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安全教育监护责任协议书

2024-08-13

家教安全教育监护责任协议书(共10篇)

1.家教安全教育监护责任协议书 篇一

营山县东升小学

“学校—家长”安全教育监护责任协议书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学校与家庭应该共同担负起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监护职责,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密切联系,通力合作,确保学生的安全。

一、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1、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使用好《班主任安全工作日志》、《任课教师安全工作日志》,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教育、监护协议书”,切实做到安全工作天天讲,并在《班级管理日志》中作好记载。

3、随时了解学生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切实做到安全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4、教育本校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各班要根据学生放学回家的路线情况成立路队,选配好各路队长,并将路队情况公布在教室墙壁上。

5、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加强楼道、阳台、窗台的安全常规管理,杜绝学生挤伤、踩伤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6、加强饮食安全卫生工作,严格执行规定。住校生必须在学校食堂就餐,严禁学生购买、食用过期、被污染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发生。

7、加强流行病的预防,对各种流行病、传染病要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治疗,严防在学校蔓延。

8、加强各种集体活动的管理,制订安全预案。各种社会活动要本着就近、本地进行的原则,不擅自组织学生乘坐车船离开学校开展活动。

9、加强消防、用电安全教育,严防火灾,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遵章守纪教育,防止学生在校内因打跳、玩耍、上体育课时发生的意外事故。加强-1-

法纪教育,严防学生在校内发生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

10、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家长安全教育、监护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积极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课时间以外的行为状态;非住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实行接送制。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不搭乘摩托车,严禁十二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

4、加强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严禁子女玩火、玩电及下河、下堰、下塘洗澡。

5、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双休息日、节假日私自外出,发现情况及时进行教育。

6、严禁子女携带易燃、易爆及刀具、棍棒、玻璃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7、对子女夜不归宿、迟到、旷课、逃课、吸烟、渴酒等不良行为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并加以管教。

8、发现子女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9、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因家中有事确需提前离校,家长应向班主任教师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10、家长对子女进行健康的心理教育,使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

11、家长教育子女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营山县东升小学校法 人 代 表:杨波

东升小学年级班学生:家长(监护人):

二0一0年三月五日

2.家教安全教育监护责任协议书 篇二

生命只有一次,学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安全教育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就其子女在校封闭管理期间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确保学生安全。甲方(学校):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2、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4、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5、适时向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6、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7、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年的行为动态。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间途中生发意外事故、人身受到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3、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教育子女在校不得与同学打架斗殴及危险游戏,如学生在校发生伤害他人事故,及因自身违反校规发生人身伤害,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人责任。

4、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作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

5、家长或监护人应保证与学校通讯畅通,通讯变更要及时通知学校。

6、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7、学生不购买校外摊点“三无”食品,如因此发生任何事故,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责任。

8、学生及家长不得侮辱、谩骂师长,不得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对师生造成人格侮辱及生命财产威胁,否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3.英才教育辅导班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三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感谢您对英才教育辅导中心的信任,您的信任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我们将竭诚帮助您的孩子利用好这个课外辅导时间,把学习成绩提高上去,争取得到您和您孩子的认可。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得到您的配合,共同做好孩子生活的安全监督工作。

为了能使2013年暑期辅导顺利开展,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安全责任纠纷。英才辅导中心需要和您签定这份安全协议书。同时,强烈提醒您:请您做好孩子的安全意识教育,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把好安全关,承担起对子女的监护责任。英才辅导中心特制订这份《安全协议书》,请您和您的孩子认真阅读。如无异议,请您和您参与本次辅导的孩子都签上自己的名字。

您的配合和理解,我们将不胜感激。

祝您身体健康,合家幸福!谢谢!

1、家长要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督。学生在暑期辅导生活中的安全,由家长和学生自己负责,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学生来源分布广,家庭住址分散,您的子女往返途中的安全,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位学生骑车、乘车出门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遇到雨雪天气,最好不要骑车,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如有意外发生,责任自负。

3、夏季是雨水充沛的季节,池塘、河流、湖泊都蓄满了水。请家长要监督学生不要到水边玩水,以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学生也应自觉约束自己,不要瞒着家人下水游泳等。如有意外,责任自负。

4、注意防雷、防电。不要靠近危房残壁,野外避雨要讲究科学,防止雷电、雷击;在校要遵守中心规定,不得随意用电。如要意外,责任自负。

5、家长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安全。最好为学生准备早餐,让学生吃过早饭再走,不要在路边一些小摊点购买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如有意外,责任自负。

6、请家长要留意孩子的上下学时间,要求孩子按时回家。学生要做到不私自离校,放学回家途中不做过多停留。

7、不仅家长要做好孩子的安全防范与监督工作,学生本人也务必要遵守以上协议,将安全防范牢记于心。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英才教育辅导中心

