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2024-10-22

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精选4篇)

1.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篇一

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 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适用于我公司内各部门及班组。3 总则

3.1 安全生产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进行实施。3.2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三种。3.2.1 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和车间、班组管理者、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逻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

3.2.2 专业检查是根据企业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

3.2.3 定期检查是企业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检查、企业内定期检查。4 职责

4.1 主管生产安全的部门领导负责审查安全检查计划,督促重大隐患整改。

4.2 安全保卫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检查表。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4.3 设备维修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设备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

4.4 保卫部负责制定防火、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参与定期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

4.5 工会参与定期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4.6 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经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5 经常性安全检查 5.1 检查范围

5.1.1 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5.1.2 危险源:按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划定的重大、重要和一般等三级危险源。5.2管理要求

5.2.1 操作者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5.2.2 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内4.1.1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5.2.3 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本车间内4.1.1的检查记录进行检查。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互相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5.2.4 安全保卫部现场安全管理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5.2.5 危险源检查:班组每天一次.车间每周一次,安全部每月一次。各级均要认真填写危险源检查表。6 专业检查

6.1 专业检查分为考评自查和专项检查考评自查是以车间为单位,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进行自查专项检查由安技部组织,针对企业状况,对全公司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进行专门检查。

6.2考评自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一、二、三季度由各车间组织,自查结束后,填写自查报告报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对各部门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三查”,即:查自评资料、查整改现场、查设备状况。四季度由安全保卫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按《考评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执行。6.3 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审批后执行。

6.4 考评自查的时间为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内进行;专项检查的时间为2、5、8、10月的最后一周内进行;

6.5 专项检查应由安全保卫部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表》(编制方法见本制度第8节),按照表列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表内容。

6.6 专业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单。检查结束后,各部门检查资料应上报安全保卫部,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编写检查报告,报主管生产安全的部门领导,按规定实施考核。7 定期检查 7.1 检查时间

7.1.1 各单位应于每年“元旦”、“五一”、“十一”前一周结束自查。

7.1.2 安全保卫部在上述部门自查结束后对各部门进行复查或抽查。7.2 检查内容 7.2.1 查思想:查各级领导、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不是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即查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

7.2.2 查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7.2.3 查纪律: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7.2.4 查领导: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7.2.5 查隐患: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7.3 检查方法及要求

7.3.1 各部门要充分发动员工,认真开展车间和班组群众性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

7.3.2 各部门要在员工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按分管项目认真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落实整改。7.3.3 各部门自查及整改结果,于自查后一周内上报安全保卫部。

7.3.4 各部门应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

7.3.5 安全保卫部应对各部门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委会对重大隐患及时协调整改。8 隐患整改 8.1 对查出的隐患,各部门应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台帐。

8.2 各部门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须立即安排整改,按“三定四不推”原则整改到位;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8.3 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安措计划进行解决。

8.4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安全保卫部进行验证,签署意见后归档。9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 9.1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

9.1.1 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与手册; 9.1.2 国内外事故信息; 9.1.3 本单位的经验。

9.2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程序与方法

9.2.1 系统的功能分解:按系统工程观点将系统进行功能分解,建立功能结构图,通过各构成要素的不安全状态的有机组合求得总系统的检查表。

9.2.2 人、机、物、管理和环境因素分析:以检查目的为研究对象,从安全观点出发,从“人一机一物一管理一环境”系统出发,编写检查要点。9.3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注意的问题

9.3.1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过程,实质是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系统化的过程,为此,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安保人员深入现场共同编制。

9.3.2 按隐患要求列出的检查项目应齐全、具体、明确,突出重点,抓住要害。

9.3.3 避免重复,尽可能将同类性质的问题列在一起,系统地列出问题或状态。另外应规定检查方法,并有合格标准。9.3.4 各类检查表都有其适用对象,各有侧重.是不宜通用的。如专业检查表与日常检查表要加以区分,专业检查表应详细,而日常检查表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9.3.5 危险性部位应详细检查,确保一切隐患在可能发生事故之前就被发现。

9.3.6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将安全系统工程中的事故性分析、事件性分析、危险性预先分析和可操作性研究等方法结合进行,把一些基本事件列到检查项目中。10 考核

10.1 凡未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未按期整改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按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10.2 检查记录包括:日常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登记表、违章违纪表现行为记录表、原、材、燃料安全检查表

2.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篇二

第一节 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其工作重点是辨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和死角,检查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状态,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以及设备、系统运行状况是否符台现场规程的要求等。通过安全检查,不断堵塞管理漏洞,改善劳动作业环境,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保证设备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一 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

