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权转让合同书

2024-10-10

房屋认购权转让合同书(精选8篇)

1.房屋认购权转让合同书 篇一

海南领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协议编号:LS-2014042801 房屋认购资格转让协议

甲方:王琼身份证:***628

电话: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群英区文化南路162号

乙方:万丽婷身份证:***029

电话:***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海秀大道1号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公司丙方:身份证:

电话:地址: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房屋的认购资格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认购资格转让情况

1.1甲方将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海航国兴城6栋2单元2801 的房屋认购资格转让给乙方。

1.2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56.94 ㎡,总房款为人民币1769617 元(大写:壹佰柒拾陆万玖仟陆陌壹拾

柒元整),房屋认购资格转让费人民币 5000元(大写: 伍仟元整),及房屋认购押金人民币5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

第二条 价款、付款方式

2.1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一次性现金支付给甲方房屋认购资格转让费人民币 5000 元

(大写:伍仟元整)及一次性支付丙方房屋认购资格转让押金人人民币50000元(大写: 伍万元整)。

第三条 房屋产权的承诺

2.1甲方保证在交易该房屋时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

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必须支付甲方房屋认购资格

转让费和支付丙方房屋认购资格转让押金及与丙方签订房地产中介费服务协议之后再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等手续。第四条 违约责任

3.1本协议签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房屋认购资格另转给第三方,若甲方违约,甲方将双倍返还乙方的总房款。

3.2本协议签订后,如乙方违约不购买此房,交付给甲方的房屋认购资格转让费和交付给丙方的房屋

认购资格转让押金将不予退还,并将追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责任。3.3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另一方有权提

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的一方承担。

第五条争议解决

4.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丙三方均可向人

民法院起诉。第六条 其它

5.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2.浅析商品房认购合同的性质 篇二

一、商品房认购合同的概念

商品房认购合同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合同前所签订的拟购买商品房或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书。该认购合同签订后,认购人会交付一定的定金,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在约定期限内为认购人保留指定的房屋,不得预订、预售或销售给他人。

通过概念分析,商品房认购合同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在签订商品房预售或者销售合同之前经双方协商签订;二是合同明确规定购房者享有在将来某个时间购买开发商某处商品房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因此,商品房认购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是对双方交易商品房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二、理论界、司法界对商品房认购合同的法律性质的观点

1、从合同说。该观点认为,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相对于正式的购房合同而言,具有从属性和依附性,必须以正式购房合同的存在而成立、生效,是正式购房合同的从合同,两者之间存在一种制约依存关系。

2、担保说。该观点认为,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的主要目的是担保购房双方在约定的将来某个时间能够订立正式的购房合同,商品房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为定金条款,其内容符合《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应该认定为担保合同。

3、买卖合同说。该观点认为,在商品房认购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平等自愿地表达了商品房买卖的真实意思,并且就权利义务进行协商达成了一致,所以商品房认购合同应当视为买卖合同,日后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认购合同部分内容和条款的补充和完善。

4、要约说。该观点认为,商品房认购合同是房地产开发商向购房者发出的单方订约的意思表示,包涵了三方面主要内容:一是希望与购房者订立购房合同的准确的意思表示;二是明确提出了各项条款供购房方考虑;三是给购房方规定了一个答复的期限,以便于对方及时答复。因此,商品房认购合同具有要约性质。

5、意向说。该观点认为,商品房认购合同仅是当事人洽谈商品房买卖事项形成的初步文件,双方仅达成购买商品房的初步意向,只能是买卖双方初步的意思表示,因此应该看作是双方的一种买卖意向,不具有法律效力。

6、预约说。该观点认为,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是为了约束双方的交易行为,并为将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做准备,是约定双方有义务在一定期限内洽谈购房合同,这种意思表示是明确的,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商品房认购合同本身就是一种独立的合同,其具有预约的特征及效力。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官对商品房认购合同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观点:

1、认购合同是预售合同。这种观点认为,认购合同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在商品房正式合同签订之前签订的,与商品房预售合同具备相同内容和效力范围,因此应该将商品房认购合同等同于正式预售合同。2、认购合同非独立合同。这种观点认为,商品房认购合同并非独立的合同,因为商品房认购合同仅是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的约定,不具备独立合同所应具备的内容,因此不能认定为独立的合同。

三、商品房认购合同是一种独立的预约合同

以上观点角度各异,立足点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各不相同。本人赞同商品房认购合同是一种独立的预约合同,其他定性都没有把握商品房认购合同的本质。

