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源性疾病报告记录

2024-10-27

食源性疾病报告记录(精选10篇)

1.食源性疾病报告记录 篇一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和报告,首诊医师为食源性疾病的责任报告人,应认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二、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食源性疾病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急诊科、消化内科等重点科室常规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有关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要具体,并留存患者联系电话,不得有缺项、漏项。

四、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病例,除采取抢救措施外,首诊医师应于2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科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金水区疾控中心报告。

五、发现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首诊医生除报告外,还应及时联系检验科等相关科室,提取相关标本,并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在疾控机构等相关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应给予积极配合。

六、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却不按要求上报及瞒报、缓报、谎报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医院相关处罚制度要求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按《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2.食源性疾病报告记录 篇二

一、目的

全面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识别、处置能力和报告意识,使食源性异常病例能够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

二、监测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进入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性质或中毒性质的任何疾病”。我国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致病因子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天然毒素等,临床表现可分为4类:

1.食物中毒,即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2.经食品感染的肠道传染病(如痢疾)、人畜共患病(口蹄疫)和寄生虫病(旋毛虫病)等;

3.与食物有关的变态反应性疾病;

4.因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损害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1、针对难以解释的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或事件,涵盖范围是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的一些疾病/事件:

(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和流行病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不能得到合理解释;

(4)存在上述一个或数个特征,且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5)疑似食源性异常健康事件是由一个以上的个案组成。

2.本监测中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不是临床上的“疑难杂症”,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次监测的范畴:

(1)国家法定传染病;

(2)原因明确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个案或事件;(3)诊断不清的疑难杂症;(4)未经医院会诊、也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的异常病例/事件;

(5)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三、监测对象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重点监测对象为年龄14周岁的婴幼儿和儿童、年龄65周岁的老年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应特别关注内科和儿科的就诊者。

四、报告流程

1.监测对象到医院就诊,临床医生发现符合本报告系统定义的、可能与食品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2.医生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并上报至公共卫生科。

3.公共卫生科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

4.医院领导小组组织医院内部专家会诊,确诊是否为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5.公共卫生科专管人员将会诊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上报山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件。

6.医院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协助山亭区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包括临床、流行病学和食品卫生学等领域的相关专家进行会诊确认,该专家组的决定为最终结果。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1、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

1、协调监测工作

2、负责院内会诊

3、组织医生培训

4、全面落实方案

5、后勤安全保障

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 分管院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及日常工作。

2、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专家小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院内专家会诊;各临床科室主任并且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纸质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及患者的病历复印件(含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

六、监测要求

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的重要性,并将监测的目的,内容、意义和工作流程等传达到每一位医护人员,动员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该项工作。要求参加监测的医务人员:

(1)深刻领会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的工作内涵,积极参加当地组织的与监测工作相关的培训;

(2)具备完成监测工作所必须的丰富临床工作经验;

(3)责任心强,工作细致,在日常接诊过程中一旦发现符合定义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应及时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4)报告卡填写时字迹清晰规范,内容完整准确。

2.专人负责监测工作。我院指定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院内专家会诊,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共卫生科负责医院内报卡的搜集、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络等工作,并参加当地或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其具体任务是:

(1)每日下班前了解各科室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发生情况,重点关注感染性疾病科、儿科、内科、急诊科等科室;

(2)组织院内会诊。如果发现有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报告,分管院长应组织食源性疾病监测专家小组尽快进行院内专家会诊,并且在会诊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山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3.医院在会诊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各临床科室主任向公共卫生科提交以下资料并及时上报至山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纸质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2)患者的病历复印件(含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

4.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当山亭区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要进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时,我院应当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例相关信息的调查,各临床科室主 任并且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

某区人民医院

3.食源性疾病试题 篇三

一、名词解释(20分)食源性疾病:

答: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进入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性质或中毒性质的任何疾病”。

二、简答题(80分)

1、食源性疾病临床表现可分哪四类?(40分)答:临床表现可分为4类:

1.食物中毒,即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2.经食品感染的肠道传染病(如痢疾)、人畜共患病(口蹄疫)和寄生虫病(旋毛虫病)等; 3.与食物有关的变态反应性疾病;

4.因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损害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2、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系统的监测对象?(40分)

4.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食源性疾病应急处臵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件及其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管理组织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 ××

2、应急专业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 ×× ××

(二)职能与工作

1、应急领导小组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和协调下,组织落实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确保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落到实处。

2、应急专业组职责

(1)负责进行卫生学、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对病人和可疑食品样品进行采集、实验室检验查找致病原因及提出疫情控制措施、划定中毒场所区域并指导消毒;

(2)负责全县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

(3)负责县疾控中心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臵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培训、应急演练及物资准备;

