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仓储保管员工作

2024-10-01

如何做好仓储保管员工作(精选13篇)

1.如何做好仓储保管员工作 篇一

上海普瑞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仓储保管员岗位工作手册

主办单位:上海普瑞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0年11月25-26日 地址:上海

培训费用:22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培训证书等)培训对象 高层管理者、物流管理人员、仓储管理人员、计划管理人员、销售物流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课程目标

现代仓储是现代物流管理的关键环节,企业对仓储的要求已经从静态的帐卡物管理向动态的成本服务管理转变,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必须正确理解仓储日常管理中的问题:收货为什么老出错?仓库利用率还能否再提高?如何减少盘点损耗?拣货要么慢,要么老出错?发料损耗谁承担?库存管理是哪个部门的事情?仓储管理的绩效考核目标有哪些?哪些信息技术可以使用于仓储系统……

课程大纲

一 正确认识现代物流管理 仓储在现代物流中的地位 为什么说库存与仓储管理的目标不同? 二 良好的仓储现场管理 如何理解仓储现场的5S? 如何做好仓储现场的定置管理? 三 仓储的整体规划 浅析保税仓储的意义与管理 如何提高仓库空间利用率 如何提高有效储位的利用率 案例:如何设计合理的储位满足FIFO? 主要存储方式的选择 收货入库的管理难点 如何提高抽样的准确性? 内部发料/领料的管理特点 发料与领料的比较 六 盘点管理 帐实不符的原因有哪些? 如何提高复盘的有效性? 七 呆废料管理 如何处理呆废料 八 库存分析报告 不同行业库存周转率的参考 库存控制的基本目标是什么? ABC法则的具体应用

订货点库存控制的基本思路 什么是经济批量? MRP II、ERP和EDI的意义与区别 什么是射频识别技术 RFID(电子标签)? WMS系统的应用 十一 仓储安全管理 安管理 仓储作业与生产安全 十二 仓储绩效管理

设计仓储绩效体系的原则-几个主要仓储绩效指标

上海普瑞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讲师介绍 李老师

西安交通大学硕士,曾在上海贝尔、某大型通信企业等著名跨国公司任职,具有多年外资企业生产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企业管理素养和的宽阔的企业管理视野。负责过现场生产管理工作包括样品试制、生产计划、生产工艺等工作;负责过大型项目的项目推广和项目管理工作,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作为跨国集团在亚太的生产基地和采购中心,负责企业供应链业务管理工作:预测与生产计划、订单执行、公司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库存管理、集团OUTSOURCING等,在生产管理、项目管理、供应商管理、供应链管理、业务流程重组(BPR)等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巧;参加过企业ERP、PDM等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和业务优化项目。

对国内制造领域的咨询项目具有深刻的项目理解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其辅导客户多为扩张发展的民营企业,作为高级咨询顾问和项目经理参与并负责多个咨询项目的成功实施,主要客户遍及汽车、电子、通信、机械、医药、食品、汽车配件等多个行业,项目以制造型企业的供应链优化、生产计划与库存控制、现场管理等为主要领域。课程特色

李老师学识丰富、思维敏锐,讲授条例清晰,逻辑性、实务性强。善于针对学员和企业的实际需求组织课程内容,用生动丰富的实际案例与学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课程内容翔实,启发性强。主讲课程

制造型企业的供应链管理、ERP与企业业务流程重组(BPR)、采购管理与供应商评估、生产计划与物料控制、库存控制与仓储管理、采购成本控制 服务客户

上海汽车集团、Alcatel苏州、无锡阿特拉斯压缩机、昆山六和铝轮、、浙江郑泰集团上海微创医疗器件、青岛软控、南京火天、上海科士达华阳、上海先进半导体、大连中远集团、上海嘉里粮油、青岛圣戈班玻璃、青岛海尔电子……

2.如何做好仓储保管员工作 篇二

仓储是现代物资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仓储管理是供应链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企业通过管理以及充分利用仓库以及仓库内的物资进行运作, 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仓储管理是企业物资管理的核心, 其中包括仓储计划、业务、质量、设备、劳动、安全、以及财务等多个环节的管理。

二、现代仓储管理优化策略

在企业的整个供应链管理中, 仓储管理占据着不可获取的地位, 如果不能有效地进行库管, 企业的物资无法得到合理的安排和利用, 必然对企业物资和资金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严重的话将影响企业的发展, 甚至是企业的形象, 企业的竞争力也会下降。现代化的仓储管理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静态管理转化为了动态管理, 对仓储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结合我国仓储业规模小、效益低的普遍现状, 为了更好地发展企业, 获取更高的经济利益, 更大程度的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和企业的竞争能力, 企业可以从以下几种途径改善仓储管理工作:

(一) 优化仓储布局设计, 充分利用资源优势

为了物资仓储业更好地发展, 更好的利用交通便利、信息活跃、占地面大等优势, 国内外很多的企业分布在商流密集、经济发达的的大都市、交通枢纽等区域, 这些企业可以继续利用本土地理位置、经济实力等方面的资源优势, 再加上经营策略的改善以及经营结构的调整, 仓储也必然可以得到更大程度的发展。

相对于外部的客观条件, 企业内部仓库的设计布局是否合理也影响着整个库内作业效率。优质的整体性仓储布局布置, 能为企业高效地进行裤管工作提供基本保证。为了优化仓储管理, 企业要积极更新库房、调整库区布局, 各个环节分开作业, 避免了现场混乱, 进而提高了管理的效率。

(二) 加强技改, 强化经营

仓储企业要在优化布局的同时加入必要的技改, 扩大管理规模, 使之适应现代物资大流通的需要。不断发展着的现代物资流通产业, 需要快捷高效的仓储管理作为重要支撑, 因此, 仓储管理越来越需要现代化的管理做保障。在科技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 信息化的管理技术成为仓储业适应现代化市场的必然选择。

仓储企业要不断进行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改造, 用数字化、电子化的网络管理方式取代手工形式的人工管理, 从而全面提高仓储资源的利用率和仓储管理的效率。同时, 企业要以市场为主要对象, 逐步完善仓储管理系统, 建立市场化的经营理念, 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三) 实现仓储标准化运作

执行标准化作业能够保证完成仓储管理作业高质量、高速度的完成。所谓的“标准化”, 是指仓储管理作业人员安全、高效、稳定地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并对个人所负责的产品进行相应的管理, 以及对作业现场进行进一步规范的整套作业方式。对于仓储管理的“标准化”要求, 不仅仅是生产产品的标准化, 更重要的是管理的标准化。为了保证管理工作的高质量, 企业要根据不同工作人员进行的不同环节制定不同的作业标准书, 根据标准书对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严格要求所有人员按照标准书进行作业。同时, 还要根据工作的进展或者更新情况, 进行标准书的更改。

