

1.2.2 省水利厅主持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为枝江下百里洲江堤、松滋江堤、咸宁长江干堤、鄂州粑铺大堤、鄂州昌大堤、阳新长江干堤、黄冈长江干堤、黄广大堤、黄州长孙堤共9个堤防项目。

1.3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验收工作应按验收规程的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相互衔接的原则,既要严防走过场,又要避免重复进行。竣工验收阶段的验收工作包括:专项验收、竣工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

1.3.1 专项验收

各项目工程档案、水土保持、征地移民拆迁等专项验收具备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向省水利厅提出专项验收的申请,由省水利厅办公室、水保处、建设处分别主持工程档 案、水土保持、征地移民专项验收。

1.3.1.1 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各项目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办〔2005〕48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长江堤防工程档案工作的通知》(办档〔2003〕21号)等文件的要求做好工程档案验收工作。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抽查工程档案案卷及竣工图质量,检查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编、归档是否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竣工图是否加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是否完备,质量是否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在档案验收时应提交关于工程档案验收的自检报告、提交验收的工程档案资料目录等资料。

1.3.1.2 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项目。对于项目初步设计中列有水土保持投资和内容的,应严格按要求进行专项验收;未列水土保持投资和内容的,不再进行专门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项目法人应在竣工初步验收的建设管理工作报告中专列一章内容,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情况,提交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

验收资料的准备。进行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项目,项 目法人应按照水利部16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项目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水土保持工作建设管理总结报告(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编制提纲要求编写)、水土保持项目设计工作报告(主要叙述初步设计报告中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要点、重大设计变更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报告(主要叙述监理机构设置、监理工作实施的主要措施、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情况等)等,提交验收。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1.3.1.3 征地拆迁补偿与移民安置专项验收

各建设单位在征地拆迁补偿与移民安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申请由项目征地移民所涉及的有关地(市)级人民政府主持征地验收自验。自验工作完成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将自验意见上报并申请由省水利厅主持征地移民验收复核。

征地移民验收的项目和内容以及验收资料的准备参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征地移民专项验收的补充通知》(办移民〔2003〕68号)执行。

1.3.1.4 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省水利厅主持竣工验收的9个项目中有6个需进行环境 保护专项验收,分别为下百里洲江堤、咸宁长江干堤、鄂州粑铺大堤、鄂州昌大堤、黄冈长江干堤、阳新长江干堤。

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按照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规定执行。在环境保护专项验收进行前,长江干堤加固工程验收工作可不受环保专项验收的影响按计划实施,其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可作为遗留问题,待我省长江干堤项目集中进行环保专项验收后将有关资料补充到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中。

1.3.2 竣工初步验收

单位工程验收全部完成并印发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以及档案、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竣工质量抽检工作完成后,进行技术性竣工初步验收。项目法人应向省水利厅提出竣工初步验收的申请报告,经审查确认具备竣工初验条件后,省水利厅主持竣工初步验收。

竣工初步验收的主要工作包括:

听取并审查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及运行管理单位的工作报告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检查工作是否按批准的规模进行建设;

检查工程外观质量和有关资料,鉴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4检查历次验收中的遗留问题和已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确定尾工清单及其完工期限和责任单位等;对重大技术问题做出评价;检查工程档案资料的准备情况;提出竣工验收的建议日期;

形成初步验收工作组“初步验收工作报告”,起草“竣工验收鉴定书”初稿。

1.3.3 竣工验收

根据有关规定需要组织进行的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计和审计问题整改全部完成后,项目法人应向省水利厅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经审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省水利厅主持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包括:

审查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和初步验收工作组“初步验收工作报告”;检查工程建设与运行情况;

听取工程质量抽检、专项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与审计意见;

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1.4 验收依据

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主要包括:

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利部或委托长江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

根据授权,省水利厅审批的单项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单位根据批准文件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提出的设计变更、修改文件;

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长江堤防加固工程建设的文件;利用外资项目的验收工作,还必须符合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5 工程质量鉴定

1.5.1 长江干堤加固工程质量应按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评定。

1.5.2 质量监督单位的质量评定报告和竣工质量抽检责任检测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是竣工验收委员会评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1.5.3 根据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的实际情况,竣工验收只对工程项目质量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评价,不评定优良等级。

1.6 竣工质量抽检

根据水利部颁布的《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的规定,在竣工验收前,要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抽检。工程质量抽检的项目、部位和内容及方法按照水利部印发的《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 程(试行)》(SL239-1999)执行。