4.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承诺书 篇四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做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家长,看到自己的孩子能够愉快的生活,健康的成长那自然是最高兴的。为了保证您的家庭幸福、孩子平安,我们真心希望您与学校携手,共同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并做出以下承诺:

1、自觉按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子女在校或在家的思想动态。

3、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饮食、用电、用煤气、防火、防骗、防盗、防抢、防暴、防溺水、防雷击、防疾病传染等安全教育,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加强对子女的校外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保证在孩子步行上下学并遵守交通规则,不做危及公路行车安全的事,不乘坐无牌无照的车辆(驾驶无牌照的车辆属违法),禁止家长用三轮车、摩托车接送孩子(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车辆属违法),禁止子女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车辆属违法)。孩子因乘坐、驾驶机动车辆而造成事故的,家长负全部责任(禁止学生用一切理由乘坐,驾驶机动车辆)。家长要担负起涉及孩子其它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5、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为动态,杜绝子女利用上课以外时间、节假日私自或结伴进入不安全场所(新建建筑物、网吧、台球室、靠近变压器、坑塘水库、引清渠、深水井、水窖等)活动,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禁止子女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手机、游戏机等非学习用品入校,禁止校内、外玩火。严禁孩子私自烧荒,出现山林失火等事故。禁止孩子吃零食,不到路边店、地摊消费,不购买“三无”产品,以防食物中毒。

7、对子女早恋、旷课、逃课、吸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小偷小摸、夜不归宿、看黄色书刊影像制品等不良现象应严加管束。

8、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报告学校和公安机关。

9、教育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表为准,有冬夏之别),不得提前到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不得私自离校。子女有事有病不能坚持到校上课,家长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因家中有事,需中途离校的,学生经班主任签字批准后,学生方可离校,到家后家长要打电话告知班主任。

10、子女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经突发、偶发过的或常发的疾病)应告知班主任和老师,在校期间发病的,由家长领回,治好后方可回校。

11、校外住宿的学生,家长要给学生选择坚固,各种配备安全的可靠的房间住宿,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保证周边环境的安静。并告诉孩子晚上必须关锁好门窗。如有家长为节省钱而选择不可靠的房间而造成事故的,家长负全部责任。

12、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对子女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及管理工作。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有效期至该学生毕业离校。新增住校生要补签本承诺书。

承诺人:年级班学生 __________(签名)

家 长 ___(签名)学校:深沟初中

5.学生校外监护人安全责任书 篇五

第一条家长(监护人)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家长(监护人)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依法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的义务,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第二条家长(监护人)应做好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按时接送子女上、下学,保护好你的子女安全,防止恐怖暴力事件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禁止老、弱(未成年人)、病、残、孕到学校门口接送学生。

第三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对子女的用电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得私拉乱接、使用电器设备,爬电线杆等,一定在家长(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用电器。

第四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对子女消防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玩火、不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和不燃放烟花、爆竹等。

第五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对子女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加强对子女的卫生、饮食习惯的养成教育,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教育子女不购买“三无产品”、不食过期变质食品,不随便或偷摘吃野菜,果实等;家长(监护人)妥善管理好家中药品或农药,防止药物中毒。

第六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对子女游泳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给子女正确的游泳方法和采取正确方法施救落水者,教育子女不私自或结伴去游泳、戏水、划船等。

第七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搭乘“三无车辆”、“无证车辆”、“超载车辆”、“农用车辆”、“货运车辆”和不驾乘摩托车、自行车,以及踩踏滑板车等上、放学;

第八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子女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子女采取正确的方法防雷、防洪水、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不私自或结伴强行涉水等。

第九条家长(监护人)教育子女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子女除遵守校班规和法律法规外,教育子女不围观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变相赌博等;不进入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严防发生意外和不良行为习惯的滋生。

——1——

第十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子女的心理辅导、品行教育与防范工作:经常与子女谈心,了解其心理、品行变化情况,及时教育、疏导,严防子女过激行为的发生,比如吵架、打架、逃学、危险游戏等等,以免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

第十一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子女身心健康与保健工作:家长(监护人)监控好子女的身心健康状况,发现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等,立即就医治疗。同时,及时告知学校。

第十二条家长(监护人)教育子女学会正确处置事故与自我防范工作:教育子女记住特殊电话号码,学会报警,不私自参与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或处置等;不提倡参与抢险、扑救火灾等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活动。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事故:122急救:120学生平安保险报案:95518 第十三条如家长(监护人)未认真履行上述第一条至第十二条的子女教育管理责任,造成子女身心伤害、伤亡等或其它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监护人)负责。

