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自查表

2024-10-28

2010年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自查表(通用8篇)

1.2010年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自查表 篇一

四川省天雄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010年的安全自查报告

安全工作是公司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公司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同时引起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全年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同时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行政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生产班长、质量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为成员的自查小组,对公司生产、质量、仓库、消防安全、防盗、门卫管理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现就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管理、明确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公司各方面安全工作,公司成立了安全领导工作小组,总经理为组长,生产部、行政部、业务部、财务部、质量部负责人为成员,做到目标明确,工作到位,责任落实,防患于未然。建立公司各方面安全制度,尤其是对明年公司全部安全工作,进行重点管理,常抓不懈,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二、细化措施、落实到位。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政策,坚持做到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检查,督促整改,让隐患得到消除,事故得到控制,公司财产得到保障。以监管工作为重点,严防一般安全事故,杜绝特、重大事故,确保公司财产和工人的安全。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工人安全生产意识。通过板报、会议和培训的形式,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标准操作规程等知识教育,增强工人安全意识,做到规范化生产操作。公司组织了安全生产和操作技能知识培训,确保工人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公司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增强所有员工安全意识。

公司重点对生产设备电路绝缘性能、操作系统运行、设备维护、工人现场操作规范、对安全意识理解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排查,对出现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和更正,以防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责任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各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直接负责。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及管理,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做到定岗、定员、定设备,制定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杜绝违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有章可循。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2010年12月29日开展了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公司消防安全、防盗、门卫管理进行了严格排查,对消防器材、措施、制度进行了检查;对公司电路系统、设备绝缘性能、锅炉安全生产操作进行了全面排查;门卫认真开展巡查,落实好值班制度,把防火安全、防盗安全深入人心。

检查中发现部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公司将进一步推广各类安全知识培训,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识。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日

2.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篇二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都市建委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的通知》(成都市建委12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应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应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应每周带领班组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应跟踪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标准,加强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对每一级、每一个人实行目标责任。严格控制产品采购,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达到20xx目标的密目安全网。电焊等明火作业应执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作业后应仔细清理下背部,防止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挥发性物质时,容器应随时关闭,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远离热源。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切割和焊接。各种用途的临时建筑、仓库、储罐和堆放材料应合理布局,保证足够的安全通道和防护距离。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并有明显标志。

(二)加强建筑活动管理。

活动房的设计、制造、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地临时建筑技术规范》(JGJ/T188—20xx)的要求进行,并符合《成都市建筑工地临时轻钢结构装配式活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房屋的安装应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活动室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4米的消防通道,并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室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距离不小于16m,食堂室和宿舍室应分开设置。

3、二层活动房屋,当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首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只能设置一个紧急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建筑间距不小于3.5米。

4、活动建筑不得超过两层,耐火等级符合四级要求。超过两层的,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房屋的墙板、门等装饰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

6、活动室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消防等级不低于3A,厨房等消防场所数量适当增加。

7、活动室的电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第一,所有电路都要穿阻燃管;二、灯具应与板壁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时,必须用瓷管或其他不燃塑料管覆盖;第三,配电线路上应安装智能限流器,照明电路应与插座电路分开,插座电路应配备漏电保护器。智能限流器必须安装在三层活动房屋或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单体建筑中。

(三)加强活动室的使用管理。

安装完成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防火检查报告等验收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以下防火措施:

1、活动室内禁止使用电饭锅、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室内严禁拉接电线。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或配电室。

三、加强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应把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电气常识,使员工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法规,提高自卫和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知火、重火、参火”的社会氛围,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于20xx年4月至5月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活动,2个月内对全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各施工、监理、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可燃材料的管理、活动房屋的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的安全、操作人员的操作是否符合操作规程。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消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或漏洞。

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当加强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审查施工条件,在审查施工条件时,严格审查活动室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和移交资料;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消除火灾隐患,督促现场整改火灾隐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记录不良行为,公示因阻燃材料失效引发火灾的活动房屋生产厂家。

