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犯罪讲座一(共8篇)
1.预防犯罪讲座一 篇一
深入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临近年关,为及时给领导干部们打上一剂强心剂,预防“节日病”,1月28日,我院在xx以及3个分会场共500余人,结合2014年系列案,举办题为《加强修养把握人生,自觉远离职务犯罪》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主讲人结合近年来全区发生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概念、特征,对国企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及成因和危害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并为大家算了“政治账、自由账、家庭账、经济账”等七笔人生账,深入分析了职务犯罪对个人、对家庭、对整个社会的危害性。讲座最后提出要从“慎独、防微、检点、慎交”四个方面加强自身修养。
通过本次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内心受到强烈的触动和深刻的教育,进一步了解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加强了廉洁自律意识。同时,也使检察机关和企业加强了交流与联系,从而有利于共同打击和遏制犯罪。
2.预防犯罪讲座一 篇二
2008年北京奥运会即将来临,“科技奥运”对我国学校体育的启示之一就是,现代学校体育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和科学研究,需要体育学科及全体体育教师的共同努力。无论是基于个人成才还是事业的发展,只有努力做一名具有研究头脑、勇于创新的体育教师,才能更主动地适应当今时代的要求而不落伍。
重视科研,首先在于大中小学的体育课堂教学同其他学科一样是科学,既需要科学理论地指导,又需要科学地研究、设计和实施。相比其他文化课教学过程而言,体育教学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科技”含量要求更高。诸如在实现教学目标上,如何根据不同教材、对象科学把握学习技能、增强体质、发展个性情感与培养兴趣的关系;在教学观念与方法上,如何体现主导与主体、教与学的关系,发挥讲解、示范练习评价的不同作用;在教学组织与管理上,如何优化教学过程、合理设计教学环节、兼顾全班学生的普遍要求和少数学生的不同需要;在体育教学评价上,既要考虑多元目标的实现程度,又要选择对不同目标的可行评价方法与标准等等。这些体育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在时间上又受到45分钟的刚性限制,在空间和形式上则处于开放的操场(或体育馆中)与学生运动之中,而不像学生坐在教室里便于控制;在学生人数上,我国中小学大多在50~60人一个班甚至一班70多人;面对每年不同的学生班级,面对每一个丰富多彩的学生,面对如此复杂的体育教学工作,显然不能年复一年的重复性对付教学,而要求我们的体育教师要深入研究体育课堂教学的规律,了解当代青少年儿童的身心特点和体育需求,探索在中国特色条件下(如班级学生多、同场班级多、场地小器材缺等)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果的体育教学策略与模式。所以,高质量和科学有效的体育教学活动,是离不开体育教师的研究头脑和科研活动的,这方面的成功事例不胜枚举。
重视科研,还在于学校体育为国家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人才的战略需要。学校体育(特别是中小学)是竞技体育的基础,是优秀体育人才成长的摇篮。国内外的成功经验表明,在国际大赛乃至奥运赛场上的体育选手,大多孕育和成长于中小学体育的土壤,一经体育教师的慧眼识才、早期培养和层层输送,才使他们走上了为国争光的领奖台。因此,在中小学体育教学和课余运动训练中,如何去发现“姚明”、“刘翔”、“邓亚萍”式的体育之才,绝不是“年年重复旧教案”、“陈陈相袭老一套”而能成功的;必须要求教师要具备研究的头脑,科学的理论方法,研究不同项目儿童少年选材的特点与方法,探索学校课余训练中培养优秀体育人才特有的规律和方法体系,才可能事半功倍地去随时发现有优异运动才能的体育苗子,并在体育教学训练中科学地育才,才有望通过每一位体育教师的辛勤之手和探索之路,把身边的学生送向未来世界冠军的奥运赛场。在竞技体育中,儿童少年早期专项化培养早已是国际性共识;儿童的特殊运动才能的早期发现,也有其规律可循;但各项目千差万别、方法各异。中小学阶段如何及时发现体育苗子而不埋没人才,需要广大体育教师不断地探索总结才能实现。
重视科研,也是体育教师实现角色转变,主动适应体育新课程改革发展的需要。正在深入推进的中小学体育课程改革,无论从教育观念转变还是体育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最根本的要求是体育教师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的提高,进而要求实现教师角色的转变。就能力类型而言,尽快由传统的“经验辛苦型”向“研究创新型”转变;就工作类型而言,尽快由过去单一的“教学—教练型”向“教学(训练)—科研综合型”转变。这种转变意味着将科研活动紧密地结合于日常教学训练之中,以研究的眼光,善于在教学训练中发现问题,反思总结问题;以科学的原理方法,在教学训练中去探索、解决问题;用研究的成果去进一步指导和推进教学训练工作。唯其如此,我们的体育教师就可能实现在学校体育和新课程改革中,由被动适应变为主动适应,由单一的知识传授者转变为课程导演与创造者,由课程执行转向课程研究和创新,由单纯教书匠转向学生的健康指导者和学习引导者。
重视科研,更是体育教师改变命运、提高地位、造就名师、成才发展的成功之路。笔者曾专门研究过上世纪80年初的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和90年代初全国千名农村优秀体育教师的成才规律和经验,这两批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虽在教学训练上各有特色,但其共同的成才因素与优势都是重视科研,都能结合自己的教学训练实践开展科研;科研成果又为他们的教学训练不断注入新的活力,科研活动增加了他们成才腾飞的翅膀。近几年在体育课程改革中取得成就的学校或教师,也大都是以研究的视野关注体育课程改革,以探索的精神在课改中总结发现问题,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课改中去研究解决问题。这些优秀教师也因此在不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不但改变了本学科和本人在学校的地位,甚至成了当地的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其良性循环又进一步促进了体育学科的持续发展。他们的成功经历证实了:科研可有作为,有为才能有位;也揭示了,体育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不断研究和认识其规律,才能不断向前。这样的科学研究对学生而言,是研究成果的分享者和受益人;因为体育教师不循常规、勇于创新的探索与研究,使学生接受的不仅仅是体育知识与技能,也不仅仅是练习中的汗水与泪水;学生得到了可能更多的独立思考、探索问题的机会,分担了课程创新开发中的不同角色,感受到了在体育学习中开发潜能、张扬个性的灵动与新奇,甚至从体育教师的奋斗言行中感悟到体育创新的真谛和对人生价值的美好追求。对教师而言,这种科研工作并非额外负担。因为科研在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训练效果的同时,也在同时改造教师自己,使体育教师在改变自己的观念和能力,提高了自己综合素质,在平凡中不断迈入人生新的境界;甚至因科研感受到向自己的智力、能力和人格挑战的激情,在探索与创造中有了生命的新发现,感受到因创造成功而带来的欢乐与喜悦。