第十四条附则:

1、《学生校外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学生校外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利州区宝轮派出所、白朝小学和家长(监护人)各执一份。

(公章):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公章):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6.家教安全教育监护责任协议书 篇六

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小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和健康成长,现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赔偿法》以及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是知识教育管理关系。因此与家长(监护人)订立本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职责

1、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管理,杜绝子女进入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动内容、知道回家的时间。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活动去向,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

5、经常对子女进行集体活动、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让子女乘坐“三无”车辆和不合格车辆,督促被监护人在上(放)学路上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玩水、玩火、杜绝子女擅自下河(池塘、水库、沟渠)洗澡游泳,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严禁让未成年子女参加烟花鞭炮加工、销售等危险性劳动,不让他们到鞭炮加工等有危险的场地活动。

7、教育子女在校遵纪守法,制止子女参加打麻将扑克、赌博、进网吧、玩电子游戏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动。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

8、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行为应予以严肃批评指正,并加以管教。

9、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10、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对在外租房或寄宿在亲朋家中的子女,家长(监护人)要加强管理。

11、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子女有特殊疾病应及时告知学校。

12、对年幼的子女,上学和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情况比较复杂,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险情的自然气候时,家长(监护人)应负责接送。

(二)学生伤害事件学校的无责范围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件,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和事故责任(参照《侵权责任赔偿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校教师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行为并无不当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家长也未告知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7、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8、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9、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10、在学校放假期间或在家中发生的;

11、因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为的;

1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13、每星期末或集体放公假,学生回家,家长务必要将孩子信息及时告知班主任,或班主任向学生家长联系该学生回家情况。

14、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外购买食品、饮料等食用后发生的;

15、学生突发疾病,学校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16、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7、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个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各执一份。在各个学段起始年级报名入学时,由学生家长(监护人)同学校签订生效。请家长(监护人)务必同孩子一起认真阅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同学校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甲方:

乙方:

学校(盖章):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7.家教安全教育监护责任协议书 篇七

(存根联)

NO:2018[ ] 本人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现承诺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规并履行监护责任(子女姓名___________,年龄_____,年级____,班级___,就读学校_____________)。告诫子女:在日常出行中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上、放学途中不搭乘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及无牌无证、报废车等车辆;不搭乘超员车辆及其它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在公路、铁路上追逐嬉戏,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和意识;未满十二周岁不骑自行车和乘二轮摩托车;骑自行车时不双手离把、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砸车;不在车辆未停稳时上下车、跳车,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乘坐二轮摩托车应当正向乘坐;横穿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无人行横道的须直行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并教育子女遵守其它交通法规。对于子女年龄尚小,家距学校又较远,有条件的话予以接送;理解并支持交管部门查纠违法载运学生车辆;发现车辆违法载运学生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协助学校共同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承诺学生家长签名:

巢湖市柘皋镇中心小学

2018年9月1日

学生家长交通安全监护责任承诺书

NO:2018[ ] 本人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现承诺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规并履行监护责任(子女姓名___________,年龄_____,年级____,班级___,就读学校_____________)。告诫子女:在日常出行中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上、放学途中不搭乘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及无牌无证、报废车等车辆;不搭乘超员车辆及其它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在公路、铁路上追逐嬉戏,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和意识;未满十二周岁不骑自行车和乘二轮摩托车;骑自行车时不双手离把、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砸车;不在车辆未停稳时上下车、跳车,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乘坐二轮摩托车应当正向乘坐;横穿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无人行横道的须直行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并教育子女遵守其它交通法规。对于子女年龄尚小,家距学校又较远,有条件的话予以接送;理解并支持交管部门查纠违法载运学生车辆;发现车辆违法载运学生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协助学校共同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承诺学生家长签名:

巢湖市柘皋镇中心小学

8.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八

为确保施工安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太原豪佳电力工程电网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力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所开工程的安全、稳定及全体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太原豪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各施工队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由太原豪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监督实施。

甲方与乙方就乙方在甲方规定对线路进行线路安装、维护、技术改造及其它零星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等,签订如下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并承诺做好如下工作: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进行考核。

3、督促乙方认真执行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5、督促检查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工作。

6、督促乙方对现场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检查。

7、对乙方发生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8、积极配合乙方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的抢救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凡违反甲方公司相关规定的,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并

从工程款中扣除。

3、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层层传达。

4、力争零事故,杜绝工伤死亡和重大设备、质量和消防事故;

控制重伤;要求施工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电力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标准、条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施工前各级人员要严格检查周围的施工环境,防止一般事故、重伤事故、触电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死亡事故的发生,如有发生,责任施工方自负。

