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生态文明建设局(精选8篇)
1.南明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篇一
厦门市思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厦思文明委[200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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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思明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
2007年是我区组织实施“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全国强区建设的关键一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主线,按照省委卢展工书记“四个重在”(持续、提升、运作、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构建“文明思明”和“和谐思明”为目标,围绕中心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繁荣和推进和谐文化建设,稳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更好地发挥思明区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强化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大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浓厚氛围。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 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大力宣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指导方针、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等主题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开展和谐创建、在全区营造社会和谐发展、和谐建设的浓厚氛围。
2、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和民族精神教育。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要精心组织建军80周年的纪念活动和香港回归10周年纪念活动。要充分运用各种节庆日,开展弘扬民族文化的主题教育,进一步弘扬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努力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春节突出文明祥和主题、清明节突出缅怀先烈主题、端午节突出爱国主义主题、中秋节突出和谐团圆主题、重阳节突出敬老孝亲主题、教师节突出尊师重教主题等。要大力开展“爱祖国、爱福建、爱厦门、爱思明”主题教育,广泛征集、提炼思明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以更新的发展理念、以更好的发展举措、以更快的发展步伐,又好又快地推进思明全国强区建设和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十七大的召开。
3、深入推进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的思想道德建设。要通过各种手段着力提高广大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水平、民主法制意识。要把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同群众性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重点开展3月份“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月、5月份的“社区志愿者奉献日”活动、纪念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和“万人 献爱心”等主题教育。继续组织开展“荣辱在心中、文明在思明”系列活动,总结推广鼓浪屿街道“邻里节”、滨海街道“书香节”等经验做法,进一步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全社会提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倡导人人都有一张“文明的嘴”、一双“文明的手”和一双“文明的脚”,努力在全区形成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平等友爱、携手并进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
4、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德育建设。要重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的引导和教育,努力构建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1)要发挥学校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的的作用,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荣辱观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把贯彻实施《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作为未成年人思想品德教育和荣辱观教育的基础工作,以文明礼仪与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未成年人良好行为习惯和规范的养成。(2)要发挥好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阵地的教育功能和“爱心网校”、“绿色网吧”、“少儿图书室”、“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青少年维权岗”以及各类文体活动室的娱乐功能,发挥区关工委、“五老”队伍和德育工作志愿者的作用,继续开展“大手拉小手,爱心助成长”夏令营等各类文娱活动,进一步丰富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3)深化“十百千”工程和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网络建设,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4)组织编写一部以“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为题材的儿童剧,弘扬“英雄小八路”精神。(5)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开展“送家庭教育知识进工地”活动。(6)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力量的配备。
二、实施品牌创建战略,全面深化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1、深化文明城区创建。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构建文明和谐海西”为主题,扎实推进新一轮文明城区创建工作。(1)认真做好厦门市第十一届文明城区创建的初评工作,制定迎评方案,明确责任,广泛动员,争取更多的市民参与,要把迎评工作与为民办实事、为民解忧愁结合起来,力求实效。(2)要把《全国(省)文明城市(区)测评体系》标准要求融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中,做到齐抓共管。继续开展“文明路上不止步”系列活动,按照区委“用心查找问题,走下去;用力解决问题,动起来”和“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要求,下大力气抓好山地公园建设、生鲜超市建设、卫生死角整治、无证照经营整治、违章建设整治、黄赌毒与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等六项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区综合管理水平。(3)要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我区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全体市民作为文明城市主人翁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保持旺盛的创建热情和持久的创建积极性。充分发挥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在创建中的基础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青年志愿者、银发督导队、红领巾劝导队、社区志愿者、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努力使创建工作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4)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的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道德和各种教育的手段,建立长效机制,使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2、深化文明社区创建。要把文明社区创建作为文明城市的基础抓紧抓牢,把和谐创建的各项要求贯穿到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中,立足实际,贴近民生,固强补弱,大胆创新,力争创出一批影响大、特色鲜明的和谐社区新典型。要结合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七进社区”、创“四无”建“六无”社区、平安社区建设和“七进社区”、廉政文化进社区等活动。认真实施“安康计划”,推进对社区弱势老人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围绕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我区重点工程建设,在工业园区和社区中开展“文明和谐园区”建设,抓好1-2个典型。在村改居社区中开展“新风工程”建设和“清洁家园”行动,着力提高居民的文明意识,强化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要以争创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为目标,建设学习型社区,建立学习型组织,开展第二届终身教育节活动,不断深化社区教育活动。要以创建“平安思明”为载体,积极推进社区资源共享和共驻共建工作,引导辖内单位为社区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卫生计生服务、文体活动和物业管理,努力为居民提供优质的生活环境。
3、深化文明行业创建。要以建立公共服务型、绩效型政府为重点,以政务诚信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以“钱花少,事办好,群众满意”为目标,把廉洁高效、建设节约型机关作为重要创建内容,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积极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文明素质和工作能力。要以建设“诚信思明”为重点,在全行业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积极发挥茶行业、洗染业、网吧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规范行业管理,培植一批新的行业示范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继续巩固深化中山路、龙头路、禾祥西路、思明北路“诚信一条街”和“百 城万店无假货”创建成果,在富山商圈等服务行业中广泛开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要继续在非公企业中开展“比贡献、比技能、比守法、比诚信”活动,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构建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促进非公经济组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发展。要重视加强区域协作交流发展,积极探索双拥共建、区域共建新路子。要加强对各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管理,评选表彰一批区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学校、五好文明家庭、军民共建先进单位。