新时代呼唤教师观念的转变,建设创新性国家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奉献。而每一位有事业心和使命感的体育教师,理应成为有研究头脑的创造型教师,研究与创新首先将成为每位教师(包括体育教师)的生存方式之一。其前景是在研究中学习,在探索中前进,在创造中成长。教师的专业成长在现代社会中已经不再局限于学历提升和多种培训,更重要的是参与科研活动之中。在这种创造色彩的成长途径之中,可能带给教师的不仅是可见的科研成果,更多的收获还有多种教育价值,包括开放的心态、创造的意识、超越的观念、进取的精神和成长的渴望。
3.预防犯罪讲座一 篇三
关键词:青少年情绪 激情犯罪 情绪管理 整合 法制教育
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 0 % 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激情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 0 % 以上。与此同时,由于家庭教育方式的不当和受社会的消极影响,目前全国有3000万心理有问题的青少年,其中中小学生心理障碍患病率为21.6%至32%;大学生有心理障碍者占16%至25.4%,而几乎全部青少年有情绪困扰的问题。笔者长期从事青少年的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现单纯的法制教育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大,只有深入他们的内心世界,帮他们找到改变自己的内在动力才能从根本上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找到青少年心理特点与法律规范的结合点打破常规开展教育工作才有可能收到良好的效果。以下我从三个方面阐述情绪管理理论与法制教育如何整合发力:
一、青少年期的心理情绪特点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典型的烦恼增值期,在情绪体验与情绪表现上带有明显的年龄特征,表现在:1、情绪反应强烈:富有激情和热情,会为目标和理想不惜一切代价,也会因为小矛盾而冲动伤人、杀人。2、情绪比较脆弱,容易波动,受到挫折就会沮丧、紧张和焦虑。容易出现两极性,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成功时沾沾自喜,失败后垂头丧气。3、内心体验更加深刻,会陶醉于幻想中,如沉溺于消极情绪中不能自拔,则可能产生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4、情绪闭锁性,随着对情绪控制能力的增强,青少年会掩饰自己的情绪感受,尤其在青春晚期,不愿意向别人暴露自己内心感受,因此有时消极情绪不能被及时发现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青少年的这些心理特点决定他们的情绪极不稳定,容易激动却又缺乏自制、自控能力。这样就使得部分惟我独尊的青少年,因缺乏起碼的法律意识,随意伤人、杀人,导致激情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青少年激情犯罪的行为特点
日本学者中田修指出,激情犯罪是“一个人受到外在诱因的刺激,使其正常的性格呈现出麻痹状态,未经思索,即将冲动的感情瞬间化为沸腾的情绪表现出来而犯者。”激情犯罪在某种程度上是长期受压抑的情感或者需要爆发的结果,激情犯罪是个人反社会性格的一种非常极端的表现方式,因此,激情犯罪对行为客体的破坏程度是难以想象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通常表现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行为。从我国目前青少年激情犯罪的现状来看,青少年激情犯罪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多数青少年激情犯罪人的人格存在缺陷。这种人格缺陷是青少年在社会化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所造成的,主要是青少年自身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矛盾,这其中包括心理矛盾以及自身成长过程中自我实现的需要和现实的种种客观不能之间的矛盾。
第二、动机形成时间短暂。从犯罪动机上看,其形成的时间极短,都是在瞬间突然发生的,有的甚至几乎说不出犯罪动机。调查显示,青少年激情犯罪者事先并没有特定的目标及作案动机,常常因为一种单纯的欲望顿生犯罪动机,并即刻实施,内心情绪情感极其脆弱。和那些有预谋、有计划的犯罪行为相比,激情犯罪的犯罪人往往是一时起意“一念之差引起犯罪”“小事不忍酿成大祸”。
第三、青少年实施激情犯罪的动机非常简单,但是手段比较残忍,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
第四、主体存在“缺失”。这里的“主体缺失”不是说没有主体,而是说主体在不同方面存在着不足或缺陷。从犯罪主体看,青少年激情犯罪者往往是情绪的自控能力极差而情绪反应却又极强烈,兼有过分压抑,容易冲动等特点。青少年身上的缺陷,使其对一些社会现象和个人行为往往难以做出正确、理智的判断和选择,一件小事极容易使他们产生激情而导致犯罪。
第五、激情犯罪大多由客体行为过错引起,犯罪者不能或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而采取了犯罪行为。比如行为人因为受到被害人的言语、某种行为的刺激而实施了杀人、伤害等行为。
三、情绪管理整合法制教育预防激情犯罪行为
众所周知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对我们人身、财产权益的最低限度地保障;而合理的情绪管理则是一种善于掌握自我,善于调节情绪,对生活中矛盾和事件引起的反应能适可而止的排解,能以乐观的态度、幽默的情趣及时地缓解紧张的心理状态;是一种最大限度地满足自我发展、身心愉悦的方式。综合青少年的情绪特点和激情犯罪的特征,达到预防青少年激情犯罪的目标,笔者认为:
(一)突破专业界限,整合两种教育资源开展对青少年的教育。过去,我们很少听说因小事而杀人的命案。但现在,一句口角、一个眼神都成了杀人的借口。刚满14周岁的中学生罗某,因一句玩笑话,残忍的将同班同学用绳子勒死并弃尸于废井内,这就是激情犯罪。所谓“激情违法犯罪”是指没有预谋、事出有因和一时起意的违法犯罪行为。激情是一种强烈情感的表现形态,当事人在外界强烈的刺激下,由于认识范围缩小,内控能力减弱,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从而产生具有突发性、短暂性和难以抑制性的特点的行为。这是法制讲座的一个片段,通常法制教育讲座到这里就结束了。然而对于有一定的是非辨别能力,但自控能力还差的青少年来讲,到这里就等于是剔除了问题但没有告诉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容易使之陷入误区。这时明确指出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及情绪因素就极为重要。这样法律与心理两种专业知识就会出现交集,在效果上更容易触动青少年的身心,起到真正地教育意义。所以突破专业界限,整合两种知识资源形成新的理论模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二)突破设限,转变教育理论重点。以往法制教育讲座,我们是以各种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不做细致地分门别类。但对于如激情犯罪这一类案件,法律上干瘪的条文根本无法解决青少年内心的困扰。所以在此处,将情绪管理作为主要内容进行讲解是非常必要的。在课程设置上,以分析情绪的各种状态开始,引导青少年认识情绪、区分情绪,结合案例本身了解消极情绪的危害性、找出处理消极情绪的方法,这样整个讲座不但会生动有趣、而且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会给授课对象留下深刻印象,更有利于预防这类犯罪的发生。
(三)以案例为模板,应用情绪管理方法剖析案件。激情犯罪案件本身都是以强烈的情感刺激开始的,将案件本身的刺激源经过处理后,呈现在课堂上。运用ABC理论(合理情绪疗法)对这个情绪进行深度剖析。以学生为主导,对比不同的人受到这一情感刺激后的不同反应,鼓励学生进行自我觉察。讨论事件A与行为C之间的联系,同一事件作用于不同人结果为什么不同?推导出造成这一结果的信念B的存在。找出这个连接点,至此这个案件的关键部分也就得到了呈现。学生就可以清楚、明确地领会授课者的意图所在。
4.预防职务犯罪辅导讲座主持词 篇四
今天,把大家召集在一起,主要是依照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安排,组织一次有关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廉政教育讲座,以推动全局整改提高阶段的整改落实力度。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的#处长来为我们做专题讲座,#处长是我们#区的老领导,有着丰富的预防工作经验,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处长的到来表示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参加今天讲座的有: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局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建管处、城管大队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园林处、环卫处中层以上干部。下面,让我们鼓掌欢迎#处长为我们做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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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的讲座辅导,事例典型,分析细致,政策性强,对于我们进一步提高作好预防工作的认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就今天讲座辅导的学习贯彻,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开展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侵害的职务犯罪,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深入开展,有着重要作用。各单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预防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要求,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内部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要严格落实机关党员“八带头、八严禁”规定,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提高反腐防变能力。把解决存在问题、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与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管理,健全完善预防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预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采取聘请廉政建设监督员、重大事项公示、行风评议等措施,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推动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弘扬“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氛围,结合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关系群众利益、在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推动项目公开、投资公开、招投标过程公开、资产运作透明为核心的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活动,从而增强预防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要以这次讲座为契机,确保整改提高阶段工作质量,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整改提高阶段是整个教育活动的关键阶段,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程序,找准、解决好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好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整改方案,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开展好“办实事、见实效、让群众得实惠”的主题活动,让群众从活动中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提高整改的整体效果。要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机关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加快发展、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要把开展教育活动同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年初确定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处于紧张的施工阶段,城市管理年活动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也正在扎实进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教育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工作的动力,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事业心,在建设#市区工作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最后,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处长的讲课辅导表示感谢。
