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改革

2024-09-23

物价局改革(共8篇)

1.物价局改革 篇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物价局)财 政 局

亳发改地区〔2017〕175号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亳州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 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亳州经开区经贸发展局、财政局,亳芜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财政局,市属各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皖发改皖北 〔2016 〕712号)和《安徽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382号)精神,现将2017年我市皖北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主要用于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项目,重点扶持生物医药、农产品生产加工、轻纺鞋服等主导产业发展。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开发区内(开发区内项目所占比例不低于60%)和没有享受过皖北贴息资金支持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亳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成立 1 年以上,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3.近3 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相关监管部门处理处罚;

4.企业在当地具有经济效益较好,税收贡献显著、带动就业作用明显;

5.2017未申报其他贴息资金;

6.2015年、2016年已连续2年或累计超过3次以上享受贴息资金的企业不得继续申报。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高于1亿元;

2.项目贷款为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建设资金和贷款已落实到位,并已实施完工或正在实施;

3.项目基本建设手续完整,已落实核准或备案(2014年以后)、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 各项手续;

4.贴息期限为2016年2月21日-2017年2月20日。

三、申报材料

(一)县区和市属开发园区发展改革委(经贸发展局、企业发展促进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文件,并附项目申报信息发布证明资料(如县区政府网站截图、当地电视台通知、公告等)、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申报项目财政涉企系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项目审查意见(每个项目一份,并经审查人员签字)。

(二)符合编制大纲(见附件3)要求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文本。

(三)贷款合同、进账单及付息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材料(格式见编制大纲附件1)。

(四)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批复文件。

(五)工程招投标资料、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合同。

(六)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或项目2016财务审计报告(骑缝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有效期限内(2016年以来)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支付发票,已实施完工项目的工程验收资料(验收报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七)企业2016年上交税收、提供就业和社保情况,无违法行为记录等(税务、人社部门盖章)。

(八)项目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格式见编制大纲附件2)。

(九)其他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等)。上述材料中相关表格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三至九项现场审查时须提供原件。

四、申报个数

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不超过4个,亳州经开区不超过5个,谯城区上报项目不超过6个,超指标申报的不予受理。市属企业项目直接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五、申报程序

(一)发布项目申报信息。市和县区、亳州经开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发改(经贸)部门通过通知、公告等多种形式,分别在市级和当地媒体(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发布项目申报信息,公开支持范围、申报企业条件、申报项目条件、申报材料、时限要求等。

(二)企业属地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企业按照申报项目条件、申报材料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向所在地发改(经贸)、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资金申请报告,提供相关资料原件等申报材料。

(三)属地初审和遴选上报。各县区和亳州经开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发改(经贸)、财政部门对企业提交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联合组织现场实地考察,向贷款银行核实贷款情况。重点审查核实项目及进度情况、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情况,核对贷款用途(是否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而非流动资金)和有效期间利息(2016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0日)。书面审核、现场考察、银行核对等工作结束后,根据审查核对情况,对每个项目出具审查意见,并由核查人员签字。依据各项目审查意见,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和分配上报项目个数要求,各地区遴选出上报项目,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市级复核。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市级银行机构对申报项目贷款和利息情况进行核实,进行财政涉企系统比对,开展现场考察等,严格复核把关。

(五)专家评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审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提出专家评审意见。

(六)拟支持项目确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资料审查情况、银行审核意见、现场考察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支持项目和资金额度分配方案(根据实际发生利息确定贴息资金额度,每项目原则上不高于60万元、不低于20万元)。

(七)项目公示和资金计划下达。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下达资金计划。

六、有关要求

(一)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把关,择优上报。各单位要严把申报项目质量关。在申报材料审查环节,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有无材料造假行为;在现场核查环节,要认真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进度与申报建设内容及进度是否相符,是否属于虚假项目;在贷款情况及利息核实环节,要认真核对实际贷款用途及贷款利息与申报材料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虚假贷款、贷款用途为非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贷款利息不实或非有效期间等问题。要实事求是出具项目审查意见,择优遴选上报项目,确保上报项目质量。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落实企业责任。项目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企业法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明确主管部门责任。属地发改(经贸)、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真实性负责,项目相关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办人员签字。因申报工作不透明、不公正造成企业上访,或把关不严、上报项目存在重大瑕疵,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套取资金或严重失职渎职、出现贷款不实、虚假项目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单位务于4月22日前,将本地区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2份)和市财政局(1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谢国芳 电话:5555251 电子邮箱:bzfgwdqk@163.com 市财政局 杨步亨 电话:5118576 电子邮箱:bzczjj@163.com

附件: 1.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申报项目财政涉企系统信息汇总表 3.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亳州市财政局 2017年4月12日

抄送: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

园区管委会。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亳州市物价局)2017年4月12日印发 附件3

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 贴息资金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企业简介)。

二、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技术工艺、市场前景、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

三、贷款资料: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材料(格式见编制大纲附件1)、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申报项目贷款情况表(见编制大纲附件3)、贷款合同、进账单及付息凭证复印件。

四、项目前期工作批准文件: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批复文件复印件。

五、工程证明资料:工程招投标资料、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合同、工程验收资料(已竣工验收项目)复印件。

六、财务资料: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或项目2016财务审计报告原件(骑缝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有效期限内(2016年以来)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支付发票复印件,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七、企业2016年上交税收、提供就业和社保情况,无违法行为记录等(税务、人社部门盖章)。

八、项目形象进度室内外图片。

九、企业法人代表对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及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格式见编制大纲附件2)。

十、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申报项目财政涉企管理系统信息表(见《通知》附件2)。

注:本大纲中凡未列明复印件的一律为原件,列明复印件资料的原件企业须在提交申请及现场核查时提供。

编制大纲附件:

1.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材料格式

2.企业法人代表关于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 格式

3.亳州市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 申报项目贷款情况表

编制大纲附件1

××银行(贷款行名称)关于××企业×× 项目申报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 财政贴息资金项目贷款情况的证明

(格式)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亳州市财政局:

兹证明××企业××项目在我行涉及2016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0日实际发生利息贷款共×笔,分别是————,总计实际产生利息——元。其中,2016年2月21日-2017年2月20日实际发生利息为——元。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

银行负责人签字:

银行(公章)

2017年 月 日

编制大纲附件2

(格式)

兹承诺:我公司关于2017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2017年 月 日

2.物价局改革 篇二

一、当前我区的物价形势

今年以来, 我区物价形势呈现逐月走高的势头, 表现在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明显, 工业生产者价格继续上涨, 内蒙古物价总水平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

(一) 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增幅较高

2月份, 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7%, 涨幅比1月份上涨0.2个百分点。其中, 城市同比上涨4.7%, 农村牧区同比上涨4.4%。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0.1和1.1个百分点。从八大类别看, 呈现“六涨两降”, 其中六大类商品呈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即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2.4%, 食品中又以干鲜瓜果、蛋、肉禽及制品上涨明显, 同比分别上涨39.4%、16.8%、13.4%;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5%,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0%, 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上涨0.1%,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0.1%, 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4.5%, 而衣着类价格同比下降0.6%,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同比下降0.1%。1-2月份, 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6%。

