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通知

2024-10-03

规范管理通知(共12篇)

1.规范管理通知 篇一

关于规范考勤管理的通知

为规范办公秩序,加强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员工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推进企业向高效规范的目标不断进步,公司要求严格规范的考勤,并制定了基本考勤规定如下:

基本考勤规定

1、工作时间:公司全体员工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内打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卡视为迟到或早退。10—30分钟内晚到,罚款20/次;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早退10—30分钟内,罚款20/次;

3、无考勤记录且无特别说明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如有事情未打卡,请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并交于办公室;

4、员工必须亲自考勤。任何人不得由他人代打卡,违反规定代打人罚款50元/次,并由颜丽监督,如果颜丽监督不到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希望所有员工按照基本考勤规定执行,正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共同营造一个秩序井然,规范协调的工作氛围。

质量问题的管理办法

为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加强不合格品的追溯性,对不合格品的进行控制,以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现,各道岗位工序必须在确保产品质量达标的前提下提高产出效率,严禁只顾产量不顾质量的生产行为发生。车间在生产过程中要将“自检、互检、巡检”的质量控制流程有效结合起来。

“自检”为生产工序岗位员工对本工序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对该工序产品质量合格率负主要责任;

“互检”为对流入本道工序加工的上道工序产品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和义务,对发现的不合格品要及时返回上道工序返工或提交到质量管理员处理,严禁明知是不合格品还继续加工的现象发生,否则该工序承担相关责任;

“巡检”为质量管理员和车间主任在生产过程中要对各道工序的生产不断的进行质量抽查,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查找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并及时解决,同时严控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质量管理员和车间主任对发现的质量问题产品是否可流入下道工序使用拥有一票否决权,对质量意识淡薄的操作岗位员工有对其进行工作调整的建议权,质量管理员和车间主任对生产过程中的批量产品质量事故承担责任,仓库管理员对有明显质量问题出库,出厂承担一定的责任。

出厂产品质量事故处罚:已经出厂的产品,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导致客户投诉、返厂、索赔等情况,要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肉眼都能看出产品明显的质量问题如产品肉眼能看出有明显的裂纹、夹砂、宿孔、气孔等,仓库管理员登记出厂的,予以警告;车间主任、质量管理员则各罚100/次。

2.规范管理通知 篇二

附件一:关于《中国学校体育》杂志官方论坛实行实名注册的管理通知

由于BBS论坛注册人数和参与话题讨论的教师越来越多,给论坛的管理和话题讨论的统计工作带来了大量繁琐的工作,为了更好地规范论坛管理和组织话题讨论,现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员资格

全国的大、中、小学体育教师、教研员、学校体育工作者,职业或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师及热爱学校体育教学和训练竞赛的研究者。

二、注册信息要求

采用省份+姓名(实名)的注册形式(如:吉林省武长河),非省份+姓名(实名)不予审核通过;在“注册原因”一项中,请写“学校名称”以便第一时间通过审核。另,现已经注册的教师请尽快重新进行实名注册。

附件二:《中国学校体育》杂志读者QQ群管理规定

目前,读者Q Q群已经成为“学体部落”中供网络交流的主要平台,为一线教师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空间。为进一步规范QQ群的管理,促进读者QQ群的良性发展及其功能的最大化,现对读者QQ群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对群成员的管理规定

(一)申请加入成员申请理由须注明职业“体育教师、体育教研员或学校体育工作者”等字样,且每位成员只能加其中的一个群(各群管理员、学体部落版块负责人、杂志社编辑除外)。

(二)群成员一律使用实名制,群名片形式为“省-学段-姓名”。

(三)群成员应积极参与每期话题研讨和平时的研讨活动。

(四)群成员之间应互相帮助、坦诚以待,解决群成员提出的教学和训练方面的问题。

(五)不得转发无聊信息、不经证实的爱心转载消息、小广告和不健康的图片等与体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且将视情况予以警告及做出请退处理。

(六)专题研讨过程中,需遵守以下规定:

1.要遵守管理的引导,不得发布与讨论无关的话题或问题;

2.不得谩骂或者使用人身攻击言论(予谩骂和人身攻击者以直接请退处理,且今后不允许再加入);

3.统一使用12号宋体或楷体字,防止刷屏过快,方便参与教师阅读;

4.尽量随研讨提纲进行发言跟贴,切忌长篇大论的粘帖,最好精简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便于即时地交流讨论。

