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鞋服务协议书

2024-10-25

代收鞋服务协议书(精选10篇)

1.代收鞋服务协议书 篇一

天安物业客户邮件代收服务协议

客户(以下简称“甲方”)、快递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尔夫花园管理处(以下简称“丙方”)本着互惠互利,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放心服务的原则,现就邮件代收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服务规则:

1、服务对象条件:

(1)甲方条件:

① 需为长期居住在本小区的业主或租户(不包括公司);

② 业主或租户因外出事宜临时性或短期性不在小区且在半小时内无法赶回;

③ 需签署本协议且只限签署协议者本人(本人亲属或朋友不提供此服务);

④ 签署此协议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乙方条件:

① 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② 签署此协议时需提供乙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服务费100元。

2、服务内容:

(1)丙方为符合本协议服务对象条件的甲方和乙方提供服务;

(2)提供服务时乙方需拨通甲方电话,由甲方与丙方亲自确认;

(3)提供服务时乙方需在邮件代收表上签字确认;

(4)甲方领取邮件时需在邮件代收表上签字确认;

(5)丙方不提供代付邮件费用的服务;

(6)邮件代保管服务期限为一个月(自丙方代签甲方邮件之日起计算,至下个月的当日

截止,下个月当日仍为服务有效期)。

二、三方约定:

1、三方约定传统签名为协议签订的有效方式;

2、本协议签订后,三方对协议规定的有效服务期内产生相应的义务:

(1)丙方负有保管代收邮件的义务(丙方不负有查验邮件的义务,若邮件出现任何质量

问题,丙方概不负责;甲方可根据与乙方的服务协议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

(2)甲方需及时领取邮件,超出邮件代保管期限,丙方有权将代收邮件予以提存;

(3)本协议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一年之后可续签,续签需交相

关手续费。

甲方申请人签字:

乙方申请人签字:

丙方签字:

协议生效时间:

2.代收学费协议书 篇二

鹤壁高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行

甲方:鹤壁高中

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行

为保证鹤壁高中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的集中、及时、安全收缴,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方便客户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学费代收工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自身网点的优良服务条件和网络优势,为甲方山城区、淇滨区校区在校学生进行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的代收服务。

第二条

甲乙双方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并分别负责督促各下属部门按照协议履行。

二、合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收缴资金按时汇缴至指定账户,保证安全、及时、准确、足额将资金划转至鹤壁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在乙方开立的银行账户。账户号:***002;账户名称:鹤壁市市级非税收入归集专户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第四条

甲方应至指派相关人员协助乙方进行学费代收工作,各个年级、班级应积极配合甲方代收工作。

第五条

乙方在代收学费过程中,甲方负责校内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第六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上门收款服务,乙方需要提供人员、车辆及相应的配套设备(验钞器、计算器等)。

第七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有效做好学费代收工作。

第八条

乙方人员不得对外透露甲方各项费用的缴纳标准、学生人数、代收量等信息,并负责保守甲方的所有与此有关的商业秘密。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

在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明确代收范围、代收方式和对对方的承诺及责任等有关事宜。

第十条

对账原则:以甲方每次开具的收款证明为对账依据,资金入非税账户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对账信息进行对账,并将对账结果反馈给甲方,使双方数据一致(甲乙双方有专人负责对账)。

六、违约

第十一条

双方承认,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反都将给对方造成损失。如果一方违约,遵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通过双方商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获得补偿。

七、争议解决

第十二条

双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八、附则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有效期满后,如双方均无提出异议,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由于法律或法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实施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在若一方欲终止协议,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如遇双方上级主管单位、分行签定相同合作协议,以上级签定协议为准执行,本协议自行作废。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鹤壁高中 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行

(盖章)