竣工质量抽检责任检测单位由省水利厅确定,工程质量抽检项目和数量由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确定,并以正式文件下达至各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办公室),各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办公室)与责任检测单位签订合同后实施。工程质量抽检所需费用由各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办公室)列支。

抽检工作结束后,工程质量检测责任单位应按要求编写工程质量抽检报告,提交给厅验收办及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竣工验收委员会如对工程质量有疑问时,可根据需要责成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

1.7 工程财务决算与审计

项目法人应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水监[2002]370号)和《关于做好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办[2003]31号)的要求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国家或省有关审计部门完成项目审计工作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将审计结果报省水利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应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

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办公室)应根据审计意见,抓紧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将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及审计申请及 时上报省水利厅。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计分别由厅计财处、厅监察室商有关部门负责进行。

审计问题未完成整改、竣工财务决算未经审核和审计的工程项目不能进行竣工验收。

1.8 验收工作组织

1.8.1省水利厅根据主持验收的工程项目情况组织成立初步验收工作组和竣工验收委员会。

初步验收工作组和竣工验收委员会可成立专家组,负责验收有关技术工作。

1.8.2 各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各参建单位提供验收所需的基本资料和报告,并保证其完整性与准确性;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前的自验工作及质量检查工作;负责向省水利厅报送验收申请报告;负责配合专项验收及竣工决算与审计工作;负责验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1.8.3 长江干堤加固的各参建单位应分别成立相应的验收机构,配备得力人员,提供完整准确的工作报告,配合验收工作,并按验收鉴定书的要求,完成遗留问题及存在问题的处理。

1.8.4 为保持权威性和公正性,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阶段,应给予专家组充足时间开展工作。一般宜在正式验收前一周进行并形成专家组意见。正式验收期间可由专家组正 副组长参加验收委员会工作,汇报意见和回答验收委员的提问。

1.9 验收工作中有争议问题的处理原则

1.9.1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或组长)对有争议的问题有裁决权,但当有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1.9.2 对于某些子项目存在指标不能达到设计标准的项目,经竣工验收委员会专家组论证并有四分之三以上专家同意,竣工验收委员会可作出整个工程不予验收或同意验收但要有条件限制使用等决定。

1.9.3 验收结论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验收委员会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其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中明确记载。验收主要工作及步骤

2.1 验收资料

2.1.1 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所需提供的报告和资料,应做到完整和准确。竣工验收阶段的验收资料,包括需提供竣工验收委员会的报告、文件和备查资料,详见本大纲有关章节。

2.1.2 竣工验收资料准备由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分别负责,及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2.1.3 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会后,项目法人应按会议要求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对报告、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加盖公章,整编归档。

2.2 验收申请

2.2.1 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申报制度。初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提前14天,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提前28天将验收申请报告按1.5条所规定的程序申报。

2.2.2 初步验收申请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工程完成情况;

资金到位情况(如批准的概算和执行概算之间有较大的差距,应附有专门的原因分析报告);工程运行情况;

单位工程验收结论及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验收资料的准备及档案验收情况;

征地拆迁补偿及移民安置工作的完成情况及验收情况;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水土保持项目验收结论及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尾工及遗留问题;

竣工质量抽检情况及质量监督站的评价意见;

2.2.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工程完成情况;

工程运行情况;

初步验收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验收资料的准备情况;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结论;尾工及遗留问题;

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办公室)对质量抽检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及质量监督站的评价意见。

2.3 验收活动安排

2.3.1 项目法人应提前做好各项会议准备工作。

2.3.2 专家组可提前开展相关预验收工作。初步验收专家组可分为工程小组、征地移民小组,竣工验收专家组可分为工程小组、财务审计小组。各小组分别工作,形成小组意见,再汇总成专家组意见。

2.3.3 竣工初步验收会议主要工作程序如下:验收工作组召开预备会,听取项目法人关于验收会议准备情况的汇报,研究落实会议议程安排,议定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察看工程现场,检查工程外观质量情况和已投入使用的工程的实际运行情况。

查阅和观看有关文字、声像资料,听取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的工作报告。听取工程质量评定意见和专家组意见。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形成并通过“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2.3.4 竣工验收会议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验收委员会召开预备会,听取项目法人关于验收会议准备情况的汇报,研究落实会议议程安排,议定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