(5)组织指导开展卫生应急相关的健康教育活动;(6)负责县疾控中心应急工作档案管理;

三、食源性疾病诊断标准

食源性疾病诊断标准主要以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及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实验室诊断是为了确定中毒的病因而进行的。

(一)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二)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

(三)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

(四)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五)食源性疾病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诊断资料,由于采样不及时或已用药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验室诊断资料时,可判定为原因不明食源性疾病。

四、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

(一)报告范围及内容

接到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后,应在初步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信息报告按照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分首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首次报告应说明信息来源、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行。

(二)报告方式和时限

接到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或者疑似重大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后,组织应急专业组半小时内集结出发,到达现场后半

小时完成事件性质的初步核实、确认,并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不含路途时间)向县卫生局做初步调查,电话或传真报告。

五、现场调查处置

(一)现场调查处臵程序

1、接到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时要认真询问记录,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详细记录和核实发生事件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和临床表现等有关内容。同时应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泄物。组织人员核实后,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2、在得到县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处臵命令后,立即派出应急专业组,携带有关调查文书和采样工具等赶赴食源性疾病事件现场进行调查处臵。

3、开启检验快速通道对采集样品进行检验,由于技术原因需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其他检验机构协助检验的,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提交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情况特殊需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结束后,撰写技术分析报告,一周内报送卫生行政部门。

(二)现场调查处臵工作内容

1、流行病学调查

(1)了解72小时的食谱,特别是共同饮食食谱,有无续发病例,对与中毒病人有共同饮食史而未发病的人,人群中有对照意义的健康人同样也要做好个案调查。

(2)向病人和接诊医生了解中毒发生的经过以及事故相关的情况,病人的症状、体征,发病人数、经过,呕吐物、排泄物的性状,特别是首发病例的情况。

(3)调查内容一般应由患者自述,病重或无力表达者,可由其监护人代述。

(4)对中毒患者进行个案调查,中毒人数30人以内的(含30人)个案调查数量应不少于80%;中毒人数30人以上的个案调查数量应不少于70%;中毒人数100人以上的个案调查数量应不少于60%。两名调查人员和被调查者分别签字。

2、样本采集与送检

(1)采集中毒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中毒病人发病期与恢复期双份血清,选择发病者中未用药或较晚用药的病人采集肛拭样品。必要时可做动物试验,观察毒性强度及主要受损器官和临床表现。

(2)对剩余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分别取样,对熟食间操作台面,存放熟食品冰柜、熟食,常用工具、刀具、容器,熟食操作人员的手、肛拭、使用的抹布、可疑昆虫等视情况采样检测。所采集的样品在冷藏条件下,4小时

内送达化验室;无冷藏条件的,于采样后2小时内送达化验室。化验室在检样送达后必须立即进行化验。

(3)对疑似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应尽可能进行现场快速检测。

六、资料收集整理

由应急办将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有关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建立食源性疾病事件档案。事件终结7天内,撰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报至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专题调查报告内容至少要包括:①事件主要经过;②临床资料分析;③流行病学调查分析;④实验室检验结果;⑤结论;⑥控制和预防措施;⑦工作建议及改进措施等。

七、奖惩与后勤

1、奖励

在处臵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信息准确、预警及时、预案周密、处臵有力、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责任追究

对在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报告、调查、控制和处臵过程中,有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隐瞒实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后勤

5.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制度 篇五

一、针对承担监测任务的临床医生,医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源性疾病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临床医生的理论水平与报告意识。

二、内儿科、急诊科作为重点科室,要进行重点培训。

三、培训内容应覆盖监测方案,工作手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诊断、处置、报告知识、食源性疾病病例的诊断、处置、报告知识和数据报告系统等、疑似病例概念、诊断、报告、填卡、数据报告系统。

四、培训采取全院集中授课、科室组织,以及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

五、培训后要及时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六、每年对全院临床医生进行一次食源性疾病技术相关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时达标;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达标的人员,调离临床工作岗位。

6.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 篇六

一、目的

全面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识别、处置能力和报告意识,使食源性异常病例能够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

二、监测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

临床医生负责病例信息的采集,填写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卡

1.食物中毒,即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 的变态反应性疾病;

2.因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损害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1、针对难以解释的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或事件,涵盖范围是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的一些疾病/事件:

(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和流行病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不能得到合理解释;

(4)存在上述一个或数个特征,且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5)疑似食源性异常健康事件是由一个以上的个案组成。

2.本监测中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不是临床上的“疑难杂症”,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次监测的范畴:

(1)国家法定传染病;

(2)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三、监测对象对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1.感染性病例:有可 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2.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米酵菌酸中毒、珂鲀毒素中毒等。3.异常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儿肾结石病例。

