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县市建设方案

2024-10-18

创新型县市建设方案(共4篇)

1.创新型县市建设方案 篇一

县市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方案定稿 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瞄准扶贫对象,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确保我县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掉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总书记对我省扶贫攻坚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扶贫和保障扶贫两轮驱动,贫困村发展与贫困户脱贫统筹推进,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衔接,锁定贫困村、瞄准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制定帮扶措施,聚力帮扶,切实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为确保我县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对象识别到村到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县、乡(镇)两级建立精准扶贫电子信息系统。

2、坚持规划落实到村到户。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方略,充分利用建档立卡的成果,精准分析贫困户的分布、致贫原因、扶持需求等,并精准分类施策,制定减贫规划和计划,做到县有减贫规划、乡(镇)有脱贫方案、村有发展目标、户有致富项目。

3、坚持项目资金到村到户。扶贫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到村到户项目的扶持,县直各单位涉农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住房、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就业等各类社会保障项目要对贫困户实现全覆盖。

4、坚持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实施八个一帮扶措施,即一乡(镇)有一个挂点县领导、一乡(镇)有一个帮扶方案、一村有一个定点帮扶工作组、一村有一个帮扶计划、一村确定一批扶持项目、一户有一个帮扶措施、一户有一个增收项目、一户有一名帮扶人员。

5、坚持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强化扶贫项目实施效果监测,县、乡(镇)、村均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台账,对扶贫对象实施跟踪动态监测管理。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到 2020 年扶贫开发工作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具体达到以下工作目标、(一)贫困村。按照省确定的 15 个贫困村,从 2014 年起县乡两级抽调干部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同时,按照中央、省、市要求,针对 15 个十三五贫困村全部选派第一书记,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对具备发展条件的村,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实施整村推进;对自然条件恶劣和基础设施滞后,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的,实施整村整组移民搬迁。通过综合施策,分步实施,使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农民安居乐业,确保全县贫困村到2020 年基本实现稳定脱贫目标。

(二)贫困户。根据省测定我县贫困发生率,结合我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实际,截止 2014 年底,全县有贫困人口 14326 人。从今年起,通过加大精准扶贫攻坚力度,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确保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增幅,到 2018 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 条件的轻度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全县平均水平的 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中度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县平均水平的 50%左右;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 实行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2019-2020 年为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阶段,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

愁、三保障(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目标。二是到 2018 年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 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三是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 强。到 2018 年,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贫困户都有一个以上增收致富产业,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

四、工作重点 (一)精准识别 1、精准摸底。按照国家制定的贫困对象识别办法和程序,坚持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的原则,把真正贫 困的人口纳入扶贫对象。为确保特困人群的真实性、精确 度,在前两次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全县农村特困对象进行 再次核准。

2、科学分类。在前两次识别和再次核准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贫困村、贫困户类型。在贫 困村中,区分出基础设施落后致贫村、产业发展滞后致贫 村、村级班子软弱涣散致贫村等类型。在扶贫对象中,先区

分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保、低保户等托底保障对象和有 劳动能力及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再区分出因智、因病、因学、因残等致贫户及因缺乏生产经营技能或缺少发展资金致 贫户,为制定针对性措施,精准扶贫奠定基础。

3、建档立卡。按照国家统一的贫困建档立卡要求,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建立扶贫对象帮扶工作信息 系统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与贫困户信息直通,做到 资源共享。

4、动态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以乡为单位,以为节点,以脱贫目标为依据,逐村逐户建立贫困 村、贫困户帮扶档案,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实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

(二)精准施策 按照突出产业扶贫、强化社会救助、建设美好家园的要求,大力实施三大扶贫工程。

1、产业扶贫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扶贫到户、分户施策,依托我县现有的烤烟、食用菌、香榧、白茶、毛竹、水产养殖等优势产业,有针对性地引导贫困户发展 1-2 项短、平、快的种养、加工或旅游服务业,加强扶贫造血功能。

(1)精准使用产业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每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 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的精准。资金使用上瞄准贫困村、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产业直补、产业保险等多种形式,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能直接参与、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产业项目。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结合土地山林流转、租赁或入股,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努力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每年从 1000 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中安排不低于 30%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烤烟办、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它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2)精准培育产业扶贫模式。按照一村一品产业格局要求,因地制宜培植特色扶贫产业;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全县贫困村都按照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设立一笔贷款风险金、组建一个合作组织、落实一种帮扶机制四位一体的产业扶贫要求,发挥村党

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壮大村集体经济,带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大力培育合作社+贫困户示范项目,采取贫困户土地、山场、劳动力 或扶贫资金入股等多种方式,打造贫困户户户有股份、年年有分红、持续增收有保障典型。每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好 1 个产业扶贫示范点,每个村抓好 1 个产业扶贫示范点。(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等)(3)精准创业就业培训。积极整合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资源,实施能人带动工程,大力培养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农民技术员、农业合作社领头人。教育部门要针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用足用好普惠扶持政策;农业部门、劳动人事部门和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对象培训特惠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培训课堂进田园、地头的新方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职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在当年计划资金内,对凡自主自愿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实行凭证直接补助。力争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 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有 1 人就业,促进稳定就业和增收脱贫。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或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到 2018 年,完成贫困人口技能培训 1000 人,实现就业率在90%以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

