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共9篇)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篇一
+++年,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局党委正确领导下,在兄弟科室积极配合下,在全站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上半年各项任务目标。上半年,共监督工程项目++个,单体+++个,监督面积++++万平方米,工程监督覆盖率为++++,一次验收合格率达+++。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业务培训和制度建设,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 我站定期组织全站人员业务学习,并且每季度组织一次岗位测试,重点加强对《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操作规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业务的学习+++年++月、+++月份,质监站人员分两批次参加了省建管局组织的岗位培训工作。因旧村改造、开发项目较多,质监站根据形势需要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将质量责任目标落实到个人。
二、加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1、严把手续关,要求建设单位按法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办理手续时,必须提供各项资料,缺一不可,卡住工程质量管理的源头,将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引向法制化、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健康有序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2、加强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情况;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证手续、委托
监理情况,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设计变更,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情况等等。
三、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1、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监督。上半年年我站共监督工程项目++个,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日常工作中我们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采取抽查与关键部位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抽查设计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场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送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抽查结构砼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等。上半年共组织+++次质量安全拉网式大检查,通过对各方主体行为、工程质量实体、结构安全、工程技术资料、安全隐患等全面检查,有利提高了施工企业创杯意识,促进了全区工程质量安全的提高。
2、实施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无质量通病活动,借鉴兄弟县区好的经验,针对工程特点,对内外墙渗水、墙体变形、裂缝,楼地面渗漏水、屋面防水,三小间防渗等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与消除,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3、对区政府年前确定的重点工程和全区中小学校舍工程进行重点监督,工程责任到人,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全面服务到位,积极协调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先后参与了紫荆城、幸福花城四期工程、东来尚城小区、银桥金居一期、二期等区城建重点工程的建设。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指挥部领导的要求及相应的程序办事,在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中严格把关,积极协调多边关系,为重点工程的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5、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落实,签证齐全。
6、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节能设计的内容进行施工,协助节能办进行节能施工的现场检查,建筑节能验收不合格的,不允许进行竣工验收。
四、完善监理公司内部管理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
监理公司健全机构设置,成立综合部、经营技术部、工程部,明确了职能分工,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任务分解、责任到人,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成效比较显著。建立监理人员淘汰机制,定期考核。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1、加强人员的政治学习,提高人员素质,实行监督质量责任制,重点加强对新标准、新规范、新工艺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增加服务意识。
2、进一步完善监督程序,严把监督手续,工程验收关,转变监督职能,加大对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继续加大对建筑节能及分户验收的监督力度,使制度与落实做到高度统一。
3、充实监理力量,完善监理制度,开创性地开展监理工作,条件成熟时,监理公司进行资质升级。
4、加强精神建设,积极参加建设局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5、加强内务管理,着重搞好监督档案的建立、存档、监督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工作。
6、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总之,有提高、有进步,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我站将在下半里进一步查问题、找不足、抓关键环节,努力搞好全区质量管理工作,争取再上一台阶。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篇二
面对繁重的监管任务, 宜昌市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站全体工作人员坚持“确保结构安全、消除功能通病、提高工程质量”的工作目标,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充分行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能, 探索出一条适合宜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之路, 为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工作
完善职能, 健全监管体系
质量就是生命, 安全重于泰山。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效监管, 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有关规定, 结合宜昌市质量安全监督合一的特点, 制定了《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积极规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办事程序。
该站通过办理工程开工前的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和工程竣工后的竣工验收备案, 实现质量监督的闭合管理, 逐步改变现行以单个责任监督员为主的监管方式, 实施集体监督。
在监督过程中, 监督小组对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和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安全防护及有关资料文件进行随机抽查, 验证其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工程是否达到规范标准要求, 通过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安全防护的状况来反映工程质量和安全行为是否规范, 进一步强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
