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建设方案

2024-07-10

养老院建设方案(精选8篇)

1.养老院建设方案 篇一

2021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方案

根据x文件要求,X年我市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覆盖率需达到X%以上。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市X年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下发。

一、建设任务。

我市X年具体建设任务为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X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X个、村级养老服务站X个(详见附件X)。

二、运营方式。

乡镇(街道)、社区(村)为三级中心运行主体,负责机构的日常管理职责,市民政局对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辖区内三级中心实行统一标识、统一规范标准,提高辨识度和服务效益。探索培育专业运营主体,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鼓励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将辖区内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

三、建设任务分解。

(一)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X、职能定位。受乡镇委托,负责受理与审核各类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受县级民政部门委托,负责受理和开展辖区内老年人需求评估;负责涉老政务资源整合,提供一站式涉老政务咨询和业务办理;做好乡镇范围内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人力资源(低龄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等)的整合与利用;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互助队伍,进行相应的人员培训和管理;组织开展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和探视走访;指导签订辖区家庭赡养协议,营造农村养老服务良好氛图。

X、建设规模。按要求不低于X平方米。

X、建设数量与地点。根据核定的建设任务,我市今年拟在霞西、竹峰街道等X个乡镇(街道)设立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设置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政府当地村委会或卫生院等。

X、人员配备。按要求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X人,由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敬老院管理人员、其他招聘、购买服务人员组成。

X、功能设置:(X)辅助管理功能。设置养老服务补贴受理窗口,受乡镇委托,负责受理与审核辖区内各类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设置一站式涉老政务咨询和办理中心,整合民政、卫生计生等涉老政务资源,为老年人咨询办理涉老业务提供便利;设置老年人能力评估室,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评估场所,受县(市)级民政部门委托,负责受理和开展所在辖区内老年人需求评估;受乡镇委托,组织基层老年协会、村医、留守妇女等力量,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指导承接服务方,开展辖区内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和探视走访;联合司法所、村委会,督促子女与老年人签订赡养协议;指导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和日常运营。

(X)为老服务功能。根据需要设置餐厅、浴室、护理站、文娱中心等为老服务场所,为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健康指导、文化娱乐等服务;设施规模较大的,可设置日间照料床位或全托床位,全托床位设置原则上少于X张,主要为辖区内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服务,对短期托养结束后有集中住养需求的老年人,就近就便转介至面向社会开放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养老机构。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服务功能一般交由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其他专业社会力量承接,实行社会化收费。

(X)队伍培育功能。在乡镇范围内培育成立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低龄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等力量,发展农村老年人自助互助服务队伍,进行人员登记管理和志愿服务储蓄登记,并开展相应的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委托专业机构等,对照护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开展照护技能培训和指导。

(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X、职能定位。为社区老年人就近直接提供日托、全托以及上门服务,或者与社区内其他为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实行资源共享,作为其合作机构,统筹提供服务;提供助餐、助浴等服务;提供文体娱乐活动、教育学习活动及场所设施。

X、建设规模。以社区为主体,以服务半径、覆盖人口和功能配备为依据设置,以服务半径设置的,应以该社区任何一个点到相邻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X分钟左右的距离配置;以覆盖人口设置的,一般应在X万人左右(其中老人人口比例X%以上)。可采取“主体服务区+加盟服务点”模式建设,主体服务区建筑面积按要求不低于X平方米。

X、建设数量与地点。根据核定的建设任务,我市今年拟在南山街道白云社区等X个社区设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详见附件X)。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点、文化服务设施等综合设置。

X、人员配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鼓励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无偿或低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运营方根据功能设置配备相应的日常服务、养老护理、供餐服务、助浴服务等人员。

X、功能设置: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功能设置以为老服务为主,一般应具备以下功能:

(X)集中照护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主体服务区,重点设置日间照料床位和全托床位,建筑面积较大的可建设社区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聚焦社区高龄、失能失智等老年人集中照护刚需。

日间照料床位主要为社区高龄等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全托床位主要为社区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服务;小微养老机构主要为社区失能失智老年人就近提供集中照护服务,鼓励其重点发展短期托养服务,提高床位使用效益。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必须与周边各类养老机构签订转介服务协议,对日托服务对象、短期托养服务对象中有长期集中住养需求的老年人,优先转介至相宜的养老机构。

(X)健康指导服务。具备条件的,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同步设置护理站,配备相应医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不具备条件的,依托周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服务。

(X)助餐助浴服务。设置助餐点、助浴点,为社区居家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服务。具备设施规模条件的,可设置社区老年食堂,直接开展供餐服务。

(X)文化娱乐服务。利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等设施,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搭建活动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集中教育学习等服务。

以上服务功能可根据设施规模、区城位置等情况单独设置或综合设置。

(三)村级养老服务站。

X、职能定位。为农村老年人就近直接提供日托、全托以及上门服务,或者与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为老服务机构实行资源共享,作为其合作机构,统筹提供服务;提供助餐、助浴等服务;提供文体娱乐活动、教育学习活动及场所设施。

X、人员配备。通过基层老年协会进驻、发展互助自助队伍、无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等方式,充实服务人员力量,一般每个站点配置人员不少于X人。

X、设施规模。以行政村为主体设置,可以利用农村幸福院、闲置村委会办公用房、闲置校舍、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整合撤并后闲置设施等资源单独设置,也可与运营中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已有设施综合设置,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X平方米。

