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2024-10-24

成都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通用13篇)

1.成都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篇一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企业名称:阳新新冠生态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编号:

我公司(厂)在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为保证所生产的食品质量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作为公司(厂)的法人代表,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保证出厂食品安全,担负企业社会责任。

2、食品加工过程严格、规范,避免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3、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决不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陈化的、回收的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

4、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污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5、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

6、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清洁、安全,对食品无污染。

7、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厂,不销售。

8、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在食品出厂前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不超过取证范围。食品标识真实,不欺诈,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杜绝和唾弃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公平交易,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9、保证本公司(厂)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证明和生产设施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取证后食品质量安全把关措施、手段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水平不低于取证前。

10、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公司(厂)的巡查、回访、年审、产品质量抽查等各种方式的监督,对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不断进行改进。欢迎社会监督,倾听消费者意见,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及时召回,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如发生违反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承诺,本公司(厂)及我个人愿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一切的责任并赔偿一切相应损失。

法人代表签名:

签名日期:

2.成都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篇二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 也是质量安全责任的主体, 必须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求, 不断提升食品质量水平, 从根本上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这既是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需要, 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 更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

质监部门作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部门, 在此, 向全省广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出如下希望和要求:

一、强化法律观念, 增强质量意识。

要大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使全体员工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认清肩负的重要责任, 熟知有关规定要求, 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和质量意识, 始终坚守安全底线, 不断增强守法生产、安全为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健全管理体系, 提升保证能力。

要建立完善原、辅料的有效控制、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工艺流程及关键工序的控制、内部质量管理和管理评审等方面全面覆盖从原辅材料进厂、生产工艺监控到产品出厂检验以及售后服务的全程食品质量管理体系, 夯实管理基础, 提升保证食品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生产控制, 严格全程管理。

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品管理、销售台账记录、标签标识标注、不安全食品召回、产品质量追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消费者投诉登记受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收集记录等制度, 对原材料进厂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 严把食品安全每道关口。对不合格食品, 坚决予以召回并做无害化处理, 对各类记录和台帐必须确保真实, 并对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执行制度, 规范添加行为。

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及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进行自查自纠, 禁止添加的坚决不添加, 允许添加的坚决不超限量添加, 这要作为一项不可逾越、不能逾越的铁的原则予以恪守。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如实向当地质监部门书面报告添加实情, 主动接受监管。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 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 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五、履行社会责任, 恪守诚信经营。

食品生产是良心工程, 诚实守信是食品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核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始终坚持恪守诚信经营准则,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不唯利是图, 不背信弃义, 不投机钻营, 不言行相悖, 特别是决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决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不伪造食品产地, 不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生产许可、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决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的原辅料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决不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要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主动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积极协助质监部门破解行业“潜规则”, 推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全省质监系统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持续不懈地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 全力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一是对各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打击, 该停产整顿的一律停产整顿, 该吊销生产许可证的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 对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重从快惩处, 绝不姑息, 绝不手软。二是继续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醋和食用油等重点食品开展重点整治, 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对各类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即打、严厉查处, 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 甚至是付不起的代价, 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四是坚持打扶结合, 对守法经营、质量过硬、信誉优良的名优企业, 要积极扶持, 提供服务, 促进名优企业做大做强。

食品安全无小事, 保障安全是大事。我们相信:有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 有质监部门的严格监管, 有广大食品生产加工者的诚实守信, 有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全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必将还信于社会、取信于人民!

3.食糖生产企业食品防护计划的建立 篇三

食糖行业是利用甘蔗或甜菜等农作物为糖原料,生产原糖和成品食糖及对食糖进行精加工的工业行业,是我国举足轻重的经济支柱。食糖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既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又是食品工业的基本原材料。在大家更多地关注食品安全的背景下,防止食品受到蓄意污染或人为破坏的食品安全防护问题正在日益引起关注,食品防护计划的导入建立也已引起各方的广泛重视,作为食糖行业所使用的原料全部来自农村、开放型的生产方式和相对流动的用工制度更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食品防护计划介绍

“食品防护计划(Food Defense Plan)”是一个非常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它是构成食品保护计划(Food Protection Plan)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食品防护和食品安全不同。食品防护着重于保护食品供应,防止其遭到蓄意的污染,这些蓄意的污染通过人为的一系列化学、生物制剂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质来对人们造成伤害。这些制剂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质或者是常规不检测的物质。攻击者的目标可能是杀人或者是扰乱经济。这种蓄意的行动通常是不合常理的而且是很难预测的。美国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美国农业部食品检查署(FSIS)等机构制定了多项供应链和生产企业的食品防护导则。2008年11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进出口食品检查和认证分委会(CCFICS)决定,在即将起草的《国家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导则》中考虑增加食品防护内容。食品防护已逐步引起各国重视。在我国,国家认监委根据中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已在北京、山东、河北、陕西等地开展试点,组织实施食品防护计划,帮助企业提高食品防护能力,预防产品因不正当商业利益、行业恶性竞争等原因受到故意污染和破坏。

我国目前食糖生产企业食品防护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糖行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已基本能满足我国国内的食糖消费。食糖产品总体的质量水平是不断提高的。标准要求不断提高,生产技术设备工艺水平不断提高,人们消费水平不断提高,这些都极大的推动了我国食糖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但是,我国食糖行业的整体科技水平提高缓慢,主要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已数十年至一百年的历史,远远落后于现代科技的发展;能耗、物耗和水耗高,能源消耗大;绝大部分靠人工操作,劳动生产率低;生产成本高等,导致食糖行业在原料追溯、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等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食糖行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因此我国食糖生产企业的安全防护问题显得尤为迫切。

食糖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防护意识不足。目前,国内多数食糖生产企业已逐渐建立以ISO9001为核心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以HACCP为核心的安全控制体系,对影响产品的各环节按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及HACCP食品安全体系要求进行严格控制,能够保证正常生产过程的质量和安全,增强消费者的信心。但食品防护计划的建立和实施却还未提上日程,这与企业对建立食品防护计划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有很大关系。要让企业认识到,由于受到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社会政治因素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企业不得不面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不利事件对企业生产和经营造成的冲击和影响,这也正是建立“食品防护计划”原因所在。

缺乏相应的培训和指导。自美国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提出食品防护计划以来,国内针对食品防护计划开展的培训还较少,也缺乏相关的参考资料和示例。国家标准《食品防护计划建立与实施指南 食品生产企业》(征求意见稿)尚处于进一步完善当中,导致企业由于自身技术水平的限制对食品防护计划缺乏系统性的了解,影响企业的应用。

