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装修合同范本

2024-07-11

三方装修合同范本(精选8篇)

1.三方装修合同范本 篇一

装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协议条款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同意确定,就甲方的房屋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和施工方法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预算及工艺说明为准。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价为(大写): 元。6.双方约定,本工程价款,以下列第(2)项方式结算:

(1)以设计图纸所含项目、预算一次性总包,甲方无须支付超额部分款项。(2)预算单价不变,按实际发生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项目结算。乙方工程结算,除去甲方要求变更的项目,其结算价不应超过预算价的百分之

二、丙方的服务

1.丙方作为甲乙双方合同的监督人,丙方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服务。

2.甲乙双方协议约定的工程价款的由丙方进行监管,甲方委托丙方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监督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补充协议执行工程款项支付。

3.如验收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将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丙方有权先冻结款项并进行罚款处罚。

三、责任和损失限制

1.参与各方达成共识:丙方明确表示在任何时候都不提出索赔、抵押、特免、抵销的优惠权,所处理的权利仍属于甲乙双方。

2.如果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丢失或损坏,为了计算这种损失,将按它的售价的成本来估算。不是由于丙方的任何行为或疏忽而造成的损失,丙方不负责任。

四、口头交流

由于与甲方进行口头交流后所产生的失误交流的责任。在与以上各节内容无冲突的条件下,甲乙双方应用书面形式在发生口头交流24小时内,对这些口头交流内容进行确认。丙方收到这些书面确认后,应按书面确认的情况为准。在丙方未收到书面确认时,不必对据于口头交流内容所发生的行为负责。

五、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丙方联系甲乙双方进行协调解决。2.如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订立日期: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订立日期:

****年**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订立日期:

****年**月**日

2.三方装修合同范本 篇二

新法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较之“旧法”具有质的飞跃, 受到了广大普通劳动者的好评, 某些法律专家甚至解读为是对劳动者的“一边倒”。但是来自国内外企业抵制或者担心的声音也一浪高过一浪, 相当多的企业代言人认为新法提高了劳动力成本, 降低了员工的稳定性和企业用人的灵活性。那么该如何看待和评价这场争论的主题和实质?本文作者试图以第三方的视角在此略作说明。

首先, 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博弈是正常的也是必需的, 争论的双方由于看问题的角度和利益出发点不同自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争论的越是充分对未来的发展越有好处, 这一点毋庸置疑。与旧的劳动合同法相比, 新法增加了若干有利于劳方的条款, 如工作地点和职业病危害等防护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合同到期前终止要付经济补偿金条款等等。但对新劳动合同法的特征, 有专家解读为“向劳动者一边倒”的看法其实并不严密。如果对“劳动者”的概念做狭义的理解, 似乎雇主方 (用人方) 不属于“劳动者”, 就会造成双方尖锐的对立。其实, 这里的“劳动者”仅相对于“资方”而言, 实际上雇主也是劳动者中的一员。例如北京理工大学的人事处处长在招聘新人的时候代表的是学校的利益, 但没有人会否认其不是“劳动者”。另外, 这个“一边倒”只是相对于旧劳动法而言, 并不是真正的“一边倒”。在以往, 几乎所有的社会力量都向“资方”倾斜, 对资方缺乏制约, 劳资对立的态势严峻。这种情势下, 新法的“反向倾斜”, 实际上就有了纠偏和“持正”的意义。相比旧劳动合同法, 新法的进步意义显而易见。但是在中国, 劳动者的生存状况远远比不上西方发达国家, 在亚洲也比不上新加坡、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连立法也只是“接近欧洲标准”, 对于这部新法所取得的进步, 中国人不但没有理由骄傲, 更应感到耻辱。

企业方对新劳动法的看法其中心思想就是:劳动力成本大幅提高会伤害企业, 委婉的说法是“矫枉过正”。在网络上几个论点流传较多:1、劳动力成本会大幅度提高, 这对中国今后的发展并没有好处。劳动力成本低不仅是我国的国情, 而且是我国重要的国际竞争力;2、新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太大。这部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法律将大大提高劳动力成本, 降低管理效率, 压缩利润空间;3、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企业不是养老院。从经济角度来看, 劳资双方本来就不平等。

如果我们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 “劳动力成本大幅提高会伤害企业”, 不利于雇主和企业发展等看法, 无论从道义还是效益上看都是站不住脚的。首先, 劳动法属社会法范畴, 它本来就应该是偏重于保护劳工利益, 对弱者予以某些辅助。国家经济发展并非让资本剥削劳工, 而是让全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正如新法总则第一条所述:“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制定本法”;其次, 低成本的劳动力不可能是高素质的。“既让马儿跑, 又不给马吃草”, 只是想通过压榨劳工的那一点剩余价值来赚钱, 这样的企业不可能保持稳定的可持续发展。要想吸收高素质的员工, 必要的成本一定要提高, 如果因为劳动力成本提高导致企业破产倒闭, 这样的企业也大可不必存在;第三, 劳动者福利待遇和各种保障提高, 有利于其安心工作并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也就有利于企业。企业和员工在利益上达成一致, 本是正规企业、守法企业所追求的局面。在此种情况下, 而员工也不会频频跳槽, 因为这和他们的切身利益相悖。

