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服务厅各项制度

2024-11-07

办税服务厅各项制度(共8篇)

1.办税服务厅各项制度 篇一

郫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全程服务制度

1、按照文明办税“八公开”的要求,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公开稽查工作规范、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2、向纳税人、社会各界公开办税制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税流程、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等,以提高办税透明度,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监督。

3、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主要包括:①在郫县政务中心设立税务登记窗口,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遗失税务登记证补办。②发票窗口办理有奖定额发票、普通发票的领购和兑奖以及代开发票;③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事项;④政策咨询窗口受理涉税政策咨询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4、全程办税服务的服务项目:

办税服务除推行税务公告服务、税务咨询服务、首问责任服务、限时服务外,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①告知服务。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应依法受理审核纳税人的办税申请。对于办税资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

②延时服务。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对已受理的涉税事宜,如遇下班时间,应做到延时服务,直到办妥为止。

③提醒服务。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纳税人在规

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的,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职责提醒纳税人在规定的办税期限内办理涉税事宜的服务。

④预约服务。纳税人需要预约办理涉税事宜的,可采取来电、来函等形式与办税服务厅相关岗位预约,由该岗位的工作人员在双方约定的时间为其办理有关涉税事宜。

2.办税服务厅领导巡查制度 篇二

为加强办税服务大厅的管理,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定办税服务厅的领导巡查制度如下:

一、大厅领导巡查人员的范围

大厅巡查人员由区局局长、副局长实行轮值,每周一轮换。

二、大厅领导巡查人员的具体要求

(一)大厅巡查领导应定期对区局办税服务厅进行巡查。

(二)大厅巡查领导要严格按照市局的着装规定进行着装,挂牌上岗,做到着装整洁。

(三)大厅巡查领导巡查期间如遇出差、生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应与其他领导换岗。

三、大厅巡查领导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

(一)对大厅正常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大厅内的服务设施管理、大厅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大厅服务人员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受理纳税人采取直接上门方式提出的意见、投诉和建议,必要时可与其进行洽谈。

3.“走进基层,服务群众”各项制度 篇三

注重搭建平台,促进作用发挥,坚持在“两新”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党员志愿者服务群众机制):

1、社区150多名阳光志愿者与社区“纯老人”结对,并为老人们送去无微不至的关心与照料。

2、东方医院党员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咨询。

3、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党员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

4、心理咨询专家为社区居民抚慰心灵,排忧解惑

5、社区学校洋泾—菊园实验学校和东昌中学党员教师为社区困难家庭学生进行教学辅导和中、考高填报志愿的咨询服务

6、组织“两新”组织党员进行地铁志愿者服务和“3.15”大型学雷锋服务

7、创建“阳光帮困”服务品牌,为“两新”组织与居民区困难家庭学生牵线搭桥,对学生进行生活上的关系和经济上的资助。注重党内关怀,提升服务水平(党内关爱制度):

1、关注“两新”、流动党员的现实需求。举办各种维护合法权益、业务技能培训等方面的讲座,促进素质、品质的全面提高。

2、阳光驿站定期走访在外留学、生病在家、怀孕生产等党员家庭,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阳光驿站主动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帮助党员解决工作难、子女入学、生病就医、等实际问题。

3、关心生活困难流动党员。阳光驿站不仅在重大节日前后定期开展

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党员,而且在党员遇到较大困难和问题时,及时走访慰问,充分体现党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

党员联系群众机制

1、“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

2、“首问责任制”,接待党员群众关于社区事务以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咨询,确保流动党员有归宿,为党员群众排忧解难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 篇四

目录

一、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

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四、传染病管理制度

五、疫情报告制度

六、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七、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九、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十、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十一、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十二、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十三、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团队制度

十四、督导评估制度

一、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照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

3.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有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4.资料管理人员及社区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续交由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5.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未经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6.应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及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建立工作。

7.对孕产妇、儿童、老年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病人,应在健康档案袋上用颜色标识区分。

8.健康档案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9.孕产妇、儿童、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病人、重性精神病病人健康档案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动态管理。

10.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个人健康档案分散存放的,应在家庭健康档案中标明其存放地。

11.健康档案管理应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逐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12.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防鼠咬,应妥善保存。

二、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

1.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应急措施。

2.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教育、技能培训、并组织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3.做好相关物资储备,进行动态管理。

4.按规定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突发公共事件。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控制、监测和医疗救治工作。

6.发生火灾.地震等其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统一领导、听从指挥,做好报警、人员疏散及现场抢险等各项工作。

7.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补充。

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1.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部门职责、监测、预警、报告、程序、应急处理等。

2.定期对全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并组织演练。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并进行动态管理。

4.疫情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听从政府统一指令,服从统一指挥。

6.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书写完整病历记录,协助转送病人。

7.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四、传染病管理制度

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3.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卡,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4.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

5.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6.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发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7.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访、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五、疫情报告制度

1.凡诊治患者的中西医务人员和检验、检疫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

2.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种和报告办法。

3.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按规定的程序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填写疫情报告卡时,要提高填卡质量,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要填全。

5.要经常深入科室督促检查疫情报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6.在填写门诊工作日志时,凡发现确诊为传染病时,要在门诊工作日志表上登记患者的家庭地址和病名。