食品安全防护在食糖生产企业的现实意义

食糖产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食糖产品安全是食糖生产的首要任务和根本目的。食品防护计划能够帮助生产企业确定把其食品受到蓄意污染或破坏的危险降到最小化的步骤。这个计划提高了应对性。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将特别有帮助。在危险情况下,企业面临的压力大而应对时间有限,文件化的程序将可提高快速应对的能力。食品防护计划有助于生产企业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为顾客提供有质量保证的产品,保障了企业的盈利。食品防护计划应该说是食糖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

食品防护计划在食糖生产企业的建立

组成食品防护小组。食品防护小组在前期的防护评估、防护计划的建立、防护计划的验证、运行等方面起主要作用,小组成员应具有责任心和诚信,还应具备必要的知识和经验。

防护小组的成员应对整个企业的原辅材料、企业的物流、信息流、生产环境有充分了解,熟悉食品原辅料采购、加工、卫生、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必要时可获得外部专家的支持。同时小组成员应涵盖企业的主要部门和区域,由企业最高管理者任命食品防护计划小组组长,起协调管理作用。

制定食品防护评估表。食品防护评估是整个食品防护计划的基础,防护评估主要由防护小组完成,主要目的识别企业产品遭受蓄意污染和破坏的风险,确定关注重点和薄弱环节。评估的结果应该保密,防止对攻击提供帮助。评估内容:企业外部安全;企业内部安全 ;加工安全;储藏安全;运送/接收安全;水的安全;人员安全;信息安全;供应链的安全;实验室安全;潜规则;其他方面:(1)企业外部安全。企业的外部安全是食品防护计划的“第一道防线”,能有效的将生产企业和其他不安全因素隔离,企业外部安全评估应关注厂区外围、照明、人员车辆进出控制、厂区各种出入口、车间的窗户和通风口、水源地等。(2)企业内部安全。企业内部安全评估应关注各车间(如压榨车间、煮炼车间、包装间等)的设计布局、内部设施(如应急灯、视频监控系统、紧急预警系统等)、易存放个人用品的区域等。(3) 加工安全。应关注生产过程中生产助剂的添加、交叉污染、产品和区域的标识等(4)储藏安全。应关注原辅料、各种生产助剂、包装材料、工器具、糖成品以及化学物品等的储藏、出入库发放控制等。(5)运输/接收安全。应关注运输车辆和文件、准运证、交接单、货物的装卸和核对以及运输公司和物流公司食品防护能力的评估等。(6)水安全。应关注食糖生产企业水源地、中间储水设施、水处理设施、制冰、供水系统的保护和维修等。(7)人员安全。人员安全评估应关注各种可能污染食品的人员,内部:有不满情绪的员工;清洁人员;承包人;临时工等,外部:卡车司机(运送和接收);承包人可疑的供应商;参观者等,因此应关注工作人员的背景调查、身份识别、培训、沟通、人员(包括访问人员)进出限制及检查等。(8)信息安全。应关注食品防护的评估结果、生产工艺、配方等需保密信息;允许参观的区域和允许公布的信息;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方式有效;计算机信息安全等。(9)供应链安全。食糖生产企业应对供应链安全的评估作考虑,应关注食糖主要原料(甘蔗、甜菜等)的种植、运输,其他原辅料、包装材料等的供应方、物流组织、仓储组织、接收组织的防护措施、出入货物的完整性等。 (10)实验室安全。应关注实验室的布局、人员进入、试剂药品、检测样品(包括阳性样品)等的控制处理/管理。(11)潜规则。食糖企业应充分关注原辅料、包装材料的生产、供应和加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农兽药和食品添加剂以及采用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方法生产加工食品等。(12)其他方面。其他方面可包括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产品召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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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实施食品防护计划

分别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成本有效的预防性操作计划。食品防护小组共同或分工完成对食品防护评估后,应针对薄弱环节后,应制定经济有效的预防性控制措施,将受故意污染或破坏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同时应充分考虑成本,有针对性、有效性使防护计划持续运行。如强化生产企业门卫管理制度,把好工厂“第一道防线”。食糖生产企业关键的生产车间、糖库良好的隔离设施可以阻止蓄意破坏者进入,其次从生产车间的整体布局防护考虑,完善人流物流方向以及内部设备设施;对生产企业危化品要专人管理,实行定点定人、双人双锁,建立领用记录和核销台帐;厂区主要区域环境和生产关键控制点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对治安、生产、贮存等重要环节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食糖生产企业还应建立产品召回计划,其目的是保证凡是具有企业标志的产品任何时候发生问题都能在市场上及时跟踪召回,都能有效、快速地进入调查程序,避免给消费者造成安全危害和对企业的信誉造成不利影响。

食品防护计划的实施。为保证食品防护计划的实施,食品防护计划应得到企业最高管理者的批准。同时最高管理者应确保食糖生产企业建立与实施食品防护计划的职责和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食品防护计划是一个结构完整的管理体系,需要全体员工参与,其最终目的是为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要明确制定食品防护计划这一新制度,是为了企业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而不是为了应付监管。应对全体员工进行食品防护知识的培训,培训应有针对性,针对职责的培训有利于防护计划细节保密要求,并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价。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让全体员工从主观心理和客观行动上主动接受及落实食品防护计划工作。

建立、实施和保持有效的内部和外部沟通机制。食糖生产企业应制订、实施和保持有效的安排,以便与有关人员就影响食品防护的事项进行内部沟通。企业员工应有监督和汇报可疑情况的意识和责任。应确保企业与食品链范围内的供方、消费者、食品安全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产生影响的相关方进行必要的沟通。

持续改进和不断更新。食品防护小组应定期对食品防护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验证, 验证应进行策划并涵盖食糖生产企业所有的区域和环节。对验证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必要时对食品防护计划进行修订,持续改进是不断对食品防护计划进行强化的过程,食糖生产企业通过不断验证,定期评价食品防护计划,持续改进和不断更新计划。实现食品安全与效益的协调发展。

国内目前在食品防护方面的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缺乏规范的模式。“食品防护计划”版本多数为美国食品安全检查署(FSIS)2007年1月提供的版本。但各国的国情不同,简单照搬美国管理办法会给落实“食品防护计划”带来困难,因此,食糖行业应针对行业的情况和现状做相应工作方法的调整,只要领导重视、保障到位、适当必要的经济投入,换来的将是企业效益品牌和产品安全的保证和长治久安。

(作者单位:广东省生物工程研究所(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

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查报告模版 篇四

从最初组织生产开始,厂里一直严格遵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步步为营,坚实走好发展的每一步。在厂子的组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济南长清质检分局大量的无私帮助,厂子一直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道路。本厂的产品质量一直很有保障,没有出现过什么质量事故。