X、建设地点。根据我市实际,每个乡镇同步设置X--X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为X个

X、功能设置。村级养老服务站功能设置以为老服务为主,一般应具备以下功能:

(X)集中照护服务。设置日间照料床位和全托床位,为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日托或短期托养服务,全托床位设置原则上不少于X张。村级养老服务站可与周边各类养老机构签订转介服务协议,对日托服务对象、短期托养服务对象中有长期集中住养需求的老年人,优先转介至相宜的养老机构。

(X)健康指导服务。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推进,为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免费场地,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X)助餐助浴服务。建设农村老年食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引导社会力量运营等方式,为农村留守、高龄、失能等居家老年人提供用餐和助餐服务。在村级养老服务站设置助浴点,重点为农村失能失智、高龄等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

(X)文化娱乐服务。利用村级养老服务站,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搭建活动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集中教育学习等服务。

(X)活动场所支持。为农村老年人开展自助互助服务提供地支持。

以上服务功能可根据设施规模、区城位置等情况单独设置或综合设置、条件有限的村,各项服务功能可暂不兼具。

四、实施步骤。

摸底阶段(X月X日--X月X日):按照三级养老中心建设要求,由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市民政局会同各乡镇(街道)对拟建设地点进行实地查看,确定建设任务。

建设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街道)按照三级养老中心职能定位和功能设置,完成建设任务,配齐三级中心的所需设施,确保正常投入运行;市民政局指导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验收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街道)根据建设实施进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向民政局提交验收申请,市民政局会同相关乡镇(街道)分批次依照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进行竣工验收。

资金拨付(X月X日--X月X日):项目建设完成后,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提交经审核后的各项目完整建设资料,市民政局审批后于X月底前完成奖补资金拨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负责对全市三级中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并纳入考核;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本辖区三级中心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发挥三级中心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作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规范资金使用。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对照资金使用范围,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或扩大使用范围;不得用于办公、生活等非生产性设施建设和人员福利支出;各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项目资金使用的指导、督查。

2.养老院建设方案 篇二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失海”渔民这一特殊群体缺乏系统的研究。在实践方面,多数地区在收回海域使用权后,对“失海”渔民重补偿轻安置,多采用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2],并没有切实考虑渔民关注的养老等问题。仅有部分地区对“失海”渔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实践,但也存在着政策供需不平衡、政策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政策不成体系的弊端[3]。因此,笔者在吸收和借鉴前人研究成果以及现行养老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借鉴日趋完善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分析了“失海”渔民养老保险方案的设计依据和原则,从划定参保对象、资金筹集、确定缴费标准及缴费比例、给付方式及水平4 个方面,设计了“失海”渔民养老保险与现有养老保险的衔接方案,通过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失海”渔民养老保险过渡到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中,以期为保障“失海”渔民的基本权益提供一定的借鉴。

1 设计原则

1. 1 过渡性原则

长期以来,我国针对不同的人群采用不同的养老保险办法。现行社保制度已经具有逐渐走向碎片化的倾向[4],这不仅使得不同人群的养老待遇差异巨大,而且增加了管理上的难度。

随着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入,解决“碎片化”问题、逐步走向统一是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发展趋势。然而,目前我国城乡存在很大的差异,不同群体之间采用的养老保险办法也不尽相同,要一次性建立覆盖所有群体的统一制度是不现实的,要将“失海”渔民直接纳入现有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在缴费标准、资金来源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困难。在此前提下设计“失海”渔民养老保险方案,特别是建立可以转换、可以过渡的养老保险方案[5],在资金筹集模式、缴费机制与计发办法上做到统一[6],是进行养老保险方案设计的基本出发点。

1. 2 责任共担原则

作为公民的一部分,“失海”渔民理应享受到与其他公民同等的待遇,因此在保障其他公民养老权益的同时,政府理应以公平的态度保障“失海”渔民的养老权益。另外,政府在收回海域使用之后,实际上间接剥夺了海域对于渔民的经济功能和保障功能,政府在给予一定的海域补偿费的同时,还要为渔民提供必要的经济和生活保障。

目前,“失海”渔民养老保险的缴费主体是个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上并未承担相关责任与义务,使得“失海”渔民的缴费负担大,养老金难以提高,因此,必须强调农村集体的缴费责任。

另外,渔民由于项目业主用海而“失去”了海域使用权,项目的投入会给业主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因此用海项目业主也应该为“失海”渔民养老保险负担一定的责任,缴纳一定的养老保险费。

综上所述,在与现有养老保险体系的衔接过程中,“失海”渔民养老保险的一次性缴费应该遵循以政府为主导的集体、业主及个人的责任共担原则,其中政府和集体代表着群众利益,应当担负主要责任。因此,可借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将个人、村集体、项目业主、政府的缴费比例确定为2∶ 3∶ 2∶ 3。

1. 3 相对生活水平不降低原则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29 号) 中指出,要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对于渔民而言,在被收回海域使用权后,理应享受到保障其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权益。由此,各地政府在确定养老金水平时,多数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基准,使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偏低,难以维持农民进城后的基本生活水平,并未真正达到保障其生活水平不降低的目标。此外,采用目前各地实行的此种养老保险方案,也难以与现有养老保险体系进行衔接。在确定养老金水平时,应该确保相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7],使“失海”渔民在失去海域使用权后能够保障其相对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2 方案设计

