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民政局调研员

2024-08-22

安康市民政局调研员(共7篇)

1.安康市民政局调研员 篇一

安康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调研报告

作者:联合调研组

市发展研究中心会同市民政局、双创办、汉滨区政府组成调研组,采用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安康市社区公共服务现状,重点是对中心城市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城市社区129个,涵盖人口近50万。其中:汉滨区47个,汉阴县8个,石泉县10个,宁陕县9个,紫阳县15个,岚皋县6个,平利县4个,镇坪县1个,旬阳县26个,白河县3个。社区类型划分为:居改社型(由城区内的老居委会过渡而成)有61个,占总数的47.3%;村改社型(在城中村或乡镇集镇村基础上设立社区居委会)40个,占总数的31%;小区型(由新建居民小区构成)28个,占总数的21.7%。现有社区工作人员515名。其中:党员346人。大专及以上学历65人,占12.6%;高中(含中专)411人,占79.8%;初中39人,占7.6%。30岁以下的51人,占10%;30至50岁之间的407人,占79%;51岁及以上的57人,占11 %。全市城市社区共注册备案各类社会组织79个。其中:家政服务队22个,舞蹈队7支,书画社6个,老年人协会14个,各类便民服务队30个。另有365个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与村委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二、工作特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省有关加强社区工作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社区工作理念,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民生八大工程”,大力推进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了社区服务水平。

(一)社区共建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强化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建设。按照以“以党建促社建”的工作思路,修订完善了《党员活动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规范社区党组织活动。采取“从上面派、从内部找”等途径,选优配强了社区党组织书记。制定完善了《居民自治章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协商议事会议制度》、《社务公开制度》、《居民公约》等一系列民主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意识。2008年,通过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成功选举出社区居委会干部515人,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得以优化。二是建立各级政府指导社区工作制度。市县区均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深入社区走访调研,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2009年,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办发[2009]34号),要求各级财政拨付“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每月不低于1200元报酬,社区一般工作人员每月不低于800元报酬”。目前,除汉滨区、紫阳县略低于上述标准执行外,其余县对社区干部的工资报酬及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均已得到落实。同时,按照一般规模社区每年不低于10000元的标准(规模较大的社区适当增加)拨付了公用经费。市上还对工作表现突出、落实社区资金到位好的县区给予奖励性补助。各级都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在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文明创建以及“双创”工作等重大先进评选上,广泛征求社区意见,树立社区工作权威。

(二)社区基础设施逐步加强。一是形成了多元投入机制。针对社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建立了市级引导、县区为主、社会补充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特别是按照“一部三室三站一场”(即党支部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室、低保和劳保工作站、计生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指导站、室外健身活动场所)的要求,采取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自筹建设资金的办法,对部分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进行新建和改扩建,从2007年开始,这些项目总投资达3450万元(其中:中省市投资920万元,地方投资2530万元)。二是社区办公条件和社区服务设施条件有所改善。全市129个社区居委会中,已得项目支持的有115个,占88%,新建的公益性用房都在200平方米以上,最多达650平方米,室外健身场都在100平方米以上;共建成社区服务站124个,“一站式”服务大厅5个,社区计生卫生服务站125个,社区警务室129个,社区图书室(阅览室)117个,文体活动站78个,慈善超市1个,残疾人服务设施15处,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14处;结合“双创”工作,各级加大了对社区环境治理方面的投资力度,仅中心城市就新建和改造公厕33个,购置活动公厕7座,配置健身器材550件,新建室内垃圾站12座。这些建成的社区基础设施正成为实实在在的服务载体和充满人文关怀的“民本”纽带。

(三)社区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一是构建了以服务困难弱势群体为核心的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各社区均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建立了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全市近5万城镇低保对象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广泛开展“入户摸底,进厂寻岗”的活动,为下岗群众“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千方百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有效解决了群众的生活来源问题,建立了以关爱下岗失业人员为核心的社区再就业服务网络。仅2010年全市实现4009人再就业。二是构建了以服务居民生活为核心的便民服务网络。通过整合民政优抚、司法治安、科技教育、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电信等各种服务资源,按照“一居一亮点”分别建立起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科技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家政服务、律师服务站等多种类型的服务网点,对计划生育、再就业服务、低保手续办理等社会事务实行一站式服务,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的目标。

三、存在问题

我市虽然在社区公共服务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经济较为滞后,城镇化水平低,围绕社区公共服务的投入难以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加之体制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已经制约了和谐社区的建设,需要今后进一步加以研究解决。