厂里所用的主要原料有味精、食盐、淀粉、白糖、糊精等,这些原料必须都是经过正规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很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比如味精要符合gb /896的要求,白糖要符合gb 31的要求,等等。

厂里所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是呈味核苷酸二钠、鸡肉香精、柠檬黄等,这些添加剂的购进和使用都是严格按照gb 6的要求做的。

春节过后,按照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清分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厂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法人葛金河任组长,组员由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生产加工人员担任,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从企业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食品标注标识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企业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企业名称为济南市长清区众惠食品厂,厂址是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开发区,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qs3139,新证正在办理中。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味精、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鸡肉精膏、麦芽糊精、柠檬黄、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盐、谷氨酸钠、淀粉、白砂糖、包装袋、纸箱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够仅仅,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我厂生产的味精没有食品添加剂。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6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我厂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设备。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均保持独立空间,没有交叉污染。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水浴锅、旋光仪、分光光度计、ph计、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5.成都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篇五

为加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工作,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工作行为,提高食品质量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一条 本规范所指食品是指经过

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供人们食用或者饮用的制品。食品加工企业是指有固定的厂房(场所)、加工设备和设施,按照一定的工艺流程加工、制作、分装用于销售的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第二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目录的食品还必须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出厂检验资格证书、标准执行证书、与质监部门签订的质量安全承诺书。

第三条 环境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生产企业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生产加工场所内外环境应清洁、整洁,车间地面为应用防无毒、防滑的硬质材料铺设,不得饲养家禽、家畜。生产车间、库房等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原料储存等特点,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防昆虫侵入,生产场所内的排水沟渠应为密闭式,无异味。坑式厕所应建在距生产车间25米外。清洗、洗手、消毒、更衣等卫生设施运转良好。

第四条 生产设备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材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者场所。生产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设备和场所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条件,企业应建立设备档案。

第五条 原材料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均应是无毒、无害、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企业应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报县(市、区)质监部门积案,并建立《食品添加剂进厂登记簿》、《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簿》、《原材料进厂登记簿》、《原材料投料登记簿》、《不合格原材料处理登记簿》,采购原辅材料必须验证供货单位资质并索证索票,索取法定部门的质量检验报告,经过进厂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 加工工艺及过程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工艺流程,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的交叉污染。有完整的工艺流程图,并标注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工序,并实施有效检验和记录,建立《关键控制点控制记录》。加工人员操作时应换鞋穿戴清洁工作服、帽,戴口罩,经常性进行手消毒。

第七条 产品标准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有企业现有生产品种的所有卫生质量标准文本和相关的检验方法标准,不得无标生产。食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以及企业明示标准和各项质量要求。企业采用的企业标准必须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且应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八条 人员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检验员。企业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者必须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技术人员应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检验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规定的资格,能独立从事检验工作。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持有健康证明。

第九条 检验能力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设备,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生产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出厂检验能力,其它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出厂检验。

第十条 质量管理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制度中明确规定对质量有影响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和权限,规定检验部门、检验人员能独立行使的职权,在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在生产过程中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与检验、产品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实施质量否决权。

第十一条 产品包装标识 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进行预包装或其它形式包装的食品的包装材料必须清洁、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出厂销售的食品应有食品标签,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食品标签标识中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和食用说明,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还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

产许可证号》,并加印(贴)qs标志。

第十二条 产品储运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应将原料库、成品库分设,食品存放应隔地离墙。原辅材料、成品库(半成品)及包装材料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企业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产品在基贮存、运输过程中质量不发生劣变,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应在冷库内存放,冷库温度应符合要求。运输

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必须符合要求,装卸时食品受污染。

第十三条 出厂检验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企业检验机构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项目的检验,应建立完善《检验原始记录》、《出厂检验报告》,并出具出厂检验合格证。检验机构每半年与质量检验部门进行一次比对试验。

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销售登记簿》,并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

第十五条 文件管理 企业应制定文件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专业的文件管理,将各种记录、设备档案等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六条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一年前的一个月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向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第十七条 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已获证单元中增加规格,应向质监部门提供对生产条件进行核查的申请。增加申请单,企业应向质监部门提出申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第十八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委托加工的,需到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6.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六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那么一般承诺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我厂现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二、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三、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五、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六、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七、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不短斤缺两、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xxx

7.浅析食品企业安全生产与管理 篇七

法治时期食品安全如何保障

众所周知, 食品的生产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有效管理, 同时也与相关法规和监管部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只有做到法规完善、企业自律, 监管到位才能使食品生产质量得以提升。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

《食品安全法》控制着食品种植、加工、销售、食用的全过程, 法规详尽划分了各个环节生产人员所应承担的责任, 但是法规却并没有清晰的解释出如何保障各生产环节的安全性, 与之有关的质量检验标准也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尤其是在食品安全保障规定方面所提甚少。笔者认为要想提高我国食品生产安全领域的先进性, 就必须关注食品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只有检测部门担负起职责, 杜绝漏查现象, 才能使相关法规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食品安全标准分为两方面内容, 其一是质量标准, 其二是卫生标准, 细小环节又划分了产品的有毒物质残留和动植物疫病等内容。除此之外, 食品安全认证体系也必须有相关的保障手段, 国家相关部门应做好本职工作, 严把食品检验质量关,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法》执行力作出贡献。

食品企业应做好自律自查

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应深入内里, 不应仅作表面工作。企业自身的管理和安全意识直接决定了食品生产质量, 企业内部的食品质量检验标准应围绕企业技术和食品安全检测规定而定, 企业只有提高自查自律意识, 充分认清食品生产安全的重要性, 才能确保食品企业的长远发展, 才能保证社会稳定。笔者结合自身实践工作认为企业自查自律应重两方面着手:应通过教育宣导活动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定期的培训, 使食品生产一线员工切实关注食品生产安全;企业应保证食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运输时统一使用无毒无害、清洁安全的运输渠道, 并应按照食品对温度、湿度和特殊要求进行运送, 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在销售环节, 销售人员应注重食品的保护工作, 食品销售期间应严格按照进货检验的标准对食品进行检查, 确保消费者买到放心食品。不断强化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意识, 主动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增强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对食品安全法的敬畏心理, 如食品生产过程中故意生产质量不合格的食品除应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外, 还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促使企业重视食品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 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 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单纯依靠现有法规和企业自律就想实现食品安全管理目标是极其不现实的, 社会群体也应肩负起监督职责。消费者必须建立购买食品过程中的查验意识, 检查商品标签, 明确购买食品的成分, 一旦消费者发现食品没有标记成分或标记成分与食品本身成分不相符, 应向有关部门反应情况, 抵制劣质食品。除此之外, 消费者应选择健康的食品食用, 维护自身利益, 确保买入食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对食品安全的规定, 如发现所买入食品与不符合法律对产品的质量要求, 应立即发挥监督职权, 依法举报生产厂家。虽然现阶段我国消费者无法直接与食品安全法规完成互动, 但消费者仍然可以对国家食品安全法规起到制约作用, 其能够影响国家和企业对食品安全生产与管理的态度, 随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解决问题的方式必然会向着多方洽谈、商讨的道路上迈进, 因此, 普通消费者应通过听证会和意见信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观点, 切实维护自身利益, 建立起国家、企业、消费者的沟通桥梁, 参与到食品生产安全的法规制定工作中, 引导并约束企业的生产行为, 为切实提高食品生产安全作出贡献。消费者本身也应该严以律己, 在食品选择方面应尽可能的购买应季食品, 不符合时令种植要求的食品虽然看似满足了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但仔细一想, 这种假象意义上的满足已经严重违反了自然规律, 促使食品原料提供商为满足市场供需要求栽种或养殖逆生长的动植物, 这种现象不仅消耗了大量的自然资源, 同时也失误了经济性和生态性的要求, 致使催熟剂频繁出现在食品生产原料种植和养殖领域中。

