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2024-06-29

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精选4篇)

1.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篇一

山东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省农村妇女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根据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印发<农村“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㈠总目标

通过宣传、健康教育和为我省项目地区35~59岁的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检查等方式,掌握我省农村妇女健康状况,提高宫颈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探索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宫颈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广大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㈡目标 1、2009-2011年为28万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检查。2009年宫颈癌检查完成5.6万人,2010年和2011年每年分别完成宫颈癌检查11.2万人。

2、提高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到2010年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到2010年,项目县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在2009年基础上提高30%。

4、掌握项目县适龄农村妇女宫颈癌患病情况。

5、建立全省宫颈癌检查可疑病例转诊和治疗绿色通道。

6、通过试点,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适合基层的宫颈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形成定期为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二、项目范围 ㈠项目试点县

济南章丘市、枣庄山亭区、临沂费县、菏泽单县等四个试点县。项目对象为试点县35~59岁的农村户籍妇女。㈡项目内容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脱落细胞液基细胞学(TCT)检查。

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包括刷取、固定、TCT制片、巴氏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脱落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结果可疑者或阳性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㈢人员培训

1、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如工作计划、信息上报和相关要求,财务管理的要求等)。

2、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细胞及组织病理学、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宫颈脱落细胞TCT制片方法和巴氏染色要点、TBS分类方法和诊断要-231、项目地区妇幼保健机构按照项目要求,制定辖区内宫颈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宫颈癌检查技术服务;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宫颈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做好阳性患者及可疑病例追访,追访率达到90%以上。

2、定点诊断治疗机构对检查出的可疑病例、阳性患者提供相应的诊断治疗服务,将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至转送病人的妇幼保健机构。

㈣专家技术指导组职责

按照项目统一要求,成立包括管理、妇女保健、妇科、病理、检验、阴道镜等专业的省、市、县级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指导完成质量控制工作。

㈤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基本要求

1、定点医疗保健机构

⑴须经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才能开展相关项目工作。

⑵应具备相应的诊治能力和仪器设备。

⑶从事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医疗技术人员须具备医师资质并经培训、考核合格。

2、定点诊断治疗机构

为保证后续诊断、治疗的可靠性,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准确诊断和及时救治,项目县所在市确定1~2所医疗保健机构承担宫颈癌检查后续诊断治疗任务。

诊断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要求:

⑴对宫颈癌等妇科疾病具有较强诊断治疗能力;

⑵对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转诊的可疑病例,建立绿色通道,提供方便快捷的诊断和治疗;

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及相关事宜的沟通协调; ⑷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诊断治疗结果及时反馈到诊治对象所在县的妇幼保健机构。

㈥宫颈癌检查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见《山东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流程图》(附件1)。

1、人群选择

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在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的配合下,登记辖区内符合项目要求的适龄妇女,填写“宫颈癌检查登记册”(附件3),并动员其检查,签署“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组织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受检对象抽样方法参考附件4。

2、检查流程

⑴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对受检对象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宫颈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刷取、固定和标记,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集中将标记好的宫颈脱落细胞标本和详细填写的宫颈细胞学检查申请单及相关联系卡送至定点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宫颈脱落细胞TCT制片、巴氏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

⑵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负责进行宫颈脱落细胞TCT制片、巴氏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并填写宫颈细胞学检查表格。-672、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的各项操作应符合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的操作规程。

3、用于检查的仪器和设备应符合相关仪器设备的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和校验相关技术指标和参数,以保证检查质量。

4、严格按照项目方案进行宫颈癌检查和结果填写,完成各类检查表中的每项内容。

5、在工作实施现场完成各种表(册)的初步审核,以保证基本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质量控制标准和方法

1、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的质量控制: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阴性涂片按5~10%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专家复核,涂片合格率达80%。

2、妇科检查的质量控制: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5~10%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3、阴道镜检查的质量控制:分别抽查10%结果为正常的报告和5%的结果为异常的报告,由专家进行复核,报告结果规范率应达到90%。

4、组织病理学检查的质量控制:抽查10%的病理切片,由专家进行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应达到90%。

5、病例追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或异常、确诊病例进行追访随访,追访率应达到90%。

