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合同

2024-08-08

停车场管理合同(共8篇)

1.停车场管理合同 篇一

甲方([委托方]开发商):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物业公司):

地址: 职务: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是 住宅小区的开发商,为了便于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甲方在住宅小区内规划建设了 处停车场。为了便于停车场的正常管理和车辆的在序出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住宅小区停车场委托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物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位置、面积

1.停车场名称:

位置:

面积:

2.停车场名称:

位置:

面积:

3.停车场名称:

位置:

面积:

停车场经营方式为:

1.(1)乙方应以车位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

或(2)乙方以 方式进行经营。

2.(1)停车场可由乙方自行经营;

(2)由乙方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委托其他人员或单位经营;

(3) 。

停车场各项约定经营方式的调整式确定乙方均需征行甲方的同意。

第二条 委托经营期限

委托经营期限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 项目收益

双方决定项目收益用于弥补乙方对本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中的部分资金不足。

或 。

第四条 经营责任

乙方委托经营期间,应进行合法经营。

车辆丢失

车辆损坏 。

第五条 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及维修

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为甲享有。

场地、设备设施的小修由 方负责,费用由 承担。

场地、设备设施的大修由 方负责,费用由 承担。

乙方应合理使用场地、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用途,如因经营需要而改变场地设备设施的使用用途的,应事先等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乙方对停车场场地进行改造的,应其改造行为不影响住宅小区内的住户正常生活。乙方的改造方案应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进行改造的费用由 负担。

第六条 水、电、煤气及采暖等费用的负担

在乙方委托经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和采暖等费用由

方负责交纳。

交纳方式及时间为:水费: ;

电费: ;

煤气费: ;

采暖费: ;

其他费用: 。

第七条 停车场相关证照的办理

停车场相关证照由 方负责办理;费用由 方负责承担。

停车场相关证照年检由 方负责办理;费用由 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其他

1.乙方应负责停车场内的治安与消防工作,其治安与消防工作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标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甲方发现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

2.因甲方住宅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 日前通知乙方,因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3.税金的缴纳方式为: 。

4.乙方应建立健全停车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对在乙方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停车场之前,因停车场的经营、使用等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6. 。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应予赔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款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万元的。

2.甲方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停车场遗留问题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因停车场设施设备配置不当或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损坏,乙方要求甲方维修而甲方拒不维修,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解决,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附件:停车场设施设备相关文件及清单

2.停车场管理合同 篇二

随着汽车作为一种快速舒适的交通工具进入千家万户, 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也随之而来, 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一些烦恼。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出行安全, 很多停车场管理系统的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通压力, 解决了部分停车难的问题[1]。目前, 越来越多的设计方案趋于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发展, 也成为我们研究的重点。

1 设计思路

内部停车场常见的一般有小汽车和面包车两种汽车类型, 面包车长度比小汽车长度要长, 所以停车场内分为面包车停放区域和小汽车停放区域[2]。为了能让车辆不停车进入停车场 (前提是持永久卡的车辆) 并快速找到停车位而提出了一种IC卡结合蓝牙无线通讯方式的远距离不停车刷卡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方案。

当车辆进入识别区域, 主机控制系统通过蓝牙无线模块获取IC卡信息, 包括车主身份、汽车类型、账户余额等信息, 并根据停车场内空车车位信息的反馈, 合理分析并分配车辆车位, 然后将信息记录写入IC卡, 并将IC卡的卡号和分配好的车位号在显示屏中显示出来, 同时启动道闸, 开始计时计费系统。当车辆驶出停车场时, 通过蓝牙模块, 主机控制系统与IC卡互通信息, 在开启道闸时停止计时计费系统, 并自动扣除停车费用。

整体设计采用模块化方式设计, 操作方便, 具有很高的扩展性。该系统包括主机模块、蓝牙模块、显示模块、存储器模块、处理器监控模块、时钟模块等, 其系统框图如图1所示。

2 硬件设计

主电路包含了蓝牙模块、显示模块、存储器模块、处理器监控模块、时钟模块等, 该系统主要对蓝牙模块、存储器模块、处理器监控模块选型并进行电路设计。

2.1 主控芯片的选型

本系统采用的主控芯片是三星公司生产的S3C2440芯片。三星公司的16/32位精简指令集 (RISC) 微处理器S3C2440是一款低功耗、高性能的小型芯片, 整体系统成本低且提供了丰富的内部设备, 具有独立的16 KB指令高速缓存和16 KB数据高速缓存。S3C2440A芯片集成的片上功能有外部存储控制器 (SDRAM控制) 、4通道DMA (存储器直接访问控制器) 、3通道UART (通用异步收发器) 、2通道SPI (串行外设接口) 、4通道PWM定时器和1通道内部定时器/看门狗定时器、8通道10位ADC和触摸屏接口、具有日历功能的RTC和摄像头接口等[3], 为整个停车场管理系统提供了较全面的硬件设计平台, 可拓展性强。

2.2 蓝牙模块电路设计

2.2.1 蓝牙射频前端模块

蓝牙无线通讯模式在手机、车载等领域已有广泛的应用, 无需传统的电线模式, 且通讯距离可以在0到100 m内设定。根据发射出不同的输出功率, 蓝牙传输距离可以分为三段:Class1为100 m左右;Class2为10 m左右, Class3在2~3 m之间。在该设计中, 选择发射功率小于4m W, 即蓝牙传输距离在10 m左右。锐迪科微电子公司的RDAT212芯片集成了PA (功率放大器) 、LNA (低噪声放大器) 、T/R射频开关Switch、PA bypass和LNA bypass功能于一体。当在PA bypass状态下不消耗电流, 在LNA bypass状态下不但可以作为省电模式, 还能增大接收机的动态范围[4]。其RDAT212模块结构如图2所示。

2.2.2 蓝牙模块与主控芯片的连接

蓝牙模块采用GC-02芯片, 该芯片自带高效板载天线, 有丰富的电路接口, 是高质量的Class2蓝牙模块[5]。

当车辆进入蓝牙射频区域, RDAT212射频前端模块将射频信号放大, 通过射频开关将信号传送到天线, 射频信号经低噪声放大器放大后在GC-02芯片下变频, 并通过UART将IC卡内的信息传送给主机[6]。GC-02芯片的UART-RXD、UART-TXD分别连接到主控芯片的TXD0和RXD0管脚上, 该两个管脚负责数据的传输。GC-02芯片的四个SPI管脚分别连接到主控芯片的SPIMOSI、SPIMISO、SPICLK和n SS_SPI管脚上, 用于应用软件的编程接口, 方便软件编程的调试。其电路连接如图3所示。

2.3 存储器模块电路设计

存储器模块用来存储各类信息, 包括用户个人资料、汽车资料、用户账户资料及出入停车场资料。AT24C08提供8192位的串行电可擦写可编程只读存储器 (EEPROM) , 通过I2C总线接口可以实现一个专门的写保护功能, 适用于许多要求低功耗和低电压操作系统[7]。SCL是一个串行时钟输入管脚, 连接到主控芯片GPE14管脚上, 用于产生器件所有数据发送或接收的时钟;SDA是一个开漏输出管脚, 连接到主控芯片GPE15管脚上, 用于器件所有数据的发送或接收;A0、A1、A2是器件地址输入端, 全部接地。存储器电路如图4所示。

2.4 处理器监控模块电路设计

若在没有人的情况下CPU运行出现异常导致系统卡在一个地方时, 一般电路中会设计一个处理器监控电路, 它具有掉电复位、手动复位及看门狗等功能。该系统选用EM6323芯片, 通过程序控制不断喂狗, 即定时地将高电平送到WDI管脚上[8], 此时若出现异常, 写看门狗引脚的程序便不能被执行, EM6323芯片上的WDI管脚就得不到高电平信号, 从而发出一个复位信号, 使程序从程序存储器的起始位置执行, 实现了系统自动复位功能, 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处理器监控电路如图5所示, /MR为手动复位端, WDI是看门狗管脚, RESET是复位端, 连接到主控芯片nRESET管脚上。