食品生产和管理应遵循绿色环保、健康的理念, 食品生产已不仅是自然健康单纯意义上的农副产品, 其更是现代化食品生产的产物, 政府、企业有责任和义务确保食品安全, 而消费者有权利要求政府和企业提供健康的食品, 只有三方共同自律, 互相监督, 才能真正提高我国食品质量, 规范食品安全生产与管理行为。

参考文献

[1]肖兴志, 胡艳芳.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激励机制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0, 01:35-39.

[2]张斌.食品企业在食品安全上的法律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J].食品工业, 2010, 04:86-88.

[3]洪群联.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审视与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J].中国流通经济, 2011, 09:67-71.

8.成都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篇八

关键词:休闲食品 职业病 预评价

中图分类号:R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5)02-0093-01

1 评价内容与方法

评价内容:根据休闲食品建设单位部门提供的两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项目选址安全性。总体布局合理性。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合理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对工作人员健康的影响分析。职业病危害保护设施情况。辅助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数量、职业卫生管理等。

评价方法: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1]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方面比如:类比法、检查表法、风险评估法、工程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系统的评价,预测作业场地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及其职业病危害程度。

2 结果与分析

2.1 生产工艺简介

拟建项目主要生产休闲食品,生产过程包括搅拌、醒发、烘烤及包装(本次评价不包括依托老厂的水、电、气等辅助工程)。拟建项目采用的工作方法主要还是机械化操作,人工短时投料,流水线作业。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搅拌工序投料过程产生粉尘危害,烘烤工序会产生高温危害,醒发工序酵母发酵产生二氧化碳危害,各工序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危害。

2.3 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分析

拟建项目为该休闲食品厂扩建工程项目,因此此次选用的是该企业已有相同生产线2013年相关资料,选择作业场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资料和健康监护的有效资料作为主要的评价因子。

2.3.1 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

(1)类比项目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搅拌工序接触其他粉尘检测结果TWA为8.3mg/m3(TWA—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国家标准PC-TWA为8.0mg/m3),不合格原因为人工倒袋过程引起扬尘;醒发工序酵母发酵过程中产生二氧化碳检测结果TWA为1620mg/m3(国家标准PC-TWA为9000mg/m3),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类比项目物理因素检测结果:搅拌、醒发、烘烤及包装工序噪声8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均小于85dB(A)(国家标准8h等效声级小于85dB(A)。

因类比检测时段不在高温季节,故未进行高温检测。

2.3.2 职业健康检查

类比项目选取的相关人员参加了2013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并且受检率100%,体检结果中显示:未发现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人。

2.4 职业病危害评价

该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原厂生产区内,项目周边即无重要公共设施,也没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没有历史文化保护地、涉外领事馆等,该区域不属于生态敏感脆弱区,选址地点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2]的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地点经了解全年最大频率风向为ENE,最小频率风向为WSW。拟建项目位于最小频率风向上风向,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拟建项目位于生产区北部,生产区办公楼等非生产性辅助设施位于拟建项目的南部,不属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本项目在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下,使人流物流分开,实现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注意风向朝向的影响,注重工厂的绿化及美化。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该休闲食品企业拟建项目生产工艺已达到成熟、稳定,并且生产过程基本实现机械化、密闭化;产品质量可靠,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对工艺的要求。有毒与无毒生产场地分开,拟建项目将产生有毒有害的工作场所与无毒无害的生产工序分开设计,避免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毒物的交叉污染;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设计安排在了单层厂房的底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对设备的布置要求。拟建项目建筑物设计时,其结构拟采用轻钢结构。整个生产车间采用自然通风,并在重要局部设排风吸尘装置。照明电源电压采用交流220V,一般检修照明及环境恶劣场所电压为36V。防尘设施:企业拟在投料口布置多台布袋除尘装置。防毒设施:企业拟将搅拌、醒发、烘烤和包装岗位分区域设置,减少交叉污染,拟建项目采用机械化自动操作,流水线作业。防噪设施:拟建项目拟选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

拟建项目辅助用室依托老厂,可满足需求。项目拟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配置防尘口罩和工作服等,可满足要求。企业建有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较完善。

3 结语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本项目划分归属于食品加工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类项目。拟建项目自动化程度较高,除搅拌岗位投料过程采用人工倒袋外,其余基本采用机械化控制。拟建项目只要将职业卫生工程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并在投料口侧上方设引风罩,引致布袋除尘器(设计罩口风速满足要求),则在正常生产运转条件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能够控制在较低水平。

4 建议

(1)落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次评价中补充措施:开展教育培訓,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治管理;(2)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护法律、法规要求对员工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不得使用有职业禁忌证的作业工人从事其职业禁忌的作业。

参考文献

[1]GBZ/T196-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2008年2月1日实施.

[2]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2010年8月1日实施.