4、办好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实事。(1)继续开展文明单位和贫困家庭结对共建活动,共建率力争达到100%。(2)再建10所“爱心网校”。(3)加大“村改居”社区的文明创建工作。(4)举办百场“周末电影进社区”活动。(5)开展“洁净楼道,美化社区”主题活动。(6)开展“爱心联动在思明”系列活动。
三、加强文明建设基础工作,努力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1、强化队伍建设。要积极适应新形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配齐配强区委文明办人员。加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专兼职干部的理论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参加全市文明办干部培训班。要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集中的精力,理直气壮、大张旗鼓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2、强化信息工作。要在全区文明办系统内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反应快的信息工作队伍,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委文明办报送创建信息。要加强思明区“精神文明”专栏建设,及时更新,使之成为我区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健全信息工作激励机制,召开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表彰会。
3、强化理论调研。要围绕总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省文明城区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围绕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如何有效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引导和形成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和谐人际关系的进一步形成;如何建立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如何组织引导各种新经济组织人员、五老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如何结合学校、家庭和社区,形成有效的未成年人德育建设网络等课题进行调研;如何有效提高村改居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如何在推进新一轮文明城区创建中,不断升华认识、调整思路、落实措施,使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更能体现社会和谐的目标取向。要广泛调动基层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工作的积极性,组织市参加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编印《思明区精神文明建设理论调研文集
(三)》。
思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7年4月19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工作要点
抄送: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委文明办
思明区委文明办 印10份
2.南明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篇二
一、生态文明的兴起与生态文明制度的内涵
1. 生态文明的兴起
从18世纪中叶工业革命兴起,工业革命带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人类生存的环境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相继出现了资源耗竭过度、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地危害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也制约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工业大国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曾走过的路,单纯注重经济效益的工业化道路是不是存在巨大的问题。在经过反思之后,人们终于开始认真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悟出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真谛,并逐渐发展成为目前全球范围内一股强劲的生态潮。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这是联合国史上第一次研讨保护人类环境的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明确提出了环境保护这一科学概念,提出了全球环境保护的战略,由此拉开了全球环境保护的序幕。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的隆重召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其主导思想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旗帜的《21世纪议程》,已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当作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蓝本,推动各国把环境保护规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2002年9月,来自世界各地的上万名代表汇聚南非约翰内斯堡,在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通过了《约翰内斯堡宣言》文件。人类环境保护运动中所诞生的三大宣言———《人类环境宣言》《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宣言》,被喻为绿色运动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作为环境保护运动史上的重要成果,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将这些宣言视为人类探索生态文明的路标。
2. 生态文明、生态制度的内涵
封建主义的产生来源于农业文明,资本主义的兴起离不开工业文明的推动,而生态文明必将促进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可见,文明的转型决定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生态文明反映了人类处理自身活动与自然界关系的进步程度,是人类思想观念的一次飞跃,同时也是价值观念的深刻转变。当前,生态文明已成为世界各国摆脱生态问题,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水平,是生态制度文明的外化,是衡量生态制度文明程度的标尺。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完善的生态制度是重要的保证。
生态制度建设的要求是树立科学合理的生态文明标准,依靠其强制性和有约束力的生态法制,来保证生态文明标准的贯彻实施。解决中国生态环境问题,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把生态制度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
二、国际生态制度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也探索建立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我国生态制度的建设,可以借鉴这些有益的经验。
1. 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资源总量有限、环境容量有限,所以,我们在使用环境资源时,应该充分借助市场作用,争取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发展。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是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在新的形势下,在生态制度建设中,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以市场机制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努力走市场化和生态化相结合的道路。
2. 加快环保法律法规建设是生态制度建设的重要保证
我国环境法制建设起步较晚,在十八大确立生态文明地位的精神指导下,着重防治与保护并重,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及时代发展的需要,现阶段应在完善现有环境法律体系,加快环境法制建设上面下功夫。
3. 政府的激励和监管是建设生态制度的根本途径
在国际上,各国政府对企业及经济组织的监管和激励机制,主要有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等。实施生态制度建设的主体是政府,就需要政府积极、科学地规划好生态文明制度。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生态观。各级政府需要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纳入到党委、政府及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通过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生态行政能力,打造生态型政府。最后,加强生态制度文明建设中的社会监督。通过对国外生态制度建设过程的考察,我们发现,发达国家的生态制度建设中,除了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激励外,还有广泛的社会公众监督。我国在社会民主监督方面的制度建立还有待完善。
三、大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庆人早就认识到,大庆的未来发展需要依托资源,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破坏生态为成本,要让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 大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要成就
大庆市委七届七次全体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大庆市委关于建设生态自然现代宜居城市的意见》,明确指出,大庆谋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必须坚持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并重、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处理好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关系。为大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植树造林、城市绿化、草原改良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大庆全市有林面积达到349.8万亩,森林覆被率到11%;实施草原全面禁牧、畜牧“三进三退”工程,1034万亩草原全部禁牧;实施湖泊治理、湿地补水工程,综合治理主城区湖泊19个。城区内,建设各类生态园89个、城镇广场25个,建成省级以上生态乡镇43个,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5平方米。
2. 大庆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的缺失。长期以来,大庆油田由于受“地上服从地下”政策的影响,重地下、轻地上,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和污染。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来看,所依据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保法在2014年4月24日进行了修订,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大多是以部门立法为主,像土地管理法、草原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水法等,由林业、矿产、草原等部门负责对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在自然资源立法相对缺乏的情况下,立法者还没有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引起足够重视,导致大庆市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上缺乏上位法应有的规范和指导,这就出现了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大庆是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还是以资源开发为主,这与基本立法相关制度的缺失有着必然的联系。