安全生产检查分类方法有很多,习惯上分为以下六种类型。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实现,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检查周期的确定,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性质以及地区气候、地理环境等确定。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具有组织规模大、检查范围广、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等特点。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和重大危险源评估、现状安全评价等工作结合开展。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是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车间、班组或岗位组织进行的日常检查。一般来讲,包括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特殊检查等几种形式。

交接班检查是指在交接班前,岗位人员对岗位作业环境、管辖的设备及系统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说清楚,接班人员根据自己检查的情况和交班人员的交代,做好工作中可能发生问题及应急处置措施的预想。

班中检查包括岗位作业人虽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车间班组的领导或安全监督人员对作业情况的巡视或抽查等。

特殊检查是针对设备、系统存在的异常情况,所采取的加强监视运行的措施。一般来讲,措施由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岗位作业人员执行。

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岗位的自行检查,一般应制定检查路线、检查项目、检查标准,1 并设置专用的检查记录本。

岗位经常性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在记录本上,并及时通过信息系统和电话逐级上报。

一般来讲,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岗位作业人员应根据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的规定,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不需请示,处置后则立即汇报。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如化工单位等习惯做法是,岗位作业人员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情况,只需紧急报告,而不要求就地处置。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检查内容和范围则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是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

如对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对生产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

6.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

根据《工会法》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保障情况,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等。

二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意 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

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内容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确定。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一般应重点检查: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剧毒品、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易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产生点及其岗位作业人员;直接管理的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对非矿山企业,目前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强制性检查的项目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压医用氧舱、起重机、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等;作业场所的粉尘、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和有毒物质的浓度等。

对矿山企业,目前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强制性检查的项目有:矿井风量、风质、风速及井下温度、湿度、噪声;瓦斯、粉尘;矿山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露天矿山边坡;尾矿坝;提升、运输、装载、通风、排水、瓦斯抽放、压缩空气和起重设备;各种防爆电器、电器安全保护装置;矿灯;钢丝绳等;瓦斯、粉尘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仪器、仪表;自救器;救护设备;安全帽;防尘口罩或面罩;防护服、防护鞋;防噪声耳塞、耳罩。

三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是常见的一种检查方法。通常是由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检查工作的主体,到作业场所现场,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的定性检查。安全检查人员通过这一手段,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常规检查主要依靠安全检查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检查的结果直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影响。

2.安全检查表法

为使安全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将个人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常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安全检查表一般由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安全检查表一般包括检查项 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结果及评价等内容。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现行有效的的有关标准、规程、管理制度,有关事故教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文化、理念,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计划,季节性、地理、气候特点等等。我国许多行业都编制并实施了适合行业特点的安全检查标准,如建筑、电力、机械、煤炭等。

3.仪器检查及数据分析法

有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系统运行数据具有在线监视和记录的系统设计,对设备、系统的运行状况可通过对数据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对没有在线数据检测系统的机器、设备、系统,只能通过仪器检查法来进行定量化的检验与测量。

四 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准备

(1)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

(2)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

(3)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和危害的情况。(4)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5)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6)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7)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2.实施安全检查

实施安全检查就是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的方式获取信息。

(1)访谈。通过与有关人员谈话来检查安全意识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2)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应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

(3)现场观察。对作业现场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观察。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

(4)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等进行测量,以发现隐患。

3.综合分析 经现场检查和数据分析后,检查人员应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检查的结论和意见。一般来讲,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应有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统一研究得出检查意见或结论。

(五)提出整政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根据问题性质的不同,提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等措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检查组应提出书面的整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计划。

(六)整改落实

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从管理的高度,举一反三,制定整改计划并积极落实整改。

(七)信息反馈及持续改进

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安全检查,在整改措施计划完成后,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于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在整改措施完成后,应及时上报整或完成情况,申请复查或验收。

对安全检查中经常发现的问题或反复发现的问题,生产经营单位应从规章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系统的更新改造、加强现场检查和监督等环节入手,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节 隐患排查治理

一 定义及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16号)指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7)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8)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上述要求报送外,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

(10)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1)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13)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三 监督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案。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篇三

2.6.1总则 为加强安全管理,通过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隐患处置、考核、改进、奖罚适合于本制度。2.6.2职责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组织公司定期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公司主管部门是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的计划并参与公司组织的检查,组织公司日常安全检查,负责隐患整改后的验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有权停止施工和处罚,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公司安全检查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建档。各分公司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公司主管部门对所辖范围负责制定每月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计划实施和隐患排查的落实。项目部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每个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负责。2.6.3检查内容 查分公司机构设置情况;落实公司文件和和工程技术委员会例会情况;对所管辖的项目进行监控管理情况。查项目部施工许可证、开工条件审查办理情况,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等关键岗位到位情况;查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计划、实施情况);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隐患排查情况;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安全管理资料、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按标准、规范实施情况。2.6.4检查形式