9.食品加工企业自查报告 篇九

为了更好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我厂质量管理人员对照(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的内容,从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多方面,逐条进行自查,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我厂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我厂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检查情况:

厂区内外环境整洁,厂区总体布局与生产许可申请时基本一致,生产区域周围环境(25米内)无粉尘、无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性污染源,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与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内容一致,各生产环节人员、货物没有交叉污染现象,产品的包装场所墙壁和房顶装饰材料完好无损坏,产品的生产车间和包装车间、更衣室、更衣设施,非手动或流水洗手,干手,消毒等设施完好,生产产品车间的防尘、防鼠、防蚊蝇防其它昆虫的进入设备完好有效,库房整洁、干燥、地面平整、库房通风温度、湿度、设施良好运行,库房内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包装材料等各类材料和产品分区域、离地、离墙存放。

二、企业质量管理情况检查情况: 我厂定期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专业技术方面培训,在岗的生产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效的健康证明、食品生产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佩戴首饰,原料的进货,包括有原料的名称、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有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

对不合产品及时召回,对召回的产品我厂及时进行补救,无害化处理、消毁等,定期检查各项食品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置情况:

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操作后,讲解做好工作记录的必要性,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改正,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生产操作知识,增强大家卫生操作意识。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杭轩食品厂

10.食品生产企业春节工作 篇十

今年春节的生产供应工作,是在元旦刚刚忙过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紧接着出口任务完成后,马未停蹄人未歇,又投入了紧张的春节大会战,因为大家都知道,一年一度的春节是我们公司经营的黄金季节,必须抓住时机大干一场。正如有的部门在春节工作总结中说的那样: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每个员工都像上满了发条的钟一样,一刻不停地随着生产转、随着市场转,整个公司都在不停地转着。

月日在公司召开的春节工作动员会上,总经理一声令下,公司上下齐动员,从生产计划、原料采购、设备机修、车间生产到人员调配、安全保卫、生活保障等等,各部门紧密协调,互相协作,员工们都是早来晚走,夜以继日,不辞辛苦,以连续作战,勇于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顽强地工作着、劳动着。

今年的春节会战历时半个多月,由于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精神饱满,奋力拼搏,取得了会战全面胜利,据统计今年月份销售量达吨,销售收入突破万元大关,完成万元,比去年同期销售量和销售收入分别增长%和%。为全年开门红打了一个漂亮仗。

今年春节市场对公司而言仍呈现为较强劲的购买势头,产品销售总体好于去年,据统计,春节期间共销售吨,比去年春节同期多销吨,增长%,特别是今年公司又推出了“组合套装礼盒”特惠直供销售活动,大家都积极投入,主动推销,从总经理到每个干部都深入到车间生产现场,跟班劳动,激发了员工干劲,有组织生产的、采购的、装箱的、送货的、宣传的、促销的,大家忙的热火朝天,收获不小。

春节礼盒生产自月日至月日,实际生产天,共箱,折合产品约吨。截至月日共销售多箱,销售收入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以及这些简单的数字中,包含着车间多少员工的心血和汗水!

今年的春节会战中,涌现出许许多多好人好事和先进事例。如:车间员工,早晨四点多钟天不亮就踏着漆黑的夜幕投入了紧张的劳动,由于天寒菜凉、水冷,工人们手都冻僵了,麻木了,还照样坚持干。有时机器出了故障,为了不误生产,工人们就用手工,手都磨出了血泡。成型工段由于产量加大,好多工人手指控肿了,仍坚持干到晚上十一、二点,正如有的工人说的好:“苦点累点咱不怕,苦了我一人,方便千万家”。车间干部从经理到领班都是身先士卒,冲在前面,尤其是宋冯等女同志,晚上点下班还要骑车半小时才能到家,非常辛苦,她们这种顽强的工作精神令人感动。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市场部今年春节期间产品储备及销售供货情况都好于去年,成品库由于提早准备,在设备部各方面支持与协作下,共同完成库容改造,增加双层货架及升降设备,扩大库容储存能力,由吨增加到吨,另外今年又外租冷库增加库容,成品日储存量最高达吨,货源充足,除个别品种,基本保证了市场供应。

春节期间,供货运输情况更是紧张繁忙,市场部车队实行车辆故障及时抢修,不过夜制度,从而保证了所有车辆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使各种车辆得到充分利用,除送货车外,大小班车,租用车辆全部投入了紧张的运输工作,日送货量最高达吨,动用车辆台近百次,送货车辆多装快跑,发挥了极高的运输效率,大冷藏车装箱-箱,超历史最高记录,小冷藏车装礼盒箱,新班车送货一次最多装个组合大箱,为保证及时送货维护公司信誉和效益,汽车队全体司机无一人休息,每天送货-次,最高达次,有的顾不上吃饭,司机董文山新婚不久,每天早晨点就到厂,一天送了次到晚上才吃了一顿饭。司机刘伟一天忙着送货到下午点趁着装车的时间才吃了两个馒头,就算是一天的第一顿饭。王力送了一天货到晚上点又接到任务开车去顺义、怀柔送货,一直干到深夜

一、两点钟。

为了保证早装车早送货,成品库的库管和库工们从早晨点到深夜-点车间生产结束后一直都在忙着产品出入库,领班坚持干在前面,最忙的几天顾不上回家,库工组长早上点多钟便叫醒正在熟睡的库工、装卸工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从整体来看,今年春节工作好于去年,除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措施得力外,更体现了公司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密切协作,干部的表率作用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素质的提高。

11.成都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篇十一

1 人力资源

1.1 食品安全小组的组成

应由具有相关知识和经验的多专业人员组成,通常包括卫生质量控制、生产加工、工艺制定、实验室检验、设备维护、原辅料采购、仓储管理及销售等方面的人员。

1.2 能力、意识和培训

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应能理解HACCP原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工和检验人员应熟悉肉类生产基本知识及加工工艺,生产人员应熟悉卫生要求。工艺制定、卫生质量控制、实验室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宰前和宰后的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兽医专业知识和能力。

2 前提方案

2.1 总则

应建立前提方案,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2.2 基础设施和维护

屠宰生产企业和肉制品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布局及维护保养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2.3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

在制定前提方案时,应制定书面的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明确执行人的职责,确定执行的方法、步骤和频率,实施有效的监控和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2.4 人员健康和卫生要求

从事生产、检验和管理人员的卫生和健康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必要时还应实施临时的健康检查。

3 关键过程控制

3.1 总则

进行危害分析时应关注关键过程,并选择适宜的控制措施组合对危害实施控制。

3.2 原料验收

供宰动物应来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饲养场,饲养场应按规定对养殖过程实施有效的控制,出场动物应附有检疫合格证明。

原料肉应来自定点的屠宰生产企业,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并经验收合格。辅料应具有检验合格证,并经验收合格。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熟产品均应分别存放,防止交叉污染。超过保质期的原料和辅料不应用于生产加工。

3. 3 宰前检验

供宰动物应来自非疫区,并附有相关证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宰前检验。不适宜正常屠宰的动物应按有关兽医规定处理。应将宰前检验的信息及时反馈给饲养场和宰后检验人员,并做好宰前检验记录。

3.4 宰后检验

宰后应对动物头部、胴体和内脏进行检验。应结合宰前检验信息和宰后检验结果来判定肉类是否适合人类食用。在感官检验不能准确判定是否适合人类食用时,应进一步检验或进行实验室检测。