无论各方如何争论, 新的劳动合同法已如期而至。笔者最担心的是新法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由于劳动者缺乏自助能力、倾诉渠道和结社条件, 执行新法的政治、法治、市场与社会组织环境整体令人担忧, 这样, 新法最终陷入“一部供人违反的法律”的魔咒。根据现实的中国国情, 新法从“字面上的进步”到“事实上的进步”还有不小的距离。正如有评论所说, 对新旧劳动法均有所顾忌的雇主, 还是些“比较好的少数”。一般情况下, 资方对雇员权益的践踏, 是轮不到劳动法费神干预的:员工往往在可能拿起法律武器之前就被老板“解决掉”了。简单地说:新劳动合同法在内容方面的进步性不是问题, 而实践中有无利于劳动者的执行和落实才是问题。

3.金代三方纸币用“合同”官印考 篇三

“合同”、“合同印”与纸币“交子”

有关“合同”。见《周礼·秋官·朝士》:“判书”《疏》:“云判,半分而合者,即质剂傅别、分支合同,两家各得其一者也。”又,《通俗编·货财·合同》:“按今人产业买卖,多于契背上作一手大字,而于字中央破之,谓之合同文契。商贾交易,则直言合同,而不言契,其制度称谓,由来俱甚古矣。”林剑鸣《简牍概述》:“晋代用作卷的木简,有一种两行中间写一大‘同’字,当两片合起来既为一字。”据此分析,“合同”一词很可能由此演变而来。“合同”,乃半分而合,会合对同。含有勘合与验证作用,为一式而分执的凭证。“合同印”,应该与合同相关联的专用印,其产生年代难于考证,从现今看到宋元时代遗存的实物合同私印较多,说明当时民间是普遍使用的。纸币由于后来由官府的参与管理,使合同私印后续发展形成了纸币之上使用的官用合同印式。

“交子”,北宋初四川地区民间产生,它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流通的纸币。“交子”,史文皆云“私为券,谓之交子”。“交”则为交合,两者接触和交换之意,“子”大概为蜀地方言。据《文献通考·钱币考》、王应麟《玉海》卷一八O、李攸《宋朝事实》卷十五等均有记载,皆云交子乃民间所创,并未言明产生的确切年代。在中国古代“印”是作为凭信的唯一依据,将“合同”官印钤印在“交子”纸币之上,是用以表明所属官府或区域内所流通,同时用以防伪杜奸。合同印实物介绍

(1)隆安府合同

图1、1-1为实物照片,图1-2为印蜕。纵4.3厘米,横3.3厘米,通高5.5厘米。长方形印面,无边栏,橛钮,质料青铜。印文竖式,字形宋楷体。隆安府,见《中国历史地图集》,即今吉林省农安县,辽时称黄龙府,金改称隆安府。金地方设置路、府、州、县。隆安府,即金时的北方政治军事重镇。此印出土于黑龙江阿城金上京古城南4公里处一铸造厂遗址。

(2)南京合同

图2、2-1为实物照片,图2-2为印蜕。纵4.8厘米,横3.0厘米,通高4.5厘米。长方形印面,无边栏,橛钮,质料青铜。印文竖式,字形宋楷体。见《中国古代历史地图集》,金朝“南京”、“南京路”,即今河南开封市。金朝曾设有三个都城,公元1214年金朝第八位皇帝宣宗迁都开封,即南京。此印由河南省郑州市征集。

(3)壹钱合同

图3、3-1为实物照片,图3-2为印蜕。长4.5厘米、宽2.6厘米、高4.6厘米。铜质,长方形印面,无边栏,橛钮,质料青铜。印文竖式。字形标准楷体,印文中“合同”二字为合体。印背上端凿刻有“上”字。印文中“合同”二字为合体,笔画中“一”、“口”结构共用。见《金史·食货三》:“天兴二年(公元1233)十月印‘天兴宝会’于蔡州。自壹钱至肆钱四等,同见银流转,不数月国亡。”上面介绍的“壹钱合同”印,应是“天兴宝会”纸币“壹钱”面值上的用印。“壹钱”,其所指为重量单位。此印由内蒙古赤峰市征集。

相关考证

“壹贯背合同”印,铜质,印面为束腰银铤形状,无边栏,板状钮。印文五字,竖式直读,字形结构宋体,依印面形状而变化,笔画粗实。此印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