(盖章)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月**日

3.代收款协议书 篇三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长期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的各项服务,为方便甲、乙双方管理服务费及未实施抄表到户的水、电费的收付结算,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指定在________银行(下简称指定银行)由甲方开立活期帐户(户名: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指定帐户_____________(下简称指定帐户)。甲、乙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分行关于“__________市特种委托收款结算办法”的规定,由乙方提供收款单据,甲方承诺在指定银行接到特种委托收款凭证后,指定银行通过电脑网络将款项由指定帐户直接划转至乙方帐户。

二、每月______日前乙方将缴费通知单送至甲方信箱,________日为银行划款时间。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付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指定帐户余额不足时,甲方应提前主动将款项付至指定帐户。如到期指定帐户余额不足,乙方有权在逾期后每日按应收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拖欠付款达三个月以上的,乙方可采取停水停电(是否合法)等催缴措施,而且继续收取滞纳金。

三、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查询和咨询,结算中如有差错出现,由乙方负责处理,并在下次划款时退款或补差。

四、本协议选择以下 种形式签署。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托收:甲方需提供指定银行存折和复印件,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并核对无误后向指定银行办理托收,双方签署协议两份,各执一份。

2、甲方自行到银行办理托收:甲方须先签署本协议一式四份,送指定银行加盖复核章(甲方开户行留一份)后,再交由乙方签署。各方签署后,甲方保留一份,乙方执两份。

五、本协议签订后,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正式从银行托收,在此之前的各项费用由甲方用现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

甲方(单位须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4.代收费协议书 篇四

甲 方:瑞丽市财政局

乙 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行

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银行代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方式和任务

(一)服务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乙方在瑞丽市政务中心(瑞丽市电信大楼七楼)设臵仅限于办理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点”窗口,为甲方提供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甲方在瑞丽市政务中心无偿为乙方提供服务窗口、办公桌椅、安装网线、电话线及电源线。

2、乙方负责配臵代理收费服务人员2名、网络终端一台、PRII打印机一台、点钞机一台、POS机一台,免费为甲方提供代收费服务。

3、客户可以选择乙方在瑞丽市政务中心代收窗口或在乙方营业厅办理行政事业性缴费业务。缴费形式可以是现金或转账方式,转账必须持在乙方开立的个人(单位)银行卡或支票办理。但持支票办理的必须回到乙方营业厅办理。(建议持他行金融产品不予办理。是否可以持本行支票到代收点办理有待商议,因为需要考虑印鉴核对及账户余额是否足额的问题)。

4、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必须遵循云财综[]42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银行代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瑞政办发[]49号《关于印发<瑞丽市行政>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服务任务

1、负责代甲方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收入);

2、负责将代收非税收入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非税收入专户;

3、负责根据甲方指令将属于预算内资金划缴国库。

二、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以瑞丽市政务中心(位于瑞丽市电信大楼七楼)第一道进门为界,在瑞丽市政务中心内如发生乙方款箱被枪,财产损毁、遗失,人员伤亡情形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负责监督管理执收单位填写《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的规范性的合规性。如因执收单位未按云财综[1999]42号文及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完整、准确填写《缴款通知书》,导致乙方退单或缴费错误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有义务协助动员客户使用乙方金融产品办理缴费业务。为巩固双方的合作,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存款业务支持,

以此弥补乙方为本次合作所投入的人力和资产成本。

4、因甲方指令错误,导致乙方错划资金,造成责任事故或资金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费服务时,出现重大过失或服务质量很差等情形时,经双方协商,乙方不能或怠于处理,甲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

(二)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入瑞丽市政务中心(位于瑞丽市电信大楼七楼)办公区第一道门之前,发生的款箱被枪,财产损毁、遗失,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财产负有保护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受理收款业务时,如因乙方差错导致缴款书填写错误或收费错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及时入账,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将预算内资金解缴入库,或因乙方差错,导致串户造成甲方资金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承责任

5、甲方未尽力为乙方提供存款业务支持,致使乙方在本次合作中长期处于成本大于收入的状态,乙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