(一)社区职能划分不清,行政化倾向严重。据不完统计,我市社区平均承担10多类近百项工作,既有治安、文体、教育、卫生、救助、再就业、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也有物业管理、家政、餐饮维修等便利性服务,还有上级布置的禁毒、流动人口管理、商业维权等专项任务以及开会、学习、参观、检查等临时性事务,而且其中很多工作都有考核评比,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例如,仅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就有“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管理与精神病防治、妇女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社区康复、健康教育”等40多项。在调研中,社区工作人员反映最多是,弄不清自己承担了多少项工作,哪些应该管,哪些不应该管。有的工作不仅占用大量人力,还要挤占社区捉襟见肘的工作经费,不堪负重。例如,在中心城市静宁社区调研时反映,该社区每年要承担背街小巷路灯、下水道维修等费用1万多元,市政部门则认为这些道路的产权不属于国有,谁的路谁维护。在当前普遍要求“工作进社区”的口号下,有的部门实际是“工作交社区”,相应的工作经费和人员保障并没有跟进,将社区居民委员会这一法律上规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视作“准行政性机构”,将政府及派出机关对社区“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变成纯粹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客观上造成了社区居委会组织主动为居民服务和及时向上反映社情民意的职能弱化,社区的自治作用难以发挥。在调研组走访中,不少居民认为居委会干部是“给政府办事”,而不是“为居民议事”,影响了居民对社区的参与感、认同感。

(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薄弱,公益性用房政策难以落实。近几年,通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解决了大部分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但全市仍有23个市区办公用房为租用或借用,占到总数的18%。老的居民区大多位于繁华地带,存在土地的限制,即使已经列入改扩建项目的,很难找到合适地块,办公用房、室外健身场地面积普遍达不到300平方米、1000平方米的建设标准要求,一些社区找地比找钱还难。例如,中心城市后张岭社区320平方米办公用房,就是通过水电三局实业公司、张岭派出所协调来的,由于未取得产权,该区域面临拆迁,新的社区办公用房选址重新成为棘手问题。同时,城市规模在不断扩大,但由于管理缺位、监督不力,新社区的公益性用房政策形同空文。国务院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要按照建筑面积百分之一的比例无偿帮助所在社区建设社区用房,或折成相应资金支持社区建设”,但我市至今没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按照规定办理,导致社区公益性用房严重不足,损害了社区的健康发展。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欠账较多的问题日益突显,以中心城市为例,城区仅建成农贸市场8个,且分布不合理,多数居民小区无小型蔬菜超市,部分人员居住较集中的区域有市无场,形成了一些马路市场。早期开发的居民小区没有建设配套的停车场,背街小巷也没有设计停车位,停车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另外,由于社区缺少老年活动室、公共活动场所,许多有益的群众性健康文化体育活动无处可去,不得不放弃或占用人行道等公共交通场地,而一些单位、学校的活动设施利用率不高,有的长期闲置,却以安全为由,不愿意向社区居民开放。

(三)社区资金短缺,影响工作正常运转。由于绝大多数社区没有经济实体,主要靠政府下拨经费和向辖区内共建单位筹集,严重的经费不足,导致社区很多正常工作难以开展,更谈不上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目前,社区主要是依托于政府职能部门如劳动、民政、计生、公安等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政府部门安排的为主,而居民大量需要的物管、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绿化、青少年教育等方面的服务极为欠缺。以汉滨区为例,除了位于中心城市的双堤、静宁、教场等社区有社办企业,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有保障外,其它社区的工作人员工资普遍在每月600至800元之间,低于全市城镇居民平均工资,并且都没有享受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过低的收入无法吸引素质较高的人员加入社区服务队伍,当前从事服务的主要是退休职工、家庭妇女、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管理的主要是民选社区支书、主任。从社会上招聘的大学生,因工资报酬偏低,不能安心于社区的工作,不断出现人员流失,导致当前社区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直接影响了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四、对策建议