王国维有关宋一贯背合同铜印跋:“上虞罗氏藏一贯背合同铜印,此南宋会子印也。金人钞币亦有合同印。《金史·食货志》言:先是尝行三合同交钞,至泰和二年止行于民间。今传世金大钞铜板,阑外有中都合同、南京合同、平凉府合同三印;又太仓徐氏藏贞祜五贯铜板,阑外有京兆府合同、平凉府合同二印。其印皆附于版上。此云“壹贯背合同”,不著地名而著贯数,与金制不同。……《宋志》所云一贯文合同,盖印于会子面者,与金钞板所附合同印同;此云背合同,必印于会子之背。明洪武一贯宝钞,背有印造宝钞局印及一贯印,当仍金元旧制。以此推之,则宋之会子,纸背亦当有印。又,金之地名合同印,皆与钞板联合者,所以省重印之劳。此印单行,为印于纸背者无疑矣。因《宋志》失记,故详著之。”

罗福颐《古玺印概论》也收录此印,据罗氏称,“是南宋时印于‘会子’(一种纸币)背面上用的”。此印为目前资料中介绍的纸币用合同类型官印第一例,也是所见的唯一一例。

据《宋史·舆服六》载:“行在都茶场会字库,每界给印二十五,国用印三钮,各以‘三省户房国用司会子印’为文;检察印五钮,各以‘提领会子库检察印’为文;库印五钮,各以‘会子库印造会子印’为文;合同印十二钮,内壹贯文二钮,各以‘会子库壹贯文合同印’为文;五百文、二百文准此。”又,《宋会要·职官》载:“令礼部依仿茶盐钞法,如遇给降诸州军度牒等,并用簿题写手本料例字号于棱纸后,别用朱印合同,降付逐路转运司同委本司官吏主行。”这里史载中也提到“别用朱印合同”。

金承宋制,名其纸币为交钞。据《金史-食货志》载:“设印造钞引库及交钞库,皆设使、副、判各一员,都监二员。而交钞库副则专主书押、搭印合同之事。”金章宗(1190-1208),厘定交钞之制,仍规定印造交钞:“其搭印支钱处合同,余用印依常例。”这里是金史中有关“合同”印的记载。

金朝纸币上钤印的“合同”印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纸币在印制过程中为了减省工序,在雕造纸币钞版的同时,就已将“××合同”印直接刻铸于印版之上而一次印制完成,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原赵权之所藏的“陕西东路壹十贯五合同交钞版”即是如此,另一种是钞版上未加刻“××合同”字样,是纸币印制完成后再另行钤压“合同印”印。

上文介绍《宋史·舆服六》载:“行在都茶场会字库……合同印十二纽……‘会子库壹贯文合同印’为文。”文献中记载的“会子库壹贯文合同印”,是宋合同印文字的准确称谓。以此印文为标准与其后的南宋以及本文介绍的金代三个不同时期的合同印作比较。宋“会子库壹贯文合同印”我们将其定为(1)式;南宋印于纸币背面上的“壹贯背合同”,此为(2)式;“隆安府合同”、“南京合同”为(3)式;“壹钱合同”为(4)式。

我们将(1)-(4)式合同印罗列类比如下:

(1)式,宋:“会子库壹贯文合同印”

机构+面值+合同印

(2)式,南宋:“壹贯背合同”

面值(背面)+合同

(3)式,金:“隆安府合同”、“南京合同”

行政区域、地名+合同

(4)式,金末:“壹钱合同”

计量单位+合同

以上(4)式类比看出宋(南宋)、金(末期)不同历史时期合同印文字内容上的转换,印文书体由宋体转换为标准楷书。本文介绍最后一方“壹钱合同”印面文字最为典型,面值以重量为单位而称“钱”,没有地名合同流通区域的限制,标志着纸币

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金纸币进入流通领域时,币面上须有“××合同”印字样,所谓“合同交钞”。金纸币上所特有指定地点的合同印,其主要作用是明示流通区域和防伪。

本文介绍的“壹钱合同”,是金朝末行将灭亡前发行的最后一张纸币“天兴宝会”上的相关用印。在印文中未见有明示的流通区域,可谓“天下通行”。印文中“壹钱”,是以银的计量单位作标准,属于一个新出现的合同印的类型,它的发现极具文物价值和学术价值。我们知道纸币是金属货币的代表和象征,而作用于货币的金属又因其本身价值不同而存在贵贱有别,贱金属辅币和贵金属货币之间存在相权关系。金廷(1127-1234)百余年间在货币印造发行方面有较大发展,突出一点是体现在纸币发行与贵金属之间的关系上。据考,金朝后期发行的几种纸币面值可以直接和贵金属白银通兑,是同“见(现)银流转”的。金宣宗真祜五年(1217)发行“真祜通宝”,规定通宝四贯,当白银一两:兴定六年(1222)发行“兴定宝泉”,二贯当白银一两。这里我们看到金纸币当时还是以“贯”为面值单位。有关金交钞和贵金属白银的直接通兑,是货币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它是反映在金后期所发行的几种纸币上。而金末以纸币面值直接兑现银,以不同计量单位为面值其称谓为“钱”的,是金末天兴二年(1233)发行的“天兴宝会”纸币,史载中见有“自壹钱至肆钱肆等”。这是金廷发行唯一的一张,也是最后的一张纸币。这里我们注意到纸币的面值已将“贯”改称为“钱”,与我们今天通俗的称谓相同。中国以银为币有悠久历史,但银在不同历史时期中与货币的职能以及在货币构成中的地位是不同的,金廷后期的“壹钱合同”官印与其“天兴宝会”纸币即已说明了银通过钱钞与商品发生价值关系。“壹钱合同”实物印正是以银的计量为面值单位的,所以说它的发现更具有其特殊的意义。