2月份, 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9%。其中, 城市上涨0.9%, 农村牧区上涨0.8%。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0.3和0.5个百分点。从八大类别看, 除衣着类价格环比下降外, 其余七大类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2.9%, 其中鲜菜环比上涨17.5%;烟酒及用品类价格环比上涨0.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环比上涨0.2%;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环比上涨0.4%;交通和通信类价格环比上涨0.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环比上涨0.3%;居住价格环比上涨0.1%;衣着类价格环比下降0.1%。

(二) 工业生产者价格继续上涨

2月份,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7.8%, 涨幅比1月份上升1个百分点, 也高于全国0.6个百分点。分类别看, 生产资料出厂价格上涨8.5%, 其中采掘工业上涨12.3%, 原料工业上涨8.5%, 加工工业上涨5.4%;生活资料出厂价格上涨4.8%, 其中食品类上涨7.2%, 衣着类下降7.4%, 一般日用品类下降0.4%, 耐用消费品类下降0.8%。2月份,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环比上涨0.9%。1-2月份,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7.3%。

2月份, 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同比上涨5.5%。其中, 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购进价格上涨4.4%, 燃料动力类上涨3.2%, 化工原料类上涨5.5%, 黑色金属材料类上涨6.1%。1-2月份, 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同比上涨5.3%。

(三) 内蒙古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在全国的位次

1-2月份, 内蒙古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4.6%, 涨幅比全国平均水平 (4.9%) 低0.3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 (市、区) 中排第20位。从八大类别商品来看, 食品类12.0%、烟酒及用品类2.2%、交通和通信类0.1%, 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4、0.3和0.3个百分点;其余五个大类的价格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其具体情况是:衣着类低0.1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低1.7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低1.2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低0.7个百分点、居住类低1.6个百分点。1-2月份, 内蒙古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在西部12省区市中排第10位

二、影响当前我区物价变动的主要因素

进入“十一五”后期, 由于经济的发展阶段和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不同, 引起我区居民消费价格的上涨因素已出现了结构性变化, 从单一的供需拉动型通胀转换为多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其中既有天气异常、自然灾害、经济周期性波动等常规因素的影响, 也有长期的流动性过剩和整个社会成本的全面上升等非常规因素的影响, 既有政策性提高粮价和国内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可控因素的作用, 也有世界各国经济政策调整和经济形势变化, 输入性通胀加大等不可控因素的参与, 可以说是常规因素与新增因素并举, 可控因素与非可控因素交织。从今年以来我区物价走势来看, 既存在上涨的压力, 也存在着价格下降的有利条件。

首先, 从经济周期的运行规律来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经济运行中客观上存在着物价水平波动周期, 每一个周期都包含一个价格水平呈总体上升趋势的时期和一个下降趋势的时期, 即通货膨胀期和通货紧缩期。改革开放以来, 我区物价走势分别经历了3个波峰和3个波谷周期波动。而每次物价波动与经济波动具有高度相关性。物价水平波动的总趋势主要取决于经济波动的总趋势。我区经济在2009年完成本轮周期的筑底后, 2010年进入扩张期, 经济增长率为14.9%, 如果没有特别的突发事件发生, 根据我区经济周期的运行规律, 经济扩张期将达到8年左右, 因此这期间存在通货膨胀的压力始终存在。

其次, 从近期影响物价上涨的压力来看, 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来自于国外输入性的通胀压力, 2010年世界粮食减产以及目前部分石油输出国局势出现动荡, 由于部分国家仍然维持宽松的货币政策, 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如原油价格每桶突破100美元大关, 金属矿、粮食等初级产品涨幅较大, 都有可能导致通货膨胀的国际传导, 对国内、区内的价格上涨产生了很大的输入性通胀压力;二是有关生产成本上涨, 包括人工成本、地价、原材料价格等上涨趋势, 短期内难以扭转;三是去年物价翘尾因素的影响;四是存在结构性上涨的趋势。食品价格上涨是推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推手。从前两个月大类构成上看, 一是食品类价格上涨12%, 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5个百分点, 成为影响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方面;二是居住类价格上涨4.8%, 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8个百分点;三是烟酒及用品类上涨2.2%, 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1个百分点。三项价格对总指数的上涨影响程度达到95%, 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4个百分点。同时, 目前人们普遍存在较高的通胀预期。

最后, 从维持物价稳定的有利条件看, 还有许多。一是去年我区粮食生产获得丰收, 达到2158.25万吨, 比上年增产176.55万吨, 增长8.9%, 创历史新高。这对维护农产品价格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二是绝大多数的工业品还是供过于求, 对抑制物价上涨提供很好的基础。三是从今年开始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 对于流动性的管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四是各级政府把维持物价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来, 对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会产生积极的效应。

三、稳定物价的对策建议

当前物价上涨尚在可控范围, 尽管未来国际和国内货币流动性充裕、食品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走高、输入性因素等潜在通胀压力仍将长期存在, 但是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和控价措施不断推进的背景下, 保持物价相对稳定的有利条件比较多。下一步物价调控应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 “保供稳价”, 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当前, 以农产品为主的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及部分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较多, 成为推动价格总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建议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定价格精神,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从生产、流通、储备、进出口等环节入手, 做好重点商品生产和供应工作, 把握好储备粮油投放节奏和力度, 扩大蔬菜生产规模, 降低鲜活农畜产品运输成本, 切实保障粮油、蔬菜、食糖和化肥、柴油、煤炭等重要商品供应, 稳定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

(二) 加大对价格的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要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要规范粮食、肉禽蛋等农畜产品收购秩序, 加强农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监管, 防止过度投机。同时, 要加快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细化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标准, 加大处罚力度, 坚决制止乱涨价行为;强化成本审核工作, 防止不合理涨价。

(三) 加大对低收入居民的扶持力度

3.物价局改革 篇三

毕井泉全面总结了2007年的价格工作,他指出,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价格改革和认真做好价格调控工作,特别是围绕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改善民生等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分析当前的价格形势时,毕井泉表示,当前的价格上涨主要是结构性上涨,食品类价格大幅度上涨是推动价格总水平较快上升的主要因素。由于今年涨价对明年的滞后影响较大,加之受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国内市场需求旺盛以及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等因素影响,明年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压力仍然较大,完成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任务相当艰巨。但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也有很多有利条件,我国粮食连年丰收、重要物资供应充足、国家财力充裕、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等。通过努力,防止出现明显通货膨胀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在部署2008年价格工作时,毕井泉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加强价格监测”,“深入研究价格总水平变化规律和特点,提高价格调控预见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价格苗头性、趋势性变化的监测,密切关注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的各项措施,加强重要农产品的生产、供应和市场调控。搞好运输调配,完善储备体系,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消费品供应。合理把握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力度和节奏。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和正确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

二是做好涉农价格管理工作。继续在主产区对稻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根据情况适当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完善农业用电、用水价格政策,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价格优惠,稳定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对因提高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影响农资价格上涨增加的农业生产支出,通过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予以补偿。完善稳定生猪生产的长效机制。继续落实好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中的税费减免政策。

三是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适时疏导部分地区突出的电价矛盾,归并电价分类结构。加快推进环保收费改革,提高征收标准,改革征收方式,扩大征收范围。

四是解决民生价格问题。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积极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规范住房交易价格行为。妥善处理价格调整对低收入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

4.物价局改革 篇四

(渝价〔2008〕285号)

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重庆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各大中型燃煤发电企业:

为缓解我市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81号)有关规定,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实施煤电价格联动。为缓解煤炭价格上涨的影响,重庆境内所有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提高每千瓦时2.7分钱。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尚未关停小火电机组转让指标电量不参与此次煤电价格联动。