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 代表政府实施质量监督的执法机构, 规范监督执法程序显得尤为重要。为规范监督人员执法行为, 在工程监督过程中, 该站根据《程序》要求, 制定《市质监站关于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 建立完善了三级质量巡查制度, 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执法程序。一是以监督小组为单位, 对本组监督工程项目进行不定期巡查, 巡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二是以监督室为单位, 由室主任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定期巡查, 重点采取差异化管理方式, 对有不良行为记录和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差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加大巡查频度。三是由站里组织, 站长、副站长及各室主任组成质量安全督查小组, 每季度对各监督室的质量安全监督情况和监督工作质量进行督查, 对督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同时, 该站还建立了按季度发布质量安全监督公报制度, 将工程登记情况、质量安全巡查状况、质量安全动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企业和个人质量不良行为记录、商品砼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质量控制情况等内容向社会公布。
形成合力, 强化过程监管
2008年初, 宜昌市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站两个机构合二为一后, 该站经过充分调研, 从方便施工单位、减轻企业负担出发, 延伸“三个规范”的实质内涵, 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联合执法的新机制, 降低了工作成本, 提高了工作效率, 又切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同时也改善了执法形象。
随着机构的整合, 该站着手简化、优化工作程序, 提高效率, 加强服务工作。如办理施工许可证中所需的13项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资料简化为7项, 大大方便了服务对象。除基础 (桩基) 、主体、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必须到位外, 其它阶段均采用不定期巡查方式监管, 减少了对企业正常施工的干扰。
在此基础上, 该站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对未按图施工、随意修改设计、违反强条、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等行为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和违规告知书。2007年下发停工通知书8份, 违规告知书3份, 对2家开发商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性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总计13.4895万元;2008年上半年下发停工通知书19份, 违规告知书6份;对违反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3起, 分别为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和检测机构, 共计36.4023万元, 有效解决了以往质量违规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 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改善民生, 凸显监管功能
为让人民群众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近年来, 该局把住宅工程质量作为实施民心工程的重中之重, 大力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认真抓好住宅工程的质量, 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收到了明显成效。
渗漏是新建楼房最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该站编制了《宜昌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得到工程参建各方积极响应并付诸实施, 裂缝及渗漏等通病问题有较大改观, 通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责任, 2009年以来, 该站在全市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 做到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建筑节能是国家及省市工作中一项重点, 也是市民关心的热点。对城区的工程从图纸设计到施工图审查, 该站均按标准、规范和省建设厅制定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督要点实施监督, 一是开工前监督交底时明确节能要求;二是加大建筑节能巡查监督力度;三是制定工程项目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用表, 该站再按《建筑节能质量监督要点》要求, 对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和工程节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建筑节能工作在该市稳步推进。
针对近年来住宅工程室内竖向和水平几何尺寸偏差超规范, 室内墙面裂缝投诉有所增长的问题, 该站开展质量专项检查, 减少了工程质量投诉。对有质量投诉的工程及时与建设、施工等单位联系, 现场查看, 妥善处理质量投诉事件。
为了切实巩固质量监管效果, 该站还拟定了下一步工作的努力方向, 即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素质建设, 落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提高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升级, 为人居环境的改善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狠抓队伍, 完善监管机制
近年来, 宜昌质量安全监督站将“加强作风建设, 提高行政效能”学习教育活动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及“三个规范”、质量年活动有机结合, 不断提高服务理念, 改变监管方式, 优化执法程序, 规范个人公务行为, 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 为高质量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站制定了《关于工作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文件, 积极加强和推进队伍建设,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在全站倡导奉公守法, 兢兢业业工作的思想, 并确立了“廉洁、勤勉、严谨、创新、奉献”的站训理念。
为规范监督人员的工作行为, 该站制定了《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的通知》, 在全站适时开展行风评议, 充分利用质量安全监督公报及其他媒体, 广泛宣传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接受社会监督, 使监督员在行使行政监督职能时被社会监督。
为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 质监站制定《关于开展站内监督人员业务知识考核工作的通知》, 从2008年7月份开始安全知识的考核工作, 2009年元月开始质量知识考核。同时, 该站还将针对质量监督报告出具不及时的情况, 出台工程监督档案管理相关措施;规范监督检测行为, 出台监督检测管理办法;完善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促进安全监督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3.浅析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篇三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人员素质,树立监督技术权威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监督机构是工程质量认证的专业技术部门,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新的形势下,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充分发挥监督站的作用,是提高整个建筑业质量意识,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如何在监管工作岗位上竖权威,体现权威是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但更多时候,工程质量监管人员应该自己创造权威,只要工作职责履行的好,技术权威性高,执法权威自然而然的就能得到增强,如何树立权威呢?