二、对群管理员的管理规定

(一)各群管理员必须认真了解并严格执行群管理规定。

(二)各群管理员应明确分工,认真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如每周的轮流值日表,每期的话题研讨任务分工,群内日常工作的分工等)。值日表每个月由群负责人汇总到群总负责人处,值日表每个月轮换一次,通过值日表对管理员进行考核,每个月的值日表在群空间公示。

(三)对待群内新进教师应适时地要求对群规的遵守,如执意误行者即刻请出。

(四)管理员在本群活动时间应积极参与,带动本群研讨,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和群内各管理员协商,以备提前做好各项任务分工。每周轮其值日时需尽心尽力,如有特殊情况可协商请他人替代。

(五)对待本群成员所提专业问题应尽力给予相关的回复。

三、学体群管理规定

(一)群新进成员由武长河老师负责审核通过。

(二)群成员三个月内,不发表言论者,群管理有权进行请出群处理。

(三)在非规定研讨时间内,群成员可以围绕学校体育工作自由开展讨论。

(四)每期参与专题研讨的精彩发言,将摘录发表在杂志“群英荟萃”栏目中,杂志将根据讨论情况适当增加版面。

四、特别说明

3.规范管理通知 篇三

一、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

按照中组部、国家经贸委《“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国家经贸培训 [2001)748号,以下简称《培训纲要》的要求,国家经贸委归口管理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实施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国家经贸委经理学院、企业管理培训中心、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企业培训机构的建设;审定工商管理培训资格院校,统一监制工商管理培训证书,指导全国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工作。各地经贸委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统一规划、协调、组织和实施本地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二、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资格审定和资质认证

确保培训质量是规范市场的根本出发点,也是培训工作的生命所在。根据《培训纲要》要求,凡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工商管理培训的机构,心须进行市场准入的资格审定和资质认证。国家经贸委将继续抓好序列内培训中心和经理学院建设,严格工商管理培训院校的审定,凡从事此类培训业务的机构应具有工商注册证明、收费物价许可等文件材料,并需到当地经贸委培训机构登记。

同时,从事此类培训业务的机构要有具备资格且业务过硬的师资队伍及符合企业实际的、满足被培训者个性化需求的培训教材。国家经贸委将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评估,以规范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促进培训机构的改革发展,提高培训机构的力、学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和规范化管理

国家经贸委将加强对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培训机构的指导。各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经贸委制定的教学计划,开展工商管理培训等培训业务,颁发由国家经贸委统一监制的工商管理培训证书。培训教材应尽量使用国家经贸委推荐的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根据统一的教学计划改编的规范性教材。各培训机构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有省级有关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国家经贸委将定期对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令其限期加以纠正,不能按期改正的取消其培训资格。

各类企业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参与规范培训市场的建设,依法抵制各种乱收费、低质量、乱发证的行为。对在培训服务中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有维护自身享受优质培训服务的权利。今后,凡出现上述违规行为时,企业有权拒绝参加。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市场的监管和法规建设

各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主管部门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市场的监管。同时,要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及社会中介机构的关系,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法制化和市场化进程。

凡从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机构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开展培训。国家经贸委将依据有关政策引导和规范各培训机构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行为,培育培训市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制止和杜绝“乱办证、乱收费、乱发证”的现象发生。凡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面向企业举办各种培训班,要由同级经贸委统一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管理办法。

4.关于规范考勤请假管理的通知 篇四

公司全体员工: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根据公司有关人事管理规定结合《公司考勤制度》,再次重申规范考勤请假管理工作。

一、考勤制度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公司的考勤管理由杨总负责,人力资源部担任考勤员,逐日按规定认真、准确记录考勤情况,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月末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考勤报告。

三、请假范围:

1、年假:公司员工请年假,必须提前一周填写年假申请表申请,征得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再请示公司主管人事领导杨总批准,然后安排好年假时间,休年假不得影响工作,否则公司有权不予批准。凡有先休年假后报批年假的行为,公司各部门领导、各级领导均不允许批准。并按照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原则上先请假再休假,休病假需提供三甲医院及以上的证明,特殊情况急诊,也需提供急诊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凡事后请病假者,无三甲医院及以上证明或急诊证明均按旷工处理。

3、事假:请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公司各部门领导和公司主管人事领导杨总给予批准,没有事先请事假,打电话、短信、微信和第二天请事假者,公司领导一律不予批准,并按旷工处理。

4、任何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期限者均按旷工处理。

四、上下班签到:

1、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签到,一天两次签到,不得代签。正常签到时间为:冬令时上午9:00-17:00、夏令时上午9:00-18:00。在正常签到时间内签到,属准时上、下班;在正常签到时间外签到,按迟到、早退对待。