2、保障扶贫工程。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加强特困扶贫对象救助,实施精准特惠救助扶贫。

(1)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对全县开展的农村特困对象摸底调查确定的人员进行政府保障兜底。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收入来源、依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群众加大倾斜力度。充分发挥省民政厅挂点帮扶黎川优势,全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和水平,到 2018 年,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县民政局、各乡镇等)(2)加大医疗保障和保险救助。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落实县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及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政策。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县卫生局、县民政局等)(3)强化教育救助。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保证贫困家庭子女上得起学,斩断穷根,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积极开展金秋助学、圆梦大学、春蕾计划、老促会千百十助学工程等各类助学活动,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成功人士设立

助学基金。为保障贫困乡村基础教育力量,分期分批定向招收教师到贫困乡村学校任教,并建立贫困乡村教师奖励激励机制。(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扶贫和移民局等)(4)完善临时和社会救助。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及中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强化民政、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组织慈善救助的职能,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救助项目与贫困农户救助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完善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引导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和企业设立社会救助扶贫公益基金、组建慈善救助机构。(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等)3、安居扶贫工程。打好安居扶贫攻坚战,帮助扶贫对象建设美好家园,缩小发展差距,共享小康成果。

(1)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对不宜居住的贫困村自然村庄和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按照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扎实推进移民搬迁扶贫,依照德胜镇、厚村乡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成功经验,有序引导贫困人口向县城、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搬迁转移,帮助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发展环境。积极整合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扶贫和移民、烟草、教育、卫生、电力、交通运输、新农村建设等部门资金,集中用于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搬迁移民的劳动技术、就业技能的培训,实现搬迁移民有业安置,稳步增加收入。到 2018 年,实现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搬尽搬。(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烟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供电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新村办等)(2)加快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十二五规划 15 个贫困村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未完成村庄整治的村组,继续给予扶持。在十三五贫困村选定工作中,重新识别确定 15 个发展条件差、贫困程度深的贫困村。在十三五期间,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政策给予重点扶持。在省每年每个贫困村 20 万元的基础上,县级每年整合 150 万元以上财政性资金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新农村建设的村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点叠加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全面优化村容村貌。力争 2018 年完成全县 15 个贫困村中 20 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2020 年完成全县 108 个行政村 25 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实施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优先安排扶持城镇供水网管向贫困村延伸,无条件实施集中供水的村庄实施分散供水工程,2015 年底基本解决贫困村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力争 2020 年,自来水普及率达90%。力争 2017 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90%。全面解决贫困

村和易地扶贫搬迁村无电和电压不稳问题,农村通信网络全覆盖。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优先扶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建设。(县新村办、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扶贫和移民局等)(3)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到 2017 年基本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的安居问题。(县建设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局等)(4)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支持贫困农村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以及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种资助政策。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让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全县同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健全农村低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就业援助、安全住房以及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补贴等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文化、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文体广电局等)五、帮扶方式(一)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指派工作组到挂点行政村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做到工作到村、扶持到户、责任到人。帮扶工作做到五年不变,坚持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各乡(镇)统筹安排乡村干部到各行政村结对帮扶,每名干部结对帮扶 1-2 户贫困户。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点贫困村,结对帮扶 1-2 户贫困户,年底跟踪问效。构建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公开,为干部帮扶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和移民局等)(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赠救助、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等各种形式参与扶贫,发挥 1017 中国扶贫日平台作用,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今后凡是各类社会捐赠资金或项目优先投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对社会力量救济性捐赠,先缴入红十字基金会、慈善基金会账户,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率先在东鑫电子商务园设立扶贫公益基金,通过互联网每销售一斤茶树菇捐赠 1 元钱用于扶贫公益事业。(县扶贫和移民局、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等)(三)用好定点帮扶平台。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用足用好国家文化部、省政协办公厅、省民政厅、江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政

策,发挥定点帮扶单位职能优势,搭建好项目对接、产业承接平台,积极争取定点帮扶单位的技术、信息、人才及改革试点等支持,加速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与扶贫攻坚。建立扶贫联系工作机制,每个帮扶单位定点联系一个贫困村,着力推进一批对口扶贫重点项目建设,解决一批难点重点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苏区办等)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镇)党委、政府是实施精准扶贫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精准扶贫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扶贫开发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难点问题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过问,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精准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建立扶贫开发资金持续增长机制,县政府将认真落实、足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配套任务,并逐年增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振兴原中央苏区等方面的各项政策,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项涉农资金用于扶贫。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充分发挥社会资金扶贫作用。

