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燃油费报销管理规定(共10篇)
1.私车公用燃油费报销管理规定 篇一
广州市XXX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汽车油费补贴的规定
目 的: 规范公司自备车公用的油费补贴,提高工作效率。适用范围:所有公司自备车主
职 责:
1、自备车主私车公用时进出公司大门自行登记公里数;
2、车主每月自行统计私车公用的车辆进出公里总数及补贴金额;行政部经理负责审核。
内 容:考虑空调及堵车、停车等因素,统一油费补贴1元/公里。
附件:《汽车油费补贴申请表》
本补贴标准自2015年11月19日起执行。
广州市XXX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8
2.私车公用的规定 篇二
贵州龙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私车公用的规定
1·私车公用车辆需相关人员到行政办公室申请,填写申请表,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行;
2·公司领导批准后,车辆日常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3·私车公用后,正常的维修和保养由公司承担,车辆保险到期前一个月,把相关资料交由
行政办公室,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
4·燃料用油: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办理加油IC卡,一车一卡;如遇跑长途或确因公务途中,油卡无法加油,须征求主管领导同意,由乘车人核实,此现金加油费用才可
以报销;
5·过路桥费用及停车费管理:车辆行驶中发生的过路桥费和停车费,须符合出车的地点、日期;
6·随车配备“车辆使用登记表”,驾驶人员每次出车须认真填写,每填完一张“车辆使用登
记表”后,上交行政办公室更换新表,每月1号前将上月没填满的“车辆使
用登记表”交由行政办公室做统计并更换新表;
7·每月台帐、外部叫车费用管理:每月底由行政办公室安排人员,根据上交的“车辆使用
登记表”进行统计归档,每月5号前行政办公室应将上月每台车辆的各项费
用进行核对计算,建立明细台帐,报主管经理;
8·餐费补贴管理:以节约原则,实报实销;
9·车辆使用:a: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作基本检查,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发动机油、轮胎等;
b:驾驶人须遵守交通法规;
c:驾驶人外出办事时车辆应停在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
d:车辆维修、保养须提前告知主管经理,主管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主管经
理驾驶的车辆则由董事长审核;
e:车辆于行使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
况需要进行维修,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与领导联系;
10·违规及事故处理:
如有以下所列情形,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a:严禁酒后驾驶,后果由驾驶人自负;
b:无照驾驶;
c:车辆借与非公司人员使用发生事故;
贵州龙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ZCL01d: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承担(货车因超载除外);
11·因公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
共同承担;
12·每车每月允许100公里里程用于私人用途,超出部分须由驾驶人承担油费,行政办公室
每月统计,年底核算并报主管领导,私用期间的路桥费和停车费由驾驶人
承担;
3.私车公用管理办法 篇三
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管理标准
川中心-GL-SDB-01-201
2私车公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私车公用的适用范围及原则(适用于十万以上的轿车)
因公外出或者出差需用车时,中心车辆无法调度或者其他异常情况下,用车人可以申请私车公用。私车公用必须以“有利于中心对外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有利于提升中心形象”为原则,必需节俭,效益优先。
第二条 私车公用管理办法、补贴标准及报销程序
1、私车公用应填写《用车申请单》提前报准,列明去向、车牌号、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填写完整后报相关领导审核。
2、私车公用申请报准后,费用参照公里数进行核定。
2.1价值在十万至十五万之间的私车,按照 1.3 元/公里的补贴基数实行补贴;价值在十五万至二十万之间的私车按 1.5元/公里的补贴基数实行补贴;价值在二十万之上的私车按1.8元/公里的补贴基数实行补贴。如果市场油价有调整,补贴相应做调整。根据一般车辆百公里油耗10升为准,调整金额为(市场油价-7元)*(10*1/100)。比如:目前市场油价是7.36元/升,十万至十五万的私车公用报销时,补贴标准为:1.3+(7.36-7)*(10*1/100);十五万至二十万的私车
2012-1-20发布主管部门批复之日实施
川中心-GL-SDB-01-201
2公用报销补贴标准为:1.5+(7.36-7)*(10*1/100);二十万以上的私车公用报销补贴标准为:1.8+(7.36-7)*(10*1/100);以此类推„„报销补贴费用时请按中心相关报销规定提供正规发票。
2.2私车公用补贴费用中包含汽油费,不包含过路费,途中如有交通违章按中心现行的车辆交通违章规定处理。
3、私车公用费用补贴报销流程
用车人交车并填写《用车申请单》的交车里程数——办公室汽车管理人员核准此次私车公用的里程数——报销人在此次出差报销流程“返回登记”时,列明本次私车公用的里程数——汽车管理人员核对出差人员返回时间,并根据《用车申请单》的记录,核对报销人填写的私车公用的里程数—一报销人提供发票进行报销——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报销
4、私车公用期间出现的违章根据中心《汽车使用管理规定》-驾驶员违章罚款承担办法处理。
第三条 法律责任及其他
1、私车公用的车辆必须是各种手续完备、安全性能良好,能够确保行车安全,正常使用的。
2、因私车公用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违章,按照中心《汽车使用管理规定》处理。
第四条 本办法经中心办公会通过即执行。
附加说明:
本试行办法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提出 本试行办法起草人:蒋亚伟邓红肖丹丹 本试行办法审定人:林慧军刘光俊 本试行办法批准人:廖禄华
4.公司员工私车公用管理规定 篇四
一、目的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临时外出或长期用车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责任
3.1、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3.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3.3、公司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四、私车公用的申请及审批