5.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辅导主持词 篇五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今天下午,长沙市建委系统召开大会进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请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石时态同志给我们讲课,石时态检察长长期从事检察工作,是我省预防职务犯罪的专家,负责查办了原郴州市委书记李至伦等我省一系列大案要案,工作非常繁忙,在百忙之中挤时间来给我们讲课,请大家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要吸烟,不要交头接耳,要专心听讲,认真作好笔记,会后每人上交一篇心得体会,现在以热烈的掌声欢迎石检察长给我们讲课。
二、结束语
刚才,石检察长以丰富的阅历,大量的案例,深动的语言,给我们作了一堂精彩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相信大家受到强烈的震撼和深刻的教育,请大家再次以热烈的掌声表示衷心的感谢!以史为镜以铭其身,以人为镜以正其身,以事为镜以警其身。我们在座的每一个同志,手中都或多或少有一些权力,可以说是时刻处在治贿反腐的风口浪尖上,因此,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我们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一定要以石检察长刚才的教导时刻警示自己:
一要慎独,牢记“伸手必被捉”。一个干部,如果时刻处于严格的组织管理中和群众监督下,容易遵纪守法,不做坏事或者不敢做坏事。但是在缺少外力约束的情况下,靠自己管好自己就比较难。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同志要能“慎独”,就是在一个人独处时也能够洁身自爱。现在一些搞权钱交易的人,为了逃避监督,往往采取单独的、秘密的活动方式,“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露形迹,不留把柄,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成交。陈毅同志说过一句名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日前,建委系统一些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被一一查处,充分说明任何腐败分子,不管他职位有多高,隐藏有多深,两面派手法有多高明,只要敢伸手,就一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大量事实证明,不管多么狡猾的腐败分子只能隐藏于一时,而不可能隐藏一世,那些心存侥幸而做了坏事的人,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纪的制裁。“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话在现实生活中正是屡屡被应验。“慎独”,要有很强的自制力,而自制力又来源于自重、自省的境界,来源于自警、自励的觉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国家干部,就要崇尚理想,力戒贪欲,淡泊名利,脱离低级趣味。在物质引诱面前,切莫伸手,不要存在半点侥幸心理。
二要防微,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廉洁自律要从细微处做起,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许多人违法犯罪,都经历一个渐变的过程。开始对一些小事不注意,逐渐顺坡滑下去,终于陷入泥坑不能自拔。这样的事例在我们建委系统不胜枚举。近两年来一些钱权交易、商业贿赂案件陆续被发现查处。这些案件是令我们既痛心又尴尬,不但影响了建委形象,而且又毁了个人的大好前程,给家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我们要认真汲取这些深刻的教训,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腐蚀。金钱美女得一时之欢,手铐脚镣葬一生幸福。做人当老实,治家需勤俭;为民应无私,当官应清廉。我们要学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学梅花傲霜雪斗严寒,学翠竹虚心高节向上,学石灰留清白在人间。
三要检点,牢记“吾日三省吾身”。重视修养的古代先贤以“吾日三省吾身”的方法检点自己每天的言行。我们现在不一定要立一个“每日三省”的制度,但经常检点还是很有必要。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处境是极为复杂的。某些搞权钱交易的人,在你的面前碰了钉子,他还会另找门路,盯住你日常生活的喜好想方设法来打动你、侵蚀你。近年来查处的一些案件表明,一些领导干部常常在“灯红酒绿”的侵蚀面前经不住诱惑而最终沦为罪犯,其教训是极为沉痛的。它告诉我们:共产党人应当时刻警惕“灯红酒绿”的侵蚀,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注重检点自己的一言一行,要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艰苦,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
四要慎交,牢记“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人有了些权甚至走上领导岗位之后,交际面会越来越宽。这时候,和谁交朋友,如何交朋友,就显得非常重要。
交上一个好朋友,就等于多了一面镜子,多了一个参谋,多了一个伙伴。成功的时候,可以和朋友共享;疑惑的时候,可以向朋友求教;困难的时候,可以得到朋友帮助。真正的朋友,同声相应,志趣相投,真诚相待。
交上一个坏朋友,就如同羊入虎口,身不由己。近年来,这方面的教训很多。有的同志本来是一个“好苗子”,一个“好干部”,但自从交上了那些狐朋狗友,意志就开始消沉,生活就开始堕落,最后到了非“朋友”的话不听,非“朋友”的事不办的程度。许多人正是葬送在这些“朋友”之手。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一个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襟怀坦白,光明磊落,那么心术不正的小人、违法乱纪的坏人,就会远离你。自古以来,因交友而得益或因交友而招祸的事例举不胜举。换句话说,交不善不廉之友,会断送一个好干部;一个变坏的干部,又会坑害一方百姓。所以,择善而交,择廉而交,对我们党员、国家机关干部来说,不是个人的私事,而是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原则。
