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管理相关论文

2024-07-04

税务管理相关论文(通用8篇)

1.税务管理相关论文 篇一

税务相关论文选题汇总大全

1.促进我国创业板市场发展的财税支持政策研究 2.我国偷税问题的研究 3.避税与反避税的关系探讨 4.流转税税收筹划的风险探讨 5.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探究 6.关于政府税收筹划的探讨 7.跨国企业转让定价税制的国际比较 8.促进我国预约定价安排制度的探讨 9.转让定价中关税与所得税的协调探讨 10.转让定价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11.上市公司薪酬激励与经理人税收筹划努力的研究 12.我国企业“走出去”税收筹划研究 13.企业合并、分立的税收筹划研究 14.我国企业资产重组税收筹划方法研究 15.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思考 16.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空间研究 17.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研究 18.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探讨 19.2011年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探讨 20.我国2011年财政政策趋势分析

21.酒类企业后转让定价时期的税收筹划方法探讨 22.我国地方税制亟待解决的问题探讨 23.印花税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 24.所得税的归属问题探讨 25.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问题探讨 26.后农业税时代农民的增收问题研究 27.中国可税GDP与税收收入增长的关系探究 28.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性探讨 30.公共物品私人提供问题探讨

31.提高某某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财政思考 32.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制度浅析 33.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财税政策研究 34.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效率问题探讨 35.我国教育支出效率探讨 36.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问题探讨 37.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探讨 38.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探讨 39.构建我国城乡统一税制的若干思考 40.中西部县乡财政困境与对策

41.两型社会建设中长株潭农村基层财政运行状况分析 42.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问题探讨 43.完善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若干思考 44.我国目前财政监督的状况、问题及完善对策 45.关于教育财政的研究 46.关于我国试点地方债的探讨 47.国债适度规模及风险探讨

48.构建我国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思考 49.政府采购透明度问题探讨 50.购买性财政支出透明度问题探讨 51.地方教育支出财政效率问题探讨 52.关于土地财政问题的研究 53.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选择 54.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改革问题探讨 55.我国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合理性的探讨

56.***税(如燃油税/遗产与赠与税等)税制改革问题探讨 57.关于我国分税制运行中急待解决问题的思考 58.可持续发展与环保税探讨 59.某国的生态税及其借鉴 60.物业税的国际经验及其借鉴 61.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探讨

62.当前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可行性分析 63.某国的遗产税及其借鉴 64.最优税制对我国的借鉴 65.关于民生财政的探讨 66.关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研究

67.“十二五”时期我国财税政策发展趋势研究

68.“十二五”时期缩小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财税政策研究 69.我国省直管县面临的问题研究

70.发展低碳经济的财税制度安排和政策工具研究 71.内生增长中的最优税收于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研究 72.我国财政分权、地方政府行为与经济增长研究 73.扩大内需的财税政策研究 74.深化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研究 75.政府预算体系改革研究 76.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税制改革研究 77.促进我国环境保护的税制改革研究

78.公共财政责任视角下的政府预算体系改革研究 79.地方政府不良债务风险化解研究 80.促进科技进步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 1关于增值税扩大征收范围的思考

2关于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的思考

3关于我国税收宏观税负问题的思考

4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的调查与思考

5关于我国税收弹性问题的思考

6关于我国非税收入改革的思考

7关于税收政策与经济运行风险的思考

8关于税收与经济结构失衡发展的思考

9关于开征环境税的思考

10关于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考

11关于区域税收负担的思考

12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13浅谈我国分税制改革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14分税制改革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

