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问答(精选10篇)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问答 篇一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知识问答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我国将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等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被认为是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的一剂良方,是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基础,被列为新医改方案近期(2009-2011年)五项重点工作之一。
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在我市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走进我们的视野,并将给我们的日常生活特别是就医带来一定影响。为了让大家更多的了解这项惠民政策的具体内容,作者搜集、归纳、整理以下知识问答,与读者分享。什么是基本药物?
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基本药物是指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我国将基本药物定义为,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基本药物绝大多数为常规药物,一般大宗生产、简易包装、附加值较低、疗效稳定、毒副作用明确,因而是质优价廉、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的药品。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通俗地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在国家财政补偿等系列配套政策支持下的公立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并优先使用“平价”药品,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
哪些药品属于基本药物?
为了规范基本药物管理,卫生部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遴选、确定,编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2009版)》。其中,收编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个品种,中成药102个品种,共307种,如青霉素、甲硝唑、阿司匹林、硝酸甘油等。
为了满足基本医疗用药,我省在考虑疾病谱、财政承受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进行了扩充,制定《陕西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试行)》。增补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112个品种、中成药79个品种,使我省基本药物品种规模达到498个。分析认为,能够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逐步修订、完善、稳定。
基本药物在那些单位使用?
我市2010年10月底启动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将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规定,零售药店也要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另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制订出台。届时,县级其他医疗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医疗机构将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并达到一定比例。
合理用药与基本药物制度的关系?
世界卫生组织(WHO)“合理用药”大会认为,基本药物制度包括高度重视合理用药的内容,将合理用药定义为安全、有效、简便、及时、经济地用药。合理用药的核心内容是制定和推行基本药物。于是,基本药物与合理用药相结合,相得益彰,成为注重人类自身发展的新时代精神的具体内容。
我市如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实施方式:基本药物“三统一”管理。即实施全省统一销售价格,全省统一集中招标采购、全市招标确定的企业统一配送基本药品。实施步骤: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先乡后村、逐步、稳妥原则推进。2010年10月底启动,11月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率达到20%以上,配送单位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80%以上。2011年,达到全覆盖,基本药物使用率村卫生室达到100%,乡镇卫生院达到95%以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站)达到90%以上。其他医疗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医疗机构也将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含义是什么?
即取消原来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加成15%销售规定,实行配送价格零差率销售。配送价格由全省集中招标确定,由招标价格加配送费(招标价的5%)构成,做到全市基本药物同质同价。我省子长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医改试点工作两年多来,住院病人平均费用下降了40.8%,门诊患者平均费用下降了45%。人民群众得实惠体会很深。
基本药物如何做到质优价廉 ?
一是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价格透明;二是基本药物从投标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减少了若干中间环节,避免了重复加价;三是医疗机构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缺口由政府财政补偿解决;四是国家调整产业政策,保证充足供应;同时,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从而确保基本药物价格低廉,质量有保证。基本药物有无报销优惠政策?
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逐步上调,达到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的报销水平。
医疗机构如何维持正常运营?
新医改方案的重点内容之一是回归政府办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之前,医疗机构过度市场化,药品销售收入且占医疗机构收入的相当比例,药价虚高,群众看病贵。当前,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补偿机制,改变以药养医的格局。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配送价零加成销售产生的收入缺口由政府“埋单”,同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财政预算管理,其人员工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各级政府根据医疗机构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给予一定补助。政府主导、有力的公共财政支持,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营,促使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平价药来了,用药观念如何转变?