3.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 篇三

1、家里每个房间是否都计划了不同的火灾逃生线路? 是 否 不确定

2、家里的火灾逃生路线是否始终畅通无阻? 是 否 不确定

3、一旦发生火灾,全家都知道如何正确、快速地拨打119火警电话吗? 是 否 不确定

4、你是否养成了不把孩子置于无人看护状态的习惯? 是 否 不确定

5、全家是否都清楚逃生第一准则——所有人尽快撤离火场,不再返回? 是 否 不确定

6、你是否向孩子的保姆教授了正确的火灾逃生路线及报告火警方法? 是 否 不确定

7、你的家里是否严格禁止卧床吸烟? 是 否 不确定

8、在你丢掉烟头,处理烟嘴、烟缸之前是否确定香烟已经熄灭? 是 否 不确定

9、火柴是否远离每个孩子? 是 否 不确定

10、如果你的家里有移动式加热器,它们摆放在安全的位置吗? 是 否 不确定

11、窗帘和其他可燃物是否远离电加热器等热源呢? 是 否 不确定

12、做饭时你衣服的袖子扎好了吗? 是 否 不确定

13、你能安全地扑灭油锅火灾吗? 是 否 不确定

14、当炉灶有火时,总有大人留在厨房吗? 是 否 不确定

15、你确定家里的电线没破损,没有电源延长线从地毯下面穿过吗? 是 否 不确定

16、家里电线每个回路上的保险或断路器与线路负荷匹配吗? 是 否 不确定

17、你家里的电视机通风情况良好吗? 是 否 不确定

18、你把垃圾、废物及时地从卧室、储藏室、厨房、车库清理出去了吗? 是 否 不确定

19、你把易燃易爆液体、气体放置在远离热源和孩子的安全的地方了吗? 是 否 不确定

20、家中备有灭火器或其它急救工具吗? 是 否 不确定

4.建筑工地临时宿舍消防安全 篇四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经项目部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遵守项目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民工在上岗前必须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3、民工必须在集体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必须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如发现私自开小灶,发现第一次煮饭者罚款100元,班组长罚款300元,发现第二次没收炉灶等相关餐具;若员工在购买路边饭菜,引起的食物中毒或发生意外,项目部概不负责。

4、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

5、民工宿舍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公共卫生间整洁;

6、民工不准私自带人到宿舍内住宿,若带人留宿发生意外一切责任与公司无关。

7、民工宿舍通道一定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8、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宿舍内卫生由宿舍员工自己负责;

9、本管理制度通过定期拍照检查记录。

本管理制度由宣布日起执行,望共同遵守。

浙江唯扬建设有限公司

六安城南新苑项目部

5.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及防火措施 篇五

一、建筑工地易引发火灾的原因

1、建筑工地人员混杂,流动性强,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大多数建筑工地的人员来自农村,年龄大小不一,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没有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缺乏消防知识,安全意识差,不懂国家法律法规,技术单一,顾此失彼现象严重,这都是导致火灾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

2、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3、在建筑工地随处可见,建筑工地做饭、冬季取暖、进行电气焊切割、防水烤沥青、明火焰大量存在,加之图方便,临时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在建筑工地司空见惯,由此产生的线路短路、超负荷现象一旦遇到合适环境就会形成火灾。

4、电焊违章操作。在建筑工地,许多地方都需要电焊作业,由于大多数电工没有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各种可燃物品满地都是,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热电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灾。

5、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包括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未处理好引发火灾;炉火烟囱长期烘烤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冬季工棚采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

6、照明用电混乱。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7、许多建筑工地由于场地限制,人员住宿、建材存放以及食堂集中在一起,无明显分隔,甚至一些工地存在“三合一”,加之管理跟不上,人员素质跟不上,从员工到管理人员大都缺乏最基本的安全知识,这就给火灾的发生提供了条件。

8、建筑工地大量存放易燃、可燃物质。如各种木料、油漆、油料、沥青、架板、各种装饰材料、复合管材、焊接用的氢气瓶、氧气瓶、乙炔以及生活取暖用的燃料等。这些物质的存在,使建筑工地具备了燃烧产生的一个必备条件——可燃物。

二、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1、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每一个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会报火警,能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对于外出打工人员,各地在进行技术培训时必须加入消防常识内容,提高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从而减少人员流动对消防宣传教育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型建筑工地必须对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把消防培训当成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专人分管,严格人员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成立必要的义务消防队和安全组织,定期督促检查各工地的消防安全状况,总结考评,纳入考核范围,与经济挂钩。

2、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电关,是免除基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要对电焊作业、油漆熬制等危险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作业。

3、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一旦发现有吸烟者,必须从严处理。并且在建的建筑物房间不准设置员工宿舍,施工单位除对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外,施工负责人应不定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