7.对不执行本制度或因违反规定造成危害的,要按《传染病防治法》严肃处理。

六、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1.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2.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3.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

4.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5.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6.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

7.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

8.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

七、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通健康服务咨询热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6.定期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调查,至少开展两次,根据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

7.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社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九、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提供0-6岁儿童保健,按照要求开展体格检查,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6-8、18、30月龄时别开展一次血常规检测,对发现有轻度贫血儿童的家长进行健康指导。

4.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5.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6.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7.掌握辖区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幼儿园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8.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9.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十、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1.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

2.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孕产妇进行健康管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3.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

4.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

5.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

十一、严重精神障碍工作制度

1.成立辖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乡镇、村、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定期走访,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十二、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对辖区内老年人进行管理。

4.对以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5.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 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6.对于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7.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十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制度

1.由医生、护士、预防保健人员组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按照所辖区域、常住人口、服务功能与任务等情况,分片包干,落实管理责任制。

2.积极开展社区卫生诊断,确定所服务区域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取干预措施,并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

3.与辖区居民签订《辖区居民健康服务合同》、建立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履行合同条款,开展分类、分层的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提供主动上门服务、追踪随访。

4.健康管理团队应实行五个统一:文明用语、着装胸卡、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出诊装备(出诊箱和出诊车)统一。

5.在所辖区居委会、村委会向辖区居民公示健康管理团队人员的姓名、服务项目、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接受监督,并应保证团队进入家庭实行健康管理的服务时间。

6.对健康管理团队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结合管理人数、管理质量以及管理对象的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十四、督导评估制度

一、本院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督导评估工作。

二、督导评估工作由项目办公室主任负责主抓。

5.社区卫生服务站各项工作制度目录 篇五

2.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居委会协作制度 3.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操作常规 4.社区卫生服务医生职责 5.社区卫生服务护士职责

6.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医疗工作制度 7.社区卫生服务站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8.社区卫生服务站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 9.社区卫生服务站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度 10.社区卫生服务站预防保健工作制度 11.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2.社区卫生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13.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办法 14.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5.社区卫生服务站财务、收费管理工作制度 16.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备管理工作制度 17.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8.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相关科室工作制度目录

1.门诊咨询工作制度 2.观察室工作制度

3.治疗室、处置室工作制度 4.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站长领导下负责各项工作。

2.承担社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

3.承担社区急诊急救和转诊工作,对重症、疑难病症患者及时转诊。4.开展社区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5.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医疗服务。

6.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行分类管理,制定防治方案,做好管理记录。

7.定期进行社区普查,建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实行连续动态管理,根据主要的健康问题制订干预计划并组织实施。

8.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进行健康教育讲座、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对主要慢性病,实施健康教育非药物干预或药物干预。9.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全周日服务,提倡开展12小时门诊服务,双休日、节假日安排医护人员值班;公布出诊电话,提倡开展24小时电话呼叫出诊服务。

10.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卫生服务站内服务设施的检查与管理,做好防火、防盗,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11.与辖区内居委会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共同开展卫生防病宣传、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工作。定期向居委会收集居民的卫生需求和服务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居委会协作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该掌握本辖区居委会的委员、居民户数等基本人口情况。

2.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居委会应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争取居委会配合社区站开展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居民提供社区卫生服务。3.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定期与居委会主任共同对开展本居委会的社区卫生工作进行研究。

4.社区卫生服务站慢性病管理人员与居委会卫生主任共同组建本居委会慢性病管理小组,开展本地区的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工作。5.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及时向居委会征求居民的卫生需求及意见和建议等,及时改进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操作规范

1.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必须准时到岗,按规定着装,衣帽整洁,佩戴胸卡,进行治疗时要戴口罩。

2.医护人员应热情接待病人,运用服务用语,态度和蔼,礼貌称呼,耐心解释,主动关照老弱患者,提供便民措施。

3.做好诊前准备,按时开诊,工作期间坚守岗位,严禁离岗,不做私事。

4.坚持首诊负责制,根据病情需要,及时为病人办理转诊、住院手续。

5.认真执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无菌操作和查对制度,严防医疗差错事故。

6.配备的卫生设备、药品、器材、敷料和急救物品等,定点定位放置,经常检查补充、更换。做好隔离消毒,防止交叉感染。7.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检查室、治疗室每日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

社区卫生服务医生职责

1.准确掌握所管人群基本情况。建立居民个人、家庭、社区健康档案。2.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在社区访视、巡诊中,以多种形式通过生理、心理、社会及健康密切相关的知识教育,改变病人、健康人不利于健康的各种行为和习惯,建立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并进行效果评价。

3.开展卫生防疫。对传染病病人进行疫源地管理及流行病学调查。执行计划免疫管理制度,准确及时掌握接种对象,督促其按时接种,开展免疫效果监测。

4.开展孕产妇和婴幼儿的系统管理,做好围产期保健宣传指导。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对学龄前儿童做好营养指导及生长发育的监测,督促保养人员做好健康体检。

5.开展慢性病人管理,对慢性病与出院患者进行家庭继续治疗与康复、护理,建立家庭病床。

6.实现责任医师负责制,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开展社区常见病的治疗与处理,急症的认症和及时转诊,并负责向社区医院请会诊或转诊。必要时陪同病人转院治疗。7.建立社区医生工作日志,记载每日工作情况。

