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履职情况的自查报告(9篇)
1.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履职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一
镇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清理核查单位房屋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中共镇雄县委、县人民政府:
根据镇办通【2011】31号及昭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基本建设项目初步检查验收文件的通知》(昭食药监〔2011〕70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抽出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我局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基本建设项目情况及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清理,现将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办公楼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文件精神。
二、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镇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项目规模属小型及其他建筑,分为购置和新建两部分。新建于2006年初立项新建,为非经
营性项目,建设开工从2006年7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完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购置部分建筑面积640平方米,支出819395.76元;新建部分建筑面积共522平方米,建筑支出(交付使用固定资产)925935.96元。总计:建筑面积1162平方米,总支出1745331.72元。
三、项目档案、权属证明资料情况。按照昭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昭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昭食药监〔2009〕92号)要求,精心组织人员,对综合楼的基建档案从头至尾进行了认真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目前,对现有的基建档案资料已基本归档完善。并对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清理,复印保存。
四、办公房屋使用情况。
我局现有办公房屋一栋、一层,共27间(含4个车库),共1162平方米。无出租出借、单位职工私人居住及违规使用单位房屋情况。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2.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履职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二
在区委、区政府、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区直机关工委和区文明办的关心指导下,分局党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为基础,以转变干部作风为抓手,以“抓班子、带队伍、塑形象、促发展”为主题,强化思想教育、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平安江汉,狠抓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不断促进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严格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两年来,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现将分局文明创建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xxxx年分局被市局党组授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武汉市卫生先进单位;区级综治达标和区文明单位;x名同志分别荣获省、市、区先进个人称号。xxx年分局荣获市局先进性理论研讨论文活动组织奖;区级“百佳实践行动”先进集体称号;x名党员干部分别荣获市局先进性理论研讨论文三等奖;x名同志分别获得区委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依法行政先进个人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程。
两年来,分局党组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分局去年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同时还确定了分局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由分局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担负起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人的头上,形成各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组织职能部门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要环节的节令食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确保了我区的食品消费安全。五是及时应对媒体报道,全力抓好xxxxx专项治理。今年x月,新闻媒体报道xxxxx存在的问题隐患后,我们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会同区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xxxx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会诊,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从而使其生产条件,环境卫生,产品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六是组织职能部门开展大练兵,积极发挥区“xxx”平台作用。今年xx月初,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们利用xxx平台成功地举行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较好地运用了网格化的发现机制、远程监控、多媒体显示等功能,展示了我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现场指挥与部门协调配合融为一体的快速反应机制,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省、市、区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xx电视台》、《xx日报》、《xxx市报》等媒体都进行了报道。两年来,全区共出动检查人员xxx人次,出动车辆xxxx台次,监督检查单位xxxxx户次,责令整改xxxx户次,查处案件xxx起,取缔食品黑窝点xxx个,涉案金额xx万元,全区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干部思想道德文化素质。
3.履职情况自查报告 篇三
履职报告
政法委书记、区委办公室主任吴龙海
(2011年12月21日)
根据通知要求,现对照全年工作目标,将本人在2011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和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努力适应工作需求和区委工作的新特点,按照“服务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把握工作全局,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区委办全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立足招商引资抓目标
一年来,区委办公室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做好各项职能工作的同时,狠抓招商引资工作,一是成立区委办公室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人员到位、责任明确。二是制定详实的招商引资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目标。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创新招商方式,以情招商、以商引商、重点招商、择优招商,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39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156%,其中引税71.39万元。
(二)立足百日学习抓提高
区委办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部门,不但要为领导搞好服务,还要做好协调,这就要求办公室的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办公室人员经过调整后更年轻化了,这既给工作注入活力也不可避免带来经验不足的问题,为此从4月11日起,利用100天的时间深入开展 “百日学习提高”活动。由办公室全体人员共同研究制定了《百日学习提高活动方案》。以提高“三个”能力为目标,制定了详细的学习安排表,目前,完成了自学五篇领导讲话,阅读了5篇如何做好办公室工作的文章,练习了《通知》、《方案》、《会议纪要》、《工作总结》等文体的写作,熟悉了公文制发流程、会务工作流程。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了办公室人员学习积极性,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其次,积极参加理论讲座学习。积极参加区委理论中心组组织的每次学习,认真聆听,仔细做笔记,从中对市委全会报告、区“十二五”规划、区域发展、可持续发展等等方面内容,有了深层次的了解和全新的认识。同时合理安排好支部学习。严格按照机关工委下发学习安排,组织全办工作人员自学,做好自学笔记。并及时召开好支部半年民主生活会,大家发言热烈,反映问题真挚,是很难得的一次提高过程。
(三)立足文字质量抓综合
区委办的文字材料工作任务艰巨,在工作中,把握工作热点、难点和重点,掌握情况;把握领导的思路,协助完善;把握领导思想的闪光点,加以深化;多角度捕捉领导意图,综合归纳。在文稿起草把关中,力求使综合文字材料体现最新思想和最高水平,对每一份材料都做到精心准备,在材料收集、整理,语言组织上都严格要求,确保为领导提供准确、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在我的组织下,一年来先后起草了八届九次全会报告、经济会、农业会、政协七届六次会议领导讲话、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启动大会领导讲话、区委常委会65次扩大会议领导讲话以及全市大项目建设汇报、在月星家居开业庆典上的致辞、在月星家居开业庆祝晚宴上的致辞、在哈洽会上的推介词、区委班子工作总结、领导个人工作总结、抢抓新机遇建设新阳明-----在庆祝建党90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上的讲话、阳明新城汇报、抢抓新机遇 实现新发展 建设新阳明——在半年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市委督察组视察时的汇报提纲、省政府调研组视察时汇报提纲、“严”字当先 筑牢防线努力建设“三实两创”型干部队伍、关于建设有机农业强省的思考、在全区有机农业基地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在阳明工业示范基地四个产业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上的表态发言、践行“三实两创”勇于跨越争先 积极探索创新型城区科学发展之路、关于房屋征收工作汇报提纲、在牡丹江市科达节能保温建材有限公司开工暨铁岭中小企业园启动仪式上的讲话、前三季度工作汇报提纲、以园区建设为载体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积极探索阳明区跨越争先的新途径、三季度专题汇报会讲话、在温州黑龙江商会成立庆典上的致辞、温州推介 合作共赢携手发展、姜英波在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求真务实创先赶超 为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而努力奋斗——在中国共产党阳明区第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尽职尽责 务实真干共同开创阳明更加美好的明天――九届一次会议上讲话、姜英波在阳明区第九次党代会闭幕式上的讲话,完成市委、省委督办调研10余次,以及一些临时性的材料,一年来共完成会议材料以及汇报会材料42篇,累计30余万字,各种材料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和群众的好评。并为八届九次全会、九次党代会制作ppt演示文稿,两次大会工作报告的电子演示文稿的方案设计科学合理、制作设计新颖独特、配合讲话完全准确,为全体代表更深入直接地领会报告内涵提供了极大的帮助,成为了此次党代会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会后得到了广大党代表的一致好评。针对不是区委办起草但以两办名义制发的每一份文件都认真校对,检查标题、字体、段落、排版、主题词等是否正确,语言是否通顺,是否有相关领导签批,是否重复发文等等,严把文件质量关。对于重要的会议,会后及时制发《会议纪要》、《情况通报》,上半年共制发牡阳办发文件32件;牡阳发文件29件;牡阳呈文件19件;区委白头文15件;区委办白头文9件;书记办公会会议纪要40件。