现代社会, 经济全球化形式越来越明显, 为了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 企业不仅要引进先进的管理设备, 培养科学的管理方式, 同时更应该加强仓储资源的整合利用, 从各个环节完善仓储标准化体系, 在实现仓储环节和其他环节紧密配合的前提下, 更好地提高仓储作业的效率。

(四) 培养仓储人才, 有效管理人力资源

国家综合实力的竞争, 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竞争力的强弱, 归根到底也是人才竞争力的强弱。仓储企业要加强人才的培养, 尤其要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为企业储备人才;对于企业员工, 要从技术到精神领域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使每个员工在独挡一面的专业人才。

有效的人工管理劳动力是任何成功仓储最重要的因素, 企业要想快速高效的运转, 必须发挥团体的最大潜力, 实现“1+1>2”:其一, 要有效整合分配企业人力、设备等资源, 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降低成本;其二, 要有调节、适应淡旺季的不同业务需求, 提高服务质量, 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五) 扩大服务领域, 增加仓储服务

单一的仓储业本身没有高利润, 现今, 越来越的多的仓储也兴起, 客户的要求越来越高, 而企业的利益却越来越薄, 越来越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带来的挑战, 如果企业不能满足客户需要, 终究会被市场所淘汰。有头脑的仓储企业不仅仅向货主提供收货、存储、运货等服务, 而是增加了额外的增值服务, 例如加工、包装等, 这样, 不仅能提高效益, 更能提升客户满意度, 使企业获得良好的形象和竞争力。

仓储的功能在现今已不仅仅限于单纯的存储、运输功能, 企业已经将可以提供的服务延伸到了流通加工、包装配送、信息咨询等领域, 提升了企业的内在价值、保持竞争能力、赢得更多的客户。原有仓库、原有工作人员, 通过延伸服务领域, 创新了仓储业务, 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六) 合理选择供应链库存管理策略, 提高仓储资源的利用率

我国仓储业的现状之一是管理理念、管理方式陈旧, 而库存管理是仓储管理的重要环节, 库存管理的不完善可能导致仓储管理的滞后, 也会导致企业的危机。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 合理选择适合企业、面向市场的供应链库存管理策略, 利用先进的管理策略来降低库存水平, 节省资金, 提高仓储利用率。

将闲置资源的资源进行利用, 提高设备重复利用率, 是现阶段仓储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企业将闲置的资源放置在开放的市场中, 让市场对资源进行有效合理的配置。要提高仓储资源的利用率, 合理的科学的摆放物品, 最大限度的占用仓库的空间;缩短库存周期, 加快货品的周转。

(七) 实现仓储管理信息

仓储信息网络是一个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数学和管理科学方法对仓储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储存、分析和交换的综合系统。为了提升仓储信息化水平, 企业要建立健全物流信息网络, 运用现代化的先进技术搭建网络平台, 将仓储信息与社会分享, 实现公共信息与仓储信息的有效结合。

仓储管理工作的好坏对物资的流通和企业的生产有重要的影响, 要想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 物资管理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只有通过健全完善的制度, 建立适合市场经济的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 才能提高仓储管理工作的水平, 保证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

摘要:仓储系统是企业物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子系统, 仓储管理理所应当成为物资流通的重要环节, 仓储管理的好坏系到供应链的顺畅程度, 甚至影响企业的竞争力。文中通过对仓储管理的定义、现状等的分析提出新的仓储管理方法和思想, 全面提升仓储管理的质量。

3.如何做好仓储保管员工作 篇三

关键词:高校后勤 粮食保管 系统建设 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20-0059-02

1 做好粮食采购,控制后勤成本

高校粮食成本是决定高校食堂成本的关键因素之一,在高校后勤管理工作中,后勤人员要对粮食成本做出有效与合理的控制,针对高校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粮食采购问题,我们要加强成本管理理念,提高对传统管理方式的约束,严格控制高校食堂的采购成本和生产成本,优化食堂的服务流程,完善高校食堂的管理制度,从而合理控制采购过程中的贪污和浪费现象,做到维持校园内的饮食管理秩序,构建高校后勤的基础建设,保障学校内外服务的安全高效。

在粮食采购方面,建立成本管理制度,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体制,实施采购责任到人的制度,每个操作过程,都必须由特定人员亲自确认并查收。并且需要提高采购人员素质,定期与后勤相关人员进行思想沟通,了解粮食成本的变化情况,对学生食用粮食的价钱方面,进行合理调控。建立专门的采购部门,配置专职成本管理专业人才,提高管理人员素质,运用现代化的成本管理控制方法和理论,在粮食成本方面,强化成本管理和控制,对市场做出准确的分析,根据以往学生食用粮食的情况,做出数据分析,统计出采购计划,并对粮食的真实价格做出合理而有效的市场询问,了解市场行情的动态,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相应而合理的对策。

2 关注粮食卫生,注重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是现阶段炒的比较火热的一个话题,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接班人,对于学生食用粮食的安全问题,高校后勤需要引起特别的重视。提高后勤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堂内部卫生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体制,落实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由于现阶段的高校食堂,大多是承包给业务进行经营,所以导致各类思想层次的人都存在,对于食品安全意识或许没有达到一定的标准,缺乏食品安全的鉴别技能和方法,而加上经济化和社会化意识的深入,食堂业主可能因为利润的需求,而尽量购买低价廉质的粮食材料,这就给学生的食品安全和卫生带来了隐患,所以高校后勤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这些业主的粮食安全问题进行检测,建立信任体制,确保学生的用粮安全。

高校后勤管理需要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的责任岗位,将监督和管理落实到位。将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后勤管理人员的素质,稳定高素质管理和服务队伍,将餐饮队伍年轻化、责任化,并且针对性的对他们进行培训,提升餐饮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宣传相关的食品安全意识,在粮食的生产以及销售过程中,保证食品的安全问题不被破坏。

关于粮食的卫生问题,高校后勤管理系统应该高度重视,并且健全高校的食品安全卫生责任体制,注意粮食生产和运输的关键环节,在粮食集中采购的过程中,控制采购粮食的质量和卫生问题,并且强化粮食采购过程中的验收制度,在粮食储存和加工过程中,关注粮食管理和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对于粮食成为食品之后的验收,建立安全管理防范体系,确保学生能够吃的安全,买的放心。

3 加强粮食调控,落实监管措施

在高校后勤的粮食管理中,做好粮食的保管工作,聘请专业的粮食保管员,对相关粮食保管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进行宣传,做好天气变化、场地变化以及季节变化对粮食质量的影响措施,将粮食仓库做好检测和分析,确保达到“四无”粮食标准,确保仓库内外的干净整洁,并达到绿色粮仓,安全粮食的思想理念。粮食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后勤相关工作人员普及粮食管理知识,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方法,争取做到高校后勤储备粮食的绿色、健康和安全,对于储备量比较大的时候,可以适当选择离心风机和轴流风机进行粮食的安全保存,低温通风作业,可以防止害虫的生长和繁殖。实现科学、绿色储粮。