4.1、因公务外出应首先向管理部申请使用公司的公共车辆,在公司公共车辆无法提供时,可申请私车公用。
4.2、员工确因公务需要临时使用私车外出时,必须事先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附表)中的“私车公用申请”部分,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
4.3、员工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审核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部门经理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伍、私车公用的费用报销项目、计算方式及标准
5.1、私车公用费用的报销项目包括:停车费、路桥费、燃油费。
5.2、停车费、路桥费据实凭发票报销,燃油费根据用车公里费用计算:车公里费= 行驶里程×1元/公里。
5.3、“实际运行公里数”的计算
5.3.1、管理部在驾驶人出车前、后应核抄里程表。管理部核对里程表后对行驶公里数有疑问的,可通过百度地图“驾车”模式的“最少时间”模块计算查询,超出太多的部分,需驾驶员解释原因,部门领导确定无误后方可签字同意。
5.3.2、若时间紧急,出车前、后未能及时核抄里程表的,用车“实际运行公里数”以百度地图“驾车”模式的“最少时间”模块自动计算出的起止地点公里数作为实际用车里程数。
5.3.3、报销人应提供正规有效的出租车发票(发票冲抵费用),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六、私车公用的管理
6.1、私车公用需是员工自觉自愿的行为;
6.2、私车公用驾驶人要有熟练的驾车经验,原则上要求驾龄在两年及以上;
6.3、申请私车公用的经办部门及经办人,要据实填写登记表,不准弄虚作假欺瞒公司,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并给予警告批评;
6.4、私车公用的驾驶人需确保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含第三方责任险和驾乘险)等证件的齐全,并保证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6.5、私车公用的车辆必须办理车辆保险,如交强险、商业险等,保险费由车主交纳;
6.6、私车公用车辆的购置税、年检费、维修费、折旧费等均由车主交纳;
6.7、私车公用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省、市颁发的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和检查,文明行车,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对于违反
交通法律法规而产生的相关处罚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8、申请私车公用的员工,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或被盗的,按国家、省、市车辆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17年
月
日执行。
附表一:
管理部
5.关于员工私车公用的管理规定 篇五
RS/-2018-05
关于公司员工私车公用的管理规定
编 制 :王 艳 日 期 : 2018.05.04 审 核 : 日 期 : 2018.05.08 批 准 : 日 期 : 2018.05.08
2018年 5 月 08 日实施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私车公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所有私车公用人员(在常州市区范围内行驶不享受此补贴,金坛、溧阳除外)
第三条: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1.因工作需要,私车公用人员需提前填写好《私车公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于人事部门。
2.人事部门根据申请单,参考百度地图、个人里程数(需要拍照),作为公里数报销核算参考标准。
第四条:报销标准
1.车辆的维护费和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均由车主本人承担。2.报销标准:
2.1 排量≦1.8 报销标准为0.7元/公里,﹥1.8报销标准为1元/公里 2.行车具体根据《私车公用申请单》每月累算。
3.每月月末报销费用一次,报销时应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并附上相应发票后规定程序报销。报销费用由财务统一支付。
4.过桥费、停车费根据应公外出实报实销,交通违章罚款单据不得核销或变相冲抵。
第五条:违章与事故处理
1.私车公用外出期间严格遵守《交通法》及公司《车辆管理规定》,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2.私车主擅自借车与他人而造成的所有损失,自行承担。
3.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修护费,全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6.私车公用燃油费报销管理规定 篇六
1、为了便于管理及有效控制办公成本,提高日常办公效率,公司不配备办公专用车辆,采取私车公用补贴及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费报销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2、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部门私车公用及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费的报销管理;
3、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并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协议的;
4、对于有私车公用的部门人员,根据级别,核定一定额度的交通费补贴限额;其中:总公司副总经理级每月交通费补贴1000元;总公司总监及总经理助理级每月交通费补贴800元;部门经理级每月交通费补贴500元;部门主管级每月交通费补贴300元;
5、私车公用车辆要求上全险及交强险,公司按照给与补贴,补贴比例为50%。
6、车辆所有人在领取车辆私车公用补贴后,应按时保证日常办公用车需求及公司特殊情况下的车辆调配使用,如未能保证应说明理由,以便于公司另行安排。如未及时说明导致公事延误造成损失则本月补贴扣除,如有多次则停止其私车公用活动及补贴。车辆使用原则定车定人。
7、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鼓励乘坐出租车,但因特殊情况确要坐出租车的,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费用报销时需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起止地点,时间及因何外出等情况说明,实报实销。