(四)立足全面协调抓办会
会议筹备工作,涉及的工作千头万绪,一点纰漏可能影响整个会议效果。本着大处着眼小处入手的方针,无论大会还是小会都同等对待,使各项会务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年初召开的区委八届九次全会是在外面租用的场地,参会人员很多,为了开好这次大会,区委办成立了四个工作小组,将工作细化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做到会前、会中、会后有条不紊,为此次大会圆满成功奠定了基础。还圆满完成全区经济会、农业会、半年汇报会、三安有机食品农业现场推进会、三季度专题汇报会、区九次党代会等大型会议的组织工作,此外,较好的完成了接待了友好城区佳木斯向阳区党政代表团、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专家组、科赛集团到我区考察验收,市委督察组、省政府政研室、市委政研室、市委办公室到我区调研,以及21次常委会和40次书记办公会议筹备等工作。
(五)立足决策落实抓督查
区委办把督促检查工作作为抓好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放在突出位置。对领导批办的文件、常委会议定事项、信访案件以及民心网涉及我区的事件,逐项下督办单,具体到部门负责人,明确办结时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年来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抓督办,把落实会议精神、常委会议定事项、领导批示、民生问题、项目推进、园区建设、干部作风整顿及“五一个”工作推进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定期采用多种方式,多种方法凝聚领导之力、部门之力、群众之力等多种资源进行督查、督办,真正把大事抓细,把小事抓实。前三季度完成新闻舆论督办21件,督办常委会议定事项42件全部办结,书记办公会督办21件,督办领导签批文件、材料40件,领导口头交代事项督办10件,市级督办2次,全会和半年工作汇报会各1次,并对全区48个部门“五个一”进展情况、作风建设年情况、准备之冬、攻坚之夏情况、区九次党代会进行专项督办7件,合计督办207余件,督办率达到100%,收到良好的效果。
(六)立足政令畅通抓信息
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区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一是要求各部门每周上报部门信息,对上报的重点工作进行收集、汇总,一年来共收集信息1600多条,并制成《工作动态》和《决策参考》供领导参阅,不但使领导及时掌握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而且部门之间的工作也有了更多的了解,以便找准切入点,更好的开展工作。目前已经形成《工作动态》30期、《决策参考》40期、《情况通报》36期。同时,及时准确的向市委信息科报送我区信息,共上报信息200多条,在四个城区信息报送排名中名列第一位。二是开展好调研工作,各项调研工作有序、高效进展成果丰硕。多次接待市委调研组来我区针对城乡统筹、社区经济、农村金融、城区发展等方面内容进行调研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活动准备周密有序、内容详细、材料全面,赢得各调研组一致好评。各项区级调研活动有序展开,调研通知要求年初已下发,现正在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型调研活动,涉及部门多、领域广,篇二:个人履职情况报告
个人履职情况报告
xxxxxxxxx:
xxxxx工作以来,xx能够按照xxx的要求、xxxx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现将个人工作以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政治、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xxxx活动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素质,坚定了理想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诱惑,做到扎实做事,诚实做人,廉洁奉公,公道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
1、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信访问题
受理信访举报xxx件,其中来访xxx件,上级纪检部门转来信访件xxx件,受理的来信来访件中,业务范围内有xxx件,业务范围外xxx件,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受理的所有来信来访件都做到了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着落,使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2、搞好监督工作,真正发挥xxx监督职能
开展监督xxxx次,发现问题xxxx人(次),督查整改落实xxxx次,按照xxx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对相关的监督检查。在干部工作作风方面,开展明查暗访xxx次,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履职行为,净化了工作环境。
三、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自觉抵制腐败行为
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
则》等党纪条规,在工作中团结同志,以身作则,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公正处事,正派做人。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个人修养,把廉洁自律作为自身廉政建设和反腐防变的首要环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时刻在工作中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回顾xxxx以来的工作,对照现阶段xxx活动,仍感到
自己存在不足,与组织要求还有差距,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于提高,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努力克服不足,创新工作,把工作做得更好。
xxxx年xx月xx日篇三:履职尽责自查报告
关于履职尽责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xxx关于印发《2015年xxx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xx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取得成效。为了认真抓好此项工作,我x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xx为组长的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对照“五个方面”的自查要求,带头自查,带头征求意见,落实责任,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先从领导班子成员查起,然后到每一位中层干部,分层分级组织进行。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逐项逐条展开自查,找出差距广泛听取意见,真诚采纳意见和建议。
1、领导班子成员说职责
xxx班子成员重点自查做的不足的方面并提出整改措施。随后,讨论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并对职责范围进行了局部调整。会上,大家还一致认为,作为管理者,必须从传统观念中解放出来,增强创新意识,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
2、中层干部说职责
中层干部集中围绕“带好一个科室,”来谈体会,谈职责。大家普遍认为,中层干部职责在于调查了解下属科室职工的工作情况,工作纪律情况,学习技术情况,身体情况,做好表率;制定本科室经济责任目标,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本科室职工的日常行为。
二、加强学习,为自查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
xx把加强执行力的学习贯穿始终,召开由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的会议,重温市xxx下发的相关文件的精神,深入学习履职尽责和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多渠道收集并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为自查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三、广泛宣传,发动职工主动参与,消除职工疑虑。
xx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单位全体职工讲清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意义,是为了更好的为业主和建设单位服务,讲明我们改进工作、把各种责任落到实处的诚心和决心,取得全体职工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以真心换真诚。
四、集中精力,梳理现有岗位职责、责任制度。
自查工作开展以后,xx在继续完善现有岗位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梳理现有的责任制度和岗位职责。梳理内容包括:下达给各经营实体工作经济指标;各科室及经营实体制定的岗位职责、工
作规范、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绩效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五、认真查找差距,切实做到“五方面”。
xx结合业主和建设单位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已梳理的责任制度和岗位职责,切实做到“五方面”,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单位领导班子主要在权责设定、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对照检查;中层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技术等方面对照检查。通过自查,从而找准找出我院在权责设定、工作规范、办事效率、责任机制、服务态度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六、广泛征求意见,促进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为了让自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营造xxxx工作的良好氛围。xx采取征求业主和建设单位意见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7月1日上午,在会议室召开了征求全体职工和部分业主意见会议,向职工、业主发放征求意见表,就作风建设、服务态度等方面对xxx进行评价,满意率为96%。