3 软件设计

软件编程采用模块化管理方式, 分别设计了IC卡管理子系统、信息管理子系统、车辆进出子系统、计时计费子系统和蓝牙通信子系统等。

蓝牙通信子系统主要是将IC卡内的数据与上位机交换, 实现读卡和修改卡的功能;IC卡管理子系统主要负责用户卡的发行、初始化设置和挂失等操作;信息管理子系统又包括数据存储子系统、数据查询子系统和数据管理子系统。数据存储子系统主要对车辆进出信息及停车费用进行记录。数据查询子系统主要是生成各类报表, 方便从数据库中查询目标数据。数据管理子系统可以实现系统数据备份、修改和整理等功能;车辆进出子系统主要是控制道闸的开启和预防砸人砸车功能;计时计费子系统主要用来计算停车场费用。其主程序流程图如图6所示。

通过主程序协调各类子系统程序, 从而使系统有条不紊的运行。

4 结束语

本文分析了目前停车场管理系统的状况, 针对智能化不停车进入停车场管理提出了一种IC卡结合蓝牙无线通讯方式的远距离不停车刷卡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方案。本文重点对蓝牙模块硬件部分进行了分析, 并对存储模块和处理器监控模块作了介绍, 由于受篇幅的限制, 省略了时钟模块、显示模块和道闸模块等电路设计。对软件设计也只作了简单的介绍。该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 还可以扩展语音播报器、报警器等功能, 为系统以后的完善提供条件。该设计方案基本上实现了系统的不停车管理, 但在安全等方面没有完善, 还需进一步改进。不停车读卡, 大大提高了停车场管理效率, 是智能化停车场管理系统的发展趋势。

摘要:通过对停车场情况的分析, 针对内部停车场和持永久卡的车辆提出了一种IC卡结合蓝牙无线通讯方式的远距离不停车刷卡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方案。包括主机模块、蓝牙模块、存储器模块、处理器监控模块、显示模块、时钟模块等, 主要介绍了蓝牙模块、存储器模块和处理器监控模块的电路设计。通过蓝牙模块可以实现不停车刷卡, 读取IC卡资料, 与主机通讯, 并且使用处理器监控模块监控电源等工作情况, 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关键词:无线通讯,蓝牙模块,停车场管理系统,存储器模块,监控模块

参考文献

[1]刘文利.国内停车场管理系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1, 1 (1) :20-20.

[2]文斐.远程读卡在停车场的应用[J].科技资讯, 2010, 1 (11) :4-5.

[3]三星公司.S3C2440A32位CMOS RISC微控制器用户手册[DB/OL]. (2011-09-22) [2012-07-28].http://www.linuxidc.com/Linux/2011-09/43528.htm.

[4]李勇.基于蓝牙的智能数据采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 2008, 22-24.

[5]南京国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GC-02蓝牙模块数据手册[DB/OL]. (2008-07) [2012-07-28].

[6]姜炜军.基于蓝牙技术的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 2007, 24-25.

[7]李宏佳, 巍权利, 徐晓晓, 等.基于非接触IC卡自动计时停车收费系统设计开发[J].嵌入式系统应用, 2007, 23 (29) :28-29.

3.停车场管理合同 篇三

关键词:物联网;RFID;停车场管理系统

引言

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促使人们对出行要求越来越高,很多的家庭都购置了小型汽车,为日常生活所用。但不断增加的车辆数目导致城市的交通堵塞和停车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逐渐成为影响和制约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目前,城市停车场可以根据用途分为三类:配建停车场、路外停车场和路面停车场。配建停车场是城市在规定区域建立,专门用于车辆停放的区域,在停车场整体中占主导地位;路外停车场和路面停车场是在马路车辆行驶范围之外,规划车位停放车辆,具有挤占性、方便性和临时性的特点,需要挤占动态交通资源,但可以对配建停车场不足起到调节和补充作用。由此可见,配建停车场为城市停车主要区域,更好的利用和管理停车场资源可以为城市停车难问题提供有效解决方式。

1.物联网和RFID技术

(1)物联网

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IOT)的概念是1999年提出的,定义如下:把所有物品通过射频识别等信息传感设备与互联网连接起来,实现智能化识别和管理。物联网把新一代IT技术充分运用在各行各业之中,具体应用就是把感应器嵌入和装备到电网、铁路、桥梁、隧道、公路、建筑、供水系统、大坝、油气管道等各种物体之中,然后将这一物物相连的网络与现有的互联网整合起来,实现人类社会与物理系统的整合网络,通过超级强大的中心计算机群,对网络内人员、设备和基础设施实施实时的管理和控制,使用人们可以更加精细和动态的管理生产和生活,达到“智慧”的状态[1]。物联网可以通过射频RFID技术、传感器、二维码及其他感知设备随时随地采集各种动态,全面感知世界;可以利用网络(有线、无线及移动网络)将感知的信息进行实时的传送;也可以通过对物体实现智能化的控制和管理,真正达到人与物的无碍沟通。

(2)RFID技术

无线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RFID)技术是一种非接触的自动识别技术,原理是利用射频信号和空间耦合(电感或电磁耦合)传输特性,实现对被识别物体的自动识别。RFID系统具有两个基本的构成部分:应答器(如,电子标签或射频卡)和阅读器(如读写器、基站等)[2]。为了更好地对识别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在较大型的RFID系统中,还需要中间件、应用系统软件等附属设备来完成对阅读器识别系统的管理。

智能交通系统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利用先进的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和传感技术,实现对交通的实时控制与指挥管理的过程。RFID技术应用于停车场管理,不仅可以继承磁卡、条码卡、接触式IC卡的优点,并可远距离、静态或动态识别目标(人、车、物等),而且RFID具有识别区域无方向性、无盲区,信号穿透力、绕射力强等特点。

2.停车场管理系统的功能模块研究

停车场管理系统可设定五个功能模块:用户管理模块、卡管理模块、员工管理模块、统计与查询模块和系统设置模块,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对主要功能进行分析和说明:

(1)用户管理模块

用户可分为长期用户和临时用户两种。长期用户需要完成信息的注册或修改功能、所有用户均要完成交费管理功能;另外用户管理模块还包括进出场管理、车辆监控管理、可视化地图查询等功能。

长期用户的注册需要填写车辆的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分配RFID卡功能分配有效RFID,并可选择注册为刷卡、包月、VIP等业务类型。长期用户可以通过交费管理功能进行账户续费、类型转换功能,员工可以根据该功能对用户进行冻结或解冻操作。

用户进出场管理主要是在用户进场过程中,通过RFID卡自动识别、系统抓拍车辆照片、记录车辆车牌号以及进场时间。阅读器读入RFID卡号,在系统数据库内进行检索,搜索相关资料来判断用户等级,直至用户在停车场完成车辆停放;用户出场过程中,系统通过读取RFID卡的信息自动识别卡号,通过内部数据库查询相应车辆停放记录,根据用户类型自动收取费用。长期用户直接从卡中储值区扣除相应费用,临时卡用户缴付停车费后,归还RFID卡,出口道闸启动,用户出场。

车辆监控与管理功能可以监控所有车辆。可以直接查看车牌号、车位号、车辆的状态、进场时间等信息,也可选择列表记录来查看基本信息。

在可视化地图中可对车场车位的停放信息、车位分配情况、使用情况、锁定情况等进行查询和管理。

(2)卡管理模块

该管理模块可包括RFID卡登记与修改、RFID卡挂失与锁定、员工注册和员工资料修改、长期用户查询、员工查询和收费标准设定等功能。

RFID卡的登记、修改主要完成对卡片日常信息的维护与记录;RFID卡的挂失与锁定功能主要为保证持卡用户的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功能;收费标准设定,主要是管理员通过该界面完成对车场收费标准的制定,包括对收费的时间单位、单位费用、优惠时段、折扣率、车型费率、月租以及刷卡用户有限期限等的设置。

(3)统计功能模块

该模块通过每次运营操作的累积统计,动态地将停车场管理的各个方面,如车位使用情况、员工业绩及用户记录等信息记录下来,通过统计分析,得到分析结果。车场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这些结果对车场的进出场、用户管理、卡管理及员工业绩等各环节的运营情况进行较为直观的分析,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统计模块包括分为停车总数统计、月收费总数统计、各类停车统计、索要凭证数统计、停车峰值开始时间、最大停车数统计、各区车位使用情况统计、临时用户消费金额统计及员工业绩统计等功能。

停车总数统计:可以根据系统中日统计表的当天停车总数,以日为单位,统计出停车场每月停车数量的大概趋势,使得停车场管理者在运营初期能够掌握了解停车场在规划及流程方面的各类问题,并及时找到解决方法。

