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集中整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动实施方案

2024-09-26

暑假期间集中整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动实施方案(通用10篇)

1.暑假期间集中整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关于严禁教师暑假期间乱办班、乱补课情况汇报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育部[2015]5号文件及教体局xxx文〔2015〕xx号文件精神,学校成立专项调查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调查。

一、扎实开展宣传动员

7月15日,学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乱办班乱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学习了教体局义教体文〔2015〕104号文件精神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会议强调:凡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以赚钱为目的,通过强迫、暗示、课上不讲办班讲等不正当手段,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班、补习班,或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民办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兼职的,都属于乱办班、乱补课行为,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教育和校舍的管理,要管好教师,与教师签订不乱办班、不乱补课的承诺书,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家长及学生,安排好假期生活,倡导自主学习。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开展一次乱办班、乱补课自查自纠,查是否存在向社会力

量办学机构或个人出租、出借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文化课补习的行为;查是否存在将校舍出借、出租给教师用于中小学生文化课补习行为,是否存在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兼职兼课行为;查是否存在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行为;查是否存在教师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补习班、辅导班行为。学校和教师个人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

三、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学校加大检查力度,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对群众投诉将认真调查和处理,做到投诉一起,检查一起,查实一起,上报一起,积极配合教育局严肃处理一起。截至目前,我校未发现在岗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情况。

2015年7月19日

2.暑假期间集中整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动实施方案 篇二

工作方案

三岗中学 2018年7月15日 三岗中学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假期教师乱办班、补课的问题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学习负担,依据农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暑假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规范教学秩序,转变教育行风,保持目前良好的治理局面,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传军 副组长:王汇宝

组 员:王希文、孙德伟、岳兵、尹立鹏、董义明、刘玉国、付再双、于大鹏、王树国

三、治理内容

1、禁止教师自己或与他人联合办班;

2、禁止教师参与社会各种形式的办班;

3、禁止教师为他人办班提供场所、禁止为他人办班介绍生源;

4、禁止教师以义务辅导或招住宿生为名组织学生办班。

四、治理措施

1、召开班子会,成立暑假治理教师乱办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暑假治理教师乱办班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起层层包 保责任制。

2、放假前组织召开一次专题治理教师暑假乱办班工作会议,部署本校治理教师乱办班工作,传达教育局工作要求。同时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农安县教育局关于教师违反师德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农安县关于对全县各中小学教师私自办班、补课专项治理的通知》、《长春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长春市中小学教师从教五条禁令》、《农安县教师从教十不准》和《农安县教育局关于对教师乱办班和有偿补课违纪行为的处罚规定》加强纪律教育。

3、学校全体教师要做出书面承诺,并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好责任追究制度。

4、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求学生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要求学生家长抵制教师乱办班补课,发现有乱轮班补课行为,及时举报。

5、对本校任课教师相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以备随时排查。搞好重点排查。对曾经组织过学生办班补课的教师和目前有办班苗头倾向性的教师要进行摸底调查,并由专人负责包保,找其谈话,重点防范,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此外还要分组进行检查,每天明察暗访一次,并做好记录。

五、违规处理:

一经发现乱办班的教师,将按照《农安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乱办班行为的处理办法》对乱办班教师从严从重处理,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纪律责任。

在学校自行处理时,执行以下几点:

1、所办班立即解散。

2、取消当年评优选先资格。

3、年度考核不合格。

4、一经发现给予不晋升工资档次,不晋升教师职称,属于领导降职任用,属于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的撤销其资格等处理。

5、将处理结果报教育局。

农安县三岗镇初级中学

3.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规定 篇三

根据上级及桦川教育体育局“禁止在岗教师有偿补课的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校做出如下规定:

1、禁止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

2、禁止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禁止教师以家人、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禁止教师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或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5、禁止教师在校外培训班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禁止教师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校外培训班有偿补课、有偿辅导并从中获利。

7、禁止教师以赢利为目的组办自习室、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学校要求所有在职教师严格按遵守以上规定,不违规补课,一旦有人举报,经核实,学校将严肃处理,具体处理如下:即在3年内不晋级、不评优、不提职、年终考核不合格。

4.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篇四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区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停发校内待遇,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教师签名:

学校签章

5.暑假期间集中整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动实施方案 篇五

寒假期间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及乱订教辅资料责任状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防止教师在暑假期间进行有偿补课,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暑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文件规定,特同教师签定如下责任状:

一、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任何目的的办班、补课活动。

二、严禁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段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

三、严禁在职教师参与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四、严禁教师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或学校未经请示乱订资料。

五、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补课时间讲新课。

凡是有以上行为的教师按照《海伦市教育系统关于教师违反“十条禁令”行为处理及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扎音河中心小学将以此为依据,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加大打击力度,在暑假期间对全校在职教师进行广泛调查,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发生,校领导小组将决不留情,坚决执行以上规定。

立状单位: 扎音河乡中心小学

受 状 人:

6.关于治理乱办班补课方案 篇六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元宝山区马蹄营子中心校

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元宝山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二十条禁令》文件精神,根据赤峰市教育局“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行风建设,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结合学校实际,决定集中开展违规向学生收费、违规订购教辅资料、乱办班、乱补课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从重从快处理顶风违纪的教师,有效遏制违规向学生收费、订购教辅资料、乱办班、乱补课等行为的发生,切实提高我校师德行风建设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学校的满意度,营造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时间