(二)提高符合国家核准(审批)规定的新投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重庆市境内新投产且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643元;未安装脱硫设施的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钱。我市新投产燃煤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价格执行。

(三)适当提高部分电价偏低、亏损严重电厂的上网电价。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515元(含煤电价格联动);重庆中电狮子滩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5元;重庆市水电上网最低保护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2元,装机容量为5000千瓦及以下新投产电站统一按此价执行。

(四)调整省外送重庆电量结算价格:三峡电站向重庆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为0.229元,落地电价每千瓦时提高为0.291元,三峡电站送重庆结算的输电价格和输电准许损耗率仍按发改价格[2003]1028号文件规定执行。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送重庆计划电量的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78元(不含输电价格)。

二、适当解决电网建设投资成本。为缓解供电企业电网建设工程投资还本付息压力,重庆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5分钱(含华中电网公司输电价格)。

三、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为满足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要求,对重庆市电力公司(含所属控股供电公司)的非居民照明、商业、非普工业、大工业用户销售电量和自备电厂用户收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到每千瓦时0.2分钱;对居民生活、化肥生产用户销售电量仍按每千瓦时0.1分钱执行;对农业生产销售电量继续予以免征。

四、适当提高重庆地区销售电价水平。为解决上述电价调整对销价的影响,重庆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提高每千瓦时3分钱。为减轻电价调整对社会的震动,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此次居民生活用电、商业用电、农业生产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作调整。各类用户电价具体调整标准见附件一、二。

五、其它相关政策。

(一)《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附件一)中已含政府性基金、资金及附加;为规范价格管理,将《重庆市电网趸售电价表》(附件二)中原价外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并入价内,供电企业不得在价外向用户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二)取消对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每千瓦时降低1.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的优惠政策。

(三)根据渝价[2002]711号文件规定,我市农业排灌用电仍按原政策规定统一执行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为减化销售电价分类,将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类别。

(四)农网还贷资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均不参加丰枯、峰谷调峰电价和力率调整电费办法。

六、销售电价执行的范围为重庆市电力公司直供区域及重庆市电力公司控股的区县(自治县)供电公司供电区域。万州区、涪陵区地方电网同步执行重庆市电力公司销售电价。

七、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电网销售电价此次参照重庆电网销价调整水平同步提高,具体分类电价另文下达。

八、以上电价调整自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对实行两月抄表用户的电量,7月份抄见电量50%执行新电价,50%按原电价执行。

九、电力企业要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十、电力价格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供电企业和区县(自治县)物价部门务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电价方案顺利实施。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

1、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略)

2、重庆市电网趸售电价表(略)

5.物价局改革 篇五

一、资源价格改革势在必行

资源价格改革滞后已经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央行《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认为,我国公共服务品价格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将会释放部分隐性通货膨胀。燃油、水、电、天然气、煤炭等资源价格和公共交通等服务价格都存在潜在的上涨压力,一旦释放,将会推动未来价格水平的上升。但是我国资源价格水平长期偏低,不仅导致了资源浪费和粗放型经济增长,而且还导致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扩大了贸易顺差,夸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我国资源价格主要存在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资源价格基本上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只反映了资源开发成本,没有全面覆盖环境破坏成本和安全生产成本。资源税很低,没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致使资源价格偏低。长期以来,我国水、电、煤气、热实行政府定价,天然气和成品油的出厂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此外,政府还可干预电煤和土地的价格。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煤、焦炭、天然气、水、电的价格均相对较低。在地价方面,不少地区为招商引资,压低征地补偿费。成品油价格虽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动情况进行调整,但调整时间滞后,调整幅度也低于国际成品油的涨幅。二是资源性产品之间比价关系不合理。从电力与替代燃料的比价关系看,我国单位兆焦的电力价格,只相当于燃料油和天然气的70%、液化气的67%、人工煤气的56%。资源价格偏低和比价关系不合理,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我国偏低的资源价格不能及时和充分地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缺乏对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资源的过度开发、过度需求和过度浪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不到发挥,因此形成的经济增长方式也是粗放的,资源产出效率低。二是偏低的资源价格加剧了资源供求紧张的矛盾。从需求来看,资源价格偏低导致资源需求的过快增长,特别是不正常的投机性资源需求的快速增长。从供给来看,资源价格偏低,影响了资源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此外,资源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还促使资源出口大幅增长,最终造成国内资源供给不足。三是资源价格扭曲带来国际收支失衡和汇率上升的压力。由于国内的资源价格被人为地压低,多数资源价格低于国外水平,使得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很低。出口产品的价格水平始终保持在全球较低的水平,刺激了出口的快速增长,导致贸易顺差扩大,带来结汇压力和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国际投机资本也会因此迅速流入,造成资本项目顺差,最终带来国际收支失衡和人民币汇率上升的压力。

二、资源价格改革的重点和思路

针对当前我国资源价格市场化程度不高、不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等问题,资源价格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考虑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行渐进式改革,力争把改革的负面影响和不确定因素降到最低程度。在具有竞争潜质的领域,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放松政府对价格的直接管制,让价格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充分发挥价格信号调节市场供求、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对部分不能形成竞争的经营环节,要加强价格监管调控,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和国家经济安全。资源价格改革的重点一是全面推进水价改革。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推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逐步提高农业用水价格;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尽快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体微利水平;合理提高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等。二是积极推进电价改革。要逐步建立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的价格形成机制。将上网电价由政府制定逐步过渡到由市场竞争形成。三是完善石油天然气定价机制。坚持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方向和原则,建立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生产成本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提高天然气价格。四是全面实现煤炭价格市场化。政府逐步淡化对煤价形成的干预;研究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全面反映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煤电价格的良性互动。五是完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使土地价格真空反映土地市场供求和土地价值,反映土地资源的稀缺状况。严格控制行政划拨用地范围,扩大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的范围,减少协议出让土地的数量。

今年是“资源价格改革年”,高县的工作思路是把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需要与可能、力度与承受力结合起来,正确处理眼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以及不同主体的利益关系,统筹安排好全年的定调价工作。一是适当调整工商类销售电价,缩小与大网电价的差距。二是调整农村汽车客运票价,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三是加快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在条件成熟时开征污水处理费。四是出台廉租房租金标准,适当调整直管公房租金水平。五是合理核定天然气安装工程费和天然气试销价格,保持天然气与煤气的合理比价。通过价格改革促进煤气公司提高供气质量和服务水平,形成天然气和煤气适度竞争。六是按照“分级定价、优质优价”的思路研究学校住宿收费,促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