罗福颐先生在《古玺印概论》中介绍南宋“壹贯背合同”印,此为资料中所见纸币用“合同”印之首例。因其特殊的形制、印文特征与其独特的使用方式等颇为学术界所关注。本文所介绍的金“隆安府合同”、“南京合同”、“壹钱合同”印,是即罗氏介绍的南宋“壹贯背合同”之后,同属一类型的金代纸币用印。金朝官印遗存较多,而有关纸币上使用的“合同”类型官印极为罕见。见景爱编著《金代官印集》(文物出版社)书中收录国内各地馆藏或新出土的官印共计554方,而有关“合同”类型官印未见著录。《中国玺印篆刻全集》(上海书画出版社),应该是近年新出版权威性大型印学工具书,也只收录有上面介绍的南宋“壹贯背合同”印,有关金朝“合同”类型官印未见著录。

余言

从上所述,合同印是宋金时期形成了特殊形制的纸币上使用的官印,其大体可分为“面值合同”(1、2式)、“地名合同”(3式)与“计量单位合同”(4式),基本反映了金朝合同印流变过程中的几种形式,它已成为世界最早纸币上使用的官印。其中“壹钱合同”为金末,有确切纪年可考,它验证了金代后期纸币与贵金属通兑关系。“合同”官印使用于宋(南宋)、金,前后大约两百余年,其后由于币制发展因无流通区域的限制,币面上遂以钤盖骑缝章的方法所代替,由此合同印推出历史。宋、金、元时代遗存下来的私印中,笔者还搜集到有多种类型的“合同”印,如上分析判断私用合同印的产生的时代相对要早,由于官府参与纸币的管理,其后演变发展才成为纸币上使用的官用“合同”印。我们观察这类官用合同印其形制为何均为长方形、无边栏、竖式直读、非篆书体……,它与同时代常规官印大相径庭而堪称另类,这可能与其“纸币上使用”的特殊属性相关。而且此类合同官印遗存为何如此奇罕等等,也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交钞是金朝发行的货币,始于贞元二年(1154),虽然在后期名称有所更改,但一直是金代的主要货币。纸币交钞做为金朝正式发行的货币进入流通领域,都要加盖“合同”类型官印,所谓“合同交钞”是金朝所首创,在我国货币发行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金朝合同官印的发现意义深远,验证了“合同交钞”,同时填补了目前印学研考中有关金朝纸币用合同类官印的空缺。

4.三方装修合同范本 篇四

熟人好办事,装修很上心

小编了解到,倾向于找熟人装修的人为数不少。小编小孩的同学家长张女士最近正在装修新家,就是找的熟人。“大家比较熟悉,所以在沟通时很轻松,有什么想法都可以说出来。如果在监督过程中发现了什么细节需要改进的,可以直接与施工方沟通商量。如果是小问题的话,人家也会尽心尽力地帮助去解决,不像一般的装修公司,装修过程中有改动的话就要额外加钱。”她这么说到。

张女士告诉小编:“因为是熟人,所以会尽力而为,在材料上不会以次充好,在做工上也能更加仔细。另外,因为熟人是做家装这一行的,交际面也广,像家具、橱柜、卫浴等家装产品他们都很熟悉,随便打个招呼,我们就可以不用跑东跑西地挑选了,更不用口干舌燥地讨价还价。‘熟人好办事’这话说得一点儿都不假。”

“杀熟”屡见不鲜

“装修千万不要找熟人!骗钱不说,质量还没有保障!”谈起找熟人装修,小编邻居赵女士满腹牢骚。而九正家居网负责人也告诉小编:“‘杀熟’在装修行业很常见,在有些情况下找熟人装修还会出现很多问题。”

小编整理出了下面三点大问题:

一是没有正规合同。一旦出现问题很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找熟人装修多半是出于信任,有时候又碍于熟人的面子,所以很多时候没有签订正规合同。熟人即使与业主签订了合同,也是相当不规范的,而且更多的是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大的装修质量问题,装修者想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却苦于没有合法有效的证据。