2. 1 参保对象

根据年龄、性别的不同对养老保险需求的区别,对“失海”渔民进行了分类,见表1。

对于被抚养对象,可以直接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等其达到劳动年龄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参与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因此,这一部分人员可以不在“失海”渔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中。

综上所述,参照目前已经日渐成熟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失海”渔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可大概定义为由于直接或者间接原因失去海域作业权利后,家庭人均海域作业面积不足当地人均面积的30% ,并且在征海协议签订时已年满16周岁的渔民。

2. 2 资金筹集

笔者认为“失海”渔民应纳入现有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并且其养老保险缴费应该由政府、项目业主、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3个方面: ①海域补偿费。海域补偿费不足失海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所需资金的50% ,则由当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补足。②地方政府海域使用金。地方政府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把海域使用金按照一定的比例提留作养老保险费用,纳入社会统筹账户。③项目投资。项目的投入运营具有周期性,而“失海”渔民的安置补偿工作必须在前期落实,因此项目业主的资金在前期投资概算时就应列入,减轻“失海”渔民个人和集体的缴费负担。

2. 3 缴费标准

对于中青年劳动力以及“4050”人员中能够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可借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将“失海”渔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确定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为20% ,个人、村集体、项目业主、政府的缴费比例为2∶ 3∶ 2∶ 3; 对于养老年龄段人员以及“4050”人员中不能实现再就业的人员,缴费基数可定为现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中某一档次,具体档次可由参保人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100% ,个人、村集体、项目业主、政府的缴费比例为2∶ 3∶ 2∶ 3。

缴费年限以收回海域使用权时“失海”渔民在海域上的劳动年限( 最低年满16 周岁起算) ,每满两年补缴一年的社会保障费( 不满两年按两年计算) ,最高为15 年。

在一次性缴费方面,按照每满2 年补缴一年养老保险费的规则,具体办法如下:

2. 3. 1 中青年劳动力

该阶段人员为男、女均年满16 周岁、不满45 周岁。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为: 缴费基数 × 费率( 20% ) × 本人应缴费年限,其中应缴年限是根据参保人参加劳动的年限确定,即上文所述的每满2 年补缴一年养老保险费。本人应该缴费年限: 年满17周岁不满18 周岁补缴1 年; 年满19 周岁不满20 周岁补缴2 年,以此类推,年满44 周岁不满45 周岁补缴14 年; 年满45 周岁不满46 周岁补缴15 年; 46 周岁以上补缴15 年。中青年劳动力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按1 计算,并按规定补建个人账户。个人完成一次性缴费后,可以直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总年限至少为15 年。

2. 3. 2 “4050”人员

该阶段人员为男年满45 周岁不满60 周岁,女年满45 周岁不满55 周岁。根据上文计算,本阶段人员需要一次性补缴15 年的养老保险费。

对于收回海域使用权后能够实现再就业的人员,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为: 缴费基数 × 费率( 20% ) × 15。其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作为15 年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按1 计算,并补建个人账户。

对于收回海域使用权后不能实现再就业的人员,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为: 缴费基数 × 费率( 100% ) × 15。缴费基数可由“失海”渔民自行选择当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某一档次进行缴费。

2. 3. 3 养老年龄段人员

该阶段人员为男年满60 周岁、女年满55 周岁。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为: 缴费基数 × 费率(100% ) × 15。缴费基数可由“失海”渔民自行选择当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某一档次进行缴费。

2. 4 给付方式及水平

将“失海”渔民纳入现有的养老保险体系之后,在养老保险的给付上,可以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进行养老金给付,只需要调整统筹账户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即可。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参照中央制定的最低标准,各地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略有提高; 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一次性缴费个人账户和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的个人账户,发放标准为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以计发月数。

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基数为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平均工资的平均值,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上不封顶; 而“失海”渔民无法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因此,基础养老金按照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按月发放,以保证“失海”渔民基本的养老需求。对于“4050”人员中能够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继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足5 年的,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可领取养老金待遇= 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养老金 × ( 1 + 继续缴费月数 × 1% ) ; 继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 年以上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一次性缴费个人账户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的个人账户,发放标准为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以计发月数。

3 可行性分析———以MZW地区为例

2012 年MZW地区所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 338 元。根据本文设计的方案,“失海”渔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则2012 年MZW地区“失海”渔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1 403 元。根据本文设计的“失海”渔民养老保险方案,MZW地区不同年龄段“失海”渔民的一次性缴费标准如表2、表3 所示。

根据收回海域使用权面积、影响人口及当地海域征收补偿办法计算所得,该项目的人均海域补偿费为4 025 元,2012 年MZW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9 967 元。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笔者设计的养老保险方案缴费标准较低,除“4050”人员中已经实现再就业人员的一次性缴纳费用略超过2012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外,其他年龄段的人员一次性缴纳的费用均低于2012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加之收回海域使用权后获得的海域补偿费,“失海”渔民个人缴费部分资金来源有所保障。

根据MZW地区“失海”渔民的人员结构情况,该地区“失海”渔民养老保险费用需要政府出资约5 823. 65 万元,项目业主出资约3 731. 08 万元,见表4。

MZW地区共收回海域面积约518. 3 hm2,按照当地的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中海域使用金的征收规定,经计算可得当地政府海域使用金收入为13 993. 2 万元,足够支付“失海”渔民养老保险政府出资金额。