三、资源价格改革对经济运行和群众生活影响

当前我国资源价格进行全面市场化改革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并不成熟,不宜全面铺开,急速推进。一是资源价格改革可能会破坏宏观调控的成果。我国宏观调控虽然取得了成效,但目前仍处于稳定消化阶段。资源价格的放开将会直接导致作为经济源头和基础的资源产品的价格上涨,从而增加下游产业的生产成本。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抑制部分行业投资过热的作用,但是却会引发资源开发和生产部门的投资扩张,从而在上游部门产生新的投资过热。而资源产品的价格上涨,通过价格传导机制的作用,将会直接推动下游产品的价格上升,形成通货膨胀的压力。二是资源价格的上涨有可能影响我国的经济增长。近年来,我国的国内需求一直徘徊不前,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资源价格上涨将会进一步抑制本已疲弱的国内需求。一方面直接增加了消费者在水、电气等公共资源产品上的支出,另一方面通过价格传导提高了其他消费品的价格,增加了居民的生活成本。这不仅直接降低国内的总需求水平,而且也会降低消费者的实际生活水平。而且,资源价格上涨还会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2005年下半年,人民币汇率已经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升值,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出口产品的成本。由于汇率变动对贸易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时滞,人民币汇率升值对出口的影响将在2006年开始显现。资源产品价格的上涨,对于出口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三是资源部门自身对于市场化改革的准备还不充分。资源价格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使资源产品的价格能够真实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使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消耗和资源成本在产品价格中得到体现。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然而在资源部门自身的改革进程滞后的条件下,单纯放开资源产品价格,将会使资源价格改革的效果大打折扣。众所周知,由于资源部门的特殊性和历史原因,资源部门大部分仍然是垄断经营。在许多资源性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没有体现在价格中,外部成本没有内部化。通过价格改革使其内部化也是政府的一个目标。但是,在没有破除行业垄断,形成充分竞争的情况下,贸然放开价格,垄

断厂商将会毫无疑问地制定垄断高价,攫取高额的垄断利润。而政府希望通过价格改革使资源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资源破坏和污染成本内部化的良好愿望也不可能实现。由于垄断企业可以通过垄断价格将这些成本转嫁给下游企业和消费者,价格放开并不会对垄断企业产生将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激励。结果将是使资源价格改革变成一次资源部门向下游产业和消费者攫取垄断利润的利益再分配。四是相应的社会保障和补偿机制尚未到位,资源价格改革不仅直接导致资源产品价格上涨,也会引起其他消费品价格的上涨,从而增加了消费者必须的生活成本。对于低收入群体和贫困群体而言,价格冲击更为剧烈。因此,在进行资源价格改革的同时,必须同步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或补偿机制,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会恶化。这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资源改革成功的保证。

四、资源价格改革应完善综合配套政策措施

6.县物价局物价价格管理经验 篇六

一、以“安民生活”为基础,抓宣传,促监管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今年以来,由于粮油肉蛋菜等副食品价格上涨较快,给群众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为化解因物价上涨产生的社会矛盾,尽最大努力减小物价上涨带来的影响,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我们下大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宣传解释工作,促进了市场价格的监管。

一是加强市场行情监测,为县委、县政府当好控价参谋。我们认真做好主要副食品、重要商品的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客观分析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动的各种因素,对价格走势作出准确的判断,及时将监测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汇报,县政府结合崇阳实际,认真谋划出台了相关工作措施,从生猪供应的源头着手,大力扶持生猪生产,认真抓好对饲养能繁母猪养殖户给予补贴政策的落实,调动了农民生猪生产的积极性;

同时,对棚菜、蛋鸡、肉鸭、生产的种、养殖户给予大力扶持,促进农民千方百计扩大生产、保障供应,使供求关系得到缓解,保障和丰富了群众的“菜篮子”,保持了我县主要副食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和人心安定。

二是把价格政策宣传作为彰显物价部门职能的“亮点”工程来抓。今年9月份,我们在全市率先建起了武强物价信息网,通过网络这一便捷、快速、直观的现代化传媒,为广大企业和农户提供价格政策和价格信息支持,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搭建了新的平台。同时,在“春节”、“五一”、“十一”和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我局通过出动宣传车、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广泛宣传价格政策,为群众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价格矛盾和问题。我们还在县电视台开设了专题节目,定期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教育、计生、公安、民政、交通、工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公布,把价格政策的知情权交给广大人民群众。

三是完善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畅通“12358”价格投诉绿色通道。在全县186个行政村和12个乡镇分别设立了“涉农价费公示牌”,在重点村聘请了农村价费义务监督员,在乡镇聘请了6名物价工作监督员,建立起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同时,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价格投诉,对来电、来信、来访及上级批转件等认真登记,及时查处,确保1天内有安排,5天内办结,做到了案案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公示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运作网络化、检查经常化”的价格监管新机制,有效的遏制了价格违法行为。

二、以“护民利益”为保证,抓热点,促减负

根据市局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2年我们针对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政府着急的价格收费热点、难点问题,以“护民利益”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强化监督检查手段,积极创优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

一是重点开展了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电力收费等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900余人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0起,经济制裁2万元,清退不合理收费3万元,切实维护了广大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在农资销售旺季,我们向全县农资经销门店下发了规范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函,进一步明确了农资价格管理政策,对化肥价格实行差率控制和最高限价政策,要求各经销单位不得囤积居奇,不得串通涨价,确保了农资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

为彻底根治教育乱收费,我们对中小学校收费情况实行全程动态监管,在加大中小学校收费政策宣传、落实的同时,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今年共查处学校违规收费案件13起,减轻群众负担3.2万元;

三是“护民利益”不手软。会同县有关部门重点打击违反价格政策规定的案件,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以“惠民政策”为重点,抓落实,促和谐

实施价格惠民政策是物价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运用价费政策,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谋取福利的重要举措,是化解价格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今年,我们在“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实施过程中,部署开展了“价格惠民”行动,坚持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的原则,用政策和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价格权益,切实做到予惠于民,维权于民,减轻群众和企业的负担。

一是在调整或制定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政策。严格进行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及消费者的呼声和反映,控制调价幅度,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

二是在医疗服务方面最大限度地对困难户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我们会同县卫生局,对实施招标采购后的药品再降价,让利于民;

对贫困低保户及弱势群体实行了“两减一免”政策,即减住院费、减诊疗费、免挂号费;

在县医院开设惠民病房,做到让贫困户有病可医。

三是在价格鉴证方面,对贫困户实行减免政策。一年来共减轻贫困户鉴证评估费4800多元,受到群众好评。

四、以“助民发展”为根本,抓服务,促发展

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物价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开展了工业“二次创业活动”,充分发挥物价部门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实行“规费统征”制度,从源头上扼制住乱收费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保证全县“规费统征”制度的落实,我们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面清理,认真审核,逐部门、逐项目、逐标准落实。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并根据上两年收费情况核定基数,最终确立“涉企收费一费制标准”,在县政务中心一个窗口收取。减少了收费环节,增强了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了对执收部门的有效监督。

7.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 篇七

市场经济条件下, 受价值规律作用, 价格波动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但是, 由于市场调节在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调节利益分配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 加之其它主、客观因素影响, 常常引发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的异常波动, 最终导致物价总水平的波动不稳, 甚至异常波动。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物价大致历经七次震荡波动, 物价 (CPI) 涨幅峰值与降幅谷值落差达25.5个百分点。

物价攀涨、涨速过快, 尤其是持续高位运行, 势必造成居民, 尤其是中低收入阶层生活压力过大、心理不安, 甚至会引发恐慌, 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相反, 物价下跌、跌幅过大, 特别是持续徘徊于低谷, 则会影响生产者的积极性, 农业生产滑坡, 工业生产萎缩, 市场供给减少, 最终诱发新一轮物价上涨。

