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管理(共8篇)
1.劳务合同管理 篇一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管理职责
一、为规范集团公司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规避不良合同给集团公司带来的风险,保障合同的合法性,保障合同切实全面的履行。
二、建筑工程合同不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它还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及以上)应遵循法律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企业利益,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三、建筑工程合同原则上要采用标准制式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采用国家建设部与工商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分承包合同采用集团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四、签约当事人主体资格要合法,应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履约能力的考察,签约要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条款中内容要完备、具体,不能含糊,前后矛盾,责、权、利要明晰。
五、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承包合同的主管部门、全面监督、管理、评价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作,并参与一级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六、对施工合同和分承包合同,分公司经理和直属项目部经理为以上两种合同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其所签及履行的合同负全责。
七、合同的评审。施工合同在签订前必须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合同评审(包括前期的标书评审)。合同评审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组织,土建一级(指建筑面积25000M2,25 层以上,跨度30m 以上)、二级项目由市场经营部组织评审,二级以下工程项目由 项目部负责组织评审,评审过程要按合同评审工作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商签订前期向业主的承诺,应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主要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承诺等(对业主的口头承诺,应已形成书面文字)。
三、施工合同的洽谈与签订施工合同的洽谈。合同在洽谈前,首先由有资质的合同管理人员起草合同文件; 如业主方起草的合同文件,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讨论,达成共识拿出修改意见。洽谈时要由公司经理牵头,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应参加合同的洽谈工作。洽谈中要本着维护公司
合法权益,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涉及到如: 合同价款、工期、质量、工程款拨付、竣工结算、违约、索赔等合同主要条款,要认真对待,特别是在目前市场行为、业主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下,不要急于求成。洽谈是一个要约、再要约、反要约直至承诺 反复进行的过程,一定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进行合同的洽谈工
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承、发包方合同洽谈完成后,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书写正式施工合同,由于施工合同为制式合同,又鉴于集团公司施工的区域范围大,合同文本要采用当地规定的制式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中合同各项条款都要添全,不能有空白,书写 要用碳素笔或钢笔,字迹要清晰,不能出现乱涂乱改的现象,正式盖章的合同文本不能用复印件,合同正本为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可根据需要书写若干份,但最少不能少于四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和修订。补充合同或修订合同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但要强调一点,一定要把能在正式合同中
填写进去的内容填写进去,尽量避免将正式合同形式化,而形成阴阳合同的情况,除非有特殊原因或因内容较多不能写进正式合同的; 或在合同履行中涉及到质量、工期的变化
以及重大工程变更,才能签订补充合同或修订施工合同,在签订时要坚持原则,认真对 待,作到公平、公正,避免无原则的迁就发包方,使集团公司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第二条 合同的履行与管理
一、施工合同的履行.各项目部应对全面履行施工合同负全责,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协助并检查、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以确保合同的履约率达到100%。2.各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合同条款,特别是对合同工期、质量等级,价款支付与结算、材料供 应方式,双方职责、违约、索赔等条款,做重点学习和研究。.在合同履行的有效期内,如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发生工程量增减,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等情况,涉及到工期、质量、价款的调整方式发生变化,必须及时办理合同修订或合同补充和由发包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等书面形式,对原施工合 同进行修订和补充。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1、______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是施工合同的主管部门,负责参与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
2、施工合同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确保本集团公司有一式三份(一正两副,也包括补充和修订合同),正本传递至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归档保存,副本为公司财务科、项目部各一份,有关技术质量、生产安全、材料设备等部门为复印件。
3、公司市场经营部门和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合同的建档归档工作。
三、施工合同的风险和索赔管理
1、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经济活动,由于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施工周期长,材料设备消耗量大,产品固定,施工流动性强,受地质条件、水文条件、社会环境及技术、经济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较大的特点,不可避免的会给承包方带来不确定的风险。⑴ 技术和环境方面的风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意外地质地基条件; 特殊水文气象条件; 施工准备不足; 图纸和变更不及时;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对承包方提出的技术问题迟迟不能答复等。
⑵ 经济方面的风险。包括国家政策的调整; 要素市场价格的变化;金融市场变动因素;发包方所供材料设备不合格、不及时等。上述风险一旦发生,都要做书面记录,并及时向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追加合同价款.索赔管理
⑴ 施工索赔是法律赋予合同受损者的权利,对施工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身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这在国家《民法通则》《合同法》等专项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并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专门制定了相应条款,在示 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施工索赔也提出了具体的做法。