(2)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生态管理上我市还主要是依赖于政府行政手段,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更重视的是经济效益,对环保工作不重视,随着政府对企业管理的弱化,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对企业的生态环境政策措施可能会起不到预期的效果。环保工作涉及的部门很多,没有形成专门的生态管理机构,环保、土地、林业等部门在管理职能及业务管理上有重复交叉,在工作中审批、发证、收费、处罚、解释等权限对本部门有利益,成为各单位争夺的部分。而无利可图的工作则往往没有部门愿意负责,人为造成许多工作漏洞,出现问题很难找到能解决问题的部门,这就使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以有效的运行。环保队伍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没有专职的工作人员。环保监管力量与日益繁重的环保任务越来越不适应。
(3)各类机制不健全。环保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政策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全人类全社会的责任,对给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企业及个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对政府各职能部门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时,也应该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来看,都缺乏对管理者不履行职责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其结果造成许多法律法规形同虚设,一些部门在为了自身利益,不实行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生态保护的措施时,造成环境污染也不必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违法成本为零的情况下,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开展将会大打折扣,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无法得以真正有效的遏制。
四、大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现实路径选择
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今天的大庆人正面临着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而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大庆在生态制度建设的道路上,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抓紧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中共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纲领性的制度安排,是全国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指导方针,但是全国性的法规对地方的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的操作性、针对性不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大庆市亟待制定有关适应油田方面的地方法规。同时要注意地方生态环境的立法要突出重点,超前立法,弥补国家在环境立法方面的滞后性。并且,要克服生态治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以地方法规或条例的形式制定详细的绿色GDP标准,尽快落实绿色GDP标准。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纳入法治轨道,使大庆在环保生态制度建设方面做到有法可依。要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法律制度体系,以制度来规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从而实现大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从改变生态环境到实现生态文明,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要在制度上加强创新,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建设生态文明管理制度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为了使大庆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效地开展,必须合各方之力。制定地方性和区域性的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应当由一个专门的部门对大庆区域内,自然生态空间包括土地、水流、草原、荒地等进行统一的确权登记,在源头上明确产权关系,健立产权制度并对用途进行管理,以禁止无节制的开发利用。建立资源环境监管机构统一且独立开展行政执法的机制。
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在生产过程中严守资源环境保护生态红线,建立有效制约地方和企业生产行为的约束制度。研究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地方环境控制质量标准作为生态治理的依据。对功能不同的产业项目,要实行不同的市场准入标准,对达不到环保标准的企业严格控制,对企业的违法和不达标排放行为零容忍。要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3. 完善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
完善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保障。建立严格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违法者所造成的环境损害,要处以巨额的赔偿罚款,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领导,地方的行政领导都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于不适当行使环境保护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对其负责人追究相应的不作为、违法作为的法律责任,对直接责任人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重大失误,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
4. 营造积极的社会氛围
转变人类控制自然的观念,营造尊重保护自然的氛围。创新生态文明知识的宣传教育方式,将人类生态文明的最新成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让生态环保知识更贴近大众,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树立起生态文明理念。
摘要: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大庆正面临着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而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就需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抓紧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就必须深刻理解生态文明的内涵及本质,高度认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意义,把握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路径
参考文献
[1]岳潘.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J].绿叶,2006(10):16.
3.南明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篇三
一是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全省森林覆盖率已达65.95%,保持全国第一。12条主要水系水域功能达标率和I—Ⅲ水质比例分别为97.9%和95.2%,所有设区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所有设市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清新福建”已成为福建最具影响力的新名片。
二是节能降耗水平居全国前列。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进度要求,2012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至0.607吨标准煤/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海洋、土地、矿产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长汀经验”成为全国治理水土流失的典型。福建省长汀县原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之一,经过十几年努力,水土流失治理区植被覆盖率由15%—35%提高到65%—91%。2011年以来,习近平同志两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总结并在全国推广长汀经验。
四是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创建了一批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7.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8平方米。农村人居环境也得到较大改观。
在推进生态省建设过程中,注重把握四个方面:
一是规划先行,抓好总体部署。时任福建省长习近平同志亲自主持编制《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2020年总体目标及分阶段目标,明确了任务、布局、重点和配套政策。历届省委、省政府认真组织实施《纲要》,围绕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进步三个方面22项指标,进行动态跟踪和评价考核,并将《纲要》贯穿到“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中,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各地结合实际编制实施生态市、县(区)建设规划。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二是改革创新,激发内在活力。理顺港口岸线开发、自然保护区建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管理体制;推行水、土地、海域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森林生态效益及江河流域生态补偿、水土保持补偿、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等制度;合理确定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扩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调动有利于生态省建设的积极因素。