长期以来, 围绕如何稳定物价, 理论界百家争鸣, 各抒己见;政府也在积极探索, 寻求对策。但是, 物价波动不稳的态势始终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调控物价频频陷入“控制上涨与遏制下降”交替轮回的怪圈。本文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物价波动的历史状况, 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典型的实证分析, 认为物价波动不稳的根源在于稳价基础不牢固, 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调控政策前瞻性、预见性较差。本文主张立足长远规划, 综合标本兼治, 构建行之有效的稳定物价长效机制, 保持物价总水平长期基本稳定, 实现促经济、保民生、稳大局之兴国大计。

二、稳定物价长效机制的涵义

应深刻理解稳定物价长效机制的涵义, 主要两点:一方面稳定物价长效机制是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而非冻结物价, 另一方面这种长效机制是能长期发挥稳定物价总水平功能的制度体系。

(一) 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而非冻结物价

物价总水平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 (如年、季、月) 内全社会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状态的平均或综合, 它的升降变化及涨跌幅度大小, 取决于全社会所有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涨跌变化状态。

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是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一方面, 市场物价状况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 决定了物价总水平不可能一直不变;另一方面, 市场物价状况会反过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 物价总水平的适度波动是协调经济发展的杠杆。因此, 稳定物价不是冻结物价, 亦非让通货膨胀率为零, 而是维持一个低而稳定的通货膨胀率。这种通货膨胀率能为社会所接受, 对经济也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 长期发挥稳定物价总水平功能的制度体系

机制是使制度能够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配套制度。它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比较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体系;二是要有推动制度正常运行的“动力源”, 即要有出于自身利益而积极推动和监督制度运行的组织和个体。所谓长效机制, 指的是能长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

稳定物价长效机制是指为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矫正和改善市场机制存在的缺陷, 具有长期性、系统性、规范性和稳定性等特点, 并能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

稳定物价长效机制与政府实施的临时性平抑物价措施不同, 凸显两大特点:第一, 制度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即稳定物价的每项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各项措施之间相互衔接、相互配套, 按照一定的组织结构规范运行, 而且这种运作模式是相对固定的。第二, 功能的前瞻性和长期性。即机制具有主动、预防式稳定物价功能, 能够把引起物价异常波动的不利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甚至免其发生, 具有较强的预见性;这种制度体系是长期有效的, 各项工作要发挥的功能、产生的积极作用也是长期的、持续的, 而不是采取的临时措施。

三、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物价波动不稳、特别是异常波动, 不利经济发展, 影响居民生活, 危及社会稳定。因此, 千方百计稳定物价, 尤其是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 保持物价总水平长期基本稳定意义重大。

(一) 实现物价长期基本稳定的根本所在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农产品价格体系在整个价格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农产品价格成为左右市场物价变动的“领头雁”。无论是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期, 还是之后的市场经济模式, 每一轮物价波动都与农产品价格的异常波动密切相关。1994年, 由于粮棉提价, 加之多年积累的农产品供求矛盾集中释放, 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当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上涨39.9%, 其中:粮食类上涨46.6%, 经济作物类上涨44.4%, 禽畜产品类上涨44.6%;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19.5%。由于农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 当年CPI涨幅高达24.1%, 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1.8% (粮食上涨50.7%, 油脂类上涨61.3%, 肉禽及制品上涨41.6%, 鲜菜上涨38.2%, 糖类上涨32.8%) , 物价涨幅创改革开放以来峰值。与此相反, 1998年之后几年物价持续疲软与那段时期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不断下降密切相关。

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局限性和周期性是导致一定时期农产品供求矛盾恶化、价格异常波动的根本原因。而农产品价格的异常波动又会影响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加剧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历史上, 粮食、棉花、生猪、果菜等主要农产品屡屡发生“买难”、“卖难”问题, 致使价格异常涨跌, 比价扭曲, 进而引发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及相关服务项目价格连锁反应, 最终导致物价波动不稳、甚至异常波动。因此, 农产品价格相对稳定是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和关键。

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 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 稳定农业生产, 保证市场供给, 维持供求基本平衡, 避免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 不断巩固稳价基础, 实现物价总水平长期基本稳定。

(二) 有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物价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 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价格总水平的波动直接影响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 进而对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产生重要影响, 最终会影响到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和质量。

从图1可以看出, 经济增长与物价变动在趋势和强度上都呈现出同向的对应变动关系。物价波动越频繁、幅度越大, 经济发展愈加动荡不稳;反之, 经济发展会相对平稳。1997年以前, 物价起伏波动幅度大、频率高, 经济增长同样呈现出高震荡态势, 振幅在5.2%到15.2%之间;之后, 物价波动幅度收缩、频率明显降低, 经济发展相对平稳, 经济增长率基本维持在10%左右。

价格总水平波动影响生产者行为, 导致工、农业生产波动不稳;影响经营者行为, 助长投机钻营, 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影响消费者行为, 遏制消费需求, 导致需求不足;影响国民收入再分配, 导致社会财富分配不公, 社会资源配置不合理甚至严重浪费, 从而严重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 能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生产、流通、分配及消费环节的调节作用:保护生产者利益, 稳定生产, 保障供给;规范市场秩序, 营造有序竞争格局;合理调节社会集团、各地之间的收益分配, 积累与消费的重大比例关系, 缩小贫富差距;合理引导社会投资与消费,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总之, 只有物价稳定了, 才能通过价格准确地计算和反映国民经济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 实现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才能有效利用价格杠杆, 调整社会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企业之间的合理配置, 从而实现社会再生产的良性循环。

(三) 落实惠民政策, 保障改善民生的本质要求

保障改善民生就是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收入、物价事关百姓切身利益, 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密切相关。因此, 必须高度重视收入、物价问题, 力保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并以此为切入点, 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绝对量不断增长, 但增长波动较大, 物价波动不稳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图2显示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扣除物价涨 (跌) 因素后历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幅变化情况。可以看出, 第一, 城乡居民收入随物价波动而震荡。受物价波动影响,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跨度在-0.8%到13.4%之间,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跨度在-2.6%到13.5%之间;第二, 物价波动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而不稳。1985年以前, 农村改革力度不断加大, 农产品收购价格持续大幅度提高, 农民人均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幅。之后, 我国改革的重点转移到城市,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幅总体高于农民人均收入增幅。

近几年来, 国家不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 扩大直补范围, 提高种粮补贴金额, 却出现农民种粮收益增幅下滑、靠种粮增收困难的局面, 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惠及农民的支持被农资大幅度涨价侵蚀较多。调查资料显示, 2007-2011年, 粮食主产区河南省每亩小麦生产成本年均增长7.9%, 而每亩平均生产收益年均增长6.8%。长此下去, 影响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挫伤农民种粮积极性, 导致粮食生产滑坡, 反过来诱发粮价波动不稳, 形成恶性循环。在城市, 由于近几年物价持续上涨, 惠民政策落实效果大打折扣。比如,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让利于民而修建的普通住房, 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可以说是一项惠民工程。但是, 由于商品房价格持续飙升, 大大高于经济适用房价格, 一些人便利用手中职权, 直接或协助中介倒卖经济适用房, 严重影响安居工程的健康、顺利推进。