⑵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健康有效的开展索赔工作,要抓住四方面的工作。A 签好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B 学习研究合同是寻找索赔机会的重要方法。C 加强合同履行管理是捕捉索赔机会的主要环节。D 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是推行索赔制度和索赔成功的先决 条件。
第三章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管理
第一条 项目成本目标及示范文本
一、项目成本责任目标的确定
1、确定的原则。一是根据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费
用定额有关费用的变化,来确定项目成本目标,项目成本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随着建筑市场的变化而调整。其次是成本目标要通过测算来确定。再次是项目经理部通过科学
管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有盈利。
2、项目收入和支出的界定: 项目收入的界定要规范化,在本区域范围内要基本上达到统一,凡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制造成本承包)的工程一定要做到在相关费用上进行界定,例如应以收入为 定额直接费或直接费降百分之几作为项目收入,禁止按结算 造价百分之多少来界定。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内部费用承包)的工程收入的界定,可采取结算造价的百分之多少确定,项目支出的界定,凡是按集团公司规定属于项目部支出的费用,全部纳入项目部实际成本。
3、示范文本要统一,凡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工程,依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承包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不同的项目承包模式,选用相适应的示范文本,见附件
一、附件
二、附件五。
第二条 签订履行与管理
一、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制造成本承包及内部费用承包和产值双控指标承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签订。
二、公司项目部在履行的有效期内要加强过程控制,项目经理部是全面履行上述承包合同的单位,应确保施工合同及项目责任合同所有条款的全部履行。
三、项目责任合同的管理。责任合同份数可根据项目部需要而定,但最低不得少于三份。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是项目部责任合同的主管部门,上述合同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传递完毕。
第四章 工程项目分承包及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一条 承包商及劳务队伍的选择及示范文本
一、承包商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在集团公司确定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进行选择。一是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和专业公司。二是具有经济实力,技术素质高的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三是公司员工自行联系的工程项目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商,要经过考察合格且具备履约能力,方可进行分包工程的施工。
二、劳务作业队伍的选择。应选用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队伍,且具有经济实力。
三、要统一示范文本,凡执行分承包的工程项目,由照集团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书〉见附件三,对分包商签订 <工程费用包干承包合同>见附件四。劳务分包合同文本另行制订。
第二条 分承包、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一、根据工程项目预算收入的具体情况,经过测算确定分承包商应上缴的利税总额,其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工程结算总价的3%(不含税)。否则应报市场经营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责任书,要明确责任目标,全面体现对施工合同的履行,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等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经济指标等,应在责任书中有约定,以确保施工合同和责
任书的全面履行。
三、项目经理部经理负责对分包商签订《工程费用包干承包合同》,对工期、质量、承包价款、承包人工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竣工验收、工程款拨付与竣工结算、保修、违约、过程控制、规避合同风险等主要条款,要认真研究后再签订,文本中未含部分可作补充条款。
四、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依照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条款,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对分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工期、质量、承包价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方权利、义务等,认真研究后进行签订。
第三条 合同的履行和管理
一、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的有效期内,一是要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和工程项目费用包干承包合同。二是要加强全过程的控制,除施工管理和技术经济管理外,特别在材料采购,材料款的赊欠等事项,项目部要详细准确掌握物流、人工费的拖欠等情况,在工程拨
款方面要依据形象进度和业主的拨款情况,来确定拨款数额。拨款要一支笔,禁止多头批款。工程竣工办理财务结算后,要签订结算后遗留事项处理协议,并由承包人列出对外债务清单,由承包人承诺自行解决债务纠纷。
二、合同管理。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书,由公司与项目部签订;
工程费用包干承包合同,由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项目部与劳务分包商签订。合同份数,依据公司的需要而定,最低不得少于三份,并在签订后三日内传递完毕。属项目部经营部门是分承包、劳务分包合同的主管部门,要设专人管理分承包合同。
第五章 各类合同的审批程序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批流程(见本办法附表一)
1、施工合同的审批。按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制定的合同审批表(见本办法附表四),逐级审批。审批均为施工合同的草稿,草稿应为含概合同双方初步意向的合同文本,审批后再经对方洽谈认可,达成一致,方可书写正式合同文本。公司的施工合同,均由市场经营部审批,一级工程项目或特殊情况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施工合同的审批,要求由参与合同洽谈的经营部门专职合同管理人员,携带合同草稿和审批表,来市场经营部办理,统一加盖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2、补充合同的审批。合同管理人员应携带对业主承诺的书面资料(包括招标文件)进行审批。
二、项目责任承包合同的审批流程(见本办法附表二)
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项目责任承包合同,由市场经营部负责起草,经洽商后,由公司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合同经集团公司总裁和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
三、分承包及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批流程(见本办法附表三)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项目承包责任书,由市场经营部负责起草,经洽商后由公司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的分承包合同,由市场经营部配合项目部起草,经洽商后,由项目部经理审批,项目经理与分包商签字生效。但一级项目工程需市场经营部审批。公司项目部与劳务作业队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由市场经营部配合项目部起草,经洽商后,由项目部经理审批。
第六章 项目责任承包与分承包结算审核程序
第一条 项目责任承包工程结算审核
一、公司和项目部项目责任承包的工程,依据项目责任承包合同,由项目部核算人员编制承包结算书,报市场经营部审核,经集团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作为项目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涉及到项目实际成本,由公司及项目部的财务部门、材料部门、劳资部门等有关部门提供有关数据,传递至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经营部门配合编制财务结算。结算经项目部核对后,由财务部门编制竣工制造成本报表。