宰后检验应做好记录,检验结果应及时分析、汇总后上报有关部门。必要时应反馈给饲养场。

3.5 粪便、奶汁、胆汁等可见污染物的控制

应确保产品不受粪便、奶汁、胆汁等污染。

3.6 肉及肉制品微生物的控制

应制定书面的微生物控制规程,定期或不定期对产品生产的主要过程、成品和半成品进行监控。

3.7 物理危害的控制

应使用必要的监控设备(如金属探测仪、X射线检测仪等)控制物理危害。

3.8 化学危害的控制

应充分考虑原料和加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化学危害并加以有效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加入量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使用未经许可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3.9 加工过程中温度的控制

车间温度应按产品工艺要求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熟肉制品的加热工序应能保证加热温度的均匀性。

3.10 肉制品加工过程区域控制

生制品加工应分清洁区和非清洁区,熟制品加工应严格划分生熟界面。

3.11 产品储存和运输

储存库应清洁、整齐、通风;应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污染和串味;库温应符合相关要求;应设有防霉、防鼠和防虫设施。

运输工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并根据产品特点配备制冷或保温等设施。运输过程中应保持适宜的温度。

4 检验

4.1 检验能力

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内部检验部门和具备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如委托外部检验机构检测,该检验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4.2 检验要求

微生物检测应包括常规卫生指标和致病菌。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环境污染物等项目的检测和判定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 产品追溯和撤回

5.1 不合格品控制

应制定并执行不合格品的控制制度,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处置等。

5.2 产品追溯和撤回

应建立和实施产品的追溯和撤回程序,当肉及肉制品存在不可接受风险时,应确保能追溯并及时撤回产品。

学术主持:李江华 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12.成都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篇十二

一、在监管与创新之间

政府总是喜欢监管, 以保证食品安全为例, 政府经常进行制定规章政策、产品质量标准、生产设备的条件、生产许可以及从业人员许可等各种各样的监管活动。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这是因为, 一个政府更看重社会群众的反应, 能够引起媒体关注的焦点和当下引起人民愤怒的那些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常常迫使政府不得不及时给予回应。而且, 我们认为, 每一个政治家或者立法者都有任期, 从这个角度讲, 比起长远利益 (比如推动创新) 来, 他们更关注任期内的现实利益 (比如保证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与此同时, 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还面对着另外一个问题, 使得监管者忽视长远利益, 那就是创新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在这样的国家并不明显, 相反, 为已经拥有成熟技术的国家进行加工服务则更具有比较优势。还有一些国家则通过模仿等手段降低技术创新的成本。

而企业对监管的反应通常都是抱怨或者不满, 这是为什么呢?监管本身也是存在收益的, 对于一个遵守了监管要求的企业来说, 它能够获得更多的安全和良好的声誉 (比如优秀企业或者绿色企业这样的评选活动) , 它们有什么不愿意的呢?难道企业在安全之外追求着一个更好的目标吗?我们认为是的, 并且认为这一目标就是创新。博弈论中的斯塔克伯格模型充分说明了即使追随厂商比领头厂商拥有更多的信息, 但是领头厂商依然能够依靠自己先行的主动选择较大的产量获得较多的利益。因此, 对于渴望自己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来说, 技术创新无疑会为其在同行业竞争中带来更多的利益。

正因为如此, 政府才会热衷于制定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和报告要求, 且乐此不疲。而企业面对自己有限的资源 (包括员工的工作时间、企业的机器设备等一系列资源在短期内是恒定的) , 更希望自己每一单位的成本都能发挥最大的价值。生产的安全性确实是厂商追求的目标之一, 但是当守法成本的最后一单位投入所产生的收益小于投入到创新过程中产生的收益时, 企业会认为这一决策或者选择将产生无效率的结果, 因此, 它们会选择违法。

政府早就料想到了这一点。任何违法都会面临着一定的罚则:或者罚款, 或者吊销执照, 或者监禁主要负责人。政府意图保证自己的政策或者决定能够产生它所预期的安全效果, 却不曾想进一步扼杀了企业的创新动力。在这样的情况下, 企业还得计算违法之后所产生的罚款, 有时候随之而来的无形损失比罚款还可怕。下面举个简单的例子加以说明:当企业选择守法的时候, 它要为此支付5万个单位的成本, 但是我们假设此时已经没有效率。那么, 企业考虑违法, 这时将面临10万的罚款 (此处我们以数字的方式将此处的成本计算简单化处理, 正常来说, 企业面临的罚款期望值应当为:可能的检查*期望每次检查的违例数*每次违例的平均处罚) 和无形损失, 但是最重要的是往往无形损失会让企业放弃很多机会, 因为无形损失可能导致企业退出这个市场, 因此从成本角度衡量, 至少创新的成本要大于罚款与无形损失之和企业才可能实行。这恐怕得需要额外的激励。

二、构造模型

为了进一步求证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关系, 笔者在本部分意图通过模型来进行阐释相关原理。在构造模型之前, 假定符合以下的条件:

1.企业更偏好创新, 政府更偏好监管。

2.政府和企业都是效用表示为在给定的预算下购买的安全与创新的两种目标商品的组合。

3.守法成本是指企业为了获取安全, 服从政府的监管所支付的成本,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即生产安全标准和报告要求。

通过前面的假设以及第一部分的分析, 我们可以获得这样一条无差异曲线:

g*代表在这条无差异曲线上能够使得政府效用最大化的偏好组合。c*代表在这条无差异曲线上能够使得企业效用最大化的偏好组合。

但是, 我们知道, 法经济学对政策的考察与讨论在于确定其是否有效率, 而这一效率既不是政府的效率也不是企业的私人效率, 而是社会福利最大化。在此, 笔者将对政府g*与c*无法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进行阐释。诚如我们在第一部分中所论述的那样, 政府对安全的渴望在一定程度上是背离效率的, 因为它常常缺乏对长期利益的关注, 且很容易受到新闻媒体以及人民群众的影响, 他们总是希望政府或者社会能够提供最安全的食物、产品以及其他的一切东西。政府存在它的缺陷, 企业也同样存在问题。虽然企业是在用对安全的投入转而获取创新, 这样看起来很好。但是, 企业在做出决策的时候只从自身考虑, 它追求的是自己的成本最小化, 所以c*往往存在于边际的安全投资成本等于边际的技术投资成本。但是, 在食品领域存在着市场失灵, 即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正是政府监管的必要性所在, 也是企业的边际分析并不能促成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原因所在。因此, 我们判断, 在g*与c*之间还存在一点, 它代表了在这条无差异曲线上能够使得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偏好组合, 它存在于社会的边际安全投资成本等于社会的边际的技术投资成本。

S*代表了在这条无差异曲线上能够使得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偏好组合。

什么样的政策使得S*能够实现呢?则必须有两个方面的努力:

(1) 由c*向S*的移动。在探讨这一移动过程之前, 我们必须得澄清一个问题, 即:安全对创新的替代不意味着安全对创新的遏制。而在c*向S*移动的这一过程其实就是安全对创新的替代, 当超过S*的部分才构成对创新的遏制, 是无效率的。而这一移动过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守法成本的持续投入, 主要包括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按照要求进行检测和风险测评, 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 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保存。之所以持续对这些琐碎细微的事项进行投入, 主要是为了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 矫正食品生产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避免由厂商自己决策造成的信息公布不足, 从而控制安全事故。

(2) 由g*向S*的移动。政府究竟是利用监管来达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还是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但是, 我们相信, 当政府能够全面衡量社会的各种价值目标, 不为局部利益以及短期利益蒙蔽双眼的时候, 我们假设g*是十分靠近S*的, 意即监管可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 如果政府能够更关注投资, 在对食品安全进行社会性规制的同时对企业的投资进行激励性规制, 比如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予以一定奖励, 对创新产品以及创新技术的研发提供一定的补助, 对产品的推出予以减免税额, 并且扩大外部投资环境, 都可能在促进g*向S*的移动。而这一过程则是创新对安全的合理替代。

在前面的模型假设中, 我们所有的企业对守法成本的敏感性是没有差别, 这样的假设意味着:在前面的假设中, 企业的规模、大小、收益等是无差别的。而在现实生活中, 企业的规模和企业的创新力有很大的关系。首先, 部分技术经济学家在企业规模与创新力的关系问题上提出了阀值理论:在企业规模超过一定阀值之后, 在企业规模和研究开发活动及创新产出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在此之上的结论是:随着集中程度的提高, 企业的创新趋于下降。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中, 大企业的创新优势比较明显;而在产业成长的早期, 创新和熟练劳动力的使用相对较重要的行业, 以及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中, 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表现出明显的优势;创新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抵消中小企业内在成本劣势, 有效地帮助其进入一个行业, 并提高其创新的活力。根据上述结论, 假设企业的规模在阀值之内时, 我们对模型将有如下的改动:

c1*代表在这条无差异曲线上能够使得大企业效用最大化的偏好组合。c2*代表在这条无差异曲线上能够使得中小企业效用最大化的偏好组合。

对c1*和c2*位置的阐释如下:通常我们认为大企业更关注自身的良好形象与信誉, 由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带来的无形损失是大企业最害怕承受的成本。由于大企业企图维持自己的市场地位进而承担更多的信息披露义务, 使得其用一部分创新换取了安全, 所以大企业的偏好更靠近S*。而中小企业的资源比起大企业来说十分有限, 承担与大企业同样的守法成本可能造成中小企业创新投资不足, 从而失去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而且, 诚如前面结论中所述, 在成长早期的中小企业的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收益更大的创新活动中, 显然是更有利于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的, 因此c2*离S*要更远些。

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再来探讨一下什么样的政策使得S*能够实现呢?

(1) 从企业来讲, 要想实现最优, 必须要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披露, 也就是对守法成本的持续投入。但是, 我们认为守法成本不应当是一样。行政机关在制定监管标准的时候, 应当遵行精细化和灵活性原则。原因在于, 首先, 大企业作为立法的利益集团之一更能影响立法者的决策, 从而制定相对严格的标准, 这有利于提高市场的门槛和排挤同行业的小企业;其次, 管制所产生的影响在不同的对象间呈现出非均衡的分布, 较小的实体则很难承受高昂的管制成本。具体的措施包括在征求中小企业的意见、考察其实际情况并且具体分析监管可能给中小企业带来的影响 (尤其是对创新的影响) 之上制定可能的标准和规则。并且将更多激励性的优惠政策向小企业倾斜。

(2) 就行政机关的监管来讲, 存在这样的情形:企业生产合格产品需额外支付的守法成本越大, 监管检查的概率就越大。而实际上, 大企业守法成本比中小企业更大, 它面临的检查概率也更高。这也就意味着在某些方面, 其实市场通过声誉机制的调节已经使得大企业的偏好极为接近S*, 如果行政机关检查的力度过大, 从严监管的局面使得大企业的创新力可能下降。我们知道, 其实大企业在创新投资方面比小企业有比较优势, 无论是技术人员还是资本的投入。

从大企业和小企业的不同监管情形出发, 分别去探讨监管的适度性, 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实现。

三、结语

本文从政府和企业各自不同的偏好说起, 针对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简单的理论剖析, 希望对于理论上的探讨能够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预测和指导作用。但是笔者的分析仅仅是个开始,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将会有更多的企业进入市场, 也会面临更多关于这一话题的争论, 在各行各业中这一话题可能会呈现出千百种不同的样貌, 还需要我们在实践过程中不停地去探索去解释, 去进一步论证法律与经济之间的微妙关系。

摘要:以法经济学的方法与视角展开研究, 以企业和政府各自不同的偏好为前提假设, 构造出以安全和创新为替代品的无差异曲线模型。通过对政府的效用最大化, 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以及社会福利最大化三个方面的分析, 探讨监管政策的适度性与合理性——在安全监管与创新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 并通过对法律和政策的分析, 谈论实现这一平衡点的可能性。

关键词:监管,创新,食品安全

参考文献

[1]黄宁张国胜:《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M].云南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 (2)

[2]谢识予:《经济博弈论》 (第二版) [M].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140—143)

[3]马云泽:《规制经济学》[M].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8年版 (173)

[4]吴添祖等主编:《技术经济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年 (425)

1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十四项管理制度 篇十三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辅材料进货台账,在原辅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2、食品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材料时应当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对每一批入厂原辅材料都要按相应产品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

3、原辅材料属于初级农产品的,企业要制定相应的收购标准,作为收购初级农产品依据。

4、对购进的原辅材料要逐一查验以下内容:(1)、产品验证材料是否齐全有效,产品验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与购进批次产品相符合的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近期(半年内)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2)、对购进的预包装食品原料应对标识进行检查: ①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臵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复合型食品添加剂配料表中必须标示每一种成份及含量;

④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外包装上应标示QS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

⑤进口食品是否有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5、对购进的原辅材料应进行感观检验,对照产品标准判别产品感观是否符合要求。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6、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和过期或经感官鉴别存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及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材料要拒绝接收。

7、进货台帐、验证材料、供应方出具的销货凭证应同时保存以备查验。

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1、企业质量负责人要督促员工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进出车间必须严格执行更衣洗手消毒制度、班后要对所负责的工作区域和工、器具按规范要求进行清洗、消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保存自查记录。

2、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前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

