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调查报告

2024-11-10

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调查报告(精选8篇)

1.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调查报告 篇一

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质量的过程。社区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面向新世纪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1999年底,我国有667个城市,749个市辖区,5904个街道办事处,11.5万个居民委员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包括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在内的城市基层社会结构面临改革和调整的任务,社区的地位和作用显得十分重要,社区服务的要求非常迫切。因此,很必要在总结26个城市社区建设实验区一年多来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在新的形势下,社会成员固定地从属于一个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被打破,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同时大量农村人口涌人城市,社会流动人口增加,加上教育、管理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致使城市社会人口的管理相对滞后,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新的社区式 管理模式。随着我国城市数量的不断增加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现有城市的管理和眼来不相配套。尤其是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比较薄弱,大力加强和完善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素质和文明程度显得十分紧迫。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和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企业剥离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大部分要由城市社区来承接。建立一个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网络,也需要城市社区发挥作用。同时,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人,城市居民与所在社区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一他们不仅关注社区的发展,参与社区的活动,而且对社区的服务和管理;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方面提出多层次、多样式的要求。推动社区建设,拓展社区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已成为广大城市居民的迫切要求。

(二)推动城市社区建设,是繁荣基层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来,以社区建设为载体,活跃基层文化生活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建设的工作呈现出扎实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随着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深人开展,社区面貌明显改观,社区风气逐步好转,文明楼院、文明小区数量不断增多,对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实 践证明,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引导居民爱祖国、爱城市、爱社区,可以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可以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形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紧紧抓住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并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给合起来,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可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调动社区居民“讲文明树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三)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巩固城市基层政权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城市居民委员会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化管理的现象,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程度还不太高。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居民对社区事务的日益关注、城市居民委员会原有的管理方式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面对流动人口、下岗职工、老龄工作、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各种问题,城市居民委员会在管理和服务上力不从心,存在着责权利不统一、职责任务不明确、管辖范围过小、人员老化、工作条件差等问题。推动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保证社区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办法。”

二、明确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

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等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

(3)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改革城市基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责和权利,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4)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坚持按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科学 合理地划分社区;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 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眼务、自我监督。(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从居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和热切关注的问题人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今后五到十年城市社区位设的主要目标是:(1)适应城市现代化的要求动强社区党的组织和社区居民自组织建设,建立起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构建新的社区组织体系。(2)以拓展社区服务为龙头,不断丰富社区建设的内容,增加社区服务的发展项目,促进社区服务网络化和产业化,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口的长的物质文化需求。(3)加强社区管理,理顺社区关系,完善社区功能,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4)坚持政府指导和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力量,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事业,不断提高居民的素质和整个社区的文明程度,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

三、促进城市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拓展社区服务。在大中城市,要重点抓好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委民社区服务站的建设与管理。社区服务主要是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黝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重点发展的项目,具有广阔的,前景,要坚挂持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各地区要继续贯彻落实国颜如社区服务的各项扶持政策,统筹规划,规范行业管理。要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社区管理水平,使社区服务在改善居民生活、扩在就业机会、建立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服务业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发展社区卫生。要把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社区,积极发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点的建设,积极发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就医,不断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

(三)繁荣社区文化。积极开展社区文化事业,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公益性群众文化设施。要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利用社区内的各种专刊、板报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对社区成员的社会主义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

(四)美化社区环境。要大力整治社区环境,要净化、绿化、美化社区。要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赋予社区居民对社区环境的知情权。要努力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干净、整洁的美好社区。

(五)加强社区治安。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网络,有条件的地方,要根据社区规模的调整,按照“一区(社区)一瞥”的模式调整民警责任区,设立社区警务室,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实行群防群治;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民事调解工作,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上帮教工作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因地制宜地确定城市社区建设发展的内容。各地区在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应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与现有工作基础,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从基础工作做起,标准由低到高项目由少到多,不断丰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

四、加强城市社区组织和队伍建设

(一)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党员的分布情况,及时建立健全社区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的领导核心,在街道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组织党支部成员和居民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加强社区居民身治组织建设的前提是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社区居民自治的原则,并考虑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对原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作适当调整,以调整后的居民委员会辖区作为社区地域,并冠名社区。在此基础上,建立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成员经民主选举产生,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根本性质是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三)逐步建立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建设需要大批专业的社区工作者。要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选聘社区居委会干部,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尤其要从下岗职工和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经过法定程序,充实创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去。要切实改善社区党的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的工作条件和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活条件,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

五、制定规划,加强领导,形成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休合力

(一)城市社区建设应纳人当地国民经济与纷发展计划。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各地区要根据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进行深人细致的社区调查、摸清底数、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城市社区建设五年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规划要立足于长远,具有前瞻性;实施计划要着眼于现实,注重可操作性。要指导和帮助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发展规划,保证社区建设的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在推进社区建设的工作中,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经常给予指导,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将工作落到实处。尤其是城市和城区的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社区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帮助解决推进社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地履行职责,把社区建设作为城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依托,作为今后五年城市民政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某础上。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社区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支持,按照各自的职能共同做好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老龄等组织在推进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2.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调查报告 篇二

本文主要就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溪江社区为研究对象, 找出越溪街道溪江社区在转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并就这些现存的问题逐步展开调研、调查, 找出相应的对策和解决方案。探索一条真正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的城市社区建设之路, 以期促进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的观念变革和体制创新。

一、城市社区建设的必要性

(一) 城市社区建设是市场发展的需求。

随着国家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改革, 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放开和回热, 过去传统的经济调控体制初步被改变, 逐渐形成了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体制需要重新改革发展的局面。同时, 各类大中小企业, 从私营企业乃至国有企业都在市场经济的调控下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政府简政放权, 各类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功能, “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已经基本定型, 这就意味着, 很多过去由政府承担的社会服务职能将转移到社区来承担, 并且随着社区的社会职能增加和增多, 社区与居民的关系将进一步密切, 很多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的事务都将在社区内办理, 而不再是集中在单位办理。因此, 深化社区建设, 是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配套工程。

(二) 城市社区建设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 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步提高。居住在城镇的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比过去提高很多, 因此随着社区职能的增加, 居民对社区服务的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方面质量要求也越来越多, 所以深化社区建设是一项必经的选择。

(三) 城市社区建设是加快现代化进程的需求。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加大加深, 城镇人口基数的不断上涨, 如何实现统一协调管理和发展是一项必须跟进的工作, 所以, 划分社区, 分担政府职能和负担, 增加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这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社会正常发展秩序都起到一个减负排压的作用, 是实现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基石。

二、城市社区建设的推进与探索

(一) 城市社区建设的关键因素。

在社区模式由社区服务为主向社区自治转变的道路中, 我们需要考虑到几个关键的因素和条件。一是社区硬件设施与社区软件的相互配套问题;二是如何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三是统一治理与社区自治的关系如何协调;四是如何处理社区自治中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以上这几点关系到社区进一步深化建设, 是我国社区化实现自治与全面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 在探索和尝试社区深化建设的过程中, 有必要重新审视以上几点关键因素。

(二) 加大城市社区建设的项目和内容。

要想深化社区建设, 就必须增加社区建设的项目和内容, 增加社区建设的硬件设施和软件实力。一是服务设施。社区建设首先要配备足够的基础服务设施, 以方便为社区内的居民提供便利和人性化的服务, 特别是老年人、优抚对象和社会贫困者的社会福利救助服务。二是卫生设施。社区内应配有医疗卫生、疫苗接种、心理康复等服务部门, 方便为社区内的居民提供快捷便利的医疗服务。三是文化设施。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和文化素养, 文明社区文化环境, 社区内应配有足够的图书、娱乐、健身类设施以保证基本的文化环境。四是环境设施。在推进社区事业建设其他项目的同时, 社区环境的绿化和美化也必须与其他项目一样继续跟进, 居民不仅对社区的服务质量有很高的要求, 对社区的环境建设也有很高的要求, 因此, 做好社区的环保和绿化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项目工作。五是治安设施。

(三) 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趋势。

1.社区建设将由过去的政府直接参与逐步转变为推动引导和辅助社区自治。政府所要做的就是分出一部分政府职能转移给社区去分担与完成。这样做有两个好处, 第一, 减轻政府职能部门的负担, 提高办事效率与质量。第二, 可以方便社区居民在自己所在的社区办理相关事务, 提高社会管理效率。2.社区自治管理能力和居民自我组织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为了实现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能转变和政府的进一步减政放权, 首先需要在社区民间组织进行一定的能力考核, 筛选出一批能够基本达标的服务型人才, 政府可以适当降低门槛, 逐步建立起社区自治管理组织。3.社区建设的发展方向将呈现逐步推进的梯度格局。城市社区建设的进度依赖于城市本生的城市化进程和成熟度, 可以肯定的是, 城市社区化的程度将从发达的东部沿海一线城市向欠发达的中、西部二、三线城市缓慢推进, 并且社区的基础服务设施、机构组成、完善成熟度都将出现不同层次的梯度差异。

参考文献

[1]黄仕红, 宋小娥, 任晓波.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研究[J].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 2013 (02) :43.