4.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履职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自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我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 自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我市共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58家,63个产品单元,涉及大米31家、面粉3家、饮用水3家,食用植物油3家,黄酒3家,食糖分装3家,速冻食品3家,全脂奶粉2家,其他产品单元(糕点、方便食品、酿造食醋、水果制品、其他酒、蔬菜制品、调味料、软体罐头)各一家。《食品安全法》颁发后,我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从源头把关,将行政管理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将其摆在全局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多次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上部署《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和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副局长经常与稽查队工作人员深入现场一线检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制订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及上级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制订了本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
共有1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期满换证,截止目前18家企业均已换证,对2家未按规定时限申请换证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做好获证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已评定获证企业54家,在评定过程中依照《银川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对企业持续保持生产条件中所有相关记录进行评定,与许可证年审、证后监管、定期监督检验工作有机结合,提高监管有效性。并及时将年审和评定结果录入动态监管记录中。二是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抽检计划。严格执行自治区、银川市质监局下达的食品抽检计划。2010共对9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抽样,共抽取样品105份,合格98份,不合格5份,合格率93%。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100%。三是加大巡查、回访频次,认真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规定》。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分类、分品种、分规模进行检查。通过巡查、回访了解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现状,掌握了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采取抽查企业的方式,对获证企业持续保证生产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9家。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33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限期整改问题85件,现已整改落实82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8家生产企业和5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不限期,整改落实完成后,通知我局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检查力度,并及时将检查情况记录到监管档案中,共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查处。确保企业持续保证发证条件。全年共对59家企业进行172次巡查和回访。
巡查频次,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了我市食品生产安全。
总之,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今后,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委、市政府、银川市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宣传贯彻好《食品安全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使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的食品。
灵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5.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履职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五
长坡中学
为了迎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厅、市教育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为了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我校根据市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指示,在全校范围内,尤其是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以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及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安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食品卫生法》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一系列活动,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和卫生习惯的教育,树立“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
二、坚持做好日常工作不松懈
1、我校结合上级指示精神,由校长负责,组成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善飞校长,副组长符强副校长,组员吴运庆、董春和、周健柏、李连海、伍世良、李春阳、黄小花。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由于领导重视、管理严格,初步取得了一些成绩,我校开办食堂和小卖部几年来都没有出现学生食物中毒和校内传染病流行的事故。
2、学校利用星期一周会课及星期五的早操课时间向全体师生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全体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增强爱清洁、讲卫生的意
识,加强自我保健,促进学生的身体健康。
三、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做到制度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1、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及措施,从食品加工到学生用餐等方面都做到了有章可循。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当作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健康有序地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2、成立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与要求,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3、制定了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建立了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制度。
4、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为了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学校分别和食堂负责人、小卖部承包人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责任事故的发生。
5、定期认真组织学生、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小卖部承包人,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各类关于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用各种不同的方式使他们认识到食品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并使之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
6、学校每周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食堂和小卖部进行检查,情况如下:
①食堂和小卖部都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穿制服上班,都有健康证且每年都参加健康体格检查。
②食堂和小卖部内外的环境卫生符合要求。
③食堂的设备、用水用电防火措施符合相关规定。
④食堂物品有专人采购,责任到人。严把进入关,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全部定点采购,不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在购买时都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食品采购按规定索证,食堂和小卖部都有进货登记册。
⑤食堂和小卖部都未发现“三无”产品和不合格食品。
⑥食堂做到分类存放、分类加工,熟食和生食分开,防尘防苍蝇。
⑦灭四害工作随时发现随时进行。
⑧食堂每天的食物都有存样,以备检查。
⑨食堂饮水来自学校水井和自来水厂,有检验合格证。
⑩食堂每天都对种餐具进行消毒,每周末都进行清洁卫生大扫除。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整改措施
我校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问题。
1、轻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现象依然存在。
2、是学校资金不足,食堂设施和设备尚需改进。
3、是农村学校学生健康意识较低,有不良的卫生行为习惯存在。
4、学校食堂建设的面积不足,难以保证2000多师生的用餐空间,较为拥挤。
5、食堂没有大型专门的电子冷藏柜、电子消毒柜,不符合卫生标准。
6、食堂的食品贮藏仓库由于面积较小,不能按要求分成标准的食品仓库,容易出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以《食品卫生法》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依据,努力工作,大胆探索,开拓进取,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不断加强学校卫生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器材配备;不断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师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相信我校今后在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方面会做得更好。