察看工程现场,检查工程质量情况和已投入使用的工程的实际运行情况。

查阅和观看有关文字、声像资料,听取项目法人的工作报告。

听取工程质量评定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听取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形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宣读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2.4 验收鉴定书

竣工验收鉴定书是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成果,其格式和内容按规程SL223-1999附录D的要求执行。自鉴定书通过之日起28天内,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发送有关单位。验收工作安排

3.1 验收时间

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抓紧进行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具备验收条件,应及时向省水利厅申请验收。

3.2 验收范围

竣工验收的范围为各工程项目中水利部对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以及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所确定的工程规模和加固内容,以及经过审批的补充项目和设计变更。

3.3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3.3.1 初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

2工程投资已基本到位(含世行贷款),并具备财务决算条件;

3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

4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6有关工程建设征地与拆迁补偿等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工程主要建筑物安全保护范围内的迁建和工程管理土地征用已经基本完成;

7其他有关的专项验收(档案、水土保持等)已经完成;

8尾工及遗留问题已明确处理方案;

9竣工质量抽检已经完成;

10有关资料及验收报告已准备就绪。

3.3.2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按批准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并能正常运行;

2初步验收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3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竣工审计,审计整改报告已提交;

4尾工已落实施工单位和资金安排;

征地拆迁专项验收及复核已经完成;

6遗留问题已明确处理方案。

3.4遗留工程处理及财务处理

3.4.l 初验工作组应检查历次单位工程验收及专项验收的遗留问题处理情况。竣工验收委员会应对初验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对因特殊原因而不能完成的少量尾工,由项目法人制定完工时间表报竣工验收委员会核准。尾工不能影响主体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效益发挥。竣工验收中的遗留问题,各项目法人应按验收委员会的要求,负责按期处理完毕后组织验收并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3.4.2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及验收应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为依据。各项目法人应认真清理,对未完成审批及有重大变更的项目、剩余资金拟安排的项目,应在竣工验收前履行报批手续,完善程序。

3.4.3 农民以劳折资、地方减免政策及其他措施形成的配套资金,如进入决算应符合相关财务手续。否则,地方配套资金应按实际到位资金进行决算。

3.4.4 项目法人应在竣工验收前抓紧完成世行贷款项目的结算工作。

验收应提供和备查的资料

4.1 资料分类

项目法人整编的竣工验收资料分为提供资料和备查资料两部分。

4.2提供资料

4.2.1 给初步验收工作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2工程建设大事记;

3未完工程清单,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未完工程的施工单位和资金安排及完成工期;

4工程运用和度汛方案;

5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6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7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8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9重大技术问题专题报告(如无则免);

10工程运行管理准备工作报告;

11工程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工作报告及专项验收意见;

12项目法人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13档案、水保等专项验收的结论报告;

14初步验收工作报告(草稿)。

4.2.2 给竣工验收委员会提供的资料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竣工验收委员会质量抽检报告 征地移民验收复核工作报告 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运行管理工作报告 工程建设大事记 未完工程清单

项目法人在验收会前7天,将以上资料送达初步验收工作组或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单位各1套。

4.3 备查资料

4.3.1主要备查资料

可研报告及有关单位批文;

2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复文件;

3工程建设中的咨询报告;

4工程招投标文件;

5工程承发包合同及协议书(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等);

6征用土地批文及附件

7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8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9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10单位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的综合报告(附签证目录);

11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记载重大事件的声像资料及文字说明;

12工程建设监理资料;

13工程运用及调度方案;

14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说明;

15设计变更及有关批文;

16竣工图纸;

重大事故处理纪录;

18设备产品出厂资料,图纸说明书,检查验收、安装调试、性能鉴定及试运行等资料;

19各种原材料、构件质量鉴定、检查检测试验资料;

20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料;

21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有关资料;

22竣工审计资料;

23其他有关资料。

4.3.2资料提供方式

5.水利工程验收鉴定书 篇五

第30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11月9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水利工程验收鉴定书。

部长汪恕诚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矗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鉴定书《水利工程验收鉴定书》。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表及专家参加。

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有关委托权限应当在监理合同或者委托书中明确。

第十六条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经核备的,项目法人不得组织下一阶段的验收。

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未经核定的,项目法人不得通过法人验收;核定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重新组织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核定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应当自法人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法人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法人验收鉴定书是政府验收的备查资料。