对粮食除了需要管理,还需要控制浪费。在高校的食堂中,可能很多学生没有节约用粮的意识,觉得购买后,吃不完就可以扔掉,从而导致了极大的浪费,对学生的经济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损失。对售饭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员工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充分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做到合理售卖,而又可以让学生不浪费金钱和粮食。也可以设置梯度粮食售卖方式,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食粮,定量的选择购买粮食的多少。对于高校学生食用粮食的管理,可以从管理者、职工、学生这三个角度进行分析,确保管理者的管理对策落实到位,一切以经济节约和食品安全为基底,并且加强对后勤餐饮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卫生的培训,确保学生食用粮食的安全。同时,加强对学生节约用粮意识的宣传和教育,从消费者的角度使得学生更加珍惜粮食。

4 加强后勤管理,实现信息化建设

加强高校后勤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从高校发展的角度出发,信息化建设的脚步已经逐步逼近,高校现阶段已经被社会化所影响,这就导致加强高校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已经很有必要。信息化建设是应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措施,也是为了提高高校后勤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措施。构建共享资源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注重后勤基础设施和设备的调控与管理,将后勤管理工作秩序化,程序化,并且建立高校后勤的服务质量体系建设,使得后勤的管理和服务走在良性轨道上。

对于管理者而言,信息化建设可以实行高校粮食的采购、质量、以及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对于学生而言,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可以使得学生能够通过网络和信息化平台了解后勤的相关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并且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促进后勤管理在某些政策上得到调整或者提升服务。高校后勤的信息化管理,提升了后勤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并且可以促进学生更加了解学校食堂粮食的质量、食用反应等,是提高学校服务质量的保证。

5 总结与归纳

本文从粮食在高校后勤运行中的四个流程进行了分析,讨论了粮食管理的购买、使用、监督、管理这四个方面的高校后勤粮食管理的相关措施。在高校后勤管理中,粮食的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如此,合理控制粮食采购成本,做到节约粮食、爱好粮食的调控管理,并且确保学生食用粮食的整个过程的安全性,再加上建立后勤信息化建设,从而可以做到粮食的妥善保管和管理。随着学校市场化和高校体制的不断改革,在高校后勤的粮食保管中,我们要确立因地制宜,有计划、有目标的对粮食进行管理,减少学校后勤成本,节约资源,合理控制粮食的浪费,避免贪污和腐败等现象,提升高校的竞争力,促进高校后勤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向鹏.关于高校的后勤管理状况与分析[J].消费导刊,2013(7).

[2]许淑贞.浅谈高校后勤精细化管理[J].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3(6).

[3]冯凤麟.高校后勤系统腐败问题观察与思考[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5).

[4]苗法喜.爱岗敬业铺就新型粮食保管员之路[J].齐鲁粮食,2010(2).

[5]李辉.简述粮食保管的方法—因地制宜[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11).

4.中储粮仓储保管员年终总结 篇四

为做好今年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组织中心机关、收储公司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学习了市粮监[20xx]1号文件,就搞好今年的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中心主要负责人傅兴荣主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大家要按省局、市局检查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分工明确,措施到位,确保检查工作周密细致,全面完成检查工作。二是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将整改工作贯穿到检查的过程中,对检查发现所有的问题,均需填写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底稿》,详细记录,如实反映,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登统,逐级上报,发现瞒报,汇总过程中篡改事实,追究相关责任人员。

二、认真组织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分段依照省、市方案,本中心结合企业特别、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前提下,检查组深入各个储粮点,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到了有仓必进,有粮必查,查必彻底的工作原则,共清查仓库23座,清查省储粮550万公斤,市级储粮970万公斤。

(一)对实物清查的工作情况

1、对纳入检查范围内的粮食库存实施分品种、分性质、分仓廒进行了测量计算;

2、对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实物台帐、保管总帐、分仓保管帐等资料进行了核对,对全部粮食货位进行了清点;

3、对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实物质量进行现场感官检测的检查,共清查仓库23座,清查省储粮550万斤、市本储备粮970万公斤,全面掌握了收储公司实物的数量和质量。

(二)会计帐务清查情况

1、会计帐面库存数与统计、保管数相符。

2、银行贷款与库存相符。

3、费用补贴及时到位。

4、没有轮换计划,库存粮食未进行轮换的现象。

(三)统计帐务清查情况

1、统计口径一致,统计数据一致。

2、统计、会计、保管帐三对口、帐面数相符。

5.仓储保管合同 篇五

甲方:山东省棉麻公司兖州采购供应站

乙方:山东齐鲁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将本站货场内第号库计确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使用期限暂定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二、保管费本合同签订的㎡每年使用费为。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交清半年使用费即万元。以后每半年预交一次。

三、电费:按乙方实际的用电量和供电部门的价格具实由甲方每月核收一次。

四、甲方负责仓库库区的安全管理,并保障其货物出入的顺畅。做到库房房顶不漏雨,乙方应经常检查储存的安全情况,相互沟通,如出现漏雨情况应在三日内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甲方如遇有城建规划需要拆迁等情况,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乙方合同期内要遵守甲方库区内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使用的仓库要爱护使用,乙方如因业务需要改造、装修等时,需书面通知甲方,待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乙方将对造成的后果负全责。

七、合同到期后,乙方在新的使用确价格基础上有优先续用权。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有一方预中止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后不承担任何费用。

八、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文明经商、合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所出现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必须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共同协商。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双方签章后有效。

甲方:乙方: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6.订立仓储保管合同 篇六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仓储保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存货方和保管方为加速货物流通、妥善保管货物、提高经济效

益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委托储存货物的法人之

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

第二章 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

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 根据存货方的委托储存计划和保管方的仓储能量,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即成立。如法定代表授权本单位经办人员代

理签订合同,应事先出具本单位的委托证明。

法人之间代订合同时,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才对

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也

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一方在接到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后十五日内或合同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即视

为同意。

第七条 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货物的品名或品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八条 与仓储保管有关的货物检验、包装、保险、运输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另订合同。

第三章 货物入库

第九条 入库计划的执行:

保管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接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存货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入库(含超议定储存量储存),应承担违

约责任。

第十条 货物入库交接:

由存货方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送货到库的,或由保管方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港口等处提运的货物,必须按照本细则第十一条或国家有关规定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交接中发现问题,供货方在同一城镇的,保管方可以拒收;外埠或本埠港、站、机场、邮局到货,保管方应予接货,妥善暂存,并在有效验收期内通知存货方和供货方处理;运输等有关方面应提供证明。暂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由责任方负责。

第四章 货物验收

第十一条 保管方的正常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

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

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第十二条 保管方未按合同或本细则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

