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办理流程

2024-07-13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办理流程(共10篇)

1.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办理流程 篇一

再就业基地(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 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再就业基地认定

认定条件:(1)对新办服务型企业职工总数在50人以上的,当年新增就业岗位失业人员达30%以上的,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2)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职工总数在50人以上的,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的,并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3)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职工总数50人以上、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分流富余人员比例达30%的有限责任公司。(4)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允许在2年内分期注入,首期注入资本大于最低法定注册资本的10%,额度最低不少于3万元),企业从业人员中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分流富余人员在20人以上,并且其个人股本总和占企业注册资本及人数比例均达60%以上。(5)企业职工总人数在20人以上、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50%以上的,并与其签订了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再就业基地认定程序:(1)申请再就业基地的单位应提交填写好的《江西省再就业基地申请认定表》,报当地设区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2)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接到有关申报再就业基地的材料(包含:固定生产经营场地证明;

股东大会形成的主要负责人的决议或任职文件;下岗失业人员证明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录用合同;下岗失业人员、分流国有企业富余人员个人入股证明;企业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职工花名册》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核,实地考察,提出认定意见报再就业办审定和发证。

享受政策: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组织享受享受100万元额度以内全额财政贴息(其中中央财政负担25%,地方财政负担75%)。

政策依据:(1)江西省再就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赣再就办[2003]1号);(2)江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09]15号)

二、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 认定条件:劳动密集型的小企业(除广告业、建筑业、娱乐业、网吧、氧吧)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再向财政部门复核。

申请程序:

第一步:向当地(县级)劳动就业局提出申请,再向(县

级)财政部门复核。申请时提供相关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副本;(3)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5)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6)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记录;(7)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8)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步:由县劳动就业局报送相关材料到地市劳动就业局,由地市劳动就业局接到企业报送的材料后,重点检查下列事项:一是核查该企业是否符合银发[2004]51号规定的小企业条件;二是核查当年新招募的人员是否属于通知中规定的享受政策支持的下岗失业人员;三是核查企业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现有在职员工人数的比例;四是核查企业是否与下岗人员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五是核查企业为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必要时,应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核实。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核实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出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以下简称认定证明),认定证明应注明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占职工人数的比例等事项。

享受政策: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可享受200万元额度以内的50%据实财政贴息(中央、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贷款期限不超过

2年。

四、政策依据:(1)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工作财政支持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财金[2004]66号;(2)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

[2008]238);(3)江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09]15号)。

2.湖南省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流程 篇二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职工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录音等);

(六)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有关证明、人民法院的裁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3.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流程 篇三

【鉴定对象】: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或工作人员。

劳动能力鉴定事项:

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鉴定;

2、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3、因伤病申请提前退休的劳动能力鉴定;

4、工伤医疗期或者工伤医疗终结期的确认;

5、难治病、重病或者较重伤病的确认;

6、伤病情相对稳定状态的确认;

7、伤情与病情关联性的技术性意见;

8、旧伤病复发的确认;

9、医疗终结后仍需停工治疗的确认;

10、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安装、维修、更换的确认;

11、对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12、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身份证;

4、伤病原始资料,包括原始病历、病历摘要、本次和历次诊断证明书等;

5、检查化验结果;

6、与伤病相关的医学影像学等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广州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到指定的诊断医疗机构作有关检查和诊断;

3、专家根据检查与诊断结果对劳动能力等提出鉴定意见;

4、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补充说明:

1、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伤者或其直系亲属应当在伤者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科提出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应当在20日内送达用人单位、伤病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3、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受理的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4、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所需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广州工伤人员咨询专区

咨询:我一个朋友在广州上班,不幸在工作中受伤,已经做过工伤认定了,现在打算做劳动能力鉴定,应该如何操作? 回复:首先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员及其近亲属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然后到指定医疗机构做相关检查即可。检查结果出来后,专家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结论。

咨询:广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应该去哪里做?多久有结果?需要哪些基本资料? 回复:你好,需要到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做劳动能力鉴定。一般60日内有结果。需要申请书,认定书,鉴定人身份证,伤病原始资料,检查化验结果等。

咨询:本人在广州上班,不幸遭遇工伤事故,正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本人7月中旬递交的材料,现在9月初了还没有结果,请问广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多长时间?什么时候有结论?