首要的是,明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目的是减轻群众基本药物价格负担。要走出“便宜药不治病”的习惯思维怪圈,需要医、患双方逐步转变用药观念,树立科学、合理用药意识,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逐步纠正滥用药物、过渡医疗现象,进一步缓解“看病贵”问题,进而改善医患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问答 篇二
1 基本药物概念的推广
早在1975年,WHO提出并制订和推行基本药物,用以解决经济欠发达、药品生产能力低下的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贫困国家的药品供应问题。在1977年,WHO第615号技术报告中首次正式提出基本药物概念:基本药物是能满足绝大部分人卫生保健需求的药物。在1985年内罗毕会议上,WHO又扩展了基本药物概念:基本药物不仅仅是能够满足大多数人卫生保健需求的药物,国家除了应保证其生产和供应,还应特别重视合理用药,也就是说基本药物必须要与合理用药相结合[1]。2002年1月,WHO重新制订基本用药定义:能够优先满足人类卫生保健需求的药物,要按照特定的遴选原则,认真筛选并确定的数量有限的药物。不但要求基本药物在数量上能够满足公众医疗、卫生、保健的基本需要,更要求其保证疗效的安全、有效、均一、稳定,并保证其价格的经济、合理。
到目前为止,已有160多个国家制订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而且,为促进和规范基本药物在医疗机构中的使用,已有100多个国家制订了以促进和保障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为目的的“标准治疗指南”或“治疗处方集”[1]。
2 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历程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国家之一。在1979年,我国政府响应WHO的倡导,组织成立了“国家基本药物筛选小组”,切实开展了基本药物的推行工作,至2004年,我国已相继组织并制订和颁布了六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见表1。
2009年,为了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价格合理,剂型适宜,保障公众公平获得药品。国家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也就是现行版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3部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共205个品种[2];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共102个品种;中药饮片不列具体品种,用文字表述。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剂型在《中国药典》(2005年版)“制剂通则”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物目录·基层部分》标注的为准。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注公众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事业。2007年1月8日,时任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指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当成为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正是因为药品的特殊性,决定了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来调节。国家必须加强对药品生产、采购、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3]。2007年10月15日,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把“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报告中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药品供应的保障体系,建立国家的基本药物制度,以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确保药品安全”。2008年3月26日,《国务院2008年工作要点》中,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作为完善公共卫生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2009年8月18日,卫生部等9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4]。
3 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必要性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动力、法律为依据的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供应、使用和监管措施迫在眉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也是规范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治理价格虚高,有效抑制商业贿赂、促进合理用药、减轻公众药品负担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政府、企业、医院、公众四方利益的合理调整[5]。
3.1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实现基本用药权益的有力保证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满足公众对基本医疗卫生保健的需要,保障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体现社会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性,有利于发展医药卫生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要解决医院的补偿机制,确定医疗保险费用的补偿和给付水平,能够和公共卫生医疗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体系有机结合,同步发展,保障人民群众人人都有基本药物使用权利,又要保证所有医疗机构做到使用基本药物为基础进行治疗。要在新农合机构、社区医院、乃至公立医疗机构,全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3.2 罕见病治疗及基本药物的短缺凸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前还缺乏强制力,导致了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环节缺乏协调和统一,某些临床必需而且价格低廉的药物,以及某些用于急救、解毒和治疗罕见病的药物,因缺少利润空间或者使用量微小而严重紧缺,已经影响到了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6]。所以,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应须制订和强制实施定点生产、政府定价,又要进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支付保障等相应配套政策,一方面保证基本药物生产经营是无利或微利的,另一方面又保证基本药物的连续供应,保障公众公平享有价廉、安全、有效的基本药物。
3.3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推广缺乏有力宣传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是通过供应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药物来满足公众的需要,同时确保良好的质量和合理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推广是确保公众获得基本药物的重要步骤,但目前绝大数群众非但不了解基本药物概念,而且也不知晓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在降低药价、合理用药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公众也就不可能要求医师给予提供医疗服务时优先采用基本药物,也就不能积极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基本用药制度很难成为一项全民参与的系统工程。