(三)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研究制定行业扶贫规划和计划,切实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保证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每半年要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行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各帮扶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通力协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扶贫部门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牵头协调,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四)健全机构,建强队伍。切实加强扶贫移民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各乡(镇)要尽快适应精准扶贫工作,充实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工作人员,落实专门干部专门负责扶贫移民工作。乡(镇)扶贫专干享受扶贫工作津贴,保证其待遇不低于乡(镇)农、林、水、计生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待遇。

(五)选好班子,夯实组织。乡(镇)党委要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到贫困村工作,向贫困村派驻党支部第一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实现扶贫目标提供组织保障。鼓励和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强化考核,严格奖惩。把扶贫攻坚的实绩,作为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有行业扶

贫任务的部门及定点扶贫单位,把落实扶贫责任的情况列入绩效考评和班子考核的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帮扶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篇二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饶发〔2015〕11 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精准扶贫攻坚战,尽快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确保我县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为指引,遵循单位帮村、干部包户、社会参与、民政托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决战五年、同步小康的要求,按照找准原因、精准施策、建立机制、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核心,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对全县 20 个省定十三五贫困村和 23327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实行精准扶贫攻坚,全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弘扬方志敏精神,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具体目标、(一)提前实现减贫目标。到 2018 年,全县力争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192020 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

(二)贫困群众收入明显提高。保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到 2018 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 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处于低保标准以下的中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 50%左右;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的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

(三)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到 2018 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得到整体搬迁安置,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 2018 年,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贫困家庭孩

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贫困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专业合作经营机制较为完善,基层党组织作用坚强有力。

三、工作措施 (一)按照精准到村到户的要求,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

1.制定精准扶贫攻坚工作规划。要在全面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状况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倒排工期,做好各类规划的相互衔接,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并纳入本级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用统筹规划承接上级扶贫开发政策支持,抓好本地精准扶贫攻坚的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2.制定贫困村和贫困户具体脱贫计划。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案的工作要求,制定落实每个贫困村、每户贫困户的具体脱贫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脱贫路径,确保扶贫帮到点上、扶到根上。同时,将一些未列入省定十三五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差、贫困程度较深、贫困发生率较高的行政村确定为县(市)级贫困村,并制定脱贫计划,统筹各类扶贫资源倾斜扶持。

(二)按照精准帮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扶贫力度。

1.深入开展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深入开展县直单位定点包扶十三五贫困村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单位帮扶。帮扶单位要成立帮

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驻村工作队。按照帮制定实施脱贫规划、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帮发展扶贫产业、帮夯实基层基础四帮的要求,结合帮扶村实际,打好组合拳,坚持一帮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受帮扶的贫困村要积极主动对接帮扶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激发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干事创业的信心,增强脱贫致富的合力。

2.全面开展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县直单位干部采取 321 的方式开展结对帮扶,即县处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 3 户,科级干部结对帮扶 2 户,一般干部(职工)结对帮扶 1 户。其余贫困户由所在乡镇(场)干部(职工)包干托底,做到结对帮扶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全覆盖。帮扶干部要深入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状况、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积极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四送活动,帮助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同时,各地对在扶贫对象户建档立卡之后因灾、因病等原因新出现的贫困户,要纳入全县结对帮扶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并落实帮扶干部给予积极帮扶。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结对扶贫。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结对扶贫工作,扎实开展扶资金、扶产业、扶就业、扶信息四扶活动。充分发挥 10.17 中国扶贫日平台作用,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多方发掘社会扶贫资源。

(三)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专项扶贫工作力度。

1.强力推进产业扶贫,夯实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基础。一是找准优势富民产业。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有利于贫困农户增收致富的产业项目。深入推进一村一品,逐步做大规模、做响品牌。二是提高贫困群众的产业参与度和受益度。建立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模式,让贫困群众更好地参与产业发展、更多地受益产业发展。三是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扶贫攻坚重点县和原中央苏区县省财政每年 1000 万元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的作用,资金使用上要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现金直补、产业保险和帮扶责任人携资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对贫困户尤其是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结合土地山林流转、租赁或入股,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

2.强力推进扶贫移民搬迁,着力改变生存环境恶劣地区困难群众生存发展环境。一是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采取进城进园、集镇、中心村梯度安置的方式,全面摸清底数,统一群众思想认识,按照整体搬迁的要求制定实施移民搬迁规划。二是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

3.强力推进贫困村村庄整治,大力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按照整体推进、基础先行、改善面貌、提升功能的思路,加大贫困村村庄整治力度。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每年新农村建设村

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点叠加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全面优化村容村貌。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力争 2017 年全县 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4.强力推进雨露计划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的能力。一是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统筹农民工职业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科技扶贫等政策,加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就地发展产业、进城进园就业、自我发展创业的能力素质。加大贫困户新生代职业学历教育培训力度,从而达到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目标。二是创新培训方式。依托省、市、县职业院校资源,立足沿海发达省份的市场用工需求,集中在务工比较多的地区,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定单式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