1、形式上进行认定。由于商品房认购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双方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洽淡、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是对设立预订商品房权利义务的合意,商品房认购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认购合同应为独立的合同。

2、内容上进行认定。商品房认购合同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认购合同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不应从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如果将认购合同直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在掌握优势信息的情况下,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

3、性质上进行认定。商品房认购合同与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关系为预约与本约的关系。在合同分类中,存在本约与预约之分。尽管我国现行立法没有规定预约制度,但基于契约自由的精神,不应否认交易双方以订立预约的方式为订立本约做准备,商品房认购合同即为一类非常典型的预约。

本文对认购合同的法律性质采用独立预约合同说。首先,认购合同同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完全符合我国合同法第二条对“合同”的定义,故认购合同是应该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其次,认购合同不是对房屋买卖合同债权的担保,其效力并不依附于房屋买卖合同,故认购合同又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最后,认购合同是约定将来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符合民法学界对预约的定义,故认购合同又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

3.房屋认购协议是无效合同吗? 篇三

2002年5月,余女士看中了位于富阳银湖开发区某别墅楼盘的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别墅户型确认书,双方约定:余女士向开发商预定别墅五套,每套3000元/平方米,余支付定金每套5万元;开发商在收到定金60天后,对该别墅进行放样施工,余在放样施工前有权变更,60天后不作变更,开发商视为放样确认;在领出别墅预售证时,双方在此基础上正式签订预售合同。确认书签订后,余不久支付了定金25万元。

两个月后,因种种原因,开发商向余发放“规划设计优化调整后有关事项”的征求客户确认函一份,写明:户型、楼型、立面的设计可能会作适当的优化调整,原约定的位置不变,但建筑朝向和定位会作适当调整。如余女士在8月8日前不回复,视为放弃对房屋的预约,开发商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返还原告定金并计同期利银行存款利息。

余女士在收到函后,即发出律师函,提出开发商因自身原因调整规划、设计和单体建筑,没有按约定在定金交付60天后对预订别墅进行放样施工,并推迟了交房期限,已构成严重违约,要求解除预约协议,并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为此,双方产生矛盾,开发商至今未施工建造。余女士上告法院,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20万元。

法院认为,余女士明知开发商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与其签订了户型确认书,并在确认书中明确开发商在取得别墅预售证时,双方在此基础上签订预售合同,该确认书应认定为双方对预售合同的签订进行了预约。但同时认为,双方在不具备签订预售合同法定条件时,在确认书中约定购房定金条款,开发商向余收取购房定金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余女士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但开发商应返还定金及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余女士提出要求主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据业内人士介绍,现此案正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过程中。

[争论] 认购书究竟是不是有效合同

尽管几乎所有的楼盘都有签订房屋认购书的做法,但关于认购书是否有效的争论一直没有停过,据浙联律师事务所戴和平律师介绍,目前主要有两类观点。

认购书就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违反国家规定,属无效合同。

虽然签署房屋认购书的目的,对购房人来讲是为了获得特定房屋一定时间内的优先购买权,对开发商来讲则是为了加强对购房人的约束以增加交易机会,但从此类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分析,实为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理由如下:

一、文件符合(合同法)中关于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

二、文件体现了合同主体、标的、价款等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条款;

三、文件内容虽然简单,但根据项目批准文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易习惯以及开发商的宣传、展示内容等,文件所确定的房屋买卖完全可以实现;[!--empirenews.page--]

四、文件中通常会对定金问题做出约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该定金具有证约作用,即能证明开发商和购房人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

五、虽然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中都会约定某一具体时间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但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没有强制使用文本,因此,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完全是对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的细化、补充或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也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因此,签订房屋认购协议行为显属违规,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房屋认购协议是独立的担保合同,为有效合同。

要分析这类预售商品房的优先认购协议效力,首先,得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与预售商品房的优先认购协议的性质进行比较。

所谓商品房预售,是一种特殊的期待物权(俗称期房)买卖,与通常的现实物权(俗称现房)买卖有别,涉及的是一个将来的物权交易。为规范这类交易行为秩序,保障买卖双方(尤其是预购方)的利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需要国家政府从法律、行政管理上对这类行为加以规范和一定的限制。对商品房预售行为,出台了不同层次效力的规定,明确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其中最为关键的一条限制就是:规定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对商品房进行预售,即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预售商品房才能进行交易。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在此条件下成立的期房买卖协议。