为了加快安康城市化步伐,全面提升社区自治功能,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理顺社区工作职能。针对当前社区服务行政化倾向严重和工作任务超负荷的实际,必须理顺社区工作职能,创立新的工作模式。现有的社区服务内容较为混杂,有社区代政府部门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有社区应该承担的公益性、福利性和互助性自治服务,还有社区内的商业服务等。只有在“行政归行政,社区归社区,市场归市场”的前提下,实行“政社分离”、“市社分离”,才能理顺社区公共服务职能,搞好社区服务。建议参照苏州、深圳等地经验,实施社区体制创新、组织再造。采用“一个核心三大体系”,即以党工委为领导核心的,政府主导下社区工作站的公共服务体系、居委会主导下的居民自治体系、市场主导下的社区服务体系。一是对原有的社区服务站职能进行整合,各部门在社区原有的办事机构统一并入社区工作站,实行“一站式”办公,主要承办部门下派的具体任务,以便社区能从繁琐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集中力量搞好群众性、公益性的自治服务。将履行政府职能的社区工作站从居委会组织体系中剥离出来,有利于节约政府行政资源。例如,退休老人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民政系统在各个社区推出星光老人之家服务,社保系统又有一套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制度。虽然同是落实到社区,却是两头管理,分开出资,各自开展活动。今后的社区工作站可分别对两个部门负责,工作合二为一,经费统筹调拨,以减少公共资源的浪费。政府确需社区居委会配合的工作,则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实行政府发包或购买服务,并为社区组织配备相应的工作设施、设备。二是建立“双向”评议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召开评议会,由社区对政府各职能部门服务社区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部门工作的一项指标。同时,统筹建立对社区工作的考核考评办法,减少社区行政性工作考核项目,完善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评议制度,社区的自治工作和财务状态必须及时向居民公开,接受居民对社区的监督、评议,政府可将评议结果与社区公共经费、项目扶持等政策挂起钩来。

(二)规划社区公共服务。鉴于现有的社区工作很多是解决开发商撤走后的遗留问题,十分被动和滞后。要将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科学统筹制定全市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规划好配套的公共设施建设。根据社区人口状况、区位特点、居民需求,确定社区服务发展目标、实施阶段和工作方案等,综合考虑社区建设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开发与管理等关系,整合卫生医疗、文化体育、养老、教育、救助、再就业、法律援助、便民利民、绿化环保等社区服务资源,完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针对社区公益性用房不足的问题,结合规划和建设管理,从源头抓起,抓牢抓实。一是在规划新小区时,详细规划中应有公益性用房的位置、楼层和面积的说明,开发商应当同时向民政部门备案,建立规划、住建、民政、房管四部门联席制度,小区建成后公益性用房应先移交民政部门指定的社区居委会,规划部门才能验收。没有移交的开发商,应没收其保证金作为开展社区服务的工作经费。二是社区办公用房现为租用、借用,没有产权的,规划部门要认真查找过去的相关资料,对已规划为社区用房而开发商擅自改变用途的,要责成开发商归还,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对原来规划时就没有提出要求,且现在已无法规划建设的,要通过安排“民生工程”项目的方式尽快解决,并在旧城改造工作中,优先解决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和办公用房问题。调查摸清社区现有闲置或利用率不高的公共设施,开放体育场、图书馆、博物馆等活动场地,通过改造、置换、帮建、共建等多种途径,增加满足民众需求的公共服务能力。

(三)提供社区经费支持。经费是社区建设的难点,落实经费,促进社区管理全面发展。一是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人员工资、社区服务经费及工作经费等列入预算。按照新增财力逐年递增,保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养老、医疗及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水平,确保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落实好“费随事转”的要求,政府工作延伸到社区,凡需经费和大量人力完成的工作,经费一定要落实,切实减轻社区的经费负担。应将社区办公经费配套资金直接拨付到社区,杜绝挤占挪用现象发生。二是采取社会集资、个人捐赠、有偿服务等多种渠道筹资方式。以发行福利彩票等方式筹集的福利基金,应更多用于社区福利事业。建立社区服务基金,鼓励社区共建单位、个人和优秀企业家为社区服务捐赠,用于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和资助贫困大学生、残疾人等公益事业。推动社区举办经济实体,开展家政、物业、信息等居民大量需求的服务,给予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确保取之于社区,用之于社区和谐建设。

2.安康市民政局调研员 篇二

【关键词】喀什地区民政局;城乡低保;困难群众

当前,切实做好低保工作,是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在城镇涉及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在农村涉及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排好了,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党和政府的帮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就是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做好低保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

一、喀什地区城乡低保及发展概况:

喀什地区辖11县1市,总面积16.2万平方公里,人口403.69万,其中农业人口311.6万,截至目前全地区共有7.6万户21.1万城市困难人群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占全区城市总人口的22%。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困难群众有16.2万户,50.45万人,占全地区农业人口的16%。