4 结语

“失海”渔民的养老问题是保证城镇化发展进程、保障“失海”渔民长远生计的关键问题。然而,目前各地并未将“失海”渔民养老保险纳入现有的保障体系中,仅有的也只是参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规定执行,保障水平偏低,不能满足“失海”渔民日益增长的消费成本。更为重要的是,目前实施的政策脱离了现有的养老保险体系,“碎片化”严重,不符合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因此,在城乡二元结构逐渐解体的大背景下,参照过渡性、责任共担、相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根据年龄、性别的不同划分参保对象,由政府、项目业主、集体和个人四方共同筹集资金,借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及不同参保对象对养老保险的需求设定缴费标准,参照现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确定给付方式及水平,以此将“失海”渔民纳入现有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将有助于保障“失海”渔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闵建,蔡平.关于建立“失海”渔民保障机制的探讨[J].海洋开发与管理,2009,26(4):64-67.

[2]王建廷.海域征收补偿制度研究[J].中国渔业经济,2008,26(4):25-30.

[3]同春芬,毛昕.“失海”渔民社会保障政策实践及体系构建[J].青岛农业大学学报,2012,24(4):51-55.

[4]刘迪,毛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路径依赖与城乡一体化[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73-76.

[5]刘竹艳.沿海地区渔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建研究:以舟山市为例[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9.

[6]刘丛丛.当前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比较分析[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13.

3.养老金并轨方案已获通过 篇三

马凯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由2004年的647元提高到今年的2070元。2013年底,全国城乡老年居民月人均养老金82元,其中各级政府全额负担的基础养老金76元。

马凯说,虽然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但公平性不足。其中,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会反响强烈。

谈到下一步工作重点时,马凯说,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马凯表示,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解读】

养老金并轨后差距逐步缩小

问: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金却能享受到80%甚至90%的养老金替代率,退休金约为在职工资的八九成;企业职工一直缴纳养老金,养老金却只有在职工资的约4成,养老双轨制待遇差距大的根本之一即养老金替代率,替代率在“双轨制”并轨后会很快就趋同吗?

答: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教授认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大前提,说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必将逐步拉近。但二者差别过大,立即趋同并不可能,逐步并轨才能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改革初期或分三类养老基金

问:2013年19个省级地区出现当期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缺口共计1702亿元。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后,是否意味着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要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发养老金?

答:李实分析,从理想状态或最终目标来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既然要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最终就应使三者统一使用一个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养老制度一体化,并由统一基金同时为三类人员发放养老金。在统一制度下,三类人员完全根据缴费年限、缴费比例的多寡,来计算最终应得的待遇。

但从实际看,并轨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在改革初期预计不会统一,缴费标准也会不尽相同。因养老保险目前还存在个人缴费是小头,基金支付和财政补助才是养老金构成大头的情况。再考虑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初期个人缴费积累少的问题,为避免出现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背上新加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这一沉重包袱的情况,李实认为,还是应分别设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三个养老保险基金。并轨初期,三个“池子”的资金并不互通,只为所属人员发放养老金。

实行新老有别政策利推改革

问:根据报告,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且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即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入职人员、在职人员,会否区别对待?

答: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表示,采取新老有别的政策,是改革顺利推行的重要措施。“老人”和“中人”都有社保视同缴纳的阶段,继续认可这一缴费工龄很重要。而新人则需要全程自己交費。至于缴费工龄在并轨后如何折算退休待遇,还需要有关部门后续出台相关细则加以明确。

【专家观点】

提高参保者待遇减少阻力

4.电厂街道虚拟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 篇四

为了加快电厂街道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模式的顺利实施,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使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居条件进一步改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居、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五个老有”目标。结合本街道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11515”虚拟养老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以关注社会养老事业、改善困难老人生活条件为目的,逐步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程度相适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工作模式

“11515”虚拟养老院是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居民养老观念相融合的居家“养老模式”。这种新型的居家养老模式既扬弃了传统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弊端,又集中了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被形象的称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或“网络养老院”。即老年人不必离开子女,也不必搬离家庭,而是根据老年人不同的需求,提供所需服务。

1、建立一个平台(即社区微信服务平台,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国家最新政策、社区办事流程、工作动态、医疗保健知识等,为社区与居民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真正做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

2、开通一部热线(即亲情e家热线电话,0475—8291041,当老年人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拨打社区亲情e家电话,社区工作人员都能及时得到求助信息,第一时间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3、建立五支队伍(即一是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接,成立一支医疗卫生服务队,对于辖区生活基本能够自理,没有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采取上门服务,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心理沟通,改善老人的身体和精神面貌。二是与家政服务公司对接,成立一支居家养老服务队,对居家养老的家庭,开展家政服务、护理、康复等一系列服务。三是与社区和辖区单位对接,成立一支党员志愿服务队,通过信息平台和服务热线,党员志愿服务队,为社区空巢、高龄老年人提供“跑腿服务”,向其提供助餐、助行等服务,助力行动不便居民。四是与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接,成立一支法律维权服务队,建立老年人法律维权热线,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利用社区法治广场,针对老年群体特点开展适应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用法,提高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五是与辖区物业对接,成立一支物业志愿者服务队,物业工作人员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基础上,依托物业服务平台,发挥自