三是加强领导,促进有效落实。成立以省长为组长的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各级设立相应机构,形成上下衔接、分工负责的生态省建设组织管理体系。同时,将生态省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将领导干部任期内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以及所推动出台的相关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纳入审计,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四是全民参与,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引导民间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项目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实地检查生态省建设,支持各界人士以多种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鼓励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参与各类环保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行动的生态省建设新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一是积极构建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导区,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布局”。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强化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指标约束,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生产空间集聚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二是积极构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先行区,加快实现“绿色转型”。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推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综合运用差别电价、地价等价格杠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逐步建立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是积极构建生态优美文明祥和宜居区,让群众享受更多的“绿色福利”。按照习总书记“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要求,继续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增强“市、县、镇、村”的综合承载力和环境竞争力,更好地维护、保障和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把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的美好家园奉献给人民群众。
4.文明区队创建规划(最终版) 篇四
为我矿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深化文明区队创建工作,全面员工文明素质和文明意识。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目标。根据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对我工区2012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于经济建设和全局工作大局这条主线,从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员工全面发展的要求出发,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思想作风的转变,不断深化文明区队、文明行业的创建工作,增强创建意识,努力塑造“标兵”工区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区队的领导,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文明区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组长:严来荣、陈勇
副组长:肖存林、董瑞雪、尤兆军
成员:技术员、各班组长
三、创建目标
1、巩固煤矿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2、打造“四有员工”区队
3、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创建内容
1、班组建设
(1)班组思想作风过硬,政治坚定。班组建设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实新内容、采取新措施、创造新经验,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夯实理论根基,进一步提高班子统揽全局的能力。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班组团结协作,具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并遵守各项工作议事规则,重大问题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班组成员分工合理,顾全大局,职责明确。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注重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2、工作质量
(1)以创建煤矿文明区队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全员的优势,积极开展“五爱四有”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活动安排、自觉参与实践,把“五爱四有”的成效和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四有“员工合格率95%。
(2)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转化为作风成果、工作成果,认真解决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提出的困难和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办事不拖拉、不扯皮、不刁难、不贻误。
(3)大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努力为困难家庭奉献爱心,组织动员广大党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切实关心员工生活,从全体员工需要出发,坚持不懈地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
3、廉政建设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通过“两个务必”主题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措施,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有健全的内部制约措施,严防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开展“争创文明班组优秀员工主题活动”促进员工文明行为养成。形成一个文明、团结、和谐、具有战斗力的员工队伍。
(3)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实行公平公正透明的办事程序,坚持“五上墙”。坚持执行办公 “公开制”,员工服务“承诺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有效管理程序。
五、创建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建设高产、高效具有战斗力的员工队伍,在广大员工当中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明确创建目标,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按照精神文明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积极组织实施。按照创建规划,突出创建重点,确保创建工作全面展开。同时要根据创建内容和考核标准,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制度,扎扎实实把创建工作做细、做透。
3、健全创新机制。以巩固文明区队标兵称号、打造“标兵式“区队、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为目标。实施三项工作同创共建,使三者的运作相互融合、互为作用,不断丰富文明区队创建工作的内涵,有效地激发创新动力,促进创建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4、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开展“五爱四有”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员工道德建设,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工作业务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结合文明创建活动,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
5、严格督察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及时通报情况,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从而促进我工区整体创建水平的提高,全力打造“标兵式”区队,争创区队内人人都是标兵,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前提保障。
通防工区:令狐克松
5.南明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燕园地区文明创建工作,燕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注重落实,以《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指导,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动员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创建,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一,真正从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高科技核心区高度认识首都文明区的创建,加强领导
街道领导班子认识到:创建首都文明区意义重大,是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高科技核心区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对燕园地区而言,是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各方面工作提升和改进的重要途径,从街道到社区必须层层加强领导和组织。为此,街道迅速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李贡民为组长,副主任李振和杨兴文为副组长的燕园地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燕园地区创建工作的总体协调与指挥。制定了《燕园地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实施方案》和《燕园地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督导检查方案》,明确工作的总体思路、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居民民政科、综合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具体承担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宣传信息、档案材料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在文明区创建工作中,街道做到“三个结合”:将创建工作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通过文明创建进一步促进街道工作的科学发展;将创建工作与创先争优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文明创建进一步促进辖区党建工作上台阶;将创建工作与北大实际结合起来,既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指示和要求,又积极探索,努力在实现形
式上体现北大特色。
二,以“群众广泛知晓”为核心目标,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其一,以扎实有效的动员会开展宣传。