失,由保管方负责。合同议定按比例抽验的货物,保管方仅对抽验的那一部分货物的验收准确性以及由此造成所代表的那一批货物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存货方未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由存货方负责。

第十三条 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十天,国外到货不超过三十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超过

验收期限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

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五章 货物保管

第十四条 保管方的责任:

一、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

二、货物在临近失效期(只限外包装或货物上标明了有效期或合同上申明的)六十天前应通知存货方,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发现货物有异状,应及时通知存货方;

三、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危险品和易腐货物。

第十五条 存货方的责任:

一、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

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

二、及时处理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货物。

第十六条 货物在储存期间,保管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保管要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自然因素或货物(含包装)本身的性质所发生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第十七条 货物在储存保管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

定执行,无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货物发生盘盈盘亏均由保管方负责。

第六章 货物包装

第十八条 货物的包装由存货方负责。其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

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第十九条 货物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因保管或操作不当而使包装发生毁损,由保管方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造成货物损坏,由保管方负责。

第二十条 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七章 货物出库

第二十一条 货物出库须按照先进先出或易坏先出(易坏只限合同中申明或货物外部显露出来的)原则发

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 由存货方或用户自提或保管方送货上门的责任划分:

一、当面办理交接手续;

二、保管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存货方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存货方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第二十三条 由保管方代办运输的责任划分:

一、由保管方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

二、保管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发货或发生错发到货地点、收货人等差错事故,应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收货人,应承担

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四条 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发生数量、质量异议时,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由保管方负责处理,其

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包装或货物上标明的品名、规格、数量、花色与实际不符时,除合同

规定应开箱(拆捆)检验而未检验或验而不准者由保管方负责外,发生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其它问题,按国家有

关规定或合同规定处理。

第八章 违 约 责 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细则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另有规

定者除外。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三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三倍的劳务费,合同另

有规定者除外。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其它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六条 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

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仓储保管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

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个体、集体经营户同城乡个体、集体户

之间或同法人之间,以及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城乡个体、集体户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均参照

本细则执行。

7.如何做好仓储保管员工作 篇七

关键词:基层博物馆,藏品,保管,问题,策略

在我国, 博物馆藏品是国家最珍贵的文化财富, 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目前我国基层博物馆已经达到了总馆数的2/3, 在博物馆事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缺乏资金、专业性人才少已经成为基层博物馆发展的硬伤, 使得基层博物馆在规模、管理、技术中远远落后于国家级、省级博物馆, 最终导致一些国家一级、二级文化受到严重的损害。

1 基层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文物在材质方面具有严重的缺陷性, 主要是因为文物在土里埋藏的时间过长, 有的经历了几百年, 有的甚至经历了上千年, 出土后又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 致使文物自身结构变的十分脆弱, 有的文物严重到一碰就碎的程度。同时文物还会随着环境的变化, 产生自然腐蚀、损坏。

1.1 管理体系不完善

保管工作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将直接影响着文物的安全及有效利用。目前基层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的管理体系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与实际工作严重脱节, 在工作中常常出现执行力度不够的现象, 主要体现在对文物账、卡定名不准确, 文物来源不清楚, 文物登记账目混乱等方面。在一些基层博物馆经营中, 还存在为应付检查, 随意填写文物资料的现象。在对文物藏品进行级别鉴定时, 也不能做到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

1.2 专业性人才的缺乏

专业性人才的缺乏是基层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无法有效进行的重要因素, 在基层博物馆中普遍存在由仓库保管员、文物征集员等其他岗位来兼职专职岗位。在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培养中并没有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 在文物藏品保护中, 也没有规范的操作流程, 只是在文物入库前对其进行简单清洗、消毒, 这些方法是否具有科学性, 是否会对文物造成损坏都无法去检测。

1.3 资金短缺

《文物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然而, 对于基层博物馆文物的保管资金中很难实现这一点, 主要是因为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 在经济发展较差的地区, 对博物馆文物保护投入大量的资金也不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一些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 当地的本级领导为了追求局部利益, 根本意识不到文物藏品的经济价值, 也不重视对博物馆的文物保护, 更不可能对博物馆文物保护投入大量的资金。许多基层博物馆工作人员的工资较低、活动业务开展的经费也很少, 致使基层博物馆自身的创收能力很差, 无法增加博物馆的经济效益。

2 做好基层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的策略

文物是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 是人类文明的见证, 文物藏品的保护一直是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重要课题。对于国家级的大型博物馆, 可以建立完善的安保系统, 对文物藏品进行严加看护。而基层博物馆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 采取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 才能提高文物藏品的保管水平, 才能促进基层博物馆事业的快速发展。

2.1 完善基层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的管理体系

完善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的管理体系可以增长文物的寿命, 是保护国家文化财产安全的基本前提, 是博物馆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我国国家级、省级博物馆藏品保管中已经进入了数字化、信息化的发展阶段。基层博物馆因人力、物力等资源的不足, 不能像国家级、省级这些大型博物馆那样建立专业的文物保护部门,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 基层博物馆也已经配置了大量的计算机, 加快了文物藏品保管工作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 提高了基层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的效率。

2.2 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

文物属于不可再生资源, 文物藏品的保养具有极强的专业性, 这就要求基层博物馆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 文物保管中越来越多地应用到现代化科技, 这就要求基层博物馆文物管理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在基层博物馆文物保管中, 要大力开发博物馆的内部人才资源, 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的培训, 加强文物保管岗位的继续教育, 提高基层博物馆藏品保管的专业技术水平, 注重管理人才素质的培养, 同时还要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 引进外来的先进技术和专业人才。

2.3 加强资金的投入

资金匮乏已经成为阻碍基层博物馆文物保护及管理的瓶颈。基层博物馆想要增加资金的投入, 就必须引起当地领导的重视, 才能确保基层博物馆的快速发展。必须充分利用《文物保护法》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的相关规定, 将博物馆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到本级财政预算中, 并进行逐年递增。同时还要扩大宣传, 争取企业的资金赞助, 也可以通过开发博物馆特色产品, 以此增加博物馆的资金投入。

3 结语

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文化遗存, 是人类文明的见证, 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基层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是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重点内容, 是博物馆业务有效开展的基础前提。只有完善基层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资金的投入, 才能体现文物藏品的文化内涵, 才能促进基层博物馆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8.如何做好仓储保管员工作 篇八