身特长,为困难孤老义务修电器、水电等。)

4、倾力打造15分钟生活服务圈。把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生活区为圆心,以路程不超过15分钟的距离为半径,依托便民服务站、卫生服务站、文化健身广场、活动室、图书室等,全力打造以生活服务圈、健康服务圈、体育健身圈、就业服务圈等为主体的“15分钟生活服务圈”,让居民在出行不到15分钟的时间里便能享受到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开启居家养老新模式。

三、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2.服务网点有偿、低偿和服务中心无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3.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

4.坚持老人自愿申请的原则。

四、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

1.服务对象:凡户籍和居住地均在我县城区,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空巢老人都可以通过向街道社区、虚拟养老院大厅(即社区服务大厅)申请或拨打服务热线加入城区虚拟养老院。

2.服务内容:⑴生活照料:包括做饭、洗衣、擦玻璃、家庭日常保洁、上门理发、代购生活用品、代缴各种费用;⑵医疗服务:专业医护人员上门诊疗;⑶物业维修:包括水道疏通、线路故障排查、修门换锁、家电维修;⑷法律服务:包括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

五、服务办法:

1、在社区服务大厅建立养老服务信息中介平台,对社区空巢老人的需求信息及加盟网点的服务项目、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建立信息储备库,设立服务热线电话:8291041。

2、由服务信息中介平台通过电话指挥调度各服务网点,根据加盟空巢老人的需求上门开展有偿服务,价格面议,费用由服务对象当场结算。

3、信息服务中心对服务热情周到,工作细致认真的服务网点及工作人员,根据老人的服务评价及平时考核,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上报各业务主管部门予以奖励。

六、服务程序:

1.服务对象申请加入虚拟养老院流程:⑴老人或亲属持相关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到虚拟养老院接待中心提出服务申请,填写申请表;⑵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了解老人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⑶审查老人基本情况,并对服务对象进行分类(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三无”老人和生活困难子女在外地定居或其他原因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三无”、“空巢”老人;生活能自理的“三无”、“空巢”老人;有经济能力的空巢老人);⑷接待中心对用户服务申请进行审批并与老人签订服务协议;⑸进入服务流程开展服务。

2.服务单位、个体经营户和家政服务人员加盟流程:⑴提出书面加盟申请;⑵虚拟养老院实地考察;⑶批准加盟并签定协议;⑷建立信息库。

3.虚拟养老院服务流程:⑴用户拨打电话请求服务;⑵服务

中介平台向服务网点发出服务派工通知;⑶服务网点派遣服务人员持派工通知单出示证件上门服务,根据服务内容与服务对象面议价格,开展相应服务并结算,服务对象对服务情况书面评价;⑷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向服务中介平台报告服务情况;⑸服务中介平台对服务情况进行电话回访。

七、工作步骤

1、调查阶段(2017年6月1日-7月15日)。由街道民政局牵头,组织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通过调查问卷形式对服务需求进行分类、汇总、电脑录入,建立老年人养老需求信息库。

2、筹建阶段(2017年7月16日-9月1日)。

1、制作宣传海报,通过横幅、大屏幕等各类媒体,加大力度,广泛宣传虚拟养老院的建设模式、服务内容、工作性质,明确虚拟养老院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照料服务、精神文化生活、权益保障等工作任务,营造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弘扬尊老敬老的道德风尚,推动养老事业深入发展的舆论氛围。2.通过广泛宣传动员,组织人员对虚拟养老院为老服务合作商开展招募工作,与符合条件的富有爱心、愿意为养老事业贡献的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3.积极鼓励城区老年人接受虚拟养老服务,与愿意接受虚拟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签订服务协议。4.以聚缘老年服务中心、仁慈安养老院为依托,为老人提供中介服务。5.做好虚拟养老院工作人员及服务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

3、启动阶段(2017年10月)。全面启动社区虚拟养老院的各

类服务项目,对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虚拟养老是新形势下养老模式的新探索,是一项涉及社会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两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密谋划,积极推进虚拟养老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

2、精心组织,认真摸底。社区各管片人员要深入群众和服务企业摸清老年人的相关信息及养老需求;摸清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情况,建立社区空巢老人的养老需求和为老服务企业网点的信息储备库。

3、加强沟通,上下配合。服务内容涉及的行业系统和街道、社区要加强协作,积极支持和配合“11515”虚拟养老院建设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并解决虚拟养老院建设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出现的问题,确保虚拟养老院建设工作的健康运行。

九、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建立“11515”虚拟养老院组织机构 组长:张亚华 副组长:高艳梅

5.养老院建设方案 篇五

建设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整合社区资源,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我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我社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社会化服务,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社区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社区为主导、义务志愿者参与,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社区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物质生活服务和精神生活服务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 1

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五)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

(六)实行老人自愿申请原则。

三、主要任务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社区成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居家养老服务站,具体实施社区养老服务的凡案等。

(二)深入了解,落到实出

为了了解老人的需求,首先要对辖区内6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摸底,对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人进行进一步的了解登记。其次选择和培训养护员。养护员的基本条件是身体健康、有爱心和责任感,离老人家较近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