各类停车统计:根据日统计表中的当天临时停车数、当天长期停车数等数据信息,以日为单位,统计出停车场每天各个用户群的数量,并对不同用户类型数据进行比较,做出相应调整。

3.RFID技术应用于停车场管理系统的优点

在停车场管理中应用RFID技术可以有如下优点:

(1)降低劳动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驾驶员只需将RFID停车卡在指定位置5米左右范围内一晃,系统就可瞬间完成检验、记录、核算、收费等工作,道闸可自动关闭,全过程无需人员操作。

(2)保密性高,安全性好。RFID卡的加密性极高,一车配备一卡,系统自动完成判断车辆是否进场或出场,有效防止车辆失窃。

(3)收费合理。固定车主用户(长期持卡),只须发卡收取押金,分期收取储值金额和期限费用,管理主动、简明;临时卡用户可在入口取卡,出口交卡收费,费用计入计算机中,保证费用不流失。

(4)抗环境影响能力强。RFID卡适应各种复杂天气,且RFID卡的免接触方式,不会对硬件系统造成磨损干扰等破坏,系统故障率低。

(5)系统扩展性强。可与监控、通信、财务等系统方便连接。

4.结论

随着中国工业的发展,城市机动车辆增速迅猛,而城市的空间有限,不可能无限制建立停車场,停车问题极待解决。将RFID技术引入停车场管理系统来管理停车场,使车辆进出有序、手续简便、速度快、管理自动化、收费更加公正合理,提供了停车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作者单位:辽宁行政学院)

参考文献:

[1] 赵林度,陈宇,任宗伟.电子证件物联网[M],中国物资出版社,2011.8

4.停车管理系统采购安装工程合同 篇四

合同编号:

停车管理系统采购安装工程合同

工程名称:发 包 方: 承 包 方:签约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停车管理系统采购安装工程合同

范F1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停车管理系统(详见合同附件:产品及价格清单)。第二条 合同包干范围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承包设计、安装、调试停车理系统。工程包括所连带的线路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培训 等全部工作。

2、结算方法:在包干价格基础上,如有增减工程,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证为准。第三条 安装工期

1、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安装过程中如遇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所延误安装工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调整,并据此重新确定完工日期。

第四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

工程含税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工程含税总价即合同总价,包括工程甲方所应付的全部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 %的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2、停车管理系统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完工,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 %的工程进度款, 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范F17

3、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

4、工程结算金额的 %将作为本工程质保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自工程验收当日或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满保质期 年后的 工作日内付清给乙方。

5、付款形式:□网银转帐;□支票。

6、乙方每次请款时需提供国内大陆地区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收据,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7、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提供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及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授权委托领款证明、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收款帐户为: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

1、乙方有责任向甲方书面提供设备说明书、合格证、工程施工图纸等。

2、本工程遵守质量不合格不验收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智能化系统工程规范标准以及乙方提供的经甲方确认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按上述二者有矛盾时,以标准高者为准。

3、本工程保质期为 年,从工程验收之日起计,产品按国家标准及已乙方提供的经甲方确认的标准高者保修。

保质期内,乙方负责工程的免费维修工作,若保质期内产生的质量问题导致返修工作跨越保质期,乙方在维修工作必须继续直到工作合格后才算保质期满。

4、交付工程验收资料、图纸、软件等。第六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范F17

1、提供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接点;提供材物料堆放场地。

2、如期支付工程款。

3、及时监督和纠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事宜。

(二)乙方义务

1、及时与甲方主管联络协调,保质保量安全完成工程内容。

2、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见附件)并认真落实。

3、乙方工作期间食宿、交通自行解决。

4、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人员,直至懂得使用及简易保养。

5、工程完工后,履行质保期内保修维护责任。

6、为甲方系统工程保密,不向第三方泄露本工程的全部技术资料、工作软件等。如发生泄密造成对甲方的伤害,甲方有权追诉乙方的法律责任。

7、质保期后与甲方另签订维护合同并收取相关费用。

8、在下列事故下,乙方不承担设备的免费保修义务。8.1、由于雷击、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8.2、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

8.3、常用易耗品(如光盘等)的更换。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的安装工程质量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通过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内实际逾期工程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验收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范F17 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损坏设备、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5、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和甲方交予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范F17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范F17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2、双方争议期间,除甲方有相反指示之外,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非争议部分的内容。

3、产生争议,在争议进入诉讼、仲裁程序之前,如果甲方认为解除承包人的承包权利、变更其他承包人有利于按期按质完成该工程,则在甲方与监理方共同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以及要求撤场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乙方必须主动无条件撤离工程现场。如果不能在限期内主动撤离,甲方可采用任何合法手段、措施促使乙方撤离工程现场。撤离后,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双方产生的争议。乙方承诺不通过控制工程施工现场、阻拦甲方委托的其他施工方施工的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或非法权益。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

【可通过本条约定对上述条款中的未尽事宜,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进行调整】

1、如本条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以上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2、。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文件的修订或变更,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修订或变更文件上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范F17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修书 范F17

甲方: 乙方:

丙方:物业管理公司

业主:指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

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一、免费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本《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保修时间。其中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结构安全;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面、门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防渗漏保修5年;空调及制冷系统保修两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室外管网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2年,其他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2年。

二、保修范围:

本补充合同约定乙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免费保修范围。

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丙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 范F17 偿金额,谈判结果经丙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丙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对于产品或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和业主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则甲方负责举证证明损失的存在,如工程有第三方监理公司的,以监理公司监理日志为证,如没有第三方监理负责情况下,乙方则负有证明产品或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以及该质量问题与甲方与业主之间的损失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义务,如果乙方无法举证证明,则双方同意推定乙方的产品或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与甲方与业主之间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

三、保修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保修款由丙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保管。丙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丙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丙方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结算。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四、保修的时间性:

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或丙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丙方或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或丙方处理,甲方委派其他方处理,处理结果 范F17 由业主和甲方及丙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丙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丙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五、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

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及丙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a:接到丙方或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或丙方客户服务中心报告;

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

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或丙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 范F17 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六、乙方维修安排:

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 通讯地址: 电话/手机: 传真:

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七、保修款:

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丙方客户服务中心和甲方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三年、五年及延长期满时分别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后二十天内将当期结算后剩余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按30%一次性付给乙方;甲方在保修延长期满后二十天内将余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 范F17 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本保修书于: 年 月 日签署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范F17 为确保总承包人和各分包人积极配合,并按期、优质、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处理好各工程中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关系,总承包人和各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条例。

如总承包人和各分包人违反本规定要求,业主及监理单位有权根据本规定要求对总承包人和各分包人进行违约金处罚,由业主直接从总承包人和各分包人的工程进度款、结算款中扣除,且不予返还。

一、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1、在工程管理及施工过程中,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必须服从业主/监理单位的指挥,执行协调会议的决定,做到有序施工。

2、总承包人和分包人进场队伍素质须与其单位工程资质相符合,否则须按业主/监理单位的要求调整施工队伍及更换不合格人员。

3、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施工前必须做好足够的劳动力设备准备,技术资料的准备,现场测量放线的准备和排除现场障碍的准备。与建筑主体工程工序衔接的部分,必须与事先确定分工界限和明确工序交接的质量标准,并做好现场及书面交接。

4、进场七天内或各分部分项施工前,总承包人和分包人须按合同和业主/监理单位的具体要求,制定或修订本专业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需要采取的措施,需要配合的要求,现场施工管理组织架构、管理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向业主/监理单位提交。如总承包人和分包人不按时提交计划,扣除违约金1000.00元。

5、总承包人和分包人须认真执行总进度和阶段性目标计划,除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影响外,对符合合同约定并经业主/监理单位批准或下达的各阶段各部位的目标计划,必须按时完成。如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延误关键阶段工期,按合同条件相应条款执行,由于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原因延误关键阶段工期或延误其他专业分包工程工期,按合同约定的逾期赔偿率扣除违约金,并追究延误总工期的损失责任。

6、总承包人和分包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及分管本工程之总工程师,必须按时参加每周工程协调会及业主/监理单位召集的会议。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会或须推迟到会时间,须事先向召集单位请假,并委派代表赴会,否则对每人次缺席会议扣除500.00元违约金,对每人次迟到扣除违约金100.00元。