4.办理劳动合同流程需知 篇四

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过对上述这些因素的充分考虑后,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者自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在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保持或提高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和劳动者以书面方式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进行意思表示都十分重要。

因此,在劳动合同续签前必须征求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提高劳动条件后仍不愿意续签,甚至是劳动者本意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对于不想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来说,就可以通过征求劳动者意见的方式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变成劳动者的单方意思表示。

5.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办理流程 篇五

根据《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2012年4月5日—2012年6月21日,对哈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开展2012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范围:

哈市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等(中直、省属用人单位除外)均需参加。

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

申报时间:2012年4月5日至6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取(拷)盘及申报地点

1、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2号楼(哈尔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院内),或到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Other/DownloadByType.aspx?FileType=1)下载书面审查报盘软件。

2、到长江路368号开发区管理大厦投资服务中心3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号和3号窗口参加书面审查的企业有:

①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②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单位地址:哈南工业新城、南岗集中区)企业、③在开发区注册的企业

3、呼兰、阿城区的用人单位请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参审 呼兰区 公园路145号101室57335881、阿城区 牌路大街269号208室53721140

四、书面审查操作流程

(一)将哈尔滨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软件(程序)安装后按要求进行操作,按照操作方法(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系统操作方法),将报盘数据保存到U盘中。

(二)请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1、上《哈尔滨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报告书》;

2、《哈尔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采集表》(手工填写表); 3、2011年5月份和2011年11月份会计凭证(含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4、2011年5月份和2011年11月份缴费收据复印件(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

5、劳动合同原件或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册,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登记表;

6、本单位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提供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参加哈尔滨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单位需协带《哈尔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采集表》,此表在光盘中《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系统》提取打印后,用碳素笔手工填写。

五、哈尔滨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系统项目填写说明:

(一)、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隶属关系、单位性质、经济类型、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行业代号、地方税务微机编码,按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内容如实填写,实际办公地点与注册地点不符的,以实际办公地点填写。

(二)、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及网格编号:是指本单位所在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名称。不能确定本单位所在办事处或社区,请直接填写区名称。

(三)、用人单位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代码,根据社保部门注册的代码如实填写。

(四)、已缴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2011年11月份的缴纳保险的人员数。

(五)、所填内容涉及的人数(除用工备案人数外)、时间均以2011年11月的数据为准。涉及金额的以“元”为计算单位。

六、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要求:

1、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审查,逾期不参加书面审查企业,将根据诚信哈尔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的有关要求,诚信等级评价结果自动列为C级(不合格),我局将在日常巡视检查中进行重点监察,发现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理。

2、本次书面审查结果将和工信委进行企业诚信信息链接,不合格的企业将在工信委企业诚信信息网站公布。

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6.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办理流程 篇六

协调办理程序及建议

一、单位新增参保人员

企业劳资人员需先到就业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花名册/备案花名册后,再到3号窗口办理单位新增参保人员。

建议:参照市局流程,简化单位新增人员参保手续,可否由企业劳资人员携带参保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及参保人员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直接到保险处3号窗口办理新增手续。

二、单位减少参保人员

企业劳资人员需先到劳动仲裁科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停止养老保险通知书后,再到3号窗口办理单位减少参保人员手续。

建议:参照市局现行流程,简化单位减少参保人员手续,可否根据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自愿签证原则,由用人单位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直接到3号窗口办理减员手续。

三、农保转企保

劳保所工作人员持就业处办理的宿迁市宿豫区录用劳动合同制职工花名册和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到农保处办理老农保转企保人员花名册,再到劳动保险处209室办理农保转企保手续。

建议:由农保处派专人负责办理该项业务,尽量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

四、养老金待遇审核

拟退休人员先到工资科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按工资科核准时间至社保服务大厅14、15号窗口进行养老账户维护(如有欠费需足额缴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养老账户维护完毕后至劳动保险处207室审核养老待遇并打印《宿豫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退休人员携带《宿豫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到工资科核准,最后返回207室交回《宿豫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进档永久保存。

建议:工资科派专人驻点保险处办理相关业务,减少办事人员往还奔波。

五、参保人员前补养老保险

需前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持工资科认定的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年限认定审批表到劳动保险处209室办理特殊补缴手续,如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需提供劳动仲裁科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停止养老保险通知书。

7.企业更名手续办理流程 篇七

拿上原来的营业执照,到当工商局核准一个新的名称一定要以公司的名义核准到时候才能变更营业执照的名称。

变更名称需要的资料与新办理的时候要的资料差不多,就是验资报告、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房屋租赁等........(具体参照当地工商部门规定)新的营业执照出来后,需要重新刻章(公章 财务章 发票专用章)

公章:拿着新的营业执照到当地指定地点办理

财务章:需要单位开证明(网上有范本 盖公章即可),当事人拿着证明去有资质的印章店刻即可,立等可取。

发票章:需国税开介绍信,然后凭介绍信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去指定印章店刻,另需带上旧的财务章,要收回。

(费用:每样基本100元左右)