而预售商品房的优先认购协议,是开发商与购房人双方为实现各自的利益目的,对开发商将要预售的商品房达成的一个认购意向协议。为利于比较,笔者把双方目的作一浅析:购房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自己看中的楼盘房屋不再被他人预购,开发商的主要目的可以看作是节约推销成本,加快将来的预售进程。相比之下,认购协议成立后,购房人目的利益相对要大于开发商的目的利益,从限制开发商再向他人预售的角度来看,购房人为取得这一利益,即优先购买权,向开发商支付定金以担保将来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订立也就在情理之中了。从这点上看,优先认购协议是否成立,往往也取决于购房人的决定。

归纳起来,作为优先认购协议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认购人取得商品房的优先购买权,以后不得拒绝与开发商订立就所认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应当保证认购人对所认购商品房的优先购买权,不得拒绝与认购人订立认购人所认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得将此商品房再向他人预售。否则,将取消认购定金或双倍返还认购定金。

其次,虽然时间上优先认购协议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互有前后,性质上优先认购协议是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作担保;但实质上,两份协议是两个内容各自独立成立的合同,互无从属。优先认购协议可以认为是一份独立的担保合同,不依赖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存在与否,与优先认购协议效力无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司法解释是认可这类设立定金的担保形式的。在优先认购协议中设立定金,是为了担保主合同(即预售合同)的签订,此定金应认为是立约定金或订约定金。立约定金广泛存在于民事活动中,大多出现于意向类协议中,符合担保法立法规定,并不违法。[!--empirenews.page--] [案例]北京首例无预售证认购合同官司审结,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京城首例因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而引发的认购合同官司,在历经15个月之后,终于有了说法。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徐高先生于2000年1月8日与中鸿天房地产公司签订了《SOHO现代城认购书》。双方约定,徐高购买SOHO现代城房屋一套,房价款237万余元。同时,双方在认购条件一款中作出约定:“认购方应在签订《认购书》时向卖方交纳认购定金3万元,认购方在签订《认购书》后,于2000年1月21日至1月30日期间,携《认购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到现代城销售中心与卖方签约。如认购方未在认购期限内,与卖方就认购物业一事签订《现代城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则卖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的履行,并将认购方已购物业另行处置,且认购方已交定金卖方将不予退还。”

1月29日徐高前往现代城销售中心与开发商签约,要求开发商出示《预售许可证》,当其得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后又提出待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再签订预售合同并付首期款,此要求被拒绝。这种情况下,徐高将中鸿天房地产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

朝阳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有3个:认购书是否有效;3万元的性质;原告事先是否知道被告没有《预售许可证》。对此,被告辩称,由于没有《预售许可证》,认购书无效;3万元的性质是预付款,相当于预订金,之所以写成“定金”属于笔误;原告事前已知被告无《预售许可证》。去年底,朝阳法院以商品房预售必须具有预售许可证,而中鸿天房地产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认定认购书无效。认购书被确认无效后,定金即失去担保的效力,判决中鸿天房地产有限公司返还徐高定金三万元,驳回徐高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

徐高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认购书约定了定金条款,符合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法律特征,应视为有效。该认购书中约定的立约定金的生效是独立的,在主合同之前就已成立。徐高已按认购书的规定交纳了定金,故该认购书的效力自其交付定金后即已存在,且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执行认购书的过程中,徐高并无违约行为,导致双方未能签订主合同系因中鸿天房地产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权预售商品房。该责任应全部由中鸿天房地产公司承担。据此,二中院支持徐高的诉讼请求,责令中鸿天房地产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二中院还认为,“中鸿天房地产公司辩称其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权预售商品房,应确认双方所签认购书无效问题,因该认购书系为订立主合同进行担保,在主合同签订前就已独立存在并生效。该定金条款只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条件、范围内对是否签订主合同发生担保效力,对该认购书以外的情况并无约束力,故中鸿天房地产公司的辩称理由不能成立,其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与买方签订认购书并收受定金的错误做法和责任不能以此为由由消费者承担,其只同意退还定金的主张,本院不能支持。”最终,市第二中级法院判令中鸿天房地产有限公司返还徐高定金6万元。[!--empirenews.page--] [观点]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保护购房者权益

戴和平律师认为,富阳和北京这两个案子很有意思,北京朝阳区法院一审和富阳市法院一审对同类案子判决结果相当相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已改双倍返还定金,不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果是否会一样。