喀什地区低保于1998年在喀什市和泽普县开展试点,1999年在全区全面铺开,城市低保人数范围由1999年的7721人扩大到如今的21.1万人,年需保障金由最初的460.6万元增加到目前的5.95亿元,人均每月补助从最初的49.7元提高到目前的225元。农村低保2007年7月1日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要求,年需保证金由最初的1.35亿元增加到目前的6.83亿元,人均每月补助标准由最初的22.3元,上涨到目前的107.3元。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成就:

(一)不断加强城乡低保基础建设。

(1)完善了低保组织体系。地区、县、街办(乡镇)三级普遍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全地区低保工作。地区民政局设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各县(市)民政局普遍设立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3-5名,通过与地区劳动局沟通,为各乡、街办解决了172名低保公益性岗位,初步形成了有专人负责低保工作的城乡低保工作体系,确保了城乡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培训基层低保队伍建设。喀什地区坚持推行低保属地化管理,把社区、村(居委会)作为城乡低保工作的落脚点,通过社区、村(居委会)作为城乡低保对象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依托社区、村(居委会)开展困难居民家庭状况普查,进行低保初审、动态管理等工作。

(二)不断提升低保规范管理水平

(1)加强了低保法规建设。喀什地区结合低保工作实践,不断完善各项低保政策制度,出台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先后制订了《喀什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喀什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喀什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喀什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喀什地区低保量化考核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低保政策、制度体系,推进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2)规范了低保工作程序。喀什制订了地区、县(市)、街办(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四级低保工作流程,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使低保工作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喀什地区围绕《低保量化考核标准》按照制定科学化、申报审核程序化、审批过程公开化、资金发放社会化、低保对象管理动态化,档案管理规范化的要求,狠抓了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调查,规范申请、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程序,保证困难群众随时申请,随时审核,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3)强化动态管理。喀什地区在低保工作上注重把握动态管理的两个环节:一是全面落实低保对象定期核查制度,对低保对象定期复查。二是在采取不定期的抽查和每季度一次的全面集中核查中2012年,各县(市)通过认真开展全面集中核查,共核查清理城乡低保对象70069人,占城乡低保人数的9%,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501人,农村低保对象61568人,对在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惩,初步形成了低保对象能进能出,低保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基本实现了“分类施保”和“应保尽保”,有效维护了喀什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贫困群众切身利益。

(三)积极开展实施了社会救助资金现金发放。

城乡低保资金都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高压线,为确保城乡低保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城乡弱势群体手中,切实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的监督管理,喀什地区在民政、财政设立了专门的账户,实施封闭运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摊派、拖欠、搭车收费现象的发生,充分保障了低保对象的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经过多年的探索努力,喀什地区城乡低保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在城乡低保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保障员编制、工作经费、交通工具。地、县(市)民政部门管理着全区71.5万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城乡低保对象,民政工作任务和工作量的成倍增长与各县(市)、乡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少(乡镇民政干事专职不能专用)、经费不足的矛盾日益尖锐,导致基层民政工作严重“缺位”,尤其是2012年1月1日起,所有的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

建议:为确保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能在基层真正贯彻落实,改善工作条件,解决人员编制和交通工具,保障工作经费。

(二)解决低保工作人员特殊津贴或信访津贴。低保工作人员既要面对面接触大量有传染病的特殊困难群体(如艾滋病、肺结核、肝炎等),并且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文件要求,还肩负着处理信访接待职责。喀什地区民政局低保中心仅2012年截至目前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00余人(次)。与此对应的是只有处理信访接待责任、义务,没有相应的权益和岗位津贴,导致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对有传染性的特殊困难群众存在推诿,对信访事件不积极,不重视。

建议:文件规定解决低保工作人员特殊津贴或信访岗位津贴。

参考文献:

[1]李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对策.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

[2]曹海兵、刘建中、陆骏骅.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江海纵横.2006

3.安康市民政局调研员 篇三

近年来,有色动力厂积极参加大冶公司“安康杯”竞赛活动,并把这项活动作为全年完全生产工作的主线,以劳动保护和管理创新为立足点,以教育培训和建章立制为切入点,坚持在行为上抓规范、在过程中抓监督、在隐患上抓整改、在制度上抓落实,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基层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抓好“本质安全”和“行为安全”,2005年上半年以来圆满实现了“五无一降低”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为动力厂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企业生产、效益和队伍稳定的关系

“安康杯”活动不仅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载体,更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动力。动力厂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到与生产经营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