[2]张康之.论参与治理、社会自治与合作治理[J].行政论坛, 2008 (06) :47.

3.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调查报告 篇三

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充分认识当前社区治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引导居民广泛参与、改进社区治理方式、完善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深入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制创新。本文以城市社区治理体制创新为研究视角,通过分析社区治理中的社区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社区服务等相关问题,进而探索推动社区治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发展途径,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社区自治

[中图分类号] D6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5)01-0050-03

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种种迹象表明,社会领域已经开始与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相对分离开来,并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相对独立自治的空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管理”到“治理”,体现的是理念的创新和深刻变化,相比“管制”、“管控”,“治理”更强调平等、互动、协商和博弈,超越了原有科层体制下的对抗格局,更具有现代化的意味。

一、从管理到治理:城市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的理论解构

(一)管理与治理。管理与治理两者之间区别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主体有所不同。管理的主体是政府,而治理的主体范围更加扩大,不仅有政府,还包括社会组织、私人部门和公民个人。治理主体的多元性表明,在未来的社会治理过程中,任何一个单一主体都不能垄断全部规范和管理的实践过程。二是授权方式有所不同。政府的管理权来自于作为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从根本上讲,是来自于人民授权,但这种授权方式是间接的。而治理权当中的相当一部分由人民直接行使,这便是所谓的自治、共治。三是权力运作模式有所不同。管理的运作模式是单向的、强制的、刚性的,更多的表现为从自身主观意愿出发进行管控,习惯于对社会进行命令和控制。治理的运作模式是复合的、合作的、包容的,更多的强调发挥多主体的作用,更多的鼓励参与者自主表达、协商对话,并达成共识,从而形成符合整体利益的公共政策。

(二)治理与善治。治理与善治理论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颇为流行的一种治国理论。治理强调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良好合作,治理离不开国家,更离不开公民社会,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和合作,就不可能实现治理,所以说治理建立在公民社会基础之上。善治则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型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善治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有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公民社会是善治的现实基础,没有一个健全和发达的公民社会,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善治。

(三)社区自治与多元共治。社区自治是社区治理的内在要求,社区成员通过居民委员会这个自治组织,积极参与解决社区发展问题,弥补政府和市场在满足社会需要方面的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区中其他新兴自治性组织如业主委员会等出现,这给社区的多元共治创造了条件。多元共治是指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社会公共事务,也是多个主体间针对社会公共问题而开展的分工合作协商的过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要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实际上就是强调,社区自治是多元主体参与下的社区自治,并且在诸多治理主体中,党委和政府发挥着绝对领导作用。

二、实践与探索:当前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社区治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当前,城市社区治理体制主要是“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三级组织架构。作为城市区级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本身并不具有一般政府机关所具有的功能,随着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上级政府部门将大量的行政工作下派至街道办事处,任务加重,管理权责不清,既没有相应的法定地位和权力,且在财政和人员编制上受制于上级政府,无独立的行政执法权。另一方面,社区管理行政色彩浓厚,自治功能弱化。受制于管理体制的限制,社区自治机构居委会进而承担起街道转移的大量行政事务,成为上级党委、政府部门工作的行政末梢。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之间构成行政隶属关系,居委会行政功能强化,自治功能弱化。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社区建设的进一步深化,这种管理体制上的困境日益凸显,且与政府职能转变、国家-社会关系重构的目标不相符合,内生性的压力进而迫使打破传统的管理体制,建立新的城市社区治理体制。

(二)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不够明晰。从治理主体来看,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的主要特征是政府本位、权力本位,也就是说政府是社区治理的唯一主体。从治理的手段和方式上看,政府进行社区治理的权力机制和运作机制是以政府自身为中心的,整个政府的治理结构都是建立在集权的基础上,以政府权力垄断的形式出现。从治理的方向和视角上看,政府采用自上而下垂直型的治理模式,这种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方向是单一的、视角是一维的。应该说,传统视角的政府治理模式充分说明,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不够清晰,历史的看,这种政府治理模式从总体说是适应当时的政治需要和行政生态环境的,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但在全球化进程日益加速、信息网络化扑面而来的新时期,这种政府治理模式正面临着诸多不适应,其权力高度集中,规章制度严格,缺少活力,其在治理过程中并不能将资源达到最优,相反还由于经常的越位、错位、缺位而陷入功能紊乱、效率低下的困境。

(三)社区居民政治参与程度不高。政治参与是社区治理中最核心的内容。虽然居民参与治理内容多样,但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居民真正参与社区事务的治理还十分有限。目前,社区居民一般还是通过居民委员会来参与社区治理,居民真正参与涉及居民利益的决策过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居民参与的意识和主动性差。二是居民参与的理性化程度低,处于一时的热情或因不满而寻求发泄者不在少数。三是居民参与的能力明显不足。造成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较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相关制度不够完善,更多依靠行政性的政策,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尚未系统化、细致化、操作化。二是居民在参与过程中遵循制度行动的程度较低,通过制度外的方式、非理性的举动,以实现自己诉求的现象时常出现。

(四)社区服务内容不能有效满足居民的需求。目前,社区服务主体主要是有政府背景的机构,比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等,引进市场参与社区治理的机制尚不健全,造成了社区服务主体的单一化、专业化程度低的局面,无法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强的多元化需求。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缺乏社区服务的专业化组织和专业化队伍,社区服务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整体素质无法满足多层次的社区服务需求;二是社区服务项目的专业化程度不高,专业化服务、专业化人力资源极其短缺;三是资金问题是制约社区服务业发展的瓶颈,资金短缺使社区服务失去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五)社会管理法律机制不够完善。法治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提和保障。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社会管理相对比较活跃,而社会管理法律机制则较为滞后,没有赋予社会管理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机制,甚至还没有用法治的视野和法治的逻辑来调控社会管理。一是社会管理的概念和内涵在我国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典则体系中没有形成完整的概念,社会管理的概念主要反映在有关党的文件和领导人讲话之中以及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之中,这种法律渊源上的缺失使其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二是我国学界关于社会管理法律机制、社会管理法治等概念处在争议之中。笔者注意到,在我国学界,社会管理研究分布在多个学科中,而在法学中对它的研究则完全不占优势。社会管理法律机制不健全直接导致政府在社区治理领域的越位、错位、缺位就得不到有效解决,基层社会管理能力不强的状况就得不到彻底扭转,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也就无法有效提升。

三、对策与思考: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路径

(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在社区治理中的相互关系。按照公共管理学的理论,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领域都存在失灵的可能。而根据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政府并不是真正的公正,政府人员也是经济人,他们行事时也是遵循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当政府或集体行动所采取的手段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时,政府失灵便产生了。市场机制由于先天性的缺陷,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也存在着不足。社会领域活动的主体,看似可以克服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但由于独立性、资金来源、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先天不足,其主体也难以避免失灵的问题。所以,从整个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要建设一个良善有序的社会,三个主体都要参与到社区治理的过程中来,取长补短,合作共治。

政府应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不再以简单的刚性行政手段来处理各种复杂多样的社区公共事务,而是通过和相关各方面组织和居民沟通、协商、合作来实现预期目标。要切实做到服务重心下移,使社区权力资源由单纯的政府控制向市场、社团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分化,治理组织由垂直的科层结构向横向交错的网络结构转变。同时,积极培育发展社区中介组织,推动社区中介组织由“依赖型”逐步向“自立型”转变,有效进行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二)引导居民广泛参与,将培育现代公民意识贯穿社区治理全过程。居民参与是实现和谐社区治理的有效途径,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既是城市内涵多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治理架构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要培育广大社区居民的自我参与意识,畅通居民参与渠道。参与内容不要仅限于文化和经济内容,要强化政治参与,尤其是参与社区发展规划、选举等重大社区公共事务。例如,可以通过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事务公开民主评议、社区志愿服务等形式,积极调动居民的参与意识。同时,要形成有效的社区参与机制,应变被动型为主动型参与。