如果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能像京城案这样被二审重创,那么所有欲额外得利的开发商就会认识到违法违规的成本太高。为 什么房地产市场的投诉如此之多?为什么个别利欲熏心者都能屡屡得逞,关键就在于现实的房地产市场行政监管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最后苦的都是弱小消费者。就拿北京这个案子来说,一审不就使中鸿天房地产公司暗中窃喜吗,二审虽然还消费者以公道,但要经历了15个月之久后才见阳光。

4.房屋转让合同书 篇四

出让方:张北县油篓沟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承让人:邢台英伟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邢台英伟饲料有限公司系张北县油篓沟乡人民政府按照招商引资项目,是一家畜禽养殖、饲料研发、生产加工企业,列入全乡养殖业发展的配套项目。为促进该公司稳固经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全乡养殖业生产服务,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申请,乡党委、政府根据招商引资有关政策研究决定,同意将原油篓沟中学部分废弃校舍转让给乙方作为建设厂房使用。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房屋地址,占地面积及房屋间数

1.该房屋位于原油篓沟乡中学院内大台阶上,东至山校园东墙,南至校园南墙,西至台阶顶部,北至原操场南缘,以上均属乙方厂区,占地平米。

2.地上房屋共30间及厂区地面所属附属物。

二.转让金额及付款方式

1.总价款:大写(人民币):五万元。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 1

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款项。

三.权益明确

1.乙方付清总价款后,该所属房屋产权归乙方永久性所有,乙方有权对其使用及处置。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确权的过户手续,其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担其责。

3.乙方对厂区北门至原校区南正门通道拥有使用权。

四.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永久性保存、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电话:

5.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 篇五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1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租赁的xx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租赁xxx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大小、装修、设施情况(在本条具体说明)

二、租赁期限:(应当是原来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

三、押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采取年付预交的方式在给付。每年租金为xx万元。在合同订立时给付一年租金。下一年租金在一年租期满前的一个月前给付。

2、每年租金递增按照上年租金百分之十。

3、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xxx万元作为财产保护及保证金,

四、租赁用途:写明乙方的租赁用途。乙方保证不能损害房屋。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应当赔偿乙方xxx万元。

2、乙方违约,所交押金不予退还

六、房屋修缮与、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按照原租赁合同履行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xx年x月x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2

甲方:________出租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原承租人:________

丙方:________转承租人:________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乙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给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丙方承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各条款权利、义务,但经本协议修改或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第二条甲、丙双方同意将原合同中的以下条款作修改。

1、原合同第一条中的建筑面为平方米。

2、原热门合同样书.4后加具体费用详见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

3、原热门合同.4修改为:出租人出具收到返还保证金的收据,以证明出租人退还承租人的保证金,同时该保证金收据不用退还。

4、原合同删去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及物业公司书面同意。

5、原合同标准样书.1修改为若承租人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规定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应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应纠正,有异议的应书面回复。既不纠正又不书面回复的,承租人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要求承租人改正,直至诉诸法律。达到根本违约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出租人不予退还承租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因承租人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保证金金额的部分承租人应立即予以补偿(赔偿金额由有国家资质的评估所出具评估。

第三条丙方承接租赁标的物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此时间段以前的`一切事宜,由甲、乙双方解决。

第四条丙方需对承租标的进行装修,时间为40天。此段时间的租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丙方依法可转让本合同。

第六条转租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丙方有优先承租权。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议,同意以下房屋租赁权转让事项,订立本转让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裕华区中仰陵村北口小学操场西侧。

第二条甲方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分期支付,分别为,支付间隔为个月。房屋内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拥有乙方的股份,此股份分红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内出现违法活动、人员伤亡等情况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经营提供必要帮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给甲方提供详细账单。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有的经营支出。

第五条若房屋在转让费付完之前出现意外情况(本村提前拆迁、双方协商解约、房东终止合同执行及其他),则终止合同,未支付的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六条若合同双方中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则由毁约方支付另一方全额转让费的作为赔偿,则合同终止,未支付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xx年x月x日

签约日期:xx年x月x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4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租赁的______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租赁________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大小、装修、设施情况(在本条具体说明)

二、租赁期限:(应当是原来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

三、押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采取年付预交的方式在给付。每年租金为________万元。在合同订立时给付一年租金。下一年租金在一年租期满前的一个月前给付。