(四)按照精准发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行业扶贫工作力度。

1.大力实施交通扶贫。加快推进贫困乡村客运网络连通工程,改善运输条件,完善贫困村客运网络,提高贫困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加快贫困地区及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加快县乡道升级改造进度。2018 年率先完成 20 个十三五省定贫困村 25 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力争2020 年全面完成全县农村 25 户以上自然村的道路硬化。

2.大力实施水利扶贫。进一步提高贫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2015 年底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安全饮水建设任务,力争 2020 年基本解

决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已列入全国近期治理规划的贫困地区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优先扶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建设,提高防汛应急能力,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在贫困地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

3.大力实施医疗扶贫。一是将贫困村的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和卫生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作为医疗扶贫工作重点,在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新改扩建项目方面,倾斜扶持贫困人数较多的乡(镇)村,从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全县同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二是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在县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同时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4.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体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保证贫困家庭孩子上得起学,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支持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达标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高校扩大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比例以及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种资助政策落实工作。

5.大力实施文化扶贫。加强对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在贫困乡村开展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在农户自愿购买接收设备的前提下,落实惠民补贴政策,免费提供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基本节目。加快贫困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高宽带用户普及率,稳步推进宽带网络提速。

6.大力实施金融扶贫。一是建立金融扶贫优先工作机制。上饶银监弋阳监管办事处优先审批涉及有扶贫业务和三农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弋阳支行优先办理上述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各项服务功能对接;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的支农再贷款和再贴息需求;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债、开办同业存单、大额定期存单,增加其资金来源。二是制定扶贫贷款发放指导意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向贫困村和重点扶贫开发项目发放贷款。督促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 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并主要投入三农经济项目。督促辖区保险机构开发新的保险品种,满足扶贫经济和三农经济发展需求。

7.大力实施保障扶贫。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实行民政救济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全覆盖。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并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收入来源、依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群众加大倾斜力度。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

策。加大分类施救的力度,对因支出型贫困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群体予以特别救助。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残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精准扶贫攻坚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贫困地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精准扶贫攻坚主体责任,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五年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找准切入点、提高精准度,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扶到点上、根上。对精准扶贫攻坚埋头苦干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及时调整。

(二)加大精准扶贫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精准扶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加大财政预算扶贫资金持续增长力度。实行扶贫开发省级监管、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县本级将调整财政支出分配结构,增加扶贫开发的投入,使扶贫开发资金增幅与财政收入增长水平相适应。要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的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杜绝侵占扶贫资金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对贪污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

(三)强化精准扶贫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处理好机构改革和强化扶贫工作机构建设的关系,进一步健全扶贫工作保障机制,做到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经

费预算与扶贫工作任务相适应,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在乡镇事业站所限额内成立扶贫工作站,配备专职扶贫工作人员。要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四)全面落实行业扶贫的职责。落实全社会共同责任,凝心聚力推进精准扶贫攻坚。县直部门要明确本部门肩负的行业扶贫任务,制定本部门加大精准扶贫的工作计划,并纳入本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细化任务、倒排工期,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加强行业扶贫任务的组织实施。要多方挖掘社会扶贫资源,凝聚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全县结对帮扶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实行贫困人口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动态管理。每年一季度对贫困人口脱贫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及时将稳定脱贫人口退出系统,将新增贫困人口录入系统,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贫困户帮扶全覆盖。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本方案的贯彻落实。各帮扶责任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落实精准扶贫攻坚的实施方案,于 8 月 5 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县委、县政府每年对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2.创新型县市建设方案 篇二

一、目的意义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解决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 问题,防止和减少土地权属纠纷,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管理制度。同时也是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维护农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落实党的农业农村工作政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工作目标、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目标 全面查清全县辖区内每宗集体土地权属、界址、面积和利用状况,建立健全全县城乡一体化地籍调查 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为逐步建立产权明 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严格规范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利用 制度改革提供依据。

(二)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全县辖区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 记发证,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 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包括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农村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要一并确权登记发证。

(三)主要任务

1、农村地籍调查。农村地籍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延伸和细化,也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 证与规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包括县城以下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等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细化调查,应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其变更调查成果为依据,结合大比例尺地籍调查加速推进。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应采用 1: 比例尺 500(村庄采用 1: 2000 地籍矢量图放大至 1: 500)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采用 1:5000 比例尺调查。各乡镇应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无纠纷”为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因地制 宜地选取调查方法,查清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形成完善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集体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并及时进行变更调查和变更登记,保持地籍调查成果的现势性。

2、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尊重农村集体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历史现状,按照“主 体平等”的原则,确定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法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对农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乡镇企业及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4、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及其登记 发证面积。

5、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同地籍 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在应用信息化技术加快确权登记发证的同时,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络汇交、动态管理、网上查询,提高地籍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稳步推进原则。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应先行试点,摸索经验,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二)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 考虑当前土地使用的实际状况。