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动力主要来自利益驱动和认同驱动。从理性视角看,个体参与公共事务是基于利益,当居民感到参与社区工作与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并能够有效维护其利益时,自然就会萌生参与社区事务的动机与期望。因此要强化社区成员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社区成员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参与社区事务的愿望。

(三)创新以信息化、网格化为载体的社区治理手段,切实改进社区治理方式。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信息时代,网络社区在舆论形成和舆论引导方面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要打造一批优秀强势网络社区,使其成为网络环境中的建设力量。政府职能部门成立舆情研判机构,对网络信息进行分析、甄别和判断,提出对策,及时回应。建立社区民意诉求征集机制,发挥网络社区民主参与、建言献策及监督作用,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特别是政府在出台有关经济发展战略、城市规划、项目建设以及关系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之前,通过网络征求意见,构建政府管理的“意见超市”。建立起舆情信息发现、研判、报告、引导、处置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化解。

同时,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将街道划分成若干社区,理顺各方关系、整合行政职能、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资源统筹、职责明确、灵活反应、综合协调的网格化社区治理新模式,从而推动社区实体化。社区网格化建设是一个综合工程,要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作用,依托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部门沟通协作,处理好内部多元关系以及与地方政府、国家政府以及驻地企业之间的关系,真正把社区建成纵横交织的网络系统。

(四)完善社会管理法律法规,为社区治理提供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通过法律的形式重新对社区管理体制创新进行制度规范,明确各个行为主体的职责范围、运作界限,重新厘清政府参与与社区自治之间的法律边界,实现社会管理创新从政策供给到法律供给的转变,为实现社区治理创新实践的法制化提供条件。

进一步完善居民参与制度设计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供给体系。一是科学合理地构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制度,包括社区民意表达、民意反映制度,社区民主评议制度,社区听证制度和社区信访等制度,以充分保证社区居民参与渠道的畅通。二是从法律上重新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进行界定,制定社会组织基本法,完善社会组织法律制度,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性质,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供法律保障。三是适度改革现有的社会组织准入制度,放宽门槛限制,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还必须完善社区组织内部治理制度规范,推动社会组织的自我发展。当然,还要处理好现有制度建设与现有制度体系、未来制度发展之间的关系,提高制度建设的灵活性和应变性,建立起社会组织法律制度,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性质,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供法律保障。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党校讲师

4.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实施意见 篇四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发„2009‟85号)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市委发„2011‟17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服务功能建设,夯实基础设施,壮大社区服务队伍,创新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努力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为建设和谐**发挥基础作用。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为目的,以社区居民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和谐社区建设,让社区居民在社区发展中获得更多实惠,在参与和谐社区建设中实现自身发展,真正把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变为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2.完善功能,夯实基础。着眼完善社区功能,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工作条件,改进社区管理服务,夯实社区工作基础。

3.整合资源,共驻共建。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必须服从服务于社区管理,以社区为主体,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充分挖掘,合理配置社区内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自然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实现社区资源共有、共建和共享。

4.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设施建设、财力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尊重社区居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工作,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

5.扩大民主,和谐共享。坚持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依法维护社区居民的政治权力和民主权力。

6.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立足社区居民迫切要求解决和热切关注的实际问题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三)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县四个社区均建设为和谐社区。城市和谐社区的标准是:

1.居民自治。社区居民在社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中当家作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程序完善,形成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成为“民主社区”。

2.管理有序。社区居委会依法管理,各类组织体制合理、职责明确、民情反映、民主协商、矛盾调处等各种机制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社区居民遵纪守法,社区单位共驻共建,成为“法治社区”。

3.服务完善。社区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机构完备、服务队伍健全、服务内容多样、服务手段创新,能为社区居民的个性化需求提供满意服务,成为“惠民社区”。

4.治安良好。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社区秩序井然,居民群众安居乐业,成为“平安社区”。5.环境优美。社区内建筑、设施、能源、绿化等符合环保要求,环境卫生整洁,居民普遍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节约意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成为“生态社区”。

6.文明祥和。社区居民崇尚学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文化生活丰富,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人际交往诚实守信、和睦相处,成为“人文社区”。

7.信息共享。社区通过信息数字化平台,最大限度与单位部门及每个住户实现有机连接,使社区管理更加有效,文化更加丰富,服务更加全面,成为“数字社区”。

二、完善社区组织体系

(一)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新建居民区的社区党组织建设和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健全党组织网络,积极推行“把支部建在楼宇”、“把党小组建在单元内”,实现党的活动和工作全覆盖,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目标。指导社区内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力推进社区党组织成员“两推一选”(上级党组织、党员和居民推荐、社区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把熟悉基层管理和社区建设、德才兼备、密切联系居民、热心公益事业的党员选拔到社区党组织领导岗位上来。逐步推行社区党员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委员。

(二)加快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全覆盖。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资源配制和人口规模管理幅度等因素,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科学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非封闭型管理社区,应重新调整划分。加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组建工作。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要及时成立居民小组或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实现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

(三)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调整充实社区社会保障、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设置,建立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社会保障、治安保障、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残疾人康复与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社区矫正等各类下属的委员会和组织,切实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探索建立公益性岗位安排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机制,选好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积极开展楼院、门栋居民自治,推动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委员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新格局,促进建设和谐社区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进一步放宽和降低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落实备案制度,培育、发展、规范社区服务类、慈善类、公益类、管理类、教育类、文体类等社会组织。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部门对口培育、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参与社区管理,服务居民群众,推动社区发展的重要载体功能。社区社会组织要率先开展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就业再就业登记、环境卫生整治、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项目,深入开展爱心超市、一对一帮困济弱结对帮扶活动,大力倡导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服务文体活动。

(五)健全规范社区服务组织机构。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主体、其他社区服务组织、驻社区企业和单位积极配合、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组织体系。县组织、人社、民政部门会同沙河镇进一步界定社区职能职责,制定完善社区服务准入制度,规范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应由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承担的职能职责,确需社区协助配合完成的,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随人走”的原则,通过签订协议、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的方式,有偿委托社区服务组织承担。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支持、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三、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一)健全社区服务体系。突出社会保障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等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逐步建立健全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设施完备、服务网络健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会化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二)全面推进公共服务进社区。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要求,整合政府部门在社区的办事机构和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建设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行以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公共服务模式,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向社区延伸和拓展,方便社区居民,使居民在社区享受到快捷、便利、优质的公共服务。

(三)大力开展社区自助互助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下属委员会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大力倡导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采取奖励、补贴、委托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扶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工作,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和社区自助互助服务的有效对接互补。

(四)积极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建立社区服务社会化引入机制,扶持、培育和发展贴近社区居民的服务项目,整合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公共资源,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公园、体育馆、学校等公共服务单位免费向社区居民开放,为社区居民提供学习文化、体育健身、医疗服务等场所。鼓励和扶持社区内及周边有关单位和实体按照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互利共赢的原则,提供多方位社区服务。鼓励和扶持相关企业和个人开发餐饮购物、公交物流、医药保健、家政中介等社会服务。对非赢利性社会服务项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降低开办门槛、简化审批手续。对赢利性商业社区服务项目,工商、税务等部门要落实优惠政策,促进社区服务向产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支持社区开展自主性服务,方便居民日常生活。

四、改善社区基础设施

(一)着力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中组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民发„2005‟85号),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并与社区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等服务设施统筹建设,每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满足社区正常办公和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县财政局、审计局会同沙河镇对建设资金来源、产权归属和使用管理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连片改造居民区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将公共服务设施、治安防控配套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同步建设。县住建局要按照规定的配套建设指标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使用,应广泛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沙河镇人民政府的意见。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不能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无偿提交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使用。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供暖、水电、天燃气、电信等费用按照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

(二)重点抓好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坚持新建、改建、扩建相结合,统筹规划、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着力建设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重点推进“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全覆盖。沙河镇政府要规划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要整合办公、服务用房等设施,设立综合性服务站。各类社区服务设施要尽可能整合资源,整体建设,集中使用,综合利用,一室(场)多用,一体多能,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实用高效的原则,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有线电视网络、电话系统,优化整合政务信息、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困难救助、民政优抚等政府服务信息,大力开发法律服务、家政物业、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等社会资源信息共享服务,推进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办事和社会公共服务进社区。加强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自动化、现代化建设,加大对社区信息化办公硬件的投入,满足社区信息化办公的需求,力争到2013年,城市社区达到标准化信息办公目标。实现各项管理、服务与辖区居民住户的网络对接。着力建设县政府相关部门和沙河镇政府、社区三级综合性社区信息化管理网络平台,提高社区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大力改善社区公益设施。加强社区公益设施建设,拓宽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解决社区内道路、垃圾、污水、供暖、供水、供电、供气、节能环保等实际问题的良性互动机制,推进社区实现“净、绿、亮、美”。提倡采取共驻、共建、共享、共管的方式,挖掘和整合社区资源,突出抓好社区党员活动室、老年人活动中心、工青妇组织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残疾人康复室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活动场所建设,合理规划布局一定面积的居民室外活动场所和健身路径,为丰富社区居民文娱健身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