第二条 分承包结算审核
一、关于分承包工程的结算审核。应以分承包合同界定的收入,由公司经营部门或项目部办理分承包结算,对涉及到材料调拨、周转工具和设备的租赁、借工、拨款等费用,均要列出结算清单,从承包人结算款中扣出。
二、结算审核。分承包工程的财务结算,由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经营部门配合,经主管经理审批后,作为财务结算的依据。
第七章 各类合同的评价考核
一、合同评审主要考核评价合同(标书)评审确认表、评审报告的填写是否规范,内容包括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识别、采取措施及保证能力、评审部门及评审单位、负责人签字等是否符合要求。合同(标书)评审的全部记录是否按要求进行传递。
二、使用的合同文本是否符合建设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的规定和要求。
三、合同的签订与审批,是否按本合同管理办法进行运作。
四、合同的传递、合同的份数是否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收文发文手续是否健全。
五、合同的履行。合同传递后,有关部门和项目部是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学习,有无学习记录,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纪录。
六、合同管理。有关部门及项目部是否建有合同台帐,合同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七、分承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在规避风险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有无出现问题。
第八章 各类合同档案的管理
一、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是各类合同的主管部门,要求市场经营部、项目部设专职合同管理员或以合同管理职责为主的兼职管理员.。
二、各类合同都要分别建立合同台帐,由集团公司设置统一模式的合同台帐(见本办法附表五)。建立收发文本制度,确保合同管理规范化。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本传递市场经营部,由市场经营部归档管理,副本由经营科、财务科、项目部归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为合同复印件。
四、项目责任承包合同,传递市场经营部一份备案。
五、分承包合同,传递市场经营部一份备案。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并经上级行政主管审查后,在五日内传递至市场经营部。
七、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管理的合同公司的施工合同正本,由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归口管理,负责建档和借阅事宜,一级项目工程的项目责任承包合同、分承包合同,由市场经营部存档一份。从市场经营部借阅的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涂改。
第九章 建立各类合同程序与责任追究制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要按照合同起草、会签、洽谈、审批、签订盖章五个环节进行。
二、项目责任承包合同,在合理界定公司与项目部收入和支出、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基础上,由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签订。
三、分承包合同的签订,在考察合格分包商,已规避法律、法规及经济风险的基础上,由项目部和分包商签订。但一级项目工程需经市场经营部审批。
四、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在考察劳务作业队素质,规避经济风险的基础上,由项目部和劳务作业队签订。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
1、施工合同的签订,要坚持合法、公正、公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形成诉讼,使企业受到经济损失时,通过核查签订合同的五个环节后,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根据经济损失额度的大小,进行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罚。
2、项目责任承包合同的签订,要经过测算来界定项目收入。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亏损责任。但确认属投标报价的失误、企业让利、政策性调整的原因,不应由项目部负担。对项目成本的亏损,通过核算和分析考核,对项目经理按照责任书的约定进行处罚。
3、分承包合同的签订,要按照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工程通过测算,进行洽谈和签订工作。分承包合同中要有规避风险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和纠纷时,要遵循平等友好协商原则,不要激化矛盾而形成诉讼,如果发生给企业
造成经济损失和企业信誉损害的,要追究分公司经理的责任,并根据损失额 度的大小,对责任者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十章 各类合同争议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出现争议和纠纷时,双方首先要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上报集团公司,由市场经营部参与解决,并做出合理的裁决。
二、合同一旦出现诉讼,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由市场经营部协助基层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对企业造成的经济
损失。
三、市场经营部在帮助解决完每一诉讼纠纷案件后,应当做出书面总结,分析出合同发生纠纷的法律原因,在以后的合同管理中予以重点监管,避免以后发生类似情况,使集团公司的管理水平逐步得到提高。
2.劳务合同管理 篇二
一、强化各级领导的法制化观念
体现企业经济活动的合同, 从订立到履行的全过程, 都有权力在起作用。如何运用好权力, 固然在于各级合同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法制意识的强弱, 道德水平的高低, 执行规章的态度, 但最重要的, 是各级领导对权力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 以及他们应具备的现代法制观念。各级领导首先要有法制权威观念, 也就是必须破除“人治”观点, 淡化权力意识, 摒除以言代法, 以权代法, 以权压法的权本位思想。在权力与法律关系问题上应当遵循法律至上的法治原则, 权力源自于法律, 权力应在法律的框架内为法律服务, 而不能有任何与法律抵触的情况存在。同时, 各级领导要有权力受制观念。一个被授予权力的人, 总是面临着滥用权力的诱惑, 面临着逾越正义和道德界限的诱惑。就权力本身而言, 它总是要显示出它不愿受到限制的无拘无束的一面。但权力必须受到限制和监督, 权力只有受到限制和监督才能真正保障权力的正当行使, 而不受限制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主体对权力的滥用而滋生腐败。因此, 各级领导应该挤出一定的时间, 腾出一定的空间, 分出一定的精力来容纳对权力监督工作的调研、注视、跟踪, 切切实实地在教育的强化、制度的健全、责任的落实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在推进企业法制化进程中, 真正地使依法治企、从严治企工作获得企业全体员工的满意和信赖, 这样, 合同履行监督工作将会取得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廉政建设的双赢。
二、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