8.负责做好各项资料的登记、记录,对所负责的人群的健康问题及其变化形成动态的、连续的资料。

社区卫生服务护士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E嘱,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2.配合医生进行健康档案、服务合同的建立、管理以及必要的统计工作。提供健康咨询、饮食管理、生理护理建议等。

3.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负责各室的消毒整洁、安静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处理销毁。负责各种物品的消毒供应管理工作。4.各项护理工作按要求详细记录,发现疾病征兆和各种健康问题,及时通报并采取适宜措施,保障病人医疗安全。5.协助医师完成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任务。

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医疗工作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医疗负责社区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病管理等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收费相关规定及医保各项规定。

3.对就诊患者,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急、危、重患者应立即就地抢救,协助家属转院;对疑难患者做好会诊、转诊。

4.对病人要要进行认真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疗与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各项查对制度,严防医疗差错与事故。

5.认真按照有关规定书写各类医疗文书,准确书写门诊病历,规范填写门诊日志。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工作规定,防止交叉感染、医源性感染。7.做好双向转诊工作,认真填写双向转诊单。

8.开展家庭病床、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访视等家庭医疗服务。9.做好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发现疫情及时处理上报。10.建立各项工作档案,做好资料登记和保管。

社区卫生服务站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站遇有急诊抢救时,医护人员应立即就地组织抢救,及时拨打120电话,协助家属转院。

2.做好急诊抢救记录,准确记录急救患者到达时间、诊治或抢救时间、病情和处理经过等。

3.及时告知病情抢救风险、请亲属签字。若患者无亲属或与亲属无法联系的,在进行抢救的同时应当立即通知中心领导,并请示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防止医疗纠纷。

4.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应掌握心肺复苏等常见急诊社区急救基本技能。

5.社区卫生服务站应配备基本抢救设施和药品、出诊抢救箱等。

社区卫生服务站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并经过规范化培训上岗。

2.做好社区普查,针对居民常见疾病,制定慢性病防治工作计划,并不断总结完善。

3.建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实行连续动态管理,对重点慢性病人实行分类管理,制定防治方案,做好管理记录。

4.做好慢性病人家庭访视,进行规范治疗、针对性行为干预、康复指导等系统化管理。

5.社区卫生服务站应配备慢性病宣传栏、电视电教设备及宣传教育场所,针对社区不同人群开展慢性病防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并指导居民和慢性病人开展健身活动。

社区卫生服务站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度

1.开展社区残疾人等功能障碍者情况调查、登记和建档,并制定康复工作计划。

2.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康复人员,配置相关的康复器材。3.积极宣传残疾预防、康复治疗、功能训练等康复知识。

4.建立与专科医疗机构长期业务指导关系,在专科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康复计划要求进行社区康复训练,定期上门指导,开展家庭康复。5.做好康复器材的使用、管理及康复资料登记、统计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站预防保健工作制度

1.协助中心做好辖区内社区居民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2.协助中心和街道积极开展社区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建立清洁卫生制度,做好防病除害工作。

3.开展普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卫生保健知识宣传,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和慢性病高危人群、老年人、妇女儿童进行有效干预措施指导。

4.配合中心建立健全社区预防保健卫生防病网,开展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妇幼保健工作。

5.做好疫情报告统计和传染病的消毒隔离技术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根据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不断总结提高。2.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配合中心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进行预防保健知识、禁毒、无偿献血、中医药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开展健康咨询及保健指导。

3.在中心的指导下,配合有关科室针对重点疾病高危人群、主要慢性病人开展控烟、限酒、合理膳食饮食、适当健身运动、定期体检等干预活动。

4.在门诊诊疗中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对病人进行面对面地有针对性的防病常识教育及康复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对主要慢性病人,实施健康教育非药物干预或药物干预。5.设置社区站的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内容。

6.积极参加中心对社区站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培训、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1.在中心指导下,配合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2.专职或兼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熟悉并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知识。

3.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建立育龄妇女档案,定期随访,能正确指导育龄妇女选择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4.开展避孕药具使用咨询指导服务,提供避孕节育药具。5.开展妇女生殖保健宣传与咨询,为患者做好转诊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办法

1.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建立药品管理工作制度和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2.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设置药柜,由专业药剂人员负责药品管理工作,并建立站内药品帐册档案、药品质量档案。

3.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药品工作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药品工作。4.药品配备应根据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和预防,按照高效、安全、廉价、适量的原则。急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具体品种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

5.所有购进的药品应进行质量验收,逐项检查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等,并进行药品验收登记,对特殊管理药品,实行双人验收并签字。

6.严格执行药品效期管理,管理人员应加强检查药品周转情况,完整记录药品效期,按药品效期先后作适当调整,发药时本着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保证临床用药又不造成药品积压报损。一般新购进的药品效期应控制在一年以上,批号在二年以内。

7.仓库药品储存时应分类安全存放,保持通风、干燥、防虫、防鼠等。配方台架上的药品,必须分类定位放置,内服与外用药品分开存放,避免混放和随意移动,防止配方差错。

8.建立药品日报制度,做到逐日消耗统计,及时整理当日处方,分类收集、登记、及时做账、帐物相符。9.定期进行站内药品盘点,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11.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12.药品管理要确保安全,工作室严禁吸烟,做好易燃易爆药品隔离储存;毒、麻、精神药品专人专帐加锁管理;每日坚持检查工作室门、窗、水、电等设备,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注意防火防盗。