三、业务流程

(一)凭证使用

1、《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一式两联单。由执收单开具,第一联交客户到乙方办理缴费后,由乙方留存,第二联由执收单位留存。

2、《云南省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专用缴款书》一式五联单。由乙方开具。第一联退缴款人,第二联退缴款人交执收单位,第三联借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四联贷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五联收账通知待乙方入账后交甲方凭以做账。

3、乙方应将《云南省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专用缴款书》纳入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严格领用登记制度,切实加强监督。

(二)报表种类

《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银行代收解缴专户汇总月报表》一式四联。由乙方按月完成填报工作(数据截止日期以甲方每月断账日为准),一式四联均需由乙方和执收单位加盖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第一联银行留存备查,第二联交执收单位备查,第三、四联交甲方备查。

(三)缴费流程

1、客户到执收单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由执收单位按规定开具一式两联《缴费通知单》,加盖执收单位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将第一联交客户凭以到乙方办理缴费。

2、乙方收到客户所持《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第一联,乙方只负责审核《通知书》内容填写的完整性,无误后,填写一式五联《云南省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专用缴款书》,以现

金或转账形式向客户收妥费用后,加盖相关印章后,第一联退缴款人,第二联退缴款人交执收单位,第三联借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四联贷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五联收账通知待乙方入账后交甲方凭以做账。

(四)入账要求

1、乙方必须于收费当日至迟于次日上午将收费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内,并附《专用缴款书》第四、五联。该专用账户户名为:瑞丽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预算外资金;账号:81010000101189。

2、预算内资金划缴国库,甲方需填写《云南省财政收入缴款书》一式五联单,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云南省财政收入缴款书》,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国库资金划转时间和要求及时划账。

(五)对账要求

1、执收单位与甲方的对账时间和要求由甲方确定并完成;

2、乙方与甲方按月核对代收费账务流程:

(1)由甲方负责通知进驻在政务中心的执收单位,持执收单位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主动到乙方在政务中心设臵的代收费窗口领取汇总月报表(除此之外的执收单位由乙方主动送达)。并由执收单位在一式四联汇总月报表上加盖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其中执收单位留存一联,其余三联返还乙方。(领取时间待双方协商后再定)

5.代收代缴电费协议书 篇五

河南铭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收代缴电费协议书

甲 方:河南国龙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

单元号:龙城御园_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__号

因永城市供电部门尚未实现抄表到户,为方便乙方与永城市供电部门结算电费,经甲方与供电部门协商,由甲方代收代缴龙城御园住户电费(具体由甲方委托河南铭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施)。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代收代缴上述单位电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负责每月与有关供电单位结算应付电费。

2、甲方依据永城市供电局及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电费。

3、乙方应按甲方发出的《缴费通知单》中的缴费期及金额缴交所应付之电费,乙方不得拒付或逾期支付,否则,乙方须按照深圳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支付每日千分之一滞纳金,同时,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供电部门对乙方单位实行抄表到户后, 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签章)(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特快专递代收货款协议书 篇六

甲方:

乙方:北京飞时达快递服务中心

为促进中国电子商务、邮购业务及其他商务交易活动的迅速发展,甲乙双方共同以向社会提供一种购销两便、安全可靠的服务方式,加速扩大商品有效流通,丰富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目的,本着上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事宜,特拟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1、甲方使用乙方业务可享受下面表格中所列资费优惠:

ems全国代收货款价格费用

结算时间:每周结款一次,100%结算;每周一对帐,周三返款。无呆坏帐。

序号费用名称外埠费用标准1收寄局邮费首重1000克及以下40元/件续重每500克14元2投递局投递服务费40元/件3结算服务费代收货款金额×8%4邮件退回费40元/件5快递专用详情单及ems专用详情单印刷费(量大免费)2元/件6保价费(自选)保价金额×10%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本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号、银行帐号,且要加盖公章。

