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

2024-09-11

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共8篇)

1.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 篇一

┌───────────────────────────────────┐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抵 押 合 同│

│(封面)│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

│抵押人(甲方):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住所:│

│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邮政编码:│

││

└───────────────────────────────────┘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

2.地号

3.土地面积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来源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8.房屋建筑面积

9.共有权份额

10.房屋所有权证号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积

2.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

8.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转让、出租、出售。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八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九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

甲方(印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抵押物清单(略)

2.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 篇二

随着我国房地产产业的迅猛发展, 未来几年, 我国很可能进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的高发期。而最先受到风险影响的就是与社会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业银行。基于此, 我国社会日趋意识到管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银行风险的重要性。控制银行风险有利于维护房地产产业的活跃性, 保障银行业的正常运营, 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一、按揭贷款业务银行风险产生原因

银行风险是指银行在货币经营和信用活动中, 由于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使银行的实际受益与预期受益发生偏离, 从而导致银行资金、财产或信用损失的可能性。

(一) 于宏观经济环境的风险

当一国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现象的时候, 银行贷款的实际利率就会下降甚至变为负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属于长期贷款, 在存在严重通货膨胀的情况下, 放贷银行很可能陷入流动性危机。

(二) 购房者的风险即违约风险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银行的本息, 从而造成银行损失的可能性。违约风险可分为理性违约和被迫违约。理性违约是指借款人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的主动违约。这种违约多发生在房产价格下降的条件下, 常见的就是因利率提高引发的提前还款的行为。被动违约则是指借款人仍具有还款意愿, 但基于一些被迫的因素使得还款能力丧失的情况。

(三) 源于房地产开发商的风险

商业银行作为放贷人有保障贷款者的权利不被侵犯的责任。开发商能否按期交房, 购房者是否可以如期得到合同上约定的房屋等情况均会对商业银行是否能够按期收回贷款造成影响。一方面, 如若开发商未能按约定期限完工交楼, 那么就会造成购房合同无法履行, 从而延长商业银行收回按揭贷款的时间, 引发商业银行的风险。另一方面, 如果开发商交房时, 购房者发现开发商提供的房子与购房合同表述的不一致时, 购房者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可能性, 因而损害了银行的利益。

(四) 银行内部风险

由于员工职业道德观念的不同, 银行内部存在的部分员工疏于职守, 或者是为了个人利益, 办理“假按揭”的现象, 同样会造成银行的重大损失。

二、政策建议

(一)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制度

我国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受到金融市场不完善的条件制约, 这同时决定了我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更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分析美国的贷款运作方式可以发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可以降低成本、加速资金回笼、分散风险。为了降低宏观经济环境变动对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影响, 应建立健全我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一级市场, 并根据住房抵押贷款规模的不同设计不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二) 健全消费者征信信息记录、查询体系, 以期把信息不对称的危害降到最低, 将部分潜在的风险消灭在萌芽期

虽然我国现在已经建立了个人征信系统, 但是其所记录的信息量过少, 评价标准不统一, 信息不够透明。据统计, 截至2008年底, 我国个人征信系统收录了6.4亿自然人的信息, 但其中仅1.4亿人有信贷记录。故笔者认为, 我国一方面应建立起一个由国家主导的、非盈利的、信息透明度高的、具有同一评级标准的个人征信体系, 另一方面要完善个人信用信息网上查询系统。

(三) 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保险和担保机制

我国的房地产产业还处于发展初期。前些年, 国家为拉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放宽了房地产市场的准入条件, 推行按揭贷款制度, 使得房地产预售制度盛行。但是, 该制度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为开发商不正当的谋取利益创造了条件, 从而提高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开发商造成的风险。因此, 为最大限度降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源自房地产开发商的风险, 商业银行应设立相关的风险转移机制。一方面规定开发商分阶段向银行交纳担保, 以便于商业银行设立开发商的专项资金账户, 监控资金的使用;另一方面, 要求保险公司介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 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 为银行转移部分风险。

(四) 内部监管

针对日趋浮躁、利益至上的社会环境, 为加强内部控制, 银行应该加强员工道德操守的教育, 树立内控人人有责的观念, 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