然后变更税务登记证

所需资料:变更通知书,工商登记证复印件和变更内容相关的资料(比如地址变更要房屋租赁合同;资金变更要验资报告)国地税都要的话需要两份 接着可以去办理代码证(质量技术)

和原来的资料都差不多的,外带原来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还需要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拿上所有的变更好的执照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的变更

1开户许可证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工商局核发的《名称变更通知书》

4法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办证

6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

7公章.财务章.预留法人章

(如法人不能到银行办理写授权书;经办人带身份证原件)

8.企业办理地址迁移流程 篇八

企业办理地址迁移,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地变更。首先在嵌入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再到原注册地办理迁出手续,手续办理结束之后等待领取新的营业执照,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地址变更。若税务局也不属于一个管理范围,查明无欠税或其他涉税问题的办理迁出变更。

企业办理变更所需要的材料以当地工商局、税务局所需要的资料提供,一般来说基础资料就是迁移通知书、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地址房屋证明材料等。

2017最新广州公司变更地址流程及所需资料: 公司地址变更迁入登记应提交材料:

(1)企业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企业迁入申请的内容应注明迁移原因、原地址、迁往地址、原所 在管辖等

2、申请人凭《企业迁入登记通知书》,到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 迁出登记。

3、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核发《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 并出具迁档函。

4、申请人凭《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及迁档函到迁入登记主管机关 办理企业迁入登记。

公司地址变更迁入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

(4)《企业变更场地调查表》

(5)场地证明(租赁的出具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自有的房产出具产权证明)

(7)《企业迁移登记通知书》

迁入登记主管机关派人至企业原登记主管机关领取企业档案,并出具接收档案回执

9.待建企业环评办理流程 篇九

公司待建中。营业执照等未办,被告知需要先做环评,请高手说下环评流程步骤

先向当地环保局提交一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申请,然后选择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当然也可以先选择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然后再提交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申请。环评单位编写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后送交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单位进行评估,修改完善后送交环保局审批。环保局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准于建设,或建设过程中及营运过程中的环保措施的要求的批复。拿到批复后,便算是完成环评的全过程,等建设完工后在试运营期3个月内要向环保局申请环保验收。

第一步:先到当地的区级政务办事大厅,所有你可能要打交道的局所等都在那里有咨询和办事窗口。

第二步:带着你所有已有的资料,在工商所窗口进行企业名称核定,有核准单的,就是说不能与其他单位的名称一样,等一个礼拜或许更久时间被通知是否合格,不合格的话得用其他名称,然后再等一段时间,如果你没进行企业名称工商核定就去联系环评单位做了环评甚至得到了环保局的审批拿了批文也是没用的,企业名称不定批文无效,而且如果企业名称更改的话环评要重做重新申请环保局审批的,也就是说要多花一倍的环评费用和时间。

第三步:去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咨询,每个省每个市的要求都不同,有的连表格都不用填,直接给你个环评单位电话让你找他们去,然后你根据他们推荐的(一般都是“关系”不错的)单位联系方式联系讨价还价啦,然后他们会指派一个项目负责人,他会有的放矢的告诉你要准备哪些,你也可以告诉他你有哪些东西有困难或者不方便写的太细,然后商讨解决办法,当然这也是在你企业名称工商核准后,要不你没法跟环评单位签合同,即使签了但是改了名称就得重新来过,人家不拿钱也不好做事是吧,呵呵。

第四步:根据环评单位项目负责人给你的资料清单进行准备,一般来说除了他编写报告需要你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外,其他需同时与环评报告一并上交环保局的一般有场所证明,购买土地建厂房的需土地证红线图等,租赁的需租赁合同房产证等,其他的根据环评单位和环保局要求来吧,各个地方差距很大,但是要提醒的是批文下来时尽量请求环保部门多打印几张盖章,或者不是必要的情况下尽量用复印件,新开公司需要红头文件的地方很多,以后再要就很难弄出来了。

环保这块挺麻烦的,要耐心,开个小饭店还得上达标的除油烟设施呢,呵呵,找门路硬一点的环评单位会减少你的办事时间,但如果不是很急的话,门路不算特别硬的,价格也相对低一些啦。有前面这个批文就可以全部办理你所需的其他手续,后面的环保验收只是整个环保这一块的完整结束而已,不急的,半年一年后做也可以。

各类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行政许可办事流程2005-5-30 18:58:

52【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申请要件】

一、工业企业项目

1、有关部门立项批复文件;

2、可研报告中的项目概况、环保篇章;

3、建设单位在沈阳市的位置图(注明排水去向);

4、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图及简要说明。包括主要生产设备、主要原材料、中间体、产品、副产品、中间体等名称、数量及收率;能源消耗量及利用率;用排水量及重复利用率;