因此, 只有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保持物价总水平长期基本稳定, 才能真正把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促进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不断提高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实现城乡居民对改革成果的平等、共享。否则, 保障改善民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四) 保持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价格总水平的异常波动和市场价格秩序的混乱, 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物价过高, 居民生活压力增大, 涨价预期增强, 对社会的满意度降低, 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物价下跌、经济发展迟滞、企业效益不好、下岗人员增多、社会就业压力增大, 同样不利于社会稳定。物价异常上涨或下跌, 往往成为一定时期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诱因, 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1988年席卷全国的抢购风潮源于物价的大幅上涨, 次年的政治风波与物价上涨不无关系。这两年我国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分别高达21.8%和13.9%。物价高涨, 货币贬值, 通胀加剧, 基于对涨价的担忧, 百姓心理恐慌, 纷纷抢购商品。抢购风导致囤积居奇和倒买倒卖猖獗, 反过来助推物价上行, 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陷入一片混乱之中。1998-2003年, 我国物价接连走低, 各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同比降幅分别为2.6%、3.0%、1.5%、0.8%、1.3%和0.1%。由于这几年物价持续低谷徘徊, 居民收入预期下降, 收入增速下滑, 工人工资甚至呈现出负增长, 出现比较严重的失业问题。国内一些地区因下岗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接连发生, 社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

事实证明, 物价稳了, 民心才稳, 社会才稳。物价异常变动往往是一定范围内社会动荡的导火索。因此, 要维护社会稳定, 尤其要建设和谐社会, 必须首先保持物价稳定。在我国已经进入高风险的社会失稳期, 社会稳定度比较低的新形势下, 稳定物价的重要性更为显赫。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 保持物价总水平长期基本稳定, 特别是稳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主要工业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 使老百姓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稳步提高, 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 增强和谐气氛, 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这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 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五) 有利于政府干预和调节市场、走出调控物价的怪圈

众所周知, 市场调节能够及时、灵活地反映和调节市场供求变化, 传递市场供求信息;能够利用利益杠杆、市场竞争, 调动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积极性, 推动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的进步, 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 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 市场调节本身又明显存在滞后性、盲目性、自发性的缺陷。这种缺陷会导致价格与价值有时会不一致, 甚至出现严重的背离, 引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进而产生一系列负面效应。因此, 市场不是万能的, 依靠市场调节的同时, 也要发挥政府适度干预和调节的作用。当市场机制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即出现市场失灵时, 政府可以通过干预、管理以矫正和改善市场机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克服市场自发调节的缺陷。这也正是政府同市场必须共同工作、互相配合、取长补短的原因所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日益加快, 影响物价波动不稳, 甚至异常波动的因素更加复杂多变, 大大增加了政府干预和调节市场、调控物价的难度。长期以来, 由于调控物价的相关政策、措施短效足、长效缺, 整体配合度不高, 加之调控手段过度依赖行政指令, 而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调控物价频频陷入“控制上涨与遏制下降”交替轮回的怪圈。以一些地区的“限价令”来说, 对农产品进行指令性价格管制, 固然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在短期内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 但人为地强行压低农产品价格, 无疑会伤害广大农民的利益, 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造成农产品产量下降, 为后续市场价格的报复性反弹埋下祸根。

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 就是要建立起稳定有效的生产、流通、存储、管理长效机制。这就要求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必须着眼于长远, 既能发挥短期效用, 更能实现长期给力。要集中体现长期性、系统性、超前性和灵活性。只有这样, 政府才能有效发挥干预和调节市场作用, 才能走出调控物价的怪圈, 才能实现物价总水平长期基本稳定。

(六) 有利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确保价格改革顺利推进

物价稳是人心稳、经济稳、社会稳的前提和保障。物价稳定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确保价格改革顺利推进。实践证明, 在物价相对稳定, 供求关系比较缓和的条件下进行价格改革, 付出的代价少、成本低, 对社会的震动轻, 对国家财政的压力小。改革较容易推进, 成功的机率最高。1988年“价格闯关”之所以搁浅, 根本原因在于国家相继放开4种主要副食品和13种名烟名酒价格后, 引发抢购风潮, 物价大幅上涨, 人心不稳, 社会秩序混乱。国务院宣布加强物价管理, 不再出台调价项目, 已经通过的《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也暂缓推行。工作中心转向了治理经济环境, 整顿经济秩序, 控制通货膨胀。1992年, 价格改革力度空前, 经济社会没有出现动荡不安。当年新放开的生产资料和交通运输价格达648种, 农产品价格50种 (在全国844个县 (市) 范围内, 放开了长达几十年由国家统购的粮食价格) , 放开了除盐和药品以外全部轻工业产品的价格。这次“价格闯关”之所以成功, 得益于三年“治理整顿”后, 物价实现软着陆, 为价格改革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价格改革已取得重要进展, 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决定。但在能源资源、公共事业、环保收费等领域, 价格不合理的问题仍比较突出: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不高;医疗、教育、房地产等民生价格监管不力。这些领域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不理顺, 尤其是基础资源 (如石油、天然气、煤炭、水和土地等) 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 不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民生的改善和其它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

“十二五”时期, 我国将全面推进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行政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资源环境价格、社会体制、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城乡发展体制八大领域改革, 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方方面面。头绪多、任务重, 而且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 影响物价不稳定因素较多。要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最大程度化解因改革而产生的价格冲击波, 必须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 为改革孕育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改革创造合适的机会和条件。

四、总体思路

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的总体思路是:建立一套具有预防、破解物价波动不稳功能的制度体系, 政府作为推动制度正常运行的“动力源”, 协调、监督制度体系内部各要素的规范、稳定、配套运作, 保证机制长期、高效、顺畅运转, 实现稳物价、促经济、保民生的最终目标。稳定物价长效机制运转流程如图3所示。

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的核心是建立一套规范、稳定、协调的制度体系, 关键是要有一个长期维持制度体系正常运行的“动力源”。两者既相互制约, 又相互依赖。制度体系是稳定物价长效机制的内在体现, 是动力源发力的依赖和支撑点, 同时会约束发力的方向;而“动力源”则是稳定物价长效机制得以正常运转的有力保障, 是监督、落实制度体系的耳目与动因, 事关机制效果的显现。可以说, 缺少了“动力源”, 制度体系就好比无源之水、形同虚设;与此相反, 没有相应的制度体系, “动力源”就如同水上浮萍, 无的放矢。

实现稳定物价长效机制的预期功能, 政府作为“动力源”应发挥三大作用:一是根据物价异常波动成因, 制定制度体系内部各要素自身运作机制;二是按照分工协作原则, 协调制度体系内部各个机制规范、稳定、有序配合;三是充分依靠“有形之手”, 推动、监督制度体系长期正常运转。

实现稳定物价长效机制的预期功能, 配套的制度体系要能打出“组合拳”。首先, 内部各要素要对症下药, 针对性解决物价问题。要立足生产, 建立稳定供给机制, 避免供给波动不稳造成物价起伏震荡;要畅通渠道, 创新高效流通机制, 遏制流通环节多、费用高助推物价持续上行;要依托仓储, 完善储备吞吐机制, 避免“谷贱伤农”或“抢购大战”;要规范经营, 强化市场监管机制, 严厉打击不法经营、哄抬物价行为;要预防为先, 搭建监测预警机制, 增强对价格变动趋势的预知和把握能力;要审时度势, 创新宏观调控机制, 避免因政策失误导致调控物价频频陷入“控制上涨与遏制下降”交替轮回的怪圈。其次, 内部各要素要相互配合发力, 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这就要求各机制的目标具有一致性, 各机制之间具有关联性, 各机制运作有条不紊、配套而没有矛盾冲突。

五、具体措施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及必要的行政手段,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配套措施, 多措并举, 综合发力, 保障稳定物价制度体系的正常运行, 实现稳定物价长效机制的预期功能。