6.社区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自查报告 篇六
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制度体系,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履职中出现的各种不廉洁、不规范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纪法规建设同步推进,形成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合力,推动农村经济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社区的工作实际,自查如下:
一、《规定》学习贯彻情况
坚持“以学习促提升、以自查促整改、以实践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把“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要求融入到具体社区工作中,严以律己,忠诚履职,个人执行《规定》总体良好。
1、坚持“知”与“行”结合逐条学习《规定》,全面、准确、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学习中对照检查“五个禁止”和“二十二个不准”执行情况,主动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履职,真正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社区工作者。
2、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自觉遵守《规定》。
3、坚持“尽心”与“尽职”结合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创新发展思维,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勤于思考,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
二、学习《规定》发现的问题
通过对照“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深入开展自查,我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1.缺乏有的意识和自觉性
在自身修养方面要求不够严格,标准不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2.学习有所欠缺
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往往出现因为认识不足疏于学习、事物繁忙难以集中时间学习、学习缺少系统性。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
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也存在主观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重事务,轻学习。习惯从客观上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三、自纠方向和措施
1.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继续认真学习《规定》,时刻以《规定》中的标准作为工作处事的原则。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修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
按照《规定》中“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在今后的社区工作中,我将以《规定》为准则,继续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履职尽责,为社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7.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履职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七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了解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现状,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我办分别深入到各乡镇,县城街道等地,和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具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对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为期3个月调研。调研采取走访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单位和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等方式进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食品药品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主要情况
从这次调查摸底中了解到,截止2011年6月统计,全县21个乡镇有335家餐饮单位,学校集体食堂45家,共有从业人员近2000人,当前我县食品工作分工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卫生监督局负责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及日常监督检查。
(二)、我县药品监管
截止2011年6月,我县共有51家药品零售药店,2家药品批发企业,2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3家县级医疗机构,21个乡镇卫生院,107家村卫生室,11家医疗门诊。上述单位经营使用的药品均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
二、采取的主要监管措施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近年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2010年,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和中央编办的文件精神,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明确了三个责任,即: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分段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对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了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全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工作机构、人员、责任、措施都已到位,初步形成了“全县统一领导、乡镇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实行目标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协调机制高效规范运转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确保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能,县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州县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相关文件,为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今年初,县政府又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从而完善了制度建设和责任监管体系建设,为开展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确保食品安全
我县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农业、畜牧等部门负责抓好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确保食品源头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确保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负责食品销售现场的监管,确保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经贸局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的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依据各自的职责,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食品安全监管各组成部门协调一致,尽职尽责,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与联合执法并重,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显著
全县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县质监、工商、卫生防疫、农业、经贸等执法监管部门针对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强化日常监管,突出专项整治,重大节假日期间大力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的执法活动;据统计,仅今年前6个月,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360人次,车辆68台次,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70户次,各类食品经营企业1600家次,各类食堂、餐饮摊点60家次,下架各类不合格食品2000公斤,全县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五)药品安全工作
1、扎实做好药品市场的整顿工作。
以日常监管为基础、专项检查为手段,对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购进渠道、供货资质、储藏养护、调配使用等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我局在药品监管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50多人次,车辆40多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02户次,共立案5起,结案2起。
2、巩固GSP认证工作成果,加强对企业跟踪检查力度
为巩固GSP认证成果和GSP跟踪检查,2011年4月18日我局对今年到期换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为期一天的法律法规和GSP培训,通过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药品安全
(1)、开展从江县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调查及监督检查。根据州局《关于调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对县级医疗机构163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今年,我局重点对医疗机构检查基本药物的购进、验收、养护等环节的检查,截止6月底,我局共检查了医疗机构3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
(2)、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为巩固第一阶段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净化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深入地开展了第二阶段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以及所辖21乡镇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有重点的检查。通过检查,对2家药品零售企业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9个品种进行抽样送检,要求其立即下柜,暂停销售处理。通过检查对净化我县药品流通市场收到了很好得效果。
