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展设计任务书

2024-10-12

布展设计任务书(精选4篇)

1.布展设计任务书 篇一

博物馆设计与布展程序规范

根据博物馆展览设计与布展工程内在的客观规律,一个博物馆展览设计与布展工程的科学程序宜为:选题研究→工程立项→内容设计→建筑空间规划→形式设计→工程委托与招标→制作与施工→布展→监理→决算→验收→审计→评估。总结中外博物馆展览设计与布展工程的成功经验,每个程序应该具备如下明确的规范的管理要求:

选题研究是指确立展览的主题,为此必须研究展览的动机、社会需求、收藏基础、学术基础等,在此基础上确立展览的主题。

工程立项阶段主要工作包括起草立项报告、编制经费预算、工程进度、效益分析、经费筹措和建立组织班子。

内容设计阶段主要要完成的工作有主题提炼、结构策划、文本撰写、实物展品资料汇编和辅助陈列资料汇编。

建筑空间规划阶段主要任务有文本撰写人与形式设计师对话、形式设计师与建筑设计师对话、陈列展览的基本形式和风格确定、陈列空间的使用安排和特殊空间要求。

形式设计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展览总体设计方案(展示构想、展示架构、展示空间设计、功能动线分析)、展示家具和道具设计、展示灯光设计、辅助展品设计、版面设计、多媒体规划、互动展示装置规划、常规的扩初设计方案(平面图和效果图)、深化设计方案(施工图)、编制布展概算书以及设计方案优选。

工程委托与招标阶段主要任务包括施工单位资质认定标准、施工单位资质认定、编制委托或招标文件、委托或招标、编制工程进度表、施工方案评审和优选、签订合同。

制作与施工阶段主要任务有制作与施工组织、制作与施工方案制定、工艺和技术要求把关、进度控制、预算控制。

布展阶段主要任务是甲乙双方配合完成展览设备和大型辅助展品的安装、实物展品和辅助展品的布置、展览和安保协调、按需调整展览的设计和工艺。

监理阶段主要任务包括监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组成、确立监理标准、技术监理、经济监理。决算阶段主要任务是严格按计费标准逐项进行。

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有验收人员的资格和组成、确立验收的标准和内容、按验收的标准或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审计阶段主要任务是由国家审计部门按《博物馆展览设计与施工计费标准》独立进行审计。

评估阶段主要任务包括评估工作的组织、评估方法的选择、收集分析反馈信息、社会效益评估、经济效益评估、展览工作总结。

为了博物馆展览设计与布展工程程序和规范的实施和操作,还必须制定如下标准:

一、《博物馆展览设计与施工企业资格认定标准》

陈列布展包含美化装饰,但绝不是建筑装潢。陈列布展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创作活动,搞出不伦不类的展览,牺牲的是博物馆展览的艺术水准,损害的是博物馆的利益。为了规范博物馆布展市场,进行有序竞争,使真正擅长博物馆展览设计与施工的企业来承担博物馆布展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保障博物馆展览设计与施工的质量。

二、《博物馆展览形式设计和施工图纸技术标准》

目前,一方面博物馆建设方对展览形式设计和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提不出明确的要求;另一方面博物馆展览设计和施工方提供给博物馆建设方的展览设计和施工文件的规格、内容、程度和数量等也不尽相同。这样,不仅容易造成双方的矛盾,而且容易对展览的实施造成诸多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对博物馆展览形式设计和施工图纸技术标准作出明确的规范,使甲乙双方有章可循。

三、《博物馆展览设计与施工计费标准》

目前尚无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的国家计费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博物馆建设单位和国家审计部门往往以建筑装潢业的国家标准来套博物馆布展工程。显然,按装潢业的定额标准来套博物馆布展工程,特别是布展中大量采用的绘画、雕塑、模型、景箱等是不合理的。为了规范博物馆布展工程的取费,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维护甲乙双方的合理利益,也为了便于工程决算和审计,必须制定专门的博物馆布展工程定额计费标准。