4 全面推行国家基本用药制度的相关配套措施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必须要从维护公众健康、满足基本医疗用药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出发,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放在首位;而且要从我国实际国情和出发,立足当下,放眼未来,要使基本用药水平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相协调,要与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相适应;必须坚实政府主导且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要在强化政府监管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一定要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7]。
4.1 坚决确立《基本药物目录》的实际主导地位
目前在我国还多种药物目录并存,在这其中,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最为重要。从作用方面看,《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还仅限于参与医疗保险的受保对象,目前应用范围还较窄。《基本药物目录》面向社会各个层次,应用范围也宽广一些。从使用效果看,《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无法对医院用药发挥制约作用,仅能起到限制受保对象用药范围的作用,还可能会诱导医生开大处方。而《基本药物目录》如果与“标准治疗指南”相结合,将会促进合理用药[8]。因此,《基本药物目录》不但能解决社会公众的药品可获得性,并且也会对合理用药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所以应当明确确立《基本药物目录》的主导地位,并且不断推广。
4.2 不断细化基本药物的遴选标准
我国基本药物的遴选一直遵循价格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但并没有做到细化,还缺乏可操作性。2004年的基本药物目录调整,虽然对部分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价格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也相应提出“调入从严,调出慎重,调整必须有据”的调整原则,但是依然没有改变可操作性不强的弊端。因此,做好基本药物遴选,应不断加强药物经济学研究,用以指导基本药物的遴选和使用,使调整过程更加科学和客观。
4.3 有效推进“标准治疗指南”
推进“标准治疗指南”是促进民众合理用药的有效方式。制订推行“标准治疗指南”,也是WHO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建议之一,经过证实,对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行之有效。“标准治疗指南”应当能够使医师、药师、医务工作者共同应用,也应当对基本药物的价格给予适当提高,也要采用其他的措施,如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药品生产厂家积极生产基本用药[9]。
4.4 积极鼓励和政策引导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基本药物
从近年来多次药品降价的效果来看,多数药品降价后利润空间过低,生产企业无法承受,导致部分基本药物逐渐退出市场。从我国目前的经济现状来分析,引导和鼓励生产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十分有必要,单一的降低药品价格,会降低企业盈利水平,从某些程度上,会对提高药品可支付性,保证基本药物产生不利影响[8]。因此,在目前医药环境下,国家应适时采取鼓励措施积极引导生产企业生产基本药物,这样才能不断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
5 小结
国民卫生工作强调的是安全性、公平性和可及性。公平性就是“人人享有”。在WHO的191个成员国中我国曾被评为倒数第4位,这说明我国的卫生工作,在公平性和可及性方面做得远远不够[10]。作为世界瞩目的人口大国,资源强国,探索、分析和解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问题是迫在眉睫的一个重大课题,是一项全面惠及亿万人民生活水平的复杂而艰巨的工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全社会各行各界人士的监督与配合,每位公民都应更多关注、关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努力,为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为确保公众获得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基本药物做出自己的贡献。
摘要:国家基本用药制度的推行,是一项全面惠及亿万人民生活水平的复杂而艰巨的工程。通过对基本用药制度的探讨、分析和学习,会增进公众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认识和了解,更加明确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作用,提高全民安全用药知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关键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推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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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晓磊,孟锐,张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合理用药的关系探讨[J].中国药业,2010,19(10):1-2.
3.国家基本药物常识问答录(二) 篇三
一是从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目录咨询专家组和目录评审专家组;二是咨询专家组根据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对纳入遴选范围的药品进行技术评价,提出遴选意见,形成备选目录;三是评审专家组对备选目录进行审核投票,形成目录初稿;四是将目录初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五是送审稿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授权卫生部发布。
9.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多少种药?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2012年版目录)已经发布。目录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共计520种。目录中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数量与世界卫生组织现行推荐的基本药物数量相近,并坚持中西药并重。
10.基本药物品种越多越好吗?
基本药物品种不是越多越好,应是满足基本用药的需求。基本药物的遴选应坚持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并参照国际经验。既要与我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相适应;也要符合我国疾病谱的特点,能够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预防、治疗的需求。有地方反映,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数量过少,不能满足群众用药需要。调研表明,反映不够用主要是以下三类情况:一是东部地区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乡镇卫生院,拥有住院和手术功能。二是各地用药习惯存在一定差异。三是从大医院转下来的病人。对此,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设计中已留有政策空间,一是允许地方根据当地用药习惯和水平在合理用药范围内增补部分非目录药品。二是对服务人口多、规模较大、服务范围已经超出功能定位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可以逐步引导转型为公立医院,执行公立医院的药品相关规定。三是对于医院下转的康复病人和慢性病人所需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药品代购等服务。四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根据各地实施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1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如何调整?
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医疗保障水平、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情况,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还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调整。
12.如何进一步规范地方增补药品?