7月25日,街道召开了燕园地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动员会,7个社区的全体居委会干部和街道相关机关干部参加了会议。街道分管主任在对《燕园地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和任务分解,并以《燕园地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督导检查方案》为基准对居委会层面的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在街道的动员下,辖区内全部社区相继成立了创建首都文明区专门工作班子,并于7月末至8月中旬,陆续召开了社区全体居民代表、综治信息员和保安等各类社区积极分子参加的宣传动员会,向居民宣传、讲解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扩大群众知晓率,发动群众参与。
其二、通过多种居民喜闻乐见的载体和形式开展宣传。
按照《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实施方案》对宣传发动阶段的工作部署,燕园街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建宣传。在社区内,除区创建办统一制作的宣传品外,燕园街道还制作了一定数量的创建首都文明区宣传纪念品,包括“爱燕园 建燕园 共创首都文明区”环保袋6000个,《致工作、生活在海淀区的各界朋友们的一封信》7000余份,创建首都文明区宣传横幅近50条,为创建宣传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准备。各居委会通过在社区显眼位置悬挂横幅,在宣传橱窗和楼门栋张贴“构建和谐新海淀”系列海报、逐门逐户发放宣传环保袋和“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文明区创建,提高创建工作的群众知晓率,营造了人人了解文明创建、家家参与创建实践的良好氛围。街道还计划在教师节前后的四个周末,与北大社区服务中心合作,组织各类生活类服务商、科技法律类学生社团走进社区,开展“惠民、便民”服务,以服
务体现文明区创建、推进文明区创建。按照区创建办宣传信息组的要求,街道创建办每周向海淀区文明办创建首都文明区专题网站报送信息,汇报燕园地区创建工作进展。
其三、加强与学校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作,扩大创建宣传面和影响力。
街道要求各社区在广泛宣传居民的同时,充分利用8月15日北京大学教职工结束暑假开始新学期工作的契机,加强与校内各单位在创建首都文明区方面的沟通与协作,扩大文明创建的知晓度。校内居委会负责人分别走访了北京大学统战部、工学院、美学美育研究所、文化产业研究院等相关单位,发放《致工作、生活在海淀区的各界朋友们的一封信》及海报等宣传品。通过沟通,北大外国留学生住宿和管理的部门中关新园在宾馆显眼位置布置多条宣传横幅,张贴海报,向宾客和留学生发放“一封信”,使文明区创建走近了外国留学生。辖区内的北达资源中学负责人也表示积极参与文明区创建工作。
三,以“重在落实和提升”为根本,加强创建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和及时整改
8月中旬,街道创建办召集各居委会和机关干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梳理,汇总来自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9月—12月是创建首都文明区的全面迎检阶段。燕园街道将对照北京市和海淀区的标准进行自查,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整改力度,加大环境建设和综合整治力度,在社区内开展迎检宣传,营造迎检氛围,通过共建活动、惠民服务拉动和深入推进文明区创建。
6.南明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篇六
共和国森林法》工作情况汇报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根据区人大关于对南明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受区政府委托,我就全区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森林法》主要做法、措施和成效
《森林法》自1984年颁布实施1998年修正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森林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积极开展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区生态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呈现出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显示,南明区现有森林面积6167.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38.73%,主要树种以常绿针叶林马尾松为主,常绿阔叶林女贞等次之,有各类树种达50余种以上,全区森林均在环城林带范围。自上世纪50年代初,环城林带建设就开始实施,到1989年实施《南明区绿色工程规划》、2000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至2011年,通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和行政区有林单位的艰苦努力,50年来建成面积6167.5公顷(合92512.5亩)环城林带。
(一)领导重视,层层落实目标责任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和造林绿化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优化环境、开拓创新、强区升位”的工作方针,自1998年起,把城市绿化和造林绿化纳入区委、区政府每年实事任务之一,同时列为区政府的目标管理,在全区形成了各级领导重视,各乡、办事处层层落实,区直有关工作部门具体指导、督促、抓出成效的
工作体系。
(二)科学规划,科学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植树造林任务 在省、市绿委、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近几年来,南明区从促进生态建设和实现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出发,始终高举生态建设大旗,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积极培育森林资源,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完成南明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及年度造林绿化规划设计,并将以上规划纳入南明区 “十一五”期间林业建设和绿化发展的工作目标任务逐一完成,共完成人工造林713亩、封山育林1700亩,全区12万亩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建立义务植树基地5个,面积160亩,成活率均达到85%以上,并通过市林业绿化局技术验收。
(三)积极宣传《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政策,全民生态意识和法制意识不断增强
自2000年起,我区多次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种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上万份;乡、办、村、社区以宣传栏、黑板报、标语、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政策;同时结合林改,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结合查处滥伐盗伐、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违法案件,以案说法,教育群众。通过宣传,《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政策不断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爱林、护林的生态意识和法制意识不断增强。
(四)加强管理,落实经费,重视造林绿化成果保护
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森林管护和社区绿化管护工作。为彻底改变“重造轻管”的局面,区政府于2002年6月开始,每年拨付15万元经费作为全区国有山护林员的经费开支,并公开招聘38名护林人员对国有山林进行管护,同时加强了病虫害和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开展了古树名木调查登记与保护工作,建立了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了保护范围,落实了养护管理措施。
绿化机构的加强、经费的落实保证及绿化工作者的认真负责,南明区自1998年以来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连续五年以上实现森林病虫害防治控制指标达标,并积极配合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打击滥砍乱伐林木案件,破坏野生森林植物案件,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实现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达到并超过省、市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环城林带管理保护情况
(一)全区森林的管理体制情况
从南明区目前森林的管理体制上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1981年6月林业“三定”确权颁证的区属国有山林由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聘请护林人员管护; 2、1981年6月林业“三定”确权颁证的区属集体山林由后巢、云关、小碧、永乐四乡29个行政村安排人员管护;
3、地处城区和面向城区的部分国有山林(如:一号山、大岩坡等)1986年6月经原南明区农水局与市护林绿化专业队签订造林护林承包协议,由该队派专业人员管护;
4、本行政区内的有林单位如省林科院实验林场、市长坡岭林场谷立工区、市苗圃所、市南郊公园、市森林公园、市河滨公园、市药用植物园、市龙洞堡畜牧场等的山林由以上单位安排专职人员管护。
(二)、开展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的措施和作法
1、强化宣传、深入现场、大张旗鼓地宣讲、发放《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自2006年5月以来,区林业、城管、后巢乡多次组成宣传队伍,深入后巢乡四方河村、云关乡木头村、永乐乡罗吏村等违法占用林地情况严重的村,宣讲《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管理方法的法规、法令,散发宣传资料上千份,张贴《森林法》
等法律令文,并深入违法占用林地人员家中开展宣传教育。同时在违法占用林地的地块竖立护林警示标牌,长期坚持宣传教育活动。
2、成立机构、抽调人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
遵照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4月9日对我区贯彻《贵阳市环城林带建设保护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市人民政府2007年4月20日“全市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题会议”的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07)48号]的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南明区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由区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林业、国土、建设、城管、公安、后巢乡等17个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并制定了此次专项行动方案,确定了打击整治的要求、范围、目标、工作步骤及保障措施。
3、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严肃行政执法程序
在执法过程中,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查处。特别是林业部门和城管部门。在查处占用林地、毁林建房案件的过程中,城管部门针对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采取不同方法进行拆除,针对不同类型的群体性事件,分解矛盾,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激化矛盾,确保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法制办和区林业绿化局对以灯笼坡为主的违法占用林地的行政案件举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会两次;区信访局、区维稳办和区林业绿化局工作人员还多次对违法占用林地的上访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劝阻,防止了极端事件的发生。截止2011年10月7日, 今年已处罚森林火警案起;查处违法使用林地案件起。