加强对合同管理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通过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是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环。普及知识需要培训, 更新知识更需要培训, 持续不断的培训学习, 是开发员工智能和技能的基本途径, 能进一步加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正确认识, 稳定其对自身工作的情感, 从而能巩固原先良好的思维定式, 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制度的建立和相关人员娴熟的业务技能是合同履行的重要条件, 此是“硬件”。不失时机地从不同层面, 通过不同的形式抓好合同相关人员的思想教育, 促使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则是企业需要不断开发的“软件”范畴。实在而适时的思想教育对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 顺利地履行合同是非常必要的, 因为在合同履行监督的过程中, 往往会有不同的思想偏差以不同的形式表露出来。其一, 对法规、制度不完全清楚, 但又不去或不愿意去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文件发了, 制度订了, 有的人就是不看不学不贯彻, 理由无非是时间紧、工作忙, 一旦出了差错他们便顺理成章地推说对某规定不知道、不了解, 显然, 以此作为托词是底气不足的。岗位是与责任并存的, 不按要求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怎么能上这个岗干这份差呢?至于有的人从一开始就心存混水摸鱼的念头, 出了问题, 那将是亡羊补牢, 为时晚矣。因此, 对合同相关人员除取得上岗的资质证书外, 不失时机地思想教育是不可或缺的。其二, 对有关规定和要求心中有数, 可就是不严格执行。他们把自己或部门的利益放在企业利益之上, 主观上对监督管理有抵触情绪, 对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要求不置可否, 工作中往往我行我素, 循陈规, 走老路, 如果被指出有做得不妥或不够的地方, 就认为是跟他过不去, 这是道德和责任意识低下的表现, 其结果是容易脱离监督网, 扰乱经营秩序, 破坏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其三, 工作中责任心不强, 对不合规定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总怕得罪人, 认为反正问题不在我, 何必多操那份心。有的对自己该认真把关的却草率行事, 不认真审查、核实, 盲目附和, 认为有那么多人签字把关, 不会出什么问题, 即使有了什么差错, 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事, 思想上对监督工作认识不足, 其结果易导致齐抓共管齐不管, 使监督工作名存实亡。以上思想偏差的产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是相当有害的, 归根结底是少数人缺乏对企业的情感和主人翁精神,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合同履行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对他们而言, 企业的发展前途和命运并没那么重要, 他们关心的是自己的利益是否得到充分的保证和保护, 只把企业当成衣食父母, 不愿对企业承担责任, 只知向企业索取, 不谈为企业奉献。这就要求企业在抓合同监督管理的同时必须认真抓好思想教育, 以充分发挥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的作用。只有真正实现思想教育与生产经营管理的有机结合, 对难点热点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和时事教育, 多样化、多渠道地弘扬企业精神, 才能全面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 提高他们自我约束的能力, 使企业合同履行监督网络健康有序地运作, 让合同责任追究率降至最低。
三、完善监督体制, 加强综合监督力度
切实有效的监督对防止权力的泛化和滥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弱化或抵消来自激烈竞争中的利益诱惑和腐蚀。如何强化监督力度呢?首先, 要抓好建章立制工作,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章制度是法律法规的延续, 是企业员工的行为规范, 不断地修订、补充、健全制度可使其涵盖合同履行的全过程, 减少死角, 在客观上为顺利履行合同提供安全保障。当然, 立制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原则性条文, 对监督形式、监督程序、监督手段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提高刚性和可操作性, 使监督工作更加具体化, 避免矛盾、模糊、弹性过大等条款。其次, 监督体制的设置要具有权威性, 企业的各级领导和干部必须以身作则, 带头执行监督纪律和规章制度, 主动履行监督职责和接受监督, 否则, 监督将失去强有力的后盾, 无法树起监督权威的大旗, 有效性就无从谈起。另外, 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对监督工作切不可只重口头, 不重实际, 只重形式, 不重效果, 要切实营造一个强化监督的氛围和有效的监督网络, 该表扬激励或曝光处罚的, 要一步到位, 步步到位。第三, 要加强不同监督主体之间的协调, 部门之间要做到完全的配合, 使之产生强大的监督合力, 促使监督程序闭环, 提高监督效率。另外, 还要从制度上保证监督客体不仅要自觉接受监督, 而且要与监督主体一道积极创造有利于监督的条件, 改变因关系不太明确而造成的监督主体缩手缩脚, 只做表面文章的状况, 让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名正言顺、名副其实地开展。第四, 监督网络要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 通过厂务公开制度增加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透明度, 发动全体员工广泛参与企业管理, 把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家庭监督等结合起来, 抓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重点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权、利交易, 引导全员监督工作步入良性轨道。第五, 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合同相对人签订廉政协议, 敦请其必须依法履行合同, 共同维护好双方形象, 把好廉政建设关。向对方强调只能用优良的服务、过硬的质量、合理的价格、良好的信誉在竞争中取胜, 不得为了自身的利益, 以任何理由, 采取任何手段贿赂、腐蚀本企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提醒他们牢记党纪国法、廉政规定, 设身处地的考虑本企业员工的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如果发现对方有不轨行为, 则可按照协议的规定, 使其从合同的中标单位中出局。
合同履行的监督工作就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而防范是重点。将监督的“关口前移”, 使问题被提前发现并化解, 这样, 既杜绝或减少了企业可能出现的利益损害, 保护了可能犯罪或犯错的企业员工, 也免除了发生问题后严格追究、严肃处理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处置成本, 对企业和个人都有利。合同履行监督管理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综合性工作, 需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需要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需要企业对员工人性化的关怀与爱护。但更主要的是,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人员要自觉地依法履行合同, 自觉地执行规章制度, 任何环节都要做到行为端正, 心怀坦荡, 这样才能让企业放心, 自己放心, 家庭放心, 这是大家所共同追求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三) [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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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鹏.担保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8
3.浅谈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篇三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7-84-2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建筑业也迎来了它的繁荣期。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在数量和规模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其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都有了质的飞跃,建筑工程建设越来越规范化、标准化。合同管理已成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手段,这是由工程建设的特点所决定。建筑工程具有工期长、涉及范围广等特点,这也决定了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发包方与承建方之间很容易出现纠纷,而合同管理是解决工程纠纷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本质就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对工程建设当事人就工程建设中的义务、成本、工期等一系列问题的协议。由于建设工程周期长、施工种类多、施工技术复杂、涉及面广等特点,这也决定了建设工程的合同与其他行业的合同大不相同,建设工程的合同内容条款更为繁杂、涉及面更为广泛。如果签订的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全面、合理,这将是保护企业双方利益的重要举措,既保障了建设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保障了工程质量,维护了发包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建设合同的内容无法涉及建设过程的方方面面,这不仅会给合同双方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对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都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在法律的约束下,有效规范了工程建设行为,在保障双方权益的前提下,保证工程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顺利竣工。