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其他药政法规,依法管药,确保居民用药安全有效。2.拟定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用药目录和药品采购计划,经站长审批后,方可组织药品的采购。

3.社区卫生服务站用药品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卫生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

4.坚持主渠道采购进药,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非招标药品采购必须向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的供货单位,不得购进假药、劣药。

5.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药品,负责做好合理购药计划、药品验收、保管、领发;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清查药品效期,避免积压、过期、变质、损失和浪费。过期失效药品,必须及时封存另外存放保管并造册登记,统一监督销毁。

6.严格凭本站医师处方配发药品,遵守查对制度和配发操作规程,认真核对处方内容,保证药品配发准确无误;发出的药品必须注明患者姓名、药名、用量、用法、特殊用法等,或交代注意事项。中药配方称量要准确,严禁估量抓药,并注明煎药方法。

7.调配处方时,严格执行处方制度,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配方查对制度、复核制度,处方配发实行双签名制度,严防差错事故。8.调剂台药品必须分类定位摆放,设有标志。急救药品集中存放,便于应急取用。中药饮片保管防止霉变与虫蚀。9.药品管理人员应准时上岗,工作服衣着整洁,配带胸卡标志,注意个人卫生,做好诊前各项准备工作,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10.药品管理人员更换岗位,应按规定做好药品交接手续。

社区卫生服务站财务、收费管理工作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站财务、收费管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物价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收费管理规定,严禁乱收费。

3.收费收据要求书写规范、字迹工整、清楚、数字准确,不得涂改、套写。作废收据要求各联并存。

4.每日所有现金应当及时结帐,当日上缴,不得私自借用、挪用。遵守银行审定库存现金限额,不允许从收入中坐支现金,所有业务收入现金当日送存银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数额,并做好检查记录。

5.做好收费安全保卫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备管理工作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种设备必须建立档案由专人负责,进行统一管理。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建帐立卡,做到帐、物、卡相符,并定期进行核对工作。

2.贵重仪器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维护、检测,建立维修档案,做好维修登记。

3.各种设备仪器出现故障,及时报告站长,请设备维修人员进行检测维修,不得自行拆修机器。

4.各种设备必须保持清洁、安全,做好防尘、防湿、防火等安全保障工作。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 《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诊室、药房确保安装紫外线灯管,消毒有效距离不超过2米,每天进行一次空间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记录。

3.各种穿刺做到“一人一剂一管”,必须使用合格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4、必须备齐消毒灭菌设备及器械,高压锅须用化学指示卡监测并记录存档。

5.使用的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产品。

6.皮肤消毒使用碘伏或采取2%碘盯75%酒精二步法,浸泡器械必须使用戊二醛等高效消毒剂,每一周更换一次,更换有记录。对常用诊疗器械如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袖带、体温计、止血带等应放置于福尔马林熏缸内消毒备用。熏缸内物品取放有记录。7.主动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

8.对违反《消毒管理办法》发生医源性感染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在科室的非公共场所,如治疗室、换药室、积污物间等处。3.严禁在储存设施以外堆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冷冻储存时间不得超过7天。

4.生活垃圾存放到黑色包装袋中,非利器类医疗废物存放在黄色包装袋中;利器(硬物)类医疗废物存放到指定的防渗漏的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部粘贴医疗废物标识和警示标志。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5.对污染力较强或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物,应事先消毒并用双层包装袋。盛放非利器类医疗废物的黄色包装袋使用前须进行检查,外部应粘贴标签,标明部门名称和产生日期。

6.使用中发现盛放医疗废物的容器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理。

7.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与运送医疗废物,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人员按操作规定进行检查、清点、封装,交接,并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登记本》上记录。

8.收集运送人员应将密封包装后的利器收集盒和包装袋放入周转箱,不得仅使用包装袋运送。拒绝收集没有密封包装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工具使用后应立即消毒,保持清洁。9.医疗废物委托给环保部门、废物中心处置,应签订委托协议书,承担处置费用。与处置单位交接、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填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表》,记录医疗废物容器数量、重量、外运日期等信息,双方签字,该表格一式双份,双方各执一份,记录保存3年。10.从事医疗废物收集、储存、运送、管理等工作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应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11.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污染事故时,立即报告中心主管领导。采取紧急处置,及时消除污染;对疫源地消毒处理。被污染人由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医学观察;对环境和有关人员进行监测。同时向环保、卫生、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门诊咨询工作制度

1.设立门诊咨询台,负责门诊导诊、咨询、预约、便民服务等工作。2.工作人员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耐心解答问题,主动指导病人就诊。3.提供便民服务措施,对老年、行动不便等患者优先安排就诊。4.开展预约服务,办理预约挂号、出诊、上门服务等。

5.维持门诊大厅就诊环境秩序,接受并妥善处理患者投诉,加强安全就诊意识。

6.宣传卫生防病治病知识,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手册。

观察室工作制度

1.根据病情尚须观察的病人,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凡收入观察的病人,必须开好医嘱,按规定格式完成留观病历记录,并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值班人员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治疗护理,及时记录和反映情况。