2.6.4.1分为定期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等。2.6.4.2定期检查 公司级安全检查: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带队,工程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和各分公司抽调人员组成检查进且行交叉检查,全年内将检查范围涵盖到各个区域公司。分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各分公司领导带队,工程管理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保卫部、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项目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对整改不力的由工程管理科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实施处罚和考核。项目级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人员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每周对项目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发现隐患及时下发到需进行整改的班组,严格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留下复查记录。2.6.4.3日常性检查

每天由项目部的现场专职安全员巡回检查。随时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并提醒操作者加以控制和调整,达到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检查人应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每月收集整理,交资料员保管。2.6.4.4季节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及台帐。对存在的隐患由安全管理科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2.6.4.5节假日前检查

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应进行安全检查,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由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带队,安全管理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保卫部、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综合检查节日加班和节日前各项生产、检修活动中的安全措施、防火措施及不安全因素,使节日后的各项生产活动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项目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违章行为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2.6.4.6不定期安全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如: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等)和施工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做好检查记录。2.6.5检查方法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时可以采用“看”、“量”、“测”、“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看”:主要查看安全管理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临边洞口防护情况、部分设备的防护装置,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等。“量”:主要是用尺进行实测实量。如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塔吊道轨距离、电气开关箱安装高度、在建工程临边高压线距离等。“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例如用水平仪测量道轨纵、横倾斜度、用地阻仪摇测地阻值、用噪声仪测噪声、用试纸测污水的PH值等。“动作试验”:主要指各种限位装置的灵敏程度。例如塔吊的力矩限位器、行走限位、龙门架的超高限位装置、翻斗车制动装置等。2.6.6隐患处置 1 对每次检查查出的隐患,若能立即整改的应责令相关部门及个人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并由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中处理结果一栏上签字。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隐患整改通知由牵头部门下发,由项目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并将整改信息反馈到牵头部门,牵头部门相关人员应进行验证检查并签字。对无故不按期完成整改,除按规定进行考核外,发生事故应追究负责整改部门领导的责任。2 对检查出的隐患牵头部门应进行登记建帐,隐患台帐内容应包括:编号、单位、隐患存在地点、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整改负责人、限期整改时间、完成整改时间、验证结果、验证人等。

对检查出的隐患各单位应落实整改措施,按照“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项目、项目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的原则进行解决。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项目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项目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监督执行。2.6.7考核

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通知参加的部门及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并善始善终认真负责,对迟到及无故不参加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各项目未按公司规定组织安全检查或未按规定做好检查记录和台帐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若因检查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公司将严格考核,并追究其部门领导的责任。2.6.8改进

每半年检查中以单位工程为单元进行计分评比。工程管理部针对下属各单位和项目部问题点进行科学统计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方法和措施,各项目部认真遵照执行。2.6.9奖罚

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过程中各级检查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关条款处罚。

在公司和集团每半质安大检查中排名前三名和最后三名的项目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关条款奖罚。

附件:湖南建工集团×公司质量安全处罚通知单

湖南建工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处罚)

通 知 单

单位名称:

你单位 工程,经检查存在下列隐患和问题:

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规定,要求: 1.边施工边整改;

2.需对发生问题的部位暂缓施工,进行整改; 3.责令立即全面停工整改; 4.决定对你单位罚款 元;

5.以上问题需要在 日内整改完毕,报我工程(质安)管理部门复查(同时提交整改回复及佐证材料)。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人签字: 质安总监(或组长)签字:

湖南建工集团×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4.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篇四

一、公司对生产的安全工作,除应经常检查外,每年还应定期地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1、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由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总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定期检查时间要求:公司每季一次,分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安全检查;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班中验证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专业性检查:应突出专业的特点,如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等组织的专业性专项检查。

4、季节性检查:应突出季节性的特点,如雨季安全检查,应以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防倾倒为重点进行检查;冬季安全检查应以防火灾、防触电、防煤气中毒为重点进行检查。

5、节假日节后检查:每次“五一”、“十一”、“春节”前后都应认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排除隐患。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领导、查违章、查隐患。

三、安全生产检查应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抓好典型。

四、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五、对下发的《施工现场检查整改、处罚通知单》,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反馈,并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接反馈信息后,应再次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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