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防止宗教极端思想(共4篇)
1.传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防止宗教极端思想 篇一
发扬优良民族风俗和抵制非法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地区,民族风俗习惯与宗教习俗及两者的关联,对社会生活有着特殊的重要影响。
如何区分民族与宗教、正确看待民族风俗习惯与宗教习俗,是能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动民族的发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个重大问题、关键问题。
民族与宗教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完全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民族属于历史范畴,是历史上形成的人们的稳定的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特征。宗教则属于上层建筑,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由宗教观念、宗教体验、宗教行为和宗教体制四大要素构成。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是可以而且事实上也是不断变化的。有些民族可能始终信仰同一种宗教,如我国的纳西、羌、布依族等;有些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期可能信仰不同的宗教,如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民族历史上就先后信仰过原始宗教,萨满教、袄教、摩尼教、佛教、景教,之后伊斯兰教;有些民族历史上就没有统一的宗教信仰,如汉族现在仍有一部分群众信仰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多种宗教。事实证明,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不管怎样变化,不管信仰一种还是多种宗教,其作为历史上形成的人们的稳定的共同体的民族属性是不会改变的。如果以宗教作为唯一特征来划分民族,那么民族将不再是一个人们的稳定的共同体,民族的名称也将随着宗教信仰的变化而变化,人们将被依据宗教信仰划分为“基督教民族”“佛教民族”“伊斯兰教民族”等等。
风俗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生老病死、衣食住行乃至宗教信仰、巫卜禁忌等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行为规范。习惯是长期相沿袭久而逐渐形成的惯例、社会生活方式、风尚习俗等。风俗常与习惯合称风俗习惯,是指人类社会相沿袭久而形成的社会风尚、礼仪习俗等。民族风俗习惯是一个民族在物质生活、精神文化和家庭婚姻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传统,是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风尚习俗,它反映了民族的特点和形成,反映了一个民族共同的心理感情,是构成民族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风俗习惯具有传承性、社会性、自发性等特点,是同一个民族的人们自发重复的行为,由某些指令所规定的行为在演变为人们自觉行动之前,虽已广泛流行社会,但仍不属于风俗习惯。
当然,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对于信仰它的民族的社会生活各方面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与这些民族的风俗习惯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有一些由宗教演变而来的民族风俗习惯中,不可避免的会不同程度地带有一些宗教色彩,这些宗教色彩的一部分实际已经没有了宗教上的意义,如割礼、葬礼、婚礼中的尼卡等。由此可见,民族风俗习惯与宗教习俗关系错综复杂,联系密切。究竟哪些属于民族风俗习惯,哪些属于宗教习俗,不能一概而论。在具体工作、生活当中,我们应当把带有宗教色彩内容的民俗活动与宗教活动区分开来,同时还应当把带有宗教色彩内容的民俗活动与利用带有宗教色彩内容的民俗活动或以带有宗教色彩内容的民俗活动为掩护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严格区分开来。
新疆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具有特殊地理环境的地区,也是世界四大文明碰撞交融的地区。新疆各民族风俗习惯的形成、发展过程,就是吸收人类文明及中华民族相互学习、相互欣赏、相互借鉴的过程。如维吾尔族的风俗习惯不仅受萨满教、佛教、伊斯兰教等宗教以及特定的地理环境的影响外,还受到中华各民族风俗习惯的影响甚至东南亚、欧洲等的影响。但是,近几年来,和田的许多传统民族风俗活动正在发生悄然改变,逐步向宗教化演变。一些人把民族等同于宗教,认为民族与宗教是不可分的;一些人把民族风俗习惯等同于宗教习俗,往往以自己的宗教观点来衡量、评判民族风俗活动的正确性、合理性,试图将民族风俗习惯宗教化、宗教活动极端化。在这种歪理邪说的蛊惑煽动下,和田少数民族群众的婚丧嫁娶等良好的民俗活动和生活习俗以及服饰正在发生改变,这是一种历史的倒退、民族的倒退,如果任其发展下去,遭殃的是我们这个民族。
另外,民族风俗习惯的功能作用大体分为三类,即:好的、有益的;中性的、一般的;不好的、有害的。我们要以改革开放、与时俱进的态度正确对待民族风俗习惯的同时,随着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逐渐淘汰那些消极落后的东西,不断发展继承、发扬光大进步的积极的风俗习惯,更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扬长避短,革旧立新,不断地学习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推动民族的发展,为中华民族精神的发展奉献力量、增添光彩。
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社会上的各种歪理邪说对民族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的危害,坚决防止民族风俗习惯宗教化、宗教极端化,以理性的态度对待民族风俗习惯,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和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
宗教的民族性与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民族与宗教问题及两者的关联,对我国社会生活有着特殊的重要影响。李维汉同志曾在1953年将宗教的特点概括为“五性”,即长期性、民族性、群众性、复杂性、国际性。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2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宗教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总是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历史和现实的矛盾相交错,具有特殊复杂性。”宗教有民族性,反过来民族也有宗教性;世界上没有无宗教的民族,也没有不具有民族性的宗教,这是中外的历史和现实。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宗教一直在影响他们的生活,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之后,有些宗教现象甚至成为一个民族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因此,就宗教的民族性来说,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也就是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一、正确认识民族与宗教问题的区别与联系