2009年版目录实施以来,各地都以省为单位增补了一定数量的目录外药品,这对于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不足的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增补现象。2012年版目录将地方增补药品中重合度较高的药品纳入遴选范围,把目录调整与规范药品增补结合起来。要坚持以省为单位统一增补,不得将权限下放到市(地)、县(市/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从严控制增补数量,使增补药品控制在合理水平。
13.地方如何确定执行基本药物政策的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品种?
4.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标语 篇四
度宣传标语
1、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努力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2、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
3、积极落实新医改政策,大力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4、基本药物 质优价廉 安全有效 公平可及
5、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6、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7、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8、基本药物惠万家,健康幸福你我他
9、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提高健康水平
5.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测试题 篇五
一、填空题(每题1分)
1、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适宜、( )合理、能够( )供应、公众可( )获得的药品,基本药物制度试题。
2、国家基本药物基本特征是( )、( )、( )、( )。
3、国家采取实行( );( );( ) 等措施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4、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 )招标采购、( )配送。
5、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基本药物( )、生产、( )、使用、( )、报销、检测评价等多个环节。
6、《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版)》包括( )和( )、( )、( )。
7、( )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8、生产、配送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负责上报(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按规定及时( )9、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卫药发??326号)相关规定基础上,二级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和陕西省增补药物品种数、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 )%10、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 ),管理制度《基本药物制度试题》。
二、单选题(每题2分)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哪些医疗机构实施?( )A 国家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B省级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C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D县级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包括( )。
A 化学药品 B 生物制品 C 中药饮片 D 中草药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共有( )品种,中成药203个品种,共307个品种。
A 307个 B 502个 C 305个 D 317个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原则上几年调整一次?(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四年5、我国从哪年开始引入“基本药物”的概念?( )A B C D 1979年
6、哪些药品可以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A 主要是常见并多发并传染并慢性病等防治所需药品。 B 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C 主要用于滋补保健的 D 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7、什么是零差率销售?( )
A 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加价很少。 B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
C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加价0.1%。 D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加价0.2%。
8、地方可以增加基本药物品种吗?( )
A 可以 B 不可以 C 未作规定
6.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问答 篇六
关键词: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对策
世界卫生组织在1977年为发展中国家提出了基本医疗、基本目录的提法,现在已经有170多个国家推行了基本药物制度。2009年8月18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实施电视电话会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三个文件[1]。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1 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及预期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2]。它具备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价格低廉四个功能。2009年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其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3],前者有205个品种,后者有102个品种。这些基本药物由各省统一在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我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目标为:规范基层临床用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充分利用医药资源,各级医疗机构各施其职;控制基本药物价格,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2 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方向,以全面覆盖、规范采购、落实补偿、创新机制、筑牢网底等五个方面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
2.1 国家政策制度保障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2009年8月正式启动以来,卫生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等有关文件,相关部门出台了国家基本药物定价、报销、采购、质量监管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化解债务、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等配套文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逐步充实完善,有力地推进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顶层设计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稳步实施。
2.2 地方具体实施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实现了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国得到有效贯彻。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人民群众切实得到实惠,主要体现为“一降一升”。“一降”主要是指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和省级集中采购后,基本药物在基层的销售价格较制度实施前明显下降,基本药物在基层的销售价格较制度实施前平均下降约25%。“一升”主要是指医保报销比例明显上升。基本药物使用和报销政策逐步落实到位,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经达到60%以上,部分统筹地区提高到70%。超过90%的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多数省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人次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在8元至10元,个人自付部分均在1元至2.5元。这大大减轻了居民的疾病负担。
3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虽然时间短,但推进力度大,取得的成效显而易见。同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3.1 药品有限带来的医疗有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同时又造成了新的“看病难”。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本地情况作了适当增加。零差率使老百姓得到实惠,受到普遍欢迎。然而,一些原本在基层卫生院、社区医院可以收治的疾病,由于药物品种限制,不得不使患者到上级医疗机构诊治,出现了病员逆向分流的情况。对此,如果进一步增加基本药物品种,则会导致各级政府财政支出增加,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可能难于承受,导致“看病难”的问题难以解决。
3.2 药品统一招标“压价”,对药品质量带来可能的负面作用,同时对民族医药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在统一招标中,不少地区标底或中标价低于甚至大大低于企业生产成本价。“低价中标”背后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寻求答案:是医药企业放弃对金钱的追逐,转而慈善了?是医药原材料前端价格降低了?是通过技改成本降低了?还是短斤少两?或质量降低?如若是后者,药物质量涉及临床安全,关乎健康和生命!