它是依法开展档案工作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履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依法做好归档指导工作,必须有一个编制规范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为依据,否则,档案室的法定指导职责就无法充分履行。过去,有一些单位档案工作不规范,在划分保管期限上表现出随意性,甚至个别单位有逃避向同级档案馆移交档案,将永久的划成长期,长期的划成短期的违法行为。为依法强化这方面工作,国家档案局颁布实施了《规定》,这是一部部门行政规章,具有法规效力,我市的《实施细则》是《规定》的具体化,同样带有强制性。各机关档案部门要从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的高度,执行好《规定》和《实施细则》,应当树立这样的观念:编制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不能违规与随意,这里没有太多的自由裁量权。市、区县档案局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于违反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它是推动档案基础业务工作的重要手段。在机关档案工作中,收集工作是第一位的,没有高质量的档案收集工作做保证,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就会受到影响。做好档案收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任务就是要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这是做好机关档案工作的前提条件,是推动档案室基础业务建设的基本保证。因为,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机关文件材料的存毁。如果我们不能科学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不能准确划分档案的保管期限,就会影响本机关归档文件的质量,使一些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短缺不全,使一些不应归档的材料流入档案室。所以,各级档案部门要格外重视这项基础性工作,趁借贯彻执行《实施细则》的有利契机,把规范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要求作为加强机关基础业务建设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提高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

它是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性工作。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全市档案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中的一项基本任务,就是要建立电子文件管理制度,认真抓好网络环境下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电子档案的管理。由于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要依据传统载体文件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来确定,所以编制好本机关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不仅对传统载体档案有指导作用,而且对电子文件的管理也有重要促进作用。如果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编制不规范,必然要影响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影响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依赖于室藏档案的完整与精炼,机关档案不全,价值不高,就不可能完成好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各部门开展工作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任务。因此,我们做好规范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工作,夯实基础,会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产生积极影响和有力促进作用。

9.仓储保管合同 篇九

存货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仓储保管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提供位于 仓库 号仓平方米的仓位由乙方储存使用。?

第二条 仓储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

2.1乙方按照 元/平方米仓储费价格标准计算每月 元仓储费支付给甲方。

2.2存储期间,因仓储物的存放致使该仓位和附属设施发生的必要费用(以下简称其他费用),如甲方代垫的水、电、维修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2.3仓储费按 结算,支付时间约定每(月/季/年) 日前,由乙方一次支付给甲方。? 2.4其他费用按月结算, 支付时间约定每月 日前。

第三条 仓储押金 元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乙方第一次交纳仓储费时一次性交纳,如乙方出现违约违规行为扣除时,乙方应及时补足规定的押金数额。本合同期满后,经甲方检查无违约违规行为时,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因甲方对乙方仓储物存放的仓库(库位)的周边管理不利,造成乙方仓储物的损毁,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仓储物存放库位周边的第三方库位的仓储物和仓储管理不当造成乙方库位仓储物的损毁,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向第三方索赔。

4.1.2在货物存储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而造成仓库损毁,致使乙方的仓储物不能正常存放,甲方应迅速对仓库进行维修。如果仓库损坏严重,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确实无法正常存放保管,本合同终止执行。租金按实际保管天数计算。

4.1.3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提供服务,造成保管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2乙方责任

4.2.1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仓储范围内的仓储物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4.2.2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仓储费和其他费用的,除应如数补交仓储费和其他费用外,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同时交纳按逾期天数计算的每天欠费总额的1%滞纳金。

4.2.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约定储存量储存的,乙方除交纳仓储费外,还应向甲方方偿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

4.2.4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经甲方同意后,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保管技术资料和参数要求,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4.2.5乙方隐瞒仓储物自身的缺陷,导致存放期间发生损坏或者乙方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乙方负责。

4.2.6 因仓储保管物的性质或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2.7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在期满之日搬走其所有的仓储物资,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仓储物资不能如期搬出的,乙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仓储费外,并应偿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4.2.8仓储期间,乙方应遵守执行甲方关于仓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仓库或仓位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和门前三包、综合管理(含货物进、出、存)等,并承担因乙方执行不当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的责任。

4.2.9 仓储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货物自燃等损毁,其责任有乙方自负。

4.2.10 负责存储物的财产保险。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5.1.1乙方在仓储物仓库或仓位范围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仓储物仓位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5.1.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达30天的。

5.1.3甲方对仓储地块进行整体性的房地产开发、改建、扩建需要拆迁时,甲方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按实际保管日收取仓储保管费。甲方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5.2.1甲方提供的仓库或仓位因质量问题(合同签订时的现状除外)或因甲方隐瞒部分真实情况而影响乙方仓储物的存放,致使乙方另行寻找仓库或仓位存储货物的。

5.2.2 因拆迁、马路扩建等政府行为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存放货物,或因其他不可抗力的。

5.3除上述原因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已交付给甲方的押金和未到期的仓储费用转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5.4仓储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存放仓储物的,可提前6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需续签仓储保管合同。

5.5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仓储存放权。

第六条 在仓储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终了后甲方即无继续提供储藏及保管仓储物的义务,在不能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可限期要求将仓储的货物搬走,倘乙方拒绝或不能搬走,逾期不搬走的,甲方有权将仓储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 甲方依前条规定行使拍卖权,就仓储物拍卖其所得资金,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仓储费和甲方为仓储管理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迟延搬走仓储物所发生的仓储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乙方或其他应得方。?

第九条 因仓储物的性质或瑕疵造成甲方损失在未获得赔偿前,甲方对于仓储物可行使留置权,以达清偿的目的。

第十条 仓储期间经双方约定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第十一条 甲方在仓储期间如有第三方就仓储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仓储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处分的执行时,甲方有即时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引起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库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北海博深投资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

代表:

10.仓储保管合同风险提示 篇十

(一)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四)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五)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六)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七)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合同的有效期限。

(十)变更和解除合同期限。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仓储保管合同风险提示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建议这些内容都要按照

所列项目依次填写准确具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写详细具体)。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第四条

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为____天(建议针对不同的货物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时间,也可以针对国内外货物确定不同的时间,比如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建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约定)。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单位的话,要有单位印章)。

商法通提醒您:

11.委托仓储保管及收发合同 篇十一

编号:()字第号

甲方(存货方)

乙方(保管方):

乙方法定地址省/区:市/区:县/镇:街道/路: 号:

就乙方提供仓库负责储存和收/发及装卸搬运堆放码垛甲方货物及附/配件和相关资料并于合同期间及届满时安全储存和返还货物,甲方支付仓储费/报酬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保管方资格条件及作业内容

1. 乙方须是以自有仓库合法经营仓储业务的国有企业法人,并保证库房面积及空间的权属清楚和自始无任

何纠纷,否则视为违约,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须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库房安全保卫的规定,库房及其附属设施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 乙方负责甲方货物的储存、进库(收)出库(发)和装卸搬运堆放码垛等作业及其过程中货物的安全保

卫工作。并负责做好进出仓库的台账记录及其原始单据保存及其他书面通知甲方等工作;乙方须亲自储存货物并及时办理验收入库和出库手续。合同期限届满时完好无损地返还储存货物给甲方。除法定情形和按法定程序外禁止乙方转让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给第三人。