参考文献

[1]《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违约风险研究》[J].集体经济, 2010;11

[2]刘海峰.《个人住房按揭中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研究》[D].贵州:贵州大学, 2007

[3]刘琳.《我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D].厦门:厦门大学, 2006

[4]孙从海.《消费信用理论研究与经验考察》.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3

[5]赵鹏飞.《中国个人消费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1

3.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 篇三

关键词: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风险;防范

1.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分析

当前经济体制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存在和发生有其可能性和必然性,这主要由住房贷款性质、特点及市场环境所决定。国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主要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产生提前还款风险,而操作风险多来源于银行内部。笔者重点从违约风险、提前还贷风险和操作风险三方面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1.1违约还贷风险

违约贷款指借款人和银行签订以住房为抵押取得贷款,且在规定时间未能还清贷款的行为。违约贷款风险亦称信用风险,它伴随贷款关系出现而生,贷款偿还或发生违约冲销坏账而灭。对于特定贷款人都存在违约还款的可能性,因此从贷款发放至本息收回期间都应开展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主要组成板块。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是产生违约还贷风险的根源,而其中信用制度的不完善是信用风险发生基础条件。而此处信息不对称多为内生性信息不对称,一般借款人对自我信息清晰知晓,处于优势地位,而商业银行缺乏对借款人信息的充分掌握,属弱势方。当借款人借助信息优势使银行利益受损时,市场价格机制无法发挥职能,进而产生违约还贷风险,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行为愈严重,信用风险越大,即使商业银行单方面采取种种措施,也只能有效降低信用风险程度,却不能避免和消除。

1.2提前还贷风险

提前还款风险多指借款人提前还款所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当市场利率低于贷款合同的利率时,借款方提前还贷情况时常发生,此类提前还款使银行既承受利息的损失,又要承担为该部分资金寻找投资渠道的成本。影响提前还贷风险因素有外生和内生因素。外生因素多指非自愿性提前还款,如房屋受自然灾害影响,保险公司代为还款的情形;而内生因素包含利率和房价、贷款期限、经济周期。个人住房贷款包含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贷款,后者利息随利率浮动而变化,尤其对贷款期限长的借款者价值波动较大;经济繁荣时,个人住房贷款还款上升,而经济萧条时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前还款随之低迷。

1.3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中的操作风险多源于银行内部,违规操作是引发操作风险的重要因素。操作风险的产生和商业银行自身贷款制度松弛程度有很大关系,当商业银行贷款制度放宽时,操作风险较大;而当商业银行制度管理上严格约束贷款,则操作风险会相应降低。由于国内商业银行经营重业务轻管理,在业务导向激励约束机制下,为提升业务量不惜违规降低贷款标准开展业务,或借助住房贷款违规办理个人高风险业务。

2.我国商业银行房贷风险防范对策

2.1 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借贷管理机制

加强房贷申请审查资格审查,该审查是风险防范的第一个关卡,可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发生。进行资格审查时,应以借款人现金收入为评估基础,对其家庭收入、疾病预测等进行综合分析;对贷款人借款金额、合法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调查科侧重借款人还款能力、信用清理、担保情况;贷款人应规范审批流程,实现审查和贷款分离,确保贷款审批人员独立授权审批贷款;贷款人应设置合理借款者收入偿还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日常支出等,确定科学的贷款期限和金额,保证借款人每期偿还能力超过还款金额。

加强个人房贷抵押物的审查,抵押物作为商业银行收款的第二来源,亦是银行收款的最后凭证,但同时抵押物自身伴有的风险性,因此,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物的审查非常关键,越发严格的审查,越能为商业银行降低贷款风险。抵押物审查中要对抵押物合法性强化审查;控制抵押率,以规避因抵押物市场价格变动带来的金融风险;对未能如期还款履行担保法的借款人,坚决拍卖其抵押房产。