15完善我国分税制模式之思考

16优化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思考

17关于确立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思考

18关于中央与地方税权的划分的思考

19关于构建财产税为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可行性思考

20我国地方税体系的现状及其构想

21关于加强地方税源建设的思考

22关于我国地方税的改革与完善的思考

23关于我国风险投资税收政策的思考

24关于各级政府间税收竞争问题的分析

25关于建立中国环境保护税制的探讨

26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革建议

27我国转轨时期的个人收入分配与税收调节

28关联企业之间税收征管方法对策

29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管理的思考

30促进皖江城市带发展的税收政策思考

31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税收筹划分析

32推进税务组织在纳税服务中的政府绩效管理改革思考

33实施税务组织政府绩效评估的具体创新思考

34关于税收文化在我国新形势下的内涵效用的思考

35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纳税服务问题探讨

36加强我国纳税服务的能力建设的几点思考

37关于我国税收流失成因的探讨

38建立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有效途径的思考

39提高我国税务行政执行力的探讨

40结合税务征管案例探讨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举措

41滋生税收执法风险因素的分析与探讨

42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分析

43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政策建议

44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

45“绿色税收”与经济可持续发展

46借鉴oecd做法建立和完善我国环保税

47我国财产课税的制度设计

48确立财产税在地方税中主体地位的思考

49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构建我国财产税体系

50论现行分税制存在的

51对我国的税收遵从问题的思考

52我国入世后遭遇的涉税贸易争端分析及启示

53有害税收竞争的发展新趋势及我国对策探讨

54金融危机下对提高我国税制竞争力的几点思考

55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中的关联企业纳税问题

关于xx届税务本科论文参考选题

56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中的反避税问题

57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的税收政策

58优化出口退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转变

59完善出口退税政策的思考

60关于企业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的思考

61浅析对外贸易视角下我国税制的国际竞争力

62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可行性分析

63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

64我国税制绿化程度现状及完善对策

65环境税征收的理论依据及其在我国的应用分析

66碳税在我国的应用前景分析

67发达国家环境税收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68完善我国环境税制的有关问题探讨

69我国排污费改税的可行性探讨

70我国征收碳税的成本和收益分析

71环境税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72纳税申报中的纳税评估问题思考

73蚌埠市出租车行业税负的实证分析

74促进合芜蚌自主创新区发展的税收政策思考

75基于分税制的蚌埠市财税机构设置效率分析

76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对企业投资的税收效应的实证分析

77烟草类消费税与吸烟人群总体分布变化趋势分析

78增值税征收的经济效率分析

79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投资支出影响的分析

80二手房交易税收的税负归宿分析

81关于增值税与营业税制度整合的思考

82完善煤炭行业的税收制度的探索

83营业税税负转嫁的实证分析——基于房地产行业的分析

84完善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和标准的思考

85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公平缺失

86车辆消费税的经济效应分析

87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思考

88关于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思考

89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思考

90推动产业升级的财税对策思考

91金融危机背景下蚌埠市税收状况调研

92蚌埠市“大建设”的财税政策

93新形势下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思路

94蚌埠市征税成本问题的现状分析及其对策

95构建规范的地方税体系的问题探讨

96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

97我国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税收机制

98关于税务代理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99关于规范证券税制的思考

100新形势下中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建设的思考

101出口退税的理论新探索和制度完善

102知识经济发展中的税收问题思考

103转让房地产的税收筹划分析

104企业重组并购的所得税筹划分析

105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分析

2.税务管理相关论文 篇二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认识做好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工作的政策要点、工作重点和问题难点,准确领会并及时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主动创新管理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把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纳税人在省内跨地市经营的,仍按规定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纳税人在各地市内跨县(区、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市级国税机关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三、纳税人在省内跨地市或在市内跨县(区、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地可结合实际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

四、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通过金税三期优化版核心征管系统内的「跨区税源登记」模块操作。

五、省国税局正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中开发《外管证》的网上开具、实时报验、自动核销等功能,待有关功能上线运行后,将另行明确是否在全省国税系统范围内取消《外管证》的纸质开具、手工报验和核销问题。

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反馈。

3.强化企业税务管理,防范税务风险 篇三

摘要:税务管理是企业对涉税业务、纳税实务所开展的一些互动总称,旨在提高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减少不必要的税务成本支出。财务管理是企业开展税务工作的出发点,如果财务管理不到位,不仅造成企业无法采取有效的规避税务风险的措施,加重税负,还极有可能直接遭受税务处罚,使企业在财务、信誉遭到多重损失。

关键词:强化;企业税务管理;防范;税务风险加强税务管理是企业防税务风险最直接的手段,而税务管理的加强必须在充分了解税务风险产生原因的基础上进行。本文首先论述了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接着据此提出了强化税务管理防范税务风险的具体举措,希望对大家相关课题的研究有所帮助。

一、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1.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业绩考核及激励制度、信息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企业风险管理制度、投资控制及担保制度等共同保障着企业税务安全,任何一个企业内部制度不合理都会导致税务风险的发生。所以说只有在一个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下税务风险才能得到有效防范。否者税务风险将会源源不断地出现,加大税务管理的难度,降低税务风险防范的有效性。

2.企业所处宏观环境的不断变化

税收政策、执法环境、税务执法、社会意识、法规环境等共同构成了企业的税务环境,税务环境是不断发展和变变化的,它既能给企业带来一些合理规避税的机会,也会产生更大的税务风险。作为政府调控市场宏观的经济的手段,税收政策、法规变化的更快,而企业的财务人员若不不能及时掌握税收政策或法规的变动,那么其在进行税务管理的过程中难免就会出现一定的偏差,继而产生一定的税务风险[1]。此外,如果企业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无法全面地预测和评估税务风险,就可能导致决策失误,致使无法经济行为发生之前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继而导致财务风险的发生。

3.税收行政执法不规范

我国的税务部门较多,有财政、地税、海关、国税等,不同的税务部门又分成不同的税务行政执法主体,这些同样会导致企业的税务风险。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其具有较大的税收法规的行政解释权,而我国的税收法规并不完善,只要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税务部门就可以根据自身的主观判断来认定企业是否纳税,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导致企业的财务人员很难把握税务管理的重点和方向,产生税法风险。对于执法主体来说,分属不同的税务部门其对同一涉税行为的理解和处理也是不一样的,导致税务管理很难兼顾到各方面的要求和规定,继而产生税务风险。此外,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样会影响到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大小,执法人员的素质越低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就越大。

4.企业财务管理不到位

通常情况下,企业的会计制度与纳税制度在涉税事项存有一定的差异,而财务管理的作用就是为了平衡这种差异,确保涉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否者企业在筹划纳税方案上将出现较大的纰漏,继而产生税务风险。在财务管理中,影响企业税务安全的因素有:财务人员税法精神不高,缺乏专业的税务知识和技能;会计工作的开展没有充分考虑纳税因素,影响后期纳税方案的设计;财务管理混乱,税务工作不能有效及时开展[2]。这些因素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与纳税制度严重脱节,甚至干税务制度功能的实施和完备。

5.企业纳税意识欠缺

纳税意识越弱,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就越大。如果没有较强的纳税意识,企业就不可能注重税务筹划的规划和设计,具体的纳税工作也将得不到有效地开展,继而造成企业面临的社会风险大大增加。此外,有些企业为了降低运营成本,会尽可能降低税负,甚至不惜违背国家的税务政策和法规,如伪造、变造、隐匿记账凭证等,这些都是企业缺乏纳税意识纳税意识的具体表现。而这些行为极有可能被税务部门查实,由此造成的税务风险也是巨大的,甚至超出企业的承受范围。

二、强化税务管理、防范税务风险的具体措施

1.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想要有效防范税务风险的发生,企业应逐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能有效弥补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使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纳税工作,提升税务风险防范的力度。从防范税务风险的角度来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应从一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财务管理人员要不断增强自身的风险意识,自掘地把风险的意识嵌入到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中;二是提高财务管理制度应对税务风险的能力,应根据企业可能面对的税务风险制定科学严密的防范机制,及时规避税务风险。

2.加强税务信息的收集和管理

随着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数据的传递、收集和管理更加的便捷和高效。由于企业所面临的税务环境是复杂和多变的,无论是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还是企业内部财务状况的变化都有可能影响到税务安全。随意企业应建立一个信息收集和管理系统,加强企业内部信息的传递和沟通,及时更新外部相关信息的变化和调整,为企业的税务筹划提供数据支撑。