2、因公外出无法签到者,须提前填写外出单并经杨总批准后方可外出,并一律把外出单及时送至人力部;原则上外出需早上来公司打卡后方可往出,如第二天早上有公出者不能来公司打卡者,须提前一天填写外出单并经杨总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不能及时回来签到者,应提前填写未打卡记录并由杨总批准,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3、每月有两次忘打卡补签机会,但均需填写忘打卡记录后经杨总批准,如在一个月内有忘打卡忘补签二次者每次扣除50元,第三次忘打卡及以上一律按旷工半天处理,第三次及以上补签者均无效。

五、员工因公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审批表”,获得杨总批准后方可出差,并把出差审批表及时交至人力部存档;如提前结束或延长出差时间,需到人力部办理相关手续并由杨总签字确认。如未办理出差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当月签到记录、“请假条”、“出差审批表”、“出勤证明”等月末统计考勤。无凭证又未签到者,一律按旷工对待。

七、每月截止日期为每月月末最后一天,如当月有遗漏未交者,人力资源部一概不再受理,按考勤制度严格执行。

以上各项考勤、请假制度的重申望引起全体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特此通知!

XXXXXXX 2016

5.关于规范“五费”报销管理的通知 篇五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费用报销管理,使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对“五费”(电费补助、住房补助、出差补助、电话费补助、小车行车补助)的报销管理作如下规定,请各单位、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一、电费补贴:公司各项目部夏季和冬季(共6个月)按30元/人.月,其他季节(共6个月)按20元/人.月。各单位严格按抄表计数执行,超出限额部分,费用由个人自理。

二、住房补贴:

(1)公司本部在外租房的单职工100元/人.月。

(2)项目部在无力提供住房的情况下,职工在外租房按100元/人.月。夫妻双方在同一项目部工作的,需在外租房按100元/人.月。

三、出差补助、电话费补助、小车行车补助三项费用的管理见附件。附件一:电一公司办【2007】72号关于印发《安徽电建一公司小车行车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二:电一公司办【2007】73号关于印发《安徽电建一公司公务移动通讯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件三:电一公司办【2007】74号关于印发《安徽电建一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件一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文件 ━━━━━━━━━━━━

关于印发《安徽电建一公司小车行车补助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节能降耗,经研究,公司组织编订了《安徽电建一公司小车补助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 件:安徽电建一公司小车补助管理办法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行政事务 补助 办法 通知

电一公司办[2007]72号

安徽电建一公司小车行车补助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节能降耗,经研究决定,对公司小车使用计费及驾驶员补助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机关使用小车计费和用车费限额包干的管理办法

1、按公司给机关各部门核定的小车使用券限额包干使用。

2、用车人以“代金券”形式、按计费标准付费用车,每次用车由驾驶员收取代金券。

3、驾驶员凭收取的代用券按比例提取行车补贴,长途按0.05元/公里;市内补助按0.07元/公里计提,其它行车补贴一律取消,过路费报销标准见附录,差旅费报销按《安徽电建一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电一公司办[2007]74号)文件执行。

4、申请用车一律使用“小车使用申请单”,驾驶员必须凭办公室签发的“小车使用申请单”和出差单出车,报销时,收取的代用券应与派车单和出差单核对无误。

5、多部门用车同行时,由填报用车申请单的部门交付代金券,费用分摊自行协商。

二、项目部、专业公司驾驶员补助办法

项目部、专业公司小车过路费参照公司财务提供标准执行,驾驶员里程补助按0.05元/公里计提。

三、本实施意见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本意见解释权属公司办公室。

附件二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文件 ━━━━━━━━━━━━

关于印发《安徽电建一公司公务移动

通讯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本着工作需要、规范管理的原则,经研究,公司组织制定了《安徽电建一公司公务移动通讯管理暂行规定》。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电一公司办[2007]73号

件:安徽电建一公司公务移动通讯管理暂行规定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行政事务 通讯 管理 规定 通知

安徽电建一公司公务移动通讯管理规定

一、鉴于手机已成为个人常用通讯工具,公司原则上不再为个人购置手机,个别特殊情况需增加配置的,必须提请公司办公室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此外,一律不得报销手机购置费用。

二、根据有关岗位员工工作通讯的实际需要,公司按限额补贴部分手机使用费,但不保证满足个人全部移动通讯费用的支出。

三、公务手机话费由使用人凭话费单按限额标准在财务报销,当年话费可在年内向后滚动使用,原则上不得以协议支付方式从财务帐户中划拨;各单位的手机话费均自行承担并从管理费用办公费里核算,不得以其它形式转移支付。公务手机话费使用限额暂按以下标准执行:

1、公司主要领导可据实报销;其他公司领导每月350元。

2、市场品牌部部长每月260元,办公室、合同管理部、物资管理部主要负责人每月220元,安全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主要负责人每月180元,其它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150元;各部门副职、主管因工作需要发生的手机话费,可从部门包干电话费中适当支付补贴,标准必须控制在主要负责人70%和50%以下。

3、根据不同工作性质,项目部、专业公司领导手机补贴费为每月200元-300元之间;部门和专业科负责同志为100元-180元之间;特殊岗位员工的手机为30元-80元之间;小车驾驶员的手

机补贴费一律为每月50元。为方便管理,在项目部工作的各专业负责同志的手机费补贴,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支付。

4、各独立经营单位依据本规定制订相关管理办法,但个人最高月话费不得超过300元。

四、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话费报销从2007年8月1日开始计算。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办公室,公司过去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不一致之处,按本规定执行。各单位的具体办法应报公司办公室和审计监察部,各单位财务对手机话费报销应有专门登记备查。本规定执行情况由公司审计监察部会同办公室、财务资产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三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文件 ━━━━━━━━━━━━

关于印发《安徽电建一公司差旅费

报销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报销制度,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公司制定了《安徽电建一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现予发布执行。

特此通知。

附 件:安徽电建一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 行政事务 差旅费 报销 规定 通知

电一公司办[2007]74号

安徽电建一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差旅费报销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规定

1、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必须事先办理出差申请,出差申请单须经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两级审批。出差线路和天数应在出差前填好,不得出差后补填,实际天数在出差后按实填写,并经原审批人批准。出差申请单一式二联,一联附在报销单后,一联附在考勤表后。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因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时,需事先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3、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要借差旅费的不论个人或团体,借款限额为每人每次2000元/以下,并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规定。特殊情况需超过限额借款的要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差旅费实行限额包干(含住宿、市内交通费、出差伙食补助,出差期间电话费),凭据报销。包干标准如下:

省内(天/人)包干标准 省外(天/人)包干标准 公司领导 168元 180元 中层干部 100元 120元 一般工作人员 80元 90元

(1)出差当天往返(市内除外),按原限额包干标准的100%给予补助。

(2)出差当天不能返回,凭住宿费发票按N-1天的方法报销。(注:N是指出差实际天数;N-1天的费用报销按原限额包干报销制度进行;出差天数扣除1天的费用报销按照以下标准报销,给予一天的补助费。)

公司领导 50元(天/人)

中层干部 40元(天/人)

一般工作人员 30元(天/人)

(3)出差人员凭住宿费发票限额报销,超支自理,节约报差额补助,无住宿费发票按标准定额的40%补助。

5、参加各类会议凭会议通知和出差申请单按会议安排标准报销,享受每天15元的补助。

6、各类学习培训人力资源部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项目部及专业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规定

项目部及专业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项目部、专业公司之间工作支援人员差旅费报销,视情况自行酌情规定。

6.关于规范员工加班工作管理的通知 篇六

为切实做好加班管理,合情合理地记录和考核加班时间和加班工作量,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公司加班工作进行如下完善及调整:

1、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30分钟以内不计入加班;

2、工作日午休时间如需工作不计入加班;

3、因员工个人原因未完成核定的工作量和指定任务,需要返工、延

误工时等,不计入加班;

4、节假日如需全天加班工作,则下午5:30后不计入加班。其他情

况则按小时计算加班。节假日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

5、工作日如因紧急工作需在下班后继续加班工作的,下午7:30前

不计入加班,下午7:30后的按小时计算;

6、加班费用计算法:一般工作日加班按照基本工资的150%计算,双

休日按照基本工资的200%计算,法定假日按照基本工资的300%计算;

7、《加班通知单》须在次月5日前交人事行政部,逾期作废。因公

出差人员可用邮寄或部门经理代写的方式按时交到指定部门。以上内容如有与公司现有规章制度冲突以本通知为准。

本次调整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

7.规范管理通知 篇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0年兽药安全监管工作,我部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并制定了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方案

二○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

为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行为,促进兽药市场有序发展,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我部决定,自2010年3—12月,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以《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为抓手,紧紧围绕兽药市场突出问题,全面整治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违法活动,提升兽药质量,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兽药GSP得到有效推进,兽药经营领域的结构进一步调整,市场行为更加规范;兽药经营企业的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兽药的行为得到遏制,兽药产品合格率进一步提升;兽药监管机制、管理措施更加完善,兽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积极推进兽药GSP实施进程。