五、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

(一)配齐配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按照因事设岗、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原则,通过依法选举、公开招聘等方式,配齐配强社区居委会及其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配置5以上人,纳入编制范畴,工资由县财政统发。辖区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可适当增加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鼓励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逐步实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根据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需要,增加并且稳定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承担社区专项工作。

(二)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社区招聘人员工资福利不低于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基本工资、生活补贴、各项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积极把优秀社区居民委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培养发展成党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对工作成绩突出,居民满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和推荐担任社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积极为他们施展才华、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三)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建立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和服务激励机制,广泛动员社区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参加志愿者队伍,优化志愿者结构,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创新邻里互助、单项服务、包户服务、设点服务、定时探望等志愿服务形式,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社区志愿者注册人数占到本社区居民人口的5%以上。

(四)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工作需要,制定完善社区工作人员培训规划,纳入全县干部培训整体规划,丰富培训内容,创新改进培训方式。鼓励支持社区工作人员立足岗位、自学成才、支持他们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六、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沙河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和谐社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主办、社会各方支持、居民广泛参与”的和谐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指导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综合协调和服务。组织、宣传、综治、人社、计生、建设、卫生、文化、公安、司法、教体、科技等部门,要根据和谐社区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发改、财政、商务、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进一步完善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社区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驻区单位联建责任。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机制和社区工作议事机制,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有关事项。驻区单位要将文体、教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要进一步明确驻区单位在推进社区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激励考核机制。在和谐社区建设中要把驻区单位履行社区建设责任情况纳入创建条件之中,主动听取社区和社区居民对驻区单位的意见建议,把驻区单位履行社区建设责任纳入对部门单位考核内容。

(三)完善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和谐社区建设投入机制,将和谐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保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以及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和群团组织开展管理与服务工作等必要的经费。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民间组织以多种方式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建立县财政保障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增长机制,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社区要建立社区经费专帐,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要建立居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开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增强工作活力。引导驻社区单位、物业机构和社区民间组织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建立健全共建机制、协商机制和指导监督机制,发挥各级各类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重视解决城乡结合部、新建小区、沙河镇“村改居”的社区管理缺位问题,实现社区组织、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全覆盖。在搞好对城镇户籍居民服务的同时,发展完善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的服务。社区居委会在做重要决策时要广泛征求居民群众和驻社区单位的意见,积极推行重大事项民主协商和投票表决制度。健全居务公开制度,规范居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社区内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公益事业规划要听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保证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社区服务管理创新,积极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和社区正常生活秩序。

5.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调查报告 篇五

各乡镇党委、政府, 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市委各部委办局, 市各委办局院行,市各群众团体和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提升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 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 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10‟ 27号、省 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等十部门联合转发民政部等十部门 《关于 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 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民基„ 2005‟ 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 我市实际, 现就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 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围绕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要求, 以为民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 增强城市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为核心, 以弘扬先进文化、促进基 层民主、发展社区服务管理、强化社区保障、丰富居民群众生 活,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分步实 施, 确保用二年时间, 把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社区 管理的新阵地, 服务居民的新窗口, 和谐社会的新载体, 力争 打造一批全国、全省和谐示范社区。

二、功能定位与建设标准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是社区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活动 的主要阵地,是为居民群众提供文化、卫生、教育、娱乐等公 益性服务的重要平台, 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 工作。为此, 我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要具备 “六室三站二 栏一校一厅一场所” ,建成集“两委、养老、健身、娱乐、医 疗、阅读、培训” 等功能于一体, 有统一的标识、统一的外观、统一的功能, 建筑面积不低于 450平方米的城市社区公共服务 中心。具体设置可参照下列标准: 六室

1.社区工作办公室

(1实行一站式办公, 建筑面积不少于 40平方米, 按其 职责分工相应分配使用, 有一套办公设施, 包括办公桌椅、电 话、文件资料柜等;(2 有齐全的台帐资料, 包括 《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簿》、《社区居委会工作记录薄》、《民主理财、居务公开记事簿》 以 及规定需要登记的台帐资料,管理规范;(3有醒目的标牌,包括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公共服 务站牌子。2.警务室

有 1名社区民警 2名专职保安驻警务室办公, 有必要的办 公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 20平方米。

3.多功能活动室

(1多功能活动室是社区干部、党员、社工、居民代表 等召开会议、开展远程教育等活动的地方。挂牌的内容为:党 员活动室、居民代表会议室、法制学校、居民学校、家长学校、人口学校、党校分校等。内设有线电视接口、互联网宽带接口, 有一套远程教育设备, 有满足活动需要的桌椅等, 并达到 “六 防”要求(防盗、防潮、防震、防尘、防雨、防雷。建筑面 积不少于 100平方米。

(2 有不少于 50种的电教片和音响制品, 确保社区开展 常态化的健康卫生、普法宣传和思想教育。

(3有活动和培训计划,有档案记载。4.图书阅览室

(1建筑面积不少于 20平方米;

(2有不少于 1000种 2000册涵盖政治、历史、法律、经济、文学、医药卫生等方面内容的图书,有 10种以上的报 刊杂志,有标准的书柜;(3有图书管理员和图书借阅制度,各社区图书阅览室 与市图书馆联动,方便居民借阅。

5.矛盾纠纷调解室(兼做小会议室、精神慰藉室 有一套会议桌椅,建筑面积不少于 20平方米。6.资料档案室

有二个档案柜,建筑面积不少于 10平方米。三站

1.综治法治工作站

(1融综治、法治、调解等职能为一体,实行一站式办 公,建筑面积不少于 20平方米;(2有独立的矛盾纠纷调解室;(3综治法治工作站有一名社区居委会负责同志专抓综 治、法治工作, 配备不少于 2名的专业社工负责社区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教育管控等日常工作;(4有醒目的标牌,有必备的办公设施,有齐全的台帐 资料。2.居家养老服务站

有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 服务必需的设施和人员,其中用于日托的建筑面积不少于 40平方米。

3.卫生服务站

卫生服务站要配备专职的医护人员、常用药品和基本的医 疗设备, 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建筑面积不少于 120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条件不具备的,可在社区便捷 地段设置卫生服务站。

两栏

党务、居务等公开栏和宣传栏, 两栏原则上设置在建筑用 房之外,不少于 12平方米。

一学校(居民学校,可兼做多功能活动室 一厅(服务大厅

在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内设服务大厅, 服务内容为:党 员先锋服务、平安秩序服务、环境卫生服务、劳动保障服务、帮扶救助服务(居家养老、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卫生计生 服务、科教文体服务、家政服务等窗口, 并配备齐全的服务设 施,建筑面积不少于 50平方米。街道以下的社区设服务代理 处,方便社区居民。

一场所(健身娱乐场所

(1有一个健身室,配有一定的健身器材,建筑面积不 少于 20平方米;(2有一个乒乓球室,建筑面积不少于 20平方米;(3有一个棋牌室,配有桌椅、棋牌等娱乐设施,建筑 面积不少于 20平方米;(4有一个室外活动场地,配有多种健身设备。

三、职能区分与工作原则

建设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是一项系统工程、惠民工程, 需要各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各社会组织共同参与, 形成工 作合力。在具体工作中, 由市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牵头, 各 有关乡镇(园区 党委政府强势推进, 各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具 体

实施, 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积极配合, 指导和帮助社 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应坚持三项

原则:一是高标准规划、高要求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效能运 作的原则。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新建小区在规划 设计时,应按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标准和要求同步落实社区办 公、服务用房。已建新小区,按规划设计要求移交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凡面积不足的,要通过调剂、租赁至少达到 450平方米。原有老小区,如有条件的必须新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新建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公、服务用房至少达到 450平方 米;如无条件新建的,采用改造、调剂、租赁等办法确保社区 公共服务中心办公、服务用房。三是突出公共服务功能原则,合理划分功能区域。