更需要我们重视的是我国民族医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基本上是国产,甚至是原创。如头孢拉定从原有的每支48元,降至20多元、10多元,现在统一招标价仅几元。虽然基本药物品种的销售仅占总量8%,但影响甚大,我国医药企业的利润从以前的30%,现在已经降至2%,大部分医药企业只能考虑生存问题,无法开展医药创新。而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施对高价进口药影响不大,致使国内医药企业失去本来就脆弱的竞争能力。某些医药企业为了不放弃市场,忍亏损之痛;有的放弃市场,不参与竞标;或低价中标,坑害百姓。无论哪一种选择,都不利于我国医药企业的发展。迫使我们不能不从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的高度去重视并着力解决这个问题。但关键是药品价格提高,必然导致临床药费增加,进而加大患者的医疗费用。
3.3 政府建立专项补偿机制,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合并收费项目,总体上医院总收入减少[4]。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5],财政补偿是其中重要环节之一。不同地区的财政状况差别很大,因而各地补偿方式的测算方法有很大的差异。有的地方按照上年度基层医疗机构收入中的药费利润的额度予以补偿,看似合理,但实际上由于患者逆向分流、合并收费项目,医疗机构的总收入,特别是纯收入有所减少。
3.4 基层医疗机构实行绩效工资,可能导致回归“大锅饭”,医护员工积极性受挫。绩效工资与基本药物制度虽然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由于两项制度,同属改革性质,同在一个时期实施,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叠加效应,绩效工资和基本药物制度都可能影响部分基层人员的收入,导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中央和地方安排巨额资金用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结果却成为“政府拿钱买‘扭曲’。”受传统思维的影响,政府出了钱,必然由官员说话,又回到政事、政企不分。
4 基本药物制度问题解决的路径
2012年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十二五”期间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三大重点突破之一。探索解决目前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的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当务之急。
4.1 以民生优先为核心理念,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这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既是医药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既涉及到经济,也涉及到政治;既要算小账,更要算大账;既要保障现实利益,也要保障长远利益。
4.2 以遵循规律为基本原则,科学确定基本药物的种类。
对基本药物遴选、采购配送、合理使用、定价报销、机构运行、制度实施效果以及制度设计各个环节,既要从全国的实际出发,也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和地方病、常见病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和水平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切合当地实际的品种。既要有适合全国一般情况的统一规定,也应当有切合当地实际的灵活机制。
4.3 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合理界定政企医患的职责。
政府统一领导,合理补偿[6];企业保证药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医生合理用药;患者客观选择医院,支付一定费用,同时加大健康“保险”的投入。
4.4 以激发活力为推动力量,形成利益格局合理的机制。
加大政府经费投入,确保医患双方利益。切实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6],科学合理确定补偿渠道、金额和方式,保障基层机构正常运行和事业发展,确保医务人员收入不减少。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绩效工资制度的完善,对医疗水平较高的基层医务人员,实行“下用上管”的人才管理使用机制,适度扩大其用药权限,更好地发挥其积极性。中央财政补偿还应在分类指导的前提下,加大对经济落后的地区倾斜度。
4.5 以多方参与为关键措施,深化卫生体制的综合改革。
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项改革措施,必须与整个卫生体制改革融合,依靠卫生、发改、财政、人事、质检、药监等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共同参与。同时要争取社会力量的融入,发展医疗卫生慈善事业。要加大力度,规范医药生产企业和医药销售公司行为,减少不必要的流通环节,有效降低医药销售价格,探索“定点、定价、定量,保质”的产销模式。加强医务人员理论道德教育,建立和健全医德医风制度,杜绝医药“回扣”现象。
4.6 以加强监管为有力保障,推动基药制度的健康发展。
坚持制度推动与政策推动相结合,坚持科学管理与严格监督相结合,坚持全面评估与综合整改相结合,以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达到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赵伟宁,徐凌忠,杨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现状及完善对策研究.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1,(9):664-666.