各地要将贯彻实施兽药GSP作为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加大兽药GSP宣贯力度,增强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要依据GSP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实施办法,细化和落实GSP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要加快兽药GSP检查员队伍建设,规范兽药GSP检查验收活动;要抓紧制定兽药GSP实施方案,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地开展兽药GSP检查验收试点和整体推进工作;要加强兽药GSP后续监管,加大兽药GSP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企业依法组织查处。

(二)突出整治严重扰乱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资质的清理活动,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疫苗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渠道记录不完整等违规经营行为;对非法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要依法严厉处理;对非法经营的兽药产品要实施清缴销毁。

(三)清查各类假劣兽药。

各地要积极开展兽药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兽药产品的清理活动,切实加强兽药经营监管和执法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达100%以上。重点清查范围如下:

1. 对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2009年以来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经各级兽药监察机构抽检的不合格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一律实施清缴销毁,并对违法经营者依法实施查处。

2. 对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伪造文号的产品,要追根溯源,立案调查,严厉查处。要重点打击造假窝点,加大案件曝光力度。

3. 对兽药标签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非法改变兽药标准等产品,一律按假兽药查处,并将查处情况通报标称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

4. 对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或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进口兽药要依法处理,加大进口兽药监管力度。

(四)追查生产源头。

各地要根据群众举报和市场发现的线索,对生产假劣兽药的企业和地下工厂予以深挖和严查,坚决捣毁其生产窝点。对跨省作案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涉案省份。对情节严重的违法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核查生产企业。

对重点监控企业、兽药质量抽检通报中被通报的生产企业,以及2009年兽药抽检中回函确认非该企业产品累计3批次以上的生产企业,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特别是对抽检中回函确认非该企业产品批次比较高的生产企业,要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生产企业核查的重点,加强突击检查,对回函不予确认的兽药品种要增加产品的抽检频次,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从重处理。

2009年兽药抽检中回函确认非该企业产品的企业信息将尽快汇总后下发各地。

三、组织实施

(一)农业部兽医局负责《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参与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各省、区、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承办省际间违法案件的协查、协办工作。

(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及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批签发、飞行检查、驻厂监督等监管工作,参与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省级兽药监察所承担本辖区内兽药检测和协助兽药监管及案件查处工作。

四、总体要求

(一)细化方案,明确责任。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充分认识目前兽药市场监管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风险,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落实。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当地实际,逐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三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各地要积极搞好协调工作,积极争取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配合,加大整治、查处力度。四要严格执法、务求实效。要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案件,及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要加强指导,强化督查。要采取抽查、异地交叉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有效措施,对基层监管部门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开展评估考核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督促整治开展不力的地区加强工作,切实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六要加强宣传,正面引导。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兽药经营单位提升管理水平,增强从业者守法观念和责任意识,促进行业自律。同时,各地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专项行动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整治工作深入进

(二)建立报告制度。

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统一要求上报工作总结和相关报表。其中,每季度末后第5个工作日前将上一季度《兽药市场治理情况汇总表》(见附表,简称《汇总表》)电子版报我部兽医局(邮箱:yzc@ivdc.gov.cn)。6月20日和12月10日前分别上报《行动方案》阶段性总结、年终总结和《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对重大案件,应立即报我部兽医局,电话:010-59192829,传真:010-59191652。

五、工作安排

(一)3月,结合《行动方案》和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定各阶段具体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

(二)3月至12月,按照《行动方案》总体部署和细化工作方案开展整治活动。

(三)下半年,我部组织重点区域执法检查活动。

8.规范管理通知 篇八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要求,我部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现印发供参照执行。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健全交易运行规则,督促尚未建立流转交易市场的地方特别是粮食主产区抓紧建立市场并完善规则,推动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农业部

2016年6月29日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

为加强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工作指导,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及相关政策,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内,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适用本规范。

本规范所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指为农村土地经营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主要包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所)等。

第二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权属清晰无争议;

(二)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

(三)流出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个人;

(四)流转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

第三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交易品种包括:

(一)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二)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三)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

(四)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以依法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第五条 流出方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1.身份证明;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个人)受托流转承包土地的,应当提供书面委托书;

4.土地情况介绍书(主要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利用现状、预期价格、流转方式、流转用途等内容);

5.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1.身份证明;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材料;

3.土地情况介绍书(主要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利用现状、预期价格、流转方式、流转用途等内容);

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具体承办人的身份证明;

3.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证明材料;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署同意流转土地的书面证明;

5.土地情况介绍书(主要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利用现状、预期价格及作价依据、流转方式、流转用途等内容);

6.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参照以上情形,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六条 流入方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二)流入申请(主要包括流入土地的用途、面积、期限等内容);