我们听到有人这样讲:回族就是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就是回族。这种把民族和宗教混为一谈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尽管宗教有民族性,但是,民族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共同体。它属于历史范畴。而宗教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现实生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它属于思想范畴,同时也体现为一种社会存在。因此,不能把民族与宗教等同起来。
但是,民族与宗教虽然有区别,可又确实具有相当密切的联系。自民族、宗教产生以来,几乎没有哪一个民族不与宗教相联系,只是联系的程度不同罢了。有的民族基本上是全民信仰一种宗教;有的民族是一部分人信仰这种宗教,一部分人信仰那种宗教;有的民族是多数人不信教,少数人信仰宗教。我国有56个民族,其中有20多个民族几乎(或基本上)全民族信仰某一宗教,如藏族、蒙古族、土族和裕固族基本上全民信仰藏传佛教;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以及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民族是全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傣族的主体及德昂族、布朗族的部分人信仰小乘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主要在汉族地区流行,但这些宗教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也较为普遍地流行。如汉族中的一些人信仰佛教、基督教或天主教,而分布在西南地区的苗族、彝族、景颇族、拉祜族、佤族、傈僳族、怒族、独龙族等民族中有相当比例的群众也信仰基督教或天主教。此外,还有不少民间宗教、民间信仰以及某些少数民族中的原始宗教也在不少地区流行。宗教对这些民族的民族风情、文化艺术、生活习惯、道德规范、心理素质等都有着广泛深刻的影响。从我国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实际来看,在现实生活中,民族与宗教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宗教的民族性要求我们善于体察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的区别与联系,要求我们在处理宗教问题时要考虑到民族的因素,在解决民族问题时也要考虑到宗教的因素,同时还要正确认识和严格区分民族与宗教问题,二者决不能混淆。
二、正确理解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的关系
宗教的民族性问题,是基于宗教问题往往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的现实而提出的。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宗教对许多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都产生过程度不同的影响,这种影响又渗透到这些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甚至影响到这些民族的心理素质。有些原来属于宗教的内容和形式,经过历史长期的发展,变成了某些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风俗习惯是各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反映,是历史的产物,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和特定自然地理条件下,随着各民族的社会生活条件的变化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民族风俗习惯的产生有其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物质基础。其中宗教信仰是民族风俗习惯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
众所周知,回、维吾尔等十个少数民族禁食猪、狗、驴肉等,这种饮食禁忌与伊斯兰教有着不解之缘。因为,按照伊斯兰教的主张,要吃大地上佳美、合法的食物,所谓“佳美”就是清洁、可口、富有营养;“合法”就是以合法的手段取得的食物。禁忌的食物有:酒、血、自死物、猪肉、非诵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回、维吾尔等十个少数民族的传统民族节日如“开斋节”、“宰牲节”等也均源自伊斯兰教。白族的“三月街”又名“观音市”,最初是一种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民间活动,后来逐渐演变成盛大的以物资交流为主的活动。纳西族的“三朵节”是源于祭拜纳西族人民千百年来笃信的保护神——“三朵”。汉族在春节贴对联、放爆竹的风俗习惯与原始鬼神崇拜有着密切的联系。
南传佛教在传入云南傣族地区以后,经过长期的发展,与所信奉民族的民族文化相结合,对傣族等民族的思想文化、伦理道德、价值标准等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些民族的风俗习惯、天文历法、历史地理、法律法规、建筑风格、语言文字、文化教育、绘画雕刻、音乐舞蹈等,都与佛教紧密相连。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云南上座部佛教及其文化是构成傣族地区各民族文化和影响各民族心理的基本要素,已经成为这些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西藏节庆活动的来源多与宗教有关,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之后,多数节庆活动已经形成以民族节日活动为主,少数的以宗教活动为主的形式。如拉萨的祈愿大法会(传大召)和酥油花供(燃灯节)等等。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各民族的很多生活习俗,既与宗教信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又是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成为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宗教的民族性来看,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也是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周恩来同志在《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的风俗习惯比宗教信仰还要广泛,”“如果不尊重,就很容易刺伤感情,比如我们对回族和新疆的各个伊斯兰教的民族不吃猪肉的风俗习惯就要尊重。”
三、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