四、资金筹措与时间部署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所需经费通过“镇(园区)主体、市补助、社会捐助”等渠道筹措。市财政原则上对新建的社区 公共服务中心每个补助 8 万元,对改造、租赁的每个补助 5 万元。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从 3 月份开始到 2012 年 12 月份结束,2011 年至少完成 80%的建设任务,2012 年全面 达标。2011 年 4 月份前,有关镇(园区)要搞好规划设计工 作,并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搞好工程招投标。2011 年 5 月份 起,全面组织实施。2011 年和 2012 年年底前,市社区建设协 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对有关建设任务 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市财政承担部分一次性拨给,对验 收不合格的,不再享受市财政补助,并限期整改到位。6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 区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的先导 工程,提上议事日程,有关镇(园区)要成立城市社区公共服 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任组长,要靠前组织,靠前 指导,确保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2.提高工作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建设必须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平台,要严格执行招投标、质量监理、工程验收等制度,确保全市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成为“精品工程”“廉政工程”“惠民工程”、、。3.加强制度建设,有效发挥作用。有关镇(开发区)、各 有关部门要以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指导建立完 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以及使用、安全等方面的规

6.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调查报告 篇六

1 海绵城市热潮

传统的城市雨水系统建设模式已经对水环境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与危害,近年来的城市内涝灾害广受病垢。

事实上,严重的径流污染、水文循环的破坏乃至生态环境的恶化也必须受到更充分的重视。无论如何,以刚性的、灰色的雨水排除系统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的局限性已非常明显。

近年来,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城市雨洪问题及水环境的综合整治, 年相继发布文件(国发 23、国办发36号文),指导城镇排水防涝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了《城镇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以下简称《排水防涝规划》)编制要求与总体方向。在住建部的直接领导下,北京建筑大学负责主编、多家规划设计研究院参加编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技术导则》,几经修改与完善, 年10 月,以《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以下简称《指南》)的名称发布。同年 12 月,国家住建部协同财政部、水利部共同发布海绵城市试点申报通知,调动全国 100 多个城市的积极申报。2015 年3 月底,经过数轮竞争性评选,确定南宁、白城、济南、武汉、镇江、嘉兴等 16 个城市作为首批海绵城市试点,要求每个试点城市 3 年内建成并运行不少于 15km2的海绵城市示范区,中央财政支持资金总额超过 200 亿元。目前,全国范围建设海绵城市的热潮方兴未艾。

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是推行现代雨洪管理体系[1].然而,在具体的实施和落实过程中,却面临许多难题,涉及到观念的转变、新理论与技术体系的建立、规范标准的制定、新的规划设计方法和程序、管理模式创新、跨专业协作、政策与实施保障体系、科学合理的监测评估等诸多亟待解决和配套的工作。从现代雨洪管理体系发展较早、推行比较好的国家及城市建设经验来看,这一系列技术与管理的变革从 80 年代延续至今,仍在发展和不断创新。从国内对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与内容的普遍理解和掌握程度、理论与技术体系的储备、工程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建设等多方面来看,在几年内快速完成行业的整体转型,并大规模的推行,面临巨大的挑战和不确定性。

因此,在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与巨额资金支持的建设热潮背后,更需要理性、冷静的思考,全面梳理海绵城市建设面临的困难、误区和障碍,把握关键,从长远着眼,从近期入手,制定近远期规划,才能构成更科学、持续的推进力,保障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序和科学发展。

2 困难和误区

2.1 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难度认知不足

一些试点城市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艰难程度还认识不足。申报成功城市的试点区域一般既包括改造难度极大的老旧城区,也包括部分新城区与待建区,在两三年内完成超过 15km2的试点区域建设与改造,普遍涉及数百个改造与新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运行评估。

不仅项目数量大、周期短,还必然涵盖各种灰色基础设施和绿色基础设施的选择和合理组合,甚至还可能涉及河道、湖泊及流域的综合整治,如何尽快、有序地完成实施方案的整体规划,科学、有序、全面开展各个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建设,是一项异常紧迫又有很大难度的工作。而且,不同区域也都面临不同的建设风险和落实困难。

对于不少城市老旧城区改造项目,一方面,绿地率很低,难以提供充足的地上空间布置低影响开发或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另一方面,还面临已建绿地的改造、市政道路空间和竖向关系的改造、合流制区域管网的提标改造、水涝点整治、涉及许多不同部门的协调、市民对大范围改造的理解和支持等综合性难题。

新城区虽然绿地率相对较高,但建筑与小区普遍景观条件较好,高层建筑多,不仅面临建筑内排水雨落管断接、景观改造阻力大和提升空间小等专业问题,公共空间大范围改造工程对城市正常运行造成的影响和对居民的干扰,也会面临市民的抵触情绪甚至投诉压力等,成为推进的障碍。

对于待建城区,地块开发建设时序与海绵城市建设期限的匹配、已拿到土地开发许可的建设项目如何强制落实控制指标,也都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难题。

而且,接下来编制具有强指导性、实施性的专项规划,大量项目的具体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推行 PPP 模式,质量监督和保障,评估验收准备等安排,都是各城市尽快推进和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焦点和难点。

总而言之,旧城和新城的海绵城市建设,都会面临主、客观两方面许多的巨大困难和障碍。缺乏对这些困难和障碍的清晰认知,以及高效的制度突破和安排,高效率的应对策略,将会极大地影响后续工作的有效开展。

2.2 海绵城市内涵关系不清

从部分试点城市的实施方案、实施计划与近期工作进展来看,存在对海绵城市的内涵、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与排水防涝、径流总量及径流污染控制等基本概念和关系的认识模糊。

一方面,狭义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功能和适用范畴被有些人忽视或夸大。通俗说,就是笔者略为夸张地归纳为对低影响开发的“万能论”与“无用论”两种认识,或者说是“灰色派”和“绿色派”两种不同的主张,即完全依赖或完全否定灰色基础设施。客观来讲,已建城市条件错综复杂,务实有效、可持续的排水系统解决方案很难简单地依赖单一的灰色或绿色设施。毫无疑问,完全依靠灰色设施不符合“海绵城市”的基本理念和建设要求[2],而在已建城区大范围的改造工作,受绿地率、管网条件及地面竖向关系等许多因素的限制,不考虑现实条件,一味追求绿色雨水基础设施也如天方夜谭,不仅增加实施难度,还可能拖延建设周期、增加投资甚至根本无法落实。

另一方面,排水防涝与海绵城市的关系也亟待明晰。

如一些城市的申报实施方案中,将海绵城市的建设内容狭义地局限于低影响开发分散式设施,而忽视了如多功能调蓄公园、管网提标改造、合流制区域内涝和污染控制等一系列综合方案和设施的建设。

2.3 对设施功能、控制目标和指标的片面理解和僵化操作

海绵城市涉及新的突破性的控制目标和指标。“渗、滞、蓄、净、用、排”即精炼地概括海绵城市建设的多目标、多途径特征,如何科学地认识这六字的内涵至关重要。

但从一些城市实施方案看,存在理解僵化、认识不清的问题,进而影响实施方案的合理性。例如,在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各类项目的分配时,将这六字截然分开对项目进行安排,就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一方面,显然是不了解或忽视大多数低影响开发设施多功能的特点。以典型的生物滞留设施为例,该技术不仅包括渗透、滞蓄、净化、雨水综合利用等多种功能;同时,它还必须具有溢流排放之功能以防止水涝,即,仅一种小设施就体现了上述“六字方针”;另一方面,在一个具体的项目甚至项目中的一个子系统流程中,也是由多功能的许多设施所组成。而且,在实际的雨水系统中,径流总量、雨水利用、径流污染控制[3-4]乃至排水防涝指标,也多是交织在一起,或者具有密切的联系和耦合关系,而不是截然的分开。因此,海绵城市实施方案或专项规划中,需要特别注意避免僵化分割控制指标与项目建设方案,而是要根据具体条件的不同,根据各种设施的特点、适用性和多功能特征,综合分析和选择,进行系统的优化组合,及项目的总体安排。

此外,对“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等控制性指标,也需要科学地理解,结合不同项目具体条件,和其它量化控制指标,合理地来应用。

2.4 PPP 模式如何适应海绵城市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特点和要求

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 PPP(Private-Public-Partnership)模式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也是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重要内容。首轮试点申报中,开展 PPP 模式的城市额外奖励达到 10%,也是这次申报与建设试点的热点与难点之一。