1.1强化学习,提高自身素質
工程质量监管人员要不断地加强专业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和施工工艺,并开展技术练兵、技术比武,面对层出不穷的新知识、新事物,我们需要去了解、去认识、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不断涌现,需要我们去把握、去解决,与此同时还要抓好质监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促进质监人员自身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
1.2加强培训,提高监督水平
培训不仅要面向监督层面和管理层面,更要面向一线操作层面,因为施工企业人员素质偏低、责任心差、施工人员流动性过大、责任界线不清等因素都是影响建筑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实现技术培训的制度化、培训内容的多样化,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培训考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集中培训和调研学习交流相结合,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水平。
2.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
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某些方面法制不够完善,有效的监督约束和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市场行为不规范造成了建筑市场混乱,突出表现在:无证或越级设计与承建;施工企业将承建的工程层层转包或以包代管;建设单位在招标中肆意压价,或将工程肢解后分包给多个企业施工,管理混乱、各自为政,严重的影响工程质量;施工企业以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2.1完善建筑行业相关制度
(1)完善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加强对注册人员职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健全建筑执业诚信体系,完善执业注册制度和企业资质审批制度。
(2)完善建筑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制度。目前虽然有这方面的相关制度,但是不够完善,准入机制比较健全,清出机制不够完善.这种和重进入宽清出的机制,对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是不利的。尤其对于那些不完全满足资质标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及出租出借资质资格、重复注册、不履行执业责任等行为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应及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其资质、资格,清出建筑市场,加强市场与现场联动,提高建筑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2.2完善相关行业的行为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责任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执行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对无资质或信誉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予批准,要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验和检查,考核合格后,颁发产品质量证书、标志等,确认和证明材料供应商的产品已达到某一质量水平,在特定的产品范围内具有必要的质量保证能力。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不允许从事相应业务,应重点注意查处无证、超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和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3.优化监督监管措施,提升工程质量监控水平
3.1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人的监管
项目法人是投资者的代表,对工程质量负总责,一些建设单位缺乏工程技术人员,不懂建设程序,不按章办事,所以一定要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特别要注意如下几点:(1)加强合同管理,避免项目法人在建筑设计、施工中签订各种虚假合同,逃避国家的监督。(2)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严格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是否公正地择优选择中标单位。(3)严格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有关程序,经过严格的审批,领取了许可证方可开始施工。(4)严格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准交付使用,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准进入市场交易。
3.2发挥项目示范作用,实现现场管理“四个延伸”
由单一现场安全质量监管向综合执法延伸,由工程实体向参建各方行为延伸,由规范参建各方经营行为向提升各方社会责任延伸,由营造过程质量行为向控制竣工备案后质量责任延伸,突出工程现场质量监督效能,贯彻差别化监管原则,集聚力量整治“四差现象”,即差领域(招投标代理、功能性质量通病投诉频繁)、差地区(郊县和城乡结合部或部分园区)、差企业(低资质、违规企业)、差工地(事故频发、措施不到位工地)。利用统一执法优势,注重过程监管,加强信息的整合采集和应用,加强对不良行为的警示和曝光;加强监管程序,加强帐、表、证的管理,建立“一帐一表一证”制度,制定查处分离程序和举报投诉处置程序;组织公开讲评,通报表扬批评,提高执法透明度和震慑力;建立相应制度,按照执法实践,提出进一步规范要求,建立相应机制。
4.创新技术监管手段,改善质量监督方式
4.1利用科学仪器,提高质量监督效率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现代化科技手段的强有力支持下,监管工作已由眼看、手摸、锤敲转变为运用现代科学仪器进行质量监管,要加快工程质量监督设备现代化建设,确保准确、及时、高效地提供监督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4.2依靠现代科技,治理防渗漏等工程质量通病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技术措施的研究,依靠科技进步,针对目前影响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渗漏等准质量通病问题,对于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结合广东省出台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办法和制度,组织攻关,寻求在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及施工管理等方面均有所突破,具体措施如下:
(1)严把材料质量关。水泥采用标号不低于3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膨胀水泥;砂采用粒径1~3mm的粗砂,要求砂料坚硬、洁净、含泥量低;硅质密实添加剂号由厂家指定,要求有合格证;进场后进行二人参加的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合理组织施工,强化施工管理.首先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卫生间防水施工,由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交底.试抹样板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抹完一个卫生间,都要进行24h蓄水实验,确保无渗漏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管理人员跟班作业,严格各道工序交接,保证工程质量。
4.3提高检测技术,确保检测数据准确
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工程检测报告全面记录了工程质量控制的全过程,也是明确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使工程质量具有溯源性和认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狠抓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下转第306页)(上接第366页)家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是工程各方责任主体,都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建筑工程,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抓好建设工程质量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主要可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不断改进质量监督管理方法和手段。一是重点项目设立专项监督小组,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指导把关,一般项目采取巡回监督,逐步改变对每一个工程项目都平均使用监督资源的常规做法,以优势力量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逐步实现分类监督的新模式。二是实行监督对象差别化,按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不同的资质、人员和设备、诚信程度区别对待。
(2)加大对工程巡查和抽查的力度与频率。为改变目前人员被动地预约检查的局面,突出以巡查和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质量监督与巡查交叉进行,互为补充,提高成效,以便更真实、准确地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5.结语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是建设工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掉以轻心。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要严格管理,充分挖掘并利用现代技术设备,做好工程质量的检测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和监督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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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薛江炜.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式[J].山西建筑,2004.