(3)、其他专项检查。根据省、州稽查局转发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今年1-6月以来开展了查处假药欧亚新疝王胶囊及高效壮骨胶囊等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我县未发现文件所述假药。
4、加强药品抽样监督工作。2011年州局下达了30个品种药品抽检任务,目前已经抽取23个品种,保健品3个品种,协助州局快检车筛查抽样10个品种,截止目前发现不合格检品1个批次,已立案调查。
六、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工作
(一)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
继续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一是查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二是查索要的资质证明是否齐全;三是查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四是查批发行为是否规范。对辖区内的企业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促进企业强化经营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的经营行为。
(二)强化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一是查对大型医疗器械是否建立了采购、使用、维修档案;二是查对检验用医疗器械是否纳入医疗器械进行管理(具体内容有购进渠道、索要资质证明、验收登记、贮存条件、用后处理);三是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使用是否规范(重点是用后毁形)。
2、小型医疗机构:主要查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购进时是否索要资质证明,购进后是否按规定验收登记,用后是否按规定毁形程序进行毁形并记录。
(三)加强对口腔医疗器械的监管
针对历年来对口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薄弱的现况,我局对口腔诊所进行了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使口腔诊所的负责人转变了看法,提高了认识,增强了法律意识,并督促建立了医疗器械验收记录,索要并建立了合格供货方档案。
(四)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
我局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及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专项检查。一是查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相关证明材料;二是查是否有购进、验收、使用记录;三是查是否建立了产品追溯制度;四是查产品、相关病例、购进验收记录上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与注册批件一致;五是查是否签订了使用协议,协议内容是否完整。
(五)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下发通知,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六)加强与工商部门信息沟通,积极监测我县医疗器械广告宣传产品,对发现违法的医疗器械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依法处理。目前,我县已移送1起医疗器械违法广告。
二、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工作
1、监管体制和机制不顺,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不到位 现阶段,我县在食品安全监管上采取“以分段监管为主”的模式,工作中坚持“全县统一领导、乡镇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但目前监管体制和机制尚未理顺,人力资源、检验检测资源、信息资源分散,以致监管合力不强、职能重叠、多头执法、监管缺位、执法空白等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分段监管环节链的连接点上较易出现监管空缺。一是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不到位。县食安委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两者合署办公,没有直接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设施薄弱,办公设备不足,人力资源不足,综合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力度不够,作为同级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的“抓手”职能还未充分体现;二是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各部门分段监管,综合监督协调难度大。食品监管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存在思想统一、步调不一,认识统一、行动不一的问题。最突出的事例如注水猪肉问题,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屠宰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由经贸部门管理,生猪在屠宰场待宰停留时间要在24小时以上,但是,他们对生猪注水现象监管不力,品质检验形同虚设,致使猪肉品质受到影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还规定,县场销售的注水肉由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实际情况则不容乐观;三是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在监管中,由于实行分段管理,各部门之间在信息资源上又缺乏网络平台和沟通机制,不能共享信息,甚至各单位上报的数字都不相统,给监管工作造成被动。
2、监管措施不力,检验检测资源分散
目前,我县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在监管方式和措施上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重视证照办理,轻视日常检查;重视现场准入,轻视生产经营。凡是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户,有关执法部门都要求他们办理各种证照,但是在取得证照之后,便放松了对这些监管对象的日常检查,这种监管模式,对成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效果比较明显,但是对于城乡结合部的小加工作坊,和县区大量存在的小摊小贩,则力度有限,起不到应有的监管作用;二是重城县轻农村。受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加之我县广大农村地区食品监管点多、面广、线长,监管任务重,监管工作很难落实到位,再加上一些执法人员意识上还存在重城县轻农村的误区,所以对农村食品领域的监管还存在着缺位现象;三是检验检测资源缺乏,检测成本高。全县没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成本高,抽检一头猪,按标准需要检测费上50元,企业颇有怨言,为节约成本,我县出现将近一个月屠宰的生猪共计1041头未按规定进行检验。
3、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违法经营和不规范生产加工食品问题突出
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证照而擅自生产经营,一些从业人员不经健康检查而上岗工作,产品质量把关不严,消毒设施欠缺或弃之不用,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缺乏;有些餐饮摊点卫生条件极差,餐具消毒无保障;有的规模餐饮服务单位拒不配合监管等等,这些违法行为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诸多隐患。
生猪私屠滥宰现象依然存在,受利益驱使,一些人铤而走险,部分养殖户则本着少亏一点的心理,私下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病死畜禽产品大多通过商贩卖给工地学校餐馆,活禽宰杀仍在集贸现场进行。在城乡结合部和城郊附近的农村地区,存在着不少家庭作坊式的食品生产加工点,这些家庭式加工作坊既无证照,又达不到合格的卫生条件,取缔不了,管理起来又非常麻烦。一些小作坊式的食品加工厂为盲目提升食品的色香味,一些制假食品加工厂为掩盖假劣原料的颜色和气味,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等。
4、农村监管力量薄弱,问题食品流向农村
农村食品经营呈现“低、小、散、多”的状态,农村食品现场多以小规模食品加工、销售和消费的形式存在。个别农民贪便宜,部分商家图利润,不合格、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以低廉价格通过“小字号”食品经营企业充填农村食品县场。非法食品经营企业利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资源匮乏的现实,向农村转移,躲避监管。因而,出现农村县场食品质量合格率明显低于城县的情况。农村餐饮业卫生保障低下,农村集贸现场经常出现无卫生许可证销售食品,餐饮从业人员亦无健康体检证。食品加工间、店面和住房多数不分间,卫生标准不符合要求。小餐馆和部分农村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多数无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就上岗,农村婚丧宴请,餐饮加工场所、就餐场所卫生无保障,食品安全亦无保证。由于农村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广播电视信息传播有限,食品安全宣传难度很大,加之农村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识别假劣食品能力低,这些都给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许多障碍。
(二)、药品医疗器械工作
1、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匮乏,尤其是保健食品、化妆品、药械、法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人才尤其匮乏。
(2)、人才队伍不稳定,多数同事有“调离,考走”的想法,尤其是年轻同事,考走想法更为强烈;同时,机改整合后有些执法人员被安排去干与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无关的工作,本来基层食药监管人员就不足,导致执法队伍的能力不是加强了,而是削弱了。
(3)、执法队伍培训力度远远不够。尽管省局每年举办多期培训班,但由于会期过短,同时对培训效果缺乏有效测试,以致很多学员往往是巧借学习机会“潇洒走一回而已”,培训效果大打折扣。
(4)、下划地方机改后,人员编制数流失严重,原各县食药监局的编制在原有基础上不仅未得到增加,反而被削减了大部分。(5)、06—09年贵州省食药监系统新招考人员的公务员登记一直未予以解决。尽管前段时间省州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要求地方主管部门妥善办理公务员登记事宜的相关文件;但是鉴于机构改革,下划地方后,县卫生局和食药监局合并,06至09年大部分新进人员由于合并后单位编制数不足,以造成公务员登记变为遥遥无期;而很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遴选基层公务员都要求必须是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职人员,由此给新进人员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是客观存在的,影响也是深远的,非常不利于队伍的稳定。
(6)、下划地方机改后药监基础设施流失严重 由省下拨的建楼专项资金建成的药监办公楼,现已逐步被地方政府征用作他用,基层药监人员面临无办公场所,国有资产面临流失,严重影响到基层人员正常的工作开展。