6、数据的质量控制:随机抽取上月3~5%的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率应小于5%,完整率应达到95%。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㈠省卫生厅制定督导评估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

㈡市、县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五、经费管理

专项补助资金要及时拨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山东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流程图

2.山东省农村妇女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3.山东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登记册 4.山东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对象抽样方法 5.山东省农村妇女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反馈卡 6.山东省宫颈癌检查项目省级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011工作方案;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组织制定技术方案、指导项目质量控制工作;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定期向项目领导小组通报进展情况。

㈡职责分工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妇女乳腺癌检查及确诊机构,建立转诊机制;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实施监督,定期向卫生部项目领导小组通报进展情况。

2、项目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乳腺癌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地区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督导检查。

3、省级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解读国家项目技术方案,制定我省项目技术方案,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对承担乳腺癌检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指导完成质量控制工作。

4、项目县(市)的相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负责选定检查目标人群,建立总人口数据库及待筛查调查对象的详细人口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进行基本情况调查,收集知情同意书,实施乳腺癌筛查、早诊和治疗服务并进行随访,建立受筛人员筛查信息数据库并统计上报。

五、项目具体实施 ㈠选定项目点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和项目选点原则,由省肿瘤防治办公室组织专家,以我省开展全死因登记和肿瘤发病登记工作及项目依托单位的积极性、现有技术条件和开展癌症检查能力为基础,承担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县(市、区)为重点,结合各市推荐的县(市、区)人民医院或县妇幼保健院,采取实地调研、审查申报资料与沟通交流等形式筛选我省项目点。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要求,项目点的选定由省卫生厅及项目省级专家组结合县区实际情况确定,报经卫生部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

㈡项目选点原则

1、综合考虑项目点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

2、选取人群依从性较好的农村人口作为目标人群;

3、开展过常规肿瘤随访登记和第三次全死因回顾调查的农村县优先;

4、政府重视妇女健康,支持开展乳腺癌检查工作;

5、卫生部门与其他部门有良好的合作与配合;

6、现有临床、B超、影像(钼靶X线)、病理、流行病学以及医疗安全等技术条件满足开展乳腺癌检查的需要;

7、技术单位有开展乳腺癌检查的积极性,并能进行良好合作;

8、医疗保障部门有政策支持乳腺癌早诊早治工作。㈢工作方法和步骤

1、宣传动员。针对重点人群,采取针对性强的宣传方式,对选定的适龄妇女进行乳腺癌检查的重要意义和乳腺癌防治知识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妇女乳腺癌防治知识覆盖率和筛查服务参与率。

2、人员培训。对所有参与项目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1415漏诊;

2、组织省级专家组对项目依托单位进行检查,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

㈢项目评价

筛查过程中的资料采取分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每半年由省专家组负责综合管理、汇总、检查各项目点的工作实施进度和资料收集整理情况,具体评价指标:

1、任务完成率:实际筛查人数/应筛查人数。

2、患病率:在受检人群中检出乳腺癌及癌前病变的比例。

3、阳性检出率:检出乳腺癌的病人占所有被检者的比例,包括乳腺自检阳性率、临床体检阳性率、超声检查阳性率、钼靶X线检查阳性率。

4、健康知识知晓率:在妇女中进行乳腺健康知识调查,知晓合格者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

七、项目执行时间 2009年至2011年。

附件:1.山东省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流程图

2.山东省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地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3.山东省农村妇女乳腺癌知情同意书

4.山东省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医院乳腺临床检查表 5.山东省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医院超声检查诊断 报告书

6.山东省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医院病理检查报告单

主题词:农村妇女

“两癌”检查

实施方案

通知

送:卫生部,全国妇联,省政府,省医改办,中国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中国抗癌协会,王随莲副省长,傅卿德副巡视员。

山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9年9月17日印-1819-

2.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篇二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1) 乳腺癌检查数据库, 包括流行病学、临床检查、超声检查、病理学检查子数据库。纳入本次分析的为2009~2011年间5个项目市县全部检查个案39924例, 有效个案39615例, 数据有效率为99.2%。 (2) 督导、培训记录和财务数据, 主要为省级开展定期督导、组织乳腺癌检查技术培训的记录。 (3) 卫生、财政等部门相关实施方案及阶段性统计数据。