3、甲方委托乙方在以下省份或地区开展业务详见区域配送表(见附件)。

4、甲方交寄的代收货款邮件,应随货携带必要的购物凭证(收据或发票),乙方公承担快递服务业务,不承担商品的销售责任,因甲方产品质量或销售不当,而引起扣货、扣送货员的纠纷,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不得交寄国家和邮政部门规定的禁寄、超限寄物品,不得向客户提供残次、伪冒商品,在相关商务或邮寄业务宣传中必须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乙方公负责邮件投递、收款,不对商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担责任;订户收到商品后甲方对七天内或公司规定的更长期限(国家另有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内提出规格及质量问题的商品,三天内保证无条件退款或换货;如三天内没有退款或换货的,邮政部门有权强退,并扣除此单代收货款金额的15%手续费用。如甲方不履行义务,损害消费者权益,或严重违反国家或邮政有关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6、甲方在接受定单时,应请顾客至少提供工作单位及住宅两个电话号码,并标注在邮件详情单上,写清商品的单价、赠品、配件等基本情况,以保证乙方投递收款工作顺利进行。

7、对于退单,乙方将向甲方说明原因但不承担其它责任。

(1)如若因飞时达快递人员问题引发退货(如擅自与顾客介绍产品、夸大产品功效或是诋毁产品、服务态度恶劣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运输费用,甲方不再承担该单快递费及服务费。

(2)如因顾客恶意订购产生的退单,乙方派送员仅电话通知甲方客户进行处理,如因甲方不能及时办理,乙方有临时处理该类事件的权利,不再书面去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并赔偿因该事件给乙方带来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3)双方关于提、退货往来需书面签字确认,作为双方财务结算依据。

8、为提高代收货款邮件投递效果,提高回款率,甲方有义务在客户订购时向其说明,当飞时达快递投递人员投递代收货款邮件时,客户必须先按邮件上所列货款支付给投递人员后才可拆开邮件。如在拆开邮件后,客户对邮件内件不满意或产生疑问,由客户与甲方直接联系。甲方必须向客户强调,邮件内件与快递公司没有关系,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难、要挟快递投递人员,要求其将已收缴的货款退还客户,快递公司只负责将款项收缴上来,关于邮件的商品任何问题由甲方出面解决。如客户确实不需要商品,请直接向投递人员说明,并在详情单上签字,客户不须交纳任何费用给投递人员,飞时达快递部门将按照收件人拒收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结算。

9、按实际需要或双方约定,每天可随时到乙方网站或邮政ems网站查询定单信息。在乙方信息部确定系统接受配送信息后指派专人到甲方仓库提货,办理相关出入库手续,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财务有效入帐凭证。低于20单提货标准,由甲方自行送货到乙方储运部。

10、按协议规定飞时达特快专递时限要求(原则上为7个工作日,不含交寄日),将邮件交给收件人,并按照邮件详情单上标注的(收件人应付款“额,代甲方收款并予收结算。边远地区、县以下的农村乡镇允许适当压单。计时应以货到乙方公司仓库后算起。

11、因乙方失误,造成错收、少收或者没收到货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货款损失。

12、如乙方在送货过程中将甲方的货物遗失、损坏,乙方将按照邮政行业标准之规定进行赔付,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当次快递费的5倍,甲方如购买保险乙方将100%按照面单金额进行赔付,保险费为1%。《不保()保()》

13、如物流正常运输破损或遇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甲方货物损失,乙方则免除赔付责任。

二、货物安全要求:

a、乙方应保证在上述服务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完整、及时地送到货门面情单上准确地址。

b、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原则加以包装。乙方本着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原则小心运送和管理。如甲方货物为易压、易损坏的产品,应在货物外包装上明确标示提醒,并加固外包装,否则所造成损坏乙方概不负责。

三、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汇款到帐方式:以银行汇款凭证为准,回款时间以银行汇款凭证显示日期为准。乙方需在汇款后当日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处,网上银行汇款时需打出流水清单。