2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2.1 合同签订内容容易存在歧义
建设工程的合同必须保持一定的严密性,因为涉及法律效应,应用严肃的态度看待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的合同对发包方与承建方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并对双方的违约赔偿问题进行明文标示,但建设工程是一个动态的实行过程,其中涉及很多变量,建设合同是在工程建设前签订的,所以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责任归属问题上很容易出现歧义。
2.2 合同管理涉及面广
工程项目合同涉及单位部门较多,包含业主、承包商、施工单位、监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运输单位等,相互关系较为复杂,只有在确保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相互协调配合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2.3 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长
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长是由建筑工程的建筑特点所决定的。建筑工程由于建设过程比较烦琐、复杂,其内容包含招标、签订合同、制定方案、工程施工、竣工等,通常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全部完工。这也就决定了合同管理时间较长,与工程建设保持同步,并且合同管理的内容也要涉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方面,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建设过程,发挥合同管理应有的效能。
2.4 合同易变更
建筑工程由于施工周期长、施工环境复杂等因素的影响,建筑工程比较容易发生突发情况,建筑施工的预想可能与实际存在较大的偏差,因此合同的内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对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必须采取动态的管理理念,依据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 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真正的合同是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法律效应为保障的协议。但是,一些建筑企业违背国家要求,合同内容缺乏公正性、合理性,并且“阴阳合同”签订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都不具备法律效应,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还有一些企业,对建筑合同的认知不充分,没有正视法律的严肃性、强制性,无视合同的管理内容,严重损害发包方的利益,法律意识淡薄。
3.2 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在具备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要具有一定的建筑知识,这样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科学性。但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现有的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技能水平低,且管理人员不足,无法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而且建筑企业对合同管理人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合同管理的有效性无法实现。
3.3 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实际实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究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理论依据。在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过程中,没有科学、合理的管理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缺乏规范,而且在合同管理实行过程中缺少必要的监督、考核体系,合同管理的执行力也大打折扣。
4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效措施
4.1 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建设工程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受法律保护,也受法律约束。建筑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审查其中的条款,对工期的成本、时间以及赔偿问题要进行充分的考虑,在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导下,签订双方对其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承包商和发包方都要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学习,对合同的内容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审查,并养成靠法律解决纠纷的行为意识,切身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2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提高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关键在于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合同管理制度为依据,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首先,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流程,并完善合同管理监督体系、考核体系,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其次,完善合同管理执行机构,对合同管理各项流程中都设置专门的人才,保证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要做好合同管理的监管工作,要保证合同管理符合实际情况,并且对合同变更做到及时的应对。
4.3 加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专业合同管理人员在建设合同管理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合同管理科学性、合理性的根本保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专门的培训体系,利用先进的管理水平保证工作质量。还要注重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使其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保证管理人员对工程造价有基本的认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合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5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建筑项目管理的内容也逐渐增多,而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建筑市场的管理,使建筑管理更加的有序化、法律化、制度化。但是在建设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其作用的发挥。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力度,必须加强建筑企业的法律意识,增加专业人员的培训,保证合同管理的法制性、科学性以及完整性。现代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和教训,规避各种风险,确保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参 考 文 献
[1] 杨聪敏,朱丽娟,张译尹,等.浅谈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J].消费导刊,2015(4):132.