PPP 模式不是简单的融资渠道,更不应成为地方政府转嫁责任和财政负担的途径。海绵城市建设的 PPP 模式,必须针对海绵城市各类项目的特点,及不同企业的自身条件和优势,探索建设 / 运营等不同的阶段、面对政府 / 开发商等不同责任主体下的运作,否则很难形成持续的市场化推进力。举例来说,城市水厂及管网系统的建设、维护与管理等,一些企业具有相对成熟的运营经验,可通过水费分成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获得长期盈利,比较适合直接作为 PPP 项目。但长期来看,需要探索和解决雨水排放显性或隐性收费的问题。而某些旧城小区、道路雨水系统改造项目,没有长期可持续的收入,建设阶段政府投资难辞其咎,运营阶段也需要综合考虑物业交割和特许经营等不同的管理方式。

事实上,上述一些困难或误区都是由于对海绵城市的内涵与系统的复杂关系缺少科学理解和清晰认识,如果不能清晰理解并妥善处理这些问题,会直接造成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混乱和缺陷,对未来海绵城市的建设推广造成负面影响。

3 海绵城市推进的若干关键环节

3.1 准确把握海绵城市的内涵、目标和系统组成

(1)内涵与目标建设海绵城市,就是以低影响开发的理念,通过现代雨洪管理理论、方法和科学技术体系,最大程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水文题条件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具体目标就是要有效控制径流排放总量、径流污染和城市洪涝,有效利用雨水资源,实现城市的良性水文循环,保护生态环境。《指南》及相关的规范标准已经给出了这些综合目标的具体控制指标和参数。

(2)系统组成现代城市雨水系统,或者说海绵城市雨水系统,更多通过低影响开发(LID - Low Impact Development)和 绿 色 雨 水 基 础 设 施(GSI - Green StormwaterInfrastructure),结合必要的灰色基础设施实现雨水径流的“渗、滞、蓄、净、用、排”,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子系统[2].图 1 给出了海绵城市雨水系统与设施层面的各子系统的相应关系示意。

·狭义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源头控制系统)

·雨水管渠蓄排系统(或称小排水系统)

·超标雨水控制系统(或称大排水系统)

通过上述系统的整合和有机衔接,综合达到总量减排控制、水质控制和洪涝防治,以及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或修复。

3.2 灰色与绿色基础设施的有机结合

现代雨洪管理或海绵城市建设,必须对上述系统形成共识,并基于每个城市的具体条件来科学地运用并落实。而具体应用于老城区改造,必须考虑城区现有绿化率条件,建筑雨落管的改造、既有雨水管网排水能力的提升和道路坡度与地形竖向的综合利用等复杂现实条件,广泛采用“绿-灰结合”的基础设施建设模式。

国际上,很多城市如西雅图、华盛顿、费城等,经过长期的研究和实践探索,近年来大力倡导未来推广“绿色”基础设施,结合“灰色”基础设施共同改造城市老旧城区以及建设新城,并编制中长期的实施规划和投入长期的政府资金。2012 年启动的旧金山城市排水系统升级规划(Sewer System Improvement Program, SSIP)中,计划在未来 20~30 年间投入资金 60 亿美元,统筹绿色与灰色雨水基础设施对旧金山湾区进行系统更新。该计划既涵盖在部分城市道路与开放空间的绿色改造,也包括污水厂升级、管网提标以及隧道等灰色基础设施的改造,综合应对城市洪涝、设施老化、雨水径流和合流制溢流污染以及抗震等多方面问题[5].

国内一些城市例如沈阳市、镇江市、嘉兴市等也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研究与实践。例如笔者参与沈阳规划设计院合作开展的合流制老旧城区的系统改造策略研究,通过源头低影响开发、管网局部改造和调蓄设施建设、盾构雨水干管等多种方式综合解决洪涝与污染问题。虽然研究方案最终由于资金等原因尚未实施,但对于“绿 -灰结合”、“多级蓄 - 排结合”已有比较清晰的思路和成果。目前在参与的多个海绵城市试点工作中,也是以绿-灰结合为主要规划策略和实施方案的技术路线。

3.3 雨水控制利用系统专项规划和工程设计

面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复杂现实条件、突出的跨专业和系统衔接问题以及紧迫的建设时序,各试点城市急需编制一个具有高度可实施性的综合性的雨水控制利用系统专项规划[6],科学提出雨水系统建设内容,对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设计等顶层规划提出土地利用要求,并衔接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道路与交通、绿地等其他专项规划等新编与修编,结合旧城改造规划或计划、“棚户区改造”、道路和其他基础设施的改造等,共同落实雨水系统相关建设内容(图 2)。

基于各试点城市短期内见效的特殊要求,该专项规划应至少涵盖以下要点:(1)低影响开发、小排水系统、大排水系统的综合目标与控制指标体系;(2)响应控制指标要求,提出市政以及各地块海绵城市工程主要建设方案,既包括分散式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也包括管网及处理厂提标改造、地面行泄通道与调蓄空间、末端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内容;(3)重点项目建设清单与时序安排;(4)试点区域考核体系与评估达标方案;(5)建立清晰的资金保障与机制保障措施,权责明确落实到责任主体;(6)相关规划修编建议等。

在上述规划指引下,还需要全面开展大量具体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和施工建设。对第一批试点城市,由于建设任务量大,难度系数高,各地普遍缺乏有技术储备和丰富经验的设计单位和施工队伍为后续工作做强力的支撑。因此,不仅需要充分发挥本地规划设计单位重要作用和责任,还需要借助有实力的咨询团队的有力协助或指导。

毫无疑问,海绵城市建设的关键环节绝不限于以上几方面。例如还必须有给水排水、风景园林、景观、水利、道路等专业工程师的通力协作,等等。

4 展望

长期来看,我国城市雨水系统建设模式必然向海绵城市 -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模式转变。无论是工程界、学术界还是政府管理者都已经清晰认识到原有的目标单一、高碳排放、高污染、粗放型的雨水排放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但从一些雨水管理领先国家的推进经验来看,这一转变和新体系的建立绝非一蹴而就的事,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在管理理念、政策机制方面有重大突破,必须建立系统的基础理论、工程技术体系、专业人才队伍和培育新型的产业等等,期望短期内快速见效恐欲速而不达。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正是向这个方向转变迈进的一大步和跨越式发展的尝试。尝试,就应该允许出现偏差甚至出错,就应该准以纠偏。

我们期待未来的步子更大也更稳,让海绵城市建设真正成为“美丽中国”和未来“绿色城镇化”的有力抓手和一种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车伍,闫攀,赵杨。 国际现代雨洪管理体系的发展及剖析[J].中国给水排水,2014,30(18):45-51.

[2] 车伍 , 赵杨,李俊奇,等 . 海绵城市建设指南解读之基本概念与综合目标 [J]. 中国给水排水,2015,30(8):1-5.

7.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调查报告 篇七

一、充分认识蔬菜基地建设的重要性

蔬菜生产是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事关国计民生, 它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 重庆作为未来特大型城市, 在城市供给上更应有战略考虑。蔬菜生产必须立足本地, 以自产自销为主、调剂为辅, 把蔬菜基地建设作为民心工程和实事工程来抓。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在发展工业化的同时, 必须考虑城市“菜篮子工程”的同步推进与发展, 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资料的供给和保障问题;二是在统筹规划上, 要处理好建设用地和蔬菜基地的关系。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征地要与蔬菜基地补偿同步, 补偿面积要适当超前;三是在具体实施上, 要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种植蔬菜与工业相比效益较低, 应建立好以工补农、以工补菜的机制, 稳定蔬菜基本生产面积, 实现城镇蔬菜供给保障。

二、以满足城市未来需求为目标, 合理规划布局蔬菜基地

1、未来城市蔬菜基地总量。

充分利用气候、生物等资源, 通过统筹规划, 早中晚菜区合理布局, 逐步实现主要蔬菜种类一村一品, 建立稳定蔬菜供给为主体的体系。注重稳定城市建设范围外的老基地, 根据城市发展及时拓展、补充新蔬菜种植面积, 新建基地要着眼长远, 选择在至少10年以上不会被建占的地区, 避免陷入建-占-建的投资浪费怪圈, 预计到2010年蔬菜种植面积至少要达63.51万亩 (饱和面积166.7万亩) , 2020年至少达81.56万亩 (饱和面积214.14万亩) 。各地还应根据地区蔬菜加工业发展确定足够种植面积, 避免蔬菜加工业与城市供给产生矛盾。