2.2建立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预警系统

房地产是和国家宏观经济紧密联系的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和政策风险,为预防和规避风险,建立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预警系统非常关键。建立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预警机制能够有效对国家政策、市场变化宏观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及早对房地产市场环境进行预测,继而采取一系列措施规避潜在的风险和威胁降低损失。预警系统的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高难度的工程,它包含风险预警数据库、风险预警模型和快速反应和预控机制。其中风险预警数据库可通过不同渠道和途径收集全面、系统的资料和数据,为开发合理风险预警模型提供条件,风险预警模型中的参数综合我国经济实况、概率密度函数等确认;而快速反应和预控机制的建立能够及时、迅速化解和消除潜在风险的威胁。

2.3建立并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转移机制和个人信用体系

房屋抵押贷款保险目的在于分散房屋毁坏的风险、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和借款人的人参风险。国内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种类单一,对各种风险没有进行合理划分。因此,可通过建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制,严格划分风险,并开发与之相关的保险产品,如财产险、失业险、人寿保险等;根据消费者收入情况开发不同种类保险,如对收入较低建立政策性抵押贷款保险,对收入高借款人提供商业性抵押贷款保险;加快个人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化进程,从根源上驱除商业银行“存短贷长”的矛盾和与之带来的风险。

建立科学、全面、系统的个人信用体系。严格按照借款人收入、信用等级、信用透支等综合确定是否贷款或贷多少。首先完善国内个人信用评估制度,可从国外引进先进可靠的计量模型,将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同时加强全国范围内思想道德宣传和教育,强化诚信意识、守信意识,这对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具有至关重要作用。(作者单位:长江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余丽霞,窦琤.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防范[J].浙江金融,2011,(01):34-38.

[2]钱凤林,邓予兰.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分析及防范[J].科学经济社会,2011,29(1):32-35.

[3]刘昕雨.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表现及应对措施[J].前言,2012,(14):101-102.

4.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 篇四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形式结构: 室 厅 厨 卫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首付,剩余部分第二次付元。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7、施工范围: 1、4个房间(3个卧室、1个客厅、四壁贴墙纸,其余公共地段刷漆,打地脚线,要求平整;客厅临街面用12公分以上双开玻璃门。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的瓷砖,要求平整。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水、电、气、管线及安装,管线必须是目前市场上最高端产品。露台平米要求修建简易休闲厅1间,采用12公分以上玻璃墙。

9、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15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10、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5.银行贷款担保合同书范本 篇五

银行贷款担保合同书范本1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一、借款种类:科技三项经费

二、借款币别:人民币

三、借款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写)

四、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科技计划中项目。

五、还款方式: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将本金归还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还款保证

1.丙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的借款提供独立的连带的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

3.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两年。

八、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由_______将合同规定之款项拨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严格履行《________》所规定承担的项目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账,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实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费决算

2.本合同所规定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向甲方申请鉴定或验收。该项目鉴定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鉴定资料和经费决算。

3.乙方承诺,属技术保密项目必须由技术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才能确定可否发表或用于国际合作和交流。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拨款项(即《_________》所述经费下达总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已发放金额的10%。

(1)乙方未进一步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开展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

(2)乙方出现经营困难或内部问题,致使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3)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技术人员离开乙方,致使该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4)乙方未将本合同项下之款项使用在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规定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本合同所规定项目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或有可能妨碍所发放款项回收的情况。

2.乙方保证按期还款,否则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两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须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银行贷款担保合同书范本2

经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章)__________ 贷款单位:(章)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 审批组长:(章)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 信贷员:(章)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贷款担保合同书范本3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委托银行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定的__年__字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 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为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 本担保合同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住房公积金质押。

第六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未还清借款本息之前,不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上的存款。

第七条 如借款人未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三十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上扣收,偿还借款人的贷款本息。如乙方住房公积金的本息不足以偿还借款人的贷款本息,乙方有义务主动偿还不足部分。

第八条 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保证人中的一人或全部保证人履行还款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乙方意见必须是全部保证人的一致意见。

第十一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及乙方所有保证人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认识一致。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银行贷款担保合同书范本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担保内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甲方为使顺利获得此项贷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阶段指的是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贷款抵押完成之期间。