二是正规的装修公司会根据客户需要在装修前给客户做好预算。而熟人装修一般是先付一部分款进料装修,根据工程的进度,再分阶段付款。这样做有一个很大的弊端,就是追加、更改的装修费用无法控制,业主往往会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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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保修服务的问题。装修公司一般都会有保修服务,或承诺几年保修,或承诺终身保修。业主在入住后,如果出现装修质量问题,装修公司会负责维修,而且尽可能地为业主解决问题。但是找熟人装修,本来说好出了质量问题一定帮忙解决的,但是由于没有签订正规的合同,常常会碍于熟人的面子,出了问题也不好意思去找熟人解决,实际上就跟没有保修期一样。

选专业装修公司或平台

对此,九正家居网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如果是找熟人装修,双方必须签订规范的装修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业主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君子协议’是口头约定,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产生纠纷后难以取证和查清事实,解决起来费神费力,而且自己的权益得不到维护。另外,装修合同要对工期、材料、质量等明确约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也要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填写变更单。”

5.机房装修合同范本 篇五

承建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址:

二、承包方式:全包(包工、包料、全包、部分承包)。

三、总价款:¥118038.3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零叁拾捌元叁角其中:材料费:99966.63,人工费:3654.2他费用:14417.47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四、付款方式: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2007年5月20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五、合同组成本合同的组成包括:本合同文本、预算清单。

六、工期:自20xx年5月6日开工,至20xx年5月31日竣工,工期26天。

七、本合同一式__二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房装修合同范本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的计算机信息机房工程及其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确定乙方为施工安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多次洽商,达成如下合同: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主要包括系统计算机机房装修.机房设备的提供安装调试.及其工程。

1.2项目名称:

1.3承包范围

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供应。

1.4施工地点

1.5本合同遵循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及优先原则:

1.6质量合保证

乙方须承诺,本工程中所选用的材料及设备均严格按照本合同材料及设备清单中所列出的产地和数量去选项购,并须获得甲方的认可和支持,以确保本工程符合以上标准。

第二章甲乙双方的责任

2.1甲方的责任:

1)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工种间的配合。

2)负责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通知乙方及时纠正.3)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用水,电及相应的办公条件及堆放材料的库房。

4)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技术文件,资料保密,不以任何形式扩散给第三者。

2.2乙方的责任:

1)负责本系统工程施工图纸设计。

2)负责按合同规定施工,确保工程进度,按照甲施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3)负责按照经过甲方审批过的施工设计图和有关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负责成品交验前的保护,保养。

5)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并汇集施工技术资料。

6)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确保系统按期验收使用。

7)负责培训甲方使用和管理本系统的技术人员。

8)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如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视情节予以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9)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器材堆放整齐并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10)做好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现场施工严格遵守甲方及地方安全部门的多项管理制度,乙方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章材料及设备

3.1材料及设备到达目的地为工地现场。

3.2装修材料10天内交货,设备7天交货。本项目施工时间为30个工作日;

3.3所有材料均由乙方组织采购,甲方须提供一封闭场所供乙方保管材料使用。

3.4材料.设备除甲方另有书面变更要求外,均须按投标报价中所列产品型号.产地进行采购。

第四章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

计人民币:元整

合同总价包括附件的设备清单所列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及其运保费.税金等所有的相关费用。

第五章付款方式

5.1合同签定后一周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备料款,计人民币元整。

5.2乙方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甲方支付至所有款项90%的竣工款,乙方工程价款计人民币:(以最后决算为实际价格)。剩余10%作为质保金,工程验收1年付清。

5.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乙方必须开具有效的正式的工程安装发票,给甲方入帐。

第六章工期

6.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乙方即开始进行施工准备工作。

6.2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施工工作。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

6.3乙方的施工计划安排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及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以供审批;甲方须在48小时内予以书面答复,若逾期不予答复,则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报告。

第七章设计变更

甲方因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按规定需变更时,应由甲方签证,竣工时按工程量增减的签证进行调整和结算,未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变更无效,不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八章工程验收

8.1工程完成后,乙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七日内由甲.乙双方对工程进行验收。

8.2工程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系统全套工程设计.施工文件及图纸,并提供全套电子管理文档。

8.3按国家和地方当局的相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作为验收依据。

8.4甲方需在三日日内验收完毕,并在验收报告单据上签字盖章。

8.5若经确定为不合格工程,则乙方应及时修正,并直至工程验收合格。

第九章保证及处罚

9.1乙方保证本系统中所使用的所有产品免受第三方提出关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9.2乙方保证本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开通.正常使用。

9.3乙方保证按照甲方施工进度安排完成各项工作,如逾期,每天按工程款的0.1%支付违约金。

9.4乙方保证在本系统保修内提供4小时快速响应,24小时内现场服务。

9.5乙方提供综合布线线路15年质量保证,质保期从工程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网络设备及他1年质量保证,质保期从设备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设备非人为损坏的免费维修.更换(详见产质保规定),保障产品的正常使用。整个系统乙方提供2年免费维护。