6.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讲座 篇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为此,认真研究和分析了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对策。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1、从犯罪的类型来看,以侵占财产案件为主。
青少年违法罪类型主要以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侵财类为主,犯罪呈多元化特征,暴力程度有所加剧。有的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
2、从犯罪身份来看,大部分是文化程度较低的人。不知道法焉不犯法。
二、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
1、突发性暴力犯罪。犯罪故意的突发性且犯罪手段的残忍性青少年犯罪一般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一时冲动,就可能立即萌生犯意,突发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
2、文化程度较底,而且多有恶习。犯罪的青少年多是没有读书的无业青年,多在社会上“混”,由于文化底,而且他们多比较懒惰,还有许多的坏习惯,所以找工作就是问题,为了生活较好的社会,他们就很容易以犯罪为业了。在校的也多为成绩差且不愿意学习者,他们是准备去混的,他们也常也社会中的“大哥”为榜样-----犯罪的榜样。
3、财产犯罪突出。青少年犯罪主要特征表现在流氓犯罪,而当前,财产犯罪已经上升到了首位,由于青少年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但又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从而使物质欲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犯罪形式。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在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类型上。
4、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他们大多人的心理还不成熟,在情急下一个人也许不敢犯罪----还有害怕心理,然而如果人多了一起哄就容易犯罪了,所以青少年犯罪多为多人的共同犯罪。
5、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有的是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俩,有的是同学或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
6、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
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7、连续性。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产生连续性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2、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我们知道,优秀的文化可以提高人的思想,促使人们奋发上进,低级、庸俗的文化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香港及国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青少年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许多青少年正是由于剧情的指引从而完成与其年龄并不
7.预防犯罪讲座一 篇七
苏州给我最初的印象破败而狭小。这座城市如同几个拼在一起的小城镇,砖瓦、小桥甚至连流水都是旧的。它曾经繁华,因为有过经久的繁华,城市给人的观感有不少衰败杂乱的痕迹。但这毕竟是繁华后的衰败,和我经历的一贫如洗的荒凉不同,而且,这座城市起死回生的气象已初显端倪。课余假日,我和同学出了学校门,通常从小巷子穿过,踏着青苔,绕过断垣残壁,收音机里传出的琵琶声与行人若即若离。苏州烟水缥缈,朦胧而宁静,但也失之沉闷和冷清,评弹的旋律增加了这座城市的动感。我读书的大学,有多处欧美风格的建筑,大学围墙之外的小街道上也零星散落着几座旧教堂及洋房,这些建筑和苏州一贯的粉墙黛瓦极不协调。但不管怎样,我呼吸到的是旧文化而不是新文化的气息。
我曾经一度对我所在的大学和城市感到失望。正在蓬勃发展的苏南乡镇企业已经改变这个城市的面貌,也改变着大学与社会的关系。但我们却远离那些大城市里蔓延的文学热和文化热,在安静的校园、散淡的小城体验着处于文化边缘的压抑与失落。这里没有交响乐,没有画展,没有话剧,也没有沙龙,一切都比别的地方慢了半拍甚至一拍。我们只是从报纸、杂志、广播和在周末看到的电视里,感受着外面的气息。比邻的上海和遥远的北京,则是完全不同的面貌。在北京、上海和南京等地读书的同学,不时兴奋地传递他们又看了什么演出、画展、听了谁到学校讲演的消息。而最令我神往的是,在北京、上海读书的同学,能够随时买到新书,经常听到作家讲演。买张火车票到上海的南京路新华书店淘书,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奢侈的,更不必说去看演出画展听作家讲演。在一次系科召开的新生座谈会上,我提出是否可以邀请一些作家到我们学校讲演,如果远处的不行,能否邀请苏州的陆文夫老师和我们同学见见面?其他同学随即附议。主持会议的老师说,请陆文夫老师可以想想办法,外地的作家等他们路过苏州的时候找机会。这样一个承诺让我和同学兴奋地期待着。
就像在乡下等待电影放映一样,我等待着路过的作家,等待在不远处的陆文夫从小巷深处走出。
我们首先见到的是剧作家陈白尘先生。1982年的5月29日上午,我们停课到学校大礼堂听陈先生作学术报告《戏剧漫谈》。那时还不流行讲演一词,海报和主持人都把此类讲演称为“学术报告”。陈白尘先生当时的身份是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江苏省文联名誉主席、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这是我见到的第一个名载中国现代文学史的作家。陈先生从后台入场的方式很特别,他先是挥手,然后双手作揖走到台前,在持续的掌声中入座。陈先生是那种一讲话就能够给人震撼的作家,他的从容、大度和无拘无束都是我后来很少见到的。陈先生开场白云:我不怕讲错话,我也不怕有人给中央写信。他好像还说,有人写信了,但王震同志肯定我。他尚未进入主题,我们在下面就开始使劲鼓掌,会场气氛异常活跃。