第二条 委托费的约定:

委托费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由甲方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不少于房价总款(见甲方与卖方在《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银行贷款与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价总款,则甲方应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差额部分。

2.甲方承诺银行贷款直接拨付乙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委托费;并按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合同规定,约定支付房屋过户,申领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项税费。

4.甲方须特别授权乙方为其办理房屋过户及申领权属证书事宜。

第四条 乙方义务: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一条担保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交纳给乙方的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归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费的,乙方应返还,同时乙方尚应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费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间为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贷款担保合同书范本5

甲方(被担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向 申请人民币 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甲方与 签订的编号为()《 合同》,其中贷款本金 万元、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为.贷款合同书

(二)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 %计算,即人民币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 元。

(二)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 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 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其它费用

1、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5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1、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

2、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3、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止。

第十三条 其它

(一)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 份,均具有合同效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6.银行担保借款合同 篇六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 年 月 日归还_____元; 年 月 日归还_____元; 年 月 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借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

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7.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 篇七

一、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

(一) 银行零售业务的政策风险过于集中

被称为有史以来最严厉的房贷新政进一步提高了关于一套、二套和多套住房贷款的门槛, 加之各大城市落实中央政策出台的“限购令”, 让商业银行一向以个人按揭贷款为主的个人贷款业务承受了巨大的政策压力。个人房贷遭遇到了强劲的政策“寒流”, 个别商业银行的个贷业务几乎环比零增长。

(二) 信用风险

由于个人住房贷款期限较长, 贷款期间银行对借款人经济状况难以预测, 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财产持有状况也难以持续监控。加之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严密的终生个人信用等级制度, 对个人资信评估缺乏长期、统一、客观的标准, 影响了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的调查评定, 造成银行放贷风险。一旦在严厉的宏观调控政策下房地产业进入调整期, 房价可能会出现负增长, 如果市场房价下跌到贷款人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以下时, 借款人就会产生拖欠还款的动机, 从而引发信用风险。此外, 受长期以来“地主情结”的影响, 加之我国安全稳健具有较高回报的投资渠道的匮乏, 导致我国还有相当数量的购房者把买房当作了投资渠道, 他们靠贷款买房, 待房价上涨后出售房屋偿还贷款本利并希望获取收益, 一旦房价下跌, 这部分以投资为目的贷款人很可能无力偿还多套房贷, 从而带来信用风险的集中爆发。

(三) 银行面临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 是指由于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现金和随时能转换为现金的其他资产, 以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满足客户提款要求的风险。具体表现就是银行资产结构中的中长期贷款比重过高, 现金和1年以内的短期资产不足以应付提款需要, 又缺乏及时融入巨额资金的手段和渠道。我国各商业银行发放按揭贷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储蓄存款, 多数属于三年以内的中短期资金来源。而商品房按揭一般为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期限一般较长少则3年, 多则10年、20年, 甚至30年, 因此, 银行就存在着以短期资金负担长期贷款的风险, 即借短贷长的流动性风险。目前, 由于国内商行在内控机制上的不完善以及追求利润指标的压力, 尚缺乏应对流动性风险的成熟经验, 一旦出现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 很容易带来银根紧张, 出现流动性风险。

二、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措施

(一) 争取多元化的信贷策略

针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风险, 银行要积极进行战略转型, 可以采取多元化的信贷策略, 贯彻投资领域的名言“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尽量扭转个人零售业务主要依赖按揭房屋贷款的被动局面。从国外的实践来看, 虽然经历了金融危机, 但目前在美国、西欧等地的房屋之外的消费信贷在整个信贷额度中所占的比重仍然较高, 一般为20%-40%, 有的中小银行甚至高达60%。盈利能力较强的消费信贷业务已成为国外银行的零售业务的重要收入来源。消费信贷一般指以装修、旅游、买车等为用途的大额消费贷款。国内某些先知先觉的商业银行已经开始了零售业务的转型和调整。例如, 国内某股份制银行从2009年开始, 把房屋之外的个人消费信贷作为其零售业务的重要内容, 尤其是汽车类贷款增长很快, 因此在个人房贷遭遇政策寒流的时候仍然取得了较高的盈利增长。按照经济学的一般规律, 国民收入如果不断增长直至达到较高水平, 恩格尔系数就会越来越小, 人们的消费需求就转向食品等生存必需品之外的其他较高层次需求。因此, 伴随着中国经济起飞的进程, 个人大额消费信贷尤其是汽车类贷款未来增长的潜力巨大, 应该成为银行零售业务的另一个重点对象。