(三)服务对象

1、孤寡老人:本社区内60周岁以上城市“三无”老人;60周岁以上无子女享受城市低保的老人。

2、空巢家庭老人:子女不在金昌市的60周岁以上老人。

3、长寿老人:90周岁以上长寿老人。

4、困难家庭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城乡低保老人。

5、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市级以上劳

2模、归国华侨。

(四)开展服务内容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生活照料:为老人提供托老、助洁、购物、助餐、送餐、助浴、家政服务等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服务。

2、医疗保健类: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等。

3、法律维权类: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的专门窗口等服务。

4、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学校、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图书阅览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6、志愿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谈心交流、情感沟通、精神慰籍等服务。

7、开辟窗口:为老年人提供接收需求登记、服务咨询及投诉开辟专门窗口服务,对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和服务人员统一建立档案,定期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落实。2010年3月10日

宝林里社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领导小组

为了不断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经社区研究,决定成立宝林里社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薛锦华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副主任 副组长:严风华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残联专干 成员:郑蓉蕾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办公室主任

张兆翠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民政专干

牛志玲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计生专干

张海琴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社保专干

王锦芳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社保专干

杨雪景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医保专干

联系人:樊翠香 严风华

联系电话:83375173605075

6.养老院的消防设计方案 篇六

方案一:

设置传统点型烟感探测系统。在养老院的每个卧室设置一个普通的感烟探测器,烟感吸顶安装,安装时注意探测器离墙面的距离不小于0.5m,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部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

厨房是容易产生烟雾的地方,用烟感容易产生误报,所以选用感温探测器,厨房里可能会产生煤气泄露,为了安全起见,需在容易泄露气体的地方应布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养老院的表演大厅里地方比较空旷可以多设置几台感烟探测器,一个感烟探测器的保护范围可以达到80平米,这样就能大概算出需要几台感烟探测器。在养老院的走道里应设置广播,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部应小于3W,其数量要保证从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部位到最近额一个扬声器部应小于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楼梯口处设置手动报警按钮和声光警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的设计注意任何一个防火分区离最近的手报不超过30m。参照规范,厕所里不需要设计探测器。

方案一优点:价格优惠,安装方便。

缺点:定期清洗,维护工作量大,用于疏散的时间短,时间只有几分钟。

方案二:

采用空气采样式极早期火灾报警系统。利用探测主机内部抽气泵所产生的吸力,空气样品或烟雾通过这些小孔被吸入管道中并传送到达探测主机内部的高灵敏度烟雾探测腔检测空气样品中的烟雾颗粒浓度。主要特点为:灵敏度高,一般是传统烟感的1000倍,主动吸气式。设计的时候需要注意的式是:采样管我们用外径25mm的ABS或PVC管材,采样管每隔1.5米距离设置固定装置,采样孔大小一般为2mm,末端孔经大小约为4~6m,为保持气流的通畅采样管弯角的曲率半径需大于70mm。主机不要放在湿度很高的位置,主机安装高度约为主机底边离底1.5M的距离,这样便于平时的维护和调试。采样点是在采样管路上的开孔(即采样孔),开孔位置在正下方,孔径以2~3毫米为多,孔间距离为6~8米左右。末端孔起到一个导流的作用,可保护的面积和采样孔是一样的。可以把它看作一个采样孔。采样孔径越大压降越大,反之则越小。采样孔保护的半径一般的空间能达到5.5米以上。采样点均匀分布。设计的时候我们可以根据房间的大小来布置采样管的根数开孔数及管间距。方案二优点:灵敏度高,误报率几乎为0。维护工作量小,用于疏散的时间可以达到100-200分钟。

缺点:费用较高。

方案二介绍的空气采样式极早期火灾报警系统因为代价高现在还未普及,但也是一种发展趋势。

7.泉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简析 篇七

泉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刚刚起步, 还处在一个低水平的层面, 社区所提供的老人日常生活照顾服务、医疗保健服务、休闲活动等与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社区对老年人的关注不够。调查结果显示:近90%老人反映社区内没有向老人提供生活服务的家政公司或其他机构;在被调查的老年人群体中, 47.1%觉得社区不够关心老年人, 仅1.4%觉得社区对老年人很关心。调查问及“您需要帮助的时候, 第一时间会向谁寻求帮助”时, 78.6%的老人是需要家人帮助, 9.5%向亲戚朋友寻求帮助, 8.1%向邻居寻求帮助, 仅1.4%是向社区工作人员寻求帮助。这说明社区在养老服务方面还落实不够到位。

泉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与老年群体对养老服务的需求相比有很大差距, 主要原因有: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氛围不强, 养老观念不强

现实生活中, 社会成员更注重的是小孩的成长性教育, 比如说, 托儿所, 幼儿教育等等都是围绕小孩展开的居家服务, 而针对老年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欠缺, 社区居家养老的氛围不够浓厚。人们, 包括一些职能部门、社区管理服务部门对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

2.社区的养老服务工作缺乏力度

目前社区在一定程度就是政府的下派机构, 成为政府在基层的代言人, 社区工作被动化, 难以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在走访调查中, 在询问“您觉得应该由谁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时, 85.7%的社区工作人员认为应该由政府提供, 14.3%认为由社会公益组织提供, 而没有人认为应该由社区提供。可见, 社区很难独立自主地按照居民需要提供养老服务。另外, 作为一项新政策, 部分干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认识不够, 导致工作缺乏力度, 无法满足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