1.2 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EXCEL2007汇总原始数据, 后通过SPSS17.0软件中描述性统计分析工具对2009~2011年乳腺癌项目调查资料进行现状分析。

2 结果

2.1 项目实施情况及影响

2.1.1 任务完成情况

2009年9月起, 海南省开始实施医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 试点项目市县为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屯昌县、陵水县, 2009~2011年, 计划为试点市县35~59岁农村妇女3.6万人进行乳腺癌检查, 3年实际完成检查3.99万人。2009年海南省乳腺癌检查任务完成率为104.18%, 其中完成率最好的屯昌县为117.35%;2010年海南省任务完成率107.21%, 其中三亚市120.70%;2011年海南省任务完成率121.31%, 其中海口市159.98%。全省3年合计任务完成情况较好, 达到110.90%, 且所有市县各年任务完成率都达到100%及以上。

2.1.2 项目组织管理

(1) 省级组织管理形式。省卫生厅和省妇联共同成立我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 具体负责我省项目地区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 并组织成立省级专家技术指导组。省妇幼保健院作为省级项目技术指导单位, 配合省项目办公室和省级技术指导小组制定我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及计划, 开展项目管理, 指导项目质控工作, 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妇联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

(2) 项目市县组织形式。各市县主管单位为卫生局, 定点管理单位为市县妇幼保健机构, 协助单位为市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项目乡镇由各项目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 (报省卫生厅备案) 后方可开展工作。选点应遵循:政府高度重视, 部门间有良好的合作与配合;“两癌”高发, 人群依从性好, 贫困地区优先;有工作基础, 现有技术条件及人员配备能满足开展乳腺癌检查工作的需要, 并能按照项目方案要求执行。

(3) 承担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基本要求。承担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须经市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才能开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应具备相应的诊治能力和仪器设备:

彩超检查设备要求:高频探头数字化彩超 (中档及以上) ;乳腺钼靶X线检查设备要求:常规乳腺X线机或数字乳腺X线机 (DR) 。

从事乳腺癌临床检查任务的医疗技术人员须具备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质并经本项目培训后执考核合格证上岗。从事项目检验检查的医疗技术人员须具备中级检验技师以上执业资质, 并经本项目培训, 考核合格。

2.1.3 项目经费配套

根据卫生部项目实施方案, 乳腺癌检查内容分为三部分:对所有受检对象的乳腺临床初筛检查 (4元/人) ;对初筛检查可疑者和高危人群进行乳腺超声检查 (70元/人, 按初筛数35%计算) ;对超声检查可疑者或阳性者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 (200元/人, 按超声检查数45%计算) 。项目筛查成本测算以检查任务数、检查内容及各项检查比例为基础, 3年检查经费总额为216万元, 实施该项目, 中央、省、市县年均配套资金分别为43万元、17.5万元、11.5万元 (见表1) 。

2.1.4 督导和培训

按照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海南省适时对项目市县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2009~2011年共进行省级督导10次, 完成150人天数。同时, 为促进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检查, 3年累计举办乳腺癌检查项目省级专题培训班4期, 共培训基层专业技术人员359人次。

(单位:万元)

注:项目经费按中中央财政补助60%、地方财政配套40%计, 其中地方按省和市县财政6:4负担配套资金。

2.2 项目人群基本特征

2.2.1 受检对象年龄构成

对乳腺癌检查数据库进行统计分析, 受检对象平均年龄为44岁, 以35-49岁居多 (76.4%) , 另有0.6%的受检对象不在项目规定年龄范围之内。

2.2.2 人群一般特征分布

受检对象文化程度普遍在初中及以下 (88.3%) , 大专及以上仅为2.1%;94.1%的受检对象家庭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医疗费用来源方面, 1.5%的人群完全自费, 85%的人群参加新农合, 其他医保占13.5%;体重指数 (BMI) 高是诱发癌症死亡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1], 受检对象BMI指数相对较好, 62.5%的受检对象在健康体重范围内, 15.4%BMI指数过高。受检对象对乳腺癌知识的认识主要来源于健教宣传 (45.8%) 、其他 (29%) 和广播电视 (23%) (见表2) 。