第十八条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的有关交接手续。

6.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篇六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水管[2012]36号)的要求,2013年3月18-3月23日,我市水利局和财政局抽调技术和财务人员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我市2012 年度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通过“查、听、审、讨论”的方式对全市5座水库2012年度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质量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和验收鉴定,鉴定结论为合格。现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市2012 年度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有纳雍县鞍山水库,威宁县邓家营、冒水水库,赫章县板桥水库、深沟水库。全市共安排中央资金83万元。

1、鞍山水库总投资为20万元,主要实施项目:维修水库泄洪放水闸门及启闭机、更换钢丝绳、更换Dn300的放水闸阀、溢洪道清淤、大坝坝坡整治、坝顶处理、放水闸门基座周围采用砼填充防漏。

2、邓家营水库总投资为17万元,主要实施项目:维修管理房、坝坡政治、大坝下游排水沟维修,更换放水闸阀。

3、冒水水库总投资为12万元,主要实施项目:溢洪道边墙修复及坝坡整治、更换放水设施。

4、板桥水库总投资为17万元,主要实施项目:维修上下游坝坡及坝顶。

5、深沟水库总投资为17万元,主要实施项目:坝坡整平改造、放水设施改造、坝顶路面维修和管理方维修。

二、项目实施过程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关于下达2012年度公益性水利 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2】351号)文件精神,各县织技术人员对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建筑物以及灌区渠系建筑物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编制了实施方案并报我局进行审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了领导,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各水库落实了具体责任人分别与各施工队或承包人签订了维养合同。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三控制”原则对工程质量、资金和进度进行了有效控制顺利完成了各项维养项目的任务。

三、项目完成情况

各水库2012年度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主要集中2013年1月底开工,3月中旬完工,完成主要工程量情况:

1、纳雍县鞍山水库溢洪道清淤126m,M7.5水泥砂浆砌块石31.2 m,C15混凝土70.5m,M10水泥砂浆抹面645

333m,C20钢筋混凝土28 m, 更换Dn300的放水闸阀1个。更换钢丝绳50米。

2、邓家营水库管理房维修面积120 m,土石方开挖95m,M10抹面141m², M7.5砖砌体120 m, C15砼底板8.56m, 钢筋制安13.6T,M7.5浆砌块石基础11.3 m,更换Φ300闸阀2个,Φ300球墨铸铁管16.5T。

3、冒水水库土石方开挖98 m, M7.5浆砌块石108 m²,M10抹面83m²,C15砼底板11 m,更换Φ300闸阀2个,Φ300球墨铸铁管16.5T。

4、板桥水库完成上游坝坡维修砼预制块1080m²,维修长180m,宽6m;补细沙垫层540m,维修长180m,宽3m;维修坝顶泥结石路面1260m;维修管理房漏水400m;维修下游坝坡平整面积4500m。

5、深沟水库维修坝顶泥结石路面250m,维修管理方漏水300㎡,更换新钢丝绳200m。

四、项目工程质量情况

在工程维修养护过程中严格按照“三检制”控制施工质 量所有项目经施工队初检,现场技术员复检,管理单位终检对终检不合格的单元进行返工,直到合格为止,有效地保证了维修养护的施工质量,全部项目均为合格已投入使用并发挥了工程效益。

333

323

五、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

我市2012年度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到位资金83万元已全部到位。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工程验收合格后统一拨付,确保专款专用。

六、项目验收情况及验收结论

2013 年3月18-3月23日市水利局、财政局组织验收组对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了验收。工作组在养护现场对工程进行了抽查随后听取了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查了工程决算。验 收组认为2012年维修养护中央资金项目均达到设计、合同要求,维修养护资料齐全,工程质量合符要求,程序基本规范。综合评定质量为“合格”。

七、存在主要问题

1、我市的水库运行时间长,特别是渠道老化。多年来投入较少,欠账太多需要维养的项目多年度维养,经费明显偏少。

2、县级资金投入的比例较少。

3、各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工程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八、意见建议

1、加大投入。建议中央进一步加大对工程维修养护养的投资力度,各县(区)水管单位的维修养护经费有所保证,促进工程的良性循环。

2、加强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建议各水库县(区)根据自 身工程特点,在维养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程管理养护办法,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工程管养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7.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 篇七

(范本)