我们党在制定和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特别是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中,采取紧密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态度,从各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例如,一方面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另一方面要承认和保护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这是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一贯政策。尊重就是承认民族平等,承认各民族在风俗习惯方面的自主权。建国以来,随着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民族风俗习惯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良好的风俗习惯得到了保持和发扬,一些陈规陋习也由本民族逐步进行改革,在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也一定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变化。
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一文指出:在基本上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中,生活在基层的共产党员,即使已经摆脱宗教信仰,但是如果拒绝参加任何含有某些宗教色彩的传统的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则势必会脱离群众,把自己孤立起来。因此,在这些民族中执行共产党员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时,也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以利于联系群众。这些民族中的许多传统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虽然含有某些宗教色彩,但是实质上已经成为民族风俗习惯的组成部分。我们的同志,特别是生活在基层的共产党员,既要在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又要在生活中适当尊重和随顺民族的风俗习惯。这当然不是说,对于那些不利于群众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的风俗习惯,也不应当依据本民族大多数人的意愿,进行适当的改革;但是不加分析地把民族风俗习惯同宗教活动混为一谈,是不妥当的,是不利于民族团结和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
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早在大革命时期,党在广州举办的全国农民运动讲习所内,就专门设有回民饭桌;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经过四川凉山彝族地区时刘伯承同志按照彝族的风俗习惯,与彝族头人小叶丹共喝鸡血酒,结盟打日寇,被后人传为佳话。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不但在宪法和有关法律中作出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规定,而且还制定了许多具体政策和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商业部门要认真做好城镇中禁猪少数民族的肉食和其他副食品的供应工作;少数民族的节日,应该受到尊重;回族等禁猪的少数民族职工较多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应设清真食堂或清真伙食,人数少的可以几个单位联合举办;为了方便群众,在城市和回族等禁猪民族来往较多的交通要道、饭店、旅馆、医院、列车等公共场所,应设清真食堂或清真伙食;回族群众实行土葬的习惯应当受到尊重,决不能强迫火葬;要做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如蒙古族吃的炒米、藏族吃的糌粑等。尤其是为了尊重信仰伊斯兰教各族穆斯林的风俗习惯,各级人民政府还规定和实行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在饮食习惯、丧葬习俗、宗教节日、民族教育等方面都给予了他们照顾,深受各族穆斯林的欢迎和拥护。
1993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问题是关系到我们的国家统一、社会稳定、边疆巩固、建设成功的大问题”;“民族、宗教无小事。全党都要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北京是首都,是我国政治、文化的中心。从宗教领域看,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俱全;从民族成分上看,除汉族以外,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人工作、生活在北京。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有58.5万人,占全市人口的4.3%。千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15个,其中蒙古族、回族、朝鲜族、满族超过万人;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壮族、彝族、锡伯族、瑶族、布依族、侗族、白族、土家族等11个少数民族人口在千人以上。全市共有5个民族乡、109个民族村、13个民族工作重点街道。北京市的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艰巨、影响面大。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不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首都团结稳定的大局;积极推进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加强民族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保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为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以及同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有关的单位,要懂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民族感情;要求宣传出版部门,提高对新时期民族、宗教问题复杂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宣传报道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应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等等。1998年11月15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并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使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工作有了法律保障。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实践中,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民族和宗教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一整套正确的观点和政策,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宗教问题的民族性,说到底也是个群众性的问题。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为首都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2.传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防止宗教极端思想 篇二