4.汤原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度 篇四
监督管理制度
(一)公开办理监督注册程序及要求
监督机构应在门庭或明显位置标明,也可用《工程监督注册须知》书面形式告知办理工程项目监督登记手续的过程,地点,须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办理方式。
(二)公开监督站工作项目及办事程序
1.公开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抽检的程序及要求。
2.公开检查方法和检查结果。
3.公开质量优劣奖罚处罚。
4.公开《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工作守则》,取得社会监督。
(三)廉政建设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本”,认真抓好全体人员的纪律和作风教育。利用正反典型进行示范和警示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2.认真抓好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度,年初部署工作任务,年终进行检查考核。
3.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时刻防范腐败现象的产生。
4.实行站务公开。把热点问题,敏感问题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公开,落实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四)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1.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正确的舆论引导人,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为指导方针,深入扎实的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2.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为目标,以开展活动为载体,营造氛围,注重实效,在强化措施上下力气。大力开展创建文明监督站工作。
3.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围绕质量监督中心,找准思想政治工作的结合点,不断增强监督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与工作特点结合起来,把善待被监督对象贯穿于“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质量监督管理之中,形成为人民服务,为用户负责,让社会满意的职业道德新风尚。
5.加强民主评议纠风工作,从制度入手,建章堵漏,强化监管制约,加强内部管理。
6.不定期的召开会议,通报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年终把创建精神文明工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为不断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适应监督工作发展的需要,应建立业务培训考核制度。
2.培训可采取长期,短期相结合的方式,并对在职的质量监督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旨在提高监督业务水平。
3.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5.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承诺书 篇五
一、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按照住建部5号令和《河南省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方法》,加大在建工程质量监督,帮助引导企业规范工程质量行为,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二、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两改一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全方位进行质量监督,努力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工程。
三、加强检测机构及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监管。完善日常监管机制,规范检测机构及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四、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的.企业或个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净化我市建筑市场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工作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深入实际,深挖根源,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着力整治我们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软”现象,抓整治、促廉洁,抓管理、促提高,推动我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发展。
六、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推行审批事项“立即办”和网上审批,坚持首问负责制、按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提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水平。
七、全面落实政府有关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行政事项,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不断扩大和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方便公众查询,推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八、严格贯彻执行XX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好五大攻坚战,实现五个翻番促进XX快速崛起”效能问责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性。
6.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篇六
创建日期:2012-3-9信息来源: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各区(市)、县质监站,本站各科室、高新分站:
2012年,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这一发展定位以及“双核共兴、三产联动、圈层融合”的全域成都发展思路,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的科学发展战略,在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动突破制约管理瓶颈,科学创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强化落实责任主体的责任,以优化监督模式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差异化管理,继续完善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府重点工程、商品房等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分类监管架构,充分发挥全市各区(市)、县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管理特色,努力实现质量兴业,城乡统筹的发展目标,不断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升。
一、2012年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目标任务
1、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报监工程监督覆盖率100%。
2、严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关和地铁工程施工安全关,确保结构工程安全,防止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发生,防止地铁工程发生重大施工安全事故。