(一) 大力发展生产, 优化产业结构, 保障市场供给

千方百计稳定农业生产, 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第一, 要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 巩固改善农业基础;加大对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第二, 不断完善、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政策, 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 稳定粮食生产;第三, 大力扶持畜禽、水产养殖、大棚蔬菜生产, 建立长期鼓励、扶持政策机制, 保证副食供应;第四, 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

坚持不懈稳定工业企业生产, 保障工业品市场供给。在努力为工业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企业发展能力的同时, 严格工业审批项目, 杜绝重复投资、无优势可依投资项目上马, 避免形成新一轮产能过剩。维持工业品供求基本平衡总格局。

创新公共产品提供方式, 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我国公共产品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方面, 公共需求快速增长, 正逐步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市场需求的主流;另一方面, 公共产品主要依靠政府提供, 供给明显不足。而且, 由于定价机制不合理, 公共产品价格不断上涨, 甚至出现“政府定价, 企业赚钱, 百姓埋单”的怪现象。因此, 要在公共产品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改变政府单一供给的模式,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 通过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打破市场垄断。要不断加大公共产品领域投入, 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 缓和公共产品供求矛盾。

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优化产业结构。在夯实农业基础地位的同时, 不断改造提升制造业, 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强现代能源产业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促使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不断趋于合理, 增强市场的有效供给, 缓解结构性供求矛盾。

(二) 减少流通环节, 降低流通成本

我国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导致的“两头叫、中间笑”现象充分说明流通领域存在很大弊端。据调查了解, 目前我国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经过多级批发、多级零售, 每一个环节均至少加价5%~10%, 这些成本最终都会加入到零售价格中;70%以上的鲜活农产品要经过农民经纪人、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多个环节才能进入最终消费, 直接导致零售价格较收购价格成倍翻涨;2010年, 我国物流总费用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8%, 远高于发达国家9%的平均水平, 而运输费用又占物流总费用的50%以上, 高运输费用成为助推不少商品价格高升的重要原因。因此, 疏通流通渠道, 减少流通环节, 降低流通成本对稳定市场价格至关重要。

疏通流通渠道, 必须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并不断扩大“绿色通道”辐射品种范围, 撤销一切不合理关卡, 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建立全国大市场新格局;要通过建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 充分发挥农副产品骨干企业作用, 扶持建立“场地挂钩”、“场场挂钩”和“农超对接”等各类营销模式, 减少流通环节, 拉近产销距离, 消除层层加价;要通过切实规范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 取消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不合理收费项目, 取缔二级及以下道路、桥梁等任何形式的道路通行费收费行为, 严惩搭车收费等不法行为, 降低流通成本, 遏制物价“水涨船高”;要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菜店以及以存放农副产品为主的冷库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实施优惠政策, 减少企业运行成本, 降低产品终端价格。

(三) 完善价格立法, 规范市场秩序, 加大监管力度

良好的市场秩序, 是保持物价稳定的重要条件。近几年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农产品价格出现暴涨, 主要是由于一些游资和不法经营者扰乱市场秩序, 用不正当手段操纵所致。因而, 必须完善价格立法, 加大价格监管及执法力度, 着力规范市场秩序, 约束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有效稳定社会预期, 避免涨价连锁反应。

要加强价格立法, 完善价格法律体系, 弥补《价格法》真空地带, 真正实现价格监管能够以人为本, 有法可依;要加大价格执法力度, 严肃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以及变相涨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真正做到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要建立健全价格调控体系, 坚持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 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为辅, 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和其他社会成员的积极性, 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促进价格平稳运行;要强化政府定价商品的价格监管, 避免不合理费用计入成本、推高价格;要积极推进价格信息透明化, 建立健全价格信息发布机制, 公开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营造有利于稳定物价的舆论氛围。

(四) 强化监测预警, 狠抓储备调节, 建立价格调控协调机制

要不断提高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价格监测是价格调控工作的导航仪, 是制订价格政策的重要依据。因此, 要高度重视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价格监测预警制度, 密切关注粮油、副食品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的变动情况。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国内外重要商品现货和期货市场价格的跟踪监测, 深入分析价格总水平变动的特点及原因。依靠监测预警, 预测、捕捉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充分发挥储备吞吐和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不断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 充分发挥储备吞吐“蓄水池”功能, 及时调节商品供给, 缓解供求矛盾, 平衡供求关系, 稳定商品价格。通过吸储, 缓解“卖难”, 抑制价格持续下跌;通过抛售, 增加供给, 遏制价格节节上涨。不断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制度, 确保基金征收及时、足额到位, 着力解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问题。要把握关键, 滚动发展, 并强化监管, 确保专款专用, 提高政府调控价格的实际能力。

由于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原因复杂多样, 平抑价格异动要打组合拳才会有效。价格部门能够调动的物质资源和政策资源是有限的, 单靠价格部门自身的力量显然不够, 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协同作战, 联手出击。因此, 必须建立跨部门的价格调控协调机制, 明确分工协作, 各司其责, 相互配合, 统一行动, 发挥“组合拳”作用, 应对价格异常波动。

(五) 提高中低收入水平, 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近几年来, 收入差距扩大已成为拉动物价呈现结构性上涨的重要因素之一, 而结构性物价上涨又反过来不断恶化收入分配差距。一方面, 高收入阶层凭借强劲的购买力, 不断拉动高档消费品、商品房及相关产品及服务项目价格节节攀升;另一方面, 高收入阶层通过各种投资途径使资金资本化, 不断聚集财富, 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 形成了“劫贫济富”的恶性循环。因此, 必须尽快出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遏制物价结构性持续上涨。

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要不断提高中低收入水平。必须稳步提高职工最低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调整长效机制;深化收入分配改革, 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应遏制高收入阶层收入的非正常过快增长。要调整完善税收政策, 加强对高收入者阶层的税收征管, 向其征收累进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和特种消费税等。同时, 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 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要强化税收对社会分配的调节作用, 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分配公平, 防止两极分化。通过税收的方式有效干预市场, 引导物价水平理性回归。

(六) 构建多元储备体系,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增强应对国际市场变化能力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 国内国际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 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更加错综复杂。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新格局, 必须尽快完善我国的价格调控体系,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有效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合理配置国内国际两种资源, 增强抵御、应对国际市场变化的能力。

加强对国际大宗商品的掌控能力, 减轻对国内市场的传导影响。要增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对能源产品、基础原材料、大宗农产品的谈判能力和定价话语权, 改变被动接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局面;降低我国在能源、原材料方面的对外依存度, 以能源、物资等储备代替单一的外汇储备, 加快构建多元的国家储备体系。

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增强抵御输入性通胀的能力。我国许多产业处于国际产业链的低端加工制造环节, 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低, 具有能耗大、排放多的“高碳”特征。国际性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上涨, 往往使我国面临极大的输入性通胀压力。必须调整产业结构, 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 降低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推动经济增长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转变, 减少对传统能源及原材料的依赖程度, 增强抵御输入性通胀的能力。