2016年4月15日—12月31日

三、治理重点

(一)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或收费办班补课的;

(二)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以赚钱为目的,通过强迫、暗示、课上不讲而课下办班讲等不正当手段,动员、诱导、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自习班、补课班的;

(三)在职教师私自受聘到私人补习学校从事教学活动的;

(四)在职教师违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违规为学生订发、推销或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的。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

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创新治理模式和方法,扎实开展治理活动,将治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1、丰富宣传活动载体,学习模范典型事例,倡导廉洁从教风尚,自觉抵制为教不廉歪风。

2、同每一名教职工签订《承诺书》,郑重承诺远离“三乱”现象。同时,要重点明确违纪处罚办法等,确保《承诺书》真正具有约束性。

3、在学校大门口、宣传栏等醒目处,张贴或悬挂有关专项治理内容的宣传标语。利用校信通、QQ群等信息媒体向教师宣传相关规定和惩罚办法,提高教师自觉规范从教行为的意识。

4、设立学校公开举报箱,公布教育局和学校的举报电话(区教育局举报电话:3517662,学校举报电话2245850、2245630)。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在自查自纠期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纠正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违规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此阶段分两步进行:一是教师个人自查(5月1日至15日):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根据违规事实的情节、影响及认识态度等情况,予以区别对待。个人自查要对照要求撰写自查自纠总结。对在自查自纠期限内,情节轻微或虽有问题但能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并及时纠正的,学校不予追究或给予从轻处理。对自查自纠走过场、敷衍塞责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二是学校调研摸底(5月16日至30日):向家长、学生发放调研问卷,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对调研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整改和纠正。

第三阶段:督查处理阶段(7月1日至8月30日)根据教师个人自查情况和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督查。

对因违规违纪被查实的当事人、相关责任人,学校要视情扣发其绩效工资,并与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挂钩,情节严重的予以政纪处理。学校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一经发现违规违纪的现象,现场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采取跟踪走访和领导包年级等工作措施,加强对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有效杜绝教师违规问题的发生。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长期跟踪督查,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强化工作措施,做到规定人人皆知、承诺书人人签订、责任层层落实。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规范从教行为。充分认识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乱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和引导教职员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珍惜工作岗位,珍视社会公誉,自觉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三)纠建并举,注重实效。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立足自查自纠,重在问题整改,坚持宽严相济、惩防结合。专项治理期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并能及时纠正整改到位的,可依法依规从宽处理。对被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期间及专项治理结束后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

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国云(校长、党支部书记)负总责

副组长:季 静(党支部副书记)捆绑责任包中心校领导班子成员

尤晓辉(党支部副书记)捆绑责任包政教、教导干事

成 员: 刘明珠(工会主席)捆绑责任包音体美教师

马军生(业务副校长)捆绑责任包四至六年级语数外教师 潘永民(教导主任)捆绑责任包一至三年级语数外教师

郭建华(管理副校长)捆绑责任包舍管、校警、门卫、纪律巡查教师 宋玉清(政教主任)捆绑责任包音体美以外的非统考学科教师 韩 建(总务主任)捆绑责任包食堂、维修教师 吴玉辉(附属幼儿园园长)捆绑责任包幼儿园教师 袁宝华(安监办主任)捆绑责任包教辅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季静同志兼任。

元宝山区马蹄营子中心校

7.暑假期间集中整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动实施方案 篇七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根据教育部召开的“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工作电视会议”和《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对在职教师利用学生休息时间收费补办班等违规违纪行为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未经允许延长在校时间,组织学生在学校进行补课。

二、严禁教师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占用学生的假期及其它课余时间在学校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教师在自家、到学生家或其它场所进行有偿补课。

四、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家长和其它部门聘请对中小学生进行办班授课。

五、严禁学校中层以上领导成员参与办班或其家属违规收费办班。

以上五项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教师个人将给予如下处理:

(一)未经主管部门允许学校组织学生在校有偿补课,将给予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并通报。

(二)违反上述二、三、四项的教师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教师业务考核为不合格,不能晋升新级工资,不能晋升教师职务,不能参与评优选先。对违反第五项规定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除按违规教师处理外,还要降职任用。

8.暑假期间集中整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动实施方案 篇八

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问题的

有 关 规 定

各位教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坚决遏制当前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三乱”现象的蔓延,我校特作如下规定:

一、纪律要求

1、严禁我校在职教师举办有偿补习班、课外辅导班。

2、严禁我校在职教师有偿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补习班、辅导班。

3、严禁我校在职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严禁我校在职教师为退休教师、民办教育机构补课、办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

5、严禁我校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6、严禁我校在职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销推销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从中获利。

7、严禁我校在职教师向学生的任何个人收费行为。

二、追究处罚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我校教师,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如交通安全,经济纠纷等等,按相关纪律和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XXXX中心小学

9.治理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篇九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乱办班乱补课的专项活动通知》及我县治理乱办班乱补课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为维护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违规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或本校学生。

9、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处理。

校 长: 承诺人:

10.教师假期不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篇十

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民办教育机构或其他非法办学场所任职任教。

6、动员、暗示、诱导、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补课班。

7、以各种理由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特长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处罚。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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