2.3.3 项目成本效用评价

(1) 项目成本:本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施, 项目成本评价将国家、省、市县三级所投入的成本作为项目的总成本, 具体包括直接筛查成本、项目动员和管理成本。直接筛查成本为临床手诊、超声、X线检查所花费成本, 3年为216万元;项目动员和管理成本包括工作培训会议费用、项目督导费用等, 3年支出24.37万元 (不含市县) ;共计240.37万元。

(2) 项目效用:根据卫生部报告[5], 平均每筛查出1例乳腺癌患者, 平均可挽救1.9年的质量调整寿命年 (Quality adjusted life years, QALY) 。该项目实施3年来, 共带来总效用17.1个寿命年。

(3) 成本效用比:3年投入240.37万元, 共挽救17.1个寿命年, 即乳腺癌患者多存活1个寿命年的成本约为14万元 (2009~2010年, 全国平均值为7.3万元/寿命年) 。按照国际标准, 每挽救1个寿命年所需成本低于3倍人均GDP为最优成本效用。2011年海南省人均GDP为28797元[6], 3倍人均GDP为8.64万元 (2010年, 全国平均值为8.79万元) , 据此测算, 海南省农村乳腺癌检查项目成本效用比有待进一步提高。

2.3项目成效评估

2.3.1乳腺癌及相关疾病检出情况

(单位:人)

2.3.2 各项检查转诊情况

海南省乳腺癌项目实际转诊率为:手诊后超声检查转诊率为23.82% (其中, 2009年28.71%、2010年23.98%、2011年19.35%) , 低于2009-2010年该项目全国平均水平 (35.2%) ;超声检查后X线检查转诊率为25.11% (其中, 2009年18.17%、2010年15.43%、2011年45.18%) , 高于2009~2010年该项目全国平均水平 (21.2%) 。

3 讨论

3.1 乳腺癌检查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但效用有待提高

乳腺癌检查项目在海南省实施3年以来, 为近4万名农村妇女提供检查, 超额完成计划任务量。检出良性肿瘤患者108例, 检出乳腺癌9例, 乳腺癌检出率22.54/10万。总体成本效用为14万元/寿命年, 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较, 海南省乳腺癌筛查项目效用有待提高。定期开展乳腺癌检查, 是提高患者生存率和降低死亡率的有效措施, 在英国, 乳腺癌患者经早检查早治疗5年生存率已经达到84.2%[7]。实施好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 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 各地应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卫生部门应主动会同财政、妇联等部门, 及时落实项目资金, 制订项目实施方案, 并借助妇联基层网络健全优势,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2项目提高了基层妇幼人员技术水平和农村妇女防癌知识水平

海南省通过举办省级、市县级层层培训, 严格基层妇幼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 较好地建立起一支满足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技术要求的服务队伍。同时, 项目在开展的过程中, 通过举办乳腺癌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教手册、媒体宣传等形式, 使更多农村妇女了解乳腺癌检查的意义, 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控制体重、身体活动、母乳喂养、少量饮酒等生活行为方式能减少乳腺癌的发生 (美国38%, 英国42%, 巴西28%, 中国20%) [8], 另据报告[9], 我国乳腺癌的发病高峰出现在45-50岁左右, 比西方国家提前了5~10年,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动员、提高农村妇女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增强其主动接受检查的意识显得尤为必要。

3.3 项目管理存在一定缺陷, 影响项目质量

国家下达的经费全部是业务经费, 没有项目配套管理经费, 大部分市县财政也未配套项目工作经费, 导致项目培训、宣传发动、项目督导、报表材料的印刷等工作开展困难。部分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人员编制不足、素质较低、工作繁重, 影响了项目的质量。受检对象填写内容较多, 部分妇女不认字, 占用时间过多, 其配合度降低。同时, 对进行病理检查的患者追踪力度不够, 同时项目设计没有治疗费用安排, 确诊乳腺癌患者手术及术后的化疗和营养支持费用较大, 光靠新农合报销项目资金缺口大, 检查发现的部分贫困患者得不到系统的治疗。对此, 市县卫生部门应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特长和作用, 优化工作流程, 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人员培训, 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规范服务行为, 确保各项检查诊断结果符合率达标。并通过建立乳腺癌检查、确诊、治疗和医保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 使广大农村妇女真正受益。

参考文献

[1]WHO.癌症实况报道 (第297号) [EB/OL].[2012-02].http://www.who.int/mediacentre/factsheets/zh/.