首先,该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具体体现在“三个到位”上: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动力厂领导分工明确、职责到位。该厂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的“安康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厂长负总责,主管厂长负直接责任,工会主席负监管责任。认真制定竞赛活动细则和考核办法,并按照“分级负责、分系统管理”的原则,由厂长与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厂里与二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基层车间(科室)再与岗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保证书,健全了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网络。用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真正重视安全工作,真正将安全工作纳入企业整体工作决策之中。为促进这一制度的落实,动力厂在行政经营承包季度考核以及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中都将安全生产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指标,将安全责任与年终收入、评先晋级等挂钩考核,从而真正在全厂形成了安全风险共担的激励机制。同时,在制定生产经营决策过程中,动力厂领导要求各级干部要首先考虑安全工作,对危险性较大、安全无法保障的工程坚决不上,对一切有害员工身心健康的不利因素尽量消除,切实将“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上。

二是投入到位。近年来,尽管动力厂生产资金十分紧张,但是在安全资金投入上,该厂却一路“绿灯”,从不打任何“折扣”,始终把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作为一项“效益工程”来抓。2005年,该厂在生产经营缺口达数百万元的严峻形势下,对安全专项资金的投入却有增无减。充足的安全资金确保了各项安全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了安全生产设施的及时更新和完善,确保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落实。

三是人员配备到位。近几年来,尽管动力厂先后实施了几次内部减员增效、劳动人事和组织机构改革,机关各部门人员有所精减,但在安全的组织设置和人员调配上给予充分保证。按照现代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模式,厂部设有安环科,配齐3名专职安全干部;在厂属8个生产车间和11个科室选配了48名专兼职安全监督,在基层车间、班组配备了8名安全监督员和55名劳动保护监督员。形成了自上而下,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网络,并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监督管理考核制度,使安全监督实现了全程化和正规化,并保证了安全监督的整体水平。

其次,动力厂在制度上充分保障安全生产,具体体现在“三个落实”上:

一是认真落实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2005年初,该厂把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单位、有关科室和基层班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承包书的有关规定,根据责任风险大小和岗位不同,实行数额不等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使安全工作与每名员工的切身利益挂钩。动力厂每季度都要对各二级单位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发生事故及隐患多、基层工作薄弱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施以经济处罚;年终,经全面考核评分对安全工作达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150%—300%的奖励,对未实现安全目标的单位和个人则给予重罚。

二是认真落实岗位和设备点巡检制度。动力厂把落实重要生产岗位和重点生产设备的点巡检制度作为基层员工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重点,坚持做到“四个第一”,即:把对岗位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岗位点巡检制度,作为第一位的重点内容去安排部署;把岗位员工是否坚持标准化点巡检,作为第一位的检查内容去安排部署;把岗位点巡检制度执行的效果,作为第一位的总结内容去总结讲评;把执行点巡检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作为第一位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组织整改治理。厂属各车间采取各种方式定期分层次地对一线生产班组点巡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保证岗位点巡检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例如:供电车间总降压变电站规定每小时由带班值班长对站内6千伏配电系统以及110千伏高压设备进行点巡检1次,并分别作好记录;每天再由该站站长全面巡检一次;每周由该车间负责人抽查一次。供水一车间一泵班发明了“定时翻牌巡检”方法,即按规定时间下到负30米深的井筒底巡检完后翻一次对应的时刻牌,以促进按时检查到位。厂武保护卫小队严格执行生产岗位、门岗和值班干部“三检”制,保证了厂内要害部位的安全生产。动力厂岗位点巡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和处理,在安全事故预防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是认真落实安全标准化作业票制度。动力厂针对行业特点,对易发生电气人身伤害、野外高空坠落、氯气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生产施工作业,一律实施安全作业票制度(简称“二票四制”),由施工项目主管人员签发,详细规定了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责任,并按施工作业危险性大小,明确了各级各类作业票的签发范围,统一规范了每项施工作业程序、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此外,该厂还在认真总结多

业安全生产,同时也是为了维护职工的全法权益。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们感慨颇多。动力厂安全生产的“昨天”有过成功的辉煌,也有过惨痛的教训。所以我们“今天”和“明天”的安全工作仍将是任重而道远。我们动力厂广大干部职工决心要在进一步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登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全面推进动力厂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4.民政局少数民族干部情况调研) 篇四

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民宗局、市人社局统一要求,我局及时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少数民族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掌握了我系统少数民族干部情况,进一步摸清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研究了加强本单位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方面的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使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健康发展,形成了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共识和机制。