××年××月××日

项目名称:××煤矿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等)设计规模:××万吨/年

项目地址:××省(区、市)××县(市、旗)建设单位:××公司设计单位:××公司(院、所等)施工单位:××公司(工程处等)监理单位:××公司(中心等)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井(矿)田范围,煤层,资源储量,服务年限;煤质,地质情况(包括瓦斯、自然发火、煤尘爆炸性、地温等)

;项目主要技术方案,投资规模等。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名称、股权结构等)。

二、项目审批情况

项目核准批复,初步设计审查,联合试运转批复等(审批时间、审批单位、批准文号等)。

三、工程招标情况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招标方式、结果等。

四、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井工煤矿:

(一)煤矿主要生产系统完成情况

1、提升系统

2、运输系统

3、通风系统

4、排水系统

5、供水系统

6、压风系统

7、供电系统

8、开拓布置及回采工作面

9、消防、防尘、洒水(供水)系统

10、安全监控及通讯系统

11、矿井人员定位系统

12、地面生产系统

13、其他设施系统等

(二)生活福利设施完成情况 露天煤矿:

(一)煤矿主要生产系统完成情况

1、开拓、剥离、采煤系统

2、运输系统

3、排土系统

4、防洪、排水系统

5、消防、防尘、洒水(供水)系统

6、供电系统

7、机电设备

8、安全监控系统

9、地面生产系统

10、其他设施系统等

(二)生活福利设施完成情况

五、工程质量情况

工程质量认证(认证单位、认证结果等)

六、工程竣工决算情况

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审计(审计单位、审计结果等)

七、项目专项验收情况

安全设施和条件验收,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等(验收时间、验收单位、批准文号、验收结果等)。

八、联合试运转结论及投产准备情况

项目联合试运转时间及结论。煤矿组织机构设置、劳动定员、人员培训及外部条件落实情况等。

九、竣工验收结论

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和相关标准全部建成,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各主要生产系统工艺功能是否完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完善。

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意见和建议。

附:××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

8.某教学楼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总结 篇八

作总结

第一工程项目监理部

2009年12月

一、工程概况 建 设 单 位: 质量等级:合格工 程 名 称:

工期: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 工 程 地 点:

筑 面 积:10441.58平米

结构形式及层数:框架、四层局部五层。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三、监理依据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一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广东省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GB/T 9756-2001)《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3049-1998)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干燥、水饱和、冻融循环后压缩强度试验方法》GB 9966.1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弯曲强度试验方法》GB 9966.2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率、吸水率试验方法》GB 9966.3

四、监理过程情况

(一)、监理机构

监理部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范围和控制目标,并结合考虑监理人员的工作经验、专业水平等条件,由总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工程师一名和监理员一名组建了一支监理队伍进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

1、监理工作制度

根据监理方案的要求,监理部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订立了监理例会制度、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所有成员努力工作,为项目部尽职尽责。

(1)、安排专人每天按栋号负责巡检并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下发给施工单位督促整改。

(2)、各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每天对各栋号施工现场进行巡检、专项复检和验收,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全过程旁站监理。

(3)、每周二下午14:30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组织召开工程例会,总结上周各施工单位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对突出的重点问题重点解决。

(4)、每月召开一次监理部内部例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总结,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栋号监理负责人给予肯定和表扬,对出现问题的栋号监理负责人,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督促其及时解决改正。

(5)、每周和每月由总监代表或总监组织编写监理周报和月报,总结本周,本月内各栋号监理情况及现场施工状况,及时向项目部及公司汇报。

(6)、专人负责编制整理监理内业资料,项目部下发的工程文件,下发给施工单位的指令文件和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文件以及监理部与各方的来往函件,并形成收发文记录备查。

(7)、监理部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在总监主持下对监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

2、项目监理部工作方法及原则

(1)、监理部进入施工现场后,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监理部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从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出发,以贯彻、落实有关政策、严格履行《监理委托合同》、认真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各项法规为原则,以建设质量高、投资合理、速度快的工程为控制目标,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行业标准,以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等为工作方法,全面地开展监理工作。同时,在工作中,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严格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监理人员的权利,以精干的业务知识、实事求是的敬业精神、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和公正廉洁的工组作风从严依法监理,在工作中不断加强监理内部组织管理,积极探索总结工作经验,使监理工作真正体现出它的科学性、公正性。

(2)、在对项目部的服务方面,监理部在不超出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范围内全力满足项目部提出的要求,努力做好项目部的参谋和代理人。在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方面,采取以管为主、以“监、帮、促”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同时督促施工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不断迈向新台阶。