[2]郝捷, 陈万青.2012中国肿瘤登记年报[M].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 2012.27-30.

[3]彭永听, 陈秀华.上海市松江区部分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结果分析[J].上海预防医学, 2011, 23 (7) :346-347.

[4]柴秋芽.江山市农村妇女乳腺癌普查结果[J].浙江预防医学, 2011, 23 (8) :66-67.

[5]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价报告[R].北京, 2012.

[6]海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2011年海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海口, 2012.

[7]Office for National Statistics.Cancer survival in England, patients diagnosed 2004-2008, followed up to 2009[R].London, 2011.

[8]World Cancer Research Fund, American Institute for Cancer Research.Policy and Action for Cancer Prevention.Food, Nutrition, and Physical Activity:a Global Perspective[R].Washington DC:AICR, 2009.

3.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篇三

面具戴久了丶就成了皮肤≈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印发《2010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妇联: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关于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加强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工作,卫生部与全国妇联共同决定继续在全国农村妇女中开展“两癌”检查项目。现将《2010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0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doc 2010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

为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根据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1号)及系列文件,卫生部、财政部、全国妇联决定在2010年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本项目通过宣传、健康教育和为全国35岁-59岁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等方式,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广大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目标。

1.2010年为400万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检查,为40万农村妇女开展乳腺癌检查。2.提高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2010年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2010年项目地区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4.通过试点,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适合基层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形成定期为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221个县(区)开展宫颈癌检查,其中东部30个县(区),中部78个县(区),西部113个县(区),各项目县应当在2009年完成项目应查总人数20%的基础上,2010年完成项目应查总人数的40%。在全国200个县(区)开展乳腺癌检查,每县每年完成2000人。

(二)项目内容。1.宫颈癌检查

1.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1.2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或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查(VIA/VILI)。

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或巴氏分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醋酸染色检查及复方碘染色检查(VIA/VILI):仅限于资源匮乏、没有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条件(包括设备、读片人员等)的地区使用。

1.3阴道镜检查

对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或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查(VIA/VILI)结果可疑者或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1.4 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2.乳腺癌检查 2.1乳腺临床检查

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2.2乳腺彩超检查

对乳腺临床检查可疑者和高危人群进行乳腺彩超检查。2.3钼靶X线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3.人员培训

3.1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等,如项目工作计划、信息上报和相关要求,财务管理的要求等)。3.2为保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质量,对项目地区(包括省、市、县、乡级)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逐级培训。3.3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内容

3.3.1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3.3.2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涂片方法和要点、阅片TBS分类方法、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查、阴道镜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

3.3.3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病理及诊断标准等)。

3.3.4乳腺钼靶X线、彩超检查、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4.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两癌”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

4.1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向服务对象传播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4.2各级妇联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和专题片、开辟专栏,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印发妇女健康知识宣传册、招贴画,开展健康知识竞赛,举办健康大讲堂和千村妇女健康课堂等活动,提高妇女健康意识,帮助广大农村妇女树立文明健康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4.3各级妇联充分利用妇联网络体系,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参加“两癌”检查项目。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卫生部和全国妇联共同成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卫生部分管副部长任组长,全国妇联副主席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卫生部妇社司、规财司、疾控局、农卫司、医政司、医管司、科教司及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等相关司局,办公室设在卫生部妇社司。负责全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负责组织制订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项目质控工作;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其中乳腺癌检查项目由卫生部疾控局具体负责。

2.全国妇联配合卫生部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两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本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订实施方案;落实有关经费;确定妇女“两癌”检查及确诊机构,建立转诊机制;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实施监督,定期向卫生部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报进展情况。

(二)相关机构职责。

1.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分别制定辖区内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两癌”检查技术服务;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做好异常病例的随访。