4.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人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诊视,以免贻误病情。

5.值班医护人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写好交班记录。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医生。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4.特殊针剂应认真查看说明书,严格执行医嘱。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进行室内卫生清扫、消毒、监测,防止交叉感染。

治疗室、处置室工作制度

1.医护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衣帽穿戴整洁,操作前洗手戴口罩。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其他人员严禁在室内逗留。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2.室内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无菌物品和非无菌物品须分开放置,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有效期要重新灭菌。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清点、及时请领,上报耗损,严格查对制度及交接手续。

4.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剧毒麻醉药品应加锁保管。

5.无菌持物钳应每周更换消毒2次,浸泡消毒液根据性质使用要求监测更换并有记录。已使用过的用具要随手处理、清点,及时补充。6.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医疗废品按要求处置,每日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每月进行空气培养1次,并做好登记,保存好培养单。

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1.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路有无漏电及短路现象,注意仪器各导联及专用地线是否连接稳妥,然后打开电源开关,预热仪器,观察仪器工作是否达到稳定状态。

2.检查前应详细阅读明确申请单内容,必要时应询问病史。危重患者检查中应有临床医师监护,以便随时抢救。

3.检查时各检查电极安放部位应准确,各导联线连接应稳妥,仪器各控制键应放在规定位置上,不能随意变动,依次按各导联选择开关,描记心电图。描记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基线是否平稳、有无干扰、描记摆动的幅度。

4.认真回答和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消除检查前的紧张情绪,注意调节室内温度。

5.认真填写检查报告单,对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应具体描述,力争做到详细完整,尽量不产生误差。当日检查完即出报告。

6.经常与临床医生联系,征求对心电图检查结论的意见,协助临床诊断治疗,提高心电图诊断报告水平。

7.建立完善心电图资料登记制度,做好资料积累管理、临床查询和随访工作。

8.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立仪器及设备的档案登记,认真做好使用、保管、保养、维修及安全防护工作。

6.办税服务厅自查报告 篇六

按照市地税局关于办税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延川县地税局积极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实践“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中心,本着为纳税人提供完善的纳税服务举措和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质量为目的,延川县办税服务厅依照通知精神逐一自查,现将自查结果上报如下:

一、自查现状

(一)规章制度方面

1、今年年初机构改革,办税服务厅从原来隶属于直属分局独立了出来,办税服务厅人员也有较大变动,原大厅办税人员因工作需求调入其他部门,同时办税服务厅组建了新的管理机构,由主任亲自主抓各项工作,负责主任岗、综合管理岗;另由一位税务人员负责发票(票证)管理岗、发票发售岗、税收会计岗;还有一位税务人员负责申报征收岗。分工合作各负其责,使独立后的办税服务厅工作有声有色。

2、我们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出发点,密切联系实际工作,健全规范管理制度,先后完善了“服务制度”、“服务承诺”、“主任值班制度”、“岗位工作职责”、“考勤制度”等相关制度。使大厅的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依。以完善的规章制度指导工作,规范办税人员行为,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完善的日常考核,落实了各项工作,实现了创建星级办税服务厅的高效运转。

(二)办税流程方面

1、为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我们以优化窗口服务为切入点,分设综合管理区、申办征收区、发票管理区及综合服务区,分工明确的办税区域为纳税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

2、因为办税服务厅独立不久,很多办税程序还不独立和完善,比如纳税人前来申报纳税,需要先到二楼的管理科找到对应的管理员进行审表,然后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事宜,申报完后的纳税资料还要纳税人再送回管理科,这样的多跑趟办税,给纳税人带来了诸多不便。

(三)纳税服务制度和承诺

1、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宗旨,本着“以人为本、亲民化服务”的原则,我们建立了办税服务制度,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等各种服务措施保证了向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纳税人及广大群众给予监督,并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为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我们特向社会公开我们的服务承诺。包括信息服务承诺、咨询服务承诺、办税服务承诺、发票办理服务承诺、服务态度承诺、政务公开承诺及信息保密承诺。各项承诺是我们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也是我们提高服务水平的决心。

(四)基本建设方面

1、大厅独立以来,我们以完善大厅便民服务设施以便提高办事效率着手,狠抓大厅硬件设施建设,厅里分设了综合业务、申报纳税、发票管理和综合服务区作为服务项目。由于我办税厅面积小,一些制度不能一一上墙。

2、在办税服务厅门口公布了各季节的办公时间。并设立意见举报箱。必要的办公用品齐全,增设了饮水机,空调、资料取阅架等便民服务设施。但是我们的设施还不到位,比如还未安装触摸屏。

(五)文明服务方面

办税服务厅全体人员严格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宗旨,对前来办税或咨询的每一位纳税人热情周到,礼貌用语,耐心讲解。在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坚决不串岗、不离岗、不打游戏、不看电影,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服务厅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各项工作流程,为优质服务纳税人提供强有力保证。让每一位纳税人都感受到纳税服务承诺和首问责任就在我们身上落实。不足之处是不能长期坚持着统一制服上班。

二、自查中存在问题

(一)服务程序繁琐,效率低下

比如纳税人前来申报纳税,需要先到二楼的管理科找到

对应的管理员进行审表,然后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事宜,申报完后的纳税资料还要纳税人亲自送回管理科,这样的多跑趟办税,给纳税人带来了诸多不便。