[2] 杨运林.浅谈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J].大科技,2015(23):21.
[3] 王娟.浅谈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几点认识[J].价值工程,2014,33(33):97-99.
[4] 马抒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研究[J].工程建设标准化,2014(10):162-162.
[5] 马惠青.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J].房地产导刊,2015(9):398-398.
4.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规范我司各项目部劳务分包作业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我司劳务分包作业人员合法权利及公司利益,严格履行各项劳务分包作业义务,加强我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北京市建委、江苏省建设厅驻北京建管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制定我司在京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各项目部及相关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均需遵章执行。具体如下:
1.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2.标中标的,应在发包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不得提前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3.内容的其他协议。
4.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的劳务分包合同最新示范文本;应当由发包承包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5.同价款;c.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d.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e.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f.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i.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j.违约责任;k.争议的解决方式;l.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m.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
6.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维修保证金的内容。
7.方式约定合同总价,可以选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种方式选择其一计算。
8.明确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价范围、工作内容、调整因素等。
9.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税金等。
10.分包合同中整体的工程劳务作业项目应对正负零以下工程、正负零以上结构、1
装修、设备安装工程等分别约定;b.工人工资、管理费、工具用具费、低值易耗材料费等应分别约定;c.承包低值易耗材料的,应对明确材料费总额,并明确材料费的支付时间、方式;d.劳务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应明确约定,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
11.包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限;审核时限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上月劳务作业量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支付时限从完成审核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日。
12.结算和支付的时限。
13.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应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采用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且有关信息数据保持一致;网上数据申报应当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内容必须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合同主体名称、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在京施工人员信息等。办理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a.劳务分包合同(正、副本);b.在京施工人员项目用工备案花名册;c.未进行身份认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d.实行劳务作业招标的,提交中标通知书;e.网上数据申报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通过及成绩记录,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f.相关材料及网上数据申报齐全、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补正、补齐内容。
14.价款、发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与发包人及时确认并签订变更协议;自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变更协议到市建委办理备案手续;在京施工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于每月5日前通过劳务分包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变更人员信息。
15.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解除协议到市建委办理备案手续。解除协议签订前,其他承包人不得进入现场对此范围内的劳务作业进行施工。
16.员;应当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设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
17.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真实的合同履行数据。
18.同的约定组织劳务作业人员完成劳务作业内容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书面报告给发包人,并在每月底前与发包方对上月完成的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
19.允许调整的内容如实记录并与发包方履行书面签证手续,履行签证手续的人员应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并与发包方及时确认相应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按照进度与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一并支付。此情况应在劳务分包合
2同中约定,当发包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书面手续时,我方应向合同中约定的对方通讯地址送达书面资料并要求回复,(如对方在收到后7日内未给予回复,则视为同意)。劳务分包合同中其他关于停工、窝工、临时性用工、现场罚款等的确认程序及支付方式也按照此规定执行。
20.场施工。
21.发包人在接到通知3日内对劳务作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发包人递交书面结算资料。结算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以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为依据。
22.务作业交付给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给发包人。
23.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解决方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得使用任何非法、不正当手段。
24.理部负责。
5.劳务合同管理 篇五
2010-12-07
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而有所不同,这里主要谈采购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普遍运用的采购合同的签订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阶段
这是指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经济合同的建议。提出建议的一方叫要约人。要约是订立采购合同的第一步,要约应具有如下特征。
①要约是要约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它可向特定的对象发出,也可向非特定的对象发出。当向某一特定的对象发出要约,要约人在要约期限内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不得与第三人订立同样的采购合同。
②要约内容必须明确、真实、具体、肯定,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③要约是要约人向对方做出的允诺,因此要约人要对要约承担责任,并且要受要约的约束。如果对方在要约一方规定的期限内做出承诺,要约人就有接受承诺并与对方订立采购合同的义务。
④要约人可以在得到对方接受要约表示前撤回自己的要约,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不迟于要约到达。对已撤回的要约或超过承诺期限的要约,要约人不再承担法律责任。
2)承诺阶段
承诺表示当事人另一方完全接受要约人的订约建议,同意订立采购合同的意思表示。接受要约的一方叫承诺人,承诺是订立合同的第二步。它具有如下特征。
①承诺由接受要约的一方向要约人做出。