2.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检查出的可疑病例提供相应的诊断,并将诊断结论及时反馈至转送病人的妇幼保健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专家技术指导组职责。

各级专家技术指导组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负责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指导完成质量控制工作。

(四)“两癌”检查工作流程。1.人群选择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在公安、妇联、计生、民政等部门的配合下,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并动员其检查,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组织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2.检查流程

2.1宫颈癌检查流程

2.1.1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的初检医疗机构)负责对受检妇女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宫颈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的取材、涂片、固定(或宫颈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查),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集中将固定好的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涂片标本、宫颈细胞学检查申请单及相关联系卡送至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开展宫颈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查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的初检医疗机构)将可疑者转至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阴道镜检查。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后,可进行宫颈脱落细胞的染色和阅片。

2.1.2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并填写宫颈细胞学检查表格。对检查出的可疑或异常病例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的初检医疗机构),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的初检医疗机构)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通知可疑和异常者到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阴道镜检查。2.1.3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及宫颈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查结果为可疑或异常的妇女提供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阴道镜和病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的初检医疗机构),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

2.1.4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的初检医疗机构)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2.2 乳腺癌检查流程

2.2.1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对妇女进行初筛。由专业人员对受检对象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同时进行乳腺癌健康宣教、问卷调查及高危人群评估。由受训过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检诊医师对全部受检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和触诊,记录乳腺大小和硬度,特别应当注意乳腺出现的一些不被重视的轻微异常症状和体征,由检诊医师填写《乳腺临床检查表》,判定为高危人群及手诊结果可疑或异常者需进行下一步乳腺彩超检查。

2.2.2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对高危人群及手诊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彩超检查。彩超检查设备要求:高频探头数字化彩超(中档及以上)。如当地卫生院不能满足设备要求,则需将受检对象转至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超声检查医生负责填写《超声检查诊断报告书》。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填写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通知可疑和异常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2.2.3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超声检查结果为可疑或异常的妇女提供乳腺钼靶X线检查。乳腺钼靶X线检查设备要求:常规乳腺X线机或数字乳腺X线机(DR)。对钼靶X线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2.2.4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1.信息收集和报送途径。

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将宫颈癌和乳腺癌数据按季度分别报送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要求收集相应的信息数据。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将汇总数据分别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和中国抗癌协会,经汇总后上报卫生部。宫颈癌检查项目省级季度汇总统计表内容见附件8。

2.报送时间。

以省(区、市)为单位分别报送。每年2月1日前上报上一第四季度报表,5月1日之前上报本第一季度报表,8月1日之前上报本第二季度报表,11月1日之前上报本第三季度报表。

(六)质量控制。

1.卫生部制定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技术规范。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3.质控标准及方法。

宫颈细胞学质控: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阴性涂片按5%-10%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专家复核。妇科质控: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5%-10%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乳腺手诊检查和B超检查的质量控制,所有的检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测试合格。乳腺彩超质控:观察所有超声检查医生的操作,专家抽取质控当日5%-10%的检查妇女现场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可疑病例追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追访,追访率达到90%。

数据质控:随机抽取上月1%-5%的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

(七)经费管理。

1.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达,详见《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38号)。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相关配套资金,足额保障项目资金,制订本省(区、市)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使用各级补助资金,落实督导、培训和宣传动员等相关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向县级卫生部门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等情况,经县级卫生、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按工作量直接拨付给相应医疗卫生机构。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核,经卫生、财政部门核准后拨付。

3.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卫生部制订督导评估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

(二)省、市(地)、县(区)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附件:1.宫颈癌检查流程图

2.乳腺癌检查流程图

3.农村妇女“两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4.农村妇女“两癌”自愿免费检查反馈卡 5.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表 6.2010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经费预算

7.2010年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补助资金分配表

8.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省级汇总表)

附件1 宫颈癌检查流程图

附件2 乳腺癌检查流程图

附件3 农村妇女“两癌”自愿免费检查 知情同意书

为保障妇女的生殖健康,早期发现危及妇女健康的常见疾病,决定为35岁-59岁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和生殖道感染检查。