3.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

企业应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和联系,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我们现行的税务政策和税法体系,导致税务机关的税务执法的过程中具有较大的自由裁定全。在这种情况下,与税务机关良好的关系,能更深入地了解税务机关的工作程序、征税方法以及对税法的解读,在此基础上企业才能制定相应纳税规划[3]。此外,良好税企关系还有利于在面对一些模糊的税务事项达成共识,从而避免由于不同的理解引发的税务风险。

4.充分把握经济形势,准确学习税收政策

税收既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而宏观积极的发展是在不断变化的,为了加快经济的发展,政府会实施较宽松的税务政策;为了避免经济过热,政府会加大纳税的征收力度。也就是说,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税收政策也是不同的,税收政府总是随着经济的周期波动而发生相应的变化。所以,企业应在把握经济大方向的同时,注重税收政策的学习,平衡好企业的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尽可能减少经济波动和税务政策调整对企业税务安全的影响。此外,通过学习税收政策还能帮助企业利用优惠政策尽可能合理避税,减少不必要的税务成本。

结束语:

总之,只有在充分了解税务风险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我们的税务管理才有可能不断改进和完善,才有可能有效防范税务风险的发生。相信随着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我国税收体系逐步完善,企业的税务规划将更加的合理、安全,继而实现降低税务风险的目标。(作者单位: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胡国强 吴春璇.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研究综述与框架构建[J].会计之友,2012,(31):65-69.

[2]陈云婵.浅议企业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J].改革与开放,2010,(16):67,69.

4.PPP项目相关财务及税务梳理 篇四

涉及到的主体有:

(1)项目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方

(2)社会资本:代表非政府企业,一般是规模较大,管理规范,且有与标的项目相关资质的法人企业,由政府机构按照招标等政府工作程序,从多家候选企业中择优选择;

(3)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企业,针对特定项目共同设立,具体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等各项工作;

(4)施工主体:负责承建标的项目的施工方,可以是项目公司自行设立,也可以是独立的第三方施工企业;

(5)金融机构:为项目公司提供贷款的银行等机构;(6)保险机构:项目公司购买防风险产品的保险公司;

(7)其他服务机构:提供运营、财务、法律服务的各类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下面从社会资本、项目公司、施工主体展开,梳理与PPP业务相关的财务处理、税务规定

一、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通常直接以资金出资;

1、根据其所占股权比例,及与政府机构合作协议具体规定,分如下三种情况

(1)持股比例50%以上,且能控制项目公司,按长期股权投资处理,采用成本法核算,并将项目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但不能控制公司,或持股比例未达到50%,但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按长期股权投资处理,采用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应将关联交易涉及损益按持股比例抵消;

(3)持股比例较低,不具有共同控制且重大影响,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

2、相关税务规定

(1)如果采用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按视同销售缴纳相关税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可适用5年分期缴纳的优惠政策;(财税〔2014〕116号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2)如取得分红,可适用居民企业税收优惠,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

(3)退出项目公司,转让股权时,按转让股权公允价值与长期股权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企业,针对特定项目共同设立,具体负责PPP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等各项工作;PPP项目获取回报的实现方式,通常不是由政府直接回购,而是在项目建成后,给予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以项目的运营相关收益,回收投资,偿还贷款及利息,并获取合理回报;在考虑实际投资额、贷款成本、各项税费等前提下,考虑合理比例的回报,结合项目预期收益的实现方式,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双方谈判确定;

1、会计处理(以BOT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为例)

(1)收到投资款,作为实收资本处理;收到融资款,作为企业贷款,确认长期借款,借款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相应的利息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相应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2)发生相关支出时,如可行性研究、设计费、建设方工程款等,根据与政府前期谈判预期收益实现方式,分别确定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或无形资产;

① 预期能收回确定金额,如政府直接付款,或可行性缺口由政府直接付款,确认长期应收款,发生支出时 借:长期应收款

贷:相关科目(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等)未实现融资收益(考虑货币时间价值)

② 预期收回金额不确定,如由使用者付款,确认为无形资产,发生相关支出时

借:无形资产 贷:相关科目

③ 混合模式:预收能收回部分确定金额+不确定金额,总体思路是

借:长期应收款(确定金额)

无形资产(差额)贷:相关科目

未实现融资收益(考虑货币时间价值)

(3)运营阶段:

① 分期收回确定金额时,冲减长期应收款,同时确认相应的融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根据是否开票,确认是否按照适用税率,计提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 收到不确定金额时(使用者付费),确认收入,无形资产摊销入成本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③ 发生运营成本,借:管理费用

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相关科目(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账款等等)

(4)移交阶段:

① 收回固定金额,已回收完毕的,移交阶段直接移交即可,不再做账务处理 ② 收回不确定金额,无形资产摊销完毕,账务处理如下

借: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2、税务规定:

(1)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起,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

(2)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按投资额10%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一次抵减不完的,可以五年内抵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

(3)专项拨款:如贷款利息补贴、其他符合规定的专用款项,符合条件的,按不征税收入处理;对应的支出也不得税前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

政府往往会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补助。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从税收角度看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应税收入及不征税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若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单独核算支出,且拨付资金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则该部分政府补贴属于不征税收入,项目公司无须就此缴纳所得税。除此之外,项目公司取得的其他政府补贴属于应税收入,仍须履行所得税纳税义务。对于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运营阶段:按所提供服务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种;

① 高速公路收费权: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新规定,高速公路通行费属道路通行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根据以上规定,下游企业可以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全国营改增解答汇编)② 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财税〔2016〕36号)

③ 其他运营服务:按所提供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率(如现代服务一般适用6%税率),计提相应的销项税额;如收取管理费、运营费等;

(5)移交阶段:

参考有关BOT项目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问题,有一种思路如下:

① 以投融资人(社会资本方)的名义立项建设,工程完工后经营一段时间,再转让业主的,在项目的各个阶段,按以下方法计税:

在建设阶段,投融资人建设期间发生的支出为取得该项目(一般为不动产)所有权的成本,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投融资人将建筑工程承包给其他施工企业的,该施工企业为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人,按“建筑业”税目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工程承包总额。

在经营阶段,投融资人对所取得的收入按照其销售的货物、服务适用的税率计税。

在转让阶段,就所取得收入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实际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

②以项目业主的名义立项建设(B),工程完工后经营(O)一段时间,再交付业主(T)的,在项目的各个阶段,按以下方法计税:

在建设阶段,投融资人建设期间发生的支出为取得该项目(一般为不动产)经营权的成本,作为“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核算,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投融资人将建筑工程承包给其他施工企业的,该施工企业为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人,按“建筑业”税目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工程承包总额。

在经营阶段,投融资人对所取得的收入按照其销售的货物、服务适用的税率计税。

在交付阶段,就所取得收入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税目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实际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

注释(出自全国营改增解答汇编)

十六、PPP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先期由市政工程集团建设后由政府回购如何缴税?

答:PPP项目的纳税问题在原先营业税时期就比较复杂,同时由于项目运营与交接方式存在多样性,目前难以笼统概述其营改增后的纳税问题,需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三、施工主体:具体负责项目施工;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1、财务处理

(1)发生工程成本支出:

借:工程施工——成本

贷:有关科目(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工程物资等)

(2)登记已结算合同价款,确认应收款项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收入及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项目建设完工: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税务相关

(1)一般纳税人清包工或甲供材方式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施工方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不抵扣进项;也可以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适用11%增值税率,可以抵扣按规定取得的进项税额;具体选用哪种方式,需测算能够取得的可抵扣进项税的货物或服务价值占总合同金额的比例;

注释:财税〔2016〕36号文有关建筑服务的规定

①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③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a、《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b、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一般纳税人以总承包方式提供建筑服务:适用11%增值税率;不能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发生的支出成本,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适用不同增值税率,价格有差异的情况下,以如下思路确定哪种情况更合适;

如: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能获取17%进项税专用发票,含税采购价为100元;对比如下 ① 从适用11%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含税价格低于94.18元时可行;否则采购17%更有利; ②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代开3%的发票),含税价格低于86.55元时,采购可行; ③ 取得普通发票,含税价格低于83.73元时,采购可行;

④ 无法取得发票,价格低于62.80元时,采购可行,否则,仍然从17%一般纳税人处采购;

5.税务管理相关论文 篇五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盲人犯罪的,( )。

A.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甲、乙、丙三人预谋盗窃仓库原材料,届时甲因为害怕只是将自家的三轮车借给乙、丙使用,并未亲临现场。乙、丙用甲的三轮车将所盗的原材料运离现场,甲的行为属于( )。

A.盗窃未遂B.盗窃既遂

C.盗窃中止D.盗窃预备

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 )以下。

A.6个月以上 B.1年以上

C.1年以上15年 D.6个月以上20年

4.对共同犯罪中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 )。

A.可以从重处罚 B.应当从重处罚

C.可以加重处罚 D.应当加重处罚

5.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抗税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 )以下罚金。

A.1倍以上2倍 B.1倍以上3倍

C.1倍以上5倍 D.2倍以上5倍

6.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 )。

A.3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B.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C.7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3年

D.以下,但是不能少于3年

7.在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以下。

A.3年以上5年 B.3年以上7年

C.3年以上10年 D.3年以上15年

8.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拘传的执行人员不得小于两人,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

A.6小时 B.12小

C.24小时 D.48小时

9. 犯罪嫌疑人甲因抢夺被拘留,对侦查人员的讯问( )。

A.有权拒绝回答 B.如与本案无关,可以拒绝回答

C.有权保持沉默 D.有权要求律师在场

10.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 )。

A.反诉 B.上诉

C.抗诉 D.追诉

11.甲从乙处租了一台电视机,甲不知这台电视机是乙从丙处借来的(乙丙之间曾约定乙不得将电视机租给他人),乙向甲出租电视机时称该电视机的其自已所有。则:甲的承租行为属于( )。

A.合法占有B.善意占有

C.恶意占有D.准占有

12.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因合并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一种新财产,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

A.合并 B.继受所得

C.添附 D.提存

13.李某与张某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张某认为合同显失公平,要求撤销该合同。张某行使撤销权的期间在民法理论称为( )。

A.短期诉讼时效B.一般诉讼时效

C.除斥期间 D.撤销期间

14.表见代理在性质上属于无权代理,它在法律上( )。

A.不产生法律效力

B.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

C.产生待追认的法律效力

D.构成滥用代理权

15.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请求应当自行为成立时起( )内提出。

A.3个月B.6个月

C.1年 D.2年

16.行为人不以任何语言或者文字的方式,而以自己的消极不作为行为进行相应的意思表示使他人据以推断行为已为民事法律行为。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形式属于( )。

A.推定形式 B.默示形式

C.判断形式 D.认定形式

17.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 )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A.1年 B.2年

C.5年 D.10年

18.根据民法理论,有独立特征的物称为( )。

A.不动产 B.主物

C.特定物 D.独立物

19.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以下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说法正确的是:( )设立分支机构。

A.个人独资企业不得

B.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申请即可

C.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D.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才能

20.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一般应当( )。

A.不少于3人B.不超过13人

C.不少于5人D.不超过19人

21.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可以有( )。

A.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

B.货币、工业产权、名誉权、土地使用权

C.货币、实物、土地所有权、工业产权

D.土地使用权、荣誉权、实物、非专利技术

22.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未收到法院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 )内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债权。