3、完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大力推进监管模式的改革,倡导科学监督,重点监管、奖惩并举的新模式。
4、加强建设工程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着重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行为的监管。以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为抓手,强化对受监项目的差异化管理,促进监管效能提升。
5、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实体质量监管水平。狠抓 “样板房和样板段制度”的落实,有效治理工程质量通病。积极开展“优质”工程评选和质量观摩示范工程活动,树立质量典型,提升全市工程质量水平。
6、继续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和地铁工程安全管理人员、村镇建设工程质量技术人员的培训,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
7、认真做好质量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投诉受理率100%,办结率不低于90%。
8、加大对区(市)、县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监督队伍业务水平。
9、切实做好灾后二次重建项目的督导工作和质量回访制度督促落实工作,让灾区群众安居乐业,充分享受到城乡统筹发展的成果。
10、完成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及完成目标任务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监督
2012年,我们将采取以下举措做好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督:
1、调整监督模式,开展对结构工程关键部位施工过程的重点抽查和对子分部、分项等工程的不定期巡查,实施以监督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为主导的管理模式,将日常监管和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管理手段相结合,巩固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继续推行结构隐蔽监督检查前的书面告知申请制度,确保验收程序规范,质量责任明确。
2、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的监控。将数字信息化监控手段融入到施工现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管理,督促相关人员履职到位。
3、严格执行分段发包、总分包备案管理制度。在监督过程中,加强对子分部等工程的分段发包和总分包备案情况的督查,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提高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同时在竣工验收阶段对应落实,形成闭合管理。
4、加大现场对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及施工过程隐蔽记录、监理日志、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的抽查力度以及对不同工艺、工法在地基施工阶段中运用效果的调研,形成适应于本地区的措施和监管办法。
(二)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和民生工程的重点监督和主动服务力度
1、总结创新监管经验,广泛宣传,树立典型,带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水平全面发展。同时针对即将迎来的“北城改造”“天府新区”等集中规模建设,做好技术贮备,技术交底,开展前瞻性创新工作。
2、精准掌握质量动态,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一是主动与房屋管理等相关部门衔接,跟进度,抓落实,密切进行周期性跟踪监控。二是定期组织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情况通报会,明确各部门质量任务,建立沟通、服务平台,保证其工程的顺利建设。三是适时开展质量大检查和不定期的专项巡查,精准掌握工程动态,加强施工过程把控。
(三)继续加强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管理
继续巩固和优化地铁1、2号线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管理体系。除常态化管理外,不定期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跟踪了解地铁工程的建设进度以及存在的主要安全质量隐患,督查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以及人员、物资的落实等,进一步提升地铁2号线后续工程和即将开建的地铁4号线等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水平,防止地铁工程发生重大施工安全事故。
(四)实施质量行为管理平台
1、全面、有效的实施不良行为扣分管理制度。作为常态化管理的重要惩处手段,将进一步加强对不良行为扣分单位和个人的警示教育管理、重点督导和培训,有效促进建设责任主体质量责任意识的进一步提升。
2、构建闭合的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评价平台。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共同维护建设市场诚信建设。一是主动加强与建设责任主体间的工作交流,做好质量咨询和服务工作;二是将日常行为监督、相关业绩评价手册管理、信用评价制度等有机结合,规范其企业或个人质量行为;三是通过专项检查及与行业协会协作联动规范市场;四是探索激励管理机制和逐步开展岗位人员培训,促进质量责任意识的提高。
3、通过检测数据联网管理、专项检查、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等手段来促进检测市场的规范和检测工作的质量。
4、与市建委相关处(室)联动实施工程建设各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及其人员优良(不良)行为的记录,进一步构建我市质量信誉评价机制,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氛围。
(五)继续做好灾后二次重建项目的质量督导工作
1、做好本站重点督导区域的各项工作。
2、指导和协助重灾区质量监督机构做好相应的质量监督工作以及开展质量保修、质量回访制度的督促落实工作。
3、深入调研质量监督管理在城乡统筹建设实践中的好办法。
(六)以遏制群体质量投诉发生和降低质量投诉率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管,做好质量投诉处理的监督工作
1、严格按照《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质量咨询和质量投诉监督处理工作,用心搭建老百姓与建设方之间沟通的桥梁,为民排忧解难。
2、强化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结合群众投诉的热点、施工质量控制的难点问题,在监督工作中引导相关单位提高施工工艺,做好质量通病的防治。同时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跟踪处置结果,将整改情况落到实处。
3、继续做好信访风险评估工作和群诉群访的接待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利益。
4、主动与市建委相关处(室)联动、配合,采用激励、告诫多措并举的方式促进工程质量投诉与信访投诉及时、有效解决。
(七)推行“样板房和样板段制度”,以优质工程带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升,有效遏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
1、进一步提高优质结构工程含金量,严控优质结构工程申报,优化申报和初评程序。
2、实行优质结构工程评比制度,将施工过程中有效执行“样板房和样板段制度”的情况作为加分亮点,公示排名靠前的工程,给予有效鼓励,优先入选内“施工质量观摩示范工程”名录。
3、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质量观摩交流会议、优质结构工程图片展示、推广先进施工技术工艺工法等。