4、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尤其是对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灾危险性又很容易被忽视,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5、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应当场或责令限期改正,经复查后仍未改正的火灾隐患,对施工单位及其负责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6、严格火源、热源、电气线路管理。对于建筑工地中存在的一些明火源应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做到人走火灭,对于工地的做饭、取暖,要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电焊、切割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无论长期、短期工地,坚决杜绝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现象。无论是施工用电还是生活用电,必须杜绝“小马拉大车”现象,必须要请懂电气的专业电工负责施工和管理。消防安全培训。

6.2010年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自查表 篇六

县城乡规划建委:

为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站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向相关单位发放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具体工作如下:

一、工作布置

我站召集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进我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各项工作,根据市住建委〈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责任,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等控尘抑尘措施,并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切实落实责任。

二、具体要求

1、开展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巡查力度。成立巡查组,定期对工地进行督查,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责任主体进行处罚;

3、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4、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对出入车辆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放出,严禁带泥上路;

5、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6、对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7、外脚手架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

8、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烟尘的物质;

9、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禁止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封闭运输等防尘措施。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工地防尘网使用不规范,未按规定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

2、部分工地原材料堆放不遮盖;

3、部分工地未设置围挡墙或围挡墙设置不规范,未保证围档连续、密闭;

4、部分工地未建立规范的车辆冲洗设施,原材料运输

车辆出入工地轮胎不及时清洗、运输土方水泥车辆不覆盖篷布,致使泥土物料抛洒路面,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5、巡查队伍不健全,质监站人员有限,暂时还未能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

四、工作落实

针对建筑施工工地未按规定完成扬尘整治任务的,我站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责成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各自不同情况,按照要求分别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完成扬尘整治任务。整治期间,我站派专人对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不达标的施工项目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重点督促,确保整治任务完成。

五、下一步打算

1、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加大媒体曝光频率,重点提高工地建设方与施工方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提高他们防治扬尘污染的自觉性,营造争创“绿色文明工地”的良性氛围。

2、认真总结,落实整改。对在建工程继续认真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程度。

3、加大暗访、督查、处罚力度。我站将在此前检查的基础上,及时研究整改落实对策,明确相关责任,加强暗访和督查,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扬尘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4、加强长效管理。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巩固好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措施,完善长效管理,努力实现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7.2010年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自查表 篇七

(试行)

为切实抓好建筑工地火灾预防和火灾管控,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结合黔西南州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和“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确要求,制订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黔西南州新、改、扩建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

一、行政办公区(指永久或临时办公楼、行政楼等行政工作区域)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总负责,明确专人任行政办公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经常性消防安全管理。

2.落实工地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计划,确定本区域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和重点岗位、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防火档案。

3.负责志愿消防队的建立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4.负责组织本单位火灾预防、逃生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具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明确行政办公区疏散引导员:应当以文件或会议纪

要形式明确每层楼不少于1名的疏散引导员;当楼层平均人数少于10人时,可每两层设置1名。

2.确定行政办公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将本区域内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配电室、保密要害部位等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在醒目位置悬挂由不燃材料制作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示牌,尺寸不小于20cm×10cm。

3.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至少修订一次。

4.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体组织实施每月消防安全检查及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并立即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火灾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且无法立即消除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检查、巡查重点:严禁违章用火、用电,擅自拆除防火门,消防车道范围内设置停车场、临时建(构)筑物或大型树木等影响消防扑救的障碍物,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防盗门、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文印室严禁使用非专业清洗剂清洗印刷构件、印刷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当当日清理;应当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及其标识完好有效。

5.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组织进行1次员工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录备查。

6.消防控制室管理:消防控制室应当24小时双人持证

值班,并准确记录和处理火灾报警,做好交接班记录。

7.办公区装修应符合规范要求,应单独设置办公人员食堂,集中用火用电,办公区域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设置大功率电热器具、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下班前应检查本办公区域有无遗留火种。

8.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设施和场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并提供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三)消防安全宣传栏、警示牌设置

1.应当在行政办公区域主要进、出口处设置醒目的火灾预防和逃生“三提示”宣传栏,在各类建筑内的重点部位、主要通道设置针对性的消防安全警示牌。

2.应当在公共区域设置能体现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栏,并每月至少更换1次。

(四)消防设施日常管理

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照标准定期检查、检测,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公司每年进行维护保养,出具维保记录,确保完好有效。