四、报告流程

1.监测对象到医院就诊,临床医生发现符合本报告系统定义的、可能与食品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2.医生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并上报至院感科。

3.院感科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

4.医院领导小组组织医院内部专家会诊,确诊是否为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5.院感科专管人员将会诊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件。

6.医院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协助区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包括临床、流行病学和食品卫生学等领域的相关专家进行会诊确认,会诊专家组的决定为最终结果。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1、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远毅

副组长:刘树明 杨怀兴 成 员:廖艳军

职 责:

1、协调监测工作

2、负责院内会诊

3、组织医生培训

4、全面落实方案

5、后勤安全保障

办公室设在院感科

分管院长:刘树明 杨怀兴 成 员:廖艳军

职 责:负责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及日常工作。

2、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专家小组 组 长:刘树明 杨怀兴

成 员:袁世明 黄晓华 黄黎明 郑 俊 肖 林 耿世龙 钟 义 郑万景 刘贺年 邓 剑

职 责:负责院内专家会诊;各临床科室主任并且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纸质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及患者的病历复印件(含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

六、监测要求

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的重要性,并将监测的目的,内容、意义和工作流程等传达到每一位医护人员,动员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该项工作。要求参加监测的医务人员:

(1)深刻领会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的工作内涵,积极参加当地组织的与监测工作相关的培训;

(2)具备完成监测工作所必须的丰富临床工作经验;

(3)责任心强,工作细致,在日常接诊过程中一旦发现符合定义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应及时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4)报告卡填写时字迹清晰规范,内容完整准确。

2.专人负责监测工作。我院指定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院内专家会诊,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院感科负责医院内报卡的搜集、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络等工作,并参加当地或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其具体任务是:

(1)每日下班前了解各科室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发生情况,重点关注门诊、儿科、内科、急诊科等科室;

(2)组织院内会诊。如果发现有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报告,分管院长应组织食源性疾病监测专家小组尽快进行院内专家会诊,并且在会诊结束后,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3.各临床科室主任向公共卫生科提交以下资料并及时上报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纸质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2)患者的病历复印件(含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

4.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当区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要进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时,我院应当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例相关信息的调查,各临床科室主任并

名山区中医医医院2016年5月8日且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

7.食源性疾病工作监测总结1 篇七

2012年前半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要求,为保障全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能力,贯彻预防为主、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预警,从而降低我县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率。我卫生院积极行动,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开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完善监测责任体系。根据《山西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成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卫生院院长担任。明确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报告的具体科室和责任人,从而确保监测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切实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为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和条件。

二、积极行动,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加强业务知识培训

2012年7月11日,组织卫生院业务人员进行食源性疾病培训。

1、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食源 性疾病监测工作;

2、明确工作范围任务,把好监测工作关口;

3、完善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测水平;

4、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食源性疾病现场处置技能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有:

1、食源性疾病暴发调查指南及案例分析;

2、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概述;

3、常见的各类食物中毒。

二、存在问题

一是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开展不久,各医疗单位人员还没有得到充分培训,对具体内容、程序仍有疑惑,监测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监测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二是人员短缺。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大多为兼职。各医疗单位监管人员不稳定,食品安全工作任务重,监管还不能完全到位。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要继续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

实施条例》及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文件和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二)继续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责任制。继续把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各项工作制度,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深入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工作。加强对临床医生、特别是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临床医生的首诊和报告意识。

(四)深入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构建起食源性疾病监测的长效机制,促进各医疗

卫生院要不断提高自身监测水平,深入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确保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取得实效。

北呈卫生院

8.院发文件食源性疾病奖惩办法 篇八

食源性疾病奖惩管理办法

2016年我院成为兵团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根据《2018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师卫生局及师财政局文件精神,为规范此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监测对象: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食源性感染性病例,食源性中毒病例。

二、食源性疾病实行首诊负责制。临床医生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病例信息表》,对于食源性感染病例中出现腹泻症状的同时按要求采集病人粪便标本;发现食源性异常病例应填写《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检验科接到科室送达的粪便标本,按照手册要求进行培养,并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标本检验结果表》。

三、报告时限。对于食源性异常病例、食源性中毒病例与2例以上同源食源性疾病病例,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医务科,对于其他个例食源性感染性病例,在24小时内报医务科;对于食源性传染病病例,按照传染病报告时限进行报告。

四、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承担本科室食源性疾病监测的管理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五、医务科承担医院食源性疾病的日常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院内培训;每日收集、汇总并网络报告《食源性疾