7、凡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工作涉及土方工程的,所挖余土必须立即清运干净并及时回填,始终保持场地平整,如在开挖后24小时内仍未清理完毕者,视情节轻重每处扣除违约金500.00~1000.00元。

8、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按照先深后浅、弱电避强电、普通管让压力管、小管让大 范F17 管、设计走向避让绿化树木的原则,处理好管线施工的次序和相互交叉的矛盾。在困难狭窄地段,在确保安全和验收标准的前提下,应协商协作,解决困难。如总承包人和分包人不顾全工程整体实施需要,违反业主/监理单位对工程的统筹协调,对责任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每次予以扣除500.00~20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引致的受损方香业主提起的索赔。

9、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对场地、道路使用的安排,按照计划的时间、路线运输物料,按指定的场地堆放物料和安排临建。对违反规定、拖延纠正的,分别按每次、每处、每天并处违约金500.00元。

10、总承包人施工临时电源接驳由业主提供,各分包人(含指定分包及专业分包)接驳电源,需征得业主/监理同意并将用电方案书面报至总承包人,并设置准确可用之计量器具,未经允许自行接驳的,每例扣除违约金500.00元。

11、现场所有标高及垂直度控制、建筑物轴线位置、均由总承包人提供并负责其准确性;清除大型障碍、解决重物装吊或抽排水需要有关单位协助的,过墙凿洞或管线箱盒就位困难需总承包人和分包人配合处理的,应由总包人统一协调处理。

12、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各专业工程的管线埋置必须准确定位,严格按照设计标高控制安装高度或埋置深度。施工中须认真进行质量自检,加强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事后因质量问题须返工者,必须无条件对其他单位已完工程的损失负责赔偿并承担合同违约(如整体工程延滞、遗留工程隐患等)责任。

13、土方回填不夯实、填料不符合规定、拖延回填时间影响工程进度,经指正后仍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每处扣除违约金1000.00元。

14、总承包人和分包人须教育员工遵守文明施工的要求,上班须戴安全帽及施工单位胸卡,不准在工地随地大小便,违规者业主有权对每人每次扣除违约金100元。胸卡由总承包人负责统一制作并严格执行门卫胸卡制度,工地封闭管理,各分包人必须严格配合。

15、如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盲目指挥或野蛮施工导致破坏建筑主体结构或其他专业工程成品、半成品的,除需按合同条件约定赔偿全部损失外,业主有权扣除违约金1000.00~3000.00元。

16、总承包人和分包人须注意成品保护,按规定做好管线的防护标志,精密设备在安装完后必须慎重封锁,防止被损被盗。并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17、可动装置、电源开关箱、机械的制动装置等必须设置标识牌,明确并公示责 范F17 任人与联系电话,每处扣除违约金500.00~1000.00元。

18、施工现场内动火作业必须经总承包/监理/业主三级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动火。

19、对具有高空坠物危险的工作面,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总承包人和分包人须按业主及监理单位的要求时限进行整改并停止施工。如未能在要求时限内及时整改或未整改完成前继续施工,每处扣除违约金1000.00~5000.00元。

20、总承包人必须于施工现场内设置义务消防队及治安管理小组,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分包人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副队长及治安管理小组副组长,协助总承包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及治安管理。

21、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服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根据工程需要,合理要求的期限内退出已完工地段,并在业主/监理组织下办理好移交手续。

22、总承包人和分包人须做好变更及竣工记录,隐蔽的管线工程须详细标明其位置及标高,竣工验收时须按业主及监理单位要求的期限提交竣工图纸,无特殊原因拖延的,除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外,并处扣除违约金每天500.00~1000.00元。

23、施工协调会议为承包合同的延伸、补充,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按施工协调会达成一致并形成记录之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并毫无疑义,如无特殊情况且并未执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情节轻重处违约金200~1000元/次。

24、在清理场地、垃圾、拆除障碍、水电源驳接、管线衔接、排水清污、基线标高交底、凿孔补洞、配合垂直运输或垃圾外运、电梯井口以及各处成品保护、必须的防水堵漏等及时进行配合。凡因未执行指令延误其他单位施工进度的,除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外,每处扣除违约金1000.00~2000.00元。

25、总承包人必须负责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进度、工序交接、场地管理、成品保护、文明施工等对其他各分包人的具体协调工作。

26、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合同规定和政府有关规定,下发通知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每处扣除违约金1000.00~3000.00元。

27、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施工现场劳动力人数、机具设备必须与经业主及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相符。如因劳动力人数、施工机械与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需书面汇报至业主/监理并获审批。未经审批且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又未在业主或监理单位通知的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的,则扣除违约金2000.00~5000.00元。

28、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业主或监理公司发出的指令,如有异议须在24小时内回复。如总承包人和分包人违背指令而未进行回复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指 范F17 令内所要求内容,除合同约定外并处每次违约金500.00~1000.00元。

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2、总承包人和分包人要服从业主或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各总承包人和分包人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总包制定的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3、总承包人和分包人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内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总承包人和分包人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委托管理手续。总承包人和分包人负责人和被委托人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4、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总承包人和分包人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5、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监理单位应协助各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6、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汇报,由监理单位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7、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相关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8、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9、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监理单位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范F17

1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各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11、具体处罚措施,详见附件:《施工现场违章事项处罚细则》

三、治安管理处罚规定

1、为加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现场各参建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如有违反,将对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扣除违约金500~5000元。

2、施工现场实行凭出入证出入制度,各参建单位驻场管理人员、劳务务工人员(含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均须办理出入证,出入证均以监理公司盖章确认为准,临时出入人员必须按身份有效证件办理出入登记。政府稽查及训检人员除外。

3、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必须在进场十五天内,将本公司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登记照交监理办理施工临时出入证。人员变动、退场时,应及时按规定办理人员变更、延期、注销和交缴等手续。

4、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政策、法律、法规。

5、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来客必须向保卫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身份审查,人员调动离场均要经过门卫的必要检查,方可通行。

6、不准在宿舍内放高音音响及公共场所高声喧哗和在集体宿舍内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文娱活动。

7、严禁在集体宿舍内打麻将和以各种形式赌博、嫖娼、卖淫、男女混居、奸宿暗娼、吸毒、贩毒。

8、严禁酗酒,打架斗殴,吵架闹事,无理取闹,聚众兹事。

9、严禁偷盗、破坏、私自挪用他人和单位财物。

10、严禁在宿舍内搞烧香拜佛等迷信活动和私藏、存放易燃、易曝、剧毒物品。

11、职工及各施工队应团结互助,友好相处,不得拉山头,搞宗派、不得为已之利损他人之利,严禁打群架。

12、随时接受当地公安机关、业主及监理公司的必要检查。

13、施工现场以及生活住宿区,严禁随地大小便。

四、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为加强现场安全防火管理,保障各参建单位生命财产不受伤害,杜绝火灾事故 范F17 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如有违反,将对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扣除违约金500~5000元。

2、总承包人和分包人要经常教育进场员工在生产、生活用电、用火方面严格遵守安全防火管理规定。要严格监督检查,对一切“可能发生的”火险隐患,要抓紧督促,整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必须严格处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现场动火需经审批,严禁未经审批私自动火作业。

4、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堆放,要注明标记,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5、督促临建设施内不准乱拉电源,乱接灯头,不准使用电饭煲、电炉等电热器具,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消防水池和沙箱、灭火瓶,要经常做到水满池,沙满箱、瓶满药。

7、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均要建立消防班组,加强消防工作。

8、集体宿舍内严禁存放油漆和天那水各种易燃品,确因工作需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并派专人保管。

9、对消防器材和灭火装置,要防止损失和失效。严禁将消防设备挪作他用,违者赔偿并扣除违约金。

五、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为了各分包人的员工都有一个安宁、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确保全体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特作如下规定。各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如有违反,将扣除违约金100~500元。

2、总承包人和分包人现场宿舍服从统一安排,宿舍内物品做到整齐一致、摆放有序,形成规范,确保宿舍内外整洁干净。

3、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对本公司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实行三包(房内、房前、房后)。