根据最新统计,截止2011年10月,我局机关在编干部中,共有少数民族干部5人(其中女性1名),占机关干部总数的14.2%。3人为中共党员,2人为非党,1人为县处级职务,4人为科级职务。其中,年龄在45岁以上3人,占局机关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60%,45岁以下的2人,占局机关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40%。大专学历3人,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2人。局属各单位尚无少数民族干部。

二、我局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1、高度重视,不断增强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

1自觉性。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我局充分认识到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性,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为少数民族干部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2、开阔视野,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力度。严格遵守《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下,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使用实行倾斜政策,及时大胆选拔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把素质好,有发展前途的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放到领导岗位上压担子,使班子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上趋于合理。

3、注重培养,努力为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条件。针对我系统少数民族干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培养规划,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需要,通过不同渠道,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培养。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充分利用党校、理论中心组和各种教育活动,对少数民族干部人才进行培训、教育,不断增强了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理论功底和领导技能。

三、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现阶段少数民族干部总量较少,尤其是技术人才欠缺,局属各单位尚无少数民族干部。由于时间、资金、工作任务等多方面问题的制约,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及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有关政策。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稳定的一项战略任务,是民族工作和干部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干部政策,积极主动为少数民族干部成长搭建、创造平台。

2、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利用各级党校、各类专业院校的教育培训资源,定期举办有针对性的培训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二是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大力鼓励和认真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各类高等院校的学历教育,提高知识层次。

3、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选拔,既要重视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重视任用,又要注重培养,要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积极推荐少数民族干部人才进入后备人才队伍,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人才队伍。

4、搞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各司其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机制。一是各部门要建立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长效机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拓宽选拔使用渠道,使少数民族干部能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作用;二是在人员补充时,要设置聘用、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岗位,组织人事部门在推介中要对少数民族毕业生在同等

条件下给予优先推介;三是对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少数民族青年,组织、人事部门要主动帮助他们向上级争取特设岗位,并给予降分的录取照顾分。四是在领导班子调整、换届时,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积极推荐少数民族干部;五是统战部门应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党内外少数民族干部的优势,主动积极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5.民政局统筹城乡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篇五

一、我县城乡统筹发展的现状

近两年来,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在城市开发、重点项目、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统筹城乡发展奠定了基础。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先后实施了村村通油路、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是在社会保障方面先后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农村规范化卫生室的建设。三是统筹城乡发展已列为我县的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班子,抽调了专门人员,设立了办事机构,还把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纳入到了全县绩效考核范围,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已全面展开。

二、我县城乡统筹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基层干部群众对城乡统筹发展概念仍比较模糊。调研中了解到,有不少干部群众在思想上对推进城乡统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清。一是安于现状,故土难离。许多村庄虽然规模小,人口少,基础差,但大多数村民世代居住在这里,不愿意搬离。二是有的村民认为集中居住虽好,但担心会造成距土地较远,生产上会不方便;三是对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所需投入资金感到压力很大;四是对于城乡统筹的含义有些误解和曲解。有相当部分人认为盖座楼、修条路就是城乡一体化。

2、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城乡统筹发展。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我县与其他县市一样,城乡二元结构非常明显,农村依然落后,城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很大。城乡基础设施投入不平衡、不同步,农村缺少集体文化生活的场所,没有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另外,由于受经济的限制,农村各项社会保障还很不完善。

3、农民综合素质较差,思想观念落后。在我县的农村中文盲、科盲、法盲仍有一定的比重。农民思想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在思想素质方面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在文化素质方面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据不完全统计,在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xx%,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种地粗放经营,打工只能卖苦力,从而严重地制约了农民增收。在道德素质方面赡养父母、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有滑坡趋势,集体主义观念正在逐步淡化,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有所抬头。农民素质不高的现状严重制约着和谐社会发展的进程。

4、城乡统筹发展思路和规划尚不够明晰。我县作为试点县,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照搬,很多工作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在这之中有很多建设性课题、难题需要我们破解,很多创新性领域有待我们探索。

三、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几点建议

1、抓根本,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统筹城乡工作不是搞形象工程,而是让老百姓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质的提高,在做群众工作过程中,要围绕群众的利益来开展。要深入群众搞调查,多争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能闭门造车想当然。让失地农民能得到生活的保障,跳出土地这个圈。

2、抓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和理解什么是城乡统筹,为什么要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进程。通过宣传教育,使群众明白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是产业布局和利益关系的调整、体制的创新、机制的创新。使群众清楚我县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规划、特色、步骤,形成加快发展的氛围。