②承诺必须是完全接受要约人的要约条款,不能附带任何其他条件。即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这时协议即成立。如果对要约提出代表性意见或附加条款,则是拒绝原要约,提出新要约,这时要约人与承诺人之间的地位发生了交换。在实践中,很少有对要约人提出的条款一次性完全接受的,往往要经过反复的业务洽谈,经过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后最后达成协议。
6.合同管理台账管理 篇六
第二条 凡以 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经办部门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见附件1),并同时向公司法务部门备案,涉及到款项收付的还应同时向财务部门备案。
备案是指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台账、经办人签字确认无误的`合同复印件提交相关部门。
第三条 合同经办人员及部门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协助法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合同管理和履行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四条 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五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名称;
2、合同主体;
3、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4、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的进度、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5、备注(有无违约、争议、诉讼、合同变更、无效、所附资料等情况)
6、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合同台账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副本;
2、对方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对方应提供的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其他与合同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中止等情形的,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在合同台账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并报法务部备案。
如涉及到合同价款收付条款变更(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等情形)的,同时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八条 合同台账管理人员、法务人员、财务人员,有权对备案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经办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 使用或借用合同台账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账管理人员。
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法务部、首办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7.论合同能源管理 篇七
( 一) 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合同能源管理 ( EMC) 是指通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节能服务合同, 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 并以用能单位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取之前的投资以及获得利润的商业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节能减排机制, 能为节能合同双方当事人带来经济效益。
( 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模式。第一种是节能效益分享模式。此种模式是在节能改造项目约定的合同期内, 由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节能效率, 合同双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来分享节能效益。第二种是能源费用托管模式。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负责用能单位能源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来进行节能改造, 用能单位按照双方的事先约定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能源设备的托管费用,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对用能单位能源设备的节能改造所节省下来的能源费用就是其投资的回报。第三种是节能量保证支付模式。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约定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用能单位节能设备的运营管理, 并承诺会实现定量的节能, 超出所承诺的节能量的部分收益会与用能单位共同分享, 直到收回其投资和利润为止。而如果不能实现所承诺的节能量的那部分消耗的费用, 则由其自行承担。
二、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一)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2015 - 2020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 ( EMC) 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 2003 - 2013年,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行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 复合增长率高达50. 45% , 说明行业发展迅速。在十一五期间, 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不断走向成熟。表现为EMC会员呈现5倍的递增。到2015年, 力争将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到2000多家, 预计节能服务业总产值突破三千亿元, 总计完成节能能力六千万吨标准煤。在节能环保行业中, 节能服务行业将会成为最具市场化、最具活力性的朝阳行业。
( 二) 目前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存在的问题。首先是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服务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 我国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节能服务水平处于参差不齐、相差较大的状态, 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 例如缺乏行业准入标准等。其次是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缺乏良好的信誉环境,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之间存在互不信任的问题, 时常发生违约事件, 给双方当事人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合同能源管理的成功仍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诚的合作。最后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渠道不畅通, 我国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还处于发展阶段, 普遍规模小, 注册资本少, 财务制度不规范, 银行资信等级较低, 申请贷款及担保程序繁琐, 节能服务公司贷款比较困难。
三、推进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建议
( 一) 制定出台相关政策, 确定节能服务行业的规范。无论何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诚合作都是必不可少的。而具有科学性、合理性的节能服务行业规范, 对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的快速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所以国家和政府应尽早就行业服务标准、合同规范、节能检验标准等方面, 制定相关法律及出台相关政策, 确定行业规范, 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市场行为, 督促企业节能减排的目标实现, 促进双方当事人的合作, 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二) 建立健全机制, 规范市场环境。只有在一个成熟、完善和规范的市场环境下,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效果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健全的法律保障机制和独立第三方的监管以及审计等机构的参与, 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合同能源管理产业没有实现良性循环发展之前, 就需要政府这双有形的手进行干预, 促使该行业尽快实现自我良性循环。
( 三) 扩宽融资渠道, 加大政府财政、税收方面支持。节能改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效益也就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实现, 那么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就会停留在用能单位一段时间, 而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承认这些投资资产的实在性, 也就不会满足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要求。为了促进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 银行等金融机构应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特点研究可行的融资模式, 政府也应对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减税、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结语