6、各施工队(班组)认真执行班前安全交底、班后安全总结制度,不要走过程,要具有针对性,切合实际。

7、.各施工队(班组长、职工)应对自己施工区域内的工作范围做到各种材料、物品堆放整齐、标识齐全。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树立安全文明施工精品意识。

8、.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习惯性违章作业,做好各种临边安全防护,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野蛮作业现象的发生,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确需拆除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施工完毕后应该及时恢复,并

经质量安全负责人检查验收合格。

9、各种施工工机具应有操作规程、保养措施,不带病操作,外观整洁,做到专人负责,持证上岗,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使用。

10、施工队技术人员根据分项工程和具体情况在施工前应写出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措施,同时必须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危险点、危险源。作业班组长要认真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达到全员贯彻。

11、对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环境的情况,有权拒绝施工并同时向甲方汇报。

1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经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整改后,乙方不

进行及时有效整改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现场施工;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未尽乙方自身义务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处理办法

1、对未接到甲方工作负责人停电命令擅自登塔的处罚5万—10

万。

2、对不听指挥不按安全措施操作作业,如有顶撞甲方监护人的处

罚500元。

3、对不按规定从高空抛掷物件的处罚5000元—10000元。

4、对不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的每人罚100元。

5、不按正确规范搬运工器具、材料发生损坏者,按购置价2倍赔

偿以至后果自负。

6、对擅自不使用软梯攀爬绝缘子的处罚10000元以上。

7、不允许施工人员将不同型号的材料、工器具混装搬运,在转移

施工现场乘车时不得把头伸出窗外,否则后果自负。

8、在单项施工时,杜绝单人施工,至少有两人以上且都核对好杆

号后方可登塔工作。

9、在现场或材料站搬迁、装卸车时,搬大件时、必须有人指挥,同起同落,避免人员受伤及器件的损坏,否则责任由施工方自负。

10、在线路安装、维护等其他生产活动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项目

设计数据施工,否则罚款500—10000元,造成后果损失时,施工方自负。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安全办、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签字)

9.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九

一、幼儿入园时应说明幼儿体质情况,如幼儿体质情况不符合入园标准的(如癫痫隐藏性疾病)等,家长隐瞒不报或家长要求入园的,出现任何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幼儿园应加强对体质特异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在园内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家长、其他监护人和幼儿园要加强对体质特异幼儿的管理工作。

四、体质特异幼儿应听从长辈与幼儿园的教导,争做优秀幼儿。

五、体质特异幼儿应遵守校纪校规,不追逐打闹,不破坏公物。

六、体质特异幼儿应遵守安全规则,在运动、活动以及放学、上学回家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七、体质特异幼儿在放学后及周未外出活动须得到家长的许可,并在家长的指导、陪同下进行。

八、体质特异幼儿在家庭生活中应注意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等。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半年,任何一方违反条款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将视情况分清责任,幼儿、家长、幼儿园各负其责。

幼儿园领导: 幼儿监护人(父亲或母亲):

班主任教师: 幼儿姓名:

10.学校学生安全监护责任承诺书 篇十

孩子的安全重于泰山。学校始终把学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行动1是,20__年6月16日面对特大洪水,凌晨2点安全转移129名住校生,并把每一个孩子安全送回家,得到各级领导、媒体(中央电视台)和百姓好评;行动2是,于本学期初取消放心车营运工作(取消理由一是:放心车上学期每天都严重超载,小学实行放心车,幼儿园不乘坐放心车,大洋车队营运公司将(我校26人,幼儿园14人,共40人)、贺宅线(我校22人,幼儿园24人,共46人)用1车分2条线路营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学校多次采用书面和口头形式向相关部门和营运公司反映情况,却未整改;理由二:个别驾驶员素质差,存在拒载、临时搭载客人、把学生半路放下等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鉴于11月16日的“甘肃幼儿园校车事故”(该校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目前已造成20人死亡,多人受伤)。学校再次针对学生安全上下学,希望和要求家长承诺做到:

一、每天1分钟对孩子上下学安全教育,要求孩子放学即回家,有事要电话告知;

二、拒绝乘坐“黑三轮车”,不乘坐无驾驶证、无行驶证、无营运证和超载车辆;

三、一、二、三年级孩子家长接送,接送地点为:校门口。

四、禁止孩子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五、孩子生病、有事一定要跟班主任老师请假。不得无故旷课。

六、接送孩子有困难的家庭,希望克服困难,如确实有困难可以住校。

七、孩子有特殊身体体质,如不宜上体育课的,凭医院证明及时告知班主任老师。

同时根据《杭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与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一)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学生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或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上一篇:法国的饮食文化和礼仪下一篇:绿色校园我的家演讲稿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