2、实施未来蔬菜基地的战略性调整。

目前蔬菜基地主要分布在各城市近郊, 污染重, 且在今后城市化进程中会逐渐被占用, 继续实施近郊基地基础设施和土壤改造的投入将是一种浪费, 得不偿失, 而我市中远郊地区由于远离城市、工厂, 污染少, 生产成本低, 除农民素质和土壤肥力因素外均适宜发展无公害蔬菜供应基地。因此今后蔬菜基地的分布应以中远郊发展为主。新基地建设既要考虑周年供应、交通便捷, 又要以满足未来特大城市供给为目标, 兼顾本地城镇消费, 围绕重庆主城为主中心、万州、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黔江为次中心, 以长远眼光统一规划, 分期投入、分步改造实施。一是在重庆特大城市以及区域中心城市的郊区, 应重点布局速生叶菜和特色菜等不耐贮运、经济价值较高蔬菜的生产建设, 选择地点应在未来各大城市规划农业区与边缘区县接壤地段, 如巴南接龙、石滩、石龙, 渝北兴隆、茨竹, 九龙坡西彭、走马, 沙区曾家、青木关, 北碚柳阴、静观、复兴等;二是沿江河谷建立早菜生产基地, 面向“春淡”市场, 大力推广设施蔬菜栽培, 建设地点应选在我市江河两岸宽阔地带, 如巴南木洞、双河、麻柳, 渝北洛碛, 江津几江天池、仁沱、朱羊、珞璜, 潼南双江、桂林 (视污染情况建设) , 长寿舟渡、龙河、江南, 永川朱沱、双竹 (200米以下) , 铜梁安居, 合川码头村、太河、铜溪, 涪陵石沱、李渡, 彭水宝家 (三河坝近8千亩) , 开县临江, 巫山巫峡等, 形成“春淡季蔬菜生产区”;三是在浅丘平坝、低中山区建立大宗蔬菜、精细菜生产基地, 形成“大宗蔬菜生产区”, 如万州永星、九池、天城、五桥, 江津吴滩、长寿葛兰、晏家, 大足龙水、龙东、拥溪、宝兴, 璧山璧城、丁家镇、大路镇、八塘镇, 铜梁石鱼, 涪陵江北、江东、新村、清溪、蔺市, 黔江正阳, 合川云门、思居、临渡、枣泥村、渠口村, 荣昌昌元、广顺、安富、吴家、清流, 永川青峰、双竹, 开县汉丰、关坪, 云阳磐石、九龙、双江、宝塔等;四是突出高山蔬菜的自然时令优势, 面向“秋淡”市场, 打造武隆仙女山 (仙女山、木根) 、弹子山、白马山和桐梓山, 万盛黑山, 南川金佛山, 涪陵大木山 (大木、武陵) , 江津四面山, 合川华蓥山 (800米区域) , 开县磨盘山 (岩水) , 云阳云峰山 (上坝、农坝) 等片区高山乡镇建立蔬菜生产基地, 形成“高山秋淡季蔬菜生产区”。

此外要开展全市适宜蔬菜种植区域调查, 大力推行无公害蔬菜生产标准, 重新调整市控蔬菜基地, 放弃那些有污染的市控基地, 如近郊石马河、含谷、井口、歌乐山、石坪、中坝等蔬菜基地, 监控、改造潜在污染基地 (如远郊潼南桂林, 污染企业入住, 距基地直线距离不足5 k m, 部分区域存在潜在污染) , 并把一些自然气候资源、自然水利条件好的、自然抗灾能力强的蔬菜种植区和农民转产蔬菜生产意识强的粮区纳入骨干蔬菜基地范畴, 如彭水迁桥乡、彭水宝家镇、黑山镇鱼子岗村、永川双竹镇、江津仙池等。

三、抓好我市无公害蔬菜发展, 加快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 实现蔬菜标准化生产

无公害蔬菜作为一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跨世纪工程, 已成为国内蔬菜产业发展方向。我市虽然自1999年起, 申请认证了一大批基地, 但由于监管制度不健全, 高毒农药控制不力, 农民安全意识不强等因素, 有些基地仍存在使用危禁药品现象。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建议无公害蔬菜发展分三步进行:

1、无公害蔬菜栽培示范和宣传阶段。

我市1999年启动无公害蔬菜生产工程, 通过大力宣传无公害蔬菜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增强了菜农和居民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和消费意识, 促进了菜农生产和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 使有关无公害蔬菜管理的规章制度要做到家喻户晓;在技术培训方面, 组织编制和向菜农印发《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集中对菜农进行生产技术培训, 做到科学与实用的统一。到目前, 该阶段目标已基本实现。

2、到2008年底, 完成无公害蔬菜认证和监测阶段。

大量发展和认证市控无公害蔬菜基地, 建立有效的监测、监督手段, 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监管应责成地方蔬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统一配备常用检测设备和专职人员实施辖区基地全面监控,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抽查, 要做到管理权限明晰, 奖惩分明, 避免部门设置重复, 人浮于事, 监而不管;基地实行挂牌管理, 层层签订责任书, 直到农户, 逐步建立违规摘牌制度, 重点加强年度间有反复现象基地的指导和奖惩, 严格推行一套规范化的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体系, 重点把握生产基地选址、种植过程无害化、蔬菜残留毒物检测三关, 实现标准化生产, 确保基地无公害蔬菜生产的稳定。本阶段中期要求实现市控基地无公害化, 期末要求达到所有上市蔬菜无公害。当前应加快高毒农药的控制、无公害蔬菜农业标准化生产规程的制定和实施, 政府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 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重视和保证;要依托我市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 借鉴国外蔬菜标准、行业技术法规逐步制定切合实际的、与国际接轨的蔬菜产前、产中、产后生产标准, 加大生产示范指导, 建立和引导上市蔬菜的分级包装制度。

3、从2009年起, 进入无公害蔬菜市场准入制度阶段。

在全市范围内严格执行蔬菜准入制度, 禁止未经检测蔬菜进入农贸市场和超市, 树立无公害品牌意识, 完善“场地挂钩”挂牌销售新机制, 实现蔬菜质量安全追溯, 真正实现蔬菜无害化。这需要政府加大对蔬菜市场准入工作的财政投入, 市、区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 购置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 并保障日常检测费用支出, 确保蔬菜市场准入工作的顺利开展, 切实加强地方蔬菜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力度, 实现蔬菜产品依法生产销售。

四、做好无公害蔬菜骨干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鉴于目前现有市控蔬菜基地抗自然灾害和抵御风险能力弱, 因此在未来蔬菜规划中抗灾基础设施一定要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特别是要抓好城市骨干基地规划, 全面作好骨干基地的水利、电力、道路、防虫、防旱、防洪等抗灾能力配套设施建设, 为大灾提供蔬菜基本保障。

其次, 要制定骨干基地的管理法规, 确保改建或再建市骨干基地在10-20年内不被征用, 对蔬菜基地的路、渠、水、电、市场等配套设施以及检验、检测等系统, 应考虑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力度, 分年度实施对水利设施、道路交通、土壤改良、良种推广、新技术应用等项目的建设改造, 逐步提高骨干基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机械化, 推行集约化经营, 建成稳产高产的蔬菜基地。

五、大力发展城郊型绿色蔬菜生产

城郊蔬菜基地是保障城市蔬菜供应的重点, 是城市菜篮子工程主体, 同时又是污染相对比较重的地区。要让城郊蔬菜生产在保障城市供给的基础上, 实现绿色化生产。目前全国大中城市郊区蔬菜生产逐渐加快了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重点以引进高档大棚设施为主要内容, 建设都市农业、休闲农业和现代农业等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产品加工区为主要带动形式, 我们可以借鉴国内大城市成功经验, 要抓住机遇, 因势利导重点在未来城郊和城郊以外结合部积极发展环保型农业、抗污染农业、绿化及观光型农业、休闲型农业、教育型农业等, 积极引进和推广低成本 (以国产钢架大棚为主) 的现代化温室和无土栽培技术, 加快城郊地膜、遮阳网、防虫网、灌溉、杀虫栽培设施更新换代, 要从整个郊区基地基础设施、生产保障条件的改善出发, 不断增加投入, 大力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 按照国家绿色食品标准, 促进城郊蔬菜供给功能的完善和产品质量升级。

六、重视淡季蔬菜发展, 抓好大棚设施春淡基地、高山秋淡基地建设

1、大棚菜保护地蔬菜基地:

能抗早春强寒风侵袭和秋季高温伏旱, 提早上市, 形成渡春、秋淡基本保证, 这类基地今后重点是应抓好沿江早菜基地的大棚建设。目前我市沿江早菜基地绝大多数建在沿江水面-海拔210米的地区, 随着三峡工程蓄水, 水位由2005年135米提高到175米, 将有大量的沿江早菜基地淹没, 人为枯水期水位设计在155米, 由于防洪因素政府不建议实施种植, 因此将导致未来早菜上市时间推迟, 上市量也急剧下降, 春淡问题加剧, 增建沿江早菜基地、增大沿江保护地设施栽培面积, 可以最大限度缓解未来春淡难题。