(三)流入土地超过当地规定标准的,需提供农业经营能力等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有权批准机构准予流转交易的证明;

(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交易双方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第八条 流出方和流入方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签署流转交易服务协议,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发布供求信息。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流转土地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利用现状、预期价格、流转方式、流转用途等内容);

(二)流出方或流入方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条件;

(三)需要公布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的发布公示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一宗土地的经营权再次流转交易须设定间隔期限。在公示期限内,如出现重大变化,应及时发布变更信息,并重新计算公示期限。公示期结束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组织交易。

第十一条 土地经营权流出方或流入方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价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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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底价应当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 交易双方应参照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六)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双方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九)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流转交易合同到期后,流入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约。

第十五条 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相关要求,流转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可以获得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提供的流转交易鉴证。

第十六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鉴证应载明如下事项:

(一)项目编号;

(二)签约日期;

(三)流出方及委托人全称;

(四)流入方及委托人全称;

(五)合同期限和起止日期;

(六)成交金额;

(七)支付方式;

(八)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流出方、流入方或者第三方提出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确认后,可以中止交易: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存在权属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交易活动不能按约定的期限和程序进行的;

(三)其他情况导致交易中止的。

第十八条 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可以终止交易:

(一)中止交易后未能消除影响交易中止的因素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

(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单位依法发出终止交易书面通知的;

(三)其他需要终止交易的。

第十九条 经有权机关授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可以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

第二十条 土地经营权抵押人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提出抵押登记申请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申请;

(二)抵押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相关方同意土地经营权用于抵押和合法再流转的证明;

(四)土地经营权权属证明材料或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鉴证;

(五)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应当将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片等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相关权利人可以获得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在提供档案查询服务时,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应交易双方要求,可以组织提供法律咨询、资产评估、会计审计、项目策划、金融保险等服务。提供有关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相关规定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并予以公示。

第二十四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应当制定工作规程和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相关权利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本刊编辑部根据农业部网站内容整理)

9.规范管理通知 篇九

公司各部门:

为了能建立有效的执行反馈机制,加强信息的互动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按目标执行,现对工作周报重申要求、规定如下:

一、工作周报针对人员:

1、要求办公室全体员工每周均需撰写工作周报;业务部同时还需更新《项目信息跟踪表》并同时上报。

2、各部门的工作周报由部长(或主管)汇总本部门工作后上报人力资源部,同时需抄送分管领导.3、人力资源于每周六下午16:00审核各部门的工作周报后上报总经理。

二、对周报上报时间的要求:

1、各部门的工作周报要求每周六中午11:00前报送人力资源部,最晚不得晚于周六中午12:00;部门人员应于周五17:30前将本周工作周报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2、对于晚交报告者:晚于周六12:00的一次捐款20元,以上捐款直接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3、对于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周六12:00前上报者,需在当天向总经理申请,并于周日上午11:00前补上。

三、对《项目信息跟踪表》的要求:

1、每天的项目信息必须及时补充和更新,做到对自己的每一个项目了如指掌,抓住项目的进程、突破重点、控制全局。

2、每周上报的《项目信息跟踪表》必须是即时更新的信息,尽量表中栏目都能了解全面,此报表与工作周报一同发送。

3、项目突破的关键问题必须及时发现、及时交流、及时解决。

4、注意合理安排每个项目的时间管理,有先后、有轻重、有缓急,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以上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有与此冲突的条款,以此为准。

特此通知

10.关于规范员工慰问管理工作的通知 篇十

各分工会:

为落实公司《“十二五”员工关爱规划》,把组织的温暖传递到每一位员工,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充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精神,根据省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员工慰问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范围

1、慰问对象:公司员工。

2、慰问事由:员工生日,员工结婚,三八节、八一建军节,员工患病住院,员工身故、元旦春节前慰问特殊困难员工,慰问劳动模范;退休员工重大节日慰问等。

二、慰问管理

慰问活动实行分级管理,市公司工会负责组织全区性慰问,各分工会组织本分工会会员的日常慰问,在市公司工会下拨的工会经费中报支。

公司内以各部门或员工个人名义的慰问活动费用,均不得在工会经费或以工会名义报支。

三、慰问种类及标准

1、员工生日慰问:员工生日当天为员工赠送祝贺礼物,礼物由各分工会自行选定(礼物可以是:读书卡、健身卡、电影卡、小礼品、超市卡、蛋糕卡等)。礼物由各分会员工所在部门领导或管理人员在员工生日当天赠送,并在员工生日当天发给生日祝贺短信。慰问标准:100元/人。