(二)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不到位 由于我办税厅面积小,一些制度不能一一上墙,触摸屏等办税设施也没有安装到位。

(三)税务人员不能按规定统一着制服办公

三、自查整改措施

(一)针对上述问题一,我们采取如下措施加强整改,对于前来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先到二楼的管理科找对应的管理员进行审表,然后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事宜,申报完后的纳税资料不需要纳税人亲自送回管理科,而是由大厅的办税人员整理收集,一个工作日结束后转交给管理员。这样就避免了纳税人多趟跑了,也给纳税人带来了方便。

(二)源于办税服务厅条件限制,我们的公告制度不能一一上墙,通过整改,我们将需要上墙的公告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资料取阅架触摸屏等设施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服务承诺、税收行政收费项目、税务违法处罚标准、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应公开事项。更加科学便利的为纳税人服务。

(三)经过整改,加强了税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培养了遵守工作纪律的习惯。现在,全体工作人员都统一制服按时上下班,并且做到办公时间不脱岗,不串岗,不打游戏看电影,不炒股等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7.国税办税服务厅自查报告 篇七

自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办税服务厅自查和检查工作的通知》后,分局根据通知要求,对照浙国税函„2011‟208号文件中提出的重点问题逐一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对照问题:办税服务厅内外环境问题。

经自查,我分局办税服务厅墙面、地面洁净,票证、办公用品摆放也较为整齐,植物盆栽保养良好,整体环境整洁卫生。但是在工作业务比较繁忙时,往往未能及时整理桌面办公用品和资料,桌面略显凌乱,在下班前能整理归类摆放。有手机等私人物品放在桌面的现象。

整改措施:加强教育,相互监督,在一项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材料归类有序摆放,禁止将水杯外的私人物品放在办公桌及操作台面上。

二、对照问题:办税服务厅设施设备问题。

经自查,我分局办税服务厅各工作设备设施均能正常使用,纳税人办税用品较为齐全。由于部分电脑配臵偏低、机器老化,存在运行速度较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定期检查维护办税服务厅各项设备设施及纳税人办税用品,定期清理办公电脑系统垃圾,做好各项软件、硬件升级工作,保障各项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如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自行解决的,及时送至市局信息中心维修。

三、对照问题: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问题。

经自查,我分局大厅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无脱岗、打游戏、上网聊

天、随意打手机、炒股、串岗、嬉戏现象。上岗时能统一着制服,着装较为规范,但有穿运动鞋上岗现象。在办税过程中,我分局大厅工作人员均能做到使用普通话与纳税人沟通,使用规范语言。

整改措施:组织学习省局下发《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对照规范查找问题,相互监督,严格遵守行为规范。

四、对照问题: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

经自查,我分局大厅工作人员在办税过程中及接听纳税人电话咨询时均能做到使用礼貌用语、规范用语,服务态度良好。需要着重提高的是微笑服务方面,存在用语文明礼貌但面部表情较为生硬的问题。

整改措施:上岗前调整心态,不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当中,以饱满热情的服务态度接待纳税人。善于换位思考,站在纳税人的立场考虑问题,在工作中做到耐心细致。

相信通过这一系列的自查和整改,能着实提高办税服务厅的整体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把对纳税人的服务做到尽善尽美。

XX分局

8.办税服务厅工作流程 篇八

2.1.15.3工作流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1)新办商贸企业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根据《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调查审核(3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税政法规科录入认定资料(1天)——>办税服务厅金税工程数据管理岗位采集数据、信息中心进行企业发行(1天)——>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认定资料。

(2)工业企业临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调查审核(3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税政法规科录入认定资料(1天)——>办税服务厅金税工程数据管理岗位采集数据、信息中心进行企业发行(1天)——>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认定资料。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

(1)商贸企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根据《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综合受理岗位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调查审核(5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税政法规科录入认定资料(1天)——>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转正资料。(2)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转正: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根据综合受理岗位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调查审核(5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税政法规科录入认定资料(1天)——>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转正资料。

3、一般纳税人变更、迁入: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调查审核(3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税政法规科录入认定资料(1天)——>办税服务厅金税工程数据管理岗位采集数据、信息中心进行企业发行(1天)——>纳税人到纳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审批资料。

4、一般纳税人注销、迁出: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表格,备齐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发票缴销岗位缴销发票——>到金税工程设备管理岗位拆缴金税卡、IC卡,采集注销数据——>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办理税款结算(5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岗位收缴有关证件,录入注销数据(1天)——>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审批资料。

5、防伪税控发票最高限额审批: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调查审核(3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呈报上级审批——>信息中心企业发行岗录入审批资料(1天)——>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下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将审批资料返回纳税人。

6、涉税资格认定(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民政福利企业等):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调查审核(3天)——>税政法规科审批(2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税政法规科呈报上级审批——>纳税人在审批资料返回后到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审批资料。

7、退税(包括预征多缴结算退库、软件企业退税等)审批: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调查审核(3天)——>税政法规科审批(2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税政法规科呈报上级审批——>纳税人在审批资料返回后到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审批资料。

8、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调查审核(3天)——>税政法规科审批(2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税政法规科录入鉴定资料——>纳税人在审批资料返回后到办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审批资料。