三、加强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认识,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各监管部门要尽职尽责,加强配合,增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议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各监管部门开展一系列专项联合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信息资源,形成综合监管格局,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责任。
2、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
县食品安全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多方协调,密切配合,研究探索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整合监管人力资源、检验检测资源、信息资源,构建信息交换平台,做到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共享,克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制不顺、机制不畅、职责不清、职能重叠、政出多门、力量分散、监管乏力的弊端,达到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协调,切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3、增加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投入
在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国家规定对食品进行抽检不得向企业和经营者收取费用,因此,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和食品检验检测经费的投入,增加检测设备和流动性检测车辆,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己任,努力克服重收费轻管理、重执法轻服务、重城县轻农村的弊端。
4、创新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
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各个部门,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路子、新途径,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和技术手段,要借鉴外地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如借鉴北京县工商部门的错时工作制,对一些平时不易监管的早餐夜县、集贸县场、集体食堂、生猪屠宰等时间性、流动性较强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适时加强监管。对农村广大地区,要真正将监管重心下移,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安全城、乡、村监管网络,努力克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漏洞、空档和死角。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切实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是保证食品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经营销售和消费各个环节安全的关键。为充分整合社会资源,降低培训成本,节约培训费用,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采取一个职能部门培训,各有关职能部门交叉授课的综合培训方式,降低监管部门和企业负担。
5、采取有效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宣传专栏,特别是要面向农村地区,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从思想上逐步树立食品安全事关自己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的意识。
6、关于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1)、针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法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人才匮乏现象,建议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最大限度通过招考渠道“招贤纳士”,同时强化学历,专业背景知识等。
(2)、加大基层执法队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专业监管知识和常识的培训力度。可以采取现场培训,也可以统一编制培训教材,让执法人员采用自学方式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同时采取严格的测试方式测试学习效果,对未“合格”人员采取一定的“措施”,以强化学习效果。
(3)、省、州食药监部门应参照中央国家机关或省、州其他系统,从本系统县一级遴选基层公务员的机制。
(4)、强烈建议省食药监局与省人事主管部门积极协调,由省食药监局统一解决06至09新招录人员的公务员登记事宜,这是目前最直接最讲效率的方法。而不是“一纸文件”完全推给地方人事主管部门解决,以避免由于县级机构改革新组合部门由于编制数不足原因,导致此期间新招录人员的公务员登记遥遥无期的情况。
(5)、尽快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相关执法依据。做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既要“喊得起口号”,也要“ 落实好口号”,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局
8.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履职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八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履职尽责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综[2012]17号)要求,市政府研究室开展了认真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
我们制定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务员履职尽责情况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了以室党组书记、主任张本沪同志为组长、副主任方政辉同志为副组长,党总支、秘书处、监察室共同参与的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指导。
在自检自查工作中,秘书处按照编制职数,对各处室在岗在编人员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市编委《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编制外使用工作人员的意见》,严格检查有无编外人员工作情况。党总支、监察室依据各处室职能,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主管领导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各处室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队伍状况
我室能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现有编制31人,在编为人数24人,空编7人,在岗人数为21人,有3位同志因工作调转尚未减编,没有编制外工作人员,没有在编在岗长期休假或不上班人员,坚持按规定组织公务员参加培训。目前,我室承担的工作量超过人员配备数量,处于缺员状态,无违规进人问题,没有 “吃空饷”现象。不存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的情况。
经过自查,市政府研究室全体公务人员,基本能够做到,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宗旨,爱岗敬业,高标准、严要求,能够坚持用党性原则、工作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落实到岗到人;全体公务人员能够从工作特点出发,甘于清贫,甘于寂寞,正确处理荣誉、金钱、地位之间的关系,认认真真搞调研,勤勤恳恳爬格子,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自身职责,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各部门同志的好评。我室无放任、隐瞒、袒护公务员违规违纪行为。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理论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整体学习没有有系统、有计划地安排,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学习不够全面深入,理论联系实际做的还不够;学习深度不够,满足于学过了、知道了,没有深钻细研。
二是还要进一步树立精益求精的精神。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创新意识不强,没能更加自觉地站在新一届政府的工作重点、工作要求上开展工作,习惯于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创造性开展工作较少,高质量的精品文稿较少。
三是调查研究深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对于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习惯于出题目、交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不够,一些制约全局发展的重点难点课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浅层议论的多,真正沉下去解剖麻雀、摸索规律的少;做简单数据汇总多,做深层次的分析研究少,被上级决策采纳的优秀调研成果还不多。
四是自醒自律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不同程度地存在“清水衙门”意识,认为单位小,人少事少,工作性质单一,降低了自律要求,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机关管理规范化标准不够高,勤俭节约的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
四、整改措施
经党组研究,我室的整改工作由室党组书记、主任张本沪同志负总责,室党总支牵头,秘书处配合。同时,纳入2012年研究室机关干部考核体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整改
通过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及党员先锋岗的模范引领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室党组将2012年确定为“自身建设年”,深入开展以“综合文稿有质量,调查研究有效果,信息反馈有实情”为目标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干部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等活动,进一步解决机关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形成干事业、抓落实、促发展的合力。具体措施如下:
1、开展综合文稿讲评交流活动。业务处室处长或负责人,结合本处室业务工作实际或本人学习心得,为机关干部做综合文稿讲评或相关理论辅导,综合文稿讲评交流活动由各业务处长轮流进行,根据工作实际,原则上每二个月一次。
2、开展即时性调研工作。由机关干部根据自己工作实际,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中心、工作热点,以及领导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自主确定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以便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同时,尽快掌握第一手资料,推动政务文稿起草。
3、开展业务信息搜集工作。各业务处室确定一名信息员,结合处室工作分工,在日常工作中搜集整理有关信息,包括领导讲话、前沿理论、外地动态、基层信息等内容。并将信息及时报送机关党总支,由机关党总支在“oa”平台上设专栏发布,同时,由大课题办以《参阅件》的形式报市领导,信息上报原则上至少每月一期。