四、《博物馆展览设计与施工评审委员资格认定标准》

博物馆展览设计与布展工程既是一项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艺术性很强的工程项目,也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程项目。显然,建筑和装潢行业的专家是难以胜任博物馆展览设计、施工的评审和监理工作的。因此,为了加强对博物馆展览设计和施工的有效评审和监理,应该制定《博物馆展览设计与施工评审委员资格认定标准》,以便让真正懂得博物馆、懂得博物馆展览设计与布展工程的专家来对博物馆展览的设计、施工的质量和水平作出正确的评审和有效的监理。

2.布展设计任务书 篇二

地区

发布时间:2010-4-29 详细内容: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2、工程规模:布展面积约平方米

3、招标内容:展示馆展板设计、模型设计制作、互动软件开发、宣传影片建模拍摄、城市仿真系统开发、设备、多媒体系统集成等内容。

4、工程地址:

5、工程投资: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需800万以上)。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甲级及施工一级和中国展览馆展览一级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3)具有地级市以上城市规划展示馆多媒体及动画相关软件开发经验。

(4)具有2000平米以上地级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设计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5)具有500平米以上城市总体规划沙盘模型设计及制作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6)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营业范围须具备展示展览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模型设计与制作)

三、投标报名相关说明

1、投标报名时间:2010年月日至2010年5月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6:00(北京时间)接受投标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报名材料:施工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该施工企业员工,报名时应由授权委托人携

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供审查,相关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使用情况良好证明)(加盖公章);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相关技术能力和今后服务保障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3、报名地点: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4、报名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人民币,开标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0年月日16时前;

名称:

开户行:

帐号:***05536;

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答疑纪要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付款方式采用电汇:

名称:

开户

帐号:

7、招标文件在投标报名后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3.布展设计任务书 篇三

GAZFCG 2018--8 208 号 二版

项 目名称:

广安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展厅设计及布展项目

采购单位:

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广安)

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印制

二 二 0 0 一八 年 十 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9

第四章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32

第五章

招标项目详细要求………………………………………………33

第六章

评标办法…………………………………………………………55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6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现对 广安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展厅设计及布展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GAZFCG 2018--8 208 号 二版。

二、招标项目:

广安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展厅设计及布展

三、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 800 万元

五、采购人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可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附件(即招标文件)或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流程注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本项目特殊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省外设计、施工企业同时应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七、报名、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8 年 11 月 6 日 17 时 00 分,登 录 广 安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 2018 年 年 1 11 月 月 6 16 日 日 9 9 :

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 年 1 11 月 月 6 16 日 日 9 9 :

00--9 9 :(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广安市 广安区 河堰路 0 170 号)4 4 楼本项目开标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5 5 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广安区宏志大道 773 号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质疑受理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826-2390170 交易系统(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等)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90196 招标文件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826-2390196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90217 开标咨询、评审结果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826-2390170 中标通知书领取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90337

2018 年 10 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采 购 人:

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

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邮

编:638000 3 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实质性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 %(范围为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属于财库〔 2017 〕 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若在采购过程中因质疑、投诉涉及该声明函真实性问题,相关供应商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权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证实其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另行公告通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澄清和更正全部通过网络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更正公告造成的后果自负。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投标保证金 金额:16 万 元。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投标保证金(一次性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6 日 17:00,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

注意: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履约保证金 根据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 % 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待本项目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经验收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项目招标说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签到说明

(不符合签到说明要求的,其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签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合同分包 □允许

☑不允许 21

交货地点 合同约定

交货期限 见第五章 23

付款方式 见第五章 24

采购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 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受理质疑后应将质疑书抄送一份至采购代理机构(交易监督科);采购人按照规定作出质疑答复后应将质疑答复抄送一份至采购代理机构(交易监督科)); 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

开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肖先生 ; 联系电话:0826-2390170。

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委员会由采购人委派三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投标人的资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格审查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

资格审查工作开标后进行,结果现场公布并签字确认(资格审查委员会、投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结果签字确认,对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结果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供应商根据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通知和要求到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国企科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方式: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小微企业规定应当扣除的价格。

评标价仅在评审过程中适用,本项目的合同执行价格仍以投标报价为准。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采购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总

则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拼接屏、拼接处理器、投影仪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资格证明文件;(5)招标项目详细要求;(6)评标办法;(7)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不足十五日的,顺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自行登录 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更正内容(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自行登录 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更正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另行公告通知)。