9、减免税及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调查审核(5天)——>税政法规科审批(2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税政法规科呈报上级审批——>纳税人在审批资料返回后到办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审批资料。

10、国产设备投资抵免审批: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调查审核(5天)——>税政法规科审批(2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税政法规科呈报上级审批——>纳税人在审批资料返回后到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审批资料。

11、技术开发费扣除审批: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调查审核(5天)——>税政法规科审批(2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税政法规科呈报上级审批——>纳税人在审批资料返回后到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审批资料。

12、汇总纳税企业审批: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税政法规科调查审核(3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税政法规科呈报上级审批——>纳税人在审批资料返回后到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审批资料。

13、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综合业务科调查审核(8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综合业务科呈报上级审批——>纳税人在审批资料返回后到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审批资料。

14、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审核资料——>(1)一般需求发票领购资格下达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办税服务厅发票购领资格认定岗位直接认定(1天);(2)超一般需求发票(包括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等)领购资格,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调查审核(3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办税服务厅发票购领资格认定岗位核发有关证件,录入核准数据(1天)——>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下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将审批资料返回纳税人。

15、企业自印衔头发票审批: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传递后台科室(1天)——>综合业务科调查审核(3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呈报上级审批——>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下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将审批资料返回纳税人。

16、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审批: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税务所)调查审核(1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审批资料。

17、生产企业出口专用缴款书和分割单资格审批:纳税人申请,备齐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受理,传递后台科室(1天)——>管理科调查审核(2天)——>主管局长审批(2天)——>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位领取审批资料。

2.1.15.4所需资料

1、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所需资料

(1)临时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认定表一式五份及金税工程信息采集表;(2)临时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认定报告一式二份(写明基本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经营情况、预计年销售额等);(3)营业执照副本及公司设立申请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二份;(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户口、会计身份证及户口、会计证复印件一式二份;(5)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6)验资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二份;(8)企业生产经营场地房产证明或租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9)公司在职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10)外地驻长机构或分支机构提供总机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认定表或年审合格证一式二份;(11)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2、一般纳税人转正所需资料

(1)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一式五份;(2)临时一般纳税人转正结算表一式四份;(3)下户调查情况表一式二份;(4)纳税人转正申请报告(写明基本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经营情况、已实现的销售收入额等)一式二份;(5)临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复印件(年审后需附年审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二份;(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7)临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期内会计报表一式二份;(8)法人代表、财务主管、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证复印件、继续再教育培训证复印件一式二份;(9)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3、一般纳税人注销、迁移所需资料

(1)企业申请注销报告;(2)《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一式四份;(3)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原件;(4)发票购领卡、增值税发票购票员资格证;(5)税款结算表;(6)一般纳税人年审合格证(移出单位不需此证);(7)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4、防伪税控系统最高限额审批所需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三份;(2)《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3)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表一式三份;(4)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调查表及管理科室调查报告一式三份;(5)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5、涉税资格认定(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民政福利企业等)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企业书面申请报告;(3)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书;(4)管理科税管员调查报告;(5)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6、退税(包括预征多缴结算退库、软件、森工企业退税等)审批所需资料

(1)退税审批表;(2)管理科税管员调查报告及税款结算表;(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企业当期财务会计报表;(5)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出口预征多缴结算退库还需当期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复印件。

7、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所需资料(1)《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2)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8、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所需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2)企业申请减免税报告;(3)税务管理员调查报告;(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有关部门证明资料;(6)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表;(7)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对于新办企业需提供“企业验资报告”;新办高科技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科委出具的“高科技企业证书”、“企业验资报告”;对于遭受水、风、火、震等自然灾害的减免税企业需提供“能确认其发生灾害的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校办企业需提供学校的“出资证明”、“批准成立的批文”、“法人代表任命书”、“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证明”等证明资料;民政福利企业需提供“四表一册”等资料;劳服企业需提供“证明安置待业人员比率的证明”等资料;享受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企业还需按国税发[2002]160号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关于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所需资料

(1)企业财产损失计税扣除审批表;(2)企业财产损失计税扣除申请报告;(3)财产损失明细表;(4)税务管理员调查报告;(5)企业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6)有关部门出具的财产损失证明资料:对遭受水、风、火、震等自然灾害损失的企业须提供能确认其发生灾害的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投保企业还须提供保险部门损失估算及赔付资料;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还应提供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及能确认其发生责任事故的公安等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资产盘亏、短缺、残损霉变的损失须提供企业关于资产清查盘存情况的专题报告;被盗的财产损失须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资料;坏帐损失须提供法院和债务方出具的债务、债权证明等资料。

10、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批所需资料

(1)“关于××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报告;(2)企业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报告;(3)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申请表;(4)税务管理员调查报告;(5)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的有关文件;(6)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7)盖有有效公章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8)企业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要求的其他资料。

11、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审批所需资料

(1)“关于××企业享受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的请示”报告;(2)企业《享受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申请》报告;(3)税务管理员调查报告;(4)技术开发项目批准立项的有关文件和开发预算;(5)企业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要求的其他资料。

12、汇总纳税企业审批所需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三份;(2)税政法规科调查报告一式三份;(3)区、县(市)局呈报材料一式三份;(4)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13、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所需资料