3.经费短缺严重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该是公益性的, 以低偿、优惠服务为主, 经费短缺就成为制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在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调查中, 71.4%的社区在养老服务过程中存在经费困扰。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中, 省级财政按每个服务中心 (站) 6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 其他经费要求各地自筹;各地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也是补助性的, 对社区需要服务的庞大老年群体而言, 仍是杯水车薪;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没有利润或微利的, 难以吸引企业积极参与, 社区养老服务所需资金短缺严重。

4.服务人员欠缺, 且缺乏专业技能

目前, 就社区的工作量来说, 配备的社区管理工作人员仅能满足日常事务的工作需要, 没有更多时间和精力考虑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问题。

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 泉州还没有健全完善的志愿者激励和培训机制, 志愿者在养老服务中发挥的作用还比较小, 一是总量不足, 真正参与到养老服务中的志愿者远不能填补缺口;二是来源渠道不畅, 很多有服务意愿的人缺乏相应的路径参与到养老服务工作中来;三是专业性较差, 很多志愿者往往仅凭人道主义精神和热情而工作, 基本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资质, 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的扩展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制约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发展泉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需要政府、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

1.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

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所具有的福利性、公益性而言,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一种政府行为, 这要求各级政府部门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 积极扶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将之纳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一方面, 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在调查中, 77.6%老年人认为应由政府来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更合适, 老年人“花钱买服务”意识不强, 都希望政府能够投入资金, 真正关心老年群体, 因此由政府主导,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 加大宣传力度, 让人们特别是老年人了解、感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优越性。

2.多渠道筹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所需资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所需资金庞大, 完全由财政负担, 对政府而言压力巨大。因此, 除了加大财政投入外, 还应多渠道筹措。一是增强社区自筹能力, 盘活社区现有资源, 发展壮大社区经济, 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二是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泉州民营经济发达, 民间资本雄厚, 应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程度;还应该鼓励公益捐赠, 发挥慈善组织的优势, 有效筹集社会资金。三是象征性收费。完善社区居家养老, 也可通过社区成员的出资与出力来共同实现, 据调查, 25.7%的老年人认为应象征性付费, 其中60%老年人可以接受每月100元以下的费用, 我们认为可以适当收费, 弥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不足。

3.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志愿者的招募力度, 组织一个“老中青”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提倡中青年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 鼓励社区成员如家庭主妇等加入志愿者组织;提倡老年人自我服务, 可以把社区那些低龄、健康的老人组织起来, 开展自我服务, 形成自我帮助、帮助他人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专业培训, 改善服务水平, 养老服务的专业性很强, 志愿者是否拥有良好的、专业的服务水平, 决定着养老服务工作质量的高低, 应该加强培训, 增加有关老年服务知识和志愿者服务素质的培训。三是完善激励等管理机制, 在养老服务中, 形成规范的志愿服务时间、内容、反馈、成效等的登记制度, 听取被服务人员的意见建议, 及时总结推广。对不合格服务人员予以除名, 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适时地予以嘉奖, 使他们感到自己的付出和奉献是有价值的, 是得到社会认可的。

参考文献

[1]周瑛.在2012年全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http://www.fjll.gov.cn/web/news_1.asp?catalogid=295&id=1383

[2]赵青.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现状及问题浅析[J].今日南国.2010 (07) .

[3]任晓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9 (11) .

8.百万收入家庭的保障养老方案 篇八

高先生

44岁,原在一家大型国企任中层干部。8年前辞职自主创业,创办一家进出口公司。目前,企业运营良好,利润丰厚。每年的纯利润在80万元左右。因是私营企业,高先生将盈利中的70%投入到再生产中,剩余的部分用于家用。辞职前,高先生的单位曾给他办过养老保险,但辞职后因忙于生意,一直没有续保。在医疗方面,原单位没有保险,实行报销制度,因此,高先生辞职后无任何医疗保险。目前,高先生没有其他任何保险。

高太太

40岁,外企中层管理人员,年收入10万元。单位有四险一金。

女儿

12岁,小学6年级。参加北京“一老一小”医保。

儿子

3岁,参加北京“一老一小”医保。

资产状况:

房产4套,一套用于自住,其余3套约合市值500万元,现出租,租金每月大约有6000元,夫妻两分别有1辆车,各种费用合计为每年5万元,生活开支每年约10万元,无负债。

保险问题

问题1:家庭资产相对来说比较丰厚,是否还需要购买商业保险?

问题2:如果想准备足够的养老费用,用哪种方式来准备?

财务状况分析

针对高先生的家庭状况,理财师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作为一个家庭,在社会生活中所遭受的风险是来自方方面面的,面对风险,人们会采取不同的方式来处理,是风险自留还是风险转移?其实,不论人们是否拥有商业保险,都已经投保了,所不同的是,采取风险自留方法的人们是向自己的“钱包”投保,当风险发生时,用自己的积蓄和资产去应对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而采取风险转移方法的人们是向保险公司投保,当风险发生时,用自力结合他力来应对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

影响人们拥有商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人们在什么情况下认为钱的价值更高?一个人是愿意在遭受损失后有更多的资金支持,还是愿意在没有发生损失时拥有更多的资金?尽管人们希望在两种情况下都有更多的资金,但为了能够在损失发生时获得额外的补偿,人们必须在损失没有发生时减少财富。大多数人愿意在损失没有发生时放弃一些金钱用于支付保险费,以便风险来临,能够从保险公司获得补偿,原因是人们在遇到困难、遭受损失时,钱的价值更高。