2、每年租金递增按照上年租金百分之十。

3、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万元作为财产保护及保证金,

四、租赁用途:写明乙方的租赁用途。乙方保证不能损害房屋。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应当赔偿乙方________万元。

2、乙方违约,所交押金不予退还

六、房屋修缮与、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按照原租赁合同履行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5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丁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鉴于:________

一、甲、乙双方________年1月10日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字第0110),约定甲方将其依法所有的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新油职工疗养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租赁物”)租给乙方,乙方无偿将租赁物给丙方使用。

二、______年___月___日,丙方与银行签订编号为的《借款合同》,约定丙方向银行贷款万元(以下简称“该笔贷款”),由丁方为该笔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经各方协商决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依法变更为丁方,乙方基于《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概由丁方承接。

四、甲方同意,丁方成为承租人后,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选定。

为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四方友好、自愿、平等协商,就《租赁合同》中承租方变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变更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自丁方为丙方代偿该笔贷款之日(下称“交割日”)起,《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依法变更为丁方,乙方基于《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概由丁方承接。

二、附属设施、装修和配套设施、设备的归属

(一)甲、乙、丙三方同意自交割日起,租赁物内的附属设施、装修和配套设施、设备均归丁方所有,所有权自交割日起转移。

(二)附属设施、装修和配套设施、设备详单见附件。

三、租赁物用途及租金支付

(一)《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依法变更为丁方后,甲方同意丁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给任意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选定,甲、乙、丙三方应无条件配合丁方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

(二)《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依法变更为丁方后,租赁物的用途不限于餐饮住宿,丁方有权用于其他用途。

(三)《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依法变更为丁方后,甲方仍按《租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字第0110)约定的金额(即48万元/年,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年)向丁方收取租金,租金收取的具体方式、时间,届时由甲、丁方协商确定。

(四)租赁时间:自交割之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五)乙方和丙方应无条件配合丁方,在交割日后日内向丁方交付与租赁物及其相关的资料和实物,并于交割日后日内搬出租赁物。

(六)甲方应保证租赁物质量合格,甲方的所有权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抵押,不存在第三人向甲方和丁方主张权利的情形。

(七)若乙方在交割日前已支付当年租金的,视为丁方已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甲方不得再向丁方收取当年租金。

五、违约责任

(一)若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丙方未能及时搬出租赁物,每逾期一日,应按元/天的标准向丁方支付违约金,由此给丁方造成损失的,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各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各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向丁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丁方为丙方代偿该笔贷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丁各份,公证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约定与《租赁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议,同意以下房屋租赁权转让事项,订立本转让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裕华区中仰陵村北口小学操场西侧。

第二条甲方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支付转让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分期支付,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间隔为个月。房屋内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拥有乙方的股份,此股份分红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内出现违法活动、人员伤亡等情况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经营提供必要帮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给甲方提供详细账单。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有的经营支出。

第五条若房屋在转让费付完之前出现意外情况(本村提前拆迁、双方协商解约、房东终止合同执行及其他),则终止合同,未支付的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六条若合同双方中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则由毁约方支付另一方全额转让费的作为赔偿,则合同终止,未支付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议,同意以下房屋租赁权转让事项,订立本转让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裕华区中仰陵村北口小学操场西侧。

第二条甲方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分期支付,分别为,支付间隔为个月。房屋内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拥有乙方的股份,此股份分红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内出现违法活动、人员伤亡等情况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经营提供必要帮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给甲方提供详细账单。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有的经营支出。

第五条若房屋在转让费付完之前出现意外情况(本村提前拆迁、双方协商解约、房东终止合同执行及其他),则终止合同,未支付的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六条若合同双方中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则由毁约方支付另一方全额转让费的作为赔偿,则合同终止,未支付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8

转让方(下称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受让方(下称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自愿、合法和诚守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承租的坐落于________房屋租赁权转让给安徽省照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从事正常建设工程经营活动;期限为五年,自20______年4月8日至20______年4月7日。

二、该房屋转让费壹仟元,20______年4月8日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屋无任何债务纠纷,不拖欠任何部门和个人的货款、水费、电费、液化气费和工商管理费等费用;

六、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屋租赁权涉及到的所有证照合法、真实、有效,没有任何虚假的内容;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利向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补充条款: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议,同意以下房屋租赁权转让事项,订立本转让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坐落:裕华区中仰陵村北口小学操场西侧。