(2)汇款方式:a、对方必须提供对公帐户,公对公。

b、可以支付现金。

1、快递费及服务费用的结算:乙方将在每次对帐时扣除甲方当次应付快递费和服务费。

2、甲方如须和乙方对以前的帐目,乙方只提供三个月以内的帐。

3、为保证货款及时结付,甲方必须保持循环性的发货,如中间暂停发货,返款时需压最后两单货款,以防客户投诉退款备用。如开始接着发货,有签收的货款就返所压货款的金额。

四、为保证货款的及时结付,甲方必须每天将交寄的邮件信息以适当的方式迅速传达给乙方,准时将所需配送物品包装完好交由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投递延误由甲方负全责。

五、如须终止协议必须书面通知方可终止。

六、合同终止后,甲方的货物及货款乙方须在合同终止之日起45个工作日之内返回50%货物和款项;60个工作日内返回80%货物和款项;90个工作日内全部结清剩余货物和款项。如未按时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甲方将自动按相同标准享受乙方新开通的城市快递服务。

八、甲方在相关广告、宣传中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资费街标准的描述,应公正、客观、准确,不得出现有损乙方利益的语言文字及内容;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雇用乙方在职或退职员工,由此造成乙方商业机密泄漏或经济损失的行为,乙方将停止甲方剩余货物的返还和款项的结算,并追究甲方相关经济违约赔付,赔付金额为乙方经济损失的10倍。

九、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发现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或发生争议,原则上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乙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对协议内容保守秘密。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北京飞时达快递服务中心

7.代收代付协议 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xxxx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xxxxx交予乙方制作,制作费由甲方代收代付。

二、制作收费标准xxxx元/只,统一由甲方代乙方收取并定期与乙方结算。

三、所有与制作相关的质量、工期、发票等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甲家满意的答复。

四、若由乙方制作的产品产生的有关问题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先行处理,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8.20121219代收代付协议 篇八

甲方:上海卡友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市乐通数码经营部

A P N: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平合理、权利义务

相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收代付货款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便双

方恪守:

一、由于乙方没有开通电子商务结算系统,无法及时安全代收代付货款,甲

方已开通电子结算系统,故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代收代付货款。

二、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代收代付货款的劳务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代收代付货款的(1%-40元封顶)收取劳务费(包括银行间结

算手续费在内)。如果在协议履行期间遇到银行上调结算手续费,乙方应付甲方

劳务费按银行上调手续费比例相应调整。

三、甲方应收取的劳务费在代收代付每笔业务结算时同时扣除。

四、本协议履行期间为两年:

自月日始至日止。

本协议到期前30日,如乙方仍需甲方提供代收代付劳务服务,应另行与甲

方签订代收代付货款协议书。

五、乙方委托甲方代收代付货款服务提供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朱坤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山东聊城振兴路支行

账号:***4181

六、如乙方公司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变更,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否

则发生转账错误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本协议。如有特殊情况

需要解除本协议,双方应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八、甲方对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九、乙方保证委托甲方代收代付的货款为合法生意发生的款项,乙方不得委

托甲方代收代付违法款项。否则发生问题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复印件有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9.中国工商银行代收业务协议书 篇九

委托方:广州域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为方便客户交纳各项公用事业费,甲、乙双方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 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执行:

第一条 代收费业务的对象:必须在甲方缴交 费,持有在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辖属网点开立的乙方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并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自动转账交费的客户。

第二条 代收费业务的方式: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格式用3寸软盘制成客户扣费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在客户指定的账户上扣划 费。

第三条 代收费业务的若干细则

(一)、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委托工商银行代扣 费授权书”一式两联(下简称授权书),其中,一联交乙方,甲方负责“授权书”的真实性。客户授权甲方委托乙方从客户指定的账户中支取款项缴交 费,并同意乙方将支取的款项转入甲方的账户,如客户对扣划款项有异议,甲方应负责与客户协商解决;如因甲方未与客户签订“授权书”而发生的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或损失,由甲方负责解释或赔偿。