3、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

4、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根据所生产加工的食品的质量安全要求来确定关键质量控制点,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并在生产过程中做好关键质量控制点记录。

6、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鼓励企业获取质量体系认证或HACCP认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三、晋中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对其所生产加工食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并应当明确承诺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企业应实行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制度。在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严格实施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产品标识,向供货单位索取有关生产许可、与购进批次相符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近期(半年内)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无合格证明的食品添加剂,须经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合格。复合型食品添加剂配料表中必须标示每一种成份及含量。凡采购属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必须采购获证产品。

企业应实行食品添加剂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制度,对入厂的食品添加剂应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建立食品添加剂档案,由专人放入专库存放。

企业应实行食品添加剂专人使用制度。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严格按GB2760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进行添加,企业在使用复合型食品添加剂时要对复合添加剂中各单一添加剂的名称及含量对照GB2760标准进行检查,必须每一种成份都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3、食品标签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标示所使用的每一种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4、企业在使用和更换食品添加剂前应当向所在地县(区)级质监部门进行报告。

四、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新入厂工人须经必要的培训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相关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拟从事岗位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等。

3、食品生产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都要经过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4、拟从事特殊岗位的工人(特种设备操作、出厂检验的人员)除接受本厂培训外还要经过相关监管部门的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件后方准上岗;原料采购、添加剂使用人员应经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能识别原辅料的真伪、优劣技能,能熟练掌握本单位生产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5、后续培训每年不得少于4次,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主要内容为食品生产加工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生产方面培训。

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1、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检验制度,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各个关键控制环节半成品质量指标进行检测。

2、企业必须具备产品重点项目的检验设备和自检能力,持续完善和加强自检能力,并不断提高重点项目检验设备的自动化水平。

3、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检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化验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

4、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销售,成品库未见到检验人员签发的相应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不得出厂销售。出厂检验项目应与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5、检验过程应严格按产品标准及相关的检验方法标准进行。检验员对检验结果负责,任何人不得干预检验员对于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公正性的判断。

6、产品出厂检验的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必须规范、齐全、真实、有效。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或协议。

7、企业应按规定对每个批次产品进行留样。产品保质期少于两年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两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8、检验设备在计量检定或校准的法定有效期内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9、对获证范围内产品的划“※”号项目的检验每年不得少于两次,与法定检验机构进行的产品比对检验不少于一次,并要保存比对记录。

六、晋中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验人员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检验人员, 检验员应经过相关食品检验方面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检验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2、检验员应热爱检验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坚守原则,符合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条件。

3、企业检验员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劳动部门规定的规范文本),并根据个人岗位责任作出保证食品安全的承诺,劳务合同和个人岗位承诺书在县局的企业监管档案中存档。为保证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连续性,检验员应当尽量保持稳定,如企业确需调整的,必须配备能接替其岗位的检验员并报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新备案,企业不得无故辞退检验人员也不得临时借用检验人员。

4、检验员应按规定对每个批次产品进行留样。产品保质期少于两年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两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5、企业应加强食品检验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比对检验计划,每年参加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组织的出厂检验能力的比对,不断提升检验人员的操作技能。

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1、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2、成品库必须持有化验室签发的相应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将该批产品出厂销售。

3、每一批产品出厂销售时应填写产品销售台帐。

4、产品销售台帐应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检验合格证编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等信息。

5、出厂销售的产品应附相应的验证材料,验证材料包括以下资料: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本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近期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6、产品销售台帐应保存二年以上。

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合格品处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并作出处臵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臵。若有争议,则由质量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员一起决定。

2、生产过程中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3、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4、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臵。

5、售出的产品不合格由本厂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

6、企业应对生产的不安全食品主动召回。

7、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8、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主动召回已出厂销售的有问题食品。

9、企业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并以书面形式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10、企业召回不安全食品时,应当通过发布社会公告或其他方式告知消费者,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不予公告。

11、企业召回不安全食品时,应按有关规定对消费者作适当的补偿,对召回的食品作必要的技术处理或者予以销毁,同时报告质监部门。

九、食品安全事故处臵制度

1、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臵方案,并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臵小组。

2、企业食品安全事故处臵小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决定本企业食品安全处臵方案的启动及后处理,与质监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发生以下情况时,企业应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处臵方案:

(1)在实施生产加工过程以及半成品、成品检验过程中或质监部门抽检本企业产品其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指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未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超范围使用或者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错误使用非食用的原料生产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4)未经验证合格将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食品,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生产食品,生产了可能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且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5)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受到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

4、食品安全事故处臵方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1)封存产品,同时通知销售部门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销售商将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下架并召回,并将情况上报向质监部门。召回的产品和未出厂的可能出现问题的产品要全部封存并与其他产品进行隔离,实行专库专用。

(2)实施检验。抽取样品送检验室实施检验,同时将样品送达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全项检验。

(3)样品管理。对出现严重不合格项目的样品,要应严格按照有关样品的贮存要求,妥善保管样品,不得擅自处理样品。

(4)后处理。对不合格产品要全部销毁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应立即停产整顿,经整改后须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5、企业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并记录在案。

6、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处臵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

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1、接受消费者投诉,实行首问责任制,无论谁受理均需陪同到底,直到有处理结果,不得相互推诿。

2、接受消费者投诉需礼貌接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3、受理投诉须做记录,问清来龙去脉及当事人情况和要求。

4、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应立即告知经理(厂长),经理(厂长)应召集相关人员对消费者投诉的情况进行核实,必要时应走访消费者详细了解情况。

5、确因生产原因造成的产品不合格,要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品的再次产生。经理(厂长)要责成专人对消费者进行回访,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退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

十一、食品生产企业诚信制度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诚信立业,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2、自觉遵守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并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一切食品安全法律责任,自觉履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承诺。

4、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质量管理,认真记录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销售等台帐;认真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

5、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二、执行标准及标识标注管理制度

1、执行企业标准的,应按规定进行标准备案。

2、企业应收集、记录新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参加相关培训,做好标准执行工作。

3、依法获得相关认证的企业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4、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标识标注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事项。

十三、接受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1、企业委托其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对其资质进行审查。查看其营业执照、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等相关资质资料。

2、企业委托其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对其现场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其生产现场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必备条件,具有必备的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和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3、企业委托其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对其产品质量进行评价,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开展委托加工。

4、企业产品实行委托加工或被委托加工的,双方应对产品的执行标准、标识标注等进行确定,委托加工食品包装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

5、企业产品实行委托加工或被委托加工的,双方应按照标准合同格式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6、委托加工双方应到所在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保存包括备案证明材料、委托加工合同(或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十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管理制度

1、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应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

2、企业对采购的不合格品、发现的风险、检验发现的不安全食品等情况,应主动向当地食品安全和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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