远离宗教极端思想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老师们:
大家下午好!我校在2015年1月14日至1月22日期间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了寒假放假前集中教育学习。通过学习,我们重温了《宪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了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还了解了焉耆县近几年的发展规划及美好远景。通过两周的学习,自己在理论和思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因为学习内容较多,现就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远离宗教极端思想”这个主题谈一些自己的认识与心得。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于2014年5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会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从战略全局高度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强调做好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当前,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新疆各族人民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挑战,齐心协力求发展、谋富裕、思稳定、盼和谐,加快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进程,进入了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但“三股势力”不愿看到新疆繁荣富裕、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想方设法阻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他们打着宗教的旗号,披着宗教外衣,绞尽脑汁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制造血腥事件,妄图搞乱新疆,最终将新疆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犯罪活动,严重威胁着祖国的统一,威胁着新疆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大好局面,威胁着新疆各族人民安定团结、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自古边疆稳,则国安;边疆乱,则国难安。新疆局势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必须擦亮眼睛,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并进行最坚决的斗争。
作为教师,在认清“三股势力”反动本质的前提下,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如今,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正加紧对我们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妄图达到和我们长期抗衡;作为教师,我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领导,坚持与暴力恐怖活动作斗争,我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的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始终牢记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事实不清的信息,特别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肩负起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神圣使命,在事关国家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稳定情绪,用心做好本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捍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身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要牢记三尺讲台有政治,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始终做到:
1、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为帮助学生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免疫力,我们要通过主题班会,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思品课以及其他渠道加大对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教育、和无神论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开展国情、区情、市情教育,真正把青少年一代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2、加大校园宗教知识和宗教政策的宣传。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科学精神;就要让学生认识宗教、了解宗教,知道党的宗教政策及有关法规, 可以通过专题教育活动,全校师生的集中教育活动等方式,破除他们对宗教的盲从或神秘感,让广大学生明白:我们的校园是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任何方式,在校园传教或从事其它宗教活动,以此增强学生们自觉抵御宗教渗透的能力,对校园内出现任何宗教色彩的活动, 都能积极进行举报;