4、不允许乱扔乱倒垃圾、杂物,严禁在宿舍区周围乱倒脏水,所有生活垃圾必须自觉倒在保洁桶内。

5、宿舍内必须做倒人走灯灭,杜绝点长命灯,严禁使用功率超过100瓦的电器。

5.停车场租赁合同 篇五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停车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停车场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停车场符合国家对租赁停车场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面积、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停车场面积为700平方米,每平方2.5元。该停车场每月租金为1750元(大写壹仟柒佰伍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每月7号前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发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24个月。(自2011 年 5月01 日起至 2013年 4月01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停车场仅作为停车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停车场,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1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五条 停车场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停车场,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停车场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停车场。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停车场,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0.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停车场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停车场结构或损坏停车场。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停车场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3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0.05%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0.05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XXX(营口)有限公司

乙 方:福州XXX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6.(停车场)租赁合同 篇六

合同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梁植庆身份证号:***052

住址: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龙平村大平三组43号

甲乙双方现就甲方承租乙方铺商及相关事宜,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文本,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租赁物概况、租赁期限及用途。

1、乙方将其所有的铺面出租给甲方作为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租赁物概况如下:①、房屋所处位置:梧州市红岭二路旁泰庆停车场内

②、房屋租赁面积:

2、房屋交付条件:房屋整体完工,即:通水通电、门口场地平整并以醉石夯实完毕;房屋内部墙壁以石灰刮白。

3、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整体租期为贰年整。

4、租赁用途:作甲方分公司经营使用。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持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符合前述用途。

第二条:房屋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大写)第一年租金为(¥元)/每月。第二年租金为(¥元)/每月。

2、租金按以下方式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下一季度开始前提前3个工作日,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至乙方指定账户。第一次租金支付至年月。

乙方银行开户资料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3、乙方应耘收到甲方支付的租金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租赁发票,税费由甲方承担。如因税局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则乙方只需向甲方开具租金收据。

4、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向乙方交付风险押金(¥元),在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无息退还押金给甲方。

第三条:租赁物交付及担保。

1、乙方交付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应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2、乙方负责办理水电到房屋外,并能满足甲方正常使用。甲方自行接线接管至房屋内。

3、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前已完全知晓甲方对该房屋及门前场地的租赁使用目的,乙方应保证在租赁期问甲方的正常使用目的得以实现,包括房屋的正常使用、门前场地的正

常使用及甲方应有的地上通行权、房屋前地面的陈列权。

第四条:租赁物维修。

1、因乙方铺面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其他因甲方因素造成的损害由甲方负责维修。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房屋本身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内部甲方的装修及物品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合同解除权。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额押金及未到期租金给甲方:

1、无故影响向或干涉甲方正常使用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

2、因未尽正常维修义务,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

3、未及时交付出租房屋达五天以上的;

4、租赁期内单方面提高房屋租金的。

5、租赁期区因政府征用土地或其他政府行为、行政规划原因导敛甲方无法继续实现经营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不负责甲方的任何损失。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须退还押金:

1、未经乙方允许,搞自改变房屋结构的,但甲方基于使用目的而进行的正常装修部分除外;

2、未经乙方允许擅自转租、转借房屋;

3、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达十五天以上的;但因行使抗辩权而迟延履行的除外。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本合同可以解除。乙方应退回甲方押金及已预交但未到期租金。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及其它责任。

1、甲方逾期交纳租金的,须按所欠租金每月百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十五天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2、甲方应爱护房屋的原有各项设施及门前场地地面的完好,在租赁期间如故意或过失损坏房屋原配置的设施及门前场地地面的,应负责修复至原状或进行赔偿。

3、甲方自觉保持房屋卫生,安全用电,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抢等安全工作,非因乙方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要按时交纳租金、水电费、电话费(独立水电表,水电费按实际发生数加公共分摊损耗计收,水电单价以有关部门公布的价格为准)。

5、甲方在租赁期间应守法经营,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将租赁房屋转租给他人,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单方面提高租金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的租金;甲方亦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退回甲方已支付未到期的房屋租金外,还须退还甲方所交押金。

2、乙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除应退回甲方已支付未到期的房屋租金外,还须退还甲方所交押金。

3、乙方房屋属违法建筑而被国家有关部门拆除、或违反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致使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回甲方已支付未到期的房屋租金外,还须退还甲方所交押金。

第八条:违法监督。

乙方有权也有义务对甲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实施违法活动进行监督;但必须尊重甲方在房屋租赁期内的使用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借口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通知责任。

1、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合同。

2、如乙方需出卖或抵押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条、后合同义务。

1、租赁期满后,甲方不续租的,甲方应按时将房屋交还给乙方,但乙方应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2、租赁期满,甲方可以拆除租赁房屋内的装修,其权属归甲方所有。

3、租赁期满或甲方正常退租的,经乙方检查验收房屋设施无破损及甲方已清缴所用水电费、电话费的前提下,乙方退还甲方所交押金及甲方已支付但未到期租金。第十一条:续租。

1、在本合例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若甲方需要续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并可以优先续租:双方应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甲方续租的,租金按照当时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合理确定。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l、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同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同起生效,至租赁期满租金、押金结清而终止。第十三条其它事项约定

1、本合同附件包括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土地租赁合同、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证

明复印件各壹份;

2、本合同附件还包括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

3、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南

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7.停车场管理合同 篇七

大型室内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是现代智能交通系统组成当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而上位机管理软件作为其核心部分, 拥有强大的图片显示功能, 可以显示出停车场的平面示意图、各个车位的占用与空闲情况、总体空闲车位数、各楼层及各区域空闲车位数等信息, 并通过安装在停车场内的显示屏显示各区域车位空闲数量, 驾驶员可通过发布的信息, 高效准确的泊车, 方便了停车场的调度和管理。

1 系统硬件及网络设计

1.1 系统硬件

与停车场上位机管理软件相关的硬件包括挂载有Zig Bee协调器模块的上位机、分布在各个车位正上方的超声波车位探测器、停车场入口处及各层各区域入口处的信息显示屏、停车场入口及出口处的读卡器或摄像机等。超声波车位探测器包含Zig Bee路由器模块。系统选用了Digi公司的的XBee无线通信模块, 工作频率为2.4GHz, 模块只需要很小的功率, 就能保证超声波车位探测器与协调器之间数据传输的可靠性。

1.2 系统网络设计

系统采用了Zig Bee Mesh网来完成超声波车位探测器与协调器之间数据传输, Mesh网是一种自组织的网状网, 具有分布式网络所提供的冗余机制和重新路由功能, 发送数据的节点可自动选择最佳路由路径经一跳或者多跳发送到目标节点, 因此可靠性很高。

2 软件设计

2.1 登录权限模块设计

停车场上位机管理软件不仅需要具有良好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而且系统安全性也是必须考虑的方面。通过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限制软件使用的权限, 使相关数据更加安全。停车场上位机管理软件的管理员用户有且只有一个, 其拥有权限管理功能, 包括添加、编辑和删除管理账户。

登录权限模块的窗口采用Visual Studio2008集成开发环境中的windows窗体应用程序建立。数据库选用的是SQL Server 2005。根据登录权限模块的需要, 在数据库中, 建立一个名为Administrator的表。如表1所示。

2.2 软件设置模块设计

可在软件设置界面设定串口号、波特率、数据位、停止位、校验位等通信参数, 以完成软件与协调器之间的串口通信;在“目标地址添加”界面, 可以添加新的超声波探测器的MAC地址和网络地址, 从而将新添加的超声波车位探测器包含的路由器模块也加入到软件轮询的目标队列中。

2.3 车位状态显示模块设计

软件根据设置的间隙时间或者人工开始车位状态的轮询, 通过上位机挂载的协调器模块向各超声波车位探测器发送查询数据帧, 超声波车位探测器接收到查询数据帧后对车位状态进行检测, 并将状态数据发送回协调器。

超声波车位探测器发送的数据帧的帧头为固定值0x7E;数据长度为2字节, 高8位在前, 低8位在后;API ID为固定值;目标节点的MAC地址为8字节、网络地址2字节;车位区域数据中0x41为A区域车位, 0x42为B区域车位;车位编号采用3字节表示;车位状态数据中00表示空闲, FF表示占用;最后1字节为校验位。

当上位机管理软件接收到协调器的数据后, 触发Data Received事件接收数据, 在Data Received事件中进行数据的解析, 如数据格式正确且车位状态有变化, 则触发Picture Box控件的Paint事件, 在软件界面上显示车位状态及数量变化。