(二) 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

其核心应是个人信用制度, 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信用风险预警制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等等。其数据必须具有连续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这就需要设立独立的第三方信用管理机构, 金融机构将信用消费者平时在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和历史违约记录连续地提供给信用管理机构, 由信用管理机构将消费者的信用资料记录加以整理、分析, 记入该消费者的征信档案, 商业银行面对房贷申请时, 可以从信用机构获得申请人的信用情况, 并据此做出决策。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初步建立了专业化、规范化、初具规模的个人征信数据库, 并基本实现了信用数据在各银行间的共享, 这为信用管理打好了基础, 未来应该进一步充实完善该征信系统, 从而控制贷款人多头贷款, 及时对贷款人违约的可能性做出预测, 建立个人征信的预警机制, 一旦发现有违约苗头或风险, 就可以立即采取防范或救援措施。

(三) 尽快实现房贷资产证券化

具体步骤上, 可以首先建立金融机构之间的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 也就是房地产抵押债权的转让市场, 房地产贷款由贷款银行创造出来以后再转售给其他机构投资者, 除了银行之外, 还可以转售给信托公司等其他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并且可以考虑建立专门的房地产债权类投资基金。条件成熟后, 可以考虑发行以按揭贷款债权为担保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通过设立资产证券化产品和相应的二级市场来解决银行按揭贷款的流动性问题。所谓的资产证券化, 即将缺乏流动性但未来现金流可预期的住房抵押贷款进行组合, 形成一个“资产池”。以这个“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 经过信用增强技术和信用评级以后, 向投资者发行住房按揭贷款债券, 以转嫁自身的流动性风险。但是需要指出的是, 设立资产抵押证券化产品和相应二级市场的前提是具有成熟发达的金融市场, 并且必须要有完善的监管措施和充当“最后贷款人”的救援机制。否则一旦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房地产价格出现周期性波动, 很容易引起恐慌性抛售, 引发新的系统性风险。美国次贷危机的传播和蔓延就是前车之鉴。

8.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 篇八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管理

目前,个人贷款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之内不断发展,对个人贷款业务所面临的风险的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已有的风险管理体系已经不能够满足,对其进行改善和提高已是迫在眉睫的事。

一、个人贷款业务风险分类

(一)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工作人员的失误,或者是因为银行内部使用的程序或者是系统保护不够全面,或者是由于外在事由所导致的直接、间接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指因汇率、股指、利率、物价等市场因子的变化而造成的不确定的金融资产收益。

(三)信用风险。广义的信用风险是指对方处于某些原因不愿意或者无能力履行合同、不按时、不能全额支付,从而导致的违约,使得银行、投资方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即为违约风险。狭义的信用风险指的是借款者没有按照合同期限偿还而造成的违约,从而导致经济主体产生了经营风险,即信贷风险。

二、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风险管理

1.信用风险识别技术落后。目前我国的信用分析和信用风险计量技术主要是使用专家分析和计算贷款风险度的方法进行的,依旧处于传统的比率分析阶段,已经无法满足如今银行全方位的、非静态的管理要求了,因此,建立新的动态信用风险计量模型在我国已变得迫在眉睫。

2.信用风险缺乏处理手段。在个人贷款被发放出来之后,我国商业银行除了被动地接受风险之外,已别无他法。这种一味地接受风险的被动行为,往往会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在出现了经济大周期波动或者发生了某种市场因素急剧变动的时候遭受到巨大的风险损失。

3.信用风险没有健全防范机制。当下,我国商业银行不健全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主要表现在:存在不足的外部监管、信用风险内控机制缺失、制度不够健全的外部交易以及法律不完备的信用管理等现象。这些现象造成它无法从其源头上对信用风险采取防范措施,从而也就不能够有效控制信用风险的增量。