在两个多小时的讲演中,陈白尘先生介绍了雾都重庆的剧运,又点评了新时期的戏剧创作情况,举重若轻,幽默风趣,不愧是一代讽刺剧大家。当时的校刊新闻说,“他在谈到近年来的戏剧创作时,满腔热情地歌颂了党正确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剧坛出现的百花齐放的局面;同时,又严肃批评了文艺界一度出现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以及文艺领域里的其他一些不正常现象。”陈白尘是在二十多年前讲演的,他怎样歌颂又如何批评,我完全记不清楚了,记忆犹新的是他的气度与开场白。
八十年代初很少人有照相机,我也就毫无可能站在陈白尘先生边上合影了。我对陈先生的敬重,还源于我对他的散文集《云梦断忆》的喜爱。我在后来的《中国当代散文史》和《询问美文》的写作中,都把这本书作为自己研究和论述的对象。陈白尘先生“文革”期间曾在湖北咸宁的向阳湖干校放鸭,散文集《云梦断忆》记叙的就是他在向阳湖的生活。许多年以后,2003年的4月,我特地去向阳湖考察,还特地去了陈白尘先生在干校的旧居。12日上午我先到原文化部干校总部,现在的向阳湖奶牛场。这地方设有“干校”生活展室,照片、实物均有。冯雪峰和郭小川的故居都在总部。随后去《人民文学》、商务印书馆所在连队的住址。十里长堤,在雨中一片泥泞,这就是当年的“五七”大道,到“红旗桥”时雨更大,这座桥是当年“五七战士”自己所造。上工时,战士们举着红旗从这里过去。陈白尘先生所属的13连在一个村子里。一进村,无数的狗在叫。我找到陈白尘、绿原、李季的故居,商务馆的集体宿舍、食堂、阅览室等,都是红砖瓦房。陈的故居已有乡亲居住,屋里一群自由自在的鸡和鸭子。我在屋檐拍了张照片,雨水顺着屋檐直下。我后来在一篇短文中写道:“大雨,返回。我听到了鸭子的叫声。这不是错觉,三五成群的鸭子,在田边,在湖中。看不到放鸭的人。当年那个在这里放鸭的剧作家陈白尘已经故去,这些鸭子大概也有些是他放养的鸭子的后代。”
我们现在已经无法简单地用“伤痕”来形容陈白尘那一代知识分子的思想历程,而新时期文学却是从写“伤痕”开始的。说来也是凑巧,我大学毕业留校以后见到的第一个讲演作家是刘心武先生。在钟楼的外语系阶梯教室,刘心武作了《关于我国当代小说创作及其在国际文坛的影响》的讲演。会议是当代文学教研室的卜仲康教授主持的。我印象中的刘心武先生穿夹克衫,讲演时的风度如同我们在后来的“百家讲坛”上见到的一样。听报告的人很多,连过道都挤满了人。刘心武刚从联邦德国、法国等访问回来,他的报告自然结合了域外的见闻与观感。在写这篇文章时,我从自己过去的笔记本中找到了当时听报告的记录。刘心武说: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有引为自豪的灿烂的民族文化和优良传统。但是,就小说创作,特别是当代小说创作所达到的艺术境界而言,我们跟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着一定的距离,被国外翻译介绍的作品不多,在当代国际文坛的影响还不是很大。刘心武说,世界是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我们绝不能自以为是,凭主观想象来臆测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必须正视世界,正视生活,正视自己,冷静观察,深入思考。我们的作家必须珍惜今天的大好形势,为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创作一些无愧于时代的文学作品来。我现在能够记得的梗概就这些了。
这是1985年的11月1日,苏州的秋日和往年一样美丽。而这一年,中国的文坛则是天翻地覆,后来我们知道,这一年,中国的小说“革命”了。
从我们学校的大门出去,是一条叫十梓街的路,顺着这条路走五六分钟的样子就靠近了陆文夫的住所。临近马路的苏州沧浪区实验小学南面,有一处在苏州已经算是很高的楼群,那里面有一套房子,住着陆文夫一家。——这个方位是一个熟悉陆文夫的老师告诉我们的。我们当然不可能贸然造访,倒希望有哪一天在马路上走的时候能邂逅散步中的陆文夫。我们见过他的照片,如果遇见,一定会认出他来。但这样的想法总是落空。
终于有一天,我爬上了去陆文夫家的楼梯。1983年暑期开学后,我送一篇习作给我的老师范培松教授,请他指正。范老师说,我们一起去看陆文夫吧。我小心翼翼地跟在范老师身后,敲开了陆文夫家的门。我当时非常慌张,在范老师和陆文夫交谈时,我站在客厅里东张西望,有两顶书橱但书很少,桌上放着一盒香烟,是“琥珀”牌,这是当时很普通的香烟,我们同学偷偷地抽烟,常常是到后校门的小卖部买这种“琥珀”牌香烟。我大概除了叫一声“陆老师”外,没有说第二句话。等过了几年熟悉他之后,他因为患肺气肿已戒烟,而“琥珀”这个牌子也消失多年了。
1984年3月,“陆文夫作品讨论会”在苏州召开。
我以为会见到高晓声,但他没有与会。会议开始的时候,有人读了高晓声的书面发言《与朋友交》,这篇发言后来发表在1985年的《雨花》上。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和陆文夫越来越熟悉,但只在台下看见过高晓声先生一次。前年有朋友编辑出版《高晓声小说选》,提出用拙作充当序言,我自知文章浅陋,但还是答应了,只是想以此表达二十多年前一个学生在台下听高晓声讲课的崇敬之心。高晓声是1999年7月去世的,同年第5期的《收获》便发表了陆文夫的《又送高晓声》。我在读《又送高晓声》时,想起了高晓声的《与朋友书》,想到了他们这一代作家的人生、友情和境界。陆文夫说他和高晓声从相识到永别算起来是四十二年零一个月,而他见到高晓声的那一天就是发起《探求者》的那一天,1957年的6月6日在叶至诚的家里。1957年以后的中国,把太多的磨难给了陆文夫这一代作家,此后“探求者”各奔东西。我无法想象高晓声、方之和叶至诚他们在“文革”后再次相遇的情景,但在1984年3月2日,当陆文夫、叶至诚和因为“探求者”案而受牵连的艾煊等几位一同出现在学校大礼堂的台上时,我坐在台下,已经体味到云起云落的历史况味。
高晓声出现在我们学校的大礼堂是1985年11月4日至7日的某一天晚上。在“艾煊作品学术讨论会”召开的空隙,高晓声和陆文夫联袂出现在学校大礼堂的台上。
在1980年优秀短篇小说的获奖名单上,高晓声的《陈奂生上城》名列前茅。因为“陈奂生系列”,高晓声在当代文学史上的地位,几乎是在他还不断地写着陈奂生时就确定下来的。当时高晓声的声望如日中天,很少有人能够企及。那天高晓声先生穿着毛线衣,罩一件外套。我在台下看高晓声,感觉他就像我们村子上的一位长辈,有一种亲切感。批评家吴亮曾在一篇文章中说,不管高晓声今后的小说会产生何种变异,他的裤腿上将永远有着使人难忘的乡下佬的泥巴。——高晓声给我的印象便是如此。高晓声的普通话带有比较重的常州武进口语,声音比陆文夫洪亮许多。他在讲话中说到了身上穿的头绳衣,这句话我印象特别深,因为我们的方言中也有“头绳衣”这样的说法。高晓声显然是会讲话的那类作家,很沉着,热情但不洋溢,透着轻松和幽默的气息,如果记录成文,应该是《陈奂生上城》那种叙述口吻。一个人讲话的腔调是会影响文字的。在我今天的记忆中,已经没有他当年讲话的具体内容,但他的神态、语气和简洁的动作始终挥之不去。高晓声讲完,轮到陆文夫。在已经被高晓声逗笑以后,陆文夫的讲话仍然不时赢得掌声。他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主题可以先行”并作了自己的解释。如果说高晓声是明亮的幽默,那么陆文夫则是冷峻的幽默,他们俩的小说其实也是这样不同的风格。讲演结束后,我听范伯群教授和范培松教授议论,说原来担心老陆讲不好,高晓声太会讲了,但这次老陆讲得不错。
参加“艾煊作品学术讨论会”的张弦再一次出现在他1984年3月2日讲演的礼堂。
张弦《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也是1980年的获奖优秀短篇小说,这样算起来,张弦和高晓声、陆文夫是“同科状元”。1984年的讲演,是几个作家合在一起的,每个人的讲话都不长。八十年代初苏州的街道、宾馆、礼堂还不像现在这样亮堂,印象中的张弦,瘦而且黑,头发留得比一般人要长。当时我们都不能留长发,留了长发的同学在去中学实习之前照例都要剪去。坐在礼堂前排的同学回到宿舍还有人议论张先生留长发的风度。张弦的声音深沉,特别有磁性,语速、节奏轻重缓急有度。我工作之后有一次在南京听人闲聊,说到张先生的声音,在场也有人说张先生的声音富有磁性,而且特别容易打动女性。我们这样议论张先生的时候,他已谢世。