(三)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土地确权应尽可能全面考虑各方利益,在有利于维护社 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的纠纷土地做好登记、暂不确 权发证。

(四)依法登记原则。严格依照土地登记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土地登记。

(五)全部覆盖原则。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不重不漏。

四、工作内容和各级责任分工

(一)工作内容 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包括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工作;

2、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

3、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发证、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发证;

4、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5、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质量抽查、核查及验收;

6、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汇交和上报;

7、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和表彰。

(二)各级责任分工

1、县级(1)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做好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准备工作,依法组织有关项目招标 工作;(2)组织开展宣传和技术培训;(3)开展县级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4)负责县级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5)指导乡镇开展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6)组织对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自检及初检;(7)负责县级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上报。(8)负责县级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建档工作。

2、县相关单位 县国土局: 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队伍培训、印制相关土地登记发证材料和表格、工作 指导及督查、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土地权属、地籍测量结果审核、办理土地登记、土地权利证书发放、土 地登记成果资料整理建档和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以及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县法制办:负责对本级需拟定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政策研究审查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县农粮局:负责需提供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的资料,并做好土地经营权属认定工作。县林业局:负责需提供的林权方面的资料,并做好林权的认定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县、乡级行政界线的确定,并提供有关界址坐标、界址图和界址协议书。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有关河流、水库等水域方面的资料,并协助做好水域权属认定工作。县城建局:负责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涉及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监督,查处违纪行为。县公安局:负责提供有关户籍登记资料,处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

3、乡镇级(含经济开发区)(1)实行乡镇区主要领导负责制,制定本级实施方案,与各村(居)委会签订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责任状。组织乡、村、组干部参与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 地权属争议调处;(2)负责组织协调村、组有关人员参加权属界线调查的现场指界、确认;(3)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做好乡属土地权属确认工作。

4、村级(1)组织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推举村民代表出席土地权属调查指界确认工作;(2)协助做好本村内各村小组之间的权属纠纷调解工作;(3)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做好村属土地权属确认工作。

5、组级(1)召开村小组村民大会,推举 1 至 2 名村民代表出席本村小组土地权属界线现场指界;提供相关的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资料;(2)协助做好本村小组内的土地权属纠纷调解工作;(3)负责收集本村小组各农户人口信息,提供各户宅基地情况;(4)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做好本村小组土地权属确认工作。

五、工作方法、程序与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技术路线 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成果资料,采用影像判读与实地测量、全野外实地测量、航测成图与实地 勘(丈)测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建制镇地籍调查和村庄地籍调查,并进行 确权登记发证。

2、技术方法(1)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提取村、乡镇、县各 级行政界线和与权属界线有关的主要地物、农村居民点与正射影像图(DOM)套合,采用 1:5000 比例尺调 查工作底图,实地细化调查权属主体的所有权界线。影像上地物明显的,可直接在正射影像图(DOM)上判 读标绘界线,影像上地物发生变化或不明显的,可借助相关技术手段实地获取所有权界线数据。(2)建制镇地籍调查: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影像数据制作 1:2000 比例尺正射像图(DOM)作为权属调 查工作底图,采用全野外实地测量方法,开展建制镇地籍调查,比例尺为 1:500。(3)村庄宅基地和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调查: 充分利用现有的航测资料和新获取的航摄资料,制作 1: 2000 比例尺正射影像图(DOM)和地籍矢量图,作为村庄宅基地和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调查工作底图,结合 外业权属界址调查,实地勘(丈)测宗地界址边长和相邻宗地地物间距,经内业编辑形成数字地籍图。正 射影像图上没有的新增地物采用边长交会等方法进行补测。没有调查工作底图的村庄,采用全野外数字测量方法。

(二)工作程序与步骤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程序与步骤分为准备、申请、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土地权属审 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成果资料整理归档及数据建库。

1、准备工作(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制定地籍调查技术设计。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地籍调查技术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土地权属调 查、地籍测量方法,技术路线和作业流程,调查成果,技术标准、精度要求和检查验收等。(3)技术培训与试点。组织专业队伍,进行人员培训。确定试点乡镇,开展试点工作。(4)工具准备。有关仪器工具准备,印制表格和购买证书等。(5)资料准备。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特别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各种资料及已形成的各种成果,有关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历史资料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和演变的其他资料等。

2、程序与步骤(1)土地登记申请。属于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由村民小组申请;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 有权的,由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其申请;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的,由乡 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代其申请。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由土地 权利人申请。(2)土地权属调查。依据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对宗地进行权属界址认定,确定土地权属界线,绘制土 地权属界线图。(3)地籍测量。对宗地界址点平面位置、形状、面积等地籍要素进行测绘,绘制宗地图。(4)土地权属审核。土地权属审核分为初审、确认、审核、公告、批准五个阶段。①初审。国土资源所土地登记人员对土地登记申请书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②确认。乡镇人民政府对初审结果进行确认。③审核。县国土局对国土资源所初审意见和乡镇人民政府确认结果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④公告。县国土局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⑤批准。审核结果公告后无异议的,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注册登记,颁发土地权利证书。(5)成果资料归档。完成宗地登记发证后,应及时整理宗地资料,建立宗地档案。(6)数据建库。将地籍调查成果上图入库,完成县级地籍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六、主要成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包括以下成果:

(一)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

(二)1:5000 比例尺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数据;

(三)土地(境界、权属界)界址协议书;

(四)1:500 比例尺村庄原始地籍调查底图(1:2000 比例尺地籍矢量图放大至 1:500);

(五)地籍调查表;

(六)地籍勘(丈)测原始记录;

(七)控制点成果表;

(八)数字地籍图;

(九)宗地图;

(十)宗地界址点成果表及宗地面积计算表;

(十一)地籍图接合表;

(十二)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十三)以乡(镇)为单位建设用地、宅基地宗地面积汇总表;

(十四)工作报告;

(十五)技术报告;(十六)检查验收报告;(十七)土地登记发证档案资料;(十八)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

七、组织实施和保障

(一)进度安排 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准备阶段(2011 年 11 月初)。完成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宣传动员、培训人员、收集资 料、制定工作方案及其他有关准备工作。

2、试点阶段(2011 年 11 月-12 月)。江背镇为我县试点乡镇,由县国土局组织作业队伍先行开展试 点乡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中标价格支付作业费用,并对试点乡镇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调 研、总结,推广经验。

3、实施阶段(2012 年 1 月-2013 年 6 月)。在试点基础上,以点带面,2012 年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 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3 年 6 月底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4、汇总上报阶段(2013 年 7 月-12 月)。分级上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完成县、乡、村 三级农村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及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产权信息管理系统。

(二)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张龙彪同志任组长的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土资源、法制、农粮、财政、林业、果业、民政、水利、城建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负责同志组成(见兴府办字[2011]57 号文 件),负责发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发证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工作需要,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办公室内设工作组,人员从国土、农粮、林业等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分工负责发证工作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事务。同时,邀请部分地籍管 理、土地调查和权属争议调处的专家、技术人员,组成县级专家组和技术指导组,对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 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和政策问题进行研究指导。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 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定期检查,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各 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权属争议调处中的主导地位,由乡(镇)政府组织村、组干部,广泛吸纳村民代表参 与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基层土地权属争议。

2、技术保障。农村地籍调查采用统一的调查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技术规程要求组织实 施,确保调查成果质量。采用影像判读与实地测量、全野外实地测量、航测成图与实地勘(丈)测相结合 的技术路线,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制镇和村庄地籍调查。充分利用现有或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获取 的航摄(测)数据,制作调查工作底图下发各地使用。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为全 面开展工作积累经验。要选择信誉度好、技术力量强、具备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人机构资质的专业队 伍参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抓好技术培训,县级负责对乡镇干部、国土资源所有关技术人员 的政策法规的培训。乡镇级负责对村干部的政策法规的培训。

3、政策保障。严格依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 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操作规 定,明确政策,规范操作,切实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政策问题,严把农村集体土 地登记发证关口。

4、制度保障。(1)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县人民政府与各乡 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人民镇府要与村(居)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完成期限与奖惩办法。(2)建立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指定联络员,不定期召 开联络员工作会议,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和参与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3)建立工作调度和进度通报制度。各乡镇要加强工作调度,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各乡镇、经济 开发区于每月 1 日前上报本乡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登记发证任务。(4)建立资质审查认定制度。充分发挥第二次土地调查承担单位和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等专业技术力量。对已取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资质和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质的单位,原则上不再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第二次 土地调查资质和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要求进行资质审查,以提高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效率和 规范化制度。(5)建立招投标管理制度。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涉及需由调查队伍或中介机构承担的工作,通 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的调查承担单位,以合同方式约定双方职责、项目任务、成果质量、项目进展 要求和经费支付方式等。(6)建立检查和验收制度。加强对试点、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档案整理归档 和数据库建设等过程检查和指导。地籍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实行项目承担单位自检,县级初检,申请市 级复查,初检通过申报省级验收。(7)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成立县政府分管领导为负责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构,指导协调 调处工作,确保农村地籍调查中权属争议调处工作顺利开展。国土、农粮、林业、法制等相关部门要加强 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要加强争议调处案件的信息收集,掌握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提高应对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8)建立奖励办法。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列入考核,对工作组织得力,进度快、工 作完成好、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率高、成果质量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能按制定工作 计划完成确权登记发证任务或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当年用地指标。

5.宣传保障。县人民政府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标语等媒体,大力宣传本次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工作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具有的重 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乡(镇)、村、组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宣传,让基层干部群众充分认识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调动乡(镇)、村、组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农民参与的 积极性,提高全社会对本次发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 篇三