(二)、甲方将所扣缴款项资料制成数据文件,按双方约定的格式储存在电脑软盘中,填写一式三联的《委托工商银行转账申请表》(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上加盖甲方在乙方预留的印鉴,数据磁盘写保护后用信封密封加盖相同印鉴一同送交乙方,乙方人员审核无误后,在《委托工商银行转账申请表》上盖章,第一联退回给甲方。

(三)、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约定扣账次数、扣账日期,但甲方办理委托扣账业务时,要提前一天将“申请表”和数据磁盘交给乙方。

(四)、乙方根据甲方送交的“申请表”内容,对甲方的数据磁盘进行检查及核对,如“申请表”的内容与数据磁盘的内容不符时,即退回甲方重新制盘,如核对笔数、金额无误,则按数据磁盘的数据进行扣账。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磁盘在约定扣账日期进行扣账,并视同客户已同意授权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转账扣费事宜,采用“实收实付”方式为甲方办理代收款业务,次日把成功扣划的款项主动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内,将扣账明细制成数据磁盘和《批量实时代收代付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交甲方,如因机器、线路故障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取到数据磁盘及“明细表”,乙方会尽快设法解决,甲方应本着谅解的原则,不应以此为由提出赔偿要求。

(六)、乙方所提供的“明细表”有扣账成功与与不成功的标志、汇总笔数及金额,并对扣账不成功部分说明原因,返还的数据磁盘上除保留原磁盘内容外,对扣账不成功的账户增加不成功标识。甲方应根据“明细表”和返还磁盘的内容对扣账情况进行认真的核对,如有疑问,应在一周内以文字的形式通知乙方。

(七)、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磁盘办理扣款业务,若数据软盘中的账户有误造成错扣他人的账户,甲方应主动将款项退回乙方,并赔偿给客户造 成的损失;若数据软盘中的扣账金额有误,由甲方负责解释或赔偿;若乙方机器处理有误或丢失磁盘而造成的损失或纠纷,由乙方负责解释或赔偿。

(八)、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账户因余额不足、账户挂失、销户、账号错误等各种因素而无法扣账时,乙方不负责追收款项。

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 费服务,乙方按每笔 元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第五条 本协议自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实施。协议有效期 年。如其中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或纠纷由毁约一方负责。

第六条 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应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商洽同意后,方可对协议进行修改补充。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支行(盖公章)(盖公章)甲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10.代收工程款协议书 篇十

甲方:

乙方:

甲方与宝鸡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作,承揽了**公司

****项目楼宇智能化建设工程。鉴于乙方与**公司的良好关系及乙方

便利的地域条件,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

委托乙方代收**公司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收取货款包含以下工作范围,且不得超过以下范围:

1、代表甲方与**公司核对账务,确保账务核对一致;

2、代表甲方送达**公司各类票据;

3、代表甲方督促**公司尽快将甲方工程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4、将**公司支付到乙方账户的工程款项按期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第二条委托形式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出具“代收工程款委托书”给乙方,乙方持

委托书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到**公司办理委托收款工作。

2、乙方在收到**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后当日必须通知甲方,在收到款

项后10个工作日之内,将甲方工程款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3、甲乙双方约定各自结算往来款项的固定账户,乙方代收的工程款

全部通过固定账户结算,并支付到甲方的往来款项固定账户。

甲方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三条乙方代收工程款的手续费用

1、乙方按照实际收款总额的2%收取手续费作为报酬。

2、乙方手续费直接在甲方工程中抵扣,但乙方必须给甲方出具手续

费相关票据。

第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收到工程款后超过10个工作日未将款项支付到甲方账户,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每日按收款额的万分之五支付甲方利息,预期超

过一个月,另行支付甲方20%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五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六条其他条款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株洲市石峰区人

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加盖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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