2、员工整生日慰问(30岁、40岁、50岁、60岁):市公司所在各分工会员工过整生日由公司工会统一组织,按季度进行,祝贺形式(茶话会、聚餐、联欢会等),县区分工会参照执行。慰问标准:200元/人。

3、退休员工生日60岁以上(逢5或10)上门慰问:由退休员工所在分工会领导带队上门慰问,赠送礼品。慰问标准:200元/人。

4、员工结婚:员工结婚当天为员工赠送祝贺礼物,礼物由各分工会自行选定。慰问标准:300元/人。

5、员工生育慰问:公司员工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一胎小孩的由员工所在分工会上门慰问。慰问标准:200元/人。

6、三八节慰问:各分会每年3 月8日前要认真做好慰问女员工的计划,组织女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三八”妇女节活动。各分工会活动前要上报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上报活动总结和信息报道。慰问标准:100元/人。

7、八一建军节慰问:各分工会建立退伍军人台帐,在每年的建军节期间组织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人。

8、员工献血慰问:员工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加义务献血活动后,由组织献血的分工会,根据100元/次的标准,发放献血营养补助费。

9、儿童节慰问:每年“六一”节前,人力资源部按照100元/小孩的标准,对员工在14周岁以下的子女进行慰问。

10、劳动模范慰问:各分工会建立各级劳动模范台帐,每年五一期间,各分会开展劳动模范慰问活动。慰问标准:200元/人(市级)、300元/人(省级)、500元/人(国家级)。

11、退休员工重大节日慰问:在春节、重阳节期间,退休员工所在分工会组织上门慰问、座谈。慰问标准:200元/次。

12、员工子女入学慰问:员工子女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由会员所在分会进行祝贺。慰问标准:500元/人。

13、员工患病住院慰问:员工生病住院,各分工会应主动关心其情况,会员手术治疗(门诊小手术除外)或患有危、重病症,住院满5天以上的,由所在分会负责看望慰问。必要时应将有关情况转告市公司工会。慰问标准:一般住院200元/人,手术住院500元/人。患同样病种在一个治疗期内住院的只慰问一次。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子女,不含配偶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一周以上的,由员工所在分工会或工会小组派人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人。

14、员工丧葬慰问: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去世的,由公司领导出面慰问,员工不幸去世,由公司工会主席、分工会主席、工会工作人员等前往吊唁,协助其亲属办理丧事,慰问标准:1000元。

员工直系亲属不幸去世的,由员工所在分工会或工会小组派人慰问并协助其亲属办理丧事。慰问标准:500元。

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慰问祭送的花圈等费用控制在200元之内。

15、特殊困难员工慰问:员工因特殊情况造成家庭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分工会调查核实后,报市公司工会委员会讨论,根据当年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在每年春节前组织上门慰问,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四、慰问要求 各分工会要根据省公司《“十二五”员工关爱规划》的精神,依据《淮安分公司员工慰问管理办法》认真及时做好员工各项慰问工作,并做好台帐,市公司将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核查。

特此通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工会淮安分公司

委员会

11.规范管理 再创佳绩 篇十一

团结奋进规范管理

乾县烟草公司领导班子自上任以来,始终把以人为本,强调人文关怀的思想,贯穿于各 项工作之中。班子成员紧密团结,必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注重发挥和体现集体的智慧和 团队的力量。在决策上,十分重视营造民主气氛,坚持大事集体决策,小事及时通报,搞好 班子成员的分工责任制,做到了相互支持,相互关心,形成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心齐风正、 步调一致干事业的局面,得到了职工的信任和拥护。

一个好企业的背后,必定有一个优秀的企业带头人,有一套规范的管理作基础。乾县烟 草公司,在管理上严格规范,明确责任。财务和企业管理出身的倪凤春局长,首先以财务管 理为龙头,完善内部机制,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和《公物、办公 用品采购发放制度》等十章48条,大到基建维修,实行领导会议和行政会议集体决策,具体 到定点接待、标准控制,手机话费、车辆维修定额控制,超额自付。仅2001年,办公费用较 上年节约9600多元,接待费用较2000年、1999年分别节约2万元和4万元,车辆维修费节约2 6万元。堵住了漏洞,公司上下形成了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在坚持以德治企的基础上,抓好职工队伍建设,通过业务技能考试考核,鼓励职工主动 自学各项知识,提高自身文化素质,以适应岗位需求,用学习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与此 同时稳步推行人事用工制度改革,在中层管理干部中引入竞争上岗,聘用上岗制度,进一步 对职工优化组合,推行岗位工资和计件工资制,实行岗变薪变,打破了“铁饭碗”和“大锅 饭”,增强职工自我激励意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通过规范管理,改革激励机制, 从而保证了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与时俱进,在综合素质上与时俱进,做到企业运行机制与 市场经济自然衔接,获得了最佳效益。