一年半之后的第二次讲演,张弦发挥充分,台下的学生提问不少。讲演结束后,我随车送他回招待所。在路上,我问:张老师,你觉得我们同学提问的水平如何?张弦顿了一下回答我:感觉一般,没有想的那么好。我随即说:时间太紧了,有些同学来不及提问。
即使在二十多年以后,我仍然清晰地记得我和张弦在车上的简短交谈。他的回答,对我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是个很大的打击,我随即补上的那句话中的潜台词很明显:提问的未必代表我们同学的水平,没有提问的同学中也有水平好的。当时正是晚上九点多,从十梓街往道前街的路上已经空空荡荡,商店关门了,行人稀少,我觉得自己也空空荡荡。
那时,我们不可能知道也无法理解《被爱情遗忘的角落》获奖背后的争议。2006年冬天我因做“新时期文学口述史”,去访问崔道怡先生,他借给我一本他的大著《方苹果》。书中有《小说评奖琐忆》,记录1981年评选1980年优秀短篇小说奖的讨论。我读后方知《被爱情遗忘的角落》是争议最多的作品。主持会议的张光年提名了这篇小说,说自己“看了两遍,开始很感动,认为它写得相当有深度”。“两个月后重看,又觉得作者写的是角落的角落,没有接受一点新生活的光照,取材太从稀少事物着眼了。”冯牧的评价也是“一分为二”,“《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写得深刻,有点儿近似《祝福》,但有一点格调不高,迎合社会上的小市民趣味。”所谓“格调不高”主要指的是小说的性描写,比如草明说“《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强调生理本能,表现性欲冲动,会在青年人中起不好的作用。”唐弢则说,“《被爱情遗忘的角落》意图好,但效果不好,社会效果与其艺术意图正好相反。我们应该把裸体与黄色分开,不足为训。”反对这种批评意见的王蒙说,“我认为《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不是黄色,完全不牵涉到性不可能。”袁鹰肯定这篇小说“写几千年封建的压迫,写清了,写得深,是物质的贫乏,精神的荒芜。作者并没有迎合低级趣味,如果去掉,也成禁区,连这一点都不成了吗?”孔罗荪说:“《被爱情遗忘的角落》我看了两遍,没有感到动物性的东西,艺术上也是好的。”见仁见智的都是中国文坛的风云人物。
这些都已经是旧话。但八十年代文学的成长历史及其复杂性,却在这些争论中呈现出来。崔道怡先生出版这本著作时,张弦也已经成为古人。如果当年就获知争议的内容,以我读大学时的性格,一定会冒失地问张弦先生:您怎样看待这些争议?
陆文夫在我们学校出现最多的一年,就是在他的作品讨论会召开期间的1984年3月。在有了《美食家》这样的作品之后,陆文夫已成为新时期最优秀的小说家之一。在讨论会召开期间,陆文夫两次到学校讲演和座谈。他在讨论会上有一个发言《却顾所来径》,回顾自己的创作,这篇文稿可以在他的文集中找到。
在学校讲演时,陆文夫说了三点“秘诀”,回答了一个问题。三点“秘诀”是:一要看得清,二要想得清,三能写出来。回答的问题是为什么尽写“小人物”?陆文夫说:有人说我写的是“市民文学”,不算什么重大题材;也有人问我为什么在小说中尽写那些“小人物”呢?这只是因为我长期生活在苏州,平时接触的人大多是“小人物”,我了解他们,熟悉他们,这是其一;二是写历史的人总是把少数“不平凡的人”写进历史,众多的“平凡的人”就只有作为小说家的我来写进小说中去了。从早年的《小巷深处》到《小贩世家》再到《美食家》,陆文夫大致写小巷和小人物,因此被称为“小巷文学”。当年如果有“底层文学”这一说法,估计他可能被推为“底层文学”的代表性作家了。
在1984年3月的讨论会上,艾煊先生说,他看了陆文夫的《美食家》一夜未眠,他给陆文夫写了一封信,说当年韦应物被称为“韦苏州”,你可以称为“陆苏州”了。在《美食家》发表后,陆文夫的名字和苏州,也和“美食家”的名号连在一起,有不少熟悉陆文夫的人写过他和美食的话题。八十年代中后期,开始流行给企业写报告文学,饭局也多起来。一次在得月楼用餐,我和陆文夫同桌。席间,饭店的经理出来敬酒,把掌勺的厨师也叫了出来。这两位站在陆文夫的身边,经理指着一道菜问:这道菜做得怎样?桌上的人都放下筷子,只见陆文夫从容地挟菜到嘴中,过了片刻说:好。大家这才松了口气,跟在后面说好,好。经理微笑,厨师鞠躬。
学校的大礼堂不断翻新,各色人等从这个台上走过,如演出一般。我也从台下到台上,台上到台下,有时坐在台下看台上讲演的作家们,会有种恍恍惚惚的感觉,觉得自己对文学世界的张望还停留在那个不大不小的台上。2001年和林建法先生主持“小说家讲坛”时,也曾想过请陆文夫再返学校讲演。我每次陪来校讲演的作家去拜访陆文夫,看见他的身体状况如此之差,就不好再开口。
2005年6月,陆文夫病重时我曾去医院探视。
陆文夫侧卧在病床上,好像睡着了。我和他的夫人管阿姨轻声说了几句话,陆先生可能感觉到有人来,睁开一只眼睛看我,很快闭目,又无力地摇头。过了两周我再去看他时,照料的人说陆先生脱离危险了。
我离开医院时想,我们或许还有长谈的机会。2004年春天,北京的李辉约我为陆文夫编一本图文并茂的画传,收入他主编的“大象人物聚焦”书系中。我想了一些问题,到先生府上请教。我问他用了上海剧作家宗福先推荐的药效果如何,他觉得很好。那天我们谈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次谈话改变了我对当代文学史上一些人和事的看法,在条件允许时,我想发表根据录音整理出来的谈话录。我迟迟没有写好这本书,一是陆文夫的照片很少,有待收集;二是被“聚焦”的人物多数是作古的文化名人,我想到曾经动员莫言配合出一本,莫言说:不行,要折杀我。我不想“折杀”陆先生。我和李辉的计划是2005年上半年出版陆先生的这本画传,只是陆先生一过上半年就走了,这本画传最终未能写成。
在南京开追思会,我们向陆文夫遗像默哀后一坐下,遗像便从白色幕布上落下。
陆文夫先生真的走了。
8.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讲座稿 篇八
讲座时间:2012年6月23日 讲座地点:学校操场
讲座人:青腰镇派出所所长 : 刘文华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来研究和探讨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学习,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预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名建设伟大祖国的栋梁之材。
一、什么是违法和犯罪。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那么什么是我们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不过,受害的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再讲讲什么是犯罪。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那么,什么是我们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17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还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例如《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学们,在我们学校学生中可能有点燃农民柴草的行为,也有纠集他人拦截殴打其他同学的行为,也有抢夺弱小同学饭卡的行为,现在我们就有答案啦。对情节严重的行为则认定为犯罪,故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我们不能再认为说“小孩干点坏事没事”啦。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