国内经过30多年的工业化发展, 对资源造成严重的浪费、对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 随着能源的紧缺、价格上涨, 国家不断出台政策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 企业迫于生存压力不得不进行节能改造, 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其低成本、高效的优势受到企业、政府部分的欢迎, 因此可以预期合同能源管理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
参考文献
[1]赵静.电力行业节能浅析[J].电力技术经济, 2007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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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劳务合同管理 篇八
摘 要: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里,企业若要在这个激烈竞争的环境中生存下来,这就要求企业本身有着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对企业所开发的项目有着独特的连续性管理,控制好企业项目中的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协调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激励员工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才华,提供最利于企业发展的服务,才能出色的完成企业项目,达到企业发展的长远目标。
关键词:项目管理 ;成本管理;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26-0142-02
目前各行各类的企业已经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稳定增长的重要动力因素。这就要求企业管理水平必须达到一定的高度,具有一定的特色,减少企业项目的成本管理约束,最大限度地开发企业资源,使企业经济价值达到最大化,效益最高化。加强对企业合同管理,避免出现因为合同信息的不全面,不完善,信息不对称、信息落后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绊脚石,必须解决好企业项目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紧密关系,只有合理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密切关系,才能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整体水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企业才能从本质上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被社会所淘汰。
1 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所谓项目管理是指一个企业运用科学的管理知识、专业的工具和精湛的技术在一个特定的项目活动上,用来达成解决项目运行中所产生的一切问题以完成这个项目的既定目标需求。企业开发和研发项目的过程中,为了满足和超越企业对项目的要求和种种期望,所开展的一系列有组织、计划、领导、控制的活动都是属于项目管理的范畴。所谓的管理它包括领导、组织、用人、计划、控制等,下面从领导、组织和用人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1.1 领 导
作为企业的领导,如果不知道和员工沟通和交流,只知道一味的对员工进行发号施令、责备和谩骂,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对于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企业的领导在问题发生后,要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把处理问题的重点放到安抚员工的情绪上,最重要的是要懂得和员工进行阶段性的沟通,语言上的交流,不仅仅是语言,更是人心与心之间的沟通。及时的沟通不仅能让员工更好地理解领导的想法,并且了解领导想法的目的,可以减少员工对领导的误解和不理解。让员工更好地理解领导后按照领导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并且出色的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
1.2 组 织
项目管理是有组织的有目的为了企业目标而开展的一些列活动,是把一些原本分散的人或者事物按照一个既定目标建立起来的临时集体,快速的使他们具有一定的统一性,是具有一定难度的。这就需要优秀的企业领导人在组织中选一个相对具有影响力的员工代表进行沟通,而心与心之间的沟通在此时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可以在无形之中拉近领导与员工之间的距离,这样才能与员工更好地协作处理工作。
1.3 用 人
在企业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尽管每个人的分工不同,但作为管理者和每一个员工应该处于平等的地位,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出积极向上、团结一致的工作氛围,积极的工作情绪才是完成工作的正能量。
项目是指在限定的资源及其限定的时间内需完成的一次性任务。具体来说可以是一项工程、服务、研究课题或者活动。企业领导重视和鼓励每一个员工,与员工在一起制定整个团队在限定时间内的工作目标。而且在工作目标的制定过程中需要每一个员工的积极参与,踊跃发言,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也许他们的意见并没有被采纳,但是他们会有强烈的参与感和成就感。
2 全方位控制成本,提高成本管理效益
一个项目的成本管理,是指为了保证完成项目时所产生的实际成本、生产费用不能超过企业的预算成本、费用的管理过程。它包括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成本、费用的预算以及费用的控制等几项具体工作。
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制约下,企业的发展普遍存在着一些弊端,那就是成本管理环节。企业对成本管理控制的不到位,就会造成资金链的短缺,超出企业成本的预算,进而会影响企业的整体效益。
企业应该从根本上提高项目管理对成本管理的制约性,搞好企业的成本控制。但这并不意味着管理者用以前的陈旧思想去一味的缩减项目成本,苛求员工降低生产成本,以次充好。长久下去,整个企业就变得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项目管理应当改变审视批判的态度,用宽容的态度去处理问题,讲究方式方法,这样才能高效的解决成本管理控制问题。
企业应当树立和增强员工的成本意识,明确到各个部门的成本目标和责任,明确到每个员工,并且与职工个人利益直接挂钩。这样一来,员工的积极主动性就会被调到起来,工作热情高涨,就会提高企业成本的竞争力。对企业实行全过程、全方面和全方位的成本控制,包括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的成本管理。企业根据市场经济的变化随时对企业成本管理做出正确的调整。
3 加强合同管理,减少经济纠纷
合同管理的目的是指公司为了增强管理,制定的一系列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明确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能够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①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公司合法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
②企业建立严格的合同控制制度和牵制制度,切实加强企业,及时反馈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真正把合同管理中心从书面转移到本质控制上来,也就是说企业应从根本上为员工的切身利益着想,员工的一切都是为了利益。假如说员工辛辛苦苦的工作,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达不到内心的期望值就会发生一些合同纠纷,阻碍企业的稳定发展。企业在员工工作期间赋予他们应得的报酬,并且给予一定的奖励,哪怕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口头表扬,都会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工作中不再带有负面情绪,这都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的。
③企业需要制定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合同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企业对合同的管理,避免在以后的项目管理和工作中出现不必要的失误,以此来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企业本身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合同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起到一个优化管理的作用。
4 结 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项目管理在整个项目中占据着重要的领导作用,只有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才能得到具体的操作和实施。项目管理中的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处理好几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项目管理者绝对不能轻视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已经发展并且不断成长壮大的企业来说,这是企业能否走向卓越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