2.4 车位预约模块设计

车位预约指停车场根据实际需要, 预留部分车位给会员车辆使用。在预约车位的选择界面上选择预留车位的编号, 此时检查Checkbox控件状态是否改变, 如改变则填充车位状态数组, 并计算预约车位和空闲车位的数量, 调用Paint函数重绘Picture Box控件, 此时软件界面出现预约车辆的图标, 并显示预约车辆和空闲车位的数量。

2.5 停车收费模块设计

停车收费模块通过入口及出口读取停车卡信息或者通过数字图像处理捕获车辆牌照信息, 连接数据库实现车辆停车的计时和收费功能。数据库中建立会员车辆表、车辆出入记录表等。当车辆驶出时, 首先判断车辆是否会员车辆, 如果是则免费放行, 如不是则通过对比数据库中车辆进入的时间, 计算车辆的停车费用。主要函数包括读取数据库函数, 会员查询函数, 金额计算函数, 记录交易函数等。

3 总结

大型停车场上位机管理软件与超声波车位探测器、读卡器、信息显示屏、摄像机等的结合可大幅提高停车场车位的使用率, 高效的管理停车场, 降低大型停车场的各项管理成本, 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陈立定, 章慧锋, 梁联冠.无线环境数据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开发[J].自动化仪表, 2009, 30 (10) :12-15.

[2]王成岭, 陈一健, 陈兆安.无线数据采集系统设计[J].机械工程与自动化, 2007 (6) :63-65.

[3]孙雪峰.基于Mesh网络的无线抄表系统[D].济南:山东大学, 2009.

8.高管落马曝出停车管理业乱象 篇八

2006年8月至2010年5月间,其利用担任公联公司总经理、公联安达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北京公联顺达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联顺达)股权改制过程中,为祁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京恩顺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恩顺达)取得公联安达公司所持有的公联顺达公司56%的股权提供帮助,并先后两次向祁某索要人民币共计20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汽车及个人、家庭消费等。

2011年12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贾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向他人索取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系索贿,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违法所得。

2012年3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贾维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起在首都市政工程领域引发强烈反响、受到各级领导关注的案件终于落下帷幕。

难题:面对没有秘密的案件线索

2010年8月18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接到北京市纪委转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关于贾维涉嫌受贿的线索。其实在该案线索到达反贪局前已经几易其手,匿名举报人先是将举报信递交给北京市国资委纪委,后线索转至北京市纪委。线索的流转已经占据了相当多的时间,贾维在举报信递交到国资委纪委时已经了解到举报内容,并将相应的问题函告国资委。因此,案件已无秘密可言,侦查人员如果围绕举报线索展开调查,很可能掉入被举报人事先设好的圈套。同时线索中提及贾维的经济问题全部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牵涉人员多,级别较高,都是现任在职人员,社会影响面非常大。

办案人员决定审慎地研究贾维以及其所在的公司,以便选择案件的突破口。

贾维于1962年出生在北京,1984年毕业于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道桥专业,后分配到北京市公路局公路设计研究院从事桥梁设计工作,1991年6月被调到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任规划设计部副部长,1993年调到八达岭高速公路指挥部任规划设计部副部长,1997年任东四环工程指挥部副总工程师兼规划设计部部长,1998年组建公联公司并担任总经理助理兼规划设计部部长,1999年任副总经理,2001年任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

从1991年起贾维用不到十年的时间,实现了从一名普通技术人员向正局级管理干部的跨越,而他仅仅39岁,这在首都甚至全国道路建设领域都是罕见的。仅仅从这一方面就不可否认贾维在首都道路建设领域地位的重要性和巨大的影响力。

2010年贾维48岁,正值人生的辉煌时刻,查办这样一位年富力强、功勋卓著、社会经验丰富的国企高管,难度自不必说。

公联公司是北京市政府1998年出资组建的城八区道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注册资金10亿多元人民币,是市属大型国企。自成立之日起,公联公司就承担了北京市重要道路的设计和施工工作,十余年来取得了骄人的工作业绩。四环路建设、长安街大修、广渠路建设、姚家园路建设等北京标志性的道路修建,都由这个公司主导完成,而该公司的关键领导人就是贾维。

承办人凭借以往办案经验认为,此类隐藏职务犯罪的工程案件基本能做到程序合法,权钱交易比较隐秘且都会相互串通。如果硬性突破,很可能一无所获,甚至引发一系列矛盾。

面对一个“公开的秘密”和被举报人早已搭建好的防御工程,侦查人员决定改变思路,绕道而行,避开贾维重点防御阵线,不直接针对贾维工程领域的工作进行侦查,而是从贾维个人及家庭财产着手,“另辟蹊径,逆流而上,顺藤摸瓜”。

彻查:从零开始,普遍撒网,以面带点

承办人对贾维及其家属等9人在17家内资银行和8家外资银行的存款情况进行了彻查。

然而查询结果使侦查人员充满疑惑。照常理推测,担任国企领导多年的贾维,年薪50万元以上,账户内应当有一定的存款,但是查询结果却显示贾维除了工资账户有60余万元外,基本没有存款,大额转账也很少。

针对上述情况,侦查人员分析,造成这种反常现象有两种可能:一是贾维将收入用于大额消费,二是将钱款转移到其他地方隐藏了起来。如果是前者,侦查方向可直指贾维家庭财产;如果是后者,则说明贾维做贼心虚,企图掩盖自己的犯罪问题。侦查人员据此制定了新的侦查方案:一方面彻查贾维及其家属大额交易情况,确定交易资金的来源和流向;另一方面彻查贾维及家属名下房屋、车辆情况,确定资金来源。

办案人员走遍大大小小几十家银行,经过近一个月的排查,案件终于有了眉目。侦查人员发现了重大疑点:2009年11月份,贾维妻子王玉购买了一辆比利时进口的欧宝轿车,价值36万余元,付款方式为银联刷卡,但是所刷的却是一张持卡人名为祁力的华夏银行卡。

突破:祁力到底是谁?

祁力的銀行卡为什么在贾维手中?祁力又是谁?

面对这一新线索,侦查人员抑制不住兴奋,针对祁力的外围调查随即展开。

祁力,男,1967年生,1992年从北京轻工业学院毕业后开始经商,先后创建了多家“京恩系”公司,京恩顺达便是其中一家。祁力创业之初主要从事文化体育用品的销售,1998年后进入路边停车行业。其名下北京京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持国有控股(控股公司为公联安达)的公联顺达44%的股权。2008年9月,持有公联顺达另外56%股权的公联安达,以股权改制的理由将持有的股权全部卖出,祁力顺势完成收购,将公联顺达完全民营化。此时,贾维正是公联顺达和公联安达的法定代表人。

至此,贾维和祁力的关系联系上了。办案人员判断,祁力有向贾维行贿的重大嫌疑。

攻坚:还原案件真相

2010年9月13日,承办人员将查证情况向上级领导作了汇报。领导高度重视并指示迅速成立专案组,继续深入调查,随时汇报案件进展。

针对祁力的事业发展和贾维在全市的地位进行论证后,专案组准备迅速接触祁力。众所周知,行受贿案件的关键是行贿人口供。为确保万无一失,侦查人员先行对祁力住所进行蹲点,掌握其生活规律。

同祁力的第一次偶然碰面,侦查人员有了意外发现:祁力身体肥胖、精神萎靡,在两个人搀扶下走路仍是颤颤巍巍。

祁力年龄四十出头,正常人不会有这样的体态,侦查人员意识到祁力很可能患有严重疾病,随即赴医院调取祁力的病历。

看到病历,侦查人员倒吸了一口凉气,庆幸作了先行摸查。病历显示祁力患有2型糖尿病、3级高血压、小脑萎缩等多种严重疾病,突发致死率很高。如果轻率接触,祁力一旦受不了突然的刺激和强大的精神压力,后果不堪设想。

为确保被接触人人身安全并拿下其行贿的口供,专案组成立了讯问组、安保组、安抚组、医疗组、后勤组,甚至为应对突发事件,还成立了四人担架组;各组人员配置、出发时间、会合时间、所走路线都进行了周密的部署。