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举例说明);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如:一名十五岁初三男生,为了弄钱买武侠小说,连续七次入室盗窃纵火,判有期徒刑10年。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工作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犯罪不是天生的,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罪犯,就会杀人抢劫,他都有一个过程,那么,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呢?总结起来,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有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家庭的和学校的因素。那么,今天我们就着重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的主观方面的原因。
未成年人个个“年轻气盛,血气方刚”,都具有敏感、好奇、喜欢冒险、爱模仿的特点。如果引导得当,这些特点就是优点,对吸收新鲜事物,探索未知事物都有好处。如果缺乏指导或引导不当,这些特点就会成为缺点。有句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同时,未成年人也处在“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阶段,认识能力低,辨别能力差,看问题简单、片面,不知天高地厚,待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经过深思熟虑,常常不顾后果。据报道,某市公安局去年抓获140多名未成年人犯罪分子,无一例外都是游戏迷。其中一个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抢劫、盗窃、敲诈得来5万元,有4万多元是用于打电子游戏机。许多人都在金钱,物欲的诱惑下丧失了理智,抛弃了做人的基本准则。还有,前段时间发生这样一个案例,有几位未成年人为了吃夜宵,而又没有钱,就到晚上黑暗处几名同学的钱财,共获得20元,就因为这20元钱这几个人结果都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同学们,为了这么小小的20元钱,去坐牢值得吗,一失足成千古恨,后悔莫极。
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现实表现
1、厌恶学习,考试作弊。平时学习松懈,纪律观念淡薄,旷课、夜不归宿;为了应付考试,只好临场作弊,败坏了学习风气,从小养成了弄虚作假、欺诈投机的恶习。
2、厌恶劳动,追求享受。他们表现为崇尚吃喝玩乐,盲目同别人攀比,想吃好的,穿名牌的,用新潮的,玩刺激的。整天游手好闲,乱交朋友,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网吧等场所。
3、不讲公德,为所欲为。他们往往缺乏社会公德、违反道德准则、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4、以大欺小,勒索钱财。特别是在校学生中,以强凌弱,以大压小,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他们向年纪小的同学要钱、要物,稍有不从,即大打出手,成为校园里的害群之马。
5、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有些同学平时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常常不问是非,聚众闹事,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同时,他们仗着人多众势,互相壮胆,这样就非常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同学们,俗话说的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棵小树长弯了,简单方法伐掉就行了。一碗水不小心弄脏了,不能喝了,怎么办?没有关系,大不了我们不喝吧,然而一个未成年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是脆弱的,社会、学校、家庭都要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此外,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人格情操,对于增强未成年人的“免疫力”或自控力、防范于未然,远离犯罪,将有
特殊的意义。
同学们,当前,我们举国上下都在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你们作为一名以学习为主要工作的学生,你们作为一名现代青少年,你们是祖国的力量与智慧,是我们伟大祖国的未来。因此,你们应该时刻牢记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八荣八耻”的基本内容,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要努力分清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对于不健康、不文明的现象应当果断地说:“不”!今天,你们要学会“理智做人、乐于劳动、恒于求知、勤于健体、善于审美、健康生活”,做一个和谐发展的现代文明中学生!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下面,我再讲一讲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通俗地说,“预防”就是指通过外界的教导和帮助,结合未成年人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来防范不良行为以及犯罪行为的发生,最终达到守法的目的,这里的“预防”关键体现在“提前”这个字眼。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经常学习法律知识,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特别是经常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不阅读一些黄色书刊、电影、电视,不玩游戏机,不吸毒、不随便结交不良朋友,不参与赌博,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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