2、高山菜基地:

在800~1500米高度山区建立生产基地, 利用比平原气温低 (5~8℃) 的优势和应用遮阳网办法, 种植秋菜渡秋不但成本低, 市场好, 还可使山区农民致富。应在武陵山区 (武隆、涪陵、彭水等) 、万盛黑山、南川金佛山、江津四面山、合川华蓥山等建立高山菜基地。注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配套的适用技术,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 确保城市秋淡供应。骨干基地适当偏重于主攻春、秋淡季, 使骨干基地形成春淡菜、正季菜、秋淡菜3∶3∶4的规模发展格局。

七、注重技术培训和试验示范, 提高菜农素质

针对中远郊和新建基地菜农文化素质差、技术水平低的实情, 一方面要加强技术培训, 充分发挥重庆市农科院、农技部门、农业院校、农职校的作用, 结合我市农业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 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农村科学普及和农民技术培训, 通过举办农民技术培训班、科普讲座、颁发绿色证书、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 提高菜农科学种菜理论水平;另一方面要注重生产试验示范, 依托市区各级科技示范园区的窗口展示, 结合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地生产第一线, 建立示范点、设立科技示范户以及田间实际操作解疑释难等, 以推广蔬菜品种和蔬菜间作、套作和轮作、嫁接、无公害蔬菜病虫害防治、施肥等新的生产技术, 加速蔬菜新品种新技术覆盖推广速度。

八、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和基地相关法规的制定

当前蔬菜生产也不仅局限于满足城市供给功能, 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 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蔬菜产业复杂, 涉及面宽, 受自然气候影响大, 风险性强, 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支持, 但我市蔬菜项目投入资金相对不足, 这与西部直辖市和特大城市发展不协调。建议政府在工业反哺农业中加大蔬菜块资金投入, 并把蔬菜基地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 多方渠道解决蔬菜投资。

1、支持维持城市基本蔬菜消费的基地建设, 按最低1000元/亩基地建设算, 市、县、基地5:

3:2比例, 未来15年新建基地总投资8.16亿元, 市级投资平均0.27万元/年, 重点投放基地生产保障设施, 加强市级蔬菜基地道路运输、排灌、电力、水源贮备 (包括塘、蓄水池、提灌站等人、畜、生产保障) 系统的建设, 保障市级基地蔬菜基本生产条件, 也就是保障了城市基本蔬菜供给的稳定。

2、其他支出预计1000万元, 如设立蔬菜风险调节基金和

健全灾害预警应急机制, 以便灾害年份及时实施基地可能的损失补救补贴和市场蔬菜平抑供给调节补贴, 及时启动灾害生产自救、补种、补栽等应急措施;无公害蔬菜及其准入机制的建设投入;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投入等。

此外, 高山地区蔬菜基地建设应借鉴云、贵等省山区蔬菜发展经验, 注重蔬菜基地与城市供给、地区脱贫有机结合;在蔬菜生产政策上应更加完善, 加快制定我市《高毒农药管理办法》、《骨干基地管理制度》、《蔬菜安全卫生标准》、《无公害蔬菜准入制度》、《“场地挂钩”蔬菜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蔬菜基地灾害预警应急制度》等, 以确保生产基地稳定、蔬菜消费安全, 保障城市供给。

8.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调查报告 篇八

关键词:城市规划;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强化;分析和探究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08-0133-01

新形势下,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促使我国城市规划的研究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从当前来看,由于国家城市规划工作上取得的良好进展,虽然很大程度上为城市规划学科带来了极为关键的发展机遇,但就当前城市规划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来说,城市规划要想真正实现专业建设的阻力也不容忽视,尤其是传统城市规划方式在实际当中的应用,更是进一步将城市问题扩大化。针对这些情况,本文主要从如何推进城市规划学科发展,强化城市规划专业建设等内容展开讨论,现具体分析如下。

一、现阶段国家的城市规划学科进展

城市规划学科,作为建筑学以及土木工程专业的重要课程,在早期的发展中,仅有少数高等院校开设了城市规划这门课程,并没有受到足够的关注和重视。不过,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以及城市化社会对城市规划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城市规划课程日益彰显出重要作用。据了解,截至当前,全国开设城市规划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超过150所.遍布全国的大部分省份、直辖市及自治区。从当前的发展来看,国家高等学院的城市规划教学体系已取得初步完善,不过受到各高等院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限制,致使城市规划专业教育的整体水平还不够高,需要予以更多的重视。

二、当前城市规划学科及其专业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规划课程体系不完善。

在我国,城市规划学科主要是从理工类、建筑类、农林类等专业发展而来的,在课程的设计上,主要将重点落在对技能微观形态的设计,以及操作技能的培养工作上,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学生在宏观上分析城市问题的能力有限,不利于城市规划的专业建设。一般来说,城市规划的重心主要是围绕“城市”为主的,需要相关人员在掌握以上内容的基础上,对城市的经济发展、自然地理、建筑艺术、工程技术以及政策法规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以便在对城市规划进行专业建设时,做到科学分析、统筹规划。为此,在城市规划的课程体系方面,一方面,要考虑到规划理论和技能课程,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相关的城市经济、政治、艺术、文化与法律等知识,从而奠定城市规划学科的专业基础。

(二)城市规划学科认知不全面。

城市规划作为一门综合性强的专业学科,导致了城市规划学科在学习理论知识及方法的过程中,受到多个领域知识引进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复杂性,让学生对于城市规划的本体认知迷茫、不全面,加大了城市规划学科的专业建设的难度。为此,城市规划学科的认知,以及对城市规划的本体思考所引发的一系列职业定位、价值观困惑等问题,日益成为人们讨论的首要问题。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城市规划人员的工作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更是增加了城市规划学科全面认知的不易性。

三、城市规划学科发展与专业建设的新道路

在现代化进程下,随着社会需要的城市规划人才越来越多,在高校的教育中,城市规划的学科建设还要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不断进行学科改革,以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一)合理科学设置课程。

在合理设置课程方面,教育部出台的《全国高等学校土建类专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及主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城市规划专业》这一文件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它要求各个高校在城市规划专业在课程设置上追求自身的特色,根据学校的特点、社会发展的特点来制定出适合本校的课程设置,从而在整体上培养出不一样的都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城市规划人才。城市规划专业的发展是要在人文关怀基础上进行的,要在教学中让学生看到自己的价值所在,学这个专业能为自己带来哪些方面的发展。同时,教学模式很重要,如何提高学生学习的热情,让学生愿意跟着教师的步伐坚定认真的学习。最后,还要有相适应的教学考核,从教学考核中发现学生还存在的问题,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学科发展方向的明确。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规划专业的发展空间也扩大了,在城市规划中,如何将城市规划的内涵延伸,如何将城市规划专业与其他学科完美的融合起来,这都是高校改革的重点。将城市规划学科内涵延伸并不是模糊了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相反是使得城市规划的学科发展方向更加明确。比如说,根据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生态环保的要求,在城市规划中适当的加入城市生态学和城市社会学等,遵循社会发展的规律,为城市规划专业融入更多的活力。既要从理性的角度上进行学科发展方向的明确,也要从现实社会发展需要的角度对城市规划专业提出合理科学的发展方向,让学生有目的的进行学习,朝着正确的方向寻求自身的发展和提升。

(三)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教学。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传统的任务型教学早已不适应需求了,加上城市规划专业又是一个实践性较强的学科,那么,在教学中,适当的实验、实践、实习就不可或缺,学校要建设完善的教学硬件设备,为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做出一定的物质保证,让学生更多的走进实践实习中,真切的感受到城市规划专业的实用性。另外,在教学方法上,教师要不断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努力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比如说:运用参与式教学、合作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推动城市规划专业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规划专业的内容将会更加丰富,将会赋予更深刻的内涵,高校要结合学校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适当的城市规划专业的改革,增加教学设施,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海若.面向新时期的城市规划教学改革[J].科教文汇(上旬刊),2011(12)

[2]王宝君.姜云.李孝东.张卓.张洪波面向社会职业需求的城市规划专业人才培养研究[J].高等建筑教育2010(2)

[3]赵民.“公共政策”导向下“城市规划教育”的若干思考[J].规划师,2009(01)

[4]张磊,王紫辰.由多样走向规范——北美城市规划理论教学趋势分析[J].城市规划学刊,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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