(八)组织并参与市建委开展的一系列工程质量大检查,及时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继续加强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和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适时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通病防治、建筑材料、建筑节能等工作的质量专项检查,通过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了解全年各时段全市工程质量情况,找问题,拿办法,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九)加强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和队伍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提升监督人员素质,增强服务水平和能力
1、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完善《质量监督细则》的修订工作。并调整质量管理手册内容,细化岗位职责和内部管理制度;适时对外出台有关质量管理文件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场行为的监控。
2、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开展政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正思想,树新风。扎实推进新规范、新标准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质监机构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维护好质量监督系统政风行风的良好形象。
3、加快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常态实体管理、质量行为管理、数字信息化管理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的目标。
4、根据《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严格对监督人员的考核管理。
7.浅析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篇七
1 当前时期项目品质监管活动的具体内容
当前时期, 对项目品质开展的监管工作就是从最初的品质生成的具体次序来描绘品质监管机构对其生成时期的各个步骤的品质要素等开展的监管, 是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是否形成为界线将其分为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三个方面, 是实现全面、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
1.1 建筑项目开展之前的监管活动
关键是分析设计资料等, 分析勘察单位的资质, 分析相关的文件内容, 如果察觉了不利现象的话, 就能够经由法律等来开展处置活动, 确保责任方担负因为其没有开展好相关的工作而导致的品质不良现象。
1.2 建设时期的品质监管活动
建设时期的该项活动分成三个要素。分别是前期的, 中间时间的以及后续的。在对项目品质的重点内容开展检测的时候, 关键要分析地基等对安全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场地实体品质的检测措施是结合有效的监测装置, 提供合理的信息, 提升项目的品质监管力度。经由监管, 确保标准能落实到实处, 进而确保法规等能够有效的落到实处, 进而从总的层次上掌控好构造的安全性。除此之外, 还要积极的对工序开展管控活动, 要强化技术管控的力度。
1.3 完工之后的检测活动
完工后的品质监管活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第一要确保但凡是不合乎品质规定的项目不应该运行, 防止劣质的项目干扰到总体的稳定性。第二, 要将装饰和维护等的品质监管活动放到总的监管区间之中。要防止因为装饰等导致的不利现象。防止因为维护的品质较差而导致不利现象。要积极的推广项目品质保险活动, 把项目的品质管控活动落实到实处, 以此来防止项目运行后出现不利现象。
2 积极地开展品质监管活动
2.1 不断的完善法规
通过不断的分析那些优秀的国家获取的成就, 我们得知, 在当前的经济体系之中, 国家对于整个行业的管控活动关键是要确保相关的法规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完善。优秀的法规是行业运作的关键背景, 同时还体现着国家的项目管控能力的优劣。各国的建设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基本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标准三个层次。基本法律作为国家建设法律总则,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规条例属于基本法律的实施细则, 构成行政法规;规范标准由专业部门或专业协会、学会制定, 具体结合不同专业特点, 指导限定各种技术活动。
2.2 实行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制度
施工许可制度和使用许可制度是当前很多企业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微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比如德国、美国、新加坡等施工企业都是实行两种许可制度的代表国家。通过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的具体实施, 既避免了不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盲目上马, 给工程建设参与各方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又杜绝了质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使用, 给国家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带来不必要的损害。在这些发达国家,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承包商及中介机构负责完成, 建设主管部门并不直接参与具体的竣工验收工作, 也没有核验工程质量等级的任务, 颁发使用许可证是在竣工验收之后。我国《建筑法》确立了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需要介入竣工验收并核验工程质量等级, 笔者认为,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 建立使用许可制度, 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本着"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国际惯例原则, 工程质量监督应由核验工程质量等级转变为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2.3 积极地落实社会监管和监理机构的监管
第一, 要形成监理的威信, 目前的项目监理很多是建设方讲那些内容, 其就开展何种活动, 不具有威信力。虽说监理机构是被建设方聘请来开展工作的, 不过其必须要结合相关的法规体系等来明确思想, 要认真的履行其权责思想, 要对社会高度的负责, 还要对项目负责任。所以要高度的重视监理机构的活动。
第二, 还应该积极的提升单位的综合素养, 提升监理机构的管控力度。监理单位要积极的调节人才模式, 对于那些紧缺的人才要积极的聘用。监理单位的水平要优秀, 要有多种的工作者。在开展建设活动的时候, 监督和舆论的力度非常的大, 当前时期可借助社会模式来落实好该项活动。当前的经济体系是一种法制化的体系, 同时还是一种信用化的体系。积极的开展项目的品质管控活动, 做好相关的记载工作, 设置项目品质的诚信模式, 提升多项社会主体自身的信用能力, 是当前的经济提下之下, 监管活动的关键构成要素。