9.6凡购买乙方销售的产品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如非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经检验属实可免费更换.维修,但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正确操作,造成产品损坏:

2、自行拆卸,标贴损坏,日期涂改,产品人为损坏,进水,变形,受潮,自然灾害,雷击等。质保期后乙方提供维修服务,修理所需交通费及更换零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9.7如在接入弱电系统工程中因使用甲方已有的线路与设备而有故障的,由甲方负责。

第十章仲裁与诉讼

10.1执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问题,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争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与诉讼费由诉讼方承担

10.3在仲裁与诉讼期间,除正在仲裁与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一章其它

本合同附件及乙方投标书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双方往来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订补充条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房装修合同范本篇三

甲方:

乙方:

由临沂鼎泰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临沂大学机房装饰装修及家具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编号为:LYDTX2013067)询价采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负责主控室装修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额及工期:

1、项目名称:临沂大学机房装饰装修及家具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2、工程量及施工要求见附件

3、合同金额为98032元,大写玖万捌仟零叁拾贰元整

4、工程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后15天内完成,以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为准

二、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保工期保质量,并按图纸施工。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单位施工,违者终止合同。

承包范围:该项目全部材料、设备、运输、安装、施工及各项费用,以及保修期内的费用。

三、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项目按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各项工作满足甲方的有关技术质量和环境要求。招标文件、技术资料、施工示意图和提出的规范标准等均为施工有效文件。

质量标准为合格及以上。

四、物资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主要设备材料需经双方认可,由乙方采购。乙方采购的材料均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标准,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检验资料,因设备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驻工地代表(由后勤管理处指定)

(2)向乙方提供施工的水电条件,并尽量保证施工期的需要。

(3)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施工整改要求。

2、乙方责任

(1)乙方驻工地代表(由乙方指定)

(2)负责水电临时铺设和相关费用。

(3)负责施工区域内安全防护,指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

(5)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规范整洁。交工之前清理垃圾及现场等。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六、工程质量管理和交工验收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时,乙方必须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3、隐蔽工程隐蔽前乙方需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确认合格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

七、本工程免费保修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乙方无条件免费承担其施工范围内的保修工作(人为原因及自然灾害除外)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修理通知后按承诺和相关规定及要求在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修理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保修金中拨付,因乙方材料质量、安装施工等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工程结算和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甲方根据工程量据实验收、结算。审计完成一次支付工程量总金额的百分之九十五,余款做为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无息结清余款。

九、违约责任凡有甲方责任而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工期顺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没延期一天,乙方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一、合同签订地点:

十二、签订时间:20xx年11月27日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理人:

联系人:

开户行:

联系电话:

乙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账号:

6.酒店装修合同范本 篇六

1、工程名称:xxx酒店改造工程

2、工程内容:xxx酒店改造及检修

3、承包范围:xxx两台电梯改造,包括更换电梯控制柜、厅门传动系统、轿门电子感应光幕、对重缓冲器、钢丝绳,电梯轿厢装潢,电梯导靴衬,电梯门滑轮等。两台电梯整体检修。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 期: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条、工程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及“工程预算书”定额执行。

2、本工程价款计算确定为人民币24.5万元。决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金额,超支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3、工程款的拨付:合同签订后付工程造价25%的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支付25%,其余的50%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第二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经协商本工程的质量等级约定为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市技术监督局的要求。

2、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来进行,必须达到效果图的标准,完工后达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要求时,乙方负责无偿返修,直至达到要求,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相关费用损失,并按法定违约金标准(1%)按日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会审施工图纸。

1.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1.3、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将相应顺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2.1、乙方于开工前一周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资质证明及工程进度、材料设备计划等施工必备手续。

2.2、施工过程使用的水、电、汽费用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如因使用原材料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否超过保修期,乙方均负责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

2.4、乙方负责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因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2.5、合同生效一周内乙方必须进入现场施工,如逾期未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返还预付款并按法定标准(1%)支付违约金。

2.6、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所造成的损失,经甲方确定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后,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竣工验收与保修

1、工程竣工一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甲方收到竣工资料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国家有关保修条例要求在乙方所承包的范围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第六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

解,经调解后如双方未达成协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未尽事宜及补充条款如下:

1、甲方派出人员及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进行总体监督,包括工程质量、材料质量与使用、工程进度等与xxx酒店电梯改造工程有关事宜。对违反合同的施工以及施工质量等问题有权提出修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修改期间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2、随着工程进度情况,乙方应及时整理相应的内业资料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验,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经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由乙方办理验收合格手续。

4、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7.三方装修合同范本 篇七

“契约自由是权利本位的应有之义, 是权利实现的必然逻辑。”契约自由是以人为本理念确立的重要成果之一。契约自由不仅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基石之一, 而且也是市场经济社会得以发展的基本制度。这是因为, 市场是由若干交易构成的, 而且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是市场得以存续的前提和基础。而契约制度的出现使交易更加便捷、安全。契约自由也使得经济发展的羁绊越来越少, 通过市场调节资源配置成为可能。契约自由相随而生的原则即契约的封闭性或相对性。这也使得契约自由的缺陷在实践中逐渐显现出来。这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合同双方当事人滥用合同相对性原则, 回避自己的责任;或者使合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无法主张与保护。 (2)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 对现有的法律法规无法做出有效的解释。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在受益人与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 受益人何以依据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合同向保险人主张权利?如果依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 受益人权利的合法依据是无法得到完满解释的。合同的相对性是有局限性的, 那么合同自由都有哪些限制?