3. 乙方应按“五优仓库”标准设置和管理仓库并不得改变合同约定的和法定的储存及装卸搬运堆放码垛的条件和要求(标准)。否则造成任何情形的货损乙方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标的物品名/品类、数量/质量、包装

1. 本合同有效期限:壹年,自 2009年01月 01日至2008年 03 月 31 日止。

2. 乙方以坐落于省/ 市/区:方米,储存甲方货物。乙方应尽最大量收存和充分利用仓库面积及空间及合理搬移堆放码垛以提高仓储效率,并不得挪作它用。如遇约定仓库面积不能够收存甲方货物量时,须书面通知甲方予以说明;如超约定仓库面积收存的单位收费标准为:;

3. 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仓库符合法律法规和甲方货物特性的储存条件和要求,并自负费用办理库房财

产保险手续,如未投保仓库发生垮塌等造成货损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视乙方违约。

4. 货物-海信牌系列家电产品及其附/配件和相关资料,货物包装按国家或行业纸箱包装标准执行。储存货

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无权调拨、支配、挪用、借用、调换、变卖或设置任何担保物权。

三、货物储存条件和要求

1. 库管员:乙方须指派责任心强素质好、无不良前科或劣迹并经培训合格上岗的人员任库管员。否则造成货损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视乙方违约。对不胜任库管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须将库管员花名册提供甲方签收以备查,库管员更换的应重新提供签收。

2. 仓库安全保卫:乙方负责库房“十二防”(火、盗、水、洪、汛、漏、霉、震、雨、潮、光、小动物)

和水电、门卫、卫生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备相应的有效器材设备和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及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并提供一份管理规章制度给甲方签收备查。乙方应做好仓库房屋相对独立、封闭、通风、干燥、地面和墙壁平整,库房及其一切附属设施器材定期维修保养,库房周围有保持畅通无阻的消防通道以保障库房安全正常使用并派治安人员夜间值班不另行收费。

3. 乙方应按善意和勤勉原则按甲方货物性能和品质做好储存工作,不得将甲方货物与非甲方货物混存也不 得因易燃、易爆及化学等危险物品在客观上造成潜在损害甲方货物的威胁。

4. 仓库区域:乙方须每日清扫并保持整洁干净;乙方日常工作中应勤于观察仓库和储存物情况,发现隐患

应及时整改并定期检查和随时记录。记录册应每月提供甲方签收以备查。

四、货物进出仓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验收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1.出入库:乙方遵循“先入先出、随到随入及随到随出”原则并做好每日24小时办理出入库手续和节假/

休息日不得影响货物出入库;甲方提供一套正式的出入库凭证的标准票样和内容填写格式及印鉴、签字样式给乙方作办理出入库手续的参照,出入库须凭甲方开具的印鉴清晰、字迹清楚、填写内容齐全的有效单据办理出入库验收手续,除此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调拨储存货物入出仓库;出入库验收时做到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无拆封开箱痕迹、无破损勒痕、无受潮湿水渍等现象。

2.货物入库:

1)乙方的入库站/、电

话:、地点:和邮编:。

2)货物入库前甲方将运货车辆牌号、发货日期、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通知(传真/函)乙方。

3)乙方须凭甲方开具和提供的入库通知和单据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同时须对货物外包装、数量、规格型号

和单价逐项清点验收;如有随车附配件及资料、礼品、元器件等应通知甲方是否需保管;其他送货车辆到达乙方仓库自称是甲方货物需要入库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处理。

4)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和记账,并出具记载有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和单价及外包装合格等内

容的《货物入库凭证》及货物运输大票凭证复印件由乙方签字盖章提供给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和签收以备对账。《货物入库凭证》须做到一车一单,甲方授权人员:。

5)在验收入仓库前发现货物有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单价或外包装异常等任何一项不一致或异常情

况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授权人员到现场协商处理。同时,出具证明和将运输单位的原始凭证提供给甲方并会同甲方与有关责任方协商解决和索赔。

6)如约定仓库储存容量不能够收存甲方货物时,乙方应尽量腾出其它符合约定条件和要求的库房以保证货

物的安全;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延时入库的须书面通知和提供有效合法证明给甲方签收。否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视为违约。

3.货物出库:

1)乙方应遵循 “先入先出、易坏先出、外包装破损不出”的出库原则,避免和减少货损;任何第三人提

货时应凭印鉴清晰、字迹清楚、填写内容完整无缺的甲方开具的提货出库单据的原始件方可办理验收出库手续,乙方须做到将前列材料登记入账和妥善保管;代理提货的必须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事项必须明确确定和权限确定和委托单位和受委托人双方签字和盖章。

2)甲方提货的须凭有效的印鉴清晰、字迹清楚、填写内容完整无缺的提货出库单据的原始件和提货经办人

身份证与原件核对无异(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提货”字样并签字和加盖甲方财务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的授权事项须明确确定和权限确定和签字盖甲方章)才可办理验收出库手续;乙方应

将每个提货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和提货经办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及提货运输车辆牌号和相关证照复印件收存档备双方核查对账等使用。收货单

位经办人:收货地点:电话:邮编:。

4.乙方应拒绝任何商业单位和个人的退货入库。提货出库凭证不齐全或者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乙方应

当拒绝办理出库手续:

1)内容不规范或者不完整的或者数字大小写不规范或不完整的,或者印鉴是非甲方有效财务专用公章或不

清晰的,或者字迹不清楚或填写内容不齐全或不完整或不规范的;或者数量不一致或者规格型号不 一致或者签字存在不真实性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拒绝办理入库或出库手续:

1)非甲方开具的任何提货出库凭证或与提供的票样存在任何不一致的提货出库凭证;或者提货出库凭证存

在任何不需要专业机器检验由人工即可知的不真实性情形的或者货物外包装破损、变形、受潮湿、受污染、有拆过封、开过箱痕迹、有破损勒痕、空箱等的或者包括甲方和乙方在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非法定情形和按法定程序的非正常出库的;或者其他不符合出库的情形。

五、货物装卸搬运及堆放码垛的条件和要求

1.乙方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合格熟练装卸搬运堆放码垛,队伍稳定健全并有规范的人员档案;根据甲方货物

出入库业务需要与乙方库管员一起顺延工作时间做到随到随时作业,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指导作业人员操作;乙方应做到同一品种/规格型号货物 “先入先出和随到随作业的出入库原则”,做到同一规格型号货物同处堆放码垛和随时贴上文字内容与货物规格型号和数量相一致的标识牌子。

2.货物装车出库时不得超高、超宽和超载,入库堆放码垛时不得超过货物包装箱上标示的层数高,码垛标

准发生变化时以包装箱标示的层数为准(有约定的除外)具体标准如下:

3.应按相关堆放码垛标准保证货物安全。按货物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堆放,码垛应整齐、码高应符合标准