(七) 深化价格改革, 理顺价格关系,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改革开放30多年来, 我国以市场为主形成价格的机制已经基本确立, 但在一些重要领域如资源和环境领域、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领域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够完善。因此, 必须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为抓手, 深化推进价格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价格体系方面的改革, 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 理顺价格关系, 实现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深化推进价格改革, 必须在遵循价值规律的前提下, 充分发挥价格在调节供求、配置资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切实理顺不合理产品差价、比价关系, 不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要防止“一刀切”, 坚持“调、管、放”结合, 大力改进价格管理方式, 该调的调, 该管的管, 该放的放;要坚持市场化取向信念, 坚决放开那些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尤其要加快推进垄断行业价格改革, 切实加强价格监管, 严厉打击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在引导资源流动、调节利益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树立统筹兼顾的理念, 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配套性和连续性, 减少和避免改革的盲目性, 降低改革成本, 提高改革效率;要建立与新时期、新形势相适应的高效价格管理体制, 强化发挥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的同时, 建立权威性、综合性的议事机构, 共同参与和协调宏观价格调控问题。

由于价格改革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所以, 推进价格改革, 一定要把握好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需求和社会承受能力, 防止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八) 增强政策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灵活性, 有效缓冲物价波动周期惯性

一般来说, 物价运行具有一定的惯性。如果没有外界力量的干预, 物价上涨或下降变化趋势出现以后, 就会持续下去, 直到形成这种惯性运动的推力完全消失才能停止。因此, 物价调控政策必须具有前瞻性、预见性和灵活性, 在惯性的消极作用产生之前将其控制, 否则, 可能因政策滞后而导致不良后果。

要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及时调整税收、投资等政策, 抑制物价波动惯性。我国CPI在1990年走出低谷后开始不断上升, 1992年上涨6.4%, 1993年猛冲至14.7%。此时政府应当意识到经济扩张及物价运行的惯性, 实行紧缩性财政政策, 适当控制投资的增长率。但实际上, 1993年投资增长率却猛升至61.8%, 其结果导致了1994年24.1%的高物价涨幅。因此, 调控物价一定要全面分析影响物价变动的种种因素, 把握物价运行的趋势、特征, 抓住时机, 实施必要的、合适的财政政策。

要增强货币政策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及时调整社会需求总量, 抑制物价波动惯性。我国货币供应量增长率的异常变动也是导致物价剧烈波动的主要原因。1988年与1994年出现的两次物价异常上涨与1987—1988年以及1992—1993年货币的超量投放直接相关。再比如:1995年, 我国CPI上涨17.1%, 为遏制物价大幅上涨的势头, 国家采取了紧缩的货币政策, 1996年物价涨幅急剧回落至8.3%。考虑到物价变动的惯性力量, 国家应该及时调整货币政策, 防止物价持续大幅下降。然而, 政府却继续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 致使1997年物价涨幅再度大幅回落至2.8%。1998年上半年的货币供应量M1, 比年初下降了1000多亿元, 是历史上所未曾出现过的, 与1997年同期相比, 也仅增长了8.7%, 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最低水平。货币供应量减少, 导致内需不足, 1998年和1999年物价更是呈现负增长, 分别下降0.8%和1.4%。由此看来, 及时选择恰当的货币政策, 对于调节社会需求总量, 稳定物价总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六、结束语

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的最终目的是以稳定物价为总揽, 促进经济发展, 保障改善民生, 建设和谐社会。由于影响物价总水平变动的因素复杂多变, 所以, 这种长效机制也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 它必须随着时间与条件的变化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因此, 研究稳定物价长效机制, 一要立足长效寻对策;二要全面考虑重成效;三要因地制宜破瓶颈;四要创新机制求发展。只有这样, 稳定物价长效机制才能真正发挥其预期功能和长效作用。

摘要:物价波动不稳, 甚至出现异常波动, 产生诸多负面影响。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物价波动的历史状况, 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典型的实证分析, 认为物价波动不稳的根源在于稳价基础不牢固, 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调控政策前瞻性、预见性较差。主张立足长远规划, 综合标本兼治。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 旨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及必要的行政手段,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配套措施, 建立稳定高效的生产、流通、管理机制, 保持物价总水平长期基本稳定, 实现促经济、保民生、稳大局之兴国大计。

关键词:稳定物价,长效机制,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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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年报[R].国家统计局, 1979-2011.

8.物价局改革 篇八

一、价格举报特点

一是价格举报咨询数量略有上升。本年受理举报咨询58件,比上年同期增加14件,上涨32%。其中交通运输类40件比上年增加15件,成为最主要的增长行业,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物价部门不断加大价格法规政策宣传,增强了广大消费者价格维权意识,另一方面是随着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通过投诉举报,有效地维护了自身的权益。

二是老热点温度不降新热点热度上升。2013年上半年,涉及交通运输、农资化肥等老热点问题接到举报及咨询较多,显示价格违法行为相对集中。同时新热点也不断涌现,围绕居民生活的各类咨询举报数量增加,如超市明码标价、居民点垃圾清运费用等问题。

三是举报投诉时段不平衡。2月份与8月份是举报咨询高峰时期,分别为26件、7件,春运期间与暑期学生上学时客运价格是举报咨询热点。

四是12358举报电话依然是价格投诉的主要形式。从举报受理方式上看,电话举报46件,占总件数的79%,12358举报电话畅通了人民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

二、价格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是交通运输类价格。春运期间农村客运班车乱涨价与春节期间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是价格举报的“焦点”。正月初二,从泄滩乡发往县城某班车,一律按30元/人收费,而核准价是20元。经查实,县物价局对顶风作案的该车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920元。再就是正月初一当天,物价局接到4起出租车不打表、上车5元的乱收费投诉。值班人员逐一调查处理,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二是旅游价格类。主要是反映景区附近购物点商品价格普遍比市场价格高。如“十一”期间,物价局接到游客投诉某景区内烤玉米卖到5元/个。这种现象在景区周围比较常见,处理起来棘手。物价局联合文旅局、城管局、工商局、交警等部门对全县4大景区的交通价格、餐饮价格、摆摊设点等进行了综合整治,取得了很好效果。

三是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类。曾经有群众来电投诉某牙科门诊收费较高,与县人民医院价格相差悬殊。经调查,该诊所镶牙用的材质有不同的品种,价格之间有区别。经过协调,退还了患者239元,并要求该诊所做好明码标价,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四是物业收费类。主要是水电费分摊不合理、物业小区内停车收费、开发商违规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天燃气初安装费等问题。根据省物价局2005年相关文件精神,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一价清”制度,房价中已包含水、电、气、有线电视、对讲系统、安防系统、防盗门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及初装费用,物价局对上述乱收费进行了清退。某小区居民反映自来水价格高于其它地方。经调查,该小区房屋是小高层,自来水通过二次加压后送到各户,相关费用应进行分摊。我们一向用户解释政策,二对该物业公司物业收费进行成本审核,拟定了水费分配方案,得到了物业公司与用户的赞同。

三、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价格举报平台建设力度。加大硬件投入,实现行风政风热线,公开电话的网上链接,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实时监控、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提高价格举报快速反应和综合分析能力,全面提升解决群众价格纠纷、化解群众价格矛盾的能力。

二是加强培训,严格执行12358价格举报电话接听接访人员行为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12358价格举报接听接访人员行为规范》,对价格举报接听接访人员的形象规范、岗位规范、语言规范作了具体规定。要强化12358工作人员对价格举报电子网络的操作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网络平台操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是加大价格举报案件查处力度。以群众举报为切入点,在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方面,达到查处一个,规范一个的目标,对查证属实的群众举报案件,违法行为严重,情节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加强价格举报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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