3、抓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政策是推进城乡统筹的保证。各部门要以改革的精神,打破城乡体制和政策壁垒,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全局来创新体制、完善政策。当前要突出抓好县城、中心镇和中心社区的规划,要科学规划、突出特色、体现风貌。要强化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加强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

4、抓关键,突破资金瓶颈。通过在外地的参观学习了解到,凡是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工作做的好的地方,资金是关键。所以我们要千方百计抓经济,一是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增加投资的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更多的支持。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力度。壮大农业发展资金、工业强县资金规模,加大对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努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基础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业;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民。三是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采取以奖代补、以物代资等办法,激励和引导群众投资投劳建设家园,使之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投入主体、建设主体。四是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投入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鼓励发展形式多样、产权多元化的农贷担保机构。积极引导支持农业银行、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的“三农”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五是充分利用民间资金,在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示范导向作用的基础上,着力营造由优惠政策、优质服务、优良环境为重点的“洼地”效应,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向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建立起“政府引导、群众决策、项目补助、民资参与”的良性投入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5、抓产业,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空间规划和要素整合,调整优化城乡工业、农业、服务业的布局。工业按照集聚发展的原则,通过各类园区建设,引导主城区产业向城郊有序转移。农业要因地制宜,按照“一村一品”的原则向交通便捷的交通干线集中。服务业按照全面搞活农产物资,促进消费品流通的原则,自上而下由城市向农村延伸。二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带动农民的就业和增收,尤其是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作为发展工业的主攻方向。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依托本地特色,努力开发名、特、优、新产品,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和优势产业带。三是推进产业化经营。围绕优势和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一批有品牌、有特色、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龙头企业,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发挥龙头企业、经营实体、社区组织、农民经纪人的作用,积极发展各类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鼓励合作社跨区域、跨行业经营。

6、抓改革,推进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改革。借鉴先进地市的土地流转模式,建立农民“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保障”的新机制,最大限度地把农民从农村和土地上解放出来,为实现城乡一体化搭建农民变市民的有效载体。积极探索和破解土地流转的政策和有效形式,鼓励和支持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入股、质押、置换等各种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土离乡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闲置土地、闲置宅基地和撂荒地普查,搞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产业聚集、集约经营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开辟新的空间,为城乡各种资源的合理自由流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6.安康市民政局调研员 篇六

三、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建议

(一)分工负责,对农民用水者协会建立宏观管理体系。农民用水者协会是服务农民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工作发展主体靠自己。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将其视同直接服务农民的水利公益设施管护组织来对待,将国家对相关公益设施的投入重点向农民用水者协会倾斜扶持。民政部门依法对农民用水者协会按社团进行登记管理,使其成为独立的法人社会组织。水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协会的业务指导,对群众收益面大,协会运作规范、信誉度高的农民用水者协会进行适当扶持奖励,对水毁工程维修项目在政策条件许可范围内向协会倾斜发包,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增加协会的服务功能和发展信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水利公益设施的财力投入,保障水利基础设施的质量,对本区域内的用水者协会组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运行好的协会组织进行表彰。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对本村用水者协会直接提供基层组织保障,教育村民,提高村民素质,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为其协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宣传推介,使社会进一步了解协会、认识协会,努力形成一种全社会关注协会,支持协会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协会真正融入社会,增强协会和会员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建立用水者协会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协会实施有效管理。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离不开上一级组织的监督管理、扶持指导,否则,它将处于无政府状态或自生自灭的生存状态,这样对农村公益服务组织的发展是很不负责任的。笔者认为,县政府有必要授权水利管理部门对用水者协会的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设施维护、诚信服务、工作绩效等方面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考核评估,对运作管理好的用水者协会给予必要的奖励性扶持。如枝江市在前两年就是采取的对搞的好的农民用水者协会按20xx―500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奖励扶持的,我们县也有必要采取奖励性扶持政策,激发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素质。一是加强对协会工作人员的服务技术培训,使他们真正具备为农民会员服务的技术本领。一是加强对协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科学管理、规范管理水平。

7.安康市民政局调研员 篇七

一、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情况

**区总人口近11万,辖两乡两镇一个街道

办事处,有45个村委会,371个村民小组。08年完成第七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按照选举程序组建新的村委会班子,共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162名,其中主任44人,副主任12人,委员106人。党支部书记、主任交叉任职35人。通过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形式,实现了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为加强村财务管理,大部分的村都成立有4-5人组成的理财小组,村开支一般由两委干部两人以上签名报账,月报(季报或半年报)由理财小组成员审查后签名后再报乡镇一级的财政所,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由于这样的制度安排,村财务接受一定的监督,不合理开支受到控制,日常开支比以前相对减少。各村普遍设置了村务公开栏。