A.1个月B.2个月

C.3个月D.6个月

23.在票据法上,票据行为包括( )。

A.出票、背书、付款、留置

B.背书、付款、要约、承兑

C.付款、承兑、保证、背书

D.出票、承兑、定金、背书

24.票据丧失后的救济途径包括( )。

A.挂失付、公示催告、提起诉讼

B.公示催告、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

C.仲裁、挂失止付、公示催告

D.仲裁、挂失止付、提起诉讼

25.公司债券的上市必须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债券的发行总额应当在( )万元以上。

A.500 B.1000

C.5000 D.10000

26.张某向某保险公司提交了一份表示愿意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的要约文件,该文件中列出了投保财产的名称、数量、金额、座落地点、保险金额和特别约定等条件,这样的文件称为( )。

A.保险单 B.投保单

C.批单 D.理赔单

27.一件铁物从某建筑工地建筑物顶层落下,正砸在由此经过的张某头上,致张某死亡,张某的家属起诉施工单位侵权赔偿,但施工单位否认是其侵权。根据规定,该侵权事实的兴证责任由( )承担。

A.施工单位 B.张某的家属

C.法院 D.建设单位

28.当事人提起民事案件的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协议书发生法律效力后( )内提交申请书。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29.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机构审理仲裁案件一般采取( )原则。

A.不开庭 B.不公开

C.不回避 D.不辩论

30.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当向( )提出。

A.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D.被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31.行政机关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举行听证的决定后,应当在听证的( )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通知当事人。

A.3日B.5日

C.7日D.10日

32.在行政诉讼中,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 )决定。

A.审判委员会 B.院党委会

C.上一级人民法院 D.合议庭

33.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一旦进入(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及其代理人就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A.庭审阶段B.诉讼程序

C.辩论阶段D.合议阶段

34.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 )的案件,属于行政不作为案件。

A.违法要求其履行义务

B.侵犯其法定经营自主权

C.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

D.没有依法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职责。

35.人民法院在( )的情况下,可判决变更行政机关的原行政决定。

A.行政处罚主要证据不足 B.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

C.行政处罚显失公正D.行政处罚滥用职权

36.当事人对人民法院( )裁定不服,只能申请复议,不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不予受理B.驳回起诉

C.管辖异议D.财产保全

37.确认发明专利权和海关处理的.一审行政案件,由( )人民法院管辖。

A.基层 B.中级

C.高级 D.专门

38.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的精神,对( )案件不得实行书面审理。

A.行政复议 B.行政诉讼第一审

C.行政诉讼第二审 D.行政诉讼再审

39.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 )内进行审查。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40.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 )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41.偷税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包括( )。

A.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

B.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C.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D.欠缴税款,采取转移资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

E.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42.司机甲因盗窃罪服刑3年,刑满释放后多次打架,被领导释放后第二年,甲又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甲的行为( )。

A.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B.构成累犯,可以适用假释

C.不构成累犯,可以适用假释

D.可以适用假释,但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3年

E.不得适用假释

43.甲犯罪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对甲依法应如何量刑?( )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如果犯罪较轻,应当免除处罚

D.如果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E.如果犯罪较轻,酌情减轻处罚

4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缓刑的适用条件是( )。

A.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B.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较好

C.不是累犯

D.有投案自首情节

E.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的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45.抵押权与其他担保方式并存时,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处理,具体为( )。

A.同一财产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B.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C.一抵押物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可以优先受偿

D.一抵押物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可以优先受偿

E.抵押权与保证并存时,抵押权优先

46.根据民法理论,物权相对于债权具有( )特点。

A.绝对权 B.相对权

C.支配权 D.请求权

E.救济权

47.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债的保全种类有( )。

A.保证B.抵押权

C.撤销权 D.留置权

E.原告未经法律允许,中途退庭的。

48.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在于( )。

A.涉及买卖和租赁两个法律关系

B.涉及买卖和加工承揽两上法律关系

C.在租赁合同成立时标的物并不存在

D.承租人通常在租赁期间即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E.租金一般低于传统租赁物的租金

49.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 )。

A.双务合同

B.单务合同

C.两个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

D.两个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

E.合同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

50.债的移转在法律上主要包括( )情形。

A.债权让与B.债务承担

C.债的免除D.债的清偿

E.债的概括承受

51.甲需要购钢材1000吨,向乙发出传真求货,传真中称“请于10日内组货后发传真告知”。传真发出第五日,甲又与丙签订了甲购买丙1000吨钢材的买卖合同,价格低于向乙发出的组货传真价格。当日,甲再次向乙发出电报,撤销给乙的第一份传真内容。电报发出后的第二日,乙回复“已经组到钢材500吨,不能撤销。”则( )。

A.甲对乙组货500吨钢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甲与乙的钢材买卖合同并未成立

C.甲与乙的钢材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D.甲对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甲与丙的合同构成对乙的侵权

52.某地一慈善机构组织一台救灾扶贫公益捐助晚会,当地电视台现场直播。某企业在晚会上当场举牌捐赠人民币100万元。慈善机构与该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 )行为。

A.单辩证法律 B.单务合同

C.实践性合同 D.诺成性合同

E.有偿性合同

53.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 )。

A.选举更换董事,决定董事会的报酬事项

B.负责召集股东会

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E.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4.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由( )构成。

A.宣告破产前破产企业全部财产

B.破产人破产程序开始时至终止所取得的财产

C.应当由破产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D.超过担保债务数额的担保财产

E.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

55.票据权可以因( )原因而消灭。

A.取得时效的经过 B.未遵期提示票据

C.未依法取证D.票据依法提存

E.诉讼时效未届期

56.根据我国证券法及其相关规定,设立经纪类证券公司( )。

A.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3000万元

B.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5000万元

C.除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外,可以兼营其他业务

D.公司的主要职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E.须有合格的交易设施

57.公司债券的上市申请必须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

A.债券的期限在1年以上

B.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C.实际发行总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

D.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E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发行债券的总额累计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58.保险代位原则是指( )。

A.实现保险利益的权利代位

B.保险标的物残余价值产权的代位

C.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

D.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

E.实际保险利益的义务代位

59.在民事诉讼中,( )按撤诉处理。

A.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审理中发现案件已过诉讼时效的

B.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通知后仍不预交的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经传唤不到庭的