病病例监测病例信息表》,对于院内出现的疑似食源性聚集病例甚至死亡病例,应立即报告师卫生局;协调食源性感染性病例标本的实验室检查工作及标本送达任务;每日开展食源性异常病例监测工作并记录,及时收取临床科室上报的《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并经院内专家会诊确定的异常病例信息(含患者病历及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复印件)报师卫生局及师疾控中心。

六、执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科室未按规定上报,存在隐瞒、缓报食源性疾病病例的人员,按照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次扣除医疗质量组织与管理分数20分。情节严重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奖励办法。临床科室每上报一例每月绩效给予40元奖励;检验科每上报一例当月绩效给予20元奖励;医务科负责网报人员每报一例当月绩效给予10元奖励。

9.食源性疾病报告记录 篇九

为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切实加强我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郑州市卫计委《关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常规监测工作的通知》(郑卫监督[2016]14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食源性疾病概念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二、报告人

食源性疾病病例首诊医师为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人。

三、监测范围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

1、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2、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肉毒毒素中毒、米酵菌酸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

(二)食源性异常病例,指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的一些疾病,包括:

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和流行病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合理解释;

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四、报告内容

按照《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规定的格式和项目,逐项填写并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联系方式、发病时间、就诊时间、报告单位;

(二)疾病相关信息:包括主要症状与体征、初步诊断、既往病史、暴露信息及生物标本采集信息等。

五、报告程序与时限

1、危重、死亡或聚集性病例,及时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并于2小时内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上班时间 2354)或院总值班(非上班时间9100),同时填报食源性疾病报告卡并通过内网进行报告。

2、常规病例进行常规诊疗,并于2日内填报食源性疾病报告卡并通过内网进行报告。

3、疾控科对临床医生上报的报告卡信息进行审核、订正,确认无误后进行网络报告。

六、实施与监督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领导小组对全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疾控科负责对相关科室和人员进行日常培训和督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争取及时解决。

10.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 篇十

我院2016年始被列为昆明市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哨点医院之一,将承担食源性疾病病例个案信息和标本的采集;标本的实验室检测;病例信息与标本(菌株)的报送;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可疑聚集性病例和暴发事件的报告等任务。为规范我院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医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

信息网报员: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我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监测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组织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医务科职责:制定我院监测方案、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诊断、生物标本检验技术指导、组织院内会诊。

预防保健科职责:负责全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知识培训;由网报员将会诊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立即电话通知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xx区卫生局,并将“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会诊登记表》、病历复印件1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区预防控制中心。

检验科职责:指导临床正确采集标本送检,按照规范要求出具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标本检验结果表。

临床医生职责: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监测,收集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和《疑似食源性异常事件报告卡》采集送检合格的生物标本。

2、成立食源性疾病会诊专家组

组长:xx 组员: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要求

(一)监测内容

1、监测病例定义:监测病例为以腹泻症状为主诉就诊的门诊病例,每日排便3次或3次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稀便、水样便、粘液便或脓血便)。

2、监测科室:全院各科室(重点为急诊科、内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妇产科等科室)。

3、监测对象:本院接诊的全部门诊、住院患者中符合以上病例定义的患者,重点为年龄≤14周岁的婴幼儿和儿童,年龄≥65周岁的老年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

4、监测人员:全院各门诊科室均是医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责任人。

5、病例信息采集

接诊医师负责对符合监测病例定义的病人进行信息采集,内容包括一般情况、临床症状、体征和饮食史等。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表》(附表1)。

6、实验室监测

(1)生物样本采集

接诊医师依据监测病例定义,采集病人的粪便和肛拭子样本。用于细菌检测的粪便样本,送检验室进行病原检测,送检时间不应超过24h。临床检验室必做项目为: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致泻大肠埃希式菌、诺如病毒。检验方法依据《2016年食源性疾病工作手册》进行检验并填报《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检测结果表》(附表2)。如检验为阳性再填报《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致病菌分离株登记表》(附表3)

(2)菌株上送

如检验为阳性,检验室将分离的菌株及填报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致病菌分离株登记表》(附表3)尽快报送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xx区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后的标本送至xx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

(二)信息报送

信息网报员xx每月月底将医生完成的《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表》(附表1)进行网络上录入、上报到xx区疾控中心进行食源疾病主动监测的审核。《食源性疾 病监测病例样本检测结果表》(附表2)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致病菌分离株登记表》(附表3)阳性菌株的标本送至盘龙区疾控进行复核。疾控中心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医院报送的分离菌株及填报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致病菌分离株登记表》(附表3)进行复核后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发现异常聚集性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病原分离株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异常聚集性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病原体信息后,应进行信息核实和暴发识别。当确定为一次同源暴露所致的食源性疾病暴发时,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疾控中心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附表

1、《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表》

附表2《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检测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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