8、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须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费用,车辆一切费用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9、私车公用车辆在因公外出情况下,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发生交通事故,除应先急救伤者及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应立即联络单位,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及确认责任。
10、对因公须至外地出差,必须驾驶私有车辆时,应先向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本次外出费用予以实报实销。未经批准异地驾驶私有车辆出差所产生费用自行承担。
7.私车公用协议 篇七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平等的原则,就甲方给予乙方私车公用补贴事宜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主体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乙方是甲方公司工作人员。
2、乙方将拥有合法使用权(包括乙方拥有车辆所有权或已获得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授权)的汽车一辆(车牌号为,车架号为,颜色,状态良好,证件齐全。)用于甲方公司公务(包括但不限于接送甲方人员上下班及处理其他公司事务等),具体用车需求由甲方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及行程进行安排,乙方不得拒绝。
二、补偿及报销费用
1、公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私车公用补贴分为两种方式,乙方选择其中种。A.固定补贴元/月,乙方每月提供发票到乙方报销。B.实报实销,甲方根据乙方出勤天数及乙方岗位的每日交通补贴标准进行补贴,乙方在出勤后最近的周三向甲方凭发票报销,若在每月最后几天出勤且该月已无周三,则在下月最近的周三凭发票报销。
3、(1)车辆故障期间、车辆违章被扣期间或车辆年检期间等车辆无法用于公用期间不计入出勤天数,甲方不给于补贴。
4、车辆补贴费用仅仅是甲方对每月乙方私车公用的补贴,车辆属于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权利且由乙方专人使用(驾驶),乙方车辆因违章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车辆损耗、折旧或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成本增加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车辆补贴费用。
5、除了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补贴外,甲方不再承担使用车辆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作为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行车时间和行程,甲方人员享有乘坐乙方车辆的权利。
2、甲方应按时支付每月的私车公用补贴。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服从甲方日常行车时间及行程安排,负责搭载甲方人员上下班或驾车处理其他公司业务。
2、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并承担购买本合同车辆全额保险费用(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一百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乘客座位险)。如出现理赔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公司理赔比例之外的费用及损失。
3、乙方承担因租赁车辆自身质量或故障问题导致的费用和损失,并自行负责车辆维护、维修工作。
4、乙方必须保证拥有使用车辆的合法权利(包括乙方拥有车辆所有权或已获得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授权)。
五、违约的责任
1、乙方拒绝将车辆用于执行甲方安排的公务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补贴,甲方并有权停付后续私车公用补贴。
2、乙方如无使用车辆的合法权利,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退还所有已付费用。
3、任一方经提前15日通知对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六、关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双方均同意向合同签订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同意继续私车公用且均未提出终止合同的,则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个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盖章或加盖指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指印):
年月日
8.私车公用协议 篇八
甲方: 山东晟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因单位业务需要,使用乙方私家汽车一辆,车辆品牌:__车辆牌照: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使用期限:
乙方自年月日起,将车辆交付给甲方使用,至甲方解聘乙方或乙方主动离职时止。
二、使用方式:
甲方使用乙方汽车期间,乙方不得再将该车作为私车使用。
三、费用分摊:
(一)甲方承担对乙方汽车在业务范畴内进行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清洗费、正常保养(修)等日常费用。
(二)甲方承担对乙方汽车使用期间的投保费用,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
四、风险承担:
(一)甲方在使用期内,承担乙方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失窃、毁损等风险,以下情况除外: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2、乙方故意捏造汽车失窃、制造汽车毁损情况的。
五、协议终止及解除:
(一)甲方解聘乙方或乙方主动离职时止。
(二)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五、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有关协议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9.私车公用协议书 篇九
甲方:
XXXX
有限公司 乙方:
车辆行驶证登记车主签字: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对外经营工作和接待任务的日益增加,交通工具在公司日常经常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从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公司汽车维护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考虑,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
一、车辆现状
车辆名称:
车牌号: 车辆购置时间:
车架号: 车辆状况:完好
登记车主: 若登记车主非乙方,需要提供:
1、关系说明文件,如夫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如家庭
亲属,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2、登记车主签字确认的“知晓并同意乙方私车公用行为,并
同意与乙方共同承担该协议约定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承担乙方在使用该车辆办理公务时,经核定合理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2、甲方除承担第二条第1款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由该车
辆使用造成的费用及法律责任;
3、甲方对于该车辆物权纠纷一概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将该车辆用于公司事务使用时,享有第二条第1款中相应费用报销的权利。
2、乙方应在报销私车公用费用时,经相关领导审核审批签字确认后,凭发票办理费用的报销。
3、乙方在使用该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谨慎安全驾驶并及时维修保养。
4、乙方在使用该车辆期间造成的任何侵权责任(含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驾照复印件各一份,供甲方留存。
五、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签订本协议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内容使用车辆。
六、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提前两周告知对方,进行沟通解约。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
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车辆行驶证登记车主签字):
****年**月**日
10.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卓唐科技的私车公用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卓唐公司总经理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
第二章 条件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确因工作需要且在有车的条件下可申请私车公用:
一、公司有特殊接待和工作需要的;
二、本公司承担安装调试项目确需配车的;
三、确因公务使用车辆,但本公司又不能满足需要的。
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实行费用包干的人员。
第五条 私车用于公司业务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卓唐公司总经理审批(附私车公用申请表)。申请项目包括:申请人、申请时间、使用目的、使用时间、使用车辆种类和车辆、人身保险情况等。
第六条 对于符合私车公用条件且已经卓唐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应与重庆卓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私车公用书面协议。
第三章 费用报销规定
第七条 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除每天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停车,洗车费发票报销外,每天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额外报销租借车费150元天。因公租用私车行程一次达5000公里以上按每5000公里可报销车辆保养费一次。
一、因公司接待须用车的部门
二、部门因在外安装工程需租借私人车辆的。
三、工作需要用私车的在市区100公里内,油费按其路程每公里1元核报。
已享受本条规定待遇的,不再报销与往返公司相关的出租车票或其他公交车票。
第八条 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但不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者,每天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报销费用。
第九条 已享受上述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待遇的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内出差,不再派用公车,也不再报销出租车票或其他公交车票。
第十条 已享受上述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待遇的人员,因公去单位所在地县(市)外出差的,原则上应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确需借用其私车时,只准报销过路过桥费和油费,油费按每公里1元核报,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 每月报销费用一次,具体时间由财务自定。报销时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应发票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第四章 法律责任及其他
第十二条 私车公用车辆必须向车辆所在地车管部门办理审验,证照合法,交强险和任意商业保险,按规定交纳税费等,办理一切规费所需支出由车主自负。
第十三条 因私车公用而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本公司及其所在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其它费用(如事故处理费、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等),由车主自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公司对私车公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卓唐公司综合管理部,各单位对私车公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各公司办公室。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的审核部门为各单位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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