不出所料,在讯问环节出现了插曲。一方面因为初次接触,祁力比较紧张,血压上升快,潜在危险很大,其家属也以祁力身体状况不佳为由,不断要求侦查人员中断讯问;另一方面祁力利用病情,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对所提问题,要么沉默不答,要么支支吾吾不予正面答复。如果以这种方式长时间耗下去,对祁力身体会造成较大损害,讯问工作也很难继续。

为减轻犯罪嫌疑人心理压力,保障讯问正常进行,讯问组选择了祁力经营的一家会馆进行询问,并派出工作人员安抚其家属。为防万一,专案组还请卫生局协助调来两名医护人员,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祁力也明白自己病情的严重性,不希望因为案件加重病情。

侦查人员把握住祁力的这一心理,向其展开心理攻势。在讯问过程中多次让医护人员为其测量血压,提醒其是否需要吃药,也会应祁力要求中断谈话,让其休息。

侦查人员的真情打动了祁力,在长时间缄默不语后,祁力开口了……

原来早在2006年,祁力名下的北京京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即持有公联顺达44%的股份,祁力本人担任公联顺达总经理,与董事长贾维的关系很不错,平时有重要的会议贾维都看在祁力的面子上出席捧场。

祁力当时就觉得公联顺达的经营效益不错,并且预期北京未来几年停车行业会迎来大发展。于是向贾维表示想获得剩余的56%股权,让贾维帮忙运作。

本来就是公司董事长的贾维也是公联顺达上级公司公联安达的董事长,同时也是公联安达上级公司公联公司的总经理。这件事情找别人可能办不下来,但是贾维可以。

凭借其在三家公司的特殊地位,贾维以公联顺达公司员工素质不高经常闹事、公司利润亏损为由,向公联公司提出对公联顺达公司进行股權改制的建议,将持有的56%股权全部出让。公联公司董事会开会讨论以后,定下了转让的基调。

2007年下半年贾维通知祁力股权转让的事情有了眉目,声称自己为此事花费了比较大的精力,要祁力给点好处。祁力心领神会,不久便将100万元转账至下属员工乔婧的银行卡上,随后将该款项周转至王玉的银行卡上。

2008年下半年,股权转让基本完成,祁力以1700余万元获得公联顺达56%的股权。此时,贾维又开口向祁力索要好处费,祁力便将自己存有100万元的华夏银行卡交给贾维使用,这张卡便是贾维刷卡给王玉买欧宝汽车的卡。

在取得祁力口供以后,朝阳区院领导迅速向北京市纪委领导汇报。市纪委领导在听取汇报后,决定立即对贾维采取“两规”措施,市纪委带领朝阳区院承办人负责获得贾维口供,专案组继续负责外围取证。

讯问贾维时,并不顺利。

如事前所料,贾维对工程领域的事项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没等讯问人员提及,自己就将举报内容逐条展开说明(经核实贾维的口供和后来询问的证人证言基本吻合,侦查人员庆幸没有将工程领域作为案件突破口)。

贾维大部分时间在表述自己非凡的经历,为北京城的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侦查人员并没有打断他的谈话,让他继续将所有掩盖犯罪事实的话都讲完……

经过连续两个深夜的谈话,贾维基本无话可说了,这时真正的讯问才刚刚开始。侦查人员一反常态,不再纠缠于工程领域,而是提及祁力。

一听到祁力的名字,贾维的脸上有了不易察觉的变化,但他很快恢复正常,其高超的应对技巧可见一斑。他并没有完全否认与祁力的经济往来,而是以借款为借口,谎称购买门头沟区的房屋和青铜器,却不能提出任何能够证明是借款的证据。

侦查人员从贾维与祁力平日的经济往来、个人关系以及其存款状况方面否定了贾维借款的辩解。

面对贾维坚决不认罪的态度,侦查人员没有过多纠缠,而是将精力集中于调查相关的书证和物证上。

侦查人员围绕股权转让的事又调取了公联顺达公司转让前后的利润情况,证实了该公司在盈利的情况下被转让,否定了贾维关于企业亏损的辩解;调取股权转让手续、询问了具体经办人、调取了相关参与人的证人证言,证实了贾维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决策作用;同时侦查人员注意搜集对贾维有利的证据,重点向祁力核实是否存在借款的事由,事实证明贾维借款没有任何凭据和理由;调取了贾维使用赃款消费的情况,调取了其购买汽车、房屋、车位、钻戒、日常用物品、吃饭等留下的刷卡凭证,并做了笔迹鉴定,对证明贾维使用赃款消费的证人王某、关某等做了笔录,证实贾维确实没有借款的必要,且事后没有还款的表示和行为。综合来看,彻底否定了贾维借款的辩解,从法律和事实两个层面实现了对贾维受贿的认定。

在铁的证据面前,贾维终于无可辩解。

公共服务行业监管的缺失

在同贾维斗智斗勇的过程中,侦查人员更加领会了自身工作的艰巨和光荣,并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但同时,该案反映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即公共服务业的漏洞重重。

贾维受贿案的要害,不仅仅是简单的国有资产非法转让问题。公联安达转让的56%股权背后,是北京城八区近5万个路边停车位(备案与未备案的数量总和)的经营权归属。在机动车保有量已近500万辆的北京,全市公共停车位仅74万余个,“停车难”已成为城市一大顽疾。其中,已备案的路边停车位仅5万余个。这些路边停车位,不仅是有车一族停车的首选,更关乎北京道路的畅通,以及首都市容市貌。而贾维与祁力非法交易的,正是这5万余个路边停车位中的绝大部分,以及一些未经备案的路边停车位。

路边停车位这一市场对于京城上千家普通民营停车公司来说,既梦寐以求又难以涉足。该市场一直被一些有背景的“特殊公司”垄断把持。此次贿赂案件的曝光,揭开了停车位管理方式的漏洞和“特殊利益者”的神秘面纱,并警示了公共服务行业监管的缺失。

1.停车位管理方式粗放

公联顺达成立于2002年11月,是由在北京市停车行业占主导地位的多家企业进行资源重组,国营公联公司控股,多方投资的大型专业化停车管理企业。其作为北京市从事专业城市路侧停车管理的大型企业,负责管理北京八个城区500多条道路,3万多个路侧停车位,占北京市路侧停车资源90%的市场份额。

原公联顺达有相当多的路侧停车位纠纷,是因长期转包这一粗放经营方式导致的。原公联顺达对路侧停车位最常见的管理方式,是按地段和车位划分为一个个路边停车场,然后以一定费用将这些停车场分别转包给私营业主。这些私营业主再雇佣管理员进行管理收费。这些管理员通常是京城失业者,或退休人员,也有相当大数量的外来打工者。他们通过原公联顺达为期一周左右的培训后,就可以穿着公司统一制服上岗收费。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收费人员积极性特别高,坏处是收费员、承包者与公司利益不一致,难于管理和控制。这些承包者为了各自利益,难免扩大停车位,私设新停车场,甚至高收费,而管理员自己更情愿将收费中饱私囊。

2.公共资源收益流失严重

在2008年11月1日的股权变动之后,在公联顺达中,公联安达全身而退。事实上,虽然原公联顺达在民营化之前由公联安达控股,但事实上的经营者已是祁力。

有分析指出,北京有近500万辆(最新统计已超过490万辆,年底可逼近500万辆大关)机动车,按照年停车费2000元计算,1年的停车费用接近100亿。知情人士透露,通常来说,停车费的流向主要包括6个方面。一是产权所有方:政府(占道费)、开发商或建筑产权所有者;二是经营税:国企(营业额的5.5%);三是管理费(委托经营);四是人力成本;五是净利润中上交政府的部分(国企);六是净利润中上交母公司的部分(子公司)。占道费是停车费中上缴国家的一部分。这部分费用在增加,比如一类地区停车占道收费标准为每个車位每天35元。

北京交管部门的数据显示,目前北京有临时占道停车位50万余个,路外公共停车场车位36万余个,其余的地下停车位32万余个。一位停车公司的人士表示,除了一些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地下停车位不需要缴纳占道费外,临时占道停车以及建筑物红线外的路边公共停车场,一般要缴纳占道费。不过这些钱国家拿到的很少。北京市财政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北京占道停车费收入仅为3372万元;2010年,部分区域停车费上涨,但由于路边停车位缩减,占道停车费收入降为2110万元。据北京市交通部门解释,北京的停车占道费实行市、区两级二八分成,收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道路设施维修养护、停车管理和交通管理。北京曾公布西城、东城(二环内)有1.6万个临时占道停车位,按照此前每个车位上缴15元的占道费标准,仅东城、西城临时占道停车位的占道费收入就有9000多万元(不算别的区域和路外公共停车场车位)。

既然政府财政在停车费上的收入如此之低,那么,大部分的停车费流向了哪里?