D.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E.原告未经法律允许,中途退庭的。

60.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成为仲裁员,需要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A.曾任审判员满6年

B.从事经济贸易专业工作满8年

C.从事律师工作已满6年

D.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

E.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

61.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的( )。

A.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B.适用于依法给予50元以下罚款的情况

C.执法人员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D.执法人员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指定银行

E.适用于依法给予30元以下罚款的情况

62.根据我国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 )行政处罚。

A.行政拘留 B.暂扣企业营业执照

C.罚款 D.没收违法所得

E.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63.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资格转移包括: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 )。

A.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公民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其所在社会团体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D.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公民死亡,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行政公诉

64.根据行政法理论,行政确认行为是( )行政行为。

A.要式B.羁束

C.自由裁量 D.具体

E.不要式

65.行政机关所从事的( )的行为是行政行为。

A.购买办公用品

B.与建筑商签订建造职工宿舍合同

C.发放营业执照

D.发放抚恤金

E.与相对人签订行政合同

66.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 )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A.不准许撤诉B.不予受理

C.中止诉讼 D.管辖异议

E.先予执行

67.可以设定行政终局裁决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是( )。

A.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

B.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C.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D.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

E.国务院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

68.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 )审查申请。

A.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B.国务院行政法规

C.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D.国务院部委规章

E.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69.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共同地域管辖适用于( )。

A.不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行政案件

B.不服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行政案件

C.经复议、复议机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案件

D.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案件,如该不动产涉及到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E.不服行政处罚的行政案件

70.以下各项中属于国家基本法律的是( )。

A.行政诉讼法B.国家赔偿法

C.行政处罚法D.行政复议法

E.税收征管法

三、综合分析题(共20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

老张家养了一只宠物狗,但家中经常没人,狗一听到声响就狂呔不止,严重影响邻居们的安宁。一日,老张回家被邻居小李碰上,两人遂因养狗一事发生口角,直至拳脚相加,各有轻微伤,但老张受伤稍重。邻居小王、老赵等听到声音出来,他们一方面指责老张,一方面劝他俩不要动手。老张却到A市某县公安局报了案,声称领导小李、小王二人打他一个。小李、小王、老赵则同其他领导一起到居民委员会反映情况,请求居民委员会主持公道。县公安局接到报案,来到现场,未作认真调查,即对小李、小王分别处以15日、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二人均不服,依法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撤销了对小王的行政拘留处罚,对小李的拘留由15日变更为5日。小李仍然不服,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问:

71.本案行政复议的参加人包括( )。

A.小李、小王B.县公安局

C.居民委员会D.老赵和他的邻居

72.本案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是( )。

A.县公安局内设的复议机构

B.A市人民政府

C.A市公安局

D.县人民政府

73.本案一审有管辖权的法院( )。

A.是县人民法院

B.只能是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只能是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是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74.本案行政诉讼的被告是( )。

A.县公安局

B.复议机关

C.县公安局或者复议机关

D.县公安局和复议机关

75.本案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 )。

A.老赵 B.小王

C.居民委员会 D.A市公安局

(二)

某机构公司在4月因招待所改造工程请某建筑公司为其施工,双方合同约定:工程部造价400万元,机构公司须在7月底之前将工程款付清,建筑公司在12月底之前将工程完工并交付给机械公司。月底,机构公司已付工程款300万元,建筑公司施工至2月完工,但未将工程交付给机械公司。205月机械公司起诉建筑公司,要求建筑公司交付工程并承担招待所未如期开业的经济损失。建筑公司答辩并反诉,称:工程未能按时完工的原因是机械公司给付工程款拖延,要求机构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建筑公司同时申请法院将还未交付的招待所工程拍卖,优先偿还其垫付的工程款。诉讼发生后,该市工商银行和城市信用社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工商银行的参诉理由是:机械公司因向其借款已将招待所整楼于年3月抵押给工商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城市信用社则称:机构公司于2000年5月向其借款,将招待所抵押给信用社,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问:

76.机构公司与建筑公司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属于( )。

A.双方法律行为 B.单务合同

C.有偿合同 D.附条件行为

E.实践合同

77.建筑公司可依据合同法中的( )抗辩。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履行抗辩权 D.代位权

E.撤销权

78.招待所房产如果被拍卖,优先受偿的顺序应当是( )。

A.工商银行、建筑公司、信用社

B.建筑公司、工商银行、信用社

C.建筑公司、信用社、工商银行

D.信用社、工商银行、建筑公司

E.信用社、建筑公司、工商银行

79.按照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可以是( )。

A.机构公司住所地法院

B.建筑公司住所地法院

C.工商银行住所地法院

D.信用社住所地法院

E.招待所改造工程所在地法院

80.本案纠纷涉及( )。

A.债权关系 B.物权关系

C.侵权责任 D.违约责任

E.缔约过失责任

(三)

宏海公司下属南方分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电信产品。南方分公司在某地设立办事处,该办事处未在当地办理设立登记。2000年5月,办事处在当地发放广告,推销宏海公司的电信产品。某会计师事务所拟向办事处购买该产品,宏海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听取了办事处的汇报后,指定办事处主任负责此事,并为其办理了受托授权手续。随后,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宏海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加盖了各自公章。买卖合同中约定,如发生纠纷由办事处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订立后,会计师事务所即向办事处付清了全款,办事处开具了正式商业发发票,发票上盖有宏海公司的财务章。办事处收款后,将该款项交付给宏海公司财务部。2000年12月1日,办事处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办事处是宏海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就开展经营为由,对办事处送达了行政处罚通知,办事处未予理睬。3日后,工商行政管理局因此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中发现办事处没有账户,遂执行了宏海公司的财产。为此宏海公司不服,称:办事处未办登记,不是分支机构,若要处罚应当以宏海公司为对象,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处罚不通知宏海公司,实际上是剥夺其申辩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决定作出后,原来已经购买产品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办事处不具备主体作出后,原来已经购买产品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办事处不具备主体资格,其与办事处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为由,在办事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问:

81.办事处在民法上属于( )。

A.有权利能力,但没有行为能力

B.有权利能力,也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C.没有权利能力,但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D.没有权利能力,也没有行为能力

E.有权利能力,也有行为能力

82.办事处主任以宏海公司名义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的行为在民法上属于( )行为。

A.无权代理 B.表见代理

C.委托代理 D.法定代理

E.指定代理

83.会计师事务所与办事处主任签订的买卖合同( )。

A.有效 B.无效

C.待生效D.可撤销

E.可变更

84.若当事人提出管辖权民异议,本案行使管辖权的组织应是( )。

A.办事处所在地法院

B.宏海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

C.办事处所在地仲裁委员会

D.宏海公司所在地法院

E.南方分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

85.如果会计师事务的向法院起诉时以宏海公司为被告,但未申明有仲裁协议,宏海公司( )。

A.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B.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时,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C.在首次开庭前未提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D.在首次开庭前未提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视宏海公司放弃仲裁协议

E.在首次开庭结束后提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四)

甲1992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5年刑满释放。甲承包了一项工程,应纳税款16万元,税务机关多次通知甲申报纳税,均遭甲拒绝,并长达1年不缴税。

86.甲的行为构成( )。

A.漏税罪 B.偷税罪

C.抗税罪 D.逃避追缴欠税罪

87.如果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逮捕犯罪嫌疑人甲的执行机关是( )。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法院

D.公安机关委托的有关单位的保卫部门

88.如果本案进行侦查阶段后,甲依法聘请了律师,该律师有权( )。

A.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B.向证人收集证据

C.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D.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89.如果甲被采取了强制措施以后,又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则处罚原则应是( )。

A.按一般自首处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B.按特别自首处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C.不按自首处理,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D.不按自首处理,但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90.根据本案,对甲的量刑情节还有( )。

A.累犯可以加重处罚 B.累犯可以从重处罚

6.个体户办理税务登记相关事项须知 篇六

设立登记办理须知

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营业执照三十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提供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业主是外国公民的(中国公民除外),要提交正面免冠相片1张(张贴在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的左上角)。

(六)委托税务代理还须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一)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以及残疾人、退伍军人和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持相关证明原件,在办理个体户性质税务登记证手续时,享受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优惠,税务机关在《再就业优惠证》等证明上注明“国税税务登记开业/变更免收工本费XX元”的优惠内容。

(二)税种核定有效期起为办理税务登记的当月1日,在此之前若纳税人有经营情况须如实申报。

(三)对应领取而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又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纳税人,不得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而是办理无证户纳税人,对其进行税种核定,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事宜。不允许发放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进行票种核定和发票的发售,需开具发票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先缴税再由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无证户领取营业执照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应填写相应的税务登记表。

(四)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开立账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其税务登记证件副本中登录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纳税人再将其账户、账号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为了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落实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登记证换发后,纳税人及其开户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义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纳税人开户时在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中登录账号,手工填登的,应当盖章;纳税人应当自开立账户15日内将账号报告税务机关。未依法履行义务的,对纳税人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理;对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个体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须知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一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纳税人发生税务登记证件或税务登记表内容项目变更时,应进行税务登记变更。

一、提供资料

(一)《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变更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登记内容与工商登记证内容无关的,不需提供此件)。

(三)税务机关原发放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的原件(变更登记内容与税务登记证内容无关的,不需提供此件)。

(四)除基本资料外,根据变更内容不同,纳税人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变更经营地址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2.变更银行账户

(1)银行开立账户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委托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变更ETS缴税账户时提供)。

3.变更经营范围

《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一式二份、涉及税种变更的填写)。

二、注意事项

2.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以及残疾人、退伍军人和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持相关证明原件,在办理个体户性质税务登记证变更手续时,享受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优惠。

个体户办理税务登记相关事项须知

注销税务登记办理须知

(适用于个体双定户)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

一、提供资料

(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二)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四)有购发票的业户需提供《发票缴销登记表》。

二、注销登记前的清理工作

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须对下列事项进行清理:

(一)清理发票

纳税人必须携带《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毕的空白发票、未进行验旧的普通发票存根联,连同填妥的《发票缴销登记表》、普通发票电子稽核录入盘,办理缴销和验旧发票手续。

(二)最后一期税款申报和清理期税

纳税人必须在清理发票后,及时申报和清缴应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欠税。

(三)完成《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

(四)完成纳税人的多(预)缴税款的清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纳税人有在查案件或违法违章案件的,必须办理结案后才能注销登记。

7.税务管理相关论文 篇七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

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1103号) , 企业在经营中发生流动资产损失, 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 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 价格降低, 价值量减少, 属于经营中的正常损失, 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也就是由于经营中的正常原因使存货发生了减值或损失, 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例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 按下例顺序确定销售额: (1)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成本利润率) 。而且, 对于降价销售而减值的存货, 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举证该存货销售价格偏低的正当理由, 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及其他非正常原因使存货发生减值或永久和实质性损失, 则属于经营中的非正常损失;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 存货由于非正常原因而发生了非正常损失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值得注意的是:这批货物要由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鉴定材料, 由企业报其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后, 其损失才可以在当年所得税汇算时扣除。

另外, 需要注意的是, 计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转出, 与计算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是有区别的。

二、存货减值准备所得税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应当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该准则第十九条还规定:“资产负债表日, 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 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 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计提存货减值准备虽然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但因此而导致的存货账面价值下降, 当期利润减少,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 税法并不“认可”。《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进一步明确, 企业的各项资产, 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 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即以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减值,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 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在纳税申报时, 计提或转回的存货减值准备应作为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分别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三“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三“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相关栏内。