2.4 集中管理投资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国际上,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分为全部政府管理、部分政府管理、全部委托管理等几种形式。在德国, 凡是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项目, 均由联邦、州建设部或地方建设局发挥主导作用, 进行统一筹建, 而不是由最终用户担任主要角色。对于我们国家来讲, 首先, 目前的项目很多都是国家投资的项目, 开展好此类的管控活动意义很是关键。除此之外, 很多的建设机构并非是有着优秀的管控水平, 此时就导致当前的市场非常的无序。因此, 对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 应由国家建设部和各级地方建设部门设置专门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从可行性研究、设计委托、施工发包到竣工验收, 实施全过程的集中管理, 工程竣工后移交给工程项目的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 工程项目的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不能直接参加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这些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属于非盈利性常设组织, 既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权, 又在工程项目上行使政府的管理职能, 其行为接受计划、财政、审计、监察等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这种做法可以先行组织试点, 取得一定经验后, 再推广应用。除此之外, 对于国家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 政府应该坚持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 强化政府对于重大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
2.5 积极的开展自身的管控活动, 提升执法工作者的素养
保证质监工作者能够切实的履行相关的职权。实行工程质监管理情况的定期书面汇报制度, 努力做到监督记录制度化、规范化, 即各专业质监员和所有监管工程管理人员, 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立即报告, 不得拖延, 当日工作当日记, 周末集中报送工程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反馈本人, 月度工作要于当月末写成总结, 以书面形式报送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并对工作情况和有关问题签批意见, 也可采取工程例会等各种载体发挥作用, 使工程质监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督促、记录及时、台账健全、考核到位, 保证高质量工程的全面竣工。
3 结束语
由于建设活动不断的开展行政活动法制体系, 项目的品质监管单位不断的完善相关的法规体系, 不断的提升监管的力度, 切实的体现了相关方的积极意义, 借助优秀的建设工艺和品质管控思想等, 使用经济和法规的方法来积极的提升活动的力度, 积极地探索全新的管控体系, 形成了非常合理的监管模式。
参考文献
8.浅析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篇八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 概述
建设建筑工程,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只有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才能确保工程项目稳定有效的开展。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必须提高技术管理的水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不断更新技术,提高技术管理的水平,以便有效落实建筑工程项目建设。
东莞市碧水湾花园(北区),共17栋。其中联排别墅6栋(3层);高层11栋,楼层为18-33层,总面积为15万平方米。2012年6月开工,2015年10月完工,2015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验收报告)。东莞市碧水湾花园(南区),共19栋。其中联排别墅10栋(3层);高层9栋,楼层为11-18层,总面积为8.6万平方米。2014年2月开工,截止 2016年3月完成工程量90%。下面就本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
2 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体制改革和深化发展,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也同时取得长足的发展。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执行政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 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2.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2.2.1 建筑工程监督不到位。监督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执法不严、意识和法规偏低,造成政府监管不到位、放任、缺位、越位等诸多问题。
2.2.2 施工企业管理问题。施工企业管理混乱,现场管理人员水平不高,相当一部分人的素质非常低,缺乏必要的责任性,稳定性不强,很容易出现责任混乱的局面。这些都会对建筑的质量产生很大影响。
2.2.3 建筑材料存在的问题。建筑材料能从根本上影响整个建筑的质量。个别施工企业偷工减料,使用质量差的建筑材料,降低工程成本,谋取经济利益,严重影响了建筑质量水平。
2.2.4 施工方面存在问题。参与施工的人员水平有限,缺乏必要的经验,所承包的工程超出其能力范围,甚至存在违法转包的情况。
2.2.5 竣工验收问题。竣工验收程序有问题,把关不严,不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以及强条组织验收。除此之外,在实际中,很多时候都是由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主导验收工作,整个竣工验收中监督机制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3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点及措施
3.1 充分发挥政府监督职能
3.1.1 政府监督时所重点检查的内容。涵盖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各种设计文件,包括结构安全、建筑消防方面。最终的审计结果由审计部门出具;另一方面为结构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涵盖结构施工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建设活动中的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
3.1.2 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管。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没有获得认证资格的企业是不能够参与到各项业务中的,包括设计、监理、施工及材料生产等各个环节。并组织各个参与单位的认证资格年检工作,如监理、施工与建筑设计等单位,针对有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必须严肃处理,取消其资格,并降低其资质。
3.1.3 加强实物监督和行为监督。行为监督和实物监督是监督工作的核心,可以采用多种监督方式相融合的策略,将日常监督、季度大检查、监督巡查等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实现全方位的监督覆盖。针对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监督策略,针对工程结构以及社会上频出问题的方面进行重点检查,落实结构工程季度与年度大检查等制度。
3.1.4 重视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在进行质量控制的时候,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是最有效的措施之一。然而,当前的工程质量检测水平普遍不高,这一点应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只有做好质量检测工作,才能够保证工程质量,要结合其贯彻实施,组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活动。
3.2 加强建筑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
3.2.1 严格把控施工材料与施工设备的质量。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审查建筑材料,进场前,材料员严格检查产品的规格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一旦存在违规材料,不管是甲方提供还是自己采购的,都必须禁止进场。机械设备是建筑施工当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确定其型号、规格、材质和性能,还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准备机械设备材料。