1.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实行编号管理,严禁遮挡、圈占、埋压,管道内水压应当保持在0.07Mpa以上,消火栓箱内应当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2.灭火器:应当设置在易于取用的部位,压力表指针处于绿色区域,并在集中存放点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3.自动喷水系统:严禁遮挡喷头,管道内水压应当保持在0.05Mpa以上,喷淋泵启停正常。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严禁遮挡、拆除探头,擅自关闭系统。每周应当进行1次手动报警按钮和感烟探头测试,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5.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应该使用蓄电式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并每月进行1次断电测试。

6.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应该按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标志图例”制作、悬挂、张贴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其中,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标识牌采用铝合金材质刻字、编号制作并固定于消防设施上。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明确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处置程序和措施,责任到人。

2.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每半年至少举行1次,演练时应当严格按预案实施,使各岗位责任人都清楚知道发生火灾后自己的职责、该做什么。

3.应该做好演练记录,并结合实际,每年对预案进行1次修订。

二、生活区(指施工人员住宿、休闲、娱乐的场所)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总负责,明确专人任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经常性消防安全管理。

2.落实工地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计划,确定本区域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和重点岗位、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防火档案。

3.负责志愿消防队的建立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4.负责组织本单位火灾预防、逃生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具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明确生活区疏散引导员:应该以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明确每层楼不少于1名的疏散引导员;当楼层平均人数少于10人时,可每两层设置1名。每个楼层疏散出口经计算确定,最少不得少于2个。

2.确定生活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将本区域内集体宿舍、消防控制室、配电室等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在醒目位置悬挂由不燃材料制作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示牌,尺寸不小于20cm×10cm。

3.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至少修订一次。

4.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该具体组织实施每月消防安全检查及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并立即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火灾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且无法立即消除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5.检查、巡查重点:严禁违章用火、用电,擅自拆除防

火门,消防车道范围内设置停车场、临时建(构)筑物或大型树木等影响消防扑救的障碍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窗户设置防盗门窗、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和消防车通道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同时应确保畅通,严禁堵塞、占用、锁闭;应当保证灭火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器材及其标识完好有效。

6.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该按照消防宣传、培训计划落实到位,配合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对计划中安排在下班及周末时间的宣传、学习要按计划实施,并将情况记录备查。

7.生活区配电箱、配电室等易发生电气火灾的设施宜单独设置在室外,室内电线应当穿阻燃管保护,严禁私自乱拉乱接。

8.生活区装修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使用易燃材料装修,应单独设置施工人员食堂,集中用火用电,住宿区域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设置大功率电热器具、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离开前应关闭本住宿区域电源,集体宿舍应该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9.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设施和场所应该安装防雷装置,并提供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三)消防安全宣传栏、警示牌设置

1.应该在生活区域主要进、出口处设置醒目的火灾预防和逃生“三提示”宣传栏,在各类建筑内的重点部位、主要通

道设置针对性的消防安全警示牌。

2.应该在生活区公共区域设置能体现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栏,并每月至少更换1次。

(四)消防设施日常管理

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照标准定期检查、检测,记录检查情况,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公司每年进行维护保养,出具维保记录,确保完好有效。

1.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实行编号管理,严禁遮挡、圈占、埋压,管道内水压应当保持在0.07Mpa以上,消火栓箱内应该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2.灭火器:应当设置在易于取用的部位,压力表指针处于绿色区域,并在集中存放点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3.自动喷水系统: 严禁遮挡喷头,管道内水压应当保持在0.05Mpa以上,喷淋泵启停正常。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严禁遮挡、拆除探头,擅自关闭系统。每周应该进行1次手动报警按钮和感烟探头测试,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5.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应该使用蓄电式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并每月进行1次断电测试。

6.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应该按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标志图例”制作、悬挂、张贴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其中,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标识牌采用铝合金材质刻字、编号制作并固定于消防设施上。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明确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处置程序和措施,责任到人。

2.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每半年至少举行1次,演练时应当严格按预案实施,使各岗位责任人都清楚知道发生火灾后自己的职责、该做什么。

3.应当做好演练记录,并结合实际,每年对预案进行1次修订。

三、施工区(指正在施工的在建建筑及附属区域)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总负责,明确专人任施工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经常性消防安全管理。

2.落实工地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计划,确定本区域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和重点岗位、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防火档案,同时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督促其按监理工作要求履行职责。