9.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履职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九
201x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深入普法,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纲要》要求,总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多次批示要求结合食品药品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2016年,总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科学完备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建成,高素质的专业化监管队伍基本建立,法治精神、法治理念与法治思维得到深入普及,职能清晰、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基本建成。《实施意见》明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8个方面主要任务、23项具体措施,并对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为切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总局出台年
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部门、任务分工、时间节点,保证成果能落实、可检验。
二、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立法
一是完成《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修订。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完成《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修订,进一步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监管漏洞。
二是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2016年7月,总局向国务院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三是推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组织召开化妆品监管和立法国际研讨会,就化妆品监管法律制度建设进行专题研讨,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进程。
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稳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被列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国务院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文件出台后,总局多次组织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以及药物研发、生产、流通企业开展座谈,反复修改完善,目前已形成修订草案第四稿,力争年底前完成起草上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制定。
五是加快部门规章的制修订。2016年,出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等9部规章。总局成立以来,已制修订规章33部,食品药品监管配套规章体系日趋完善。
六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对总局成立以来近30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保留、废止、失效的处理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已完成总局第一批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3—2015年),发布《关于第一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2件规范性文件废止或失效。
七是推动“两高”司法解释修订。为严惩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过程中的数据造假行为,积极推动“两高”研究起草《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据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积极协调“两高”加快修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加大行政审批取消、下放力度。总局向国务院审改办报送的拟取消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的药用辅料(不含新药用辅料和进口药用辅料)注册审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第三方平台除外)、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国务院已发文取消。总局向国务院审改办报送的拟取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审批3项行政审批事项,国务院审改办和专家论证会已经通过。其中,近期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
二是积极推进“两证合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总局重新出台《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将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2项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1项许可。同时,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29号),取消饭馆、咖啡、酒吧、茶座等4类餐饮服务场所的卫生许可证,相关许可内容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标准中;印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整合后调整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109号),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和条件。截至目前,总局共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1大项、5小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24大项,地方行政审批事项41项。
三是规范审评审批程序。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要求,总局先后出台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开展药品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近30项改革配套措施,进一步简化审评审批程序,提高审评审批效率,各项改革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下放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要求,要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行政审批改革中,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各方责任。出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事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各项要求。
五是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及时公布“权力清单”,将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部门、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在中央机构编制网和总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按照国务院审改办要求,编制总局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附示范文本在网站和受理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报国务院审改办审核公布。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和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为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总局把专家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备程序。强调重大决策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各监管部门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为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出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外聘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药品注册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外部专家在审评审批、日常监管中的关键作用。
二是稳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建立法律顾问专家队伍,出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经严格的推荐遴选程序,总局聘请14位来自学界和实务界的知名专家、律师担任总局法律顾问,组成总局法律顾问组。顾问组聚集行政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和法律实务的资深法律专家,为食品药品科学、依法监管保驾护航。同时,根据各司局工作需要和法律顾问的专业背景,建立法律顾问对口联系司局机制,为总局各业务司局配备对口联系的2—3名法律顾问。各业务司局遇到需要解决的法律事项时,随时可以联系咨询法律顾问,获得法律帮助。总局充
分重视发挥法律顾问“智库”“外脑”作用,在立法、重大行政决策、突发事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和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中积极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把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听取法律专家意见建议,保证总局的各项行政行为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切实维护各方利益,有效减少监管导致的矛盾和化解法律风险。