(二)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控制是本次履行监理合同的核心内容,也是监理部的主要工作目标。为此,监理部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带领下从影响工程质量的几个主要因素入手,运用主动控制的方法,对各栋号的施工质量采取事前、事中与事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相关验收标准的要求。

1、对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控制

施工单位进场后,首先对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以及营业范围入手开始进行审查,同时重点审查其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对其上岗执业资格予以确认;对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及其管理人员的上岗执业资格予以确认。

2、对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1)、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严格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对照材料样本,检查品牌、产地、厂家、规格大小,必须符合要求;材料报验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资料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材料立即退场更换,以确保进场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2)、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要求各施工单位进场材料必须附产品出厂合格证,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场材料的外观检验和质量证明文件审查,对按要求需做二次复试的原材料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外观检验及质量保证资料均符合要求的材料方允许在工程上使用。对于外观检验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材料,要求承包单位立即清出现场,不得使用。同时在监理过程中对使用的材料采取跟踪监督,杜绝施工单位在使用材料时存在„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的现象发生。

(3)、认真审核、填写《材料设备验收单》,做好《材料设备进场验收专项台帐》的记录整理。

3、施工方法、技术措施的质量控制

在控制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方面,采取预控措施。在施工单位准备施工工程项目前,要求施工单必须提前上报经其上级主管部门业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允许施工单位依据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对其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着重审查其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对现场施工的指导性,并根据设计文件、规范以及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审查意见;对其内容中存在的编制错误或与设计文件、规范相违背的地方给予指正,要求其在修改后重新报审。在监理过程中,对施工单位各项技术措施及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施工进度控制

1、工程进度的快慢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和投入使用问题。监理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提前审查,经与项目部协商并征得同意,对施工单位不合理的工序安排提出意见,要求其合理调整,使进度计划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2、现场监理过程中,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每月,每周提前编报《施工进度月计划》,《施工进度周计划》及劳动力安排计划提交审核后方可实施,把许多存在的工程问题放在事前进行考虑解决。同时,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也积极协助,为施工单位创造有利条件;从而确保施工工序连续有序进行,确保施工进度按计划完成。

(三)投资控制

1、监理部按照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实际进度、工程质量对所监理的各项目进行工程款支付申请予以确认。2、认真审核〈〈现场签证单〉〉。

(四)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的控制 在环境控制方面,针对各栋号的工程特点及其周边环境的特点,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充分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充分考虑生产环境、劳动环境、周边环境对施工的影响,避免工作准备不充分或保证措施、防护措施不利而影响正常施工进度或施工质量。严格按照万科施工现场文明规范,每月进行两次安全文明专项检查,杜决隐患,着重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文明施工和材料堆放及加工并做好记录整理。

(五)合同管理

现场监理过程中,受项目部委托,项目监理部根据施工现场相关合同的约定对工程工期、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材料、设备合同的履行;掌握合同的副本,了解合同的内容,进行合同跟踪管理,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反映合同信息。认真检查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实现科学管理。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各栋号具备竣工条件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竣工初验,同时提出验收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六)内业管理

在一般建设工程中,施工单位往往只重视施工现场的外业管理工作,而忽视了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尤其是内业资料的同步管理工作。为此,项目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后,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

1、由监理人员下达给施工单位的开工、停工、返工等相关通知及报送项目部《备忘录》等文件,都是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监理部签发,避免以往工程建设中的口头通知,后期难以核实而引起的不必要纠纷,真正把工程问题落实到书面上,使得现场监理人员能够有理有据地开展监理和审查工作。

2、现场的内业资料管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监理部编制了实用性较强的监理资料表格,确保现场内业资料实现表格化,并实行文件随时发送、随时登记的制度,实现场所有文件都能做到系统管理。

3、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后,便着手进行工程技术资料电脑管理,所有的监理内业资料全部及时输入电脑,上报的材料和文件全部由电脑输出,使得资料的管理趋于科学化和规范化。

五、验收结论

1、各分项工程验收均合格。

2、安全及功能项目检测均符合设计要求。

3、消防、燃气专项工程验收合格。

4、环境监测符合规范要求。

六、监理工作小结

受济南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信任和委托,监理部于2007年10月25日进驻工程施工现场。进驻现场的监理部人员深感肩上责任的重大,近一年来,监理人员在现场监理过程中,始终秉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执业准则,牢记“安全重于泰山、质量高于一切、进度就是效益”的现场管理宗旨,认真、细致做好安全、质量、进度、信息与合同的控制与管理工作。最终促使监理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均能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该工程于2009年7月1日正式通过集中交付验收。至此,监理工作已按业主委托的《监理合同》全面完成。

下一阶段,监理部将依据项目部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在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部安排监理人员对业主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施工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同时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监理部予以现场证实,同时将实际情况及时上报项目部,确保工程质量保修工作的全面开展,圆满完成各项监理任务!