第二条 甲方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支付转让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分________ 期支付,分别为________ ,支付间隔为________ 个月。房屋内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拥有乙方 的股份,此股份分红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内出现违法活动、人员伤亡等情况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经营提供必要帮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给甲方提供详细账单。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有的经营支出。

第五条 若房屋在转让费付完之前出现意外情况(本村提前拆迁、双方协商解约、房东终止合同执行及其他),则终止合同,未支付的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六条 若合同双方中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则由毁约方支付另一方全额转让费的 作为赔偿,则合同终止,未支付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10

甲方:________(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________(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丙方:________(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在本协议签订前,丙方与甲方已于________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现就甲方与丙方所生之权利义务,三方经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原甲丙双方合同权利义务承受

1、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原甲丙双方合同所享有或承 担之全部权利、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转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原甲丙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甲方将其权利义务转让予乙方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条款外,合同项下的其它条款不变,对乙方与丙方均具有约束力。

3、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双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则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该款项视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4、本协议生效前已发生之甲方应履行义务或责任,不论甲方是否已履行完 毕,均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由乙方承受。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得基于原甲丙双方合同再对甲方行任何主张。

二、各方如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房屋所 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三、本《转让协议》与原甲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一同构成有效的合约文件,二者缺一不可。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执一份,经三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1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现将位于____商品房(四室二厅二卫一厨,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有偿转让,乙方以现金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晰,与开发商及其它单位、个人之间无产权、经济等各方面纠纷,并确保有单独房产证。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上房产转让总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壹仟捌佰元整。乙方同意购买后,即付首批房款贰万壹仟捌佰元整,第二批房款壹拾万元整须在同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余款壹拾万元整待乙方办理完按揭有关手续后一次性付清。特别说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支付第三批(最后一批)房款,经甲方同意,双方商定办理完按揭手续后,乙方最迟不得超过三天付清全部购房款,延期则每日按欠款部分的1%支付利息。

三、双方商定,办证、按揭等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需无条件全力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四、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共同签字盖手印后生效,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则按总房价的30%赔付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12

转让人:

住:

受让人:

住:

转让人与受让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房屋转让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1、转让人自愿将其坐落于的房屋转让给受让人,该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使用权人为:土地面积:建筑面积:

其他附属信息:

2、转让房屋转让总价款为,该款项双方同意按如下支付方式:

3、因转让房屋系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故签订协议之日双方应至本村村民委员会进行登记,确认转让之有效,且转让人配合受让人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变更过户手续。

4、转让人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搬离房屋;

5、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受让人即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

转让房屋上的所有权利,若房屋被征用,则房屋及土地面积赔偿款或拆迁回迁安置房屋全部归受让人享有;

6、转让人与受让人均在自愿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签订协议后,双方不得应房屋价款涨跌反悔,一方反悔的,支付另一方违约金20万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房屋土地转让合同书 篇六

转让人:郭建华(简称甲方)

受让人:王辛华(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县城邮电局对面桥北市场旁,西靠105国道,门面(二层,计165平方)房屋土地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愿意以陆拾捌万元整(¥:680000.00元)的房屋土地购买甲方上述的房屋土地。甲方应证件齐全、保证无他人有争执。

三、乙方购买甲方的房屋土地将房产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随房产转让,房产土地使用,建筑面积以产权证件登记的为准。乙方付清房款后,房屋土地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协同办理好房屋土地转户登记手续后,乙方在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转户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转让房屋土地时,房屋内的固定生活设施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适当折旧给付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日后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应与相邻方洽商进行,甲方应协调好相邻双方关系,避免纠纷发生。

八、乙方购得房屋土地后,有使用、管理、处分的权利,甲方无权干涉。房屋土地转让后,甲、乙双方不得另有争执。

九、本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部门备存档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转让人:受让人:

7.房屋购买权转让合同范本精选 篇七

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1、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给甲方楼房转让费¥: 元(大写: 元整)。(注:此款等同于甲方出具《收到条》)

2、该楼房每次交纳款项均由乙方以甲方名义交纳,但甲方必须将每次交纳款项的收据或证明材料交由乙方保管(此款项虽然以甲方名义交纳,但实际房产产归乙方所有)。

3、后续房款由乙方单方按程序缴纳,甲方并无在公积金或按揭等方面协助的义务。若乙方逾期未交清房款责任自负。

4、若统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房权等证件时,甲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等手续,由此产生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从转让协议签定日起,该住房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由于此住房房面积、楼层未定,若最后的面积和楼层定出后乙方不满意,甲方概不负责。