[2]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编委会.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12.
[3]王永炎.谢雁鸣.赵玉斌.基本药物目录制度与中药上市后再评价—机遇与挑战.中国中药杂志.2011,36(20):2759-2760.
[4]曾丽,田昕,刘云云等.湖北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的影响调查.2011,22(40):3758-3760.
[5]马勇.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模式探讨.中国医疗前沿.2011,6(16):94-95.
7.国家基本药物常识问答录(七) 篇七
国家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
3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如何衔接?
2009年9月,卫生部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和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将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到2010年1月底,大部分省(区、市)已经完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调整、制订工作,并按要求在2010年度开始使用。2009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已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所有治疗性药品全部纳入,并列为甲类药品。12月份,大多数统筹地区已开始执行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的甲类药品。
35.对国家基本药物的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有何政策规定?
《关于调整和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意见》要求,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报销比例差距保持在5%~10%。《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规定,“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
36.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也能报销吗?
可以报销。参保人员直接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非处方药或凭医师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处方药,如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所发生的费用均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37.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有何区别?
凡是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范围的药物,因病情需要使用且符合医保相关报销规定的,均能得到规定比例的报销。但是,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的范围,而且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零差率销售及补偿
38.什么是零差率销售?
零差率销售,就是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
39.基本药物都实行零差率销售吗?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先从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实施,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其他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销售基本药物,仍可执行现行加价政策。
40.为什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是建立和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理念的具体体现,目的是转变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合理用药,降低药品价格,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负担,吸引群众到基层就诊,让群众得实惠。
41.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影响基层医务人员收入吗?
不但不会影响,反而得到有效保障。虽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但同时,政府增加对人员经费等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基层医务人员还可以通过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从财政、医保和服务收费等渠道得到合理的补偿。
(未完待续)
8.国家基本药物制实施工作制度 篇八
一、坚决执行省、州、县相关基本药物的政策、法规。
二、从2011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及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物,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物。
三、基本药物的购进必须百分之百上网采购,定点企业配送。
四、临床工作中必须百分之百使用基本药物。
五、基本药物必须零差价销售。
六、基本药使用后全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七、相关责任人要做好基本药物购进的审核、验收、保管及票据上报存档工作。
八、药、库房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已购进得药品,发现近3个月—6个月到有效期的药品要与配送企业协调退回药品或调节同类远效药品。不得将无标签、无使用说明书或破损、变质、霉变、过期失效等药品上架出售。
九、定期参加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相关知识培训,并积极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工作。
十、领导小组要定时对辖区内卫生院<站>进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9.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问答 篇九
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规范采购及药品配送情况展开全面检查的报告
根据《》()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展开了对全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情况,及药品配送存在问题的一次全覆盖、严要求的重点检查行动,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
我市自2011年6月1日起响应上级部门的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至2014年4月,我市个乡镇卫生院、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村卫生室全部按上级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市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所用药品一律参加省集中招标采购,未均允许不得私自采购,二次议价药品。
2、检查情况:
1、我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所用的药品都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乱收费和加价行为;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用药品均属于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范围内药品,无私自采购药品情况;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非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控制在允许范围内,无跨越和违规情况;
4、经上年综合整改,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所用药品均在省药品集中采购系统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平台进行统一采购;平台无法采购到药品,严格按报批备案采购药品,有台账,有记录;
三、存在问题:
1、中心卫生院因治疗服务量大,有手术和住院病人,非基本药物使用量大,虽控制在10%以内,也已跨越在警戒线上,需要在接下来的药品选用过程中,控制和缩小非基本药物使用比率;
2、有的村卫生室由于硬件设施配置差,药品储存存在问题,构成用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改善储药环境,保证药品使用安全;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现有药品采购平台上,仍然有部分必须药品采购不到的情况,需尽快完善今年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和审核工作,保证药品规范化配备和使用;
4、自执行药品点对点采购以来,县市级卫生局无监管平台使用,仍然使用老的采购账号做统计工作,失去一些监管上的必须功能;
5、医药公司配送企业在药品配送环节仍然存在部分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人员未按时上报信息,直到市卫生局进行检查时才口头告知,失去了对药品配送企业应有的管理职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0.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问答 篇十
一、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意义
第一,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必然要求。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基本药物作为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要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和体制机制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这不仅是建立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贯彻落实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的具体实践,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的执政理念。