二、合同自由的边界

合同是一种民事契约, 虽然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签订的, 但合同绝不仅仅关乎于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毕竟处于社会当中, 民事契约必然受到法律的价值判断的考评, 也受到其他民事权利的约束与限制。

1、价值方面的限制:

合同正义。这法律制度体现的是一种道德指向与社会价值的确认。违反社会道德价值评判的民事行为, 应当被法律规范所否定。“那些被视为是社会交往的基本而必要的道德正当原则, 在所有的社会中都被赋予了具有强大力量的强制性质。这些道德原则的约束力的增强, 当然是通过将它们转化为法律原则而实现的。制止在合意契约的缔结和履行过程中欺诈与失信等, 都是将道德观念转化为法律规定的事例”。而这种社会价值的评价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与正义;合同当事人行为的社会评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与正义是传统合同法对合同的规范;而合同当事人行为的社会评价却有着历史演变过程。这种制约或限制可以具体化为合同正义。在19世纪初, 作为与封建主义斗争的成果, 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的内容指向几乎是相同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 合同正义已经有了新的含义。“合同正义在20世纪出现新的诠释, 罗尔斯认为它是一种公平的契约或协议的结果, 其本身意味着对契约自由的限制。因此, 现代合同正义实际上是一种抽象性目标原则, 它以限制合同自由, 弥补其弊端的姿态登上舞台, 其实现必须依靠诚实信用原则、权利不得滥用、不公平条款禁止等这些在20世纪合同立法中普遍遵循的原则或条款共同作用。

2、其他主体利益的限制:

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民事主体的行为在很多情况下, 还要涉及第三方主体的利益。合同自由对于合同当事人而言是一种权利。权利的使用应当有限度。即任何主体的权利不得滥用, 民事主体在享有民事权利的同时, 不能使用该权利损害第三方主体的权利。而且如果滥用权力, 该行为主体不应当因此获得利益。因为根据法谚, “任何人不得从自己的不当行为中获得利益”。

三、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对合同自由的限制与不足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 对合同自由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事主体角度的限制。《民法通则》

民事行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实; (三)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与之相呼应, 第五十八条规定了无效民事行为:“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 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2、合同制度角度的限制。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存在的问题:

对合同第三人的权利未作规定。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 对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合同的相关规定还是限于对合同效力的进行限定。但是对于第三方如何向合同当事人主张权利却没有规定。例如, 在运输合同中, 如果甲委托乙将货物运送给丙。而乙在未送达的情况下, 丙是没有权利向乙主张权利的。因为丙与乙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所以, 在此种情形下, 丙只能向甲主张权利, 而甲向乙主张权利。这样无疑增加了诉讼成本, 而且增加了产生纠纷的几率, 造成了经济的不稳定性。这种非效率是违背法律的基本价值的。

四、合同第三人权利的依据

合同第三人取得权利的依据是什么?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着不同的学说。

1、英美法系关于合同第三人权利的依据:

(1) 利益说。利益说认为诉权属于对允诺享有利益的人。如果不履行允诺会损害受益人第三人的“利益”, 该第三人就有权诉请赔偿。 (2) 裨益说。该学说认为, 谁是允诺的受益人, 谁就享有诉权。这一原理常适用于向第三人赠与的案件。 (3) 代理说。该学说通过代理制度, 将第三人融入合同法律关系当中。第三人作为被代理人可以享有合同的相关权利。 (四) 对价说。该学说基于合同原理, 认为如果第三方支付了相应的对价, 那么就享有相应的权利。

2、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第三人权利的依据:

(1) 转移说。第三人是合同权利的受让人。 (2) 无因管理说。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权利而与他人订立合同, 目的是为了“管理”受益人的事物, 而第三人一旦表示接受, 则当事人的管理行为便获得追认。 (3) 权利直接发生说。第三人虽然不是合同当事人, 但可以取得合同权利。这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4) 承诺说。第三人取得权利是因为其对债权人使之受益的意思表示进行承诺使然。 (5) 代理说。合同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权利, 而第三人经承认取得权利。 (6) 传来说。第三人取得权利系受债权人债权之让与。 (7) 直接取得说。第三人因为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直接取得权利。