3.2.2 注重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其施工协调控制。有效监督施工原材料、人员、方法、环、机械等各个环节,并且充分保证较高的房屋建筑质量和较高水平的技术。只有满足上述各个方面的条件,才能保证较高的施工质量。
3.2.3 增强工作人员质量意识,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在实施建设房屋建筑工程过程中,必须确保较高的施工质量,由于工程建设和经济、行政和技术等多方面的因素密切相关。建筑队伍能否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较高素质水平直接取决于能否良好控制房屋建筑质量,并且将团队能力展现出来。建筑施工过程中,必须具备较高的质量观念,不仅仅要保证表面上的工程质量,而是要严格控制整个房屋建筑控制体系的质量。
3.3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功能
社会监督对于建筑工程质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工程质量诚信体系的构建过程中,社会监督与社会舆论可以起到主导作用。现代经济社会不单纯要依赖法制,还要依托于诚信才能够稳定发展。认真做好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不良记录,打造诚信体系,能够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从而有效地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关部门应针对该方面工作的需要,及时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针对现实状况及时构建长效监督体系,全面覆盖建筑工程的各个方面,实现立体化监督。针对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于建筑工程来说,质量就是生命。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有效地提升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力争“十三五”达到欧美发达国家标准。
参考文献:
[1]任春刚,朱士灿,谢阿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4).
9.2016云浮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篇九
部门决算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是云浮市水务局下属独立核算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省和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管理我市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对市直属水利水电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对各县(市)区质量监督站指导监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是云浮市水务局下属独立核算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部门决算表格
四、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 收入总计55.71万元,支出总计55.71万元。与 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29万元,增加2.3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本年收入合计55.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71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本年支出合计5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5.71万元,支出总计55.71万元。与 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19万元,增加2.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财政拨款支出55.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9万元,增加2.14%。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 监督站2016财政拨款支出55.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44.78万元,占80.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万元,占2.33%。住房保障支出9.63万元,占17.29%。水利安全监督支出5万元,占89.7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监站2016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89万元,支出决算为5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年初预算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0%。决算数低于预算数。
(2)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31万元,支出决算为3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6.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3)农林水支出水利安全监督(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16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支出相应增加。(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16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购房补贴提高,支出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监站201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公用经费8.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监站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1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 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22万元,增加11.57%。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严格执行公车用车制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22万元,占10.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外因公出行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保养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监站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监站2016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2016项目资金5万元。未达到绩效评价管理要求。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包括:
1、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监站行政运行经费支出39.78万元,比2015年减少1.91万元,减少4.80%。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监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云浮市水电工程质量监站。共有车辆1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或以前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 费。
13、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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