(1)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2)当期纳税申报表;(3)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4)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帐单;(5)资产负债表;(6)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7)《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

14、发票领购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长沙市购印发票资格申请审定表》一式三份;(3)《用票单位发票管理员登记表》及发票管理员1寸相片二张;(4)发票管理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税务登记证副本;(6)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7)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15、企业自印衔头发票审批所需资料

(1)申请印制发票的报告一式三份;(2)《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3)《长沙市印制发票申请表》(印刷普通手写版发票填用,一式三份)或《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市州普通电脑发票印制申请表》(印刷普通电脑版发票填用,一式三份);(4)企业发票管理制度一式三份;(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6)需印制的发票式样一式四份;(7)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16、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审批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3)购货方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盖有一般纳税人认定章);(4)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17、生产企业出口专用缴款书和分割单资格审批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审批表》;(3)购货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购货方出口退税登记证复印件;(5)购货方《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及海关代码;(6)双方货物购销合同原件;(7)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2.1.16 综合数据管理岗位职责 2.1.16.1工作职责

1、负责综合数据管理、本科室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核对本科室征管基础数据,保证各种数据准确完整。

2、负责办税服务厅管辖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等税收证明的咨询、申请、审核、开具。

3、负责办税服务厅管辖的纳税人税种登记的审核录入。

4、负责办税服务厅管辖的纳税人非正常户的资料录入(税务所的非正常户录入由管理三科负责),并定期清理全局已满三个月需要公告注销的非正常户,定期进行公告注销。

5、负责本岗位的资料整理归档及清分工作。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1.16.2工作规程

1、按照征管质量考核要求,制定和完善本科室各岗位征管数据采集工作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分析解决征管数据管理中的差错和漏洞,指导各征管数据采集岗位进行准确及时录入,按规定要求报送征管质量各类报表。

2、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工作规程。

(1)审核办税服务厅管辖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申请资料,并签注具体意见。资料包括税务登记副本及复印件、企业申请报告、《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

(2)报主管主任、局长签字审批后,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地一证,有效期30日),加盖公章后交纳税人。纳税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束在外地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可按上述程序重新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3)将资料传递管理科税收管理员。

3、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工作规程。

(1)审核办税服务厅管辖的纳税人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申请资料,并在企业申请报告上签注具体意见。资料包括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企业申请报告、销货方退货或折让证明、购货发票复印件。

(2)报主管主任、局长签字审批后,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加盖公章后交纳税人。

(3)将资料传递管理科税收管理员。

4、辅导纳税人填写《税种登记表》,按省、市局文件要求严格审核税种登记中预算款、预算项、项目编码、预算级次、纳税期限等栏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录入征管软件系统,并负责每周与税务登记数据进行核对。

5、做好管理科室非正常户的资料录入(税务所的非正常户录入由管理三科负责),并定期清理全局已满三个月需要公告注销的非正常户,定期进行公告注销。

6、做好本岗位的资料整理、移交和归档工作。

7、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1.16.3工作流程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及时办理):纳税人备齐相关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数据管理岗位审核、开具——>传递资料给管理科。

2、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及时办理):纳税人备齐相关资料——>办税服务厅综合数据管理岗位审核、开具——>传递资料给管理科。

3、税种登记(及时办理):纳税人——>纳税人填写《税种登记表》——>办税服务厅综合数据管理岗位审核、开具。(个体双定户税种登记由管理三科录入)

4、非正常户认定:管理科室税管员填报《非正常户认定审批表》——>科长审批——>办税服务厅数据管理岗位录入。

5、非正常户注销:办税服务厅综合数据岗位提供非正常户待注销名单——>注销户所属管理科室所税管员填报《非正常户注销审批表》——>科长审批——>公告注销——>综合服务厅数据管理岗位进行数据录入。2.1.17 税务登记岗位职责 2.1.17.1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纳税人递交的各类登记申请,包括新办、变更、注销、验证、换证、出口退税登记等。

2、负责采集录入纳税人基本情况及相关数据,打印、发放、收回税务登记证件,开具工本费完税证,收取、解缴工本费,并及时结报票款。

3、负责税务部门委托代扣代交税款证件及退税登记证的数据录入、发放、收回。

4、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类简易程序的违章处理。

5、负责将纳税人相关资料传递至各管理科所,对本岗位留存的资料按月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归档。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1.17.2工作规程

1、受理纳税人递交的各类登记申请,包括新办、变更、注销、验证、换证等,辅导纳税人填写表格,审核纳税人递交的资料是否有效、齐全;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退还给纳税人。

2、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域、经营规模、财务核算等情况划分纳税人征管科所,采集录入纳税人基本情况及相关数据,打印、发放、收回税务登记证件,将信息及时传递给综合数据管理岗位。开具工本费完税证,收取、解缴工本费,并按月向计财科结报票款。在受理审核纳税人新办税务登记资料时,不要求企业呈报银行证明资料,待办理完税务登记正、副本后,由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到开户银行办理基本帐户,纳税人在进行发票购领资格认定前,持已由开户银行加盖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的税务登记副本到本岗位登录开户银行及基本帐户。纳税人因特殊原因需要开立第二帐号,必须经管理科、主管局长审批后,本岗位方可进行数据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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