本次检查只是初步检查,不是最后的诊断。如果本次检查未发现异常,请继续定期检查;如果有可疑异常情况,请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如果您是农村适龄妇女,愿意参加本次检查,请在本知情同意书上签名。本次检查要耽误您半天的时间,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并对您的个人信息给予保密。请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时到 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 参加免费检查。本人已经完全了解检查的有关事宜,同意参加检查。

签名: 日期:

附件4 农村妇女“两癌”自愿免费检查反馈卡 宫颈癌检查反馈卡

卡 号:□□□□□□□□□□□ 姓 名: 年 龄: 联系电话: 地 址: 医疗卫生机构: 检查日期: 检查结果:①未见明显异常: ②可疑异常: 注:1.本卡个人信息由本人如实填写,医疗卫生机构、日期及结果由承担宫颈癌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填写。

2.本次检查只是初步检查,不是最后的诊断。检查结果可疑异常者,请携带本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

————————————————————————— 乳腺癌检查反馈卡

卡 号:□□□□□□□□□□□ 姓 名: 年 龄: 联系电话: 地 址: 医疗卫生机构: 检查日期: 检查结果:①未见明显异常: ②可疑异常: 注:1.本卡个人信息由本人如实填写,医疗卫生机构、日期及结果由承担乳腺癌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填写。

2.本次检查只是初步检查,不是最后的诊断。检查结果可疑异常者,请携带本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

————————————————————————— 生殖道感染检查反馈卡 卡 号:□□□□□□□□□□□ 姓 名: 年 龄: 联系电话: 地 址: 医疗卫生机构: 检查日期: 检查结果:①未见明显异常: ②可疑异常: 注: 1.本卡个人信息由本人如实填写,医疗卫生机构、日期及结果由承担宫颈癌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填写

2.本次检查只是初步检查,不是最后的诊断。检查结果可疑异常者,请到医疗机构诊治(费用自理)。附件5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表

项 目 服务内容 费用

(元/人/次)宫颈癌

检查 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 妇科检查 15 脱落细胞取材、涂片、固定 5 染色及阅片,TBS描述性报告 15 小计 35 阴道镜检查 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后10%的人 60 组织病理学检查 阴道镜检查后50%的人 160 宫颈癌检查人均经费 49 乳腺癌

检查 乳腺癌宣教 2 乳腺手诊 5 B超检查(手诊后35%的人)70 钼靶检查(超声检查后45%的人)200 乳腺癌检查人均经费 73

附件8 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省级汇总表)(年 季度)省(区、市)(盖章)序号 项目县(区)应查 人数 实查 人数 正常 人数 宫颈脱落细胞检查(人数)醋酸/碘染色(人数)

巴氏分级 TBS分类 报告 人数 ⅡB级及以上 5 报告 人数 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 7 低度鳞状上皮内病变 8 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 9 鳞状细胞癌 不典型腺上皮细胞 不典型颈管腺细胞倾向瘤病 12 颈管原位腺癌 13 腺癌实查 异常/可疑 16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 计

(未完,见续表)

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续表)

序号 项目县(区)知识知晓情况(人数)其他良性疾病 阴道镜检查(人数)病理检查(人数)知识问卷调查

生殖道感染(人数)子宫肌瘤

知晓 部分知晓 外生殖器尖锐湿疣 20 滴虫性阴道炎 21 外阴道假丝酵母菌病 22 细菌性阴道病 23 其他应查实查 异常 实查 CIN1 31 CIN2 32 CIN3

原位 腺癌

(AIS)

微小浸润癌 35 浸润癌

其他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 计

填表人: 填表机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填表说明

一、指标解释

1.应查人数:指本地区在统计内应进行宫颈癌检查的35岁~59岁妇女人数。2.实查人数:指本地区统计内实际进行宫颈癌检查的妇女人数。3.正常人数:指未检出妇科疾病的人数。

4.巴氏分级报告人数:指进行宫颈脱落细胞检查以巴氏分类标准填写报告的人数。6.TBS分类报告人数:指进行宫颈脱落细胞检查以TBS分类标准填写报告的人数。15.醋酸/碘染色实查人数:指本地区统计内实际进行醋酸/复方碘染色后肉眼观察检查的人数。