3.负责志愿消防队的建立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4.负责组织本单位火灾预防、逃生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具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明确施工区疏散引导员:应当以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明确每栋建筑不少于2名的疏散引导员;当每栋建筑人数少

于10人时,可设置1名。

2.建筑工地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符合下列规定:(1)占地面积大于10000㎡的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在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阶段应设置临时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在一侧长边设置可供消防车扑救、作业的空地。

(2)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上方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供消防车停留的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3)消防车道、扑救作业场地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作业要求。

3.建筑工地应根据相应消防安全标准和施工作业面高度,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升降机满足消防临时使用需要。

4.建筑工地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临时室内消防给水。建筑工地同时设置室外消防用水、临时室内消防给水时,临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用水量。一次灭火用水量应为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临时室外消防给水

(1)临时室外消防用水,可由市政消火栓、天然水源、临时消防水池供给,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2)室外临时消防用水可利用市政消火栓。距离保护对象150m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

(3)利用天然水源作为临时消防给水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的消防用水量,并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4)当无市政给水管网而利用天然水源时,宜设置临时消防水池。临时消防水池应靠近消防车道,并应设置供消防车取水的取水口或取水井。

(5)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外消防水源布置图,并标注施工现场边界1公里范围内周边可利用消火栓或其它可以利用的消防水源的位置和形式。

临时室内消防给水

(1)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由水源、供水干管、接口、临时水泵接合器等组成。

(2)建筑高度大于24m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建设工程,或建筑高度大于24m,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装饰装修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或保证原有通过消防验收的室内消防给水完好有效。

(3)新建、在建工地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与建筑室内消防设计相结合,充分利用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临

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管道直径不应小于100mm,栓口直径应为65mm。

(4)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按照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配置相应数量的临时水泵接合器。临时水泵结合器应设置在便于消防扑救和操作使用的场地附近。

(5)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当与工程同步施工,与楼层施工进度差距不得超过3层。

(6)临时室内消防给水干管的布置,可结合建筑工程实际使用情况,用作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的立管。当每层建筑面积大于5000㎡时,应设置两条以上临时给水干管。临时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接口每层不应少于2个,每层建筑面积1000㎡以下的建设工程可设一个,每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每超过2000㎡应增加一只消火栓接口。消火栓接口应在每个楼层均匀布置。

(7)高层建筑屋顶的消防水箱应和土建同步施工完毕,并在装修施工之前投入使用。

5.建筑工地应按照施工进度逐层配置建筑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的选择、配置、设置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要求,在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阶段应按1.5倍数量增配。施工作业区动火作业点,应配置推车式灭火器,配置数量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2.0倍数量进行增配,同时应在施工现场

设立灭火器平面布置图,对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进行标注。对确定的临时疏散路径应清理障碍物,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保障疏散的安全畅通。

6.严禁在在建建筑内设置宿舍、售楼部、休息室、办公室等功能性房间,分期建设符合局部使用条件的应当取得相关许可手续方可使用。已投入使用的建筑严禁边使用边施工,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若无严格分隔及单独疏散措施严禁在营业的同时进行装修。

7.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库房的耐火等级、间距、防静电防爆措施等应当满足规范要求,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后要集中存放在对应库房内,由专人保管,进出要登记入册。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在建建筑内严禁设置甲、乙类可燃物品仓库或乱堆乱放。

8.建筑保温材料设计及施工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全程跟踪监督。选用的保温材料进货时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同时到现场签字确认,保证所进材料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时消防安全管理人及监理应按施工进度定期到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施工,并签字确认。

9.确定施工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将本区域内配电箱、易燃易爆物品库、仓库、发电配电房等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在醒目位置悬挂由不燃材料制作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示牌,尺寸不小于20cm×10cm。

10.施工区域材料要分类堆放,有序整齐,严禁堵塞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通道。

11.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至少修订一次。

12.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该具体组织实施每月消防安全检查及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并立即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火灾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且无法立即消除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检查、巡查重点:严禁不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消防给水、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搭建临时建筑、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圈占、埋压室内外消火栓、堵塞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道,焊工无证上岗、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按规定存取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不按要求进行保温材料施工,在建建筑不按要求设置临时疏散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及楼层标识;应当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及其标识完好有效。

13.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对新招收、转换岗位的员工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方可上岗;工地的焊工应当有国家颁发合格的岗位资格证,同时应当获得消