3、学说评析。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关于第三人权利的学说虽然似乎纷繁复杂, 但是如果从权利来源分析, 可以将理论学说分为如下几类: (1) 权利来源于利益。利益说、裨益说均属于此类。此类学说虽然解释了权利的来源, 但是对于此类权利为何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与确认未予以阐明。 (2) 权利来源于合同关系。对价说、承诺说、无因管理说、代理说。此类学说仍然运用合同法的相关理论, 认为第三人的权利来源于第三人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或者第三人与当事人之间因对价形成合同关系;或者基于对无因管理的确认;或者第三人因其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而取得了合同中的相关权利。此类学说虽然运用了普遍接受的合同理论来解释第三人的权利来源, 但是如果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那么第三人是不是就没有权利?而且, 如何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 此类学说均未给出完满的解释。 (3) 权利来源于让渡。转移说与传来说均持此观点。该理论将第三人权利建立在合同当事人权利的基础之上, 认为第三人的权利来源于合同当事人权利的转让。但是, 这似乎将第三人的权利能否取得交予合同当事人。如果合同当事人不愿意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或者合同当事人反悔, 第三人似乎否就没有权利了呢? (4) 权利直接取得。权利直接发生说和直接取得说属于此观点。即第三人的权利不依赖于其他权利, 而由第三人直接享有。此观点似乎有些武断, 但是能更好的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享有独立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而该利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而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不会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而且使权利的主张更加便捷、更加有效。因此, 法律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应当予以确认。

五、国外合同第三人法律制度

《德国民法典》第328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给付, 并具有使第三人直接要求给付的权利的效力;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 根据情况, 特别是应根据合同的目的, 确定第三人是否取得权利、第三人的权利是否立即或仅在一定条件下产生, 以及订约的双方当事人是否保留权限, 可以不经第三人同意而撤销或变更其权利。”

《法国民法典》第1165条的前段规定了合同相对性原则, 但后段又规定, 在第1121条的情况下可为第三人设定利益。依第1121条的规定, 人们在为自己与他人订立合同时, 或对他人为赠与时, 亦得订立第三人利益的条款, 作为该合同或赠与的条件, 如果第三人声明有意享受此条款的利益时, 合同当事人即不得撤销之。 (参见尹田著:《法国现代合同法》, 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 第278页)

在美国, 对第三人权利的确认以Carnegie V.Morrison案为发端。在此案中, John Bradford对Carnegie负有欠款。John Bradford通过伦敦银行业者Morrison为Carnegie申请了3000英镑的信用。Morrison接受了John Bradford的票据并收取了佣金。C a r n e g i e要求Morrison付款时, 被拒绝。Carnegie起诉至法院。主审法官参照英国法院Hall v.Marston一案的裁决, 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此后, 美国十几个州都允许受益第三人的诉讼。

英美国家以判例形式确认了合同第三人的权利。德国和法国虽然都对合同第三人的权利作了规定, 但是对第三人权利的范围和弹性规定有所差异。《德国民法典》对于第三人权利的规定较为明确, 同时规定了第三人权利的取得、限制。《法国民法典》对于第三人权利的规定较为狭窄, 仅限于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情形, 而且适用范围也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六、我国合同第三人权利的构建

1、合同第三人的实体权利。

鉴于我国以前尚未施行合同第三人法律制度, 因此在法律规定中对第三人权利规定宜窄不宜宽。在现有体例中, 参照《法国民法典》的体例较为恰当。虽然合同第三人的权利与合同权利有所区别, 但是该权利与合同有着不可分割联系。而且第三人权利的行使, 也必将影响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及相关利益。因此, 在我国《合同法》中规定该权利更为恰当。我国《合同法》第四条规定了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在该条后可以增加, “当事人也可以为第三人设定权利, 第三人依据该约定主张权利的, 义务人应当依据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合同第三人已经向合同一方主张了权利, 那么合同一方履行了义务后相关的权利就应当消灭, 合同第三方当事人就不应当继续主张。

2、合同第三人的诉讼权利。

我国关于诉讼主体的规定较为宽泛,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诉讼主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此, 如果在实体上赋予合同第三人权利, 那么第三人可以依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 向义务人主张权利。

参考文献

[1]、张文显著《法哲学范畴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第388页

[2]、[美]E.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邓正来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374页

[3]、吴文缤著:《第三人利益合同原理与制度论》, 2009年版, 第304页

[4]、吴文缤著:《第三人利益合同原理与制度论》, 2009年版, 第242页—第248页

8.家装装修合同范本 篇八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

3、承包方式:

4、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甲方要求:

1、装修要求以为准,且必须通过的验收合格;

2、以装修效果图为准;

3、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报表执行;

4、按照装修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主材料报价单》。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商场及甲方验收为准,验收合格后付款。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合同签定后

第一次付款: 金额 : 元 大写:

第二次付款工期进度过半付: 元

竣工验收合格后 付其余款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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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加工费的20%.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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