真抓实干再创新高

乾县烟草公司的领导深知,作为烟草流通企业,搞好两烟销售,实现利润最大化,才是 最终目标。面对全省经营极其困难的情况,怎样把烟卖出去,把款收回来;既要完成上级下 达的销售任务,又要保证公司120名员工收入稳定上升,是摆在他们面前的首要任务。

在成品烟销售工作中,公司上下树立起全市系统“一盘棋”的观念,坚定不移地支持维 护“一价制”。要想使卷烟销售业绩,盈利水平再上新台阶,必须抓住“一价制”创造的良 性发展机遇。为了将全年销售任务落实在实处,公司继续实行“领导包片、股室包点、全员 参与、绩效挂钩”的销售工作责任制。即按各网点销售比例依次分解下达,层层签定目标责 任书,动真格,求实效,确保销量的完成。同时推行完善计件工资制,全体在岗职工与网点 实际销量挂钩,根据销量完成比例计算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调动全员参与销售的积 极性。

网点建设,在销售工作中举足轻重。网建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卷烟销售。网点布局 规范、科学、合理,整体功能将会得到有效地发挥。依据经济区划、人口密度和集镇市场这 三个要素,乾县烟草公司通过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人员结构,把过去12个网点调整为6个, 配套三管制度,配备了访销送货车辆和电脑设施,在公司、网点、零售户三者之间形成了密 切的“销售链”,网点作用发挥到最大,目前全县入网零售户1096个,签定购销协议960份 ,入网销售率达95%以上,销售覆盖率达到80%以上,网点送货率达到95%以上。截止2002 年6月份,销售卷烟6248箱,占*昙苹*15430箱的41%,销售收入3442万元,实现毛利377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0%。

烟叶经营是乾县烟草公司利润的另一增长点。在烟叶生产上突出“区域化、科学化、市 场化”的经营理念,以提高上等烟叶比例为突破口,向科技投入要效益,向精心作物要效益 ,向严格规范管理要效益,把烟叶种植基地变为“工厂第一车间”,提高烟叶的科技含量。 经全省六大烟厂派员在烟叶种植基地联合考察评级,把乾县确定为卷烟工业信得过原料供应 基地。2002年落实的7000亩烤烟基本实现了向大乡、大户、种植能手、水肥充足的区域集中 的目标,在集约化管理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在技术上,实行了县、乡、村三级技术员划片 包干责任制,工资、奖金与工作实绩挂钩,重奖重罚。在科技生产投入上,花费50多万元, 为烟农提供烟种、农药、化肥等物资,抓好六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严把育苗关、移栽关和 大田作物关。中上等烟比例达到90%以上。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政府增税、农民增收、企业增 利的目标。上半年已调拨烟叶11万担,结算05万担,回收货款460万元,减轻了下半年 新烟收购库存和资金的压力。

12.规范管理通知 篇十二

一、学习班内容

(一) 髋关节置换部分:

a) 髋关节置换的适应证和假体选择;b) 髋关节置换的围手术期处理和术后康复;c) 髋关节置换的骨水泥技术;d) 髋关节置换术后感染及处理;e) 髋关节置换术中、术后假体周围骨折及处理;f) 髋、膝关节置换术后并发症的处理 (神经血管损伤、脱位、双下肢不等长) ;g) 髋、膝关节置换术后DVT和PE的预防和处理;h) 髋关节置换术后随访 (方法学) 和疗效评价。

(二) 膝关节置换部分:

a) 膝关节置换的适应证和假体选择;b) 膝关节置换的围手术期处理和术后康复;c) 膝关节置换的软组织平衡技术;d) 膝关节置换截骨面的确定;e) 膝关节置换术后感染及处理;f) 膝关节置换术后随访 (方法学) 和疗效评价。

(三) 技术操作演示:

a) 髋关节置换的操作技术要点、模型操作和手术录像讲解;b) 膝关节置换的操作技术要点、模型操作和手术录像讲解。

二、学习班费用:

会务费: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 费用自理。

住宿地址:煤炭大厦 (太原市府西街46号, 山西国贸大厦对面)

商务标房:165元/床;普通标房:115元/床

三、会议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国贸大厦西楼三层大宴会厅

四、联系方式:

闫富宏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06号天津医院内《中华骨科杂志》编辑部 邮编:300211

电话:022-28334734/28278929

张志强 太原市五一路382号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骨科 邮编: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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