防机构颁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邀请相关专家讲课、播放消防知识音像资料、学习消防安全课件等多种方式对全体员工进行集中消防培训,相关内容及照片应录入消防档案;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后方可上岗,监理工作时应当熟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4.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动火前要严格按《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批,明火作业时要有专人看护,并设置灭火器材、下部铺设防火毯等相应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15.每个施工工地开始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项目经理统筹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好防火档案,将相关资料全部录入,同步上报辖区住建局及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各地住建局应组织辖区公安消防机构、安监局、规划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施工工地联合检查,每年至少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检查1次,检查评比结果记录入各个施工工地防火档案中。除每年1次的联合检查外,各区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的不定时检查及各项专项检查,在其通报辖区住建局、安监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后,施工工地项目经理应及时将存在问题、整改时间、整改内容、整改结果录入防火档案中。

16.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设施和场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并提供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三)消防安全宣传栏、警示牌设置

1.应该在施工区域主要进、出口处设置醒目的火灾预防和逃生“三提示”宣传栏,在各类建筑内的重点部位、主要通道设置针对性的消防安全警示牌。

2.应该在公共区域设置能体现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栏,并每月至少更换1次。

(四)消防设施日常管理

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照标准定期检查、检测,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公司每年进行维护保养,出具维保记录,确保完好有效。

1.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实行编号管理,严禁遮挡、圈占、埋压,管道内水压应当保持在0.07Mpa以上,消火栓箱内应当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2.灭火器:应当设置在易于取用的部位,压力表指针处于绿色区域,并在集中存放点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3.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应当使用蓄电式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并每月进行1次断电测试。

4.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应当按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标志图例”制作、悬挂、张贴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其中,室外消火栓标识牌采用铝合金材质刻字、编号制作并固定于消防设施上。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明确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处置程序和措施,责任到人。

2.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每半年至少举行1次,演练时应当严格按预案实施,使各岗位责任人都清楚知道发生火灾后自己的职责、该做什么。

3.应该做好演练记录,并结合实际,每年对预案进行1次修订。

四、考核与奖惩

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人(即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按照《黔西南州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每年组织实施考核。

(一)考核方法

1.组织考核人员对单位各消防管理区域进行进行现场检查;

2.提问各岗位人员对本区域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掌握情况,随机提问3至10名工作人员(少于3人的全部提问);

3.随机设定起火点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检查处置情况;

4.检查台帐及档案资料、记录;

5.检查单位火灾预防和逃生“三提示”宣传栏、消防安全警示牌及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设置情况。

(二)考核达标判定

1.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判定考核不合格; 2.存在三处以上火灾隐患的,应判定考核不合格; 3.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的,发现火灾隐患不整改的,应判定考核不合格;

4.现场演练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形成第一、第二灭火力量的,不能正确引导人员疏散的,应判定考核不合格;

5.未按规定设置火灾预防和逃生“三提示”宣传栏、消防安全警示牌及消防设施器材标识的,应判定考核不合格;

6.提问员工回答准确的人数低于被提问员工总数80%的,应判定考核不合格。

(三)奖惩

1.各单位应该将消防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与责任人奖金发放、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挂钩。

8.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篇八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响应田东县住建局对在建项目关于食品安全卫生检查,我项目部于2018年5月26日联合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详见附件一)。

我项目部高度重视本次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这次重点检查了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重点检查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建立情况,要求其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要求各食堂食品加工制作必须要按操作规范进行,严格食品留样制度,以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状况,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对厨房设施、消毒设备、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检查。

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了要求:

(一)强化宣传培训,营造饮食安全环境。一是充分利用中午、晚上等建筑工人集中就餐时段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建筑工人的饮食安全意识。二是要求各施工在建筑工地内通过设立大型食品安全宣传版面、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提高建筑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三是通过适时召开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专题培训工作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主体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监管效率。

(二)强化服务许可,严把餐饮服务准入关。一是规范餐饮许可程序,严格执行许可标准,做到了建筑工地食堂许可程序合法,许可规范。二是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登记备案制度,规范食堂从业人员行为。

(三)强化日常监管,保障建筑工人饮食安全。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对辖区内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通过此次检查,我项目部积极完善食堂制度并对建设方监理方提出的要求落实到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夯实,对建筑施工单位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

附:附件一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田东县综合性民政社会福利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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