原北京公联顺达公司曾经因西单附近两块停车场的承包权,与承包人发生纠纷。根据该案的信息显示,西单附近那两块停车场,每月承包费高达28万余元,一年下来仅承包费就是300余万元,由此可见路边停车位的巨大“含金量”。如此算下来,数万个路边停车位,仅有数千万元上缴财政,恐怕难以摆脱巨额公共资源收益流失的嫌疑。

一个未经证实的业内传闻是,曾有一家外资企业与祁力多次接洽,想接管祁力手中的“马路王国”。祁力开出了一个让人瞠目的价格——7000万美元。该传闻虽难以证实,但数位停车公司负责人表示,最近一两年,业内多家企业试图从祁力处分包部分路边停车位,均被祁力拒绝。有业内人士为原公联顺达算过一笔账:即便按其合法备案的总停车位近3万个、每小时收费2元、白天80%的车位使用率、夜晚50%使用率简单推算,其年总销售收入最保守估计应在2亿元以上。而近两年,随着停车位价格上涨,其总收入至少在5亿元以上。这还不算该公司未经备案的大量私划线停车位的收入。

停车位管理这个公共服务行业可为利润丰厚,可是国家于此的收入却可谓微乎其微,这其中公共资源收益的流失可见一斑。

3.车主利益得不到保障

2008年北京奥运会召开之前,政府将原公联顺达交予祁力经营,显然希望民营之后,祁力能将京城路边停车经营出奥运城市的高水平来。但现在看来,此举实际上给北京国际大都市形象抹了黑。原公联顺达的民营化,并未使北京路边停车位的经营真正市场化。其实质是由国有垄断转变为民营垄断。

北京市当前路边停车场最大的问题是,对车主只有收费没有服务。车主交了钱,得不到收费员好的言语和态度,而且还要面临车辆被碰擦剐蹭的风险。甚至车辆丢失,也很难得到赔偿。在北京,路外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甚至相当大数量的居住小区停车场,经营者为经营风险考虑,多数花钱为自己停车场投了相关财产保险。如果发生了汽车损坏和丢失,自有保险公司负责赔付。而路边停车位通常由于比路外和地下停车场难管,又出于层层转包后利益最大化考虑,多数不会投此保险,这就是原公联顺达不愿赔付丢失汽车的最主要原因。

此外,随意划线收费,也是原公联顺达的顽疾。在北京,汽车明明停在路边车位线内,还有穿着停车公司制服的人收了停车费,但最终被交警贴了罚单,这样的怪事发生在许多人身上。最终,交警部门给出的解释却是,那是个被停车公司私划的停车位,并未经市政部门同意,也未在交通部门备案。细查这些私自划线收钱的公司,多属原公联顺达。多位京城停车业企业负责人称,在北京,除原公联顺达,也有其他公司私划路边停车位收费,但数量最多、胆子最大的就是原公联顺达。

网络上充斥着原公联顺达与车主之间的种种纠纷。有车主停车未缴费遭看管员扎轮胎的,有因停车费双方争吵的,还有因此大打出手闹到公安部门的。最为著名的当属“考生家长停车场猝死案”。2005年6月7日,考生家长因停车问题与原公联顺达收费人员争执,最终家长心脏病突发猝死。法院一审判决公联顺达承担赔偿责任,但二审法院认为原公联顺达不承担赔偿责任。为此案,原公联顺达最终补偿死者家属6.9万元。

4.公共服务业外部监管缺位

按理说,路边停车位属于典型的公共资源,其经营权应公开、公平分配,收益归全民所有。可是不知为何,北京大量的路边停车位,一开始就被无偿划给国有企业公联安达经营,没有经营权的使用期限,收费数额也并未公开;并且几经股权变更,这些被业内人士称之为“皇冠上的明珠”的路边停车位收费权,竟然收入了民企老板祁力的囊中。

路边停车位由民企经营,并未带来好的变化。尽管北京近几年机动车高速增长,停车费标准也有大幅度的调高,但路边停车位的收费依然是个黑洞——垄断路边停车位经营的“特殊公司”,年销售收入只有人民币7000万至1亿元,利润最高时仅150余万元;而政府得利也不多,一年只有两三千万元。

国有垄断向民营垄断的转变动因,我们无从知晓,停车业中蕴藏的巨额利润去了哪里,我们也不得而知。所以,贾维受贿案所暴露的黑洞,还需往深处探底:那200万的受贿款,并不是问题的全部。停车公司国资变民资,以贾维个人之力,是否能做到?在其背后,是否有人违法违规助力?需要深究。停车企业坐拥优质停车位资源,却无利可图,相关企业管理者是否存在做假账行为,监管部门是否有失察之嫌疑?

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是代替公众行使对路边停车位的管理权,因此,理当担负起责任,维护公众的利益,确保公共资源收益的最大化。现在来看,一些人通过不透明的操作,将路边停车位交由“特殊公司”垄断把持,如此管理模式,效果适得其反。一直以来,民间对于停车费的怨言颇多,这些民怨实际都最终指向停车位的管理体制。

停车位管理亟须一场变革,变革的关键在于打破私相授受的封闭管理,终结“特殊公司”的垄断利益,走向阳光操作。所有停车位均应公开招标产生经营者,使得任何有资质的停车企业均可公开参与竞争,而政府只需回归规则制定者和监管者的角色。如此,则政府占道费用可保,京城车主服务可保,北京国际都市形象也得以提升。

5.公共服务业内部监管失职

贾维案同时暴露了公共服务行业内部在行政管理及纪检监察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对单位高层领导监督不力。贾维作为公联公司总经理,主持行政工作,其权力大且不受实质约束,存在很大的职务犯罪隐患。这也反映出该公司对高层领导的监督不到位,纪检监察部门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其次,总公司对下属公司管理不到位,派遣董事作用形式化。总公司派遣到下属公联顺达的董事未能发挥实质作用,派驻董事仅作为总公司的代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经营业务不熟悉,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了解,对公司管理没有提出过实质性的意见和建议,作用形式化,致使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国有资产隐形流失。

再次,派驻监事未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公联公司同一财务人员被派遣到多家下属公司担任监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事对所驻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了解程度,削弱了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的监管力度,致使部分国有资产游离于国家监控范围之外,为犯罪发生留下制度隐患。

又次,对非主营业务监督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公联公司是北京市公路联络线开发、维护发包方,代表市政府进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不仅公路联络线开发、维护工程是该公司的主抓业务,若干大中型下属公司亦归其监督管理,而其对后者监管力度明显不够。

最后,公司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职责教育开展乏力。通过查办此案,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如贾维利用工作形成的便利,向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寻求帮助以解决个人问题,这种行为极易被对方利用并诱发职务犯罪。但当事人未对此类违法行为有所认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司内部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不够。

6.公共服务内部监管改进建议

第一,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作用。公司应结合自身特点,注重研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严格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职权范围要明确划分并形成相互制约。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对公司业务和财务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不留隐患。

第二,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力度。不但要在人事方面增强监控,更要注重对业务和财务方面的监管,对易发生违纪违法的领域重点关注。对经营不善的下属单位不可简单处置为放弃股权,应当查找原因,定向整改,避免对国有资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下属单位的管理要多做调查研究,公司领导多上一线,了解公司全貌,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方案并严格执行。

第三,严格挑选派驻监事,注重发挥对下属企业的监督作用。首先,在派驻监事的过程中,不能单一选任本公司财务主管,而应当结合实际,合理分配人力资源,做到“人有事做,事有人做”。其次,加强对派驻监事的教育培训,使其在业务能力、组织协调、思想政治方面达标,充分发挥对下属企业的监督作用。此外,逐步形成规范的派驻监事负责、报告制度,做到专人负责、实事求是、定期汇报。

第四,全面落实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非主營业务的监督管理。凡是属于公司经营范围的项目均应有相应的监督审查机制,凡是可能引发经济犯罪的领域都要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特别要重视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工程建设领域和企业改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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