从高先生家庭的现金流量表1可以看出,高先生家庭目前的结余比例为64%(年结余/收入总计),即高先生家每年的税后收入有64%能节省下来。这说明高先生家庭控制支出的能力较强,同时累积资产的能力也较强。

东方人喜欢储蓄,以备万一情况不时之需,在没有一个完善的医疗制度和养老制度的情况下,每个家庭和个人单独地进行这样的自我积累式保障,导致了整个社会的高储蓄,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消费和投资。通过投保商业保险,在发生风险时,由保险公司来支付相应的高额费用,就能保证人们自信地进行消费,享受没有后顾之忧的现时美好生活。

保险保障建议

一个家庭周全保障的设计思路应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保障范围要全面。应覆盖安全、健康、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各个方面,大小风险都要覆盖。第二,保障期限应长短结合、重点突出。因为家庭和个人在不同阶段所面临的风险不同,对各类保险的需求程度也是不同的。第三,身前身后的资金安排要兼顾。对于家庭的经济支柱而言,一旦风险发生,身前要使生活质量不受影响,身后能完成家庭责任。第四,费用预算应合理。一般保障型保险产品的预算应控制在年收入的10%~15%左右,理财及投资型保险产品的预算应控制在年收入的15%左右。家庭1年的总体保费支出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的30%为宜。

根据这个原则,针对高先生的家庭财务状况,具体的保险规划如表2所示。

高先生

高先生是家庭主要的经济支柱,对家庭经济的贡献占70%(24万元/34万元),且没有社保,因此他的保障应重点针对意外、医疗及重大疾病风险,投保目的是弥补风险发生后的收入损失,完成对家庭其他成员的责任,以备一旦发生人身及健康风险,家庭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而养老问题建议夫妇二人联合准备。

针对以外风险建议用消费型意外险种,同时附加医疗报销及住院津贴保险,这样组合的好处是保费低、保障额度高,同时还可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家庭责任和保障需求调整保障额度。

意外险的需求测算假设高先生60岁退休,若因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残疾或身故,保障额度应为:高先生每年对家庭生活费的贡献×剩余工作年限+子女教育费用=24万元×16年+[30万元(女儿教育费用预算)+49万元(儿子教育费用预算)]×70%=440万元

针对重大疾病风险保障额度应等于医疗费用加未来5年的收入总额。为什么是5年?医学上对重大疾病的统计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就是5年生存率,这是指人们罹患重大疾病后的5年内最易旧病复发,死亡率高于常人。对于患者而言,这5年的主要任务就是治疗和休养,无法象常人一样正常工作,安全度过这5年后身故机率与健康人群没有区别,视为痊愈。

重大疾病保险的需求=30万元(一股情况下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24万元(用于家用的年收入)×5年=150万元

由于高先生没有社保,退休后的医疗费用问题应重点考虑,建议用保险产品准备307/元的医疗基金,用于弥补非重大疾病住院发生的经济损失。

高太太

高太太已有社保,但社保的保障特点是广覆盖、低保障,且对非工作期间的意外事故没有保障。社保的医疗以报销为主,但不能报销自费药,且有自付比例。同时对于药费很高的重大疾病没有赔偿功能。因此高太太可适当补充意外险、重疾险和能报销自费药的健康险,保障重点应联合高先生的养老需求投保养老险。如表3所示。原因是:第一,高先生没有社保养老金,要通过商保来补充。而以高太太为被保险人,年缴保费会较少。第二,按照中国人寿命的一般规律,女性比男性的寿命长,高先生又比太太年长,因此一般情况下,女性在老年时会独自生活相当长的一段相间,所以女性养老金的准备一定要充足。

保障额度测算:

意外险需求=10×(55-40)年+(30+49)×30%=69万元

重大疾病险的需求=30+10×5年-17(社保最高报销额度)=63万元

高太太目前40岁,计划55岁退休,那时高先生已59岁,也到退休年龄。假设费用增长率为3%,现在每年生活费用15万元,假定退休后花费减少30%,人约为10万元,那么15年后每年生活费用=10万×(1+3%)15=15.58)/元,

假设55岁后投资回报率与费用增长率相等,则:退休后共需养老费用=15.58×25年=390)万元

高先生的两个子女

两个子女已参加北京“一老一小”医保,再分别补充3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和5万元医疗及意外保险即可。这是为了买个安心,同时教育金的准备一定要着手进行。

高先生夫妇养老费用的筹措

养老规划属于长期规划。在高先生夫妇需要准备的养老金中,我们可以将其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叫基础养老金,用于解决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的基本问题,前面推算的390万元就属于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保命钱,安全最重要,一定要用收益确定的渠道去准备。真正的基础养老金应是持续的、稳定的、增长的、不可挪用的现金,具有安全、现金、月领的特性。能满足上述特性的基础养老金准备方式只有两种:社保养老金和商保年金保险。养老金的另一部分叫品质养老金,是为养老生活锦上添花的资金,数额随个人需求而定,这部分资金的准备,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考虑使用一些有一定风险,同时也会带来更高收益的方式,比如股票、基金、以及投资连结保险等。

上一篇:担保项目决策程序的规定下一篇:2017全国各省市教师招聘考试真题试卷及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