3、加强民族团结教育。通过在班内开展民族团结演讲比赛,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和双语班学生开展手拉手结对子等活动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轻族别,重集体”的观念。让学生真正领会到在我们这个民汉合校的大家庭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的理念。认识到今天的中国是强大的中国,团结进步是当代的历史潮流,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闹独立、搞分裂只能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必然遭到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并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3.传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防止宗教极端思想 篇三
头
(1)鼓吹除了真主以外,不信服任何人,公开抵制政府管理,歪曲、诋毁党和国家政策,损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
(2)妄断“阿拉里”和“哈热木”、将清真与非清真延伸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例如:宣扬政府资助盖得法子是“哈热木”、办的学校是“哈热木”、给的家具是“哈热木”,内地企业生产的生活用品是“哈热木”等。
(3)歪曲和否定党和政府办的宣传媒体,宣扬和实施“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刊”等。
(4)以维护宗教为由,追逐、辱骂、恐吓、殴打穿着时尚的群众。
(5)以“异教徒”、“宗教叛徒”、“民族败类”等,辱骂、排斥、孤立不信教群众、党员干部、爱国宗教人士。
(6)干涉婚礼中音乐、舞蹈等传统喜庆习俗,干扰他人穿婚纱、装饰婚车;干预办理丧事的传统习俗(哭、戴孝、过乃孜尔等)。(7)念“尼卡”重婚,或以三个“塔拉克”方式离婚。(8)自称信奉伊斯兰教,但又阻挠他人进清真寺,鼓动他人不进清真寺;在宗教活动中宣扬极端思想的;组织、煽动他人无正当理由跨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9)违反少数民族风序良俗,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做礼拜、封斋、留大胡子、蒙面、穿着吉利巴普服(蒙面罩袍)等。唆使、纵容未成年人学经、封斋。
(10)不与饮酒吸烟的亲朋好友、父母往来,无正当理由突然不参与正常社会交往,或采取辱骂、恐吓、殴打、伤害等手段强迫他人禁烟禁酒,损毁烟酒商店。
(11)带有政治目的,暗中或公开自助被我打击处理的危安犯罪人员亲属。
(12)干预麦西来普、踢足球、打篮球、歌舞比赛等文化体育轰动;利用群众聚集时机,进行非法“台币力克”活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
(13)恐吓、干涉他人合法经营,破坏娱乐场所和娱乐设施等。(14)利用语音声讯台、网络社交工具等新媒体进行非法教经、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制作、传播、下载非法宗教宣传品或暴恐音视频的。
4.传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防止宗教极端思想 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去宗教极端化”,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也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一样,对于我国来说都是敏感而复杂的问题。“民族、宗教无小事。” 宗教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体系,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等各个方面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和较为广泛的影响力。正如习总书记明确指出的“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做好这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就需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发挥宗教中的积极作用,也要认清宗教极端。群众宣传教育工作要着眼基层,借鉴以往发动群众的做法,形成一种气势,把宗教极端思想祛除出去,要在群众身上下功夫,到人是首要、管用是内容,有效是目的。
各民族文化传统,在传承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我们要清楚认识到,光明前进一分,黑暗便后退一分。今天新疆的大地上,改革发展的大势不可阻挡,“团结是福,分裂是祸”的共识已经深入人心。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敢于面对困难、干预迎接挑战、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变挑战为机遇的信心和勇气,增强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意志和决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上来,把教育成果和爱国热情转化为自觉推进改革发展、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行动上来。校园文化作为一种环境教育力量,对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有着巨大的影响。在这里要让幼儿全面提高素质,陶冶情操,引导幼儿乐观活泼的性格,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幼儿的正义感。我从人民教师的角度出发,身边遇到了很多在教书育人过程中遇到的感人的民族团结事迹。作为一名教师,我有责任教育我的孩子们和睦相处、团结友爱,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
我们更应常怀感恩之心对待曾经无私关爱、帮助过我们的人,感恩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祖国的日益强大、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各族人民的团结一致、改革开放的成就斐然。
我们要把伊斯兰教教义中“和平、团结、爱国、友善”的思想宣传到穆斯林群众中去,敢于担当,切实担负起责任,抵制三非、去宗教极端化、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应履行的职责,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接触极端宗教思想;不收听、收看和传播非法反动宣传品,不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上传下载、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和非法反动内容,牢固树立稳定是福、**是祸的思想,让民族团结精神成为我们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牢固基础。
儒家倡导“忠、孝、仁、义、礼、智、信、勇”的价值理念,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儒家文化传统教育我们要知恩感恩,知恩报恩。现代文化下我们应常怀悲天悯人之心平等善待弱者,常有济困爱行之心来郑重的对待贫者,一个和谐美满的社会就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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