4、努力开展植被恢复工作
自2007年6月首次拆除灯笼坡违法占用林地建房行动后,区
林业绿化局即组织力量,调集树苗对已拆除违章建筑的林地开始植被恢复工作,同时利用义务植树活动,组织云关乡、沙冲办事处、后巢乡在五合碑、万家坟川洞坡等处开展植树活动。目前除灯笼坡点因违法人员阻挡不能实施外,其余点已恢复植被,恢复面积896平方米(其中:五合碑776平方米、万家坟川洞坡120平方米)。
5、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保护森林资源
为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实施环境立市战略,捍卫“森林之城”、“避暑之都”的荣誉,区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动是当前我区生态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相关部门要统一协作,各司其责,把我区森林资源保护好。各相关部门就森林资源保护制定了相关制度:
⑴、建设局严格按照建筑法、规划法、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审核建设项目,严格把好规划、土地、园林等审批关,不符合审批程序或有毁林现象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⑵、规划局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员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绿化用地、环境保护用地等内容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城乡规划中确定的绿地,自然保护区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二是严格征收征用林地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核审批手续。在规划管理以及土地招拍挂工作中,做好前置审查,凡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在进行选址定点和审批前,先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前期审核,本着生态优先,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合理规划,严格把关。严禁占用环城林带进行经营性项目建设,对确需征占用林地的重点项目,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先征收征用林地手续,严禁未批先占;三是严格执行《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不得非法占用。规划方案审查时严格
执行《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特别是项目建议涉及名木古树的移栽时,须征求园林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⑶、国土分局一是建立巡查制度,把森林土地巡查列入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工作范围,每月巡查不少于8次。二是建立征收征用林地审查审批制度;三是凡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先征求林业部门的同意。凡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受理建设用地的申请;四是加强矿山占用林地的管理工作。从2002年起,已停止批准新建矿山的工作。
(四)、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1、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一是各责任乡、办成立森林防火组织机构;二是责任到人,区政府与各乡、办、各责任乡、办与辖区村(居)委会以及有林单位、村(居)委会与林区周边村(居)民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三是区森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南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职责划分,各负其责,各施其职,协同作战。同时,区四大班子29名领导对29个村和办事处进行了责任“包保”,要求责任人要经常深入责任区进行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真正形成一抓到底,不留死角的责任体系和全方位抓森林防火的工作格局。
2、扑火队伍的建设情况与防火物质储备情况
区森防指挥部成立了30—50人的应急队伍,各责任乡、办也根据各责任范围成立了15—30人的应急小分队队伍。目前,全区共有应急小分队14支,共有应急人员200人,并配备了相应的扑火工具和防护服装。
3、防火应急演练和相关预案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制定了《南明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南明区森林防火处置预案》等
相关预案,每年在沙冲路电厂灰坝举行了森林火灾应急扑救实战演练,参加演练的单位有贵阳市森林消防队、贵阳电厂消防队以及各乡、办和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时邀请了贵阳市森防办相关同志前来指导工作。
4、卡点设置情况
南明区林区情况复杂,林农交错、林房交错,人为活动频繁。只有坚决管住火灾源头,杜绝一切火源进入林区,才能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目前,我区各森林防火责任乡、办共设立森林防火检查、宣传卡、点47个,3月3日至5月31日清明防火高峰期期间,严禁任何人在坟地烧纸、点香烛、燃放烟花爆竹,并要求各检查卡点实行进山登记制,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
5、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形式,确保宣传覆盖率达100%。一是发放森林防火通知书4000余份;二是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制宣传扑克5000份,制作纸杯50000个发放到各卡点;三是要求各责任乡、办出动宣传车在重点林区要通过张贴标语、发放防火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宣传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宣传工作“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使市民改掉陈规俗习、文明祭祀,增强他们“林区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
⑵、严格执行市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戒严令,狠抓野外火源管理,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为坚决管住火灾源头,杜绝一切火源进入林区,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我区各森林防火责任乡、办共设立森林防火检查宣传卡、点47个。目前,我区已对发生的5起因上坟烧纸引起的火案进行了立案查处。
⑶、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区森防办认真制定了《南明区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大排查统计表》,特别加强对森林火灾多发区、林区重
要设施、仓库、油库、危险物品存放地、林区坟墓区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并由副指挥长殷石春同志带领区森防办工作人员深入各森林防火责任乡、办进行森防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春防各阶段工作进行指导,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区森防办进行了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二是从3月3日起,区两办督察室、区森防办工作人员深入各森林防火责任乡、办进行森防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春防各阶段工作进行指导;三是区森防办自今年元月份以来,坚持每天下午四点后电话向区政府办公室汇报当天森林防火工作情况,遇有重大火情及时报告。
⑷、用好用足评比表彰和检查监督两个手段。一方面要对平时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及时加以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加大奖励力度,每年从财政中拨出专款,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兑现,极大地鼓舞了士气,更进一步提高了各责任单位及群众的工作热情与责任意识。
6、森林防火经费的落实情况
一是区政府2002年开始每年从财政拨付15万元经费作为全区国有森林护林员的经费开支,2010年开始每年从财政拨付20万元经费作为森林防火应急队员的经费开支,由区财政、监察、劳动、林业部门在全区农村范围公开招聘38名护林人员和10名应急队员,确保了护林队伍的稳定;二是2008年区政府已将森林防火经费增加到25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三是各森林防火责任乡、办按照“有火无火按有火准备,小火大火按大火准备”的要求,认真做好扑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每年都安排一定的经费作为森林防火专项开支,做好灭火工具、余火处理工具以及后勤物资的准备工作。
(五)、病虫害检疫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林业有害生物越冬代调查和森林病虫害预防工作
区森检站在2011年1月30日——3月18日共完成了四个乡、国有集体林共12万亩林地的林业有害生物越冬带调查,在调查中,均没有发现检疫性病虫,并完成了越冬代调查报告;按照市站的要求,区森检站在5月中旬病虫活跃期按时督促护林员在各防治点悬挂了生物防治所用的诱捕器,并将购买的生物防治药剂及时发放到护林员手中,监督护林员进行药剂的施放和对病虫的监测,同时还完成对林区内的外来有害生物进行普查。另外,区检疫站在全区开展松材线虫病的普查监测工作,对林区松树的枯死木以及加工厂、市场的松木、木质电缆线盘进行了取样、镜检。截止到目前,尚未发现南明区辖区内有松材线虫病害,并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已作好守卡把关工作,严防该病传入南明区。
2、开展南明区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积极开展南明区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在行动过程中,对从外地调入的大批木质电缆线盘进行了全部检疫复查。同时,对经营使用电缆盘的科飞仓库、二戈寨铁通公司等单位进行多次执法检查和采样镜检,在检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检疫性病虫害。检查同时还向企业、商家宣传了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力求在检查的同时普及广大群众的检疫知识,调动人民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完成专项行动的最终目的。
3、强化木材运输证办理和森林植物检疫证书签发与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审情况
南明区木材市场经营活跃,涉及的面广,是全市乃至全省最大的木材经营集散地,同时也有不少的木材加工企业,为服务市场,依法管理好木材流通工作,截止10月7日,共签发省内木材运输证1940份,签发检疫证书2640份,共年审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106个,审证率达60%以上,基本完成年审工作。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当前我区正处在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时期,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各项建设征收征用林地数量不断增加,林地资源得不到有效补充,难以实现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的目标责任。
二是《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差,对森林法规和林业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的理解还有待提高。
三是林地的比较效益差,群众经营林地的积极性不高,特别是目前林地补偿低于耕地补偿,受利益驱使,毁林开荒、建房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四是全区现有的森林林分基本是以针叶林为主,林分质量不高,结构较单一,树龄老化,易风拆。增加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难度,也增大财力、物力的投入。