第二,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的重要举措。医改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药品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集中关注和反映的焦点。当前,药品价格虚高是造成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药物滥用,特别是抗生素滥用也直接危害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是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着眼于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迫切的现实问题,着力于降低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利益。通过基本药物统一制定价格、集中招标采购、合理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提高报销比例,将切实有效地降低基本药物的价格,让广大群众受益。同时,通过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将有力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第三,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有利条件。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目前,全国共有药品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4700多家,批发企业1.3万家。产能总体过剩,产业相对分散,造成药品营销成本过高,竞争力差,制约了医药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长远来看,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将有效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有利于降低医药企业市场营销成本;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的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当前推进医改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提出了今年推进医改的10项工作。目前,这些工作都在积极、有序推进。其中,基本医疗保障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到药品供应保障、医疗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等多个体系建设,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也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直接关系到医改能否顺利推进。今天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工作,既是对当前推进医改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也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基本药物制度的高度重视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坚定决心。
同时也要看到,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重大利益的深刻调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制度实施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深入分析制度实施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困难,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为了稳妥推进这项制度,国务院决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并明确了今年的分阶段任务。时间相当紧迫、任务十分艰巨,这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立即行动起来,集中力量,全力加快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二、明确任务,准确把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
按照国务院推进医改的统一部署,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今年的工作任务是,不迟于12月份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要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确保制度框架不走样、不变形,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确保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证基本药物及时、足量、保质供应,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广大群众基本用药的首要问题。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以省为单位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各地要进一步细化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的具体操作细节和管理办法,确保基本药物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到不缺货、不断档。
二是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基本药物由国家制定零售指导价格,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的零售价格(包含配送费用)。基本药物定价要兼顾生产厂家和广大群众的利益,既要考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又要切实降低基本药物零售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各地在操作过程中。要确保基本药物招标环节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全国统一市场,坚持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同时,也要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社会各方的监督和效果反馈。
三是要确保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这在制度建立初期尤为重要。要严格配备使用制度,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同时,要同步落实好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还将对群众用药习惯,特别是过去习惯用“新药”和“贵药”的群众产生影响,在制度实施初期,群众可能出现不理解或不习惯,也需要进行合理的引导,要结合制度的实施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四是要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以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相应减少,需要同步建立完善相应的补偿机制。这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关心的问题。今年在3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需补偿资金应在政府财力承受范围内,各地要落实好政府卫生投入的相关政策,政府补偿要及时到位,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还要强调的是,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营,以及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和收入产生影响,要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以药补医”这一有利契机,加快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促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提供医疗服务、改进服务质量获得合理报酬,使其真正回归公益性。
三、扎实有序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崭新的制度,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今年关键在于开好局、起好步。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有序有力推进,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预期效果。
第一,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的大量工作主要在地方,省级政府要切实负起主要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和具体实施办法,抓好制度的组织实施。一是要尽快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确定2009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市、区),进行药品需求测算,制定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的具体实施办法。二是抓紧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要深入贯彻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统筹协调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各个环节建设,确保不迟于12月在3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制度取得实效。
第二,努力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明确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给地方留有一定的操作空间。地方要在中央确定的原则和框架下,充分发挥自主性和创造性,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基本药物定价、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的具体方式,确保药品生产供应,降低基本药物零售价格。要切实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制度实施的效率。考虑到地区差异,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初期,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药品,暂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省级政府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严格把握。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注重制度实施的统筹协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性强,涉及到发改、卫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信、商务等诸多部门的职能和工作,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加强协同配合。各地医改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工作,把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当前推进医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动落实。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时间表和工作步骤,有序有力推动制度实施;二是加强重大问题研究,深入研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周密制定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三是做好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遇到需要多部门协商的情况,医改办公室要积极服务,加强统筹协调;四是督促地方保障制度顺利实施的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实现预定目标;五是加强信息收集和经验总结,动态跟踪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通报工作進展;六是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情况,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纳入本地医改工作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年底进行考核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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