三是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经商司法部,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方案》,对食品药品监管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和职责范围、公职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公职律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管理职责、公职律师终止执业情形、公职律师的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力求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性。出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目前,总局已有24名在职人员取得公职律师证书。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明确监管职责。为推进基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出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食品安全执法规范化的指导意见》,从完善机构设置、明确机构事权、规范行政许可等11个方面,对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食品安全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明确规定。为全面贯彻中央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出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岗位梳理,着手制定行政执法岗位职责与工作规程,明确不同执法部门、执法岗位的具体职责,责任落实到人,规范权力运行。按照总局要求,多个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暂行规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明确内设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使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据可依。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为加强对网络食品新业态的监管,出台《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发布《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加快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同时,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为重点,创新开展体系性检查。
四是开展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圆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张德江委员长和4位副委员长带队,赴8个省(区、市)进行检查,4位总局领导参加了执法检查,加快推进了食品安全相关重要问题的解决。同时,为强化基层执法力度,以执法公开和执法规范为重点,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检查。在各地自查基础上,对8个省(区、市)、20个市级、22个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40多个乡镇监管所开展了实地抽查。对发现的普遍性、突出问题高度重视,制定强有力的措施,督促各地及时整改。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保障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职能、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总局政府网站已成为向社会发布抽检、案件处罚等监管信息的重要窗口。同时,不断改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食药监办〔2015〕171号),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转办和答复环节,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研究起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拟进一步规范、明确许可、备案、监督抽检、日常监管、行政执法过程中监管信息的发布内容、期限、方式。
二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总局以食品安全考核为手段,督促各地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部门内部权力制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以及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监测评价、审核查验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设权、分岗定责、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防止权力滥用。同时,通过细化责任追究规定,对违法乱纪、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日常监管人员是否定期赴现场检查、是否严格监管、是否认真填报检查事项进行监督问责;上级机关对市县监管部门是否按期进行抽检、抽检结果是否公开进行监督问责;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是否按时、如实上报,是否存在瞒报等进行监督问责;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是否认真调查并按时报告调查结果进行监督问责。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出台《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完善对各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开通了12331网站,监管正能量大大增强,媒体负面炒作大大减少。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努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制信访,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制化建设相关配套措施,全面推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出台了《食品药品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等制度。同时,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在公开媒介及网站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方式、接待时间和地点,方便群众依法反映问题和及时查询办理结果,开通局长信箱、公共留言、网上信访之窗,重建了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室,大大降低群众信访成本,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聘请律师参与总局的信访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总局机关各司局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推动信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16年,总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5件;人民法院受理总局被诉案件92件,比上增加80%。在复议办理及应诉工作中,总局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畅通行政复议受理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审理复议案件,确保事实查得清、法律用得准、裁决效果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同时,注重在复议、应诉过程中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的执法监督作用,加大风险提示力度,强化督促整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16年,全系统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达33%,行政复议制度监督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效果显著。
八、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机制。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总局和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不少于40学时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每年参加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完善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食品药品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完善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利用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培训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
法治能力考查测评。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完善惩戒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是加强能力培养。为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法律素养和法律能力,推动全系统更加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管工作,总局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实施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培训对象的国家级轮训,开展各类培训近8000人次;强化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监管人员培训,组织多期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及省级食品药品法制人员和执法人员参加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和法律讲座,就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食品药品法治能力建设、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等专题进行讲解;借助大型会议平台开展法律培训,在总局新任公务员和新任处级干部培训、食品药品监管法治能力建设系列讲座、省级以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药品注册、医疗器械注册、投诉举报工作等会议上,专门开设法律培训课程,扩大培训受众面,取得较好效果。
九、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出台《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对全系统未来五年的普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和要求,细化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步骤等。
二是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邀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成员单位的领导等150余人参加,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深入座谈,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法律实施。
三是积极创新食品药品安全普法宣传载体。加强与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主流媒体,以及新浪、腾讯等新媒体合作,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等重点工作,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解读,增强法治建设工作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和信息发布的传播力,营造全民关心食品药品监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