回顾近两年的现场监理工作,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引下,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在泉景天沅小区教学楼工程项目上,项目监理部的现场监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总结监理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和项目部的正确指挥与支持、理解分不开的。为此,以总监为首的监理部全体人员向项目部诸位领导及全体同仁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深深的谢意!

同时,监理部全体成员也深深地认识到,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部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以及很多亟需提高的地方。如:组织机构不健全;专业监理知识水平相对较低;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经验还不是很丰富;对施工现场的综合把控能力和对具体事件的处理技巧能力还不是很强。等等…。但是,随着后续项目的连续开发,监理部将会继续贯彻执行济南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努力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增强监理综合实力,为创精品工程多献一份监理得力量。

9.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篇九

今天,我们在这里组织召开某*一级公路竣工验收会,标志着该项目的圆满结束。在此,我谨代表市公路局向参加本次验收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某一级公路在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帮助下,于20xx年10月18日顺利开工建设。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建设者们倾情奉献,各级领导密切关注,经常帮助协调解决有关建设难题,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并于20xx年9月30日实现通车。某一级公路是某市委、市政府迎接第某届全国农运会的`得意之作、精彩之笔,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为了项目尽快立项,市委某书记、某市长经常奔波于省直有关部门之间,项目开工后,他们又经常过问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省交通厅质监站对该项目进行了及时、有效的监督。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经常督促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有针对性地协调工程进度、时间、质量之间的矛盾,使全线做到了科学施工,按计划推进,工程质量得以保证,经受住了今年雨季的考验,全线没有出现大的问题。

这次验收工作得到了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爱,凝聚了各部门领导和同志们的心血,在这里我向大家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某一级公路全长42.281公里,在时间紧、任务重、资金压力大的情况下,仅用11个月就建成通车,创造了我市公路建设史上的奇迹,结束了宜春无一级公路的历史,我局也由此实现了一级公路建设零的突破。它的建成通车,大大缩短了某*中心城与北部各县(市)之间的时间和空间距离,进一步完善了中心城市的整体功能,增强了某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和对外形象,使我市经济发展上升到一个新水平。我相信,在今后全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0.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篇十

《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水利部水文局最近以•关于下发†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水文计„2004‟197号)下发 •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管理办法‣,现转发各局,请遵照执行。为了搞好我省的水文设施建设,规范我局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现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

一、从即日起我局范围内的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一律按水利部水文局“水文计„2004‟197号”文的要求办理。省局•关于规范上报技改方案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的通知‣(川水文基设„2001‟105号)从即日起停止执行。

二、为加强管理,明确职责,省局规定:中央投入并委托省管的项目、经省局批复资金达15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由省局主持验收;其余项目由地区局自行主持验收。并实行谁验收谁负责的责任管理。

三、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符合•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并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要求完成决算编制。

四、由省局验收的工程项目,其承建局必须提前按要

求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含电子文档)。

五、水文站基础设施(含站房、测报设施和设备)的改造或建设,由于投资规模较小,可以适当简化竣工验收的文件编制和验收程序。但验收文件必须包含:

1.水利部水文局“水文计„2004‟197号”文附件2中“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

2.涉及水利部水文局“水文计„2004‟197号”文附件2中2.2~2.9中初涉及并在前款中未提及的内容。

3.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4.其它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为了便于成果管理。报请省局验收的项目还应有工程总体照片和能反映特点的局部照片,以及建设前后对比照片。

验收方式可采用小型现场会议或函审形式。具体方式由验收主持单位自行确定。

六、通过省局组织验收的工程项目,省局将按水利部水文局“水文计„2004‟197号”文附件1的格式下达•xx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七、由各地区局自行主持验收的项目,其验收文件应归档备查。由省局委托承建局代为验收的项目,参照上述办法执行,并报省局备案。

附件: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暂行办法

上一篇:采购猪肉协议下一篇:监理部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