排放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情况。

二、房地产开发及公建项目

1、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及批复、建委立项通知(会议纪要)、计委计划;

2、用地规划许可证、扩初设计、平面布置图;

3、供暖方式及相关证明。

三、饮食娱乐服务业项目

1、有关项目地址、规模、投资、经营面积、经营项目;

2、位置图、布局图;

3、房屋合法证明;

4、有关部门预审材料。

【审批办理地点】

10.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办理流程 篇十

深圳外服综合福利保险投保、理赔流程

一、投保

1、雇员综合福利保障计划分A、B1、B2、C、D、E、高级、子A、子B共9种,其中,A、B1、B2、C、D、E、高级为雇员(及有社保的家属)方案,无社保的雇员仅能参加C方案且须在参保时如实告知,无社保的雇员家属谢绝参保;子A、子B为雇员子女附加方案。申请参加雇员(及家属)方案的投保者必须为18-60周岁(续保人员放宽至64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申请参加雇员子女附加方案的投保者必须为年满2个月(且已健康出院)至18周岁,且其监护人有参加雇员(及家属)方案。

2、该雇员综合福利保障计划的医疗为每年4月1日零时到次年3月31日24时止。

3、非外服雇员若需要参加该雇员综合福利保障计划方案,必须一次性将保费及每月10元的服务费用交齐。

4、保险费按月计算:即应交纳的保险费=所选方案月保险费*保险责任月数。

5、机构或雇员个人选定我公司提供的雇员综合福利保障计划方案(或委托公司与保险供应商协商有针对性的个性化保险方案)后,填写好《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雇员综合福利保障计划申请表》并将表格交至各机构所属的业务部门。为避免理赔时出现问题,业务员需提醒机构或雇员个人在填写该表格时确保投保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投保内容、开户行及银行帐号的正确性。如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士、或者是初生婴儿参保,则需提供其证件号(初生婴儿可免提供)、证件类别、出生年月日及性别。

6、业务员需根据《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雇员综合福利保障计划申请表》中的“支付方式”及“月/年保费”及时向机构或雇员个人催收保费。每月保费应在当月的8号前收回,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供说明或签定相关协议。

7、业务员需根据收到的参保资料按“新增”、“减保”及“信息变更”整理参(减)保及信息变更资料(EXCEL电子版),该表格须在每月的23-25号间交至福利保障中心,新参保人员将在次月1日起享受保险保障。逾期提交资料只能按 1

次月参保。“新增”、“减保” 及“信息变更”人员的资料都需要提供雇员的身份证号码,以避免误停同名同姓者。

8、被保险者的信息如需变更,必须提供变更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雇员子女方案必须与其监护人同时投保方可受理。单独投保雇员子女方案或先投保监护人的方案,以后再投保雇员子女方案均不可受理(初生2个月且健康出院的新生儿除外)。

10、首次参保的被保险人若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上的,须提供《健康告知书》。

11、首次参保的被保险人的人身意外及定期寿险的总保额为50万(含)以上的,须由其所在机构出具加盖机构公章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须证明被保险人的年收入至少为保额的15%)。

12、业务员须提醒首次参保的被保险人以下注意事项: a.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按实际合理的住院天数计发住院津贴; b.综合医疗保险的门诊报销等待期为15天; c.住院保险报销等待期为30天; d.重大疾病保险报销等待期为30天。

二、理赔

1、业务员需对投保雇员提交的理赔申请作初审,避免浪费投保雇员的时间。

2、理赔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a、只能在市、区(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进行治疗; b、索赔时所提供的病历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b.1 病历上清晰注明病情、检查、治疗、用药及剂量。b.2 每张医疗费收据都要有相对应的病历记录。b.3 病历上的诊病日期须与收据上的日期一致。

c、收据需为盖有财政厅或地税局票据监制章、医院章的正规的医疗费收费收据。d、收据上的姓名无误,若有误必须由医院更正后加盖医院校正章。

e、必须提交用药清单,因医院原因无法提供门诊药房发药明细清单的,可以提供加盖医院收费章的门诊处方复印件代替。f、有做检查或检验的需要提供检查或检验的报告。

g、所有证明材料禁止私自涂改,若为医生涂改病历的,需要在涂改部分加盖医生印章或签名,对私自涂改的材料视为无效(包括病历的封面)。

h、如投保者做手术或因意外而治疗,理赔申请还需提供其身份证的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正反2面)。

i、雇员子女看病时用其监护人的社保卡付费,理赔时需提供2人的社保卡复印件及雇员子女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j、填写《理赔申请书》时,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且签名必须用正楷填写。

3、保险供应商将会每周1次上门收取投保雇员的理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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