四、投标文件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

本次招

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2)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如招标文件第五章实质性要求提供则必须提供);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2)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3)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4)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14.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一次性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6)供应商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一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二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若有分包的,投标文件应分包进行制作,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文件亦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投标人须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单独印制装订成册、签署、封装等。未单独封装资格审查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副本也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 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二份)应为原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且报价以此为准。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禁止活页装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所盖印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正、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五个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 未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15(3)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中标通知书

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

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国企科和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科。

26.合同分包、合同转包 (实质性要求)

26.1 本项目拒绝分包履约形式履行合同。

26.2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8.履约保证金 28.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9.履行合同

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验收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及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30.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根据与采购人的约定方式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投标纪律要求 31.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2.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质疑向采购人提出,投诉向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提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九、其他

33.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六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投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AZFCG2018-208 号二版),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照招标要求及合同约定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一正两副)、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光盘或 U 盘)一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7、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8、我方承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真: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GAZFCG2018-208 号二版)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期:

说 明:委托代理时,投标人签到须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的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三、相关资质

根据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GAZFCG2018-208 号二版 序号 投标(内容)产品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产地 数量 单位 投标单价(元)

投标总价

(元)

备注

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货物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需包含所有项目明细,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GAZFCG2018-208 号二版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七、符 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承诺书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项目(招标编号:GAZFCG2018-208 号二版)投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我公司承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否则我公司本次投标、中标作无效处理。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

承诺人(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制造商家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被 授 权 公 司 名 称)

是 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4.展场布展方案 2 篇四

—— 展场布展方案

生态文明贵阳会议已成功举办四届,今年外交部同意生态文明贵阳会议升格为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后,成为全国唯一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论坛。根据201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工作策划,拟举办“首届中国〃贵州生态产品(技术)博览会”(以下称生态博览会),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背景简介

环境与发展问题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促进绿色发展是各国利益汇合点。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为建设生态文明的现代化中国,必须进一步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众多企业和广大群众迫切需要一个高端生态产品(技术)交流、交易平台。

二、场地分析

1、中国〃贵阳国际会展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

中国〃贵阳国际会展中心位于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迎宾路以南、观山东路以北、长岭北路以西,紧邻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原生态观山湖公园以东。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在建筑节能、生态环保等生态指标上达到国际权威绿色生态评估体系LEED和国家绿色生态标准,是国内功能配套最完备、设施最先进的多功能会议展览中心之一展馆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的国际会展中心,是贵阳市对外经贸活动的重要窗口。本次展会场馆面积37812平方米,约2000个标准展位(不含登录大厅)。在贵阳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7314㎡)展示生态山水,2号馆(7935㎡)展示生态工业,3号馆(8556㎡)展示生态建筑,4号馆(9177㎡)展示花卉园林,登录大厅(4830㎡)、广场(北广场面积30912㎡)、1-4号馆展馆间通道主要展示总体氛围 ①、该会展中心综合集会、购物、旅游、停车等功能。

②、周边有酒店(凯悦酒店、万丽酒店、世纪金源酒店等),各个银行,交通便利。

2、展会展区展位划分

1号馆(7314㎡)展示生态山水

展示内容:湿地公园、自然修复、生态工程技术、生态旅游景区、线路、特色生态旅游商品展示 2号馆(7935㎡)展示生态建筑

展示内容:含生态人居、生态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绿色生态小城镇示范点、在建在售生态房地产开发项目、生态家居日用品等 3号馆(8556㎡)展示生态工业

展示内容:现代药业、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技术应用及产业化的展示为主,同时加入绿色食品、生态特色农产品加工、绿色低碳科技成果、循环工业经济、生态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化等方面 4号馆(9177㎡)展示生态文化

展示内容:文艺表演展示、生态文化图书展、生态文化影视音乐作品展播、名家生态文化摄影展、名家生态文化书画展、名家现场书画创作作品交易、生态文明研究展示、知识产权交易等

各主题馆内,分为特装区和标展区、国际区和国内区根据招展具体情况而定,展位划分详见馆内平面图。

三、具体实施

1、各展区布展统一要求

⑪、特装布展:

---强化展区总体形象,突出展品特点。

---特装展位限高及费用按照行业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维护展场整体美观。所有特装展位的背板不得裸露原材料,必须统一进行美化双饰面处理(其中外饰面不得含广告内容)。

⑫、标准展位:

---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续排列展位之案件的三块围板将被拆除,若有必要或只拆除一或两块需提前说明。

---所有标准展位临通道一边的展览围板均将被拆除,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

---所有标准展位均将在7月18号中午前搭建完毕,若展品高于2米,需要先进展品,后装楣板,请提前说明。

3、展场布展要求及其他事项

⑪、布展要求

①、各展团及各参展企业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本次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的统一安排,按时完成布展任务。

②、各参展单位可以产品、模型、图表、照片、灯箱、现代声光电技术等手段进行展示,注意营造效果和气氛,突出专业特色、名牌产品、拳头产品和特色产品。

③、展馆内所有搭建材料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搭建物不得封顶,不得搭建两层或两层以上的展位,不得阻挡消防设施和占用消防通道。各展馆布展限制高度为6米。

④、展场内禁止使用大型电锯、切割机等工具,禁止在展场内进行明火作业,特装布展必须是半成品,特装展位背板必须作美化装饰处理。

⑤、展场外部分公共区域的形象宣传、标语悬挂,统一已由大会组委会秘书处安排制作。

⑥、展场内不得到处粘贴或悬挂宣传物品,展位内必要的粘贴且直接接触展馆内的设施时,必须使用地毡胶布,禁止使用其它胶布粘贴。参展单位的布展设施及宣传张贴物必须在撤展时自行拆除清运。

⑦、因展场所处位置交通便利,布展用品运输较方便,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布展。为安全起见,不提倡夜间加班(特别是深夜加班)。如确需延时加班,请直接与展场方联系并办理加班手续,费用自理。

⑧、要求特装的参展商租用展馆电箱,并如实申报用电量。若不如实申报,将会因电箱超负荷而产生跳闸情况。

⑨、各参展企业的布展方案、效果图、标准展位搭建示意图、标准展位中英文楣板名称,请于布展5天前报组委会秘书处境内、外招展组备案,以便送展务组与会展中心落实有关标准展位搭建等工作。逾期报装标准展位搭建示意图,搭建(拆装)费用自理。企业租用有关展具或要求展馆提供相关服务项目可直接与展馆联系,费用自理。

⑩、各地展团联络员负责统一向组委会秘书处综合一组领取各种参展证件,并负责转发给参展企业代表。布展与展示期间,参展单位凭放行条携展(物)品出展馆,并自觉接受展馆执勤人员检查,展(物)品出展馆放行条由展务组负责签发。

(2)时间、展位及其周边管理

①、布展、展览、撤展时间

布展时间:特装展位为 7月15日-17日(9:00-17:00),7月18日(9:00-12:00); 标准展位为 7月16日-17日(9:00-17:00)7月18日(9:00-12:00)。

7月18日12:00后全馆封闭,所有参展企业应在此时限前布展完毕,并退场接受安检。

展览时间:7月19日(8:30-18:00)*包括开幕式 7月20日(9:00-17:00)

7月21日(9:00-15:00)*包括简短的总结

撤展时间:7月21日(18:00)②、证件管理

参展证、嘉宾证、参展车辆停放证、工作证、志愿者证、记者采访证。

以上证件皆根据参展人数而定。所有证件需在15号制作完毕,16号发放完毕。

入场时,展会相关人员需出示证件才能入场,车辆上需有停放证的标识才能停放车辆。

③、现场车辆管理 A、会展中心

会展中心设有地下车库,参展车辆可凭车辆停放证直接停在车库。若车库不够停放,可停靠广场的马路边。

* 车辆需听从展会场地现场安保人员或志愿者的协调,不得占用多余的车位。

4、展区分布及展位分配原则

⑪、展区分布和最终定位,将由组委会秘书处根据招展实际情况作调整安排,招展书上的展区划分目前仅供参考。

⑫、展位分配,原则上按先交款先选位进行分配安排。

5、其它事项

⑪、每个标准展位基本配置:三面标准围板、楣板一块、光管二支、洽谈桌一张,椅子二把、纸篓一个,3A220V电源插座一个。

⑫、参展商需临时租用有关展具或要求展馆提供相关服务,费用自负。

⑬、展务咨询本次博览会展务组布展小组XX 电话:

电子邮箱:

四、使用展馆展场管理指引

(一)公共区域使用指引

1、公共区域使用原则

⑪符合消防规定及政府相关规定,不占用消防通道,不阻挡消防设施、供电设施及通讯设施。

⑫不损坏展场设施。

⑬不影响同期举办的其它展览会。

⑭所有布置应做到设置牢固,不对人员造成伤害。

⑮露天场地、马路的布置不影响交通。

2、所有公共区域布置方案均应提前申报,并根据组委会和展馆方的意见进行安排;对于所有布置方案,组委会有最终决定权;未经申报的所有布置,可由展馆方将强行拆除清理,所需费用和损失均由布置单位承担。

3、所有组展单位及参展商需要悬挂空飘汽球做宣传的,须提前向组委会申报,并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布置。

4、参展商所有商业宣传活动只可在参展单位所属展位范围内进行,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区域派发任何宣传资料、纪念品或同类物品。如确需延时加班,请遵照以下规定:

a、展馆方只接受各展团有组织、有计划的延时加班申请,一般情况下不接受个别展商的单独加班申请。

b、各展团须于当天16时前向展馆方提出延时加班申请,并办理付款及有关手续。依照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展馆方原则上不接受晚上11时以后的延时加班申请,如确有需要,展馆方将加倍收费。

(二)展位搭建与施工指引

1、所有标准展位的尺寸均为3米×3米,标准展位的搭建须由展馆方搭建;未经展馆方同意,各展团及参展商不得委托其它施工单位搭建标准展位。

2、各展团或参展商指定的主场承建商只能从展馆方推荐名单中选定,并于展览会进场前60天书面通知展馆方。如不从展馆方推荐名单中指定,各展团或参展商须于展览会进场前90天将另行指定的主场承建商有关施工能力和资质证明材料提交展馆方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场。

3、各展团或参展商指定的主场承建商应负责收集参展商展位搭建图纸(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电气结构图及装修使用材料说明)及有关用水、用电资料,于展览会进场前20天前统一向展馆方申报,并负责统一交纳施工管理费及有关水电费用。

4、展位的搭建高度不得超过6米,用玻璃或木板材料封顶的一律安装悬挂式6公斤干粉灭火器,每20㎡配置一个,20~30㎡配置两个,以此类推。用布质材料封顶的,布与布之间需留有20公分间隔,并按每5㎡/公斤喷涂阻燃剂(尼龙布、网孔布按16㎡/公斤)。

5、展位搭建涉及玻璃展具的,需遵循以下规定:

a、玻璃安装在两米以下且单件玻璃面积超过3㎡的一律使用钢化玻璃;

b、玻璃安装在两米以上位置的,不论面积大小一律使用钢化玻璃。

6、由展馆方负责搭建的标准展位,各展团须于展览会进场30天前向秘书处展务组提交有关图纸、楣板文字资料及展位配置资料,因延迟提交上述资料导致标准展位搭建延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各展团承担,主办方与展馆方不负任何责任。

7、展览会现场所有展位搭建必须严格遵守《展览会防火安全合同》等相关规定及其它展馆相关使用指引,并按有关消防部门的审批要求施工。不按要求施工的任何单位,展馆方不提供展位用电。

8、参展商对自已展位施工安全质量承担责任,如因展台坍塌、坠物、失火等原因造成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的,均由参展商自已承担赔偿责任,主办方及展馆方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

(三)展馆其他使用指引

1、展馆承重负荷:展场每平方米不得超过5000公斤,凡超出负荷标准的展品,各展团应提前与展馆方协商,经展馆方书面同意并按展馆方要求做足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展场。

2、展位与电源箱的距离不少于80CM,展位与墙体的距离不少于60CM,不得阻挡消防设施,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3、展馆的天花及固定设施上不允许悬挂任何物品。

4、不得损坏或拆改展馆任何硬件设施:展馆内任何部位不得打入钉子、螺丝或钻洞;如需在展馆石质地面或墙面上进行粘贴,仅允许使用非残留性的单面、双面布底胶;不允许使用其它粘胶物。

5、展馆不提供压缩空气。展览会的空气压缩设备需由各展团或参展单位自备,并只能置放于馆外露天场地;该设备的运作不允许对其他参展单位、观众及展览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6、如需从地沟引出线管,需注意保持地面的平整,必要时须加护盖及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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