(二)存在的问题

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从实际情况看,虽然有一定的成效,但在实施《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走形变样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村民的民主管理意识还不高。从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基本环节都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少而难,决策和执行不分,且权力过分集中于村委或“两委”,甚至集中于村主任或村支书一人。《组织法》和《实施办法》规定凡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策。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村民会议一般没有召开,有的村在换届选举中分片(小组)开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一般也不能经常召开。有的村开会给代表一次性误工补贴较多,一年开过3或4次会议,基本上都能到会;有的村每次补贴较少,仅能开1次或2次,且到会不齐。因此,基本上是村委会提出要召开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才能召开,议题也是村委会提出,多为村民的一般性共同利益问题,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很难成为议题。在这种情况下,村务的决策和执行基本上都由村两委行使,许多应该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都由村两委决定,存在明显的“村官自治”问题。村委会倾向于回避矛盾,村民有意见和建议不知如何反映,甚至也不知向谁反映,从而容易引发、积累各种矛盾。

2、村务公开监督不力,存在大量的不规范现象。民主决策方面,决策过程基本由村“两委”干部提出和决定,然后向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只是让村代表知道这件事,并要求村民执行,村民意见比较多;或者以村民小组长会议、党员会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行使决策权。村务公开方面,随意性仍比较大,往往决定于村委会的自觉,或者是依靠政府部门的督促检查,缺乏内部有效的约束机制。常常是领导要来检查时才搞一下公开,而且公开的内容很粗,形式不规范,村民难以从中了解真实情况,容易引起猜疑。一是村务公开栏设置不够规范。知悉的群众并不多;有的村仍没有达到公开栏橱窗化的要求,没有避雨、避风、防晒措施;有的村随意在墙上张贴公开内容,甚至有的村只有一张红纸,且残缺不全。二是村务公开不够彻底。如收支情况不够详细。三是村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大多数是以财务为主,涉及政务方面的内容极其有限,特别是群众最关心的“村两委”报酬的公开透明度不高。四是村务公开监督不力。缺乏独立性强的专门的机构、专职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以致公开栏形同虚设,上面部署的很多很细,可是具体指导监督的却很少。

3、村干部中既能干事又懂管理的人才较缺乏。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困境,一是人才不足,村干部大多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见识不多,积极性也不高。有的村官当了几十年,基本上都是日常“执政”,搞发展即无思路也无创劲,依赖政府,在村民中的威信不高,影响力不大;村民选举干部的最初的标准是比较公道正派,对才干上的要求不一定突出,有的是老好人型,能干的人往往缺点也比较显眼,就不一定选得上;再说,客观上,农村外出经商务工的多,村中能人大多外出或者留在当地专心发展自己的事业,加之村干部待遇低,不愿当村干部。二是对经济发展、项目投资等缺乏科学决策,没有内部机构来把关。长此以往,村公共事业和公共利益的发展很困难,村民发挥不了作用,也越来越对村务管理不感兴趣,对民主管理公务缺乏信心,缺乏参与的积极性,社会凝聚力下降。

三、改变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难以推进,贯彻落实《组织法》和其他配套法规中容易出现变形走样,究其原因,现阶段,村民本质上仍然是经济人,他们的行为受个人经

济理性支配,由于民主管理参与成本和风险太高,村民仍理性地保留传统行为习惯。要改变这一现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经过努力还是会有所改变: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当家作主的意识和信念。多年来形成的对政府的依赖,导致村民对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够重视,不够负责任,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放任态度,干部怎么说就怎么做,实际上是对民主的麻木,要通过宣传改变村民的这种思想,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才是主人,有权利为村级事务建言献策。

(二)乡镇、街办党委、政府严格按组织法和相关政策规定指导村民自治。镇一级党委政府与村直接联系,在接受大量来自上级党委政府的任务后,除了自己亲自来完成的之外,它也只能将其分派到各村,自然地倾向于将村当作下级来管理,管理的成分大于指导的成分。村一级自治了,镇干部对村的管理就显得不那么直接和方便,因此,不少乡镇一级干部对搞村民自治有抵触情绪,或者对搞好村民自治不放心、也不敢放手,甚至为了某些利益过多干预村务运作和村财管理。这样不利于村民自治管理的规范化和有序化。

(三)真正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发展村级经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亦即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财务进行监督,为村的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费支出具体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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