16.醋酸/碘染色异常/可疑人数:指进行醋酸/复方碘染色后肉眼观察检查结果提示宫颈异常/可疑,需要进一步进行阴道镜检查的人数。

18.知识知晓人数:指填写宫颈癌防治相关知识问卷的妇女中,回答正确率达70%以上的人数。

19.部分知晓人数:指填写宫颈癌防治相关知识问卷的妇女中,回答正确率在40%-70%的人数。

20.外生殖器尖锐湿疣患病人数: 指根据临床表现及肉眼观察结果诊断的患病人数。21-23.滴虫性阴道炎、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细菌性阴道病患病人数:指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确诊的患病人数。

24.生殖道感染其他人数:指外生殖器尖锐湿疣、滴虫性阴道炎、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细菌性阴道病以外的其他生殖道感染的患病人数。

25.子宫肌瘤人数:指根据临床表现、超声检查诊断的患病人数。

26.其他良性疾病:指除外妇科恶性肿瘤及本报表所列妇科疾病以外的其他妇科良性疾病。

二、逻辑关系 ? 1≥2≥3 ? 4≥5 ? 6≥7+8+9+10+11+12+13+14 ? 15≥16 ? 17≥18+19 ? 27≥28≥29 ? 30≥31+32+33+34+35+36+37

4.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篇四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预防神经管缺陷的发生,减少出生缺陷,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医药晚上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要求,卫生部决定从2009年开始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按照《湖北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1. 总目标

对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到2011年底,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2. 目标

对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到2011年底,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二、范围和项目的内容

(一)、项目范围

项目覆盖全镇19个自然村,服务对象是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包括流动人口。

(二)项目内容

1.开展宣传发动与健康教育

动员社会各界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知识,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时间为5月15日开始)

2.农村妇女在孕前几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

免费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提供6个月叶酸,在孕前3个月及孕早期3个月服用。(时间为6月5日开始)3。开展人员培训

对基层有关人员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能力。(时间为5月20——25日)

三、项目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具体措施,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和发放、信息收集上报、监督指导等工作。

县妇幼保健院在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县项目工作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培训、药品管理和发放、信息管理等工作。

为确保项目圆满完成,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阮军

副组长:舒永忠 刘波 成员:刘婧

来竹梅

余润兵

余敏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太平桥镇卫生院,由刘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四、项目实施

(一)、叶酸来源

叶酸由妇幼保健院统一配法

(二)叶酸的发放管理

1、县卫生局按照计划需求量,将叶酸发放到各乡镇卫生院,填写(叶酸发放登记表)。各医疗保健机构要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等各种途径,在免费发放叶酸的同时,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管理水平,县直单位叶酸分发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

2、乡镇卫生院负责将叶酸发放到各村卫生室,填写《叶酸发放登记表》,指导村卫生室规范科学发放,并对村卫生室组织发放的管理进行监督,同时负责辖区没高危孕产妇女的随访和管理。

3、村医或保健员负责了解本村育龄妇女的孕育情况,负责本村负责怀孕的妇女叶酸,发放和随访登记工作,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三)叶酸发放与随访流程

村医或保健员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发放湖北省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服务卡,通知其领取叶酸,进行健康教育,签定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知情同意书,按每人每天一片(0.4毫克),每次一个月的量发放。填写公共卫生服务卡、《湖北省农村妇女增加补叶酸发放登记册》,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妇女的相关信息。

村医对领取叶酸的妇女在第一周内随访一次,督促妇女按是服用,以后每月进行一次随访,确保服务效果。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没怀孕,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对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重点管理,村医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计量向其发放叶酸,第一个月每周随访一次,以后每月随访一次,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每月随访一次。

(四)信息报送

村医或妇幼保健员负责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填写《湖北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季报表》,按月上报至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按季度统计并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由妇幼保健院上报至省妇幼保健院。

五、项目经费管理

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有县卫生局项目办公室负责管理。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1、县卫生局负责项目监督关咯和效果评估,根据项目要求,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同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落实医疗保健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负责药品的发放、管理和储存。药品管理流程符合国家规定,确保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等行为。

3、县妇幼保健院按时向县卫生局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先卫生局按想上级报送项目总结。

太平桥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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