7、若以后房屋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仍按甲方名义缴纳,但由乙方承担,以上费用如需从甲方工资中扣除,乙方应自觉及时地于次月扣缴物业管理水电等费前交还甲方。

8、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又私自转让他人。

9、甲方乙方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不得因房地产价格的涨跌,随意改变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事项。如违反本协议,甲、乙双方同意承担违约事实,违约金为该楼房总价款的10%。

10、禁止乙方使用此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印):

乙方(签印):

8.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篇八

合同编号:

转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承 让 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地址(家庭住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机构代码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的目的与内容

为搞活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甲方将坐落在XX县XX乡XX村XXX屯XX号房的10年使用权及经营权整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豪华装修,整栋共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现将第层到第层,共层,共间(套),全部转租给乙方作为居住与经营使用。

第二条出让期限

1.出让期限共十年,即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2.出让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让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付款方式

1.按整栋10年总租金为万元计算,分五期付款:首

付定金为总租金的20%,即万元,于合同签约日内付清;第二期再付总租金的50%,即万元,定于20XX年月日前付清;第三期再付总租金的10%,即万元,定于20XX年月日前付清;第四期再付总租金的10%,即万元,定于20XX年月日前付清;第五期再付总租金的10%,即万元,定于20XX年月日前付清。甲方每次收到乙方交来的租金,须立好收款票据给乙方作凭。

2.若在每期规定时间内乙方不能支付规定的租金,则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无偿收回转租的房屋,乙方之前交付的各项租金甲方不退回。

3.如乙方所支付的租金累计达不到总租金85%以上的,则乙方与第三方任何租赁、经营等协议一律无效,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签订合同之日,甲方提供该房屋的相关证件(土地出让合同、房屋土地使用证、甲方与房主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给乙方,乙方提供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及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的租赁范围以及修缮和装饰

1.甲方装修完毕后双方认可的标准及相关设备设施,装修及相关设备设施均为一次性提供(具体见附表),今后出现的维修、更换保养等均与甲方无关。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的房屋进行再装修与修缮,房屋再装饰修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

自行负责。

3.乙方对整栋房屋内添置和购置的所有家用电器、家私、家俱等可动产享有所有权,合同到期由乙方所有或自行处理权。房屋装修等不动产乙方承租到期后赠送给甲方使用,在使用期间维修、维护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转租的房屋内容与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由甲方履行法律义务。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能把该房屋的所有权等进行抵押、转让、租赁,没有征得乙方或指定方的书面同意,抵押、转让、租赁无效。并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赔偿金额为乙方交纳房屋转租金的两倍,并赔偿乙方再装修全额费用及损失。

3.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干涉乙方或指定方依法享有房屋居住使用权和经营权,并有义务无酬配合其行使权力,否则赔偿乙方或指定方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从房屋承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所有的居住使用权、租赁转让权、经营管理权的权利。乙方在经营使用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由其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房屋施工,在不影响甲方房屋安全结构的施工工程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有权在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相应转租金款项后,按本合同约定取得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和经营权,甲方在此期间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在合同有效期间,如乙方需要劳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甲方提供的人员,如甲方人员不能胜任该项工作,乙方有权解聘,并另请他人,甲方及甲方家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经营工作,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的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要负责管理好甲方的房屋,如有损坏,要负责修复。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安保费、物业管理费、债权、债务、税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违约,须向乙方支付出让金总额的5%违约金,另须向乙方有息赔偿已支付出让金全额,甲方保证不持任何异议,不提出任何要求。

2.乙方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转租总金额的5%违约金,甲方不退回已交付的租金。

第八条免责条件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政府征收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方的房屋无法继续存续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向对方主张权利,双方共同努力争取赔偿,乙方享有所承租房屋的相应分配权。

第九条特别约定

1.甲方郑重声明:本合同是甲方慎重考虑并取得全体家庭人员同意支持后完全自愿签定的,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2.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履行原甲方与乙方所签署的本合同。

3.按本合同约定,乙方获得居住和经营权的房子,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能干涉其居住及经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后,房屋的使用权及经营权归第一出租人所有;如第一出租人对外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让权。

5.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签约人如有任何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的履约并以所持合同原件人自动变更为合法代理人。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对方变更,双方不得额外收取对方的任何费用。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补充条款 1.2.3.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以上条款生效。

转租方:承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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