并应留有合理的五距:垛距、柱距、墙距、灯距和房屋顶距,垛距之间保持有通道;货物(电视机)入库堆放码垛时,应将显像管面朝里和完全放置在托盘上,禁止露在托盘外面以免包装箱变形或跌落; 装卸搬运码垛时不准直接用脚踩在货物顶部且须在下层货物上垫置面积不小于下层货物顶部面积的木板,以避免货物受压。

4.为保证货物安全禁止野蛮作业行为,货物出入库应轻装卸、轻搬运、轻堆放码垛。应搬抬货物底部或四

周,不得使用把手或提拉打包带、搬抬货物未触地前不得松手、搬运25寸(含25寸)以上的机器时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搬运、不得将货物倒置着装卸搬运或堆放码垛。发现一次扣除乙方仓储费500元;不得将货物倒着装卸搬运堆放码垛、禁止任何人员在货物上踏、站、睡、坐,发现一次扣除乙方仓储费500元。因此造成货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货物出入仓库台账记录、库存盘点、对账及资料传递

1.乙方应建立采取独立的永续盘存制/台账做好甲方货物的每日出入库台账记录和储存情况记录,出入库时

乙方须作好货物明细账目并应做到账目的日清和月清;为确保账目与实物相符。每日出入库后乙方须进行“在库盘点”,日出入库台账不得隔日填写,同时乙方须定期对库存盘点并提供库存盘点复印件资料签字盖章后给甲方签收;乙方须每月提供货物进出仓库月报表和年终提供年报表给甲方签收。

2.乙方须于每月 日与甲方对账和库存盘点,对账单和库存盘点的清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共同签字和盖

章并各持一份;每日和每月出入库的各项原始单据乙方须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五年以上)并应配合甲方日常对账和审计及其他工作需要的查询对账。

七、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户名、账号,时间

1. 仓储费由甲方承担按每月 元/M2,超出约定面积的仍按此计算标准,储存时间不足一月的按实际天

数计算,依法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代办/代垫付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并须凭税务发票支付;进/出库装卸搬运堆放码垛的“作业费用”按实际发生次数分别进或出库台数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电视 21寸元/台/次;25寸元/台/次;29寸元/台/次;34寸元/台/次;43寸元/台/次。

2. 除前述约定的“仓储费和作业费用及代办或代垫费用”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收取本合同约定以

外的任何费用;乙方仓库和储存货物在储存和装卸搬运堆放码垛期间的一切税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间货物储存条件和要求和收费项目及计算标准不变。

3. 乙方收取“仓储费和作业费用及代办或代垫费用”应当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凭签收到的乙方

开具的税务发票在60日内将款项以现金或电汇方式汇入乙方开户银行:乙方银行开户全称:乙方银行开户账号: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届满、延缓、续签及争议解决

1. 合同履行期间内,不得无故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确因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书

面通知对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以一个月的仓储费用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对方;如乙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仓储费用按实际天数计算收取并承担甲方货物转移到新仓库储存地点之间的所有转移产生的费用和承担一个月仓储费用作违约金给甲方;单方无故终止合同的承担壹年仓储费用的20%作违约金赔偿给对方;合同期限届满前壹一个月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凭有效提货出库凭证提取剩余储存货物或通知甲方续签合同。否则甲方有权选择按本合同全部条款继续储存货物三个月以上或在半年内提取转移剩余储存货物。

2. 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因不能预见并无法防止或无法避免的自然的不可抗力致乙方不能够全部或部分履行

合同的,乙方应尽一切可能采取措施减少储存物损失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提供乙方签字和盖章的《事故详情说明》及事故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给甲方签收。双方按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程度,协商解决合同的解除、责任免除或延期履行合同等问题。

3.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与甲方签订仓储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原则下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九、特别约定条款

1.为不影响甲方货物正常出入库促进货物的经营销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或届满后乙方放弃以任何法定的或正当的理由留置/扣留或提存货物或停办货物出入库手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款物或调拨货物给甲方任何人员。否则视为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一切法律责任由个人和乙方承担。

2.储存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包装和乙方办理出入库、储存、装卸搬运堆放码垛的相关资料及其运输、提货等手续/单据/账目的资料情况,双方作为商业秘密。乙方有保秘责任,未经甲方法人书面签字盖章授权许可不得将这些资料和情况泄密给第三人或准许任何人员进入仓库区域。

3.乙方的商业信誉证明书、营业执照和仓储存经营许可证的内容及真实性和合法性为合同约定内容,乙方须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视为违约;乙方的工商等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乙方须于变更登记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同时重新填写《商业信誉证明书》和提供变更后的相关证照给甲方授权代表签收,否则视为违约。乙方超越自己行为能力所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均视为合同对方违约;甲方任何商业性和非商业性或其他经济性承诺须以甲方法人书面批准书为准据,否则责任自负。任何人员没有甲方主管部门和领导的有效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做出任何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4.本合同未经乙方签字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和甲方签字盖“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营分公司”前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非经甲方签字和盖“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营分公司”的不得变更。甲方各分公司办事处、公司各部门无合同签订权利其公章或业务章除正常业务使用外,不得作为本任何形式合同协

议及其补充合同协议的合同章使用,使用的视为个人行为,甲方不予以认可。

十、责任划分、违约责任

1.未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前的货物及包装的风险和责任由运输单位承担;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

续后的和处于乙方作业人员装卸、搬运及堆放码垛过程中的货物及包装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库存盘点盈或亏的货物的风险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出库手续后的货物及包装的风险和责

任由提货单位承担。

2.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约定的为违约行为。因一方过错造成单据不齐全、字迹不清楚、印鉴不清晰等

造成货物错发、窜发、丢失或者其他出入库时的货损及其他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计算标准:送货入库单位致货损的按开票单价,乙方致货损的按入或出库单价,提货单位致货损的按开票单价,货物包装损坏的照价赔偿。

十一、其他事项

1. 未尽事宜按《合同法》《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均必须盖甲方合同专用章,甲方分公司办事处或部门等公章使用于本合同均为无效,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存货方:乙方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2.仓储部仓管员职责 篇十二

2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下属是否严格按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工作。

4确保本部门的设施、工作环境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5对本部门人员的选聘、录用、解聘有参与、推荐和部分决定权。

6有权检查各部门生产物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对各部门不合理使用物资和盲目储存,有权制止。

7经总经理批准,有权处理多余积压物资和废旧物品,对各部门擅自处理废旧物资有权予以制止。

8根据库存状况和订单需求及时补充库存物料,制定申购计划。

9对由于盲目申购,造成物资积压,影响资金正常周转负责。

10对库存物料管理不善、数目不清楚负责。

11对本部门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落实负责。

12负责公司车辆的调度和管理。

13.仓储保管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篇十三

重庆景程律师事务所承惠杨某委托,指派我担任××木业公司诉其仓储保管合同纠纷一案第一审的代理人。接受指派后,本律师仔细研究了原被告双方的相关诉讼材料,并依法参加了今天的庭审调查,对各方举示的证据进行认真质证。综合以上信息,本律师对该案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和理解,下面就本案存在的争议焦点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审判员参考:

一、杨某不是本案适格被告。

1、本案的案由是“仓储保管合同”纠纷。

原告××木业公司向贵院起诉被告货运代理公司、杨某是以本案第一被告违反于2006年4月11日和原告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约定,造成委托其保管的货物发生短缺;第二被告未向原告办理购货手续与第一被告合意侵害其财产所有权为由。贵院亦是按“仓储保管合同”纠纷予以立案。至此,本案的案由是“仓储保管合同”纠纷,即本案的审理理应全部围绕“仓储保管合同”纠纷开展。

2、杨某不是“仓储保管合同”纠纷的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第二十章之规定来看,仓储合同纠纷案中的当事人应当是存货人即本案的原告、保管人即本案的第一被告、仓单持有人。

原告在法庭上回答法官“在本案中原告是以违约起诉被告还是以侵权起诉被告”的提问时,原告代理人明确回答是以侵权为由起诉被告的。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来看,如果一种违约行为同时导致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现象,则受害人可以选择一项对其有利的请求权加以行使。

从原告的起诉及庭审调查的情况来看,原告是以基于《仓储保管合同》的当事人造成委托其保管的货物发生短缺,侵害其财产权益,选择以侵权之诉提起诉讼。

被告杨某既不是货物的保管人亦不是仓单持有人。杨某不是“仓储保管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杨某的任何行为不可能对原告形成违约,所以,原告不能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来起诉杨某,杨某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二、原告与第一被告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不存在是否应当解除的问题。

合同法的立法意图并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而只是在当事人不能通过其合意很好地安排其自身事务时,合同法才帮助当事人完善合意,从而更好地安排自身的事务。如果当事人已经通过其合意对自己的事务作出了很好的安排,只要当事人的合意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合同法不应对其合宜进行干预。

因此,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

除合同”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于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已就解除“仓储保管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完善了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手续。至此,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如现在再就合同是否解除进行讨论,实质上是否认了当事人已经通过其合意对自己的事务作出的安排,否认了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造成本已趋于平静的法律关系再起波澜,造成对“交易安全”的侵害。

三、第一被告不应赔偿原告所谓的货物损失,杨某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原告仅仅以2007年5月、6月两份“库存盘点表”来证明其库存于第一被告仓库中的货物短缺,是混淆视听、是偷换概念。

从本案第一被告及杨某向法庭提交的证据能清楚的证明,杨某是其在重庆市的木地板总经销商,原告要求杨某在重庆租赁一个物流仓库用于堆放木地板等产品,由杨某对该仓库的产品行使管理权。(见证据:《格林思宝省级服务中心加盟合同》、《物流仓库合作协议》)

原告又于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和第一被告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约定用于存放原告的木地板等产品。

杨某在代理销售木地板的过程中,原告以资金周转困难,要求杨某先付款后发货。否则不予发货或提高木地板的供货价格,杨某迫使销售的压力,同意其要求先打款后发货的要求。先向原告打款,原告收到杨某的货款后再发货(见原告提供的证据《关于重庆地区

情况汇报的回复》、杨某提供的证据《收条》)杨某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将其存放于五矿仓库(即原告要求杨某在重庆租赁一个物流仓库用于堆放木地板等产品,由杨某对该仓库的产品行使管理权的那个仓库)。另外杨某未买断的货物原告将其存放于第一被告处仓库。

杨某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原告又以自己给杨某发货的数量大大超过了,杨某打款数额的应购买量,要求杨某把自己先打款后发货购买的产品和第一被告处存放的产品统一造表进行库存盘点,待以后双方进行对帐结算后,再多退少补。就这样,在2007年5月、6月的库存盘点量,实际上是两个仓库(五矿仓库和中洋仓库)的库存总量。所以第一被告的经办人在两张库存表上注明“中洋库放614件、中洋库放383件”等字样。

2、原告于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发给第一被告的函,表明了原被告之间结清库存货物。

原告与杨某因经营理念上发生矛盾,于2007年7月中旬派人来重庆与杨某就购买货物进行对帐结算,结算后杨某退还原告货物393件。原告与第一被告及杨某分别结算清楚后,发给第一被告的函清楚的载明“我公司委托中洋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保管的货物数量已全部结算清楚,即自此以后,双方不存在任何货物短缺,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合同从此终止。”并向第一被告结清仓储费、货物装卸费、货物管理费。

3、现在原告向贵院起诉,发生货物短缺,与事实不相符。在市场经济社会,一个合理的交易当事人应当知道如何为了追

求自身的最大利益而从事交易,且应当受到自己签订的合同的约束。我们假设原告货物真如其所述那样,发生货物短缺价值达253,799元。我们无法理解原告主动给第一被告发函的意思是什么?

至于原告代理人今天在法庭上主张,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发给第一被告的传真函是迫于第一被告的故意刁难的结果,这显然与事实不符。原告是在一个诉中处于主动地位的一方,他有权选择在合适的时间、对合适的被告、依合适的理由诉请适当的法院解决纠纷,因而占尽了天时地利之便。如果当时的情况真如原告代理人所说的那样,有对被告造成如此“杀伤力”的重要证据,那么原告在第一次起诉并开庭审理完毕等待法庭依法裁判之时为什么向法庭提交《撤诉申请》?而在本次诉讼中原告仍以相同的事实及理由状告本案被告,难道不令人值得怀疑其动机吗?

再有,就算今天开庭原告代理人提供的证据是真实的。那么,也不能达到原告想要证明的目的,这些证据也只能证明当时第一被告不允许撤库,也是因为杨某购买原告的货物,双方没有进行对帐,没有结算清楚。而第一被告出具给原告的“库存盘点表”上载明的数量是两个仓库库存的总和,第一被告为了保证自己不被牵连,而不允许原告撤库也是合情合理的。

最后,从证据证明力的角度来讲,2007年5月、6月两份“库存盘点表”的形成时间是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和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原告发给第一被告的函形成时间是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当事人就同一事情出现截然不同内容的证据,证据的证明力是

后形成的证据优于先形成的证据,后形成的证据可以否认先形成的证据。

综上所述,原告××木业公司向贵院起诉被告货运代理公司、杨某仓储保管合同纠纷一案,因杨某不应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原告委托第一被告保管的货物没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发生货物短缺;本案讼争的“仓储保管合同”,根据双方已于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达成一致意见已经解除,不产生该合同是否应当解除的争议。

敬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木业公司对杨某的全部起诉,以维护法律之尊严。

此致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重庆景程律师事务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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