二O一二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喀什地委

二O一二年二月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全面落实自治区、地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和责任范围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一项政治责任,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政府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包括派出机构)对本县市、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组织协调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委关于抓好惩防体系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要求,将惩防体系建设各项目标融入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丰富责任内容,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惩防体系建设有机融合、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政绩评定、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结合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理想信念、从政道德、优良作风和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荣辱观,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严格坚持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地委《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民主建设,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力,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履行责任制职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突出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措施,认真整改。(五)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各县市党委要与所属基层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指导其逐步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整、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结合实际,推进本单位、本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延伸到基层,认真做好监督、指导、检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制定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六)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活动中招待费的开支;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收钱敛财;禁止用公款外出旅游,不搞工程庆典活动。

(七)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深化行政管理、财税管理、投资、金融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扎实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试点工作,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

(八)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越级上访的发生;对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及时查处,及时结案,及时回复。

(九)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

(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年底要对履行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抓好反腐败工作的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地委。

(十一)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三、责任考核

根据中央、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喀什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考评表》,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平时加强检查督办,年终组织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在全区通报。

四、责任追究

根据《喀什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考评表》和有关规定,因没有履行好职责而导致本地、本部门出现突出问题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一是不坚持民主集中制,造成决策失误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二是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三是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职务的影响获得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是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屡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六是对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五、其他事项

1、凡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地委主要领导所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存地区纪委党风廉政室一份,责任单位存一份)。

签订人: 签订人:

4.创新型县市建设方案 篇四

根据党组安排,我向会议报告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2012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扎实工作,克难奋进,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融入到国土资源管理之中,坚持中心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为全州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周密布署,精心组织,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

一是领导重视,专题研究。为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州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署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多次向州委、州政府、省厅、州纪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积极争取他们的领导、重视和支持,有序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局党组严格落实了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中心工作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促进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良性互动,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机制。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纳入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明确规定:各单位凡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了问题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二)防微杜渐,强化教育,营造了廉政风险防控的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恪守道德底线。州局及各县市局采取以会代训、专题教育、集中教育等形式,有机结合 “十个全覆盖”、“两整治一改革”、行评“回头看”、“治庸问责”、争先创优等一系列主题活动, 深入学xxx省、州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将国土资源部“行政为民十项措施”、“五条禁令”和省厅《九个不准》等内容汇编成册,分发到每一位干部职工手中,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 水平。

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去年5月5日,州局召开了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座谈会,系统学习了省纪委印发的《湖北省土地市场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湖北省矿业权市场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陈新局长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廉政教育课,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刻苦学习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求真务实的表率、勤奋工作的表率。会后,全系统掀起学习热潮,组织观看专题片、听党课、写心得体会、办宣传专栏,以此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时时警钟长鸣。去年6月1日,局党组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到鄂西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听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11月24日,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恩施巡展活动,教育全局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勤政廉政。

四是开展红色教育,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去年“七一”前夕,州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延安、井冈山、韶山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团结拼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

五是学习先进典型,增强爱岗敬业精神。去年5月6日,州局召开了全系统向刘军同志学习的视频动员会,全系统干部职工掀起了“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的学习高潮。6月29日,州局举行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邀请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黄东新同志作先进典型发言,聘请州委党校副教授李玉华同志给全体干部职工上党课,激励干部职工更加珍惜现在的工作岗位,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把收获变成工作动力,更好地推动全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六是围绕重点时段和苗头问题,进行提醒监督。元旦、中秋、国庆、春节是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时期,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有关纪律规定,重申廉政纪律。对发现带有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单位主要领导或纪检监察室及时进行提醒、教育、纠正和处理,力争把问题在内部消化,消灭在初始阶段,充分发挥“减震器”的作用。

(三)找准风险,科学防控,实现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程序化。

2011年,全州国土资源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十个全覆盖”、“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权力清理,反复查找风险点,最终确定全州国土资源系统涉及思想道德、财务管理、规划管理、土地征收、人事管理、监察执法、地籍管理、矿政管理、项目管理等九大类共38个重点风险点,形成了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流程图、网络图等,制定了《恩施州国土资源局风险防范预警措施》、《恩施州国土资源局风险防范措施》。4月19日,州纪委在恩施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州直单位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现场推进会》,充分肯定了国土系统的作法。

(四)科技防腐,规范权力,实现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动态化。

一是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州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其他业务工作一同安排部署,一同检查考核,要求全系统必须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把部门职能职责、办事程序、工作制度、收费标准、涉农政策等上网公示。

二是加强了行政审批网络建设。完成了州局与县市局相连的主干网建设,搭建了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用地项目基本实现了网上审批。州局拟订了《关于实施金土工程推进全州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准备在电子政务平台上开发电子监察平台,构建反腐防火墙。