举例: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存货进行期末计价。2007年生产的一批A产品的账面成本为4000万元, 市价持续下跌, 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无回升的希望。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状况确定的A产品的可变现净值分别为:2007年末3200万元, 2008年末3800万元。2009年1月25日全部对外销售, 不含税售价4100万元, 全部款项收存银行。假设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2007年至2009年实现利润总额均为1000万元, 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007年33%, 2008年开始改为25%, 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则相关帐务处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1) 、2007年末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应计提存货减值准备=4000-3200=800 (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800

贷:存货减值准备800

纳税调整:2007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万元。

(2) 、2007年度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 (1000+800) *33%=594 (万元) , 递延所得税费用= (4000-3200) *25%=200 (万元) , 利润表中应却认的所得税费用=594-200=394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394

递延所得税资产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94

(3) 、2008年末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应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4000-3800-800=-600 (万元)

借:存货减值准备600

贷:资产减值损失600

纳税调整:2008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

(4) 、2008年度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 (1000-600) *25%=100 (万元) , 递延所得税费用= (4000-3800) *25%-200=-150 (万元) , 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100+150=250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50

(5) 、2009年1月25日销售产品

借:银行存款4797

贷:主营业务收入4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97

借:主营业务成本3800

存货减值准备200

贷:库存商品4000

纳税调整:2009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

额200万元。

(6) 、2009年度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 (1000-200) *25%=200 (万元) , 资产负债表日该项存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均为0, 两者之间不存在暂时性差异, 原已确认的该项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予全额转回。应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0-150=50 (万元) , 利润表中的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200+50=250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250

贷:应交税费-应缴所得税2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0

如果把2007-2009三个会计年度作为一个完整过程来看, 通过上述会计理与纳税调整后, 按照会计准则核算和按照税收法规调整的结果, 会计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是一致的, 所得税费用与应交所得税也是相等的。

摘要: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企业在经营中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发生减值, 那么在发生这样的情况时我们应如何进行相关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呢?

8.浅谈加强企业税务管理 篇八

关键词:企业;税务;管理

一、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的意义

(一)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助于降低税收成本

随着社会的发展,为满足政府公共部门以及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需要,税收不可避免地要逐年增加。企业必须将税收当作其经营的必要成本,并通过加强税务管理,有效地节税,获得最大限度的税后利润。目前,企业的税收成本主要包括二个方面:一是税收实体成本,主要是指企业依法应缴纳的各项税金;二是税收处罚成本,主要是指企业因纳税不当而征收的税收滞纳金和罚款。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可以降低或节约企业的税收实体成本,也可避免税收处罚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税法观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随着税法的不断完善和征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偷、逃税现象越来越少。企业应着眼于加强税务管理,减轻税收负担。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的过程,实际就是税法的学习和运用过程,有助于提高纳税意识。同时,国家税收政策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有一定的差异,税法所允许的会计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因此,企业加强税务管理,要求管理人员不仅要熟知各项税收法规,还要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从而提高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助于企业内部产品结构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

通过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可以根据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鼓励政策和各项税种的税率差异,进行合理投资、筹资和技术改造。如目前国家鼓励使用国产设备,允许在技术项目上采购国产设备价款的40%抵免新增企业所得税;国家对高新技术产品、新产品的销售由财政返还一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企业在投资和技术改造上应最大程度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内部产品结构调整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的主要方法

(一)税务管理的核心是税收筹划,企业其他的税务管理活动最终都是为了实现税收筹划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筹划,选择合适的经营方式,实现税负最低,税收筹划必须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运用在企业投资、筹资和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企业投资选择中的税收筹划。企业在进行投资选择时,由于地区、方向、行业和产品的不同,其税收负担就存在差异。

(二)企业筹资选择中的税收筹划

筹资融资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企业的资金有借入资金和权益资金两种,权益资金具有安全性、长期性,不需要支付固定利息等优点,但要支付股息,且股息不能从税前扣除,资金成本较高;而借入资金虽需到期还本付息,风险较大,但利息可税前扣除,达到抵税作用,资金成本较低。加强企业筹资选择中的税务管理,就是要合理选用筹资方式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主要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对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费用分摊和坏账处理中的会计处理,在不同的会计年度内实现不同的所得税,从而达到延缓纳税目的,提高企业资金使效率。如在遵循现行税法和财务制度的前提下,通过选择适合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发货成本最大化,以实现账面利润最少的目标;采用加速折旧法;加大当期折旧,达到延缓纳税目的;选择最有利的坏账损失核算办法减轻税收负担等等。

(四)在履行纳税义务中,要充分利用税法对纳税期限的规定、预缴与结算的时间差,合理处理税款,从而减少企业流动资金利息的支出

(五)在选择不同的纳税方案时,应全面衡量该方案对企业整体税负的影响,避免由于选择某种方案减轻了一种税负而引起另一些税负增加,造成整体税负加重

三、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要坚持自觉维护税法的原则

企业在加强税务管理中,要充分了解税法,严格按税法规定办事,自觉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不能因为企业的故意或疏忽,将加强税务管理引入偷税、逃税和不正当避税的歧途。

(二)设置税务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企业内部应设置专门税务管理机构(可设在财务部),并配备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高的管理人员,研究国家的各项税收法规,把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用好、用足,并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统一筹划、统一管理,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损失。

(三)做好事先预测和协调工作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多种多样,经营活动内容不同,纳税人和征税对象不同,适用的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也不同,必须在实际纳税业务发生之前,与涉及到经营活动的各个部门协调好,对各项活动进行合理安排,适用税法允许的最优纳税方案。如果企业在经济活动发生后,才考虑减轻税负,就很容易出现偷、逃税行为,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四)利用社会中介机构,争取税务部门帮助

目前,社会中介机构如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日趋成熟,企业可以聘请这些机构的专业人员进行税务代理或咨询,提高税务管理水平。同时,要与税务部门协调好关系,争取得到税务部门在税法执行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以充分运用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参考文献:

[1]袁庆明.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6.

[2]胡云松.税收风险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北京.税务研究,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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