五是行政执法队伍力量比较薄弱,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和生态意识。切实加强对《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林业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政策,不断增强林业法制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积极引导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办理林业相关手续,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二)加大查处力度。对目前已发现的所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加大工作力度,逐件跟踪办理,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能进行植被恢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尽快恢复植被。
(三)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省、市人民政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资源保
护管理纳入目标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做到发生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有人管、有人查、有结果。
(四)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凡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在进行选址定点和审批前,应依法先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前期审核,本着生态优先,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合理规划、严格把关。严禁占用环城林带林地进行经营性项目建设,对确需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严禁未批先占。对越权乱批占用林地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综合执法。加强与规划、城管、公安、建设、国土、环保、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形成综合执法体系,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强化综合执法责任制,建立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快速反应机制,对重大非法侵占林地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针对我区林业干部职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现状,将进一步加强林业干部职工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7.生态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探讨 篇七
1 对生态经济的再认识
1.1 生态经济是推进生态文明进程中提出的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理念
其背景是在人类过度开发利用资源, 造成环境破坏, 以致于自然力通过各种生态灾难的方式来告诫和惩罚人类, 进而促使人类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行为方式[2,3]。从人类社会发展走过的社会形态和历史进程看, 无论原始文明、工业文明、现代文明, 还是现在提出的生态文明, 不能仅限于以社会的发展进步来考量, 要用人与自然是否和谐相处, 发展进步是否违背自然法则和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新理念;特别要认识到, 地球和自然界形成经过漫长的地质年代, 一旦自然界遭到破坏, 是不可逆转的, 即使要恢复、修复, 也需要漫长的过程, 甚至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人类自进入工业文明阶段以来, 它既是人类社会发展最快的时期, 但又是破坏生态环境最严重的时期, 世界各发达国家和我国走过的发展历程即是明证。虽我国近30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最快, 以至于发展速度直线上升, 经济总量成倍增长, 但对资源的过量开发利用和环境的破坏较巨大, 应引起高度重视, 尽快转变发展方式, 全面落实可持续协调发展观。
1.2 全球生态危机的反思
一是每代人都要站在历史的高度, 客观辩证地去认识全球性生态环境的恶化, 以增强使命感, 特别是当代地球人, 既然选择了生态经济的模式, 就要全力实施, 以对历史和后代负责。二是反思人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 哪些环节出现问题,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比如, 站在全人类全世界的角度, 我们如何履行气候框架公约和我国的承诺;站在国家层面, 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 与先进国家在治理环境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如何借鉴别国好的经验和做法, 少走弯路;站在自身工作层面, 各行业、单位和个人还需要做哪些具体工作, 并如何做的更好。
1.3 生态安全是国家的长期战略
生态安全同国家安全一样, 是重要的、长期的国家战略。一是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 要把环境保护列入国家战略, 上项目、审批项目时, 依法把好第一道关口, 并采取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二是要制订详尽的、超前的环境考评标准, 并渗透到各行各业, 严格依法管理, 按岗考核。三是对一个国家、一个省、一个地区、一个县及领导者个人的考核, 要采取绿色GDP考核, 即按照“经济总量-扣除资源价值-对环境造成破坏评估值-其他社会价值=GDP净值”进行考核。四是对致力于保护环境和恢复生态环境的友好使者的直接支出和间接劳动成本等, 作为绿色GDP加分, 甚至可加大奖励分值。五是要激励全社会以消灭自身“碳足迹”和购买“碳汇”等形式, 为上代建设者和当代建设者偿还生态债务。
1.4 生态债务是良心债
要通过大力宣传和倡导, 使人人都明白由于发展带来的环境破坏等生态债务, 无论国家、企业还是实施主体, 要清楚认识到自然资源是地球赋予人类的共同财富, 在占有量上是人人均有且平等占用的, 开发利用资源必须缴纳资源占用税、土地征用费、生态破坏必须缴补偿费, 并将与资源、环境有关的税费纳入基金化管理和使用, 重奖纳税缴费和自愿做公益性活动的光荣使者。特别是在生态危机和生态债务债台高筑的今天, 应树立生态文明从我做起和始于足下的忧患意识, 以造福于子孙后代。
2 对生态文明的再认识
(1)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并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并纳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足以说明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定位。特别是从优化国土空间开放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4个方面做了具体部署。对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促进小康社会全面建成、改善民生意义重大。
(2) 生态文明是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基础保障和首要标志。人类的生存空间和一切活动都与其所处环境相关, 建设好生态家园, 彰显生态文明是人类及各国、各执政党和人类的共同责任, 必须做到义无反顾、责无旁贷。
(3) 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当代社会, 经济社会要发展, 就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越是这样就越要珍惜资源、节约资源、重视生态系统的修复和重建。同时, 要做到尊重自然, 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生态文明理念的形成, 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整个现代化建设中, 实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护生态共赢。
(4) 我国政府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提出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 对于承担国际义务和建设生态文明做出庄严承诺。做为企业、公民也应勇敢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 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 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3 建设生态文明的对策
3.1 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应立足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为基本原则。既然人类已认识到生态环境危机带来的灾难, 也找到了一个共同选择的生态经济发展之路, 为了真正按这条道路走下去, 必须有相应的约束机制, 即制度约束。
(1) 立法执法。纵观发达国家社会管理的经验, 无不是严格立法执法的结果。我国目前虽然在建设法治国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但是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执法相对于发达国家还不太完善, 尤其是生态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 涉及的部门环节太多。为此, 要在全国一盘棋的原则下, 制订各方面的法律法规, 并严格执法。
(2) 完善机制。特别是要完善考核机制。一是考核GDP应以绿色GDP为考核指标, 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二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激励机制和谁破坏谁治理意识的形成。三是加大环境治理的财政投入、企业补偿及社会融资体系。环境保护是公益性事业, 是关乎民生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 在这方面政府责无旁贷。
3.2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 我国经济社会得到了全面快速发展, 迫切要求政治改革进程的加快。否则管理上就难以适应, 比如城乡二元结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资源配置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 往往政出多头、人浮于事等现象严重, 需要从体制管理等政治层面加以改革。
3.3 强化“科技兴国”战略
科技强弱代表着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未来发展的潜力。一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 加强国防安全建设, 特别是国防科技, 只有国防强盛, 才能为发展赢得和平环境。二是要加大生态安全建设, 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等同样是国家的战略要求, 必须从科学技术方面加大研发创新力度, 以引领和支撑发展。三是在科技兴国战略中, 尤其要重视尖端人才和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以及全民整体素质的提升[4]。
3.4 履行自身使命
一是积极宣传、倡导环境保护理念的全民养成。二是作为森林是陆地生态主体建设者的一员, 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三是从消灭自身“碳足迹”做起, 改掉不良生产生活方式, 积极投身减排等公益性环境保护中, 献智出力, 争做贡献。
摘要:从对生态经济和生态文明的再认识、建设生态文明的对策方面, 阐述了自己对生态经济、生态文明的认识, 具有一定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对于全民生态文明理念的形成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很好的启迪作用。
关键词:生态经济,生态文明,建设对策
参考文献
[1]谭艳华.论生态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D].重庆:重庆大学, 2011.