(五)注重建设,完善制度,实现了岗位廉政风险管理规范化。

2010年,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三家联合下发了《〈湖北省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办法》。为制定相应的配套细则,州局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反复研究,并成立了领导小 组,组建了工作专班,拟定了配套实施细则。去年7月8日,以州纪委名义下发了《恩施州土地市场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恩施州矿业权市场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和《恩施州土地整治工程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三个实施细则的出台,为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对全州反腐倡廉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认真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不断提升部门形象。一是扎实开展行评“回头看”、创建“双十佳”基层站所、“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自2010年7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全州国土资源系统掀起了“比学习、比干劲、比创新、比贡献”的热潮。2011,州局在行评“回头看”参评中,获优秀等次。恩施红土国土资源所、巴东大支坪国土资源所被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表彰为2011群众满意站所。

二是认真开展治理“庸懒散软”行为,深化“两满意两提高”活动。为开展好此项工作,全州国土资源系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广泛征集意见,全面查找了在工作中客观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了治庸问责四项长效工作机制,即: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完善问责约束机制,健全完善绩效 考核机制。通过健全完善机制,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树立了干部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鲜明导向,形成“以业绩论英雄,凭德才用干部,看效果给奖惩”的工作格局。

2011年,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依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极少数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力度不够,措施不多,适应性不强,这些问题将是我们今后努力的重点,要逐步予以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是全州各级党委政府换届后的第一年,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将相继召开,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会、州纪委六届二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力度统一论”,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权力监督,严明党的纪律,促进作风建设,加大纪 检监察力度,巩固深化“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成果,着力解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推进具有国土资源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撑,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业绩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2012年,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政治纪律、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一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督促干部职工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坚持原则,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同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与各级党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严禁对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各级党组要及时制止并严肃惩处,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要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重点开展对加强和 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土地和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土地整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参与国土资源管理中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土地和矿产资源行政审批、项目安排、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物资采购及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要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抓好国土整治项目决策、招投标、土地出让、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的治理,着重解决违规征地、违规批地、违规出让土地、土地整治项目围标、串标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矿业权的行为,建立恩施州矿业权有形市场,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切实按照《恩施州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推进国土资源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预防和解决国土资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切实解决在征地拆迁和矿产管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侵占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坚决纠正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创活动,深入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及时受理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二)强化道德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贯彻学习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会、州纪委六届二次全会和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维护党纪、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系列活动,不断创新教育内容和方式,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冲击力、感染力、渗透力和影响力。开展以“廉洁国土”为主题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着力培育“务实、为民、清廉”的核心价值观和崇尚廉洁的国土风尚,形成廉洁从政的文化动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大力挖掘和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机制创新,抓好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积极推行政务信息网上公示。将审批权力运作公开于社会,把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能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监督方式公布于众,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避免暗箱操作,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服务。

二是继续深入推进“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落实“1+3”配套制度。各县市局要依照《湖北省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办法,州纪委《关于印发〈恩施州土地市场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恩施州矿业权市场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和〈恩施州土地整治工程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加紧完成配套建设。要牢牢抓住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国土整治工程、权力运行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防控措施,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十个全覆盖”源头治腐专项行动。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机交融和深度结合,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每一个领域。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风险防控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配置、管理创新、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廉政风险预警、廉政风险教育和责任追究等六大机制,加快建设具有国土资源部门特色的惩防体系。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国土资源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入推 进土地和矿业权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和廉政指标体系。积极开展“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省、州将检查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

(四)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重点强化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廉政准则》的检查执行力度,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继续整治全系统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深化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收送礼金等“三公一金”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等“三重一大”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强化服务理念,加强系统作风建设。

要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为统领,以 “四个年活动”、“万人评机关”等重要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化“治庸问责”活动,认真治理庸懒散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制止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切实改进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 活作风,进一步完善“治庸问责”长效机制,用硬措施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

(六)强化依法行政,严肃查办违纪案件。

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当前,国土资源系统腐败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决不能放松警惕。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力,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惩防并举。对发现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征收征用土地中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案件,破坏软环境的案件,非法批地、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土地和矿业权出让转让中违规操作的案件,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等,要严肃予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纪检信访举报制度,做好信访举报件的受理、调查、核实、处理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要严格执行月报告制度、重大事项立即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认真研究近几年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的规律,深入剖析,及时查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健全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强化爱岗敬业,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岗位重要,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党和人民对我们寄予了很高的希望。我们要为能在这样 的岗位上工作感到自豪、感到光荣,要爱岗尽责、敬业精业,要努力学习,提升素质,成为懂业务、会管理、敢监督的专业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受监督的理念,把“正人先正己”作为纪检干部的基本理念来树立,把“自身过硬”作为纪检干部的金字招牌来培养,把“正气、正派、正直”作为纪检干部的基本素养来锤炼,把“讲学习、讲大局、讲创新、讲团结、讲责任、讲纪律”作为纪检干部的职业品质来弘扬,使自身的能力水平与所承担的任务相匹配,为国土资源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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