(二)操作风险管理

1.操作风险管理理念错误。操作性风险仅包括由银行工作人员的主观因素而引起的风险,具体表现为操作失误、违法行为、越权行为及流程因素等,其流程执行不严格。

2.治理和激励机制不合理。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中心任务就是持续不断地拉存款,整个的管理、经营思维就是一位追求利润最大化,上至行长,下至一般业务员,为了提升自己的营销业绩,取得更多的奖励,宁愿为客户提供一些“特殊服务”,哪怕是违规甚至是违法,从而对于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就采取了忽视的态度,时间久了就在全行形成了一种不正确的意识,即重发展、轻风险,进而导致银行的经营倾向步入了严重的短期化。

3.内控制度缺陷。内控制度缺陷主要指的是出于商业银行内部的某些原因而导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内控规章制度不健全,在内控制度的认识上存在偏差。

(2)内控制度难以落实,内控机构缺乏权威性。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的稽核体制还没能完全顺畅,不能有效配置审计资源,审计人员的素质也普遍偏低,其所具备的权威性和稽审智能自然就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无法起到及时查错防漏、有效控制风险的作用。

(3)所属分支机构不能有效的监督决策管理层人员。

(三)市场风险管理

1.对市场风险认识偏差。市场风险管理是指对市场风险进行全过程的识别、计量和控制,但目前在对其认识上还存在如下偏差:虽然已经开始研究个人贷款的部分品种的定价,但是由于风险计量模型的建设进程不够快速,没有科学合理的定价依据,就需要加强其议价能力;管理市场风险的技术手段没有形成体系、专业人员的素质不高;在计量系统的建设方面以及对数据的积累力度都不够,缓解、规避风险的手段、方法均比较落后。

2.缺乏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当下,许多商业银行还未成立其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更没配有具备专业职业素质的风险管理经理,各业务部门依旧是各自为政、分头管理。无论是信贷管理部门,或者是资金管理部门,还是内部稽核部门,都无法承担独具权威的个人贷款业务的市场风险的管理职能能力,在风险管理以及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均缺乏合理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

三、解决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信用风险防范对策

1.加强社会法治建设。在个人贷款业务中,存在许多与法治紧密联系的问题,法治是生态环境中最重要、最直接的影响因素之一。因此,从国家的角度来说,想要改善个人货款的生态环境,需要建立出法律维护体系,进一步对其进行规范、调整。在法规的建立上需要体现出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原则,妥善保护投资者跟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总之,执法部门必须秉公执法,不断提高其执法水平,全面防范信用风险。

2.建立个人贷款业务信用风险控制体系。建立个人贷款业务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需要构架“信息化和产业化相结合、内外相辅”的制度平台,即:信息环境、产业程度、内部约束和外部约束。前两者是依托于配套设施而言的,要求对个人信用的管理要有凭有据。

(二)操作风险防范对策

1.严格个人贷款业务程序。面对当下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银行在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不仅要严格审定借款人的借款资格跟还款能力,还要充分判定借款人的短期、中长期偿债能力。

2.营造风险控制文化。风险控制文化是一种统一的、既定的行为规范,是商业银行中的所有员工都应当严格遵循的,上至行长、下至一般业务员,都要清晰了解银行在风险管理上的操作政策,有效理解银行所面临的个人贷款业务方面的风险敏感程度,成功掌握银行承受风险的水平。

3.建立资产与负债管理体系。资产负债管理是具备其特有的目标的,即使其达到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的统一,并得到协调发展,接着对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实施综合的、动态的、独具前瞻性的全面平衡管理。

四、结语

伴随商业银行不断发展的个人贷款业务,其风险也正在日益显现。因此,加强对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管理的研究力度,是商业银行不得不认真面对的课题。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帮助商业银行实现风险控制,提高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王莹.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流程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

[2]吴志.个人贷款业务贷后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中国房地产金融,2010,(06).

[3]裴瑾.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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