[2]张小蕾.发展生态经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J].经济研究导刊, 2009 (13) :19-20.
[3]余达淮, 孙艳丽.论生态文明建设——以江苏省可持续发展为例[C]//中国伦理学会.第13次中韩伦理学讨论会国内学者论文集.北京:中国伦理学会, 2005:8.
8.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篇八
关键词:环境管理体制;行政协助制度;执法合力
一、问题的提出
如何应对雾霾天气成为人们最关注的问题,全国各地持续的雾霾天气不得不引发我们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思考,其中值得探讨的是大气污染防治管理部门的职能以及分工问题,环境具有公共性,环境权作为人权之一,需要国家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给予积极的保护,然而现实中往往存在大量环境保护缺位的现象,政府环保职能无法得到统一完整履行,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引入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中的行政协助制度。
二、以行政协助实现政府环保职能的统一履行
笔者拟将行政协助引入我国环境管理中,以解决我国政府环保职能在各部门之间无法得到统一完整履行的问题。之所以做出这一选择,一是源于行政协助制度本身的优势,二是行政协助制度尤为适合我国当前环境管理体制的特点。
1.行政协助是对行政分工的有益补充
行政协助制度是一个与行政主体权限分工密切相关的制度。可以说,行政分工是行政协助产生的前提和基础,而行政协助是政分工的结果。现代行政的特点之一是行政分工日益细化,原先由一个部门管理的领域,如今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分管。行政分工在行政法上表现为行政职权,任何行政职权都是有限制、有边界的。根据职权法定原则,行政主体对行政事务的处理应当遵守权限规则,除有法令规定外,既不能任意扩张或缩减自己之权限,亦不可以侵及其它主体之权限范围。换言之,每个行政主体都应当不依赖其他主体,而以自己的人力、物力以及法律所授予的职权独自完成其任务。但是,职权法定原则实现的前提是,行政职能划分要足够清晰,各行政主体之间的职权没有交叉,每个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足以保障其完成所有行政职能。同时,行政资源的分配要均衡,并且足以保障各行政主体依赖自身拥有的行政资源实现行政职能。可是,在科层制的行政管理体制中,这些前提不可能充分实现。往往会出现某些行政事务并不完全属于一个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对其他行政主体权限范围内事务的处理又是处理所面临行政事务的前提和条件。因此,为了补救分工过细的不利后果,行政协助作为弥合“缝隙”的“黏合剂”,成为填补行政权力空白的宝贵“材料”,所以说,行政权力的划分不仅明确了不同行政主体的权力管辖范围,更重要的是提出了不同行政系统之间的行政协助问题。也有必要按照相互合作的精神建立行政协助制度。反之,如果没有行政分工和分权的存在,每一特定的行政主体都可以代表国家行使完整的行政权,那么每个特定的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几乎是无所不能的,行政协助当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空间。各机关的“分立”和“分权”并不表明它们彼此孤立,必要时它们可以(或必须)互相配合、彼此协助共同完成行政任务。所以说,行政协助首先是对行政分工的有益补充。
2.行政协助尤为适应我国现有环境管理体制
正是基于以上行政协助制度本身的优势,所以行政协助尤为适应我国现有环境管理体制。首先,行政协助的制度功能就在于整合碎化的行政资源,包括整合因职能分工形成的部门化行政资源与因地理分割形成的区域化行政资源。所以,行政协助有利于解决前述环境整体性与“条状”管理模式的矛盾,符合环境是一个统一整体的要求。其次,从逻辑上讲,不同行政主体都有与其他不相隶属的行政主体存在协助的可能,尤其是对于职权相近,相对人范围存在交叉的事项,可能性就更强。最后,行政协助有助于实现环保部门的统管地位。通过赋予环保部门明确的行政协助请求权,可以使其获得一个实现“统管”地位的工具和手段,从而保障其他部门对环保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最终实现政府整体的环保公共职能。
也正是基于以上法理,笔者拟将行政协助制度全面引入环境法体系,以现有环境管理体制框架为前提,全面构建环境管理中的行政协助制度。这种制度设计,无论是从现有各部门的接受和配合程度,还是从与现有环境法律的衔接度来说,都具有更大的可行性。总而言之,鉴于当前政府环保职能在各部门得不到统一完整履行的现状,本文认为在修改我国环境法律时,可以借鉴和吸收行政法学界关于行政协助的研究成果,对环境管理中的行政协助制度作出规定,为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环境管理中相互支持与配合提供制度条件,促进“统分结合”的环境保护监管体制顺利运转,最终保障环境保护公共职能在政府各部门之间得到统一和完整的履行。
三、结语
笔者认为,将行政协助制度全面引入环境管理体制中,是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之道。只有建立和完善环境行政管理中的行政协助机制,加强各部门的合作与配合,才能根本解决我国当前的环境管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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